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卷二十五
诸、郓皆鲁邑,以防外故帅师。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邾子蘧除卒。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世室屋坏。
「世室」,左氏作「太室」,则为周公庙,洛诰所谓「王入太室裸」,乃太庙中之室也。公羊云鲁公之庙世室,礼明堂位以鲁公之庙为「文世室」,亦同。谷梁云「太室犹世室也」,「伯禽曰太室」。郭氏谓「文、武庙谓之世室,皆百世不毁,鲁之有世室,僭也」。季明德谓「世室,藏祧主之室」。议礼纷纷,卒无定说。愚按:「周公之庙」者近是,故于其屋坏也,孔子感而志之。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狄侵卫。
僖三十二年卫与狄盟,至是狄乘卫侯之(二本皆误衍一「之」字,今删。)沓也侵之,狄岂可与盟哉!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
卫屡受狄侵而惧楚,郑亦为楚所伐,诸侯虽救之,无功也。晋伯至灵公虽不振,然文、襄之余烈犹存,故卫、郑皆因鲁以附晋而敌楚,鲁与晋睦,由是通卫、郑于晋,为明年新城之会,而晋伯因稍振焉,亦文公之功也。左氏谓卫、郑「请平于晋」,未然。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叔彭生,即叔仲彭生,疑遗「仲」字。邾为鲁伐多矣,兹故来伐,而鲁亦报之,国小,终不能敌也。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昭公卒,舍即位。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公前如晋,合卫、郑以致此盟,同于外楚而晋势一振,楚亦稍知惧焉。惜乎赵盾主是盟,为强臣病晋之渐耳。蔡独不与此盟,则知厥貉之会惟蔡也。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星变也。「星孛」,孛星也。
公至自会。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季明德曰:「邾距晋甚远,自文公始伯以来,仅一会温,以后绝无往来,捷菑何因远奔于晋,而晋亦肯遽纳之哉,盖捷菑之奔,必先至鲁,去年公如晋,必以捷菑往托焉,晋纳捷菑,事鲁必谨,此鲁欲服邾之计也。晋方善鲁,遂纳之,不顾邾之已立长君也,非义甚矣。邾人拒而弗克纳,见晋伯之不能行于小国也,然不求胜而去,亦可见其不急于纳捷菑矣。」甚合事情。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内大夫奔外卒,不书,书之者,为下齐归丧起也。
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
虽未逾年称君者,成乎其为君也。
宋子哀来奔。
称名、称字,无例。左氏以为「贵之」,谬也,即曰「来奔」,何贵之之有?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单伯」,说见庄二年「单伯逆王姬」下,此盖其后人也。「子叔姬」,僖公之女,杞叔姬之娣,加子以别之,犹礼家所谓女子子也。子叔姬为齐舍之母,鲁使单伯如齐逆子叔姬归,商人执单伯并执子叔姬,不与其归,见商人之横逆无道也。左氏谓襄仲告于王,经不言王事,且逆子叔姬,小事耳,何必告于王,以天子之使临齐乎?又当时王室日微,何足以惧诸侯乎?为此说者,无非误以单伯为王臣也。然即以下「单伯至自齐」观之,亦可验单伯之为鲁臣矣。若公、谷谓「道淫」,更谬妄不足辨。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为单伯与子叔姬故。
二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惧子哀之愬,来修好也。
夏,曹伯来朝。
曹伯自十一年来朝,至是越四年又朝,盖畏齐而思托鲁也。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敖以有后,故得归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单伯至自齐。
齐释之。「至自齐」,至鲁自齐也,使为王臣,当书「自齐归京师」,岂但书至鲁,没却归京师一节乎?
晋郄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楚不能救,亦弱矣。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
一岁再如晋,告齐难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诸侯,新城之诸侯也;不序,散而无统,略之也。行父求晋谋齐,诸侯不得已为此盟,无能得齐,寻复散矣。左氏谓齐赂晋侯,非也,下「齐人来归子叔姬」,何必赂晋?况齐侯侵我西鄙,其恃强而无所畏可知也。左氏又谓晋侯、蔡侯在是,亦非,晋灵幼弱,前此会盟皆赵盾、郄缺为之,若蔡侯则从楚久矣,诸家又谓公不与,亦非,非公则行父耳。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以扈之盟故。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侵我,以见诸侯之无能为也。遂伐曹,以曹两朝鲁也。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鲁求平于齐,公疾,季孙往受盟,齐侯弗许,不与大夫盟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自二月至五月不视朔,公疾也。余说见六年「闰月不告月」下。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左氏谓「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乃得盟。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文公母声姜也。
毁泉台。
据左氏谓「有蛇自泉宫出」,故毁之,此未可知。若其谓蛇「如先君之数」,则涉附会矣。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弒书「宋人」,必其传闻不实,故不书主名也。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国语谓赵盾为之主,近是,然则不足为讨逆之师矣。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
盟矣,复畔。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服于齐也。
诸侯盟于扈。
即前盟扈之诸侯。
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于台下」,非正也。
秦伯罃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商人,弒君者,既为君,则称「君」矣,岂有贬法哉?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文公夫人出姜生太子,妾敬赢生宣公,仲遂欲癈太子而立宣公,故与得臣如齐谋之。
冬十月,子卒。
仲遂遂弒太子。未踰年称「子」,书「卒」,为国讳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出姜子被弒,兹大归也。仲遂诬之以罪而出,故谓之出姜,左氏谓之「哀姜」,非也。庄公夫人已谥,不当更有「哀姜」之称。
季孙行父如齐。
行父亦与闻乎弒者也,故夫人归,亦如齐,死夫人之愬己也。然齐惠亦为弒君者所立,方喜于亲鲁,出姜乃其兄孝公之女,何暇顾之哉?而行父亦因以为请昏纳田之举矣。自是三家专鲁,而季氏为尤甚。
莒弒其君庶其。
弒君书国,传闻不实,阙疑之意。
春秋通论卷七
新安首源姚际恒
僖公
二十有一年春,狄侵卫。
为邢故。
宋人、齐人、楚人盟于鹿上。
鹿上,宋地。宋襄前为诸侯所叛,诸侯与楚盟于齐而谋之,今宋襄复要楚于境内而与之盟,且俨然以伯主自命,其秋之见执宜哉!
