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七十二
《世说》曰:范宣年八岁,後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耶?”答曰:“非为痛也,但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终不肯受,後韩与范同车,就车裂二丈。韩云:“宁可使妇无也?”范笑而受之。
《孝子传》曰:董永父终,贫不遂葬,以身质钱一万。既葬就役,逢一女子,求与永为妻,云能织绢。永诣主人,主人令织,一旬三百匹。债足,女辞去,曰:“我天之织女也,帝见君孝,使我共偿耳。”因遂不见。
卷八百一十八 布帛部五
缣
《说文》曰:缣,并丝缯也。
《释名》曰:缣,兼也,其丝细致,数兼於绢。染缣五色,细且致,不漏水也。
《续汉书》曰:张奂少立志节。董卓慕之,使其兄遗缣百匹。奂恶卓为人,绝而不受。
《东观汉记》曰: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赙助甚丰。丹乃怀缣一匹,陈之於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
又曰: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而挞之,令寄缣以祠焉。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又曰:上大发关东兵,自将上陇讨隗嚣,嚣众溃走,围解。於是置酒高会劳赐,来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缣千匹。
又曰: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诏书赐援钜鹿缣三百匹。
又曰:蔡彤为襄贲令。是时,盗贼尚未悉平,而襄贲清静。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匹,策书勉励。
《後汉书》曰:赵熹避赤眉难,入丹水,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涂炭者,若陷泥坠火,喻穷困之极也。)熹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将护归乡里。
《东观汉记》曰:显宗时,诏赐降胡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上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将笞之。锺离意因叩头曰:“过误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为愆,则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笞,帝意乃解。
谢承《後汉书》曰:汝南周躬为栎阳令。功曹万良为父报仇,自械诣狱。躬解械放良。后良赍鹣五百饷躬,闭门不受。
华矫《後汉书》曰:孝献伏后,兴平二年立为皇后。李亻、郭汜等败乘舆於曹阳,帝乃潜夜渡河走,六宫皆步行出营。后手持缣数匹,董承使孙微以刃胁夺之,杀傍侍者,血溅后衣。
袁山松《後汉书》曰:天凤五年,樊崇起兵於莒,号曰:“赤眉”,围莒数月。或说樊崇曰:“岂有父母之国而攻之乎?”莒中人出缣数千匹以自赎,乃引去。
范晔《後汉书》曰:永平十五年,幸偃师。诏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三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
又曰:戴封常遇贼,财物悉被略夺,惟馀缣七匹。贼不知处,封乃追以与之,曰:“知诸君乏,故送相遗。”贼惊曰:“此贤人也!”尽还其器物。後举孝廉。
又曰:期门郎程伟妻能通神变化。伟当从出,无衣甚愁。妻即为致两缣,得以为衣。
《汉官典职仪》曰:尚书郎直,供青缣白绫被。
《魏志》曰:汉桓帝末,董卓为军司马,从中郎张奂征并、凉州有功,赐缣九千匹,卓悉以分与吏士。
《南史》曰:孙谦,齐初为钱塘令,御烦以简,狱无系囚。及去官,百姓以谦在职不受饷遗,追载缣帛以送,谦辞不受。
《梁书》曰:何远轻财好义,周人之急,言不虚妄,盖天性也。每戏语人云:“卿能得我一妄语,则谢卿以一缣。”众共伺之,不能记也。
《赵书》曰:中书令徐光奏议,以东郊亲耕,改服青缣裤褶。
《後魏书》曰:刘芳初入魏,虽处穷窘之中,而业尚贞固,聪敏过人,笃志坟典。昼则佣书以自资给,夜则诵经不寝,至有易衣并日之弊,而澹然自守,不汲汲於荣利,不戚戚於贫贱,乃著《穷通论》以自慰。常为诸儒佣写经论,笔迹称善,卷直一缣,岁中能入百馀匹。如此数年,赖以颇振。
又曰:杨津除侍御中尉。孝文幼冲,文明太后临朝。津曾入侍左右,忽咳逆失声,遂吐血数升,藏之衣袖。太后闻声,阅而不见,问其故,具以实言。遂以敬慎见称,而赐缣百匹,迁符玺郎。
又曰:李元忠尝贡齐文襄王葡萄一盘,文襄报以百缣。其见赏重如此。
又曰:高遵性不廉清。在中书时,每假归山东,必借备骡马,将从百馀,屯逼人家,不得丝缣满意,则诟詈不去。旬月之间,缣布千数。郡邑苦之。
又曰:薛叔,字昙珍。正光中,行洛阳令,部内肃然。时以久旱,京师见囚,悉召集都亭理冤滞,洛阳狱有三人。孝明嘉之,赐缣百匹。
《北齐书》曰:贾思伯迁南青州刺史。初,思伯与弟思休师事北海阴凤,授业竟,无资酬之,凤遂质其衣服。时人为之语曰:“阴生读书不免痴,不识双凤脱人衣。”及思伯之部,送缣百匹遗凤,因具车马迎之。凤惭不往,时人称叹焉。
《隋书》曰:田德懋丁父艰,哀毁骨立,庐於墓侧,负土成坟。上闻而嘉之,遣散骑侍郎元志就吊焉。复降玺书,并赐缣二百匹、米百石。复下诏表其门闾。
又曰:文帝幸并州,留高居守。及上还京,赐缣五千匹。
《风俗通》曰:临淮有一人持一缣到市卖之遂还。值雨,因共披戴。後有人求庇荫一头之地。雨霁,因共争之,各云“我缣”。丞相薛宣决曰:“缣直数百钱,何足纷纷!”呼骑吏中断缣,各与半。後人曰:“受恩矣。”前撮之,缣主称怨不已。宣考,乃叹服。
《傅子》曰:汉末,魏太祖以天下凶荒,资财乏匮,拟古皮弁裁缣帛以为帙。
何晏《九州论》曰:清河缣总,房子好绵。
荀勖《为晋文王与孙皓书》曰:饷细缣十匹。
帛
《尚书□尧典》曰:舜修五礼,五玉三帛。
《周礼□地官》曰:媒氏,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又《春官》曰:肆师之职掌立国祀之礼,以佐太宗伯,(佐,助也。)立大祀用玉帛牲。
又《春官□典命》曰:凡诸侯之适子誓於天子,摄其君则下其君之礼一等;未誓则以皮帛继子男。
又《夏官下□职方氏》曰:并州,其利布帛。
又《冬官□考工记》曰:继子男执皮帛。(谓公之孤也,见礼次子男,贽用束帛,而以豹皮表之为饰。)
又曰:氵柬帛,以栏为灰,渥淳其帛,实诸泽器,淫之以唇。(渥,读如缯人渥管之渥。以栏木之灰,渐释其帛也。郑司农云:泽器,谓滑泽之器。蜃谓炭也。《士寇礼》曰:素积白履,以魁付之。说曰:魁,蛤也。《周官》亦有白盛之蜃。蜃,蛤也。玄谓:淫,薄粉之,令帛白。蛤,今海旁有焉。)清其灰而之,而挥之;(清,澄也,於灰澄而出。,之,而挥去其蜃。)而沃之,而之。而涂之,而宿之。(更渥淳之。)明日,沃而之。(朝更沃,至夕之。又更沃,至旦之。亦七日,如沤丝也。)昼暴诸日,夜宿诸井,七日七夜。是谓水冫柬。
《礼记□月令》曰:季春之月,开府库,出币帛,周天下,勉诸侯,聘名士,礼贤者。
又《檀弓上》曰:伯高之丧,孔氏之使者未至。冉子摄束帛、乘马而将之。孔子曰:“异哉!徒使我不得成礼於伯高。”
又《王制》曰:布帛精粗不中数,广狭不中量,不鬻不市。
又曰:七十非帛不暖。
又《礼运》曰:後圣有作,治其丝麻,以为布帛。
又《内则》曰:国君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告者宿斋,朝服寝门外,保受乃负之。宰礼负子,赐之束帛。
又曰:妇人,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则受而献诸舅姑。
又《坊记》曰:子云:“礼之先币帛也,欲民之先事而後禄也。”(此礼,谓所执之贽以见者也。既相见,乃奉币帛以修好也。或云:礼之先辞,而後币帛。)
《左传□襄上》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粟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
又《哀上》曰:邾茅夷鸿以束帛乘韦,自请救於吴。(无君命,故言自。)
《毛诗□鹿鸣》曰:《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
《周易□贲卦》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
《春秋元命苞》曰:须女四星十二度,主布帛。
《史记》曰:武帝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
又曰: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界迎与抗礼者。夫使孔子名布扬於天下者,子贡先後之也。
又曰:帛千钧比千乘家。
又曰:陈胜乃丹书帛,言“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得书,怪之。
《汉书》曰:武帝使东方朔射覆,中,上曰:“善!”赐帛十匹。郭舍人曰:“朔,齐人,多变更。致他物射之,中则臣榜百,不中赐臣帛。”朔又中,乃榜舍人。
又曰:馆陶公主乃命私府曰:“董君所发,一日金满百斤,钱满百万,帛满千匹。乃白之。”
又曰:娄护为谏议大夫,使郡国,护假贷,多持币帛,过齐,上书求上先人冢,因会宗族故人,各以亲疏遗以束帛,一日散百金之费。
《东观汉记》曰:耿纯於邯郸见上,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匹。
又曰:长安语云:“城中好广袖,四方用匹帛。”
范晔《後汉书》曰:明帝崩,诸贵人当徙居南宫。马太后感析别之怀,赐越帛三千端、杂帛二千匹。
又曰:永平六年,洛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於庙,赐三公帛五十匹,九卿、二千石半之。
《续汉书》曰:宋秉,字巨公,拜御史中丞。布被瓦器,居不粟马,出无从车。车驾幸其府舍,叹曰:“虽楚国二龚,不如云阳宣巨公!”赐布帛、帷帷、什器。
《后汉书》曰:公孙述造十层赤楼帛兰船,盖以帛饰其栏槛也。
《魏略》曰:陈留邯郸淳奏《投壶赋》,文帝以为尚书郎,赐帛十匹。
《魏志》曰:张伯英专精於书,凡家之衣帛,必书而後练。
《晋阳秋》曰:董威辇常宿白社地,时乞於市,得残碎缯,结以自覆;金帛桂绵,则不肯受。
沈约《宋书》曰:文帝袁皇后每就上求钱帛赡家。上性节俭,所得不过钱三五万、帛三五十匹。
《南史》曰:宋鲍昭尝谒临川王义庆,未见知,欲贡诗言志,人止之曰:“卿位尚卑,不可轻忤大王。”昭勃然曰:“千载上有英才异士,沉没而不闻者,安可数哉?大丈夫岂可遂蕴智能,使兰艾不辩,终日碌碌与燕雀相随乎!”於是奏诗,义庆奇之,赐帛二十匹。
《齐书》曰:刘显将之寻阳,朝贤毕祖道,显悬帛十匹,约曰:“俭衣来者以赏之。”众人竟改常服,不过长短之间。显曰:“将有甚於此矣!”既而周弘正绿丝布裤绣假种轩昂而至,折标取帛。
《梁书》曰:郭祖深清俭,常服故布襦,素木案,食不过一肉。有姥饷一早青瓜,祖深报以匹帛。後有富人效之以货,鞭而徇众,朝野惮之。
《後魏书》曰:高允拜中书令。帝幸允第,惟草屋数间,布被袍,厨中盐菜而已。帝叹息曰:“古人之清贫,岂有此乎!”即赐帛五百匹、粟千斛。
又曰:苇珍,字灵智,累迁显武将军、郢州刺史,所在有声绩。朝廷嘉之,迁龙骑将军,赐骅骝二匹、帛五十匹、谷三百斛。珍乃召集州内孤贫者,谓曰:“天子谓我能抚绥卿等,故赐以谷帛。吾何敢独当?”遂以所赐悉分与之。
《隋书》曰:文帝尝遣高大阅於龙台泽。诸军部伍多不齐整,惟阎毗一军法制肃然。言之於上,时蒙赐帛。
又曰:张定和初为侍官。会平陈之役,定和当从征,无以自给,其妻有嫁时衣服,定和将鬻之。妻靳固不与,定和於是遂行。以功拜仪同,赐帛千匹。遂弃其妻。
《唐书》曰:高祖倾府藏以赐勋人,而又患国计不足。刘义节进计曰:“今义师数十万,并在长安,樵薪贵而布帛贱。若伐街衢及苑中之树为樵,易布帛,岁取数十万,立可致也。又藏内缯绢,匹皆有馀,轴之使申,截剩物以供杂费,动盈千馀万匹。”高祖并从之,大收其利。
又曰:太宗召太子舍人陆敦信,劳之曰:“尔所录古先太子善恶之事,多所规讽,诚有可嘉。”因赐帛五十段。
又曰:贞观中,皇后所生长乐公主将出,降敕资送倍於长公主。魏徵谏以“汉明帝以朕子安得同於先帝子”。后闻之,以为难,可谓正直社稷之臣也。固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赐徵。
又曰:贞观十一年,赐遭水之家帛十五匹,半毁者八匹。
又曰:王君廓少孤贫无行,以剽劫为业,亡命聚徒,以逆鬓竹器笼人头,而夺其缯帛。
又曰:开成中,以谏议大夫萧ㄈ为楚州刺史。ㄈ故相亻免之弟。将赴任,延英候辞。上曰:“萧亻免是先朝贤相,筋力未衰,即须一来京国。朕今赐手诏,及赐帛三百匹,以备山谷所乏。”
