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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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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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经疏记会编科文

○纂要疏文分。

(三)初、标题目。

(二)初、经疏名题,二、作者嘉号,二、叙宗旨。

(二)初、叙赞经旨。

(二)初、通明起教之缘。

(二)初、明迷真起妄。

(二)初、真空二妄有。二、明习妄流转。二、别明说教之意。

(二)初叙说阿含之意。

(二)初、正叙,二、结判,二、叙说般若之意。

(二)初、总示大部。

(二)初、叙教释意,二、显瑞彰会,二、别示今经。

(二)初、略标指,二、广叙赞。

(二)初、叙叹幽玄。

(二)初、具叙一经诠旨。

(三)初、正叙,二、反显,三、顺结,二、结叹,四、法幽玄。

(三)初、正结叹,二、示难了,三、彰谬解,二、引文结显,二、述造疏意。

(二)初示疏论师承有据。

(二)初、示论师承,斥他添削;二、明今述解,不攻异端;二、示名题,义意在下;三、解本文。

(二)初、偈文归请,二、开章正释。

(二)初、标列章门,二、依章正释。

(四)初、辨教起因缘。

(二)初、总论诸教。

(二)初、通赴机缘,二、克就佛意,二、别显此经。

(五)初、对治我法二执。

(三)初、标,二、释。

(二)初、总标拘执起障,二、别示二障过患。

(二)初、烦恼障,二、所知障,三、结,二、遮断种现,二、疑。

(二)初、标,二、释,三、转灭轻重二业。

(二)初标,二释,四显示福慧二因。

(三)初、标,二、释。

(二)初、未说失为凡小,二、已说得为佛因。

(二)初、顺释,二、反显,三、结,五、发明真应二果。

(三)初、标,二、释,三、结,二、明经宗体。

(二)初、明宗。

(二)初、统明诸教,二、别显今经。

(三)初、约法正立,二、约喻释成,三、约行结显,二、明体。

(三)初、标立,二、正释,三、总结,三、分别处会。

(二)初、总明佛说大部处会。

(二)初总示大部,二别显此经,二别明传译此卷时主。

(三)初、正明东土翻译前后。

(二)初、通辨诸译;二、克示所传;二、因辨西方解释异同;三、示今科判依据差别。

(二)初、正明科释所依,二、结成立题所以,四、释通文义。

(二)初解题目

(疏二)初释所诠。

(三)初、释金刚。

(二)初、翻名示相,二、约法辨义。

(二)初引经论,总彰二义。

(三)初、总标深辨,二、引教委释,三、结显喻旨,二、引真谛别示六种。

(二)初、正明六种,二、结示傍正二禅般若。

(二)初、翻名略指,二、引教广释。

(二)初引论别相释。

(二)初、明总摄三慧,二、引论文释成。

(二)初、正释成,二、配因果。

(二)初、双引论,二、双解释,二、引经通相释,三、释波罗蜜。

(三)初、约语对翻,二、约义顺释。

(二)初、释义,二、通难,三、顺义通结,二、释能诠。

(二)初、翻名,二、释义,二、释经文。

(疏二)初科,分二随释。

(经三)初序分。

(二)初、证信序。

(疏三)初、明建立因,二、明建立意,三、正释文义。

(二)初、标列述意,二、依科解文。

(六)初,信。

(二)初、合释,二、单释二闻。

(二)初、正释我闻之义;二、商较所闻之法;三、时。

(二)初、拣显释,二、会法禅四主。

(二)初、翻名,二、释义。

(二)初引论正释。

(二)初、约体离念释,二、约位三义释,二、引论反释。

(三)初、反显,二、引证,三、顺结五处。

(二)初、释舍卫,二、释祇园。

(二)初、总指,二、别释。

(三)初释祗陀,二释给孤,三释园字六众。

(二)初、释标类,二、释举数,二、发起序。

(疏二)初、叙意,二、随释。

(经二)初戒

(疏七)初、释化主,二、释化时,三、释化仪,四、释化处,五、释化事,六、释化等,七、释化终二定。

(疏二)初、正解此文。

(三)初、并资缘,二、净身业,三、正入定,二、通前表法。

(二)初、约大云广辨。

(三)初、标,二、释。

(二)初、表通序,二、表别序,三、结,二、引资圣略明。

(二)初、正明,二、引证,二、正宗分。

○三流通分

○二正宗分

(疏二)初、标列章门,二、依章随释。

(二)初依无著悬判。

(三)初、正示七句。

(二)初、牒标,二、随释。

(七)初、种性,二、发起,三、住处,四、对治,五、不失,六、地位,七、立名,二、总指后四,三、广释第三。

(三)初、正辨十八住处。

(二)初、牒标,二、随释。

(十八)初、发心住,二、波罗蜜相应住,三、欲得色身住,四、欲得法身住,五、修道无慢住。

(三)初、正示此文。二、通叙后段。三、别结对沿。六、不离佛世住。七、愿净佛土住。八、成熟众生住。九、远离外论住。十、观破色身住。十一、给侍如来住。十二、远离退失住。十三、忍苦住。十四、离寂静味住。十五、证道离喜住。十六、求佛教授住。十七、证道住。十八、上求佛地住。

(六)初、国土净具足。二、见智净具足。三、福自在具足。四、身具足。五、语具足。六、心具足。二、重以八义相摄。三、更约地位配释。二、依天亲科释。

(二)初、牒章分文,二、依章正释。

(经四)初,善现申请。

(二)初、整仪赞佛。

(疏二)初、释请人,二、释请仪。

(二)初、正释经文,二、别解菩萨,二、正发问端。

(疏二)初、释当机,二、释正问。

(三)初、释魏本,二、会当经,三、引论证,二、如来赞许。

(疏三)初、印赞所赞,二、敕听许说,三、标劝将陈,三、普现伫闻,四、如来正说。

(二)初、正答所问。

(二)初举总标,别以牒问。

(疏四)初、正释经文,二、斥他谬判,三、详定经旨,四、牒难释通,二、约别显总以答问。

(二)初、答安住降心问。

(四)初、广大心。

(疏二)初、释标,二、释列。

(三)初、受生差别。

(二)初、释文。二、通难。二、依止差别。三、境界差别。二、第一心。三、常心。四、不倒心。二、答修行降心问。

(五)初、总标,二、别释,三、总结,四、显益。

(疏二)初科,释文意;二、别辨喻旨;五、结劝;二、蹑迹断疑。

(疏二)初、约谕分文,二、依论科释。

(经二十七)

○初断求佛行施住相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举疑因以问,二、防相得以酬,三、释体异有为,四、印佛身无相。

(疏二)初释前二句。

(二)初、正释,二、引证,二、释后二句。

(二)初、正释,二、引论释。

(四)初、引起信,二、引肇注,三、引本论,四、引无著。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约无信以呈疑,二、诃疑词以显信,三、明能信之所以。

(二)初明历事善友,积集信因。二明善友所摄,成就信德。

(二)初明摄受得福,显福德门。

(疏二)初、释佛知见,二、释得福德,二、明摄受所以显智慧门。

(疏二)初、叙意,二、科释。

(经二)初、正明已断虫执。

(疏二)初、师释经文,二、商较经旨,二、因显未除细执。

(疏二)初、释总明二相,二、释别明二相。

(二)初、正辨二相,二、别解征意,四、示中道之玄门。

○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问答断疑。

(四)初、举疑因以问,二、顺实理以酬,三、释无定法之言。

(疏二)初、引无著,二、引天亲。

(二)初、释文,二、通难,四、释无取说所以,二、较量显胜。

(四)初、举劣福以问,二、释福多以酬,三、判经福超过。

(疏二)初、正释经文,二、别示句相,四、释超过所以。

(二)初、正释,二、转释。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入流果

(疏三)初、正释经文。二、商较果证。三、结断疑情二:一、来果。三、不来果。四、不生果。

(疏二)初、辨得名,二、分科释。

(经三)初、举所得以问,二、明无取以答,三、引己证令信。

(三)初、明佛先印,二、彰己不取,三、却释佛意。

○五、断释迦然灯取说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三)初、举取相庄严问,二、释离相庄严答,三、依净心庄严劝。

○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

(疏二)初、随章指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问答断疑。

(疏二)初、总释喻旨,二、别解非身。

(二)初、牒经略指,二、引论广释。

(二)初、引本偈,二、引论文。

(三)初、双标,二、双释,三、双结,二、较量显胜。

(二)初约外财较量,广显经胜。

(二)初、较量胜劣。

(三)初、约多河以辨沙。二、约多沙以彰福。三、约多福以显胜。二、释胜所以。

(五)初、尊处叹人胜。

(三)初明处可敬。二显人获益。三显处有佛。二约义辨名胜。三佛无异说胜。四施福劣尘胜。五感果离相胜。二约内财较量倍显经胜。

(二)初、较量胜劣,二、择胜所以。

(五)初、泣叹未闻深法胜,二、净心契实具德胜。

(二)初、正明,二、拂迹,三、信解,三、空问佛胜。

(三)初、总标信解。二、别显三空。三、如来印定。四、闻时不动希有胜。五、大因清净第一胜。

○八、断持说未脱苦果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明超忍以断疑。

(二)初明忍体,二明忍相。

(二)初、引一生证极苦忍。

(二)初、正明;二、反显;二、引多生证相续忍;二、劝离相以安忍。

(疏二)初、引论叙意,二、分科正释。

(经二)初、总标,二、别显。

(二)初、对治不忍流转苦,二、对治不忍相违苦。

(疏二)初、引无著显意,二、约天亲释文。

○九、断能证无体非因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断疑。

(疏二)初、略销经意;二、广释五语;二、离执。

○十、断如遍有得无得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所疑。

(经二)初、举喻断疑,二、赞经功德。

(二)初、总标,二、别显。

(十)初、舍命不如。

(二)初、舍命福,二、信经福,二、余乘不测,三、依大心说,四、具德能传,五、乐小不堪,六、所在如塔,七、转罪为佛,八、超事多尊。

(疏二)初、总叙意,二、别科释。

(经二)初、供佛多中全具福,二、持经多中少分福,九、具闻则疑,十、总结幽邃。

○十一、断住修降伏是我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问,二答。

(三)初、若名菩萨必无我,二、若有我相非菩萨,三、能所俱寂是菩提。

○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举疑处,二、断疑念,三、印决定,四、反覆释。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

(三)初断一向无佛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显真如是佛故非无,二明佛即菩提故无得,二断一向无法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遣执遮疑,二、释义断疑,三、显真佛真法体。

○十四、断无人度生严土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三)初遮度生念。

(三)初、明失念,二、明无人,三、引前说,二、遮严土念。

(二)初、明失念,二、释所以,三、释成菩萨。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约能见五眼明见净。

(疏二)初、引偈彰意,二、分科释文。

(经五)初、肉眼,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

(疏二)初、局释当文,二、通前总显。

(二)初、引无著义总释,二、约古德偈重结,二、约所知诸心明智净。

(五)初约一个恒河以数沙,二约一河中沙以数河,三约沙河中沙以数界,四约尔所界中所有生,五约一一众生所有心。

(三)初、总明染净,以标悉知;二、会妄归真,以释悉知;三、推破杂染,以释非心。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问福答福,二、反释顺释。

(疏二)初、引论正释,二、问答解妨。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由无身故现身,二、由无相故现相。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三)初、遮错解,二、释所以,三、示正见。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三)初以无法为正觉,二以平等为正觉,三以正助修正觉。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生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遮其错解,二、示其正见,三、反释所以,四、展转拂迹。

○二十二、断以相比知真佛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五)初、问以相表佛。二、答因苗识根。三、难凡圣不分。四、悟佛非相见。五、印见闻不及。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相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四)初遮毁相之念,二出毁相之过,三明福相不失,四明不失所以。

(二)初明得忍故不失,二明不受故不失。

(二)初、正明,二、征释。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斥错解,二、示正见。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约魔界破一异。

(五)初细末方,便破粗色。

(疏三)初、引天亲明断疑,二、引无著破执法,三、引大云示破相,二、不念方便破微尘。

(疏二)初、约断疑释,二、约破法释,三、不念方便破世界,四、俱约尘界破和合。

(疏二)初、引天亲解,二、引无著解。五、佛印无中,妄执有二,约止观破我法。

(二)初、除我执。

(二)初、斥错解,二、遣言执,二、除法执。

(二)初、除分别。

(疏二)初、明无分别所依。

(二)初、总征三法,二、别释第三。

(二)初、总标,二、别释。

(二)初总彰三义,二转释后义,二正显无分别理,二显本寂。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经二)初明说法功德,二明说法不染。

(疏二)初引无著解。

(二)初、申经意,二、销经文,二、引大云解。

○二十七、断入寂如何说法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二、依经断疑。

(疏二)初、开章指文,二、随章辨释。

(三)初、约两论释九喻。

(二)初、约本论断疑,二、兼无著释相。

(二)初、据论分文,二、随文正释。

(四)初,自性相。

(二)初、释章意,二、别解文。

(三)初星喻见,二翳喻相,三灯喻识,二着所住味相,三随顺过失相。

(二)初、释章意,二、正解文。

(二)初、露喻身,二、泡喻受,四、随顺出离相。

(三)初、释章意,二、正解文。

(三)初、梦喻过去,二、电喻现在,三、云喻未来,三、总结示,二、约诸经显喻意,三、会秦经明广略。

(二)初、指喻显法,二、正会广略。

○三流通分

(疏二)初、随经文别释,二、引论疏赞释。

十八住阶位图

十八、住阶位图说

(第一生配初发心住,并摄前十信及余九住,共二十心。二中是六波罗蜜,故次配六行。四中法身分言说、证得,于证得中开智相、福相,故配后三行。第十八中有六种具足:初一具足,配二地至等觉十位;后五无上具足,配妙觉位。其余配属可见。)

详夫诸教所说地位,差互不同。或说五十二位,或将十信摄入十住,但说四十二位。于中或复开前合后,开后合前,或前后俱开俱合,开之则广,合之则狭。又或借小明大,借权明实,名相位号,出入淆讹,徇名遗旨,多见差谬。乃至楞伽诸典,泯之全无。缨络等经,具说成有。若有若无,若广若狭,皆随宜之说也。惟华严行布万殊,圆融一际,有无阔狭,悉皆无阂,方为了义耳。所以者何?以约法则无,约人则有。今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无为故无,差别故有,于差别中,不无阔狭也。论主既仰师补处,深悉经义。以宗派兼明,故正住中道,不堕有无。以法喻齐显,故初后中间,酌于阔狭。配十八住处,说三地五位,诚尽善矣。记主云:然其行人,念念须冥佛境,反穷果海,自然阶降不同。若预等级用心,毕竟障于证入。况此经宗无相,岂合列位浅深。但约情惑渐薄,地位转高,义相稍同,故略配摄也。斯言得之。然今之人,乃有以此而病无著者。嗟乎!不解即相离相,妄谓一向无相,所以堕增上慢,因果不分,谬执经宗,非毁先圣。好心学般若者,幸勿徇此一边之见,住于中道,离障证真,依无为法,入贤圣位,则庶乎其不差矣。

二十七、疑脉络图

二十七、疑脉络图说

(首曰主者,即不住相布施也。以此是疑主,故展转生起至二十七。于中第三出十疑,第十一总承前疑,是为脉络肯綮处,余疑可知。)

佛乃不思议人,经名不思议说。不思议者,非思议能解也。非思议能解者,无思议者乃能解也。无思议能解者,非思议竟莫能解也。何以故?如上二十七疑,来自经文之外,已非思议所及。然有次序来者,有隔越来者,有通贯来者,有分承来者。次或可知,隔即难晓,况通贯分承乎?譬犹身中血脉,地中泉脉,经络支派,潜伏流注,殊非寻常义现于文,易开物解者比也。况加之以粗心浅心,徇臆见妄生穿凿,何关经义?故曰非思议能解也。弥勒以补处之智,冥妙觉之经,演难思之偈,授登地之人,曰断种种疑。天亲始理疑脉以贯经,曰断二十七种疑。故曰无思议者乃能解也。昔者以文求义,矛盾何多?今也以脉定文,参商斯绝。违惟见其顺,塞惟见其通,断惟见其续,暗惟见其明,细心深心虚所见,好古敏求之力也。故曰非思议竟莫能解也。好心学般若者,当澄神摄虑,熟玩而细研之,将见此经全体血脉,朗然跃现于文字句偈之表,由是永断群疑,深解义趣,依解起行,行起解绝,不妨从思议中,亲到无思议处,即是亲见不思议人,亲闻不思议说也。尚勉之哉!

金刚般若经疏记会编序

一切众生自性,般若与诸佛平等。众生唯妄执未谢,故波迸六道,甘沦溺而不之返。世尊为说一切修多罗,不过令其于己躬下,证其本有如是之事而已。然诸契经,演说不同。有曲有直,有纯有杂。唯金刚般若一经,破执断疑,最为直说纯说者也。此经总之则一,析之有三种。一曰实相般若,如金之坚,即理经也。二曰观照般若,如金之利,即行经也。三曰文字般若,如金之光,即教经也。利根圆获,钝者浅执。昔六祖大师,闻客诵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中峰老人,读至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豁然悟入。此顿见实相,最上利根也。其次则明观照,又次则信文字。至于但信文字,根斯为下矣。然末世顿入者少,故理由行证,行藉教明。则文字实又二种般若之津筏也。

是经文则甚略,而义该大部。入位上流,乍难窥测。然自创译已来,此方疏释,约数百家。深经浅解,已谓少益。况偏辞臆说,至有不堪闻见者乎。昔佛灭后,西域有无著菩萨,入日光定,上升兜率,诣弥勒问此经义。弥勒以八十偈颂之。无著出定,与其弟天亲,各禀偈造论。二论互释,经旨弥深,仍非浅智所了。唐圭山大师,以妙悟之姿,泳游教海。愍物兴慈,遂正本二论,旁采诸说,述纂要疏二卷。辞精理极,为众释中最。然一往读之,不了者什犹六七。石壁师别为广解,又失之太繁。长水师复起而翦削之,成刊定记,而疏义显矣。疏义显,而后金刚般若教行理三经,乃无不显矣。但今宇内谬解偏多,传讲诸师,又恒习世本,各封己见,以故鲜知宗尚。嗟乎!独不思圣凡愚智,藐若云泥。

无著是登地菩萨,天亲是地前加行菩萨,二人亲禀弥勒,弥勒是补处大士,亲禀释尊。今疏悉依二论,则疏即佛语。佛语不宗,将谁宗乎?策昔因阅藏,幸遇斯文,精研三复,如获重宝。但以疏记别行,寻讨维艰,文义连绵,科章间错,起止血脉,作者犹迷。于是不量庸愚,秉笔从事,校经节疏,会记编科,缮写严核,至三脱其稿。于中添削厘合,殊费斟裁,俾览者无神昏目眩之嫌,有执谢疑除之益。特授剞劂,以广流传。或曰:子禅者也,乃事经疏之学耶?予曰:噫!子过矣,请无远论。即圭山、长水二师,一则宗大鉴而彻禅源,一则叩琅邪而悟心要,亦皆续教内之真传,即文字而直指。苟具正眼,岂存二见?况此般若者,乃觉体之异名,种智之殊号,性空缘会,法尔无差,功德发心,本无限齐。

吾将流通如是之经,以期己他之兼利也。流通文字,用严化身;流通观照,用严报身;流通实相,用严法身。如是则为具足佛身。何以故?生了二因,决能成就。故经云:是经义不可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诸有福智者,应作如是观。

康熙甲辰岁仲夏之吉荆溪后学行策书于武林之河渚草堂

例言:此经六译,秦译称最。传布既广,讹舛滋多。故校诸疏本,亦各差互。今经字句,一依北藏原本勘正。此经注释,无虑数百家。虽有数家正疏,然皆互有短长。其尽善尽美,唯纂要一疏而已。故今疏文,悉遵原本,无敢移易。其刊定记文,既会归本,疏下首末开合,不无增损字面,贵使文义允当耳。凡疏钞合本,多见以两文并书。而首标疏钞字者,其不便有二:一者遇条分缕析处,标字太烦;二则于义未安。盖钞不得与疏并列,犹之疏不得与经齐等。譬如经则父也,疏则子也,钞则孙也,伦次自应有别。今初二卷,以疏文顶格,书记低一字。自三卷以去,则以经文顶格,书疏让经一字,记复让疏一字,不同他本之式。又记中有释经之语,未涉疏意者,会在疏前,令不失次第。此中分科,须辨四种不同。有记中所列之疏科,有疏中所列之经科,有疏中自列之疏科,并节释之。经科重繁错杂,初学多迷。今前二种,皆加圈别之,仍分黑白,使疏记首尾,血脉通贯。其后二种,准疏文一例书之,庶井然易见。记中科题,有遗前失后者,窃意补之;有应立不立者,增入之;有疏自列而记复列者,翦削之;或安科取便失次者,随位置之;或科名未尽善者,略更易数字。非敢妄专,务期允当,览者无以差脱见疑。经文十八、十九二疑之间,有尔时慧命须菩提至是名众生一段,计六十二字。秦译原无,系后人添入,故疏不释。然魏译有之,二论亦皆释之,添亦无失。况记有补释之文,今从世本添入。如秦译法华普门品中,添入隋偈,亦无失也。配十八住处,断二十七疑,为两论之纲宗,一经之枢要。若阶位不明,则昧于横判;脉络不清,则迷于竖释。今各为图说,系于全科之后,使开卷按图,了然在目,不致寻文难了。疏记两文之中,字句并多错谬,北藏且不可凭,何论他本。今则揆之文义,苟一字不安,必周遍搜寻,得之旧册,或深思自悟,释然无疑。具摘诸讹,附于卷末,一以见仇勘之难,一以出藏本之误,惟览者悉之。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一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刊定记序云:释氏教金刚经,世所由来尚矣。自秦至今,凡几百载,讽诵无卑高,感应盈简牍,利及幽壤,而达乎神明,盖趣大之坦涂,破小之宏略也。故补处颂以为本,二论释而有贯,诸疏互解,或依或违。圭山大师撮掇精英,黜逐浮伪,命曰纂要,盖取中庸,复申记略,用备传习。石壁师仍贯义意,别为广录,美则美矣,辞或繁长,后学多不便用。今更刊定,翦削烦乱,俾流而无滞,学而思讲,庶吾道无坠地之患也已。

大宋天圣纪号之明年季冬月甲子日序。

●疏。文分三:初、标题目二:初、经疏名题。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

(并序)

记云:此题九字,从宽至狭,能所六重:一、能所释。谓金刚等五字是所,疏论下四字属能。二、能所诠。谓经字属能,金刚等四字是所。三、能所简。有二:一、简通。谓经通一代时教,般若唯属当部。二、简别。般若犹通八部,金刚但属一经。五、能所喻。金刚是能,般若属所。六、能所纂。纂字属能,谓疏主也。要字是所,谓正义也。若着并序二字,复加一重二字,是能。上皆所摄。然此七重,不出教、行、人、理。谓经及疏论并序五字是教,谓能诠、能释、能序也。般若通行,谓观照也。纂字属人,即疏主也。金刚要字属理。金刚喻实相,即真理。要字是正义,即道理。既知一题能所去取,须知题内义理浅深。金刚有三义,谓坚、利、明也。般若亦三义,谓实相、观照、文字也。

经有三义,谓常、贯、摄也。疏亦三义,谓疏、决、布也。论者,议也,亦三义,谓议理、议智、议行也。纂要亦三义,谓要义、要行、要文也。且金刚三义者,以万物不能坏,能坏于万物,复能有照用,可喻三种般若矣。坚喻实相。以其虽经多劫,流迸六道,未尝生灭,未尝亏缺,故云坚也。故心经云: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等。利喻观照般若。谓此显时,照诸法空,故言利也。故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乃至云无智亦无得等。明喻文字般若,以文字能诠显彰明实相,观照令显现故。由斯三义,似彼金刚,故举金刚以喻般若。然此般若,诸佛众生,悉皆有之。由彼在缠,故不能利用。苟能闻教解悟,内外熏力,则能断烦恼,出生死。

理智相冥,能起大用,与佛无异。其犹金在矿中,不能随用。苟能出矿,必能成器断物。故知此慧,无不有之。故知此慧,能建大义。今云般若,盖大慧之梵音也。金刚即般若之正喻,法喻双彰,故曰金刚般若也。若准经题,具足合云波罗蜜,即叹慧之功也。唐言彼岸到,此犹西域之风,若顺此方,合云到彼岸。彼岸者,即是涅槃。为对生死之此,故号涅槃为彼。意明般若是到彼岸慧,斯则慧之别相也。然到彼岸慧,略有二意,所谓顿渐也。顿者,此慧显时,一刹那间,照诸法空,即是到彼岸,故名到彼岸慧。以不历多时,乃名为顿。渐者,虽则顿照法空,且习以性成,任运计执,所以策彼顿悟之慧,觉察妄情,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此则究竟到于彼岸,亦名到彼岸慧。

以历多时,故名为渐。渐之与顿,迟速虽殊,一总得名到彼岸慧。所以具足合云金刚般若波罗蜜,今略不言也。次明经字具三义者。然准诸家解释,共有多义,谓涌泉、出生、绳墨、结鬘之类。若佛地论中,唯说二义,谓贯也,摄也。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众生。且如来入灭二千余年,遗风若存,得闻正法者,斯皆经之贯穿义也。众生流浪,莫知所从,得佛教门,咸归正趣者,斯皆经之摄持义也。具此二义,故名为经。今以此二,复加常义,以对三种般若,谓实相常、观照贯、文字摄也。然此一经,罗什所译,句偈清润,令人乐闻,至今长幼高卑,盈于寰宇,靡不受持此经也。疏论纂要者,即此一卷疏文也。疏即青龙、大云、资圣、尘外等疏。疏谓疏通理趣,决择义相,布致文言也。

论即天亲、无著、智度、金刚、仙功、德施等论。一一论中,任运议于理智行也。问:既有疏论释经,何必更制斯疏?答:以纂要故,即是纂他疏论之要义,而成此疏也。然纂要之设,总有两意:一则上符圣旨,二则下协人心。意显诸说有不符圣旨,不协人心者。且初意者,只如此经是空无相宗,有以法相行位广列而释,此则不符圣旨,失于宗故。故序云:或配入名相,着事乖宗。有人闻是空宗,便作一味无相道理解释,此亦不符圣旨。以宗虽无相,义乃千端,既以一味解释,斯则迷于末也。故序云:或但云一真,望源迷派。前则乖宗不迷派,此则迷派不乖宗,互有得失,俱未圆畅。复有纵于僻见,以之注释,宗派俱失,不足评量。故序云:其余胸谈臆注,不足论矣。然其诸说,虽各有舛的,以未兼畅,故皆判云不符圣旨也。

今制此疏,不添法相,免乖于宗,随文释之,不迷于派,离前二过,宛乎得中,此则超然独符圣旨。然今疏内,皆用圣言,故序云:故今所述,不攻异端。疏是论文,乳非城内,况二菩萨师补处尊,补处如来师释迦佛,展转推本,佛佛相承,降及无著、天亲,更无异说。故知此疏,便是佛言,谤此疏者,即同谤佛也。故序云:且天亲、无著师补处尊,后学何疑,或添或弃。次下协人心者,且诸家章疏,在理未当,于文且繁,致令学人,少敢措意,故转念者广,通会者稀。故序云:致使口讽牛毛,心通麟角。然今此疏,撮其枢要,直下销经,经疏相兼,盈五十纸,不问缁侣尘俗,可以留心,不唯上中下根,可以学习。有斯两意,所以述之,此则前智后悲,自他兼利也。故云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并序者,并谓兼及也,序者叙也,叙述经疏之意也。又序者绪也,谓头绪也,意明此半纸之言,是述疏入作之头绪也。

●二、作者嘉号

京大兴福寺沙门宗密述

京者,都也,大也,即士庶贵贱都会之大处也。然是西京,非谓东北,以有大兴福寺暗拣,故不言西也。沙门,梵语,此云勤息,谓勤修众善,止息烦恼,释众之通号也。述者,明非制作,符上纂要之言,但是叙述先圣之旨,非别制作故也。例如孔子云: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窃比于我老彭。

●二、叙宗旨二:初、叙赞经旨二:初、通明起教之缘二:初、明迷真起妄二:初、真空

镜心本净,像色元空。

上句即真性离缘,下句即缘无自性,大约如此。若其委明,应先略配,后当广释。略配者,此两句中,镜像是喻,心色是法,本净元空,通于法喻。以镜喻于心,以像喻于色。像是镜之所现,如色是心之所现。镜虽现像,其像元空,即显镜本净也。心虽现色,其色元空,即显心本净也。言本净者,即是性净,通因果凡圣故。故华严云:非识所能识,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净,开示诸群生。此略指配也。若广释者,镜即人间所用之镜,然有尘薶不堪用者,有虽净而在匣者,有净无尘垢,挂之高台,万像斯鉴者。今取后者为喻。心者,性相二宗,所说各异。相宗说者,或以集起为心,唯第八识,集诸种子,起现行故。或以缘虑为心,通于八识,俱能缘虑自分境故。然此所说,但是有为生灭,非今所喻。

性宗说者,即如来藏本源自性清净心也。然今所明,正是此心。以是迷悟根本,凡圣通依,世出世间,皆不离此。所以起信论中,立为大乘法体。故论云:摩诃衍者,一法二义。所言法者,谓众生心,是心则摄一切世间出世间法。依于此心,显示摩诃衍义。又云:依一心法,有二种门:一者、心真如门,二者、心生灭门。是二种门,皆各总摄一切法。此义云何?以是二门不相离故。以真如门是通相,故摄一切;生灭门虽是别相,以是即真如之生灭,亦摄一切。以此二门同依一心为源,则知万法不出此心。又如华严是圆极一乘,亦以此心为一真法界之体。故彼疏说:统四法界为一真法界,谓寂寥、虚旷、冲深、包博,总该万有,即是一心。体绝有无,相非生灭。乃至云:诸佛证此妙觉圆明,现成菩提,为物开示等。

然此一心,有性有相。相则凡圣、迷悟、因果、染净等异;性则灵灵不昧,了了常知。然此性相,不即不离。以相不离性,故只向同处异;性不离相,故只向异处同。性不即相,故未始有差别;相不即性,故未尝不殊异。盖缘性相一味,所以同异两存。其犹一水波湿,性相同异可知。然此灵心,本非一切能为,一切心之名字,亦由此立。今云净者,但约毕竟空义,非是拣染名净。以但唯一心,贯通染净。故荷泽云:知之一字,众妙之门。一切诸法,依此建立。既为得失之秘府,乃是升降之玄枢。称众妙门,实为至矣。今所辨者,即是此心。然前所说相宗二种,乃是此心之内生灭一门。对辨浅深,故须料拣。和会通摄,则实无所遗。本净者,喻则可知。法中有二意:一则此心从本已来,性毕竟空故;

二则现为烦恼所缠,而无染故。此当起信论中真如门也。故大集经云:善男子,一切众生,心性本净。心本净故,烦恼诸结,不能染着。犹如虚空,不可玷污。心性空性等,无有二等。像即镜中所现万像,色即本净之心所现诸法。然所现法,不出色心。今唯言色,而不言心者,一为文句窄故,二为影在下故,三为以初摄后故。前二可知。后意者,一切诸法,不出五蕴。色之一字,贯五之初。今言色者,举初摄后也。故大般若中,每例诸法,皆以色字为初。如云:善现,般若波罗蜜多清净故,色清净。色清净故,一切智智清净等。由是文虽标色,而意兼于心。色心既彰,万法备矣。元空者,喻则可知。法中有二意:一即本来是空。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

二即现见空故。色等诸法,本来是空。迷人不知,妄执为有。虽然执有,未始不空。故中论云:诸法若不空,即无道无果。又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然此一句,亦是释疑。恐人闻说心性本净,复见论云是心则摄世间法等,便谓本具染等,不合言净。故下句释云:像色元空也。意云:色等若实,则污净心;色等既空,凭何污心?如镜现秽像,秽像元空,似有实无,云何染污?故云镜心本净,像色元空也。无上依经云:清净有二义:一者自性清净,是其通相;二者离垢清净,是其别相。宝性论中,亦有二义:一自性清净,谓性净解脱;二离垢清净,谓障净解脱。魏译唯识论云:心有二种:一者相应心,所谓一切烦恼受想行等;二者不相应心,所谓第一义谛常住不变自性清净心也。

今所明者,即自性清净及第一义谛心,故云本净。复次两句,更互释成。以上句释下句,成色空义;以下句释上句,成心净义。色若不空,心则不净;心若不净,色即不空。由心净故色空,由色空故心净,以色心二法不相离故。当知由心净故,方能现色;如镜净故,方能现像,染则不能。又由色空故,不能染心;如像空故,不能污镜,实则污也。上句下句,法喻对明,反覆相成,故云互释。

●二妄有

梦识无初,物境成有。

此正当起信论中心生灭门也。然此亦具法喻。以梦喻识,以梦中所现之物喻境。如人睡后作梦,于无物处见物。喻心迷成识,于无境处见境。然虽物依梦现,而梦物皆虚。虽境从识生,而识境俱妄也。梦者,如常人被睡盖所覆,心识昧略,恍惚成梦。准切韵中,梦者,心乱之貌。亦云,寐见曰梦。意明心识昏乱,见于异事,名之为梦。识者,本净一心,忽然不觉。不觉是妄,心性乃真。真妄和合,目之为识。即是第八阿梨耶识也。故起信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所谓不生不灭,与生灭和合,非一非异,名阿梨耶识。无初者,初,始也。意明此识无前际故。然真心妄识,虽虚实有殊,若究其源,俱无初际。然有两意。一则如佛顶经说,烦恼菩提,二俱无始。谓自有此真心已来,便有此妄识。

非谓真先妄后,亦非妄先真后。若言真先妄后,即应诸佛更起无明。若言妄先真后,何有无真之妄,居然独立。由是故知二俱无始。此则梦喻不齐,却似金之与矿。若言矿先金后,即合所弃之矿,炼之得金。若言金先矿后,应可纯净金器,重生于矿。由是二物俱无初际,于法可知。问:如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既言依真有妄,则是妄后真先。何得说云二俱无始?答:不然。所言依者,明妄无自体,依真而成,显本末之义,非先后之义。故起信云:以如来藏无前际故,无明之相亦无有始。若说三界外更有众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经说二者,谓妄体全空,都无生起之踪迹,故言妄无始也。故起信云:觉心初起,心无初相,即斯义也。若据此意,梦喻正同,以梦生时无踪迹故,有兹两意,故云妄无初也。

然上梦矿二喻之中,各取少分,共况一识,无初之义,方尽其理。梦则喻无初法,矿则喻无初时。若单用矿喻,则妄识有实;若唯取梦喻,则妄识有始。今既分取相似之处,理极成矣。物者,即梦中所现之物也。境者,即是识中所变我法等境。成有者,且如梦中所见自他境界,觉来反想,即定是无,正在梦时,决定为有。若不然者,何有赞喜谤瞋厌苦欣乐等事耶?故知有也。如庄子中说,庄周梦为蝴蝶,都来忘却庄周,及乎睡觉梦除,何曾更有蝴蝶?为庄周时,既不羡蝴蝶,为蝴蝶时,亦不羡庄周,彼此各行,互不相识。然准彼书意,以显生死齐平。今之所引,意明执实之义,谓依于妄识,变起我法等相,悟来了达,则诚知是空,若正迷时,定执为有。若不然者,何有贪瞋爱恶取舍等事耶?

