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八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八

卷二百五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六月尽是年七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六月丁卯朔,命知熙州王韶都提举熙河路买马,权提点刑狱郑民宪同提举。以中书言熙河出马最多,虽已置买务于熙州,立法未尽故也。二十五日韶云云。

  诏赐提举河北常平仓司卫州封桩粮四万九千余石,贷共城、获嘉、汲三县中等阙仓户【一】。判大名府文彦博言:「怀、卫州阙食饥民聚而为盗,初无结集党与,临时倡率,即又溃散。既无主名,追捕止挠平民,不安田种,欲的有倡首姓名、情理深重者,乃追捕。」从之。

  诏河北路转运、提举司置场,以常平及省仓岁计余粮减直,许民以丝锦绫绢增价博买,为转运司年计,或俟秋成博籴。

  庚午,中书奏事已,上论:「古人用兵奇正之术,以为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此真败也。至如韩信之破赵,背水为阵,而弃大将旗鼓以诱敌,彼成安君知兵者也,非示以真败,何能胜乎?」

  河北东路察访司曾孝宽,乞自本司差官同安抚、转运司相度沧州三塘及缘界河经黄河填污地募人种木。从之。

  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言:「准朝旨,权提点诸路监司所申巡历状,乞监司官岁分州县互巡,次年正月十五日以前具已巡历上中书。经一年不巡者,委中书点检官申举。」从之。

  辛未,诏应赴后殿起居臣僚乞假如月过两次,令内侍省遣医看验。

  著作佐郎黄颜言,给纳青苗钱谷,乞明立条约,使州县官吏视年之丰荒合请数给散,毋以元散数为额。权润州观察推官王觌言,青苗钱乞自今灾伤五分以上当展料者,旧欠展料钱谷皆未得催理。诏并送司农寺。

  癸酉,遣官谢雨。

  河东都转运使、太常寺少卿、集贤殿修撰张景宪为右谏议大夫,再任。先是,诸路官吏行新法或违失,监司多所奏劾,人情惴恐,景宪不劾一人。议者欲分河东为两路,事下景宪,景宪言:「河东地肥硗相杂,州县贫富亦异,正宜有无相通,以备边费。若路分,则财赋难以移用。」其议遂罢。上批:「河北路已编排义勇、保甲,可速令具丁数以闻。」

  诏真、扬、楚州运河依两浙运河择尤浅涩处先开淘,令发运转运司借上供钱米雇夫。

  甲戌,权知开封府孙永言:「昭化军节度使、康国公承显多以金钱与僧本立,请求迁官。乞从别差官推治。」诏开封府依公结绝,如事干承显,即牒大宗正司会问。本立尝属宰臣王安石子雱,永屡上殿及此,上察永意,欲以及安石也。朱本削「本立尝属王雱」以下,今复存之。

  是日,中书奏事已,上语辅臣曰:「诸葛亮居草庐,盖有以自重,然后可至大用耳。其二十罚以上,皆自行之,蜀寡材能之士,是以每事躬亲,亦何可讥也。」又曰:「韩信为大将,劝汉王定三秦,安天下,莫不如其策;虽有成皋、宛、叶之危殆,然天下大计,固已素定矣。」

  诏泾原路经略司度僧牒五百,以备赈救。

  又诏:自今应陕西卖盐场见在盐约支及二年,即权停买纳。

  乙亥,诏罢道士威仪迎引宗室丧葬。

  诏监安上门、光州司法参军郑侠勒停,编管汀州。始,侠上书献流民图,朝廷以为狂,笑而不问,第令开封府劾其擅发马递入奏之罪。而侠又上书言:「天旱由王安石所致,若罢安石,天必雨。」安石既罢,吕惠卿执政,侠又言:「安石作新法为民害,惠卿朋党奸邪,壅蔽聪明。独冯京立异,敢与安石校。请黜惠卿,用京为相。」且言京及元绛、孙永、王介四人者皆仁义人也。惠卿大怒,遂白之上,重责之。侠言行录云:吕惠卿参政,其日京师大风霾,黄土翳席逾寸。侠又上疏论之,不报。此事当考。侠荐京为相,此据京本传,新、旧史皆云,而实录、墨本但云侠称京及元绛、孙永、王介四人皆仁义人,不云荐京为相,盖不详也,朱本又削去四人姓名。按熙宁编敕,擅发马递罪止杖一百,今勒停、编管,盖别有所为,而墨本、朱本并云坐上书献图、擅发马递。此亦不详也,盖当时但借此以责侠耳,今并取新、旧传及司马光记闻删修。四月七日,侠初被劾;八年正月七日庚子,侠再窜英州。

  权发遣秦凤等路转运判官刘宗杰言:「阶州旧隶秦州,今在岷州之南,若割隶熙河,军马易相照应。」诏王韶相度以闻,卒不行。

  皇城使王君万为东上合门使、达州团练使,夏元几为东上合门使、果州刺史,西上合门使苗授为四方馆使、荣州刺史,如京副使狄咏为皇城使,依旧兼合门通事舍人,余迁官差赏。以兵度洮讨杀蕃部通道之功也。上因论及熙河功赏,曰:「庆历中,西方用兵,刘平、葛怀敏失律,士卒死伤数万,方赠官,超绝推恩,子孙至及二十人者;士卒用命被重伤才得钱二千,何其薄也!今之燕设,伶人吹笛击鼓,所得有过此者,古人谓廪饩称事,正欲与事功相称耳。今熙河之赏,可谓优厚,然激励士气,人人惟恐不得当敌,正用此耳。」

  丁丑,河北缘边安抚司上制置缘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图,请付边郡屯田司;又言于缘边军城植柳莳麻以备边用。皆从之。

  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熙、河二州,最为聚兵之地,岁支人粮马豆三十二万斛、草八十万束。本路有市易,于茶、盐、酒税可以应办宜籴,乞差官二人乘贱计置;其草豆,别乞差四人专领;并立敷办赏格,并乞盐钞三二十万,候三年外本司自办。」从之。

  上谓辅臣曰:「近遣小使至畿县视秋稼,非常滋茂,已有高及二尺者,今秋若获丰稔,吾民其小苏息乎!」

  诏在京饥民令开封府籍大小口数并乡土以闻。开封府籍上九百三十六人,诏委官审问,给券,遣还本乡。

  诏:「诸州军职事申禀所属修造城橹、军器,申经略司、军政训练都总管或钤辖司,合用物料,转运司外,更不禀监司。其事不由逐司,亦不供报。经略等司不提振及措置不当,监司具奏。」

  戊寅,赐讨荡洮州将士特支钱有差。

  诏在京转运、诸军都虞候以下至都指挥使,应以战功迁资愿回授子孙者,听。比岁军校以战功迁者,往往超至右职,故令稍推及子孙。

  又诏:「应按察官体量大小使臣老疾、谬懦、不职之类,不经核实冲替、差替者,候到三班院引赴枢密院覆验。其堪厘务者,与合入差遣。体量不当,官司取旨。」

  己卯,诏在京、一司、一路、一州、一县敕编修讫,并上中书。在京、一司敕送检正官,余送详定一司敕令所再详定。

  宰臣韩绛言:「前内殿崇班王用臣,敢死事之士,实有战功,今熙河路颇藉才武之人,欲望与近下班行。」诏补三班借职、熙河路经略司指使。初,用臣任镇戎军定川寨【二】都监,坐自盗赃三十七匹,法应绞,免死,配下班殿侍,送本路效用,至是又命之。

  辛巳,新知蔡州、兵部员外郎李复圭复为工部郎中、直龙图阁、知沧州。复圭自曹州以亲嫌徙蔡州,过阙得对,而有是命。

  两浙路提点刑狱、中丞卢秉为太常博士,升一任。秉提举盐事,岁课增羡也。时秉已徙淮南东路矣。五年二月十八日为浙宪,七年五月十九日改淮东,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又升任转官,此年五月十九日丙辰,可考。方勺泊宅编云云,已见五年二月十八日。

  上批:「闻夏国旱菑,拥羊马牧于缘边河。令六路经略军马司严戒,当职官吏常禁察汉蕃户,无致侵窃。」

  壬午,分命辅臣祈雨。

  录泸州进士鲜于之邵为郊社斋郎,以梓夔路察访司上之邵所陈边事及役法可采也。

  诏增诸路教授。

  又诏同知礼院宋充国候礼院及三年,与省府差遣。以判太常寺元绛言,充国,故相庠之子,供职已二年,职事有劳也。

  赐岷州新置寺名曰广仁禅院,仍给官田五顷,岁度僧一人。

  癸未,秦凤等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五、折十钱,乞降御书字样。诏惟铸折二钱。

  河北西路转运司请应募役人本家应排保甲者与免身丁。从之。

  甲申,诏诸班直并皇城司亲从官配隶诸州牢城、本城,年五十以下情理轻者,班直改配龙骑,亲从官配壮勇,令刑部立诸班直叙法。先是,卫士以小罪或连坐降配,其居南方者病瘴疠,多不还,自恃才武,窘于衣食,或亡为盗,故收恤之。

  诏措置懿、洽蛮事勾当官,第一等京官减磨勘二年,选人循一资,余减年注家便官。从察访章惇请也。

  蠲澧州澧阳等三县官竹园岁鬻笋钱,委有司详定盗笋竹法,令州县护养,以助军器。从本路提点刑狱李平一请也。

  乙酉,皇第五子生,遣参知政事吕惠卿告于太庙。名润。

  秦凤等路提点刑狱郑民宪言,已定熙州汉蕃弓箭手疆界,置堡、均地,借助就耕食。上批:「河、洮、岷州弓箭手,令民宪速行安抚。转运司及其耕时贷以钱粮,庶几速见功绪。」

  上谓辅臣曰:「天下财用,朝廷若少留意,则所省不可胜计。昨者销并军营【三】,令会计减军员十将以下三千余人,除二节特支及傔从廪给外【四】,一岁省钱四十五万缗,米四十万石,紬绢二十万匹,布三万端,草二百万束【五】。若每事如此,及诸路转运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经画,财其可胜用哉!」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三日;熙宁元年十月末,二年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三年三月末、十一月二十三日,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皆并营事。兵志附此语于熙宁二年后、苏轼论并营前,非事序也,合依实录。

  陕州言,五月乙丑,大雨水,漂溺陕、平陆二县。诏被水灾民给口食三月,递铺兵级人给般移钱千。

  诏降宣纸式下杭州,岁造五万番。自今公移常用纸,长短广狭,毋得用宣纸相乱。

  丁亥,睦州军事推官、中书礼房习学公事叶适为光禄寺丞、馆阁校勘、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适初补试国子监生,王安石爱其所对策,安石去位,吕惠卿荐之得召对,不称旨,上以安石故,特有是命。叶适事,据司马记闻。