《战国策》曰:公子魏牟过赵,赵王坐前有尺帛,且令工以为冠。赵王曰:“公子临寡人,愿闻所以为天下。”魏牟曰:“王能重王之国若是尺帛,则王之国大治矣!王有此尺帛,何不令郎中以为冠?为冠而败之,奚亏王国?而王必待工乃使之?今社稷为丘墟,先人不血食,王不以与工,乃与幼艾也!”(事具冠门。)
《河图玉板》曰:昆仑以东得大秦之国,人长十丈,皆衣帛。
《韩诗外传》曰:孔子之齐,遇程丕子於谭、郯之间,倾盖而语终日。孔子曰:“取束帛十匹,以赠先生。”
又曰:孔子、颜渊登鲁东山,望吴昌门,渊曰:“见一匹练前有生蓝。”子曰:“白马芦刍也。”
《东方朔别传》曰:武帝幸甘泉,长平阪道中有虫覆地如赤肝。朔曰:“必秦狱处也。夫愁者,得酒而解。”乃取虫置酒中,立消麋。赐帛百匹。後属车上盛酒,为此故也。
《法言》曰:禽兽食人之食,土木衣人之帛,谷人不足於昼,丝人不足於夜,此谓恶政也。
《风俗通》曰:诸侯相赠,乘马束帛。束为帛,与马相匹。
崔《四民月令》曰:八月清风戒寒,趣绢缣帛。
荀卿《礼赋》曰:爰有大物,非丝非帛,文采成章。
邯郸淳《上受命述诏》曰:淳作此甚典雅,斯亦美矣,朕何以堪之哉?其赐帛四十匹。
卷八百一十九 布帛部六
绵
《说文》曰:纩,絮也。
《礼记□玉藻》曰:纩为茧,为袍。(衣也,著之异名也。纩,谓今之新绵也。,谓今纩及旧絮也。)
又《丧大记》曰:属纩以俟绝气。(纩,今之新绵,易动摇,置口鼻之上以为候。)
又《内则》曰:妇事舅姑,左佩纷、右佩箴、管、线、纩,施ひ帙。
《左传□宣下》曰:楚子伐萧,萧溃。申公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纩,绵也。言悦以忠寒也。)
谢承《後汉书》曰:徐稚不就诸公之辟。及有丧者,万里赴吊。常於家预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曝乾。至门,以绵絮置水中,候有酒气,以鸡置前。祭毕便去。
范晔《後汉书》曰:张奂遗命曰:“吾前後仕进,十腰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通塞,命也;始终,常也。但地下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绵纩,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殒夕下,横尸露床,幅巾而已。”
《晋阳秋》曰:有司奏,依旧调房子、睢阳绵,武帝不许。
《宋书》曰:郭原平孝行既著,高阳许瑶之罢建安郡丞,还家,以绵一斤遗之,不受。瑶之乃自往曰:“今过寒,而建安绵好,以此奉尊上耳。”原平乃拜而受之也。
又曰:朱百年隐居山阴,家室素贫,母以冬月亡衣,并无絮,自此不衣绵帛。尝寒时就孔凯宿,衣悉衤夹布。饮酒醉眠,凯以卧具覆之,百年不觉,引卧具去体,谓凯曰:“绵定奇温。”因流涕悲动,凯亦为之伤感。
《齐书》曰:阮孝绪年十六父丧,不服绵纩;虽蔬食,有味,亦吐之。
《英雄记》曰:吕布为曹公所攻甚急,乃求救於袁术。术先求布女,布恐术为女不至故不遣救也,即以绵缠女身,缚着马上,夜自送女出与术。太祖守兵相触,格射不得过,复还城。
《语林》曰:谢万就人乞裘,云畏寒。答曰:“君妄语,正欲以为豪具耳。若畏寒,无复胜绵者。”以三十斤绵与谢。
陆氏《异林》曰:锺繇常数月不朝,或问其故,云:“常有好妇来,美丽非凡。”问者曰:“必是鬼物,不可不杀之!”妇人後往,不即前止户外。繇问:“何以?”曰:“公有相杀意。”繇曰:“无此。”勤勤呼之乃入。繇有不忍心,然犹斩之,伤脚。妇人即出以新棉拭血,竟路。明日,使人寻迹,至一大冢,木中有好妇人,形体如生人,着白练丹绣两当,伤一脚,以两当中绵拭血。
郦善长《水经注》曰:房子城西出白土,细滑如膏,可用濯绵,霜鲜雪曜,异於常绵。世俗言:房子之纩也,抑亦类蜀郡之锦得江津矣。故岁贡其绵,以充御府。
絮
《史记》曰:人有上书告周勃反,下廷尉薄,太后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北军,此时不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也?”帝乃出之。
又《货殖传》曰:絮千乘家。
《汉书》曰:帝以公主为老上单于阏氏,使宦者燕人中行说傅公主。说既至,因降单于,单于爱幸之。其得汉之缯絮,以驰草棘中,衣裤皆裂弊,以示不如旃裘坚善也。
司马彪《续汉书》曰:光武建武二年,野蚕成茧,民收其絮。
《东观汉记》曰:建初二年,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吹纶絮也。
《汉旧仪》曰:皇后亲蚕,还献茧。凡蚕丝絮,织室作祭服,其皇帝得以作缕缝衣,皇后间以作巾絮而已。
《魏志》曰:曹公定邺,临祠袁绍墓,哭之流涕。慰劳绍妻,还其家人宝物,赐杂缯絮,廪食之。
《吴书》曰:顾悌,字子通,父亡,孙权作布衣一袭,皆擘絮着之,强令悌释服。
《晋中兴书》曰:王敦害周ダ,籍其家,政见素簏数枚中有故絮也。
《晋书》曰:佛图澄腹傍有一孔,常以絮塞之。每夜读书则披絮,孔中出光,照于一室。
《宋书》曰:颜竣丁父忧。起为丹阳尹,遣中书舍人戴明宝抱竣登车,载之郡舍。赐以布衣一袭,絮以彩纶,遣主衣就衣诸体。
又曰:阮长之,元嘉十一年,除临海太守。在官常拥败絮。
《齐书》曰:江革补国子生。王融、谢尝行还过候革,时大寒雪,见革弊絮单席,而耽学不倦。嗟叹久之。
又曰:卞彬《蚤虱赋序》曰:“余之多病,起居甚疏。萦寝败絮,不能自释。”
《庄子》曰:宋人有善为不龟手之药者,世世以纟辟纟光为事。客闻之,请买其方百金。聚族而谋曰:“我世世纟辟纟光,不过数金;今一朝鬻技百金,请与之。”
《淮南子》曰:{艹}苗类絮,而不可以为絮。({艹}苗,藿秀也,楚人谓{艹}。又读音敌。)
《古今注》曰:元帝永光四年,东莱郡东牟山有野蚕为茧,茧生娥,蛾生卵,卵着石。收得万馀石,民人以为丝絮。五年,长安雨絮,垣屋上皆白,民衣之。
《管宁别传》曰:管宁性至孝,恒布裳貉裘,惟祠着单衣絮巾也。
《吴越春秋》曰:吴王将死,曰:“吾以不用子胥言,以至於此。死者无知则已,死者有知,何面目见子胥也!”遂蒙絮覆面而自刎。
《博物志》曰:蜀人以絮巾为帽絮。
裴渊《广州记》曰: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
卢毓《冀州论》曰:房子好绵,地产不为无珍也。
皇甫规《与马融书》曰:与被絮一双,以通微心。
陆云《与兄机书》曰:一日案行,视曹公器物,见拭目黄絮有垢黑,目泪所沾污。
《孝子传》曰:闵子骞幼时为後母所苦,冬月以芦花衣之以代絮。其父後知之,欲出後母。子骞跪曰:“母在一子单,母去三子寒。”父遂止。
《世说》曰:王文度在西州,与林法师讲,韩、孙诸人并在坐。林公理每欲小屈,孙兴公曰:“法师今日似着弊絮在荆棘中,触地挂阂。”
牵离
《说文》曰:纟圭,茧滓纟圭头也,一曰牵离。
《释名》曰:煮茧曰莫。莫,莫也,贫者著衣,可以幕絮也。或谓之牵离,煮熟烂牵引,使离散如绵也。
纨
《释名》曰:纨,焕也,细泽有光焕然也。
《汉书》曰:齐俗作冰纨。(容如冰也。)
又曰:齐韩延寿衣黄纨方领。
又曰:白衣表,薄纨之里,天子之服也。
《东观汉记》曰:楚王英奉送黄缣三十五匹、白纨五匹入蜀,楚相以闻,诏书还蜀缣纨,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
《汉旧仪》曰:乘舆冠,高山冠,飞羽之缨帻,赤丹纨里。
《范子计然》曰:白纨素,出齐、鲁。
《王子年拾遗记》曰:瀛洲有金峦之观,中有瑶几,覆以云纨之素。
繁钦《定情诗》曰:何以合欢欣?纨素三条裙。
组
《说文》曰:组,绶属。其小者以为缨也。
《礼记□檀弓上》曰:有子盖既祥,而丝屦组缨。
《礼记□玉藻》曰: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玄冠丹组缨,诸侯之冠也。
又曰:弟子缟带,并细约,用组。
又曰: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缁组绶,世子佩ギ玉而綦组绶,士佩需珉而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绶。
又《少仪》曰:国家靡弊,则车不雕几,甲不组滕。(几,附缠为沂鄂也。组,滕以饰。)
《左传□襄三年》曰:楚子重伐吴,为简之师。克鸠兹,至于衡山,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
《史记》曰: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沛公轵道旁。
《汉书》曰:锦绣纂组害女工。
《穆天子传》曰:天子见西王母,好献锦组百纯。
又曰:盛姬之丧叔坐,赠用茵组。(茵,褥也。叔,姓,穆王女。)
《墨子》曰:昔楚庄王鲜冠组缨,绛衣博衮,以治其国。
《韩子》曰:吴起示其妻以组,曰:“子为我织组,令如是组。”妻织组,果善。吴起曰:“非戒也!”使之衣而归。妻兄请之,起曰:“起家无虚言。”
《吕氏春秋》曰:邾之为甲,常以帛。公息忌谓邾君曰:“凡甲所以为固者,以满窍也。今窍满矣,而任力者半组,则不然,窍满则尽任力矣。”邾君以为然,曰:“将何所得组?”公息忌对曰:“上用之,则民为之矣。”邾君曰:“善。”下令,今官为甲必以组。公息忌知说之行也,令其家皆为组。人有伤之者,曰:“公息忌之所以欲用组者,其家多为组也。”邾君不悦,於是乎止官无以组。邾君有所尤也,为甲以组而便,公息忌虽多为组,何损?以组不便,公息忌虽无为组,亦何益?为组与不为组,不足以累公息忌之说。用组之心,不可不察。
刘梁《七举》曰:华组之组,从风纷弦。
应璩《报燕中尉樊彦皇书》曰:登舆北,践燕路,方当化银龟以为黄,变青组以为紫。
又《报平陆长贲玮伯书》曰:从此辞矣,何敢复飞蝉於惠文,鸣玉於缟组哉?
纳
《魏武令》曰:吾衣皆十岁也。岁岁解浣补纳之耳。
《魏志》曰:太祖帏帐坏即补纳。
汲太子妻李氏与夫书曰:并致纳一端。
《宋书》曰:徐逵之尚会稽长公主。初,武帝微时,贫过甚,常自新洲伐荻,有纳布衣袄等,皆是敬皇后手自作。武帝既贵,以此衣付主,曰:“後世若有骄奢不节者,可以此衣示之。”主子湛之,为大将军彭城王义康所爱,与刘湛之等颇相附。及刘湛之得罪,事连主子。文帝大怒,将致大辟。湛之忧惧无计,以告公主。公主即日入宫,及见文帝,因号哭下床,不复施臣妾之礼,以锦囊盛武帝纳衣掷地,以示上曰:“汝家本贫贱,此是我母为汝父作此纳衣。今日有一顿饱食,便欲残害我儿子!”上亦号哭,湛之由此得全。
《南史》曰:齐张欣泰为直阁步兵校尉,领羽林监。欣泰通涉雅俗,交结多是名素,下直辄着鹿皮冠,纳衣锡杖,挟素琴。有以启武帝,帝曰:“将家儿何作此举止?”
又曰:沙门宝志在建康,宝亮欲以纳被遗之。未及有言,宝志忽来,牵被而去。
《陈书》曰:大军侵魏,造陕城,魏兵大合,轻骑挑战。侯安都睁目横矛,单骑突阵,四向奋击,左右皆披靡,杀伤不可胜数。於是众并鼓噪俱前。魏多纵突骑,众军患之。安都怒甚,乃脱兜鍪,解所带铠,惟着绛衲两裆衫,马亦去具装,驰入贼阵,猛气咆勃,所向无当其锋者,莫不应刃而倒。
纶
《释名》曰:纶,伦也,作之有伦理也。
《说文》曰:纶,纠青丝绶也。
《礼记》曰:王言如丝,其出如纶。王言如纶,其出如。
《後汉书》曰:《仲长统书》曰:“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於州郡,田亩连於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
《续汉书□舆服志》曰:百石青绀纶一采,宛转缪织长丈二尺。
《东观汉记》曰:建初二年,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吹纶絮。
郑玄注《礼记》曰: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
《邺中记》曰:石虎皇后出,女骑一千,冬月皆著紫纶巾。
《齐书》曰:徐龙驹常住含章殿,著黄纶帽,被貂裘,南面向案,代帝书敕。
《世说》曰:谢万诣简文,无衣帻可前,简文曰:“但前,不须衣帻。”即呼使入,万著白纶布而前。既见,共谈移日。
孟达《与诸葛亮书》曰:贡白纶帽一,以示微意。
缟
《尚书□禹贡》曰:海、岱及淮惟徐州,厥篚玄、纤缟。(玄,黑缯也。缟,白缟也。二物皆当细也。)
《毛诗□缁衣》曰:出其东门,有女如云,缟衣綦巾,聊光我云。(愿室家得相乐。)
《礼记□王制》曰:殷人{曰吁}(况羽反。)而祭,缟衣而养老。
又《玉藻》曰:朝服之以缟也,自季康子始也。
《左传□襄六》曰:季札聘於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衣焉。
《史记》曰:新城三老董公说汉王以义帝死故。汉王遂发丧,临三日,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攻杀,大逆无道,寡人亲发丧。”诸侯皆缟素归汉。
《韩子》曰:鲁人身善织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缟欲冠之也,而越人被发。欲无穷可得乎?
《淮南子》曰:钧之缟也,一端以为冠,一端以为纟朱,冠则戴之,纟朱则履之。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被阿纟易,揄缟。(阿,细缯。纟易,细练也。纟易音锡,揄音臾。)
曹洪《与魏文帝书》云:我军入汉中,若骇鲸之决细网,奔兕之触鲁缟,未足以喻其易也!