故知是有。故成唯识论云:依识所变,妄见我法,犹如幻梦,幻梦力故,心似种种外境相现,缘此执为实有外境。然虽梦中见种种事,推其根本,唯一梦心,以梦心灭时,梦事皆灭。法中亦尔,境虽无量,原其根本,唯一识心,识心灭时,境界随灭。故起信论云:一切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之相。则知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谅不虚也。由是三界世间一切有漏染法,皆从妄识而生,故名此识,以为妄本。然一切有漏染法,生起微着次第,总有两重:一无始根本,二展转枝末。展转枝末,即后逐妄科中所明。无始根本,正当此段。言根本者,即根本无明。言无明者,谓无妙觉之明故。以就通相言之,故当此识。然根本无明,具有二义,所谓迷真、执妄也。

迷真者,真即真心,本不生灭,德相业用,量过尘沙,日用不知,如狂如醉,若贫女宅中宝藏,穷子衣内明珠,虽有如无,枉受艰苦。故华严经云:于第一义不了,名曰无明。执妄者,妄即五蕴,色之与心,如幻如化,本无实体,众生认此为自身心,计虚为实,故名执妄。故圆觉经云: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乃至结云:由此妄有,轮转生死,故名无明。然此二义,递互相成,举一则兼,未尝独立。但若执妄,必须迷真,但若迷真,必须执妄。譬如有人,迷东必执西,亦互相成立,思之可见。

●二、明习妄流转

由是惑业袭习,报应纶轮,尘沙劫波,莫之遏绝。

此当妄法生起第二门展转枝末也。由是等者,谓因此迷真成识,现起世间一切境界,缘此境界,起惑造业,受报无穷。此中惑、业、报、应四字,但是三道。然此三法,诸教之中,有名三障,障圣道故;或名三道,引心逦迤至业报故;或名三杂染,以性不清净故。又此三障,更相由藉,由烦恼故起恶业,由恶业因缘故得苦果。初言惑者,即烦恼也。品类即根本及随。根本有六,谓贪、瞋、痴、慢、疑、恶见。随烦恼有二十,谓忿、恨、覆、恼、嫉、悭,乃至散乱、不正知等。若以要言之,不出根本中三,谓贪、瞋、痴。即此三种,便能成就三界世间。故华严云:由贪、瞋、痴,发身、口、意,作诸恶业,无量无边等。此惑因起,由前无明迷平等理,妄认五蕴身心,即此身心是过患根本。

故肇公云:约天地为高下,约日月为东西,约身为彼此,约心为是非。老子亦云: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故知此身是一切过患根本。既执之为有,遂分自他,依此身心起诸烦恼,于一切顺情境上起于贪心,于一切违情境上起于瞋心,以护自身,将为主宰也。于此二中,不知是妄,任运而起,乃名为痴。此等烦恼,究其所因,皆从根本无明而有也。次云业者,然业虽无量,统唯有三,谓善、恶、不动也。由前贪瞋炽盛,发动身口,作诸恶业,即身三、口四、意三等十恶业也。或有稍知因果,贪来生荣乐之事,即翻恶为善,持不杀等五、八、十戒,即善业也。或厌下苦粗障,忻上净妙离,修有漏禅定,名不动业。然此三种业,虽胜劣不同,皆由迷心所造,俱有漏摄。

故圆觉经中结三业云:皆轮回故,不成圣道。由是则知前之三业,皆依烦恼所成也。言报应者,应即是报。既有业种,蕴在藏识,因缘会时,必须受报。涅槃经云: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间,无有地方所,脱之不受报。尚书云: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由是有业,心有报应。然若推诸业,体相都无,及受报时,未尝差错。恶因苦果,善因乐果,如影如响,的无差谬。然泛论果报,六道不同,以类收之,但唯三种,谓苦、乐、舍。由前恶业为因,即感三涂苦报,谓地狱、饿鬼、畜生也。由前善业为因,即感人天乐报,谓四洲、六欲也。由前不动业为因,即感上界差别之报,谓色、无色界也。然于三界之中,所受苦乐之身,是别业正报;所居胜劣器界,即共业依报。

正报有生、老、病、死,依报有成、住、坏、空。器界空而复成,有情死而还生。无始至今,联绵不绝。迷惑耽恋,诚可悲夫。故法华云:三界无安,犹如火宅。由是报因业感,业由惑成,惑因无明。无明无始,一念妄有也。则知三界六道,有情无情,究其所从,皆因梦识而有。袭习纶轮者,袭谓承袭,即相续义。由惑发业,业能招苦,次第相续故。习谓熏习,即相学义。意明惑业,念念学学,念念熏习。故唯识云: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故名为习。然此二义,必互相资。谓相续故相学,相学故相续,故云袭习。故唯识云:前异熟已尽,复生余异熟也。譬如有人,袭儒学文。由承袭于儒故,方能学习于文。又由学习于文故,方能承袭于儒也。相资之义,岂不昭然。纶即纶绪,谓众生业种,虽复无边,终不一时受六道报。

报有次绪,故名纶绪。然有两意:一如人负债,强者先牵故。二如人种物,润者先生故。轮即轮转,谓生已复死,死已还生,生死不停,故名轮转。或天上死,人间生。人间死,畜生生等。故无常经云:循环三界内,犹如汲井轮。然此二义,亦互相资。由纶绪故轮转,由轮转故纶绪也。其犹搔茧抽丝,由彼丝轮转而不止,故使丝绪起之不绝。亦由丝绪起之不绝,故使丝轮转而不止。或可沦字,其义亦通,即没溺义也。谓于生死大河,长受没溺,故云沦。涅槃经云:若有众生,乐诸有为,造作诸业,是人迷失真常,是名暂出还没。疏中且用轮字。如向所说,惑业则言其袭习,报应则言其纶轮。然二二对辨,亦互相资。谓由惑业袭习,故使报应纶轮;实由报应纶轮,故令惑业袭习。

斯则乘因感果,依果造因,因果相资,以之不绝。此即十二因缘,前前为因,后后为果之义。故唯识颂云:由诸业习气,二取习气俱,前异熟已尽,复生余异熟。或曰:如是起惑造业,受报轮转,时劫长短耶?故次云:尘沙劫波,莫之遏绝也。尘,即碎十方世界之微尘。沙,即殑伽河中如面之沙。谓此河周四十里,沙细如面。劫波者,梵音,此云时分。大劫小劫,长时短时,延促虽殊,通名时分。遏,止也。绝,灭也。莫之遏绝者,言不能止灭也。意谓六道众生,起惑造业,受生轮转已来,将一沙为一劫波,沙尽而劫波不尽;又将一尘为一劫波,尘尽而劫波无尽。尘沙有限,劫波无穷,相续至今,不能止之灭之,故云莫之遏绝也。然此二段,字句虽多,若论实事,不过五字,谓心、识、惑、业、报。其余并是显叙真妄,成立轮回之辞。意谓本是一心,不觉成识,起惑造业,生死无穷,是故如来现身说教。故大科云:起教缘也。

●二、别明说教之意。如法华经云:我以佛眼,观见六道众生,贫穷无福慧,入生死险道,相续苦不断,乃至为是众生故,而起大悲心等。文二:初、叙说阿含之意二:初、正叙。

故我满净觉者,现相人中先说生灭因缘,令悟苦、集、灭、道。

初二句,标佛现身也。故者,所以义。我,即指佛也。言满净者,拣异分净,以佛无明永尽,无念之极故。觉即觉悟,者即指人,谓佛是觉悟之人也。若梵语菩提,此翻为觉,斯则约法;梵语佛陀,此云觉者,斯则约人。今此辨人,故言觉者。亦可满字是总,净觉为别。者字属人,即明如来是满净。满觉之者,拣诸圣人觉净未满,唯佛如来三障都尽,三觉具圆,故号如来为满净觉者。若以此二望众生、二乘、菩萨、诸佛及本性料拣,有两种四句:一者众生不净,二乘菩萨分净,诸佛满净,本性但净;二者众生不觉,二乘菩萨分觉,诸佛满觉,本性但觉。今于此二四句中,皆当第三也。现相者,即化身相也。人中者,即现化之处也。唯向人中示相者,天上着乐,无由发心;三涂极苦,正当难处。

唯于人中苦乐相兼,对苦必能发心,所以佛出现化。天上如病未发,岂须针艾?三涂似膏肓之病,不足医治;人中如小瘵所萦,堪可与药,故佛出现。然如来现相,总有四种,谓他受用报身、大化、小化、随类化身等。今明说此教者,即小化身也。然有八相,谓一、从兜率天退,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六、成道,七、转法轮,八、入涅槃。此论现身,但明成道之相。次明说法,即转法轮相。佛成道之相,身长丈六,紫磨金容,项佩圆光,胸题卍字,三十二相,八十种好,八部拥卫,四众钦崇,巍巍峨峨,光映日月,德相繁广,不可具陈。此小化身,其相劣弱,若望受用,即云泥有殊。故法华经说:长者脱珍御服,着弊垢衣。珍御之服,以喻受用之身。

弊垢之衣,即况紫磨金体。盖以众生垢重,不堪见胜妙之身。既不能见,亦无所闻,则于众生都无利益。大悲接物,故现小化。亦如法华经说:穷子见父踞师子床,宝几承足,富贵殊胜,威德特尊。穷子见之,窃作是念:此或是王,或是王等,非我佣力得物之处。长者见子,默而识之,乃至云:即脱璎珞细软上服严饰之具,更着粗弊垢腻之衣,右手执持除粪之器,以此方便,得近穷子。此喻如来隐彼胜身,现于劣相也。先说下,正明设教。此方佛事,藉以音声,若无言教,现相何益?教先说小,后方说大。或曰:此明般若,何论小乘?答:虽同佛言,有深有浅,若不对辨,安知浅深?然一代佛教,不出大乘、小乘,乃至圆宗,亦大乘摄。其所宗者,皆宗因缘,虽则同宗因缘,于中浅深有异。

小乘即生灭因缘,大乘即无性因缘。无性因缘者,如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空即无性义也。今明小乘,故云生灭因缘。生灭因缘者,诸法缘会即生,缘离即灭,既生既灭,足知无常。然则不无生灭之法,以有法执故也。然佛出世,先说小者,有二对治故。说生灭对治凡夫、外道执我,我是主宰义,既言生灭,则知无主,无主无宰,则无我也。说因缘对治外道自然之计,外道所执,多执神我,有作受故,兼执自然,既言因缘,则非神我自然也。为治此二,是故先说生灭因缘。即佛初成道,始从鹿苑度五俱轮,次度舍利弗、目连、迦叶三兄弟等,于十二年间所说,即诸部阿含等经是也。令悟等者,佛说此法,意令众生悟四真谛也。此有两种因果,谓集是世间因,苦是世间果,道是出世因,灭是出世果也。

苦即三苦、八苦,三苦谓苦苦、坏苦、行苦,八苦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盛。集即业惑,如逐妄中说。灭即有余、无余二种涅槃,入经可见。道即八正道,谓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也。谛者,诚实义。如世间苦集,逼迫和合,事无虚谬,名为实义。非谓不生不灭名实,即说苦定苦,集定集等。以是义故,四皆实也。故遗教经云:日可令冷,月可令热,佛说苦谛实,苦不可令乐。即如佛于鹿苑,为五比丘三转四谛法轮之例也。三转者,一示相转,示谓显示苦行相等,令其悟解,云此是苦,此是集等。二劝修转,劝谓诫劝,令其修断,云此是苦,汝应知,此是集,汝应断等。三作证转,作证谓引己所作,令其信受,云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断等。

意言我已知已断已修已证,汝等效我当知当断当修当证。如是说已,一类小根之人,如言启悟,厌生死苦,乐求涅槃,发心进修,作五停心等七种方便,断三界四谛下,分别粗惑,得初果证。乃至进修,渐断三界俱生细惑,证余三果,得阿罗汉。则令世间因亡果丧,出世间因生果证。法华云:为求声闻者,说应四谛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故云先说生灭因缘,令悟苦集灭道也。

●二结判

既除我执,未达法空。

我执者,即于五蕴总相,计有主宰,名为我执。若一一推求色等性中,不见我体,名为我空。若见五蕴之法,实有体性,名为法执。若了五蕴如幻如化,从缘无性,名为法空。既除者,已,尽也。以小乘人闻说生灭因缘,不执于我,故云既除我执。未达者,以未闻说无性因缘,犹计蕴法为实,故云未达法空。若具言之,合云既除我执,已达我空,未达法空,未除法执。今则上执下空,文影略故。又既除我执,便是已达我空,未达法空,便是未除法执故也。

●二、叙说般若之意二:初、总示大部二:初、叙教释意。

欲尽病根,方谈般若。心境齐泯,即是真心。垢净双亡,一切清净。

病根者,喻法执也。如人有病,令人不安;如木有根,能生枝叶。意云:二执如病,令诸众生不得安乐。若取法执为病,病即是根,持业释也;若取我执为病,是病之根,即依主释。今则病通二执,根喻法执,以能、所依二体异故。我是能依,法是所依,以能从所生,故能非根,根唯局所也。由是凡夫有我执,必兼有法执;二乘有法执,不必具我执。又二乘无我执,则未必无法执;菩萨无法执,则必无我执。如因迷杌,方可见人等。般若即慧也,为显此法,故遗言成教。教即文字,般若即观照、实相二般若也。今约佛论,故通法、教,俱名般若也。此中意云:如来意欲尽众生有执之病根,方谈空宗之般若。然大乘教法无量无边,何故此中唯谈般若?谓正能破执大乘初门。二执若除,真性自现,故唯谈此,除其病也。

故古德云:华严经如治国之法,养性之药;般若教如定乱之将,治病之药。二经既尔,余可例知。心境等者,然佛初说小乘心境俱有,说大乘法相即境空心有,说般若教即心境俱空。今正明此,故云齐泯。心即心心所法,境即诸识相分;心通能变能缘,境通本质影像。心境等亡,故云齐泯。谓约遍计,则都无所有,如绳上蛇;约依他,则缘无自性,如麻上绳。由心故境,由境故心;境灭心空,心如境谢。然诸法虽多,不出心、境;心、境既泯,则一切皆泯也。心经亦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等。故云齐泯。即是真心者,显非断灭。恐闻一切诸法,泯之皆无;诸法既无,应成断灭。故此显云即是真心。然此心与上心字不同:上是缘生妄心,即前梦识也;

此是常住真心,即前镜心也。为拣别故,故特言真。以一切诸法,皆依此心;若离此心,无别有法。故经云:一切世界,因果微尘,因心成体。心之所现,名曰依他;执之为实,乃名遍计。依计既泯,即是圆成。如绳依麻,有蛇托绳生;绳、蛇既亡,则麻着矣。此是疏主出般若之密意。若据经文,则但言诸法皆空,不言即是真心。故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文虽不彰,意实如此。若法性宗,即直于诸法空处,显出真心。故圆觉经云: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犹如空华,从空而有。乃至云:诸幻尽灭,觉心不动。故云即是真心也。垢、净双亡者,上言心、境,染、净已含;文未显彰,故重明也。意云:非但无诸有漏心境之法,若于法中,染净之法,亦复不有。为对治垢染,方彰净法之名。

所治之垢既亡,能治之法何立?如无悭贪,布施亦遣等。则知若理若智,若因若果,一切行位,诸对治门,悉皆不有。垢净并无,故曰双亡。故心经云:无无明,亦无无明尽等。一切清净者,此净与上净字不同。上即对染之净,此名真空曰净。以声闻怖空,故言清净。清净即空义也。大般若中,或则云空,或言清净。然万法虽多,不出心境,恐收不尽。又约垢净重明,斯则是法皆摄,竟无所遗,故言一切也。故大般若云:善现,般若波罗蜜多清净,故色清净,乃至诸佛无上菩提,悉皆清净。又非谓泯却心境,显真心了,然后亡垢净,显真空。此乃文家成隔句对。若欲顺义,应云心境齐泯,垢净双亡,一切清净,即是真心,理则明矣。谓真心之中,本无心境垢净等法,名之为空。非谓无于心法,成于断灭。故唯识颂云:初即相无性,次无自然性,后由远离前,所执我法性。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然此与前迷真习妄,正为翻对。若无前意,焉起此文?

●二、显瑞彰会

三千瑞焕,十六会彰。

三千即三千大千世界,如下所明。瑞即祥瑞焕明也。佛说此经之时,放大光明,照三千界,靡不焕然。复现种种奇异之事,有此祥瑞,故云三千瑞焕。故大般若经第一云:尔时世尊于师子座上,自敷尼师坛,结加趺坐,入等持王三昧,安详而起。一一身分,各放六十百千俱胝那庾多光,各照三千大千世界。乃至云:令此世界六种变动,盲者得视,聋者得闻等。又云:其诸天人,佛神力故,各见于佛正坐其前,咸谓如来独为说法。十六会彰者,般若类有八部,谓大品、小品、放光、光赞、道行、胜天王、文殊问、金刚。唐译六百卷,二百七十五品,总一十六分。前五无名,后十一分有名。前六分品,后十不分品。即初分七十九品,第二分八十五品,第三三十一品,第四二十九品,第五二十四品,第六胜天王般若分一十七品,第七曼殊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第九能断金刚分,第十般若理趣分,第十一施波罗蜜多分,十二净戒,十三安忍,十四精进,十五静虑,十六般若。即大明度无极经四卷,同前五分。濡首菩萨无上清净分卫经二卷,即第九分。实相般若,即第十分。道行小品各十卷,同第四分。光赞十卷,放光三十卷,大品三十卷,皆同第二分。然上诸本,开合大部,文势次绪事理,一一皆同。但广略之异,唯仁王一本,不在八部之中。

●二、别示今经二:初、略标指。

今之所传,即第九分。

如文。

●二、广叙赞二:初、叙叹幽玄二:初、具叙一经诠旨三:初、正叙。

句偈隐略,旨趣深微。慧彻三空,檀含万行。

句有文句、义句,今通此二。偈谓积句所成,亦通此二。隐谓潜隐,即现在无文,如经中多无所断之疑文及其住名。略谓少也,即现虽有文而不广故,如经中唯有能断之文及有住义。旨谓意旨,趣谓旨之所归。彻理曰深,难觉曰微。难觉有二意:一为文隐略故,义趣难觉;二为彻理故,甚深难觉。然隐略深微之相,即下所云慧,即返流净用,约断执观空得名。般若正翻为慧,不云智也。下释题中广辨体相。三空者,即我空、法空、俱空也。如下经云无我相、人相等,即我空也;我相即是非相等,即法空也;离一切相,即名诸佛,是俱空也。二空可知。俱空有三说:一别观人法,名二空;同一刹那,双观人法,名俱空。二即二执既遣,二空亦遣,名俱空。三即能所遣时,慧亦无住,即与本性相应,此时自无人法二相及非法相等,名俱空。彻谓透彻,慧是能彻,三空是所彻。般若照时,透过三空之表,即与本源相应。以本心源,非空非有。为对人执,方说人空。为对法执,方说法空。为对二执,方说俱空。即空是能对,执为所对。所对之执既遣,能对之空亦除。空执两亡,方契本性。若住空境,未曰相应。所以疏中特言慧彻。由是四加行位菩萨,为取空相,不名见道。故唯识偈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真住唯识。今既彻于空相,能所兼亡,即同唯识。见道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檀含万行者,梵音檀那,此云布施。含谓含摄,万行即菩萨所行之行。不唯于万,今举大数耳。以布施含于三施,三施该于六度,六度包于万行。以本望末,故曰檀含万行也。所以佛答修行,唯言布施。故弥勒颂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

住一十八处,密示阶差;断二十七疑,潜通血脉。

此约二论以叙叹也。准无著论中,从佛正说以下,乃至经终,分为十八住处,谓第一发心住,乃至第十八上求佛地住,即是修大乘行人从因至果安住之处。密示阶差者,谓隐密示现行人修行入位阶降差别之相。以经中都无十八住名,含有十八住义,以不显配,故云密示。前后浅深不同,故云阶差也。然阶差之相,在下正宗文前,疏文具明。断二十七疑者,准天亲论,从佛答三问毕,便蹑迹断疑,乃至经终二十七段,谓第一求佛行施住相疑,乃至第二十七入寂如何说法疑。潜通血脉者,潜谓潜闇,通谓通流,血脉者喻也。以经中多分唯有能断之语,而无所断之言,由是文起孤然,势意断绝。及寻经旨,皆有所因,文虽不彰,理且连贯,以不明显,故曰潜通。其犹人身血脉,外虽不彰,内宛流注,约喻显法,故曰潜通血脉也。此义见于逐段叙疑之文。

●二反显

不先遣遣,曷契如如。

不先遣遣者,即反显慧彻三空之义。谓二执为所遣,二空为能遣。又二空为所遣,俱空为能遣。以俱空遣二空,空病亦空,故云遣遣。如圆觉云: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由坚执持,远离心故。心如幻者,亦复远离。远离为幻,亦复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曷契如如者,曷,何也。契,合也。如如者,即上三空之表,本源真性也。二空破执,执丧空明,空病亦空,方契本源真性也。意云:若不先遣遣,即滞有滞空,何能契合真如本性。然此语势,亦是御注序文。彼云:咸归遣遣之旨,尽入如如之妙。

●三顺结

故虽策修,始终无相。

如经中度四生,即是策修无生可度,即是无相。行六度,即是策修不住相布施等,即是无相。如是类例,遍于经中。然度生修行,合是有相。今以无生可度,无住布施,无法可说,无我修善,故顺经宗无相之义。一经前后,无不谈此,故曰始终。又因心果心,咸皆如是。斯则正策修时无相,正无相处策修,非谓前后始终皆尔。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一卷

(终)

校讹第十二纸

(一行决北藏作楞严寺流通本同误)第十四纸

(十八行离北藏作利流通本同)第十七纸

(十八行含北藏作舍流通本同)第二十纸

(十二行含,北藏作舍;十三行令,北藏作今,流通本并同;十九行正语之正,北藏作三,流通本作岐。)第二十一纸。

(二行实北藏作是流通本同)第二十二纸

(五行又北藏作入又即此字下脱既字七行示北藏作云流通本并同)第二十三纸

(十七行妄北藏作忘流通本同)第二十四纸

(八行含北藏作舍流通本同)第二十六纸

(七行:濡,北藏作儒,流通本同)第二十八纸

(三五两行有四含字,北藏皆作舍,流通本并同。)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二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二、结叹四法幽玄三:初、正结叹。

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

若据前正叙叹中,约教义分能诠所诠。今于所诠之中,别开行果,即四法足矣。然教密如前,句偈隐略。理密如前,旨趣深微。行果二玄,前文未显,故宜别明。行玄者,夫菩萨行,不出二种,谓随相行,离相行也。随相即同前策修,离相即同前无相。玄者,妙也。若二行抗行,或先或后,不名为玄。二行同时,不相妨碍,乃名为玄。若唯随相,即同凡夫。若唯离相,即同二乘。二行相资,宛符中道。即观空而万行沸腾,涉有而一道清净,是菩萨行矣。果玄者,果即佛果也。此中佛果,总有二种,所谓真身应身。应身有相,真身无相。玄者,若二身各异,相无相殊,不名为玄。以相即无相,无相即相,真应无碍,故曰玄也。所以经中,若以相观佛,则是人行邪道。不以具足相发心,则堕断灭。以此真身应身,不一不二,故使然也。由斯者,因此也。即正指说此一卷经,是密是玄也。此则结指前文之所明,标为后说之所以也。

●二、示难了

致使口讽牛毛,心通麟角。

致使者,遂令也。由前四法幽玄之故,遂令讽诵甚多,而解者极少。口讽,即读诵其文也。牛毛,喻其多也。妙解经意,乃名心通。麟者,瑞兽,君圣则现。角者,麟唯一角,喻悟者少也。此有两重相望,以论多少。谓麟比牛而已少,角比毛而又少。意谓读诵者多中之多,通悟者少中之少。

●三彰谬解

或配入名相,着事乖宗;或但云一真,望源迷派。其余胸谈臆注,不足论矣。

前四句,即但不符圣旨,别作意度,不得圆畅,虽非邪僻,亦名谬解。后二句,胸谈臆注,正是邪谬。前言心通者少,不通者多,此之三类,即是不通之相也。此前两家,皆先叙因,然后结过。配入名相者,谓有疏将法相名句配入其中,此则贪着其事,好尚法相也。如下经云:凡夫之人,贪着其事。乖宗者,以经宗无相真空,既以法相解之,宁契经旨?以不顺理,名之为乖。但云一真者,但,犹独也。以闻说此经是空无相宗,则首末作离心离境空无相道理,一味销释,故云一真。望源迷派者,望,谓瞻望;源,谓水生之处也;迷,谓昏迷;派,谓流派。路分曰岐,水分曰派。意云:此经虽宗无相,而文义千差。今虽符大底宗源,而全乖差别义理,故云望源迷派也。斯言乃是晓公起信序文,今虽用之,而意异彼。彼则以一心为源,随缘生灭为派;此则以经宗为源,义理为派,故不同也。其余等者,前则各有一长,此乃都来邪僻;前则依人依教,此乃率意推胸,率尔疏谬之言。故曰胸谈臆注,不堪采览,置之言外,故云不足论矣。就中此释,宇内偏多。疏主云:予久志斯经,遍询诸疏,亲见数十本,或假托金刚藏,或云志公,或云傅大士,或云达磨,或云五祖,或题自名,皆好纸好墨,装饰甚华,其中文义,总不堪采。如释舍卫国云:卫者,百灵卫护。举一例诸,首末皆尔。苟有无限愚人,不能甄别,宝为至妙,诚可悲哉!故云胸谈等。若将源派约迷不迷,前后相望,有其四句:一、迷源不迷派,即配入名相者;二、迷派不迷源,即但云一真者;三、源派俱迷,即胸谈臆注也;四、源派俱不迷,即下不攻异端,是此疏也。

●二、引文结显

河沙珍宝,三时身命,喻所不及,岂徒然哉。

河沙珍宝者,即经云: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乃至此福德胜前福德。三时身命者,即经云: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乃至何况书写、受持、读诵、为人解说。喻所句有二意:一、即于此内外二财,喻之不及;二、即如下文云:我念过去无量阿僧祗劫,于然灯佛前,乃至譬喻所不能及。含斯二意,故云喻所不及。岂徒然哉者,犹言可空如此也。意谓此经句偈隐略,旨趣深微,寻波讨源,卒难得意。傥悟玄理,随分受持,得福德多,不可思议。既若如此,非圣智不能造其源,常情之流,岂合措意?此文意含两势:一、验凡心不晓;二、验持者福多也。

●二、述造疏意二:初、示疏论师承有据二:初、示论师承斥他添削

且天亲无著,师补处尊,后学何疑,或添或弃。

梵语提婆盘豆,此云天亲,是地前四加行位菩萨,即无著弟也。无著,梵语阿僧佉,是初地菩萨,即天亲兄也。补处,即弥勒菩萨,现在兜率天上,次补佛处,号曰当来下生弥勒尊佛。以二菩萨依禀弥勒菩萨偈颂,造论解经,故云师。补处尊下,悬谈广明。后学下,斥其违。论即无著、天亲之后,制疏之者也。何疑者,责辞也。添即前云配入名相者,于本论外,加以大小乘法相行位,故云添。弃即前云但云一真者,弃却两论,别自解释也。不知彼人云我胜菩萨,为复不知菩萨所造论耶?若言不是我胜菩萨,亦非不知造论,但以志道参玄,忘言取意,捷径修进,不务枝流,谁有心力寻于论文者,即应责之曰:寻论释经,则推无心力,推胸率意,心力何多?且者,约截之辞,以不论所余截径而斥。意云:今不论你有理无理,且论主是入位上流,复从弥勒所受义句,此盖佛佛相传,展转师授,你之后学,何得固违而自率意耶?一是凡圣愚智悬隔,二是师父之言,背智率愚,悖师无礼,如父有所作,子乃故违,岂合天道耶?故此引师以斥也。

●二、明今述解不攻异端

故今所述,不攻异端,疏是论文,乳非城内。

初二句对非显。是故今者,由菩萨展转相授,所以今之述作不攻异端。攻谓攻击,异谓别异,端即端倪,即显诸家却是异端也。故云对非显。是故论语云:攻乎异端,斯害也已。注云: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疏是二句出其因由。既用本论释经,不攻异端明矣。乳非城内者,引经喻也。涅槃第十云:复次,善男子,如牧牛女为欲卖乳,贪多利故,加二分水,转复卖与余牧牛女。彼牧牛女得已,复加二分水,转卖与近城女人。彼女得已,复加二分水,卖与城中女人。彼女得已,复加二分水,诣市卖之。时有一人为子纳妇,当须好乳以待宾客,至市欲买。是卖乳者多索价数,是人答言:汝乳多水,不直尔许之直。今我赡待宾客,是故当取。取已还家,煮用作糜,而无乳味。然于苦味中千倍为胜。何以故?乳之为味,诸味中最。善男子,我涅槃后,正法未灭余八十年,尔时是经于阎浮提当广流布。是时当有诸比丘抄略是经,分作多分,抄前着后,抄后着前,前后着中,中着前后,杂以世语,错定是经,令多众生不得正见,如彼女人展转卖乳,乃至成糜,而无乳味。然彼经意以喻涅槃,此借用之以喻般若。此中城内之言,语稍漫通,今取最初新构之乳未加水者以为喻也。或曰:此中岂无疏主自语,应同添水乳耶?答:不然。虽有自言,但是连合前后,或引文之端,皆从本义,而非添也。

●二示名题义意在下

纂要名意及经题目,次下即释,无烦预云。

诸家至此,皆略判经题,今务简削,繁下文委释。

●三、解本文二:初、偈文归请。

稽首牟尼大觉尊,能开般若三空句。发起流通诸上士,冥资所述契群机。

将欲制疏,恐未上符下合,故归请也。意云:法华经说:假使满世间,皆如舍利弗,尽思共度量,不能测佛智。圣智尚难图度,凡心岂可测量?由是祈请加护,冀无纰缪。于中,前三句归敬三宝,后一句祈愿利生。初二字能归至诚。稽谓稽留。尚书云:稽首拜手。注云:稽首,谓首至地也。拜手,首至手也。今则屈头至地,稽留少时,表敬之甚也。又礼有三种,谓下揖、中跪、上稽首。今则上礼,表无慢心。然能归之人,必具三业,表佛有天眼、天耳、他心知故。谓以身业归,表佛有天眼见;以口业归,表佛有天耳闻;以意业归,表佛有他心知。又圆满三业善故,成就三轮因故。以未归三宝之前,三业悉皆不善;今归三宝,故三业皆善也。三轮者,谓神通轮、教诫轮、记心轮。

因中身业归果,获神通轮;因中口业归果,获教诫轮;因中意业归果,获记心轮。据此,即三业是因,三轮是果。三轮之因,依主释也。今言稽首,即当身业。但举身业,余者自具。谓称三宝名,及述所为事,即口业也。心不虔诚,宁肯归礼,即意业也。牟尼下,正举三宝。谓佛、法、僧为福之田,三皆可宝,故云三宝。带数释也。然有三种:一、住持者,即塑画等像,佛也;三藏教文,法也;五众和合,僧也。遵守遗言,任持像法,名曰住持。二、别相者,佛即三身,法即教、理、行、果,僧即二乘、菩萨。三、同体者,觉照名佛,轨持名法,和合名僧。于中复有本性、观行、融通之异,皆一法上说之,故云同体。于上三中,今所归者,即别相也。五教之中,当其始教,以此经属始教故。

今但取当宗之中,能说般若为佛,所说般若为法,发起流通者为僧,故非余教。牟尼下,佛也。梵音释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能仁故,不住涅槃;寂默故,不住生死。又寂者,现相无相;默者,示说无说。此则即真之应也。大觉者,觉即是佛,大拣余圣。余圣虽觉,未名为大。二乘偏觉,菩萨分觉,皆非大也。唯佛如来,一觉永觉,无所不觉,如大梦觉,如莲华开,迥超群圣,故独称大。尊者,具上九号,为物所尊,下文广辨。能开下,法也。于中能字属佛,开字通佛及法。在佛为能开,在法为所开。般若三空句,五字唯局法也。然于此中,具教、理、行、果。般若,果也,以是到彼岸慧故。三空,理也句,即教也,理、果合论行也。以慧照理,是菩萨行故。发起下,僧也。

发起上士,即须菩提,因兴三问,故佛说之。流通上士,即是弥勒、无著、天亲也。逦迤解释,方始弘传。上士者,高上之士也。或云上人,故马鸣菩萨赞无常经归敬偈云:八辈上人能离染。或云大士,故大云疏云:如斯大士皆归命。斯皆通用,故随人称。冥资一句,祈愿利生也。冥资,谓暗助所述,即此疏也。契,合也。群机,即一切众生也。然资助加护有二种:一即显加,谓现身说法,有所见闻;二即冥加,但得智力,无所视听。今于二中,唯求冥加也。以制疏释经,唯藉智力,但得冥助,不须见闻。以此经云:若以色见声求,是行邪道。为顺此教,故不求显。然凡所设教,皆契理契机。今不言契理者,以疏是论文,已契理故。又疏主于二利中,利他偏甚。今唯言契机者,悲增之相也。

