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七十一
《墨子》曰:昔夏使飞廉折金於山,铸昆吾。鼎成而方,不炊自烹,不举自藏,不迁自行。以祭昆吾之墟,其兆繇曰:“蓬蓬白云,一南一北,一东一西。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失殷受,殷失周受。”
《孟子》曰:齐王以兼金一百遗孟子。兼金,好金也。
《列子》曰:夏华殷谓汤曰:“渤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有大壑,中有山,一曰岱舆,二曰方壶,三曰员峤,四曰瀛洲,五曰蓬莱。其上高观皆金阙。”
《淮南子》曰:五百岁生黄□,五百岁生黄金,黄金千岁为黄龙。(,石也。中央数五,故五百岁一化。□,音胡贡反。□,黄金水银也。)秦以一镒为一金而重一斤。汉以一斤为一金。
又曰:舜藏金千斤於崭岩之山,所以塞贪鄙之心。
又曰:子拯溺者金玉,不若得寻常纟墨。
《傅子》曰:悬千金於市,人不敢取者,分定矣;委一钱於路,童子争者,分不定矣。
《抱朴子》曰:合金液,用古称黄金一斤,都合用四十万而成一剂,可令八人仙也。其次,饵黄金一斤,可得地仙。
又《内篇》曰:山中亥日称人字者,金玉。知其物则不能为害。
又曰:吴景帝时,戍将於广陵掘一大冢,棺中人面如生,两耳及鼻孔中皆有黄金,大如枣许。此假物不朽之效也。
卷八百一十一 珍宝部十
金下
《国语》曰:范蠡乘轻舟,以浮於五湖,莫知其所终。王令工以良金写范蠡之状而朝礼之。
《穆天子传》曰:观天子宝:黄金之膏。(金膏,亦犹玉膏,皆其精液也。)
《春秋後语》曰:尉缭来,说王曰:“以秦之强,诸侯譬如郡县,其君臣俱怨。若或合从醮而出不意,(醮谓祭,盟誓之义也。)此智伯、夫差、王所以亡也。愿大王无爱财物,赂其豪臣,以乱其谋。秦不过亡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王大善之。
又曰:邯郸既存,平原君欲封鲁仲连。仲连辞谢者三,终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仲连寿。仲连突曰:“所贵於天下之士者,为人排患释难解纷而无取也,即有取者,乃商贾之人,仲连不忍为也!”遂辞平原君而去,终身不复见也。
又曰:邯郸之北有苏人侯,苏秦往说之。苏人侯送以黄金百溢。其家丞谏曰:“君侯之与客无故旧,而送之百金,其说可得闻耶?”苏人侯曰:“客天下辩士,立谈之间,再夺我地而复归之。吾地虽小,岂其百金?”
《韩诗外传》曰:田子为相,三年归休,以金百镒奉其母。母曰:“不义之物,不入於馆。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子其去!”田子惭愧走出,自归於王,还金,请退就狱。王赦田子罪,以金赐其母。
又曰:楚襄王遣使者持金千斤、白璧百双聘庄子,欲以为相。庄子固辞。
又曰:延陵季子游於齐,见遗金於路,呼牧者取之。牧者曰:“何子居之高而视之下也!类君子而言野也!有君不臣,有友不友,当暑衣裘,吾岂取金者乎?”延陵季子知其贤者,请问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哉!”遂去。
《周易参同契》曰:黄土,金之父;流水,珠之母。
《英雄记》曰:董卓坞有金二三万斤。
《汉武故事》曰:帝年数岁,长公主遍指侍者:“与作妇,好否?”皆不用。後指陈后,帝曰:“若得阿娇作妇,当以金屋贮之。”
《汉武内传》曰:帝受西王母《真形经》,盛以黄金之几。
又曰:西王母有丸丹,金液金浆。
《汉东园秘记》曰:亡人以黄金塞九窍,则尸终不朽。
陆贾《新语》曰:舜藏金於崭岩之山,捐珠玉於五湖之渊,杜淫邪,绝觊媚之情也。
东方朔《神异经》曰:北荒中有二金阙,高百丈;金银盘,围五十丈。
又曰:西方白宫之外有金山。上有人,长五丈馀,名曰金犀守之。
《蜀王本纪》曰:秦王以金一笥遗蜀王,蜀以礼物答,而尽化为土。秦王怒,君臣拜贺曰:“土者,地也,秦当是蜀矣!”
《说苑》曰:申鸣者,孝闻於楚。王授之相,辞不受。其父曰:“使汝有禄於国,立义於庭,吾无忧矣。”申鸣从父命为楚相。及白公乱,申鸣曰:“今不得为孝子矣。”遂援鼓杀白公,其父亦死。王赐金百斤,申鸣曰:“何面目见天下!”遂自杀。
《新序》曰:齐桓公见麦丘邑人,问之曰:“年几何?”对曰:“八十矣。”曰:“以子之寿,祝寡人乎?”曰:“使主君甚寿,金玉是贱,以人为宝!”
又曰:公孙敖问伯象先生曰:“今先生收天下之术,博观四方之日久矣,未能裨世主之治,明君臣之义,是则未有异於府库之藏金玉,筐箧之囊简书也。”
又曰:郭隗语燕昭王曰:“古之人君,有以千金求千里马,已死,买骨五百金。不能期年,千里马至者三。”
《论衡》曰:卢江民小男曰陈爵、陈挺,相与浴於湖崖。有酒樽,色正黄,没水中。爵以为铜,涉水取之,重不能举。挺往助之,樽更为沉,盘动入深渊中。挺、爵留顾,见如钱等,正黄,数百千枚。即共掇鹿,各得满手归。示其家,乃黄金也。
《论衡》曰:众口铄金者,五行二曰火,五事二曰言,言与火直,故云铄金。
《风俗通》曰:众口铄金。俗说有美金于此,众人咸共诋訾,言其不纯。卖金者欲其售,因取煅烧,以见真。此为众口铄金。
又曰:《汉书》说王阳好车马衣服,及迁徙,所载不过囊衣;俗传王阳能作黄金。语曰:“金不可作,世不可度。”王阳居食禄,虽为洁白,车马衣服,亦能几何?何足推之,乃传俗语?
《白虎通》曰:金在西方。西方者,阴始起万物禁止。金之为言禁也。
《西京杂记》曰: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一日所失者十馀。长安为之语曰:“若饥寒,逐金丸。”京师儿僮母闻嫣出辄随之,望丸所落而拾之。
《乐说稽熠嘉》曰:君臣之义生於金。
葛洪《神仙传》曰:容成公服三黄得仙。所谓雄黄、雌黄、黄金。
《搜神记》曰:魏郡张巨卖宅与程应,应举家疾。卖何文,文独持大刀,暮入北堂梁上。一更中,有一人丈馀,高冠赤帻,呼曰:“细腰!”应“诺”。“何以有人气?”答曰:“无。”文问曰:“高冠者谁?”答曰:“金也,在西屋壁下。”文掘得金三百斤。
又曰:汉文微服怀金过鲁少年。少年柱金杖出应门。
王子年《拾遗记》曰:少昊时,金鸣於山,银涌於地,或如龟蛇之类,乍似人鬼之形。
又曰:方丈山有池,泥色金而味辛。以泥为器可作丹矣,百炼可为金矣。金色青,照鬼魅犹照面,不得藏形也。
《异苑》曰:汝南殷陶市同县张南宅,掘地得钱百万、金二斤,即以还南。南曰:“君至德感宝,为君出。”终不肯受。陶送付县令河南张标表上尚书。
又曰:新野黄舒,义熙中,耕田,得一船金。卜者云:“三年勿用,长守富也!”舒不能从,遂成土壤。
又曰:永康王旷,井上有一洗浣石,时见赤气。後有胡人寄宿,忽求买之。旷怪所以求。及度钱,子妇孙氏睹二黄鸟斗於浣石上,疾往掩取,变成黄金。胡人不知,索市逾急。既得,撞破石,内止有二鸟处。
又曰:即墨有古冢,发之,有金牛塞埏门,不动。犯之则大祸。
《述异记》曰:南康雩都县,沿江西出,去县三里名梦口穴,状如石室。旧传常有神鸡,色如好金,出此穴中,奋翼回翔,长鸣响彻,见人辄飞入穴,因号此石为鸡石。昔有人耕此山侧,望见鸡出游戏。有一长人操弹弹之,鸡遥见,便飞入穴。弹丸正着穴上,丸径六尺许,下垂蔽穴,犹有门隙,不复容人。又有人乘船,从下流还县,未至此崖数里,一人通身黄衣,担两笼黄纸,求寄载。因载之。黄衣人乞食,船主与之。食讫,船适至崖下。船主乞瓜,此人不与,仍唾盘上,径下崖,直入石中。船主初甚忿之,见其入石,始知神异。取食器视之,见盘上唾悉是黄金。
又曰:先儒说,禹时天下雨金三日。古诗曰:“安得天雨金,使金贱如土!”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秦二世元年,宫中雨金,既而化为石。汉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锡。又,翁仲孺家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於其家,由是与王侯争富。今秦中有雨金翁,世世富。
《录异传》曰:隗者,汝南阴鸿寿亭民,善於《易》。临终,书板授其妻,曰:“吾死,当大荒穷。虽尔,慎莫卖宅!後到五年春,当有诏使顿来此亭,姓龚。此人负吾金,卿以此板往责之。”亡後,果大困,欲卖宅者数矣。忆夫言辄止。到期日,有龚使者果至亭。妻遂赍板往责使者,使者执板,不知所言,曰:“我生平不践此处,何缘尔也?”沈吟良久,谓曰:“贤夫何能?”妻曰:“夫善《易》,而未曾为人卜。”使者曰:“可矣!”乃顾命侍者,取蓍而筮之。卦成,谓妻曰:“吾不相负金,贤夫自有金!乃知亡後暂穷,故藏金以待太平。所以不告妇儿者,恐金尽而困无已也。知吾善《易》,故书板以寄意耳。金有五百斤,盛以青瓶,覆以铜盘,埋在堂屋东头,去壁一丈,入在九尺。”妻还,掘之,皆如卜焉。
《异物志》曰:狼荒民与汉人交关,尝夜市,以鼻嗅金,知其好恶。
《幽明录》曰:淮牛渚津,水深无可算计。人见一金牛,形甚魁壮,以金锁绊也。
又曰:巴丘县百金岗以上二十里,名黄金潭。上有濑,亦名黄金濑。古有钓於此潭,获一金锁引之,遂满一船;而有金牛出,声貌奔壮。钓人被骇,牛因奋跃还潭。
又云:晋南顿王平,新营一宅。始移,梦见一人,云平舆令黄欲以一器金赂暴胜之,为暴所戮,埋金在吾上,见镇迮甚,若君复筑室,无复出入金。平明旦即凿壁下,入五尺果得金。
又曰:谯县城东,因城为台,方二十丈,高八尺。一曰古之冢也,魏武帝即筑以为台。东面墙崩,金玉流出,取者多死。因筑复之。
又曰:海中有金台,台内有金几,玄记纪金之精为牛。
又曰:长安有张氏者,昼独处室,有鸠自入,止于对床。张恶之,披怀祝曰:“鸠,尔来为我祸耶?止承尘!为福耶?入我怀!”鸠翻飞入怀。以手探之,不知所在,而得一金带钩焉。遂宝之,自是之後,子孙昌盛。
《世说》曰:刘晔谮陈矫。明帝以金五饼授矫,曰:“君明朕心,顾君妻子未知也。”
又曰: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斤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
《曹操别传》曰:操引兵入岘,发梁孝王冢,破棺,收金宝数万斤。天子闻之立泣。
《益部耆旧传》曰:王忄屯,字少林。诣京师,於客舍见诸生病甚,因谓忄屯曰:“腰下有金十斤,愿以相与,乞收藏骸骨。”未问姓名,因绝。忄屯卖金一斤,以给絮棺;九斤,置在腰下。
《鲁国先贤志》曰:叔孙通草创朝仪,拜通为奉常,赐金五百斤。通悉以金赐诸生,诸生乃喜曰:“叔孙生,圣人也,知当世务。”
《庐江七贤传》曰:陈翼,字子初。到览乡,见马旁有一人病,呼曰:“我,长安魏少公。闻卿庐江乐来游,今病,不能前。”翼迎归养之,有金十饼,素二十匹。既死,翼卖素,买棺衣衾,以金置棺下,骑马出入。後其兄长公见马,告之吏,捕翼。翼具言,棺下得金。长公叩头谢,以金十饼投其门。翼送长安还之。
《邴原别传》曰:邴原,字根矩。以丧乱方炽,遂往辽东。时同郡刘举亦在辽东。辽东太守公孙度掩捕其家,而举得免,窘逼归原。东莱太守太史子义,素有义,原以举付之。举临去,以其手所杖剑、金三饼与原,原受金,辞剑。还,谓度曰:“将军平日与举无隙,而欲杀之者,但恐其为蜂虿耳。今举以去,若以拘闭其家,毒螫必滋甚矣!”度即出举家,原以金还之。
《茅君内传》曰:汉帝及王莽献金锺之属,今埋在小茅山上。
又曰:取铅十斤,着铁器中,猛火烧之。三沸,投九转之华一铢於铅中,搅之,须臾,立成黄金九斤。
《吴时外国传》曰:斯调国,作金床。
《扶南传》曰:毗骞国,食器皆以金为之。金如此间之石,露出山边,无有限。
《吴越春秋》曰:伍子胥伐楚,还溧阳濑水上,欲报自杀妇人百金。不知其家,投金濑水中而去。须臾,有一姥哭而来,自言是女母,取金而去。
《蜀李书》曰:武帝诸将,进金银或以得官者。杨褒谏曰:“陛下为天下主,何有以官买金耶?”帝谢之。
《列女传》曰:乐羊子出学,其妻贞义,截发供其费。後羊子得遗金一饼以与妻。贞义曰:“君子不以利污行!”羊子惭而去之。
又曰:广汉女妇者,汝敦妻也。敦以所受田地奴婢三百馀万,悉让与兄。裁留园地数十亩,起舍耕作。土中得金一器,敦以示妻,妻曰:“本言让先祖所有,此独非其有耶?”敦曰:“固吾意也。”俱担金送与兄嫂。