《说文》曰:,粗葛也。,细葛也。绉,之细者也。
《尚书□禹贡》曰:海、岱惟青州,厥贡盐、。
《周礼□地官下》曰:掌葛,掌以时征、之材于山农。
《礼记□月令》曰:孟夏之月,天子始。
又《曲礼上》曰: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副,折也。既削又四折,乃横断而巾覆之。)为国君者华之,巾以。(华,中列之,不四折也。)
又《曲礼下》曰:缜不入公门。(缜,单也。必表而出,为其亵也。)
又《玉藻》曰:浴用二巾,上下也。
又《檀弓》:县子曰:“衰穗裳,非古也。”(非时尚轻凉,慢礼。)
《毛诗□关雎□葛覃》曰: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则刈是获。为为,服之无ル。
又《绿衣》曰:兮兮,凄其以风。(凄,寒风也。《笺》云:、所以当暑也,以待寒,喻失所。)我思古人,实获我心。
又《君子偕老》曰:蒙被绉,是绁袢(反蕃反。)也。
《论语□乡党》曰:当暑缜,必表而出之。(缜,单也。暑月,单衣葛,为其形亵也,必有以表之,若今单衣也。)
《汉书》曰:江都王建谋反,与闽越通。越遗建荃葛。(服虔注曰:细葛也。)
《东观汉记》曰:耿纯,字伯山。率宗族宾客二千人,皆缯巾,迎上於费。上大悦。
又曰:马严为陈留太守。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问疾病形状,以黄金葛赐严。
又曰: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钱三万,黄、白葛各一端。
《魏武封魏王诏》曰:今以君为魏王,青、绛、皂、黄、白葛各二匹,越葛一端往,钦哉!
《吴历》曰:孙策送华歆还洛,并送布越香葛。时多盗贼,歆渡牛渚,悉封还诸物。
《江表传》曰:魏文帝遣使於吴求细葛。君臣以为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使。
《梁书》曰:任卒後,子西华冬月着葛帔练裙。道逢平原刘孝标,泫然矜之,谓曰:“我当为卿作计。”
《後周书》曰:贺兰祥,梁雍州刺史。岳阳王萧钦其节俭,乃以竹屏风、之属及经史赠之。祥虽违其意,取而付诸所司。太祖後闻之,并以赐祥。
《隋书》曰:袁充少警悟。年十馀岁,其父党至门,时冬初,充尚衣葛衫。客戏充曰:“袁郎子兮兮,凄其以风。”充应声答曰:“惟与,服之无攵。”以是大见嗟赏。
《穆天子传》曰:天子筮猎革泽,其卦遇《讼》。逢公占之。赐之骏马十六,三十箧。
《帝王世纪》曰:尧见舜於二宫,设飨礼,逆为宾主,南面而问政。然後赐以衣琴瑟,必筑宫室,封之於虞。
《韩诗外传》曰:孔子南游楚。至阿谷,有处女佩璜而浣。孔子曰:“彼妇人可与言矣。”抽五两,以授子贡,曰:“善为之辞,以观其辞。”子贡曰:“吾,北鄙之人也,将南适楚。於此有五两,吾不敢,置之水浦。”妇人对曰:“行客之人,嗟然永久,分其资财,弃之野鄙。吾年甚少,何敢取之?子不早去,窃有狂夫守之者矣。”
《说苑》曰:绵绵之蔓,在於旷野。良工得之,以为[A129];良工不得,枯死於野。
服虔《通俗文》曰:细葛谓之翅。
稽康《高士传》曰:善卷曰:“予立宇宙之中,冬衣皮毛,夏服葛。”
刘祯《瓜赋》曰:承之雕盘,幂以纤。
夏侯孝若《大暑赋》曰:珠汗沾夫葛。
左思《吴都赋》曰:焦葛升越,弱於罗纨。
庾翼《与燕王书》曰:今致细练十端、竹练三端。
王褒《圣主得贤臣颂》曰:服之凉者,不苦盛暑之郁悒。
段氏《蜀记》曰:邛州镇南蕉葛,上者一匹直十千。
《诸葛恢表》曰:天恩罔极,特赐纤、细竹。
《颜测集□大司马江夏王赐绢葛启》曰:冰纨风,事膺盛服。
卷八百二十 布帛部七
布
《说文》曰:缌布,十五外布也。纟卢,布缕也。纟全,细布也。む,蜀布也。
《释名》曰:布,布列诸缕。む,慧也,齐人谓凉为慧,言服之轻细凉慧也。
《周礼□地官下□载师》曰:凡宅不毛者,有里布。
又《夏官下□职方氏》曰:正北曰并州,其浸涞、易,其利布、帛。
《礼记□月令》曰:仲夏之月毋暴布。(郑玄注曰:不以阴功于太阳事。)
《礼记□玉藻》曰:年不顺成,君衣布。(为凶年变。)
《仪礼□士冠礼》记《冠义》曰:始冠之冠,缁布之冠也。太古冠布,斋则缁之,其也。
《左传□闵公》曰: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又《襄二》曰:诸侯围Τ阳,主人悬布。鲁孟氏之臣秦堇父登之,及堞而绝之,(Τ阳人悬布以试外之勇者。)坠,则又悬之,苏而复上者三。主人辞焉,乃退。(主人嘉其勇,故爵谢,不复悬布。)带其断布,以徇於军三日。(带其断布,以示勇也。)
又《襄二十八年》:齐子尾曰:“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迁,移也。)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惟正德可以为之幅。)使无黜,(黜犹放也。)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
《周易□说卦》曰:坤为布。
《论语□乡党》曰:齐必有明衣布。
《史记□张骞传》曰:臣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
又曰:伏灵在菟丝之下,烛之,火灭即记其数,以新布四尺环置之,明即掘取。
《汉书》曰:太山以布为货,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又曰:高帝曰:“吾奋布衣而取天下。”
又曰:文帝徙淮南王长,道死。时民谣曰:“一斗粟,尚可舂;一尺布,尚可缝。兄弟二人,不相容!”
又曰:公孙弘为丞相,而卧布被。
又曰:张敞为京兆尹,长安游徼受臧布,罪名已定。其母年八十,守遗腹子,诣敞自陈,愿乞一生之命。敞多其母守节;而出教,更量所受布,狭幅短度中疏,亏二尺,贾直五百,由此得不死。
《东观汉记》曰:廉范年十五,入蜀迎祖母丧。及到葭萌,渡舡没,几死。太守张穆持筒中布数箧与范,范曰:“石生坚,兰生香,前後相违,不忍行也!”遂不受。
又曰:建初元年,贾逵入北宫虎观、南宫云台,使出《左氏大义》,书奏,上嘉之,赐布五百匹,衣一袭。
谢承《後汉书》曰:灵帝时,杨纟廷为零陵太守。时苍梧滑贼相聚,吏民忧恐。纟廷乃特制马车数十乘,以排囊盛石灰於车上,系布索於马尾,从风鼓灰,贼不得视。因以火烧布燃,马惊,奔突贼阵。
又曰: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馀匹,用缠其身,然後烧之,先从足起。
又曰:吴郡要不献越布。陆闳美容仪,常衣越布单衣。明帝好之,因敕郡献越布,由此始也。
华峤《後汉书》曰:哀牢夷知染彩绸布织成,文章如绫绢。有梧木华,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後服之。(《华阳国志》出之,与此同。)
又曰:王允与吕布及士孙瑞谋董卓。有人书“回”字於布上,负而行於市,歌曰:“布乎!布乎!”有告卓者,卓不悟。
范晔《後汉书》曰:马太后诏曰:“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著布,无香薰之饰者,欲身率下也。”
又曰:元和二年,诏令天下大五日,赐公卿以下钱帛各有差。及洛阳民当者,布户一匹,外三户共一匹。赐博士弟子见在太学者,布人三匹。
《典略》曰:苏秦如赵,逢其邻子於易水之上,从贷布一匹,约价千金,邻子不与。
《魏略》曰:大秦国在安息、条支西,出细布。有织成细布,言用水羊毳,名曰:“海西布”。
又曰:大秦国出金涂布、绯持竹布、发隆火浣布、阿罗得布、巴则布、鹿代布、温宿布、五色枕布。
《魏文帝诏》曰:夫珍玩所生,皆中国。及西域他方,物比不如也。代郡黄帝为细,乐浪练为精,江东太未布为白,故不如白叠布鲜洁也。
《魏略》曰:皇甫隆为敦煌太守。敦煌妇人作裙率缩如羊肠,用布一匹。隆禁止之,所省复不訾。
《晋书》曰:王戎性悭。从子将婚,遗一单布衣。婚毕,却收之。
又曰:苏峻平後,帑藏空竭,库中惟练数千端,鬻之不售,而国用不给,导患之,乃与朝贤俱制练布单衣。於是人士翕然竞服之,练遂踊贵。乃令主者出卖,端至一金。
又曰:谢尚为江夏相,府以布四十匹为尚造乌布帐,尚以为军士襦裤。
又曰:顾恺之为殷仲堪荆州参军,尝因假还,仲堪特以布帆借之。至破冢,遭大风。凯之与仲堪笺曰:“地名破冢,直破冢而出。下官平安,布帆无恙。”
《宋书》曰:王玄谟侵魏为前锋,好营货利,一匹布责人八百梨,以此倍失人心。
《梁书》曰:萧恢为郢州刺史,境内大宁。时有进筒中布者,恢以奇货异服,即命焚之,於是百姓仰德。
《陈书》曰:姚察自居显要,一不交通。尝有私门生,不敢浩ッ,送南布一端、花练一匹。察谓曰:“吾所衣著,止是麻布薄练,此物於吾无用。既欲相接款,幸不烦尔!”此人逊请,察厉色驱出,自是莫敢馈遗。
《南史》曰:林邑国出古贝。古贝者,树名也,其华盛时如鹅毳,抽其绪纺之以作布,布与布不殊。亦染成五色,织为班布。
又曰:东夷扶桑国,其土多扶桑木,故以为名。扶桑如桐,初生如荀,国人食之。实如梨而赤,绩其皮为布,以为衣,亦以为锦。
《燕书》曰:宋该,字宣孔,为右长史。太祖会群僚,以该性贪,故赐布百馀匹,令负而归,重不能致,乃至僵顿,以愧辱之。
《後魏书》曰:杨大眼为荆州刺史,常缚膏为人,衣以青布而射之,召诸蛮渠指示之,曰:“卿等作贼,吾正如此相杀也!”
又曰:杨椿归老,临行,诫子孙曰:“国家初,丈夫好服彩色。吾虽不记上谷翁时事,然记清河翁时服饰。恒见翁着布衣韦带,尝自约敕诸父曰:‘汝等後世若富贵於今日者,慎勿积金一斤、彩帛百匹已上用为富也。’”
《北史》曰:齐郑述祖为光州刺史,有人入市盗布,其父怒曰:“何恶仁君?”执之以归首,述祖特原之。自是境内无盗。
《唐书》曰:贞观十八年,命将征辽东。安州人彭通请出布五千段以资征人,上喜之,比汉之卜式,拜宣义郎。
《晏子春秋》曰:景公谓晏子曰:“东海中有水而赤,中有枣,华而不实,何也?”晏子曰:“昔秦缪公乘龙治天下,以黄布裹蒸枣,至海而淬其布於波。黄布,故水赤;蒸枣,故华而不实。”公曰:“吾佯问。”晏子对曰:“婴闻佯问者,亦佯对之。”
《庄子》曰:鲁君闻颜阖得道之人,使人以币先焉。颜阖守门,粗布之衣,而自饭牛。使者致币,颜阖对曰:“恐听谬而遗使者罪,不若审之。”使者还反。复来求,即不得。
《孙卿子》曰:与人善言,暖若布帛;与人恶言,深於矛戟。
《韩子》曰:卫人有大妻,祷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妻曰:“益则子将取妾。”
又曰:齐国好厚葬,布帛尽於衣衾,林木尽於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币,林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於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又曰:公仪休相鲁,其妻织布,休曰:“汝岂与世人争利哉?”遂燔其机。
《淮南子》曰:布之新不如,弊而不如布,或善为新,或善为故。(美由宜也。)
《抱朴子》曰:寸裂之锦黻,未若坚完之韦布。
《郭子》曰: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以五百匹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当时以为美谈。
《吕氏春秋》曰:戎人见暴布者,问曰:“何以为此莽莽也?”指麻而示之,怒曰:“此权权,何以为莽莽?”(权权由养治之。莽莽,长貌也。)
《说苑》曰:墨子曰:“古有用无文者,禹是也。土阶三等,衣裳细布,当此时,黼黻无所用,务在完坚。”
王子年《拾遗记》曰:周成王六年,然丘国遣使贡献。使者衣云霞之布,如今之朝霞布也。
《列女传》曰:楚江乙母者,当恭王之时,乙为大夫。有入王宫盗者,令尹以罪乙,请於王而黜之。处家无几,其母亡布八寻,言令尹盗之。王曰:“令尹在上,冠盗在下,令尹不知有何罪焉?”母曰:“昔日妾子为郢大夫,人盗王宫中之物,妾子唑之而黜,令尹独何不以是为过也?”王曰:“善。”令吏偿母之布,因赐金十溢,母让金、布,曰:“妾岂贪货而干王哉?怨令尹之治也。”遂不肯受。王曰:“母智若此,其子必不愚。”乃复召江乙而用之。
《先贤行状》曰:王烈,字彦方,通识达道,人皆慕之,州闾成风,咸竞为善。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已後将改过,予既已见宥,幸无使王烈闻之。”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遗之。
《广州先贤传》曰:丁密,苍梧广信人也,清贫为节,非家织布不衣。
《竹林七贤论》曰:王戎为侍中,南郡太守刘肇遗戎筒中布五十端,戎不受,而厚报其书,议者以为讥。世祖患之,为发诏,议者乃息。
《越绝书》曰:葛山者,勾践种葛。使越女织治葛布,献於吴。
《玄中记》曰:玄菟北有山,山有花,人取,纺绩为布。
《南越志》曰:桂州丰水县有古缘藤,俚人以为布。
《南州异物志》曰:五色班布以丝布,古贝木所作。此木熟时状如鹅毳,中有核如珠句,(公後切。)细过丝绵。人将用之则治,出其核,但纺不绩,在意小抽相牵引,无有断绝。欲为班布,则染之五色,织以为布,弱软厚致,上毳毛。外徼人以班布文最烦缛多巧者名曰:城城,其次小粗者名曰文辱,又次粗者名曰乌ら。
顾微《广州记》曰:阿林县有勾芒木,俚人斫其大树,半断,新条更生,取其皮,绩以为布,软滑甚好。
裴氏《广州记》曰:蛮夷不蚕,采木绵为絮,皮员当竹,剥古缘藤绩以为布。
《笑林》曰:沈珩弟峻,字叔山,有誉而性俭。张温使蜀,辞峻。峻入内,良久出,语温曰:“向择一端布,欲以送卿,而无粗者。”温嘉其能显非。
《俗说》曰:桓豹奴善骑乘,亦有极快马。时有一诸葛郎,自云能走与马等。桓车骑以百匹布置埒,令豹奴乘马与诸葛并走,至者得布。便俱走,诸葛恒与马齐,欲至埒,马头去埒布三尺许,诸葛一跃坐布上,遂得之。
杜宝《大业拾遗录》曰:七年十二月,朱宽征留仇国。还,获男女口千馀人,并杂物产,与中国多不同。缉木皮为布,甚细白,幅阔三尺二寸;亦有细斑布,幅阔一尺许。
夏侯开国《吴郡赋》曰:金玉星烦,明霞聚,纤细越,青笺白。名练夺乎乐浪,英葛光乎三辅。
张载《拟四愁诗》曰:佳人遗我筒中布,何以报之?流黄素。
扬雄《蜀都赋》曰:细弱折,绵茧成衽,筒中黄润,一端数金。
《魏武遗令》曰:铜雀台上安六尺床,施む帐。月旦、十五日,向帐作妓,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
曹植《表》曰:欲遣人到邺,市上党布五十匹,作车上小帐帷,谒者不听。
陆机《吊魏武文》曰:悼む帐之冥漠,怨西陵之芒芒。
火浣布
《魏志》曰:青龙三年,西域重译献火浣布。诏大将军、太尉临试,以示百僚。
《吴录》曰:日南北景县有火鼠,取毛为布,烧之而绩,名火浣布。
崔鸿《十六国春秋□前秦录》曰:天竺国献火浣布。
《南史》曰:南海诸簿国东千馀里至自然火洲,其上有树生火中。洲左近人剥取其皮,纺绩作布,以为手巾。与蕉麻无异,而色微青黑。若小垢污,则投火中,复更精洁。或作灯炷,用之不知尽。
《列子》曰: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献昆吾剑、火浣布。其剑长尺有咫,炼铜赤刃,用之切玉如泥焉。其布,浣之必投火中,布则火色,出而振之,皓然疑乎雪也。
《抱朴子》曰:海中肃丘有自生火,常以春起而秋灭。丘方十里,当火起满洲,洲上纯生一种木。正暑,此木虽为火所焚而不麋,但小焦黑。人或得为薪者,火之,俱如常薪。但不成灰,炊熟则以水灌灭之。後复更用,如此不穷。夷人取此木华绩以为布。其木皮赤,剥以灰煮治以为布,但粗不及华,俱可以火浣。又有白鼠,毛长三寸许,亦居此洲上空木中,入火中不烧灼也,其毛又可绩以为布。故火浣有三种。
《傅子》曰:长老说:汉桓帝时,大将军梁冀作火浣布单衣,会宾客,行酒公卿朝臣前,佯争酒失杯而污之,伪怒,解衣而烧之。布得火,炜烨赫然而炽,如烧凡布。垢尽火灭,粲然洁白,如水浣之。
东方朔《神异经》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长四十里,广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烬之木,昼夜火烧,得暴风猛雨不灭。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长二尺馀,细如丝,可以作布。恒居火中,色洞赤,时时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织以为布。
《搜神记》曰:昆仑之墟有炎火之山,山有鸟兽草木,皆生长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则其鸟兽之毛也。汉世,西域旧献此布,中间久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有文无实,文帝以为火性酷烈,无含育之气,著之《典论》,明其不然,曰:“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利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为永示後世。”至此西域使至,始献火浣布焉,於是刊灭此论,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从征西洛阳,历观旧物,见《典论》石在太学者尚存,而庙外庑之间诸长老云:“晋初受禅,即用魏庙,移此石於太学,非两处立也。”窃谓此言为然。
《王子年拾遗记》曰:晋太康中,有羽山之民献火浣布。其国人称:羽山之上有文石生火,烟色似随四时而见也,名为净火。有不洁之衣,投於石火之中,虽滞污淄涅,如新浣矣。当虞舜时,其国献黄布。汉末献赤布,梁冀制为衣,谓之丹衣。而史家云“单衣”,则今缝掖也。字异声同,未知孰是。
又曰:方丈山东有龙场,地方千里,玉瑶为林。或云龙常斗此处,膏血如水流,著物如淳漆。燕昭王二年,海人乘霞丹,以凋壶盛膏数斗,以献王。坐通云之堂,以火浣布为缠,用龙膏为灯,照耀百里。
《梁四公记》曰:有商人赍火浣布三端,帝以杂布积之,令杰公以他事至於市所。杰公遥识曰:“此火浣布也。二是绢木皮所作,一是积鼠毛所作。”以告商人,具如杰公所说。因问木、鼠之异,公曰:“木坚毛柔,是可别也。以阳燧火、山阴枯木之,木皮改常。”试之果验。
《异物志》曰:斯调国有大洲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滑。秋冬火死,则皆枯瘁。其俗常以冬采其毛以为布,色小青黑。若尘垢污之,便投着火中,则更鲜明也。