夏,大旱。
记内灾也。
秋,宋公、楚子、陈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会于盂。执宋公以伐宋。
执宋公者,众诸侯也,非独楚子也。众诸侯藉楚子之力而为之,或楚子本谋而众诸侯从之,而楚子恃强,乃居其功,故下来献捷也。若经之所书,本承上诸侯之文,初无属楚子意,盖陈、蔡、郑、许皆党于楚,而曹又宋之雠也,安得不共执宋公以一快乎,观下公会诸侯释宋公,两皆不特言楚子,其义可见矣。圣人据事直书,岂故不言楚子,如所谓「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与「分恶于诸侯」之邪说哉?楚始称「子」,因上下与「宋公」、「陈侯」等连言,故亦称爵,便文也,不然,楚方肆恶于中国,圣人胡为反进之乎,余见下「楚人使宜申来献捷」下。
冬,公伐邾。
杜氏谓为邾灭须句故,非也。黄东发曰:「邾尝从宋伐齐,鲁救之,不克。又鄫,鲁之亲也,而邾执而用之,故怨邾,特以邾与宋盟,故未敢伐。今宋为楚所伐,故乘间伐之。」此说较得事情。
楚人○取○义使宜申来献捷。
鹿上与盂之盟,鲁皆不与,故楚献捷于鲁,欲以胁鲁耳。然公不惧楚,即往会诸侯以释宋公矣。此楚子使也。何为复称「人」?于此见上因连文之故,故称「子」耳,此与前称「狄」、称「人」之义同,亦圣人之取义也。故以前亦不标识,今标识于称「楚子」之下,而其谓「称『子』为进,称『人』为贬」之邪说,不待辨矣。自文公以后,始多称「楚子」而间称「楚人」。间称「楚人」者,习熟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会诸侯,盟于薄,释宋公。
「诸侯」,即承前会盂之诸侯也。言「诸侯」者,可见执之非独楚子矣,纷纷妄定褒讥,殊可恨。
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
须句,邾邑,刘原父、赵鹏飞氏、子廉氏、黄东发、季明德之说皆同。今总括其意曰:左氏曰须句,风姓,邾人灭之,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公伐邾,取须句而反其君焉。据此,则须句乃子爵,奔因成风,为鲁事矣。国灭而兴,君奔而反,皆事之大者,且有关于鲁故,经何以不书耶?杜氏曰:「须句,在东平须昌县西北。」须昌即今东平县,晋东北郡治,距邾二百六十里,当僖公时,东平之东南皆为鲁有,西北皆为齐有,邾人岂能越鲁境灭须句以有其地乎?鲁人欲取须句,直伐须句足矣,又何必东伐邾而后西取须句耶?况此年公既伐邾取须句矣,至文七年,公又伐邾而取之,则须句不服鲁而服邾者也,非密迩于邾而服习其治,鲁又何烦再伐哉?经书「伐邾,取须句」与莒人「伐杞,取牟娄」同。
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宋公复帅诸侯伐郑者,盂之见执,必郑为主谋也,不然,何以不伐楚而伐郑乎?是非特以其朝楚之故可知也。第许方附楚于盂以执宋公者,而旋亦附宋以伐同盟之郑,反复似波澜,其春秋诸侯之谓乎?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公屡伐邾且取其地,故邾报之。但书「及」、「战」,胜负敌也,谓「鲁败」者,邪说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泓」,二本原皆阙末笔作「泓」。)宋师败绩。
楚之伐宋,虽憾于宋之伐郑,然伐郑在夏而楚来伐在冬,岂复能救郑乎?左氏谓「救郑」,非也。第其谓宋公伤服,以下年五月宋公卒观之,或是。刘原父辨不称「宋公败绩」而称「宋师」,以传为非,谬矣!应称「师」,安有称「公」者哉?
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
乘宋之敝,报其伐丧也。
夏五月庚寅,宋公兹父卒。秋,楚人伐陈。
左氏谓「讨其贰于宋」,非也。按:顿本属陈,以畏楚故,叛陈奔楚,二十五年,楚围陈以纳顿,则此之伐陈为顿明矣。
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杞称「子」,说见前。不名,史阙。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夏,狄伐郑。
左氏谓郑人入滑,王为滑请,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取栎。按:郑人入滑在二十年夏,今二十四年,安有阅四年之久,谓「郑不听命,王怒使颓叔出狄师伐郑」乎?且经止书「狄」、「郑」,未见有王,而是冬天王出居于郑,又安有方雠郑而伐之,出居于郑者耶?其为附会无疑。意者夏狄自伐郑,与十四年狄侵郑同,是冬颓叔以狄师伐周,王败出居于郑耳。
秋七月。冬,天王出居○取○义○于郑。
此出奔而书「出居」,为天王讳也。
晋侯夷吾卒。
不月日,史阙。左氏谓去年九月晋惠公卒,而经在今年之冬,杜氏谓文公定位而后告丧,经从赴告而书。夫惠公卒,怀公立,其时国无内乱及外难,安得预知明年文公入而閟其丧,以待文公之告乎?未可信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
诸侯卒名,此「毁」字因下卒名而误连上也。
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直书其事,而姑逆妇之非礼自见。刘氏谓「公下主大夫之昏为失礼」,何以知之?谬论也。
宋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阙也,义在于杀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前二年楚人伐陈亦以此。
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卫,齐雠也。卫惧齐难,故修好于鲁,为莒求平,鲁为之会,且挟二国以从楚也。莒庆,莒大夫名,下称「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
寻洮之盟。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齐春、夏两伐鲁,讨洮、向二盟也。
卫人伐齐。
助鲁也。
公子遂如楚乞师。
敌齐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以归之君,名不名无例。远而微,故阙,则不名。
冬,楚人伐宋,围缗。