《郡国志》曰:苏秦宅在洛阳利仁里。後魏高显业每夜见赤光,於光处掘得金百斤,铭曰:“苏家金”。业为之造寺。
《秦州记》曰:金城郡,应劭云:初筑城得金,因名金城。
《临海记》曰:白石山去县邑三十里,望之如雪。上有渊,相传云金鹅之所集。
郑缉之《东陈记》曰:金豚山之康县南三里,故老传云:有人得金豚於此,故名山。
刘欣期《交州记》曰:赵妪者,九真人,乳长数尺。入山聚盗,遂攻郡。常着金擒提屐。
又曰:金有华,出珠崖,谓金华采者也。雪山,在新昌南。人曾於山中得金块如升,迷失道。还置本处,乃得出。
《钱塘记》曰:县东南有岘山,长老相传,采金於此。
《罗浮山记》曰:州南十里有牛潭,渔人见金牛自水出。义熙中,县民张安蹑得金锁,大如指,遂数十寻,寻寻不已。俄有物从水引之,掘不能禁。以刀断得数尺,安遂致富。其後义兴周云甫掩此牛,掣断其锁,得二丈,遂以财雄。
《林邑记》曰:从林邑往金山,三十日至。远望金山,嵯峨如赤城,照耀似天光。涧壑谷中亦有生金,形如虫豸,细者似苍蝇,大者若蜂蝉,夜行耀熠,光如莹火。
《地镜图》曰:黄金之气赤黄,千万斤以上,光大如镜盘。
《白泽图》曰:黄金之精名石瑭,状如豚。居人家,使人不宜妻。白鼠以昏时见,於丘陵之间,视所出入,中有金。
《关令内传》曰:老子与尹喜登昆仑,上金台、玉楼、七宝宫殿,昼夜光明,乃天帝四王之所游处,有珠玉七宝之床。
宋躬《孝子传》曰:郭巨,河内温人也。妻生男,谋曰:“养子则不得营业,妨於供养,当杀而埋焉。”锸入地,有黄金一釜,上有铁券,曰:“黄金一釜,赐孝子郭巨。”
《扬雄集》曰:单于上书愿朝。哀帝以问公卿,公卿云:“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未发,雄上书谏。天子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赐雄黄金十斤。
孔融《圣人优劣论》曰:金之优者名曰紫磨,犹人之有圣也。
陈思王《辩道论》曰:甘陵始其语余曰:“本师姓韩,字世雄。始常与师於南流作金,前後四投数万斤金於海。”
《岭表异录》曰:五岭内富州、宾州、澄州江溪间皆产金。侧近居人,以木箕淘金为业,自旦至暮,有不获一星者。(郑《伤淘者》诗云:披沙辛苦见伤怀,往往分毫望亦乖,力尽半年深水里,难全为一凤凰钗。)就中澄州者,最为良金。余顷年使于上国,亲友(不欲书其姓字。)附澄州金二十两与当时权臣。余讶其单鲜,友人曰:“金虽少,贵其夜明,有异於常金耳!”遂留宿验之,信然也。
卷八百一十二 珍宝部十一
银
《周礼□夏官下》曰:正南曰荆州,其利丹银。
《尔雅》曰:白金谓之银,其美者谓之镣。(郭璞曰:辽音也。)
《孝经援神契》曰:神灵滋液,有银瓮,不汲自满。
《史记□封禅书》曰:殷得金德,银山溢。(苏林注曰:溢,出。)
又曰:蓬莱、方丈、氵嬴州,此三神山,黄金、白银为宫阙。
又《大宛传》曰:安息国以银为钱,钱如其王面。王死,辄更钱,放王面焉。
又曰:舜为父母淘井,将银钱安罐中,与父母。
《汉书》曰:王莽时,珠堤银重八两,一流直千五百八十。(张晏曰:珠堤,县名,属犍为,出银。)池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
又《西域传》曰:无雷国出银。
司马彪《续汉书》曰:大秦国以金银为钱,十银钱当一金钱。
《魏志》曰:郭修手刃蜀大将军费,追加褒宠,谥曰威侯。子龙加爵,拜奉车都尉,赐银千饼。
魏武《上杂物疏》曰:御物:中宫贵人、公主、皇子,纯银漆带镜一枚。西贵人,纯银参带五。皇子,银匣壹;皇子杂用物十六种,纯金参带方严四具。
又曰:御物及贵人、公主、皇子,有纯银香炉也。
《魏志》曰:秽国,男女系银,广数寸,以为饰。
《蜀志》曰:先主平蜀,赐诸葛亮等银千斤。
《吴志》曰:孙皓时,言掘地得银,长一寸,广一分,刻上有年月。於是改年为天策。
又曰:娄生为刘表所围,圭饮食健儿数百人,人赐银一斤,使击表。
《晋故事》曰:成帝咸康元年,有司奏上元给赐众官银,检金部见银一万五千两充给。
《宋起居注》曰:广州刺史韦朗,镂银铭二枚。
《齐书》曰:明帝每存俭约,欲铸坏太官元日上寿银酒枪。尚书令王晏等咸称盛德。萧颖胄曰:“朝廷盛礼莫过三元。此一器,既是旧物,不足侈!”帝不悦。後预曲宴,银器满席。颖胄曰:“陛下前欲坏酒枪,恐宜移在此器也。”帝甚惭。
《南史》曰:梁陶季直,丹阳和陵人也。祖愍祖,宋广州刺史。父景仁,中散大夫。季直早慧,愍祖甚爱异之。尝以四函银列置於前,令诸孙各取其一。季直时年四岁,独不取,曰:“若有赐,当先父伯,不应度及诸孙,故不取。”愍祖益奇之。
《陈书》曰:周文育从南海出,至大庾岭,遇卜者,卜之曰:“君北下不过作令长,南临则为公侯,又当暴得银二千两。若不见信,以此为验。”其夕,宿於逆旅,有贾人求与文育博。文育胜之,得银二千两。旦遂却入岭南。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赵录》曰:聪引帝入燕语。帝曰:“卿为豫章王时,赠朕柘弓、银研,卿颇忆不?”曰:“臣安敢忘之,但恨尔日不得早识龙颜。”
又《後赵录》曰:大武殿室皆银楹金柱。
《後魏书》曰:银出始兴阳山县,又出桂阳阳安县。骊山有银矿,二石得银七两。白登山亦有银矿,八石得银七两。(宣武帝诏,并置银宫,每令探铸。)
又曰:孝明皇帝开恒州银山之禁,与人共之。
又曰:太武皇帝和平二年,诏中尚坊作黄金合盘,镂以白银,钿以玫因。
《唐书》曰:武德中,方术人师市奴合金银并成。上异之,以示侍臣。封德彝进曰:“汉代方士及刘安等皆学术,惟苦黄白不成,金银为食器可得不死。”
又曰:贞观中,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上言:“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采之,极是利益,每岁可得钱百万贯。”上谓曰:“朕贵为天子,是事无所少乏。惟须嘉言善事,有益於百姓者。且国家剩得数百万贯钱,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见卿推贤进善之事,又不能按举不法,震肃权豪;惟只言税鬻银坑,以利多为美。昔尧抵璧於山,投珠於谷,由是崇名美号见称千载;後汉桓、灵二帝,好利贱士,为近代庸暗之主。卿遂欲将我比桓、灵耶?”是日放令还第。
又曰:太宗引杜淹为天策府兵曹参军、文学馆学士,常侍宴赋诗。时有八人同作,淹为称首,赐以银锺。
又曰:贞观中,鸿胪奏:高丽莫支离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进曰:“莫支离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山之人报主辱之耻;若受其贡,何所致伐?”太宗纳焉。
又曰:元和十四年,泾原节度使王潜进银三千两、熟线绫三千匹。泾州密迩戎境,其土无百姓,其军皆仰给度支旧矣。至若无名上献,虽吴、蜀沃富,犹谓取诸人以干媚,不免於讥责。今则盗削军实,以充贡献,而求恩泽,盖以时急於财,势使然也。
又曰:太和中,尚书左丞王起,进亡兄播银胡瓶二百枚、玉及通犀带刀剑器杖等。
《管子》曰:上有铅者,下有银。
《列子》曰:周穆王执化人之祛,腾而上天。暨化人之宫,构以金银,络以珠玉。
《淮南子》曰:夫淇卫菌{路},饰以银锡,有薄缟之忄詹,不能独穿也。
《抱朴子》曰:银但不及金玉,服可地仙。
《穆天子传》曰:天子乃赐曹奴之人戏、黄金之鹿、银。(今有地中得玉豚、金狗之属,皆古者赂夷狄之奇货。)
又曰:披图视观天子之宝器,有烛银。(银青精光如烛。)
《山海经》曰:丑阳之山,其阳多白银。(郭璞曰:即银也。)少阳之山,其下多赤银。(银之精者。)
东方朔《神异经》曰:南方有银山,长五十馀里,高百馀丈。皆悉白银,不杂土石,不生草木。
东方朔《十洲记》曰:东方外有东明山,有宫焉。左右阙而立,其高百尺。建以五色门,有银榜,以青碧镂题,曰:“天地长男之宫”。南方有り明山,有宫焉。有银榜,题曰:“天地中女之宫。”
桓谭《新语》曰:期门郎程伟好黄白事。娶妇,得怪女。伟无衣,为妇致两匹缯。後见夫方扇炭,欲烧筒中水银。钢怂出其中药以投之,立成银。伟就求道,不受,发狂而死。
《白虎通》曰: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太山何?报告之义。或曰:封金银绳,或曰石涂金银绳,封之以印玺。
《瑞应图》曰:王者宴不及醉,刑罚中人不为非,则银瓮出。
阮谌《三礼科》曰:牛鼎受一斛。天子饰以黄金,错以白银。
《幽明录》曰:徐琦每见一女子,姿色甚美,便解臂上银铪赠之。
《列异记》曰:故司隶校尉上党鲍子都少时,上计掾於道中遇一书生,独行无伴,卒心痛。子都下车为按摩。奄忽亡,不知姓名。有书一卷,银十饼。即卖一饼以殡敛,其银以枕之,素书着腹上。哭之,谓曰:“若子魂灵有知,当令子家知子在此!今奉使命,不获久留。”遂辞而去。
《吴越春秋》曰:禹登委山,得五金简,青玉为字,编以白银。
《异物志》曰:金邻国去扶南二千余里,土地出银。
《异苑》曰:弘农杨子,闻土中作声,掘得玉。後三年,有蛇去梁上,落粪皆成碎银。作器卖於市,得者寻以破灭。
《地镜图》曰:银气夜正白,流散在地,拨之随手合。
又曰:银精变白雄鸡。
郦元注《水经》曰:潺水出潺山,水源有金银矿,洗取,火合之,以成金银。
《南越志》曰:遂成县任山,银沙自出。
《外国事》曰:私呵调国王供养道人,食日银三两。
任预《益州记》曰:陶保至益州,人饥,米二合直银一两。
王韶之《始兴记》曰:冷君西北有小首山。宋元嘉元年,夏霖雨,山崩。自颠及麓,崩处有光耀,有若辰焉。居人往观,皆是银铄,铸得银也。
又曰:秋水源山盘石上,罗列十瓮,皆盖以青盆,其中悉是银饼。人有遇之者,但得开观之,不可取,取辄迷闷。晋太元初,林驱家仆窃三饼,有大蛇伤而死。其夜,林驱梦神语曰:“君奴不良,盗银三饼,已受显戮。愿以银相备。”驱觉,奴死,银在其旁。有徐道者,自谓能致。乃集祭酒,盛奏章书,击鼓吹,入山。须臾,雷震雨石,倒树折木,道遂惧走。
《湘州记》曰:曲江县有银山,山多素雾。
《广州记》曰:广州市司用银易米。遂成县,任山又有银空,有银砂。
《桂阳记》曰:临贺山有黑银。
黄银
《礼斗威仪》曰:君乘金而王,则黄银见。
《隋书》曰:辛公义为牟州刺史,时山东霖雨,自陈汝至于沧海,皆苦水灾,境内犬牙独无所损。山出黄银,获之以献,诏水部郎娄﹀就公义祷,乃闻空中有金石丝竹之响。
《唐书》曰:太宗尝赐房玄龄黄银带,顾谓曰:“昔如晦与公同心辅朕,今日所赐,惟独见公!”因泫然流涕。
又曰:朕闻黄银多为鬼神所畏。命取黄金带,遣玄龄亲送于灵所也。
水银
《史记》曰:秦始皇葬,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转相轮,终而复始。
《皇览》曰:关东贼发始皇墓,中有水银。
《广雅》曰:水银谓之□。
《吴越春秋》曰:阖闾葬,墓中□地,广六丈。
《神仙传》曰:封君达,陇西人。服炼水银,年百馀岁。常骑青牛,世号青牛道士。
铅
《尚书□禹贡》曰:海、岱惟青州。岱畎丝、、铅、松、怪石。
《史记》曰:高渐离,秦始皇霍其目,使击筑。渐离乃以铅置筑中,举筑扑秦始皇帝。
《汉书》曰:江都王建宫人八子有过者,辄令以铅杵舂,不中程辄掠。广川王去数召姬荣爱与饮。后昭信谮之,销铅灌其口中。
《汉书》曰:或盗靡钱质而取铅。(如淳曰:民盗靡漫面而其铝以更铸作钱。)
《东观汉记》曰:曹褒寝则枕铅。
《范子计然》曰:黑铅之错,化成黄丹。丹再化之成水粉。
《淮南子》曰:铅不可为刀。
又曰:铅之与丹,异类殊色。而可以为丹者,诚得数也。
《抱朴子》曰:愚民不信黄丹及胡粉是化铅所作。
桓子《新论》曰:淮南王之子娉迎道人,作为金银。
又云:字金与公钅公,则金之公。而银者,金之昆弟也。
《茅君内传》曰:取铅十斤,安铁器中,猛火烧之,三沸,投九转之华一铢於铅中,搅之,立成黄金。
《神仙传》曰:尹轨,字公度。有一人遭父丧,当葬,而贫穷汲汲。公度过省之,孝子说甚辛苦。公度怆然,曰:“卿假求数十斤铅得否?”孝子言:“犹可得耳。”乃具一百斤。公度将入前山中,架小屋下,於炉火中销铅。以其所带管中药如枣大,投沸铅中搅之,皆成好银以与之,告曰:“念卿贫困,故以相与。慎勿多言!”