《尚书□禹贡》曰:荆、河惟豫州,(西南至荆山,北距河。)厥贡漆、、、。
《毛诗□宛丘□东门之池》曰:东门之池,可以沤。彼美淑姬,可与晤语。
《左传□襄六》曰:季札聘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衣焉。
《汉书》曰:贾人不得衣锦绣、绮、[A129]、、。
《宋书》曰:戴法兴,会稽之山阴人。家贫,父子以贩为业。
《华阳国志》曰:獠人贾言为兰。
《朱崖传》曰:朱崖俗:行来出入着布,或细布巾,巾四幅,其中内头如领巾象。
《说苑》曰:吴赤市使於智氏,假道於卫。宁文子具三百制,将以送,大夫恳曰:“吴虽大国也,亦不壤交,假之道则亦敬矣,又何礼焉?”文子不听,遂致之。
《古乐府》曰:《白歌》盛称舞好,宜及芳时作乐,其辞曰:“白质如月,轻如云,色如银,制以为袍,馀作巾。”本吴舞也。
白叠
《汉书》曰:其帛絮细布千钧、纹彩千匹、答布、(白叠也。)皮革千石,比千乘之家。
《晋令》曰:士卒百工不得服越叠。
《吴时外国传》曰:诸簿国安子织作白叠花布。
《南史》曰:高昌国有草实如茧,茧中丝如细纟卢,史为白叠子,国人取织以为布。布甚软白,交布用焉。
吴笃《赵书》曰:石勒建平二年,大宛献珊瑚、琉璃、、白叠。
《广志》曰:白叠布,毛织,出诸薄洲。
卷八百二十一 资产部一
田
《释名》曰:土已耕者曰田。田,填也,五稼填满其中心也。
《尚书□禹贡》曰:冀州厥田惟中中,(孔安国曰:田之高下肥瘠,九州之中为第五。)兖州厥田惟中下,(第六。)青州厥田惟上下,(第三。)徐州厥田惟上中,(第二。)扬州厥田惟下下,(第九。)荆州厥田惟下中,(第八。)豫州厥田惟中上,(第四。)梁州厥田惟下上,(第七。)雍州厥田惟上上,(第一。)
《周礼□春官下□章》曰:凡国祈年於田祖,歌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祁年,祁丰年也。田祖,始耕田者,谓神农也。田,古先教田者。《尔雅》曰:,农夫也。)
又《地官□司徒之职》曰:均土地,以稽其人众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者家二人;下地,家五人,可任者家一人。(郑玄曰:均,平也。周,犹遍也。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为率者,有夫有妇然後为家,二人以至於十人,为九等。)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於乡遂也,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途之畀。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
又曰:载师,掌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任土者,任其力势所能生育,旦以制贡赋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而授农牧衡虞,使职之也。)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土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谓廛里者,若今邑里居之田矣。廛,人居之区域也。里,居也。园,树果之属也。音力果反。季秋,於中为场樊,圃谓之园。宅田者,致仕者家所授之田也。《孟子》曰:卿以下,必有圭田五十亩。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蓄牧者之家所受田也。赏田者,赏赐之田也。公邑,谓六遂馀地也,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馀地皆然。)
《礼记□月令□季夏》後五曰:大雨时行,乃烧行水,利以杀草。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谓迫地芟草也。此谓欲耕菜田,先其草,草乾烧之,此月大雨,流水潦蓄其中,则草死不复生,面地美可耕稼也。)
又《王制》曰:方一里者,为田九百亩;(一里方三百步。)方十里者,为方一里者百,为田九万亩;方百里者,为方十里者百,为田九十亿亩;(亿,今十万。)方千里者,为方百里者百,为田九万亿亩。(万亿,今万万也。)自恒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冀州域。)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豫州域。)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遥;(徐州域。)自东河至於东海,千里而遥。(荆州域。)自东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亦冀州域。)自西河至於流沙,千里而遥。(雍州域。)西不尽流沙,南不尽衡山,东不尽东海,北不尽恒山,凡四海之内,断长补短,方三千里,为田八十万亿一万亿亩;(九州之大计。)方百里者,为田九十亿亩。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其馀六十亿亩。(以一大国为率,其馀所以授民也。)
又曰:古者公田籍而不税。(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於此,不税民之所自始也。古者谓殷时。)
《左传□僖公三十一年》曰:春,取济西田,分曹地也。(二十八年,晋文讨曹,分其地,境界未定。至是,乃以赐诸侯。)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馆,(高平方与县西北有重乡城。)重馆人告曰:“晋新得诸侯,必亲其共。不速行,将无及也。”从之,分曹地,自洮以南,东傅于济,尽曹地也。(文仲不书请田而已,非聘享会同也。)襄仲如晋,拜曹田也。
又《宣公下十五年》曰: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籍,(周法:民耕百亩,公田十亩,借民力而治之,税不过此。)以丰财也。
又《襄公六》曰:子产治郑,使田有封洫。(封,界。洫,沟。)从政一年,舆人诵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及三年,民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辟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
又《哀公上》曰:季孙欲以田赋,(兵赋之法,因其田财,通出马一匹,牛三头;今欲别其田及家财,各为一赋,故言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丘不识也。”三发,(三发问。)卒曰:(卒,终也。)“子为国老,待子而行,若之何子之不言也?”仲尼不对,(不公答。)而私於冉有曰:“君子之行也,(行政事。)度於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从其薄,如是,则以丘亦足矣。(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是赋之常法。)若不度於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且子季孙若欲行而法,则周公之典在;若欲苟而行,又何访焉?”弗听。(为明年用田赋传。)
又《哀公上》曰:子胥曰:“得志於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石田不可耕。)
《谷梁传□宣公五年》曰:初税亩,(宣公履亩而税之也。)古者田什一而籍。(言借民力,十井而为公耕一,谓之什一而税也。)初税,非正也。
《毛诗□小雅□白华》曰:氵彪池北流,浸彼稻田。(氵彪流貌。《笺》云:池泽浸润稻田,使之生殖。)
又《甫田》曰:倬彼甫田,岁取十千。(倬,明貌。甫田,谓天下田也。十千,言多也。)
又《大雅□崧高》曰: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彻,治也。《笺》云:治者,正其井牧,定其赋税。)
《尔雅》曰:田一岁曰,(今江东呼初耕地反草为。)二岁曰新田,(《诗》曰:于彼新田。)三岁曰。(《易》曰:不。)
《史记》曰:魏文侯使李悝作尽地力之教,(悝,苦回反。)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亩,理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硕矣。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损也。)
又曰:秦孝公任商鞅,鞅以三晋地狭人贫,(三晋,谓韩、魏、赵三卿,今河东道之地。)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於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於内,而使秦人应敌於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其後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疲之,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抵瓠口为渠,并北山东注洛三百馀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国,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顷收皆亩一钟。於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命曰郑国渠。(阏,音於据切。)
又曰:王翦将行,请善田宅园池甚众,始皇曰:“将行矣,何忧贫乎?”
《战国策》曰:魏叔座为将,攻韩、赵,胜之。魏王赏田百万,座曰:“使士卒不崩、直而不倚、挠拣不辟者,此吴起馀教也;鼓之不敢怠倦者,臣也。王特为臣右手之倦赏臣,可也;若以有功,臣何力之有焉?”王曰:“善”。於是索吴起之後,赏田二十万;以座不掩士之迹,又与田二十万。
《汉书》曰:晁错奏曰:“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一岁屯戍万计,力役三十倍於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於古。(如淳曰:秦卖盐铁贵,故下民受其困。)或耕豪民之田,税十五。(如淳曰:税其五。)故贫民常衣马牛衣,而食犬彘之食。”
又曰:董仲舒说上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人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无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少近古,限人占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然後可善治也。”上不能用。
又曰:是时,富豪皆争匿财,惟卜式尤欲助费。於是以式终长者,乃召拜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尊显以讽百姓。
又曰:贡禹上书曰:“臣禹年老贫穷,家赀不满万钱,妻子糠豆不赡,短褐不完,有田百三十亩。陛下过意征臣,臣卖田十亩,以供车马。”
又曰:杨恽免官,常不得志,乃歌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
又曰:张禹为人谦愿,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价。
又曰:宁成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於人乎?”乃贳贷陂田千馀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致产数千万。为任侠,持吏长短,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於郡守。
又《沟洫志》曰:太始三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泾渭中溉四千五百馀顷田,名曰白渠。民歌曰:“田於河许?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後,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稷黍。”
《後汉书》曰:光武时,天下垦田多不以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覆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愁,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田趣,吏不肯服,抵言长寿街上得之。(抵,欺也。)帝怒。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後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於是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
又曰:樊重开广田土三百馀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陂渠灌注,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贰顷解其忿讼。县中称美,推为三老。
又曰:马援辞兄况,欲就边郡田牧。(《东观记》曰:援以况出为河南太守,次两兄为吏京师。见家用不足,乃辞况欲就边郡畜牧也。)况曰:“汝大才,当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朴,旦从所好。”後援辞隗嚣归洛阳,居数月而无他职。任援。以三辅,地旷土沃,而所将宾客猥多,乃上书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许之。
《东观汉记》曰: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兄弟父子并受爵土,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近带城郭,妨困小民。
又曰:郭丹,字少卿,南阳人,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丹为司徒,视事五年薨。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
张《汉记》曰:郑泰,字公业,少有才略,多谋。家富於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名闻山东。
华峤《後汉书》曰:范迁为司徒,在公辅有宅数亩,田不过一顷,推与兄子。
又曰:周燮专精《礼》、《易》,不读非圣之书,不修贺问之好。有先人草庐结于岗畔,下有陂田,常肆力自勤以给。非身所耕渔则不食。
《魏志》曰:夫定国之术,在於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於许,得谷数百万斛。)由是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军粮之患。遂得以兼灭群凶,克平天下。
又曰:邓艾迁尚书郎。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使艾行陈、项已东至寿春。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又通运漕之道。”乃著《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今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於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间,可积三千万斛於淮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食也。以此乘吴,无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正始二年,乃开广漕渠。每东南有事,大军兴众,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又曰:司马郎为丞相主簿,以为“宜复井田。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业,难中夺之。是以至今承大乱之後,民人分散,土业无主,皆为公田,宜及此时复之。”
又曰:郑浑迁阳平、沛郡太守。郡界下湿,患水涝,百姓饥之。浑於萧、相二县界兴陂曷,开稻田。郡人皆以为不便,浑曰:“地势ㄜ下宜溉灌,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
又曰:刘靖都督河北诸军事,又修广戾渠陵,大遏水,溉灌蓟南北三百里,使种稻,边民利之。
《蜀志》曰:初,诸葛亮自来成都,有田十五顷,子弟食自馀饶。
《晋要事》曰:安帝义熙九年,右丞张须元议:琅琊及湖熟界有皇后脂泽田四十馀顷,参详悉以借食民。
《南史》曰:宋王惠兄鉴颇好聚敛。惠意不同,谓曰:“何用田为?”鉴怒曰:“无田何由得食?”惠又曰:“何用食为?”