  赐木征姓赵名思忠,为荣州团练使;母寿安郡君郢成结赐姓李,封遂宁郡太夫人;妻俞龙七为安定郡君、结施卒为仁和县君;又名其弟董谷曰继忠、结□延征曰济忠、瞎□叱曰绍忠、巴毡角曰醇忠、巴□抹曰存忠;又赐其二子,长邦辟勿丁兀名曰怀义,次盖兀名曰秉义,并为右侍禁。首领结成抹、阿里骨并为东头供奉官。十二月四日,思忠为秦州钤辖,二十七日斩阿里骨。旧史赵思忠传并熙宁十年六月附传:木征赐姓名,授荣州团练使;母郢成结为遂宁郡太夫人,月给脂粉钱三十千;妻包氏为咸宁郡君;母弟及诸子皆超授官。方引对思忠时,上召包氏、俞龙七,许以蕃服及二子皆上殿劳问。又诏思忠、包氏,闻女夫妇不相能,今当和睦。思忠不能奉诏,乃诏思忠居熙州,包氏、俞龙七居河州。此与实录略不同,今附见。听以蕃服入见,在九月十六日。

  戊子,知冀州王庆民言,州有小漳河,向为黄河北流所壅,今河已东流,乞发夫开浚。诏外都水监丞司相度以闻。既而不行。

  诏寺、监、铨、院主判官,岁许举本属官一员充京官,或职官县令内选入三员以上许举两员,六员以上举三员。初,勾当三班院陈绎、蔡确奏举权主簿、奉国军节度推官周淑为京官,诏送流内铨许收使,自今在京主判处官属准此,因着为令。

  辛卯,诏以司天监新制浑仪、浮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太常丞、集贤校理、兼史馆检讨、同修起居注、提举司天监沈括为右正言,赐银绢各五十,司天秋官正皇甫愈等十人并减年升资,余各赐银绢有差。初,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及浑仪制器,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成【六】,故赏之。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历成。

  王韶言:「奉诏募买蕃马,今黑城夷人颇以良马至边,乞指挥买茶司速应副。」从之,仍令李杞据见茶计步乘、船运,具已发数以闻。六月一日,委韶及郑民宪提举买马。

  赠卫国夫人沈氏为□国夫人。沈氏,太宗时入宫,逮事真宗于藩邸,上批:「可赠一大国。」故有是命。

  壬辰,知成都府、资政殿大学士赵抃知越州。从所乞也。

  秦凤等路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蔡延庆知成都府。

  同判司农寺、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熊本为秦凤等路都转运使。

  中书言:「陕西缘边,熙宁六年入纳钱五百二十三万余缗,给盐钞九十万二千七百一十六席,而民闲实用四十二万八千六百一席,余皆虚钞。虽有条约须纳钱方给钞,以钱市粮草,缘官中阙钱,监籴之官务办年计,不免止以钞折兑粮草。虽有臣僚上言乞复行交子,多云每年出钱可百万缗,此不知行交子之意。今若于陕西用交子,止当据官所有见钱之数印造。假如于边上入中万缗,却愿于某州军纳换,即须某州军纳换处有钱万缗,画时应副支给。如此则交子与钱行用无异,即可救缓急,及免多出盐钞,虚銽边籴之弊。」诏永兴路皮公弼、秦凤路熊本并兼提举推行本路交子,仍以知邠州宋迪【七】提举永兴、秦凤两路推行交子。九月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并熙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四月八日可考。食货志第六卷中书言:陕西缘边盐钞大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銽边籴之患,请行用交子法于陕西。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以皮公弼、熊本分领其事;又诏知同州赵瞻制置,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癸巳,录进士李参鲁为郊社斋郎。参鲁,故海门县主簿、太学说书觏之子。知制诰许将、邓润甫言:「觏早以文学知名,治古文,通经术,四方从学者常数百人。参知政事范仲淹论荐,尝授一官,赴太学说书,子孙零落无缀仕籍者。今以其文十七卷进呈,乞依王回例官其一子。」故特录之。

  梓夔路察访熊本言:「夔、峡州郡民闲无井饮,夔州城中引三洞、三臂两溪水,分布之衢巷,贮以桐船木槛,年必一易,使汲者输钱以治之。欲以免役头子剩钱给其费,免取于汲者。」从之。

  上谓辅臣曰:「知州、转运使,令久任。」吕惠卿曰:「觽议皆以举县令为急,不知列官分职何处不择人?」上曰:「刺史、县令,治民为最近,故以择人为急。若县令中明有绩暛,朝廷擢三两人以励庶官,不亦善乎?」冯京曰:「汉宣帝以县令高第者为刺史,刺史有殊绩者入为三公,黄霸是也。」惠卿曰:「守郡、辅臣,体自不同。」上曰:「如此用人,恐亦非宜。此霸之风采所以不及为郡时也。辅弼之材,如周之『十乱』,乃为称职耳。」韩绛等曰:「臣等过蒙拔擢,实不足以仰望清光。若如陛下所论,臣等虽罄竭驽钝,不可一日在中书,然不敢不勉耳。」上曰:「如卿辈知识高远,但行其所知,古人不难到也。」惠卿又言:「太常寺,朝廷礼法之司,员数太冗,贤愚杂处,望选择三两人专领其职。」上曰:「诚是也。唯祀与戎,国之大事,朝廷近年祠事极不如礼,且汤伐桀,武王伐纣,皆责以牺牲、玉币,此固不可不重也。」

  诏广南路经略安抚、转运司,据元管枪手、土丁户,依义勇例,东路枪手、西路土丁并每三丁差一丁,其自来无枪手、土丁州军更不置。以本路转运司申明旧制,枪手、土丁止称主户,有三丁者籍其一,即未知六丁、九丁者合与不合增取,及自来无枪手、土丁处许与不许差点,故有是命。会要太详,今从实录存其略,本志尤略。

  知桂州刘彝言:「旧制,宜、融、桂、邕、钦五郡土丁,成丁以上者皆籍之。既接蛮徼,自惧寇掠,守御应援,不待驱策。而近制主户自第四等以上,三丁取一,以为土丁。而傍塞多非四等以上者,若三丁籍一,则减旧丁十之七。余三分以为保丁,保丁多处内地,又俟其益习武事,则当多蠲土丁之籍。恐边备有阙,请如旧制便。」奏可。此据本志熙宁七年事,今附六月二十七日。

  甲午,上论结队法,因叹用兵之难,以谓:「今之边臣,晓知奇正之体者已是无人,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故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耳。」韩绛曰:「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八】,今欲令诸路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立以为法。」上可之,乃诏五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求知阵队法者陈所见以闻。诏乃七月二十,今并此。本志系此事于五年,误矣,若五年则韩绛不在相位。

  诏:「熙河路蕃户近已向顺,事多就绪。其本路财利出入,凡折博盐、酒、茶、矾税,市易、坑冶、材木、酒坊、铸钱、交子、盐钞等,委熊本【九】经制,务节用生财,边备丰衍,裁省冗官,并与王韶相度施行。」

  乙未,命参知政事吕惠卿提举编修司农条例。

  审刑院详议官贾士彦,乞差官以熙宁以来得旨改例为断,或自定夺,或因比附,办定结断公案,堪为典刑者编为例。又乞委官以诸州奏狱格式及敕律令文断狱之事,裁损编载,立为案式,颁之天下。诏刑部编定。

  丙申,遣勾当御药院李舜举往太原府代州勾当公事。此据御集。

  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两浙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具辖下阙雨处,入急递以闻。亦据御集,皆三十日事。

  是月,广州言凤皇见增城县。

  西城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授金州司士参军,赐度僧牒十。此据本志增。

  都水监言:「刘璯状,勘会北京界黄河,自熙宁二年闭断北流,后累横决于许家港及清水镇,下入蒲泊,水势散漫,淹浸民田。六年十月,王令图等建议,乞于北京第四、第五埽等处开修直河,使大河复还二股故道。璯等寻被旨相度,还言其利,即已施行,命范子渊等领其事。子渊等开直河,计深八尺,不住疏浚,又闭断南岸鱼肋河四道,擗拶水势,全入二股河。今直河水深二丈五尺,或增至三丈,而许家港、清水镇河极浅漫,几乎不流。看详二股河,今虽水势深快成河道,盖缘蒲泊已东,连接清水镇、许家港,向下直至四界首,渐次退出田土,别无固护,若向去却遇漫水出崖,未免依前牵回河头,复成水患。乞下外监丞司相度,候霜降水落,将清水镇河闭断,筑缕河堤一道,遮栏涨水,使大河复循故道,别无走移壅遏之患。及退出民田数万顷【一○】,民得耕种,兼退背下博州界堂邑【一一】等七埽,减省逐年修护之费,公私俱济。监司勘会北京界第五埽所开直河,及用浚川杷、铁龙爪疏浚河道,并闭塞鱼肋河等,元系刘璯相度措置,今又以为言,乞差璯与王令图同外都水监丞司就计其事。」从之。会要以此事系之七年六月,今附月末。其闭塞鱼肋河,已见二月五日。子渊等受赏,在此年十二月十一日甲戌。又六年十一月八日丁未可考。

  七月戊戌,诏以十一月己未有事于南郊。

  己亥,真定府路安抚司乞降度僧牒二百修城,及发诸县夫五千以二年浚壕。从之。

  辛丑,诏开封府界民纳蚕、食盐等钱折纳粮者,上三等如故,余并许纳钱,愿输本色者亦听。

  又诏陕西解盐司驱磨、同管勾制置解盐司杨蟠到任后钱数所入多寡以闻。以蟠言二年之内,比旧增钱七十余万缗,而察访李承之言其不职,乞较岁课之登耗也。究竟如何?

  赐度僧牒五百为杭州市易本钱,又给二百赐河北西路转运司市草。

  诏自今内外厢军、本城牢城及诸司库务、院、坊、监等正副指挥使以上,并自禁军初补本城牢城等军员,依旧降宣,余札下逐处给补牒。

  三司乞借内藏绢二十万以备冬衣。从之。

  诏自今举官不当罪至停者,取旨。

  壬寅,命宰臣韩绛为南郊大礼使,翰林学士元绛为礼仪使,翰林侍读学士陈绎为卤簿使,御史中丞邓绾为仪仗使,权知开封府孙永为桥道顿递使。后永罢,以韩缜代之。

  光禄寺丞韩宗古为馆阁校勘。宗古,绛从子也,以王安石荐召对,故命之。

  癸卯,髃臣请加尊号曰绍天宪古文武,诏不许,自是五上表,终弗许。

  命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判司农寺李承之,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同判司农寺张谔,秘书丞、馆阁校勘、权判刑部朱明之,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丁执礼,并兼详定编修司农条例;执礼仍充馆阁校勘。知开封府兵曹参军、大理评事□安持,忠正军节度推官、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县尉、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旼【一二】,并兼充编修删定官。

  上批:「陕西路亢旱,秋种未入,令转运司访名山、灵祠祈雨。」

  又诏五路教阅保甲州军如阙令佐,许本路权差守选,或待阙人。

  又诏蠲河北西路五等户免役钱一年,仍自今东、西路差春夫毋过五万人,河埽重役当增差者亦具以闻。

  又诏天下奏报雨雪、贼盗之类,旧悉以状进,令通进司分门类次,略为奏目进入。

  广南西路转运司言:「请摄官通十分为率,长史文学七分,进士二分,特恩补摄者一分,候正额有阙,以次差补。」从之。

  甲辰,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勾国子监常秩为宝文阁待制、判国子监。秩疾久,执政屡请进职以慰安之,故有是命。

