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九
五月之朔,林太学邀请。张令公颜尔宣陪坐。
一、当法尧舜之善
偶谈娶妾一事,太学曰:“主教毋行邪淫者,不可有外遇也。娶妾为传后计,亦在是例乎?尧以二女妻舜,舜亦不告而娶,为无后也。然则尧、舜非与?”
司铎微哂曰:“昨与令公亦详及此,请转质之令公。”
令公曰:“不然,夫千古之大尧者,以成功、以文章,未闻以此大之也。大舜者以其德、其智、其孝,未闻以此大之也。帝妻二女,传诚有之,然余未敢信其真也。诚真也,余又未敢许其是也。然则法古圣人者,亦法其尽美而尽善者耳。今有人于此,谓之曰:‘尔可为尧,尔可为舜。’则兢兢谢不敏。乃此一事,独往往藉口焉?夫学尧、舜,不学其成功、文章、大智、大孝,顾独此之学何哉?”
二、“二女”辩证
尔宣曰:“余有臆说焉。二女之称,乌知非所称第二女乎?后世不察,误传为二人,未可知也。且娥皇女英,乌知非一人名,误分为二者乎?世世传讹,遂为娶妾者作话柄耳。”
司铎曰:“噫!篡弑藉口夫汤武,邪淫藉口夫尧、舜,贸贸生民,大抵如是。嗟夫!”
喻善恶系人自择,
初七日,林太学复邀司铎于城南之楼。
太学曰:“去城西二十里,有九仙山者,严岫峻耸,木石玲珑。间有大石,宛似人形,稍加雕琢,则成一尊菩萨矣。”
司铎曰:“然则雕琢为大圣人,不亦可乎?”
太学曰:“何不可之有?”
司铎曰:“总此石也,为魔为圣,未有定形。雕魔则成魔,雕圣则成圣。惟在匠人,不可错下工夫耳。夫人亦犹石也,孰为罪人,孰为贤人?有意为舜即舜,有意为即,亦随人自为雕琢矣。”
论星无灵明而诸星度数不主吉凶,,凡六则
一、文昌不司命
有间,太学奉香于文昌君。
司铎哂而问曰:“奉香将以求名乎?”
太学曰:“老矣,无是心也。”
司铎曰:“然则何为?”
曰:“是神系上界之星,为文章司命者,吾儒共传事之耳。”
司铎曰:“夫文昌能为文章司命也,则善于文章者,宜多成名矣,何以不然?而曰:‘有命存焉,不可幸而致也。’命者何?非主命而谁命乎?”
二、上界之星如灯烛
太学曰:“文昌不能司命固然,然是上界之星,亦当敬事。”
司铎曰:“夫上界之星,亦犹人间之灯烛耳,初无灵觉也。既将事星,亦将灯烛而事之乎?”
三、将相与星宿无关
太学曰:“自来名臣将相,俱言上应列宿。故见星坠落,则曰某方某将相死,此又何以说焉?”
司铎曰:“信如斯言,从古名将大臣,凋谢者不知几千万人。将天上星,亦坠落殆尽矣。何以古今星数,并不少减也?”
四、“星宿告祥”之意
众友默然良久,曰:“师论诚是。但圣教书中,所云景宿告祥、三君睹耀又谓何?”
司铎曰:“星犹火也,向既言之矣。所云景宿告祥者,盖天主降生时,特以星光示人,有天神导之,非星自有灵也。譬如国君莅朝,必先有灯燎前导,岂得以灯燎为有灵乎?”
五、“观星占象”之意
太学曰:“如是,星辰亦一物耳,太史观象占星也何为?”
司铎曰:“占天象者,占岁之丰凶、时之寒暑,或风雨、或晴阴,亦理之所有耳。故《毛诗》有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即孔子亦观星而备雨具也。”
六、战争与星象无关
太学曰:“敝邦前年,有金星见于南斗,识者谓刀兵之兆,厥后果辽东有变。则占星而知吉凶,宁尽诬耶?”
司铎曰:“夫有刀兵之灾,谓必金星见斗。余入中邦廿余年矣,何年无兵?何处无变?不是滇南江右,便是山东蓟北,岂俱占星而预知乎?”
论圣教始难终盛,
少顷,众议建堂之事。
因曰:“圣教之正也,人人知之;圣教之行也,人人难之。甚矣,邪之中人深乎?”
一、邪教如蔓草
司铎曰:“譬诸草木。邪教易诱人,如贱根蔓草,其兴也勃然。
二、正教如巨树
“正教之行也,如乔木巨树,必岁月久,而后长殖,然其庇覆也,则已多矣。”
论神不可太用,
初八日,司铎同令公访客,偶至驾云亭,俯视溪中竞渡。
令公问曰:“精修君子,亦寓目此乎?”
司铎曰:“无伤也。昔圣若望,名闻四达,人慕而往观之。时若望方食后,偶执一禽以舒怀,其人窃讶。若望知而欲醒之也,因其负一弩,借张焉,久而不脱。其人惧弦之断,曰:‘物不可久张,久张则绝。’若望曰:‘子知之乎?神不可太用,太用则惫。’其人方悟而就教。”
令公曰:“然则游艺之功,夫亦有道乎哉?”
论人子宜贻亲以安,
初十日,柯桢符入谒,求为其子领洗。其尊人尚未入教也。
司铎语之曰:“子自闻道后,孝敬父母一诫,亦有加乎?”
对曰:“有。”
问其如何也,则不知所对。
司铎曰:“人子之于亲也,奉养定省而外,谁不欲贻父母以安?忍置父母以危?夫安孰安于升天常生者乎,危孰危于沉沦永苦者乎?今子已知生死大事,忍不以告而亲?即告之,而不苦劝其依主,以免永殃。区区缛貌,亦无问矣。”
论存心之法,,凡二则
十八日,郭郡丞问道于司铎,时林太学在座。
一、常存心不放
郡丞曰:“贵教存养工夫,诚为严密,余窃慕焉。但如心之易驰何?”
司铎曰:“心非易驰也,我放之而令其驰耳。倘瞬存不放,时操勿逐,又安能遽逸哉?”
二、存心非不动
太学曰:“操心勿放固矣,但不能却绝尘纷。时应酬俗务,不免为 其所用,可奈何?”
司铎曰:“所谓常存此心者,非谓漠然不动也。夫心自有专主,时时运用,时时提省,可矣。即为世情所用,亦一时借之耳,非赠之也,故不毕依然复存。若任其纷逐,营营无已,是心反赠世情去矣,安望其能存乎?”
论道难遽信,
二十日,司铎过林太学家,偶谈西国奇器。
太学曰:“昔祗谒于桃源,见示贵邦远镜,视远若近,视近若远。归述之,未有信者。”
司铎曰:“贵邑离桃源几何?”
太学曰:“才一舍耳。”
司铎曰:“夫以一舍而遥之隔,以君郑重之人、亲见之事述之亲友,尚有疑心。何况余辈自泰西航海东来,涉程九万,历岁三秋,传千古来未经见闻之事,而人有能遽信遽从者乎?”
太学叹曰:“司铎言是也。”
论俗染深则人道靡易,
廿五日,驾适仙溪,独颜尔宣从。居三日,问道者不乏。着意奉教,未有也。
尔宣请曰:“可以行矣。”
司铎曰:“世俗陷人,有如陷井。坠其中者,奋拔未易易也。西有寓言曰:昔群蛙聚于壑中,相煦相沫。壑竭而蛙出,复徙他壑。水竭又出,后至一井。俯视其水,茫如也,欣然欲下。一老蛙止之曰:‘缓图之。夫我向在壑中也,水盈则住,水涸则移,犹能无系,今若落在井中,一下无复出矣,且奈何?’今人染俗未深,转移入道犹易,此亦在壑之蛙耳。如已坠世俗之井,欲其望道而跃,是岂旦夕之功哉?”
论守贞,,凡三则
廿九日,陈广文造访,尔宣陪坐。适有一妇人,靓服突至,尔宣俯首。
一、畏主甚于畏人
有顷,广文问曰:“向者妇人突至,君观之乎?”
尔宣曰:“不敢。”
曰:“毋乃以司铎及余在乎?”
尔宣曰:“非也。以二先生在而不敢者,恐人见而议我也;若独处而敢者,独不畏主知而谴我乎。抑畏人甚于畏主,或主谴不若人非乎?”
二、当谨守自律
广文曰:“斯言有理,但不妄想而徒观之,无伤也。”
尔宣曰:“磨不磷、涅不淄者,圣人也。不善不入者,贤人也。况余非贤人,保不乱吾意乎?昔闻之司铎曰:‘人之五官,譬如城之五门。启闭以时,盘诘加谨,盗贼无自而发。若稍宽纵,一旦奸宄窃乘,制伏未易易也。’余承师训,敢不服膺?”
三、贤士触景励志
广文问司铎曰:“此颜君严守法也,若老司铎则不用如是。”
司铎曰:“昔敝邦一贤士,同众人在席。偶有美妇过前,众不敢视,贤士熟观之,凝然也,众人讶且骇。贤士观久而哭,众更大骇。贤士曰:‘吾观此妇,栉沐齐整,根发无遗,且艳妆淡抹,费几许工夫。所以然者,亦欲取怜于人耳。今吾此日,未曾用工以取怜于吾主,不反出此妇人下乎?是以有感而哭也。’嗟乎!色欲迷人,有情不免。如贤士者,虽偶相值而观,不惟不以动心,且因而感励其志矣。”
答事天主非僭亦非亵,
广文复问曰:“天主当敬,予稔知之。但窃有疑者,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其先,今贵教家家供奉天主,不亦僭乎?况士庶之家,螭居蓬户,亦必供奉主像,毋乃太亵耶?”
一、祭祀之礼
司铎曰:“祭祀与奉事不同。夫郊社之礼,在中邦,非天子不举,重其事也;弥撒之礼,在圣教,非铎德不行,重其职也。
二、奉事之礼
“若所云奉事者,为天主生天覆我,生地载我,生神守我,生万物以安养我。种种大恩,何人不日受?何人不思图报?然则朝夕瞻依奉事,亦聊尽感酬万一耳,岂曰祭之云乎,岂曰僭而亵之云乎?”
喻入道贵勇,
六月,廿有七日,艾司铎贲余乡,郑文学晋谒。
余曰:“郑子雅志向道,顾谋之家人,反为所阻。”
司铎曰:“人生犹泛海也,卒逢舟漏,有岸可登。其毅然先登于岸乎?抑徐徐然商之舟人,而始决乎?吾知必奋勇先登,不惟自脱于难,反可拯舟中之溺。若必迁延而徐商之,其不群胥沦坠也几希。”
论真悔必由天主起念且有畏爱之殊,,凡二则
廿八日,瞻礼甫毕。
一、真悔必自天主
司铎诏众于堂曰:“涤罪工夫,全由痛悔。然所云痛悔者,必自天主发念,始为痛悔之真。何也?凡人稍自好者,一遇过愆,鲜不知悔。乃或为蒙恶名、或为失财帛、或为损身命。斯其悔也,徒俗情之所致,于上主无与,是未可得赦也。惟自天主而发者,思己所犯罪过,种种皆得罪天主,痛悔求宥,乃为可贵已。”
二、自天主而发之念
畏与爱的区别
又曰:“即自天主而发,亦有两念:一曰畏,一曰爱。
⑴畏
“畏者,惧已得罪天主,必为主所罚,故兢兢求赦不暇。譬如僮仆有过,惧其主之挞之也,因恳切求宥,是亦僮仆之畏耳。
⑵爱
“爱则一片真挚之心,不忍稍犯主命,万一有过,纵主不我责,而我且无地可自容者。譬之子事父母,一有违忤,即父母怜不加责,而子且痛悔求赦,必得亲心而后即安。
畏与爱的选择
“夫自天主一也,由畏而发者,僮仆之怀也;由爱而发者,孝子之心也,子等其奚择焉?”