《述异记》曰:河间有雨铅城。汉世,天雨铅。
《地境图》曰:草青茎赤秀,下有铅。
《玄中记》曰:铅锡之精为老婢。
锡
《周礼□夏官中□职方》曰:扬州,其利金、锡。
《尔雅》曰:锡谓之钅引。
《周官□考工记》曰:凡铸金之状,金与锡,黑浊之气竭,黄白次之;黄白之气竭,青气次之,然後可铸。
《史记》曰:江南出楠、梓、姜、桂、锡、连。(徐广曰:连,音莲,铝之末练者也。)
《淮南子》曰:明镜之始照,未见其容也;及乞之以玄锡,磨之以毡,则须眉见。
《山海经》曰:龙山之下多赤锡,濯山多白锡。
《博物志》曰:积草三年,烧之,津液下流成锡。
《越绝书》曰:赤董山破而出锡。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不能铸铅锡为干将。
《神仙传》曰:尹轨,字公度。尝见一人,本官族子弟,仕郡,遇公事簿书不了,当备官钱百万,卖田宅车牛不售而收系。公度语所富人曰:“子可以百万钱借我,我欲以救人,後三十日倍当相还。”富人喜,敬之,即以百万钱与公度。公度以与遇事者,曰:“卿能得一百二十斤锡不?”遇事者即具之。公度於钅历中销锡,复以其腰间管中药一方寸匕投沸锡中,搅之,皆成金,即称卖与人,得钱百万。以还富人。近光熙元年,闻公度到南阳太和山中。
卷八百一十三 珍宝部十二
铜
《左传□僖中》曰:郑伯朝楚,楚子与之金。既而悔之,与之盟曰:“无以铸兵!”故以铸三锺。
《史记》曰:秦使徐福入海还,伪辞曰:“臣见海中大神,曰:‘汝,秦王之神,薄得观而不得取!’即从臣往蓬莱山,见芝城宫阙,有使者铜色而龙形,光上照天。”
又曰:秦始皇收天下兵,聚之咸阳,为铜铸金人十二,各千石,置庭中。
又曰:张孟谈、董安于之治晋阳也,公室之堂皆以练铜为柱。
又曰:赵襄子使厨人以铜斗击代王,杀之,而取其地。
又曰:上使善相相邓通,当贫饿死。文帝於是赐通蜀严道铜山,得自铸钱。景帝立,有告通盗出徼铸钱,尽没入,一簪不得着,身寄死人家。
又曰:龙门、碣石多铜铁。
《汉书》曰:武帝即位,好鬼神之事。李少君以却老方见上。上有故铜器,问少君,少君曰:“此器齐桓公十年陈於伯寝。”已而案其刻,果齐桓公器。
又曰:黄帝采首阳山铜,铸鼎於荆山之下。
又曰:王莽梦长乐宫铜人五枚并起立,莽恶之,使尚方镌灭铜人膺文。
又曰:吴有豫章郡铜山,招致天下人民亡命者盗铸钱。
又曰:凡律度量衡用铜者,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於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
又曰:王莽天凤四年八月,莽亲之南郊,铸作威斗。威斗者,以五色铜为之。
又曰:无雷国有铜。
华峤《後汉书》曰:灵帝时,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於苍龙玄武阙外。
又曰:修玉堂殿,铸铜人四,黄钟四及天禄、虾蟆。又铸四出文钱。
范晔《後汉书》曰:马援善别名马。於交址得骆越铜鼓,乃铸为马式。
又曰:马援征南海,铸铜柱於林邑国,以极汉南界。
又曰:崔烈纳钱为司徒。久之不自安,从容问其子钧曰:“吾居三公,於议者何如?”钧曰:“大人少有英称,历位卿守,论者不谓当为三公。而今登其位,天下失望。”烈曰:“何为然也?”钧曰:“论者嫌其铜臭。”烈怒,举杖击之。
又曰:蓟子训遁去,不知所止。後人复於长安东霸城见之,与老翁共磨娑铜人,相谓曰:“适见铸此,而已近五百岁矣。”
《魏略》曰:明帝徙长安诸锺ね、骆驼、铜人、承露盘,惟铜人不可致。住霸城,又铸作铜人,列坐於司马门外。
《吴志》曰:朱异口赋弩曰:“南岳之干,锺山之铜。应机命中,获隼高墉。”
《晋书》曰:南阳王模督秦雍时,关中饥荒,百姓相啖,加以疾疠,盗贼公行。模力不能制,乃铸铜人锺鼎为釜器以易谷。议者非之。
崔鸿《十六国春秋□後赵录》曰:石勒徙洛阳铜马、翁仲二于襄国,列之永丰门。
《北史》曰:後魏明帝初,尔朱荣与从弟世隆密议废立,乃以铜铸孝文及咸阳王禧等五王子像。成,当奉为主,惟庄帝独就。
《唐书》曰:开元中,许昌县之唐祠,掘地得古铜樽,又隐起双鲤篆书,文曰“宜子孙”。
又曰:开元十三年,宋州献古铜鼎十九,及锺、磬、甑、釜、樽、杓、盘、瓶各数四。时宋城尉晋日休,因板筑,获而献之。
又曰:初,天宝中,天下州郡皆铸铜,为玄宗拟其形容,首冠环焰,足承菡萏,与尊佛之像间列於殿堂,号为真容。及山东陷,率被熔毁,而恒州独存。
又曰:文宗问宰臣曰:“币轻钱重,如何?”宰臣杨嗣复曰:“此事已久,但且禁铜,不可遽变其法。法变,即必扰人。”李珏曰:“今请加炉铸钱,他法不可。先有格令州府禁铜为器,当今以铜为器而不知禁。所病者,制敕一下,曾不经年,而州县因循,所以制令相次,而视之为常。今自淮而南,至於江岭,鼓铸铜器,列而为肆。州县不禁,市井之人逐锥刀之利,以缗范为他器鬻之,售利不啻数倍。是则禁铜之令,必在严切,斯其要也。”
又曰:五台山有金阁寺,铸铜为瓦,涂金其上,照耀山谷,计钱巨亿万。
《淮南子》曰:铜英青。
又曰:铜不可以为弩。
《抱朴子》曰:吴时,发广陵大冢,中有铜为人数十头,皆长五尺。
又曰:《金简记》云:“以五月丙子日中时,铸五石,下其铜。五石: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皆铸粉之,以金华池漆之,内太一神鼎中,下以桂薪烧之。铜成,以铜炭冶之。取牡铜以为雄剑,取牝铜为雌剑。带之以入河,则蛟龙、巨鱼、水神不敢进也。欲知铜之牝、牡,当令童男童女,俱以水灌铜,以其在火中尚赤时也,则铜自分为两段,有凸起者则牡铜也,凹陷者则牝铜也。”
又曰:山中夜见胡人,铜之精也。
《山海经》曰:昆吾之山,其上多赤铜。(此山出金,色赤如火,以切玉如泥。周穆王时,西戎为兵献,汲冢中得铜金剑一枚,长三尺五寸。故通以锡杂为兵器。)
《帝王世纪》曰:纣作铜柱,令男女裸形缘之,落则妲已笑。
《国语》:管仲曰:“美金以铸戟剑,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属。”(恶,粗。夷,平也,所以削草平地也,形似□而小。属,斫也。)
《广雅》曰:白铜谓之鋈,赤铜谓之锡。
《汉武内传》曰:上起神屋台,以铜为柱,黄金涂之。
《神异经》曰:入金山下四丈,得丹扬铜。(张华曰:此铜与金相似。《典术》曰:陶丹铜以为金也。)
《贾谊书》曰:下不得铸钱,则民反耕田矣。
《西京杂记》曰: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藏,见铜人十二枚,坐皆高三尺,列在一筵上,琴、筑、笙、竽皆有所执,皆缀花彩。俨然若生人。筵下有铜管,上口高数尺,出筵後。其一管内空,一管有绳,大如指。使一人吹管,一人纽绳,则琴筑笙竽皆作声音,与真乐不异。
虞喜《志林》曰:建武中,南郡男子献铜鼓,背有铭。及吴时,江水中锺上有百馀字,人莫有识者。
《地镜图》曰:草茎黄秀,下有铜器。
《士纬》曰:铜出於石,为铃则小,铸锺则大。
《南中八郡志》曰:云南旧有银窟数十。刘禅时,岁常纳贡。亡破以来,时往采取,银化为铜,不复中用。
《世语》曰:元康八年。陵云台上生铜。
贾谊《鸟赋》曰:阴阳为炭,万物为铜。
张莹《汉南记》曰:安帝见铜人,以问侍中张陵,对曰:“昔秦始皇时,有大人十二,身长五丈,履六尺,皆夷狄之服,见於临洮,此天将亡秦之证。而始皇误喜以为瑞,乃铸铜人以为像。”上曰:“何以知之?”对曰:“臣见传载,云其人胸上有铭。”
《林邑记》曰:林邑王范文铸铜为牛,铜屋行宫。
《荆州记》曰:衡阳重安县有{田石}塘。故老相传云:此塘中有铜神,今犹时闻铜声。水转变绿,鱼为之死。
《武当山记》曰:山有石室,中有铜杖长七尺。
《越绝书》曰: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谷涸而出铜,欧冶因为纯钧之剑。
《玄中记》曰:铜之精为童奴。
《岭表异录》曰:蛮夷之乐,有铜鼓焉。形如腰鼓,而一头有面。鼓面圆二尺许,面与身连,全用铜铸。其身遍有虫鱼花草之状,通体均匀,厚二分已来,炉铸之妙,实为奇巧。击之响亮,不下鸣鼍。贞元年中,骠国进乐,有玉螺铜鼓。即知南蛮酋首之家,皆有此鼓也。咸通末,幽州张直方贬龚州刺史,到任後,修葺州城缘,掘土得一铜鼓,牵复载以归京。到襄汉,以为无用之物,遂舍于延庆禅院,用代木鱼。
铁
《尚书》曰:华阳、黑水惟梁州,厥贡ギ、铁。
《尚书□说命》曰:若金用汝作砺。(孔安国曰:铁须砺以成利器。)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及革无或不良。
《左传□昭七年》曰:晋赵鞅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刑书。(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一鼓而足之。)
《春秋孔演图》曰:八政不中则铁飞。
《春秋繁露》曰:蒸石取铁,非人意也;祸福所从生,亦非人意乎!
《广雅》曰:铁朴谓之砺。
《史记》曰:邯郸郭纵以铁冶成业,与王者埒富也。
又曰:卓氏、宛氏,以铁冶致富。
《汉书□五行志》曰:武帝征和二年,涿郡铁官铸铁,消皆飞去。时刘屈厘为太守,後死象。
《汉书》曰:高祖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藏之宗庙。
又曰:张良以家财求客刺秦王,得力士,为铁椎重一百二十斤。秦始皇至博浪沙中,良与客俱击秦皇帝。
又曰:张敞弟武拜为梁相。武曰:“当以柱後惠文冠弹治之耳!”(应劭曰:柱,後以铁为柱,本法官冠也。)
又曰:成帝河平二年,沛郡铁官治铁,飞。
又曰:李寻说王根曰:“政感阴阳,犹铁炭之低仰,见效可信者。”(《天文志》曰:悬土炭也,以铁易土耳。先冬夏至,悬铁炭於衡各一端。冬阳气至,炭仰而铁低;夏至,炭低而铁仰。)
又曰:羌国有铁,自化为兵。
范晔《後汉书》曰:赤眉降,徐宣等曰:“自今日得降,犹去虎口归慈母!”世祖曰:“卿铁中枪枪,庸中佼佼耳!”
又曰:公孙瓒徙镇易京,虑有非常,乃居於高京,以铁为门。
《魏略》曰:弁辰国出铁,韩、犭岁皆从市之。诸市买皆用铁,如中国用钱也。
王隐《晋书》曰:石苞,字仲容。初为县吏,买铁邺市。市长沛国赵元儒见苞,异之,便与结交。
《晋阳秋》曰:肃慎土无盐铁。
《晋书》曰:林邑国王范逸死,奴文篡立。文日南西卷县夷帅范雅奴也,尝牧牛涧中,获二鳢鱼,化成铁,用以为刀。刀成,乃对大石障而咒之,曰:“鳢鱼变化,冶成双刀。石障破者,是有神灵!”进斫之,石即瓦解。文知其神,乃怀之。
《晋书□载记》曰:赫连勃勃以“铁伐”为氏,曰:“使我宗族子孙,刚锐如铁,皆堪伐人也!”
《齐书》曰:高祖素俭约,後宫物器栏槛,以铜为饰者,并改以铁。
《梁书》曰:康绚筑浮山堰,将合,淮水漂没,复决溃。众患之,或谓:“江淮多蛟,能乘风雨决坏岸,其性恶铁。”因是引东西二冶铁器,大则釜鬲,小则锄,数千万斤,沉於堰所。
《後汉书》曰:崔挺为光州刺史。先是,州内少铁器,用皆求之他境。挺表复铁官,公私有赖。
《庄子》曰:金铁蒙以大绁,载六骥之上,则致千里。
《淮南子》曰:上古之时,未有铁器,磨蜃以耨。
又曰:铁不可以为舟。
又曰:丰水之深十仞,不受尘埃。投金铁焉,则形见於水。
《山海经》曰:克光之山、龙首之山,其阴多铁。
《神异经》曰:南方有兽焉,角足大小形状如水牛,皮毛黑如漆,食铁饮水,其粪可为兵器,其利如钢,名曰“啮铁”。(俗云:“咋铁”。《玄黄经》曰:南方啮铁,粪利如钢,食铁饮水,腹中不伤。)
《河图》曰:赤帝有女,讹铁飞之异。
《新序》曰:公孙敖曰:“夫玉石金铁,犹可琢磨,以为器用,而况於人!”