●二、开章正释。既蒙加祐,心通智明,约义开章,遂申经旨。文二:初、标列章门。

将释此经,未入文前,悬叙义门,略开四段:第一辨教起因缘,第二明经宗体,第三分别处会,第四释通文义。

此依崇圣寺尘外疏,唯开四门。若准大云疏中,即开六门:一、明经意,二、明宗旨,三、明经体,四、辨译时,五、解题目,六、释经文。今虽四门,含六门义,谓此第二摄彼二、三,第四摄彼五、六,其余单摄,但小异耳。

●二、依章正释,四、如疏科列。

初中二:初总论诸教。

此中总论,如多药共治一病;下别显,则如一一药各有功能也。

●文二。初通赴机缘

谓酬因酬请,显理度生也。

酬因者,酬谓酬报,因谓因地。以佛于因地初发心时,希求无上正等菩提,遂启四弘誓愿: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数誓愿断,法门无尽誓愿知,佛道无上誓愿成。于此四中,三愿皆毕,唯一未圆,誓度众生,众生宛在。今虽证果,不舍因门,现身说法,济度群品,以报先愿,故曰酬因。故法华经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如我等无异。如我昔所愿,今者已满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酬请者,佛初成道,梵王、帝释等,请转法轮。故法华云: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护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并余诸天众,眷属百千万,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如来默然受请。既受其请,故始于鹿苑,终至鹤林,四十九年,说诸经教,救度众生。故法华云:即于波罗柰,转四谛法轮等也。显理度生者,此二相从合说,然有通、别。通则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解。别则说四谛法,显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说六波罗蜜法,显二空理,度不定性二乘,及利根凡夫,令入大乘道。说一乘法,显法界理,度定性、不定性二乘,及地住菩萨,并上上利根凡夫,令入一乘,究竟佛道也。

●二、克就佛意

若据佛本意,则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开佛知见等。

唯为一大事等者,法华经具云:诸佛世尊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舍利弗!云何名诸佛世尊唯为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乃至欲令众生入佛知见道,故出现于世。准天长疏解云:佛之知见,非三非五,故云一;广博包含,故云大;诸佛仪式,说此化生,故云事。众生有此机,能感于佛,曰因;佛即应之,曰缘。故者,所以义。由此一大事因缘,所以佛出于世也。开、示、悟、入者,此之四句,不出于二。前二句能化,后二句所化。能化有二,谓大开而曲示,此属于佛;所化亦二,谓始悟而终入,此属众生。若准法华论释:开者,双开菩提、涅槃二无上果;示者,别示法身,显三乘同体;悟者,知义,别指报身,二乘不知,说令知故;入者,因义,修因契入故。华严疏主解云:开者,开除惑障;示者,示真实理;悟者,悟妄本空,了心体寂,只令悟上真理;入者,冥于心体。石壁解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大开也;指示心中了了分明是佛性,曲示也;斩新领解,决定印可不疑,始悟也;一切念想都亡,终入也。诸家解释,旨趣不同,白璧黄金,各为至宝。

后别显此经五。

别显者,近指一卷金刚,远关诸部般若,以同宗故,意明有何所以说无相经。于中五段,具如下列。

●初中三:初标。

一、为对治我法二执故一

对治者,如病设药,义见序中。我执者有二:一、凡夫情计我,即执五蕴总相,以为主宰;二、外道神我,即蕴离蕴,或大或小,幽灵神圣,动用难思,皆计为实,故云我执。计一切法,实有体性,名为法执。然佛说小乘,以除我执,今说般若,重为此者,盖深必该浅也。由是正除法执,兼明我空也。

●二、释二:初、总标由执起障。

由此二执,起烦恼、所知二障。

烦恼,即根随等。此依我执而起,如前逐妄中说。所知,即根本无明也。故起信论云:无明义者,名为智碍。即所知障也。此依法执而起。

●二、别示二障过患二:初、烦恼障。

由烦恼障障心,心不解脱,造业受生,轮转五道。

心不等者,心本清净自在,功德妙用,过于尘沙,良由此障覆蔽,不得显现,故云心不解脱。解脱者,自在义,不唯令心不解脱,复能造业润业,业即善恶不动业也。以有业因,必招果报,即受生也。受生之处,所谓五道,生而复死,往而又来,故云轮转。轮转之相,已如序中纶轮义也。反推其源,即是我执,故知我执是过患根本,故须除之。

●二所知障

由所知障障慧,慧不解脱,不了自心,不达诸法性相,纵出三界,亦滞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

慧不等者。此即大乘深慧,不论小乘浅慧。此慧若发,照见五蕴皆空,唯是心性,离自心外,无别有法。今为无明覆蔽,不得开发。故华严云:若不了自心,云何知正道?彼由颠倒慧,增长一切恶。不达等者。然诸法性相,有别有通。别则如水以湿为性,以动静为相等。通则诸法同以无为为性,有为为相。由无是慧,故不能了之。然了心即根本智,了性相即后得智。二智不显,盖由无明。无明不除,不成佛法。故云:纵出三界,亦滞二乘等。斯则虽出火宅,犹止化城,不到宝所。若反推其本,由于法执,将知法执是过患根本也。然此二障,非谓抗行,皆由一心所为,但微著有异。所知则细,烦恼则粗。粗细虽殊,都无别体。犹如一水,起动成波,微著有异。于中亦有二义:才动则不能现像,同彼所知;猛盛则覆舟溺人,况于烦恼?法喻相对,昭然可见。又心、慧、解脱,约人料拣,以成四句。谓心解脱、慧不解脱,二乘也;心不解脱、慧解脱,大悲菩萨也;俱解脱,佛也;俱不解脱,凡夫也。

●三结

二执若除,二障随断,为除二执,故说此经。

以前推穷一切过患根本,是其我法二执。二执若遣,二障即除。二障若除,则诸过自灭。由是过患之源,即是二执。为除二执,故演斯经。故知此经,是大良药。故心经云: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等。乃至云: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欲知此经除二执者,如经云: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是除我执也。无法相,亦无非法相,是除法执也。如此类例,遍于经中。

●二中二:初、标。

二、为遮断种、现二疑故。

如文可知。

●二释

遮未起种子之疑,断现起现行之疑,即经中答所问已,便蹑迹节节断疑,乃至经终二十七段。

疑者,于理于事,犹豫不决,即心所法中,烦恼一数。然有二种:一种子,二现行。种子谓蕴在藏识,未显发者,名为未起;现行谓动之于心,或形之于口,名为现起。遮则遮其种子,不令起于现行;断则断于现行,即自除其根本。其犹筑堤防水,倾津泼焰,其义可见。即经下,指经也。然准经,即答三问已,展转而断,起复连环,故云节节至二十七。然遮断之言,总有两意:一则经中有须菩提陈疑处是现行,即第二、第十一、第十九,余无问辞,皆种子也;二即当时尽是现行,望于后代,总名种子。斯则断现行时,即是遮种子也。然二意中,后意稍切,故二十七疑,皆言断而不言遮也。

●三中二:初、标。

三、为转灭轻重二业故。

●二释

转重业令轻受,灭轻业令不受。

泛论。业有三种,谓善、恶、不动。受有三时,谓现生、后。若今世造善恶,今世受苦乐者,名顺现报业;若今世造善恶,次生方受,名顺生报业;若今世造善恶,从第三生已去,乃至百千生方受,名顺后报业。今世有人造善恶业,目下无报,便疑无因果者,良由不达此三时报也。故佛名经云:行善之者,触事轗轲;行恶之者,是事谐偶。致使世间愚人,谓之善恶不分。我经中说,有三种报,如上所叙。今言转灭者,二中唯转恶业,以违理故,时则通三。然此恶业受报,准小乘宗说,有定、不定。如初篇四重,名为定业;僧残已下,名不定业。以此对时,应成四句,谓时定、报不定、报定、时不定、俱定、俱不定。若此经说者,则不然。以未入我法,名决定业;若入我法,名不决定业。所言不定者,或轻或重,或受或不受也。问:若然者,何以大般若中云:唯除决定业,应受报耶?答:但转重成轻,非令不受,故无违也。如此经云:若有人受持读诵此经,为人轻贱者,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菩提。言先世者,有二意:一、前生之前,名为先世;二、未持经前,名为先世。虽通此二,后义为正也。今以三涂之业,用轻贱代之,令报不定;生报现偿,令时不定。此皆转重令轻也。其灭轻不受,经则无文。经虽无文,义乃合有。然有两意:一者、以重况轻。意云:重业既转之令轻,轻业故宜不受。二则、曾堕三涂之者,出在人中,犹有余业,即贫穷诸衰等苦。今既不堕三涂,则余业必免,亦是时报俱不定也。

●四中三:初、标。

四、为显示福慧二因故。

●二、释二:初、未说失为凡小

佛成正觉,未说般若之前,众生由无妙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滞二乘。

佛成正觉者,即菩提树下,三十四心断结,五分法身初圆,示成正觉也。未说等者,即成道之后,十二年已前,但说人天因果,及四谛缘生,未说三空般若。无妙慧者,妙慧谓无相甚深般若也。此是法空之慧,以未说般若,未显法空,故无此慧也。施等住相者,等于戒忍等四,住于我人众生等相,及住法非法相也。既住我法等相,则成世间因果,故皆有漏也。此说凡夫依人天教者,或滞二乘者,设有断惑证真,不无厌苦忻乐,纵出三界,亦堕声闻缘觉之地,此依小乘教者。若准凡夫,兼无粗慧,就胜通说,故言无妙慧也。

●二、已说得为佛因二:初、顺释。

故谈般若,显示妙慧为法身因,五度为应身因。

即十二年后,说诸部般若之教,诠显妙慧。妙慧即第六般若波罗蜜,以法身是真如妙理,本不生灭,但以烦恼覆之,名如来藏。若妙慧照破烦恼,真理显现,成大法身,故说妙慧为法身因也。五度等者,五度即施、戒、忍、进、定,应身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紫磨金色之体也。此由积集五波罗蜜之所感得,故言五度为应身因也。

●二反显

若无般若,则施等五非波罗蜜,不名佛因。

非波罗蜜等者,虽行施等,由无慧导,皆成住相。由住相故,便成有漏,但成世间善因乐果,故非佛因也。故菩提资粮论云:施戒忍进定,及此五之余,皆由智度故,波罗蜜所摄。

●三结

故须福慧二严,方成两足尊矣。

福慧属因,即五度六度,是能严也。两足是果,即真身应身,为所严也。然诸佛果德,虽无量无边,以要言之,不过此二。故法华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大意谓由无般若,致使施等非波罗蜜,不成佛因。故须福慧二严,乃成两足妙体。然前五与第六,互相资助,以真应二果,必须具故。其犹胶青彩色,彩非胶而不着,胶非彩而无色,六非五而无相,五非六而无因。如经云:应无所住,即修慧也。行于布施,即修福也。又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即修慧也。修一切善,即修福也。此例甚多。

●五中三:初、标。

五、为发明真应二果故。

诸经论中皆说三身,此唯明二者,已合摄故。言三身者,即法、报、化。如权宗所说,法身是理,无漏无为;报身是智,转识所成。有为无漏虽证于理,智且非理,如日含空,由是理、智分为二也。化身是影,固宜不同,是故说佛为三身也。今言二者,法、报合故,以智即是理,如光即珠,是故合说为真身也。如净名经云:佛身无为,不堕诸数。岂言报体是有为耶?又涅槃经云:若人言如来同有为者,死入地狱。是故此中不说于三,但言二也。故智论云:佛有二身:一、真身,二、应身。亦云生身、应身,皆化身也。问:法、报、化等皆是佛身,法、报既其不分,化体何故别说耶?答:法、报皆实,所以合论;化体唯虚,故宜别也。

●二释

未闻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应化唯真之影,不如实见真身应身。

谓十二年前小乘之人,唯取三十二相金色之身以为真佛,不知更有真佛,故云但言色相。不知下。以未达法空故,不知此相但是真身之中所现影像也。故唯识云:大圆镜智,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既言是影,则知非真。故弥勒颂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不如等者。若知真身是实,应身是虚。又了相即无相,名为真身;无相即相,名为应身。如是见者,名如实见。故华严云:于实见真实,不实见不实,如是解法相,是则名为佛。若不如是,名为不如实见。

●三结

故此发明二果,令知由前二因证得。

发明二果者,如经云: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者,发明真身也;是名三十二相者,发明应身也。又云:则非具足色身,发明真身也;是名具足色身,发明应身也。余例此。知二因等者,真身由前慧因证得,应身由前福因证得也。前段中云故须福慧二严等,即是约果说因;今云故此发明等,即是望因说果。如是说者,意令众生修二种因,证二种果也。然前五门,展转相蹑,谓说般若经,本除二执,故有第一;二执虽遣,两疑犹存,故有第二;纵使无疑,争奈先业,故有第三;恶业既灭,无漏因成,故有第四;因既昭然,果证何远,故有第五。由是一经大意,极此五重矣。

第二、明经宗体二:初、宗。

宗即所诠,体即能诠。今初。宗者,尊也,重也,心言之所尚也。然言由于心故,故肇公云:情尚于空者,触言而宾无。毛诗序云: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余皆例此。

●文二。初、统明诸教

统论佛教因缘为宗

统论佛教者,然此方古今,教有三种,浅深既异,所宗亦殊。一儒教主,即文宣王,谓孔丘也。宗于五常,仁义礼智信,意以修身慎行,治国理家,扬名后代也。二道教主,即玄元皇帝,谓老聃也。宗于自然,此即融荡是非,齐平生死,终归虚无也。三释教主,即释迦也。宗于因缘,意令识迷破惑,证真起用也。故云因缘为宗。然一代佛教,通宗因缘。虽小乘生灭,大乘无性,浅深有异,大约统论,皆因缘也。然有二种:一世间,二出世间。世间有二:一内,二外。外复有二:一谓种子为因,水土人时等为缘,而芽得生。又泥团为因,轮绳陶师等为缘,而器得成。二内谓无明为因,行支为缘,而生识等五支,及生老死二支。前二器世间,后一即有情世间。故知成此三界世间,只由因缘二字。二者出世间有三种:一则本觉内熏为因,师教外熏为缘,而始觉得生。二则始觉为因,施等五度为缘,而佛果得成。三则大悲为因,众生为缘,而应化得兴。故知出世间一切净妙等事,不出因缘二字。故法华云:佛种从缘起,是故说一乘。中论云: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又云:我说是因缘,能灭诸戏论。然统收世出世间一切诸法有义、空义、假义、中义,虽浅深不同,皆堕因缘也。言有者,有生有灭也。谓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如马胜比丘为舍利弗说偈云:诸法从缘生,缘离法即灭,如是灭与生,沙门如是说。空者,既属因缘,则知无体,无体即空义也。故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假者,如镜像水月,虽则不实,缘会不得不现。故净名云:是身如影,从业缘现。中者,以假故非空,空故非假,非空非假,即空即假,名为中义。故净名云: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又如中论都明有等四义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即三乘教中所说空、有、中、假等义,并不出因缘,故云佛教统宗因缘也。

●二、别显今经三:初、约法正立。

别显此经,则实相般若,观照般若,不一不二,以为其宗。

别显等者,所谓通中之别,随何经中,所宗各异。如华严法界,法华一乘,净名不思议,真如佛性等也。然般若种类,诸说不同。准智度论,说有三种:一文字,即能诠教;二观照,即能观智;三实相,即所观境。罗什后来,开为五种。谓于观照中,开出眷属,即随行五蕴,及暖等善根。于实相中,开出境界,即俗谛境。此五中,唯观照持业释,余皆依主大云解之。五皆持业,谓文字性空,即般若故。眷属境界,同文字故。实相即是法身。起信论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故。然虽三虽五,三者为正。何则?般若所照,皆实相故,不唯真如。故智论云:照色等空,即名实性。性空实理,离于颠倒,非虚伪故。于空见空,亦名颠倒。于空无著,乃是实法。色等虚伪,诳人眼根。故知但约不颠倒,离虚伪,便为实相。则双实真俗二谛,为一实相也。暖等眷属,是慧性故。相应随行,俱观照故。故知观照,摄眷属也。由是虽则说三,已摄于五。既符智论,必契深经。故三为正。然诸家立宗,或唯观照,或唯实相,此并未当。且此经所诠,一一离相,岂唯观照?教化众生,断疑破执,岂唯实相?故今双取为宗。不一不二者,欲言其一,体用有殊。欲言其二,寂照常俱。故非一二也。

●二、约喻释成

以即理之智观照诸相,故如金刚能断一切;即智之理是为实相,故如金刚坚牢难坏。

此显双取为正。且本举能坚能利一金刚,以喻观照实相二种般若。若单取观照,则阙坚义。若单取实相,则阙利义。又皆言即者,释成不二之相。以照而常寂,故理非智外。寂而常照,故智非理外。既离理无智,离智无理,故如金刚即坚即利也。

●三、约行结显

万行之中,一一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为经宗。

谓菩萨行中,必须具此。若昧实相,则难亡分别,便成住相,即堕有漏。若昧观照,则阙智用,便滞偏空,同于二乘。故须二事兼行,方契中道。此则如前行玄之义也。由是起信论中,止观合说;法华经内,定慧庄严。华严明定慧二事,菩萨依赖;涅槃显定慧不等,不见佛性。诸教中说,无明邪见,自此而生。故华严疏云:万行忘照而齐修,顿渐无碍而双入。皆此义也。

二体

●文三。初标立。

文字般若,即是经体。

如文可知。

●二正释

文字即含声名句文,文字性空,即是般若,无别文字之体。

或曰:诸家所出教体,皆取声、名、句、文,或通取所诠之法,今何单取文字耶?由是故云:文字即含声、名、句、文。此明具四法也。声即言音,名、句、文三,即声上屈曲表示。名诠诸法自性,句诠诸法差别,文即是字,为二所依也。问:四法之中,文字最居其末,云何摄声等法耶?答:所以能摄者,有二意:一、能显文字,有其三处,谓心上显即意识境,声上显即耳识境,色上显即眼识境。今取初者,故能摄之。二、有声未必有名、句、文,有文则必有声、名、句,前前未必有后后,后后必有于前前,如苗必有根,根未必有苗也。以是义故,故摄声等文字性空。下明摄所诠理也。谓依于般若,显乎文字,文字本空,即是般若,无别文字体也。然有二意:一、体属缘生,无自体故;二、非别有一法,为文字体故。此皆意显般若是文字体也。其犹镕金成像,像即是金也。

●三、总结

故皆含摄,理无不尽,统为教体。

含摄之义,如上所明,能所总该,故言理无不尽。此乃文字则该能诠尽,般若则该所诠尽,诠旨既备,故云统为教体也。

第三、分别处会二:初、总明佛说大部处会。

●文二。初总示大部

六百卷文四处十六会说一王舍城鹫峰山七会

(山中四会。山顶三会)二、给孤独园七会。三、他化天宫摩尼宝藏殿一会。四、王舍城竹林园白鹭池侧一会。

●二、别显此经

此经则第二处,第九会,第五百七十七卷。

上总明,皆如文可知。

后别明传译此卷时主。

●文三:初、正明东土翻译前后二:初、通辨诸译。

前后六译:一、后秦罗什,二、后魏菩提流支,三、陈朝真谛,四、隋朝笈多,五、唐初玄奘,六、大周义净。上六人皆三藏。

流支者,天平二年于洛阳译成十四纸,名金刚般若真谛;太康元年于金陵郡译成十四纸,名金刚断割笈多;开皇十年于洛阳译成十六纸,名金刚断割玄奘;贞观二十二年于玉华宫译成十八纸,名能断金刚义净;证圣二年于佛授记寺译成十二纸,名能断金刚

●二克示所传

今所传者,即罗什弘始四年于长安草堂寺所译。

如文。

●二因辨西方解释异同

天竺有无著菩萨,入日光定,上升兜率,亲诣弥勒,禀受八十行偈,又将此偈转授天亲。天亲作长行解释,成三卷论,约断疑执以释。无著又造两卷论,约显行位以释。

转授天亲者,有说云:以天亲久习小乘,近从大教,要涤情执,故转授之。断疑执,显行位,正宗文中可见。

●三、示今科判依据差别二:初、正明科释所依。

今科经唯约天亲,释义即兼无著,亦傍求余论,采集诸疏。

兼无著者,以显此疏正依天亲,傍用无著,余论诸疏,义见开题处。

●二、结成立题所以

题云纂要,其在兹焉。

不同净名集疏备书四圣之名义,即如何晏集解论语,于孔安国、马融等注中,当者用之,不当者翦之。今疏亦尔,或双取以各有理,或共成一义,故两存焉。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二卷

(终)

校讹第一纸

(十六行玄北藏作立楞严寺流通本同误)第四纸

(二十行现北藏作见)第六纸

(十七行令北藏作今)第八纸

(十六行僧北藏作因)第十一纸

(二行已,北藏作以)第十二纸

(六行曲北藏作由十三行示北藏作云)第十三纸

(十四行轮北藏作论)第十七纸

(十七行失,北藏作夫)第二十纸

(一行含北藏作舍)第二十四纸

(十三行唯北藏作为,已上流通本皆同误。)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三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第四、释通文义二:初、解题目。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疏二:初、释所诠三:初、释金刚二:初、翻名示相。

金刚者,梵云跋折罗,力士所执之杵,是此宝也。金中最刚,故名金刚。帝释有之,薄福者难见。

梵云下,新云缚左罗。力士所执者,如经所说,执金刚神,梵云诺建那,此云露形神,即此力士也。金中最刚者,金语通五,此最精坚,故安刚字。仍非人间之物,故云帝释有之。乃是天上至宝,故云薄福者难见。正理论云:帝释有宝,名曰金刚,不为薄福众生所见。

●二、约法辨义二:初、引经论总彰二义三:初、总标略辨。

极坚极利,喻般若焉,无物可能坏之,而能碎坏万物。

初二句表有胜能,故喻般若。无物下,释极坚等相。则知若有一物能坏,则非极坚;若有一物不碎,则非极利也。如银铁虽坚,遇火则融;刀剑虽利,斫石则缺,非极坚利也。拣余坚利,故加极字。

●二、引教委释

涅槃经云:譬如金刚,无能坏者,而能碎坏一切诸物。无著云:金刚难坏。又云:金刚能断。又云:金刚者,细牢故。细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坏故。

涅槃下,引经。无著下,引论难。坏即坚义,能断即利义。细牢者,细谓拣粗,显是微妙;牢拣可坏,坚固义成。智因即是慧,慧是智之因,智是慧之果。此约观照般若说。以微细故,能入于惑,令彼灭也。不可坏者,智论云:一切语言名相等事皆可破坏,唯无相智不可破坏。此约实相般若说。问:实相般若分因果耶?答:用有胜劣,故分因果;体无增减,因果一如。故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华严经疏云:理开体用,名大方广;智分因果,号佛华严。

●三、结显喻旨

皆以坚喻般若体,利喻般若用。

此结所引经论之意也。然先上诸德,皆用此义。资圣云:金刚者,坚而复利。坚喻本觉真性,虽流转诸趣,而觉性无坏;利喻般若净照,三贤十地,贯通万行,无明惑暗,无不坏也。肇云:金刚者,坚利之譬也。坚故物莫能沮,利故物无不摧。以况斯慧,邪魔不能毁,坚之极也;万物皆能破,利之义也。又诸经论说金刚喻定,胜鬘经说金刚喻智,梵网经以十回向为十金刚,仁王谓十坚心,净名以金刚慧决了此相,无缚无脱,得无生法忍。又诸经论说金刚座、金刚山、金刚轮,如是等说,皆取坚利义也。又晋武帝起居注云:武帝十三年,炖煌有人献金刚宝,生于金中,色如紫石英,状如荞麦,百炼不销,可以切玉如泥。是知坚利之极也。

●二、引真谛别示六种二:初、正明六种。

又真谛记说六种金刚:一、青色,能消灾厄,喻般若能除业障;二、黄色,随人所须,喻无漏功德;三、赤色,对日出火,慧对本觉,出无生智火;四、白色,能清浊水,般若能清疑浊;五、空色,令人空中行坐,慧破法执,住真空理;六、碧色,能消诸毒,慧除三毒。

一一以法合之,分明如文,皆般若之功也。灾厄等者,有厄则灾祸必来,有业则苦果定至,厄除则灾祸不起,业丧则苦果不生。随人所须有二意:一则如余物不能随所须,金不可为银用,罗不可为锦用等。金刚则不然,要者皆得。法中亦尔,有漏功德,人不可为天,富不可为贫。无漏不尔,随心所成。二则余物用之则尽,金刚出之不穷。法中亦尔,有漏受之则穷,无漏受之不尽。对日等者,慧即始觉,合本觉时,见法无生,名无生智。如起信云: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无生义也。火出烧尽世间,使六合空廓;智起断除烦恼,令大道通同。能清等者,水清则万像齐鉴,疑除即佛法现前。空中等者,升太虚则不履于地,住真空则不堕世间。消诸毒者,中毒则令人命终,起惑则永沉生死,毒除则延年益寿,惑遣则不灭不生。

●二、结示傍正

傍兼可矣,非坚利之本喻。

佛所立名,本约坚利,如上六义,乃是兼明。诸家至此,多不料简,殊滥正义。若将此六配前五因,即一当第三,二、三当四,五、四当第二,五、六当第一也。

●二、释般若二:初、翻名略指。

般若正翻云慧,即照五蕴空相应本觉之慧是也。

般若正翻慧者,以古来诸德义,翻为妙慧、净慧、无相慧,此皆挟到彼岸义,是别相也,或云智慧。今云正翻慧者,即通相也。即照下,约功用以出体也。照蕴空即是功用,本觉之慧即是出体。大品云:色如聚沫,受如泡幻,想如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化。如是观者,名照蕴空。相应等者,本觉即如来藏自性清净心,非新生故言本,不顽暗故言觉。慧即始觉也,依体起用,故云之慧;始即同本,故曰相应。然本觉与慧,不一不二。以不二故,故言相应;以不一故,故言之慧。故资圣云:妄心见俗曰无明,悟心照真为般若。俗境万有,见心必异;真空理一,悟自无差。第一义空,离照无理;清净本觉,即理是照。又涅槃云:佛性者,名第一义空;第一义空,名为智慧。此等皆证体用非一非二义也。然本即实相,始即观照也。

●二、引教广释二:初、引论别相释二:初、明总摄三慧。

若约学者从浅至深言之,则摄闻、思、修三慧,总为般若。

学者,即修大乘行人也。初须闻法生解,名闻慧。次则测度所闻,评量教理,分明忍可,以印自心,名思慧。然后如闻思处,依而行之,无所乖越,名修慧。前二有漏,后一无漏,前浅后深,深浅虽殊,通名为慧。是故总收,名为般若。如人攻文,赴举及第,虽前劣后胜,皆一人也云云。

●二、引论文释成二:初、正释成。

故无著云:能断者,般若波罗蜜中闻思修所断,如金刚断处而断故。

波罗蜜中等者。此明顿悟中渐修也。慧才发时,照万法空,便到彼岸,名为顿悟。由有多生习性,未得念念相应,故须听闻正法,思惟其义,如说修行,方得究竟证入,名为渐修。开题中略明也。若唯识中说,则具根后二智,谓十度中六,通本后四。唯后得六中,则二智皆具,为分六度,故第六偏取二空本也。今依无著,更加加行智,则通前三矣。金刚断处等者。如金刚断物之处,而断烦恼,非谓金刚亦通所断。

●二、配因果二:初、双引论。

又云细者智因故者,智因即慧也。依智度论,因位名般若,果位名智。

上者字,论牒所标;下者字,疏牒论文。智因即慧,慧果即智也。前虽引用,今方解释,此引无著也。次引智论,可知。

●二双解释

则闻思修,皆名为细。细妙之慧,佛智之因矣。般若能断,故在因位。佛果无断,转受智名。

此明法空深慧,意拣我空慧为粗浅,不为佛因,但是二乘因故。般若下,出所以。以慧是拣择义,拣择惑障,显无为故。以因位有惑,故须择之,乃名为慧。智但决断为义,以果位无惑,但唯决定,朗然独照,故名为智。只是一法受此两名,如人破贼为将,功成为相也。有说以无漏智性为智因,大云破之。三涂有性,何不断惑?阙细义也。此约妙慧别相以破,若就通相,取亦可矣。以凡是有心,皆成佛故,此得是因也。

●二、引经通相释

若依大品经,若字通智慧二义,故智与慧,名义少殊,体性无别。

此明字缘字界。若字是字界,般那都为缘。若以般为缘,助于若界,则名为慧。若以那为缘,助于若界,则名为智。如僧人俗人等云云。名殊谓曰智曰慧,义殊谓决断拣择。此中义殊,故使名殊也。体性无别者,皆别境中一也。前三种智,皆名慧故。故智与慧,皆如金刚。故萨遮尼干经云:帝释金刚宝,能灭阿修罗。智碎烦恼山,能坏亦如是。无常经云:金刚智杵碎邪山,永断无始相缠缚。

●三、释波罗蜜三:初、约语对翻。

波罗蜜者,此云彼岸到,应云到彼岸。

应云下回梵文,以西域风俗,例皆如此云云。青龙云:蜜多者,离义,到义。元康云:天竺风俗,所作究竟,皆云到彼岸。到离之义,次文明之。

●二、约义顺释二:初、释义。

谓离生死此岸,度烦恼中流,到涅槃彼岸。涅槃,此云圆寂,亦云灭度。

前三句中,每句皆上法下喻。意明烦恼如大河,难可度故;生死如此岸,有情居故;涅槃如彼岸,诸佛住故。则慧是能离、能度、能到,生死等是所离、所度、所到。若欲离此到彼,必须度于中流。此约四谛说之,理则明矣。知苦是离此岸,断集修道是度中流,证灭是到彼岸也。此顺小乘义说。下经令入大乘无余涅槃,即须离二种生死。此岸乘六度船筏,度二障中流,到二涅槃彼岸。涅槃等者,以翻波罗蜜为彼岸,即是涅槃。是故约转依果,明彼岸义。然生死即分段变易,烦恼即总该二障。圆寂者,义翻也。谓德备尘沙曰圆,妙绝相累曰寂。灭度者,肇云:涅槃者,秦言无为,亦云灭度,或但云灭。然灭与小乘不同,小乘以灭生死为灭,大乘以寂灭为灭。故涅槃云:生灭灭已,寂灭为乐。然灭唯据果,灭度乃兼因。今则约果标因,故云灭度。所以经中上言涅槃,下云灭度,亦是唐、梵双彰也。涅槃种类,下文具明。

●二通难

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但以迷倒,妄见生死,名在此岸。若悟生死本空,元来圆寂,名到彼岸。

此即净名经文。彼云:若弥勒得授记者,一切众生亦应授记。何以故?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等。今用此文以为难辞。难意云:众生既即寂灭,何有离此到彼?今言到彼者,莫违经耶?但以下。释通。但约翻迷成悟,便是离此到彼。若悟此已,渐除渐证,名为究竟。然成波罗蜜,要与七最胜相应,如唯识说。

●三、顺义通结

若兼般若回文,应云到彼岸慧。

则是波罗蜜中之闻思修慧也。

●二、释能诠二:初、翻名。

经者,梵音修多罗,义翻为契经。

修多罗,或云修妒路,或云素怛览,此但梵音楚夏之异耳。义翻者,以修多罗正翻云线。由西天以修多罗一名召于四实,谓圣教席经井索线,彼多以华献佛,置之案上,恐风吹散,以线贯之。又见此方圣教能持佛语,得无所遗,如线贯华,故以线称目之,就彼处呼曰修多罗。据此正翻,即合云线。此方不贵线称,故翻为经。斯则暗符彼方席经,兼顺此土儒道之经。然虽符顺彼此,而未免相滥,由是更加契字以拣异之。然更合于修多罗上加欲底二字,翻为契经,则唐梵皆足也。

●二释义

契者,诠表义理,契合人心,即契理契机也。经者,佛地论云:能贯能摄,故名为经。以佛圣教,贯穿所应说义,摄持所化生故。

诠表下,释契字。诠表义理,释契理也,谓说事如事,说理如理云云。契合人心,释契机也,谓令人有所悟解,欢喜信受云云。斯则契理契机之经,依主释也。文虽是倒,意以经是能契也。经者下,次释经字。初标。以佛下,释,如开题处明已。今唯言经而不言契者,以有般若拣滥,明非道德等经,故不言也。

后释经文。

●文二。初科分

○准常三分: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

此则道安法师所判。但是佛经,无问大小,皆科为三。意云:序分彰说法之由致,正宗畅本意之玄门,流通继遐芳于万古,冥符西域,今古通遵。此经从如是至敷座而坐,是序分。时长老下,至应作如是观,是正宗分。佛说是经下,至信受奉行,是流通分。

●二、随释,三、如疏科释。

○初文二:初、证信序,二、发起序。

证信者,即六成就也。显说听时处,一一分明,以证非谬,令物生信故。发起者,则以事相表示发起正宗法义也。然此二序,更有异名,谓通序、别序。通谓诸经同故,别谓诸经别故。亦谓经后序、经前序。经后序者,佛说之时,未有结集之时,方安立故。经前序者,佛先发起,方说经故。

○今初,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释此分三:一、明建立之因。则佛临灭度,阿难请问四事,佛一一答:我灭度后,一、依四念处住;二、以戒为师;三、默摈恶性比丘;四、一切经初,皆云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某处,与某众若干等。

建立因者,意明如是等言,因何而立?佛临灭等者,佛将入灭,阿难愁恼。阿泥楼豆告阿难言:汝是持佛法人,且须裁抑。汝当往彼,咨问后事。阿难曰:云何后事?阿泥楼豆曰:世尊在日,以佛为师;世尊灭后,以谁为师?世尊在日,依世尊住;世尊灭后,依何而住?恶性比丘,佛在之日,佛自调伏;佛灭度后,如何调伏?遐益后来,理宜结集。一切经首,置何等言?阿难承教,一一咨问。今疏影略,不载问辞,但书答语也。四念处者,四即身、受、心、法。念谓念慧,处谓身等,即是念慧所安住处。则念是能住,身等四处为所住。于此四处,安住念慧,名四念处住,带数释也。一、观身不净,即有漏色蕴,具有五种不净:一、种子不净,乘过去业识种子,揽现在父母精血,合成身故。