论灵魂兼生觉之能,
一、人之魂兼生觉之能
日已晡,司铎诘余曰:“人身之魂有几?”
对曰:“有三。”
司铎曰:“云何?”
余曰:“灵魂其固然矣,且复生长能知觉,是复兼生觉二魂也。”
人之魂只一灵魂
司铎曰:“否,否!人之魂只有一灵魂是也。其复长大能知觉者,乃兼生觉二魂之能,非与生觉二魂,并列人身而为三也。
钱币之喻
“譬之钱焉,有铜钱、有银钱、有金钱。银钱能兼铜钱之价,非银钱之中有铜钱也;金钱能兼银铜钱之价,非金钱之中有银钱铜钱也。明乎此,则知灵魂之能,特兼生觉二魂之能。
二、人之魂兼生觉之能之理
贵能兼贱
“岂灵魂之中,复有生觉二魂哉?所以然者,凡物贵能兼贱,而贱不能兼贵。
府县之喻
“譬府能兼县之事,未有县能兼府之事者。夫灵魂贵也,生觉二魂贱也。则灵魂兼生觉之能,尤大较著矣。”
答天主虽在人心而爱恶行异,
一、天主在善人之心
漏下初刻,刘允铭问曰:“天主无往不在,亦可云在吾心否?”
司铎曰:“天主虽无往不在,然在善人之心,与在恶人之心,大不侔也。何则?善人之心,时敬畏天主,爱慕天主,终日乾乾,求所以翕合主心。故天主亦常在其心,如慈父之抚肖子,时亲爱而启掖之;
二、天主不在恶人之心
“若恶人之心,则不认有主,多方悖逆。纵吾主亦在其心,方且如严君之宪判,虽在而咫尺千里,又安得云在哉?”
论人立功愈崇受债愈重,
晦日,诸友侍于堂。
偶及立会之举,俞体高曰:“比来立会,悉某某之功。”
一、人之立功都由天主
司铎曰:“不然,人之善劳,皆由天主,非其自己有也。若天主稍不之眷,自恃己力,何功克济乎?惟上主以恩赐人,人善用之,则至慈上主,遂纪为功耳。
二、立功愈崇,受责愈重
“但我等立功愈崇,受责则愈重。
“何也?
“譬有窭人于此,富者畀以一金,令其营运,其人果不负所托。富者复畀十金,而责重矣。若更能蕃息,直畀至百金千金,而责愈重矣。盖彼资弥厚,实受债弥多。万一不戒,骄奢淫佚,以亏耗厥资,斯其负债,岂若一金之轻哉?”
论耶稣肉躯灵魂不离天主性并释三位一体之义,,凡二则
有顷,林用吁以祭义请。
一、灵魂和肉体只完全人性
司铎曰:“耶稣之生也,以天主性,接合人性矣。试问人性为肉躯,而天主性为灵魂否?”
用吁曰:“然。”
司铎曰:“否,否!人有灵魂肉躯,始成其为人,故灵魂、肉躯二者只完一人性。
二、天主性并非其灵魂
纯美至善之体
“若天主性,则纯美至善之体,岂灵魂所可言哉?今吾主耶稣之生也,灵魂合肉身则生;而耶稣救赎而死也,亦灵魂离肉身则死。
无处不在
“若天主性,则生亦在,死亦在,亦在灵魂,亦在肉身者也。
人与剑鞘的比喻
“譬之剑焉,有锋有鞘,锋鞘合而成剑。彼带剑者,左手握鞘,右手抽锋,似乎锋与鞘离矣,然不可谓离于其人之手也;夫鞘犹肉躯也,锋犹灵魂也;带剑之人,则譬之天主性也。锋鞘虽离,总不出一人之手,则知耶稣救赎,魂与身虽离,总不离天主之性矣。”
三、耶稣一位三体
又曰:“且子亦知耶稣之身,固包有三体者乎?”
用吁曰:“未也。”
司铎曰:“耶稣一身,有肉躯,有灵魂,有天主性。夫肉躯、灵魂与天主性,三者不同体也,顾合而成耶稣之一位。试读祭义所载三体一位之妙,正谓此也。”
答原罪为罚之余,,凡二则
秋七月,二日,林用吁延请,余与其迪从。
一、天主赏罚释疑
用吁即席问曰:“客有难予者,谓天主赏罚,既云于其身,不于其子孙。乃一原祖犯命,而罪遂流万世而无穷,斯二说似乎相悖。俊未知所对也。”
赏罚之正与赏罚之作
司铎曰:“赏罚于其身者,此赏罚之正也;间有及其子孙者,此赏罚之余也。
天主对元祖的赏罚
“故夫原祖一犯命,天主即夺其格外之恩,逐出安乐之境矣。若万世传染原罪,此特罚之余耳。
对天主赏罚的比喻
“譬如开国元勋,必身受封爵,而子孙亦可世世为王也。一大逆不道,必身服上刑,而子孙亦且累累就死也。所谓于其身,不于其子孙者,为中邦有不于其身,而于其子孙之说,故云然耳。然从古有开国元勋,不封其身,而只封其子孙者乎?有大逆不道,不戮其身,而只戮其子孙者乎?国法持平,端不如此,而况大主赏罚之至公哉?”
二、原罪亦未重罚
又曰:“即所云原罪者,亦未可云天主之重罚也。何也?
天主的重罚
“天主重罚人,必置之永苦之域,斯谓之罚。
对原罪的惩罚
“若传染原罪,只不得升天国,非有地狱之永苦也。试观孩童未领圣水,只不得升天。至长成为恶,始坠冥狱耳。若肯翻然遵诫,则夙愆顿洗。天堂之乐,吾主曷靳焉?
对原罪之罚的比喻
“譬世禄之家,固宜世受封爵。自厥祖获罪,一削其籍,其子孙特未免为庶人也,何至幽囚为伍哉?倘自能建功立业,则公侯将相,亦可当身立致,未有复以厥祖之罪罪之矣。”
答人非善即恶,,凡三则
一、人非善即恶
其迪问曰:“天主之赏罚人也,善者升天,恶者堕地矣。若彼无善无恶之人,天主将奚处焉?”
司铎曰:“人之无善无恶,独孩童为然。及稍有知觉,非善即恶,未有中立于不善不恶之间者也。”
二、不可以无过自文
其迪曰:“今有人于此,不偷盗、不邪淫、亦不妄证,可称无恶矣。但不钦崇天主,是亦无善。”
司铎曰:“子亦知子道乎?今有人子于此,不狎邪、不赌荡、不嬉游废业,斯亦可称人子矣。但于父母寿不庆,疾不问,晨昏罔相闻。其子方侈然自多曰:‘吾不孝也与哉?’彼为其父母者,亦乐有是子否?吾恐不事父母,决难逃不孝之辜;不事大父母,决难逭为恶之罚。盖根本既失,余无足观,人安得借无善无恶以自文也?”
三、行善之人主必救
其迪曰:“知主不事,罪固不赦。然有未闻圣教,而力行善者,则如之何?”
司铎曰:“虽然,若有于已所知之善,能尽力行之,即于圣教或有未闻也,大主亦必怜而救之,断不负斯人之善念耳。”
答用爱有三种,
初七日,司铎驾发邑治,林用吁从,晚宿方园。
一、爱有三种
用吁请曰:“圣教之爱人如己也,俊已知之矣。敢问爱有不同乎?”
司铎曰:“有,有利爱、有情爱、有仁爱。”
利爱
用吁曰:“何谓利爱?”
司铎曰:“爱有因己而发者,谓之利爱。是因彼人有利益于我,而后爱之者也。此爱即恶者亦有之。
情爱
“爱有因人而发者,谓之情爱。是因彼人为我之亲戚故旧,而后爱之者也。此爱即愚者亦有之。
仁爱
“惟爱因天主而发者,谓之仁爱。盖己与天下之人,皆天主所生,既爱天主,安有不爱主所生之人?故仁爱者,必合天下极疏极远之人,而皆爱之者也。此爱惟圣贤能之。
二、爱人如己的含义
之三者,虽均谓之爱乎,而公私大小之悬,判若天壤矣。圣教所谓爱人如己,则惟取仁爱行之,而情爱未尝不包,若利爱则直夷然不屑者也。”
答天主生神之意与神鬼之分,凡二则
十六日,余问司铎曰:“天主之生神也,云司天护守,各有职掌。夫以全能天主,业无所不能,必生神以供使令也何为?”
一、天主生神之意
司铎曰:“天主之生神,非以代己劳也,尊卑之势然耳。何也?
人置公卿以补不足
“人世之生,智能有限,必置公卿百执事,以补其不及。
天主生神为表己尊
“若造物主全能,岂固待诸神之助哉?亦以尊卑之体,必合众卑而成一尊。故生无数天神,分为九品,群崇奉而翼戴焉。譬世主居臣民之上,必置而公孤卿贰,以及庶僚,而为君者始尊。否则,一人孤立于上,无有崇奉翼戴,又何以明天子之尊哉?”
二、天神善恶赏罚释疑
余曰:“闻天神初生时,天主赋以性体,皆极精美。又云或善或恶,听其自择而率循。岂有精美之性,疑而善恶、正邪尚有未定者乎?”
司铎曰:“天神之性,原皆精美,然必置之善恶岐分之际,令其发念自择,始可以赏罚随之。如性皆精美,即令定于善而无恶,则为善皆天主之功。彼天神何功,而得享天上之永福哉?惟既赋以精美之性,又必听其自择。故发念善者,适完其美性,而得永赏。发念恶者,顿失其性之美,而得永罚。此天神魔鬼之攸分也。”
论罢德肋之生费略为真父真子,
一、天主父子是真父子
廿七日,余偕用吁侍司铎,析三位一体之义。
司铎问用吁曰:“经言:罢德肋为父,费略为子。然则父子之名,其借言者乎,抑为真父真子者乎?”