《论衡》曰:纣力能索铁申钩。
卢《四王起事》曰:张方请帝迁都,五千骑皆铁缠槊。
《魏武故事》曰:领长史王必是吾乡,披荆棘时吏,忠而勤事,心如铁石。
《语林》曰:许玄度出都为弟婚。弟少愚,恐人嘲弄,玄度为解而获免。真长笑曰:“许玄度为弟张十重铁步障!”
《异苑》曰:楚王与群臣猎於云梦,纵良犬,逐狡兔,三日而获之。其肠似铁,良工曰:可以为剑。
《十洲记》曰:流沙在西海中,上多山川积石,为昆吾石。治其石成铁,作剑光明洞照如水精状,割玉如切泥土。
《广州记》曰:邓平县有铁石。
《南方草物状》曰:铁出耽兰州,裨夷庄船载铁至扶南卖之。
《华阳国志》曰:公孙述废铜钱,铸铁钱,百姓货卖不行。
金钢
《晋起居注》曰:咸亨三年,敦煌上送金钢,生金中,百淘不消,可以切玉,出天竺。
《玄中记》曰:金钢出天竺大秦国,一名削玉刀,削玉如铁刀削木大者,长尺许,小者如稻米。欲刻玉时,当作大金,着手指,开其背如月以割玉,刀内环中以刻玉。
《南州异物志》曰:金钢,石也。其状如珠,坚利无匹。外国人好以饰环,服之能辟恶毒。
《南越志》曰:波罗基国出钢珠,朗照幽夜。
《林邑记》曰:林邑王范明达献金钢指环。
《抱朴子》曰:扶南有金钢,可以刻玉。体似紫石英,外国人名为千延。至於百丈底,着盘以铁槌打之,不能伤。以羊角扣之,则ㄘ然冰泮。
服虔《通俗文》曰:乱金谓之钜。
石
《广志》曰:石似金,亦有与金杂者,淘之则分。
锺会《刍荛论》曰:夫莠生似禾,石像金。
齐周舍谓沙门法云曰:“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法师何以捉石香炉?”答曰:“檀越既得戴纛,贫道何为不得执?”
《唐书》曰:高宗上元元年,诏九品服浅碧,并石带八胯。
王子年《拾遗记》曰:石虎为四时浴台,皆用石、武夫为陡岸。
卷八百一十四 布帛部一
丝
《尚书□禹贡》曰:济、河惟兖州,厥贡漆、丝。海、岱惟青州,厥篚、丝。(,桑,丝中琴瑟弦。)
《周礼□天官下□典丝》曰:典丝,掌丝入,而辨其物,以其贾揭之。掌其藏与其出,以待兴功之时。颁丝于外内,皆以物受之。凡上之赐予,亦如之。
又《冬官□考工记》曰:荒氏,氵柬丝,以氵兑水沤其丝,七日,去地尺暴之。(故书“氵兑”作“湄”。郑司农云:湄水,温水也。玄谓:氵兑水,以灰所氵柬水也。沤,渐也。楚人曰沤,齐人曰氵委。)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氵柬。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蚕事既登,分茧称丝。
又《内则》曰:子能言,教男“惟”女“俞”,男ひ革,女ひ丝。”(ひ,小囊也,男用韦,女用缯,有饰缘也。)
又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
又《少义》曰:国家靡币,则君子不履丝屦。(币,赋税亟也。)
《左传□隐公》曰:公问於众仲,曰:“卫州吁其济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丝见棼,益所以乱。)
《春秋考异邮》曰:四月,蚕饵丝。
《毛诗□鹊巢□羔羊》曰:羔羊之皮,素丝五纟它。羔羊之革,素丝五纟或。羔羊之缝,素丝五总。
又《鹊巢□何彼矣》曰:其钓惟何?惟丝伊缗。
又《邶□柏舟□绿衣》曰:绿兮丝兮,女所治兮。
又《□伯舟□干旄》曰: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丝纰之,良马四之。
又《淇澳□氓》曰: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又曰: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弁伊骐。
又《丝衣》曰:丝衣其纟不,(芳浮反,)载弁俅俅。(丝衣,祭服也。俅,音求。)
又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
谢承《後汉书》曰:丹阳方储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储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备,在所施用。”上嘉其才,以繁乱丝付储,使理。储拔佩刀三断之,对曰:“反经任势,临事宜然!”
袁宏《汉记》曰:《郭泰传》:童子魏照求入其房,供给洒扫。泰曰:“当精义讲书,何来相近?”照曰:“经师易获,人师难遭。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
《魏略》曰:文帝欲受禅,野蚕成丝。
《晋阳秋》曰:武帝时,有司奏以青丝为牛引,诏以青麻代之。
《晋书》曰:吕光窃号河右,中书监张资病,光博营救疗。有外国道人罗叉,云能差资病。光喜,给赐甚重。罗休知叉诳诈,告资曰:“叉不能为益,徒烦费耳!冥运虽隐,可以事试也。”乃以五色丝作绳结之,烧为灰末投水中。灰若出水还成绳者,病不可愈。须臾,灰聚浮出复为绳。叉疗,果无效。少日资亡。
《宋书》曰:诸葛阐上言:“夫岁时有利害之收,而蚕桑有经常之苦,机杼居不变之勤,而民用有奢俭之异。今南至有五丝命缕之服,仲夏北至,比肆连行,纠绳縻无用之工,玄黄侵衣章之费。饰彩虽贵,始无所入,尺绝寸分,终於捐弃,部一邑以推百城,其费博矣!谨率愚管,谓宜禁革。”
《後魏书》曰:幽州刺史张亮。初,有薛叔梦亮出於山上挂丝,觉而告亮,且占之曰:“山上丝,‘幽’字。君为幽州乎?”未期而受。
《管子》曰:齐桓公伐楚,济汝水,逾方城,使贡丝於周室。墨子见染丝者,叹曰:“染於苍则苍,染於黄则黄,五入则为五色。故染不可不慎!非独染丝,治国亦然。”
《淮南子》曰:蚕饵丝则商弦绝。(商,金声。春蚕吐丝,金死,故绝也。)
《山海经》曰:欧丝之野,有一女子,跪树而欧丝。(郭璞注曰:蚕类也。)
《吕氏春秋》曰:惠子曰:“使女工化为丝,不能治丝;大匠化为木,不能治木。”
《家语》曰:子张问入官,子曰:“修身返道。故夫女工必自择丝麻,良匠完材,贤君选左右。”
《论衡》曰:蚕含丝而商弦绝,桉子生而父气衰。新丝既登,故体者自坏耳。
桓谭《新论》曰:昔神农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德,合天地之叙。
《风俗通》曰:五月五日,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
《正部》曰:皎皎练丝,为蓝则青,得丹则赤,得蘖则黄,得泥则黑。
《士纬》曰:丝俱生於蚕,为缯则贱,为锦则贵。
《神仙传》曰:仙人用五色丝作续命幡,幡安五色。
《竹林七贤论》曰:鬲令袁毅,为政贪浊,赂遗朝廷,以营虚誉。遗山涛丝百斤,众人莫不受,涛不欲为异,乃受之,命内阁之梁上而不用也。後毅事露,验吏至涛所。涛於梁上下丝,已数年,尘埃黄黑,封印如初,以付吏。
《西京杂记》曰: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所推,上为贤良。国人邹长倩赠以素丝一衤遂,为书以遗之,曰:“五丝为蹑,倍蹑为升,倍升为纟或,倍纟或为记,倍记为纟,倍纟为衤遂。此自少之多,自微之著也。士之立功勋,效名节,亦复如之。勿以小善为不足修而不为也!”
《王子年拾遗记》曰:成王时,因祗国致女工一人,善织新轻素,以五色丝内口中,手引而结之,则成文锦。
《神仙传》曰:园客者,济阴人,貌美而良。邑人多欲以女妻之,客终不娶。常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蛾,集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华蚕焉。至蚕时,有一女自来,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之。蚕收得茧百二十枚,茧大如瓮。每一茧缲六七日,丝乃尽。缲讫,此女与园客俱去。
《梁四公记》曰:扶桑国使贡方物,有黄丝三百斤,即扶桑蚕所吐,桑灰汁所煮之丝也。帝有金炉,重五十斤,系六丝以悬炉,丝有馀力。
《楚辞》曰:茅丝兮同综,冠履兮共处。
宋玉《钓赋》曰:夫玄渊之钓也,以三寻之竿,八丝之纶。
荀卿《蚕赋》曰:食桑而吐丝,前乱而後治。
嵇康《琴赋》曰:弦以园客之丝,徽以锺山之玉。
枚乘《七发》曰:龙门之桐,高百尺而无枝。斩以为琴,野茧之丝以为弦。
《古乐府□歌诗》曰:罗敷善蚕桑,采桑城南隅。青丝为笼绳,桂枝为笼钩。何用识夫婿?白马紫骊驹,青丝系马尾,黄金络马头。
蔡邕《广连珠》曰:参丝之绞以弦琴,缓张则挠,急张则绝。
陆凯《奏事》曰:诸暨、永安出御丝。
素
《释名》曰:素,朴素也。已织则供用,不复加功饰也。
《史记》曰:苏代遗燕王书云:“齐紫败素,而贾十部。”(败素染以为紫也。)
《东观汉记》曰:郑据,建初五年辟司徒府,拜侍御史。上疏,诏书下官府,赐据素六十匹。
《汉书仪》曰:天地鬼神玺,皆以武都紫泥封,都布囊白素裹。
《汉官仪》曰:印绶盛以箧,箧以绿绨表白素裹。
《魏志》曰:学者资於人,犹蓝之染素。
《范子计然》曰:白素出三辅,匹八百。
《孟子》曰:陈相道许行之言。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後食乎?”曰:“然。”“许子冠乎?”曰:“冠。”曰:“奚冠?”曰:“冠素。”曰:“自织之与?”曰:“否,以粟易之。”曰:“许子奚为不自织?”曰:“害於耕也。”
《韩子》曰:齐桓公好衣紫,国人皆好服之,至五素不得一紫。(事具彩门。)
《盐铁论》曰:缟素不能自分於缁墨,贤圣不能自治於乱世。
班固《与弟书》云:今赍白素三百匹,欲以市月支焉。
宋玉《美人赋》曰:腰如束素。
徐干《团扇赋》曰:惟合欢之奇扇,肇伊、洛之纤素。
《古诗》曰:新人能织缣,故人工织素。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馀。以缣特比素,新人不如故。
班婕妤诗曰:新裂齐纨素,鲜洁如霜雪。裁为合欢扇,团团象明月。
扬雄《答刘歆书》曰: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笔,赍油素四尺,以问其异方语。归,即以铅次之於铅椠,(七念反。)三十七岁於今矣。
缯
《史记》曰:乌氏倮以缯遗戎王,戎王十倍报之。
《帝王世纪》曰:末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缯裂之。
《汉书》曰:灌婴,睢阳贩缯者。
又曰:广川王去立昭信为后,幸姬陶望卿为修美人,主缯帛。昭信谮望卿曰:“与我无礼,衣服常鲜於我,尽取善缯丐诸宫人。”
《献帝纪》曰:是时新迁都,宫人多亡衣服。帝欲发御府缯以作之,李亻不欲,曰:“宫中有衣服,胡为复作耶?”诏卖厩马百馀匹,御府大司农出杂缯二万匹,与所卖厩马直,赐公卿已下及贫民不能自存者。李亻曰:“我邸阁储寺少。”乃悉载置其营。贾诩曰:“此上意,不可距也。”亻终不从。
又曰:李亻时合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彩与之。
《晋书》曰:单道开,敦煌人,常衣粗褐。或赠以缯服,皆不着。
《宋书》曰:朱百阳居山阴,有时出山阴为妻买缯彩三五事。好饮酒,遇醉或失之。
《後周书》曰:梁主萧岿朝於邺,高祖与之宴,大悦,赐杂缯万段、良马数千匹。并赐齐後主妓妾,及常所乘五百里骏马以遗之。
缬
《西河记》曰:西河无蚕桑,妇女着碧缬裙,上加细布裳。且为戎狄性,着紫缬襦裤,以外国色锦为裤褶。
《後魏书》曰:封回为都官尚书、冀州大中正。荥阳郑云,谄事长秋卿刘腾,货紫缬四百匹,得为安州刺史。除书旦出,晚往诣回。坐未定,问安州兴生何事便,回曰:“卿荷国宠恩,位至方伯。虽不能拔园葵去织妇,宜思方略,以济百姓。如何见造问兴生乎?封回不为商贾,何以相示?”云惭失色。
彩
《尚书□禹贡》曰:徐州,厥篚玄纤缟,荆州,厥篚玄。(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物皆当细。)
《礼记□玉藻》曰:无君者不贰彩,非列彩不入公门。(列彩,正服。)
《史记》曰:通邑大都,采千匹,比千乘家。
《汉书》曰:孝文六年,遗单于赤绨、绿缯各四十匹。
《东观汉记》曰:光武起,拜朱和建义大将军,赐绛八百匹。
又曰:光武初起义,与诸李市弓弩、绛衣、赤帻。
谢承《後汉书》曰:陈重同舍郎有归宁者,误持邻舍郎绛去。嫌重取,重不申曲直,置绛还之。去郎还,得绛,甚愧於重。
袁山松《後汉书》曰:刘盆子拜竟,复从刘仲卿居。仲卿为盆子制绛单衣。
张《汉记》曰:“朱俊少孤,母以贩缯彩为事。同郡周起负官债百万,县催责之。俊窃母帛为起解债。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女王茜绛五十匹,绀青五十匹。
《吴书》曰:陆逊破曹休,当还西陵,上赐逊缯彩、丹漆。
《梁书》曰:张讥幼丧母,有错彩经帕,母之遗制。及有所识,家人具以告之。每岁时,辄对帕哽噎,不能自已。
《唐书》曰:武德中,太宗平并州,悉复故地。上悦,置酒含章殿,宴群臣。极欢,遣入御府赐缯彩,皆尽重而出。
《韩子》曰: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五素不得一紫。公患之,管仲曰:“君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恶紫臭!’”公曰:“诺。”三日,境内莫有衣紫。
《风俗通》曰:夏至,着五彩辟兵,题彩曰游光,厉鬼知其名无温疾。五采,辟五兵也。按,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
《世语》曰:王经彦伟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绛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纳书,弃官归。
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风戒寒,趣染彩也。
挚虞《决疑》曰:古者,男子皆衣彩,有故乃素服。秦汉以来,服色转变,今惟朝廷五服用彩。
裴玄《亲言》曰:五月五日,集五彩缯,谓之“辟兵”。不解,以问伏君,伏君曰:“青、赤、白、黑,为之四面,黄居中央,名曰:‘襞方’。缀之於复,以示妇人养蚕之工也。传声者误以为‘辟兵。’”