  诏熙河路破踏白城蕃部将官使臣,比再收复河州功其倍赏之,押队使臣各计所部人数并获级以十分为率,九分以上为优等,五分以上为第一等,三分以上为第二等,一分至不及分若无获者并为第三等。优等迁六官,余等降杀以两,至第三等迁一官,仍减磨勘一年。于是,先锋东上合门使、达州团练使王君万迁引进使;皇城使、文州刺史韩存宝带御器械;策先锋六宅使林广迁皇城使;果州刺史、左肋阵右骐骥使盍可道,右肋阵左藏库使郝进,殿后姚兕,策殿后姚麟,并迁皇城使;监照管中军将引进使、荣州刺史苗授迁忠州团练使;总管燕达及君万、存宝、授、兕、麟仍各官其亲属一人;君万等所获并第三等,特优擢之。「监照管」三字疑错,当考。

  乙巳,诏:「宗室自赐名授官后,十五以上,理十年磨勘;大宗正司依审官院例检举其经覃恩改官者,自覃恩后别理。」

  河北东路转运司【一三】,检定外都水监丞程昉新开永静军葫卢河水入沙河利害以闻。以民诉水淤涨,乞候秋收堤防稍固决水故也。八年六月十九日、九月七日可考。

  同纠察在京刑狱祝谘,请蠲天下负犯百姓见欠开封府赃赏钱。

  赐河东转运司钱十万缗市粮草。

  详定编修三司令敕沈括言:「奉诏编修明堂、籍田、祫享、恭谢式。明堂、祫享,近岁多与南郊更用;恭谢、籍田,历年不讲礼文,盖已残缺。至于东封、西祀、朝陵等礼,亦皆难以搜究。窃虑空文迄于无用,欲止编明堂、祫享二礼。」从之。

  戊申,诏河北西路转运副使□审礼相度卫、相州可置铁监处以闻。

  赐度僧牒二千五百,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告、补牒总五十,赈贷泾原、环庆路汉蕃饥民,及为永兴路常平籴本。

  己酉,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鲜于师中知河州。师中自是方知河州。朱史五月一日所书,其误审矣。初命文臣知河州,故记之。

  罢都官员外郎宋充国同知礼院。充国妻庞氏悍而□,充国以庙飨斋宿太常,庞氏令二婢蹑而从之,充国笞二婢送开封府,即自劾,既释罪,并罢其职事。

  壬子,以美人邢氏为充容。

  延州乞发省仓白米三万石,粜与阙食人。从之。

  上批:「河北修□楼橹、守具及军器合用物料,可速相度,差官往出产路徱刷计置,或令市易务募商人结买。」

  分命辅臣祈雨。

  中书奏,自应天至淮以南有蝗,已得旨差官监捕。上批:「与免朝辞。」

  癸丑,手诏:「木征已降,熙河边事渐就安帖,此去惟当推广恩惠,怀辑羌落,乃为经久保守之利。如蕃部作过,合行讨荡,经略司具事取旨。」

  知谏院邓润甫言,乞于每路监司择一人,与守令博访青苗法度。又乞每岁散青苗一料,取二分息。诏并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朱本删去,签贴云无施行。今复存之。

  甲寅,诏成都府路转运等司体量辖下灾伤州县,更不候披诉,第与分数蠲秋税。

  广东转运司言:「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一四】岁铸钱八十万,比又增铸钱三十万,近有旨改铸折二钱,一岁比小钱可增二十万。欲乞以所募舟运至发运司,改兑小钱入京,以为军国之计。」上批:「惠州阜民钱监,治平四年置,所铸钱系内藏库岁额,止自前年移拨与转运司买铜,今既有羡余,宜复归内藏库。」四年三月十四日、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可考。

  诏差官权在京职任,如大理少卿之类,知州以上资序,即许奏荐。

  诏广南东路提举司,劾广州市易务勾当公事吕邈擅入市舶司拘拦蕃商物以闻。朱史以事小删去,今复存之。

  乙卯,检正中书吏房公事、太子中允俞充为集贤校理、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

  礼宾副使、提点慈孝寺任泽为西染院使。以仙游夫人母弟推恩也。

  司农寺言:「苏人诉沈括等所筑民田岸围,侵坏良田,横费公私钱,未委虚实。」诏转运副使张靓体视所诉事状以闻。十月体量到。

  诏广州市泊可依旧存留,更不并归市易务。

  熊本言:「经制泸州夷事除乞降外,有水路诸村作过夷,皆已平荡,具赏平夷贼有功使臣为三等。」诏洛苑副使、合门通事舍人贾昌言迁西作坊副使,余转官、减磨勘年有差。

  司农寺言:「五等丁产簿,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一五】,隐漏不实,检用无据。今熙宁编敕但删去旧条,不立新制,即于造簿反无文可守,甚为未便。承前建议,惟使民自供手实,许人纠告之法,最为详密,贫富无所隐,诚造簿之良法。」诏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建议者前曲阳尉吕和卿,惠卿弟也。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罢手实。吕惠卿志吕和卿墓云:君之为曲阳尉,会朝廷初行免役法,他州县皆莫能推行,君首以曲阳户等之高下,役事之轻重,第为数等以应令。定帅李肃之深善之,未及行,以忧去。服除,复考太祖朝通检籍并令文。所谓手实者,参之以周官大比之法,成书以上,欲以均天下之役钱。会余以参知政事领司农寺,事始推行焉。宰相韩绛力请赏擢君,而君意深不欲,余为力辞于上,乃不果赏。其后异论参差,事虽寝而诸路州县用以造簿者十已八九,而役钱卒赖以均。太祖朝通检簿,当考。吕惠卿提举编条例,在六月乙未。食货志载和卿献议,今附七月末。

  丙辰,诏诸房创立或删改海行一司敕,可并送法司及编敕所详定讫,方取旨颁行。

  戊午,中书提举五房公事、主客郎中魏孝先知徐州。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召为同提举百司【一六】。此出必有为,当为冯京事也。

  上批:「已遣刘忱往河东与北人议地界,今韩缜方使敌,虑于敌帐议论有涉。今商量事节,宜令缜回至雄州,先遣王宣赍一行语录赴阙。」御集九十八卷:八年七月五日,问王宣元降赴阙指挥,乃是沈括,非韩缜。然此时未差沈括也,恐御集或与此不同。

  上又批:「昨据王韶言,本路荒田白草,可与秆草相伴饲马。闻洮西以累得雨,野草茂盛,民闲以钱四十市草三十斤,比之官场价几十倍,其令制置粮草,并转运司速定价,督责吏收买以助边食。」二十四日可并此。

  诏提举永兴军路常平等事、太常博士章楶体视环庆路灾伤,相度赈济以闻。

  己未,右武卫大将军、梅州刺史世恩袭封楚国公。世恩,从式第三子。「楚」或作「荣」。

  诏荆湖北路转运司相度沅、锦、黔江口三处置博易场与蛮交易可否以闻。后本司委知沅州谢麟相度,麟言:「置务博买,则均平物价,招抚蛮獠,新附之人,日渐驯熟,永息边患。」又下其事三司,时章惇领三司,亦以为便。从之。

  赐河北路弓弩十五万,令转运司分给诸州军。

  庚申,诏诸路方田令并税物,内秆草依旧输本色。可并二十二日。

  赐市易务息钱二十万缗,付定州封桩。

  又赐秦凤路都转运司度僧牒二千,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牒三百,变置籴本。

  江宁府乞以衙前□剩钱增给法司,吏如因职事取受,依转运司吏法施行。

  辛酉,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太子中允、集贤校理许安世察访荆湖路,代俞充也。

  岷州修城毕工,赐诸军特支钱,禁军五百,厢军、弓箭手、蕃兵、义勇三百。改岷州缘边安抚使司为洮东安抚司。

  枢密直学士、知定州薛向言:「并边教习卒伍,试阅义勇、保甲,必为赏罚,使之劝向。今公使库钱支费不足,无以充赏,而又募人伺察北边机事,其所募人不畏诛戮者,以金帛诱之故也。今苟无以给其欲,则人莫敢赴。欲乞给钱三万余缗回易,以充其费。」诏以度僧牒三百赐之。

  癸亥,分命辅臣祈雨于郊庙社稷。

  上批:「闻河北路有蝗害稼,而所在多以未至滋盛,不即加意翦扑,其次第以闻。」又批:「访闻陈留等县,下户已是阙食,县官又不许百姓披诉,多行决罚,人情惶扰,极为可忧。」乃诏开封府界、淮南路提点提举司遍检覆蝗旱灾伤,甚者具合赈□事以闻。赐米十五万石赈给河北西路灾伤。

  参知政事吕惠卿言:「司农条例所该事目极多,欲下诸路,令提举司官各具本路推行新法有无疑虑,须合申明,及未尽、未便事合更改措置,或本路已修完改正可以推之别路,条具申本寺,遍牒辖下官,亦许直述所见。」三月十七日,惠卿判司农,已有此申请,当参考。

  又言:「诸路州县见行常平、苗役、丁产、保甲、农田、水利等事,全藉簿书钩考登耗虚实,则其制造不可以无法。欲令提举司,各据本路见有簿如何制造关防,具简径式样供申。」从之。已而惠卿献议曰:「免役出钱或未均,出于簿法之不善。按户令手实者,令人户具其丁口、田宅之实也。嘉佑敕:造簿,委令佐责户长、三大户,录人户、丁口、税产、物力为五等,且田野居民,耆、户长岂能尽知其贫富之详?既不令自供手实,则无隐匿之责,安肯自陈?又无赏典,孰肯纠决?以此旧簿不可信用,谓宜仿手实之意,使人户自占家业。如有隐落,即用隐寄产业赏告之法,庶得其实。手实法凡造五等簿,预以式示民,令民依式为状,纳县簿记,第其价高下为五等。乃定书所当输钱,示民两月。非用器、田谷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其法: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一七】,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通一县民物产钱数,以元额役钱均定。凡田产,皆先定中价示民,乃以民所占如价计钱。」于是始行手实法。食货志第二卷载参知政事吕惠卿献此议,中丞邓绾驳之。按行手实法,实录不记是何年月,但于此年七月十九日书司农寺云云,亦不记建议者何人。今既于七月十九日载和卿建议,又于七月末因惠卿令诸路各供簿法,即取本志所载惠卿云云附此。志又云:中丞邓绾驳之,天子是其议,则于罢手实法时载之。行手实法在七年十月十九日,罢手实法在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诏五路州军修城毕工,令军器监丞一员同本路监司按视,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以闻。

  是月,开封府界提点司言咸平县有钸鹆食蝗蝻。

  注  释

  【一】中等阙仓户据下文,疑「仓」为「食」之误。

  【二】定川寨「川」原作「州」。按:宋无「定州寨」,定川寨属镇戎军,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此处「州」显为「川」之误,故改。

  【三】昨者销并军营「销」原作「拨」,据本书卷二四七熙宁六年十月庚寅条、宋史卷一九四兵志改。

  【四】除二节特支及傔从□给外「□给」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五】草二百万束「二」原作「三」,据同上二书及文献通考卷一五三兵考、宋史全文卷一二改。

  【六】至是浑仪浮漏成「浑仪浮漏」原作「浮仪浑漏」,据阁本及上文改。

  【七】宋迪「宋」原作「朱」,据本书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癸丑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改。

  【八】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请」原作「谓」,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四教阵法改。