用吁对曰:“生者为父,受生者为子。斯殆真父真子,而非借言者也。”
二、天主父子一体
司铎更问余。
对曰:“用吁言是,但天主罢德肋之生费略也,原一时俱有,非若人世父子,有尊卑先后之殊耳,故谓之一体。”
三、天主父子同类
司铎曰:“然,抑又有说焉。夫所云父子者,必生其同类而始得名者也。若身有虮虱,非不受生于人,然不可谓之父子。故必人生人类,而父子之名始立。
四、天主父子为真父子
“虽然,彼人世之父子,尚不如天主父、天主子之为真也。
人类父彷佛
“何则?父之生子也,必全通于子,斯为真父;而子之受生也,必全肖其父,斯为真子。今人世父子,求其音容彷佛,情态略同,如是止耳。若必通体酷肖,无几微毫发之殊,千古以来,亦有前闻者乎?乃天主则异是。
天主父子全肖
“故夫罢德肋之生费略也,内自照其本性,全能大智至善无穷之妙,而内体自生一全能大智至善无穷妙之像,而为费略。是其全能大智悉通体于费略,而费略均肖焉,浑然无二。斯其父为真父、子为真子。而其为一体,岂人世父子所可同耶?”
答地狱之罚有重轻,
少间,用吁问曰:“惟彼世人,不领圣水入教,且有所犯而不悔者,固皆不免永苦之狱矣。然有长厚自守,与御人者同罚可乎?”
司铎曰:“同一囹圄,而罪罚各殊;则同一地狱,而罪罚亦异,未有混而无别者也。”
答天堂之赏视额辣济亚而不从由善功,,凡二则
一、天堂之赏在于额辣济亚
用吁曰:“然则天堂之乐,亦有分乎?”
司铎曰:“然。”
曰:“生前善功之大小,足为天堂受赏之券乎?”
司铎曰:“未足也。天堂之赏,各因其生前所受额辣济亚(译言天主圣宠也)之多少。若徒有微功,而无额辣济亚,不得受天堂之赏也。”
二、额辣济亚在于赐与应
曰:“额辣济亚何由而得?”
司铎曰:“初赐时不由善功而得。既赐之后,观人仰应之何如。赐而能应,则吾主将加赐焉。故以此定额辣济亚之多少,以为天堂受赏之券者也。”
三、为真善可得额辣济亚
用吁曰:“仰应天主,必在善功。乃谓徒有善功,而无额辣济亚。何也?”
司铎曰:“人虽为善,又要观其为善之意,意果真乎?抑别有所为乎?若别有所为而为善,则为善之念不真,纵有善,亦不得谓之真善也,即不可以得额辣济亚也。故天主之赏人善也,不赏其所为,而赏其所为。”
答神之三司爱欲为功府,
用吁复问曰:“灵魂有三司:曰记含、曰明悟、曰爱欲,敢问何者可以为功?”
司铎曰:“其惟爱欲乎。”
曰:“云何?”
司铎曰:“人岂无明知天主,而竟不发爱慕者,是记含、明悟尚未足为功也。乃有拙于记含、明悟而独笃于爱慕天主者,是爱欲之情超出记含、明悟之上,而为功之府者也。”
答天主十诫刻在人心,
廿八日,其叙问曰:“圣教之入敝邦也,仅五十余年耳。前此罪恶之人,固宜受地狱之苦。至若饬躬修行,如敝邦所称贤圣者,乃于十诫尚未尽符,天主何处焉?”
一、天下尽知天主十诫
司铎曰:“天主十诫,刻在人心,天下皆已知其概。
二、恪守十诫则得安所
“果以其所知,而恪然遵守者,纵经典未传,情亦可谅,天主必悯而佑之。或默启其衷。或令人传授,以全其德,断不负其恪守之诚也。如中邦诸贤真能如是,则天主亦必俾之安所矣。
三、明知明背则难辞其咎
“虽然,前此尚得言不知耳。今数十年来,阐发有人,道犹大路,彼明知而明背之,咎将谁诿耶?”
口铎日抄卷之四
口铎:泰西思及艾司铎、存元林司铎
汇记:福唐李九标其香
分录:清漳严赞化思参
点定:清溪林尔元尔会、晋安陈克生孔昭
参订:同邑林一俊用吁
较辑:弟李九功其叙
口铎日抄卷之四小言
隙驹如驶,岁月不留。返顾年来,茫无寸得。虽渝糜不律,谬叨札记之司,然而尘思撩人,如着败絮。行荆棘道中,左支右拄,苦莫可脱。安得时闻德音,可以破空而走也?壬申之七月,卢司铎忽弃人间世。捧诵遗言,邈不可复;攀恋之私,何能已已。而艾司铎 则又自莆而泉漳、而江右,且重有富沙之行。向日铎音,几成旷响矣。何幸林司铎不鄙夷,时辱函丈而诲之,其所以嘉惠小子者,三司铎如一身也。今秋闱事正迫,重晤思参,复承数简见示。余愧且谢曰:“夫照乘之珠,藉以赤玉之盘,则辉光倍映,识者咸钦其宝也。若余则瓦缶耳,虽爱珠之深,不敢不出以相藉。而其不韵也,不既多乎?”因受而踵成之,汇为四卷。而思参则勉余曰:“艾司铎有云:‘读百言,不如记一言;记百言,不如行一言。’”余记且不文,行于何有?拜锡良规,其负明师益友数矣。无何,陈子孔昭顾予邸中曰:“闻泰西诸国,常置一钟于山之岑,人有怠厥功者,则击而使醒。然而钟则无功,故司铎之视有言无行者,譬诸钟。”余思是役也,蜚播洪声,行将聒耳。乃返躬实课,曾百不得一焉。李氏之子,其犹钟乎?虽然,钟顽质耳,既不任功,于何任责?独怪吾党身负灵才,深荷上主之畀,顾有口无心,崇空言而鲜实行,皇皇临汝,虽欲为钟也,其可得乎?此则余之所滋惧者也。故因四卷之成,而并志之。
崇祯六年昭阳作噩之岁长至日,
景教后学其香氏李九标谨识。
答禽兽之声别于人因论声有三种,,凡二则
一、人禽之声有别
越六年癸酉,春王二月,艾司铎有清漳之行,从严子思参请也。
朔后五日,思参问曰:“闻贵邦精格物穷理之学,故鸟兽之声,皆有其字,不知亦能洞其语言之意否?”
鸟兽之声
司铎曰:“子欲通禽兽之意,亦知人禽之声之所以别乎?敝邦格物家,以鸟兽之声,为自然、性然之声,凡有知觉者皆然。如惊恐则啼叫,悲痛则哀号,沓聚欢乐,则呼群而唱和。凡此者,普天下各随本类,不须教习,生而固然,皆发于觉性之本情,不能有二者也。
人之声
“若人则为拟议之声,人有自专之能。故均一人声,而安排分配,随方不同,此非能推论理者不能也。
别其声以知鸟兽之意
“今欲知鸟兽之意,当先别其声为自然性然之声,则知百千变态,不出喜怒哀乐等情。如赤子之啼嘻,闻声可喻,以意逆之,鲜有不中矣。”
二、声有三种
风雨之声
又曰:“大凡声有三种:有有声而无意者,风雨笙簧之声是也;
鸟兽声
“有有意而无安排拟议,同类之所必同者,鸟兽之声是也;
人之声
“至于有意而复有安排拟议,虽同类而彼此各异者,则人之语言是也。识此三种,愈知人禽之声之所以别已。”
答太极为元质而非天主故古人不祭太极,,凡二则
初八日,郑孝廉邀款,即席问曰:“敝邦六经中,具言事上帝、祭上帝。(此上帝非二氏之所云上帝也)不闻有事祭太极者,则太极殊非天地之主矣。今按《易经》有太极生两仪一语,又似天地受成于太极者。”
一、物必藉四所以然而后成
司铎曰:“天地间凡可举之物,必藉四所以然而后成。一曰质,一曰模,一曰为,一曰造者。如彼几凳焉,材木为质,高下广狭为模,所以用以倚、用以坐为为,工匠为造者。四者缺一,必不能成一几、一凳矣。
二、“太极”似“元质”
“天地亦然,元质为质,大小厚薄为模,所以覆载于人为为,造物主为造者。今观儒者之解太极不出理、气两字,则贵邦所谓‘太极’,似敝邦所谓‘元质’也。元质不过造物主化成天地之材料,不过天地四所以然之一端,安得为主?又安得而祭之事之也哉?”
三、元质非造物主
有始
孝廉曰:“请问其详。”
司铎曰:“元质之非造物主,其理有四端:一曰有始。天下惟天主无始,凡物皆有始。元质也者,天主欲造万汇之形,故先造一元质,以为之底,则不得谓之无始。
非自有
“一曰非自有。天下惟无始者为自有,元质既有始,则必受有于天主,而非自有。
有边际
“一曰有边际。无边际者,天主之体也。元质之体,穷于形天以上,属于几何,则不得谓之无边际。
非万有之本
“一曰非万有之本。凡物之有形者,以元质为本,惟形天以下则然。若天神与人之灵魂,则天主自无中化成之,不关元质也。则元质安得为万有之本?
四、人不祭太极
“噫嘻!人苟知太极之即元质,又察此四者,而知元质之异于天主,则可通太极生两仪之解。而古人不祭太极,其故并可见矣。”
答富贵贫贱之殊天主原无厚薄,,凡三则
一、富贵贫贱之用
十有二日,思参请曰:“天主吾人公父母也,父母之于子,无偏厚薄。今人有生而富贵者,有生而贫贱者,种种不齐,天主何不比而同之,以免人之怨憾乎?”
司铎曰:“如子所言,将同富贵乎?抑同贫贱乎?”
曰:“富贵。”
举世皆富贵之病
曰:“举世皆贵,谁为舆台仆隶以养其尊?举世皆富,谁为耕织制器以济其用?
人身的比喻
“即如一人之身,有司视听者,亦必有司持行者。交相为用,固缺一不可者也。今使通身同生耳目,将不成一人;使举世皆生富贵,将不成世界矣,岂天主全能之妙用乎?”
二、富贵贫贱辩证
思参曰:“富贵贫贱,交资互益,于理诚然。但均之天主所生,谁不愿居富贵,谁肯甘处贫贱,彼此相企而憾生焉?亦人情也。故谓天主生人,虽各有其用,宁尽无厚薄其间者乎?”
司铎曰:“请问子所谓厚者,厚富贵耶?抑厚贫贱耶?所谓薄者,薄富贵耶?抑薄贫贱耶?”
思参曰:“厚者必富贵,薄者必贫贱矣。”
福乃罪之媒
司铎曰:“异乎予所闻。世所称福非真福,乃罪之媒也。傲、忿、惰、诸恶,最易犯也;
祸乃善之梯
“世所称祸非真祸,乃善之梯也。谦、忍、贞、勤、诸德,最易守也。
天主非曾厚薄
“故世有先富贵,卒奢侈而致贫贱者矣;亦有先贫贱,卒勤俭而致富贵者矣。有终其身锦衣豢食,而行同狗彘者矣;有终其身粗衣淡食,而德贵金玉者矣。试取两人之表里、之始终,而合计之。天主曾何厚薄之有乎?”
三、当顺从主的安排
思参曰:“窘穷益德,安乐滋尤,诚哉是言也。但思窘穷亦可为恶,安乐亦可为善,人故愿为其安乐者耳。”
人当遵主命
司铎曰:“是何言哉?人既知贫贱之中可以益德,则宜安承主命矣。今乃曰:‘吾愿为富贵,吾愿富贵而为善。’是其心毋乃不富贵,遂将不为善乎?