时楚以师与鲁,中道乘间伐宋。左氏谓楚以宋即晋,故伐。此时晋之强未着,未然。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鲁以楚师伐齐,而取谷者楚也,何为哉?公至自伐齐。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杞称「子」,说见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桓三年秋,杞侯来朝,九月入杞,今春来朝,秋入杞,大扺鲁因其朝,反苛这其礼不遂,必伐之,其侮弱如此。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楚方图伯而鲁与陈、蔡、郑、许、曹、卫皆从之,而宋独不与,此楚之所以急图宋也。鲁又往会诸侯而盟于宋,以诸侯在宋地也,其助楚谋宋至矣。楚居首,故称「人」,不嫌,惟知文者可与道,可见可以称「人」则顺称之,圣人不欲定称「楚子」也,乃谓「称子进之」,何心哉?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晋文欲救宋、伐楚以图伯业,然犹持重,未敢轻加楚兵,乃以曹近于宋,弱而易攻,为之声援以解宋围,而卫又鲁所与盟而致之楚者,伐卫则楚必救卫,故先侵伐此二国,所以解宋之围,而候齐、秦之兵,图大举也。左氏皆谓晋文报怨于此二国,未然。此两事同在于春,故如此书,鄙儒以两称「晋侯」,遂生议论,其可厌如此。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刘原父曰:「左氏曰:『公惧于晋,杀子丛即买。以说焉。』然则鲁公妄以罪恶杀买耳,非买之实不戍也。春秋曷为遂从其诬辞,真以不戍罪买哉?疑买见机设权,不卒戍事,而公贪与楚欢,遂以不卒戍罪买,不复计其行权也。」按:此经杀公子买毕,楚人乃救卫,而传云楚人救卫不克,公乃杀子丛,与经义相背,其言讵可信哉?权衡中此说辨左最合,录之。杀书「刺」,为内讳也。
楚人救卫。
楚人舍宋而救卫,中晋文之计矣。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此时齐、秦之师将至,故执曹伯畀宋人以怒楚,使战也。左氏谓畀曹田,非。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其先,晋以孤军东攻西击,示弱以疑误于楚,楚亦以恃强玩忽,晋军自此而伏齐、宋、秦三国之师以共击楚。宋者,楚方伐之国,愤兵也;齐者,二十六年鲁纠合楚而伐之,亦愤兵也;若秦,则车邻驷铁,多猛士之风者也。合此三国精锐之师,而城濮,卫地,此即楚救卫之师方疲于奔走,又出其不意,其不一战而败也得乎!自经书「晋侯侵曹」以来,皆详着晋文致楚与战,所由定伯之业,而所谓「谲而不正」者,亦具见于此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
败由得臣也。
卫侯出奔楚。
卫侯之奔,大抵因楚败而惧晋也。左氏谓卫侯欲与楚,国人不说,故出其君以说晋,此左氏言君奔之习套,然非国人,即元咺也,故后卫侯归,元咺出奔矣,因知叔武之立,亦元咺为之也。君出奔或名、或不名,无例。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序晋侯于上,晋文一战胜楚而伯也。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故如在丧。未踰年之君称「子」,此书法也。天王在郑,时既败楚,诸侯于践土会盟,将谋王复辟也,故盟讫乃往朝王焉。左氏谓「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又有「天王下劳晋侯」之说,若然,则是盟时王已来矣,岂有先盟而后朝王者哉?前人多疑左氏,是也。
陈侯如会。
后至不及盟,故如此书。陈侯本楚党,今以楚败而亦属晋矣。
公朝书△法△王所书△法△。
「王所」,王在郑地也,王在朝,则曰「朝于京师」,王巡守,则朝于方岳之下,亦当曰「王所」也。谷梁谓「朝,不言所」,此不通之论也。书「公朝」,岂诸侯皆不朝乎?下壬申又书「公朝」,岂有公再朝,而诸侯不一朝者乎?故前儒有谓「言公朝,以?诸侯」,是也,然谓「言公朝,以?诸侯」,此亦未知春秋之书法也。春秋凡会盟必首书「公」,所以尊内,此一定不移也。今若如会盟首书「公」,则当书「公帅诸侯」矣,公不可言帅也,若统书曰「诸侯朝王」,则不见公之朝王,春秋,鲁史,朝王大事,不可以没公也,故书曰「公朝于王所」,则既可以见公之朝,而诸侯之朝亦自见矣。
六月,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卫元咺出奔晋。
卫侯出奔而弟叔武立,必元咺主之,使与践土之盟,则将绝卫侯矣,故卫侯入而元咺出也。然叔武之杀,经无明文,若果卫侯杀之,当书「杀其弟」矣。故据左氏谓杀叔武,卫侯不知其情,则与经文之不书似合,然元咺奔晋,将以愬其君之杀弟也。意者卫侯归而叔武见杀,其罪必归之君耳。君归或名、或不名,无例。归,或书「自某」,或不书「自某」,及书「归」与「复归」,皆无例。
陈侯款卒。秋,杞伯姬来。
伯姬,庄公女,杞成公妻,适杞三十有六年,当亦老矣。上年杞子来朝,而公遽伐之,伯姬此来,亦必为僖公所迫,求修好而谢过耳。
公子遂如齐。
前鲁以楚师伐齐取谷,及楚败,晋伯,鲁失楚而畏晋,故使遂聘齐,自是齐、鲁复通好。
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取○义○阳○。
左氏谓「会于温,讨不服也」,盖为后执卫君及围许也。然非也。诸侯会温与天王狩河阳盖一事也。盟践土之后,王已归京师,温,周地,晋侯将以觐王,而王因出于温以就见之也。左氏谓「晋侯召王」,亦未可信,文元年晋襄公亦朝王于温矣,岂亦召王乎?惟以天王之尊就见诸侯,则是君下于臣,不可以训,故孔子特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假巡狩之名,而河阳即温地,变温地言河阳,亦所以殊天子,此孔子取义之大者也。而左氏又谓晋侯「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其说益非,明是因经文「狩」字而妄生此议论也。夫晋侯果使王狩,而王因以狩焉,则是实事矣,何以又引此仲尼之言乎?既引仲尼之言,则狩非实事,特假借之辞耳,何以又云「使王狩」乎?其周章两端如此,故知其说不可信,而其召王之说,亦因是以知其诬也。又如引仲尼之言,是仲尼作春秋自作批注也,其可笑如此。
壬申,公朝于王所。
说见上。壬申承上冬,[不](「不」,二本原无,今据文义补入。)言其月,史阙。自是王归京师矣。
晋人执卫侯,归之京师。
此后乃会温之余事。晋侯因其臣而执其君,失理殊甚,归狱于王,所谓「假之」是矣。「归之于」与「归之」同。
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
君归京师而元咺归国,元咺之罪显然矣。
诸侯遂围许。
许久从楚,践土与温二盟皆不与也。
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
曹伯自宋归也。诸侯归国,名、不名,无例。「归」与「复归」,无例。书「自某」、不书「自某」,无例。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卢来取○义。
狄不言「朝」、「聘」,而言「来」,不足为朝、聘,卑之也;王臣来朝,亦书曰「来」,尊之也,书同而义异。
公至自围许
致围许者,以近事言也。
夏六月,会王人、晋人、宋人、齐人、陈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内不书主名,外书「人」,皆大夫也。
左氏谓「寻践土之盟,且谋伐郑」,未尽然。王人与盟,或襄王之结诸侯、晋文之定王室,未可知也,又谓王人为王子虎、王子不当称「人」,尤非。
秋,大雨雹。冬,介葛卢来。
春,公在会,未见,故复来。
三十年春王正月。夏,狄侵齐。
二十年,齐、狄盟于邢,至是而狄背盟,狼子野心,岂可与之同盟哉?