  【九】熊本「本」原作「木」,据阁本改。

  【一○】及退出民田数万顷「民」,宋史卷九二河渠志、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二五作「良」。

  【一一】堂邑「邑」原作「巴」,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二】曾旼「旼」原作「□一日□□」,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改。

  【一三】河北东路转运司据文,疑此上脱「诏」字。

  【一四】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韶」原作「诏」。按:宋史卷九○地理志、九域志卷九、编年纲目卷一八皆记永通监在韶州,据改。

  【一五】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耆」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九补。

  【一六】召为同提举百司「同」原作「司」,据本书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癸未条改。

  【一七】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分」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五

卷二百五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八月丙寅朔,鄜延经略使赵□言:「秋稼不登,欲不候民诉放税。及自冬初,日给阙食弓箭手常平米人一升半,不足,于省仓借给。」从之,并诏近县城寨秋田未成者,亦优加赈济。

  上批:「提举市易司奏,市易二年收息钱九十六万余缗,累准朝旨,已支九十五万缗。可契勘何月日指挥,支往何处。」讫无行遣。朱史削去,以为支拨息钱不合书,新本亦削去。今复存之,此亦可见市易司为欺也。

  诏军器监于诸路州军除知县外,许不拘常制选官,计会转运司徱刷州县牛皮、筋、角,如能点检失陷及擘画拘收数多者,等第酬奖。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都提举市易司言:「奉诏支息钱二十万贯付定州安抚司封桩,欲兑三司京东折斛钱,差使臣运致以往。」诏知定州薛向,如欲以京东钱就本处擘画转物货,即依都提举市易司所申奏。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丁卯,诏瀛州以省仓粮三万石博买丝挠疋帛。

  赐河东转运司绢十万市粮草。

  前知合州、比部郎中刘峤与堂除,前知怀安军、驾部员外郎黄沐令转运司劾罪。以梓州路察访熊本言:「峤议役法,不为暴横所夺,累有申请,皆可施行。沐根括居民,引檐钱以资公使」故也。新本从朱本削去,今存之。

  江淮发运司言,淮南转运司岁计已办,及量减外,少数尚十七万七千余石,乞蠲减。诏放七万石,余许次年补填。

  诏自今进奉蛮旧借役人马者,给递马,如不足,以免役钱差顾。

  戊辰,诏募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阙食流民修城壕,真定府委守臣孙固,余委转运判官李稷提举,仍半月一具已兴修次第及支钱粮数以闻。

  己巳,皇城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知阶州刘昌祚为西京作坊使,走马承受、内供奉官徐禹臣为供备库副使,寄资,赏讨阶州槵贴硖陇逋族蕃部之劳也。昌祚先为秦凤路都监,知甘谷城张诜将开边,遣侍禁王世文往阶州槵贴硖,集蕃酋犒设而诱说之。觽疑曰:「是欲表里熙河,取我地尔。」即啸聚大罗苏木嘉族,攻焚槵贴硖寨,杀寨官军民。边候甚急,诜忧惧不知所为,即表乞昌祚知阶州。昌祚至,遂讨平之,以功转皇城副使,于是进讨迭州,改作坊使。此据张舜民志墓。昌祚有不许他路兵就熙州改刺奏请,当检附。

  诏:淮南东路灾伤州军巡检、县尉,令本路监使不拘常制奏举,候丰岁如旧。

  又诏河北转运使同外都水监丞司相度减省河上□占官吏以闻。朱本削去。

  知开封府兵曹参军、兼删定司农寺条例□安持言,昨同吕嘉问详定行户条贯,续差孙永体问利害,供析事状,不无异同,乞罢知兵曹参军。从之。

  崇政殿说书吕升卿言:「淮东民所出役钱差重甚,有愿减钱应募之人,寻召五十八人者专勾当诸场务,尝奏一路依此施行,乞付转运副使俞充相度。仍兑籴发运司许籴上供米三十万石与本路阙军粮处,令转运司依价拨还。」从之。此可见升卿舍讲说而言财利事也,新本削去,今存之。

  庚午,右武卫大将军仲绾领开州团练使、仲理【一】荣州团练使,右监门卫大将军仲真领文州刺史,并以学士院召试中等也。

  光禄寺丞陈象古上书言:「所生母董氏嫁为孙氏妇,迫于饥寒,愿许归臣家。」诏开封府审问,仍给以缗钱。

  诏知成都府蔡延庆兼提举戎、黎州买马,其令选举官具名以闻。

  诏监司每半年一具有无措置改正事及保举、发摘属官,申中书考察,如有可以施行,即下所司,令遍关所属。从河北转运判官吕温卿请也。

  诏蠲庐、蕲等州民所欠熙宁五年秋、六年夏免役钱,州县尝于不当役之家例使均出者,速改正除放。

  赐知凤翔府、光禄卿刘袭礼奖谕敕书。袭礼,须城人,以应副熙河军须九十万有劳故也。袭礼传元丰二年八月。

  辛未,诏鄜延环庆州、保安军民阙食者,其夏税已蠲减外,更权倚阁。

  壬申,诏河北非灾伤州、县,并排保甲,监司其务劝诱,习四种武艺,农隙阅试;户四等以下,官给弓弩,军器监勘会相度以闻。

  罢诸路徱刷钱帛官。先是,上批问:「三司见差是何官在淮南徱刷钱帛?」中书言司门郎中王道恭、太子中舍赵鼎。诏罢之。朱史削去,今复存之。上批据御集增入。

  秦凤路转运使熊本言,夔、戎二州旧无边事,守令惟用武人,吏民病之,乞自今并选文臣。从之。

  癸酉,诏前权京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舍王子渊送审官东院,差通判洋州。坐擅于密州置市易务,借官钱市乳香也。苏辙龙川□志【二】云:熙宁中,王子渊为京东转运判官、知密州,海舶多私贩乳香,即明召舶客入官中,以贱价收之,自以为奇,言于朝廷。中书户房检正官向宗儒得之,喜曰:「此法所禁,子渊为监司,知人犯法不能禁,而出钱买之,此罪人也。」子渊既得罪,香皆没官,一时以为奇策。元佑初,贩香者诉之朝廷,令户部支还七分钱,议者以为过犹不及也。

  甲戌,诏岷州将官、皇城副使刘惟吉,领英州刺史、内藏库使孙真并为皇城使;队将以下各第迁及减磨勘年。赏讨荡岷州扰边蕃部之功也。

  诏京西转运司具赈济流民事状,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

  大礼使韩绛,乞差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提点南郊事务,从之。其后,每遇大礼,从中书选差官两员通管,或只差一员。

  丙子,诏:「久旱,祷雨未应,其令长吏躬祷岳渎。闻泾原、环庆、鄜延路自七月后得雨,其阙麦种者官贷之,官无麦种即借钱籴。」

  诏泾原、环庆、鄜延、永兴、秦凤等路转运司同帅臣议,抽减缘边军马,从之内地;或住营州军,以弓箭手代之。陕西诸路阙食故也。

  又诏:「闻镇、赵、邢、洺、磁、相之民南涉者,人数不少,可令河北西路转运常平仓司疾速具见今赈济次第以闻。」此据御集。

  赐夔州路转运判官董钺绯章服;转运使孙珪奖谕敕书、银绢二百;知施州寇平前卒,赐其家银绢半之;余减磨勘年有差。以熊本言钺等招谕施州蛮田忠现等有劳也。

  枢密院进呈:「入内供奉官、保州广信军走马承受公事任克基奏:『体量得广信军榷场,北客算请行货急速。』及皇城使知广信军王临、殿中丞通判广信军路拯奏:『本军榷场,北客近来入纳行货稀少,算请行货比旧日稍似紧急。』并据定州路都总管、兼安抚监牧使薛向奏:『体量得广信军榷场,见今北客买卖并依常例,兼比算得见今钱物却少,如递年别无急要,大段结计还前数。』」诏:「王临,路拯、任克基所陈,与体量事实各有异同,王临、路拯令河北西路转运司,任克基令开封府,并勘罪以闻。」此据时政记八月九日事,今增入。

  丁丑,赐环庆安抚司度僧牒千,以备赈济汉、蕃饥民也。

  兵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张刍为辽主生辰使,皇城使、忠州刺史石鉴副之;屯田郎中、权管勾三司开拆使韩铎为正旦使,内殿崇班王谨初副之。知制诰章惇为辽国母生辰使,引进使、忠州团练使苗绶副之;卫尉少卿宋昌言为正旦使,西京左藏库副使郭若虚副之。绶辞疾,改命引进使周永清,永清又辞以母病,改命东上阁门使李评。既而惇为察访,命知制诰许将代之。时敌以兵二十万压代州境,遣使请地,岁聘使多惮行,将独欣然承命。张刍请代州事,诏答以不知,将入对曰:「臣备侍从【三】,朝廷大议,不容不知。北人度臣不敢及代州事,言稍相侵,不有以折之则伤国体。」即诏诣枢密院阅文书,遂为例。及至,敌馆伴萧禧果以代州事问将,将屡屈之,乃不敢言。此据将本传增入,更须考详。

  太常寺言:「大驾卤簿,五辂之副,各陈于后。谨按周礼车仆:『凡师,共羊车【四】,各以其萃。』释者谓诸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次正辂。又革车,本前代宫中所乘;五牛旗,盖古之五时副车也,以木牛载旗,用人舆之,失其本制。二者谓宜省去【五】。」并从之。

  诏编修敕令删定官、大理寺丞丁执礼升一任。以编修岁计成书也。

  戊寅,诏京西路安抚司,流民依乞人法日给口食,至九月止,不足,以常平米充。又诏成都府、利州路转运等司赈济饥疫,具次第以闻。

  己卯,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请新增县丞、主簿就充给纳官,从之。

  遣勾当御药院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汤药。此据御集,必有所为,当考。或无他,则削之。

  庚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在京臣僚所请添支食钱等,皆轻重不均,及所给人从亦无定制,以至吏禄多寡,皆当着为通法。」诏承之与孔目房检正官删定。

  辛巳,诏开封府界所放秋税及五分以上户,其去岁秋税及佃牧地租并权倚阁。

  上批:「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流民日过京师,而磁州之数尤多,虽屡诏当职官司赈济,都不见施行次第,可令转运等司速具析以闻。」

  参知政事吕惠卿言:「常平钱粮并据愿请成贯、石给,纳日,收息二分;如愿以粮、银、绢、丝、紬、绸、布折纳者听,元请粮纳本色者,每石息毋过二斗。给、纳并约中价,物少不尽其钱,贴钱以纳;钱少不尽其物,余钱听给。其第三等以下户,免役钱愿折纳者,准此。」从之。

  壬午,命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元绛权三司使。绛乞免赴讲筵,从之。

  权户部副使、太常少卿贾昌衡兼都提举市易司,大理评事、编修司农寺条例删定官□安持为太子中允、兼权发遣同提举市易司。

  翰林学士、行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曾布落职,以本官知饶州。都提举市易司、国子博士吕嘉问知常州。军器监狱具,布坐不觉察吏人教令行户添饰词,理不应奏而奏,公罪杖八十;嘉问亦坐不觉察杂买务多纳月息钱,公罪杖六十。而中书又言「布所陈治平财赋,有内藏库钱九十六万缗,当于收数内除豁,布乃于支数除之。令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劾布所陈,意欲明朝廷支费多于前日,致财用阙乏,收入之数不足为出。当奏事诈不实,徒二年」,而有是命。魏继宗仍追一官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同之,既而揣上意疑市易有弊,遂急治嘉问。会吕惠卿与布有隙,乘此挤布,而议者亦不直布云。周辅,双流人也。