人当体会主意
“试问人人欲富贵,将使谁者为贫贱乎?不愿吾体天主之意,只愿天主体吾之意;不愿吾遵天主之命,只愿天主遵吾之命,罪莫大焉!
四、俳优的比喻
“鸣呼!人生斯世,如俳优在场,所扮俗业,一时事耳。俳优不以分位高下为荣辱。人乃不然,是其达识,反不俳优若也。亦独何哉?”
答人生而残疾不可憾主而有残疾者之用,,凡五则
一、人生残疾不可憾主
有顷,思参复请曰:“贫贱不可憾,既闻命矣。敢问人有生而残疾者,则如之何?”
灵性赋于天主
司铎曰:“吾人之生也,有肉躯、有灵性。灵性赋于天主,人人完全无缺。
精血授于父母
“肉躯授于父母之精血,精血有损,肉躯亦因有损,又何憾主之有乎?”
二、以残疾之身备主使用
思参曰:“肉躯有损,天主何不于胎中变易之,以全其美?”
司铎曰:“人损伤之,天主必变易之,亦非当然之作用矣。惟其不变易之,以阴备厥用,正可显天主之全能也。譬如绘者方绘次,拙工搀笔坏之。良工取彼拙笔凑绘焉,更加妙巧矣。”
三、当信主使用残疾之人
思参曰:“人之安全者,天主或生以备用。若彼疲癃残疾之人,化未见其有用也。”
司铎曰:“昔圣亚悟斯丁有云:‘人入工匠者之家,见其造作之器,或直、或曲、或利、或钝、或完成、或锉缺,种种不同。初虽不谙其用,然莫不私自想曰:彼必有以用之,岂其无用而置此?’今者入寰宇之中,见造物主生人,或安全、或残缺。一不明其用,遂疑造物主将无所用。是何信主,反出信匠人下哉?”
四、残疾者的用处
思参曰:“敢问残疾者之用。”
司铎曰:“子疑其无用,亦知其用固甚显者乎?夫斯世者,吾人立功修德之世也。有疾苦,然后有忍疾苦之功,又因而有赈恤疾苦之德。是利已、利人之资,莫切于疾苦者也。圣亚悟斯丁有曰:‘除疾苦于世者,是除哀矜之行于世矣。’旨哉斯言,良可绎思已。”
五、五官残缺的好处
思参曰:“师言诚是,然人之五官,亦为善之具也。今或缺而不全,毋乃其具亦缺乎?”
五官残缺之幸
司铎诘曰:“何谓三仇?”
曰:“肉身、世俗、魔鬼。”
司铎曰:“子既知肉身为仇之一,则知灵神与肉躯、体最亲、情最异也。神喜理,身喜欲,恒为仇敌。今缺一官,灵神未尝有缺,而已先免一仇矣,乌知非大幸也者?
德士的例证
“昔有德士,病失一目,曰:‘故有两仇,今去其一,天主之恩也。’夫德士以失目为造物主之恩,人乃以胎生之疾憾主,非惟不知恩,其获罪亦甚矣。”
答人之夭折皆可无憾而当感恩,,凡三则
有顷,思参复问曰:“贫贱残疾,人之所甚苦也。如司铎言,非惟不当憾,反宜感恩焉。窃思夭折之人,受生未几,遽陨厥身。方彼二者,罹凶尤甚,不知所以慰之?”
一、人可无撼于天折
司铎曰:“人之夭折有三故,皆可无憾。夭折之人有三等,皆当感主恩。”
思参曰:“何谓三故?”
曰:“父母之禀气一也、调摄之善否二也、造物主相人之善恶,增之减之三也。斯三者将谁憾乎?”
二、人当感恩于天折
曰:“何谓三等?”
善人
曰:“一为善人。善人,天主之孝子也。岂有孝子喜于久淹逆旅,不愿速回本家,而见其父母乎?其使之早离苦世,而享天福,是天主之恩也;
恶人
“一为恶人。恶人在世,为日愈多,罪过愈重。少一日,是少一日之罪也。即入地狱,亦可少减其苦。是非天主之恩乎?
孩童
“一为无善无恶之孩童。孩童命终,领圣水者,即升天国。纵未获领,亦得灵薄之所。(详见本论)视彼久视斯世,卒坠永苦之域者,其受恩不亦多乎?故曰:‘皆当感恩也。’”
三、受生于天主即是大恩
又曰:“凡物一受生于天主,即属莫大之恩。故虽无生长如天地四行、无知觉如草木花果、无灵明如麟介羽毛,一旦受有,其荷主恩,比于虚无,已不可倍数。况人受造物主之赐,得以为人。且片刻受有,永世不灭,是虽一胎夭之魂,其荷恩之重,比之天地不灵之物,又万万矣。感当何如哉?”
思参谢曰:“至哉司铎之教我也。质言罕譬,虽至愚者醒矣。自今而后,敢不素位而行,以承主命。”
论读书之法,
廿有五日,瞻礼甫毕。
司铎谓严刚克曰:“祭义一书,亦谛阅否?”
对曰:“然。”
一、反复玩味
司铎命述一二,则多所不全。
司铎曰:“圣教之书,义理深长,非如他书可以涉猎得也。日取数帙焉,反复玩味,必使胸中恍然有会,确然能记,而后已焉。故时遇同道诸友,述其所得,不遗、不紊,是可益己而兼益人也。
二、深刻理会
若徒夸多、斗捷,不深理会,虽日尽数卷,掩卷茫然矣。即对人言之,安能井井无漏者乎?此如以一桶之水,亟倾石上,了无所入,湿然而已。
三、循序渐进
嗟夫!我有斗米,需徐尽之,乃得其养。若徒以饱一餐,不独胃不能受,反得伤焉。圣教之书,灵性之粮也,其食饮也,亦正如是。”
论远镜有义,
三月二日,林有杞入谒,求观远镜。
司铎曰:“子何镜之观也?有视至九重天而止者矣;有透九重天以上,而视天主无穷之妙理者矣。孰远孰近,二者奚择?”
有杞曰:“视天主之妙理者,其人之心镜乎?数日来,幸从司铎讲解经旨,颇窥天外理矣。今愿假视形天者,一寓目焉。”
司铎出示之。正观,则极远之物,皆近而大;倒观,则极近之物,皆远而小。有杞异之。
司铎曰:“无异也,身后之事,世人以为极远,不知其至近,而所系之大也;眼前之事,世人以为极近,不知其至远,而所系之小也。”
有杞正容曰:“司铎教我矣。”
答肉身之复生,
初八日,艾司铎谈经,及肉身复生一款。
客有疑而问曰:“天主全能,既能于无中生有,其复生诸人,固亦无难。但思久死者,肉身消尽,业已无遗矣,谓天主另造一身则可,谓其本身复生,则所未解。”
司铎曰:“人死虽久,肉身虽消尽,其肉身之元质变变化化,总不出天地之间也。天主以其全能,聚而合之,使之复生,亦何烦另造之有。且另造一身,非所谓赏罚之公者也。何也?初立功、犯罪者一身,今受赏、受罚者又一身也。亏有功而赏无功,遗有罪而罚无罪,岂大主至公之旨哉?”
答元质有变化无增减,
司铎退,思参请曰:“元质有增减否?”
司铎曰:“有变化,无增减也。”
思参曰:“余观木质变而为炭,炭质变而为灰,渐变渐减,几邻于无。相彼蜡烛,举火燃之,移时而尽,其质安在?”
司铎曰:“木变为炭,所存之灰,其土分耳。且或变为火、或变为气、或变为水者矣。蜡烛之变,不尽属土质。其质安在?在火气也。盖凡天地间物,以四元行结而成体者,其变化复归于四元行焉。故曰:‘有变化无增减也。’”
答银锭之伪非所以事亲,,凡二则
一、烧纸非孝敬之道
十四日,客有问司铎曰:“闻天主十诫,有孝敬父母之条。又闻禁人烧银锭,曾一纸之是惜也,何云孝敬?”
司铎曰:“敢问子诳其亲,谓之孝敬可乎?”
曰:“不可。”
曰:“父母在日,尝用牲醴之养,死不忍忘。故中邦荐之所谓‘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以表其孝敬之心也。乃至所献金银,非纸造之者乎。若为人子者,当父母在日,献以纸造之金银,父母必怒而责之,以为诳我也。今者亲没而遂献之以此,则是忍于死其亲,而敢于诳之也,其不孝敬亦甚矣。”
二、古人无烧纸之举
客疑未释,司铎又语之曰:“今人之孝敬父母,比于三代以上之贤哲孰愈乎?”
客曰:“不能几及耳,何敢见少?”
司铎曰:“秦以上,未尝有纸,三代之祭典,并未闻用纸。吾子苟不存乎见少,又何用喋喋为?”
客唯而退。
答事吕纯阳之非,,凡二则
漳有立修真会者,以吕纯阳为宗。十六日,有彼会士来谒。
问司铎曰:“敝会教规,分有功过格,每朔望向吕祖师焚之,亦教人为善意也,司铎以为何如?”
一、当求告天而不求告人
司铎曰:“省察功过,固属善事。但思人之有过,果获罪于谁,则有过而求赦,亦将求赦于谁也。
孔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其意云何?必以吾人苟得罪于天地之大主,则自天地大主之外,更无处可求赦耳。今者省己之过,而告于纯阳,何从得赦?反增不识主之罪矣,乌乎可?”
二、人事主当专一
客曰:“敝会亦尝拜上帝,是非不识主者。”
司铎曰:“认主不真,敬畏不笃,祈望不殷,偶尔一拜,亦良知所动耳。且彼佛亦拜,仙亦拜,三教亦拜,何处不拜也。志向不定于一真主,功行到底无成。譬如泛海而无指南,随风漂泊,茫无定向,何能到岸?坐见沉没而已。”
答谢主恩之频,
司铎之燕居也,恒自言曰:“谢大主之恩。”
是日思参请曰:“化侍司铎以来,闻斯言也,不知凡几矣,敢问何谢恩之频也?”
司铎正容敛手曰:“人时时受大主之恩,可不时时思所以谢之乎?况能时时谢主恩者,则时时更受大主之恩矣。”
思参曰:“谨受教。”
答怒之道归于无怒,
是月之末,艾司铎返驾温陵,而林司铎之入三山也,则匝一载于兹矣。廿有二日,余至堂祗谒。
问林司铎曰:“怒之当克也,人知之。然有不得已而用怒,怒亦有道乎?”
一、怒过而不怒人
司铎曰:“可怒而怒,怒亦无伤。然所谓无伤者,怒其过,非怒其人也。
二、怒而归于无怒
故外虽有怒之形,而心体漠然不动。譬如云雾半空而日光不损,雷电交作,而天体自如。斯有怒而总归无怒者已。”
论奉主之心,
一、人当诚心奉主
廿四日,林司铎诏于众曰:“吾主升天期近矣,子等亦思所以奉献吾主者乎?夫吾主所甚爱于人者,岂其财物之谓哉?必奉以真挚之心,乃为可贵。
二、顽石冷冰之心
“今有一种不痛不痒之心,此直顽如石耳;否则,而为悠悠忽忽之心,此又冷如冰耳。
三、人当讨主欢心
“即如赠人以物,必思所以当其欢心。若徒奉石与冰焉,其人鲜不艴然怒者也。矧以顽如石、冷如冰之心,而奉献至尊之上主者乎?”
