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
《春秋公羊传注疏》 汉 何休 注 唐 徐彦 疏
序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七(起八年,尽十七年)
庄公卷八(起十八年,尽二十七年)
庄公卷九(起二十八年,尽闵公二年)
僖公卷十(起元年,尽七年)
僖公卷十一(起八年,尽二十一年)
僖公卷十二(起二十二年,尽三十三年)
文公卷十三(起元年,尽九年)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尽十八年)
宣公卷十五(起元年,尽九年)
宣公卷十六(起十年,尽十八年)
成公卷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成公卷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八年)
襄公卷十九(起元年,尽十一年)
襄公卷二十(起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襄公卷二十一(起二十五年,尽三十一年)
昭公卷二十二(起元年,尽十二年)
昭公卷二十三(起十三年,尽二十三年)
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定公卷二十五(起元年,尽五年)
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哀公卷二十七(起元年,尽十年)
哀公卷二十八(起十一年,尽十四年)
序
序
汉司空掾任城樊何休序
○陆氏《音义》曰:“掾,弋绢反。”
[疏]“汉司空掾”。解云:汉者,巴汉之间地名也。於秦二世元年,诸侯叛秦,沛人共立刘季以为沛公。二年八月,沛公入秦,秦相赵高杀二世,立二世兄子子婴。冬十月为汉元年,子婴降。
○年春正月,项羽尊楚怀王以为义帝。其年三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分天下为十八国,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汉之间四十一县,都於南郑。至汉王五年冬十二月,乃破项羽军斩之。六年正月乃称皇帝,遂取汉为天下号,若夏、殷、周既克天下,乃取本受命之地为天下号。云“司空”者,汉三公官名也。“掾”者,即其下属官也,若今之三府掾是也。
○“任城樊何休序”。
○解云:任城者,郡名。樊者,县名。姓何,名休,字邵公。其《本传》云:“休为人质朴讷口,而雅有心思。精研六经,世儒无及者。大传陈蕃辟之,与参政事。蕃败,休坐废锢,乃作《春秋公羊解诂》,覃思不闚门十有七年。”是也。序者,舒也,叙也,舒展已意,以次叙经传之义,述已作注之意,故谓之序也。
昔者孔子有云:
[疏]“昔者,孔子有云”。
○解云:昔者,古也,前也。故《孝经》云:“昔者明王,”郑注云“昔,古也。”《檀弓》上篇云“予畴昔夜梦”,注云:“昔犹前也”。然则若对后言之,即言前;若对今言之,即言古。何氏言前古孔子有云,云,言也。
“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疏]“吾志在”至“《孝经》”。
○解云:案《孝经?钩命决》云“孔子在庶,德无所施,功无所就,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也。所以《春秋》言志在,《孝经》言行在。《春秋》者,赏善罚恶之书,见善能赏,见恶能罚,乃是王侯之事,非孔子所能行,故但言志在而已;《孝经》者,尊祖爱亲,劝子事父,劝臣事君,理关贵贱,臣子所宜行,故曰行在《孝经》也。
此二学者,圣人之极致,
[疏]“此二”至“极致”。
○解云:二学者,《春秋》、《孝经》也。极者,尽也。致之言至也,言圣人作此二经之时,尽已至诚而作之,故曰圣人之极致也。
治世之要务也。
○治,直吏反。
[疏]“治世”至“务也”。
○解云:凡诸经艺等皆治世所须,但此经或是惩恶劝善,或是尊祖爱亲,有国家者最所急行,故云“治世之要务也”,言治世之精要急务矣。《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礼。”礼者,谓三王以来也,若大道之时,礼於忠信为薄。正以孔子修《春秋》,祖述尧舜,故言此。考诸旧本皆作“也”字,又且於理亦宜然。若作“世”字者,俗误已行。
传《春秋》者非一。
[疏]“传《春秋》者非一”。
○解云:孔子至圣,观无穷,知秦无道,将必燔书,故《春秋》之说口授子夏。度秦至汉,乃著竹帛,故《说题辞》云“传我书者,公羊高也。”戴宏序云:“子夏传与公羊高,高传与其子平,平传与其子地,地传与其子敢,敢传与其子寿。至汉景帝时,寿乃其弟子齐人胡毌子都著於竹帛,与董仲舒皆见於图谶。”是也。故大史公云:“董仲舒,广川人也,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受业,或莫见其面。董生相胶西王,疾免归家,以修学著书为事,终不治产业。”是也。又《六艺论》云:“治《公羊》者,胡毌生、董仲舒,董仲舒弟子嬴公,嬴公弟子眭孟,眭孟弟子庄彭祖及颜安乐,安乐弟子阴丰、刘向、王彦。”故曰传《春秋》者非一。旧云“传《春秋》者非一”者,谓本出孔子而传五家,故曰非一。
本据乱而作,
[疏]“本据乱而作”。
○解云:孔子本获麟之后得瑞门之命,乃作《春秋》,公取十二,则天之数。是以不得取周公、成王之史,而取隐公以下,故曰据乱而作,谓据乱世之史而为《春秋》也。
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
○论,卢困反,下“持论”同
[疏]“其中”至“之论”。
○解云:由乱世之史,故有非常异义可怪之事也。“非常异义”者,即庄四年,齐襄复九世之雠而灭纪;僖元缺年,实与齐桓专封是也。此即是非常之异义,言异於文、武时。何者?若其常义,则诸侯不得擅灭诸侯,不得专封,故曰非常异义也。“其可怪之论”者,即昭三十一年,邾娄叔术妻嫂而《春秋》善之是也。
说者疑惑,
[疏]“说者疑惑”。
○解云:此“说者”,谓胡毌子都、董仲舒之后,庄彭祖、颜安乐之徒。见经传与夺异於常理,故致疑惑。
至有倍经、任意、反传违戾者。
[疏]“至有”至“戾者”。
○解云:此倍读如反背之背,非倍半之倍也。言由疑惑之故,虽解经之理而反背於经。即成二年,逢丑父代齐侯当左,以免其主。《春秋》不非而说者非之,是背经也。任意者,《春秋》有三世异辞之言,颜安乐以为从襄二十一年之后,孔子生讫,即为所见之世,是任意。任意者,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为见,故《演孔图》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也”。而颜氏分张一公而使两属,是其任意也。反传违戾者,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案隐三年传云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者,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乃食,失正朔於前,是以但书其日而已;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失正朔於后,是以又不书日,但书其月而已。即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以此言之,则日食之道不过晦朔与二日,即宣十七年言日不言朔者,是二日明矣。而颜氏以为十四日日食,是反传违戾也。
其势虽问不得不广,
[疏]“其势”至“不广”。
○解云:言说者疑惑,义虽不是,但其形势已然,故曰“其势”。虽复致问,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其说,故曰“不得不广”也。一说谓颜、庄之徒以说义疑惑,未能定其是非,致使倍经、任意、反传违戾,是以何氏观其形势,故曰“其势”;维適畏人问难,故曰“维问”;遂恐已说穷短,不得不广引外文望成已说,故曰“不得不广”也。“维”误为“虽”耳。
是以讲诵师言至於百万犹有不解,
[疏]“是以”至“不解”。
○解云:此“师”谓胡、董之前公羊氏之属也。言由庄、颜之徒解义不是,致地问难,遂尔谬说至於百万言。其言虽多,犹有合解而不解者,故曰“犹有不解”矣。
时加酿嘲辞,
○酿嘲陟交反
[疏]“时加酿嘲辞”。
○解云:颜安乐等解此《公羊》,苟取顽曹之语,不顾理之是非,若世人云“雨雪其雱,臣助君虐”之类是也。
援引他经失其句读,
[疏]“援引”至“句读”。
○解云:三传之理不同多矣,经之义随经自合,而颜氏之徒既解《公羊》,乃取他经为义,犹贼党入门,主人错乱,故曰“失其句读”。
以无为有,
[疏]“以无为有”。
○解云:《公羊》经、传本无以周王为天囚之义,而《公羊说》及庄、颜之徒以周王为天囚,故曰“以无为有”也。
甚可闵笑者,
[疏]“甚可闵笑者”。
○解云:欲存《公羊》者,闵其愚暗;欲毁《公羊》者,笑其谬通也。
不可胜记也。
[疏]“不可胜记也”。
○解云:言其可闵可笑处多,不可胜负,不可具记也。
是以治古学贵文章者谓之俗儒,
[疏]“是以”至“俗儒”。
○解云:《左氏》先著竹帛,故汉时谓之古学。《公羊》汉世乃兴,故谓之今学,是以许慎作《五经异义》,云“古者,《春秋左氏》说;今者,《春秋公羊》说”是也。治古学者,即郑众、贾逵之徒,贵文章矣。谓之俗儒者,即《繁露》云:“能通一经曰儒生,博览群书号曰洪儒,则言乖典籍、辞理失所名之为俗,教授於世谓之儒。”郑、贾之徒谓《公羊》虽可教授於世,而辞理失所矣。
至使贾逵缘隙奋笔,以为《公羊》可夺,《左氏》可兴。
[疏]“至使”至“可兴”。
○解云:贾逵者,即汉章帝时卫士令也。言“缘隙奋笔”者,庄、颜之徒说义不足,故使贾逵得缘其隙漏,奋笔而夺之,遂作《长义》四十一条,云《公羊》理短,《左氏》理长,意望夺去《公羊》而兴《左氏》矣。郑众亦作《长义》十九条十七事,专论《公羊》之短,《左氏》之长,在贾逵之前。何氏所以不言之者,正以郑众虽扶《左氏》而毁《公羊》,但不与谶合,帝王不信,毁《公羊》处少,兴《左氏》不强,故不言之。岂如贾逵作《长义》四十一条,奏御于帝,帝用嘉之,乃知古之为真也,赐布及衣,将欲存立,但未及而崩耳。然则贾逵几废《公羊》,故特言之。
恨先师观听不决,多随二创。
[疏]“恨先”至“二创”。
○解云:此先师,戴宏等也。凡论义之法,先观前人之理,听其辞之曲直然,以义正决之。今戴宏作《解疑论》而难《左氏》,不得《左氏》之理,不能以正义决之,故云“观听不决。”“多随二创”者,上文云“至有背经、任意、反传违戾”者,与《公羊》为一创;又云“援引他经失其句读”者,又与《公羊》为一创。今戴宏作《解疑论》多随此二事,故曰“多随二创”也。而旧云公羊先师说《公羊》义不著,反与《公羊》为一创,贾逵缘隙奋笔夺之,与《公羊》为二创,非也。
此世之馀事,
[疏]“此世之馀事”。
○解云:何氏言先师解义虽曰不是,但有已在《公羊》必存,故曰此世之馀事。馀,末也。言戴氏专愚,《公羊》未申,此正是世之末事,犹天下闲事也。旧云,何氏云前世之师说此《公羊》不得圣人之本旨,而犹在世之末说,故曰世之馀事也。
斯岂非守文、持论、败绩、失据之过哉!
[疏]“斯岂”至“过哉”。
○解云:“守文”者,守《公羊》之文。“持论”者,执持《公羊》之文以论《左氏》,即戴宏《解疑论》之流矣。“败绩”者,争义似战陈,故以败绩言之。“失据”者,凡战陈之法,必须据其险势以自固,若失所据,即不免败绩。若似《公羊》先师,欲持《公羊》以论《左氏》,不闲《公羊》、《左氏》之义,反为所穷,已业破散,是失所依据,故以喻焉。
余窃悲之久矣。
[疏]“余窃悲之久矣”。
○解云:何邵公精学十五年,专以《公羊》为已业,见《公羊》先师失据败绩,为他《左氏》先师所穷,但在室悲之而已,故谓之“窃悲”。非一朝一夕,故谓之“久”。后拜为议郎,一举而起,陵群儒之上,已业得申,乃得公然叹息。
往者略依胡毌生《条例》,
○毌音无。多得其正,
[疏]“往者”,至“其正”。
○解云:胡毋生本虽以《公羊》经、传传授董氏,犹自别作《条例》,故何氏取之以通《公羊》也。虽取以通传意,犹谦未敢言已尽得胡毋之旨,故言“略依”而已。何氏本者作《墨守》以距敌《长义》,以强义,为《废疾》以难《穀梁》,造《膏肓》以短《左氏》,尽在注传之前,犹郑君先作《六艺论》讫,然后注书,故云“往者”也。何氏谦不言尽得其正,故言“多”尔。
故遂隐括使就绳墨焉。
○隐括,古夺反,结也。
[疏]“故遂”至“墨焉”。
○解云:隐谓隐审,括谓检括,绳墨犹规矩也。何氏言已隐审捡括《公羊》,使就规矩也。然则何氏最存《公羊》也。而谶记不见者,书不尽言故也。而旧云善射者,隐括令审,射必能中,何氏自言已隐括《公羊》,能中其义也。凡木受绳墨,其直必矣,何氏自言规矩《公羊》,令归正路矣。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隐公卷一(起元年,尽元年)
《春秋公羊经传》解诂隐公第一
○陆曰:解诂,佳买反;下音古,训也。
[疏]“春秋”至“第一”。
○解云:案旧题云“春秋隐公经传解诂第一公羊何氏,”则云:《春秋》者,一部之总名;隐公者,鲁侯之谥号;经传者,杂缛之称;解诂者,何所自目;第一者,无先之辞;《公羊》者,传之别名;何氏者,邵公之姓也。今定本则升“公羊”字在“经传”上退“隐公”字在“解诂”之下,未知自谁始也。又云“何休学”,今案《博物志》曰:“何休注《公羊》,云‘何休学’。有不解者,或答曰‘休谦辞受学於师,乃宣此义不出於巳’。”此言为允,是其义也。
○问曰:《左氏》以为鲁哀十一年夫子自卫反鲁,十二年告老,遂作《春秋》,至十四年经成,不审《公羊》之义,孔子早晚作《春秋》乎?
○答曰:《公羊》以为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乃作《春秋》,至九月而止笔,《春秋说》具有其文。
○问曰:若《公羊》之义,以获麟之后乃作《春秋》,何故“大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纟累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余罪也”,“夫昔西伯拘羑里,演《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明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自黄帝始作其文也。案《家语》孔子厄於陈、蔡之时,当哀公六年,何言十四年乃作乎?
○答曰:孔子厄陈、蔡之时,始有作《春秋》之意,未正作其正作犹在获麟之后也。故《家语》云:“晋文之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起于会稽。”夫陈、蔡之间,丘之幸也,庸知非激愤厉志,始於是乎者?是其有意矣。
○问曰:若《左氏》以为夫子鲁哀公十一年自卫反鲁,至十二年告老,见周礼尽在鲁,鲁史法最备,故依鲁史记修之以为《春秋》。《公羊》之意,据何文作《春秋》乎?
○答曰:案闵因叙云:“昔孔子受端门之命,制《春秋》之义,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九月经立。《感精符》、《考异邮》、《说题辞》具有其文。”以此言之,夫子脩《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不应专据鲁史,堪为王者之法也,故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也。周史而言宝书者,宝者,保也,以其可世世传保以为戒,故云宝书也。
○问曰:若然,《公羊》之义,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作《春秋》,今经止有五十馀国,通戎夷宿潞之属,仅有六十,何言百二十国乎?
○答曰:其初求也,实得百二十国史,但有极美可以训世,有极恶何以戒俗者,取之;若不可为法者,皆弃而不录,是故止得六十国也。
○问曰:若言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何故《春秋说》云“据周史立新经”乎?
○答曰:闵因叙云:“使子夏等十四人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以此言之,周为天子,虽诸侯史记,亦得名为周史矣。
○问曰:《六艺论》云:“六艺者,图所生也。”然则《春秋》者,即是六艺也,而言依百二十国史以为《春秋》何?
○答曰:元本“河出图,洛出书”者,正欲垂范於世也。王者遂依图书以行其事,史官录其行事以为《春秋》,夫子就史所录,刊而脩之,云出图书,岂相妨夺也?
○问曰:案《三统历》云:“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故名《春秋》。”贾、服依此以解《春秋》之义,不审何氏何名《春秋》乎?
○答曰:公羊何氏与贾、服不异,亦以为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而《春秋说》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者,道春为生物之始,而秋为成物之终,故云始於春,终於秋,故曰《春秋》也。而旧云《春秋说》云“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作秋成,故云《春秋》也”者,非也,何者?案庄七年经云“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氏云:“‘不脩春秋’,谓史记也。古者谓史记为‘春秋’。”以此言之,则孔子未脩之时已名《春秋》,何言孔子脩之春作秋成,乃名《春秋》乎?
○问曰:《春秋》据史书而为之,史有左右,据何史乎?
○答曰:《六艺论》云:“《春秋》者,国史所记人君动作之事,左史所记为《春秋》,右史所记为《尚书》。”是以《玉藻》云:“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郑注云:“其书《春秋》、《尚书》其存者。”记文先言左史,郑注先言《春秋》,明以左史为《春秋》矣。云云之说,《左氏》首已成解,不能重载。夫子所以作《春秋》者,《解疑论》云:“圣人不空生,受命而制作,所以生斯民,觉后生也。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故孔子曰‘我欲托诸空言,不如载诸行事’。又闻端门之命,有制作之状,乃遣子夏等求周史记,得百二十国宝书,脩为《春秋》,故《孟子》云:‘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故《史记》云:‘《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以此言之,则孔子见时衰政失,恐文、武道绝,又见麟获,刘氏方兴,故顺天命,以制《春秋》以授之。必知孔子制《春秋》以授汉者。案《春秋说》云:“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又云:“丘揽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又云:“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又云:“黑龙生为赤,必告云象使知命。”又云:“经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以此数文言之,《春秋》为汉制明矣。
○问:案庄七年“星霣如雨”,传云“‘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又昭十二年“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传云“伯于阳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故孔子脩《春秋》,有改之者何?可改而不改者何?
○答曰:其不改者,勿欲令人妄亿措其改者,所以为后法故或改或不改示此二义。
○间曰:《公羊》以鲁隐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案《长义》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今隐公人臣而虚称以王,周天子见在上而黜公侯,是非正名而言顺也。如此,何以笑子路率尔?何以为忠信?何以为事上?何以诲人?何以为法?何以全身?如此若为通乎?
○答曰:《孝经》说云:“孔子曰:‘《春秋》属商,《孝经》属参。’然则其微似之语独传子夏,子夏传与公羊氏,五世乃至汉胡毋生、董仲舒,推演其文,然后世人乃闻此言矣。”孔子卒后三百岁,何不全身之有?又《春秋》藉位於鲁,以讬王义,隐公之爵不进称王,周王之号不退为公,何以为不正名?何以为不顺言乎?又奉天命而制作,何以谦让之有?
○问曰:《春秋说》云:“孔子欲作《春秋》,卜得阳豫之卦。”宋氏云:“夏、殷之卦名也。”孔子何故不用《周易》占之乎?
○答曰:盖孔子见西狩获麟,知周将亡,又见天命有改制作之意,故用夏、殷之《易》矣。或言卜则是龟之辞也,不从宋氏之说。若然,应言阳豫之兆,何言卦乎?盖龟蓍通名,故言卜矣。
○问曰:何氏注《春秋》,始乎隐公,则天之数,不审孔子何以正于获麟止笔乎?