秋,卫杀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
左氏谓元咺立公子瑕,则是公子瑕已为君,不当称「公子」,又瑕立,为咺之君,尤不当先臣后君以「及」书也,故前人多疑之。然则公子瑕何为者也?意者咺暂使摄位,既未成乎君,而为咺所累,故书「及」与?称国以杀君与臣之辞也,无例。杀大夫,必称爵,若不称,知其为何如人哉?
卫侯郑归于卫。
诸侯归,名、不名,无例。书「归」与「复归」,无例。
晋人、秦人围郑。
翟泉之盟,郑不与,有从楚之意,故晋伐之,左氏谓昔晋文过郑,郑不礼焉,岂有历久而后报乎?左氏言晋文初年之列国事皆类此,不悉辨。秦、晋之争亦始此矣。
介人侵萧。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
报周公之聘也。「遂」者,继事之辞,无褒贬,先书「如京师」,而以如晋书「遂」,此亦书法也。鲁使卿如京师始此,而如他国者屡见焉,亦直书之而义自见也。
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
左氏谓「分曹地」,此误连前经「执曹伯畀宋人」而为言者也。夫执曹伯在二十八年,今三十一年,岂经四年之久而始分其地乎?公羊亦知其难通,谓晋候「颁所侵地于诸侯」。夫鲁强曹弱,曹安得侵鲁之地,且有何证乎?盖济西田者,齐、鲁所争之田也。济西地在齐、鲁界,故彼此互争,不系之国,此取济西田,我取之齐也;宣元年,「齐人取济西田」,齐取之我也;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齐向取之我,而今归之我也,合经文前后观之,其义明矣。若此时,则齐方弱而鲁恃晋以强,故取之齐,而齐无能难焉尔。
公子遂如晋。
鲁方恃晋,故汲汲以通好,去年往而今年又往也。左氏谓「拜曹田」,然则去年之往为何事哉?
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
郊有二,有祭天之郊,有祈谷之郊,鲁之郊皆祈谷之郊也。祈谷之郊,诸侯皆得行之,祭天之郊在冬至,经书鲁卜郊多在四月可验夏之二月,故谓「启蛰而郊」。,岂有四月而祭天者乎?故公羊谓鲁郊为非礼,谬也;谷梁谓「不时」,亦谬也。若明堂位乃汉人邪说,不可据,且彼言「孟春」而此言「四月」,又绝不相通也。三传皆谓四卜为非礼,以非礼,故书,此「常事不书」之谬义也。襄七年,「三卜郊,不从,乃免牲。」经书之何与?盖经书「卜郊者,以其为大事也,而其卜之从违、牲之用免,往往不同,因得备书之尔。左氏谓「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按:经凡言「卜郊」者,正为卜此郊日之吉否也,非卜郊之可否也,卜牛其前此矣,不书也。左氏之意,似谓牛既卜矣,日又卜矣,故牛改名曰「牲」,则是既得吉日,牛已称牲,方复卜郊,以卜郊为卜郊之可否,非也。或称「牲」,或称「牛」,一也。左氏谓「牛卜日曰牲」,公羊谓伤者为牛,亦皆非诗、书、礼言祭天者多曰「牛」矣,岂皆伤者乎?「三望」,公羊谓「泰山、河、海」,贾逵、服虔谓「分野之星及境内山川」,郑玄「玄」,二本原皆阙末笔作「玄」。谓「海、岱、淮」,其说稍近,然终不敢定也。若三传皆以「犹」字为讥,则非。不曰「望」而曰「三望」,正是诸侯之礼,何讥之有?此亦「常事不书」之谬义也。矫之者以为幸辞,又过矣。圣人据事直书,何幸之有!以上因三传言礼之谬,故详辨之。
秋七月。冬,杞伯姬来求妇。
前五年伯姬来朝,其子即杞桓公也,自后来朝而我伐之,伯姬二十八年又来,似为谢过,今为桓公求妇又来,惟因杞弱,为鲁所凌,欲求庇其子耳。伯姬之苦衷如此,议论者何这之过乎?所求者,僖公次女叔姬也,其归杞不见于经,后为杞所出,则屡书之,鲁以凌杞,而杞亦卒待鲁女之薄如此。
狄围卫。十有二月,卫迁于帝丘。
卫为狄灭而迁,今三十余年无事,亦齐桓之力也,至是狄又围之,迁帝丘,说者以是这晋文。晋文耄矣,明年即世,岂能救之哉?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夏四月己丑,郑伯捷卒。卫人侵狄。秋,卫人及狄盟。
卫侵狄,宜也,及狄盟何哉!
冬十有二月,己卯,晋侯重耳卒。
论事功,齐桓不及晋文,论心术,晋文不及齐桓,然齐伯止于当身,而晋文子孙相继而伯,此天也。
三十有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经书「入」,左氏谓「灭」,非。
齐侯使国归父来聘。
报公子遂也。
夏四月辛巳,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
晋文之兴,秦有力焉,自晋连秦伐郑而郑间之,秦、晋始相贰。然晋文已老,虽怨秦而不及发,襄公新立,即伐而胜之,其克承父志与?经文本明顺如常,而妄者谓有讥刺,又有谓「及」字衍者,皆不可解。
癸巳,葬晋文公。
狄侵齐。
左氏谓「因晋丧」,非也,下「晋人败狄」,乃是矣。
公伐邾,取訾娄。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公伐邾,报升陉之役也。秋,又使卿伐之,甚矣。
晋人败狄于箕。
狄连年伐郑、伐齐,今赖晋襄败之,自此稍息焉。
冬十月,公如齐。
是时伯无定主,鲁因齐聘而犹朝之。
十有二月,公至自齐。乙巳,公薨于小寝。
左氏谓「即安也」。
陨霜不杀草。李梅实。
此恒燠若之咎征。
晋人、陈人、郑人伐许。
温之会,晋文以诸侯围许,许恃楚而终不服,是以晋襄亦继父之志而伐之也。
春秋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
文公僖公子,母声姜,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僖公薨于上年十二月,故踰年即位。即位必于岁首,不问已葬未葬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锡命,锡命为诸侯也。公继世应立,然必锡命于天子,始加重焉。谷梁执「常事不书」之见,谓「礼,有受命,无来钖命,锡命非正也。」春秋诸侯继世而立,其立也,岂必朝天子而始受命乎?