故净名云: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影,从业缘现。智论云:是身种不净,非余妙宝物,不从华间生,唯从秽道出。二、住处不净,于母胎中,居生藏之下,熟藏之上,常受熏秽。故智论云:是身如臭物,不因华间生,不从薝卜有,亦不出宝山。三、自体不净,合三十六物,以成身故。谓外有发、毛、爪、齿、眵、泪、涕、唾、垢、汗、便利等十二,次有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等十二,中有脾、肾、心、肺、肝、胆、肠、胃、赤痰、白痰、生藏、熟藏等十二。智论云:地水火风质,能盛受不净,倾海洗此身,不能令香洁。四、自相不净,九孔常流不净物故。智论云:种种不净物,充满于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盛物。五、究竟不净,一旦命终,膀胀烂坏,臭恶狼藉,不堪见故。

净名云:是身假以澡浴衣食,必归磨灭。智论云:审谛观是身,终归于死处,难御无反复,背恩如小儿。金光明亦云:虽常供给怀怨害,终归弃我不知恩。二、观受是苦者,受即是心所遍行,五中一也。仍有三种,谓苦、乐、舍。苦谓苦苦,乐谓坏苦,舍谓行苦。问:乐受未坏,应非苦耶?答:以乐是苦因,故凡夫妄计为乐,元来是苦。问:舍非苦乐,云何苦耶?答:行蕴迁流,逼迫常苦,但以苦乐粗相所覆,常情不知此微细苦,故此三法,俱名苦也。三、观心无常者,心即缘虑生灭之心,谓心心念念,前灭后生,相续不绝,如水流注。故经中说: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中九百生灭。四、观法无我者,法即五蕴,谓五蕴法中,一一推求,即蕴离蕴,皆无我也。如上观之,即能对治凡夫四种颠倒,谓凡夫颠倒,则造业受生,反此用心,自然无咎。

以戒为师者,从其轨范,但依戒律,作止分明。故菩萨戒序云:波罗提木叉者,是汝大师,如来在日,无异此也。默摈等者,佛法慈悲,为无刑罚,比丘恶性,唯默摈之,意令省己知惭,自然调伏耳。经初等语,释在次文,然此四中,意在第四,文中承便,兼带前三。

二、明建立之意。意有三焉:一、断疑故。谓结集时,阿难升座,欲宣佛语,感得自身相好如佛,众起三疑:一、疑佛重起说法,二、疑他方佛来,三、疑阿难成佛。故说此言,三疑顿断。二、息诤故。若不推从佛闻,言自制作,则诤论起。三、异邪故。不同外道经初云阿忧等。

建立意者,建立如是等言。意在于何?此有三意,如文三段。断疑等者,智度论说:佛灭度后,诸天王等请迦叶言,乃至云:法城欲颓,法幢欲倒,当以大悲建立佛法。迦叶受请,往须弥顶,击大揵槌。诸圣弟子得神通者,皆来集会。迦叶告言:佛法欲灭,众生可愍,待结集竟,随汝入灭。诸来圣众受教而住毕钵罗窟。迦叶入定,以天眼观:今是众中,谁有烦恼应逐出者?唯有阿难烦恼未尽。尔时,迦叶从定而起,于大众中牵出阿难,告言:清净众中结集法藏,汝结未尽,不应住此。是时,阿难惭耻悲泣,告迦叶言:我能有力,久可得道。但为侍佛,以阿罗汉者不得给侍,故留残结,不尽断尔。迦叶告言:汝更有过。佛意不听女人出家,为汝殷勤致请,令佛正法五百岁衰微,是汝突吉罗罪。佛临涅槃,近俱尸竭城,背痛,叠郁多罗僧敷卧,语汝须水,汝不供给,是汝突吉罗罪。佛昔问汝:若有人好修四神足,应住寿一劫;若无,减一劫。为汝不对,令佛早入涅槃,是汝突吉罗罪。汝于一时,以郁多罗僧衬身而卧,是汝突吉罗罪。汝昔与佛叠僧伽梨衣,以足踏上,是汝突吉罗罪。佛阴藏相,入涅槃后,以示女人,实为羞耻,是汝突吉罗罪。迦叶言:汝有如是六种突吉罗罪,应于僧中悔过。是时阿难脱革屣,袒右肩,长跪合掌,依六种突吉罗罪忏悔。忏悔已,迦叶牵阿难出,语言:汝漏尽可来。言讫,自闭窟门。是时阿难涕泪悲泣,求断结惑,靡不精诚。至于后夜,疲极偃息,头未至枕,朗然得悟三明六通,作大罗汉。却至窟门,击门而唤迦叶言:汝复何来?曰:我漏已尽。迦叶言:汝若漏尽,可纵神通于户钥孔中入。阿难腾身入来,礼拜僧足。迦叶手摩阿难顶言:我欲为汝,令汝得道,汝勿嫌恨。此如苏秦、张仪云云。然阶圣果,切在修心,不如说行,事佛何益?狐假虎威,宜其止绝。斯意甚妙,详而警之。时大众请阿难升座,结集法藏。既升座已,未发言间,感得自身相好如佛。是时大众遂起三疑。故说下,既言我从佛闻,则知非佛重起,非他方佛来,亦非阿难成佛,故云三疑顿断。广如彼论,恐烦略叙也。息诤等者,同为罗汉,德业颇齐,若云自言,固宜諠诤。异邪等者,阿者言无,忧者曰有。外道意云:万法虽异,不出有无,置之经初,以之为吉。以初吉故,令中后亦吉。今则不尔,故云异邪。

三、正释文义。

●文二:初、标列述意。

具六成就,谓信、闻、时、主、处、众,六缘不具,教则不兴,必须具六,故云成就。

言成就者,谓六为能成就,教为所成就也。

●二。依科解文,六如疏列。

一信

●文二。初合释。

若兼我闻合释,则指法之辞也。如是之法,我从佛闻。

合释者,谓兼次段合而释之,此则别义,不计六数也。

●二单释

单释如是者,智度论云:信,成就也。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又圣人说法,但为显如,唯如为是,故称如是。又有无不二为如,如非有无为是。

单释者,谓正释信成就义。所引论文,有标有释。佛法下,是释。或曰:因何最初便明其信?故此释也。信为能入者,然佛法无量,信为初基。若无信心,宁肯修习?由是五位之内,信位居初;十信之中,信称第一。十一善法,信亦为先。故知信心之前,更无善法。依此信本,方兴解行,乃至证入。故华严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断除疑网出爱河,开示涅槃无上道。今置经首,以表信相为入法之初也。智为能度者,菩萨万行,非智不成。若无智慧,即滞有着空。以智为主,不着二边,成无漏因,获菩提果。故菩提资粮论云:施戒忍进定,及此五之余,皆由智度故,波罗蜜所摄。信者下,正显。如是二字,是信之辞。上皆智论所释。又圣下,是刘虬注无量义经中释。此下皆约法说也。显如者,众生如隐,故沈三界。欲绝三界,只要显如,故云但为。除如之外,余皆虚妄,故云唯如为是。论云: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有云:始从得道,乃至涅槃,其中所说,无不为如。又有下,即梁武帝解。意明有即无,故不有;无即有,故不无。相即同时,故名不二。不二即如也。此约双融显如也。如非有无者,恐闻有无不二为如,便谓如体是有是无,故此遮也。意明有无即不是,是即非有无。此上二解,如字是显体,是字即无非也。

二闻

●文二。初正释我闻之义

我即阿难五蕴假者,闻谓耳根发识,废别从总,故云我闻。

我有四种:一、凡夫遍计我,二、外道神我,三、三乘假我,四、法身真我。今拣余者,故云五蕴。假者,则第三随世流布,要简宾主,乃称于我。阿难已达我空,实不计执,故云假者。闻者,然大小乘诸论辨闻不同,有云耳根,或云耳识,或云根识和合故闻。今云耳根发识,则后义也。以根识单阙,皆不能闻云云。然根识闻声而不闻教,若准名句,唯是意闻。故瑜伽云:闻谓比量。然由耳识缘于声境,与意同时得闻也。然此二识闻声名句,实非先后异时,以率尔耳识,同时意识,故得闻也。五识皆然。废别下,或曰:既云耳根发识故闻,合云耳闻,云何经内唯言我闻?故此释也。以耳是六根之别,我是一身之总,今废别耳,从其总我,故言我闻。

●二商较所闻之法

阿难所不闻,二十年前之经,有云如来重说,有云得深三昧总领。若推本而言,即阿难是大权菩萨,何法不通?

前二句牒难辞。谓阿难是佛成道夜生,年至二十方为侍者。二十年前佛所说法并且不闻,何得结集诸经皆称我闻?有云下。通释。此有三意。有云重说者。一也。佛初命阿难为侍者,阿难从佛乞三愿:一、不着佛退衣;二、不随佛受别请;三、请说未闻之法。佛随其愿故得闻也。得深三昧等者。二也。金刚华仙经说阿难得法性觉自在三昧力故,前所说经皆得忆持与闻无异。故法华经云:世尊甚布有,令我念过去,无量诸佛法,如今日所闻。若推下。三也。不思议境界经云:复有百千万亿菩萨现声闻形亦来在座,其名曰舍利弗乃至阿难等。是则三中前二权说,后一实论,故言推本也。

三时

●文二:初、拣显释。

师资合会,说听究竟,故言一时;诸方时分,延促不同,故但言一。

师资合会者。谓说者教人以道德曰师。资者,取也。从师之教,取而行之也。佛及大众,说听具足,故云合会。说毕听毕,故云究竟。意取说无异席,贯通首末,故曰一时。佛地论云:此就刹那相续不断,说听究竟,总名一时。一时之语,佛自言故。涅槃云:昔佛一时在尸首林。又云:我于一时在迦尸国。此则显说听能所,一切圆毕也。诸方下。拣时也。不同有二:谓横则参差不同,竖则延促不同。延促不同,如人间五十年,四天王天,一昼夜上,上倍增故。参差不同者,如俱舍云:夜半日没中,日出四洲等。既然,云何定言寅卯辰巳日月等耶?

●二会法释

又说法领法之时,心境泯,理智融,凡圣如,始本会,此诸二法皆一之时。

此是悫公楞严疏意,说领即师资也。下有四对:心境泯者,以闻法之时,妄心不起,心既不起,境即不生,心境两亡,故云泯也。此即不得以生灭心行听实相法,此通依计,故皆泯也。斯则染心俗境一对。理智融者,以听法之际,能所不分,以动念即乖法体,二皆真实,故言融而不言泯也。斯则净心真境一对。凡圣如者,由心分别,则见圣见凡,心既不生,谁凡谁圣,相本自尽,故言如也。斯则因果一对。本始会者,妄念起时,隔于本始,念既不起,本始自同,摄用归体,故言会也。斯则体用一对。问:此与第二何别?答:前智是始觉中根本智,前理是本觉中真谛境,若此始本,本通真俗,始合本后,则前狭后宽也。前为形染,且言真境净智,此为都明,故言本觉始觉也。又前约分证,故云理智融,此约极证,故言本始会也。诸二者,谓心境、理智、凡圣、本始也。皆一者,一义不同,谓心境则泯之故一,理智则融之故一,凡圣则如之故一,本始则会之故一,义虽不同,俱名为一,故云一时。

四主

●文二。初翻名。

具云佛陀,此云觉者。

经唯标佛者,以秦人好略故。仍存梵音者,恐滥菩提故。以菩提云觉,则属于法。今指于人,故言其佛。无相滥失,故不翻也。若释其义,须得唐言,故先翻对也。然觉谓觉察、觉悟。觉悟即照真本有,觉察则了妄本空。了妄本空,则不逐于妄;照真本有,则不迷于真。真妄既明,则能破和合识,灭相续心,显现法身,智亦亡也。当尔之时,始本无二,唯一觉耳。菩萨虽亦照真了妄,未得究竟,犹带萨埵之名。唯佛如来所作究竟,故独称觉者。

●二、释义二:初、引论正释二:初、约体离念释。

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则以无念名之为佛。

然此论明本觉心体,性离诸念。今此引释果佛者,以果佛之体即是本觉,元自离念,因果虽分,离念无别故。以本觉离念,即是佛体。故经云:大乘因者,诸法实相等。是故在缠名本觉,出缠名究竟觉,始终体一,更无别法。故论云:即是如来平等法身。依此法身,说名本觉。则以下,疏结本觉离念是佛体也。

●二、约位三义释

然觉有三义:一、自觉,觉知自心本无生灭;二、觉他,觉一切法无不是如;三、觉满,二、觉理圆,称之为满。

无生灭者,谓智照真如,如理见故。然有二意:一则心中无生灭之法。如起信云:如实空者,从本已来,一切染法不相应故。以念生则染,今既无念,故不相应。二则无者不也,只明此心本不生灭。即同起信云:以远离微细念故,得见心性,心即常住,常住即无生灭也。觉他者,此亦始觉,了事即真,以望自心,故名觉他。即同起信云:一切诸法,从本已来,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觉满者,以前二觉,有解有证,先后胜劣,存自他之相,未得称满。今此圆备,不立自他,故称为满。若准涅槃经说:自觉者,觉自身有佛性;觉他者,觉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觉满者,若自若他,无二佛性故。然常涂所说,自觉拣凡夫,觉他拣二乘,觉满拣菩萨。此中说者,自觉便拣二乘,权教菩萨,岂唯凡夫?故华严云:一切诸法性,无生亦无灭,奇哉大导师,自觉能觉他。

●二、引论反释三:初、反显。

故知有念,则不名觉。

意云:无念故名觉,当知有念则不名觉也。

●二引证

起信云:一切众生不名为觉,以无始来念念相续,未曾离念。

前云心体离念,虽通因果,今明众生不名为觉,独显果人方名觉也。

●三顺结

又云:若有众生能观无念者,则为向佛智故。

正结无念是佛义。以无念是佛故,能观无念者,即是向佛智也。

五处

●文二。初释舍卫。

舍卫,此云闻物,谓具足欲尘、财宝、多闻、解脱等,远闻诸国故。义净,译云名称大城。

舍卫,亦云舍婆提,新云室罗伐悉底,此但梵音楚夏耳。此城在中印土憍萨罗国,缘南天亦有憍萨罗国,恐滥彼国,故以城为国。名闻物者,谓名闻胜德。珍奇宝物,多出此国。谓具下,释。欲尘,即佳丽女色。财宝,即珍奇宝物。多闻,谓博通内外典籍。解脱,即五通仙人等远离欲也。此即国丰四德,亦翻为丰德也。远闻等者,如上四事,皆为外国之所闻知。义净下,但证远闻之义,以有名称,故得远闻也。

●二、释祇园二:初、总指。

祇树等者,即祇陀太子所施之树,给孤长者所买之园。

舍卫国主波斯匿王,有一大臣名须达多,为儿娉妇,躬至王舍城,寄止长者珊檀那舍宅。时长者中夜而起,庄严舍宅,营办肴膳。须达闻已,问言:大士,欲请国王为婚姻之会耶?答言:请佛无上法王。须达闻已,身毛皆竖。复问:何等名佛?长者广为说佛功德。须达多言:善哉!大士,所言佛者,功德无上,今在何处?长者答言:在王舍城迦阑陀竹林精舍。时须达多一心念佛,忽然天明,其光炽盛犹如白日,即寻光处至城门下。佛神力故,门自开辟,寻路而往。尔时,如来出外经行,须达见已,欢喜踊跃,不知礼法,直问世尊。时首陀天为其长者,化作四人至世尊所,接足礼拜,胡跪问讯,右绕三匝,却住一面。须达见已,依而为之。世尊即为如应说法,长者闻已,得须陀洹果。后复请佛:惟愿临顾,至舍卫城受我微供。佛即问言:卿舍卫国,颇有精舍容受我否?须达多言:必见垂顾,便当营办。世尊尔时默然受请。时须达多回舍卫国,佛令鹙子同往指授造寺仪式。即须达布金买祇陀太子园,祇陀太子施园中树林。二人共构精舍既讫,即执香炉向王舍城遥作是言:所设已办,惟愿如来受此住处。佛时悬知长者之心,即共大众发王舍城,犹如壮士屈伸臂顷至祇陀园。是时长者以其所设奉施于佛,佛即受已,即住其中。广如涅槃经、贤愚经、四分律、西域记说。须者往检,今佛于此说金刚般若经,故云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也。然须达是主,祇陀助成。今树先园后者,以太子是储君,须达是臣佐,礼别尊卑故尔。真谛记说住处有二:一、境界处,即舍卫也,为化俗故;二、依止处,即祇园也,为统出家人故。又善见婆沙云:举舍卫令远人知,举祇园令近人知。故双举也。

●二、别释三:初、释祇陀。

只陀,此云战胜,波斯匿王太子也。生时,王与外国战胜,因以为名。

战胜者,亦云胜林,余如文。

●二释给孤

梵语须达,此云善施,给孤独即是善施也,又亦常行施故。

少而无父曰孤,老而无子曰独。拯给孤独,名为善施。又亦等者,就中孤独偏所矜哀,其实余人亦非不施故也。

●三释园字

西国呼寺为僧伽蓝,此云众园。

梵音具云僧伽蓝摩,此云众园。则僧伽是能住之众,蓝摩是所住之园,斯则约能要所耳。寺者,司也,官舍也。以佛法初来安鸿胪寺,后置僧舍,便以为名也。

六众

●文二。初释标类。

与者,并也,及也。大者,名高德着。比丘,梵语。此含三义,故存梵不译:一、怖魔,二、乞士,三、净戒。众者,理和、事和。

名高,谓遐迩称誉。德着,谓行业恢隆。怖魔者,谓初出家日,飞行夜叉唱,乃至魔宫闻,故怖也。以一人出家,展转化度,损减眷属故。然出家人,从因至果,三度怖魔,谓出家时,发菩提心时,成正觉时。前二但怖,后乃兴戈,为佛所摧,莫不降伏。乞士者,谓上从善友乞法以炼心,下从檀越乞食以资身。故智度论云: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清净活命,故名乞士。如经中说:舍利弗乞食,向壁而餐。时有梵志女,名净目,来见舍利弗云:沙门,汝食净耶?答言:食净。净目言:沙门,下口食耶?答曰:不也。乃至问仰、维、方等,皆答言:不也。净目女言:食有四种,我问于汝,汝皆言不。我今不解汝说。舍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药、种谷、植树等不净活命,名下口食;有观星宿、日月、风雨、雷电等不净活命,名仰口食;有曲媚豪势,通致四方,巧言多求不净活命,名方口食;有以种种咒术,卜算吉凶不净活命,名维口食。姊,我不堕是四种不净食中,我用清净乞食活命。净目因闻是说清净法食,欢喜信解,得须陀洹道。如是清净乞食活命,故名乞士。净戒者,谓比丘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有表受,无表持,清净持戒,名为净戒。有说五义,谓加净命、破恶。今以乞士即净命,净戒即破恶,故唯三也。理和、事和者,梵语僧伽,此云众和合,谓理和无违,事和无诤也。

●二释举数

千二百五十者,佛初成道,度憍陈如等五人;次度迦叶三兄弟,兼徒总一千;次度舍利弗、目连,各兼徒一百;次度耶舍长者子等五十人。经举大数,故减五人;此常随众,故偏列数,非无余众,文隐显耳。俱者,一时一处。

佛初成道者,即菩提树下示成正觉也。憍陈如等者,余阿湿鞞、摩诃男、婆提婆敷、富那婆蹉。准本行经说,佛初成道,梵天王等请转法轮。世尊受请,作是思惟:诸世间中谁先得度?有五仙人昔日与我有大利益,堪能受我初转法轮。复作是念:彼等五仙今在何处?以净天眼观彼五仙在鹿野苑中。尔时,世尊即向彼园广为说法,外道身心悉皆伏灭,所著之服即成三衣,手执钵器,须发自落。经于七日,威仪具足如百夏比丘,乃至为转四谛法轮,得阿罗汉果。迦叶三兄弟等者,智度论说,尔时第一优楼频螺迦叶,在火龙窟为首,教化五百弟子;二那提迦叶,领三百弟子,在象头山修行;三伽耶迦叶,领二百弟子,在希连河曲。共计千人,皆为世尊之所降伏,求索出家,师徒皆得阿罗汉果。舍利弗等者,智度论说,摩伽陀聚落有婆罗门,名檀耶那,而有八子。中有一子,名优婆低沙,即舍利弗也。复有一婆罗门,产子名离多,即目连也。是二童子共为亲友,于删阇耶外道所出家。二人同心立其誓愿:若复更得胜是师者,为我等说甘露胜道,必相契悟。尔时,世尊有一弟子,名曰马胜,威仪庠序,入城乞食,进止有方。舍利弗见已,随到所止,白言:仁者,汝是正师,为是弟子?马胜言:别有大师,我是弟子。又复问言:汝之大师说何法耶?答言: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如是灭与生,我师如是说。时舍利弗闻是语已,即于是处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归到所止,为目连说,亦复如是。二人共相领诸弟子,俱诣佛所,求索出家。佛呼:善来!须发自落,袈裟着体,执持应器,成比丘相,于声闻众中智慧神通各得第一。是二百眷属悉得出家,即受具戒,乃至得成阿罗汉果。耶舍等者,未检此。常随等者,以此诸人先并事外,艰苦累劫,一无所证,才遇见佛,便得上果,感佛恩深,故常随也。然此具四众及龙、天等,今但显一,隐余流通,分中自见。俱者下,前则标指,约主望众,故言与;此则都结,主众通论,首末相望,事不异也。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三卷

(终)

校讹第十四纸

(十一行反。北藏作,及楞严寺流通本同,误。)第十七纸

(四行令北藏作今流通本同)第十八纸

(十四行。绝流通本作沈)第二十纸

(五行:且,北藏作具;十七行:拣,北藏作栋,流通本并同)第二十一纸

(十五行心境之境北藏作竟流通本同)第二十二纸

(六行合北藏作舍,十八行即北藏作既,流通本并同)第二十三纸。

(一行亦亡,北藏作纯净,流通本同)第二十六纸

(十六行回北藏作回流通本同)第二十七纸

(一行:顷,北藏作倾,流通本同)第二十九纸

(十六行减北藏作灭又文北藏作末流通本并同)第三十一纸

(十二行北藏脱见字,流通本同)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四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二发起序

●疏二:初、叙意。

谓乞食威仪,离于邪命,是为持戒。戒能资定,定能发慧,故以戒定,发起般若正宗。

戒能等者。以戒是防非止恶义,定是寂静不动义,慧是明照拣择义。但能防非,心即不动。心若不动,慧乃分明。世出世法,无不鉴照。其犹海中,欲现万像,必要水清。欲求清水,无过水静。欲得水静,勿令起波。止波如戒,水静如定,水清如慧。所现万像,如一切法。喻中则水若不起波,则水静。水静则水清,水清则现万像。法中则心不起非,则心寂。心寂则照知万法。法上但唯一心,喻上但唯一水。法喻相对,义则昭然。故经云:尸罗不清净,三昧不现前。此则戒资定也。圆觉云:一切诸菩萨,无阂清净慧,皆依禅定生。此则定发慧也。

●二随释,二如疏列。

○文二。初戒。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分七节。释一化主成实论说:具上九号,为物钦重,故曰世尊。天上人间,共所尊故。

具上九号者,以佛有十号,世尊当第十,故云具上九号。十号者,一如来,二应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世间解,六无上士,七调御丈夫,八天人师,九佛,十世尊。

二、化时:食时、辰时。当日初分,求乞易得,不恼自他。乞已归园,正当巳时,如常斋法。

当日初分者,谓一日夜十二时,总成四分。一初分,即寅卯辰诸天食时。二中分,即巳午未人法食时。三晡分,即申酉戌神鬼食时。四夜分,即亥子丑畜生食时。今言辰时,即初分之后际也。唐周二译,皆言日初分,斯则时胜也。此时则乞求不难,以太早太迟,皆难得故。若非时乞食,欲施即无,不施又愧,便成恼他。乞之不得,亡餐又饥,是恼自也。

三、化仪:着僧伽梨衣,持四天王所献钵。

佛有三衣:一、安陀会,即五条,名下品衣,亦名行道、作务、儭身等衣;二、郁多罗僧,即七条,名中品衣,亦名入众说法衣;三、僧伽梨,即九条,乃至二十五条,名上品衣,亦名福田衣,制像水田,见生福故。入王城聚落,即着此衣,今以入城乞食故着也。天王钵者,梵语钵多罗,此云应量器,是过去维卫佛钵。入涅槃后,龙王将在宫中供养。释迦成道,龙王送至海水上,四天王欲取,化为四钵,各得一钵,以奉如来。如来受已,重叠四钵,在于左手,以右手按,合成一钵。此是绀琉璃石钵,持用乞食也。佛出行化,须着衣持钵者,为离苦乐二边故。诸在家者,好尚锦绮华洁,衣服宝器,增长放逸,太着乐边;出家外道苦行,尼干裸形,手捧饭食,致招诃丑,太着苦边。佛处中行,故着衣持钵也。

四化处园,在城东南五六里,自外之内为入处,广人多曰大。

园是所住处,国是所化处。之,往也。今行化,故出祗园,入舍卫也。处广等者,准西域记,国周六十余里,内城周二十里,故云处广。智度论云:居家九亿,故曰人多。

五、化事。佛为欲显头陀功德,令放逸者惭愧,以同事摄,故自乞食。璎珞女经说:化佛身如全段金刚,无生熟二藏。今所乞者,利益他故。故净名云:为不食故,应受彼食。

此释经中乞食两字。头陀下,或曰:佛为教主,何须乞食?故此释也。头陀,此云抖擞,抖擞烦恼故。然头陀有十二种事,谓常乞食阿兰若,乃至树下坐、露地、冢间坐等,今则一也。若行此事,获大功德,佛现斯轨,令人效之。头陀既获功德,放逸足明尤过。世尊尚自乞食,余人岂合懈怠?惭耻愧悚,自然行之。同事摄者,则四摄法之一也。又佛自乞食,准缨络经说,有十意:一、止苦故,谓盲得见;二、得乐故,谓一瞻一礼,生无量福;三、除慢故,谓众生见之,不生我慢;四、满钵愿故,富欲施多,钵则为空,贫欲施少,钵则为满;五、鬼神供养故;六、障阂者见佛故,老病贫贱,悉皆得见佛也;七、示天王所献钵故;八、作轨模故;九、绝诽谤故;十、令弟子不畜八不净物故。有此十意,故自乞食。璎珞女下,通难。前引经难。今所下,释通。净名下,但证上乞食不食之义。

六化等:一、由内证平等理,外不见贫富相。二、心离贪慢,慈无偏利。三、表威德,不惧恶象、沽酒、淫女等家。四、息凡夫猜嫌。五、破二乘分别。

此释经中于其城中次第乞已也。内证平等等者,如理见故。心离贪慢等者,不贪富好,不慢贫拙,平等修乞,故云慈无偏利也。表威德等者,谓佛制小乘律,不许入恶象家,恐彼损害;不许入淫女、沽酒家,恐生染心。佛入者,表威德胜也。息凡夫猜嫌者,谓恐增此爱彼故。破二乘分别者,谓迦叶舍富从贫乞,意令生福;须菩提舍贫从富乞,不欲恼他。二人所见,互有是非,如来异此,是非一贯也。然上五中,初、大智,二、大悲,三、显德,四、息凡,五、破小。

七、化终。然已字,义属下句,文连上句。饭食字,义属上句,文连下句。若广其文,令当句中备者,应云: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饭食讫,收衣钵。佛若不食,他福不满。宝云经说:随所乞得,分为四分:一、拟与同梵行,二、拟施贫病乞人,三、水陆众生,四、自食,十二、头陀。经唯说三分,除梵行。

然已等者。和会字之句义也。今读则从文,释则从义。若广下。权加数字,显文义兼畅也。饭即吃也。论语云:饭疏食。佛若下。通伏难。应先难云:前引璎珞女经言不食,今经何以言食?故此释也。有说:食欲至口,有威德天在侧隐形,接至他方,施作佛事。斯则示现而食,非真食也。由是彼此皆不相违。宝云下。显斋仪也。此四事中,前二云拟,后二不云者,以梵行贫病,来则与之,不来自食。后二不然,故不云耳。十二头陀经除梵行者,以自乞故,故不分之。

○二定

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疏二:初、正解此文,三、如疏列。

分三节释:一、并资缘。将欲入定,须息攀缘,衣钵不收,心有劳虑,故佛示现为后轨也,即收大衣着七条。

此释经中收衣钵也。饭食两字,如前所解。讫,了毕也。须并资缘者,以修定时,具于五缘,谓闲居、静处、息诸缘务等。佛虽至圣,诸习都无,实于衣钵不生劳虑。若不并除,后人仿效,无由得定。以佛是教主,凡有所作,人皆效学,故云示现为后轨也。

二、净身业。阿含经说佛行离地,四指莲华承足。今示现洗者,顺世表法,为后轨也。

此释经中洗足已三字。阿含下,牒难也。又如佛三十二相中,有皮肤尘不染相,今何用洗耶?示现下,释通也。此有三意:一、顺世故,夫人外归,必恐尘染,故须洗足,佛顺亦尔也;二、表法故,洗去烦恼垢染,显得清净法身也;三、为后轨者,如资缘说。

三、正入定敷座坐禅者,由身端故,心离沉掉故。魏译云:如常敷座,结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动。唐译云:端身正愿,住对面念。无著云:显示唯寂者,于此能觉能说故。

此释经中敷座而坐也。沉掉等者,沈谓昏沉,能引睡眠,障定增故;掉谓掉举,任运攀缘,能引散乱,亦障定心。又于四仪中,以卧则昏沉,行则掉举,住则疲倦,唯坐为胜,故不沉掉。然昏沉掉举,盖是凡夫,若据如来,的无此事,今垂轨则,盖为后人。或曰:经中但言敷座,焉知入定耶?故次释云:魏译等则知入定也。如常敷座等者,谓如来每会说般若,皆自敷座,具为般若出生诸佛,即是佛母,表敬般若,故自敷座。已说八会,此当第九,仪轨不易,故曰如常。趺谓足背,加谓以一足压一足,结即两足不散,表吉祥故。智论云:见画加趺坐,魔王尚惊惧,何况入道人,端身不倾动。又为正观五种因缘,是故结加趺坐:一、由身摄敛,速发轻安,最为胜故;二、由此宴坐,能经时久,不令身速疲极故;三、由此宴坐,是不共法,外道他论,皆无有故;四、由此宴坐,形相端严,令他见已,极敬信故;五、由此宴坐,佛佛弟子,共所开许,一切贤圣,所称赞故。正观五种因缘,故应结加趺坐。端身住者,不低不昂,不左右倾侧也。正念者,如理而念,名为正念。念即念慧,谓离沉、掉、有、无等。不动,谓不动于正念也。唐译下,亦证同上义。正愿者,即正念也。若别说者,愿是希欲,谓希欲住对面念,念是所愿也。然在定前,异此则非正愿也。住对面念者,面即是喻,念即是法。住、对两字,通于法、喻。今法、喻之中,各阙一事,谓法阙所照理,喻阙能照镜。镜对面住,面则自彰;念对理住,理则自现。法、喻阙者,文影略故。或可不尔,但理观分明,如面目睹现。量,即水喻亦得。无著下,显入定意。先牒难,并缘入定,意在于何。于此下,释通。于此者,论云:于法能觉者定通,能说者说通也。意云:定通方得说通,以散心说法,不能如实,从定发言,必有当也。故下文云: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诸经之中,每欲说法,皆先入定,意皆如此。斯亦示现为后轨也。若准如来,言念何失?是故论云显示等也。

●二、通前表法二:初、约大云广辨三:初、标。

然大圣现迹,必有所表。

大圣即佛,体周法界曰大,智鉴无昧曰圣。现迹者,所现之化迹也。所表者,诸佛所为,必不率尔,皆以事相表内身心。如说如来藏经,举身放光,光中现华,华萎见佛,遂阿难问佛,佛为说之。如华严中,说佛菩萨,说天,说云,须弥山大海等,皆有所表。斯皆事相为能表,法为所表,以不徒然,故云必也。

●二、释二:初、表通序

表本觉之佛,在五蕴之都。觉魔军本空,名为战胜;照心识具德,即是给孤;求法养神,名乞士众。

本觉佛对化佛说五蕴,都对舍卫国。化身佛在舍卫国,表本觉佛在五蕴城。城中既人物相兼,蕴内亦色心具足。觉魔等,对战胜也。梵音魔罗,此云杀者,能杀行人慧命故也。然有四种:一、天魔,即欲界主;二、烦恼魔;三、阴魔;四、死魔。今言觉空者,如心经云:照见五蕴皆空,无无明,乃至亦无老死尽也。照五蕴空,即破阴魔;无无明尽,破烦恼魔;乃至无老死,即破死魔。余出世法尚空,况天魔耶?照心识具德者,对给孤独也。上迷本觉之父曰孤,下隐妙用之子曰独。今照性本具尘沙功德,无所乏少,即给孤独也。求法等,对比丘乞士义也。外则乞食养命,内则求法资神。

●二表别序

觉心既发,宁弃尘劳。将欲遍观,遂入识藏。心心数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无体,融合觉心。

觉心下四句,对入舍卫大城也。应云:觉心既发,宁弃尘劳?如来出世,宁弃群品?将欲遍观,遂入识藏;将欲教化,遂入王城。离城邑而教化谁人?离心识而观察何事?心心下二句,对于其城中次第乞已也。乞食不拣贫之与富,观察岂择心所心王?即妄下二句,对乞得食也。外化人而得食,内观法而生喜。法喜下二句,对还至本处饭食也。食能资身,法能益心也。