○答曰:案哀十四年传云“《春秋》何以始乎隐”,注云“据得麟乃作”;“祖之所逮闻也”,注云“托记高祖以来,事可及问闻知者,犹曰‘我但记先人所闻,辟制作之害’”;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何以终乎哀十四年”,彼注云“据哀公未终也”;曰“备矣”彼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於麟者,欲见拨乱功成於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於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於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是也。
○问曰:既言始於隐公则天之数,复言三世,故发隐公何?
○答曰:若论象天数,则取十二;缘情制服宜为三世,故礼为父三年,为祖期,为高祖、曾祖齐衰三月。据哀录隐,兼及昭、定,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谓之所闻之世也;隐、桓、庄、闵、僖,曾祖、高祖时事,谓之所传闻之世也。制治乱之法,书大夫之卒,文有详略,故日月备于隐,如是,有罪之见录,不日卒于得臣,明有过以见罪;益师不日,著恩远之辞。
○问曰:郑氏云:“九者,阳数之极”,九九八十一,是人命终矣,故《孝经援神契》云“《春秋》三世,以九九八十一为限”。然则隐元年尽僖十八年为一世,自僖十九年尽襄十二年又为一世,自襄十三年尽哀十四年又为一世,所以不悉八十一年者,见人命参差,不可一齐之义。又颜安乐以襄二十一年孔子生后,即为所见之世。颜、郑之说,实亦有途,而何氏见何文句,要以昭、定、哀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为所闻之世,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之世乎?
○答曰:颜氏以为襄公二十三年“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娄快来奔”,传云:“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二文不异,同宜一世,若分两属,理似不便。又孔子在襄二十一年生,从生以后,理不得谓之所闻也。颜氏之意,尽於此矣。何氏所以不从之者,以为凡言见者,目睹其事,心识其理,乃可以为见,孔子始生,未能识别,宁得谓之所见乎?故《春秋说》云“文、宣、成、襄所闻之世不分疏”,二十一年巳后明为一世矣。邾娄快、邾娄鼻我虽同有以近书之传,一自是治近升平书,一自是治近大平书,虽不相干涉,而漫指此文乎?郑氏虽依《孝经》说文取襄十二年之后为所见之世尔时孔子未生焉。得谓之所见乎?故不从之。
○问曰:《孝经说》文实有九九八十一为限之言,《公羊》信纬,可得不从乎?
○答曰:《援神契》者,自是《孝经纬》横说义之言,更作一理,非是正解《春秋》之物,故何氏自依《春秋说》为正解明矣。
○问曰:《左氏》出自丘明,便题云《左氏》;《公羊》、《穀梁》出自卜商,何故不题曰“卜氏传”乎?
○答曰:《左氏传》者,丘明亲自执笔为之,以说经意,其后学者题曰《左氏》矣。且《公羊》者,子夏口授公羊高,高五世相授,至汉景帝时,公羊寿共弟子胡毌生乃著竹帛,胡毌生题亲师,故曰《公羊》,不说卜氏矣。《穀梁》者,亦是著竹帛者题其亲师,故曰《穀梁》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设三科九旨”,其义如何?
○答曰:何氏之意,以为三科九旨正是一物,若总言之,谓之三科,科者,段也;若析而言之,谓之九旨,旨者,意也。言三个科段之内,有此九种之意。故何氏作《文谥例》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又云“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又“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
○问曰:案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九旨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四曰王,五曰天王,六曰天子,七曰讥,八曰贬,九曰绝。时与日月,详略之旨也;王与天王天子,是录远近亲疏之旨也;讥与贬绝,则轻重之旨也。”如是,三科九旨,聊不相干,何故然乎?
○答曰:《春秋》之内,具斯二种理,故宋氏又有此说,贤者择之。
○问曰:《文谥例》云:“此《春秋》五始、三科、九旨、七等、六辅、二类之义,以矫枉拨乱,为受命品道之端,正德之纪也。”然则三科九旨之义,已蒙前说,未审五始、六辅、二类、七等之义如何?
○答曰:案《文谥例》下文云:五始者,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七等者,州、国、氏、人、名、字、子是也。六辅者,公辅天子,卿辅公,大夫辅卿,士辅大夫,京师辅君,诸夏辅京师是也。二类者,人事与灾异是也。
○问曰:《春秋说》云:“《春秋》书有七缺。”七缺之义如何?
○答曰: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桓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是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已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脩,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
何休学
○学者,言为此经之学,即注述之意。
元年春王正月
○正月,音征,又音政,后放此。
[疏]“元年,春,王正月”。
○解云:若《左氏》之义,不问天子诸侯,皆得称元年。若《公羊》之义,唯天子乃得称元年,诸侯不得称元年。此鲁隐公,诸侯也,而得称元年者,《春秋》托王於鲁,以隐公为受命之王,故得称元年矣。
元年者何?诸据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
[疏]“元年者何”。
○解云:凡诸侯不得称元年,今隐公爵犹自称侯,而反称元年,故执不知问。
○注“诸据”至“者何”。
○解云:谓诸据有疑理,而问所不知者,曰者何,即僖五年秋“郑伯逃归不盟”之下,传云“不盟者何”,注云“据上言诸侯,郑伯在其中,弟子疑,故执不知问”;成十五年“仲婴齐卒”之下,传云“仲婴齐者何”,注云“疑仲遂后,故问之”是也。若据彼难此,即或言曷为,或言何以,或单言何,即下传云“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注云“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也”;“何成乎公之意”,注云“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是也。而旧解云:案《春秋》上下,但言曷为与何,皆有所据,故何氏云诸据疑者,皆无所据,故云问所不知,故曰者何也者,非。
君之始年也。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君,鲁侯隐公也。年者,十二月之总号,《春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诸侯皆称君,所以通其义於王者,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春秋》托新王受命於鲁,故因以录即位,明王者当继天奉元,养成万物。
[疏]注“以常”至“始年”。
○解云:正以桓、文、宣、成、襄、昭及哀,皆云“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故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
○注“君,鲁侯隐公也”。
○解云:案《春秋说》云:“周五等爵法五精:公之言公,公正无私;侯之言候,候逆顺,兼伺候王命矣;伯之言白,明白于德;子者,孳恩宣德;男者,任功立业。皆上奉王者之政教、礼法,统理一国,脩身絜行矣。”今此侯为鲁之正爵,公者,臣子之私称,故言“君,鲁侯隐公也”。
○问曰:五等之爵既如前释,何名附庸乎?
○答曰:《春秋说》下文云:“庸者,通也。官小德微,附於大国以名通,若毕星之有附耳然。”故谓之附庸矣。
○注“变一为元”。
○解云:以下有二年三年,知上宜云一年,而不言一年,变言元年,故决之。
○注“元者”,至“始也”。
○解云:《春秋说》云:“元者,端也。气泉”。注云:“元为气之始,如水之有泉,泉流之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窥之不见,听之不闻。”宋氏云:“无形以起,在天成象;有形以分,在地成形也”。然则有形与无形,皆生乎元气而来,故言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
○注“故上”至“系之”。
○解云:《春秋说》云:“王不上奉天文以立号,则道术无原,故先陈春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起元,然后陈春矣。”是以推“元”在“春”上,“春”在“王”上矣。
○注“不言”至“王者”。
○解云:凡天子诸侯同得称君,但天子不得称公,故《丧服》云君,郑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是也。今据鲁而言,不言公之始年,而言君之始年者,见诸侯不得称元,会假鲁为王,乃得称元,故传言“君之始年”,微欲通鲁于王故也。
春者何?独在王上,故执不知问。
[疏]注“独在”至“知问”。
○解云:春夏秋冬皆是四时之名,而夏秋冬三时,常不得配王言之,唯有“春”字常在“王”上,故怪而问之。
岁之始也。以上系“元年”在“王正月”之上,知岁之始也。春者,天地开辟之端,养生之首,法象所出,四时本名也。昏斗指东方曰春,指南方曰夏,指西方曰秋,指北方曰冬。岁者,总号其成功之称,《尚书》“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是也。
○辟,婢亦反,本亦作“辟”称,尺证反,下“之称”、“卑称”同。
[疏]“岁之始也”。
○问曰:“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实是《春秋》之五始,而传直於“元年”、“春”之下发言始,而“王”、“正月”下不言始何?
○答曰:元是天地之始,春是四时之始,“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事之始,欲见尊重天道,略於人事故也。
○注“春者”至“之端”。
○解云:《易说》云:“孔子曰:‘《易》始於大极,大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秋冬之节,故生四时也。”言天地开辟,分为四时,春先为端始也。
○注“养生之首”。
○解云:《乾凿度》云:“震生万物於东方,夫万物始生於震。震,东方之卦也。阳气施生,爱利之道,故东方为仁矣。”故言养生之首,言是养生万物之初首。
○注“法象所出”。
○解云:《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政于邦国都鄙,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是象魏之法于时出之,故曰法象所出矣。
○注““四时本名也”。
○解云:凡四时,先春,次夏,次秋,次冬,百代所不变,故言春者,四时本名矣。
○注“昏斗”至“冬也”。
○解云:皆《春秋说》文也。
○注“岁者”至“之称”。
○解云:四时皆於万物有功,岁者,是兼总其成功之称也。若以当代相对言之,即唐虞曰载,夏曰岁,殷曰祀,周曰年;若散文言之,不问何代,皆得谓之岁矣。等取一名,而必取岁者,盖以夏数为得天正故也。亦有一本云“岁者总号成功之称也”。
○注“尚书”至“是也”。
○解云:此《尧典》文,彼郑注云:“以闰月推四时,使启、闭、分、至不失其常,著之用成岁历,将以授民时,且记时事”是也。
王者孰谓?孰,谁也。欲言时王则无事,欲言先王又无谥,故问谁谓。
[疏]注“欲言”至“无事”。
○解云:时王,即当时平王也。若是当时平王,应如下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是其事也。今无此事,直言王,故疑非谓当时之王矣。
○注“欲言”至“无谥”。
○解云:正以死谥,周道故也。
谓文王也。以上系王於春,知谓文王也。文王,周始受命之王,天之所命,故上系天端。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人道之始也。
[疏]注“以上”至“王也”。
○解云:春者,端始。文王者,周之始受命制法之王,理宜相系,故见其系春,知是文王,非周之馀王也。
○问曰:《春秋》之道,今有三王之法,所以通天三统,是以《春秋说》云“王者孰谓?谓文王也。疑三代不专谓文王”,而传专云文王,不取三代何?
○答曰:大势《春秋》之道,实兼三王,是以《元命包》上文总而疑之,而此传专云“谓文王”者,以见孔子作新王之法,当周之世,理应权假文王之法,故偏道之矣,故彼宋氏注云“虽大略据三代,其要主於文王者”是也。
○注“文王”至“之王”。
○解云:即《我应瑞》云“季秋之月,甲子,赤雀衔丹书入丰,止于昌户,昌再拜稽首,受之”;又《礼说》云:“文王得白马朱鬛大贝玄龟”是也。
○注“天之”至“天端”。解云:天端即春也,故《春秋说》云“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者之政”是也。
○注“方陈”至“王法”。
○解云:孔子方陈新王受命制正月之事,故假取文王创始受命制正朔者,将来以为法,其实为汉矣。
○注“不言”至“共之”。
○解云:死谥,周道,文王死来巳久,而不言谥者,正言法其生时政教正朔,故曰法其生,不法其死也。言与后王共之者,不言谥,可以通之於后王。后王,谓汉帝也。
○注“人道之始也”。
○解云:何氏以见上文亦始尊重天道,皆传自有始文,故不须注云天道之始。今此实天下之始,但略於人事,无始文,故须注云“人道之始也”。
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据下“秋,七月,天王”,先言月而后言王。王正月也。以上系於王,知王者受命,布政施教所制月也。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於天,不受之於人。夏以斗建寅之月为正,平旦为朔,法物见,色尚黑;殷以斗建丑之月为正,鸡鸣为朔,法物牙,色尚白;周以斗建子之月为正,夜半为朔,法物萌,色尚赤。
○徽,许韦反。械,户戒反。夏以,户雅反,后放此,以意求之。见,贤遍反,下“并见”同。
[疏]注“王者”至“於人”。解云:王者受命,必徙居处者,则尧居平阳,舜居蒲坂,文王受命,作邑於丰之属是也。其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者,《礼记大传》文。郑注云:“服色,车马也。徽号,旌旗之名也。器械礼乐之器及兵甲也。”然则改正朔者,即“正朔三而改”下注云是也。易服色者,即《明堂位》云“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夏后氏骆马黑鬛,殷人白马黑首,周人黄马蕃鬛”之属是也。其殊徽号者,即《明堂位》云“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殷之大白,周之大赤”之属是也。其变牺牲者,即《明堂位》云:“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之属是也。其异器械者,器即《明堂位》云:“泰,有虞氏之尊也。山垒,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牺象,周尊也”,注云“泰用瓦;著,著地无足”;“夏后氏之鼓足”,彼注云“足谓四足也”;“殷楹鼓”彼注云“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周县鼓”,注云“县,县之簨虡也”。其械者,即兵甲也,何氏庄三十二年注云“有攻守之器曰械”是。而言异者,即《释器》云“弓有缘者谓之弓,无缘者谓之弭”,盖以为异代相变,故云异也。所以止变此等者,其亲亲、尊尊之属不可改,即《大传》云“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是也。
○注“夏以”至“尚赤”。
○解云:凡草物皆十一月动萌而赤,十二月萌牙始白,十三月萌牙始出而首黑,故各法之,故《书传略说》云:“周以至动,殷以萌,夏以牙”,注云“谓三王之正也。至动,冬日至物始动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生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是故三统三王,若循连环,周则又始,穷则反本”是也。
○问曰:若如此说,则三王所尚,各自依其时物之色,何故《礼说》云“若尚色,天命以赤尚赤,以白尚白,以黑尚黑”,宋氏云“赤者,命以赤乌,故周尚赤;汤以白狼,故尚白;禹以玄珪,故尚黑也”。以此言之,三代所尚者,自是依天命之色,何言法时物之牙色乎?
○答曰:凡正朔之法,不得相因,满三反本,礼则然矣,但见其受命将王者,应以十一月为正,则命之以赤瑞;应以十二月为正,则命以白瑞;应以十三月为正,即命之以黑瑞,是以《礼说》有此言,岂道不复法其牙色乎?
何言乎王正月?据定公有王无正月
[疏]注“据定”至“正月”。
○解云:定公元年“春,王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是有王无正月。凡十二公即位皆在正月,是以不问有事无事,皆书“王正月”,所以重人君即位之年矣。若非即位之年,正月无事之时,或有二月王,或有三月王矣,但定公即位在六月,正月复无事,故书三月王也,其正月时不得书王矣。
大一统也。统者,始也,总系之辞。夫王者,始受命改制,布政施教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一一系於正月,故云政教之始。
[疏]“大一统也”。
○解云:所以书正月者,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
○注“总系之辞”。
○解云:凡前代既终,后主更起,立其正朔之初,布象魏於天下,自公侯至於庶人,自山川至於草木昆蟲,莫不系於正月而得其所,故曰总系之辞。
○注“故云政教之始”。
○解云:亦以传不言始,故足之。
公何以不言即位?据文公言即位也。即位者,一国之始,政莫大於正始,故《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诸侯不上奉王之政,则不得即位,故先言正月,而后言即位。政不由王出,则不得为政,故先言王,而后言正月也。王者不承天以制号令,则无法,故先言春,而后言王。天不深正其元,则不能成其化,故先言元,而后言春。五者同日并见,相须成体,乃天人之大本,万物之所系,不可不察也。
○治,直吏反。夫,音扶。
[疏]注“据文公言即位也”。
○解云: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是也。
○问曰:桓公元年春亦书即位,传所以不从始,而远据文公何?