晋侯伐卫。
卫成以执归京师之怨故不从晋,今晋襄伐之。经言「晋侯伐卫」,则左氏谓「先且居胥臣」者,非矣,又谓「朝王」,经不书,亦未可信。
叔孙得臣如京师。
使卿如周,拜锡命也。
卫人伐晋。
卫能伐伯主,亦强矣。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左氏谓「晋围戚」及「疆戚田」,然皆不见经。此大夫专会诸侯之始,政逮于大夫之端见矣。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
弒君父者,称「国」、称「世子」,罪大恶极,不知用何字以为贬也。
公孙敖如齐。
鲁之伐齐皆先公事,至是复通好。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秦报殽之役,伐晋而复败也。彭衙,秦地,晋师追而败之。书「晋侯及秦师」,凡言「及」者,皆是客之应主也,岂可妄生议论?
丁丑,作僖公主。
礼家之言纷杂难稽,据礼谓卒哭而祔,祔则作主矣。诸侯五月而葬,又谓诸侯七月而卒哭,则作主当在卒哭之时。今僖公丧至此已十有五月,作主则太缓,故左氏谓「不时」,此与礼文合也。然鲁秉礼之国,丧礼岂无定制,文公何事而缓作主乎?或礼家言未可信耶?若公、谷为二主之说,分「虞主」、「练主」,礼家并无之,是为白撰矣。二月作僖公主,将以八月入庙定昭穆而袷祭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盟不地,在晋也。左氏谓「公不朝,来讨」,或近之。书「处父」,不族,无例。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毅盟于垂陇。
左氏谓「晋讨卫」,「卫请成」。按:元年卫、晋交伐,自此会后,明年卫人会伐沈,则晋、卫已释憾矣,但经不书「讨卫」及「卫请成」,何也?春秋自桓、文没后,大国大夫与诸侯专会专盟者渐多,兹者鲁与晋皆以大夫会盟三国诸侯,明年,伯国大夫且会诸大夫伐国矣,「三家专鲁」、「六卿分晋」,实基于此。此皆由诸侯自恣养尊处优、卑视小国之所致也。履霜坚冰,其亦不知戒哉。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记旱灾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
「大事」,大袷也,亦即吉褅也。礼谓三年之丧二十七月,今僖公丧至此二十二月,而即告褅入庙,故或又谓之「迟其礼」,不可详也。闵、僖皆庶,而闵为兄,左氏谓「逆祀」者,以其跻僖公于闵公之上是矣。按:礼,诸侯五庙,二昭二穆,文公当以闵为昭,僖为穆,今跻僖于闵之上,则僖为昭、闵为穆,乱昭穆之序矣。盖闵兄僖弟,此世次也,若庙次,则父子固为昭穆,兄弟则以君臣为昭穆,僖尝为闵之臣,不论其弟兄也。乃何休有「兄弟同次,不分昭穆」之说,意谓闵僖同为穆,而僖之坐升于闵之上,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孔颖达亦主其说。殊不知一庙一主,若是一庙二主,古无此礼也,恐人惑其说,附辨之。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左氏谓「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非也。卿众自书「人」,何必列书诸国大夫之名乎?又谓「报彭衙之役」,亦非。彭衙已报,何云报乎?或以称人为贬,更不足辨。
公子遂如齐纳币。
僖公丧至冬十月为二十三月,若十二月为二十五月,二十五月纳币,至次年夏始娶,则逾三年之期久矣。君昏大事,先事纳币,未为不可,左氏谓「礼也」,是也,公、谷执「常事不书」之说以为讥,谬也。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沈服楚故也。鲁之遂、敖、得臣屡见经,政逮于大夫,文公为之也。卫始与晋合。
夏五月,王子虎卒。
交于鲁,故赴。或谓「不书爵,讥之」,若「尹氏卒」、「刘氏卒」,不知讥王朝之臣何以如是之多耶?
秦人伐晋。
左氏谓秦「取王官及郊」,「遂伯西戎」,经皆不见,然自是不复报晋,必其得志也夫。
秋,楚人围江。
齐桓为伯,江、黄从之,楚前已灭黄,兹又围江,其后虽有晋救,然卒为所灭,二国之受害如此。
雨螽于宋。
郝仲舆谓「障天而下曰雨」,近是。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此书「公如晋」之始。先往不盟,再往始得盟,自此鲁专事晋,国日却弱矣。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明年,江卒为楚灭,是救之无功也。
四年春,公至自晋。夏,逆妇姜于齐△书△法△△△。
此文公母声姜逆妇也。声姜,齐女,此妇孝公女,声姜侄也。书「逆妇」者,如僖二十五年「荡伯姬来逆妇」之辞,不书逆之人者,夫人姜氏以姑逆妇,非正,故为内讳也。且若书「夫人姜氏逆妇姜」,则两见「姜」,亦不成文矣。姑于妇「姑于妇」,二本皆同。,故不书「夫人」;妇同姑族,故不书氏。书氏、不书氏,亦无例。夫云「妇」,则自知姑矣,此甚明白易见,而千古以来竟无人知之者,何耶?不然,圣人何故于逆称「妇」又不书「夫人」,又不书氏,又不书所逆之人,不知为何卿、何大夫,如是之暧昧为辞者哉?左氏谓「贱」,公羊谓「娶乎大夫」,谷梁谓「成礼乎齐」尤谬。,胡氏谓「方逆而已成为妇」,「诛意之法」,尤荒。季明德谓「不称『夫人』,不以定为夫人,鲁人贬使为妾」。谬极,后曰「夫人姜氏归于齐」。因不解文义,致生种种邪说,岂不可叹哉?夫人书「至」、不书「至」,无例。
狄侵齐。秋,楚人灭江。
病晋也。
晋侯伐秦。
晋襄不忘秦而忘楚,何耶?
卫侯使宁俞来聘。
宁武子为政,通鲁好也。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风氏,庄公妾,僖公母,文公祖母,不称「夫人」,宜何称邪?说之可恶如此。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王不称「天」,仍旧史偶遗也,下同。或云「来归」,或云「归」,无例。若以无「来」字为论,则下会葬何以有「来」字乎?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夫曰「我小君」者,孔子之辞也。孔子以为君夫人,而说经者必欲反之与孔子为难,何也?竖儒谓「成风书『葬』,乃有二夫人入庙,乱伦易纪」。夫子为君而母不得入庙,世有此理乎?礼,妇祔于祖姑,妾祔于妾祖姑,则妾之入庙何待问乎?天子、诸侯、大夫、士礼同也。
王使召伯来会葬。夏,公孙敖如晋。
不如京师谢王,乃如晋,何也?