《齐书》曰:王骞历黄门郎、司徒右长史,不事产业。有旧田在锺山八十顷,与诸宅及故旧共佃之。常谓人曰:“我不如郑公业,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周。”以此为愧。
《梁书》曰:夏侯夔为豫州刺史,率军人於苍陵立曷溉田千馀顷,岁收谷百馀万石,以充储备,兼赡贫人,境内赖之也。
又曰:邓元起少时,尝至西沮田舍,有沙门造之乞。元起有稻几二千斛,悉以施之。时人称其有大度。
《後魏书》曰:高允为著作郎,太武引见,因问允:“万机何者为先?”时多禁封良田,又京师游食者众,允因曰:“臣少也贱,所知惟田,请言农事。古人云:地方一里,则为田三顷七十亩;万里则田三万七千顷。若勤之,则亩益三升;不勤,则亩损亦如之。损益之率,为粟二百二十二万斛,况以天下之广乎?若公私有储,虽遇饥年,复何忧哉?”帝善之,除田禁,悉以授百姓。
又曰:裴延俊迁幽州刺史。范阳郡有旧督亢渠,经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陵诸曷,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水旱不调。延俊乃表求营造,遂躬自履行,相度形势,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溉田百万馀亩,为利十倍,百姓赖之。
《北齐书》曰:帝赐穆提婆晋阳之田,斛律光言於朝曰:“此田,神武帝以来常种禾,饲马数千匹,以拟寇难。今赐提婆,无乃阙军务也?”由是提婆怨光。
《唐书》曰:贞元十六年,卢群为义成军节度、郑滑观察营田使。群先寄寓郑州,典质得良田数顷。及授节度,各以本地契书分付所管令长,令召还本主,时人称美。
又曰:起居郎崔觐隐居城固山,所有良田分给奴婢,令递日供饮食之费。觐与妻家事一不以问,但水石自娱而已。
又曰:温造为河阳节度观察使,复怀州古素渠,三县弃地悉为良田。後造左迁,出为朗州刺史。至则开後乡渠九十七里,溉田二千顷。郡人名其渠曰:“右史渠”。
《范子计然》曰:请问,九田随世盛衰,有水旱贵贱,愿闻其情。”计然曰:“诸田各有名,其从一官始,以终九官,所以设诸田差高下,始进退也。假令一直钱百金、一直钱九百,此略可知。从一亩至百亩直,是大贵之极也。”
《孟子》曰: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
又曰: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
《傅子》曰:陆田者,命悬於天也。人力虽修,水旱不时,则一年功弃矣。田制之由人,人力苟修,则地利可尽。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事。
《吕氏春秋》曰:魏襄王与群臣饮酒酣,王为群臣祝,令群臣皆得志。史起对曰:“群臣不肖者得志则不可。”王曰:“如西门豹之为人臣也。”史起对曰:“魏氏之田也,漳水存其傍。西门豹不知用,是过也。”明日,召史起问:“漳水犹可以灌邺田乎?”对曰:“臣为之,民必大怨臣。臣虽死,愿王使他人遂之。”王使之为邺令。史起因往为之,邺民大怨,欲籍史起,史起不敢出,避之,乃使他人遂为之。水已行,民大得其利,相与歌之曰:“邺有圣令,号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斥卤生稻梁。”
《春秋後语》曰:赵列侯谓其相公仲建曰:“寡人所爱,可以贵之乎?”曰:“富可也,贵之则不。”列侯乃命以田万亩赐善歌者二人,公仲建许诺而不与。居一月,列侯之代还,问曰:“与之乎?”曰:“未有可者。”
《家语》曰:虞、芮二国争田而讼,连年不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朝,则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虞、芮之君曰:“嘻!吾侪小人,不可以入君子之朝。”遂自相与成,以其所争为闲田。
萧广济《孝子传》曰:郭原平墓下有数十亩田,不属原平。每至农月,耕者恒裸袒。原平不欲使慢其坟墓,乃货家资买此田。三农之月,辄束带垂泣,躬自耕垦之。
《汜胜之书》曰:昔汤有旱灾,伊尹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收至亩百石。胜之试为之,收至亩四十石。
《越绝书》曰:吴北野禺栎东所舍大者,吴王田也。
又曰: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也。肥饶,谓之富中。
盛弘之《荆州记》曰:桂阳郡界有温泉,其下流有田,恒资以浸灌。常十二月种,至明年三月新谷便登。温液所周,正可数亩。过此,水气辄冷,不复生苗。
《豫章记》曰:郡江之西岸有盘石,下多良田,极膏腴者一亩二十斛。稻米之精者,如玉英澈於器中。
《续搜神记》曰:阳人姓何,忘其名,隐遁养志。常至田舍,人收获在场上。忽有一人长一丈,黄疏单衣,角巾,来诣之,翩翻举其两手,并亻舞而来,语何云:“君常见韶舞,不足舞也!”便去。何寻逐,遥向一山,山有一穴,裁容人。其人即入穴,何亦随之。初入甚急,前辄开广,便失人。见良田数十顷,何遂垦作,以为世业。子孙于今赖之。
崔《政论》曰:昔者圣王立井田之制,分口耦地,各相副适,使人饥饱不偏,劳逸齐均,富者不足僭差,贫者无所企慕。
王郎《上求赈贷民表》曰:昔在西京,有杜膏腴之饶,池阳谷口之利,泾渭二川之水,郑国、白渠之溉,云雨年成,粪与灌并,亩货一金,号为陆海。
《应璩书》曰:是以忽此,苏子带郭之业,求彼孙叔寝丘之地。故求远田,在关之西,南临洛水,北据芒山。
曹植《表》曰:乞城内田及城边好田,尽所赐百年力者。臣虽生自至尊,然心甘田野,性乐稼穑。
又《籍藉田论》曰:营畴万亩,厥田上上,经以大陌,带以横阡,奇柳夹路,名里被园,宰农实掌,是谓公田。
《唐明皇杂录》曰:上命宇文融为拓田使。融方恣睢,稍不己附者,必加诬谮。密奏以为:“卢从愿广致田园,有地数百顷。上素器重,亦倚为相者数矣;而又族望官婚,鼎盛於一时。”故上亦重言其罪,但目从愿为多田翁。
卷八百二十二 资产部二
农
《周礼□地官下》曰: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
《礼记□月令》孟春曰:乃命有司布农事,舍东郊,修封疆,审端径术,善相丘陵、阪险、原隰、土地所宜、五谷所殖,以教导人,必躬亲之。田事既饬,先定准直,农乃不惑。
又仲春曰:无作大事,以妨农事。(大事,兵役之属。)
又孟夏曰:无起土功,无发大众,无伐大树。(为妨蚕农之事。)是月也,命有司巡行田原,劝农勉人,无或失时。(劝农人以及时。)
又孟秋曰:是月也,筑场圃,农乃登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
又季秋曰:乃命有司,农事备,收举五谷之要。
又孟冬曰:是月也,劳农以休息之。
又仲冬曰:是月也,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禽兽有放逸者,取之不诘。
又季冬曰:冰已入,令告人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命有司出土牛,以示农耕之早晚。
又《王制》曰: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农夫皆受田於公。田肥尧有五等,收入不同也。庶人在官,谓府史之属,官长所除,命於天子国君者。)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
《左传□闵公》曰:卫文公务材训农,通商惠工。
又《昭元》曰:譬如农夫,是是{艹衮},(,耘也。拥本曰{艹衮}。)虽有饥馑,必有丰年。
《春秋元命苞》曰:周先姜原履大人迹,生后稷扶桑。推种生,故稷好农。(神始行从道,道必有迹,而姜原履之,意感,遂生后稷於扶桑之所出之野。长而推演种生之法而好农,知为仓神所命明也。)
《尚书□盘庚上》曰:若农服田力穑,乃亦有秋,(农勤穑,则有秋;下承上,则有福。)乃不畏戎毒于远迩;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田亩,越其罔有忝稷。
又《洪范》曰:三曰农用八政,(农,厚也,厚用之,政乃成。)一曰食。(劝农业。)
又《梓材》曰:惟曰:若稽田,既勤敷,惟其陈修,为厥疆畎。(言为君监民,惟若农夫之考田,已劳力布发之,惟其陈列修治,为其疆畔畎垄,然後功成,以喻教化。)
《论语□子路》曰: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
《汉书》曰:谚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亦出《史记》。)
又曰:杨季官至卢江太守,有田一廛、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
《後汉书》曰:王丹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於田间,候勤者而劳之;(《东观汉记》曰:载酒肴便於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馀酒肴而去。)其惰懒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馀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
又曰:崔恢,字行逊,迁鄢陵令。每至春农,身到庐陌,劝民耕桑,农无废业。
《东观汉记》曰:樊重,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植。
《南史》曰:梁张兴世为方伯父仲子,由兴世致位给事中,兴世欲将往襄阳,爱乡里,不肯去。尝谓兴世曰:“我虽田舍老公,乐闻鼓角,汝可送一部,行田时吹之。”
《管子》曰:一农之事,必有一耜、一镰、一耨、一铫、一钅至,然後成为农也。
又曰:北泽烧火照堂下,管子入贺,桓公曰:“吾田野辟,农夫必有百倍之利也。”
又曰:善为国者,使农寒耕而热耘,力归于上。
又曰:夫国富多粟生於农,故先王贵之。民事农则田垦,田垦则粟多,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者地广。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故农者,月不足而岁有馀也。
又曰:先王者,善为民兴利除害,故天下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
又曰:一农之量褒百亩也。
又曰: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寒者。
《孟子》曰: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者也。
《孙卿子》曰:农精於田,不可为农师;贾精於市,不以为市师。
又曰:良农不为水旱不耕。
《韩子》曰:历山农者侵畔,舜往耕,期年让畔。
《国语曰》:管仲曰:昔者,先王处农就田野,令农夫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四时树艺各有宜。)权节其用,耒耜枷芟。(权平之,节其器用小大倨勾之宜。枷,拂也,所以击草。芟,大镰,所以芟草。)及寒,击槁除田,(寒,季冬大寒之时。槁,枯草也。)以待时耕;(时耕,立春之後。)及耕,深耕而疾之,以待时雨;(疾,速。,磨。时雨至,当种。)时雨既至,挟其抢刈耨,(在掖曰挟。抢,椿也。刈,镰。耨,兹其。,锄也。)以旦暮从事於田野。脱衣就功,首载茅蒲,身衣衤发衤,(脱,解。茅蒲,簦笠也。衤发衤,蓑。)沾体涂足,(沾,濡。)暴其发肤,尽其四支之敏,以从事於田野。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昵。(昵,近。)
《吕氏春秋》曰:匡章谓惠子於魏王之前曰:“蝗螟者,农夫得而杀之。奚故?为其害稼也。”
《汜胜之书》曰:农士惰勤,其功力相什倍。
又曰:卫尉前上蚕法,今上农法。民事,人所忽略,卫尉{勤心}之,可谓忠国爱民之至。
《风俗通》曰:古者使人如借,故曰籍田。
孙盛作南昌令教曰:且欲先婚配境内,然後督其农桑。
《梁州记》曰:黑水村有鱼池,池上立美台,下四周有水,左右官良田数十顷,故以美农为名。
耕
《周礼□天官上》曰: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以时入之,以共粢盛。(其属,府史胥徒也。耨,耘耔也。王以孟春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庶人终於千亩。庶人,谓徒三百人。籍之言借也。王一耕之,而使庶人耘耔终之。粢盛,祭祀所用谷也。)
《礼记□月令》曰:正月,天子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籍,天子三推,公五推,诸侯九推。(郑玄注曰:帝籍,为天伸借人力所治之田也。蔡邕《章句》曰:礼成於三,故天子三推。卑者劳,故三公五推也。)
又《王制》曰: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
又《少仪》曰:问士之子长幼,长则曰‘能耕矣’。
又《表记》曰:天子亲耕粢盛鬯,以事上帝,故诸侯勤以辅事於天子。(言无事而居位食禄,是不义而富且贵。)
《左传□襄公七年》曰: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郊祀后稷以配天。后稷,周始祖,能播植者。)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後耕。今就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启蛰,夏正建寅之月。耕谓春分。)
又《襄公十四年》曰:吴子诸樊既除丧,(诸樊,吴子乘之长子也。乘卒,至此春十七月既葬而除丧。)将立季札。(札,诸樊少弟。)季札辞曰:“曹宣公之卒也,诸侯与曹人不义曹君,将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节’。君,义嗣也,谁敢奸君?有国,非吾节。札虽不才,愿附於子臧,以无失节。”固立之,弃其室而耕,乃舍之。(传言季札之让,且明吴兄弟相传。)
又《昭公五》曰:伍员如吴,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州于,吴王僚。)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光,吴公子图阖也。反,复也。)员曰:“彼将有他志。(光欲杀獠,不利员用事,故破其议,而员亦知之。)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计未得用,故进勇士以求入於光,退居边鄙。)乃见专诸焉,(专诸,勇士。)而耕於鄙。
《谷梁传□成公》曰:郄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皆东亩。”(欲以利其戎车。)
《论语□卫灵公》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
又《微子》曰:长沮、桀溺耦而耕。
《论语比考谶》曰:叔孙武叔毁孔子,譬若尧民曰:“我耕田而食,穿井而饮,尧何力功?”