○答曰:正以文公正即位之始故也。桓公篡而即位,非其正,故虽即位在文公前,犹不据之。
○注“即位者,一国之始”。
○解云:亦以传无始文,故言此也。
○注“政莫大於正始”。
○解云:为下作文势也。言凡欲正物之法,莫大於正其始时,是以《春秋》作五始,令之相正也。
○注“乃天”至“不察也”。
○解云:“元年春”者,天之本;“王正月,公即位”者,人之本,故曰天人之大本也。言万物之所系者,《春秋》以之为始,令万物系之,故不可不察其义。
成公意也。以不有正月而去即位,知其成公意。
○而去,起吕反,下“去”同。
[疏]注“以不”至“公意”。
○解云:下十一年传云“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然则正月者,是公县象魏出教令之月,今公既有让意,故从二年已后,终隐之篇,常去正月以见之,故曰不有正月也。然则今此注云“不有正月”者,谓从二年恒去正月也。今元年去即位,故知成公意矣。今元年言正月者,公时实行即位之礼,故见之。然则公意让而行即位者,厌民臣之心故也。旧云以有正月而去即位,云无“不”字,言凡书正月为公即位出也,以元年有正月,即公实行即位礼,而孔子去即位,知其成公让意者,非。
何成乎公之意?据剌欲救纪而后不能。
○剌欲,七赐反。后皆同,更不音。
[疏]注“据剌”至“不能”。
○解云:庄三年“冬,公次于郎”,传曰“其言次于郎何?剌欲救纪而后不能也”。然则欲救纪是善事,公不能救纪,是不终善事,而《春秋》书“次于郎”以剌之。今隐公有让心,实是善事,但终让不成,为他所杀,亦是善心不遂,而《春秋》善之,故以为难也。
公将平国而反之桓。平,治也。时废桓立隐不平,故曰平,反还之。曷为反之桓?据已立也。桓幼而贵,隐长而卑。长者,已冠也。礼,年二十见正而冠。《士冠礼》曰:“嫡子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公侯之有冠礼,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犹士也,天下无生而贵者。”
○隐长,丁丈反,注及下皆同。已冠,工乱反,下同。適子,丁历反,下同。醮,子笑反。
[疏]注“礼年”至“而冠”。
○解云:若以襄九年《左传》言鲁襄公年十二而冠也。依《八代记》,即少昊亦十二而冠,则知天子诸侯幼即位者,皆十二而冠矣,是以《异义》“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縢之书”。时成王年十四,言弁,明知已冠矣,是其证也。但隐公冠当惠公之世,从士礼,故二十成人乃冠,是以何氏即引《士冠礼》以解之。所以必二十冠者,《异义》“今礼戴说”云“男子,阳也,成於阴,故二十而冠”是矣。而言见正者,欲道庶子不冠於阼阶故也。
○注“士冠”至“成也”。
○解云:郑彼注云“每加於阼,则醮之於客位,所以尊敬之,成其为人也”是矣。凡此,《士冠礼》及《礼记?冠义》、《郊特牲》亦有此文。郑注《冠义》云“阼,谓主人之北也。適子冠於阼,若不醴,则醮用酒於客位,敬而成之也。户西为客位,庶子冠於房户外,又因醮焉,不代父也”。郑注《昏义》云“酌而无酬酢曰醮。醮之礼如冠醮与”。
○注“三加”至“志也”。
○解云:此《士冠记》文。三加者,先加缁布冠,次加皮弁,次加爵弁也。彼记云“始冠缁布之冠也,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郑注云“大古,唐虞以上”,“重古始冠,冠其齐冠也”;“谕其志”者,彼郑注云“弥犹益也。冠服后加益尊,谕其志者,欲其德之进也”是矣。注《郊特牲》云“冠益尊,则志益大也”。
○注“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解云:亦彼记之文。郑注云“名者,质,所受於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是也。
○注“公侯”至“造也”。
○解云:此亦《士冠礼记》文。彼郑注云“造,作也。自夏初以生,诸侯虽父死子继,年未满五十者,亦服士服,行士礼,五十乃命也。至其衰末,上下相乱,篡弑所由生,故作公侯冠礼,以正君臣也”。引之者,见当时公侯有冠之言。
○注“天子”至“贵者”,解云:此亦记文。郑注《郊特牲》云“储君副主犹云士也,明人有贤行著德,乃得贵也”。引之者,见隐公冠时年已二十,宜从士礼明矣。
其为尊卑也微,母俱媵也。
○媵,以证反,又绳证反。国人莫知,国人,谓国中凡人。莫知者,言惠公不早分别也。男子年六十闭房,无世子,则命贵公子。将薨亦如之。
[疏]注国人”至“别也”。
○解云:古者一娶九女,一嫡二媵,分为左右,尊卑权宠灼然,则朝廷之上,理应悉知。今此传云国人不知,明是国内凡人也。虽然,事大非小,若早分别,亦应知悉,故注言惠公不早分别,是其义也。
○注“男子”至“如之”。
○解云: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若仍无世子,其正夫人必无有生世子之理,故命贵公子以为世子也。若未满六十,则无立庶子为世子之法,何者?立而复黜,是乃乱道故也。然则言闭房者,行房之事闭也。知男子六十阳道闭藏者,《家语》云“男女不六十者不间居”,间居不禁,闭房明矣。言将薨亦如之者,谓未满六十者,将薨之时,亦命贵公子矣。
隐长又贤,此以上皆道立隐所缘。
○以上,时掌反,他皆放此。诸大夫扳隐而立之。扳,引也。诸大夫立隐不起者,在春秋前,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孔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
○扳,普颜反,又必颜反,引也;旧敷间反。
[疏]注“诸大”至“秋前”。
○解云:公子翚弑隐立桓公,仲遂弑赤立宣公,皆贬去公子以起见之。今此诸大夫废桓立隐,亦是不正,何故不作文贬之以见罪?正以在春秋前,欲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故也。
○注“不戒”至“之暴”。
○解云:此《尧曰》文。何氏以不先告戒,比视之而责其成功为暴矣。
隐於是焉而辞立,辞,让也。言隐欲让。则未知桓之将必得立也。是时公子非一。
[疏]注“是时公子非一”。
○解云:隐公疑桓不知得立以否,故知公子非一。
且如桓立,且如,假设之辞。则恐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隐见诸大夫背正而立已不正,恐其不能相之。
○相,息亮反。背正,步内反,下同。故凡隐之立,为桓立也。凡者,凡上所虑二事皆不可,故於是已立,欲须桓长大而归之,故曰为桓立,明其本无受国之心,故不书即位,所以起其让也。
○为,于伪反,注同。
[疏]注“凡者”至“二事”。
○解云:已若辞立,则未知桓之将得立以否,是其一虑也;假令使桓得立,又恐诸大夫不能相幼君,是其二虑也。
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据贤缪公与大夫,玃且长以得立,
○缪,音穆。玃且,俱缚反;下子馀反。
[疏]注“据贤”至“大夫”。
○解云:文十二年经书“秦伯使遂来聘”,传云“秦无大夫,此何以书?贤缪公也。何贤乎缪公?以为能变也”,注云“感而自变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国,善而与之,使有大夫也”。今此亦善隐能让,何故不与使得立乎?故难之。
○注“玃且长以得立”。
○解云: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娄”,传曰“贵则皆贵矣。虽然,玃且也长”,彼以玃且长,故传与邾娄人立之。今此隐亦长,何故不宜立乎?故难之。然则传言长,据玃且;传言贤,据缪公。而何氏先解缪公者,以其事在前故。
立適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適,谓適夫人之子,尊无与敌,故以齿。子,谓左右媵及侄娣之子,位有贵贱,又防其同时而生,故以贵也。礼,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质家亲亲,先立娣;文家尊尊,先立侄。嫡子有孙而死,质家亲亲,先立弟;文家尊尊,先立孙。其双生也,质家据见立先生,文家据本意立后生:皆所以防爱争。
○侄娣,夫结反;下大计反。争,争斗之争,下同。桓何以贵?据俱公子也。母贵也。据桓母右媵。母贵则子何以贵?据俱言公子。子以母贵,以母秩次立也。母以子贵。礼,妾子立,则母得为夫人。夫人成风是也。
[疏]注“夫人成风”。
○解云:即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是也。
三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
○及者何?与也。若曰公与邾娄盟也。
○邾,音朱。娄,力俱反。邾人语声后曰娄,故曰邾娄,《礼记》同,《左氏》、《穀梁》无“娄”字。仪父,音甫,本亦作“甫”,人名字放此。眛,亡结反,《穀梁》同,《左氏》作“蔑”。会、及、暨、皆与也。都解经上会、及、暨也。
○暨,其器反。下皆同。曷为或言会,或言及,或言暨?会,犹最也。最,聚也。直自若平时聚会,无他深浅意也。最之为言聚,若今聚民为投最。
○曷为,如字,或于伪反,后皆同此。
[疏]“及者何”。
○解云:欲言汲汲,公仍在丧;欲言非汲汲,及是欲文,故执不知问。云曷为或言会者,即下六年“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徒是也。云或言暨者,昭七年春“暨齐平”,定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是也。
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我者,谓鲁也。内鲁,故言我。举及、暨者,明当随意善恶而原之。欲之者,善重恶深;不得巳者,善轻恶浅,所以原心定罪。
[疏]注“我者,谓鲁也”。
○解云:此通内外皆然,但传据内言之,故言我谓鲁也。
○注“欲之”至“恶深”。
○解云:善重者,即此文“公及邾娄仪父盟于眛”是也,以其汲汲於善事,故曰善重也。恶深者,即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以其汲汲于恶事,故曰恶深也。
○注“不得”至“恶浅”。
○解云:善轻,则“暨齐平”是也。恶浅者,“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是也。
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以言“公及”不讳,知为君也。
[疏]“仪父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其臣,而不没公,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公及不”至君“也”。
○解云:凡《春秋》上下,公与外大夫盟,皆讳不言公,故庄二十二年“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之属也。今此不没公,故知是君矣。其庄九年“公及齐大夫盟于暨”之属不没公者,皆传注分明,不烦逆说。
何以名?据齐侯以禄父为名。
[疏]注“据齐”至“为名”。
○解云:即桓十四年冬,“齐侯禄父卒”,是言齐侯以禄父为名,故疑邾娄君亦以仪父为名,是以难也。
字也。以当褒,知为字。
[疏]注“以当褒,知为字”。
○解云:《春秋》以隐新受命而王,仪父慕之,故知当褒,是以《春秋说》云“褒仪父善趣圣者”是也。
曷为称字?据诸侯当称爵。
[疏]注“据诸侯当称爵”。
○解云: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之属是也。
褒之也。以宿与微者盟书卒,知与公盟当褒之。有土嘉之曰褒,无土建国曰封。称字所以为褒之者,仪父本在春秋前失爵,在名例尔。
○褒之,保刀反。
[疏]注“以宿”至“书卒”。
○解云:所传闻之世,微国之卒,本不合书,而此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宿为地主,与在可知,以其与内微者盟,故至八年得变例书卒见恩矣。云有土嘉之曰褒者,谓加爵与字,即仪父、滕侯之属是也。云无土建国曰封者,即封邢、卫之属是也。
曷为褒之?据功不见。
○不见,贤遍反,下皆同。为其与公盟也。为其始与公盟。盟者,杀生歃血,诅命相誓,以盟约束也。传不足言托始者,仪父比宿、滕、薛最在前,嫌独为仪父发始,下三国意不见,故顾之。
○为其,于伪反,注“为其”、“独为”皆同。歃,所洽反,又音所甲反。诅,庄虑反。约束,并如字,一音上於妙反;下音戍。
[疏]注“传不”至“顾之”。
○解云:此传应言为其始与公盟,今不具其文句言始者,若言始与公盟,即恐下二国不是始,是以顾之,不得具其文。
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据戎、齐侯、莒人皆与公盟,传不足讬始,故复据众也。
○复,扶又反,下“复为”同。
[疏]注“据戎”至“公盟”。
○解云: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八年秋,“公及莒人盟于包来”是也。
○注“传不足”至“众也”。
○解云:传若乡者足其文句,云道为其始与公盟之时,义势即尽矣,道理不得复言。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但上传既无始与之文,而得褒赏,犹自可怪,故更据众难之。云讬始者,言隐公实非受命之王,但欲讬之以为始也。
因其可褒而褒之。《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
○王鲁,于况反,下“而王”同,一音如字。后“王鲁”皆放此。此其为可褒奈何?渐进也。渐者,物事之端,先见之辞。去恶就善曰进。譬若隐公受命而王,诸侯有倡始先归之者,当进而封之,以率其后。不言先者,亦为所褒者法,明当积渐,深知圣德灼然之后乃往,不可造次陷於不义。
○倡,尺亮反。造,七报反。
[疏]注“渐者”至“之辞”。
○解云:言物事之端者,犹言物事之首也。言先见之辞者,见读“如见其二子焉”之“见”也,若公子阳生闯然之类也。云去恶就善曰进者,言能去恶就善,即是行之进也。
○注“不可”至“不义”。
○解云:桓十五年夏,“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朝桓恶人而贬称人,夷狄之也者,是其造次陷於不义矣。
眛者何?地期也。会、盟、战,皆录地其所期处,重期也。凡书盟者,恶之也。为其约誓大甚,朋党深背之,生患祸重,胥命於蒲,善近正是也。君大夫盟例日,恶不信也。此月者,隐推让以立,邾娄慕义而来相亲信,故为小信辞也。大信者时,柯之盟是也。鲁称公者,臣子心所欲尊号其君父。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父,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于者,於也。凡以事定地者加于,以地定事者不加于。
○处,昌虑反。恶之,乌路反,下“恶不”、“恶其”皆同。大甚,音泰,或绩贺反。近正,附近之近。柯,音歌。
[疏]“眛者何”。
○解云:《春秋》之始,弟子未解地期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盟者恶之”。
○解云:此言与公盟而得褒,何言恶者?直善其慕新王之义而得褒,岂善其盟乎?
○注“胥命”至“是也”。
○解云:即桓三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传云“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是也。
○注“君大”至“信也”。
○解云:言内君与大夫共他外盟之时,其书日皆是恶其不信也,即下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文八年“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之属是也。
○注“故为小信辞也”。
○解云:邾娄仪父归于新王而见褒赏,不为大信者,以下七年“秋,公伐邾娄”,是其背信也,功不足录,但假讬以为善,故为小信辞也。
○注“大信”至“是也”。
○解云: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曰“桓公之信著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是也。
○注“故春”至“称公”。
○解云:谓以其臣子之辞书其葬者,悉皆称公,即桓十年“夏,五月,葬曹桓公”;僖四年秋,“葬许缪公”之属是也。若然,桓十七年秋八月,“癸巳,葬蔡桓侯”,不称公者,彼注云“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是也。
○注“凡以”至“于例”。
○解云:谓先约其事,乃期于某处,作盟会者加于,即僖二十八年夏五月,“盟于践土”之属是也。
○注“以地”至“于例”。
○解云:言先在其地,乃定盟会之事者不加于,即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襄三年夏,“六月,公会单子、晋侯”以下“同盟于鸡泽,陈侯使袁侨如会”,“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之属是也。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克之者何?加之者,问训诂,并问施于之为。
○段,徒乱反。鄢,音偃。
[疏]“克之者何”。
○解云:欲言其杀,而经书克;欲言非杀,克者大恶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加之”至“之为”。
○解云:训诂者,即不言杀而言克是也。所以不直言克者何而并言之者,非直问其变杀为克,并欲问其施于鄢之所为矣。而不答于鄢之意者,欲下乃解为当国,故此处未劳解之。弟子以其不答于鄢之意,是以下文复云:“其地何”以难之。
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以弗克纳,大郤缺之善,知加克大郑伯之恶也。
○郤缺,去逆反;下起悦反。
[疏]注“以弗”至“之善”。
○解云:文十四年秋,“晋人纳接菑于邾娄,弗克纳”,传云“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是也。
曷为大郑伯之恶?据晋侯杀其世子申生,不加克以大之。
[疏]注“据晋”至“大之”。
○解云:在僖五年春。
母欲立之,己杀之,如勿与而已矣。如即不如,齐人语也。加克者,有嫌也。段无弟文,称君甚之不明;又段当国,嫌郑伯杀之无恶,故变杀言克,明郑伯为人君,当如传辞,不当自巳行诛杀,使执政大夫当诛之。克者诂为杀,亦为能,恶其能忍戾母而亲杀之。礼,公族有罪,有司谳于公,公曰宥之;及三宥,不对,走出,公又使人赦之,以不及反命;公素服不举,而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亲哭之。
○戾,力计反。谳,鱼列反。宥之,音又,赦也。
[疏]注“明郑”至“诛之”。
○解云:郑伯为人君之法,当如传辞,不与其国而已,不宜忍戾其母而亲杀之。其诛之者,自是执政大夫之事。
○注“礼公”至“哭之”。
○解云:皆出《文王世子》也。其文云:公族有罪,“狱成,有司谳于公。其死罪,则曰某之罪在大辟;其刑罪,则曰某之罪在小辟”,彼注云“谳之言白也”;公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公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及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注云“对,答也。先者,君每言宥则答之,以将更宥之至于三,罪定,不复答。走往刑之,为君之恩无巳”;“公又使人追之曰‘虽然,必赦之’,有司对曰‘无及也’”。注云“罪既正,不可宥,乃欲赦之,重刑杀其类也”;“反命于公”,注云“白已刑杀”;“公素服不举,为之变,如其伦之丧,无服”注云“素服於凶事为吉,於吉事为凶,非丧服也。君虽不服,臣卿大夫死,则皮弁锡衰以居,往吊,当事则弁绖;於士盖疑衰,同姓则緦衰以吊之。今无服者,不往吊也。伦,谓亲疏之比也。素服亦皮弁矣”;“亲哭之”,注云:“不往吊,为位哭之而巳。君於臣,使有司哭之”是也。
段者何?郑伯之弟也。杀母弟,故直称君。
[疏]“段者何”。
○解云:欲言世子母弟,无世子母弟之文;欲言大夫,复目郑伯以杀,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称弟?据天王杀其弟年夫称弟。
[疏]注“据天”至“称弟”。
○解云:在襄三十年夏。
当国也。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逆。其地何?据齐人杀无知不地。
[疏]注“据齐”至“不地”。
○解云:即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
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据俱欲当国也。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其不当国而见杀者,当以杀大夫书,无取於地也。其当国者,杀於国内,祸已绝,故亦不地。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故录其地,明当急诛之。不当国,虽在外,祸轻,故不地也。月者,责臣子不以时讨,与杀州吁同例。不从讨贼辞者,主恶以失亲亲,故书之。
○难,乃旦反,下“此难”同。吁,况于反。
[疏]注“明当”至“地尔”
○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及此皆是也。
○注“不当”至“地也”。
○解云:昭四年“秋,七月,楚子”云云“伐吴,执齐庆封,杀之”;昭八年夏,“楚人执陈行人于徵师杀之”,皆是也。
○注“月者”至“同例”。
○解云:下四年“九月,卫人杀州吁”之下,注云“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注“不从”至“书之”。
○解云:若作讨贼辞,当称人以讨,如齐人杀无知然。今不如此者,经本主为恶郑伯失亲亲而书,故曰郑伯而不称人也。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宰者何?官也。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
○咺,况阮反,一音况元反。赗,芳仲反。
[疏]“宰者何”。
○解云:以其言宰与周公同,疑宰为官;以其言名又与宰周公”异,复疑非官,故执不知问。
○注“以周”至“官也”。
○解云: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已下“于葵丘”是也。
咺者何?名也。别何之者,以有宰周公,本嫌宰为官。
[疏]“咺者何”。
○解云:系宰是官,言名又卑称,故执不知问。
○注“别何”至“为官”。
○解云:所以不言宰咺者何而别何之者,正以周公加宰,为周公身上官,故别何之令相远。若然,上注云“以周公加宰,知为官”,而此注又云“本嫌宰为官”者,言宰周公,宰为周公身上官。今此言宰咺,亦嫌宰为咺之身上官也。不谓二注异,宰即非咺之身上官,而系宰言之者,次士以官录,言其是宰下之士故也。
○
曷为以官氏?据石尚。
[疏]注“据石尚。
○解云:定十四年秋,“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亦是士,而不以官录之,故以为难也。
宰,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疏]注“天子”至“称人”。
○解云: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者,即“石尚来归脤”是也。云中士以官录者,言以所系之官录之,即此是也。云下士略称人者,即僖八年春,“公会王人”以下“盟于洮”是也。
惠公者何?隐之考也。生称父,死称考,入庙称祢。
○祢,乃礼反。
[疏]“惠公者何”。
○解云:春秋从隐至哀,鲁无惠公,归赗言来,故执不知问。
○注“生称父”。
○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是也。《广雅》云“父者,矩也。以法度威严於子,言能与子作规矩,故谓之父。
○注“死称考”。
○解云:即下《曲礼》曰“死曰考”是也。《周书?谥法》:“大虑行节曰考”。《尔雅》云:“考,成也。”言有大虑行节之度量,堪成以下之法,故谓之考。郑注《曲礼》云:“考,成也。言其德之成也。”义亦通於此。
○注“入庙称祢”。
○解云:即襄十二年《左传》曰:“同族於祢庙”是也。旧说云“祢”字示傍尔,言虽可入庙是神示,犹自最近于已,故曰祢。
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以无谥也。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生称母,死称妣。
○妣,必履反。
[疏]“仲子者何”。
○解云:正以上不见仲子卒文,而得归赗,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谥也”。
○解云:凡《春秋》之义,妾子为君者,其母得称谥,即文公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是也。今桓未为君,故其母不得称谥也,是以见其不称谥,即知桓之母也。
○注“仲字”至“同姓”。
○解云:字者,本国所加,故称字,见其不忘本国也。所以称姓者,示不適同姓矣。
○注“生称”至“称妣”。
○解云:即下《曲礼》云“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是也。
○问曰:考与妣是死称,父与母是生称,惠公仲子之卒俱在春秋前,何故此传惠公言隐之考,举死名;仲子言桓之母,举生名乎?