论领圣体之益及领圣体之功,,凡三则
一、领圣体之意
廿五日,诸友求领圣体。
林司铎曰:“厄格勒西亚(译言教会也)中,命吾领圣体者,何意乎?斯其益有三,不可不知也。
爱
“一曰爱。爱者,天主加爱于吾身者也。盖凡人相爱,必有物相遗,以章其爱。今天主之爱吾人也,不惟日保存安养之,且并其至尊至贵之身,亦畀以予我。爱孰大焉?
表
“一曰表。表者,吾主之加爱乎我,亦以立爱慕之表,欲吾仿效之,而爱慕天主,与夫爱人如已者也。
养
“一曰养。养者,五谷以养肉躯,耶稣圣体以养吾之灵魂。但五谷之养人也,必化为人之精血,始称为养。而圣体之降临也,必与吾之灵魂浑合而为一,何养如之?”
二、领圣体之默想
廿六日,林司铎坐论于堂。
曰:“子等将领圣体,宜默想三端:
何人
“其一,思来者何人?此吾之师也、吾之主也。师者,时启迪之、教诲之。非吾师,则人心晦蒙矣。主者,则又人所倚赖其安养者也。此如一家人之靠其家主,凡饮食衣服,咸仰需焉。即吾主之告宗徒,亦曰:‘尔称我为师,称我为主,我真是也。’夫曰师、曰主,是尚可轻乎?
何家
“其二,思来者何家?天主以至尊至贵之体,乃降于至卑至贱者之身。此如家主极其尊贵,一莅仆隶之家,若不洁除修饰,获戾必重。则又何敢以秽浊未浣之身,而漫邀吾主之临也?
何故
“其三,思来者何故?天主尊矣,何为降此卑贱者之身?可见天主者,原至仁至慈之上主。其惠然降临者,所以赦人之罪,增人之德,而加以额辣济亚者也。夫天主之恩若此,子等宜何如爱慕图报,以无负主恩者乎?”
三、领圣体之心
又曰:“图报之功莫如仰体。然即‘主’字之义,而可推也。譬如人世之主君临一国,则凡一国之上自公卿、下迨士庶,其遵宪法而罔敢违者,无论贵与贱也。今吾主既降临吾身,而为一身之主。则凡一身之上自头目、下迨手足,有敢不遵循规诫,而违背主命者乎?故必目毋妄视,耳毋妄听,手足毋妄持行,悉翕合上主之心,乃可已。”
论负荷主命不苦难而反甘易,
廿七日,林司铎又谓众曰:“夫所谓主者,亦犹加规诫之轭辕于服役者之肩背,此其负荷甚重,人未有不为苦且难者,而孰知其甘且易?
一、负荷主命之甘
“何谓甘?一思吾主为我等受难,被诸痛苦,则凡诸窘难苦劳,直欣然甘受之。更思吾苦劳日甚,德行日增,而天上国无疆之乐,直可梯以登也,愈勃勃其欣快矣。
二、负荷主命之易
“何谓易?今有物于此,我诿而不举,深觉其难。如肯毅然举之,则必有人左之、右之,而难者易矣。今此负荷虽重,如我肯猛自担任,则吾主必付以神力,如左右手然,何易如之?”
答神之三司亦有克兼,
一、神之三司有不克兼者
夏四月二日,林用吁问曰:“向闻之艾司铎,谓人有善记含者,未必善明悟;有善明悟者,未必善爱欲。是神之三司,亦有不克兼者也。”
二、神之三司有克兼者
林司铎曰:“虽然,若夫明睿过人之士,亦有能兼之者。何则?
记含生明悟
盖人之记含既精,从此义理纯熟,则灵光顿发,而明悟生焉。
明悟生爱欲
既明悟此理,自欣欣勃而行之,是又从明悟生爱欲者也。然此必大过人之士,始能兼之。故神之三司,有能兼不能兼之异耳。”
论记含如库藏,
一、记含当纯而不染
又曰:“记含如库藏焉,为义理藏纳之府者也。故记含之司,必纯而不染。凡耳之所闻、目之所接,必其皆合于理道者,而含记于心。自此心之所悟,皆诸美好之物,而爱欲亦无有乖于道者矣。
二、记含不可邪正杂陈
“否则,邪正杂陈,好丑并储,无论两者不相容也。即当真正用功之时,亦有别窜入者,大抵皆记含之不清也。
三、库藏的比喻
“假如库藏所贮,悉皆金玉,绝不令丑且贱之物杂其内焉,则凡心之所识,取而用之,莫非纯金美玉者矣。”
答邪念多人自萌非尽由魔鬼,
初四日,余问司铎曰:“人有邪念,闻悉由魔诱。果尔,则罪在魔鬼,不将为人释咎耶?”
一、万念悉人自萌
林司铎曰:“非也,人有百千万念,悉人自萌,魔鬼特从旁煽之耳。煽之而不动,则为人之功;煽而辄动,则为人之罪矣。
二、人当远离魔鬼
虽然,吾主之升天也,业絷服诸魔,不令为人害。人之被其诱感者,由近之而不知远耳。即如不义之财,非礼之色,皆魔鬼所伏藏。我一见之而即远,魔能肆其毒乎?惟夫见利而生贪,见色而留念,斯为魔所诱,而莫之觉。故曰:‘魔鬼如系狗焉。’近之者,必为其所噬矣。”
答夭札皆主恩并论赦罪之理,,凡二则
五月之中,林司铎贲余里。
十有九日,翁允鉴问曰:“人之生死,悉由天主,夫人知之矣。今有孩童始生,未几而辄夭札。则大主之生是人也,不亦徒然乎?”
司铎曰:“此天主莫大之恩,曷云徒然乎?”
允鉴曰:“云何?”
司铎曰:“大主之生人也,随赋之灵性,斯即赋以升天之质者也。故孩童一涤原罪,纵夭札而死,而其升天也,更易于成人。此孰非天主莫大之恩,曾何虚生之与有?”
答人易犯罪乃原罪余迹,
一、原罪的涤除
孩童涤罪
又曰:“孩童之领圣水也,无俟痛悔。盖一经洗涤,而原罪已悉赦矣。
成人涤罪
“若成人则必须痛悔,以原罪之余,复造有诸罪故也。
涤除原罪的意义
“虽然,人而痛悔己罪者。一涤原罪,并诸罪俱可得赦。何也?原罪者,罪之根也。自造诸罪者,罪之枝叶柯干也。故原罪一赦,而诸罪并可悉宥。譬之树焉,一拔其根,而枝叶柯干,有颓然毕起者矣。”
二、余罪的克灭
余问曰:“根株拔,则枝干宜不复生。乃有原罪既除,而罪宗复踵至者为何?”
病人的医治的比例
司铎曰:“今有病人于此,伤入五内。其发之颜色者,必黄而瘦。纵其病根既拔,非急滋补之,其色能顿复哉?
猛力克治余罪
“今人原罪虽除,然一自受染之后,其性不能无偏,此亦原罪之余迹也。故必猛力克治。始可无愆,故克之正未易易耳。书不云乎:‘克明俊德。’可见德必克而始明,克之而其明始俊,俊者美好之谓也。”
论人之善劳悉由天主,
廿一日,余谓司铎曰:“人之善劳悉由天主,乃今之聪颖能文者,多岸然自命,未有归功于天主也,乌乎可?”
林司铎曰:“子不观之笔乎?责笔以书,而笔不能也。求其善书者,必出于握管之人。至于挥毫之际,字画整楷,而笔乃傲然自多曰:‘此吾之能,而非握笔者之能也。’可乎不可乎?”
论人之五官借之天主,
秋七月,林司铎回三山。五阅旬矣,十有八日。
司铎诏于众曰:“人之五官借之天主者也,天主借我之意,但许我为善,岂许我为恶哉?且夫借财于人者,届期必赏以息,则借物于天主,其加息又当何如?故行德立功,所谓偿天主之息者也。设届期而无可偿,天主尚责以永罚。况挟所借之物,而反背其主者乎?”
论天主在天之义,
八月朔日,刘伯秀受经于堂,适余陪侧。
林司铎谓伯秀曰:“经云:‘天主在天’,其义云何?”
伯秀曰:“天主无往不在,所云在天者,尊之耳。”
司铎曰:“既尊之在天,则高高在上,不视为与人渺不相属耶?”
伯秀未有对。
司铎曰:“夫天者,吾人之本处所也。所云:‘天主在天’者,在吾之本处所也。何也?人生斯世,直侨寓耳,必刻刻豫还乡之计焉。一旦有急,亦可备以无患。故经首揭‘天主在天’,欲人知天主在吾本处,时醒切而思慕之也。譬如有人于此,客于他乡,茫不知返。旁有醒之者曰:‘尔之父母在尔家,尔胡不思?’吾知其人,必惕然猛省。所以豫为还家之计者,惟恐后矣。”
论斯彼利多三多不可谓耶稣之父并答其与降孕之功,,凡二则
一、圣神多三多非耶稣之父
徐及信经三款,司铎诘余曰:“费略之降生也,云因斯彼利多三多之功,则斯彼利多三多,可谓耶稣之父否?”
余曰:“不可。”
曰:“何为不可?”
曰:“特因之耳,故为不可。”
司铎曰:“今人之生也,亦因其父母而生,则因之一字,宁定论乎?”
余谢不敏。
世人父子血脉之缘
司铎曰:“凡人之称父子者,必分其父之血脉,通之于子,斯为真父。
天主子的血脉之缘
“乃圣母之孕耶稣也,只圣母自有之净血,聚而成胎,特藉斯彼利多三多之神功耳,是岂分斯彼利多三多之有哉?故不可以谓之父。”
二、圣神是天主
余曰:“天主三位,既俱有全能,则费略之降生也,奚不可自为?而顾藉斯彼利多三多之助耶?”
司铎曰:“斯彼利多三多亦是一位天主,岂有费略降生,为救世大故,而斯彼利多三多独漫无所事事哉?故亦必用其神功,俾圣母成孕,始为斯彼利多三多莫大之恩已。”
答天主三位不可缺一,
一、天主三位不可缺一
伯秀因问曰:“天主至尊,只成一位奚不可,而必待三耶?”
司铎曰:“一尊之中,自然包有三位,缺一即不成天主矣。
二、人之三性不可缺一
“譬之人性焉,有记含、有明悟、有爱欲。斯三者,固人性所应有者也,缺一即不成性矣。又奚疑于天主?”
论圣多默异迹,
初三日,余谓林司铎曰:“顷读宗徒行实,见诸圣之致命者,多种种灵奇。吾师身历诸国,夫亦有异闻乎?”
一、圣多默国的异迹
司铎曰:“弥撒大礼,必以蒲萄酒行之,此定规也。然葡萄为酒,必积数月而后成。今有圣多默殿中,其酒则咄嗟可辨,斯一奇已。”
余曰:“云何?”