思惟假缘亡缘,可符真性。观照是迹拂迹,返本还源。返本还源,法空心寂。心寂真体,般若朗然。

思惟假缘,对着衣持钵;亡缘符真,对收衣钵也。乞食既须衣钵,思惟要假因缘;入定既并资缘,契理须亡念虑。观照下二句,对洗足也。若欲安坐,必须洗去足尘;若欲还源,必须拂除心念。返本下二句,对敷座而坐也。法空即敷座,心寂即而坐。敷座方堪人坐,法空心始得寂。心寂下二句,对正宗法也。谓安坐始能说经,心寂方彰妙慧也。

●三结

欲谈般若正宗,如是示现发起。

结可知。

●二、引资圣略明,即道液法师疏,今摘而用之,不全取也。文二:初、正明。

资圣云:夫身有二:一伪,二真。五蕴伪体,假衣食以生育;法身无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伪遗真,诸佛养真弃伪。群生既迷真而取伪,我乃假伪迹而引真。故托乞食之缘,将施法喜之化。

身有二者,通论生佛也。伪者色身,真即法身。五蕴等者,谓衣以外覆,食以内资,生则虽因父母,存即须假衣食。法身等者,谓非生因之所生,但了因之所了,由是色身以食为命,法身以慧为命。保伪谓执妄合尘,遗真谓迷理背觉,此皆倒也。养真谓悟理合觉,弃伪谓达妄背尘也。群生下,牒前倒者也。我乃下,示现入城乞食以表法也。意令求般若照成法身,故云引真也。故托下,都结表法之意,谓示现乞食意在说法耳。

●二引证

故涅槃经云:汝诸比丘,虽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

但证法为食义也。

○第二,正宗分。

●疏二:初、标列章门。

二门分别,初约无著七种义句以悬判,后依天亲问答断疑以科释。

二门分别者,以一卷经文,二论解释,大云、青龙,皆二论并行。今即不尔,何者?以无著配十八住处,天亲断二十七疑,旨趣既殊,科段亦异。或一疑中有四住、五住,或一住中有二疑、三疑,乍合乍离,连前带后。以是之故,文涉交加,理则不必深玄,学者以之难解。今既别释,庶不相干,传讲之流,少力多获耳。

●二、依章随释二:初、依无著悬判三:初、正示七句二:初、牒标。

初中,七义句者。

论述归敬偈已,即云:成立七种义句已,此般若波罗蜜即得成立。义句,拣文句也。既以一义为一句,此经共有七义句也。七义句名,下文具有。于中,前六显示菩萨所作究竟,第七显示成立此法门故。然此七句之文,教、理、行、果,悉圆满矣。于中,一、二、三、四是行也,五、理也,六、果也,七、教也。齐此悬判一科,唯依无著之名记之。

●二、随释七,如疏列。

一种性不断,谓护念付嘱,

种性不断者,此非凡夫二乘及权教菩萨,意明佛种性不断也。谓护下,指经,便是释意。谓以小付大,嘱大化小,展转如是,宁有断绝?如人父母付嘱子孙云云。此是空生之本意,故以此事赞佛,引起问端也。

二、发起行相,谓申请赞许。

发起行相者,既欲种性不断,故须发起修行之相也。谓申下,指经。其实伫听,亦在此摄。

三、行所住处,谓十八住,从佛正说直至经终,是无相行所住处矣。

行所住处者,既有能发,必有所发也。十八住名义,下文广释。从佛下,指经。是无下,释名义。此即相之无相,非一向之无相。略见行玄,为顺本宗,故标无相也。

四、对治,谓一一住处,皆具邪行、共见正行二种对治。

谓一下。释意。邪行,即不正行也。但不顺佛道,皆名邪行。共者,不一义。见者,分别情。正行者,即离见之正行,非纯正之正行也。二种对治者,以正行治邪行,是一对治;以无分别智治分别见,是二对治。然邪即全治,共中即但治于见,不治正行。如披砂拣金,而去砂不去金。今经中但有能治,无所治也。且如第一住处中,不度众生为邪行,度众生为对治。于度众生时,见有众生是所度,见我是能度,是分别;见度而无度,为对治。此理实同时,义分前后。初住既尔,余可例知。故论云:行诸住处时,有二种对治也。

五不失,谓由对治离增减二边,不失中道。

谓由下,释意。离增减者,谓执有为增,执无为减。前堕此二,则失中道;今皆离之,故得不失也。如经中:即非佛法是胜义谛,遮增益边;是名佛法是世俗谛,遮损减边。其余即非是名,皆例此也。论最后结云:菩萨离此二边故,于彼对治,不复更失,故名不失。

六、地位,谓由不失中道,成贤圣位、信行地、净心地、如来地。

谓由下。释意。以二边邪僻置之不论,中道乃是大菩提路,故于此中分立地位。如往帝都有三路异,两边皆非中道即正,正路之中方可论于远近迟速等也。法中亦尔。故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信行下。分位也。于十八住中,前十六住是信行地,此当三贤,依信起行故名信行,亦名信解,依信起解故。第十七住是净心地,此当初地,离分别障亲证真如故。第十八住从第二地已去乃至佛位,通名如来地也。又以诸家明地位或广或略,广则五十二位,略则泯之全无。今则均于广略去其太甚,说三地五位矣。

七、立名,谓由前六智慧坚利,位地阔狭,故名金刚。

谓由下。释意。谓约三种法上立金刚名:一、约般若体用名金刚,此如金刚坚利;二、约地位阔狭名金刚,此如金刚杵形,以信行一僧祇,净心只一刹那,佛地二僧祇,如金刚杵,初后阔,中间狭故;三、约文字名金刚,此如画像也,以诠信行地七纸余经,佛地三纸余文,净心地五行经,如彼画像,亦初后阔,中间狭故。又此三者,法、喻之上皆展转而成。喻中且根本是坚利金刚,因造以成其杵,因画以成其像;法中根本是体用般若,因修以成其位地,因诠以成其文字也。又此法、喻各三事中,一事即实,余二皆虚。喻中坚利金刚是实,杵形、画像皆虚;法中体用般若是实,位地、文字皆虚。以此三事首末相似,故立金刚之名。然前一是佛本意,余二是菩萨及古德意也。由前六等者,于中前五坚利,第六阔狭,阔狭之中含能、所诠也。

●二、总指后四

后四但约第三句中十八住说,无别经文。

应先问云:第三句内说尽经文,未知后四如何配摄,故此云也。谓一一住说对治故,于对治处显不失中道故,于不失中立地位故,于前六中道立名故云云。

●三、广释第三三:初、正辨十八住处二:初、牒标。

十八、住处者。

下文具列十八住名,略释其义,兼明对治十二种障,便指经文,令知科段所属。然每住经文,但略标三五字。缘以经本科段,首尾文势稍重,恐言涉相滥,故不标最初之字,但取其次异文,亦不结终齐至何处,意在省约耳。向下,随文略叙首末,以隔前后。

●二、随释十八,如疏列。

一、发心住。经云: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

发心者,谓发广大第一等四种心也。经文从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乃至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以大乘菩萨最初法尔合发是心故,十八住中居其第一。

二波罗蜜相应行,住不住色布施等,

经从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乃至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不住等者,等有二意:一则等于余文,如上所引;二则等于余义,谓等余戒等五也。此则虽是指经,便兼释义。则波罗蜜是所应,戒等是能应,能、所两合,故云相应。由是但行施、戒等,不能离相;或行离相,不行施、戒等,皆非相应行。直于行施、戒等处离相,离相处行施、戒等,方得名为相应行也。

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乃至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问:色身是相,何以离相求之?答:色身之相是影,法身无相是体。欲得有相色身,须见无相法体。未见法体,不能现相。是故先令见相无相,方得色相之身耳。此中意在文外,故论以此意科也。

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说法身,颇有众生等因言显理故;二、证得法身,复有二:一、智相,如来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满三千等。

言说者,经从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问:法身非言说,何故以言说为法身耶?故释云:因言显理故。此有二意:一、以言说显于法身,法身非言说;二、文字性离,即是法身,无别法身耳。智相者,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乃至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则以无相无为法为智相也。故起信云:以智相无可见故。福相者,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乃至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斯则以持说此经,获无漏福,所感微妙色身,名为福相也。然是法身之福相,福相非法身,依主释也。

●五中,文三:初、正示此文。

五、于修道得胜中,无慢住须陀洹等;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乃至是乐阿兰那行得胜者,以小乘四果,胜于四向等,故对劣彰胜也。此即以小况大也。小人尚犹无过,君子岂合有愆?由无慢故,方得证果。故经皆言我不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等。

●二、通叙后段

从此至十六住,如次对治十二种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须离是障,障尽故入十七证道住。

意明等者。叙次第之意也。先问云:前之四住何不言离障耶?故云也。意云:凡欲修进先须发心,发心已则修行,故有第一第二。发心修行本求佛果,佛果唯有二身,粗细之间先色后法,故有第三第四。前修胜行恐有慢心障入圣位,故说小果以况大乘,令离障进入十回向位也。故从第五方说离障也。然此十二障每至一住,皆须蹑前以辨来意,如云虽得无慢犹自少闻,故于第六住中对治少闻障。他皆仿此。以此诸障皆在地前,能障见道非是地上,故云障尽入证道也。然障是所治文在经外,住是能治正是经文,若相望说之理则明矣。

●三、别结对治

今当对治第一慢障。

然准五蕴论说,慢有七九二种,但开合之异,此约入道人说。七者,论云:一慢,于劣谓胜,于相似谓等。二过慢,于相似谓胜,于胜谓等。三慢过慢,谓于胜己计胜彼。四邪慢,己实无德,计己有德。五我慢,谓于五聚蕴,计我我所。六增上慢,谓于胜妙法中,未得谓得。七卑劣慢,于多分胜,计己少分劣。今所离者,即五六也。以证我空故,取自果故。

六、不离佛世时住。昔在然灯等,离第二少闻障;不离佛世,则具多闻。

经:从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乃至实无所得,云何离障,得成住耶?次云:离第下,所离障。不离下,结成住义。于中,上句成住,下句离障也。若离佛世,不名住处。无佛说法,则是少闻,便成其障。若不离佛世,乃成住处。常遇佛说法,则具多闻,便离障也。然凡是修行,智慧为本。欲得智慧,必须多闻。故依佛住,离少闻障也。故经云:多闻增智慧,勤闻第一方。问:若然者,据今经云:于法实无所得,岂成多闻?答:此是闻而无闻,得而无得。无得而得是真得,无闻而闻是实闻,故成此住。

七、愿净佛土住。菩萨庄严佛土不等,离小攀缘,作念修道,障缘形相,土则小,无缘则大,契法界故。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乃至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离小下。所离障攀缘,即是作念,盖一义耳。缘形等者。意云:若取色声等相为土,即有分限,故名小也,以不如法身故。若不取相,分别不生,心境两亡,竟何分限?故云大也。契法下。释所以也。意令忘怀严法性土,不令生心严法相土也。故经云:不应住色等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偈释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

八、成熟众生,住人身如须弥等,离舍众生障,若见大小,不能济物。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乃至是名大身。成熟者。即由教化,令众生成种根熟,有所悟证。离舍下。所离障。若舍众生,即不能教化,故令离障,方成住也。若见下。反释所以。意言能济物者,盖为不见大小也。故经云:佛说非身,是名大身。岂存大小?若见大小,则有高下、亲疏、憎爱。心既不等,宁曰大悲?纵使化生,但成爱见。憎者则去,便舍众生,云何成熟?反此用意,则物无有遗,迟速之间,皆能成熟也。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离乐随外论散乱,障恒沙宝施,不及持经,如何外学不修正法?

经:从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乃至如来无所说。离乐下,所离障。然随顺外论,即是散乱。但能远离,即成住也。即儒、墨、文、笔,除佛教外,皆外论也。以外论之事,是名利源。既若求名,岂得心无散乱?况得之则乐,失之则苦;苦之则忧,乐之则溢。由斯业累,世世沉沦。反推其本,皆由随顺外论耳。恒沙下,举持经福多,以责外学。意云:持经者,功德若此,而不修行,名利之源,是轮回苦本。如何随顺,却乃修学?

十色及众生身,抟取中观,破相应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尘等,离破影像相中无巧便障。既离散乱,与定相应,以细末、不念二种方便,破粗至细,泯细至空,则除影像之相想。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乃至是名世界。色是依报,即外四大;身是正报,即内五蕴。抟取者,即和合义也。但秦魏译异耳。然抟取约法,相应兼人,二事相望,总有三对:一、内身色蕴及外器界,但合微尘所成,名为抟取;见有身器为依正执取等,即是相应。二、受等四蕴,但合心心所法而成,名为抟取;见有苦乐受等,即是相应。三、色心和合以成此身,名为抟取;见有心色,即是我人相应。行即迁流造作之义。观破之义,如下所明。离破下,所离障。影像相者,谓色心等法,是法界中之影像,亦可是业识之影像。无巧便者,由无善巧方便,不能破此影像,乃名为障。若有巧便破之,则成其住也。巧便之相,彰在次文。既离下,蹑于前住,以为方便之本。由无散乱,则成其定,从定方能发慧观而破之。以细下,正示二种方便巧便之相也。然破色具二,破心唯一,除细末也。以心心所法不可析破,故粗色显著,难忘执情,析至极微,易祛妄念,故须具二,如下所说。相想,即心境也。心境两亡,故云除也。

十一、供养给侍如来住,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等离福,资粮不具障,不以相见,常见法身,名为给侍,福无边矣。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乃至是名三十二相。离福下。所离障。欲入圣道,须福资粮。如人远行,岂可空往?佛为至圣,是福之因。供养给侍,无不获福,即以此福为其资粮。若供养得福,即是住非障。反之,则是障非住也。不以下。或问。文云:不以相见如来,如来尚不得见,云何给侍耶?故此释也。此即但以智慧随顺相应,名为给侍。然非谓弃却相身,别侍无相之佛。但了相即非相,不生执着,乃曰相应。凡所供养、亲近、恭敬,皆名给侍。若生执着,不顺于理,虽常见佛,不名为见。如下文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华严云:若人百千劫,常随于如来,不了真实义,盲瞑不见佛。又如佛昔三月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降阎浮,有莲华色比丘尼欲先见佛,化作转轮王队仗,往至佛所。佛乃诃之,具陈上事。时须菩提在于山中,亦欲见佛。寻复思念:空无相理,是真法身,何用见色相?念已复坐,竟不往见。于是佛告莲华色言:须菩提!先见我竟,汝已在后。故知执相迷真,对面千里;虚心体物,天地一家。故古人云:肝胆虽近,情生则隔;江山虽缅,道契则邻。是知通达妙理,方真给侍。若斯给侍,是侍真佛。故所获福,无有边际也。

十二、远离利养及疲乏热恼故,不起精进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离乐味懈怠利养障。恒沙命施犹劣受持,岂为一身耽着利养,身疲心恼而懈怠耶?

经:从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乃至是名第一波罗蜜。离乐下,所离障。然障名有所阙略,若取周备,不过住名。但乐味成障,远离成住。且约为障起过,有其五重:一、为身求利;二、由求利养,令身疲乏。此复有二:一、由放逸,令身疲乏;二、求不得,身亦疲乏;三、由身疲故,令心热恼;四、由心热恼故,不起精进;五、由不精进故,退失功德。恒沙命施下,释成对治。经苦校量,意令改革。以见大利故,不求小利;既不求利,身则不疲;身既不疲,心则不恼;心既不恼,则起精进;既起精进,则能受持,获无边福。故知经意为治此障,成其住也。一身者,一报身也。意云:岂为一报之身,终日求名求利?求之不足,未始称情,纵使多财,死为他物。持经功德,无量无边,尽未来际,用之不竭。利害若此,人何不然?无常经云:眷属皆舍去,财货任他将,但持自善根,险道充粮食。

十三、忍苦:住忍波罗蜜,割截身等,离不能忍;苦障无我等相,累苦能忍。

经:从须菩提!忍辱波罗蜜乃至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离不下。所离障。此但不忍,为障忍之成住也。无我下。出忍之所以也。此有两意,所谓通、别。通则由无我相,虽累遭割截,常能忍受;别则由无我故能忍,由累苦故能忍也。

十四、离寂静味住:当来之世,若有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等,离智资粮,不具障日,三时舍身,一一沙数不及信经,如何唯专禅定,耽寂静味,阙于智慧而不持说?

经:从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乃至果报亦不可思议。离智下,所离障。若耽寂无智,即是障非住;若离寂修智,即是住非障。日三时下,指经对治。意云:欲证圣性,非智不阶。经苦校量,意在策发。此同华严经中诃劝之相。彼云:法性真常离心念,二乘于此亦能得,不以此故为世尊,但以甚深无阂智。然此是对治之别意,故须一向而言,令人舍定修慧。若据究竟通论,必须定慧等学。涅槃经中说:定慧不等,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前第十一住,便是定门。对治不同,故须然也。修习之者,须兼行之。

十五、于证道时,远离喜动住。云何住降等离?十一、不自摄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动,动则不能自摄。

经:从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乃至实无有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者。离十一下。所离障。谓动不自摄,则是障非住;若自摄不动,则是住非障也。论中则云自取障。我能下。释也。意云:由计我故,遂起降住胜能之心,不觉喜动,故不自摄。今经既云无一众生得灭度,无法得菩提,则不计胜能,故能对治也。

十六、求佛教授。住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离十二无教授障。欲入初地,须佛教授,故约遇佛得无所得而证道矣。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于然灯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不?乃至是故名一切法离。十二下。所离障。若无教授,则是障非住;若得教授,则是住非障。欲入下。释成住义。虽三贤位中乱修六度,经一无数劫欲入圣道,要佛策发,故于资粮位后立加行名。其犹钻火,火欲出时,倍加功力。遇佛,然灯佛也。得无所得者。即然灯与善慧授记,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非佛与法,故云无得。问:此说善慧得记,进入八地,何故将此配地前耶?答:欲入初地,须学八地用心,方可得入。若学初地,竟不能入,如人学射可知。又将证八地,犹须教授;欲入见道,岂得不然?然从第五至此住中,每住对治一障,此障障于见道。今则加行位极,对治已尽,故云而证道矣。

十七、证道住人身长大。等摄种性智,证遍行真如,成法报身,故长大矣。

经:从须菩提!譬如人身长大,乃至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摄种性下,释成住义。智体即观照般若,是能证也。即妙、平二智,无分别也。以得此智,生如来家,决定绍佛种故。斯则地前加之行智,至于初地,转受此名。证遍等者,体即实相般若,是所证也,以遍在一切法中故。唯识云:由此真如,二空所显,无有一法而不在故。论中则名平等智。然有五种平等因缘:一、粗恶平等,二、法无我平等,三、断相应平等,四、无希望心平等,五、一切菩萨证道平等。有是五种因缘,故名平等智。故论云:入证道时,得二种智:一、摄种性智,二、平等智也。然所证是理,今云智者,斯有两意:一、准起信论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二、则理、智冥合,能、所不殊,如珠与光,不相舍离。成法报身者,摄种性智,至果得成报身;平等智,至果得成法身故。长大者,论即云妙、大。妙即报身,以万行功德所庄严故;大即法身,真如实理遍一切故。

十八、上求佛地住,于中复有六种具足。

自此已下,皆求佛地。于中复有六种具足。具足者,圆满义。谓转舍二障,转得菩提涅槃,摄转具足也。既证圣性,生如来家,须示佛果功德,令其欣趣。然其果德虽多,以要言之,不出依正二报。二报之内,先明所依。若无所依,能依何立?正报之内,不逾福智。智引福故,先智后福。然后别显三业,依次所明。

一、国土净具足,我当庄严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诸大菩萨。

经:从须菩提!若菩萨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乃至如来说名真是菩萨。此教下,指位。即从二地至于等觉,当修道位。谓庄严之时,离能所相,名之为净。称周法界,故云具足。故经云: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二、无上见,智净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无上。无上之言,贯通下四。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肉眼不?乃至未来心不可得见。净者,即五眼也。见即无见,名之为净;无所不见,名为具足。智净者,即悉知诸心等。知即无知,名之为净;无所不知,名为具足。以智见不别,故当一处。此下等,即指位。拣非修道,即无学位也。下之四段,皆合有无上之言,故云贯通下四。

三福自在具足。若人满三千界七宝等,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乃至以福德无故,如来说得福德多。问:前已频说施福,与此何别?答:前所说者,皆是校量,不及受持之福。今此说者,乃是无住称性之福,非能校量,故不同也。问:佛是果,布施是因,云何果中即说因行?答:凡是果德,皆彼因成。举彼无住之因,以彰称性之福也。言自在者,拣有漏之福,不自在也。若准论中,此与智净合为一段,意明福智不相离故,则于身中开之为二,谓色身具足,亦盈六数。今则合后开前者,意云福之与智,迢然不同,配摄因果,五六有异,异须开也。相之与好,同是一身,兼对下语意,以成三业,故须合也。

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

经从须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见不?乃至是名诸相具足,此明如来真应具足。如经云:即非具足色身,明真身也。是名具足色身,明应身也。即非诸相具足,明真身也。是名诸相具足,明应身也。

五语具足,汝勿谓如来说法等。

经:从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乃至是名说法。说而无说,无说之说,是真说法。具足者,无法可说,无所不说,是名说法。

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为无所得耶?乃至应作如是观。

然于心中,复有六种:一念处,二正觉,三施设大利益,四摄取法身,五不住生死涅槃,六行住净。化度众生,大悲为本,故先明念处。自未成佛,焉能度他,故次明正觉。自利既满,即合利他,故次明施设大利益。犹恐滞相,故次明摄取法身。又恐住空有,故次明不住生死涅槃。又恐执施化迹,故次明行住净也。以此六义,别对经文,广如彼论,避烦不叙。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四卷

(终)

校讹第二纸

(六行首具字北藏作俱,楞严寺流通本同误)第五纸

(十行二,北藏作一)第六纸

(三行若北藏作苦)第十四纸

(三行:申。北藏作由)第十八纸

(十七行。北藏脱以字)第二十纸

(八行令北藏作今二十行增北藏作憎)第二十五纸

(十五行念北藏作言)第二十八纸

(八行:北藏无心字。十四行:授,北藏作受。十九行:北藏无所离障三字。)第三十三纸

(二行四,北藏作曰。五行故,北藏作大。已上流通本皆同误。)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五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二、重以八义相摄

又十八住,略为八种,亦得满足。

此复以八住处摄前十八住处也。

一、摄住处,二、波罗蜜净住处,一、二次配,三、欲住处,摄三及四。

摄是笼罗包纳之义,即以普度众生,现无违反,故配同第一发心住。净与相应,盖一义耳,故配同第二住。三、摄三四者,虽三色四法,皆是欲得,故配同三四二住也。

四、离障碍住处,即前十二障也,从五至十六。五、净心住处。六、究竟住处。上二次配十七、十八。

四中,如文可知。五、正当净心地,六、正当究竟位,故同此二住也。六中,虽通修道,就多故说。

七、广大住处,八、甚深住处,上二各摄十八住处,一一住中皆深皆广。

一一下。明各摄义。如第一住中,普度四生,广也;令入无余涅槃,深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广也;菩萨无我、人等相者,深也。初住既尔,余则例知。若五百生忍,广也;并无我、人,深也。若细言之,前以六住摄十八住,此以二住摄十八住,皆得满足也。

●三、更约地位配释

十八、住文配地位者。

然诸教中所说地位,或有或无。如楞伽经云:十地即为初,二地即为八,乃至无所有何地。此明无也。仁王、缨络等经,即具说地位,是明有也。然此有无,皆随机说也。若华严行布万差,圆融一际,有无无阂,斯则称性之说也。然依华严,有无无阂,方为了义。以约法即无,约人即有,人法既不相离,有无故合均齐。然其行人,念念须冥佛境,反穷果海,自然阶降不同。若预等级用心,毕竟障于证入。故华严疏云:修则顿修,位分因果。况此经宗无相,岂合列位浅深?但约情惑渐薄,而地位转高,义相稍同,故略配摄也。

第一,十住。

十住者:一、发心住;二、持地;三、修行;四、生贵;五、方便具足;六、正心;七、不退;八、童真;九、法王子;十、灌顶。今以第一住配十住者,与彼初住名同,故配之也。问:比但云一,如何配十?答:以初摄后故。问:何故不言十信位耶?答:亦摄入十住位中也。以前之十住通名信行地故,亦同华严合前开后也。故发心一住,前摄十信,后摄余九耳。

第二十行中前六三。第七行四。后三行

十行者:一、欢喜行,二、饶益,三、无瞋恨,四、无尽,五、离痴乱,六、善现,七、无著,八、尊重,九、善法,十、真实。前六者,十中前六行也,以配此中第二住处。以此住处说六度故,即布施配欢喜行,持戒配饶益行,忍辱配无瞋恨行,精进配无尽行,禅定配离痴乱行,智慧配善现行,心离分别善巧示现故。三、第七行者,不以相见如来,即无著也。四、后三行者,配第四住中三种法身,谓言说法身配尊重行,于佛言教生尊重故;智相法身配善法行,以真如无为是真善法故;福相法身配真实行,以持经之福无漏真实故。

五至十四,如次配十回向。

十回向者:一、救护一切众生,离众生相回向;二、不坏;三、等一切佛;四、至一切处;五、无尽功德藏;六、随顺坚固善根;七、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八、真如相;九、无缚无著解脱;十、法界无量。五、配第一,离慢即是离众生相也。六、配第二,遇佛多闻信解,行等不坏。七、配第三,诸佛离相,既不住色,即等佛也。八、配第四,既见大身非身,是真如际,方至一切处。九、配第五,不随外论,受持此经,即得无尽功德。十、配第六,观破五蕴,与定相应,善根坚固。十一、配第七,既不取相,即于众生等随顺之。十二、配第八,经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即真如相也。十三、配第九,割截不瞋,即无缚无著也。十四、配第十,经云无有边不可思议功德,即是法界功德也。

十五暖顶十六忍世第一

此配四加行位也。然此四位,由三贤菩萨,已经一无数劫,修习福智资粮,为入见道,故复加行暖顶二位。以四寻伺观,观所取名等四法,假有实无,即所取空,忍世第一。以四如实智,通观能所,名等皆空。然忍有三品,谓下中上。下品印所取空,中品顺能取空,上品印能取空,世第一。二空俱印,然皆滞相,未能证实。故唯识云: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若配经文,即十五住经云:实无有法发阿耨菩提心者,以菩提能发所取。既言实无,即所取空,当暖顶二位。十六住中,经云:佛于然灯佛所,不得菩提。是印所取空,当下品忍。次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即顺能取空,然犹未说后时不得,即知未能印持,故当中品忍。次云:实无有法,佛得阿耨菩提。此明后时毕竟不得,即印能取空,当上品忍。次云: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乃至即非一切法。即双印二空,当世第一位也。

十七、初地;十八、从二地乃至佛地;

十七、初地者,如前疏云摄种性智,证遍行真如等,故当初地。十八、等者,于中合有二:谓此住中,初国土净具足,当修道位,故前疏云此教二地已上诸大菩萨;从无上见智净具足已下,皆究竟位,故前疏云此下皆唯佛果也。是则十八住中,前十四资粮,十五、十六加行,十七见道。十八中,初一具足修道,余即无学道也。悬判竟。

●二、依天亲科释二:初、牒章分文。

○第二,依天亲问答断疑,以科释,总分四段。

●二。依章正释,四如疏列。

○初、善现申请二:初、整仪赞佛。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从初至恭敬,即是整仪,余皆赞佛也。时者,即如来食已,敷座而坐之时。

●疏二:初、释请人。

长老者,德长年老。唐译云具寿,寿即是命。魏译云慧命,以慧为命。须菩提有三义译,谓善吉、善现、空生。生时室空,解空之善瑞现矣。相师占云:唯善唯吉。

德长年老者,谓德高曰长,年多曰老也。唐译下,证年老。魏译下,证德长。智慧超伦,即是德长义也。然以慧为命者,约喻显法也。谓人身以命为本,佛法以慧为本,命尽则六根俱废,慧丧则万行不成云云。此约别义释长老也。若通意者,但有德业,便名长老,如云先生,未必年老矣。须菩提者,亦云苏补底,但梵音楚夏耳。善吉下,从末倒标。生时下,据本顺释。西域记云:是东方青龙陀佛,影响释迦之会,示迹声闻,发扬空理,十方诸佛法皆尔也。

●二、释请仪二:初、正释经文。

从座起下,皆整理威仪修敬之相。希有者,世所无故。如来者,从如而来。论云:善护念者,依根熟菩萨说。谓与智慧力,令成就佛法;与教化力,令摄受众生。善付嘱者,依根未熟菩萨说。惧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将小付大;嘱者,嘱大化小。

皆整仪者,疏虽通明,经须别释。从座起者,师资之道,尊卑颇殊,欲有咨询,不可坐问。此同曾子避席对夫子也。孝经中,夫子问曾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穆,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虽彼答此问,而致敬是同也。偏袒右肩,是彼方仪,则此土非仪也。欲问如来,故须偏袒。右膝下,右则为顺,膝能回屈,表顺理心也。着地,即示卑之相也。膝表智,地表理,合掌即表冥心。掌合不执外物,心冥觉不异缘。欲问实相法门,故须用心如此。恭敬者,总结也。起座、袒肩、跪膝、合掌,莫非恭敬故尔。亦可配于三业,谓:座起、袒肩、合掌等,身业也;恭敬,即意业也;白佛言下,即口业也。希有等者,希有之义,疏且总明,具有四种:一、时希有,旷劫难逢。然今贤劫之中,正当住劫,就住劫中,有二十增减。今即第九减劫中,人寿二万岁时,迦叶如来出世,百年减一年;至人寿百岁时,释迦如来出世,减后此劫已尽;至第十劫,展转却增至八万四千岁,又百年减一年;至人寿八万岁时,弥勒佛出世。望过去、未来二佛,相去一千一百万余年,中间更无,故云希有也。故法华云:诸佛兴出世悬远值遇难。二、处希有,三千界中唯有一佛,百亿四天下、百亿须弥山、百亿日月、百亿六欲、百亿梵世,其中唯有一佛,此方而现也。三德希有,福慧超绝,胜无上故。故法华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又云:如其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自证无上道。然佛功德,不可称说,尽其边际。故华严云:刹尘心念可数知,大海中水可饮尽,虚空可量风可系,无能说尽佛功德。四事希有,用大慈悲,极巧方便,现多种身相,演无量法门,随众生根,皆利益故。今所叹者,意则虽通,义当叹事。以下标云善护念等。如来者,真化不同。真佛名如来者,迷时背觉合尘名如去,悟了背尘合觉名如来。如即真如来,去即随缘也。化佛名如来者,从真如起,来成正觉,而化众生,今当后者,故云从如而来。根熟者,三贤已上菩萨,信根成熟,永无退转也。智慧力,即无分别智,成就佛法,即随其分位,令证真如,乃于一法,令达百千万法明门等,斯则自利行也。教化力,即后得智,摄受众生,即随其分位,令于百千万亿等世界中,教化众生,斯则利他行也。根未熟者,十信菩萨也。以此位人,六度乱修,心如轻毛,故云惧其退失。以信根未成,遇缘恐退,故须付嘱智者,令其教化,使不退也。将小等者,将小菩萨付大菩萨,嘱大菩萨化小菩萨也。此如父母遗嘱子孙云云。

●二别解菩萨

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三释:一、约境,所求所度;二、约心,有觉悟之智,余情虑之识;三、约能所,所求能求。三皆如次配觉及有情。

菩萨,梵音言犹不足,具云菩提萨埵,此云觉有情。以时人不贵唐言,故存梵音。秦地好略,又削提埵二字,但云菩萨。约境,所求是觉,所度是有情。然约人有四句,谓二乘有求无度,诸佛有度无求,菩萨亦求亦度,凡夫无求无度。约心者亦四句,诸佛有觉无情,凡夫有情无觉,菩萨有情有觉,二乘入无余依界无情无觉。约能所者,所求是觉,能求是有情。三皆下,皆上句是觉,下句是有情。然此三义之中,初约悲智,次约真妄,后约人法。菩萨之义不逾此三,未必宝冠、天衣方是菩萨。

○二、正发问端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曲分二:初、释当机。华严云:忘失菩提心,修诸善业,魔所摄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此云无上正遍正觉,谓正智、遍智,觉知真俗,不偏不邪。

当机者,以发心者,方是当机。华严下,引证。此有两意:初云有人先曾发心,后时忘失,尚非其器,况全不发心者。何以故?魔所摄持故。后意即云众生发心,后时忘失者,盖为不解住修降伏耳。故今所问,免使遗忘。前拣其机,后防其退。有兹两意,故用彼经。所以善财童子每遇善友,皆启云: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意明发心方是修行之器。阿耨下,先翻名。谓正智下,释义。上正字,且对遍字以分二智。下正字,即明二智所觉,不偏不邪。即以正智觉真,遍智觉俗,皆不偏邪,故云正觉。以二乘偏觉,凡夫邪觉。今拣此二,故不偏邪。谓如理而知,如事而知故也。然此二智,亦名如理、如量、根本、后得、真俗、权实等。又准智度论说,从因至果,有五种菩提:一、发心菩提,即十信是;二、伏心菩提,即三贤是;三、明心菩提,即初地至七地是;四、出到菩提,八、九、十地是;五、无上菩提,即如来地是。今约能发心,即当第一;约所发,即第五。能所合论,贯通初后也。

二、释正问。

●文三。初释魏本。

魏译云:应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降伏?其心意云:若人发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行业?妄心若起,云何降伏?故佛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于中降心,不令著相。

先引彼文。意云下,释意。住何境界者,未发心时住六尘境,既发心已诚宜改辙,故云住何境界。修何下,未发心时十恶为务,既发心已不可依前,故云修何行业。妄心下,未发心时妄心起即逐妄,既发心已不可随之,是故问云云何降伏。故佛下,悬示答意。意云:昔住六尘之境今住四心,昔行十恶今行六度,昔时著相今令不着,如是用心真实修行,发菩提心岂忘失耶?