○答曰:仲子已葬讫之后,实合举死称,但礼家本意母死曰妣者,比於父之义也,故郑彼云“妣之言媲,媲于考也”。但仲子是妾,桓未为君,其母不得为夫人,卑不得比于父,故还以母言之。
何以不称夫人?此难生时之称也。据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成风称谥,今仲子无谥,知生时不称夫人。
[疏]注“此难”至“称也”。
○解云: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举风之谥。案经成风生时,传称夫人,何者?礼,妾贱不得有谥故也。今仲子不举谥,不与成风同,明生时不得称夫人可知,故传家遥难之。
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此道周制也。以马者,谓士不备四也。《礼?既夕》曰:“公,赗玄纁束帛两马”是也。乘马者,谓大夫以上备四也。礼,大夫以上至天子皆乘四马,所以通四方也。天子马曰龙,高七尺以上;诸侯曰马,高六尺以上;卿大夫、士曰驹,高五尺以上。束帛,谓玄三纁二,玄三法天,纁二法地,因取足以共事。
○乘马,绳证反,注“乘马”同。纁,许云反。共,音恭。
[疏]“赗者何”。
○解云:初入《春秋》,弟子未晓赗义,故执不知问。
○注“此道周制也”。
○解云:知者,正以上云以马,与《士既夕礼》同;下言乘马,与士异,明知周之礼,大夫以上皆有四马矣。
○注“以马”至“四也”。
○解云:以下言乘马,明上文直言以马者,士礼两马可知,故即引《礼》为证矣。
○注“礼大夫”至“方也”。
○解云:案《异义》“古《毛诗》说”云“天子至大夫同驾四,皆有四方之事;士驾二也。《诗》云‘四騵彭彭’,武王所乘;‘龙旂承祀,六辔耳耳’,鲁僖所乘;‘四牡騑騑,周道倭迟’。大夫所乘。《书传》云‘士乘饰车两马,庶人单马木车’”是也。
○问曰:若然,《异义》“《公羊》说”引《易经》云“时乘六龙,以驭天下也”,知天子驾六,与此异何?
○答曰:彼谨案亦从《公羊》说,即引《王度记》云“天子驾六龙,诸侯与卿驾四,大夫驾三”以合之。郑驳云“《易经》‘时乘六龙’者,谓阴阳六爻上下耳,岂故为礼制?《王度记》云‘今天子驾六’者,自是汉法,与古异;‘大夫驾三’者,於经无以言之”者是也。然则,彼《公羊》说者,自是章句家意,不与何氏合。何氏此处不依汉礼者,盖时有损益也。
○注“天子”至“以上”。
○解云:《月令》天子驾仓龙,是其高七尺者,汉制也。其六尺五尺亦然。
○注“诸侯曰”至“以上”。
○解云:《鲁颂》曰“鲁侯戾止,其马蹻々”是也。
○注“卿大夫”至“以上”。
○解云:《诗》云“皎皎白驹,食我场苗”是也。
○注“束帛”至“纁二”。
○解云:《杂记上》云:“鲁人之赠,三玄二纁”是也。
○注“玄三”至“共事”。
○解云:天数不但三,地数不但二,而取三二者,因取足以共事故也。
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此者春秋制也。赗,犹覆也;赙,犹助也,皆助生送死之礼。襚,犹遗也。遗是助死之礼。知生者赗赙,知死者赠襚。
○赙,音附。襚,音遂。犹遗,唯季反。
[疏]注“此者春秋制也”。
○解云:上陈周制讫,下乃言赗赙襚,此三者是春秋之内事,故云此者春秋制也。
○注“知生”至“赠襚”。
○问曰:案《既夕礼》云“知死者赠,知生者赙”,郑注云“各主於所知”,以此言之,赙专施于生者何?
○答曰:赙专施于生,襚专施于死,赗实生死两施,故何氏注知生知死皆言赗矣。而《既夕礼》专言知生者,对赠言之故也。
○问曰:何知赗生死两施乎?
○答曰:案《既夕礼》云“兄弟赗奠可也”,注云“兄弟有服亲者,可且赗且奠,许其厚也。赗奠於死生两施”;又云“所知则赗而不奠”,郑注云“所知,通问相知也。降於兄弟,奠施於死者为多,故不奠”,以此言之,明赗与奠皆生死两施也。言奠於死者为多,故知赗生死等矣。
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据非礼。
[疏]注“据非礼”。
○解云:桓公未为君,则其母犹妾,故诸侯赗之为非礼。
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经言王者赗,赴告王者可知,故传但言诸侯。
○隐为,于伪反,下注“为”并年末注同。告,古毒反,一音古报反。
[疏]注“故传但言诸侯”。
○解云:诸侯之赗及事,则在春秋之前,故不书矣。然则诸侯有相赗之道,隐以桓母成为夫人,告天子、诸侯、天子犹来,何况诸侯乎?故传举以言焉。
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贵桓母,以赴告天子、诸侯,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仲子,所以起其意,成其贤。其言来何?据归含且赗,不言来。
○归唅,本又作“含”,户暗反,下同。
[疏]注“据归”至“言来”。
○解云:文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是。
不及事也。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已在於内者。
[疏]注“比於”至“云尔”。
○解云:《公羊》之例,若其奔丧会葬,不问来之早晚,及事不及事,皆言来矣,故文元年春,“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葬我君僖公”者,是其及事言来也。文五年三月,“葬我小君成风”,下乃言“王使召伯来会葬”,注云“去天者不及事”,是不及事亦言来矣,故元年传云“其言来会葬何?会葬,礼也”,注云“但解会葬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定十五年夏,“邾娄子来奔丧”,传云“其言来奔丧何?奔丧,非礼也”,彼注云“但解奔丧者,明言来者常文,不为早晚施也”。以此言之,则知奔丧会葬之例,不问早晚,悉言来矣。若其含赗襚,及事则不言来,不及事则言来,是以惠公仲子之葬,悉在春秋前,至此乃来归赗,传曰“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又注云“比於去来为不及事,时以葬事毕,无所复施,故云尔。去来所以为及事者,若巳在於内者”是也。若含不及事,亦须言来也,故文四年“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彼注云“不从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也”。以此言之,明诸侯含晚须言来矣,何者?诸侯邻国,礼容有含故也。若其襚也,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亦是不及事言来也,何氏不注者,以其可知,省文故也。所以如此作例者,以奔丧会葬,所以通哀序志,必有所费,容其事故稽留,不必苟责其及时也。其含赗襚之等,皆是死者所须,若其来晚则无及於事,故须作文见其早晚矣。
其言惠公仲子何?据归含且赗,不言主名。兼之。兼之,非礼也。礼不赗妾,既善而赗之,当各使一使,所以异尊卑也。言之赗者,起两赗也。
○一使,所吏反。
[疏]注“言之”至“赗也”。
○解云:以此言之,则文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言之襚者,亦起两襚矣。
何以不言及仲子?据及者,别公夫人尊卑文也。仲子即卑称也。
○别,彼列反。
[疏]注“据及”至“文也”。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仲子,微也。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也。月者,为内恩录之也。诸侯不月,比於王者轻,会葬皆同例。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僣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於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称使者,王尊敬诸侯之意也。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同姓谓之伯父叔父。言归者,与使有之辞也。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书者来接内也。《春秋》王鲁,以鲁为天下化首,明亲来被王化渐渍礼义者,在可备责之域,故从内小恶举也。主书者,从不及事也。
○僣,子念反。而治,直吏反,下皆同。所传,直专反,下文“所传”并注同。被,皮寄反。
[疏]注“月者,为内恩录”。
○解云:此文及文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皆是内恩录之也。
○注“诸侯”至“者轻”。
○解云:即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是也。
○注“会葬皆同例”。
○解云:若王使人来则书月,为内恩录之。若诸侯使人来即不月,以为比王者为轻,故文五年春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文元年二月,“天王使叔服来会葬”皆是也。其诸侯使人来会葬不月者,《春秋》之内,偶尔无之。其襄三十一年“冬,十月,滕子来会葬”,定十五年“九月,滕子来会葬”,皆书月者,彼是诸侯身来会葬,非使人,仍自非妨也。以此义势言之,则乡解王与诸侯者,皆是使人,非身自来也。而旧云襄三十一年月者,为下癸酉葬襄公出之,会葬不蒙月;定十五年月者,为下葬定公出之,会葬亦不蒙上月者,非也。
○注“春秋”至“是非”。
○解云:若正之,当直言王,今不正之而亦言天者,所以广见是非故也,何者?若单言王,是其正称,今兼亦言天,见其非正矣。
○注“称使”至“意也”。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由尊卑不敌故也。今天子与诸侯亦尊卑不敌,所以言使者,天子见诸侯与已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尊敬之,而使归赗,故曰尊敬诸侯之意也。
○注“有不”至“之义”。
○解云:《丧服?斩衰章》云“臣为君,诸侯为天子”,既言臣为君,而别言诸侯为天子,明其与纯臣者异。其异者,即不居殡官是。
○注“故异”至“叔父”。
○解云:下《曲礼》及《觐礼记》文。
○注“言归者”至“之辞也”。
○解云:《春秋》大例,先是已物乃言归,即“归讙及阐”之属是也。今此赗之车马,先非鲁物而言归者,与鲁有之辞。
○注“所传”至“内也”。
○解云:《春秋》之义,所传闻之世,外小恶皆不书。今此缓赗,是外之小恶,当所传闻之世,未合书见,而书之者,由接内故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孰及之?内之微者也。内者,谓鲁也。微者,谓士也。不名者,略微也。大者正,小者治,近者说,远者来,是以《春秋》上剌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宋称人者,亦微者也。鲁不称人者,自内之辞也。宿不出主名者,主国主名与可知,故省文,明宿当自首其荣辱也。微者,盟例时,不能专正,故责略之。此月者,隐公贤君,虽使微者,有可采取,故录也。
○于宿,音夙,国名。说,音悦。逮,音代,又大计反。故省,所景反,后“省文”皆同。
[疏]注“微者谓士也”。
○解云:正以《公羊》之例,大夫悉见名氏,与卿同。今此不见名氏,故知士也。
○注“明宿”至“辱也”。
○解云:理是则主人先荣,理非则主人先辱,故曰首其荣辱也。
○注“微者”至“故录也”。
○解云:《春秋》之例,若尊者之盟,则大信时,小信月,不信日,见其责也。若其微者,不问信与不信,皆书时,悉作信文以略之,即僖十九年冬,“会陈人、蔡人、楚人、郑人盟于齐”之属是。今此书月者,义如注释。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无所系言来也。
○祭伯,侧界反,五年注放此。
[疏]“祭伯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复不言朝;欲言失地之君,复不言奔,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至“来也”。
○解云:外诸侯臣来聘,宜系国称使,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之属是也。若直来亦有所系,如闵元年“冬,齐仲孙来”之属是。若外诸侯之臣来奔,当系国言来奔,即文十四年秋,“宋子哀来奔”;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今无所系,直言来,故知宜是天子之大夫也。
何以不称使?据凡伯称使。
[疏]注“据凡伯称使”。
○解云:即下七年“天王使凡伯来聘”是也。
奔也。奔者,走也。以不称使而无事,知其奔。
[疏]注“以不”至“其奔”。
○解云:下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是无使文而有事也。上文“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文元年“天王使叔服”之徒,皆是有使有事也。今此无使复无事,故知其正是奔也。
奔则曷为不言奔?据齐庆封来言奔。
[疏]注“据齐”至“言奔”。
○解云:在襄二十八年冬。
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言奔则与外大夫来奔同文,故去奔,明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主书者,以罪举。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於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於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故皆录之。录所奔者为受义者,明当受贤者,不当受恶人也。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月者,为下卒也,当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也。奔例时。一月二事,月当在上。十言有二者,起十复有二,非十中之二。
○选,息变反。肖,音笑。采,七代反。
[疏]注“故去”至“绝义”。
○问曰:若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何故襄三十年夏,“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皆言奔乎?
○答曰:《春秋》进退无义,若来奔鲁者,见王者以天下为家,无绝义,故不言奔矣。若奔别国,即见《春秋》黜周与外诸侯同例,故言奔矣。既以鲁为王而不专黜周者,若专黜周,则非逊顺之义故也。
○注“主书者,以罪举”。
○解云:一则罪祭伯之去主,一则罪鲁受叛人,故曰以罪举。
○注“内外皆书者,重乖离之祸也”。
○解云:内书者,闵二年秋,“公子庆父出奔莒”是也。又在外奔书者,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之属是也。
○注“当春”至“於位”。
○解云:《王制》云:“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任事,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爵人於朝,与士共之。”是择人之法也。当春秋之时,不问贤与不肖,悉皆世位,故言此。
○注“辄退”至“过失”。
○解云:君若退绝其臣,不听世禄,以生过失矣。
○注“至於”至“出奔”。
○解云:由不肖者在位,故有忿争出奔之事矣。
○注“伯者,字也”。
○解云:知伯非爵者,正见桓八年经云: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是其爵,明伯是其字矣。
○注“当案”至“不也”。
○解云:一月有数事,重者皆蒙月也。若上事轻,下事重,轻者不蒙月,重者自蒙月。若上事重,下事轻,则亦重者蒙月,轻者不蒙月,故言当案下例,当蒙上月矣。日不者,谓一日有数事,即不得上下相蒙,故桓十二年冬十一月,“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彼下注云“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是也。
○注“奔例时”。
○问曰:襄二十年夏五月,“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悉书月,何言例时乎?
○答曰:案襄公十年“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天王杀其弟年夫。王子瑕奔晋”,昭二十六年“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以此言之,则似月为上事,其二处出奔仍不蒙月,是以襄三十年“五月,甲午”之下,注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昭二十六年“冬,十月”之下,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是其月为上事之明文,不妨出奔仍自时也,故此乃注云“月者,为下卒”,“奔例时”也。旧云《春秋》王鲁,是以王臣来奔鲁者,悉与外诸侯之臣来奔同书时,故与襄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同书时矣。若王臣奔佗国者,悉皆书月,见别于诸侯之臣矣,是以王子瑕、毛、召之徒悉皆书月。
○问曰:若然,成十二年“春,周公出奔晋”亦是出奔,何故不月?
○答曰:王臣之例,实不言出,亦不书时,但周公自其私出奔,故自从小国例言出书时矣。凡诸侯出奔,大国例月,小国时。
公子益师卒。何以不日?据臧孙辰书日。
○不日,人实反。此传皆以日月为例,后放此。
[疏]注“据臧孙辰书日”。
○解云:即文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是也。
○问曰:下五年冬十二月,“辛巳,公子彄卒”,亦书日,所以不据之,而远据文十年之篇何?