李陵《与苏武诗》曰:有鸟西南飞,熠炀似苍鹰。朝发天地隅,暮宿日南陵。欲寄一言书,托之笺彩缯。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赠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蔡邕《女诫》曰:礼:女始行,服。,绛也,上正色也。红紫不以为亵服,缃绿不以为上,缯贵厚而色尚深,为其坚纽也。
母丘俭《报弟书》曰:令别致绛二百匹,可以供送葬之事。
染
《周礼□天官下》曰:染人,掌染丝帛。凡染,春暴练,夏玄;秋染夏,冬献功。
又《地官下》曰:掌染草,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染草,茅、橐芦、豕首、紫之属。)以权量受之,以待时而颁之。(权量,以知轻重多少。时,染夏之时。)
又《冬官□考工记》曰:锺氏染羽,以朱湛丹秫,三月而炽之,(郑司农云:湛,渍也。丹秫,赤粟。玄谓:湛,读如渐车帷裳之渐。炽,炊也。羽,所以饰旌旌及王后之车。)淳而渍之。(淳,沃也。以炊下易沃其炽,蒸之以渍羽。渍犹染也。)三入为,五入为纟取,七入为缁。(染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纟取。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
《礼记□月令》曰:季夏,命有司染彩,黼黻文章必以法,故无或差贷。黑黄苍赤,莫不质良,无敢诈伪。以给郊庙祭祀之服,以为旗章,以别贵贱等级之度。(质,正也。良,善也。所用染者,当得其真彩正善。)
《尔雅》曰:一染谓之纟原,(取绢反。)再染谓之,三染谓之。青谓之葱,黑谓之黝。
《汉书□王莽传》曰:更始元年,拜置百官。莽闻之愈恐,欲外示自安,乃染其须发。
《吴录》曰:九真移风县有赤絮。胶人规土知蚁穴,垦发,以木枝插其中,则蚁缘而生漆。折漆以染絮,其色正赤。
《宋书》曰:陶季直五岁丧母,哀若成人。初,母未病,令於外染衣。卒後,家人始赎季直,抱之号恸,闻者莫不酸感。
《吕氏春秋》曰:素染於青,染於黄,五入而五色。尧、舜、三王,染於贤圣而治,桀、纣、幽、厉,染於凶佞而亡。
《博物志》曰:芜苏子染法:芜苏子一升,可染一匹,直以水浸之耳。
《释名》曰:缃,桑叶初生色也。
《广志》曰:乌丸与匈奴同俗,丈夫妇人为木帻,朱染之,如杆盆以沓头。
《神仙传》曰:昌容者,商王女也。修道於常山,食逢{艹累}根,二百馀年。能致紫草,卖于染家,得钱以与贫病者。
《环济要略》曰:正色有五,谓青、赤、黄、白、黑也。间色有五,谓绀、红、缥、紫、流黄也。
卷八百一十五 布帛部二
锦
《说文》曰:锦,襄邑织文也。
《释名》曰: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制字“帛”与“金”也。
《礼记□王制》曰:锦文珠玉成器,不鬻於市。(不示民也奢与贪。成犹善也。)
《礼记□玉藻》曰: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童子,未冠之称。《冠礼》曰:将冠者彩衣也。)
又《玉藻》曰: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锦衣、狐裘,诸侯之服也。
又曰:居士锦带。(居士,道艺处士也。)
又《中庸》曰:《诗》云:“衣锦衣”,恶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言君子深远难知,小人浅近易知也。所以不知孔子,以其深远也。禅为。锦衣以美,而君子以禅表之,为其文章露,似小人也。)
《左传□闵公》曰:卫迁于曹,齐桓公归夫人鱼轩重锦三十两。
又《襄三》曰:晋侯先归,公享晋六卿于蒲圃。贿荀偃束锦加璧。
又《襄五》曰: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步马,习马。)问之,对曰:“君夫人氏也。”左师曰:“谁为君夫人?余胡弗知。”圉人归,以告夫人,使馈之锦与马,先之以玉。
又《襄六》曰: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产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吾爱之。夫往而学焉,亦愈知治。”子产曰:“人之爱人,求利之也;今吾子爱人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子有美锦,不使人学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而使学者制焉,其为美锦,不亦多乎?”(言官、邑人重,多於美锦也。)
又《昭四》曰:晋合诸侯,次于卫地,叔鲋求货於卫,淫刍荛者。(淫,放也。欲使卫惠之而致货也。)卫人使屠伯馈叔向羹与一箧锦,(屠伯,卫大夫也。)曰:“诸侯事晋,未敢携贰。况卫在君之宇下,(屋宇之下,喻近。)而敢有异志?刍荛者异於他日,敢请之。”叔向受羹反锦。(受羹,示不逆其意,且非货也。)
又《昭四》曰:平丘之会,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幕蒙之,使狄人守之。司铎射(鲁大夫也。)怀锦,奉壶饮冰,以匍匐焉。守者御之,乃与之锦而入。(匍匐,窃往敛季孙也。冰箭,箭盖,可以取饮者也。)
又《昭六》曰: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丰、贾二人,皆季氏家臣也。)以币锦二两,(二丈为一端,二端为一两,所谓匹也。二两,二匹。)缚一如。(,充耳。缚,卷也。急卷使如充耳,易怀藏。)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高:(,子犹家臣。子犹,梁丘据。)“能货子犹,为高氏後,粟五千庾。”(言若能为我行货於子犹,当为谓;使得为高氏後,又当致粟五千庾。庾,十六斗,凡八千斛。)高以锦示子犹,子犹欲之。曰:“鲁人买之,百两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币财。”(言鲁人买此甚多,布陈之,以百两为数。)子犹受之。
又《哀上》曰:吴人藩卫侯之舍。(藩,篱。)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以相辞也。(各以礼辞让。)今吴不行礼於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难若用也。)子盍见大宰?”乃请束锦以行。(以赂吴。)
《毛诗□淇澳□硕人》曰:硕人其颀,衣锦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
又《蟋蟀》曰:角枕粲兮,锦衾烂兮。
又《巷伯》曰:《巷伯》,刺幽王也。寺人伤於谗,而作是诗也。萋兮斐兮,成是贝锦。(萋斐,文相错也。)彼谮人者,亦以太甚!
《论语》曰: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
《尔雅》曰:素锦绸杠。(以白地锦韬旗之竿。)
《尚书大传》曰:古之帝王者,必有命民,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举事力者,命於其君,然後得乘饰车、马,衣文锦。
《汉书》曰:项羽在关中,怀思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
又曰:景帝三年,下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锦绣纂组害女工,宜禁之!”
又曰:贾人毋得衣锦。
谢承《後汉书》曰:朱宠仲威为太尉,家贫,食脱粟,卧布被。朝廷赐锦被粱肉,皆不敢当。
《汉官仪》曰:虎贲中郎将,古官,衣纱单衣,虎文锦裤。馀郎亦然。
《汉官典职》曰:尚书郎,直中官,供锦被。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女王绛地交龙锦五匹、绀地勾文锦三匹。倭献暴文杂锦二十匹。
《魏文帝诏》曰:前後每得蜀锦,殊不相比,适可讶,而鲜卑尚复不爱也。自吾所织如意虎头连璧锦,亦有金薄、蜀薄来至洛邑,皆下恶。是为下土之物,皆有虚名。
《典略》曰:孔子反卫,夫人南子使人谓之曰:“四方君子之来者,必见寡小君。”孔子不得已见之。夫人在锦帷中,孔子北面稽首。
《吴志》曰:将钦,字公弈,为右护军。孙权常入其内,母练帐缥被。权叹其在贵守约,敕御府为其母作锦被,改易帷帐。
又曰:甘宁住止常以缯锦维舟,去辄割弃以示奢。
又曰:诸葛融父兄质素,虽在军旅,身无采饰。而融锦文绣,独为奢侈。
环氏《吴纪》曰:蜀遣使献重锦千端。
《江表传》曰:陆逊攻刘备於夷陵,备舍船步走,烧皮铠以断道,使兵以锦挽车,走入白帝。
《蜀志》曰:先主入益州,赐诸葛亮、法正、张飞、关羽锦各千匹。
王隐《晋书》曰:袁甫,字公曹,称所知於领军何勖,勖曰:“君称其好人,则多所宜,何以为欲使宰民,不可为台阁职乎?”甫曰:“人各有能有不能,此人虽好,好莫过锦,锦不可以为焰!”
王隐《晋书》曰:窦妻苏氏善属文。符坚时,滔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苏氏思之,织锦为回文诗以寄滔。循环宛转以读之,词甚凄切。
《晋书》曰:石季龙僭立,迁都于邺,倾心事佛图澄,有重於勒。下书,衣澄以绫锦,乘以雕辇。
《南史》曰:宋元凶劭将作难,赐袁淑等裤褶。又就主衣取锦,裁三尺为一段,又中裂之,分萧斌与淑及左右,使以缚裤褶。
《齐书》曰:江淹为宣城太守,时罢归,始泊禅灵寺渚。夜梦一人,自称张景阳,谓曰:“前以一匹锦相寄,今可见还。”淹探怀中,得数尺与之。此人大恚,曰:“那得割截都尽!”顾见丘迟,谓曰:“馀尺既无用,以遗君。”自尔,淹文章踬矣。
《赵书》曰:前石死,调大臣子弟六十人为挽郎,引锦一匹。
《後魏书》曰:甄琛为定州刺史,既至乡,衣锦昼游,政体严细,甚无声誉。
又曰:孝武至彭城,宋江夏王义恭献蜡烛十挺,武陵王骏献锦一匹。
《北史》曰:齐毕义云家有十馀机织锦,并造金服器物。
《後周书》曰:太祖曾在同州与郡公宴集,出锦及杂绫绢娄段,命诸将樗蒲取之。
《唐书》曰:王方庆,天后初为广州都督,境内清肃。手制褒之,曰:“朕以卿历职有称,故授此官。既美化远闻,实副朝寄。今赐卿杂彩六十段,并瑞锦等物,以彰善政也。”
又曰:大历初,代宗诏许宰臣元载、王缙及左仆射裴冕、户部侍郎判度支第五琦、京兆尹黎干,各出钱三十万,宴郭子仪于子仪私第,内侍鱼朝恩参其会焉。朝恩出锦三十匹、罗五十匹、绫一百匹,为子仪缠头之费。极欢而罢。旧俗,赏歌舞人以锦彩,置之头上,谓之缠头。宴飨加惠,借以为词。
又曰:大历中,代宗敕曰:“《王制》:‘命市纳贾,以观人之好恶。布帛精粗不中度,广狭不中量,不鬻於市。’汉诏亦云:‘纂组文绣害女工也。’朕思以恭俭克己,敦朴化人,每尚素玄之服,庶齐金土之价。而风俗不一,逾侈相高,浸弊於时,其来自久,耗缣缯之本,资锦绮之奢,异彩奇文,恣其夸竞。今师旅未戢,黎元不康,岂使淫巧之功,更亏恒制?在外所织造大张锦、软锦、瑞锦、透背,及大纟间锦、竭凿六硬已上锦,独窠文纱四尺幅,及独窠吴绫、独窠司马绫等,并宜禁断。其长行高丽白锦、杂色锦,及常行小文字绫锦、花文所织盘龙、对凤、麒麟、师子、天马、辟邪、孔鹊、仙鹤、芝草、万字、双胜,及诸织差样文字等,亦宜禁断。”
又曰:张万福为和州刺史。贼许果至楚州大掠,节度使韦元甫命万福追讨。未至淮阴,果为其将康自劝近逐。自劝拥兵继掠,循淮南东,万福倍道追而杀之。代宗发诏以劳之,赐衣一袭、宫锦十双。
又曰:太和中,赐修指南车、记里鼓人,故金忠义男公亮绯衣、牙笏锦三十匹。
《范子计然》曰:锦大丈出陈留。
《列子》曰:范氏之藏火,子华曰:“若能入火取得锦者,从所多少。”商丘开入火往还而身不烧。
《尸子》曰:夫茧舍而弗治,则腐而弃;使工女缲之,以为美锦,人君朝而服之。
《子思子》曰:管仲馈锦也,虽恶而登朝;子产练紫也,虽美而不尊。(《孔子家语》)
《淮南子》曰:管仲文锦也,虽丑登庙;子产练帛也,美而不尊。(管虽不及圣,犹文锦也。子产先恩後去,如练帛,虽温,不堪为宗庙服。)
《抱朴子》曰:籍孺董邓,犹锦纨之裹尘埃。
又曰:寸锦足以知巧,刺鼠足以知勇。
又曰:寸裂之锦黻,未若坚完之韦布。
又曰:小文虽巧,犹寸锦细碎之珍。
《太公六韬》曰:夏桀、殷纣之时,妇人锦绣文绮之坐席,衣以绫纨尝三百人。
《穆天子传》曰:吉日甲子,天子乃执白圭玄璧,以见西王母,好献锦组百纯。(郭璞注曰:纯,匹,锦名也。组,绫属,音祖也。)西王母再拜受之。
又曰:盛姬之丧,天子使襞人赠用文锦。
《汉武内传》曰:帝见西王母巾器中有一卷小黄书,盛以紫锦之囊。帝问:“此书是仙方耶?不审其目,可得瞻盼不?”王母出以示之:“此五岳之真形图也,文秘禁,岂汝秽质所宜佩?”王母即命女宋灵宾更取一图,以与武帝。灵宾探怀中得一卷,盛以云锦之囊。王母起立,手以付帝。
《说苑》曰:魏文侯与田子方语,有两童子衣锦而侍於君前。田子曰:“此君之宠子乎?”文侯曰:“非也。此其父死於战,此其幼孤也,寡人收之。”
《潜夫论》曰:夫攻玉以石,治金以盐,濯锦以鱼,浣布以灰,物故有丑治好者矣。
郭子横《洞冥记》曰:元鼎元年,起招仙灵阁於甘泉宫西。编翠羽麟毫为廉,有走龙锦,有翻鸿锦。
《西京杂记》曰:武帝时,得贰师天马,以玫瑰石为鞍辔,镂以金银,以绿地五色锦为蔽泥。
《王子年拾遗记》曰:员矫之山名环丘,东有云石,广五百里。有蚕,长七寸,黑色,有角、鳞。以霜雪覆之,然後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其质轻暖柔滑。
又曰:周成王时,因祗国致工女一人,善织,以五色丝内口中,手引而结之,便成文锦。其国人来献,有云昆锦文,如云霞,有楼堞;有离珠锦文,似贯佩珠也;有篆隶锦文,似大篆字;有列明锦文,罗灯烛七幅,皆广三尺。
又曰:周灵王起昆昭之台,以享群臣。张鸾章锦文,如鸾翔。
又曰:吴赵逵之妹善书画,巧妙无双。能於指间,以彩丝为云龙虬凤之锦,大则盈尺,小则方寸。
《神仙传》曰:淮南王为八公张锦绮之帐,燔百和之香。
又曰:左慈,字元放,庐江人,少有神道。尝在魏武帝坐,帝曰:“恨无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因曰:“吾前遣人到蜀买锦,可过敕使者,增市二端。”须臾,即得姜还,并获使报。
《华阳国志》曰:阎宪,字孟度,成都人,名知人。为绵竹令,以礼让化民,莫敢犯者。有民杜成夜行,得遗贿一囊,中有锦二十匹,求其主还之,曰:“县有明君,何敢负也!”