司铎曰:“玛里布耳(国名,今改为圣多默国,在西南印度)。昔圣多默致命地也,其国圣殿中,闻有蒲萄一株,视之枯树耳。然至圣多默瞻礼日,弥撒方行,必舒叶开花,俄而结实。及铎德将举圣爵,而实已熟矣。取而注之于爵,则宛然酒也。及弥撒礼毕,而树枯如故,至明年瞻礼又复然。”
二、对圣迹的感叹
余作而叹曰:“致命之为绝德也,故天主特爱之,而章示其灵奇耳。今吾辈重视此身,无论未可试窘难。即克己寡欲之功,尚未能稍加万一,有不取上主之大怼者耶?”
答灵魂无男女之殊,
是月之末,林司铎复贲余里。
廿有七日。从绰问曰:“人之灵魂,有男女之殊乎?”
司铎曰:“无殊也。”
从绰曰:“每见女人记含、明悟,多钝于男子。既无殊矣,胡敏钝若是判乎?”
司铎曰:“天主化成人灵魂,原无男女之异。其中有敏钝不同,亦由受者气禀有清浊之别耳。故论灵魂本体,原各有记含、明悟之能。惟气禀浊者,其记含、明悟必钝。此实效用之官不利,于灵性无关也。子不观之火乎?火之光明,其本性也。然油清者光必亮,油浊者光必减矣,斯岂火有明暗之殊哉?则油之清浊,有攸分者也。”
答出言有道,
廿九日,林鸣见问曰:“人之尚口者必招尤,然则出言亦有道乎?”
司铎曰:“敝邦有成言,殊可玩。曰:‘君子之口在心,小人之心在口。’”
鸣见曰:“云何?”
司铎曰:“君子之出言也,必于中心停思审处,求合理道而后发。故其为言,自无乖谬之失。小人则不然,浮躁为言,惟口是尚,曾不返而问诸心也。于以寡尤,难哉。”
论痛悔异于动悔并析“痛悔”二字之义,,凡二则
九月初五日,漏下数刻,余及鸣见侍。
一、动悔与痛悔表现不同
司铎曰:“告解之诚,全由痛悔。今彼奉教诸人,谓之动悔则可矣。谓之痛悔,殆十不得一焉。”
鸣见曰:“悔一也,胡动与痛之殊乎?”
司铎曰:“所谓动悔者,一当告解之时,省察己罪,不过得其心之微动耳。若痛则必哀怨迫切,惩艾而不敢少安,以是而仰祈主佑,庶乎其可已。”
二、动悔与痛悔字形差异
又曰:“且子亦知痛悔字之义乎?痛则从疒从甬;悔则从忄从每。疒者病也,甬者通也,忄者心也,每者每也。”
余曰:“如何?”
三、痛悔的内涵
司铎曰:“人之爱肉躯也,甚于爱灵魂。今有肉躯病,而不哀伤迫切,投救于明医之前者乎?若病在灵魂,则恬不为意焉。真能痛者,其视灵魂之病,更甚于肉躯,而一往哀吁迫切之情,必其与肉躯之病通者也,斯之谓痛。且灵魂之病,又种种不一。使非中心自讼,每事靡遗,鲜不以粗略塞责者矣。故真能悔者,必先之时省,次日省,又加之月省而岁省,将从前种种过端,搜剔靡漏,若烛照而数计焉,然后以中心之悔出之,斯为真悔。痛悔之义若此,是岂动悔所可几哉?‘动’与‘痛’异,并其悔亦非悔矣。”
论天主三位一体有生发二义,
初六日,余侍林司铎,释三位一体之义。
一、天主三位的关系
司铎诘余曰:“罢德肋之于费略也,既言生矣,其于斯彼利多三多,即言生亦奚不可?”
余对曰:“向受之艾司铎云:‘罢德肋之于费略,可以言生;而于斯彼利多三多,不可以言生,只可言发。’”
司铎曰:“其义云何?”对曰:“所云生者,必分其父之有,斯谓之生。今费略之受生也,悉罢德肋通体焉,非若斯彼利多三多,为爱情之发也,故不可以言生。”
二、天主三位的关系解释
司铎曰:“虽然,尚未尽生发之义也。天主三位一体,其义难明,解者多以神之三司为譬。罢德肋譬之记含,费略譬之明悟,斯彼利多三多则譬之爱欲。记含即生明悟,非若爱欲之有待于发也。试观之字焉,我记有斯字之形。即生有斯字之悟,是记含之生明悟者也,而不能必此心之尽爱。故必记含、明悟,欣悦之情发焉,始成爱欲。此爱欲只可言发,而不可言生之义也。知此,则可通三位一体所云生发二义矣。”
论人蒙主赦宜体以赦人,
初七日,瞻礼甫毕。
一、不赦免人的比喻
林司铎诏于众曰:“今日万日略经,载吾主设譬有云:昔有一臣,负其主之债,虽数万不啻也。王按籍而责所偿,即鬻产业以及妻子,弗盈矣。王将逮系之。斯臣惶惧无计,因涕泣求宥,王怜而悉蠲免焉。斯臣出,道遇一人,乃昔曾负厥债者。顾其债甚微,而若臣殊不少缓,詈之辱之,继之以殴。王闻而震怒,召而责之曰:‘尔负我债,如此其多也,我则怜而赦之。彼人之负尔债,曾几何哉?尔必詈且殴之。是我方赦尔,而尔曾不赦彼也,今而后必责尔偿。’遂置之狱,永久弗脱矣。
二、人当宽恕免人
今夫人之五官,皆借之天主者也,天主必责德行以偿。斯其负债也,不既多乎?如人肯痛悔求宥,庶亦可以得赦。然一遇夫讥我侮我,或窘难我者,遂不胜其忿而与之较。则是天主赦我之多,而我曾不赦人之寡也。万一赫然震怒,必责偿而无少贷,永苦之狱,其能免乎?故人受吾主赦罪之恩,必体吾主之意,而恕赦乎人。则上主之义怒,亦庶几可息已。”
答记含只灵魂一职而有少壮老之殊,,凡三则
初八日,林司铎燕坐,余及用吁侍。
一、灵魂用脑司记含
用吁曰:“闻灵魂之体,无所不包。未知一指之微,亦毕贯否?”
司铎曰:“然。”
用吁曰:“闻灵魂有记含之德,今云全贯乎一指,夫指亦何记含之有乎?”
司铎曰:“非也,人之灵魂,为一身之主,故身之五官,皆其效用之庶职也。如用目以司视、用耳以司听、用手足则以司持行、而司记含者必于脑。故泛论灵魂之体,虽云贯乎一指,然必责指以记含,则亦将责目、责耳以记含,非通论矣!”
二、人之记含随时而异
余曰:“记含既由于脑,乃人自幼而壮,壮而老,多有能记不能记之殊。岂脑亦将有异与?”
司铎曰:“有。”
余请其详。
司铎曰:“凡人有所闻见,其像必印于脑。苐当幼时,其脑湿,印之似易入,不旋踵而辄忘矣。乃其老也,其脑干,印之不能入,故亦莫能记忆。惟方壮盛之时,其脑则干湿半,故印之而辄成像,亦可永久而不忘者也。”
三、记含随时而异之因
余曰:“均是人也,胡脑之干湿,乃随时异乎?”
司铎曰:“人当幼时,其火气正盛,上蒸于脑,而其脑恒湿如水,故印之似易入,而其像则与俱化矣。老则火气已衰,不能上蒸于脑,而其脑恒干如石,即印之亦不成像,此老与幼所不能含记之由也。若稍壮以至中年,则火气渐已得中,虽亦上蒸于脑,而脑则不干不湿,若烂泥焉,故印之而辄成像,可以永久不忘也。”
答睡梦之幻,
用吁曰:“睡之有梦也,如之何?”
司铎曰:“人之睡也,五官已无所效其用,独是火气之上胜者,偕饮食之气,蒸而至于脑。于是食蒸浮动,将向来所记含诸像,颠倒错乱,幻而成梦。譬诸一确之药,参苓毕备也。及火候一至,遂蓬勃沸腾,忽而参在上,苓在下,又忽而在左在右,幻变而莫有定者矣。故人之夜饮过多者,必气昏而梦浊,食饮有节,则气平而梦清。壮者气胜则梦多,老者气衰则梦少,是皆可以类推者已。”
论无德之人终为主弃,
十四日,瞻礼甫毕。
一、不结果之树将被砍伐
林司铎又谓众曰:“今日万日略经,载吾主寓训有曰:有贵人辟一苑囿,艺百果之树,以时而采其实。一日入囿,见果树之成实者,遍囿中也,命囿人采之。俄行至一树,其柯干巍然也,枝叶菀然也。谛视之,则全无实。囿人对曰:‘某之莳此也,三年于兹矣。’土膏同、雨露同、其栽培灌溉则又同,乃三年之内,曾不得一花与实焉。贵人恚曰:‘如此,则又安用彼树为,不如伐而薪之,易以他树。’囿人请曰:‘薪之固当,然请假一年之期,再加工焉。若再无花与实,薪之未晚也。’贵人许而释之。
二、无德行之人将被弃绝
夫吾主比寓训之意,以贵人者,天地之大主也。苑囿之树者,凡在厄格勒西亚中,或今之同聚一堂者是也。果实者,德行也。人而德行纯全,则天主必时收采,而登之天国。设三年来,无一善可录,斯亦无实之树耳,是岂司教者培植有异哉?一堂之启迪不殊,乃徒饰外貌而无实德,此傲人也。大主将伐而薪之,以供地狱之火。反不如未奉教者,一经开导,其振拔更易易耳。虽然,一年之期,吾主非不暂假之,听其新图。万一无花与实,犹之昔也,吾方惧其终为薪也,则将如彼何哉?”
口铎日抄卷之五
口铎:泰西思及艾司铎
汇记:景教后学福唐李九标其香
分录:富沙杨葵配绿、桃源陈景明肇夹
较订:延津张勋台垣、明溪黄惟翰宗卿
点定:温陵林尔元尔会、莆阳朱禺中东极
答大梵天王非天地真主,
冬十月,艾司铎上建州。廿三日,赖士章自古潭来谒。
问曰:“天主即天地万物主是已。据释教中,大梵天王,实统三千世界之权,不知与天主同否?”
一、天主主宰万物
司铎曰:“否,否!夫天主者,乃至尊无上之真主,而主宰天地万物者也。
二、大梵受教于人
释氏所谓大梵天王,立释迦之旁受教,岂为天地真主?尚有不知不能,待受教于人类者哉?
三、大梵本非实有
盖大梵天王,本非实有,乃释氏私立名相,以成其僭傲无上之意。
四、佛教不以大梵为尊
故奉佛者,亦不以梵天王为尊,只以释迦为尊,则以梵天王为天地之真主,谬斯大矣。矧释氏三千大千之说,尤荒唐无据者乎?”
答玉皇大帝益非天主,
士章曰:“梵天王既不可言天主,若道家所云玉皇大帝,得无似乎?”