  癸未,翰林侍读学士杨绘、陈绎并为翰林学士。已而知制诰、兼知谏院邓润甫言:「尝论陈绎过恶,今绎除翰林,臣适当制,乞令以次当制官撰辞。」诏罢绎命。先是,润甫尝言「邓州卒陈美、齐贵夜入州廨,与婢奸,杀绎子及其妇,绎自见闺门狼籍,一切□贷庇覆。邓州所劾,与转运司奏不同,乞遣官覆案」故也。

  龙图阁待制、权御史中丞邓绾兼直学士院。绾代绎,乃甲申日事,今并书。

  殿中丞王圭为监察御史里行。未几,圭卒,诏赐其家钱百千,以御史中丞邓绾乞加赐□也。

  命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为河北西路察访使。正月二十七日,曾布察访西路,惇必是代布;此月二十日,改命沈括。

  光禄卿、直昭文馆、知荆南潘夙知鄂州。从其请也。从请据朱史,当考。

  知谏院邓润甫言:「近制试刑法者,并许离任。缘知县、县令所总事繁多,及推行新法不可阙人,自今知县、县令不许赴试。」从之。

  诏知州、通判如遇接送北使,虽有服,并暂许听乐;如知州、武臣在父母服,即许申安抚司权差官发遣。

  提点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吕惠卿言:「常平钱谷,并于民阙乏时月作一料给散,陆田多处以二月、水田多处以三月为限。随秋税起催,限年终纳足,入十二月不纳者,依欠税法。如蚕麦丰熟,许随夏税催纳,毋得过半,限满不足者,勿给后料。其依条倚阁者,不在此限。」从之。

  诏诸路监司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祈雨,又遣辅臣告于中太一宫。

  天章阁待制周孟阳卒。诏官其女貋,又例外官其一孙;闻其家负官钱并息数千缗,悉除之。

  甲申,诏权发遣梓州路转运使陈忱迁一官,权发遣转运判官吕开升一任。以应副泸州夷事有劳也。

  合门通事舍人狄咏为西上合门副使,王韶言咏战洮西有功也。

  诏御史台推直官、职方员外郎田曾降一官,京西转运使□几复、转运判官曾伉、提举常平等事胡宗师各罚铜一斤,提点刑狱陈世修赴阙。几复等案权知唐州、虞部郎中苏涓失点检兵马司存留修召渠卒及妄费公使钱事,涓不服。讼久不决,遣曾就州置狱。涓又诉监司捃摭诬罔不实,曾不并治,乃令审刑院、大理寺以涓等事状取旨。时既黜曾等,涓所坐杖六十,罪以赦原。

  丙戌,命知制诰沈括为河北西路察访使。代章惇也。先是,遣内侍籍民车以备边,人未喻朝廷之意,相摇大骚;又市易司患西蜀井盐不可禁,欲尽填私井而运解盐以足之。二事言者墙进,未省,括时修起居注,上顾括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对曰:「知之。」上曰:卿以为何如?」括对曰:「未知车将何用?」上曰:「北人多马,常以此取胜,非车不足以当之。」括曰:「审如此。万一敌寇至,老稚、坟墓、田园、室庐皆当弃之,而身为兵掠,复暇□车乎?今陛下籍而未取于民,何伤?」上喜曰:「卿言是也。何论者之纷纷也?」括对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子以车战,遂霸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世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上复喜曰:「人无如此晓朕者,当更思之。卿又闻西蜀禁盐之利乎?」对曰:「亦粗知之。」上曰:「如何?」括对曰:「私井既容其扑卖,则不得无私易。一切填之而运解盐,使一出于官售,此亦省刑罚、笼遗利之一端。然忠、万、戎、泸间夷界,小井尤多,不知敌盐又如何止绝?如此,后夷界更须列堠加警,则恐所得不补所费。愿敕计臣、边吏深较其得失之多寡,然后为之。」明日,二事俱寝,执政喜,谓括曰:「公有何术,立谈而罢此二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括对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敌盐可禁,括不敢以为非。」括民车,实录不书。去年十二月并今年二月十二日庚辰可考。盐禁则殊无所见。括修注,乃在七年七月七日,其知制诰不得其时,实录因括察访河北,遂书之。今亦并附此一事。

  宝文阁待制常秩兼侍读。十月十九日,墨史又书此,朱史削去,新史因之,盖重出也。

  诏三司支粳米百万石赴河北转运司封桩。

  同判都水监宋昌言李承之、丞王令图言,汴口已生新滩,秋冬之交,必稍退背,乞权闭汴口,使水涸增修堤岸、斗门毕,再相度。同判都水监侯叔献、丞刘璯乞不闭汴口,于孔固斗门下权作截河堰,使水入斗门,候修堤岸毕即开堰。诏如叔献等所请。实录八年闰四月三日,当考。又此年四月二十六日王珫选官,又此月二十九日张琥言,并合参照。

  诏别路士人在五路有教授州军就学者,补试充上舍、内舍生员,毋过本路人三分之一。

  诏开封府界提点司依诸路转运司增置管勾文字官一员,不许差出。从蔡确请也。

  戊子,遣将作监丞胡宗回点检河北东路仓牔,先往澶州、北京计度见管牔屋可贮粮数,具图以闻。

  己丑,诏诸路阙兵多处,令监司选举使臣招补,开封府蔡确,京东李察、赵济,京西刘宗杰、李南公,并提举招兵;鄜延赵□,环庆楚建中,泾原王广渊,秦凤张诜,提举所差将兵。九月十八日当考。

  河北西路转运司请,灾伤路召募阙食或流民兴役,朝廷赐米外,其于农田、水利及修城壕者,悉给常平钱谷。从之。

  庚寅,诏司农寺遣官往京西赈济流民;及令河北转运司晓谕存□逐熟民户,无致流移,巡察盗贼,务令安居;及令东路以所支粳米十五万石内,赐五万石赈济。

  诏:「臣僚尝被诬枉停废,后辩诉复官者,当得俸赐。其非厘务,及奉朝请日,依分司官例给之。」

  诏:「河北旱灾,民方艰食,惟河防急切及修城,许量调春夫,余并权罢一年。」从判都水监李立之请也。

  环庆安抚司言,熟户大旱阙食,乞贷庆州粮七万石、环州三万石。从之。

  辛卯,手诏:「河北已排义勇、保甲,集事之初,全在得人专心经画,后乃可收其实用。西路以知制诰沈括、东路以龙图阁待制曾孝宽提举,凡缘保甲职事官属,悉听举劾。仍许不以时遣官,或亲按视检察。」上欲拟后周八柱国法,故使从官领之,不以属帅府。此据沈括自志。括又云:朝廷新伍民兵,河北、河东、陕西得劲卒百万,谓之保甲。河北三十余万先集,诏于从官中择二人分领。

  诏淮南、开封府民被灾伤者,免差来年春夫;河北西路转运使体量邢、洺等州灾伤,除放秋税。

  又诏河北上番京东武卫等兵士,并宜抽归营歇泊,以省边储。

  壬辰,河北东路兼青、曹、郓、濮、齐、淄等州察访使曾孝□言:「昨与曾布同详定诸路教阅及赏罚格,今布出外,欲乞因今奉使更访问旧格未便事,与西路察访使同详定取旨。」诏沈括、曾孝□未进发间同编修讫奏。又言:「本路已排定保甲,巡检、县尉,乞下所司选差;其不任事者,不拘常制选人代。」从之。

  癸巳,诏河北东路转运司:「灾伤之民,失于披诉者,特于限外接状检放。河北义勇、保甲,以灾伤愿往他州、县逐熟者,以状言于县;丰岁关牒所往州、县令复业;其所过税钱,百以下并放。遣官于南熏、安上门置场,给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时流民自北来者几三万人故也。

  诏引进使、达州团练使王君万等十四人迁官有差。君万仍赐绢五百,官其亲属一人,例外加一资。皇城使、威州刺史康从领文州团练使,官其一子。内殿承制张之谏迁文思副使。赏讨荡洮州之功也。

  右谏议大夫、集贤学士宋敏求上编修合门仪制十册。

  签书镇宁军判官孙亶言:「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流民经过澶州浮桥者日益多,其上三等户皆言惧为人攘夺,势不可居。欲令此数州通判、职官同令佐诣其乡,优加存□;如安存及千人以上,量赐奖擢。其第四等、五等欠青苗本息钱者,乞展限纳。流民所弃田,权召人佃,依逃田法以年分渐输纳。所欠青苗钱,候归集日施行。」从之,其安存流民酬奖,仍令立法以闻。

  知延州赵□言:「奉诏以缘边旱灾,汉、蕃阙食,民将逃去,委臣劳徕,亟议安集之计。近缘边得雨,而民间阙种,汉、蕃弓箭手愿借官种者,各给小麦一石。及检视诸寨城壕不及丈尺者,和雇饥民兴修。边民所采木及卖牛马不售者,以官钱买之。汉、蕃户买马,可备战用者,优给其直。经略司、常平仓粮谷,并减价粜。」诏秦凤、熙河、泾原、环庆路经略司详□所奏,仿此措置,先具施行次第以闻。

  永兴军路安抚司言,乞展限一月收诉灾伤状,河北东路提举司请除放第五等、中等以下役钱。并从之。

  甲午,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言:「侯叔献乞不闭汴口,创筑横堤,并置稍继,修旧斗门,疏泄水势还河。万一深冬冰塞斗门,滀水冲溢新堰,大则都城可虞,小则沿汴居民被害,虽省一二十万物料,增置梢继,所费亦不少。乞依旧闭塞汴口。」不报。又言:「河北流民多往京西,虽已差官赈□,乞多给度僧牒并空名官告,召人入粟救济。」诏司农寺所差官计会转运司辍省仓谷赈济,如阙少,即计所用空名、补牒、敕告、度牒具数以闻。

  并辰州麻阳、招谕二县隶沅州。实录云:并辰州麻阳县入锦州寨,隶沅州。今从九域志。志又云:八年,废锦州寨及招谕县麻阳。地理志亦云:八年,并锦州寨人户及废招谕县入麻阳,为一县。事在八年二月末。实录又云:省辰州招谕县入沅州。今并从九域志。又实录八年二月末、并十二月云云,已具注于彼。

  注  释

  【一】仲理阁本作「仲瀮」,宋史卷二三三宗室世系表作「仲锽」。

  【二】龙川略志「川」原作「州」,据阁本改。

  【三】臣备侍从据文,疑「备」下脱「位」字。

  【四】羊车「羊」原作「革」,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志、宋会要舆服一之一九改。

  【五】二者谓宜省去同上二书无「谓」字。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六

卷二百五十六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九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六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九月丙申朔,遣官谢雨,命守臣谢岳渎。

  诏司农寺籍所兴水利,自今朝廷遣使,即委以体访,其不实不当者案验以闻。用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请也。