《陈留风俗传》曰:襄邑县,南有涣水,北有睢水。传曰:睢、涣之间文章,故有黼、黻、藻、锦、日、月、华、虫,以奉天子宗庙御服焉。
《异物志》曰:锦鸟,文章如丹地锦,而藻缋互交。俗人见其似锦,因谓之锦鸟。
《邺中记》曰:石虎冬月施熟锦流苏斗帐,四角安纯金龙头,衔五色流苏。或用黄地博山文锦,或用紫绨及小明光锦。
又曰:织锦署在中尚方:大登高、小登高、大明光、小明光、大博山、小博、山、大茱萸、小茱萸、大交龙、小交龙、葡萄文锦、班文锦、凤皇锦、朱雀锦、韬文锦、桃核文锦。
《丹阳记》曰:斗场锦署平,关右迁其百工也。江东历代尚未有锦,而成都独称妙。故三国时,魏则市於蜀,而吴亦资西道。
《语林》曰:陈元方遭父丧,骨立。其母悯之,以锦被蒙其上。郭林宗往吊,见而责之,宾客绝百许日。
《世说》曰:石崇,锦步障四十里。
左思《蜀都赋》曰:贝锦斐成,濯色江波。
《古诗》曰:锦衾遗洛浦,同袍与我违。
《夏侯孝若集□羊太常辛夫人传》曰:夫人字宪英,卫尉肃侯毗之女。不好华丽。上夫人子帔,缘以锦,不肯服。从外孙胡毋杨上夫人锦被,夫人反卧之。
《诸葛亮集》曰: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惟仰锦耳。
《张温表》曰:刘禅送臣温孰锦五端。
魏武《与杨彪书》曰:今赠足下锦裘二领。
绣
《尚书□益稷》曰:矛欲观古人之象:藻、火、粉、米、黼、黻、、绣。
《尚书大传》曰:未命为士,得衣绣。
《毛诗□终南》曰:君子至止,黼衣绣裳。
又《杨之水》曰:素衣朱绣,从子于鹄。(鹄,曲沃邑也。鹄音沃。)
又《九》曰:《九》,美周公也。我遘之子,衮衣绣裳。
《周礼□秋官下□小行人》曰:合六币,琮以锦,琥以绣。
又《冬官上□画缋》曰:五采备谓之绣。
《礼记□月令》曰:仲秋之月,命有司文绣有恒,必循其故。
《左传□闵公》曰:狄伐卫,公与石祁子、宁庄子矢,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於二子。”
《春秋潜潭巴》曰:天子文绣布,地必动,绝无嗣。
《释名》曰:绣,修也,文修然也。
《史记》曰:范睢说昭王曰:秦、韩之地形,相错如绣。
又曰:文帝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不得文绣,以示敦朴。
又曰:楚庄王有爱马,衣以文绣。
《汉书》曰:广川王去后昭信,谮姬荣爱:“视瞻意态不善,疑有私。”时爱为王刺方领绣,(晋灼注曰:今妇人直领为方领,上刺作黼黻文也。)去取烧之。
又曰:齐织作绣。宣帝时,呼韩邪单于来,赐帛绣绮八千匹。
又曰:武帝祠太一,祝宰衣紫及绣。
又曰:江充使匈奴,拜直指绣衣御史,使督三辅。
又曰:暴胜之为直指使者,衣绣持斧,逐辅盗贼,威震州郡。
又曰:宾刺文绣。
又曰: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
又曰:霍光薨,赠絮绣被百领。
又《百官表》曰:侍御史有绣衣直指,武帝所制。
《东观汉记》曰:更始遂共谋诛伯升,乃大会诸将,以成其计。更始取伯升宝剑,视之。绣衣御史申屠建,随献玉。更始竟不能发。
又曰:李忠独不掠财物,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取大骊马及绣被以赐忠。
《魏志》曰:张既为尚书,出为雍州刺史。太祖谓既曰:“还君本州,可谓衣绣昼行矣。”
《魏略》曰:大秦国有金缕绣色绫,其国利得中国丝素,解以为胡绫。
《晋中兴书》曰:中宗所幸郑夫人衣无文绣。
《後魏书》曰:王宪为并州刺史,还京师。以宪年老,特赐锦绣布帛、珍羞礼膳。
《管子》曰:桀女乐三万人,无不服文绣衣裳也。
《墨子》曰:古之人未知为衣服,衣皮带茭;今则厚敛,百姓以锦绣文彩靡曼衣。
《范子计然》曰:能绣细文,出齐,上价匹二万,中万,下五千也。
《孙卿子》曰:天子尊重无上矣,衣被则五彩杂,间色,重文绣。
《庄子》曰:楚聘庄子,庄子曰:“子不见夫牺牛乎?衣以文绣,入於太庙,虽欲为孤犊,其可得乎!”
《淮南子》曰:绣为被则宜,为冠则议。
《国语》曰:齐桓公曰:“昔吾先君襄公,陈妾数百,食必粱肉,衣必文绣。”
《帝王世纪》曰:纣不服短褐处於茅屋之下,必将衣绣游於九重之台。
贾谊曰:绣是古天子之服,今富人大贾,嘉会召客,以被墙屋。
《说苑》曰:晋平公使叔向聘吴,吴人饰舟以送之,左百人,右百人,有绣衣而豹裘者,有锦衣而狐裘者。归以告平公,平公曰:“吴其亡乎!”
又曰:鄂君乘青翰之舟,张翠盖。越人拥楫而歌曰:“心悦君兮,君不知。”於是鄂君举绣被而覆之。
杨子《法言》曰:今之学也,非独为华藻,又从而绣其ひ。(喻今学繁多也。)
《盐铁论》曰:古庶人老耄而後衣丝,其馀则麻能而已,故命曰:“布衣”;今富者绮绣国纨,素绨冰锦。
《论衡》曰:齐郡能刺绣,恒女无不能者。襄邑织锦,恒妇无不巧者。目见而手狎也。
又曰: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网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文吏不能为儒生也。文吏一旦在位,则鲜冠利剑;一岁典职,则田宅并集。
又曰:绣之未刺,锦之未织,丝帛何以异哉?反其加五采之功,施针缕之饰,则文章焕耀。学士有文章,其犹丝帛布色之功。
桓谭《新论》曰:阳城子张名衡,蜀郡人王翁与吾,俱为讲乐祭酒。及寝疾,预买棺椁,多下锦绣,立被发冢。
焦赣《易林□离之大过》曰:被绣夜行,不见文章。安坐玉堂,乃无咎殃。
《洞冥记》曰:甘泉有霞光绣、藻龙绣、连烟绣。
《王子年拾遗记》曰:孔子生之夕,有麟吐玉书於阙里,人家乃以绣绂系麟角而去。
又曰:吴主孙权常叹魏、蜀未夷,军旅之隙,思得善画者,使图作山川地形军阵之象。赵夫人曰:“丹素之色易歇灭,不可为久宝,妾能刺绣。”作列国图於方帛上,写五岳河海城邑行阵之形,进於吴王,时人谓之针绝。
《吴越春秋》曰:吴王死,辞曰:“不忍见伍子胥!吾死,必结璧连组,以幕吾目。恐其不蔽,即复重罗绣三忄奄以为奄。明生不昭我身,死不见我形,吾何言哉!”
《物理论》曰:世传有夫死而妇许以不嫁者,誓以绣衣衤遂以衣尸,纳诸棺焉。後三年,妇出适,迎有日矣。有行道人,夜求人家宿。向晨,主人语之妇约之辞,寄所誓之衣,曰:“子到若干里当逢之,还此衣焉。”或者出门,到所言处,果见迎车,具以事告,还其绣衣。妇遂自经而死。
又曰:夫论事比类,不得其体,虽饰以华辞,文以美言,无异锦绣衣掘株,管弦乐土梗,非其趋也。
《世说》曰:曹植妻衣绣,太祖登台见之,以违制命还家赐死。
《戒经□六禽变》曰:寅为衣裳文绣。
《梦书》曰:锦绣为忧事。有文章,梦得锦绣,忧县官也。
班固诗曰:长安何纷纷,诏葬霍将军。刺绣被百领,县官给衣衾。
张衡《四愁诗》曰: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
班固《与窦将军笺》曰:固於张掖县受赐虎头绣ひ囊一双。
慕容晁《与顾和书》曰:今致绣靴一量。
卷八百一十六 布帛部三
罗
《释名》曰:罗,文罗疏也。纟丽,筛也,粗可以筛物也。
《魏文帝诏》曰:江东为葛,宁比罗纨绮?