秦人入鄀。秋,楚人灭六。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
陈,小国,与鲁未通好,盖行父之私交也。
秋,季孙行父如晋。
去年夏,公孙敖如晋,今年秋,行父又如晋,三家之汲汲于晋如此。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
左氏谓射姑杀处父,察经文书国杀,未见射姑杀之也。公、谷又以「君漏言」附会其书晋杀之文,尤不可信。大抵晋灵之立非处父及射姑意,故处父杀而射姑出奔耳。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书△法△△。
「告月」,「月」字「朔」字之误,盖因上「月」字而误耳,论语云「告朔」可证。书「闰月不告朔」,则前此告朔可知。文公始怠于礼事,必以为「天无是月」与「闰为附月之余日」,亦如「丧事不数闰」之类此皆公、谷邪说,文公之不告朔,想亦必以此邪说自解也。,故于闰月不告,孔子谨记其始焉。其后群公每闰月皆不告朔,又其后并常月亦不告朔矣,故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也。「犹朝于庙」者,告朔后因而朝庙,今虽闰不告朔,犹如常月朝庙也,亦并记之。「犹朝于庙」,公、谷谓其可以已,固谬,胡氏谓幸之之辞,亦非。言「犹朝于庙」,政以见不告朔之非也。夫朝庙者本为告朔,既不告朔,则朝庙亦虚焉耳,此孔子之书法也。告朔毕,即以是月听是月之政,谓之视朔礼谓之「听朔」。,闰月不告朔,仍视朔也,即常月不告朔,亦仍视朔也。告朔,礼事也,视朔,政事也,故虽怠于礼事,而政事必不可怠也。自十六年书「公四不视朔」,并政事而亦怠之矣,或以为公疾云。
七年春,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遂城郚。
说见僖二十二年。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
不名,阙。说详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下。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
赵鹏飞氏曰:「晋襄之卒,于是期年,其葬久矣,岂晋至是始谋立君?左氏之说必不然也。且左氏初言先蔑在秦,次言先蔑将下军,则蔑在晋,蔑既迎雍于秦,则必不将兵以拒秦,苟已将拒秦,岂容复奔秦耶?理全与经文相背也。」是二说者,皆足证左氏之诬。书「奔」与书「出奔」,无例。
狄侵我西鄙。
狄尝侵齐、侵宋、侵卫,至是远来侵鲁,益无忌矣。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是时晋灵公幼,赵盾为政,代君出盟,此诸侯不序、大夫不名,甚略,不可晓。左氏因谓「公后至」,「不书所会」,非也。经明言「公会」,何言「后至」乎?
冬,徐伐莒。公孙敖如莒莅盟。
徐不称「人」,夷也,且渐逼于我矣,故敖如莒莅盟,协谋以备之。
八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襄王崩,顷王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赵盾、公子遂皆晋、鲁之强臣,大夫相与专盟始此。左氏谓「报扈之盟」,未然,盟岂必报乎?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与戎盟,耻也。左氏谓「书『公子』」,「珍之」,尤不可解,故谬例实起于左氏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左氏谓奔莒,「从己氏」,似未可信。季明德谓敖以君命吊襄王之丧,时王室厚求吊丧使,故不至而复,公怒其不终事,将罪之,遂奔莒。按:明年有「毛伯来求金」之文,此说似近之。
螽。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宋臣皆阙其名,不可晓。既不书名,自书其官矣。若既不书名,又不书官,则「杀」之下、奔之上,当何书耶?三传及后人皆从官立论,可谓痴绝。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王室大丧,诸侯莫赙,故来求金,与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同。
夫人姜氏如齐。
出姜归宁,盖始不安于鲁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
鲁因毛伯来,始使卿往会葬。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时赵盾专国,以致此乱。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夫人不书「至」,书「至」者,为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起,是特笔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屡书晋人杀大夫,以着赵盾专政擅杀,将为弒君之渐也。
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楚自城濮之败,十五年不敢窥中国,晋文、襄没后,又复强矣。
夏,狄侵齐。九月癸酉,地震。冬,楚子使椒来聘。
凡来聘,君皆书爵,臣皆书名,此非于楚进之褒之也。庄二十三年书「荆人来聘」,此时国号尚未定,况其爵与臣名乎?使臣书氏、不书氏,无例。张洽氏曰:「伐郑而聘鲁,亦远交近攻之意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僖公、成风」,两襚也,先僖公者,以君为主,又薨于前也,然皆久矣。秦人始归襚者,盖借以为名,思交于鲁,将伐晋也,犹楚伐郑而聘鲁之意。
葬曹共公。十年春王正月,辛卯,臧孙辰卒。夏,秦伐晋。
称「秦」者,必未知其君与大夫,故称国,然亦间有之,惟此与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徐、虞」而已。说者咸谓「狄之」,夫狄惟书「狄」,常也,然不尝书「狄人」乎?狄可称「人」,则秦不称「人」,非狄之也。
楚杀其大夫宜申。
据左氏谓宜申谋弒君被杀,若然,则称国杀及书官无例可知,竖儒又别为其说,所以恶利口之解经者。然左氏之说却未可信。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
苏子,周大夫。
冬,狄侵宋。
狄侵邢、卫、齐、鲁矣,至是而侵宋,则中夏之国鲜有不受其害者矣。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楚子书「次」,见其包藏祸心以窥中国之意。经止书「蔡侯」,而左氏谓「陈侯」、「郑伯」、「宋公」皆从,杜氏笃信左氏,谓「三君失位」,「不列于诸侯」,说者从之,不信经而信传,有如是夫?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麋。
厥貉之次,不得志也,故伐其近国。
夏,叔仲、彭生会晋却缺于承筐。
鲁欲尊晋以致诸侯,故大夫为此会。左氏谓「谋诸侯之从于楚者」,按:此三年以后始有新城之盟,皆诸侯亲至,而赵盾代晋侯,兹二人之盟,岂谋楚者哉?
秋,曹伯来朝。
新即位也。
公子遂如宋。
左氏谓复司城荡意诸,「因贺楚师之不害」,大抵皆臆度也。
狄侵齐。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狄侵齐,咸、鲁地,得臣邀而败之,见鲁大夫之强也。然政逮大夫亦由此矣。左氏谓「长狄」,刘原父已非之。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庄八年,郕降于齐,今未见有侵伐而来奔者,必内乱也。据左氏,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来奔。无论事之有无,诸侯在丧称「子」,今太子耳,尚未即位,乃称「伯」耶?