《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神农耕而种之。
《韩诗》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至於四月,始可举足而耕。
又曰:齐人青将讨公孙无知,辞其友,其友曰:“耕田刈草,农之力也;讨君之贼,大夫职也。”
《史记》曰:赵肃侯游大陵,出於鹿门,大夫扣马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肃侯下车而谢之。
又曰:伍子胥进专诸於公子光,退而与故太子建之孤子胜耕於野。
又曰:陈涉少时,与人佣耕,辍耕垅上曰:“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子为人佣耕,何富贵耶?”涉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又曰:高后立诸吕为王,擅权用事。朱虚侯年二十,有气力,忿刘氏不得势,常入侍高后燕饮,曰:“请为太后歌田。”太后曰:“试为我言田意。”曰:“深耕既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吕后默然。
《战国策》曰:主父欲伐中山,使李疵观之。疵曰:“举士,即民务名不好本;朝上贤,即耕者隋而战士懦。若此不亡者,未之有也。”
《汉昭纪》曰:上耕于钩盾,弄田。(应劭曰:昭帝九年,未能亲耕帝籍,钩盾有田近署,故往试耕,为戏弄也。)
又曰:江南之地,火耕水耨。(应劭曰:烧草,下水种稻。)
又曰:夏侯胜每授书,谓诸生曰:“学经不明,不如归耕。”
《後汉书》曰:王莽末,盗贼起,人皆忧,移徙遁逃,莫事农桑。淳于恭遂独耕,乡人止之曰:“世方散乱,死生未分,何空自苦为?”恭曰:“正我不得食,他人食之,何伤?奈何不耕?”
《东观汉记》曰:梁鸿乃将妻之霸陵山中,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以娱其志。
又曰:承宫将妻之华阴山谷,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去。由是显名。
又曰:第五伦为会稽太守,免官归田里,身自耕种,不交通人物。
《魏略》曰:常林少单贫,自非手力,不取之於人。性好学,汉末,为诸生,带经耕锄。其妻常自担饷馈之。林虽在田野,其相敬如宾。
《吴录》曰:徵崇,字子知,遭乱,遂隐於会稽,躬耕以求其志。好尚者从学,所教不过数人辄止,欲令其业必有成也。
《吴志》曰:薛综上疏云:“任延为九真太守,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
《晋书》曰:朱冲,字巨容,少有志行,闲静寡欲,好学而贫,常以耕艺为事。
又曰:赵至,字景真,代郡人也,寓居洛阳缑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与母同观。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贱,世乱流离,遂为士伍耳。尔後能如此不?”至感母言,诣师受业。闻父耕叱牛声,投书而泣。师怪问之,至曰:“我小,未荣养,使老父不免勤苦。”师甚异之。
《宋书》曰:王韶之家贫好学,尝三日绝粮,而执卷不辍。家人请之曰:“困穷如此,何不耕?”答曰:“我自耕耳。”
《齐书》曰:戴僧静为北徐州刺史,买牛给贫人,令耕种。
《梁书》曰:孔子祛,会稽山阴人也。少孤贫好学。耕耘樵采,常怀书自随,投闲则诵读。勤苦自励,遂通经术。
《赵书》曰:东耕仪直殿中监,铺席於侍臣之南,北面解匣,出御耒,跽受黄门侍中。侍中释剑,擎跽,以颖授尊。太常赞曰:“皇帝亲耕籍田,一推一反,三推三反。”成礼,侍中跽取耒,以授侍郎,以授殿中监,监复韬匣。
《管子》曰:庶人好耕农而恶饮食,於是财用足。
又曰:行其游野,视其耕耘,计其农事,而饥饱之国可以知也。
又曰:耕者,出入不应於父兄,用力不农,农不事贤,行此三者,有罪无赦。
又曰:地大而不耕,非其地也。
《文子》曰:其耕不强者,无以养生。
《晏子春秋》曰:有纳书景公者,云:“吾不知晏子之忠臣也。”公以为然。晏子入朝,公色不悦。晏子退而穷处,东耕于海滨。
《墨子》曰:鲁南郑人吴宪者,冬陶夏耕,自比於舜。
又曰:墨子之齐,遇故人,曰:“今天下莫为不若已。”墨子曰:“今小人,一人耕,九人处,耕者不可以不急。何则?食者众而耕者寡也。今天下莫为义,子宜劝我,何以止我?”
又《非乐》曰:使丈夫为之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使妇人为之废妇人纺织之事。
《庄子》曰:尧治天下,伯成子高立为侯。尧授舜,舜授禹,伯成子高辞而耕。禹往见之,则在野。
又曰:尧以天下让许由,许由不受,退而耕於颍水之阳,终身不见。
《尸子》曰:有虞氏身有南亩,妻有桑田。神农耕而王,所以观耕。
《商子》曰:今一人耕而百人食之,此为螟蚵(胡多切。)(之欲切。)亦大矣。是有《诗》《书》,犹无益於治。
《孟子》曰:伊尹耕於有华之野,汤躬诣之,伊尹嚣然弗顾。
又曰: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於其野也。
《孙卿子》曰:子路问孔子曰:“有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而无孝名,何也?”子曰:“但使入则笃行,出则友贤,何患无孝名也?”
《韩子》曰:宋人有耕者,田中有株,免走触林而死。因释耕而守株,冀更得兔,宋人笑之。
《淮南子》曰:夫织者日以进,耕者日以却,事相反,成功一也。
扬子《法言》曰:谷口郑子真,不屈其志,而耕乎岩石之下,名振京都。
《傅子》曰:耕根车,天子亲耕乘之;蹑猪车,畋猎乘之。
《山海经》曰:后稷播百谷,始作耕。
《六韬》曰:昔帝尧之王天下,不以私曲之故留耕绩之时。
《国语》曰:古者天子籍田,后稷监之,(监,察。)太史赞替王,(赞,导。)王敬从之。王耕一发,(一发,耜之发也。王无耦,以一耜耕也。)班三之,(班三次也。三之,下各三其上也,王一发,公三,卿九,大夫二十七。)庶人终于千亩。(终,尽耕之。)
又曰:管仲对齐桓公曰:“深耕而疾之,以待时雨。”
《吕氏春秋》曰:匡章谓魏王曰:“今君行多者数百人,皆不耕而食,此害稼亦甚矣!”
又曰:人臣孝则事君忠,临难死;士民孝则耕耘疾,守战固。
又曰:舜耕於历山,昌草生,於是始耕。
《董生书》曰:禹见耕者五耦而轼。
《贾谊书》曰:王者之法:民三年耕,而馀一年之食;九年耕,而馀三年之食。三十岁,民有十年之蓄。
《说苑》曰:曾子衣弊衣而耕,鲁君使人致邑,曾子不受,曰:“受人者畏人,与人者骄人。”终不受。
《太玄经》曰:神农冬耕,被服纯青。
崔元始《正论》曰:宣帝使蔡登校民耕相,三犁共一牛,一人持之,下种挽搂,皆取备焉,一日种一顷也。
《拾遗录》曰:需支夫善耕,妇人善织。以五色丝稍内口中,两手引而结之,则成文锦。丈夫多力,勤稼,一日锄十顷之地。
《董正别传》曰:刘恭嗣少有异才,闻司马操博物多通,故往见焉。遇其方耕,执耒耜於垅亩之上,於是释耒下衽,相就而言。
《任嘏别传》曰:嘏字昭先,乐安人。有比居者,擅耕嘏地数十亩,种之。人以语嘏,嘏曰:“我自以借之也。”耕者闻之,惭谢还地。
《襄阳耆旧传》曰:庞公,襄阳人,居沔水上,至老不入襄阳城。躬自耕耔,其妻相待如宾,休息则整巾端坐,以琴书自娱。睹其貌者,肃如也。
《桓阶别传》曰:阶为赵郡太守,期月之间,增户万馀。路有遗一囊,耕者见之,举以系树。数日,其主还取。
《石勒别传》曰:石勒,元康中流宕山东,寄旅平原茬平界,与师欣家佣耕,耳恒闻鼓角な铎之音,勒私异之。
《琴操》曰:曾子幼小慈仁,居贫,无业以事父母。躬耕力作,随五土之利,四时惟宜,以进甘脆。尝耕於太山之下,遭雨雪寒冻,旬月不得归,乃作《忧思歌》。
卷八百二十三 资产部三
耒
《释名》曰:耒,耜也。
《古史考》曰:神农作耒耜。
《世本》曰:咎繇作耒耜。
《周礼□冬官□考工下》曰:车人为耒,庇长尺有一寸,中直者三尺有三寸,上句者二尺有二寸。(郑司农云:耒谓耜耒。,读为其颡有庇之,谓耒下歧。玄谓:,读为棘刺之刺。刺,耒下前曲,接耜。)自其缘其外以至於首以弦其内六尺有六寸,与步相中也。(缘外六尺有六寸,内弦六尺,应一步之尺数。耕者以田器为度。宜耜异材,不在数中。)坚地欲直庇,柔地欲句庇。直庇则利推,句庇则利发。倨句磬折,谓之中地。(中地之耒,其与直者如磬折则调矣。调则弦六尺。)
《礼记□月令□季冬》曰:冰已入,令告人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冰既入,而令有司告人出五谷之种,明大寒气过,农将兴修田器。)
《韩诗》曰:三月之时,可预取耒、耜修缮之。至於四月,始可以举足而耕也。
《魏志》曰:段灼上疏理邓艾曰:“昔姜维有断陇之志,艾修治备守,积谷强兵。值岁凶旱,又为区种,身被鸟衣,手执耒、耜,以率将士。上下相感,莫不尽力。”
《梁书》曰:贺革,字文明。少以家贫,躬耕供养。年二十,始辍耒,就父受业,精力不怠。
《唐书》曰:永徽三年,高宗亲享先农,躬御耒耜。
《淮南子》曰:清英之美,始於耒、耜。(清英,酒也。)
耜
《释名》曰:耜,齿也,如齿之断物也。
《周礼□地官下□山虞》曰: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季犹稚也。服与耜宜用稚材,尚柔刃也。服,牝服,车之材。)
又《秋官下》曰: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郑玄谓:萌之者,以兹其斫其生者;夷之,以钩镰迫地芟之也,若今取茭矣;含实曰绳,芟其绳则实不成熟;耜之,以耜测氵柬土铲之。)
《礼记□礼运》曰:治国不以礼,犹无耜而耕也。(无以入也。)
《毛诗□国风》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饣盍彼南亩,田至喜。(三之日,夏正月也,豳士晚寒。于耜,始修耒耜也。四之日,周四月也,民无不举足而耕矣。)
又《小雅□大田》曰:以我覃耜,ㄈ载南亩。(覃,利也。时至,民以其利耜炽发所之地,趋农已急也。)
又《周颂》曰:《良耜》,秋报社稷也。良耜,ㄈ载南亩。播厥百谷,实函斯活。(,犹测测也。《笺》云:良,善也。农人测测以利善之耜,炽是南亩也。种此百谷,其种皆成好含生气,言得其时。)
王隐《晋书》曰:徐苗少孤家贫,好学书,昼执耒耜,夜不废读诵。
《後魏书》曰:赵琰遣人买耜刃,得剩利六百,即命送还刃主。刃主高之,义而不受,琰命委之而去。
《唐书》曰:高宗行籍田之礼,躬执耒耜而九推焉。礼官奏:“陛下合三推。”上曰:“朕以身率下,自当过之,恨不终於千亩耳。”初,将籍田,先止于先农之坛,因阅耒耜,有雕刻文饰者,谓左右曰:“田器,农人执之,在於朴素,心岂贵文饰乎?”乃命彻之。
《国语》曰:周制有曰:“民无悬耜,(言常用。入士曰耜,耜柄曰耒。)野无奥草。”(皆垦辟与深也。)
《吕氏春秋》曰:六尺之耜,所以成亩;其博八寸,所以成畎。(高诱注曰:六尺为亩,三尺为畎。)
犁
《释名》曰:犁,利也,利则发土,绝草根也。
《魏略》曰:皇甫隆为敦煌太守,民不晓作楼犁,用工甚费。隆乃教作楼犁,省力过半。
又曰:弘农太守刘类,多市犁辖,载所部贸丝。
《管子》曰:距国门以外,穷四竟之内,丈夫二犁,童子五尺一犁,以为三日之功,令农始作服于公田。
《盐铁论》曰:庶人乘马者,足以代劳而已。故行则服轭,止则就犁,下种轭楼,皆取备焉,日种一顷,至今三辅犹赖其利。辽东耕犁,辕长四尺,回转相妨。即用两牛,两人牵之,一人耕,一人种,二人挽楼,凡用两牛六人,一日则种二十五亩,其悬绝如此。
《陈留耆旧传》曰:萧令陈,字叔明。躬自握犁,种五谷。有黄雀随犁翔上。
崔《政论》曰:武帝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教民耕植。其法:三犁共一牛,一人将之。
《唐书》曰:天宝初,开砥柱之险以通流,石中得古铁犁铧,有“平陆县”字,因改河北县名为平陆县。
《後唐史□明宗纪》曰:上顾谓侍臣曰:“朕昨日出城观稼,见百姓父子三人同曳犁耒者。力农如是,深轸予怀。可赐耕牛二头”。
耦
《说文》曰:耦,耕广五寸为伐,二伐为耦。
《周礼□地官下》曰:里宰,以岁时合耦于锄,以治稼穑,趋其耕耨,行其秩叙,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征敛其财赋。(《考工记》曰:耜广五寸,二为耦。此言两人相助耦而耕也。郑司农云:锄,读为籍。杜子春云:锄,读为助,谓相佐助。)
又《冬官》曰:匠人为沟洫,(主通利田间之水道。)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畎。田首倍之,广二尺,深二尺,谓之遂。(古者耜一金,两人并发之。其垄中曰畎,畎上曰伐。伐之言发也。畎,亩也。今之耜歧头两金,像古之耦也。)