●二会当经

秦译略修行者,意云住道降心,即是修行,谓四心六度,皆名住修降伏。

初难。起意云下,释初二句。标意云:虽无修行之文,含有修行之义。如起信中说六、八二识,不言第七。虽即不说,义亦具足云云。谓四心下,指经释。成意云:四心中亦有住、修、降义,六度中亦有住、修、降义。何以故?住谓发心,必须修进;降谓制伏,依住、修所明。由是于此不相舍离。秦什所略,意在于兹。文虽不明,义已具矣。

●三、引论证

故无著云:住谓欲愿,修行谓相应等持,降伏谓彼心若散,制令还住。又十八住中,一一皆以住、修、降伏释之。故知义虽有三,而行是一。

住谓欲愿者,欲愿意起,即是发心也。修行等者,平等持心,名为等持。等持即相应,相应即是修行义也。降伏等者,彼心即上相应心也。制令还住,即却使相应也。此即依住修说降伏义。经论相契,圣旨颇同,故如上说,理实然矣。又十八等者,此是无著论明竖答三问之意也。若准天亲解经,则明横答三问。从须菩提但应如所教住已下,即为别断疑情。今明无著,故有此说。意云:不唯四心、六度之中,有住、修、降伏之义,其如十八住内,皆有此三。如初住中,度四生入涅槃,是住义;无生可度,是修义;无我等相,是降伏义。初住既尔,余则皆然。故知下,结义。三行一者,三义具足,方成一行。谓空发心降伏,不修行,亦非行;但发心修行,不降伏,亦非行;空降伏修行,不发心,亦非行。如鼎三足,如天三光,阙一不可。译经之妙,其在兹焉。

○二、如来赞许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曲分三:一、印赞所赞。重言:善哉!赞美之极。护付能令佛种不断,是事必然,故印赞言如汝所说。

印赞所赞者,印赞须菩提之所赞也。即经云:善哉!善哉!是赞也。如汝所说,是印也。如来善护念等,是所赞也。重言等者,善吉所赞,雅契佛心,若不重言,安表善极?如颜回死,夫子叹之云:天丧予!天丧予!注云:再言者,痛伤之甚也。吉凶虽别,殷勤颇同。护付等者,空生发言,言当其事,故佛印赞云云。

二、敕听许说。无以生灭心,行听实相法。智论偈云:听者端视如渴饮,一心入于语义中,踊跃闻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为说。

敕听许说者,经云:汝今谛听,敕听也;当为汝说,许说也。谛谓审实之义,意令审谛真实,用心听也。无以生灭等者,此乃反用净名经文,彼云:无以生灭心行说实相法。此意云:既不得以生灭心说,岂得以生灭心听?既是不生不灭实相之法,云何以生灭心行说之听之?无以妙馔置于秽器。智论下,释相。端视,谓不左顾右盼也。目若别顾,心则异缘,本欲制心,且令端视,此是用心之方便也。渴饮者,喻也。如渴饮水,但恐水竭,无暇别观。听法之者,亦复如是,思冀妙门,无心睥睨。一心入语义者,意中现义,方发于言,言中有义,义中有意,令听者以耳识听其言,以意识采其义,寻义而取意,得意而舍义。苟能得意在怀,何虑失于言义?心心若此,如瓶注瓶,一览无遗,可为至妙,故云一心入于语义中也。踊跃,即欢贺之貌,即欲闻法之时也。悲喜,即闻了之时。悲谓伤昔日不遇,如下经云涕泪悲泣;喜谓庆今日之得闻,如鹙子踊跃欢喜。伤昔庆今,故云悲喜。如是下,结拣其机也。意云:若不如是用心,则不可为说。又真谛记说谛听,离三过失,得三功德,谓离散乱、轻慢、颠倒,如次生闻、思、修三慧也。

三、标劝将陈,我当为汝如是如是委细而说。

标劝将陈者,标谓标指,劝谓劝勉,将犹欲也,陈说也,即经云善男子等标也,应如是等劝也。标劝之意,意在欲说,故云将陈,即悬指向下正答之文,是故此云我当为汝等也。

○三、善现伫闻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唯者,顺从之辞。礼对曰唯,野对曰阿。十地经云:如渴思冷水,如饥思美食,如病思良药,如众蜂依蜜,我等亦如是,愿闻甘露法。

唯阿等者,如今人称喏,皆顺从之辞也。老子云:唯之与阿,相去几何?注文如疏,今则礼对也。十地等者,释愿闻之相,即华严?十地品中,诸菩萨众请金刚藏说十地法门之偈,今借用之。然前四句,于中约喻配其三慧:初句闻慧,闻法不思,如饮水不味;次句思慧,若要寻求食味,应须啖嚼;第三修慧,修行惑遣,如服药病除;后句即三慧之果,蜂采百华以成蜜,人集万行以证真。蜂成蜜已,依蜜而活;人证真已,依真而住。我等下,合喻。最后一句,通喻所闻。

○四、如来正说二:初、正答所问二:初、举总标别以牒问。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诸菩萨摩诃萨者。问:前举当机,云善男子、善女人,洎今答处,何言菩萨摩诃萨耶?答:大心未发,即是凡夫,既已发心,即名菩萨。善现标举,约未发心时,故云善男子、善女人。世尊酬答,约已发心后,乃言诸菩萨摩诃萨。

●疏四:初、正释经文。

此以降伏为总,住、修为别也。谓住、修之中,皆有降伏,经意在此,故唯标降伏。

以前空生问有三种,佛今牒举但言降伏,故此释也。前二句标,谓住下释,谓度生无我是住中降伏也,施不住相是修中降伏也。由斯义故降伏为总也。经意在此者,在举降伏而标住修,欲显文简义丰彰乎玄妙,始虽住修究竟降伏,得意兹深故但云一也。

●二、斥他谬判

有科。此所标云举后摄初者,乃令经文极不稳畅,理例颠倒。自古言教,只有以初摄后,未闻以后摄初。

此即大云疏也。青龙即云举终括始,其义亦同。乃令下,正斥失文。不稳畅者,本宜初包后义,如色例于声等,何忽举后摄初,致使文不稳畅?不稳畅盖由于科,非经文本意也。

●三、详定经旨

况详经文,无别答降伏之处,则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离相,是答降伏问也。

降伏在住修中者,住中降伏即实无度者,修中降伏即无住布施,无度无住便是离相,离相既通住修,故知降伏是总。

●四、牒难释通

不别答者,此经宗于离相,离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须约住修而显。住修降心,本不相离,故无著十八住,皆有住修降心。

初句牒难。难云:空生既问有次第,住、修降伏宛分,何故经中不与别答,而寄住、修中明耶?此经下,正释。通离相是降心者,如前所引无度无住等。须约住、修显者,若有发心修行,斯可说得降心;若无住、修,说何降制?斯则只于住、修以降分别妄念,故云本不相离。无著下,引证,可知。

○二、约别显总以答问二:初、答安住降心问四。

安住者,即安住四心。弥勒偈云:广大第一常,其心不颠倒,利益深心住,此乘功德满。依此科判,故列四心也。

○初广大心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文二:初句标三界普度故。

三界普度者,释广大义。一切众生不越三界,三界普度方名广大。若一众生不与度者,非广大也。故经标云所有一切众生,即统该也。梵语仆呼缮那,此云众生。智度论云:五蕴和合中生,故云众生。瑜伽论云:思业为因,卵、胎、湿、化为缘。五蕴初起,名之为生。类即流类,即胎、卵等四也。

若卵下,二、列三:一、受生差别。

禀命之始,名曰受生,即初起之时也。卵等四异,故云差别。谓卵中生,胎藏中生,依湿而生,化忽然生,故不同也。

●文二:初、释文。

天狱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诸余微细水陆地空,不可具分品类。

然三界众生不出五道,以四摄五亦得具足,故云天狱等化生,斯则从狭之宽明也。天狱化生者,天上地狱唯是化生最狭也。鬼通胎化者,次宽也,谓地行罗刹及鬼子母皆是胎生,故有鬼母白目连曰:我昼夜分各生五百子,随生自食虽尽不饱。故知有胎生鬼也,余皆化生也。人畜各四者,即最宽也。人四者,毗舍佉母卵生三十二子,胎生常人。湿即柰女,从庵罗树湿气而生。化生即劫初之人,故俱舍云:二禅福将尽,下生赡部洲。畜具四者,正法念经云:化生金翅鸟,能食四生龙。乃至湿生也。然禽兽虽殊,皆畜生道摄,余兽皆胎,余鸟皆卵也。诸余微细等者,如华严云:尽法界、虚空界十方刹海,所有众生种种差别,所谓卵生、胎生、湿生、化生,或有依于地水火风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诸卉木而生住者,种种生类、种种色身,乃至云一切天龙八部、人非人等,无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无色,有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等。以今经中无别说处,不可构虚而言,故此结云不可具分品类也。

●二通难

卵劣在初者,二释:一、约境,具缘多者为首;二、约心,从本至末为次。

应难云:卵生最劣,云何在初?化生最胜,云何居末?二、释下,通。约境等者,谓卵生必具胎湿化,以未生处胎,胎中必湿,无而忽有为化。胎生必兼湿化,湿必兼化,化不必兼余,但从于无而忽有故。此则前前必具后后,后后不具前前,故为此次也。约心等者,谓众生本因起业,业识即根本无明,与本性和合,能所未分,混沌如卵,卵即卵故。药师经云:破无明,竭烦恼,河无明,发业蕴。在藏识为胎,受生为湿,生时从无而忽有为化。由是义故,故为此次也。

二、依止差别:有色四禅,无色四空。

依止差别者,依止即是众生身,身其依止。依止义异,故云差别。故次云有色、无色等。有色即以色为身,无色即以四蕴为身。又色界有四禅云云,无色有四空云云。如是品类不同,故云依止差别。问:如有经云:佛涅槃时,无色界天泪下如雨。既有泪下,云何无色?答:所言无色者,无业果色,不无定果色,故不违也。

三、境界差别功德。施云:有想则空、识二处,无想则无所有处,非等则有顶。

境界差别者,虽言境界,意明空等四处。空、识二处者,无色界第一、第二天也。无所有处者,第三天也。非有想非无想者,第四天也。无粗想,有细想,故是三有之顶,故云有顶。问:下二界皆有色,何故唯言四禅以为色界?又色界亦有一天,名为无想,云何唯指无所有处为无想耶?答:三界统论,不出五事,谓欲、色想、无想、非有想非无想。然非有无想,即局于有顶一天。色界一天,虽名无想,已从多分,通名色界,故但指无所有处为无想。其余三事,从空、识二处已下,乃至欲界相望,有无宽狭不同。谓欲界具三,色界无欲,无色界唯想。无色无欲,故立有想之名。色界虽有想,恐滥上名,故立有色之目。欲界虽兼色想,上已沾于二名,拣异彼故,但名欲界。下下必具于上上,上上不兼于下下,故立名之本,其在兹焉。如有三人,一人解经、律、论,一人解经、律,一人唯解律,拣别立号,云云可知。又欲界三欲五妙,欲境胜故;色界细妙,色胜故;无色,想心胜故。由是欲唯欲界,色通二界,想遍三界,无想通上二界,非有想非无想局上一界。斯则不同功德施所释也。

○二第一心

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我者,即发菩提心菩萨所称,今佛说彼也。涅槃者,秦译灭度,今经上梵下唐,故云而灭度之。若具足梵音,应云摩诃波利昵嚩喃,此云大圆寂,今经论中多言涅槃也。

即无住处、涅槃,不共二乘,故云第一无著。云何故愿?此不可得义,生所摄故。又云:卵、湿、无想,有顶则不能。云何普入?有三因缘:一、难处生者,待时故;二、非难处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三、已成熟者,解脱之故。

无住处涅槃者,然准唯识论说,有四种涅槃:一、自性清净涅槃,凡圣同有;二、有余依,即出烦恼障,有苦依身故;三、无余依,身出生死,苦无依故。然小乘以灰身灭智为无余。无余有三:一、烦恼余,二、业余,三、果报余。大乘则以究竟宝所为无余。故智论说:四住地烦恼尽,名有余依;五住地烦恼尽,名无余依;四、无住处,悲智相兼,不住生死涅槃故。今即大乘之无余,四种之中无住处涅槃也。谓不住菩萨变易生死,不住二乘灰断涅槃,即真无住处,名为无余。若小乘无余,如有情灭减不别。今不同彼,故云不共。二乘不共者,即非彼四之第三,则言同而意异也。如法华经云:若得作佛时,具三十二相,尔时乃可谓,永尽灭无余。此则二障都尽,二死永离也。第一者,结归偈旨,仍释科名。意谓若非无住处之无余,焉得弥勒指为第一心耶?无著下,初二句难。意云:一切众生五性差别,云何皆入无余涅槃?三分半众生不得成佛,故云不可得义。生所摄者,答也。此是无著立量成立皆可度也。应立量云:三分半众生是有法,定皆成佛。故为宗因,云生所摄,故同喻一分半众生。意云:涅槃经说: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圆觉经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此则是可得义,安云不得?又云卵湿等者,举难处难也。卵湿则畜生难,无想有顶即长寿天难。虽举二处,意兼八难。八难谓三涂,北洲长寿天,佛前佛后世,智辩聪无根等难。意云:难处即不可度,云何皆入?有三因缘等者,答也。难处待时者,此亦令成其种也。意云:难处众生不可常定,至非难处而度脱之。若得成种,迟速之间必须成熟,发广大心,故合无遗。非难处者,虽即未度,且令成熟,已熟可知。此稍同前护付之义也。

○三常心

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一、性空故;二、同体故,论云:自身灭度,无异众生;三、本寂故;四、无念故;五、法界故。

一、性空者,众生缘生,缘生无性,故即空也。同体者,同一真如性故。故起信论云:谓如实知一切众生及与己身,真如平等,无别异故。论云下,引证。此语犹反,应云:众生灭度,无异自身,宁于自身起于他想?本寂者,相本自尽,不待灭故。净名云: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问:此与性空何别?答:前但即空,此则本来成佛,成佛即入涅槃,故云本寂。前浅后深可知。无念者,有念即有众生,如无翳则空华不现。法界者,一真法界,平等无差,云何于中见自他相?故偈云: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此上五义,大云之文。然于中一、三约所,二、约能所,四、唯约能,五、该本末也。大抵意云:若见众生有可度者,即生疲劳,不能常度,反此即常也。又度与不度,其心不二,名之为常也。故金刚三昧经云:若化众生,不生于化,不生无化,其化大焉。

○四不倒心

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何以故者,征意云:设所见有众生可度,此何过耶?次通云:若菩萨有我等相,即非菩萨。此是反明意云:是真菩萨,必无我为能度,岂更见有众生得灭度耶?

论云:远离依止身见众生等相故。无著云:已断我见,得自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显示降伏心中摄散时,众生想亦不转,如彼尔炎。

远离依止等者,依止即身见异名,亦名相续,梵云萨迦耶,此云身见。等者,等于我、人、寿者也。此名身见者,以依于身起此见故,故云依止身见众生等相。又身见为本,诸余见等依此而生,故今皆远离,故云等相也。已断等者,内无我即无自相,无自相即平等,平等即空义也。信解等者,以己方人也。由内无自相故,得外无他相,中有故字,是所以也。既无自他之相,即自他平等。志公云: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显示降伏等者,准无著论,广大第一当住常心,当修不倒,当降安住,一段之中,便具三义。今此段文,正当降义,故云显示降伏等也。不转者,转即生起义,意云我见等不生起也。我不生起,正是降心义也。尔炎者,梵语,此云智母,即根本智能生后得,故名智母。以根本智虽内证真理,而无能证之心,今后得智虽外度众生,而无能度之念,故云如尔炎也。如是用意,名不颠倒心,反之即颠倒耳。

○二、答修行降心问五:初、总标。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于法者,统标诸法。应无下,正明修行。问:菩萨万行,何唯说一?答:万行不出六度,六度总名布施。故偈云:檀义摄于六,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是名修行住。无著云:若无精进疲倦故,不能说法;若无禅定,即贪信敬利养,染心说法;若无智慧,便颠倒说法。

统标诸法者,谓色、声等六,通名法故。故魏经云:不住于事。菩萨万行者,谓自利、利他,事行、理行,如是等行,无量无边。今言万者,且举大数。总名布施者,谓第一即资生施,第二、第三即无畏施,四、五、六度皆名法施。偈云下,引偈释。于中,初二句标,第三句配,第四句结也。一、二、三者,谓一摄一,二摄二,三摄三也。是则三施为能摄,六度为所摄。无著下,摄所以也。前二义显,法施义隐,故疏明矣。然要略明资生者,资即外财也。无畏者,由持戒、忍辱故,无心害物,设有冤家,亦不仇报也。若无精进等者,起信云:于诸善事,心不懈退,立志坚强,远离怯弱等。若无禅定等者,下经云: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不动即无染义也。拟心即差,尚名为染,况贪信敬、名利等,岂得非愆?若无智慧等者,说火湿、水热、地动、风坚,名为颠倒。若说事如事,说理如理,则非颠倒。由是开一施为三施,开三施为六度,开六度为万行。万行不出六度,六度不出三施,三施不出一种檀那。是故此中唯言布施。

○二别释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本论但指三事,谓自身、报恩、果报。偈云:自身及报恩,果报斯不着,护存己不施,防求于异事。

但指三事者,六境虽差,统唯三事。谓自下,列。偈云下,释。初二句,标。斯不著者,斯,此也。不令着此三事也。次二句,释。存己不施者,释上自身也。为着自身,不行施故。求异事者,释上报恩果报也。此非菩萨所行正行,故云异事。报恩,酬过去之恩。果报,望未来之报。自身不施,义当现在。护,亦防也。意令于此三世事中,防护悉皆不着,即是不住色等布施也。

○三总结

须菩提,菩萨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前但指三事,今则心境空有,微细尽祛。故偈云:远离取相心。论云:不见施物、受者、施者。无著云:不住相想。有人将此结文为答降伏问,非也。前标,次释,次结,皆云无住,都是修行中降伏之义,何忽偏判配结之文为答别问?

前但指三事者,意云:前之三事,收过未尽,不妨有不着自身,不着果报,不为报恩而行施者,亦非无住。今则下,显今经意。心即能缘,境即所缘,有即双该心境及心境所余。收不尽者,皆有字摄。空者,即离心境等相也。问:住境理有所乖,离心此复何失?答:空有二法,相待立名。有之与空,二俱是相,随堕一相,非是常心。是故此令一切皆遣。微细尽祛者,不论心境空有,起心动念,则乖法体。是故一切尽令祛遣。直须施时,其心平等,不起分别,方成无住也。问:若然者,生心动念,则非无住。且众生心行,任运非常。若待相应,毕竟无分。若一向不施,又不成佛因。若行布施,即堕住相。进退不可,其事云何?答:欲求菩提,必须行施。初行施时,难顿相应,要须用心,方便随顺,任运起念,作意远之。用心多时,自然任运,得与理合。从微至着,渐次相应尔。如起信说真如,离言说名字,心缘不及,遂致问云:若如是义者,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故答云:若知一切法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云云。偈云下。引证上义。故知心境空有等,莫非相也。论云下。约离二执三轮,释上离相。施物是法,施者、受者是人,今皆不见,则离二执,名为二空。二空皆离,即三轮体空。轮者,喻也。如车轮内虚,方能运转。故老子云:当其无,有车之用。三事体空,能招佛果;三事体实,即堕世间。斯则以无相轮,摧三有相,超出世间也。无著下。但证成上义。相即境也,想即心也。有人下。指斥谬判,如文。

○四显益

何以故?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须菩提,于意云何?东方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南西北方、四维、上、下虚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须菩提,菩萨无住相布施,福德亦复如是不可思量。

此亦别断一疑,应云无住则无福德疑也。大云二十七疑,从此便为第一云无住有福疑,今则不取为大段疑数。何者?缘是答问之中曲分疑也。故论云:得降伏心故。是以次说布施利益不住相者,施成就义,次后方始。文势云:自此已下一切修多罗,示现断生疑心也。

●疏二:初科,释文意。

初句征者,论云:若离施等相想,云何成就施福?若菩萨下,释。于中三:初法说,为疑无福,不可思以断之;东方下,喻说,可知;菩萨无住相下,法合。

若离等者。释征意也。以魏经云不住相想,遂疑云:若存施想,即有施因;以有施因,方有施果;既无施想,则无施因。因尚不成,果何得立?如放债须记,若忘谁还?此疑同无记心中行施也。法中亦尔。不可思量者。以是无相施福,故不可思量。喻中,东方是众方之首,是故先明。南、西、北方,如次例说。法、喻皆同。不可思量意云:非谓无空。此空相对,义在合中。

●二、别辨喻旨

虚空者,无著云:犹如虚空,有三因缘:一、遍一切处,谓住不住相中福生故;二、宽广,高大殊胜故;三、无尽,究竟不穷故。

遍一切处者,谓色非色中皆有空故,谓住下法合也。住不住中皆有福故,谓近感十王住中福,远招菩提不住福;又近得色身住中福,远得法身不住福。空虽无相,非谓无空;福虽不住,非谓无福。二者宽广即横遍十方,高即竖穷三际,大即通该横竖。如上之义,法喻皆大。殊胜者,喻则三灾不坏,法则四相不迁。三者无尽,究竟不穷,盖一义耳。然世界有尽,虚空无穷,有漏有穷,无漏无尽,三种常义,厥在兹焉。大抵意云:无住之福,遍满一切;无住之福,高大殊胜;无住之福,究竟不穷。犹如虚空,思量不及,以称法界,故得如斯。义利昭然,复何所惑?

○五结劝

须菩提,菩萨但应如所教住。

但应如所教住者。问:前令不住,此又令住,住与不住,何是何非?答:前令不住用心,此令住于不住。不住而住,即住真空。如鸟不住空,却能住空;若住于空,即不住空也。故魏经云:但应如是行于布施。准此,答三问已,便合经终,入流通分。缘空生于如来答处,生起疑情,所以为断。断已又起,展转滋多,执尽疑除,终二十七段。由是更有次下经文也。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五卷

(终)

校讹第五纸

(十七行唯北藏作佳楞严寺流通本同误)第十四纸

(十二行也。北藏作九)第十五纸

(一行:冀北藏作翼)第十七纸

(四行问北藏作闻)第十九纸

(十三行第三字狱北藏作岳)第二十一纸

(五行其北藏作具)第二十三纸

(十行果流通本作界)第二十四纸

(十行洲北藏作州)第二十六纸

(八行见字下北藏脱等者二字,十四行字北藏作自。)第二十七纸

(二行北藏无众字)第二十八纸

(十一行檀北藏作坛已上流通本皆同误)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六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二、蹑迹断疑

蹑迹断疑者。谓蹑前语迹,断彼疑情。经中虽不显有疑辞,而伏在文内,故但言断,而不言起也。弥勒颂中,亦同于此。故偈云:调伏彼事中,远离取相心,及断种种疑,亦防生成心。

●疏二:初、约论分文。

论云:自此已下,示现断生疑心,于中文分二十七段。

示现者,二意:一则空生假设云为,二则指示显现故。

●二、依论科释二十七,如疏列。

○一、断求佛行施住相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疑云:为求佛果行施即是住,所求佛相云何无住?又不住相为因,岂感色相之果?因果不类故。

为求等者,指疑起处也。此从不住相布施中来,为闻前不住三世空有等相,方名真施,遂疑云:凡所行施,盖为求佛,既有所求,云何无住?又不住等者,此纵难也。设使因成无住,此亦非理,故次云因果不类故。夫为因果,必须相类,有即俱有,空即俱空,染净皆尔。既若色相是果,云何以无住为因?则因空果有,理恐不然。今将果验因,因合有住,佛说无住,是诳我耶?

●二、依经断疑,四、如疏列。

○断之文四:初举疑,因以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

意云:于汝意中,还可用三十二相之身,见法身如来,为不可耶?此相是起疑之因,故举以问。

本只因以相为佛,故对前不住相起疑,佛举疑起之,因问答欲令除断。

释疑起之因也。以二乘人唯取丈六相为真,佛既将此相为果,故不信无住之因。因果不相类,故佛今举果以问,令知果海无相,自然于因不惑无住也。

○二防相得以酬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空生见佛举相以问,即知不得相求,故答不也。

遮防疑者,欲以相求,令得见佛故。答云:不可以相得见。论云:为防彼相成就,得如来身。

遮防等者。意恐末代众生,不达此理,取相为真,故此远遮迷见。准义,则正断空生现行,遮防未来种子也。遮断之义,具在悬谈。论云下。引证。问:经中云见,论释云成就,岂合佛意耶?答:既作此见,必作此证,故无违也。

○三、释体异有为

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

征意云:以何义故,不以三十二相见法身如来?释意云:以如来所说三十二相之身相,即非法身之相故。即,犹是也。非,犹不也。本文犹倒,正言不是也。

相是有为,生住异灭,佛体异此,故非身相。偈云三相异体故者,佛体异于有为三相也。住异二相,同是现在,故合为一,若细分即四。故唯识云:生表此法先非有,灭表此法后是无,异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暂有用。

相是等者,谓三十二相,盖是镜智之上所现影像,既堕有为之数,故当四相所迁,况对机宜有无不定,焉可将此而为法身?故言相是有为等。此释经中如来所说身相也。佛体异此等者,法身佛体异此有为,故说三十二相不是法身相也。此释即非身相。偈云下,引证。具云: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是如来。于中,初二句义当前段,后一句当次科,第三一句合当此文,故偏引证。佛体下,转释偈文,即经云即非身相。住异下,释三相义。以前标四相,此偈唯三者,以生在过去,灭属未来,住异二种同处现在。又此二相不相舍离,即住而异,即异而住,以同时处故合为一,恐滥常住但标异也。若细下,约义细分,即为四也。此引唯识释相,谓从无而有名生,自有而无为灭,前后改变为异,暂尔相续为住。然法身如来非前际生,非后际灭,无有变异,不可破坏,故异此也。

○四印佛身无相

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意云:夫一切相,皆从妄念而生,是故佛相亦是虚妄。若分别不起,相自无生,即见非相。诸相既亡,唯是觉体,名见如来。由是则知佛身无相。

●疏二:初、释前二句二:初、正释。

非但佛身无相,但是一切凡圣依正有为之相,尽是虚妄,以从妄念所变现故。妄念本空,所变何实?

非但者,不独也。凡即六道众生,圣即三乘贤圣。依有净秽,正即凡圣,为对依报,故重牒之。诸法虽多,不出此四,虽举四法,该一切也。此释经中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恐人闻说身相非相,将谓唯独佛身。今言凡所,以遮局见。以从下,释所以。凡圣、染净、胜劣虽殊,皆从念生,无不虚妄。念无自相,不离觉性,念尚无性,况所现相而实有耶?以念是所依,相是能依,所依尚虚,能依何有?其犹皮既不存,毛将安附?

●二引证

故起信云:一切境界,唯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即无一切境界之相。

于中顺显反显,详而悉之。

●二、释后二句二:初、正释。

若见诸相等者,遮离色观空也。恐闻相是虚妄,又别求无相佛身,故云相即非相,便是如来。不唯佛化身相是如来,所见一切相,相皆无相,即如来也。

遮离等者,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离色求空,斯为大失,故此遮矣。不唯等者,又恐闻相即非,相是如来,将谓只约佛身相说,除佛身外,相非如来,故云一切相皆无也。此释经中诸字也。譬如镜中现一人像,兼现余物,不唯人像空处是镜,余物空处亦皆是镜,合法可知。如是了者,则知见与见缘,似现前境,元我觉明。

●二、引论释四:初、引起信。

故起信云:所言觉义者,谓心体离念。离念相者,等虚空界,即是如来平等法身。

此有二意:一、证诸相皆无相义。以相依念生,觉体尚离于念,何况于相耶?二、证诸相无处皆如来义。离念之相,名为法身。法身既等虚空,虚空何曾有相?无相平等,摄一切相,即是法身。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又云:如来者,即诸法如义。故云不唯等也。

●二引肇注

肇云:行合解通,则为见佛。

此即明见法身佛之行相。恐人闻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便希无相之佛,昭然目前。若如是者,何殊彼相?故云行合等。智与理冥,心与神会,故云行合。解通者,如前解了一切相非相也。前是真见,此是似见。故起信云:法身无有彼此色相,迭相见故。

●三引本论

偈云离彼是如来者,离彼三相,是法身如来也。

即前残偈,此依天亲论释。

●四引无著

无著,则于色身但离遍计,不执色相,即真色身。故彼论云:此为显示如来色身。又此当第三欲得色身住处。

离遍计者,不执虚相为实。故唯识云: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真色身者,有两意:一则以虚妄为虚妄,但如其事,不必取不生不灭以为真也。如以水月为水月,虽似而非真矣。故华严云:于实见真实,不实见不实,如是解法相,是则名为佛。二谓相即无相,同法身故。摄末归本,名真色身,即真善妙色也。故涅槃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金刚不坏之身。问:前则泯相,此乃存相,何相违耶?答:前显法身,故云相即非相。今明色身,故言无相即相。盖以果佛,必具二身。二身相即,如波与水。两论之中,各显一义。言似相反,意实相符。菩萨巧便,妙在于此。故彼下两文,皆证显色身义耳。然此一段疑中,从微至着,明真应二身,总有六重:一、明佛相非相;二、明佛相非即如来;三、明一切相皆非相;四、明一切相非相皆如来;五、明唯证相应,无佛可见;六、明无相之相,是真色身。然此六重,前前则浅,后后转深。文不累书,理即顿现。达者所见,必须一时,无前后耳。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未来恶世,必不生信,空说何益?

初四句,指疑起处。无住等者,此指正答住修降问也。无相见佛,即前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未来下,结成疑也。意云:因果既皆无相,即因果俱深,如我亲承,方能领悟。末世钝根,云何信受?既不信受,空说何益耶?

●二、依经断疑,四、如疏列。

○断之文四:初、约无信以呈疑。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问:意云:未来末世,能有众生闻此因果俱深章句,生真实信心,不颇能也?意拣泛尔之信,故言实信。

魏云颇有众生于未来世云云。今略此句者,影在后五百岁也。句诠差别章者,解句。实信者,大品云:于一切法不信,是信般若。

魏云等者,引魏本会文,魏经有之。此经阙者,罗什巧译,妙在影略耳。亦可此文通约现、未为问,以佛世时亦有难信此深法者,如诸小乘及外道等,法华会上犹有退席声闻,况今般若?至下,佛答。但举末世以况现在,末世尚有,佛世岂无?故今秦本不言未来等也。句诠差别者,以名但诠诸法自性,如言色即拣非心等,言心拣非色等。然其色、心各有多种,而未明此何色、心耶?句能分辨真心、妄心、形色、显色等,故云句诠差别也。章解句者,以句虽诠差别,而未广显义理,以真、妄形显,色、心之中含多义故,章能明之,故云解句。章犹彰也。疏文顺义,故先释句。大品下,明信之相。谓见有色、心三科等法,是信一切法也。今以般若照之,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是不信一切法,方名信般若矣。其犹净眼不见空华,若执空华,岂信净眼?法合可知。

○二诃疑词以显信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莫作是说者,诃劝之辞,岂谓后世一向无信。如佛灭后,末法之中有戒定者,能于深义实有信心,信此为实也。

后五百岁者,大集云:初五百岁,解脱牢固;第二五百岁,禅定牢固;三、多闻;四、塔寺;五、斗诤。皆如初二句例本。疑恶世无信,故举恶世以断疑。持戒修福者,戒、定也。以此为实者,正解无倒。无著云:增上戒等三学,显示修行少欲等功德。戒出三涂,定出六欲,慧出三界。

大集下,明佛灭后有五五百岁,前前胜,后后劣。解脱者,证也,即三乘圣果。禅定者,行也,即漏无漏大小乘事理等定也。多闻者,解也,即顿渐偏圆空有等解。此上三者,前必具后,后未必具前。塔寺者,谓不求至道,多好有为,以身外资财,修世间福业等。斗诤者,此明佛法之中,多有诤论。且如西天大小乘宗,分河饮水,大乘之内,性相又殊,小乘之中,二十部异,各皆党己,自是非他,爰及此方,未免于是。若相若性,南宗北宗,禅讲相非,彼此朋党,互不相许,名斗诤也。皆如例者,须有五百岁及牢固之言。牢固者,人多相袭,决定不舍也。然此但就增胜说之,非不相通。如佛灭后二百年内,育王造塔,岂局第四耶?又菩萨藏经云:后五百岁,无量善人修禅定、解脱、多闻。岂唯一二三耶?今经云后五百岁,即此时也。虽当斗诤之代,亦有戒德之人,是知五种牢固,但约增胜而说。本疑下,即以断疑之文,照前呈疑之处,是显空生疑,于恶世无信也。前引魏经以证斯义,恶世尚尔,况余世耶?戒定下。约三学释。定是福体,故对于定。正解无倒者。既有正解,必无倒惑,以解因果无相道理,名为实信,即慧学也。无著下。引证。魏经云:有持戒修福得智慧者。弥勒颂云:说因果深义,于后恶世时,不空以有实,菩萨三德备。三德即是三学。今文但取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即是慧也。若其无慧,孰能以此为实而生信耶?少欲下。持戒少欲,修定静乱,习慧断惑,故言等也。言增上者。以戒等三学,是增胜上法,经中说为三决定义。戒出下。辨三益相。有戒者,不堕地狱、饿鬼、畜生,生四洲六欲。故戒经云: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当护戒足,勿令有毁损。定出六欲者。欲界无定,故得定者,生上二界。故圆觉经云:弃爱乐舍,还资爱本,便现有为增上善果。慧出三界者。三界之本,是其业惑,有智慧者,悉能除遣。业惑既遣,自然超越。故心经云: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然浅慧尚能得出三界,岂况大乘甚深般若?

○三、明能信之所以二:初、明历事善友,积集信因。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反显顺明之意可知。

无著云:显示集因,于多佛所,明久事善友,则缘胜也。种诸善根,明久伏三毒,则因胜也。

缘胜者,虽则益我为友,人皆友焉。且凡不及圣,小不如大,因不及果,一佛虽果,不及多佛。既云无量千万,故云缘胜也。因胜者,三毒即贪瞋痴,此明能害有情,故贬云毒。以生起即是不善,久伏故名善根。故华严云: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唯识云:善谓信惭愧,无贪等三根。有生长义,故名根也。善与不善,皆由此三。苟能伏之,乃名因胜。因缘俱胜,方起此信。是知实信,诚不易得。一念尚尔,况乎永信及持说等耶?