《魏志》曰:自公侯已下,大夫以上,皆服绫、锦、罗、绮、金缕之物。自是以下,杂彩之服,通于贱人也。
《晋书》曰:谢玄好带紫罗香囊,叔父安恶之,不欲伤其意,因赌而焚之,遂绝。
《晋令》曰:第一品已下,不得服罗绡。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绛真文罗一、幅帔一,绛杯文绣罗一、幅帔一,绛真衣罗裤一。
《王孙子》曰:随珠曜日,罗衣从风。
《燕丹子》曰:荆轲左手把秦王袖,右手椹其胸,秦王曰:“愿听琴声而死。”召姬人鼓琴声,曰:“罗单衣,可制而绝。”
《淮南子》曰:齐俗有繁绣罗纨。
《汉武内传》曰:帝以七月七日,扫除宫掖之内,设大床於殿上,以紫罗荐地,燔百和香,燃九微灯,以待西王母。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女弟在昭阳殿,遗书曰:“今日嘉辰,贵懋膺洪册,上衤遂三十条,以陈踊跃。金花紫罗面衣,织成襦,罗帷、罗幌、罗帐、罗帱。”
《黄庭经》曰:黄庭为不死之道,受者先斋九日,然後受之。结盟立誓,期以勿渫。古者盟以玄云之锦九十尺,金简凤文罗四十尺。
《徐延年别传》曰:道士姓徐,名延年,仙人以新黄罗衣衣之。
《王子年拾遗记》曰:周成王五年,因祗国献女工一人,善於工巧,体貌轻洁,被纤罗新绣之衣。
又曰:吴主孙权居昭阳宫。赵夫人乃织罗,累月而成。裁之为幔,内外视之,飘飘如烟气轻动,而房内自凉。
《异苑》曰:张仲舒为司空。广陵城北,元嘉年七月中,辄见门侧有赤气赫然。後空中忽雨绛罗於其庭内,广七八分,长五六寸,皆以笺纸继之,广长亦与罗等,纷纷甚。张恶而焚之。犹有数片,府州多相传示。张经宿暴疾而死。
《世说》曰:武帝常降王武子,供馔悉用琉璃器。婢子百馀人,皆绫罗裤,以手擎饮食。
宋玉《风赋》曰:跻于罗帷,经于洞房。
司马相如《美人赋》曰:女以玉钗挂臣冠,罗袖拂臣衣。
张衡《南都赋》曰:罗袜慑忄而容与。
《古诗》曰: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帷。
《古歌诗》曰: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小妇无所作,挟瑟上高堂。
阮籍诗曰:西方有佳人,皎皎如日光。被服纤罗衣,左右佩双。
绮
《广雅》曰:郁金、流黄、綦绮。
《说文》曰:绮,文缯也。
《释名》曰:绮,也,其文欹邪,不顺经纬之纵横也。有杯文,形似杯也。有“长命”,其采色相间皆横终辐。言“长命”者,服之使人命长,本造者之意也。有棋文,方文如棋也。
《汉书》曰:班伯侍讲金华殿,在织襦纨裤之间,非其好也。
又曰:贾人不得衣锦绣绮。
又曰:孝文六年,遗匈奴书。使者言:“单于服绣袷绮衣。”
《东观汉记》曰:马后袍极粗疏,诸主朝,望见反以为绮。后曰:“此缯染色好,故直用之。”
《汉官仪》曰: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长一丈。
干宝《晋纪》曰:初,洛中名服有白石绮。织者尤之曰:“石非缯彩之称。”
《晋令》曰:第三品已下,得服杂杯之绮;第六品已下,得服七彩绮。
《东宫旧事》曰:太子纳妃,有七彩杯文绮被一、绛石杯文绮被一、七彩杯文绛裤、长命杯文绮裤。
司马相如《长门赋》曰:张罗绮之幔帷,垂楚组之连纲。
班固《西都赋》曰:红罗飒纟丽,绮组缤纷。
潘岳《秋兴赋序》曰:余兼虎贲中郎将,寓直散骑之省。珥蝉冕袭,绮纨之士,此焉游处。
《古诗》曰:客从远方来,赠我一端绮。文作双鸳鸯,裁为合欢被。
又曰:缃绮为下裳,紫绮为上襦。
曹植诗曰:西北有织妇,绮缟何缤纷!清晨秉机杼,日暮不成文。
织成
《广雅》曰:天竺出细织成。
《续汉书□舆服志》曰:虎贲武骑皆冠,虎文单衣。襄邑岁献织成,虎文。
《魏略》曰:大秦国用水羊毛、木皮、野茧丝作织成,皆好色。
《魏略》曰:大秦国出金织成帐。
《吴时外国传》曰:大秦国、天竺国,皆出金缕织成。
《晋後略》曰:张方兵入洛诸官府,大劫掠御宝,织成、流苏皆分割为马栈矣。
《晋令》曰:织成衣为禁物。
《搜神记》曰:陈节谒诸神,东海君以织成青襦一领遗之。
《西京杂记》曰:宣帝被收系郡邸狱,臂上犹带史良娣合采婉转丝绳系身毒国宝镜一枚,大如八铢钱。及即位,常以琥珀笥盛之,缄以戚里织成,一曰斜文织成。
《西京杂记》曰:赵飞燕为皇后,其女弟昭仪在昭阳殿,遗飞燕书曰:“今日嘉辰,贵懋膺洪册,上衤遂三十五条,以陈踊跃之志,内有织成下裾。”
《杜兰香传》曰:兰香降南郡张硕,与硕织成裤形。
《邺中记》曰:石虎冬月施流苏斗帐,悬金薄织成腕囊。
又曰:石虎皇后出女妓二千为卤簿,冬月皆著紫纶巾、熟锦裤,脚着五文织成靴。
又曰:石虎猎,著金缕织成合欢裤。
高柔妇与柔书曰:今奉织成袜一量。
绫
《释名》曰:绫者,其文望之似冰凌之理也。
《汉官典职仪》曰:尚书郎直供青缣白绫被。
《魏略》曰:大秦国有金缕绣杂色绫,其色利,得中国丝素,解以为胡绫。
《魏志》曰:杨阜,字义山,为城门校尉。常见明帝着帽,被缥绫半袖,阜问帝曰:“此於礼何法服也?”帝默然。
《晋咸康起居注》曰:诏临邑使主范柳所贡物,多绛绫,是其所珍,可筹量增赐。
《晋安帝纪》曰:桓玄幼时,会于西堂,设伎乐,上施绛绫交,缕金以为饰。
《晋修复山陵故事》曰:帝改服,着白绫帽。
荀勖《为晋文王与孙皓书》曰:饷杂色绫十端。
《後魏书》曰:辛穆,字叔宗,举茂才,为雍州别驾。初,随父在下邳,与彭城陈敬文友善。敬文弟敬武,少为沙门,从师远学,经久不返。敬文病,临卒,以杂绫二十匹托穆与敬武。穆久不得见,经二十年,始於洛阳见敬武。以物还之,封题如故,世称廉信。
《唐书》曰:太宗初,七品以上服龟甲双具十花绫,其色绿;九品已上服丝布及杂小绫,其色青。
又曰:长庆中,浙西观察使季德裕上表曰:“臣当道奉诏,更令织定罗丝袍段及满幅盘绫绫一千匹,况立鹅天马,掏豹盘绦,文彩珍奇,只合圣躬自服。今所织千匹,费用至多。在臣愚诚,亦所未谕。乞酌臣当道物力所宜,更赐节减。即海隅苍生,无不受赐。”诏许罢进盘绦绫一千匹。
《汉武内传》曰:西王母侍女服绀绫之袍。
《西京杂记》曰:霍光妻遗淳于衍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钜鹿,陈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弟,使作之,一匹直钱一万。又与绿绫七百端,直钱百万。
符丕《答谢玄书》曰:今往大文罗、大绞绫各五匹。
《三礼图》曰:五彩方山冠,以彩为之。
《说文》曰:,细缯也。
《释名》曰:谷,粟也,其形戚戚如也。
《战国策》曰:王斗见齐宣王,宣王曰:“愿闻先生直言正谏。”斗曰:“王之忧国爱民,不如王之爱一尺之。王使人为冠,不使左右便僻,而使工者,以为能也;今治齐国,非左右便僻无使也。故王之爱民,不如一尺之”
《汉书》曰:江充召见太一宫,自请愿以所常被服衣冠见上。上许之,充衣纱单衣。
《东观汉记》曰:建初二年,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
董巴《舆服志》曰:羽林左右监、左右虎贲皆冠,纱单衣。
《魏志》曰:袁术遂僭号,荒侈滋甚。後宫数百,服绮,馀粱肉。
杨子《法言》曰:或曰:“雾之组丽。”曰:“女工之蠹矣!”
《潜夫论》曰:小民或刻剥绮,以成榆叶水波文。
《抱朴子》曰:劲弩之馀力,不能洞雾。
宋玉《风赋》曰:主人女翳,承日之华,更被丹之单衣。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杂罗绡,垂雾。
刘桢《鲁都赋》曰:其女工则绛绮。
荀勖《为晋文王与孙皓书》曰:饷三端。
纱
《东观汉记》曰:马融博洽通儒,教养诸生千数。融好侈饰,常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後列女乐。
《晋书》曰:武帝泰始九年,帝多简良家子女以充内职。自择其美者,以绛纱系臂。
《梁书》曰:王僧孺幼贫,其母鬻纱布以自业。(事具卤簿门。)
《後魏书》曰:游明根以年逾七十,表求致仕,优诏许之。引入陈谢,悲不自胜。帝言别殷勤,仍为流涕。赐青纱丹衣、委貌冠、被褥、锦袍等物。
《北齐书》曰:琅琊王俨,字威仁,武成第三子。拜京畿大都督、领军大将军、领御史中丞,迁大司徒。初,从北宫出将上中丞,凡京畿步骑领军之官属,中丞之威仪、司徒之卤簿,莫不毕备。帝与后在华林园东门外张幕,隔青纱步障观之。
《北史》曰:齐卢道虔聘妻元氏,甚聪悟。常升高座讲老子,道虔从弟元明隔纱帷以听焉。
《唐书》曰:太宗幸蒲州,刺史赵元揩服黄纱单衣,迎谒路左。
《东宫旧事》曰:皇太子初拜,有绛纱单衣。
《王子年拾遗记》曰:汉武帝思李夫人,不可复得。诏董仲君曰:“朕思李氏,其可得乎?”仲君曰:“可遥见,而不可同帷幄。有潜英石,色青,轻如毛羽,寒盛则石温,暑盛则石冷。刻之人像,不异真人。使此像往,则夫人至矣。”乃遣人至暗海,经年而还,得此石。命工衣李夫人形刻成,置於轻纱幕里,宛若生时。帝大悦。
又曰:江汉之民,至暮春上巳之日,禊集祠间,或结五色纱囊,盛食沉於波中,以言蛟龙水虫畏之,不侵食也。
《蔡克别传》曰:克字子尼,体貌尊严,莫有。高平刘整俊才,白衣居家,车服奢丽,谓人曰:“纱,吾之常服耳!”遇蔡子在坐,而经日不自安。
《齐谐记》曰:馀杭县有一人姓沈名踪,与父同入山,至夜二更中,忽见一人,着纱帽,披绛绫袍,云是斗山王。
《秦记》曰:符坚以太常韦逞母宋氏传其父业《周官音义》,乃就宋家立讲堂,书生百人,隔绛纱幔而受业焉。
绡
《毛诗义疏》曰:《杨之水》“素衣朱绣”,绣当为绡。绡,绮也。
《礼记□玉藻》曰:君子狐青裘豹袖,玄绡衣以裼之。(君子,大夫、士也。绡,绮属也。染之於玄,以狐青裘相宜也。)
《广雅》曰:绡谓之缃。
《晋令》曰:第六品已下,不得服罗绡。
《王子年拾遗记》曰:燕昭王二年,广延国来献善舞者二人,昭王处以单绡华幄。
又曰:吴主孙权居昭阳宫,倦暑,乃褰紫绡之帷。
曹植《洛神赋》曰: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
绨
《说文》曰:绨,赤黄色也。
《释名》曰:绨,似弟虫之色,绿而泽也。
《史记》曰:范睢改名为张禄,相秦。秦伐魏,魏使须贾於秦。睢为微行,弊衣徒步入邸,见须贾。贾惊曰:“范叔无恙乎?今叔何事?”睢曰:“为人赁。”贾意哀之,留坐饮食,曰:“叔寒如此哉!”乃取其绨袍以赐之。後睢见贾,贾顿首言“死罪”。睢曰:“公所以得不死者,以绨袍,恋恋有故人之意,故释公。”
《汉书》曰:文帝身衣弋、绨。(如淳曰:弋,帛也。)
《汉官仪》曰:太宫、汤官奴婢各三千人,大置酒日,皆绨衤蔽膝。
《汉官旧仪》曰:印绶盛以箧,箧以绿绨,白表赤里。
《西京杂记》曰:汉制:天子玉几,冬则加绨、锦其上,谓之绨几。诸侯皆以竹木为之,不得加绨、锦之饰。
《王子年拾遗记》曰:汉成帝於太液池傍起宵游宫,以漆为柱,铺黑绨之幕。又造飞行殿,所幸之宫,咸以毡绨藉地,恶车辙马迹之喧也。
《竹林七贤论》曰:旧俗七月七日,法当晒衣。诸阮庭中,烂然莫非锦绨。阮咸时总角,乃竖长竿,В大布犊鼻於庭中,曰:“未能免俗尔!”
《邺中记》曰:石虎尚方御府中,巧工作锦织成,署皆数百人。有青绨,或白绨,或绯绨,或黄绨,或绿绨,或紫绨。
《范子计然》曰:绨出河东。
《盐铁论》曰:貂貉不益锦绨之宝,是以王者不珍。
张衡《西京赋》曰:木衣绨锦,土被朱紫。
韦辉光《毛诗问》曰:七月之时无褐,《笺》云:“褐,毛布也,贱者之所服也。”今亦用为之。
《尔雅》曰:牦,也。(郭璞注曰:牦,毛,所以为也。犍为舍人注曰:牦,毛也。,胡人绩羊毛作衣。)
《吴历》曰:魏文帝赐吴王太子二张。
《说文》曰:,西胡毳布也。
《吴志》曰:孙坚为董卓军所攻,坚与数十骑溃围而出。坚常著赤帻,令亲近将祖茂著之。卓骑争逐茂,故坚从间道得免。
干宝《晋纪》曰:孙皓遣使,诏书赐班五十张,绛二十张,紫、青各十五张。
崔鸿《十六国春秋□西秦录》曰:沮渠蒙逊尚书郎王朽,送戎千匹、银三百斤。
《邺中记》曰:石虎御府,有巳头文、丽子、花。
《扶南传》曰:妥息国出五色。
《盐铁论》曰:今富者黄金马脑勒,绣马掩。
桓谭《新论》曰:余归沛,道病,蒙絮,被绛,乘も马,宿下邑东亭。亭长疑是贼,发卒。余令勿斗,乃问而去。此安静自存也。
曹植《辩道论》曰:甘始谓王曰:“诸梁时,西域胡来献,悔不取也。”
班固《与弟超书》曰:窦侍中,前寄人钱八十万,市得杂十馀张。
纟由
《说文》曰:纟由,大丝缯也。
《释名》曰:纟由,抽也,抽引丝端细绪也。又谓之丝挂也,挂於杖端,振举之也。
《北史》曰:袁聿修为太常少卿,出使巡省,仍令考校官人得失。经兖州时,邢劭为剌史,别後,送白纟由为别信。聿修不受,与劭书云:“今日仰遇,有异常行。瓜田李下,古人所慎!愿得此心,不贻厚责。”劭亦欣然顿解,报书云:“老夫忽忽,意不及此。敬承来旨,吾无间然。弟昔为清郎,今日复作清卿矣!”
卷八百一十七 布帛部四
绢
《广雅》曰:繁、总、鲜支、,绢也。
《说文》曰:绢,似霜。
《释名》曰:绢,纟臣也,其丝纟臣厚而疏也。
《东观汉记》曰:南阳太守杜谓坐遣客为弟报仇,被征,会病卒,丧无所归。诏使持丧郡国邸,赙绢,绢千匹。
谢承《後汉书》曰: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弟靖载绢往饷之。於深阳县客舍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
华峤《後汉书》曰:李亻等大战弘农,百官士卒死者不可胜数。董承密招白波帅李乐等率众来共击亻等,大破之。乘舆乃得进,承夜潜过,曰:“先具舟船为应。”帝步出营,临河,岸高不得下。时中官伏德扶中宫,一手持十匹绢,乃取德绢连续挽而下。馀人匍匐岸侧,或自投死亡。
又曰:陈在乡闾,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室,止於梁上。见,呼命子孙训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习与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盗惊,自投地。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当由贫,今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
《魏略》曰:文帝在东宫,尝从曹洪贷绢百匹,洪不称意。及洪犯法,自分必死。後遂得原。
《魏志》曰:赵俨为朗陵长,时袁绍举兵南侵,遣招诱豫州诸郡,多受其命。惟阳安郡不动,而都尉李通急录户调。俨见通曰:“方今天下未集,诸郡并叛,怀附者复收其绵绢,小人乐乱,能无遗恨?且远近多虞,不可不详也。”通曰:“绍与大军相持甚急,左右郡县皆叛乃尔,若绵绢不调送,观听者必谓我顾望有所须待也。”俨曰:“诚亦如君虑,然当权其轻重。小缓调,当为君释此患。”乃书与荀。
又曰:孙礼为扬州刺史,吴大将全琮帅数万众来侵寇。时州兵休使,在者无几,礼躬勒御之,战於芍陂。礼犯陷白刃,马被数创,手秉桴鼓,奋不顾身,贼众乃退。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
《魏略》曰:鲜卑素利等数来客见,多以牛马遗田豫,豫辄送官。胡以为前所与豫物显露,不如持金,乃密怀金三十斤,谓豫曰:“愿辟左右,我欲有所遗。”豫从之,胡因跪曰:“我见公贫,故前後遗公牛马,公辄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为家资。”豫张袖受之,答其厚意。胡去後,悉皆付外,具以状闻。於是诏褒之曰:“昔魏绛开怀以纳戎,今卿举袖以受狄,朕甚嘉焉!”乃即赐绢五百匹。豫得赐,分以其半藏小府。後胡复来,以半与之。
又曰:田豫罢官,归居魏县。会汝南遣健步诣征北,感豫宿恩,过拜之。豫为杀鸡炊黍,送诣陌头,谓之曰:“罢老苦汝来过,无能有益,若何?”健步悯其贫羸,涕流而去。还,为故吏民说之,汝南为具资绢数千匹,遣人饷豫。豫一不受。
《魏志》曰:景初中,赐倭士王白绢五十匹。
《魏文帝诏》曰:今与孙骠骑和通商旅,当日月而至。而百贾偷利喜贱,其物平价,又与其绢,故官逆为平准耳。官岂少比物辈耶?