《毛诗□周颂》曰: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私,民田也。言上欲富其民,而让於下,欲民之大发其私田耳。终三十里,言各极其望也。於是民大事耕其私田,万耦同时举也。)
《国语》曰:吴王还自伐齐,乃谇申胥(谇,告让也。)曰:“昔吾先王体德圣明,达于上帝。(先王,阖庐。上帝,天也。)譬如农夫作耦,以刈杀四方之蓬蒿。”(为言子胥佐先王,犹耕者之有耦,以成其事。)
董仲舒云:禹见耕者五耦而轼,过十室之邑而下;见山仰之,见谷俯之。
种植
《周礼□地官》大司徒之职曰: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
《礼记□月令》曰: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首种不入。(旧说云:首种谓稷也。)
又《仲秋》曰:是月也,劝人种麦,无或失时。
又《礼运》曰:为礼不本於义,犹耕而弗种也。(嘉谷无由生也。)
《尚书□洪范》曰:五行:土爰稼穑。(种曰稼,敛曰穑。土可以耕,可以敛。)稼穑作甘。(甘味生於百谷。)
《尚书□酒诰》曰:妹土,嗣尔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事厥考厥长。(今往当使妹土之人继汝股肱之教,为纯一之行,其当勤种黍稷,奔走事其父兄也。)
《尚书考灵耀》曰:春,鸟星昏中以种稷;(鸟,朱鸟,谓鹑火。)夏,火星昏中以种黍菽。(火,大火也。)
《孝经援神契》曰:土黄白宜种禾,黑坟宜黍麦,苍赤宜菽,泉宜稻。
《说文》曰:禾之秀宝曰稼,茎节为禾,从“禾”“家”声。一曰稼,家事也;一曰在野曰稼。
《史记》曰:弃为儿时,其游戏好种树麻菽。
《汉书》曰:景帝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又曰:王莽篡位二年,兴神仙事。以方士苏乐言,起八风台於宫中。台成万金,作乐其上,顺风作液汤。(如淳言:《艺文志》有《液汤经》,其义未闻。)又种五梁禾於殿中,(或曰五色禾也。)先鬻鹤髓、(鬻音煮也。)玳瑁、犀玉二十馀物,渍种,计粟斛成一金,言此黄帝谷仙之术。以乐为黄门郎,令主之。
《东观汉记》曰:范充为桂阳太守。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头著衣。民堕窳,少粗履,盛冬皆以火燎。充令属县教民益种桑柘,养蚕桑,织履;复令种麻。数年之间,人赖其利,衣履温暖。
《吴会分地记》曰:卞山者,勾践於此山铸铜。铜不铄,埋之,生马。勾践遣使者取徙於南社种之,饰治以为马,献於吴。
《陈书》曰:陈灵洗为重安公,性好播植,躬勤耕稼,至於水陆所宜,刈获早晚,虽老农不能及也。
《淮南子》曰:夫树林者,灌以梁水,畴以肥壤,(畴,垄也。梁,或作潦也。)一人养之,十人拔之,林必无馀。
又曰:昏弧中,则务种谷;(二月昏时,弧星中於南方,朱鸟之宿也。)太火中,则种黍菽;(大火,东方苍龙之宿,四月建巳中南方也。菽,豆也。)虚中,则种粟麦。(北方玄武之宿也,八月建酉中於南方也。)
又曰:古者民茹草饮水,食树木之实、蠃蚌之肉,多疹毒伤之患。(患,害。)於是神农乃始教民播五谷,相土地原隰燥湿肥尧高下,百草之滋味,水泉甘苦,令民知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七十毒。
又曰:文公种米。
《吕氏春秋》曰:冰冻方固,后稷不种;后稷之种,必待春。
《论衡》曰:后稷为儿,种艺为戏。
《胜之书》曰:稗,水旱无不熟之时,又特滋盛,易得芜秽,良田亩得二三十斛,宜种之以备凶年。又,稗中有米,熟时,一可捣取炊之,不减粢米,又可酿作酒。武帝时,令典农种之,一顷收二千斛,斛得米三斗。大俭,可得磨食之。
又曰:三月,榆荚雨时,高地强土可种禾;薄田不能粪者,以原蚕矢杂禾种之,则禾不虫。又取马骨,之,一石以水三石煮之,三沸,漉去滓,以汁渍附子五枚,渍三四日,去附子,以汁和蚕矢,挠如粥。先种二十日以溲种,曝勿令湿,至种时,以馀汁溲而种之,则不蝗虫。无马骨汁,亦可用雪。雪者,五谷之积也,常以冬藏雪汁器盛埋地中。治种如此,则收万倍。
又曰:种伤湿郁热,则生虫。取麦种,候熟可获,择穗大强者,秆束,立场之高燥处,无令有白鱼,取艾杂藏之。欲知岁所宜,以布囊盛粟诸物种,平量,埋阴垣之下。冬至後五十日,发取量之,息最多者岁所宜。
又曰:凡田,种麦为首。伤於太稠者,锄而稀之。秋以锄,以棘柴曳之,以垄麦根,故曰:“子将欲富,黄金覆士。”至春冻解,棘柴曳之,绝其乾叶。到榆荚雨时,候土白,复锄。如此收必倍。冬雨雪止,掩雪,勿令从风飞去,後雪复如此,麦能旱多实。春冻解,耕和土种游麦,麦生成茂大,锄如宿麦也。
又曰:黍者,暑也。禾生心,天雨灌其心,必伤无实。初种时,天雾,令两人对持长索,戛去其露,日出乃止。种黍,覆土、锄治如禾法,欲稀於禾。
又曰:大豆保岁易为,宜古之所备凶年也。大豆生,载甲而出。种土不可厚,厚则折项,不能上达,屈於土中而死。
又曰:种稻,春冻解,地气和时耕。冬至後百三十日,种大稻时也。
又曰:种麻,预软和田,二月下旬,三月上旬,傍雨种其秕。
又曰:种,春冻解,耕治其土。春草生,布粪田,复耕平摩之。
又曰:种小豆忌卯,稻忌辰,禾忌丙,黍忌丑,麻忌辰,秫忌未、寅,小麦忌戍,大麦忌子,大豆忌甲。凡九谷,忌日不种之。避其忌,不可败伤诸事忌禁日,此非空言也。其道自然,若烧黍穰,则害瓠也。
崔《四民月令》曰:正月可种葵,四月可收冬葵子。六月六日可种葵,中伏之後可种冬葵,八九月可种葵。
《物理论》曰:稼,借种也。古今之言,云余夫稼,农之本也。
耘
《说文》曰:耘,除田间秽也。
《左传□昭元年》曰:晋赵文子曰:“譬如农夫,是キ是{艹衮}。”(キ,耘也。壅苗为{艹衮}。)
《毛诗□甫田》曰:或耘或耔,黍稷嶷嶷。又《周颂》曰:载芟载旅,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
《论语》曰:子路从而後,遇丈人,以杖荷。(包曰:丈人,老人也。,竹器。)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包曰:夫丈人云:“不勤劳四体,不分殖五谷,谁为夫子而索之邪?”)植其杖而芸。(孔曰:植,倚也。除草曰芸。)
《宋书》曰:柳元景、颜师伯尝诣沈庆之,会其游田。元景等鸣笳列卒满道,庆之独与左右一人在田,见之悄然改容曰:“夫贫贱不可毕,富贵亦难守。吾与诸公并出贫贱,因时际会,荣贵至此,惟当共思损挹之事。老子八十之年,目见成败者已多,诸君炫此车服,欲何为?”於是插杖而耘,不为之顾。元景等彻侍,褰裳从之。
《管子》曰:万室之都,必有万锺之藏,藏镪千万;千室之都,必有千锺之藏,藏镪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耘。
《孟子》曰:人病,舍其田而芸人之田,所求於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轻。
贾谊《书》曰:邹穆公有令,食凫雁必以秕。吏请以粟,公曰:“夫百姓牛而耕,曝背而芸,勤而不敢惰者,岂为鸟兽哉?粟,养人也,何以其养鸟也?”
耔
《说文》曰:耔,壅禾本也。
《晋书》曰:陶潜《归去来》曰:“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
耨
《释名》曰:耨,似锄,以耨禾也。
《左传□僖公下》曰: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饣盍之,(臼季,胥臣也。冀,晋邑。耨,助也。野馈曰饣盍。)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
《尔雅》曰:谓之定。(郭璞曰:锄属也。犍为舍人曰:拘扌属,一名定。《广雅》曰:定,耨。《纂文》曰:养苗之道,锄。耨如钅至,柄长三尺,刃广二寸,以封地除草也。)
《魏书》曰:公孙渊官属上书曰:“七营虎士,五部蛮夷,各怀素饱,不谋同心,奋臂大呼,排门遁出。近郊农民,释其耨。”
《淮南子》曰:古者剡耜而耕,摩蜃而耨。(蜃,大蚌也。摩,令利,用耨除草也。)
又曰:先稻熟,农夫耨之者,不以小利害大获。(,稗。)
又曰:圣人之用兵,若栉发耨苗,所去者少,所利者多。
《吕氏春秋》曰:先生者为米,後生者为秕。是故其耨也,长其兄而去其弟。(养大杀小。)不知稼者,其耨也,去其兄而养其弟,不收其粟而收其秕。
钅属
《释名》曰:钅属,诛,也主以诛除物根株也。
《说文》曰:钅属,斫也。齐谓兹基,一曰斤柄,性自曲者也。
《管子》曰:美金以铸戈剑矛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斤斧□夷属钅属,试诸木士。(夷,锄类也。属钅属,类。)
又曰:匠人有感斤钅属,故绳可得断也。
《孟子》曰:齐人有言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基,不如待时”。(兹基,田器。)
《说文》曰:,摩田器也。
《论语》曰:长沮、桀溺耦而耕,孔子过之,使子路问津焉。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曰:“是鲁孔丘之徒与?”对曰:“然。”“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谁以易之?且而与其从辟人之士也,岂若从辟世之士哉?”而不辍。
《贾谊书》曰:秦民借父锄,犹有德色。
钅至
《广雅》曰:钅至谓之刈。(《纂文》曰:江湖以钅至为刈也。)
《尚书□禹贡》曰:二百里纳钅至。(钅至,刈,谓禾穗也。)
《说文》曰:钅至,获禾短镰。
《释名》曰:钅至,获禾铁也。钅至钅至,断禾穗声也。
铫。
《说文》曰:钱,铫也,古田器也。
《世本》曰:亻垂作铫。
《管子》曰:一农之事,必有一铫,然後成农。
《释名》曰:,亦锄类。迫也,迫地去草也。
《毛诗□周颂□良耜》曰:其饣襄伊黍,其笠伊纠,其斯赵,以薅荼蓼。
又《周颂□臣工》曰:命我众人,┖乃钱,奄观钅至艾。(┖,具。钱,铫。,钅辱。获也。《笺》云:奄,久。观,多也。教我庶民,具女田器,终久必多钅至艾。劝之也。)
卷八百二十四 资产部四
获
《说文》曰:获,刈禾也。
《毛诗□小雅》曰:岁聿云暮,采萧获菽。
又《周颂□良耜》曰:获之桎桎,积之栗栗。(桎桎,获声也。栗栗,众多也。)
《尚书□金滕》曰:秋大熟,禾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
又《大诰》曰:厥父,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其父已耕其田,其子乃不肯播种,况肯收获乎?)
《尔雅》曰:桎桎,获也。(郭璞注曰:获,刈禾也。)
《南史》曰:齐文惠太子,常幸东田观获稻。范云时从文惠,顾云曰:“此刈甚快。”云曰:“三时之务,亦甚勤劳。愿殿下知稼穑之艰难,无徇一朝之宴逸也。”文惠改容谢之。
虞喜《志林□说晏子》曰:景公为长府,有风,犹作不已。晏子歌曰:“禾有穗兮不得获,秋风至兮尽零落。”歌终而流涕,公乃止之。
穑
《说文》曰:穑,谷可收也。啬,爱涩也。
《尚书□大诰》曰:予永念曰:“天惟丧殷,若穑夫,予曷敢不终朕亩?”(稼穑之夫,除草养苗。我长念天亡殷恶亦犹是矣。我何敢不顺天终竟我垄亩乎?)
又《无逸》曰: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稼穑农夫之艰难,事先知之,乃谋逸豫,则知小人之所依怙。)相小人,厥父母勤劳稼穑,厥子乃不知稼穑之艰难,乃逸乃谚。既诞,否则侮厥父母曰:“昔之人无闻知。”(小人之子,既不知父母之劳,乃为逸豫游戏,乃叛谚不恭己,欺诞父母;不欺则轻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无所闻知!”)
《物理论》曰:穑犹收也,古今之言云尔。稼,农之本;穑,农之末。农本轻而末重,前缓而後急。稼欲少,穑欲多;耨欲缓,收欲速,此良农之务。
《毛诗□大田》曰: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齐。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秉,把也。成王之时,百谷既多,种同齐熟,收刈促遽,力皆不足,而有不获不敛,遗秉滞德,故听矜寡取之以为利。)
《东观汉记》曰:桓荣遭仓卒,与族人元卿俱拾,投闲辄讲。元卿谓曰:“卿但尽气耳,当复有施用时乎?”後荣为太常诸子,谓元卿曰:“平生笑吾尽气,今何如?”元卿曰:“我农家,安能豫知此?”