  赐右班殿直、同管勾修内司杨琰度牒三十,永不磨勘。琰本杭州木工,有巧思,宋用臣所领营造,琰必预其事,故得出入禁中。尝命修感慈塔,既成,自言贷修塔官司钱九千余贯以集事,乞纳出身宣札,求赐空名敕告以偿之。上令琰以支费历赴中书及旧掌修塔库、供备库副使黎永德保明所贷数以闻,故赐之。其后,琰用营造劳迁官未尝止也。朱史签贴云:杨琰何尝出入禁中,此言诬罔。己未,朝旨下逐官取会,并无照据,合删。又删「琰后用营造迁官未尝止」,却增「上于用人,虽微者必尽其所长,赐予纤悉,各当其分,不容侥幸如此。」新史悉依旧本,今从之。

  丁酉,上谓辅臣曰:「昔汤至纣六百余年,民之戴商亦已久矣,同力度德,同德度义,武王以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而破纣如林之觽,其用兵行师,非有法制不能至此。」冯京曰:「纣虽有觽七十万,然天下之民,苦纣之虐政,归文、武之仁德,盖在德不在觽也。」

  诏知成都府自今举文臣知戎州。

  又诏河北西路转运司体量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通判、知县,如不能安辑人民复业,并选所部官权代,仍速赈济;内义勇、保甲、保丁正名,更优以贷给。时上闻河北流民日过京师不绝,虽已谕澶州等处约回力及之人,令迁入城郭安泊,虑州县不能晓谕,即转徙未已,故有是命。约回力及人户,见庚子日,当在此丁酉日前。

  知桂州刘彝乞募人耕旷土,中书户房言:「开封府界方召人开种稻田,及新置沅州,有屯田之法,与广西事体相类。欲各录其事付彝,令更参详立法以闻。」从之。四月十九日置沅州,所称屯田法未见。本志亦云:章惇初筑沅州,亦为屯田务。又元丰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罢沅州屯田务。

  上批:「京师诸军阙马妨教阅,可令熙河路买马司,如买可配军马及三百匹,即遣官部送。」

  戊戌,上以连日阴雨,喜谕辅臣曰:「朕宫中令人掘地及一尺五寸,土犹滋润,如此必可耕耨。」韩绛等言:「陛下悯忧元元,祷祠备至,精诚上达,旋获感通。臣等比预太一斋祠,窃观执事者踰旬未尝解带,可见圣意虔恭,左右之臣,亦不敢少怠也。」又谕及河北边备:「欲料简重兵于大名、高阳、真定等处顾不难,但统御者未见其人。昔曹公尝料袁绍兵多,适足为禽,卿等当深思之。」

  知太原府、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刘庠为礼部郎中,再任。庠寻以母丧去。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诸州军及川峡四路铁钱界罪人当配广南者,除情理凶恶州军,余并配沅州,候及五百人止。」诏沅州厢军五百人内,招本城三百人,以宣节为额;牢城二百人,许刺配诸处罪人,候足停配。

  诏河北、京西、淮南、永兴、秦凤等路转运使:「比时雨屡降,可督当职官劝民趋耕。其灾伤农民,如因官私欠负及簿书有拘系者,并权放就农,候布种毕施行。」

  岷州言已立解额,乞赐国子监书,许建州学。从之。

  己亥,命岐王颢为南郊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环庆路安抚使楚建中言:「奉手诏,以缘边旱灾,汉、蕃阙食,夏人乘此荐饥,辄以赏物招诱熟户,至千百为髃,相结背逃。若不厚加拯接,或致窜逸,于边防障捍非便,委臣讲求安辑救接之法。臣自八月首,户支粮一斛五斗至二斛,今又是九月,户计口借助钱三百至五百,来年四月计十二万缗。」上批:「散粮又支钱,所费既多,当此灾伤之际,极边何以供办?其罢助钱。非缘边州军,仍募阙食户运米往缘边城寨,比原籴价不亏,官即出粜,本司无见粮即计会转运使兑籴。」

  诏瀛州修城已毕,冀州方修,及深、赵、邢州委李稷,恩、滨州委陈知俭再检计;其余令察访司委官覆计,度州县界内外军民,如缓急入保合修展,具图以闻。知俭时为河北东路转运副使。

  庚子,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一】,韩绛等曰:「汉、唐重兵皆在京师,其边戍裁足守备而已。四方有警,则兵从之出,故边无横费,而强本弱末其势亦顺。开元以后,有事四夷,权臣皆节制一方,重兵悉在西北,天宝之乱,由京师空虚,贼臣得以肆志也。」上曰:「边有老人亦谓今之边兵过于昔时,其势如倒装浮图,朕亦每以此为念也。」兵志系此事于熙宁初,误也。

  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兼同修譔经义。

  上批:「在京及河北禁军,常患役不足,府界及京东西、淮南先遣戍诸路禁军、厢军,节次抽减归营。诸路近年已增置就粮禁军并教阅厢军,其令经略安抚、钤辖司常务拣选填补,以足元额,训练精熟,以充防拓。」

  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上批:「近河北镇、赵、邢、洺、磁、相等流民过京师者,甚有力及户,闻非因灾伤乏食就谷,止缘客户多已逃移,富者独不敢安处田里。不速禁止边民流散,于守御之计极不便。可令澶州等处体量,如委是力及户,即计口给一去路粮,约回本贯,仍丁宁晓告,用心安辑。如在村野,难以独居处之人,多方开谕,暂迁就附近城郭安泊。」丁酉日已云约回力及人户,不应后四日乃降指挥,恐实录或失先后之次。

  辛丑,诏真定府路出省仓粮十五万石减价粜,许民间用金银等物博买,户毋过两石。

  又诏开封府界、河东灾伤州军,许于限外接诉状以闻。

  遣比部员外郎王荀龙京东收籴,诏京东转运司徱刷上供钱帛,并留为籴本。

  壬寅,户部侍郎致仕张掞卒。

  甲辰,泾原路安抚使王广渊言:「民饥流徙,而仓储将阙,计一月所支凡四万七千石。乞降度僧牒五百,借封桩粟尽行赈济。」上曰:「泾原虽灾伤,然不如广渊所言之甚,岂有不问贫富一例赈济之乎?」遣太常博士刘定乘驿体量当赈济事,驰驿以闻。十一月一日,催定。

  上批:「昨降指挥,在京诸行人岁输免行钱特与除放一万贯,据孙永已详定到,可速契勘施行。」此据御集。免行一万贯,至是乃除放也。

  丙午,上与辅臣论战阵之法,因曰:「兵,阴事也,主杀尚右,而阳多者胜,如高者可以胜下,长者可以胜短是也。」

  诏详定行户利害所,诸行应有不同者,定归一行供输,仍隶都提举市易司。

  诏澶州具涉春以来南渡流民数以闻。时澶、邢等九州岛流民凡四万六千余人。

  内出攻守图二十五部赐河北,又出敌楼样,送军器监颁降修制。

  河南监牧使吕希道请募民于沙苑牧羊,诏皮公弼审问民愿否,并具利害以闻。公弼请拨牧羊地十顷,召人耕佃,每亩纳租钱百,本监封桩,余千顷令沙苑监牧马,从之。公弼又请募人于京畿入羊,每斤为钱百三十,诏罢之。八年闰四月十九日,公弼方有此请,朱史既载于此,又载于彼,误也。今止就此载之。范祖禹志希道墓云:希道初以奏课对,神宗谕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计纲入京。希道言:「此细务,臣不敢烦天听。」上曰:「有唐故事。」希道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师非雍比也。」条其利害,凡费缗钱数万,神宗释然纳之。按此,则希道乃不欲牧羊者,与实录异,当考。

  丁未,虞部郎中俞士龙、职方员外郎郑恕各迁一官,除知州。以前监市易务课利增羡也。

  史馆修撰宋敏求等上蕃夷朝贡录,凡二十一卷,即李评所请也。

  司农寺言:「近祥符县引见保甲,有自陈乞试武艺者,虽与推恩,然虑向去仿效不已,自今敢有自陈,虽武艺合格亦隔一次。」从之。

  辅臣有言将帅宜置副贰者,上曰:「人之忌能者觽,令举所知,不过取其出己下者,非有至诚恻怛之心为朝廷立事也。」吕惠卿曰:「诗言:『周爰咨询』,每怀靡及,古人以王事为心如此。」上曰:「圣人取诸人,以为善人之言有可行,当即行之,何所问也。」冯京曰:「舜自耕稼陶渔,至于为帝,无非取于人者。」上曰:「用人之言亦难,惟舜大圣,故能如此耳。朕每于庶事,心既自了,则所言是非随即辨白,古人所以贵知言也。」

  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复毋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戊申,诏系役厢、禁军,自今权免役,专隶习武艺。

  置凤翔府简中、保宁六指挥三千人,专备熙河修城寨。

  赐内藏库钱十万缗、河北粮钞二十万石付西路转运司,令商人入中。

  名南郊青城诸门,前曰泰禋,后曰拱极,东偏曰承和,西偏曰迎禧,正东曰祥曦,正西曰景曜。其复门东侧曰寅明,西侧曰肃成。殿门曰端城,前东、西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苑门曰宝华。前此,青城殿宇门名,皆临时学士撰进,至是命中书参定赐名,永为定式。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近有旨,令两浙路转运使等各提举一州第二料水利,转运司奏称有未便。臣在本路,与监司日夕聚议凡半年,王庭老未尝言有未便,今有此异同,乞行推究。」诏水利第二料除不可兴修外,并先从低下处兴工,中、高田不得一例围裹,仍令庭老具析前后异同以闻。

  诏刘忱、萧士元会萧素、梁颖于大黄平,以吕大忠丁父忧不至也。三月二十五日,忱等受命。四月二十七日,大忠乞录地界事付韩缜。此实录所书。大忠寻请假归永兴军省父疾,约径路与刘忱会于太原,忱六月七日起发。大忠父寻卒,既葬,乃诏大忠以墨服往代州与忱密议。其到代州,盖在十月二十日。此据大忠集。

  初,素以平章事欲正南面坐,自云北朝使相有此庙坐仪,余乃序官坐,仍欲以墩分高下,忱等皆不从,移文诘难,自七月至于是月。事闻,乃得国信所言:「至和元年,国信使萧德带平章事,与馆接使行马坐次,皆分宾主以报。」素、颖乃不敢争。旧文云遂以宾主相见,今改云乃不敢争。枢密时政记十月五日云:素与忱等文移往反数十次。事闻,国信所勘会到萧德故事,札与忱等。忱等牒素,请只依九月六日所议坐次,早约日相见,素辞屈,乃依宾主礼相见。九月六日所议,盖宾主相见礼也。相见则在十月五日以后,并十二月末。