○答曰:下五年何氏云“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以义言之,正由同在所传闻之世,非常书日之限,故不据之。所闻之世,大夫日卒者非一,正据辰者,以其是所闻之始故也。
远也。孔子所不见。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见者,谓昭、定、哀、已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深浅,时恩衰义缺,将将以理人伦,序人类,因制治乱之法,故於所见之世,恩巳与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日录之,“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於所闻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杀,大夫卒,无罪者日录,有罪者不日略之,“叔孙得臣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略之也,公子益师、无骇卒是也。於所传闻之世,见治起於衰乱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录大略小,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内离会书,外离会不书是也。於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书外离会,小国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晋侯会狄於攒函”,襄二十三年“邾娄劓我来奔”是也。至所见之世,著治大平,夷狄进至於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用心尤深而详,故崇仁义,讥二名,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所以三世者,礼为父母三年,为祖父母期,为曾祖父母齐衰三月,立爱自亲始,故《春秋》据哀录隐,上治祖祢。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坏绝於惠、隐之际。主所以卒大夫者,明君当隐痛之也。君敬臣则臣自重,君爱臣则臣自尽。公子者,氏也。益师者,名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
○见思,贤遍反,下“见治”皆同。杀,所介反。粗捔,才古反,又七奴反,《说文》“大也”。诸夏,户雅反,凡“诸夏”皆放此。攒函,才官反;下音咸。大平,音泰。期,音基。齐衰,音咨,本亦作“{齐衣}”;下七雷反。尽,津忍反。
[疏]注“所见”至“事也”。
○解云:孔子亲仕之定、哀,故以定、哀为巳时。定、哀既当於巳,明知昭公为父时事。知昭、定、哀为所见,文、宣、成、襄为所闻,隐、桓、庄、闵、僖为所传闻者,《春秋纬》文也。
○注“时恩衰义缺”。
○解云:当时子弑父,父杀子为恩衰;臣弑君,君杀臣为义缺,故《丧服四制》云“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为君斩衰三年,以义制”是也。
○注“将以”至“之法”。
○解云:孔子见时如此,遂制《春秋》,理人伦者,断理君臣之伦次,令得所也。序人类者,类谓父子,序父子之恩,使之厚也,因以制治乱之轨式矣。
○注“故於”至“卒是也”。
○解云:隐如逐君而书日,即定五年“丙申,季孙隐如卒”是也。若非罪书日,即昭二十五年“冬,十月,戊辰,仲孙舍卒”,二十九年“四月,庚子,叔倪卒”是也。而此注不言之者,从省文也。
○注“於所”至“日录”。
○解云:无罪书日者,即襄五年冬十有二月,“辛未,季孙行父卒”;襄十九年“八月,丙辰,仲孙蔑卒”,是无罪而书日者,录之故也。若然,文十四年“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敖实有罪而书日者,彼注云“巳绝卒之者,为后齐胁鲁归其丧,有耻,故为内讳,使若尚为大夫”是也。
○注“有罪”至“是也”。
○解云:宣五年九月,“叔孙得臣卒”,何氏云“不日者,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是有罪而不日者,略之故也。
○注“於所见”至“卒是也”。
○解云:公子益师无罪而不日,即此是也。无骇有罪而不日,即下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是也。若然,庄三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僖十六年“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秋,七月,甲子,公孙慈卒”,并是所传闻之世而得书日。牙卒之下,何氏云“庄不卒大夫而卒牙者,本以当国,将弑君。书日者,录季子之过恶也”;其季友之下,何氏云“日者,僖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故皆日也”;其公孙慈之下,何氏云“一年丧骨肉三人,故日痛之”是也。
○注“录大略小”。
○解云:谓录大国卒葬,小国卒葬不录是也。
○注“内离”至“是也”。
○解云:内离会者,即下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桓元年春,“公会郑伯于垂”是也。外离会不书者,桓五年“齐侯、郑伯如纪”,传云“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离不言会也”,何氏云“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
○注“於所”至“升平”。
○解云:升,进也。稍稍上进而至於大平矣。
○注“宣十”至“攒函”。
○解云:即此一经,而当是二义也。
○注“襄二”至“是也”。
○解云:若然,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皆非所闻之世,而小国得有大夫书名者,曹羁之下传云“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莒庆之下传云“莒无大夫,此何以书?讥。何讥尔?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然则一讥一贤,故变例书之尔。
○注“至所”至“大平”。
○解云:当尔之时,实非大平,但《春秋》之义,若治之大平於昭、定、哀也。犹如文、宣、成、襄之世实非升平,但《春秋》之义,而见治之升平然。
○注“夷狄”至“於爵”。
○解云:即哀四年夏,“晋人执戎曼子赤归于楚”;十三年夏,“公会齐侯及吴子于黄池”是也。
○注“晋魏曼多、仲孙何忌是也”。
○解云:哀十三年“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定二年仲孙忌围运,传云“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何氏云“春秋定、哀之间又致大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
○注“所以”至“三年”。
○解云:母虽不斩衰,哀痛与斩同,故连言之。
○注“为曾”至“三月”。
○解云:不言高祖父母者,文不备。
○注“立爱自亲始”。
○解云:即《祭义》云“子曰‘立爱自亲始,教人睦也。立敬自长始,教人顺也’”,郑注云“亲长,父兄也。睦,厚也”是。
○注“故春”至“祖祢”。
○解云:即《大传》云:“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之昭穆,别之以仁义,人道竭矣。”郑注云:“治,犹正也。竭,尽也。”
○注“取法”至“法式”。
○解云:考诸旧本,皆作“式”字,言取十二公者,法象天数,欲著治民之法式也。若作“戒”字,言著治乱之法,著治国之戒矣。
○注“诸侯”至“公孙”。
○解云:出《丧服传》也。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隐公卷二(起二年,尽四年)
二年,春,公会戎于潜。凡书会者,恶其虚内务,恃外好也。古者诸侯非朝时不得逾竟。所传闻之世,外离会不书,书内离会者,《春秋》王鲁,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王者不治夷狄,录戎者,来者勿拒,去者勿追。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朝聘会盟,例皆时。
○恶,乌路反。好,呼报反。非朝,直遥反,凡此字不音者皆同。逾竟,音境,今本多即作“境”字,更不音。所传,直专反,年末“相传”同。
[疏]注“凡书会者”至“外好也”。
○解云:以其非自求多福之义故也。
○注“古者诸侯”至“逾竟”。
○解云:案《曲礼下》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故定十四年注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闲隙之地”。以此言之,则会合於礼。言会为恶之,非朝时不得逾竟者,正以《春秋》之会,非为天子而作之,故得然解。
○注“古者不治”至“勿追”。
○解云:言当是所传闻之世,王者草创,夷狄有罪不暇治之,即先书晋灭下阳,末书楚灭穀、邓是也。而此经录戎者,来者勿拒故也。
○注“东方曰夷”至“曰狄”。
○解云:下《曲礼》及《王制》皆有此文。
○注“朝聘”至“皆时”。
○解云:朝书时者,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昭十七年“春,小邾子来朝”之类是也。其聘书时者,即文四年秋,“卫侯使甯俞来聘”;文六年“夏,季孙行父如陈”之属是也。其会书时者,即庄十三年“春,齐侯、宋人”以下“会于北杏”,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以下“于鄄”之属是也。盟书时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之属是也。其有书日月者,皆别著义,即不信者日,小信者月之属是也。
夏,五月,莒人入向。入者何?得而不居也。入者,以兵入也。巳得其国而不居,故云尔。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兵动则怨结祸,更相报偿,伏尸流血无巳时。诸侯擅兴兵不为之恶者,保伍连帅,本有用兵征伐之道,鲁人杞不讳是也。入例时,伤害多则月。
○莒,音举。向,舒亮反,国名。更,音庚。偿,时亮反。擅,市战反。
[疏]“入者,何”。
○解云:侵、伐、战、围、入皆是用用兵之文,而不言帅帅,故执不知问。
○注“凡书兵”至“得也”。
○解云:言《春秋》之内,凡书兵事者,皆欲言正之道其理不合然。
○注“诸侯”至“是也”。
○解云:保伍连帅者,即《礼记?王制》云“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是也。言本有用兵征伐之道者,谓礼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若州内有无道者,则长、帅、正、伯当征之,若其不征,则与同恶,故曰有征伐之道。知非大恶者,正以《春秋》之义,内大恶皆讳不书。而鲁入杞者,即僖二十七年秋,“公子遂帅师入杞”者是也。若然《礼》法“诸侯赐弓矢,然后专征伐”,而保伍连帅得有征伐之道,谓随州伯故也。
○注“入例”至“则月”。
○解云:入例时者,即成七年秋,“吴入州来”;定五年夏,“於越入吴”之属是也。伤害多则月者,此文及僖三十三年“春,王二月,秦人入滑”是也。若然,僖二十七年秋八月,“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杞属脩礼朝鲁,虽无礼,君子躬自厚而薄责於人,不当乃入之,故录责之”者,是其不引者,以此求之。
无骇帅师入极。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遂帅师入杞,氏公子也。
○骇,户楷反。
[疏]“无骇者何”。
○解云:欲言其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复无氏,故执不知问。
○注“据公子遂帅师”至“子也”。
○解云:在僖二十七年秋。
贬。贬,犹损也。
○贬,彼检反,损也。曷为贬?据公子遂俱用兵入杞不贬也。疾始灭也。以下终其身不氏,知贬。疾始灭,非但起入为灭。
[疏]注“据公子遂俱用”至“贬也”。解云:欲决隐八年“庚寅,我入邴”,非用兵故也。
○注“以下终”至“为灭”。
○解云:即下八年“无骇卒”,传曰“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然则若直欲起此入为灭,止应此经贬之而巳,不应终身贬之,故知并欲起其疾始灭也。
始灭,昉於此乎?昉,適也,齐人语。据传言拨乱世。
○昉,甫往反,適也。
[疏]注“昉,適也,齐人语”。
○解云:胡毌生齐人,故知之。若《郑谱》云“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之类。
○注“据传言拨乱世”。
○解云: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是也。既言作《春秋》治乱世,明知往前相灭非一矣。而此经为始疾灭,是以据而难之。
前此矣。前此者,在春秋前,谓宋灭郜是也。
○郜,古报反。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
[疏]注“谓宋灭郜是也”。
○解云: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传云“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彼注云“从本主名名之,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是也。然则宋灭郜在春秋前,故如此解。
○
曷为讬始焉尔?据战伐不言讬始。
[疏]注“据战”至“讬始”。
○解云:隐二年“郑人伐卫”,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皆不言讬始焉尔,故难之。而注先言战者,直漫据《春秋》上下战伐之事而巳,故意及则言,不为次第矣。
《春秋》之始也。《春秋》讬王者始,起所当诛也。言疾始灭者,诸灭复见不复贬,皆从此取法,所以省文也。
○复见,扶又反,下“不复”同。见,音贤遍反。
[疏]注“言疾灭”至“省文也”。解云:诸灭复见不复贬,即定四年“蔡公孙归姓帅师灭沈”定六年“郑游帅师灭许”之属是也。
此灭也。其言入何?据齐师灭谭不言入。内大恶,讳也。明鲁臣子当为君父讳。灭例月,不复出月者,与上同月,常案下例,当蒙上月,日不。
○当为,于伪反,下“为后背隐”同。
[疏]注“据齐师灭谭不言入”。解云:在庄十年。
○注“灭例月”至“同月”。
○解云:庄十年“冬,十月,齐师灭谭”,庄十三年“夏,六月,齐人灭遂”之属是也。
○注“常案下”至“日不”。
○解云:元年“祭伯来”之下,巳有此注,而复言之者,正以彼月为下“公子益师卒”,其“祭伯来奔”不蒙月。今此下五月二事皆蒙之,嫌其异,故重发之。
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后不相犯。日者,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
○背,音佩。
[疏]注“后不相”至“之盟”。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故后不相犯。日者,言为后背隐,而善桓能自复为唐之盟者,即桓二年秋九月,“公及戎盟于唐”是也。言背隐者,桓是弑君之贼,而与桓盟,是背隐之义矣。言善桓能自复者,戎与桓同好相随,继其所能故善其得国矣。若《左氏》之义,以极是戎国都,案此经传及注,似非一物,而旧解曰以为戎能自复者,非也。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以逆女不称使,知为大夫。
○履緰,音须,《左氏》为“裂繻”。
[疏]“纪履緰者何”。
○解云:不书爵,又不言使,君臣不明,故执不知问。
○注“以逆”至“大夫”。
○解云:正以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皆是大夫为君逆女。而文皆不言使,今此履緰逆女不言使,故知是大夫也。或者“使”为“爵”字误也。
何以不称使?据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称使。婚礼不称主人。为养廉远耻也。
[疏]注“据宋公”至“称使”。
○解云:在成八年夏。
○注“为养廉远耻也”者。谓养成其廉,远其惭耻也。
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礼,有母,母当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宋公无母,莫使命之,辞穷,故自命之。自命之则不得不称使。
[疏]“辞穷者何”。
○解云:弟子未解辞穷之义,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母”至“师友”。
○解云:即《婚礼记》云宗子无父,母命之”是也。
○注“称诸父”至“以行”。
○解云:谓使者称之,而文不言使者,以其非君故也。
○注“宋公”至“称使”。
○解云:即《婚礼记》云“亲皆没,巳躬命之”是也。
○
然则纪有母乎?曰:有。以不称使知有母。有则何以不称母?据非主人,何不称母通使文。母不通也。礼,妇人无外事,但得命诸父兄师友,称诸父兄师友以行耳。母命不得达,故不得称母通使文,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据伯姬归于宋不书逆人。
[疏]注“据伯”至“逆人”。
○解云:在成九年春。
讥。讥,犹谴也。
○谴,遣战反。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礼所以必亲迎者,所以示男先女也。於庙者,告本也。夏后氏逆於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
○亲迎,鱼敬反,注及下同。先,悉荐反。
[疏]注“礼所”至“先女也”。
○解云:出《昏义》文。
○注“於庙者”至“於户”。
○解云:即《书传》云“夏后氏逆於庙庭,殷人逆於堂,周人逆於户”者是也。
○
始不亲迎。昉於此乎?前此矣.以惠公妃匹不正,不嫌无前也。
○妃,音配,又芳非反。
[疏]注“以惠”至“前也”。解云:不以正妃匹者,是不重婚姻之礼,故知往前宜有不亲迎之事矣。
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焉尔,犹於是也。曷为讬始焉尔?据纳币不讬始。《春秋》之始也。《春秋》正夫妇之始也。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和,君臣和则天下治,故夫妇者,人道之始,王教之端。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详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也。
○治,直吏反。
[疏]注“夫妇正”至“之端”。
○解云:《昏义》郑注云“言子受气性纯则孝,孝则忠”是也。
○注“内逆女常书”者。即桓三年公子翚、宣元年公子遂、成十四年叔孙侨如之属是也。
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未离父母之辞,“纪履緰来逆女”是也。
○未离,力智反,下同。在途称妇,在途见夫服从之辞,“公子结媵陈人之妇”是也。
[疏]“女曷为或称女”者,即此经是也。或称妇者,庄十九年“陈人之妇”是也。
○注“在涂见”至“之辞”。
○解云:案僖二十五年,宣元年传皆云“其称妇者何?有姑之辞也”者,兼二义故也,何者?在涂称妇者,服从夫辞;其至国犹称妇者,对姑生称也。
入国称夫人。入国则尊,尊有臣子之辞,夫人姜氏入是也。纪无大夫,书纪履緰者,重婚礼也。月者,不亲迎例月,重录之。亲迎例时。
[疏]注“入国”至“入是也”。
○解云:在庄二十四年秋是也。
○注“月者”至“例时”。
○解云:不亲迎例月者,即此文及桓三年秋七月公子翚、宣元年正月公子遂之属是也。其亲迎时者,即庄二十四年“夏,公如齐逆女”;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之属是也。有不如此者,别见义,即文四年“夏,逆妇姜”,成十四年“秋,叔孙侨如”之属是也。当文自有解,不能逆说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伯姬者何?内女也。以无所系也。不称公子者,妇人外成,不得独系父母。
[疏]“伯姬者何”。
○解云:欲言内女,於纪言归;欲言外女,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不称公”至“父母”。解云:正以庄元年传云“群公子之舍,则巳卑矣”明有得称公子之道,故注者决之。
○
其言归何?据去父母国也。妇人谓嫁曰归。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书者,父母恩录之也。礼,男之将取,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女之将嫁,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内女归例月,恩录之。
○取,七住反。
○
[疏]注“妇人生”至“为家”。
○解云:谓始生时。
○注“明有二归之道”也。
○解云:即此“伯姬归于纪”,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之属是也。
○注“礼男之”至“女将嫁”。
○解云:皆出《礼记?曾子问》。
○注“内女归”至“录之”。
○解云:即此文冬十月、隐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之属是也。
纪子伯、莒子盟于密。纪子伯者何?无闻焉尔。言无闻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时远害,又知秦将燔《诗》、《书》,其说口授相传,至汉公羊氏及弟子胡毌生等,乃始记於竹帛,故有所失也。
○“纪子伯,《左氏》作“子帛”。远,于万反。燔,扶元反。毋,音无。
[疏]“纪子伯者何”。
○解云:欲言纪君,经不称侯;欲言大夫,复叙人君之上,故执不知问。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以不书葬。
[疏]“夫人子氏者何”。
○解云:欲言鲁之夫人,终无葬处,弟子未识,故执不知问。
○注“以不书葬”。
○解云:今隐公欲表巳让,故宜屈卑。其母不成夫人之礼,是以见其不书葬,知其是隐公母也。
何以不书葬?据姒氏书葬。
○姒,音似。
[疏]注“据姒氏书葬”。
○解云:即定十五年九月,“辛巳,葬定姒”是也。彼定姒之子哀公者,未逾年之君也,其母亦得书葬。今隐公虽欲让桓,不作成君,应比未逾年之君。今其母不书葬,故据而难之。
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据已去即位。
○去,起吕反。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时隐公卑屈其母,不以夫人礼葬之,以妾礼葬之,以卑下桓母,无终为君之心,得事之宜,故善而不书葬,所以起其意而成其贤。子者,姓也。夫人以姓配号。义与仲子同。书薨者,为隐公恩录痛之也。日者,恩录之,公夫人皆同例也。
○下,遐嫁反。
[疏]注“子者”至“子同”。
○解云:上文仲子之下而注云“仲字子姓,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因示不適同姓”。今此称姓者,亦是示不適同姓之义,故云义与仲子同。其不称字之义乃自异,故注云“以姓配号”,号即夫人是也。
郑人伐卫。书者,与入向同。侵、伐、围、入例皆时。
[疏]注“书者与入向同”。
○解云:即上注云“凡书兵者,正不得也。外内深浅皆举之者,因重兵害众”是也。
○注“侵伐围入例皆书时”。
○解云:其侵伐书时者,即僖二十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之属是也。入例时者,已说於上,而注言此者,正以文承日月之下,故须解之。
三年,春,王二月。二月三月皆有王者,二月,殷之正月也;三月,夏之正月也。王者存二王之后,使统其正朔,服其服色,行其礼乐,所以尊先圣,通三统,师法之义,恭让之礼,於是可得而观之。
[疏]注“二月至王者,解云:二月有王即此是三月有王者,即定元年王三月之属是也。
○注使统其正朔。
○解云:统者,始也。谓各使以其当代之正朔为始也。
○注所以尊至观之。
○解云:《春秋》黜?而言通三统者,黜?为鲁也。通三王之正者,为师法之义
己巳,日有食之。何以书。诸言何以书者,问主书。
[疏]注“诸言”至“主书”。
○解云:至此乃解之者,正以有所据。下言何以书者,还言据彼难此之例,故不得然解也,即上二年传云“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是也。今此直言“何以书”,上无所据,则是问主书,故如此解。
记异也。异者,非常可怪。先事而至者,是后卫州吁弑其君完,诸侯初僣,鲁隐系获,公子翚进谄谋。
○杀其,申志反,下“杀其君”同。翚,许韦反。谄,绩检反。
[疏]注“是后”至“完”。解云:在四年春。
○注“诸侯初僣”。
○解云:下五年秋“初献六羽”,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是也。
○注“鲁隐系获”者。
○解云:即下六年“春,郑人来输平”,传云“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是也。
○注“父子”至“谄谋”。
○解云:下四年“秋,翚帅师及宋公”以下“伐郑”,传云“公子翚谄乎隐公,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是也。此等诸事皆是阴阳之象,故取之日食。
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外彊内虚,是故日月之行无鷃疾,食不失正朔也。
[疏]“日食,则曷为或日”者。
○解云:即此是也。或不日者,庄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或言朔者,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
○注“此象君”至“朔也”。
○解云:外强者,谓外有威严,其民臣望而畏之。内虚者,虚心以受物,正得为君之道,故食不失正朔也。《祭义》云:“虚中以治之”,郑注云“虚中,言不兼念馀事”是也。
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巳巳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故日行疾月行迟,过朔乃食,失正朔於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是也。此象君行儒弱见陵,故日行鷃月行疾,未至朔而食,失正朔於后也。不言月食者,其形不可得而睹也,故疑言曰有食之。孔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不传天下异者,从王录内可知也。
○懦,乃乱反,又乃卧反。