《魏略》曰:焦先行不践邪径,必循阡陌。及其拾,不失大穗。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结草以为蓑裳,被头徒跣。每出,见妇人,则隐翳,须去乃出。
王隐《晋书》曰:庾衮,字叔褒。年饥,者犹殷,衮乃引其群子以退,曰:“待其间。”既焉,从者以为徒也,无傍掇。
《晋书》曰:夏统,字仲御。幼孤贫,养亲以孝闻。每采求食,星行夜归,或至海边拘蟛越以资养。
《宋书》曰:沈道虔居武康北石山下,常以拾自资。同者或争オ,道虔谏之,不止,悉以其所得与之,争者愧恶。後每事辄云:“勿令居士知。”
《庾异行别传》曰:君妻乐氏,生子泽。初,君与妻,而产於泽,遂以命之。
架
《释名》曰:架,加也,加杖於柄头,以挝穗而出谷也。或曰罗架,三丈而用之。或曰以杖转於头,故名之也。
《广雅》曰:拂谓之架。
《说文》曰:拂,架也。拂,击禾连枷也。
《国语》曰:权节其用,耒、耜、、芟。(,拂也,所以击草。)
《方言》曰:佥,宋魏之间谓摄殳,或谓之度。自关而西谓之拂。(佥,连架也,所以打谷。)
王褒《僮约》曰:刻木为架,屈竹作耙。(架,击禾也。)
园
《说文》曰:园,所以树果也。
《易□贲卦》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
《毛诗□车邻□驷[A164]》曰:《驷[A164]》,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狩之事,园囿之乐焉。(始命,命为诸侯也。秦始附庸也。)游于北园,四马既闲。(闲,习也。)
又《国风□将仲子兮》曰: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擅。(园,所以树木也。檀,强刃之木。)
又《小雅□鹤鸣》曰:乐彼之园,爰有树檀,其下维。(何乐於彼园之观乎?,落也。上其树檀,下其。)
《周礼□天官》曰:太宰九职,二曰园囿,毓草木。(郑注云:园,蕃也。)
《史记》曰:董仲舒,广川人,以治《春秋》,当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三年,不观於舍园。
《汉书□梁孝王传》曰:王有罪,入朝,乘布车,从两骑,入匿长公主园。(张晏曰:布车,丧人乘之也。)
又曰:田召客饮,坐其兄盖侯北向,目坐东向。以为汉相尊,不可以兄私挠。由此滋骄。治宅第田园极膏腴。市买郡县器物,相属於道。
《後汉书》曰:窦宪恃宫掖声势,遂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沁水公主,明帝女。)主逼畏,不敢计。後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喝不得对。(阴喝,犹噎塞也。阴,音於禁反。喝,音一介反。或作呜故反。)後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深思前过主田园时,何用愈赵高指鹿为马?(愈犹差也。)久念使人惊怖!昔永平中,常令阴博、邓叠二人更相纠察,(以阴、邓皆外戚,恐其逾多,故使更相纠察也。博,阴兴之子也。)故诸豪戚莫敢犯法者。而诏书切切,犹以舅氏田宅为言。(切切,犹殷勤。)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人哉?国家弃宪如孤雏腐鼠!”(鸟子生而啄者曰雏也。)宪大震惧,皇后为毁服深谢,良久乃得解。使以田还主,虽不绳其罪,然亦不授以重任。
《续汉书□百官志》曰:濯龙园,在洛阳西北角。
谢承《後汉书》曰:吴迁胶东侯相,时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每行园,常闻讽读之音,奇而候之,亦与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东夏,为河间相,因自免归家,不复仕。身灌园蔬,以经书教授,年九十八卒。
又曰:中平二年,造万金堂於西园。
《献帝春秋》曰:吕布问太祖:“明公何瘦?”太祖曰:“君何以识孤?”布曰:“昔在洛会浸氏园。”太祖曰:“然,孤忘之矣。所以瘦者,不早相得故也。”
《魏略》曰:颜斐为京兆太守,起菜园,使民投闲灌治之。
《魏志》曰:明帝之幸郭元后也,毛皇后爱宠日衰。景初元年,帝游後园,召才人以上曲宴,极乐。元后曰:“宜延皇后。”帝弗许,乃禁左右,使不得宣后知之,明日见帝,后曰:“昨游宴北园,乐乎?”帝以左右泄之,所杀十馀人。
《魏略》曰:青龙十二年,起土山於芳林园西北陬。使公卿群寮皆负土成山,树松竹杂木善草於其上,捕山禽杂兽置其中。
又曰:马钧居京都,城内有地可为园,患无水以灌之,乃作翻车。令童儿转之,而灌水自覆,更入更出,其巧百倍於常。
《晋书》曰:华□免官後,栖迟家巷。武帝登凌云台,望见□苜蓿园,阡陌甚整,依然感旧。太康初大赦,乃得袭封。
王隐《晋书》曰:王衍,字夷甫,戎叔父也。终於平北将军,送故甚丰。亲故借衍车马、帷帐、器物者,衍因与不复录。资财尽出洛城西先人旧园田上。
又曰:王戎为荆州刺史,坐遣吏修园宅,应免官,诏以赎论。
又曰:孝宗欲於後园修立池苑,江谏以“强贼未灭,宜旌军备,尝存俭约,以率群下”。
又曰:汜腾,字无忌,应孝廉举,除郎中。属天下兵乱,去官,叹曰:“生於乱世,贵而能贫,乃可以免。”散家财五十万,以施宗族。柴门灌园,琴书自适。
《南史》曰:臧荣绪幼孤,躬自灌园,以供祭祀。
《宋书》曰:茹法亮於宅为鱼池钓台、土山楼馆,长廊将一里,竹林花药之美,公家园竹不能及。
又曰:沈道虔居武康北石山下。有人窃园中菜,道虔自外还见之,即自逃隐,待窃者去後乃出。
《齐书》曰:会稽孔家起园,列植桐柳,多构山泉,殆穷真趣。衡阳王钧往游之,曰:“殿下处朱门,游紫闼,讵得与山人交耶?”答曰:“身处朱门,而情游江海;形入紫闼,而意在青云。”大美之。
又曰:豫章王嶷薨後,尝见形於第後园。乘腰舆,指麾处分,呼直兵,直兵无手板,左右授一玉手板与之,谓曰:“橘树一株死,可觅补之。”因出後园。
《梁书》曰:徐勉为书式其子嵩曰:“中年聊於东田间营小园者,非存播艺以要利,正欲穿池种树,少寄情赏尔。又以郊除闲旷,终可为宅,傥获悬车致事,实欲歌哭於斯。”
又曰:刘慧斐隐居东林寺,又於山北构园一所,号曰离垢园。时人仍谓为离垢先生。
《燕书》曰:愍帝时,有异爵,素质绿首,集于端门东园树,栖翔二旬而去。夏,以异爵故,大赦;名东园曰白爵园。
《後魏书》曰:胡太后亲览万机,手笔断决。幸西林园法流堂,命侍臣射,不能者罚之。
又曰:高聪为中尉所弹,遂废于家,断绝人事,惟修营园果。世称高聪梨,以为珍异。
又曰:元欣好营产业,多所树艺。京师名果,皆出其园。
又曰:景穆贾岁,颇亲近左右。营立田园,以收其利。
《北史》曰:齐卢景裕不营世事,居无二业,惟在注解。其叔父职居显要,而景裕止於园舍,精均郊野,谦恭守道,贞素自得。由是世号居士。
《北齐书》曰:河南康舒王孝瑜。文襄於邺东起山池游观,时俗眩之。孝瑜遂於第作水堂龙舟,植幡槊於舟上,数集诸第宴射为乐。武成幸其第,见而悦之,故盛兴後园之玩。於是贵贱慕学攵,处处营造。
《後周书》曰:後周文帝在天游园,以金卮置侯上,令公卿射,中者即以赐之。宇文贵一发而中,帝笑曰:“由基之妙正当耳!”
《唐书》曰:何潘仁,西域胡人也,家富於财。潘仁厚自奉养,引致宾客。炀帝时尝犯法,惧罪,逐亡入司竹园,鸠集亡命,众至数万。及义兵起,求得平阳公主而奉之,以应义师。
《庄子》曰:汉阴丈人为园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灌,一日浸百畦。子贡教以为桔槔。
《列子》曰:杨朱见梁王曰:“王者治天下如运诸掌。”梁王曰:“先生有一妻一妾不能治,三亩之园不能耘,言治天下,何也?”
《韩子》曰:昔弥子瑕宠於卫君,与游於东园,食桃而甘,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
《淮南子》曰:夫临江之乡,其人汲水以溉其园,江水弗减也。
又曰:山有猛兽,林木为之不斩;园有螫虫,藜蓼为之不采。(言人畏之。)
《说苑》曰:吴王欲伐荆,告左右曰:“敢谏者死!”舍人有少孺子者,欲谏不敢,怀丸操弹於後园,露沾其衣,如是三旦。王曰:“子来何苦,沾衣如此?”对曰:“园中有榆,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後;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崔在其傍;黄雀方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务得其前利,不顾其後之有患也。”吴王曰:“善哉。”乃罢兵。
《风俗通》曰:园,援也,从□袁声。四皓园公,亦本园者。
《玄晏春秋》曰:又好桑农种藏之事,且养鸡鹜。园圃之事,勤不舍力焉。
《王子年拾遗记》曰:汉明帝时,常山献巨桃核。此桃霜下结花,隆暑方熟。亦云仙人所食。常使植於霜园,此园皆植寒果也。
又曰:魏明帝起灵禽之园,方国所献异鸟兽,皆畜此园也。
《世说》曰:王子敬入会稽,经吴,闻顾辟强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顾方集宾友,酣宴园中。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傍若无人。
又曰:简文幸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水,便自有濠梁间想,觉鸟兽自来亲人。”
又曰: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片金,管不释锄,与瓦石不异;华拾而掷之。
《向秀别传》曰:向秀常与嵇康偶锻於洛邑,与吕安灌园於山阳,收其馀利,以供酒食之费。
《桂阳先贤赞》曰:苏耽常闻夜有众宾来,耽告母曰:“人招耽去,已种药着後园梅树下,治百病,一叶愈一人。卖此药,过足供养。”
《仇池记》曰:城东有首蓿园,园中有三水碓。
《三秦记》曰:汉武帝名园曰樊川,一名御宿。有大梨如五升,名含消。
又曰:汉武帝果园有大栗,十五枚一升。
《华阳国志》曰:何随家养竹园。人盗其笋,随过行见,恐盗者觉怖走,竹伤其足,挈履徐步归。
《幽明录》曰:武宣程羁偏生未被举,家常使种葱。後连理树生於园圃。
殷仲堪《游园赋》曰:尔乃杖策晨游,以咏以吟。落叶掩蹊,果下成林。
《曹植诗》曰:公子敬爱客,终宴不知疲。清夜游西园,飞盖相追随。
刘讠必之天公笺曰:昔申酉之际,遭汤旱流烟;今子岁,值尧水滔天。火延烧其庐,水突坏其园。
谢玄《与姊书》曰:比二日东行,游步园中,已极有任家湖形模也。姊想瞩此,亦小有所散。
圃
《说文》曰:种菜曰圃。
《毛诗□鸡鸣》曰:东方未明,折柳樊圃,狂夫瞿瞿。
又《七月》曰: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
《周礼□地官下》曰:场人,掌国之场圃,而树之果珍异之物,以时敛而藏之。(果,枣李之属。,瓜瓠之属。珍异,葡萄、枇杷之属。)
《礼记□射义》曰: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观者如堵墙。
《左传□庄公》曰:子颓有宠,国为之师。及惠王即位,取国之圃以为囿。(圃,园也。囿,苑也。)遂奉子颓以代王。
又《僖公下》曰:秦师袭郑,郑使皇武子辞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囿也。”
又《哀公下》曰:卫侯为虎幄於籍圃。(於籍田之圃新造幄幕,以虎兽为饰也。)
《论语》曰:樊迟请学为圃,子曰:“吾不如老圃。”
《庄子》曰:古之人假道於仁,托宿於义,以游逍遥之庐,食於苟简之田,立於不贷之圃。逍遥,无为也;苟简,易养也;不贷,无出也。古谓是采真之游。
《韩子》曰:景公欲移晏子家於豫章之圃,晏子辞。
《孟子》曰:今有场师,舍其梧贾,养其贰棘,则为贱场师也。(场师,治场圃者。梧、贾,皆木名。贰棘,酸枣。言此以喻人舍大养小,故曰贱场师也。)
《淮南子》曰:昆仑山有疏圃之地,满之潢水三周。
《山海经》曰:淮江之山,实惟帝之平圃。
《风俗通》曰:圃,补也,从口甫声。
《拾遗记》曰:昆仑山第二层下有芝田蕙圃,皆数万顷,群仙种耨焉。
曹植《籍田赋》曰:夫凡人之为圃,各植其所好焉。好甘者植乎荠,好苦者植乎荼,好香者植乎兰,好幸者植乎蓼。至於寡人之圃,无不植也。
卷八百二十五 资产部五
蚕
《周礼□天官下□内宰》曰: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蚕于北郊,妇人以纯阴为尊,郊必有公桑蚕室焉。)
又《夏官□马质》曰:马质,掌质马。禁原蚕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也。物莫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也。)
《礼记□月令□季春》曰:是月也,命有司无伐桑柘,(爱蚕食。有司,谓主山林之官。)乃修蚕器。(蚕器,谓簿、槌、、筐之类。)后妃齐戒,享先蚕而躬桑,以劝蚕事。(季春吉祀,皇后享先蚕。先蚕,天驷。享先蚕而後躬桑,示率先天下也。)
又《孟夏》:是月也,蚕事既登,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贱长幼如一,以给郊庙之服。(后妃献茧,进其成功也。乃收茧税,十而取一。以桑为均者,谓用桑多则茧多,桑少则茧少,贵贱长幼如一,各自以桑为均,不得以人贵贱长幼为差。)
又《檀弓》曰: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蚩兄死者,言其襄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范,蜂也。蝉,蜩也。谓蜩啄,长在腹下。)
又《祭义》曰: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积,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大昕,季春朔日之朝也。诸侯夫人,三宫半王后也。风戾之者,及早凉脆采之,风戾之,使露气燥,乃以食蚕。蚕性恶湿。)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
又《祭统》曰:是故天子亲耕于南郊,以共齐盛;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音缁。)服。诸侯耕於东郊,以共齐盛;夫人蚕於北郊,以共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
《春秋文耀钩》曰:商弦绝,蚕合丝。(弦将绝,蚕含丝以待用也。)
《春秋考异邮》曰:蚕,阳者,大火,恶水,故食不饮。桑者,土之液,木生火,故蚕以三月食叶,类会精合相食。
《尔雅》曰:蛾,罗。(蚕蛾。)鬼,蛹。(音龟。蚕蛹。)蟓,桑茧。(食桑叶作茧,即今蚕也。)雠由、樗茧、(食樗叶。)棘茧。(食棘叶。)栾茧。(食栾叶。)亢,萧茧。(食萧叶者。皆蚕类。)
《史记□天官书》曰: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
《续汉书》曰:光武建武二年,野蚕成茧,民收其絮。
又《舆服志》曰:贵人助蚕,玳瑁钗、簪、珥。
《东观汉记》曰:明德马后置织室,蚕於濯龙中,往来观内,以为娱乐。
谢承《後汉书》曰:南阳范充,为吴桂阳太守,教民植桑,之属,养蚕织履,民得利益。
《吴录》曰:南阳郡,一岁蚕八绩。
《後魏书》曰:世宗正始二年,徐州蚕蛾吃人,残者一百一十馀人,死者二十二人。时高肇专政,聚敛不息。
《隋书》曰:江湖之南,一年蚕四五熟。
《唐书》曰:武德中,梁州言野蚕成茧,百姓采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