  初,诏刘忱等与北人会议,天池庙、黄嵬山麓土断有明据,可以理譬喻之。其余地界如数议不谐,可以南北堡铺中间为两不耕地;又不可,则许以中间画界,其中间无空地,即以堡铺外为界。是月戊申也。即十三日。其后,李舜举言:「近至远探铺,遥望大黄平会议处,尽见地形,问防拓人,云欲直以大黄平、横都谷为界,盖铺屋。使者在境,又声言再遣泛使,自知理屈,故作虚声。臣料敌情会议有必得之望,不与相见,止于循旧址增移铺屋,即是议与不议等。若虑绝好起衅,必不在此。设欲屑就其议而与之,不若听敌人无名自占,俟我兵储有备,明曲在彼而复之。朝廷若以封疆为意,特须主张,如大石等五寨禁地,并当理取,仍旧以关口守把交踪,或且为羁縻之策。」乃诏九月戊申指挥更不施行。然其后竟尽与之。此年十一月二日丙申、二十八日壬戌,明年二月十日壬申,三月八日庚子、十七日乙酉,四月五日丙寅,皆合参照。实录:熙宁八年四月丙寅,辽使萧禧等辞。初,朝廷既遣刘忱、萧士元诣河东理辨疆界,而契丹亦令萧素、梁颖会于境上,忱以疾不即至,又命吕大忠代士元。素、颖颇倔强,未肯见忱等。一日,蕃人引兵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凡三四见,议地界不能决。初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为界,忱等偕素、颖行视无土□,乃但云以分水岭为界。盖山皆有分水岭,概言分水岭为界,则至时可以罔取,此黠敌之微意也。与忱等相持久之,复遣禧来。蕃人引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此等俱合于七年九月载之,不应于八年四月别出,须考详删修。范育作薛向行状,载:向密奏,乞令刘忱缓行,以老敌师。上用向计,敌食尽,遂去。

  己酉,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李承之为河东察访使。

  赐河东提刑司紫衣度僧牒千计置钱粮,分给管下阙仓州军。

  熙河经略司言:「收复河、洮州应副军须官,乞比第三等、第四等酬奖。」诏减年磨勘、堂除免试、不拘名次差注,凡二十二人。

  上批:「陕西五路经略司案视缘边诸城堡寨,广为守具,毋误边计。」

  庚戌,借内藏库钱百万缗,付河北转运司封桩。

  又诏提举秦凤等路监牧原渭州、镇戎德顺军,遇蕃部马至即受之,无辄遣人招诱。

  辛亥,髃牧司言:「除桩管不系支使及牧养监病马外,自今以二千匹为额,其余堪配军及杂支马,权与阙马军士。」

  诏邢洛磁相赵州、成德军,今年畸零夏税权倚阁。

  诏京东转运司,以上供折纳斛钱纳谷封桩水运赴河北。

  诏赵思忠妻子听以蕃服入见。六月二十一日可考。

  诏提举市易务贾昌衡等,自今有公事,许直牒合门上殿。此据御集。

  壬子,命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评权同勾当三班院。评自是始复入,故特书之。

  司农寺言,诸旌表门闾有敕书及前代帝王子孙于法有荫者,所出役钱依官户法;赐号处士非因技术授者,准此。从之。

  以秦州买马务隶提举熙河路买马司,仍以秦州通判兼提举牧养,岁终计纲拨发。

  都提举在京市易司言:「乞罢本司提举官岁终比较推恩,其监官自从旧赏格。诸卖买、博易并随市估高下,毋得定价。其当给三司变转物,即依三司所估。民愿以抵保赊请折博,岁出息二分,计月理息者听。」从之。

  上以诸路旱灾,常平司未能赈济,谕辅臣曰:「天下常平仓,若以一半散钱取息,一半减价给粜【二】,使二者如权衡相依,不得偏重,如此民必受赐。今有司务行新法,惟欲散钱,至于常平旧规,无人督责者。大凡前世法度有可行者,宜谨守之,今不问利害如何,一一变更,岂近理耶?」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神宗圣虑,即此可见。二十六日上批可考。

  是日,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牍等殆尽。诏三司权于尚书省騳事。朱定国续归田录云:熙宁中,有人献议酒务炊作连醦,一门而三镬,一门用柴,三镬俱沸,用柴既省,谓之烧省法。以其法遍谕天下用之。此法本巴蜀煎盐之利,水有温热,遽取之。其实沸止一镬尔,炊酒竟不可用,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三】。及三司灾屋千余区,一日而省之文案存者无几,始知「烧省」三司灾之谶尔,岂偶然哉!连醦法,据司马光日记,乃京东提刑王居卿所献,已附注四年十二月辛酉,更须考详。

  又诏权御史中丞带学士,常参正衙起居,并立中丞本班,其杂压则从学士。以直学士院邓绾、章惇互论班着故也。八年正月壬子,别着令。

  癸丑,诏新知常州、国子博士吕嘉问,监市易务上界、职方员外郎刘佐,西头供奉官□真卿并迁一官,勾当公事、须城县尉刘迥为奉礼郎,各减磨勘三年;余官吏循资、赐钱有差。以三司驱磨市易上界课利,比六年增十余万缗也。

  提举永兴、秦凤路交子宋迪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法。六月二十六日,迪以知邠州提举,今改制置。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可考。

  诏三班使臣遇同天节,自供奉官至殿直,许量率钱进银及道场功德疏,差使臣管勾斋筵。以前此多率使臣俸钱以供浮费,人颇苦之故也。

  诏河东、秦凤、永兴等路都总管司见管军马别降指挥团并外,其开封府界、河北、京东西路置三十七将副,选尝经战阵大使臣专掌训练,河北四路为第一至十七,府界为第十八至二十四,京东为第二十五至三十三,京西为第三十四至三十七。从蔡挺请也。敌议云中地界久不决,挺请尽召还河北缘边戍兵,示以无事,兼可积蓄边储,因是更制,将有正副,皆给虎符。又以河北兵教习不如法,缓急不足用,奏乞于陕西选兵官训练。六年六月十二日,以京东武卫六十二指挥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四】。按此时已有置将规模也。八月二十四日可考。

  甲寅,上谓辅臣曰:「卿等所上边防画一,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五】,更与枢密院议之,恐事有未尽。」既而二府合奏可行之事凡十有四。其一,自来出战有功大小使臣未经升擢者,以功状次数稍多,或一次功状优异,及知名人作一等,余作一等,取旨升用,考其才实。二,停闲使臣、降配军员年六十以下,武艺及中等,精神不衰,令投状自陈,长吏试验,如堪战阵,保明以闻。三,令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察访司各体验辖下将官人材智略,具缓急任驱策与否,内有才之人,差遣近下,可以升擢,及紧要闲慢合对换;文臣有勇略可为将官,不拘路分,并密以闻。四,近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其缘边州军宜并依定州例,量赐本钱出息,令钩致北人之能知其国事者,或质所爱,使探问敌中任事主兵人姓名、材能、性识、所管兵数、武艺强弱、屯泊处所、城垒大小、粮食多少及出兵道路,刺其的实,逐旋以闻。

候到参互比较有实者,编类成书,准备照用。其边臣不能,使人到前后探事尤无实者,当移降。五,河阳别置水军五七指挥,造船习战,以备敌济渡者。六,既为坚壁之计,当有清野之法。逐县预以义勇、保甲附保甲丁口数,寓之籍中。本州岛密约计人数,至时,分入州城及大县,别为一籍,令司农寺依枢密院先降造丁产簿条约,一处编籍。七,北京城西偏带沙低薄,已检计立限修筑上下水关,其护关战桥并左右引手城未高坚,相度增筑,置楼橹守具。八,卫州大河之南,密接京畿,正当控御之地,其城至小,并黎阳城亦当要害,未能包山为固,并展拓修筑,缓急屯兵,防越轶之患。九,分屯兵马出战要害之处,并委察访使就与逐路安抚使等处置具防守事以闻。十,相度展拓城壕及增筑县城,缘城大人寡及城小人觽,于法皆在所不可守,宜先计度本州岛户口若干,除保县寨外,若干人保州;

兵民除上城出战外,可容若干;若更外来人户,容之不尽,即展拓,毋令过大,致难防守。其当增筑县城等项,须逐州军更相照应,缘四路帅府分统州军,其势当如络桩之相通,缓急寇至,即候望相及,犄角相应,坚壁出战,皆合事机,而敌人腹背怀惧,其势自溃,如此修筑,即不枉用工力。十一,如遇有警,清野备敌,百姓般粮斛、薪刍、畜产,入保城垒,并合积畜守具及分擘部分。仓猝之际,常患措置无法,即须计度官私屋宇及空闲地,分配人户居住及安置所般之物,并内有人力不足,官为募人般运、寄纳、出给。如此之类,并应于守拒事件预为讲画,详古今法制,斟酌事宜,具条件以闻。十二,敌人出入道路,宜悉知之,先据地利安置营寨,开掘坑堑,示之以利,导令必趋。

及可以设伏处,预知地形高下,水流所归,如壅决某水即可冲灌某处,若恐敌人用之,即就何处防守疏决或回避,并悉讲求画图以闻。十三,河北地利所出有限,从京那移钱物,多行籴买,即增起物价,而费本已多。宜拨粳米百万石封桩,每年于汴纲内支拨应副;仍令京东转运司据合上供或酒场剩钱,于有水路州军籴粟米、小豆,计舟车、步乘般往河北,合分往逐处收蓄。及于京西路沿蔡河州军亦赐籴本钱,计般运到京入汴,但算籴本、步乘,比本路常平籴价不贵即计置,□缘边籴买之数,可减扑物价,多蓄斛斗,以纾边计。其京东西路合计买事,专委官相度施行。诏皆行之。十四,河阳置水军不行,仍令枢密院于登州增招刀鱼战船兵,团结阅习,准备差使。

  诏已选差教马军使臣,所有合教事艺,宜令曾孝□、张诚一同郝质、贾逵速详定闻奏。此据御集七十三卷七年九月十九日手札。教马军事自此始。实录不书,今追书之。熙宁十年九月庚午以后,至元丰六年二月戊申,并合参考。

  诏置河东经略司勾当公事官一员,候边事宁息减罢,从经略使刘庠请也。庠又乞给钱二十万缗修缘边近里城及军器,诏察访司相度以闻。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三司帐案文字,焚烧几尽,外方人吏,因此折兑隐藏案检。乞下诸路,应熙宁五年后文帐案检,委州县画时监勒吏人检取,封印架阁,具道数申提举帐司。其吏人,各据所管主事文帐及案底簿书,开拆收拔名件,限三日。判使纽计分数,并具火势先后,申中书看详收救并烧失若干,量轻重赏罚;如敢隐藏,或故毁弃,即令点检申举,许人告,犯人以违制论,情理重者当刺配,告人给赏钱三百千。」从之。

  诏:「三司点检编排帐目文字,具散失数及收救不足并申中书或枢密院,下诸司检录降下,中外奏闻。事关三司,未回报;并诸处承受三司指挥勘会事,未回申;虽已回申,未行下指挥,当结绝者:限五日申中书或枢密院,元申牒三司文字即一面申牒三司。以上并令本司置簿拘管,敢有隐落,以违制科罪。其应见行事,如未见条例,并审议施行。如事体稍大,申中书或枢密院。诸因三司火,文案不全,辄敢诈欺规图官私财物及增减功过,以违制论,计赃重者以枉法论。」

  乙卯,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权发遣三司使,诏惇选举判官,不为例。三司火,惇时判军器监,遽领所部兵役往救,上御楼问救火者谁,左右以惇对,上悦。