杞伯来朝。
杞尝称「子」矣,兹又称「伯」者,可见春秋无例也。
二月庚子(「庚子」,二本原作「庚午」,今据经文改。),子叔姬卒。
若谓文公之女,文公四年始娶,不应有及笄之女;若谓僖公之女,十四年「齐人执子叔姬」,此僖公之女也。不应有二子叔姬,未详。季明德谓「必『伯姬』之误,盖杞伯姬也」。然未敢从。
夏,楚人围巢。
近楚小国。
秋,滕子来朝。秦伯使术来聘。
和鲁将以伐晋。而鲁以与秦好,视晋之受伐,非理也。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不言「及」,无主客也。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诸、郓皆鲁邑,以防外故帅师。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邾子蘧除卒。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世室屋坏。
「世室」,左氏作「太室」,则为周公庙,洛诰所谓「王入太室裸」,乃太庙中之室也。公羊云鲁公之庙世室,礼明堂位以鲁公之庙为「文世室」,亦同。谷梁云「太室犹世室也」,「伯禽曰太室」。郭氏谓「文、武庙谓之世室,皆百世不毁,鲁之有世室,僭也」。季明德谓「世室,藏祧主之室」。议礼纷纷,卒无定说。愚按:「周公之庙」者近是,故于其屋坏也,孔子感而志之。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狄侵卫。
僖三十二年卫与狄盟,至是狄乘卫侯之(二本皆误衍一「之」字,今删。)沓也侵之,狄岂可与盟哉!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
卫屡受狄侵而惧楚,郑亦为楚所伐,诸侯虽救之,无功也。晋伯至灵公虽不振,然文、襄之余烈犹存,故卫、郑皆因鲁以附晋而敌楚,鲁与晋睦,由是通卫、郑于晋,为明年新城之会,而晋伯因稍振焉,亦文公之功也。左氏谓卫、郑「请平于晋」,未然。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叔彭生,即叔仲彭生,疑遗「仲」字。邾为鲁伐多矣,兹故来伐,而鲁亦报之,国小,终不能敌也。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昭公卒,舍即位。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公前如晋,合卫、郑以致此盟,同于外楚而晋势一振,楚亦稍知惧焉。惜乎赵盾主是盟,为强臣病晋之渐耳。蔡独不与此盟,则知厥貉之会惟蔡也。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星变也。「星孛」,孛星也。
公至自会。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季明德曰:「邾距晋甚远,自文公始伯以来,仅一会温,以后绝无往来,捷菑何因远奔于晋,而晋亦肯遽纳之哉,盖捷菑之奔,必先至鲁,去年公如晋,必以捷菑往托焉,晋纳捷菑,事鲁必谨,此鲁欲服邾之计也。晋方善鲁,遂纳之,不顾邾之已立长君也,非义甚矣。邾人拒而弗克纳,见晋伯之不能行于小国也,然不求胜而去,亦可见其不急于纳捷菑矣。」甚合事情。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内大夫奔外卒,不书,书之者,为下齐归丧起也。
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
虽未逾年称君者,成乎其为君也。
宋子哀来奔。
称名、称字,无例。左氏以为「贵之」,谬也,即曰「来奔」,何贵之之有?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单伯」,说见庄二年「单伯逆王姬」下,此盖其后人也。「子叔姬」,僖公之女,杞叔姬之娣,加子以别之,犹礼家所谓女子子也。子叔姬为齐舍之母,鲁使单伯如齐逆子叔姬归,商人执单伯并执子叔姬,不与其归,见商人之横逆无道也。左氏谓襄仲告于王,经不言王事,且逆子叔姬,小事耳,何必告于王,以天子之使临齐乎?又当时王室日微,何足以惧诸侯乎?为此说者,无非误以单伯为王臣也。然即以下「单伯至自齐」观之,亦可验单伯之为鲁臣矣。若公、谷谓「道淫」,更谬妄不足辨。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为单伯与子叔姬故。
二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惧子哀之愬,来修好也。
夏,曹伯来朝。
曹伯自十一年来朝,至是越四年又朝,盖畏齐而思托鲁也。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敖以有后,故得归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单伯至自齐。
齐释之。「至自齐」,至鲁自齐也,使为王臣,当书「自齐归京师」,岂但书至鲁,没却归京师一节乎?
晋郄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楚不能救,亦弱矣。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
一岁再如晋,告齐难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诸侯,新城之诸侯也;不序,散而无统,略之也。行父求晋谋齐,诸侯不得已为此盟,无能得齐,寻复散矣。左氏谓齐赂晋侯,非也,下「齐人来归子叔姬」,何必赂晋?况齐侯侵我西鄙,其恃强而无所畏可知也。左氏又谓晋侯、蔡侯在是,亦非,晋灵幼弱,前此会盟皆赵盾、郄缺为之,若蔡侯则从楚久矣,诸家又谓公不与,亦非,非公则行父耳。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以扈之盟故。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侵我,以见诸侯之无能为也。遂伐曹,以曹两朝鲁也。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鲁求平于齐,公疾,季孙往受盟,齐侯弗许,不与大夫盟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自二月至五月不视朔,公疾也。余说见六年「闰月不告月」下。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左氏谓「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乃得盟。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文公母声姜也。
毁泉台。
据左氏谓「有蛇自泉宫出」,故毁之,此未可知。若其谓蛇「如先君之数」,则涉附会矣。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弒书「宋人」,必其传闻不实,故不书主名也。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国语谓赵盾为之主,近是,然则不足为讨逆之师矣。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
盟矣,复畔。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服于齐也。
诸侯盟于扈。
即前盟扈之诸侯。
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于台下」,非正也。
秦伯罃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商人,弒君者,既为君,则称「君」矣,岂有贬法哉?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文公夫人出姜生太子,妾敬赢生宣公,仲遂欲癈太子而立宣公,故与得臣如齐谋之。
冬十月,子卒。
仲遂遂弒太子。未踰年称「子」,书「卒」,为国讳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出姜子被弒,兹大归也。仲遂诬之以罪而出,故谓之出姜,左氏谓之「哀姜」,非也。庄公夫人已谥,不当更有「哀姜」之称。
季孙行父如齐。
行父亦与闻乎弒者也,故夫人归,亦如齐,死夫人之愬己也。然齐惠亦为弒君者所立,方喜于亲鲁,出姜乃其兄孝公之女,何暇顾之哉?而行父亦因以为请昏纳田之举矣。自是三家专鲁,而季氏为尤甚。
莒弒其君庶其。
弒君书国,传闻不实,阙疑之意。
春秋通论卷九
新安首源姚际恒
宣公文公庶子,母敬嬴,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踰年即位,故书。
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未?而娶也,直书之而其恶自见。称「妇」,有姑之辞也,称「妇姜」与「妇姜氏」,无例。
夏,季孙行父如齐。
拜昏也。
晋放(「放」,二本原作「杀」,今据经文改。)其大夫胥甲父于卫。
左氏谓「讨不用命」,谓河曲之战也,然已七年矣,岂至此时始讨乎?