一、“玉皇”的由来
司铎曰:“‘玉皇’名号,乃宋徽宗所加,前此无有也。今以一人私立之名目,何可即妄认为天地真主。
二、玉皇乃人修炼而成
“据《玉皇经》所论:‘玉皇修身几百劫,乃登帝位。’
三、玉皇非天主
“夫天地真主,可以人修成者哉?藐诸人类,本天主所生,何敢僭称上主?譬诸奸民,谋篡帝王之位,必为反贼,罪不容赦,况谋天地真主之位乎?即云待人修成,然后天地有主。试问玉皇未生之先,所谓主宰天地人物者谁乎?且《玉皇经》又云:‘玉皇之上,更有三清。’玉皇既在三清之下,则尤非至尊之主明甚。今乃欲与至尊之真主同日语也,岂不谬哉?”
答耶稣乃造物主降生非释迦可拟万一,,凡二则
一、耶稣含有二性
廿五日,士章复问曰:“闻释迦为净梵王,及摩耶夫人所生,不过天主所生人类,固矣。请问耶稣亦为圣母所生,非人类耶?”
司铎曰:“吾主耶稣一位,含有二性。一为人性、一为天主性。以天主性接合人性,乃始降生救世为真主也。若但论其形躯灵性,果为人类,果为天主所生。若论其内之所存,则人性之上,更有天主性,以干运其中者也。故《圣经》有云:‘吾主耶稣,真是天主。化成天地万物,而常为之主宰。又真是人,生于玛利亚之童身。’可见耶稣真为人,真为天主。二性相合,方能救世。以其人性,可为万民立表,代人受难;以其天主性,则具有全能,可立无穷功绩,以救万世耳。至论人类,无问释迦,即古来大圣大贤,总不过一人性。故有不知不能,非可比天主耶稣万一也。”
二、耶稣是真主之证
士章曰:“释迦虽出人类,安知非降生救世之身耶?”
司铎曰:“吾主耶稣降生,不惟生时显诸神能,超出万圣之上。如命聋者听、瞽者明、跛者行、病者起、死者复生,可证为全能真主矣。且未降生千数百年前,《古经》已预载其事。故凡降生之地、童贞之母、与夫景星之现、三王之朝,种种圣迹,莫不言之于先,而一一符合于后。所以当代圣人,如若翰西默盎等,皆认为《古经》所许降生之真主,无疑也。
三、释迦绝非真主
若释氏,则前无所征,后无所据,可与天地之真主并哉?矧释氏虽僭逆,亦只自尊为师。何敢驾至尊之上,而自认为天地之主乎?敝邦称呼甚严,加以圣人之称,已自不易。况天地之真主,可妄许耶?”
答辟佛之力总为世道人心,
廿六日,士章复问曰:“释氏虽不敢与天主并,然其教入中土旧矣。司铎始至敝邦,即昌言辟之。窃思燎原方盛,扑灭綦难。乃竟诋毁之不遗余力,何也?”
司铎曰:“此情理不容、不然也。释氏之教,来自身毒。究其原,乃窃吾圣教之似,而讹出之者。使理之所是而辄非之,是诽谤也;理之所非而反是之,是面谀也。谤与谀岂余所敢出哉?释氏位抗至尊,妄捏轮回,狂傲悖道,莫此为甚。吾秉一大中至正之理辟之,虽唇焦舌敝,亦无非图报真主为世道人心计耳。乌可以燎原之势,难于扑灭,遂任其薰灼人心,而莫之恤哉?”
答造物主生物养人而释氏戒杀之谬,
一、释氏戒杀凭轮回谬说
士章曰:“天道好生恶杀,凡一喙一木,必曲为长育。故释氏本其意,而有杀生之戒。今圣教只诫杀人,不愈开覆巢刳胎之习耶?”
司铎曰:“释氏之戒杀,不过凭轮回谬说,以行姑息之仁耳,其于大道奚当哉?
二、天教不禁杀生以保人类
天主化生万物,原以养人。故教诫不禁杀生,以保人类,斯正好生之大德也。
三、天教不禁杀亦不导杀
虽然,不禁杀也,非导杀也。且亦节物也,未尝残物也。
四、开覆巢刳胎罪在庖牺氏
如谓杀生即开覆巢刳胎之习,则罪在庖牺氏,亦已久矣。况五鸡二彘,世称西伯之仁,何独至吾圣教而疑之?
五、从古未有释氏之戒
且释氏之戒,至谓杀物与杀人同科,乃有我杀还他杀之谬说。此在国法持平,亦从古未有,而况其上者乎?”
答毋杀人一诫在国法之前而比之加详,
士章曰:“杀物之科,诚不列国宪。若夫杀人一诫,律有明禁,国有常刑,亦何烦教诫为哉?”
司铎曰:“无故杀人,国法所禁,斯正体造物主慈心,而创立于十诫垂训之后者也。第诫毋杀人者,岂但手刃而剸割之谓哉?一事足以杀人,一物足以杀人,即一言、一念亦足以杀人,杀之条如此其繁也。且子亦知杀人灵魂,比杀人之肉躯,为尤惨者乎?中邦有曰:‘毋以不善杀子孙,毋攻邪学以杀天下万世。以此论杀,则有非明刑之所能及者矣,而谓毋烦教诫哉?”
答圣水涤罪惟主可赦,
廿八日,士章复问曰:“人惟无陷于过则已,一有所陷,虽决东海之波,亦难洗涤。今云领圣水以洗宿愆,夫一滴之水,何能遍洗?得无与释氏杨枝洒水,同一作用耶?”
一、天主有赦罪之权
司铎曰:“人得罪于国主者,惟国主足以赦之;得罪于天主者,亦惟天主足以赦之。今人皆获罪于天主者也,夫有罪不罚,固非天主至公之道。然使误犯于前,而能痛悔于后,则天主亦必昭鉴其真切,而原宥之,使得自新。斯正征其至慈、至爱之心也。
二、圣水涤罪是主亲定
“况圣水涤罪之规,乃天主降世,亲所谕定。故铎德所授者,外虽形水,而其内实具有赦罪之神能。
三、佛氏无赦罪之权
“若彼佛氏,既自不离人类,且又自负抗主虚诳之罪。是犹己罹大辟,而欲宽他人之大辟也。而可乎?以是为比,亦甚非其伦矣。”
答灵魂之永苦惨于形受,
有顷,士章复请曰:“人之灵魂,既为神体。则为恶而降地狱者,无形之神耳。纵有万苦,何从受之?”
一、地狱之火能灼神
司铎曰:“《圣经》所载地狱之苦,灵魂实受。其说有二:一、谓地狱之火虽亦有形,然与世火大不侔,犹如真火与画火大不侔也。盖天主以全能加其烈焰,不惟能焦灼有形之物,且能焦灼无形之物。故邪魔及人之灵魂,虽为神体,悉能备受其罚;
二、灵魂之苦属神苦
其二、谓灵魂之苦皆属神苦,故其痛楚惨于形受。如人肉身,纵晏然无恙,心忽转思拂意之事,焦忿痛恨,几若忘生。又如幽居暗室,疑有毒蛇恶鬼恐吓之状,种种恶相,无不见前,虽实无之,而人冒其苦,无异诚受。地狱之人,其受苦亦复如是。况魔鬼变幻其中,自能张设万态,以虐其魂,非如人世刑罚之苦,笔舌所可罄也。”
喻人不知险,
越七年甲戍,春三月八日,艾司铎复入桃源,诸友毕会。
一、牛知险途之喻
司铎曰:“适来途中,有推牛行桥者,屡推弗前。予见之而怖云:‘牛亦知险乎?人行于世,不牛若哉?今者永苦之阱,其溪矣;犯命之端,其桥哉;而世俗肉身邪魔,则推牛者乎。’
二、世人涉险不如牛
“人皆曰予智,大道不行而好径。由是世俗推之于利欲之桥矣,肉身推之于佚乐之桥矣,邪魔推之于惑溺之桥矣。具曰予智,胥沦于渊,何愦愦焉其不牛若也。”
论人须向上慕主,
十有九日,为耶稣复生之辰。
一、向日而视者是真凤凰
司铎曰:“耶稣复生矣,子等亦有复生之望乎。太西有鸟,名亚基辣者,凤凰之属也。其高戾天,为太阳之鸟。至伏雏卵,虞有他卵杂之,必取其雏,向日而视。其目不瞬、头不眩者,乃为真子,否则委而弃之矣。
二、向上慕主者为真信徒
“今子等素称奉教,望有复生之期。然果能一心向上慕主,不瞬而不眩者乎?则耶稣必以为己子。如其瞬且眩也,则必垂首向地。而为地上之营者也,能保不为吾主弃耶?”
答守贞为上,
廿一日,司铎出访客。
一、守贞不会使人类灭绝
姚则坤问曰:“闻贵教以守贞为上。设普天之下,悉如是立志,则人类不几绝与?”
司铎曰:“此固不可必得之事,然亦所当发明也。昔圣奥斯丁,亦与人论此云:‘人生世界,婚配之礼,乃其常道。能一生绝欲守贞,有几人哉?故不必过虑及此。’
二、守贞使人类灭绝亦快慰人心
但世界总有穷尽之期,向使人人悉能守贞,则人人皆为贤、为圣。即人类从兹而绝,不尤愈于世界穷尽之日,而始绝者乎?盖世界穷尽之日,有善亦有恶,何如守贞而人类绝,悉皆纯善而无恶者乎?至皆纯善而无恶,而天主降世爱人之心慰,而吾侪同人昭事相与为善之心,不更大慰乎?”
论所学三字终身不尽,
廿有五日,陈肇夹偕弟肇艮至堂。
司铎语之曰:“昔有兄弟二人,其一勤书史,其一则日入主堂,用神功也。两人相聚,各叩所学。其入主堂者曰:‘吾生平所学三字,直终身以之,未易竟也’问奚字。曰:‘黑、红、白。’其一大诧,请竟厥旨。
一、黑
曰:“‘所谓黑者,自顾平昔种种罪污,为极黑秽之物,我当如何惭愧?
二、红
“所谓红者,存想吾主耶稣,为我等受难,红血流下,我当如何感泣?
三、白
“所谓白者,天上圣人圣女,纯修之德,洁白可喜,我当如何景仰?之三字者,体认终身足矣。’
其一爽然自失曰:‘我终日读书,尚不如尔三字。’然则斯两人者,其所学孰多乎?”
论五官之司言最宜谨,,凡三则
夏五月,司铎贲龙江。
一、谨守五官
廿有一日,司铎谓众曰:“子等自学道以来,亦常谨守五官之司者乎?必也目毋妄视,耳毋妄听,口毋妄言,手足毋妄持行,使人望而见之,即知为端人、德士也。斯于道其庶几乎?”
二、言最宜谨
又曰:“五官之司,惟言最为宜谨。盖大主之生人也,舌藏口中,卫以齿,复卫以唇。重关固闭,若深虞其破也。乃或嘲笑、或讥讪、或数短论长,其伤人也实甚。譬之剑焉,剑有益,亦有损。以之护身,则益;以之杀人,则损。惟言亦然,以之谈道持诵,则益;以之嘲笑讥讪,则损。然则言可轻出乎哉?”