[疏]注“不传”至“可知也”。
○解云:正以僖十四年“沙鹿崩”,成五年“梁山崩”,传皆云“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今无此传,故须解之也。彼不从王内录者,以其皆在晋竟内故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平王也。何以不书葬?据书葬桓王。
[疏]注“平王也”。
○解云:知者,以本纪当之故也。
○注“据书葬桓王”。
○解云:即庄三年“五月,葬桓王”是也。
○
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至尊无所屈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存,在。不得必其时也。设有王后崩,当越紼而奔丧,不得必其时,故恩录之。
○紼,音弗。
[疏]注“设有”至“奔丧”。
○解云:何氏以意言之。不言天子崩者,举轻以明重故也。
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大毁坏之辞。诸侯曰薨,小毁坏之辞。大夫曰卒,卒,犹终也。士曰不禄。不录,无录也。皆所以别尊卑也。葬不别者,从恩杀略也。书崩者,为天下恩痛王者也。记诸侯卒葬者,王者亦当加之以恩礼,故为恩录。
○以别,彼列反,下同。恩杀,所界反。为天,于伪反,下“故为”、“主为”,传“所为”同。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
○尹氏,《左氏》作“君氏”。朝,如字。
[疏]“尹氏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不言国爵;欲言外臣,而书其卒;欲言内臣,内无尹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尹氏立王子朝也”者。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
其称尹氏何?据宰渠氏官,刘卷卒名。
○卷,音权。
[疏]注“据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注“刘卷卒名”者。
○解云:在定四年秋。
贬。曷为贬?据俱卒也。
[疏]注“据俱卒也”。
○解云:据刘卷言之。
讥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继也。贬去名者氏,言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
○去,起吕反。世卿,非礼也。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威权,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齐崔氏世,弑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则正其本。见讥於卒者,亦不可造次无故驱逐,必因其遇卒绝之,明君案见劳授偿,则众誉不能进无功;案见恶行诛,则众谗不能退无罪。
○见讥,贤遍反,下同。造,七报反。
[疏]“世卿非礼也”。
○解云:《诗序》云:“古之仕者,世禄也。”於贤者言之也。
○注“齐崔”至“君光”。
○解云:崔氏世者,即宣十年“齐崔氏出奔卫”,传云“崔氏者何?齐大夫也。其称崔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者是也。言弑其君光者,在襄二十五年夏。
○注“君子疾其末”。
○解云:即襄二十五年与昭二十三年是也。
○注“则正其本者”。
○解云:即此及宣十年是也。
○注“见讥”至“绝之”。
○解云:必因过卒绝之者,过即“崔氏出奔卫”,“尹氏立王子朝”是也。卒即此文是也。若然,“尹氏立王子朝”还言尹氏,而“崔杼弑其君光”不复言崔氏者,正以大夫弑君例称其名故也。
○注“明君”至“无功”。
○解云:众誉者,若共工、鲧等迭相为誉之类是也。
○注“案见恶”至“无罪”。
○解云:谓君有明德,案见恶行诛,则刑不滥也,故虽众谗亦不能退黜无罪之善人也。旧云言不能退无罪者,谓不能退使无罪,非也。
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据原仲不卒。
[疏]注“据原仲不卒”。
○解云:即庄二十七年“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而经不书原仲之卒是也。
天王崩,诸侯之主也。时天王崩,鲁隐往奔丧,尹氏主傧赞诸侯,与隐交接而卒,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之,故为隐恩录痛之。日者,恩录之,明当有恩礼。
○
[疏]注“时天”至“恩礼”。解云:鲁隐奔丧而不书者,盖以得其常故也。若遣大夫往则书之,即文九年“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是也。彼传云“王者不书葬,此何以书?不及时书,过时书”,彼注云“重录失时”;“我有往者则书”,彼注云“谓使大夫往也,恶文公不自往,故书葬以起大夫之会”是也。
○注“恩隆”至“录之”。
○解云:言隐公恩隆於王者,则加礼录其傧赞之人也。
秋,武氏子来求赙。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据宰渠氏官,仍叔不称氏,尹氏不称子。
[疏]“武氏子者何”。
○解云:欲言王臣,不言王使;欲言诸侯之臣,文无系国,故执不知问。
○注“据宰渠氏官”者。
○解云: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仍叔不称氏”。
○解云:即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是也。
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时虽世大夫,缘孝子之心,不忍便当父位,故顺古先试一年,乃命於宗庙。武氏子父新死,未命而便为大夫,薄父子之恩,故称氏言子,见未命以讥之。
[疏]注“时虽世大夫”。
○解云:知者,正见尹氏之属故也。
○注“缘孝”至“宗庙”。解云:知如此者,正以此经讥父卒子未命而便为大夫故也。
何以不称使?据南季称使。
[疏]注“据南季称使”。
○解云:即下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是也。
当丧未君也。当丧,谓天子也。未君者,未三年也。未可居君位称使也。故绝正其义,与毛伯同。
[疏]注“未君至伯同”。
○解云:即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传云“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故逾年即位”,“缘孝子之心,即三年不忍当”,是故三年乃称王命使大夫矣。
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不但言何以书者,嫌主覆问上所说二事,不问求赙。
○覆,芳服反。
[疏]注“不但”至“求赙”。
○解云:上二事者,即父卒子未命,当丧未君是也。嫌言父卒子未命何以书,当丧未君何以书,故须连言之。注主为求赙书也者,嫌为上二事书故也。
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主为求赙书也。礼本为有财者制,有则送之,无则致哀而巳,不当求,求则皇皇伤孝子之心。
[疏]注“求则皇”至“子之心”。解云:言制礼本意,所以丧事无求者,恐伤孝子之心故也,何者?正以孝子本意无心求矣。
盖通于下。云尔者,嫌天子财多不当求,下财少可求,故明皆不当求之。
[疏]“盖通于下”。
○解云:盖,诂为皆,若似盖云归哉之类,或者不受於师,故疑之。
八月,庚辰,宋公和卒。不言薨者,《春秋》王鲁,死当有王文。圣人之为文辞孙顺,不可言崩,故贬外言卒,所以褒内也。宋称公者,殷后也。王者封二王后,地方百里,爵称公,客待之而不臣也。《诗》云“有客宿宿,有客信信”是也。
○孙,音逊。
[疏]注“故贬”至“内也”。
○解云:鲁得尊名,不与外诸侯同文,即是尊鲁为王之义。
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
癸未,葬宋缪公。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渴葬也。不及时,不及五月也。礼,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而葬,同盟至。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孔子曰:“葬於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渴,喻急也,乙未葬齐孝公是也。
○宋缪公,音穆,《左氏》作“穆”。凡此后仿此。首,手又反。
[疏]注“礼天子”至“姻至”。
○解云:皆隐元年《左传》文。
○注“孔子”至“故也”。解云:《檀弓下》篇文云。“孔子曰”之下无“礼”字。
○注“渴喻”至“是也”。解云:即僖二十七年“六月,庚寅,齐侯昭卒。八月,乙未,葬齐孝公是也。而言渴葬者,谓更无他事但孜孜於葬故不待五月矣
”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慢葬不能以礼葬也,八月葬蔡宣公是也。
[疏]注“慢葬”至“葬也”。
○解云:即下八年“夏,六月,巳亥,蔡侯考父卒”。
○注“八月”至“是也”。
○解云:言但自慢薄不依礼。故不待五月也。
○
过时而日,隐之也。隐,痛也。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疏]注“隐痛”至“是也”。
○解云: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十八年“秋,八月,丁亥,葬齐桓公”是也。
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解,古邂反,又古卖反。
[疏]注“解缓”至“是也”。解云:即下四年二月,“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至五年“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
当时而不日,正也。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丁浪反,又如字,下同。
[疏]注“六月”至“是也”。
○解云:即定四年“二月,癸巳,陈侯吴卒”,“六月,葬陈惠公”是也。
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与夷者,宣公之子,缪公者,宣公之弟。
○与夷,如字,又音馀,凡人名字及地名之类皆放首音,借假字则时复重出。爱女,音汝,下及注同。盍终,户腊反,四年传同。
[疏]“当时”至“葬也”。
○解云:即此年八月“宋公和卒”,十二月“癸未,葬宋缪公”是也。而注不言之者,以下有问,不注可知也。
○“以吾”至“爱女”。
○解云:若,如也。言吾爱於与夷,则不止如女而已,言其甚也。云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者,言不如女,道其不贤。云盍终为君矣者,何不遂为君,不听其反让。
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左师,官。勃,名也。
○冯,皮冰反。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所以远绝之。
○生毌,音无,下同。与夷复曰:复,报。“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臣之不尔逐,可知矣。尔,女也。可知者,欲使我反国。吾立乎此,摄也。”暂摄行君事,不得传与子也。谦辞。
○传与,直专反;下音与。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冯与督共弑殇公在桓二年,危之於此者,死乃反国,非至贤之君不能不争也。
○冯杀,音试,注同。争,争斗之争。
[疏]注“冯与”至“二年”。
○解云:即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是也。
○注“死乃”至“争也”。
○解云:至贤之君,谓受国者。正以与夷不贤,故终见篡矣。
故君子大居正。明脩法守正,最计之要者。
[疏]“故君子大居正”。
○解云:言由是之故,君子之人大其適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宋之祸,宣公为之也。言死而让,开争原也。缪公亦死而让得为功者,反正也。外小恶不书,录渴隐者,明诸侯卒,王者当加恩意,忧劳其国,所以哀死闵患也。
[疏]注“言死而”至“原也”。
○解云:言后人见其死乃让巳,疑非诚心至意,是以还让其子,终致后祸,故曰开争原也。
○注“缪公”至“反正也”。
○解云:其缪公之功,即桓二年冯弑君是也。
○注“所以哀死闵患也”。
○解云:哀死者,即慢之属是也。闵患者,隐之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牟娄者何?杞之邑也。以上有伐杞。
○牟,武侯反。
[疏]“牟娄者何”。
○解云:外相取邑,例所不书,疑非凡取,故执不知周。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据楚子伐宋取彭城不书。
[疏]注“据楚”至“不书”。
○解云:即襄元年传曰“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者是也。
疾始取邑也。外小恶不书,以外见疾始,著取邑以自广大,比於贪利差为重,故先治之也。内取邑常书,外但疾始,不常书者,义与上逆女同。不传讬始者,前此有灭,不嫌无取邑,当讬始明,故省文也。取邑例时。
○见疾,贤遍反,年末“见众”同。差,初卖反。
[疏]注“内取邑常书”者。
○解云:即下十年取郜、防,昭三十二年取阚之属是也。
○注“义与上逆女同”。
○解云:即上注云“内逆女常书,外逆女但疾始不常书者,明当先自正,躬自厚而薄责於人,故略外”是也。
○注“传不讬始者”。
○解云:何故不发传云取邑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凡不讬始之义有四:一则见其经而不讬始,即上二年彼注云“据战伐不言讬始,纳币不讬始之类”是也。二则其大恶不可讬始,即五年“初献六羽”之下,传云“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於此?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彼注云“传云尔者,解不讬始也”;三则省文,不假讬始,即此是也;四则无可讬始,即桓七年“焚咸丘”之下,注云“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是也。
○注“取邑例时”。
○解云:即下六年“冬,宋人取长葛”之属是。然则“取牟娄”虽在月下,不蒙上月也。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曷为以国氏?据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氏公子。
○弑其,申志反。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不同也。君父言弑积渐之名也;臣子云杀,卑贱之意也。字多乱,故时复音之;可知,则不重出也。完,音丸。
[疏]注“据齐”至“公子”。
○解云:在文十四年秋也。商人所以得称公子者,正以商人次正当立,其罪差轻故也。
○
当国也。与段同义。日者,从外赴辞,以贼闻例。
[疏]注“与段同义”者。
○解云:即上元年注云“欲当国为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氏上郑,所以见段之凶逆”是也。
○注“日者”至“闻例”。
○解云:《公羊》之例,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外赴辞者,谓其君被弑,此君之臣即以其日赴於天子诸侯,望天子诸侯早来救巳,是以《春秋》悉皆书日,故云日者,从外赴辞也。言以贼闻例者,言以贼弑君,闻於天子诸侯,例日。如此,故下八年传云“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何氏云“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义亦通乎此。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古者有遇礼,为朝天子若朝罢朝,卒相遇于涂,近者为主,远者为宾,称先君以相接,所以崇礼让,绝慢易也。当春秋时,出入无度,祸乱奸宄,多在不虞,无故卒然相要,小人将以生心,故重而书,之所以防祸原也。言及者,起公要之,明非常遇也。地者,重录之。遇例时。
○要之,一遥反,注同。易,以豉反。
[疏]“遇者何”。
○解云:欲言冬见,其文曰夏;欲言会聚,又不言会,故执不知问。
○注“言及者”至“遇也”。
○解云:正以及者,汲汲之文故也。其常遇者,即朝天子罢朝之时,相遇于涂是也。
○注“遇例时”者。
○解云:即隐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庄三十年“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及此之属皆是。而僖十四年“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书月者,彼注云“甚恶内”是也。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翚者何?公子翚也。以入桓称公子。
[疏]“翚者何”。
○解云:无公子,故执不知问。
○注“以入桓称公子”。
○解云:即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是也。
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据叔老会郑伯伐许不贬。
[疏]注“据叔”至“不贬”。
○解云:在襄十六年夏。
○
与弑公也。弑者,杀也,臣弑君之辞。以终隐之篇贬,知与弑公也。
○与弑,音预,下及注同。
[疏]注“以终隐”至“弑公”。
○解云:即此及十年“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传云“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是也。
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隐公,谄犹佞也。谓隐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隐曰:“吾?否!否,不也。
○说,音悦。吾使脩涂裘,吾将老焉。”涂裘者,邑名也。将老焉者,将辟桓居之以自终也,故南面之君,势不可复为臣,故云尔。不以成公意者,隐本为桓守国,国邑皆桓之有,不当取以自为也。
○将辟,音避,今本多即作“辟”字,后不更音。复,扶又反。本为,于伪反,下“自为”、传“吾为”皆同。
[疏]注“不以成”至“为也”。
○解云:上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也”,此传何以不言营涂裘?何以不书成公意也?言隐非正君,直为他守国而已,邑非已有,不当擅取之,取之非,是以不得作成公意解也。
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乎桓,於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隐矣。口,犹口语相发动也。
[疏]注“口犹”至“动也”。
○解云:语,读如子语鲁大师之语。
○
隐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难,兵难也。
○难,乃旦反,注同。弑隐公。”谥者,传家所加。
[疏]注“谥者”至“所加”。
○解云:死谥,周道也。今始请弑已言隐公者,公羊子从后加之。所以至此乃注者,嫌是传语,故明之。
於锺巫之祭焉,弑隐公也。锺者,地名也。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男曰觋,女曰巫。传道此者,以起淫祀之无福。
○祷解,丁老反,或丁报反;下古卖反,又古买反。觋,户狄反。
[疏]注“男曰觋,女曰巫者”。
○解云:楚语文也。
○注“传道”至“无福”。
○解云:直言弑隐公,义势已尽,而必言於锺巫之祭焉者,以起淫祀之无福故也。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其称人何?据晋杀大夫里克,俱弑君贼不称人。
○濮,音卜,一音剥。
[疏]注“据晋杀大夫里克”。解云:在僖十五年夏。
讨贼之辞也。讨者,除也。明国中人人得讨之,所以广忠孝之路。书者,善之也。讨贼例时,此月者,久之也。
[疏]注“讨贼例”至“久之也”。解云:“讨贼例时”者,庄九年“春,齐人杀无知”是也。桓六年秋八月,“蔡人杀陈佗”,亦书月者,与此同也。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晋者何?公子晋也。以下有卫侯晋卒,又言立。
[疏]“晋者何”。
○解云:欲言次正,而文言立;欲言非正,而举众立之,故执不知问。
○注“以下”至“言立”。
○解云:以有卫侯晋卒,则知此文“卫人立晋”者,是先君之子,今始立为之君矣。又言立者篡文,知非正大子,故知公子矣。其卫晋侯卒在桓十二年冬。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诸侯立不言立,此独言立,明不宜立之辞。
[疏]“立者何”。
○解云:诸侯之立,例所不书,今特言立,故执不知问。
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也。
[疏]注“据尹”至“朝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秋。
众立之之辞也。晋得众,国中人人欲立之。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据尹氏立王子朝不称人。
○碏,七略反,一音十洛反。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凡立君为众,众皆欲立之,嫌得立无恶,故使称人,见众言立也,明下无废上之义,听众立之,为立篡也。不剌嗣子失位者,时未当丧,典主得权重也。月者,大国篡例月,小国时。立、纳、入皆为篡,卒日,葬月,达於《春秋》,为大国例。主书从受位也。
○篡,初患反。
[疏]注“不剌”至“权重也”。
○解云:剌桓公嗣子失位者,即不书晋之立矣,故襄十四年“卫侯衎出奔齐”,襄二十六年传云“曷为不言剽之立?不言剽之立者,以恶卫侯也”,彼注云“欲起卫侯失众出奔,故不书剽立。剽立无恶,则卫侯恶明矣”。今书晋立,则不剌嗣子可知。
○注“月者”至“国时”。
○解云:大国篡例月者,即此文冬十二月“卫人立晋”;庄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哀六年秋七月,“齐阳生入于齐”之属是也。而庄九年夏,“齐小白入于齐”不月者,彼注云“不月者,移恶于鲁也”。其小国时者,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昭元年“秋,莒去疾自齐入于莒”之属是也。
○注“立纳入皆为篡”。解云:立为篡者,此文“卫人立晋”,昭二十三年“尹氏立王子朝”之属是也。其纳为篡者,“纳顿子于顿”,及文十四年“晋人纳捷菑”之属是也。其入为篡者,小白,阳生之属是也。
○注“卒日”至“大国例”。
○解云:隐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宣公”之属是也。
○注“主书从受位也”。
○解云:谓主恶晋之从立矣。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隐公卷三(起五年,尽十一年)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据浚洙也。
○观鱼,《左氏》作“矢鱼”。浚,思俊反。洙,常朱反。
[疏]注“据浚洙也”。
○解云:庄九年“冬,浚洙”,传曰“洙者何?水也。浚之者何?深之也。曷为深之?畏齐也”,注云“洙在鲁北,齐所由来”。然则近国北自有洙水,何故远至棠地而观鱼乎?故难之。
登来之也。登,读言得。得来之者,齐人语也。齐人名求得为得来,作登来者,其言大而急,由口授也。
○登来,依注登音得。
[疏]注“得来”至“语也”。
○解云:齐人名求得为得来,而云此者,谓齐人急语之时,得声如登矣。
○注“由口授也”。
○解云:谓高语之时,犹言得来之,至著竹帛时乃作“登”字,故言由口授矣。
百金之鱼,公张之。解言登来之意也。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张,谓张罔罟障谷之属也。
○罟,音古。鄣,之尚反,又音章。
[疏]注“解言”至“意也”。
○解云:正以价直百金,故言得来之。
○注“障谷之属也”。
○解云:僖三年传云“桓公曰‘无障谷’”云是也。
登来之者何?弟子未解其言大小缓急,故复问之。
○解,户买反,或隹买反。故复,扶又反,“不得复”同。美大之之辞也。其言大而急者,美大多得利之辞也。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也。诸讳主书者,从实也。观例时,从行贱略之。
[疏]注“观例时”。
○解云:庄二十三年“夏,公如齐观社”,及此是也。彼此非礼,故言从行贱略之。
棠者何?济上之邑也。济者,四渎之别名。江、河、淮、济为四渎。
○济上,子礼反,注同,济水之上。
[疏]“棠者何”。
○解云:正以棠非水名,而於之观鱼,故执不知问。
○注“江河”至“四渎”。
○解云:即《释水》云:“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
夏,四月,葬卫桓公。
[疏]“夏四”至“桓公”。
○解云:即上三年传云“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何氏云“解缓不能以时葬,‘夏,四月,葬卫桓公’是也”。然则桓公见弑在去年之春,过期乃葬,故以解缓言之。
秋,卫师入盛。曷为或言率师,或不言率师?将尊师众称某率师,将尊者,谓大夫也。师众者,满二千五百人以上也。二千五百人称师,无骇率师入极是也。礼,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
○入盛,音成,《左氏》作“郕”。
[疏]注“将尊”至“夫也”。
○解云:《公羊》之例,大夫见名氏,故云此。
○注“二千”至“称师”。解云:《大司马》序官文。
○注“无骇”至“是也”。
○解云:在上二年夏。
○注“天子”至“六师”。
○解云:天子六师者,即“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是也。方伯者,九州牧也,即《王制》云“千里之外设方伯”是也。二师者,即昭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舍中军者何?复古也”是矣。然则鲁之初封,地方七百里,至於僖公,复伯禽之宇,更为州牧,而以二军为复古,是为方伯二师。方伯之属而以二师为正,则知凡平诸侯一师明矣。然则《论语》云“子曰‘三军可夺帅’”之属,其指王官之伯乎?