公会齐侯于平州。
公新立,结成于齐,大夫为之也。
公子遂如齐。
拜平州之成也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书「齐人取」,而鲁之愿纳自见。盖鲁君臣以赂深结齐也,而齐之贪以党恶亦见矣。
秋,邾子来朝。
邾近属齐,今以齐、鲁结好,故复朝鲁。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郑从楚伐国。
晋赵盾帅师救陈。
左氏谓「救陈、宋」,而经止书「陈」。盖楚侵宋必越陈,故救陈则宋亦解,此经所以不书救宋也。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赵盾救陈,次于棐林,四国之君会之伐郑。平心观之,初无褒贬于其间。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穿,盾之党也,书「帅师侵崇」,见赵氏之积强,而弒逆有由矣。
晋人、宋人伐郑。
前晋合三国伐郑,以为宋也,今不复合三国而独与宋伐郑。
二年春王正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此郑宋,而宋独与郑战也。宋败矣,晋无功焉。
秦师伐晋。
报崇之役也。秦、晋息争七年,兹赵穿始为启衅,故晋灵益愤之矣。
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为宋报大棘之役。赵盾主之,亦名焉而已。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弒其君夷?。
经书「赵盾弒」,则赵盾弒矣,即使赵穿弒,亦赵盾弒矣。古来弒君者,岂必皆手刃乎?固不必待前人之驳而后知之矣。左氏之言原不可尽信,今惟以二端言之。鉏麑将触槐而死之言,谁闻之?而谁录之乎?一也。所载仲尼之言,如曰「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苟以盾为良大夫,必不书其「弒君」,今书其「弒君」,必不称为良大夫,且云「为法受恶」者,盖以春秋所书「弒君」,则盾受弒君之恶名也,若然,何不不书赵盾弒君,而作此自缚自解之叹乎?至于「越境乃免」之言,则尽人可知其谬,二也。即此二端,而其余可例矣。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匡王崩,定王立。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
杜氏曰:「不以王事废天事」,谓丧匡王也。此何必言?王制云:「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则越绋而行事。」竖儒因杜注而遂妄生议论,可恨如此。
葬匡王。楚子伐陆浑之戎。夏,楚人侵郑。
郑复从晋者,必以赵盾既弒君而事权归一,足以为倚也,故楚人侵之。左氏因此遂谓「晋侯伐郑」,「郑及晋平」,经未见其事也。
秋,赤狄侵齐。
赤狄始见经。
宋师围曹。
左氏谓「武穆之族以曹师伐宋」,故宋报之。然宋围曹则书,而曹伐宋则不书,何也?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葬郑穆公。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莒、郯相怨,郯乃鲁之姻国,公欲为郯平之,而义不足以服莒,故莒人不肯。然本欲平而伐之,则过矣。
秦伯稻卒。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弒其君夷。
经书「归生弒」,则归生弒矣,左氏所载未可信。即以「食鼋」一事观之,岂有以一饮食之微,而遽弒其君者哉?
赤狄侵齐。秋,公如齐。公至自齐。冬,楚子伐郑。
三年,楚人侵郑矣,兹又乘乱伐之,非为讨贼可知也。
五年春,公如齐。夏,公至自齐。秋七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
「子叔姬」,文公之少女也,若谓宣公女,宣公娶才五年耳。
叔孙得臣卒。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若反马,则高固来,不必子叔姬来,若归宁,则子叔姬来;不必高固来。
楚人伐郑。
楚三年中凡三伐郑。
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以其从楚也。说者以弒君者或被杀、或出奔,多不复见经,兹赵盾仍见经,故舍经从传,谓弒君为穿而非盾。夫弒君者或被杀、或出奔,常也,今赵盾弒立自为,仍当国如故,有事则书,何碍其为弒君耶?
夏四月。秋八月,螽。冬十月。七年春,卫使孙良夫来盟。
鲁事齐而外晋,今卫致鲁从晋,将为黑壤之盟也。
夏,公会齐侯伐莱。
莱,近齐小国,齐伐而鲁助之。
秋,公至自伐莱。大旱。冬,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按:三年「楚人侵郑」,左氏谓「晋侯伐郑」,「郑及晋平」,经虽不见晋伐郑之事,然自此楚三伐郑,则当时郑及晋平可知也。乃于此会又言郑及晋平,岂为得其事理乎?晋成公为此会,盖欲复兴伯业,非为平郑也。宣公事齐外晋,今为卫良夫所致,然终非其本愿,故后不复会晋。
八年春,公至自会。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有疾而复。
辛巳,有事于大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钥。
或书「公子遂」,或书「仲遂」,无例,不必谓蒙上文「公子」也。李廉氏说。垂,齐地名,或谓鲁地,非。卿卒于本国,不书地也。闻讣明日犹绎,非讥。当祭,闻卿卒,乐可去,祭不可不卒事也。经盖谓其犹行绎礼,但万入去钥,略示去乐之意。谷梁曰:讥宣也,「闻大夫之丧,则去乐卒事」,此谬语,盖误认昭十五年「叔方卒,去乐卒事」之文也。当时叔方在庙,故去乐卒事,今仲遂卒于垂,辛巳祭,当祭之时,卿卒不告,事毕乃告,故明日犹绎,去钥,以示去乐之意,究不去乐也。则当祭之时,安得有去乐之事乎?公、谷,人多知其谬,皆不辨,此等细微,人不及察,且关礼制,故辨之。先言辛巳有此二事,再言「壬午,犹绎」以见事义,公、谷及时本分为二条,然则上列辛巳二事何为耶?
戊子,夫人嬴氏薨。
宣公母也,说见「成风薨」。
晋师、白狄伐秦。
中国从夷狄以相伐,无道甚矣。
楚人灭舒蒌。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礼言庶人县封葬,不为雨止,正言天子诸侯葬之宜为雨止也,故左氏谓「礼也」,是。余俱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