《吴志》曰:丹阳太守李衡,每欲治家,妻辄止之。衡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龙阳洲上作宅,种甘千株。临死,敕儿曰:“汝母恶吾治家,故穷如是。然吾州城有千头木奴,不责汝衣食,岁上一匹绢,亦足用耳。”衡亡後二十馀日,以问母,曰:“此当是种甘也。汝家失十户客七八年,必汝父遣为宅。汝父尝称太史公言:‘江陵千树橘,当封君。’吾答:‘人患无德,贫方好耳,用此何为?’”吴末,衡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
《吴录》曰:袁博为太守,黄君举为孝廉,为叶令,以俸禄市缣绢饷黄君家。黄氏负乡里债,债家到门,辄应云:“待叶令家饷。”
王隐《晋书》曰:王尼见太傅越曰:“公负尼物。”越答:“初不识此事。”尼曰:“昔楚人失布,谓令尹盗者。以令尹执政,不能奉礼率法,至使盗贼公行,是与自盗无异也。尼舍资财,军寇辄略,公为宰辅,未能禁贼,令尼穷困。是亦明公负物也。”越意解,大笑,与尼绢五十匹。
王隐《晋书》曰:刘实为伐蜀人作争功文书,得千匹绢。
又曰:苏节从兄韶亡後,著青黄绢衣,来与节言。
虞预《晋书》曰:武帝论平吴功,惟羊祜、王浚、张华三人各赐绢万匹,其馀莫得比此。
干宝《晋纪》曰:华谭依周馥。及琅邪王遣甘卓攻馥,谭先於卓有恩,卓募人入城求谭。入者至舍,问:“华侯在不?吾甘扬威使也。”谭曰:“不知华侯所在。”抽绢二匹,授之。使人还以告,卓曰:“是华侯也。”
《晋阳秋》曰:有司奏:“依旧调编绢。”武帝不许。
又曰:荆州刺史庾冰中子袭,尝贷官曹绢十匹。冰怒挞之,市绢还官。
又曰:胡威,字伯虎,父质之为荆州也,威自京都省之。停中十馀日,告归。临辞,质赐其绢一匹、为道路粮。威跪曰:“大人清高,不审於何得此绢?”质曰:“是吾俸之馀,故以与汝耳。”
又曰:桓温入蜀,闻有善星人,招致之,独执其手,於星下问国祚修短。星人曰:“太微、紫微、文昌,三宫气侯决无忧虞,五十年外不论耳。”温不悦,送绢一匹、钱五千与之。
《晋中兴书》曰:翟汤,字道渊,寻阳人。太守宝遣船饷之,敕吏曰:“翟公廉让,卿致书讫,便委船还。”汤无人送致,乃更货易绢物,因寄还宝。
《宋书》曰:沈庆之年八十,梦有人以两匹绢与之,谓曰:“此绢足度。”寤而谓人曰:“老子今年不免矣。两匹,八十尺也;足度,无盈馀矣。”是岁果卒。
又曰:李安人行南徐州事。参军王回素为安人所亲,盗绢二匹。安人流涕谓曰:“我与卿契阔备尝,今日犯王法,乃卿负我也!”於军门斩之。
又曰:孝武时,齐库上绢年调钜万匹,绵亦称此,期严限峻。人间买绢一匹至二三千,绵一两三四百。贫者卖妻子,甚者或自缢死。沈怀文具陈人困,由是绵绢薄有所减。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齐书》曰:豫章王嶷拜陵还,过延陵季子庙,观沸井有。水牛突部伍,直兵执牛推问,嶷不许。取绢一匹抚系牛角,放归其家。
又曰:萧赤斧迁给事中、太子詹事,卒於家,贫无绢衾衣。
《梁书》曰:吉士瞻少时,尝於南蛮国中掷砖,无褰露,为侪辈所侮。及平鲁休烈军,得绢三万匹,乃作百,於外并赐军士,不以入室。
又曰:刘孝绰为吏部郎,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
又曰:任为义兴太守,及被代登舟,止有绢七匹、米五右。至都无衣,镇军将军沈约遗裙衫迎之。
又曰:费昶善为《乐府》,尝作《鼓吹曲》,武帝重之,敕曰:“才意新拔,有足嘉异!昔邯郸博物,卞兰巧辞,束帛之赐,实惟劝善。可赐绢十匹。”
又曰:周石珍,建康之廨隶也,世以贩绢为业。
又曰:传昭为临海太守,县令尝饷粟置绢于簿下,昭笑而还之。
又曰:裴邃为北梁、秦二州刺史,复开创屯田数千顷,仓廪盈实,省息边运,人吏获安。乃相率饷绢千馀匹,邃从容曰:“汝等不应尔,吾又不可逆汝,纳其二匹而已。”
《後魏书》曰:李崇在官和厚,明於决断。然性在财贿,贩肆聚敛。上令王公已下,从者百馀人,皆令任负布绢,即以赐之,多者过二百匹,少者百馀。惟长乐公手持绢二十匹而出,亦不异众,而当世称其廉俭。尚书令任城王澄疾不起,赐绢百匹。崇与章武王融,以所负过多,颠仆於地,崇乃复腰,融至损脚。时人为之语曰:“陈留章武,伤腰折股,贪人败类,秽我明主。”
又曰:尔朱荣之奉庄帝,召百宫悉至河阴。素闻元顺数谏诤,惜其谅直,谓朱端曰:“可语元仆射,但在省不须来。”顺不达其旨,闻害衣冠,遂便出走马,为鲜于康奴所害。家徒四壁,无物敛尸,令史王才达裂裳覆之。帝敕侍中元祉曰:“宗室丧亡非一,不可周赡。元仆射清苦之节,死乃益彰,特赠绢百匹。”
又曰:杨津除歧州刺史,巨细躬亲,孜孜不倦。有武功人,赏绢三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时有使者驰ㄞ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使者到州,以状白津,津乃下教云:“有人着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若有家人,可速收视。”有一老母,行哭而出,云是已子。於是遣骑追收,并绢具获。自是阖境畏服。
又曰:杨津为华州刺史。先是,受调绢度尺特长,在事因缘,共相进退,百姓苦之。津乃令依公尺,其输物尤好者,赐以杯酒而出;其所输少劣者,为受之,但无酒,以示其耻。於是竞相劝励,官调更胜。
又曰:赵柔。有人遗柔铧数百枚者,柔与子善明鬻之市。有人从柔买,索绢二十匹。有商人知其贱,与柔三十匹。善明欲取之,柔曰:“与人交易,一言便定,岂可以利动心?”遂与之。缙绅之流,闻而敬服。
又曰:陆馥为相州刺史,发奸レ伏,事无不验。百姓以为神明,无敢劫盗者。在州七年,家至贫约。征为散骑常侍,百姓乞留馥,千馀人献文,不许,谓群臣曰:“馥之著政,虽古人何以加之!”赐绢五百匹。
又曰:李元忠去任,归李鱼川。孝庄时,盗贼蜂起。清河有五百人西戍戎还,经南赵郡,以路梗共投元忠,奉绢千馀匹。元忠惟受一匹,杀五牛以食之。遣奴为导,曰:“若逢贼,但道李元忠。”遣如言,贼皆舍避。
又曰:韩麒麟为齐州刺史,立性恭慎,恒置律令於坐傍。临终之日,惟有俸绢数十匹,清贫如是。
又曰:阳平王子衍转徐州刺史,至州病重。帝敕徐成伯乘传疗疾,差。成伯还,帝曰:“卿定名医,赉绢三千匹。”成伯辞,请受一千。帝曰:“《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以是而言,岂惟三千匹乎?”
又曰:辛穆再转汝阳太守,遇水涝人饥,上表请轻租赋,帝从之。遂敕汝阳一郡,听以小绢为调。
又曰:高允卒,诏给绢一千匹、布二千匹、绵五百斤、锦五十匹、杂彩百匹、谷千斛,以助丧用也。
又曰:王灵,字罗汉,为南兖州刺史。取官绢,因染,遂有割易。御史纠劾,会赦免。
又曰:宋鸿贵为定州北平府参军,送戍兵於荆,坐取兵绢四百匹。兵欲告之,乃斩兵十人。
又曰:公孙轨为武牢镇将。初,太武将北征,发驴以运粮,使轨部调雍州。轨令驴主皆加绢一匹,乃与受之。百姓语曰:“驴无强弱,负绢自壮。”众共嗤之。
《北齐书》曰:崔暹迁尚书左仆射仪同三司,时调绢以七尺为丈,暹言之,乃依旧焉。
又曰:孝昭帝赐百官射,王中的,当得绢。为不书箭,有司不与。陶陶然,曰:“我今可谓武有馀,文不足矣!”
《隋书》曰:厍狄士文尝入朝,遇上置酒高会,赐公卿入左藏任取多少。人皆极重,士文独口衔绢一匹,两手各持一匹。上问其故,士文曰:“臣口手俱满,馀无所须。”上异之,别加赏物,劳而遣之。
《唐书》曰:侍御史马周上疏云:“往者贞观之初,一匹绢才得一斗米,而天下然。百姓知陛下甚忧怜之,故人人自安,曾无怨ゥ。自五六年来,频岁丰稔,一匹绢得粟十馀石,而百姓皆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咸有怨言。又今所营为乐,颇多不急之务故也。”
又曰:太宗初即位,风闻诸曹案典受赂,乃遣左右,试以财物遗之。有司闻令史受馈绢一匹,上将杀之,裴矩进谏曰:“此人受赂,诚合重诛;但陛下以物试人,则行极法,所谓固入其罪,恐非导德齐礼之义。”上善之。
又曰:高宗朝,诏:“自今已後,天下嫁女受财,三品已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不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百匹,皆充所嫁女之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
又曰:文宗大和六年,赐故卫国公李靖五代孙、前凤翔司录参军晨芳绢二百匹、衣笏一副,并还先奏高祖太宗书诏及官告衣物等。
《後唐史》曰:赐宰相李愚绢百匹、钱百缗、铺陈物一十三件。时愚病,上令中使宣问。愚所居寝室,萧然四壁,卧弊毡而已。中使具言其事,上曰:“嘻!宰相月俸钱几何,而委顿如此?”故有是赐。
《四王起事》曰:张方移惠帝於长安,兵人入殿取物,持调御绢二尺幅。自魏、晋之积,将百馀万匹,三日取之,尚不缺角。
《四王起事》曰:惠帝於邺,与成都王还洛阳,出城仓卒,上下无持资食之调。道中有驱羊二百馀口者,便勒将至洛,得以为粮。至洛,卢志启以右藏绢倍还羊主。
《搜神记》曰:永嘉中,有天竺胡人能取绢,与人各执一头,剪断之,已而取两段合持之则复还,连绵可练,无异故体也。
又曰:吴先主病,遣人於门观不祥。巫启见一鬼着绢巾,似是大臣将相。其夜,先主梦见鲁肃来入,衣巾如之。
《述异记》曰:清河崔基寓居青州。朱氏女姿容绝伦,崔顷怀招揽,约女为妾。後三更中,忽闻扣门外。崔披衣出迎,女雨泪呜咽,云:“适得暴疾丧亡,忻爱永夺。”悲不自胜。女於怀中抽两匹绢与崔,曰:“近自织此绢,欲为君作衫,未得裁缝,今以赠离。”崔以锦八尺答之,女取锦曰:“从此绝矣。”言毕,豁然而灭。至旦,告其家,女父曰:“女昨夜忽心痛,夜亡。”崔曰:“君家绢帛,无零失耶?”答云:“此女旧织馀两匹绢,在箱中。女亡之始,妇出绢,欲裁为送终衣,转眄失之。”崔因此具说事状。
《先贤行状》曰:范,字孝悌。少时会省外家,逢掠者驱其牛取衣物去。还车,知贼不得席後三匹绢,乃追呼令取之。贼知长者,悉还所取而辞谢焉。
《三辅决录》曰:平陵士孙奋赀至一亿七十万,富闻京师。而性俭吝,以子瑞辟梁冀掾,奋送绢五匹,食以乾鱼。
《邺中记》云:石虎以辰日腊,子日祀祖,於殿庭立五仙人,高数丈,五彩幢盖。大会群臣於太武殿上,使各三探,乃有得绢百匹者,有得数十匹者,有得一二匹者。虎辄大笑以为乐。
孔舒元《在穷记》曰:太安二年六月,贼遂来入门。时家见有绢布三千馀匹及衣被器物,皆令婢使辇出著庭中,恣其所取。
《魏武帝令》曰:今清时,但当尽忠於国,效力王事。虽私结好於他人,用千匹绢、万石谷,犹无所益。
又曰:东曹掾田畴言:“前以无功,横被封赏之赐,以实自归,教从所执。昨到下车,见绢三千匹、谷五千斛,惊愕怪惧,未敢自宁。乞还藏府,以为军储。”
《世语》曰:王经,字彦律。初为江夏太守,大将军曹爽附绢二十匹,令交市於吴。经不发书,弃官归。母问归状,经以实对。母以经典兵马而擅去,对送吏杖经五十。爽闻,不复罪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