将尊师少称将,师少者,不满二千五百人也,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
○咎,音羔。
[疏]注“卫孙”至“是也”。
○解云: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将咎如”是也。不言卻克者,科举以言之。
将卑师众称师,将卑者,谓士也。卫师入盛是也。将卑师少称人。郑人伐卫是也。
[疏]注“郑人伐卫是也”。
○解云:在上二年冬也。
君将不言率师,书其重者也。分别之者,责元师,因录功恶有小大,救徐从王伐郑是也。
○分别,彼列反。元率,所类反,本又作“帅”。
[疏]注“分别”至“小大”。
○解云:责元帅者,凡书兵者,是正不得,故责之也。因录功恶有小大者,即将尊师众而有功小,将卑师少而有功大。将卑师少而无功为恶小,将尊师众而无功为恶大是也。
○注“救徐”至“是也”。
○解云:僖十五年春,“公孙敖率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是也。公孙敖救徐者,将尊师众无功,是其恶大也。蔡人等从王伐郑,称人而行义,是其功大也。
九月,考仲子之宫。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考,成也。成仲子之宫庙而祭之。所以居其鬼神犹生人入宫室,必有饮食之事。不就惠公庙者,妾母卑,故虽为夫人,犹特庙而祭之。礼,妾庙子死则废矣。不言立者,得变礼也。加之者,宫庙尊卑共名,非配号称之辞,故加之以绝也。
[疏]注“考宫者何”。
○解云:上无立文,而经言考;《春秋》之内,更无考礼,故执不知问。
○注“犹生”至“之事”。
○解云:即下《杂记》云“路寝成则考之而不衅”,郑注云“言路寝者,生人所居。不衅者,不神之也。考之者,设盛食以落之”。《檀弓》曰“晋献文子成室,诸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伦焉!美哉焕焉!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文子曰:‘武也!得歌於斯,哭於斯,聚国族於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於九原。’北面再拜稽首”者是也。
○注“礼妾”至“废矣”。
○解云:即《丧服小记》云“慈母与妾母不世祭”,郑注云“以其非正”即引《穀梁传》云“於子祭于孙止”是也。
○注“不言”至“礼也”。
○解云:欲决成六年“立武宫”,定元年“立炀宫”,皆言立者,以其非礼故也。
○注“加之”至“绝也”。
○解云:言宫庙尊卑共名者,尊亦言宫,故武炀是君,仲子是妾,是尊卑共名。号称者,即仲子是也。武炀是君,配宫言之,正是其宜;仲子是妾,不宜与宫庙连文,故加之以绝之矣。
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据无子不庙也。
[疏]注“据无子不庙也”。
○解云:即上解於孙止是也。其子死讫犹尚不祭,其子未君之时不祭明矣,故难之。然则妾母之贵,正由其子为君,即元年传云“母以子贵”是也。若子未为君之时,义与未逾年之君相似。庄三十二年传云“未逾年之君也,有子则庙”,“无子不庙”,义亦通於此。
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尊桓之母为立庙,所以彰桓当立,得事之宜,故善而书之,所以起其意,成其贤也。
○隐为,于伪反。
初献六羽。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持羽而舞。
[疏]“初者何”。
○解云:献羽是常,而反言初,故执不知问。
○“六羽者何”。
○解云:诸侯仍用四,此反言六羽,故执不知问。
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僣诸公也。僣,齐也。下效上之辞
[疏]“初献”至“以书”。
○解云:不但言“何以书”,嫌覆问上文始与舞,故复举句而问之。不注之者,与三年求赙同,故省文。
六羽之为僣奈何?天子八佾,佾者,列也。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法八风。
○佾,音逸,列也。诸公六,六人为列,六六三十六人,法六律。诸侯四。四人为列,四四十六人,法四时。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馀大国称侯,大国谓百里也。
[疏]“诸公者何”。解云:正以诸公有二等,故执不知问。
○“诸侯者何”。
○解云:漫言诸侯,明是五等总名。文次公下,复疑偏指七命,故执不知问。所以不待答讫而连句问之者,正以上文并解诸公六、诸侯四故也。
○注“大国谓百里也”。
○解云:公侯方百里,《王制》文也。侯与公等者,据有功者言之矣。
○小国称伯、子、男者,正以上己有侯,故不复言之。其实凡平之侯正与伯同。
小国称伯、子、男。小国谓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疏]注“小国”至“五十里”。
○解云:《王制》文。彼注云“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公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唯天子畿内不增”。
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相,助也。
○之相,息亮反,注及下同。
[疏]“天子三公者何”。
○解云:正以《春秋》上下,无三公之文,故执不知问。
天子之相,则何以三?据经但有祭公、周公。
[疏]注“据经”至“周公”。
○解云:即桓八年“祭公来”云云,僖九年“公会宰周公”是也。经但有二公,而传言三公,故难之。
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春秋》拨乱世,以绌陟为本,故举绌陟以所主者言之。
○陕,失冉反,何云“弘农陕县”也;一云当作郏,古洽反,王城郏鄏。召公,上照反,又作“邵”,音同。绌,敕律反。
[疏]注“司马”至“言之”。
○解云:上传云:“诸公者何,天子之相。天子之相。则何以三”云云,不道二王之后者何?二王之后何以二也者?正以天子三公主绌陟,故偏取言之,是以注者解其意。
始僣诸公,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传云尔者,解不讫始也。前僣八佾於惠公庙,大恶不可言也。还从僣六羽议,本所当讬者非但六也。故不得复传上也。加初者,以为常也。献者,下奉上之辞。不言六佾者,言佾则干舞在其中,明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羽者,鸿羽也,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也。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外,是故八音者,德之华也;歌者,德之言也;舞者,德之容也,故听其音可以知其德,察其诗可以达其意,论其数可以正其容,荐之宗庙足以享鬼神,用之朝廷足以序群臣,立之学宫足以协万民。凡人之从上教也,皆始於音,音正则行正,故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徵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所以感荡血脉,通流精神,存宁正性,故乐从中出,礼从外作也。礼乐接於身,望其容而民不敢慢,观其色而民不敢争,故礼乐者,君子之深教也,不可须臾离也。君子须臾离礼,则暴慢袭之;须臾离乐,则奸邪入之,是以古者天子诸侯,雅乐锺磬未曾离於庭,卿大夫御琴瑟未曾离於前,所以养仁义而除淫辟也。《鲁诗传》曰天子食日举乐,诸侯不释县,大夫、士日琴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未制作之时,取先王之礼乐宜於今者用之。尧曰《大章》,舜曰《萧韶》,夏曰《大夏》,殷曰《大护》,周曰《大武》,各取其时民所之。尧时民乐其道章明也。舜时民乐其脩纪尧道也,夏时民乐大其三圣相承也,殷时民乐大其护已也,周时民乐其伐讨也:盖异号而同意,异歌而同归。失礼鬼神例日,此不日者,嫌独考宫以非礼书,故从末言初可知。
○夫乐,音扶,发句之端放此。朝廷,徒佞反。好义,呼报反,下同。徵,张里反。施,式豉反。争,争斗之争。离也,力智反,下同。邪,似嗟反。未曾,在能反,下同。淫辟,匹亦反。县,音玄。治定,直吏反。韶,常昭反。夏日,户雅反,下同。护,户故反。纣,直久反。
[疏]注“传云”至“始也”。
○解云:其讬始者,即上二年传云“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於此乎?前此矣。前此贬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今传亦宜云前此则曷为始乎此,讬始焉尔。曷为讬始焉尔?《春秋》之始也,而云僣诸公犹可言,僣天子不可言,解不得讬始意也。
○注“前僣”至“公庙”。
○解云:谓自此以前,不必要指《春秋》前也。而言惠公庙者,欲道於周公庙时不为僣故也。
○注“本所”至“传上也”。
○解云:由非六之故,是以不得复祭传云上古已有六矣。
○注“羽者”至“化疾”。
○解云:知鸿羽者,时王之礼,且以举则冲天,所以象文德之风化疾故也。《诗》云“右手秉翟”者,其兼用之乎?注“夫乐本起於和顺,和顺积於中,然后荣华发於於外”者,《乐记》文也。
○注“故闻”至“性故”。
○解云: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
○注“乐从”至“作也”。
○解云:《乐记》文。乐由中出,和在心是也;礼自外作,敬在貌是也,此注皆出《乐记》。
○注“取先王”至“用之”。
○解云:谓同其文质也。王者治定制礼,功成作乐,功成治定同时尔,功主於王业,治主於教民,故《明堂位》曰“周公治天下六年,朝诸侯於明堂,制礼作乐”。
○注“失礼”至“可知”。
○解云:失礼鬼神例日者,成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之属是也。言考宫与献羽实同日,若置日於考宫上,则嫌献羽不蒙之,独自考宫以非礼而已,故从下事言初。初是非礼辞,则献羽非礼亦可知。然考宫得变礼,而不置於献羽上者,嫌别日故也。知初是非礼者,正以“初税亩”同文矣。
邾娄人、郑人伐宋。邾娄小国序上者,主会也。
[疏]注“邾娄”至“会也”。
○解云:伐宋而言主会者,谓相共伐宋,时邾为首故也。
螟。何以书?记灾也。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先是隐公张百金之鱼,设苛令急法,以禁民之所致。
○螟,亡丁反,蟲食苗心。苛,音何。
[疏]注“灾者,有害於人物,随事而至者”。
○解云:欲对异为先事而至故也。
○注“先是”至“所致”。
○解云:苛令急法者,即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注云“此象君行暴急外见畏”是也。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日者,隐公贤君,宜有恩礼於大夫。益师始见法,无骇有罪,据侠又未命也,故独得於此日。
○彄,苦侯反。见,贤遍反。
[疏]注“日者”至“大夫”。
○解云:正以所闻之世,例不合日故也。
○注“益师始见法”。
○解云:元年十二月,“公子益师卒”,是所传闻之世,初始欲见三世之法,故不书日也。
○注“无骇有罪”。
○解云:即八年“冬,十有二月,无骇卒”,传云“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身不氏”是也。
○注“侠又未命也”。
○解云:即九年三月,“挟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是也。
宋人伐郑,围长葛。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据伐於馀丘不言围。
[疏]注“据伐”至“言围”。解云:即庄二年“夏,公子庆公帅师伐於馀丘”是也。
彊也。至邑虽围当言伐,恶其彊而无义也。必欲为得邑,故如其意言围也。所以不知郑彊者,公以楚师伐宋围缗不言彊也。
○彊,渠羌反,下同。恶,乌路反。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据翚会诸侯伐郑后未道平也,何道堕成?
○输平,式朱反,堕也,《左氏》作“渝平”堕,许规反。
[疏]“输平者何”。
○解云:正以言异於常例,故执不知问。注“据翚”至“堕成”。
○解云:上四年“秋,翚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
败其成也。翚伐郑后,已相与平,但外平不书,故云尔。
[疏]注“翚伐”至“云尔”。
○解云:鲁与郑平而言外平者,谓伐郑之后,时公子翚在外与郑平,不得公命,是以不书,故曰外平不书耳。
曰:吾成败矣。吾,鲁也。
[疏]“曰吾成败矣”。
○解云:称鲁人之辞,故加曰。
吾与郑人末有成也。末,无也。此传发者,解郑称人为共国辞。
[疏]注“此传”至“国辞”。
○解云:传发此吾与郑人末有成一段事者,非直解郑擅获诸侯为有罪,而鲁侯不能死难亦当绝,故令郑称人。言输平,则鲁侯亦合称人矣。一个人字,两国共有,故云称人为共国辞。
吾与郑人,则曷为末有成?据无战伐之文。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时与郑人战於狐壤,为郑所获。
○壤,如丈反。然则何以不言战?战者,内败文也。据鞍战君获言师败绩。
[疏]注“战者,内败文也”。
○解云:即桓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彼注云“《春秋》讬王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贬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是也。
○注“据鞍”至“败绩”。
○解云:成二年“季孙行父”以下“帅师,会晋卻克”云云,“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云云,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佚获者,已获而逃亡也”。然则彼获言败绩,则知此时鲁侯被获,亦宜言战,故难之。
讳获也。君获不言师败绩,故以输平讳也,与鞍战辟内败文异。战例时,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不月者,正月也,见隐终无奉正月之意。不地者,深讳也,使若实输平,故不地也。称人共国辞者,嫌来输平独恶郑,擅获诸侯,鲁不能死难,皆当绝之。
○难,乃旦反。
[疏]注“君获”至“讳也”。
○解云:君获不言师败绩,即僖十五年“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然则此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以输平讳之。
○注“与鞍”至“败文”。
○解云:成二年传云“君不行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注云“当绝贱使与大夫敌体以起之。君获不言师败绩,等起不去师败绩者,辟内败文也”。然则鞍战之时,实齐侯被获,宜去败绩,直言战而已。但时内大夫在焉,辟内败文,故不得言战矣。今此输平之经,自由鲁公见获,是以不得言战,故云与鞍战辟内败文异。
○注“战例时,偏战日”。
○解云:即桓十二年“丁未,战于宋”,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云云是也。
○注“诈战月”。
○解云:即庄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之属是也。
○注“不地者,深讳也”。
○解云:若地,宜言输平于狐壤,似若战于之类。
夏,五月,辛酉,公会齐侯盟于艾。
秋,七月。此无事,何以书?《春秋》虽无事,首时过则书。首,始也。时,四时也。过,历也。春以正月为始,夏以四月为始,秋以七月为始,冬以十月为始。历一时无事,则书其始月也。
○艾,五盖反。
[疏]“夏五月”至“则书”。
○解云:下无相犯之处而书日者,以下八年三月,“庚寅,我入邴”,传云“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然则虽不复侵伐,亦有争邑之隙,故书日也。
首时过,则何以书?据无事也。《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明王者当奉顺四时之正也。《尚书》曰“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是也。有事不月者,人道正则天道定矣。
○编,必连反,《字林》、《声类》皆布千反,一音甫连反。昊,户老反。
冬,宋人取长葛。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久也。古者师出不逾时,今宋更年取邑,久暴师苦众居外,故书以疾之。不系郑举伐者,明因上伐围取也。
○更,音庚。暴,步卜反。
[疏]“外取”至“以书”。
○解云:据与四年牟娄同。
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者,作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贱书者,后为嫡,终有贤行。纪侯为齐所灭,纪季以酅入于齐,叔姬归之,能处隐约,全竟妇道,故重录之。
○从適,丁历反,本亦作“嫡”,下同。贤行,下孟反,下“异行”同。酅,户圭反。
[疏]注“叔姬”至“国也”。
○解云:知如此注,见上二年冬“伯姬归于纪”,自尔以来,不见纪伯姬卒之文,今叔姬又归之,明知是其媵矣。
○注“妇人”至“君子”。
○解云:《书传》文。
○注“媵贱”至“贤行”。
○解云:《春秋》之内,例不书媵,以其贱故。今此书者,以其后为嫡,终有贤行也。知后为嫡者,正以庄二十九年冬十二月,“纪叔姬卒”;三十年“八月,癸亥,葬纪叔姬”,卒葬皆书,为嫡明矣。而成九年“伯姬归于宋”,书二国媵者,彼传云“录伯姬”是也。
○注“纪侯为齐所灭”。
○解云:即庄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是也。
○注“纪季”至“于齐”。
○解云:在庄三年。
○注“叔姬”至“录之”。
○解云:庄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传云“其言归于酅何?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归于叔尔也”是也。
滕侯卒。何以不名?据蔡侯考父卒名。
[疏]注“据蔡”至“卒名”。
○解云:在下八年夏。
微国也。小国,故略不名。微国则其称侯何?据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
[疏]注“据大”至“子男”。
○解云:上五年传文。案彼大国非直侯,而注特言大国称侯者,案彼传之成文故也。
不嫌也。滕侯卒不名,下常称子,不嫌称侯为大国。
[疏]注“下常称子”。解云:桓二年“滕子来朝”,因兹已下常称子矣。
《春秋》贵贱不嫌同号,贵贱不嫌者,通同号称也。若齐亦称侯,滕亦称侯;微者亦称人,贬亦称人:皆有起文,贵贱不嫌同号是也。
○号称,尺证反。
[疏]注“齐亦称侯”。
○解云:不云晋者,晋爵未大故。
○注“微者亦称人”。
○解云:隐元年“九月,及宋人盟于宿”之属是也。
○注“皆有起文”。
○解云:滕侯卒不名,下恒称子,起其微也。齐侯恒在宋公之上,起其大也。宋人盟于宿不书日,亦起微也。郑人来输平称人者,共国辞,起其贬之,故曰皆有起文也。
○注“贵贱”至“是也”。
○解云:不论贵贱不嫌者,通其同号称,由是之故,《春秋》同其号也。
美恶不嫌同辞。若继体君亦称即位,继弑君亦称即位,皆有起文,美恶不嫌同辞是也。滕,微国,所传闻之世未可卒,所以称侯而卒者,《春秋》王鲁,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隐公,《春秋》褒之以礼,嗣子得以其礼祭,故称侯见其义。
○恶,乌路反,又如字,注同。传,直专反。见,贤遍反。
[疏]注“若继”至“即位”。
○解云:文、成之属是也。
○注“继弑”至“即位”。
○解云:桓、宣是也。
○注“皆有起文”。
○解云:前君之薨书地者,起其后即位者是继体之君也。若前君薨不地者,起其后即位者非是继体之君也。
○注“美恶”至“是也”。
○解云:谓美恶不嫌者,通其同辞。由是之故,《春秋》同其辞矣。
○注“滕子”至“其义”。
○解云:在十一年,即此君之子也。滕子、薜侯俱朝隐公,滕并褒其父而薜否者,薜侯父卒在春秋之前,故无褒之文。
夏,城中丘。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上问中丘者,何指问邑也,欲因言何以书,嫌但问书中丘,故复言城中丘,何以书也。
○复,扶又反。
[疏]“中丘者何”。
○解云:楚丘同,皆直云城,文无别,故执不知问。
以重书也。以功重,故书也。当稍稍补完之,至令大崩弛坏败,然后发众城之,猥苦百姓,空虚国家,故言城,明其功重,与始作城无异。城邑例时。
○令,力呈反。弛,户尔反,又尸氏反。
[疏]注“城邑例时”。
○解云:即下九年“夏,城郎”,襄十三年“冬,城防”之属是也。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其称弟何?据诸侯之子称公子。母弟称弟,母兄称兄。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谓不如为如矣,齐人语也。公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亲厚异於群公子也。聘者,问也。来聘书者,皆喜内见聘事也。古者诸侯朝罢朝聘,为慕贤孝礼,一法度,尊天子。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
○别,彼列反。大庙,音泰,下同。
[疏]“母兄称兄”。
○解云:昭二十年“秋,盗杀卫侯之兄辄”是也。
秋,公伐邾娄。
冬,天王使凡伯来聘。书者,喜之也。古者诸侯有较德殊风异行,天子聘问之,当北面称臣,受之於大庙,所以尊王命,归美於先君,不敢以已当之。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凡伯者何?上言聘,此言伐,嫌其异,故执不知问。
[疏]注“上言聘,此言伐”。
○解云:谓聘伐辞异,嫌其非一人也。
天子之大夫也。此聘也,其言伐之何?据出聘与郊、柳异,不得言伐也。问伐加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疏]注“据出”至“伐也”。
○解云:昭二十三年“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宣元年“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然则郊、柳皆是天子之邑,犹可言其侵围,今此聘大夫不应得言伐,故难之。先言郊者,文便言之,故不次也。
○注“问伐”至“举之”。
○解云:桓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传云“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彼问轻重两举不言之故,此言之者,辟问轻重两举之。
执之也。执之则其言伐之何?据执季孙隐如不言伐
[疏]注“据执”至“言伐”。
○解云:昭十三年平丘之会,“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是也。
大之也。尊大王命,责当死位,故使与国同。曷为大之?据王子突系诸人。
[疏]注“据王”至“诸人”。
○解云:庄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是也。等是王臣,一伸一屈,故难之。
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执者,治文也。君子不使无礼义制治有礼义,故绝不言执,正之言伐也。执天子大夫而以中国正之者,执中国尚不可,况执天子之大夫乎?所以降夷狄,尊天子,为顺辞。其地何?据执季孙隐如不地。大之也。顺上伐文,使若楚丘为国者,犹庆父伐於馀丘也。不地以卫者,天子大夫衔王命至尊,顾在所诸侯,有出入所在赴其难,当与国君等也。录以归者,恶凡伯不死位,以辱王命也。
○难,乃旦反。恶,乌路反。
[疏]注“顺上”至“命也”。
○解云: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者是。
八年,春,宋公卫侯遇于垂。宋公序上者,时卫侯要宋公,使不虞者为主,明当戒慎之。无王者,遇在其间,置上则嫌为事出,置下则嫌无天法,可以制月,文不可施也。
○要,一遥反。为事,于伪反,下“欲为鲁”、“为小国”、“为桓”并年未注皆同。
[疏]注“宋公”至“其间”。
○解云:何氏以为会盟则以大小为序,遇则以不虞为先,故如此解,是以庄三十二年经云“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齐在宋下,是其一隅耳。