○二、明善友所摄,成就信德二:初、明摄受得福,显福德门。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

意云:信经之人得无量福,如来于彼咸悉知见。如是无量福者,指信经福,同前不住施福,十方虚空不可思量也。

●疏二:初、释佛知见。

无著云:谓于一切行住所作中,知其心,见其依止故。此等显示善友所摄。论云:若不说见,或谓如来以比智知;若不说知,或谓如来以肉眼见。故须二语。

行、住等,即四威仪中各有所作差别故。心者,即受、想、行、识四蕴,谓相应、不相应,思何事,念何事,取、舍、忧、喜等念,皆名心也。依止者,即色身为四蕴所依止故。今约义标,故云依止,即行、住、坐、卧、屈、伸、俯、仰等。斯则生心起念,无所不知,举动施为,靡不咸见。盖佛智眼,廓尔无边,依正斯在,岂不齐鉴?法华云:我常知众生行道、不行道。心无形相,故但言知;身质既彰,故得云见。斯人德行既备,善根夙成,佛不摄受,于理如何?故云此等显示等。然则佛智无偏,观生如一,有感斯应,其谁谓之不然?论云下。或问:见之与知,说一则可,云何经内具言之乎?故云若不说等。以凡夫亦有知、见,见通肉眼,知兼比量,由是故有不知、不见。今佛知、见,非同此也。谓于见处即知,非如比量知;知处即见,非同肉眼见。即无事不知,无事不见。经标悉言,其在兹矣。故弥勒颂云:佛非见果知,愿智力现见,

●二、释得福德

得福德者。魏云:生如是福德,取如是福德。论云:生者,能生因;取者,熏修自体果义。无著云:生者,福正起时现行;取者,即彼灭时摄持种子。此云得者,生、取二义,不离于得。得之一字,生、取俱摄。

先引经。论云下,释义。能生因者,正修福业,即信解持说者也。自体果者,即熏成种子自体,后感当果也。正起者,作福之时,当于现行。彼灭者,谓现行灭谢,种子方成,蕴在识中,用感当果。此云下,正会今文。以得之一字,生取俱含,谓生得取得也。秦译之妙,其在此矣。

○二、明摄受所以显智慧门

●疏二:初、叙意。

由无二执,故得摄受。

谓无我、法二执分别,是得摄受所以也。

●二科释二如疏列

○文二:初、正明已断粗执。

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疏二:初节释经文。

初征信者,以何义故,得如来悉知悉见?后释二:一、无我执。执取自体为我,计我展转趣于余趣为人,计我盛衰苦乐种种变异相续为众生,计我一报命根不断而住为寿者。二、无法执。论云:无法相者,能取所取一切法无亦无;非法相者,无我真空实有。

征意可知。释中,我者,谓执自五蕴总相为我。人者,计我死已生天,天死为畜等故。梵语补特伽罗,此云数取趣,即是人也。众生者,计我众多之法相续生故。寿者,亦云寿命,计我一生寿命不断绝故。然我是总主,人等为别,摄别归总,故言我执。由是三中,皆言计我等也。然上四相,虽是经中所无,不可不了耳。能取等者,心境俱亡也。以万法虽多,统唯心境,心境各有无量差别,故云一切也。真空等者,虽即诸法皆空,非谓一向非相,但以离执真空不断故,故云亦无非法相也。

●二、商较经旨

然离二执,正是得佛知见,成就净信之本。善根福德,却是相兼。故论云:有智慧便足。何故复说持戒功德?为示现实相差别义故。亦有持戒功德,依信心恭敬,能生实相,故不但说般若。

此明得佛知见之兼正也。故论下,引证。中有征释,详而示之。实相差别者,实相即无差别,但是能生实相方便有差别耳。持戒功德,即指前段。信心等者,下云: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弥勒颂云:彼人依信心,恭敬生实相。不但说者,意谓能生实相有多方便,不必独说智慧。前云离执,此言般若者,由是般若能除执故。前约所断,此约能断,能所虽异,而意不异也。

○二、因显未除细执

未除细执者,谓二执俱生,任运起者,前离分别粗执,已能成就净信,得佛知见,犹残细执,未除究竟,障于圣道,故今显示,令其断之。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

征意云:以何义故,要无法、非法相?释意云:由取相故,即着我、人等。余文云云,可以详悉。

●疏二:初、释总明二相。

若心取下,总明二相,总解取法非法尽名相也。亦是建立取相,则我等相便生立义宗也。

总解等者,经云:若心取相,相中意含法非法相,故云总也。亦是等者,以次文别明取法非法,皆着我人等相,故此且是立其宗也。

●二、释别明二相

若取法下,别明二相。

●文二:初、正辨二相。

论云:但有无明,使无现行粗烦恼,示无我见故。无著云:但取法及非法相,转非我等想,以我等想及依止不转。

无明使者,法执俱生也。是无明住地所摄,故名为使。现行等者,即我执分别现行。前已断者,示无我见者,结成上义。但取等者,即前无明使。是所有者,转犹起也。我想者,我执分别现行也。依止者,分别种子为彼现行所依止故。亦可法执分别名为依止,与彼我执所依止故,斯皆不起也。

●二、别解征意

中有征者,取法但为法相,何故便着我等?释云:取非法亦着我等,何况取法?以后释前也。

文意可知。以后释前者,不如云以细释粗,义则易见。问:二乘之人亦有法执,云何不起我见耶?答:以二乘人从初修行偏断我执,至无学位粗细尽除,是故虽有法执而不起我执。今约大乘学者双断二执,分别并遣,俱生两存,由是二执任运而起也。故无著云:以我相中随眠不断故,则有我取。

○四示中道之玄门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是故者,由前取法非法皆着我等故,所以劝令不应即入中道也。以是义故者,由是不取法非法故。

初正结归中,后引说以证。筏喻者,假言显义,不应如言执义,不执即为不取,非全弃也。偈云:彼不住随顺,于法中证智。论释云:不住者,得证智舍教,如到彼岸。随顺者,随顺彼证智之教法,如未到岸。无著云:法尚应舍者,实相生故,何况非法者,理不应故。

结归中者,不应取法离有也,不应取非法离无也。既离有无,即归中道。假言显义者,谓所言非法,是显法体,离于性计。若无非法之言,罔知彼义。余皆例此。当知义不自显,必假于言。故净名云:无离文字说解脱也。不应等者,谓虽闻非法,不得如言,便执空义。此遮一向执言者也。不执等者,谓若全弃非之于言,则安解诸法空义?将知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此遮一向离言者也。是则全执、全弃,二皆不可。故华严疏云:夫法无言象,非离言象。无言象而倒惑,执言象而迷真。偈云等者,余两句云:如人舍船筏,法中义亦然。论云下,转释偈文。得证智等者,以言诠智,得智忘言,忘言即不住也。如乘筏渡河,至岸舍筏。随顺等者,未得证智,不可都忘其言;未达彼岸,不应舍筏。实相生者,实相名法,得实相智,无相无得,故云应舍,以实相无相故。唯识云: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理不应者,此实相法尚不可得,况离实相外一切法耶?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故,故云非法。不与理合,故不相应。以是例非,故云何况。

○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向说不可以相见佛,佛非有为,云何释迦得阿耨菩提?云何说法?

初二句指疑起处。此从第一中来,以彼文云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佛非有为者,此指偈云分别有为体,防彼成就得,三相异体故,离彼是如来,故云非有为,亦是按定立其理也。云何下,结成疑。既若佛非有为,即不合有得有说,因何释迦于菩提树下得菩提?前后诸会说法,既有得有说,即堕有为,云何前言不以相见作无为耶?

●二、依经断疑,二如疏列

○断之文二:初、问答断疑四:初、举疑因以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

意云:于汝心中,所谓如何?谓我得菩提,为不得耶?谓我说法,为不说耶?伊本疑此,故举问之。

佛问得不,意显不得故。无著云:显示翻于正觉取故。

佛问等者,空生疑得疑说,佛即顺疑以问。辞虽云得,意显无得,试其所答解与不解。无著下,引证。彼疑有取,佛显无取,以无破有,故云翻也。说法例之。

○二、顺实理以酬

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定者,实义。谓无实法名菩提,无实法名如来说。此一向约胜义答也。

偈云:应化非真佛,亦非说法者。

引偈者,余句云:说法不二取,无说离言相。意谓释迦如来是其应化,应化之相俗有真无,是故答中皆言无定。准金光明经及摄论说,佛果无别色声功德,唯有如如及如如智独存,此是真佛。今既异此,岂得言真?故云应化非真等。

○三、释无定法之言

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征意云:以何义故,无定法可说耶?释意云:欲言其有,无状无名;欲言其无,圣以之灵。谛理若此,欲何说哉?说尚不得,欲何取哉?取即得也。是故上云无有定法,如来可说等。

●疏二:初、引无著。

无著云:不可取者,谓正闻时。不可说者,谓正说时。非法者,分别性故。非非法者,法无我理故。

正闻等者,此则闻而无闻,说而无说,非谓全不闻不说也。如净名云:夫说法者,无说无示;其听法者,无闻无得。是兹义矣。分别性者,一切诸法,皆依妄念而有差别,念尚无念,法岂是法?故云非法。法无我者,但分别性亡,即是法无我理,此理不无,故云非非法也。

●二、引天亲二:初、释文。

论云:彼法非法非非法,依真如义说。非法者,一切法无体相故;非非法者,彼真如无,我实相有故。

依真等者,此且标立所依之本,后于其上,说离有无。一切等者,缘生之法,本无真实之体,亦无真实之相,故云非也。实相有者,诸法既无,即真实相,实相不无,故云非非法也。此即非却非法也。

●二通难

何故唯言说不言证?有言说者,即成证义故;若不证者,则不能说。

难意云:本来疑证疑说问答悉以双该,今于释所以中,何故但言所说而不言证耶?有言下。释也。此乃以说反验于证,且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润,内无德本外岂能谈?故但言说自表其证也。又此言取即是证也。

○四、释无取说所以

所以者何?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征意云:所以言无取无说,非法非非法者,何也?释意云:圣人即是无为,无为即无分别。若有取说法非法等,皆属分别,不名无为,何为圣人?故无取说等。言贤圣者,贤即是圣,邻近释也。

魏云:一切圣人,皆以无为法得名。论意云:圣人但依真如清净得名,非别得法,故无取说而有差别者。论云:真如具足清净分,清净无著。云无为者,无分别义故。是故菩萨有学得名,如来无学得名。初无为者,折伏散乱,时显了故;后无为者,唯第一义者,无上觉故。三乘贤圣,皆修证无为,故通说为差别。

魏云等者。问:行位通于贤圣,云何唯取圣人?答:若以通论,即该贤位。此明证果深浅,故唯言圣。得名者,即差别也。以诸圣人,皆约证无为差别之义,而立其名。如证遍行真如,得名欢喜地菩萨等。此则得名差别,盖一义耳。论意等者,谓登地已上,随证一分真如,皆断一障二愚,即是一分清净。约于此义,便立一名。乃至佛地,例皆如此。非别得法者,无得而得,即是真得菩提。若言有得,即是不得。当知菩提树下,都无实事。故偈云应化非真佛等故。无取说者,结归经文无分别义也。具足清净者,佛也。谓一切惑习,悉皆断除,荡无纤尘,纯一无杂故。分清净者,菩萨也。分断诸障,分证真如,垢未全除,故名为分。故佛顶经云:余尘尚诸学,明极即如来。广如序中满净觉者处说。无著下。约无为差别,明贤圣也。无分别者,即无为义。无所作为,故云无为。无为真如,盖是一法。菩萨等者,有分别故,有所为故。如来等者,无分别故,无所作故。初无为者,菩萨也。折伏等者,此约在观,分别不生,分得相应,故云显了。后无为者,如来也。无复分别,是真无为,即第一义也。此约于佛,故复云者,更无过上,故云无上。觉即佛也。三乘下。结通诸乘。以二乘之人,亦分证真理,故此通摄也。是知三乘贤圣,皆修证无为,所证虽无浅深,能证有其差别。犹如三兽,同渡一河,能度有差,所度无别。故大品云:欲求声闻乘,当学般若波罗蜜;欲求缘觉、菩萨、无上佛乘,皆言当学般若波罗蜜。是故经云一切贤圣也。

○二校量显胜四

问:本因善吉起疑,所以世尊为断。断疑既已,何用校量?答:论云:法虽不可取,不可说,而不空故。意云:恐有人闻是法不可取说,便欲一向毁废言教。故此校量显胜,令其演说受持。故大云:于此开立第五不空福德疑。以论文不言断疑,故此不立也。

○初举劣福以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宁为多不?

意云:七宝最珍,三千最大,用此布施,福多不多?

俱舍偈云:四大洲日月,苏迷卢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千界。此小千千倍,说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皆同一成坏。七宝者,金、银、琉璃、珊瑚、码瑙、赤真珠、颇梨。

俱舍等者,明三千世界也。四大洲者,谓东胜身洲,南赡部洲,西牛货洲,北俱卢洲。日月者,即一四天下,同一日月之所照临。苏迷亦云须弥卢,但梵音楚夏耳。此云妙高山,四宝所成,高八万由旬。欲天者,六欲天也。谓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梵世者,色界初天也。于中复有三天,谓梵众天、梵辅天、大梵天。各一千等者,如上各满一千,方成一小千界。此小千等者,又一千个小千界,方成一中千界。此千等者,又以一千个中千界,方成大千界。皆同等者,谓四禅已上,三灾不及,故不说成之与坏。三禅已下,统维三灾,故云同一成坏。就中从初禅已下同火灾,二禅已下同水灾,三禅已下同风灾。七宝等可知。

○二、释福多以酬

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来说福德多。

答:文可见。征云:以何义故说多?释意云:不约胜义空故说多,是约世谛有故说多。

无著云:是福德者,标牒;即非者,约胜义空;是故者,约世俗有。

胜义空者,此门是绝相无为,不可言福与不福。福既不有,无以言多。世俗有者,此门是有相有为,可以言福。以有福故,兼可言多。

○三、判经福超过

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胜彼。

经意可知。然四句尚尔,况全部耶?

●疏二:初、正释经文。

偈云:受持法及说,不空于福德,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

偈释持说,因明胜之。所以望后经文,有似太疾,以偈文连环,不可分故。悉之受持及说者,标二法门。不空福德者,谓持说此经,不同宝施,空得福德,更得何物?次文是也。福不趣菩提者,谓宝施虽多,但成世间有漏之福,终不能成无上菩提。二、能趣菩提者,谓持说此经,断除烦恼,烦恼尽处,即是菩提故。

●二、别示句相

四句者,但于四句诠义究竟,即成四句偈。如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此最妙也。然但义具四句,持说即趣菩提,文或增减,不必唯四。义若阙者,则互成谤。

诠义等者。谓以一句诠一义,一义为一句,四义方成一偈。一异、有空、常无常等,皆各有四句。然今经四句,人说不同。有说取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为四句。有说取若以色见我等为四句。有说一切有为法等为四句。有说但于一经之中,随取四句经文,便为四句。有说始从如是,终至奉行,方成四句。然上诸说,皆非正义。如凡下。明正义。斯则约有无等为四句也。谓第一是有句,第二是无句,第三是亦有亦无句,第四是非有非无句。文义兼备,故云最妙。以此四义,能通实相,即是四门。然但下。通妨先问。且一二二句,皆是四言,第三一句,独成六字。文既增减,云何成偈?故此释也。持说等者。以此四义,是万法之门。若了四义,即通万法。万法既通,岂有菩提而不证哉?文或等者,但论其义,义不在文。义必周圆,文从增减。义若等者,谓阙之成谤,具之成门。成谤者,谓阙无成增益谤,阙有成损减谤,阙非有非无成相违谤,阙亦有亦无成戏论谤。以有则定有,无则定无。余二例之,故成四谤。何以故?法不如是故,不如法见故。斯则般若波罗蜜,犹如大火聚,四面不可取也。具四句者,谓义无所阙故。有不定有,是即无之有。无不定无,是即有之无。余亦例之。随于一句之中,圆见四句之义,不堕增减等谤,故成门也。何以故?法如是故,如法见故。斯则般若波罗蜜,犹如清凉池,四面皆得入。但以人依于法,法异人乖。苟法义之所全,岂菩提而不证矣?故言受持此经,胜于施福。

○四、释超过所以二:初、正释。

何以故?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征意云:以何义故,持说此经胜于宝施?释可知。

诸佛菩提法者,论云:名为法身,于彼法身,此二能作了因。一切诸佛者,即报化身,论云:于此能为生因。

诸佛菩提法者,拣非余乘菩提法也。然余菩提,非此不出,但举胜者而以例之。此二者,持说也。了因者,以法身是本真之理,不生不灭,但以烦恼覆之则隐,智慧了之则显。持说此法,妙慧自彰,观破烦恼,法身现矣。生因者,报化之身,本来无有,万行所致,故名为生。故弥勒颂云:于实为了因,亦为余生因。魏经云:一切诸佛菩提法,皆从此经出。

○二转释

须菩提,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所言佛法者,约世谛故有;即非佛法者,约第一义即无。

第一义中,无有佛法从经出也。

第一等者,谓俗谛相中,有迷悟、染净、凡圣之异,故说佛法从经而出。真谛之理,离于迷悟、染净、凡圣之相,故不可说出佛法之义也。故圆觉云:一切如来圆觉妙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无妄轮回及非轮回。然则本论异此,不能烦述。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六卷

(终)

校讹第四纸

(七行引楞严寺流通本作言)第六纸

(十八行,明流通本作名)第八纸

(十三行云北藏作去流通本同)第十一纸

(一行党三行党北藏皆作傥流通本同)第十二纸

(十五行意北藏作异二十行缘北藏作终流通本并同)第十四纸

(五行受北藏作授流通本同)第十五纸

(二行含北藏作舍流通本同)第十七纸

(三行残,流通本作浅。十三行含,北藏作舍,流通本同。)第二十四纸

(八行遍北藏作偏九行论北藏作论流通本并同)第二十八纸

(八行具北藏作见流通本同)第三十纸

(十行魏北藏作为,流通本同)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七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向说圣人无为法,不可取说,云何声闻各取自果,如证而说?

初二句指疑起处,此从第三中来。不可取说者,以前文云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云何下,结成疑也。前云一切贤圣通于三乘,故疑声闻得果是取,如初果人证自初果,亦自说言已证初果等。

●二、依经断疑,四、如疏列。

○断之文四。初入流果。

须菩提,于意云何?须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须陀洹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须陀洹名为入流而无所入,不入色、声、香、味、触、法,是名须陀洹。

问意云:于汝意中如何?汝谓须陀洹人作念云得须陀洹果不?答言:不也。征意云:若如是者,以何义故得名须陀洹?释意云:但约不入色等境界,即名须陀洹。

●疏三:初、正释经文。

须陀洹,此云入流,入圣人流故;亦云预流,预圣人流故。只由不入六尘,名入圣流,不是别有所入。故论云:圣人得果,不取一法,不取六尘境界,故名逆流。乃至罗汉不取一法,以是义故,名阿罗汉。

入流者,四果名为圣人,今从凡夫创入圣类,故流类也。预,厕也。只由下,释得名。所以入者,取着义。若取六尘,即滞凡流;不取六尘,名入圣流。是知功过在人,不在六尘境界。据此,则何有别法而为所入耶?论云下,引证上义。不取一法者,不唯六尘也。名逆流者,逆凡流也。谓若取六尘,即入凡流,逆圣流;既不取着,即入圣流,逆凡流也。乃至下,例明余果。初果尚尔,况余果耶?

●二、商较果证

然非不取无为自果,但于证时离取我等烦恼,是故无如是心我能得果。若起如是心我能得果,即为着我等。

或问:既皆不取,应亦不证,故此释也。但于下,转释。意明但无取心,非谓不证。若起下,反明。凡夫着我,既由起心,圣人无我,必不起也。

●三、结断疑情

故知得果是不取义,何得疑云是取?

空生。本谓证果是取故生疑,今明无取方成证义,永异所疑也。若准断疑,斯文已毕。以四果是小乘贤圣修证行位,是故经中具而明也。然此四果复有四向,谓向于果故,即须陀洹向等。于四果之中,初为见道,次二修道,后一无学道。且初修行得入见道,谓十六心断三界四谛下八十八使分别粗惑,得初果证。谓三界各有四谛,每谛下各有烦恼,即贪、瞋、痴、慢、疑、身见、边见、邪见、见取、戒禁取。四谛之下,或具或阙,故成八十八使。杂心论云:苦下具一切,集灭除三见,道除于二见,上界不行恚。谓初句即欲界,苦谛下全具十使。次句即集、灭,二谛下各除三见,即身、边二见及戒禁取。所以除此三者,缘身是苦本,观苦已断,身见、边见依身而起,故亦随亡。无戒禁取者,以集谛不计非道为道,灭谛又非修位,是故皆无戒禁取。道当修位,却或有之,故不除矣。故云道除于二见,不除戒禁也。由是苦下,具十。集灭二谛下,各七,通前即二十四。道谛下,八,合三十二。后句云上界不行恚,即于二四谛下,各除一瞋。每界各有二十八,共成五十六。兼下欲界三十二,即都合为八十八也。云何十六心?谓欲界四谛下,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又合上二界为一四谛,类下欲界观断,亦各一忍一智,以成八心。二八即为十六心也。忍即无间道,是正断惑时。智即解脱道,是断了时。所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类智忍苦类智,乃至道法智忍道法智,道类智忍道类智。断至十五心道类智忍,名初果。向至第十六心道类智时,名证初果。入于见道,为须陀洹。分别粗惑,一时顿断。犹如劈竹,三节并开。即以见谛八智,为初果体。初果行相,略明如是。余之三果,伫见次文。

○二一、来果

须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来,而实无往来,是名斯陀含。

问答及征意,皆同上释。意明斯陀含者,但于人间天上一度往来,虽复往来,实无往来之者,只约此义,名斯陀含。

斯陀含,此云一来。断欲界六品修惑,从此命终,一往天上,一来人间,便得阿罗汉果,故名一来。而实无来者,已悟无我,谁能往来?

断惑者,谓欲界修惑有四,即贪、瞋、痴、慢。此是俱生细惑,任运起者,障于修道。以难断故,分为九品,所谓上上,乃至下下。此九品惑,二、三果人断之。断至五品,名二果向;断六品尽,名第二果。故俱舍云:断至五二向,断六一来果。一往等者,以九品修惑,能润欲界七生,谓上上品润两生,次三各一生,次二品共一生,下三品共一生。今断六品,已损六生,犹残下三品,润欲界一生。是故一往天上,更须一来人间受生,断余惑也。便得等者,问:据此次第,合是第三,云何僭言便得罗汉?答:所言便得罗汉等者,非谓逾越不证第三,但约欲界惑尽,往而不来,望一去说,故云便得等也。不若改便得为直至。何也?余下三品,一生断尽,便往罗汉,即不须前来和会也。故名下,结成第二果,即以见道八品无为,及修道六品无为,为此果体。无我等者,由无我故,不计去来,非谓不去不来。但不计去来之者,其犹鲁般匠士,刻木为人,虽复驱使往来,实无情虑所计。

○三不来果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为不来,而实无不来,是故名阿那含。

问答征意,亦同上释,意云:阿那含者,一往天上,更不再来,虽尔不来,亦无不来之者,但约此义,名阿那含。

阿那含,此云不来,亦云不还。断欲界九品修,惑尽命终,一往天上,更不还来下界,故云不来。而实无不来,义同前释。

不来不还,盖是一义。断惑等者,谓前九品惑中,余下三品,断至八品,名三果向;断九品尽,名第三果。故俱舍云:断惑七八品,名第三果向;九品全断尽,即得不还果。更不还者,欲界修惑,但余三品,三品烦恼,共润一生。今已断之,更无惑润,杜绝纡绊,故无再来。故云下,结成第三果。即以见道八品无为,及修道九品无为,为此果体。此二三果人断惑,犹如截木,横断而已。知之同前者,合云已悟无我,谁能往来?

○四不生果

●疏二:初、辨得名。

阿罗汉,此释有三:一、无贼,三界见修烦恼尽故;二、不生,不受后有故;三、应供,应受人天广大供养故。

三释者,由有三义,故存梵音。无贼者,意以烦恼为贼,谓断人慧命,劫功德财,致使行人失于圣道,流迸生死旷野,不达涅槃宝所,为害颇深,故名为贼。见修等者,谓上二界,各有三种修惑,谓贪、痴、慢。此惑微细难除,故约八地分之。每地分成九品,都合七十二品。每品各有一无间、一解脱,断至七十一品,名阿罗汉。向断七十二品惑尽,成阿罗汉。此果断惑,如登楼台,渐陟渐高。见修合论,兼欲界一地,总以八十九品无为,为此果体。若约四果有为出体者,即初果唯取道类智一解脱道为体,第二唯取断欲界九品修惑中第六品一解脱道为体,三果唯取第九品一解脱道为体,罗汉唯取有顶地第九品中一解脱道尽智为体。所言无为,即离系果。有为,即等流果。不生等者,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然前三句,即是尽智。后句,即是无生智。谓不向三界之中,受有苦身也。以世间因亡果丧,出世间因成果证故。应受等者,为超出人天故,堪受人天供养。若或一种沦溺,宁堪供之?故俱舍云:供养阿罗汉,得现在福报。盖由业烦恼尽,福田胜故。当知未出三界,受他供养者,大须随顺出离,岂得安然免之哉?

●二、分科释三,如疏列。

○文三,初举所得以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阿罗汉能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不?

○二、明无取以答。

须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实无有法名阿罗汉。世尊,若阿罗汉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上问意,此答及征意,俱准前可知。释意云:阿罗汉者,无烦恼,不受生,应供养,以是义故,名阿罗汉。除此之外,更无一法名阿罗汉。若阿下,反释云:若或作念言:我得阿罗汉果,便着我人等相,则与凡夫何所异哉?由此验知,的无是念。

○三、引己证令信

此则以己方人也,亦令众生皆亡是念,入于圣道故。

○初明佛先印。

世尊,佛说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是第一离欲阿罗汉。

意云:佛于往日,曾说于我得是三昧,人中第一。

无诤者,不恼众生,能令众生不起烦恼,故佛赞之。十弟子中,善现,第一离欲者,三界烦恼但有贪心,尽名为欲,非唯欲界。

不恼等者,若人嫌立,则复为坐,乃至不向贫家乞食,皆为不恼他也。能令下,释。既不恼之,烦恼何起?第一等者,谓十大弟子,各有一能,皆称第一,即迦叶头陀,阿难多闻,舍利弗智慧,目连神通,罗睺罗密行,阿那律天眼,富楼那说法,迦旃延论义,优波离持律,须菩提解空。今言无诤者,只由解空,得无诤故。亦如夫子十哲,各有能事,谓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游、子夏。离欲等者,谓贪使烦恼,通于三界,断尽此贪,方真离欲也。问:若然者,则但是罗汉,皆断三界烦恼,云何善现称第一耶?答:所言第一者,盖约无诤,不约离欲也。故经云:我得无诤三昧人中,最为第一。又魏经云:我若作念,世尊则不记我无诤行第一。意者,以空生独得无诤三昧故,于诸离欲罗汉之中,称为第一也。

○二、彰己不取。

我不作是念:我是离欲阿罗汉。

意云:佛虽赞我,我于此时辄无是念。

○三、却释佛意

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罗汉道。世尊则不说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者,以须菩提实无所行,而名须菩提是乐阿兰那行。

意云:若我当此之时,作如是念我得阿罗汉果,佛则不说我为乐寂静者,只缘不作是念,故佛赞之。无所行者,即不作念也。故此中反说即言若作是念,顺释即言实无所行。

论云:离二种障:一、烦恼障,得阿罗汉故离;二、三昧障,得无诤故离,故无所行。阿兰那者,此云寂静。

离烦恼障者,谓贪等十使,粗细尽除。离三昧障者,三昧是定,障即是惑。三昧之障,依主释也。不同烦恼即障,持业释故。然此二障,离各有由。离烦恼障,得罗汉故;离三昧障,得无诤故。寂静者,寂静即是无诤定意,言须菩提是乐寂静之者。

○五、断释迦然灯取说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释迦昔于然灯佛所受法,彼佛为此佛说法,云何言不可取、不可说?

初二句,先述疑意。即释迦因中,为善慧仙人,蒙然灯如来授记云:汝于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由此增进,入第八地,故云受法。广有因缘,如第十二中说。云何下,指疑起处,便结成疑。此亦从前第三中来,以彼文云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故。

●二、依经断疑

断者

佛告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来在然灯佛所,于法实无所得。

问意云:于汝意中如何?谓我昔于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有法为所得?为无所得?答意云:如来昔在然灯佛所,于授记言说之中,实无法为所得。

于法实无所得者,然灯佛说,说是语言;释迦所闻,唯闻语言,语言非实智证法。故论云:释迦于然灯所,言语所说,不取证法。以是义故,显彼证智不可说、不可取。

说是语言等者,以是语言,故无所得。语言非实者,谓语言从缘,缘无自性,举体全空,空故无得也。斯则闻而无闻,说而无说。智证法者,释得记之由也。意明但以自无分别智,证自无差别理,智与理冥,境与神会,岂有所说所得耶?论云下,引证上义。证法离言说相,故不可说;证法离心缘相,故不可取也。

○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若法不可取,云何诸菩萨取庄严净土?云何自受法王身?

初句指疑起处,此亦从前第三中来。云何下,结成疑也。既兴功运行,六度齐修,回向发心,严净佛土,此若非取,则孰为取耶?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报不相离故。故论文中,二疑双叙,然今此科但断一种。

●二、依经断疑,三、如疏列。

○断之文三:初、举取相庄严问。

须菩提,于意云何?菩萨庄严佛土不?

意云:菩萨取形相庄严佛土不?

佛意欲明法性真土故,问:取形相庄严土不?