三、言能污秽人
又曰:“且子不观之蛇乎?蛇之咬人,其毒最深。然只害人肉躯耳,未及灵性也。若利口之言,伤人之名,败己之德,其为毒也深于蛇。昔耶稣在世时,有异端者流,专务外修、不饬实行。偶见一宗徒不盥手而食,遂告耶稣曰:‘尔徒不盥手而食,亦污甚矣。’耶稣曰:‘入口者非污,出口者乃污耳。’吾主之意,以饮食之物,藏于肺腑。纵有不洁,何伤乎?利口之言,言者听者均受污焉。是以古有德士达味德者,恶其言之躁也,祈天主赐其诵经谈道之外,余悉哑焉,天主亦允其所求。若彼德士者,刻励之功,弗可及已。”
答原祖犯命正显天主全能,,凡三则
一、原祖犯命非因其性
有顷,其香问曰:“窃闻原祖之初生也,天主赋以美性。夫既有美性矣,奈何犯命乎?”
司铎曰:“天主之赋人性也,原使之可为善,而不使之定为善。如定之为善,永无他变。若火之定于热,日之定于光,天主亦何难之与有?然此则为善皆天主功,人亦何功而坐享天上福哉?惟赋之美性,又必令其自发善心,始以赏罚随之。今原祖挟其美性,只为不纯心于善,致犯主命,而受重罚,会何咎厥赋之初乎?”
二、原祖犯命亦显天主全能
其香曰:“器之精者工必良,器之窳者工必拙。今以初生原祖,即首犯主命。人遂以其犯者,并疑其生者,又何征天主全能乎?”
良工的比喻
司铎曰:“斯正显天主之全能也。今有良工于此,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堕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
犯命后苦修其功更夫
“乃原祖自犯命而后,以九百余年之苦修,竟获天上永福。斯其视平平为善,坐享天报者,其为功不更钜乎?
转至恶为大善可见天主全能
“昔圣奥斯丁有云:‘无恶之善,不如转至恶为大善。’夫原祖以犯命而苦修,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不益见天主之全能者耶?
人犯主命正显天主救赎之恩
“且天主之恩,莫大于降生救赎矣。向非原祖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大主救赎之恩者,皆原祖犯命之因也。然则犯命一节,亦吾人感恩图报之由。人乃不以颂主,而反憾主者乎?”
答人有原罪故克己之功愈崇,
其香曰:“以犯命而憾主,固为不可。然惟原祖犯命,遂令千万世传染原罪。美性易偏,故不能无追溯耳。”
司铎曰:“人无原罪,则美性不失,纵获享天福,亦何希奇之有哉?惟传染原罪,故其性有刚柔钝驳之异,而人始有矫偏克己之功。斯其苦劳弥甚,其享报弥崇。譬之为将者,遇难克之敌,身经百战,始得叙功而剖符。视彼席先人余荫、坐縻世禄者,殆超越数等矣。”
答小过不悔由认主不真,
廿二日,谢仲升问曰:“涤罪之功,全由痛悔,文已知之矣。今有日用小过,似非获罪之大者,虑痛悔之诚,未易顿发也。
司铎曰:“小过不悔,由于认主不真,否则,未有不诚且切者。譬如一不谨之言,施之侪辈,未必悔也。上而尊长,则憬然悔矣。再上而施之权贵、施之国君,直有彷徨痛切,必求赦宥而后即安者矣。盖所犯逾尊,则其悔必逾切,亦何论犯之大小哉?今天主无上至尊也,吾人至卑也。以至卑而犯至尊,虽一念、一言,其获戾已大。如日过之小也,而漫不悚切,是不认吾主为至尊、至严之上主,而敢于轻犯也。罪孰有甚焉者乎?”
答人不知真福故重世福,
日将午,刘文学晋谒。
一、世福如嚼蜡
问司铎曰:“功名富贵,亦人世浮尘,人多恋而不能割,何也?”
司铎曰:“只为不知真福,故耳。若知身后真福百倍于功名富贵,则现前世福,皆嚼蜡也。
二、婴孩的比喻
“君曷不观之婴孩乎,以千金易抟黍,弗我易也。岂千金不如一黍哉?无知故尔。迨长而知觉,则必贵千金,贱一黍矣。
三、当求真富贵
“今人多恋于世福,而不营真福,是不分千金、一黍之类也。不亦惑哉?圣额我略有云:‘尔辈既嗜富贵,当嗜无穷之富、不尽之贵,幸毋以小富贵自足者。’正谓此也。”
答魔鬼出见人世不脱离其苦,,凡二则
一、魔鬼在人世不脱其苦
漏下初刻,其香问曰:“天主罚魔鬼于地狱,既受无穷之苦矣。及其出见人世也,亦脱离其苦否?”
司铎曰:“否,今有病人,头重目眩,五官百体俱不能安适。此即移上移下、移左移右,其不安适犹故也。何也?病切己身也。今魔鬼之永罚,躬自受之,纵出见人世,安能脱离其苦乎?”
二、魔鬼虽受苦但不甘入地狱
其香曰:“向读降生言行略,见耶稣为人驱魔。魔哀祈曰:‘幸毋复驱我于地狱。’若出见人世,既不脱离其苦。又何惧地狱之复入耶?”
司铎曰:“魔鬼之苦,固无适可离。然其出见人世,与在地狱之苦,亦微有间耳。再譬之病者,头重目眩。虽移之他处,似亦不适,第在幽暗卑湿之区,其苦自必更倍。若得移置轩朗之域,即切体之疴未尝少减,而视向之所处,亦稍殊矣。况魔诱人为务,入狱弗能,故不愿也。”
论财色之人自绝于主,
一、富翁筵客的故事
廿三日,瞻礼毕。
司铎诏于众曰:“今日《经》中,载吾主寓言者曰:有一富翁,庀盛筵,命仆延客。其一曰:‘吾已市腴田数亩,欲往观之,无暇赴也。’其一曰:‘吾适市有耕牛,欲驾而试之。’其一曰:‘吾正抡婚受室,愈不暇往。’仆返命,主翁大怒。谓其仆曰:‘尔可遍行市中,凡遇贫者、贱者,及一切瞽聋残疾之人,邀饫此筵。向数人者,必不获享。’其仆如命,诸人毕赴。然尚有余席,又命请田野细民以充之,众各饱饫而归。
二、富人筵客的喻意
“夫吾主之意,以主翁者,天地万物之大主也。盛筵者,凡在厄格勒西亚中,所沾圣宠也。欲市田驾牛者,贪财人也。抡婚受室者,迷色人也。
三、受教之人与不受教之人
“人而贪财迷色,其肯幡然入教,沾吾主之宠泽者乎?非吾主之弃彼人,人自绝于吾主耳。反不如贫者贱者,瞽聋残疾,以及田野之细民,其蒙受主恩,尤易易也。”
论财不宜过营,,凡二则
一、贪财犹认邪魔为主
又曰:“圣伯多禄有云:‘贪财之人,有似于崇奉邪魔者。’夫崇奉邪魔,其罪重矣,胡贪财者与之并乎?不知贪财者,朝斯夕斯、念斯言斯、并其心身性命,亦在斯也。此直认财为生我、养我及安适我之物,而汲汲事之。岂非认财为主者乎?认财为主,视彼认邪魔为主,其不认天地之大主均也。圣伯多禄之言,有以也夫?”
二、不必以财为重
又曰:“财非尽置不求也,特不必以财为重耳。主经有云:‘今日与我,我日用粮。诚以日用之粮,足今日之用足矣,不必贪求明日也。子不观之鸟乎?未尝耕种,亦未尝畜储也,日日所需不缺。夫鸟一无灵之物耳,大主尚安养之,俾毋匮乏。况诚心奉主之人,而虑日用之有缺乎?’则亦何用终日逐逐,而于正业反疏也。”
论积财不施亦不能安享,
又曰:“敝邦有一人,日营生业,常积其余者,至主日施之,而其财常有余也。一日邪魔诱其贪念,遂思存积,不务施贫。积之不已,果有赢余。数月,足生大疮,不能营业。而向来所积,尽为医药耗去。且典尽家中之物,不胜困苦。于时主命天神醒之曰:‘尔向为上主施贫,故主亦俾汝有余,安然享之。奈何贪心顿起,今所积者安在哉?’其人始悔悟求赦。自是施贫如故,而有余仍如故也。人心贪吝,夫亦可以镜矣。”
论水德,
一、水之德
日正中,郑明经邀款,其香从。
适谈及水性,司铎曰:“水有水之性,亦有水之德乎?”
明经曰:“水之德:曰冷、曰淡、曰流下。”
二、人之德比于水之德
冷于俗情
司铎曰:“然则人之德,亦有可比之水者乎?冷于俗情,是人之德亦有冷也;
洗于世味
淡于世味,是人之德亦有淡也;
谦卑自牧
谦卑自牧,是人之德亦有下也。设于俗情世味,太热且浓,好居上而不居下,曾水不如矣。”
论人而不善反蠢于物,
其香曰:“人为万物之灵,故诸德咸备。”
司铎曰:“子以人为万物灵,然不善用之,反似万物之蠢。”
其香曰:“云何?”
曰:“天主之生万物也,赋以一定之性。如火之热、水之冷,虽历千百年不改也。若人之性,天主则赋以灵明变化之体,超绝万类,乃不变化于善,而多变化于恶。岂若物之一定,更无转变者乎?故谓人非灵于物不可,非蠢于物亦不可也。”
答列宿逆行甚微而参宿渐高由于日,,凡二则
一、列宿逆行甚微
有顷,其香问曰:“向阅《天问略》,见列宿天亦有逆行。不知每日逆行,其度有几?”
司铎曰:“列宿一天,其逆行甚微。敝邦历法推算,须积数十余年,始逆行一度。至逆行一周天,则有数万余载矣。考中邦尧、舜以至今日,始逆行十五度。可见其动甚微,去不动者不甚相远也。”
二、参宿渐高由于日行
其香曰:“果尔,则列宿之去日,宜有一定之位。偶见参宿见于东方,于日没时,每夜渐高,何也?”
司铎曰:“此非参宿渐高,乃日之逆行,渐与参宿会耳。试观日每日逆行一度,则与参宿日近一度。故当日没时,而参宿东方,遂高一度也。知乎此,而列宿可类推已。”
答斗柄四时易向亦由日行,
一、斗柄四时易向
其香曰:“敝邦书中有云:‘斗柄东而天下春,斗柄南而天下夏,斗柄西而天下秋,北而天下冬也。’夫列宿既逆行甚微,则亦顺宗动天所带耳。何斗柄所指,四时易方乎?”
司铎曰:“子所言者在何刻?”
曰:“日没时耳。”
二、斗柄易向由于日行
曰:“斯正观日行而可知也。论北斗为宗动天所带,一日一周,其柄亦四方回指。但日躔黄道,二分二至,南北各殊。故当日没时,见斗柄所指,若随时各异耳。”
答度教之学无甚关切故主隐其奇,
其香曰:“造物主之生天也,何不使人为可测,而故隐其奇若此乎?”
司铎曰:“即此一端,亦可征造物主之妙也。”
其香曰:“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