  诏:「将作监检计三司地基,分布修盖,除副使、判官不置堂外,余修如故。买民居,增广地步。所用材木,令熙河采伐输运,委都转运使熊本、提点刑狱郑民宪管勾。」

  诏权三司使、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元绛落侍读学士,罢三司使;盐铁副使、户部郎中张问知虢州;判官、金部郎中李端卿,太常博士、秘阁校理韩忠彦,为军通判,并降一官;户部副使、太常少卿贾昌衡,度支副使、刑部郎中孙坦,其余判官、检法、提举帐、勾院等十二人,并罚铜三十斤;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司封郎中宋迪,监三司门、内侍殿头李世良,并夺两官勒停。初,迪来禀事于三司,而从者遗火于盐铁之废厅,遂燔三司,故迪坐免。绛等及责应救火官,令御史台劾罪以闻。

  诏自今遇大燕,亲王、宗室、使相、枢密使副、宣徽使、三司使、驸马都尉,并于殿门外幕次赐酒食。旧制赐酒于集英殿后□廊,赐食于赐食厅,权发遣宣徽院□充奏其喧哗,故改之。

  丙辰,知制诰沈括兼判军器监。代章惇也。

  知同州、度支郎中赵瞻管勾陕西制置交子。瞻墓志可考。十八日宋迪制置,二十六日云不可行。

  知潞州、雄武军留后郭逵知太原府。

  清海军节度推官、监邕州填乃金坑邓辟为著作佐郎,以岁课得金为钱十万缗故也。后五年,又得金为钱十五万缗,迁太常博士。于是,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此坑产金至多,乞从本司举使臣二人为监押、巡检兼监坑,并先转一资。任满课额不亏,依横山寨使臣例。又增防守兵三百人。」从之。

  募京西流民兴修功役,给钱粮,老、幼、疾病计口给米。

  置熙州天庆观,岁度道士二人,给常住地三顷。

  丁巳,诏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竦与监当差遣;权知泸州、职方员外郎李曼勒停;梓夔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张承佑,供备库副使孙仲达,各追两官勒停。坐泸州夷贼扰边,不能捍御也。六年四月六日,四人同勘。

  己未,诏自今差武臣知州军,并降敕。

  诏开封府界县灾伤及五分,权停睳阅保甲。

  界河巡检都监、供备库副使郭寅降一官。寅应诏举习弓马使臣右班殿直张亮,亮自陈出于吏胥,素不习弓马,故责之。

  辛酉,上批:「诸路常平钱谷,近年虽用陕西青苗法蕃息数不少,然七分以上,散在民间,若遇水旱须救济,及缓急朝廷移用,则卒难敛索。今诸路各灾伤,来年岁计极可虑,若不速处置,深恐州县不计已倚阁过数,接续不住给散,致令阙乏。宜速指挥诸路州县,据所管已支见在钱谷通数常留一半外,方得给散,其见有倚阁户,毋更给。」司马光记闻:苏□云:「内侍李宪既怨介甫罢其南征,乃言青苗钱为民害,上以内批罢之,介甫固执不可而止。先是,州县所敛青苗钱,使者督之,须散尽乃已,官无余蓄。至是,敕留五分,此宪发之也。」青苗止散一半【六】,乃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指挥,与御集、实录同。记闻所记或误。当是李宪怒介甫沮其往熙州,故言此,介甫时去位,上因行宪言,苏□误以为罢南征也。南征乃介甫再入时事。本志云:上谓辅臣曰:「常平散钱收息,贱价粜谷【七】,各用其半,使二者如权衡之相依,不得偏重,则民受赐。」乃诏常平钱谷云云。此下与实录批语同,但甚略耳,今附注此。十七日上谕辅臣云云,可考。九年正月九日并二十二日及元丰元年闰正月【八】七日可参考。「常留一半」,九年正月二十二日又申言此,或司马光所闻「李宪发之」,实指此也。

  诏置教阅武宁成都府、梓州路各两指挥,利州、夔州路各三指挥。时东兵之戍川峡者,已多还营故也。

  诏永兴军路支折二钱二十万缗付秦凤等路转运司市粮草及推行交子本钱。既而交子无实钱,法不可行,遂罢。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九年正月【九】二十七日,乃罢行交子。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又九月十八日并二十一日,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九年正月二十七日,皆合参考。食货志云: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一○】,又以内藏钱一百万缗【一一】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而三司又令秦凤、永兴盐钞骞以百八十万为额。并赵瞻墓志皆可考。

  壬戌,赐皇第五子名□。

  诏河北灾伤州军罢籴,仍令转运司具见管及所赐钱粮有无阙少以闻。先是,秦凤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二钱,都转运使蔡延庆言:「凤翔府郿县兼锡铜铸折二钱,皆脆恶,以铸当五、当十,宜可用。」诏皆罢之。此据食货志第六卷,不得其时,因本志附□中复、皮公弼等奏请前。按实录,八月戊辰,诏罢凤翔府郿县铸夹锡青铜折二钱,以钱成贯之辄碎也。今并入此。斜谷罢铸,或前已见,当存一去一。

  是时,关中钱法弊,永兴军路安抚使□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则民间专行省□大钱,而大钱少,不足用,请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而民间所行私大钱一以一小铜钱买而更铸之。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请尽买恶钱,且毋行铸铁钱相易事。有司旧纳伪钱,请先于本路五铜钱监改铸,一年可竟,又请改铸所买恶钱。秦凤路都转运使熊本言:「买恶钱及禁旧通行大钱、铜钱相易,皆非便。请降钱式下所属,而禁用恶钱,犯者论如法。勿废旧通行钱【一二】,选官库恶钱,同所买改铸之,小变其□,为『熙宁重宝』。今本路官钱受私钱已多,省□钱久废,公私百无一二。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铁钱千,其实铁钱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斤铁为钱二十,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又钱多,一年改铸未得竟也。且民卖千钱得二百五十折二大钱,才易其半,又禁其通行大钱,则方灾伤民所有钱,四亡其三,何以救灾?」觽议不同,于是,诏逐司相度利害以闻。此据食货志第六卷。比实录所书颇详【一三】,当用之。十二月十一日甲戌熊本云云,再下逐司相度。

  癸亥,诏永兴军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具析奏流民、盗贼不实因依以闻。先是,安抚等司言:「本路二麦薄收,民阙食,流移十已八九,贼盗惊劫浸多。」下熊本体问,本言无大惊劫,故有是旨。

  权发遣两浙转运副使张靓言:「体量官司行盐法差误十事,内三事卢秉举觉已根究外,越州有因监催盐赏钱,母杀子者;又濒海等县,隔州县追同保人,令本路转运司劾官吏。其盐事司违法第月比较课利,决责、枷锢专副。」诏淮南西路转运司劾卢秉以闻。其后奏至,秉坐公罪杖六十,用赦原之。差靓体量,在五月十九日丙辰。吕惠卿日录:熙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进呈张靓乞避卢秉状,上曰:「是他乞移京东西一路,或解罢赴阙,莫只是要朝廷知。」佥曰:「是如此。」余曰:「但陛下察之,便得见说。卢秉尤怨臣等,至于人前泣诉。」王珪曰:「韩绛等当时便要冲替却。」上曰:「秉诚有过当事。」余曰:「沈括初自浙中回,外面说底事,必然面奏陛下。断过刑名一骞及数千人,此是沈括录来。越州母杀子,是谢景温手里断,是括体访来,嗔他张靓体量不得是。虞太宁论卢秉事,只明州有七八件违法,虽是秉牒太宁驱磨,然太宁才具申县保甲,秉三日走到太宁县,搜寻他事,便罢了太宁公事,显是怒他如此申明。太宁言秉立式与州县,应断过盐案并依式供申本司,有逐季申、月申、旬申、逐时申,或本司有勾当公事检法官点检。至于入徒、流、配罪并不点检,已死及流、配并追赏钱于其家。只六年八月一日内,收坐官员已百余员,决人吏八百余人,如此尽有迹状,若送与秉分析,必了不得。然臣等为秉亦收许多课利,而去骞中外方欲共坏朝廷新法,则不可不且保全他。以此只于靓体量事中,只择一件月比较专副事勘他。然秉一路添许多刑名,极非佳事,又秉宽苛刻之罪,严纵舍之禁,则州县自然趋向如此。如张靓自言趁得课利多如秉,未知实与不实,若果是实,却无如此违法事,即为可嘉。」上曰:「若如此即须加赏。」八年七月九日,卢秉自淮东提刑除发运副使,靓时任两浙运副,故乞回避。十月二十五日,缘张若济、郑膺事罢。今附注惠卿云云于此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更徐考之。虞太宁事,当并考。

  诏中书、枢密院具陕西、河北、河东累年解发义勇推恩数。数竟何如?

  诏三班院内外使臣如有能射亲弓力八斗以上,熟于使马及轮弄器械者,在班人许经本班投状乞试【一四】,候及十人,关赴军头引见司考验,当引见【一五】;在外使臣经本州岛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一六】,如中格【一七】,先以闻。

  是月,置岷州宕昌寨【一八】。

  诏两制以上有公事合同上殿者,令同上殿。

  注  释

  【一】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上」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一半减价给粜「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三】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但」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官」原作「管」,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甲申条改。

  【五】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三无「十四事」三字,此处疑衍。

  【六】青苗止散一半「半」原作「年」,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七】贱价粜谷「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八】元丰元年闰正月「正」原作「五」,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壬午条改。

  【九】九年正月「正」原作「三」,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甲申条改。

  【一○】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以」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补。

  【一一】一百万缗「一」,同上二书作「二」。

  【一二】勿废旧通行钱「废」下原衍「尽」字,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删。

  【一三】比实录所书颇详「比」原作「此」,据同上书改。

  【一四】许经本班投状乞试「投状」二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五之一○补。

  【一五】当引见同上书「当」上有「如所陈不妄」五字,「当」下有「议」字,此处疑脱。

  【一六】经本州岛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投状」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七】如中格同上书「格」下有「未得发遣」四字,此处疑脱。

  【一八】置岷州宕昌寨「州」原作「川」,据阁本改。按:宕昌寨属岷州,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七

卷二百五十七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十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七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冬十月乙丑朔,诏兴修农田、水利应赏者,监司申司农寺,于邻路差官;余官及诸色人,委提刑司于别州县选官覆案保明。

  诏取诸军自来出战有功该转资人,委当职官呈验,如少壮,籍姓名、功状以闻。

  丙寅,诏知陈州、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张方平徙应天府,过阙令入见。

  司农寺言:「今年四月乙巳,诏灾伤路分见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并权罢,候岁丰农隙取旨。今年秋成,乞下诸路及开封府界,除秋田灾伤三分以上县依前权罢外,余候农隙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内永兴、秦凤等路义勇、保甲,依八月甲申诏,候来年取旨。」从之。八月甲申诏,未见。甲申,十九日。三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四月六日。

  丁卯,权发遣京东转运副使赵济言:「广济河通流货财,为利甚薄,朝廷昨以河水浅涩滞留,纲运遂废。辇运司以上供粮六十二万石,令认折斛钱三十六万缗。自此民间粜贱伤农,又顿亏沿河课利。如朝廷许令复旧,即别具措置利害以闻。」诏定陶知县张士澄与同勾当修内司杨琰相度修广济河。废广济河运年月当考,天圣六年七月合参照。又熙宁八年十二月、九年四月;元丰五年二月废广济河辇运,至八年八月复置【一】,当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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