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显无取,取与无取,在于性相二土,故且举相问之,试其解不。

二、释离相庄严答

不也,世尊。何以故?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

意云:不取相庄严佛土也。征意云:以何义故,不取相庄严佛土?释意云:不以相庄严,是真实庄严也。

偈云:智习唯识通,如是取净土,非形第一体,非严庄严意。论释云:诸佛无有庄严国土事,唯真实智慧习识通达,故不可取。庄严有二:一、形相,二、第一义相。非严者,无形相故。庄严意者,即是第一庄严,以一切功德成就庄严故。

偈中前三句正释经,后一句即却释偈之第三句也。又前两句释经中庄严佛土者,非形释即非庄严,第一体释是名庄严。非严显偈中非形,庄严意显偈中第一体。此但指配其文义,意即逦迤。次显论释下,转释偈文。诸佛下,至不可取,释偈之前半,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唯识真实之性,此则以智契如,名为庄严,即是无取之义。所疑有取,自此释遣。庄严有二下,释后半。先列二土。形相即法相土,谓金地、宝池等。以要言之,但有所见闻,皆属形相。第一义即法性土,谓离一切相,无所见闻,即真如理是。非严下,正释。即以后第三句为出所以,由是故得非严及庄严也。非严,即拣法相土非。今所严之者,当于经中,即非庄严也。庄严意,即显法性土是。此所严之者,当于经中,是名庄严。所谓显发过恒河沙数功德,而为庄严。如金作器,器非外来,即以此器,反严于金。是故前引论云:诸佛无有庄严国土事等。是则于诸严中,更无过者,故云第一庄严等也。言意者,即指非形第一体,是非严庄严之意也。意,即所以也。问:诸佛身土,必须性相具足,方为了义。今既唯严于性,岂不阙于相耶?答:身土之相,唯心之影,心净方能现之。苟能清净其心,身土自然显现。其犹磨镜,尘尽像生,自然如然,故非造作。故唯识云:大圆镜智,能现能生身土智影。况是即相亡相,非谓弃相取性。但无执情,何碍于相?然以经宗无相,此义稍增,首末皆尔。用心之相,如次所明。

○三、依净心庄严劝

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意云:以是义故,汝诸菩萨应生无住清净之心。

论云:若人分别佛土是有为形相,而言我成就者,彼住于色等境中。为遮此故,故云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等也。而生其心者,则是正智,此是真心。若都无心,便同空见。

若人等者。先叙所遮之心。意以形相为真佛土,由是见故,便欲形相庄严,故云我成就等。彼住下。显失也。意明本欲严净,如何却生染心?以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净耶?为遮下。蹑前所遮,引起经意。既以不住色等为清净心,当知住于色等,诚为染矣。正智者。无住之心。既是正智,当知有住所生之心,同为妄识。此中正智而言生者,所谓显发,非创然而生。故大经云:于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也。以此般若不生不灭,故云真心。若都下。显意遮过。恐堕空见,故令生此真心。天真之心,本无生灭,但缘住境,即不相应,亦非断灭。心若不住,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为显而遮之。是则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后令生心,是遮无。既离有无,即名中道。如斯体达,是真庄严,何有佛土而不清净?故净名云:欲净佛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净其心者,即离有无也。

○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

●疏二:初、随章指疑。

疑意如前。

疑起之意,前章已叙。问:此与第三何别?答:前化此报,故不同也。缘前闻应化非真,故无有取,便云报身是实,应有取心,是故此疑蹑彼第三而起也。

●二、依经断疑,二如疏列

○断之文二:初、问答断疑。

须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须弥山王。于意云何?是身为大不?须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说非身,是名大身。

问答可知。征意云:以何义故,名之为大?释意云: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若准无著,则全异于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谛而释也。今此疏中,有依天亲,有依无著,则此一段,且依天亲也。

●疏二:初、总释喻旨。

论云:如须弥山王,势力高远,故名为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无分别故。报佛亦如是,以得无上法王体,故名大,而不取我是法王,以无分别故。故偈云:如山王无取,受报亦复然。

高远等者。谓下据金轮,高八万由旬,六万诸山而为眷属,故名为大。故华严疏云:须弥横海,落群峰之高。而不取等者。彼山虽大,四宝所成;五位法中,色法所摄;三性之内,无记性收。岂有分别而取为王也?报佛下。正明所喻。谓进修多劫,福智圆明,纯净无垢,更无过此,故云无上。独王法界,故号法王。大有二义:一、约体,身智廓周故;二、约位,诸圣莫及故。无分别者。非如色法是无记性,但以三祇修习,万虑都亡,如智寂然,故无分别。偈云下。以偈结也。

●二、别解非身二:初、牒经略指。

非身名身者,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

无漏无为者,无漏则拣异世间,无为则表非生灭。问:今明报身,即合有为无漏,云何此说无为耶?答:此据实教,不约权宗,故是无为也。故净名云:佛身无为,不堕诸数;佛身无漏,诸漏已尽也。

●二、引论广释二:初、引本偈。

故偈云:远离于诸漏,及有为法故。

此偈标远离有为有漏,意显唯有无漏法体。

●二、引论文三:初、双标。

论云:若如是,即无有物;若如是,即名有物。

若如是者,指经征起以标也。

●二双释

以唯有清净身故,以远离有为法故,

清净身,即法身也。此释有物之句,即是经中是名大身也。问:此说报身,云何言法?答:以法报合说,二身不殊。以此实教,理智无二,故得云耳。以远离下,释无物之句也。即是经中佛说非身也。法身既是无为,则离有为生灭。有为尚离,况有漏耶?故此释文,不言诸漏。

●三双结

以是义故,实有我体,以不依他缘住故。

谓以是远离及唯有故,显得法身真我,无漏无为,不生不灭,湛然清净,故有实体,名为有物。不如凡夫遍计之我,有漏有为,即生即灭,如彼梦幻,无有实体也。以不依下,结无有物,亦是重显所以也。以不依于五蕴有为之缘而住,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故有实我。当知凡夫皆依五蕴有为缘住,五蕴尚假,况所计我耶?缘法非己,故云依他也。

○二、校量显胜二:初、约外财校量,广显经胜二:初、校量胜劣三:初、约多河以辨沙。

须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数,如是沙等恒河。于意云何?是诸恒河沙宁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诸恒河尚多无数,何况其沙。

恒河者,从阿耨池东面流出,周四十里,沙细如面,金沙混流。佛多近此说法,故取为喻。

阿耨池者,此赡部洲从中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于雪北香南有阿耨池,此云无热恼,纵广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满其中。于中四面各出一大河,东名殑伽河,绕池一匝流入东海。南信度河,西缚刍,北徙多,皆绕池一匝,如次入南西北海。今经恒河即殑伽也。言恒者,译者讹也。周四十里者,谓初出池口处也。佛多下,出取喻之由。然说此经时但在祇园,余说法时多近于彼,故以喻也。

○二、约多沙以彰福

须菩提!我今实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

论云:前已说喻,何故复说?偈云:说多义差别,亦成胜校量,后福过于前,故重说胜喻。何故不先说此喻?为渐化众生,令信上妙义故。又前未显以何等胜功德能得菩提故。

论云等者。征也。谓三疑之后,四果之前,已说宝施之喻,今复说者,岂不重耶?偈云下。释也。谓前说一三千界宝施,此说无量三千界宝施,虽则总是多义,总是胜校量,然其后其即多中之多,胜中之胜,故重说也。斯则言说重而义意不重。何故下。转难。意云:何不于前文中便说此喻耶?为渐下。约人通也。谓机浅法深,顿说难信,渐次诱引,令知胜德。又前下。约法通也。谓前喻之前,未说四果无心,释迦无得,严净国土不严而严,修证佛身无证而证,是故校量之喻亦未能胜。后乃既明斯义,法理兼深,由是校量之喻亦复殊胜,或可出生佛法之义,亦在前喻之后也。况后释所以中五段经文,亦属于此,思之。

○三、约多福以显胜

佛告须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而此福德胜前福德。

施感生死,经趣菩提,大意同前。

大意同前者,即福不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是也。

○二、释胜所以五:初、尊处叹人胜三:初、明处可敬。

复次,须菩提,随说是经,乃至四句偈等,当知此处,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皆应供养如佛塔庙。

大般若说:天帝不在,诸天若来,但见空座,尽皆作礼,供养而去。窣堵波,此云高显。塔者,边国讹语庙貌也,于塔中安佛形貌。

大般若等者,引事证也。帝释每于善法堂中,为天众说般若波罗蜜法。或有时不在,诸天若到,皆向座恭敬作礼。为重于法,乃尊于处故。高显者,以尊人故,令处高显,俾远近皆见敬而生福也。形貌等者,塔中有佛形貌,人见必生敬心。见于说法之处,亦如见佛形貌。若梵语制多,此云灵庙,或云可供养处,与此大同。

○二显人获益

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须菩提,当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

意云:宣说四句之处,尚得天人供养,何况尽此经文能受持耶?所获胜益,如经叙之。

前四句犹胜,况此尽能受持,故最上等也。

前四句等者,据此经意,望于前段,有二胜劣。何者?为前说其处,此说于人。前明四句偈,此明尽受持。由是前则劣中之劣,此乃胜中之胜。反覆而言,故云何况也。最上等者,等于第一希有也。最上者,法身也。无漏无为,绝上上故。第一者,报身也。众圣中尊,更无过故。希有者,化身也。如前所说,四种事故。意明受持读诵,具获三身,功德圆满也。有云:能趣菩提,故云最上。胜出诸乘,故云第一。世间无比,故云希有。

○三、显处有佛

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

意云:如此经文,随在何所,即为有佛及诸弟子。

经显如来法身,依法则有报化。又一切贤圣,皆以无为得名。经显无为,必有贤圣尊重弟子。

经显等者。明有佛及有之所以。谓报化必依法身,法身又从经显。既有能显之教,必有所显之佛。又经是教法,佛是果法。果由理显,理由行致。斯则三佛备足,四法具圆。所在之处,岂生轻劣?又一切下。明有弟子之所以。三乘贤圣,体是无为。经显无为,故有贤圣。尊重者。谓证如者,皆是入理圣人,可尊可重故。若准魏经,即但言有佛,使人尊重,不言别有弟子。故彼文云:即为有佛,尊重似佛。

○二、约义辨名胜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即非般若波罗蜜。

问意云:未审此经有何名目?不有名目,如何奉持?答文可知。征意云:如来常说诸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者,有何所以?释意云:我所立者,名即无名,无名之名,岂违空义?为受持故,于无名中强立名耳。

佛立经名,约能断惑,断惑故胜也。则非般若者,无著云:对治如言执故。

佛立等者,释立名之因,因即所依之义,谓金刚有能坏之义,般若有观照之功,法喻双彰故曰金刚般若。其实亦约能坚之义以立,今且就用释之,具如题中及七义句中说也。断惑故胜者,众生流转为遭惑染,若断惑染成佛无疑,岂不胜乎?对治等者,约名显义义实名虚,若执虚名安得实义?虑有斯执是故对治也。

○三佛无异说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

问意云:汝谓如来除所证之法外,更有别异之说不?答意云:如来除所证之法外,更无别异之说。此段蹑于次前立名处。来意云:非唯立此经名,名即无名。凡有所说,悉皆如此。又非我独尔,诸佛亦然。

无所说者,无别异增减之说,但如证而说。既如其证,则无所说,三世佛皆然,故云无异说。故论云:无有一法,唯独如来说,余佛不说。无著云:第一义不可说。

无别等者。谓释迦一佛初中后说,竟无别异增减。然乃但据真实无差,不约言辞有异耳。但如下。出所以也。凡有说时皆如其证,证中无说岂有异耶?三世下。结通诸佛。以诸佛同证竟无二源,不证则已证则无别也。若未至极位在因地中,随其所说各各差别。何以故?所证不同故。如地前地上十地节级不同,由是果人决无异说。故云下。结成上义。既一佛多佛过去未来所说皆同咸如其证,如证之说不亦胜乎?故论云下。引证。唯独等者。说般若能断烦恼,无有一佛不作此说,余皆若此。第一等者。以谛理离言说相离名字相,故不可说此证前。既如其证则无所说也。然无著天亲语虽似异其意实同,既如其证岂非第一义耶?

○四施福劣尘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问答之文可见。释意云:所言尘者,非烦恼尘,但是地尘;所言世界者,非染因界,但是地尘界。此即蹑前校量中来。由前说?河沙宝施,不及持经,惑者所闻,未能诚信,所以如来特说此义,使其明见优劣,用涤所疑。具下疏文,昭然可见。

论云:宝施福德,是烦恼因,以能成就烦恼事故。地尘无记,非烦恼因,故尘胜施劣大云云。故诸地尘,则非贪等烦恼尘,是名无记地尘。如来说三千界,非烦恼染因界,是名地尘无记界。是则界为尘因,尘不生烦恼;施为福因,福生烦恼。

论云等。释尽其意。意云:碎界为尘,尘上不起烦恼。宝施得福,即有贪、瞋,五欲自娱,无恶不造。故相传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尘界胜于宝施。且尘界但不起过,尚得为胜,况受持此经,定招佛果,岂可以为劣哉?由是相望,便有三重胜劣,谓宝施不及尘界,尘界不及持经,持经尚胜于尘界,岂得不如宝施?如百姓不如宰相,宰相不如天子,天子尚胜于宰相,岂得不如百姓?喻中,天子最胜也;法中,持经最胜也。经胜所以,岂不昭然?大云下。但对经文以拣法、喻,更无别义。然其意者,说微尘是尘,说贪等亦是尘,以俱有坌污之义故;说三千为界,说烦恼、染因亦为界,以皆有为因之义故。亦可三千是器界,烦恼是有情界故也。今则拣非贪等尘及染因界,但是地尘及三千界也。是则结释上义,并如前说。

○五感果离相胜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问答之文可知。征意云:以何义故,不以三十二相为法身如来?释意云:如来说三十二相,非是法身无为之相,但是化身有为之相故。

恐施宝者云:我施求佛,谁言烦恼?故此经云:可以相为佛不?论云:持说此法能成菩提,胜彼福德。何以故?彼相于佛菩提,非法身相故。经:福能降施,福得三十二相。意明经福降施,方得色相佛身。若但宝施,即烦恼因。

恐施等者。叙经起之意也。恐彼意云:若施不求佛,即起烦恼。本为求佛,云何烦恼?彼所求者,即是三十二相之身。为破此见,故复问之。持说下。且标胜劣。谓宝施但得色相,持经即得菩提,故云胜彼福德。何以故者。征意云:既得三十二相,何不得菩提?彼相下。释也。理法身是菩提相,彼三十二相非菩提相。所以言者,菩提无相故。由法身即菩提相,非菩提相空矣。又于其中,法身则胜,色身则劣。何以故?法身无为,真实性故;色身有为,影像相故。然由持说因胜故,果中获法身;宝施因劣故,果中获色身。故上标云:持说此经,胜彼福德。经福下。转遮谬解。恐施宝者,闻上所说,便云:虽知色身劣于法身,宝施不如持说。我以不能持说,不要法身,但将宝施成就色身,相好既圆,则亦妙矣。为遮此见,故此云也。谓前且约别义,分于因果,故说施感相身。若据实义而论,空施不成相果。何者?由无智慧,随相生情,所施虽多,唯成有漏。纵得三十二相,但是转轮王,色相虽同,不名为佛。若能持说此经,则智慧圆起,依慧行施,不住有空,以无漏因,获无漏果。如此三十二相,始得名为佛也。意明下。结释上义,不逾前说。

○二、约内财校量,倍显经胜二:初、校量胜劣。

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

经意如文可知,但甚多之言,显超命施之福也。

舍身胜于宝施,持说又胜舍命,

舍身等者,意恐人闻宝施不及受持,便谓以是身外之财,所以劣于经福;若将身命布施,必胜受持。为破其见,故有此文。沙数犹劣,况一身耶?

○二、释胜所以五:初、泣叹未闻深法胜。

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深解义趣,涕泪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说如是甚深经典,我从昔来所得慧眼,未曾得闻如是之经。

意谓空生闻上所说,喜极成悲,泣涕连连,自宣心曲:身为罗汉,已是多时,慧眼虽开,未闻斯教。

舍身之苦,已感人心,何况更闻,不及持说,是故悲泪。论云:念彼身苦,尊重法故。悲泪,慧眼人空也,未闻法空也。

舍身等者。悲泣之由,然有三意:一谓伤彼舍身,虚其功故。意云:舍命河沙,劣于持说;不达深旨,劳而无功。二谓悲曩劫不逢遇故。意云:在凡不闻,固当其分;自阶圣果,亦未闻之。三谓庆今得闻,喜极成悲。故善吉创闻深法,非本所望,涕泪交流,以彰极喜。今此疏中,且明前一也。论云下。引证。慧眼等者。谓空生混迹,寄位小乘。自证人空已来,未闻法空之理,以法空是大乘所证境故。然以此为经。胜由者。有两重意:一谓教若粗浅,闻乃寻常;既感悲啼,乃知深妙。二谓常人啼泣,未足为奇;善吉悲伤,当知最胜。胜之所以,不亦明乎?

○二、净心契实具德胜二:初、正明。

世尊,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信心清净则生实相,当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意云:若人闻此,能生信心,此信若生,不信诸法,故云清净。诸法既泯,实相生焉,三身功德,自此周备,岂不胜耶?第一等者,如前所明,经文存略,故标二也。

论云:此中有实相,余者非实相。

此中即般若教。余者,即未说般若之前,二乘人天之教。所言实相者,即无相之相也,谓无我法之相。以要言之,离一切相,名为实相。故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言余教所无者,谓人天教中,具足二执,小乘教内,法相犹存,不可以二执之相,而为实相。故言余者非实相,非犹无也。言此有者,谓顿除二执,双显二空,空病亦空,二边皆离,中道斯显,名实相焉。故云此中有也。问:实相之理,教但能诠,云何信心,便生实相?答:谓能信此经,必无二执,无二执处,即是实相,非谓别有实相生也。

○二拂迹

世尊,是实相者则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意云:此实相者,体当胜义,但唯无相,名依世谛,故言实相。

无著云:为离实相分别想故。

为离等者,恐闻实相之名,便生实相之想。想即分别也。良以实相真妙,言念不及。虽假言念,唯证相应。若起当情,但唯影像。恐认于此,故曰即非也。

○三、信解三空同佛胜三:初、总标信解。

世尊,我今得闻如是经典,信解受持不足为难。若当来世后五百岁,其有众生得闻是经信解受持,是人则为第一希有。

意云:我为阿罗汉,亲禀佛言:信解受持,不为难事。若当来世,浊恶世中,去圣时远,不闻佛说,览斯遗教,信解法空,领受任持,依解起行。若斯等类,不亦难乎?

无著,云未来法灭时,尚有菩萨受持,故无我人等取?云何汝等于正法时,远离修行不生惭愧?

未来等者,谓无著出世,当正法中,故引来世之胜人,以诫当时之劣者。是知小人君子,何代无之?斯则指于第二疑中所说,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者也。

○二、别显三空

何以故?此人无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征意云:设有能信解受持,以何义故,得为希有?释意云:以无我等相故,此则我空也。征意云:所以令无我等相者,何谓也?释意云:以我等相即非相故,我相体是心心所法,既无此体,即是法空也。又征意云:以何义故,令无我法之相?后释意云:离一切相,名为佛故,诸相虽多,不逾我法,今此统收,故云一切,斯则是相皆离,为俱空也。俱空之理,则名为佛,佛自此成,故言胜也。

无著云:无我等者,无人取。我等即非相者,无法取。离一切者,显示诸菩萨随顺学相。诸佛世尊离一切相,是故我等应如是学。

人法二取,其义可知。显示等者,为我法二空,菩萨有分,离一切相,方是如来。今显示此义者,令诸菩萨,方便随顺,学而习之,见贤思齐,速成佛故。故云诸佛世尊,乃至如是学也。

○三如来印定

佛告须菩提:如是,如是。

经意如文可知。然以前来,从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乃至离一切相,则名诸佛,尽是空生之言。于中逦迤,有其六重,所谓闻法悲啼,信生实相,对彰难易,明无我人,法执兼亡,尽成佛故。如斯所说,皆当诚谛之言。故佛世尊印云:如是重言者,表言当之极耳。

○四、闻时不动希有胜

若复有人得闻是经,不惊、不怖、不畏,当知是人甚为希有。

意云:此经深妙,难解难知,或有人闻,多生惊畏,若得不生惊畏,岂不希有者哉?实难其人,盖缘经胜,经胜之义,昭然可知。

论云:惊者,谓非处生惧;怖者,不能断疑心故;畏者,一向怖故,其心毕竟堕惊怖故。

惊、怖、畏者,此三行相不同。惊谓愕然而怪,怖则进退慞惶,畏则一向恐惧。如人欲往上京,行于大路,以先未经历,忽然而惊,心自念言:何谓至此?或进或退,疑是疑非,遂无决定之心,谓此路元来不是,或反而不进,或恐惧发狂,坠壑投岩,不终天命。法中亦尔,以佛于人天小乘教中,说空说有,不达意者,随言而执,及说此经,则显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执者,悉皆惊畏,却以为非,不能进趣,或堕凡夫,或落小乘,菩提真空,从兹永失。今之经意则云:若人闻此不有不空难信之法,不生惊畏之心,则能不舍菩提,进向大道。旨趣深妙,鲜有其人,若或有之,是为希有也。

○五大因清净第一胜

何以故?须菩提,如来说第一波罗蜜,即非第一波罗蜜,是名第一波罗蜜。

征意云:以何义故,闻而不惊等,得为希有耶?释意云:以此法门,于诸波罗蜜中,是第一波罗蜜故。然此波罗蜜,若约胜义,则不可言,故言非第一等。今所说者,约世谛说,为胜之义,不亦然乎?故云是名等也。

何以故者,有二:一、蹑前不惊等征,二、都蹑前胜以征。论云:此法门者,名为大因,胜余修多罗故;名为清净,无量诸佛同说故。故彼珍宝檀等,无如是功德。是故彼福德中,此福为胜。

初意,已如上说。二都下,谓前来两重校量,皆言经胜。释胜所以,已列九门。每门之中,各是一义。未知根本,何谓胜乎?斯则于胜所以中,更征胜所以也。大因者,谓第六般若波罗蜜也。以佛有三身,法身最大。此能得故,名为大因。六中最胜,故称第一。胜余等者,谓人天二乘教中,不诠此法,今乃诠之。彼以所诠劣故,能诠亦劣;此以所诠胜故,能诠亦胜也。清净等者,谓随相之法,建言必异;离相之理,说即无差。以平等一味故。平等一味,即胜义谛也。以是胜义,故清净矣。故彼下,通释都征之意。檀即是施,通于内外二财,故云等也。无如是功德者,谓在因无破惑之功,在果无法身之德。故此福者,受持读诵也。然前门门,皆显经胜。胜之根本,不过此门。能成清净法身,是故说名为胜。内外财施,安可校量?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第七卷

(终)

校讹第二纸

(六行,今楞严寺流通本作经。十四行,较北藏作教流通本同。)第五纸

(十六行:北藏无不字。二十行:般北藏作船)第六纸

(十六行已北藏作以)第十四纸

(十三行严北藏作言)第十七纸

(十一行廓北藏作郭十三行智北藏作知)第十八纸

(十二行。尚,北藏作既)第十九纸

(十四行。徙北藏作徒)第二十纸

(九行:说一之说,北藏作已。十行:义,北藏作若。十四行:谓字下,北藏脱前字。)第二十一纸

(十行两貌字北藏皆作藐)第二十二纸

(七行北藏脱最上等者等于第一希有也二句计十一字)第二十三纸

(七行义字下北藏多释字)第二十四纸

(十五行证北藏作说)第二十六纸

(十六行第八字下北藏脱说字)第二十七纸

(十一行得三之得北藏作德)第二十八纸

(六行但北藏作恒)第三十一纸

(四行拂北藏作佛)第三十五纸

(十四行味北藏作夫,已上流通本皆同误。)

嘉兴大藏经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

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刊定记会编卷第八

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经

唐圭山大师宗密述疏

宋长水沙门子璇录记

清荆溪后学沙门行策会编

○八、断持说未脱苦果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向说舍身、苦身果报故福劣。若尔,依此法门,持说诸菩萨行苦行,亦是苦果,云何此法不成苦果?

初三句,指疑起处。此从前内财校量中来,谓河沙命施,全胜外财,犹感苦身,故名为劣。若尔者,印定前说。依此下,结成疑也。谓依此经,受持解说,不惮劳苦,即是菩萨行。菩萨之行,无所不为,剜身然灯,割股救鸽,一句投火,半偈亡躯,供佛烧身,捐形饲虎,如是等行,皆名苦因。为行颇同,果证何异?因果既等,何胜劣哉?云何等者,意明前舍身命,即成苦果,今受持经,亦是苦行,何故不成苦果耶?

●二、依经断疑,二如疏列

○断之文二:初、明超忍以断疑二:初、明忍体。

须菩提,忍辱波罗蜜,如来说非忍辱波罗蜜。

意云:忍辱波罗蜜者,胜义谛中,则无此相,故云非忍辱等。断疑意者,若如汝言,受持此经,及菩萨行苦行,便同舍身,俱成苦果者,此义不然。以前舍身,不达无相,即成苦果。持说此法,菩萨苦行,达无我人,知忍无忍,彼岸非岸,直造本源,岂成苦果?故云忍辱非忍辱等。

忍到彼岸,已离苦相,况彼岸非岸,谁苦谁忍?

忍到等者。然此以超忍为体,须知本末五重。然后阅此疏文,则明见其理。五重者,一是本源之心,非动非静。二不忍,谓以怨报怨。三忍虽不加报,未能忘怀,即未到彼岸忍。四亡情绝虑,寂然不动,即到彼岸忍。五非动非静,即超彼岸忍。为治动心,且居静境。动既非实,静岂为真。若准五门,方为究竟。与其第一,更无二源。体相常然,竟无改易。今言忍辱波罗蜜,即第四门。非忍辱波罗蜜,即第五门。离苦相者,已越第三。彼岸非岸,兼超第四。尚逾静境,岂有动心。初后两端,正当忍体。

○二、明忍相二:初、引一生证极苦忍二:初、正明。

何以故?须菩提,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征意云:以何义故能行此忍?释意云:以无我人等相故也。

歌利,此云极恶。佛昔作仙,山中修道。王猎疲寝,妃共礼仙。王问得四果,皆答不得。王怒割截,天怒雨石,王惧而忏悔。仙证本无瞋,王乃免害。论云:不但无苦,而乃有乐,以慈悲故。

歌利王等,准涅槃经说: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单那城婆罗门家,是时有王名迦罗富,其性暴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华敷,与其眷属、宫人、彩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彩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故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而问我言:汝今已得阿罗汉果耶?我言:不得。复言:获得不还果耶?我言:不得。复言:汝既年少未得如是二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女人?我即答言:大王当知,我今虽未断贪欲结,然其内心实无贪着。王言:痴人,世有仙人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况汝盛年未断贪欲,云何见色而当不着?我言:大王,见色不贪,实不由于服气食果,皆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有轻他而生诽谤,云何得名修持净戒?我言:大王,若有妒心,则为诽谤;我无妒心,云何言谤?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为戒。王言:若忍是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即截我耳!时我被截,容颜不变。时王群臣见是事已,即谏王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告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答言:见受苦时,容颜不变。王复语言:我当更试,知变不变。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菩萨已于无量无边世中修习慈悲,愍苦众生。时四天王心怀瞋忿,雨砂砾石。王见是已,心大怖畏,复至我所,长跪而言:惟愿哀愍,听我忏悔!我言:大王,我心无瞋,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即立誓:我若真实无瞋恨者,令我此身平复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今言问得四果者,盖通相而言也。论云下,义如后释。

○二反显。

何以故?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瞋恨。

征意云:以何义故,得知无我等相?释意云:若有我相,应生瞋恨;既不瞋恨,则无我相。如昔立誓:若实无瞋,身即平复;以无瞋故,则知无我;以无我故,方成真实忍波罗蜜支离也。

○二、引多生证相续忍

须菩提,又念过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尔所世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

意恐人谓只是一度能为此忍,故说过去已五百生。或恐人言无我能忍应可暂时,若使频为必不能尔,故说多生悉皆如是。或恐人言有何所因无我能忍,故说多生忍之熟故。含此三意,故有是言也。

累苦故,忍熟而乐,但与正定慈悲相应。故偈云:离我及恚相,实无有苦恼,共乐有慈悲,如是苦行果。

累苦故者。本疑累苦难忍,却由累苦能忍,斯则翻前三意中后二意也。而乐者。然有四意故乐:一、为忍熟故乐,如役力之人久得其志也;二、为正定故乐,常踞大定寂灭不动故;三、为愍他故乐,如孩子杖父父即乐生;四、为自利故乐,以将此幻形易得坚质。具兹四意故言乐也。今文但有前三意故。偈云下。引证。如是苦行果者。对破疑情也。谓因苦果还苦,因乐果还乐,故不同也。如陶金作器器还是金,和土脱墼墼还是土。前征云何此法不成苦果,今此结云如是苦行故不成苦果也。

○二、劝离相以安忍

●疏二:初、引论叙意。

论云:若有菩萨不离我相,见苦行苦,欲舍菩提心,故劝离相。无著云:为对治不忍因缘,有三种苦,谓流转苦、众生相违苦、乏受用苦。

若有等者,出劝之由也。谓不能安忍,欲舍菩提心,由见苦故。见苦是苦者,由不离我相故。若离我相,则不见苦,自然成忍,不舍菩提。故今劝之,令离相也。夫菩提心者,谓上求下化,二利不息。既若见苦为苦,即不能忘身舍命,出生入死,是故便舍大菩提心。如舍利弗本发大心,行菩萨行,至六住,被乞眼睛,便生瞋忿,不成忍行。舍大归小,盖由我相也。三种苦者,前二即次文,后一即当第十疑中,心住于法,行布施等是也。意明住相行施,堕有漏中,受用欲乐,疲乏生苦也。亦可有漏有限,有限故乏受用,乏受用故生于苦也。然今依天亲科经,故不收入。此段前二,文理相似,故全用之。

●二、分文正释,二如疏列。

○文二。初总标。

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意云:以是无我相等得成忍行故,彼诸菩萨应须离相发菩提心。

若离相发心,虽逢大苦,即能不舍。无著云:离一切相者,谓离如是三苦相也。

若离等者,住相既舍,菩提不住即成大忍,菩提之心自然久固,何舍之有也?无著下可知。

○二、别显二:初、对治不忍流转苦。

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则为非住,是故佛说菩萨心不应住色布施。

意云:不应住于色等六境,生于妄心,应生无住菩提之心。若心有住色等境界,则为非住菩提也。以是义故,佛于正答问之中,说菩萨心不应住于色等布施。菩萨之行,处处皆同,故引前文以证于后也。

初正明。流是集谛,转是苦谛。无著云:若着色等,则于流转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后引证。引前说无住施具含六度,证此文矣。

流是下。解科文。此即四谛之中,前二世间因果也。大云解云:集招苦果,故说为流。生死不停,故名为转。斯则袭习纶轮之义也。着色等者。着色等,即疲乏菩提心不生。不着色等,即不疲乏菩提心生矣。引前等者。是上修行中文,已如前说。

○二、对治不忍相违苦

须菩提,菩萨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意云:菩萨行行,本为利益众生故,便离相行于布施。若能离相,则众生相违时,不生疲乏也。况我法二相,如来说为非相耶?以皆本无,故须离矣。若其本有,何用离之?劝离之旨,方兹着矣。

●疏二:初、引无著显意。

无著云:既为众生行施,云何于彼生瞋?由不能无众生想故,众生相违时即生疲乏,故显示人无我、法无我。

既为等者,盖不合为而为之也。如人邀客,本为供承,见有所须,反生凌辱,于理如何?由不能下,出瞋之所以也。故显下,出经意也。但无此二,心必相应。

●二、约天亲释文

论云:诸相者,众生相也;非相者,无我也。阴中见我,是众生相。一切众生者,五阴法也;非众生者,阴空故,法无我也。乏受用苦,配在后段。

众生相者,以魏经云一切众生相故。阴中等者,今于阴中不见有我,故云非相也。五阴法者,以彼众生皆用五阴之所成故。阴空等者,以无能成之五阴,故云法无我也。然此人法二相本自空无,众生不知妄执为有,今所说者意令知而离之也。又此我法经文,文与意反,文即先法后人,意则先人后法,魏经之内文句昭然,故今疏中顺意释也。乏受用下,可知。

○九、断能证无体非因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于证果中无道,云何彼于果为能作因?

初句述疑意,兼指疑起处也。此从前第三、第七中来,以彼校量内外财施不及持经,以此得菩提故,遂起疑云。若然者,且言说是因,因即是道,以此证果,理则不成。何者?以果是无为,无为有体;因是有为,有为无体。无体之道不到果中,云何说此而为因耶?

●二、依经断疑,二如疏列

○断之文二:初断疑。

须菩提,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意云:如来之言真实无异,皆如其事不诳众生,持说必趣菩提,汝等云何不信?又以如来说于真实等故,名如来为真实语者,由是者字皆属如来。

●疏二:初、略销经意。

佛所有说,皆如其事,今说证果,何疑不然?

此通说断疑之意。皆如其事者,即下四语所说之事。今说等者,以彼况此也。意云:彼既无谬,此岂不然?

●二广释五语

真语者,说佛身大菩提法也,是真智故。实语者,说小乘四谛,谛是实义。如语者,说大乘法有真如,小乘无也。不异语者,说三世授记等事,更无参差。佛将此四语不诳众生,是故秦译加不诳语。

佛身即真身也。以法报合论,理智无二故。若欲分文别指,则佛身是报,大菩提法为法也。是真智者,以菩提是觉,觉即智故。论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法报合说,同名真身。如来说此真智之法,乃名如来为真语者,此则以所说名能说也。余皆例此。谛实等义,已如前说。如语等者,小乘虽有生空之理,非实真如,以是偏真,未彻源故。大乘之内,具显三空,空病亦空,是究竟真如法也。不异者,与三乘弟子授记,劫数久远,名号寿量国土等事,一一不异故也。佛将等者,谓本来只有四语,秦什译时,加此一语,欲以统收四语,发明佛意,用之断疑也。应可一一举而问之,以显不诳之义。且如佛说大菩提法,为真智时,为真不真耶?则对曰:真。当知如来是真语者,斯则不诳之义明矣。他皆例此。说此四事,既不诳人,今说此经受持,得菩提果,岂成诳耶?云何不信?虽此言说有为无体之因,能证离言无为有体之果。故偈云:果虽不住道,而道能为因,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亦如净名云:文字性离,即是解脱,无离文字,说解脱也。

○二离执

须菩提,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意者,前虽以言遣疑,又恐随言生执,闻说依言得菩提,便谓言中有菩提,及闻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达言空而法实,故作斯执。今则遣之,故云如来所得等也。

无实者,如言说,性非有故;无虚者,不如言说,自性有故。

如言等者,谓言说缘生,本无自性。言中菩提,亦同言说。何以故?有名无实故。如言于火,但有火名。名言二法,皆无体性。故云如言等也。不如等者,不似言说也。谓言说毕竟无体,菩提之法,即不无也。但以不在言中,不无离言之法。如言中之火虽无,不无离言之火。由是言中虽无火,不妨因言而得火。言中虽无菩提,不妨因言而得菩提。以依言进修,必证果故。若然者,则不应言中执有,离言执无。达此有无,方云离执。故偈云:顺彼实智说,不实亦不虚。如闻声取证,对治如是说。

○十、断如遍有得无得疑

●疏二:初、随章叙疑。

论云:若圣人以无为真如法得名,彼真如一切时处恒有,何故有得者、有不得?

初句指疑起处,此从第三中来。准彼但云无为,不言真如。今所言者,拣余无为故。所以拣者,欲显所疑要成遍义,余无为法有不遍故。彼真如下,立理也。如华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斯则处及尘尘,时该念念故也。何故下,结成疑。既遍时、处,即合皆得,何故有得、不得耶?

●二、依经断疑,二如疏列

○断之文二:初、举喻断疑。

须菩提!若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则无所见。若菩萨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见种种色。

意云:若住法行施,则不得真如,如入闇中,一无所见;若无住行施,则得真如,如太阳升天,何所不瞩?真如虽遍,得失在人,义理昭然,竟何所惑?

论云:无智住法,心不清净,故不得;有智不住法,心清净,故得。有目者,如得对治法。日光者,如所治闇尽,能治现前。空喻真如,色喻性上万德。

无智等者,谓无般若观照之智。由无智故,即执着色等六尘及空、有等一切法也。以住是执着之义,故云住法。心不净者,由执着故,为尘所染,正智不生,不证真理,故云不得。得即证也。有智等者,反前可见。对治等者,以经中具有法、喻,疏中配释,影略难明。今要预说,方会疏文。谓喻中有五:一、空,二、色,三、闇,四、日,五、目。法中有四:一、真如,二、性德,三、烦恼,四、智法,四、喻。五数不齐者,以空喻真如,色喻性德,闇喻烦恼,日、目二事同喻一智。所以然者,以日、目二事各有一能,智慧之中具有二义:日能破闇,如智断惑;目能见空,如智证理。既目无破闇之义,日无见空之能,约义分之,但有四对法、喻。喻中意者,且如虚空无所不遍,一切色法亦满世间,百千万人悉在其内,日光未出,六合瞑然,虽在空而不见空,虽对色而不见色。苟或日出,昏闇尽除,眼目开明,空色皆见。匪但空无边际,身在其中,反思闇瞑之时,不曾暂出。法中亦尔,谓真如之理,周遍十方,性上功德,亦遍一切,众生无量,悉在其中。以智慧未生,唯是痴闇,虽在真内,何曾见真?虽有性德,不见性德。苟或智慧明发,惑闇尽除,真性廓周,自然明见。匪但性无边际,身在性中,反思迷闇之时,不曾暂离。故肇公云:道远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则神。弥勒颂云:时及处实有,为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对治法者,即智慧也。以日目二种,同喻此故。谓日是能治,闇是所治,所治之闇,既尽能治,日光现前,即能见其色等。法中惑智,例此言也。故偈云:闇如愚无智,明者如有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是。

○二赞经功德二

赞德者,以显得真如为由心净,心净由不住法,不住法缘有智,有智盖由闻经。当知此经有其胜德,故须赞叹,以示将来胜德之相。即下十段。

○初总标。

须菩提,当来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则为如来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见是人,皆得成就无量无边功德。

经意可知,所言以佛智慧知功德者,意谓除佛世尊,余无知者,盖显功德之殊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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