○注“置上”至“事出”。
○解云:若言八年春王宋公卫侯遇于垂,即嫌桓王亦与之遇,故言则嫌为事出。事,谓遇事也。或者嫌为遇事之故出此王,故云则嫌为遇事出也。
○注“置下”至“施也”。解云:天法,即春是也。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宛者何?郑之微者也。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有事者,巡守祭天告至之礼也。当沐浴絜齐以致其敬,故谓之汤沐邑也,所以尊待诸侯而共其费也。礼,四并为邑,邑方二里,东方二州四百二十国,凡为邑广四十里,袤四十二里,取足舍止共瑽穀而已。归邴书者,甚恶郑伯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汤沐邑归鲁,背叛当诛也。录使者,重尊汤沐邑也。王者所以必巡守者,天下虽平,白不亲见,犹恐远方独有不得其所,故三年一使三公绌陟,五年亲自巡守。巡,犹循也;守,犹守也,循行守视之辞,亦不可国至人见为烦扰,故至四岳,足以知四方之政而已。《尚书》曰“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遂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还至嵩如初礼。归,格于祢祖,用特”是也。
○宛,於阮反,人名也;一音乌卯反,又乌勉反。邴,彼命反,又音丙,郑邑,《左氏》作“祊”。从,才朋反。巡守,手又反,本又作“狩”,下除“犹守”、“守视”以外同。絜齐,侧皆反,本多即作“斋”字,后放此,更不音。而共,音恭,下同。费,芳味反。广,古壙反。袤,音茂。槀,古老反。甚恶,乌路反,下同。背,步内反。使,所吏反。行,下孟反。量,音亮。贽,音至。嵩,夙忠反。格,本又作“假”,同,古百反。祢,乃礼反,本又作“艺”。
[疏]“宛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书名见经,故执不知问。
○“邴者何”。解云:欲言鲁物,先无取文;欲言郑邑,於鲁言归,故执不知问。注“归邴”至“诛也”。
○解云:正以将所传闻之世,外小恶不书故也。
○注“录使”至“其所”。
○解云:正决哀八年“齐人归讙及僤”之属,不录使故也。
○注“故三”至“绌陟”。
○解云:《书传》文。
○注“五年”至“而已”。
○解云:《尧典》文。
○注“尚书”至“是也”。
○解云:惟“是也”注者言之以上,皆《尧典》文也。郑注:“岁二月者,正岁建卯之月也。巡守者,行视所守也。岱宗者,东岳名也。柴者,考绩燎也。望秩于山川者,遍以尊卑祭之。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馀小者或视卿大夫,或视伯、子、男矣。秩,次也。东后,东方之诸侯也。协正四时之月数及日名,备有失误者。度,丈尺。量,斗斛。衡,斤两。五礼,公、侯、伯、子、男朝聘之礼矣。五玉,瑞节,执之曰瑞,陈列曰玉也。三帛,所以荐玉也。受瑞玉者,以帛荐之。帛必三者,高阳之后用赤缯,高辛氏之后用黑缯,其馀诸侯皆用白缯,《周礼》改之为缫也。二生一死贽者,羔雁生也,卿大夫所执;雉死,士所执也。如者,以物相授与之。言授贽之器有五,卿、大夫、上士、中士、下士也。器各异饰,饰未闻所用也。《周礼》改之饰羔雁、饰雉、执之而已,皆去器。卒,已也。复,归也。巡守礼毕,乃反归矣。每归用特牛告于文祖矣。五月不言於者,以其文相近。八月、十一月言初者,文相远故也。”
庚寅,我入邴。其言入何?据上书归,取邑已明,无事复书入也。
○复书,扶又反,下“故复”同。难也。入者,非已至之文,难辞也。此鲁受邴,与郑同罪当诛,故书入,欲为鲁见重难辞。
○难也,乃旦反,一音如字,注及下同。见重,贤遍反,下同。
○
[疏]注“入者”至“之文”。
○解云:直就而入之,非是将归之辞也。
其日何?据取邑不日。
[疏]注“据取邑不日”。
○解云:即隐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之属也。
○
难也。以归后乃日也。言时重难,不可即入,至此日乃入。其言我何?据吴伐我,以日伐故言我。
[疏]注“据吴”至“言我”。解云:在哀八年春。
言我者,非独我也,自入邑不得言我,有他人在其中乃得言我,故能起其非独我。齐亦欲之。时齐与郑、鲁比聘会者,亦欲得之,故以非独我起齐恶。齐恶起,则鲁蒙欲邑,见於恶愈矣。
[疏]注“时齐”至“得之”。
○解云:即上三年冬,“齐侯、郑伯盟于石门”;六年夏,“公会齐侯盟于艾”;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九年“冬,公会齐侯于邴”;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之属是也。
夏,六月,已亥,蔡侯考父卒。
辛亥,宿男卒。宿本小国,不当卒,所以卒而日之者,《春秋》王鲁,以隐公为始受命王,宿男先与隐公交接,故卒褒之也。不名不书葬者,与微者盟功薄,当褒之为小国,故从小国例。
[疏]注“宿男”至“交接”。
○解云:即上隐公元年秋,“九月,及宋人盟于宿”是也。
○注“为小”至“国例”。
○解云:即上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其葬,传云“何以不名?微国也”者是。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卫侯盟于瓦屋。
八月,葬蔡宣公。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而葬从主人。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自从蔡臣子辞称公。卒何以日而葬不日?卒赴,赴天子也。缘天子闵伤,欲其知之。又臣子疾痛,不能不具以告。而葬不告。不告天子也。发传於葬者,从正也。
[疏]注“发传”至“正也”。
○解云:言从正者,谓卒日葬不日者,是卒葬之正法。三年经云“癸未,葬宋缪公”,而书日,即失其正也。其卫桓公葬不发传者,桓公者初则见弑于州吁,终有简慢之失,侵小国之略,故发传於此。
○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公曷为与微者盟?据与齐高傒盟讳之。
○包来,《左氏》作“浮来”傒,音兮。
[疏]注“据与”至“讳之”。
○解云: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傒盟于防”,传云“齐高傒者何?贵大夫也。曷为就吾微者而盟?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是也。
称人则从,不疑也。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使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隐为桓立,狐壤之战不能死难,又受汤沐邑,卒无廉耻,令翚有缘謟,为桓所疑,故著其不肖,仅能使微者随从之耳,盖痛录隐所以失之,又见获受邑,皆讳不明,因与上相起也。
○行,户孟反。难,乃旦反。令,力呈反。仅,其芹反
[疏]注“言莒”至“桓立”。
○解云:行微者,其行卑微。不肖者,郑注《昏礼记》云“不肖者,不似”是也。
○注“狐壤”至“廉耻”。
○解云:在上六年春。
○注“令翚”至“失之”。
○解云:皆以其行微不肖,卒无廉耻故也。
○注“又见”至“起也”。
○解云:见获讳不明者,即言输平是也。受邑讳不明者,即“庚寅,我入邴”是也,何者?书日入者,见其重难;言我者,见其非独我故也。言因与上相起者,此经著其不肖,起其事实甚恶矣。
螟。先是有狐壤之战,中丘之役,又受邴田,烦扰之应。
○应,应对之应。
[疏]注“有狐壤之战”。
○解云:在六年。注“中丘之役”。
○解云:在上七年。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据公子彄卒,氏公子。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嫌上贬主起入为灭,不为疾始,故复为疾始灭,终身贬之,足见上贬为疾始灭。
[疏]“此展无骇也”。
○解云:正以上二年师展无骇,故此弟子因难之。
○注“据公子彄卒”。解云:在五年。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震雷电者,阳气也。有声名曰雷,无声名曰电。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水雪杂下,雷当闻於地中,其雉雊,电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日者,一日之中也。凡灾异一日者日,历日者月,历月者时,历时者加自文为异。发於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於桓之所致。
○震电,徒练反。雊,古豆反。见,贤遍反。
[疏]注“雷当”至“中也”。
○解云:《月令》二月“雷乃发声”,故知正月之时闻於地中矣。其雉雊鸡乳,虽起季冬之月,此时犹然,故得言此也。亦有一本云“雷当闻於雉雊”,误也。
○注“凡灾”至“所致”。
○解云:一日者日,即此文是。历日者月,即桓八年“冬,十月,雨雪”之属是也。历月者时,即桓元年“秋,大水”之属是也。历时者加自文为异者,即文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之属是也。
庚辰,大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俶甚也。俶,始怒也。始怒甚,犹大甚也。盖师说以为平地七尺雪者,盛阴之气也。八日之间,先示隐公以不宜久居位,而继以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
○雨,于付反。俶甚,尺叔反,始也。大甚,音泰。
侠卒。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无氏而卒之也。未命所以卒之者,赏疑从重。无氏者,少略也。
○侠卒,音协,《穀梁》云“所侠”。少,诗照反。
[疏]“侠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书氏;欲言微者,而记其卒,故执不知问。
○注“以无”至“略也”。
○解云:无氏降於大夫书卒隆於微者,故知其未命耳。
夏,城郎。
秋,七月。
冬,公会齐侯于邴。
○于邴,《左氏》“作防”。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月者,隐前为郑所获,今始与相见,故危录内,明君子当犯而不校也。
[疏]注“犯而不校”。
○解云:谓校接之交,不谓为报也。
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据楚公子婴齐贬,后复称公子。
○复,扶又反,又音服。
[疏]“此公子翚”。
○解云:正以上四年师解云言公子翚,故此弟子因以难之。
○注“据楚”至“公子”。
○解云:成二年“公及楚人”已下“盟于蜀”彼传云“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得壹贬焉尔”,至成六年书“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是也。
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嫌上一贬可移於他事者,故终隐之篇贬之,明为隐贬,所以起隐之罪人也。
○明为,于伪反,下“先为”同。
[疏]注“嫌上”至“人也”。
○解云:上一贬,谓四年时也。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
○公败,必迈反,凡临佗曰贬,皆同此音。菅,古颜反。
○辛未,取郜。
○郜,古报反。
○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何以日?据取阚不日也。
○阚,苦暂反。
[疏]注“据取阚不日也”。
○解云:即昭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取阚”是也。
一月而再取也。欲起一月而再取,故日。何言乎一月而再取?据取漷东田及沂西田,亦一月再取两邑,不日。
○漷,火虢反,又音郭。沂,鱼依反。
[疏]注“据取”至“不日”。
○解云:哀二年“春,王二月,季孙斯、叔孙州氿、仲孙何忌帅师伐邾娄,取漷东田,及沂西田”是也。
甚之也。甚鲁因战见移生事,利心数动。
○数,所角反。内大恶讳,此其言甚之何?《春秋》录内而略外,於外大恶书,小恶不书,於内大恶讳,小恶书。明取邑为小恶,一月再取,小恶中甚者耳,故书也。於内大恶讳,於外大恶书者,明王者起当先自正,内无大恶,然后乃可治诸夏大恶,因见臣子之义,当先为君父讳大恶也。内小恶书,外小恶不书者,内有小恶,適可治诸夏大恶,未可治诸夏小恶,明当先自正然后正人。小恶不讳者,罪薄耻轻败。宋师日者,见结日偏战也。不言战者,讬王於鲁,故不以敌辞言之,所以彊王义也。
○见,贤遍反,下同。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其言伐取之何?据国言灭,邑言取。又徐人取舒不言伐。
[疏]注“据国言灭”。
○解云:僖五年“灭弦”之属是也。
○注“又徐”至“言伐”。
○解云:在僖三年夏。
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载属为上三国所伐,郑伯无仁心,因其困而灭之,易若取邑,故言取,欲起其易,因上伐力,故同其文言伐,就上载言取之也。不月者,移恶上三国。
○易,以豉反,下及注同。属,音烛,適也。
[疏]注“不月”至“三国”。
○解云:正以灭国例月故也。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盛。日者,盛,鲁同姓。於隐篇再见入者,明当忧录之。
○入盛,《左氏》作“郕”后皆放此。
[疏]注“日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入例时,伤害多则月,今此云日,故解也。云“再见入”者,谓五年“秋,卫师入盛”,及此为再入者也。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其言朝何?据内言如。
[疏]注“据内言如”。
○解云:即成十三年春,“公如京师”之属是也。
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王鲁,王者无朝诸侯之义,故内適外言如,外適内言朝聘,所以别外尊内也。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
○别,彼列反。
[疏]注“传言来者,解内外也”。《春秋》至外也。
○解云:谓内乡外不言来,外乡内乃言来。今言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者,据外乡内言之,故云解内外也。
○注“与聘同义”。
○解云:即上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大庙,孝子谦,不敢以已当之,归美於先君”是也。
其兼言之何?据邓、穀来朝不兼言朝。
[疏]注“据邓”至“言朝”。
○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是也。
微国也。略小国也。称侯者,《春秋》讬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薛先朝隐公,故褒之。已於仪父见法,复出滕、薛者,仪父盟功浅,滕、薛朝功大,宿与微者盟功尤小,起行之当各有差也。滕序上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先封同姓。
○见法,贤遍反,年未注同。复出,扶又反,下文“不复”、注“故复”同。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祁黎。
○祁黎,祁音巨之反,又上之反;黎音力弓反,又力私反,《左氏》作“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日者,危录隐公也,为弟守国,不尚推让,数行不义,皇天降灾,谄臣进谋,终不觉悟。又复构怨入许,危亡之衅,外内并生,故危录之。
○为弟,于伪反,年未注同。数,所角反。衅,许靳反。
[疏]注“日者”至“降灾”。
○解云:上二年“夏,五月,莒人入向”,彼注云“入例时,伤害多则月”。此书日,故决之。
○注“谄臣进谋”。
○解云:上四年传云“百姓安子,诸侯说子”是也。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何以不书葬?据庄公书葬。
[疏]注“据庄公书葬”。解云:即闵元年“夏,六月,辛酉,葬我君庄公”是也。
隐之也。何隐尔?弑也。为桓公所弑。
○弑,申志反,注及下并同。弑则何以不书葬?据桓公书葬。
[疏]注“据桓公书葬”。
○解云:桓十八年冬十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是也。桓亦被弑而书葬,故难之。
《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道《春秋》通例,与文、武异。
[疏]注“道春秋”至“武异”。
○解云:言文、武之时,周之盛德,既无诸侯相犯,宁有臣子弑君父者?是以古典无责臣子讨贼之义。《春秋》据乱而作,时则有之,因设其法,故言与文、武异。
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雠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子沈子,后师。明说此意者,明臣子不讨贼当绝,君丧无所系也。沈子称子冠氏上者,著其为师也。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其不冠子者,他师也。
○冠氏,古乱反,下同。
[疏]注“沈子”至“师也”。
○解云:知子沈子为已师者,正以下文宣五年传云“子公羊子”同故也。
○注“不但”至“他师也”。
○解云:即昭十一年传云“子曰‘我乃知之矣’”之属是也。
公薨何以不地?据庄公薨于路寝。不忍言也。不忍言其僵尸之处。
○僵,居良反。处,昌虑反。
[疏]注“不忍”至“之处”。解云:不终天年者,非人所欲,故谓被杀之处为僵户之处,读如齐人强之强,非强弱之强。
隐何以无正月?据六年输平不易。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嫌上诸成公意,適可见始让,不能见终,故复为终篇去正月,明隐终无有国之心,但桓疑而弑之。公薨主书者,为臣子恩痛之。他国自从王者恩例录也。
○去,起吕反。
[疏]注“嫌上”至“录也”。
○解云:即元年传曰“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意”,“归赗”之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二年“子氏薨”之下,传云“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五年“考仲子之宫”下,传云“然则何言尔?成公意”,非止一处,故以诸言也。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桓公卷四(起元年,尽六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此其言即位何?据庄公不言即位。
○继弑,申志反,注皆同,二年放此。
[疏]“继弑君,不言即位”。
○解云:庄元年传云“继弑君,子不言即位”,而此不言子者,欲见桓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故也。宁知不由桓非隐子,故不言子者,正见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正以僖是闵兄而言子,故知桓公若有臣人之道,言子矣。
○注“据庄”至“即位”。
○解云:即庄元年经云“元年春,王正月”,不言公即位是也。
如其意也。弑君欲即位,故如其意,以著其恶,直而不显,讳而不盈。桓本贵当立,所以为篡者,隐权立,桓北面君事隐也。即者,就也。先谒宗庙,明继祖也。还之朝,正君臣之位也。事毕而反囚服焉。
[疏]注“直而”至“不盈”。
○解云:继弑君者无即位之文,今此书其即位,直是桓弑,但不显道其弑,故曰直而不显也。言讳而不盈者,桓之弑隐,是为内讳,而书其即位以见其弑,不盈满其讳文,故曰讳而不盈也。
○注“先谒”至“服焉”。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桓公会皆月者,危之也。桓弑贤君,篡慈兄,专易朝宿之邑,无王而行,无仁义之心,与人交接,则有危也,故为臣子忧之。不致之者,为下去王,適足以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之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
○为下,于伪反,下“为告”同。去,起吕反。见,贤遍反。故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桓公”至“危之也”。
○解云:即此文,及下二年“三月,公会齐侯”已下“于稷”,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六年“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之属是也。而十年“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不书月者,彼是公欲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是以不复见其危矣。
○注“不致”至“文也”。
○解云:即下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致之,若其受诛杀,故曰夺臣子辞成诛文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其言以璧假之何?据实假不当持璧也。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为恭孙之辞,使若暂假借之辞。
○孙,音逊。曷为为恭?据取邑不为恭敬辞。
[疏]注“据取”至“敬辞”。
○解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之属是。
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许田者何?地皆不得专,而此独为恭辞,疑非凡邑,故更问之。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时朝者,顺四时而朝也,缘臣子之心,莫不欲朝朝莫夕。王者与诸侯别治,势不得自专朝,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三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以述其职,故分四方诸侯为五部,部有四辈,辈主一时。《孝经》曰“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尚书》曰“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是也。宿者,先诫之辞。古者天子邦畿千里,远郊五百里,诸侯至远郊,不敢便入,必先告至,由如他国至竟而假涂也:皆所以防未然,谨事上之敬也。王者以诸侯远来朝,亦加殷勤之礼以接之。为告至之须,当有所住止,故赐邑於远郊,其实天子地,诸侯不得专也。桓公无尊事天子之心,专以朝宿之邑与郑,背叛当诛,故深讳使若暂假借之者,不举假为重,复举上会者,方讳言许田。不举会,无以起从鲁假之也。
○朝朝,上如字;下直遥反。莫,音暮。治,直吏反。背叛,音佩,凡“背叛”之类皆放此。
[疏]注“故即位”至“小聘”。
○解云:此《孝经说》文。《聘义》亦云“天子制诸侯,比年小聘,三年大聘,相厉以礼也”,是与此合。
○注“五年一朝”。
○解云:《虞》传文。
○注“尚书曰”至“庸是也”。
○解云:此逸书也。言群后四朝者,谓诸侯顺四时而朝也。敷奏以言者,谓诸侯来朝之时,遍奏以言语也。言明试以功者,国功曰功,谓明试以国事之功也。言车服以庸者,民功曰庸,若欲赐车服之时,以其治民之功高下矣。
○注“宿者,先诫之辞”。
○解云:宿可以转训为肃也。是以《祭统》云“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郑注云“宫宰,守宫官也。宿,读为肃,肃犹戒也,戒轻肃重”是也。
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分别之者,古有分土无分民,明当察民多少,课功德。
○近,附近之近。别,彼列反。
[疏]“讳取周田也”。
○解云:谓鲁人讳取周田而专用之。“近许也”。又云:“《鲁颂》云:“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以此言之,似鲁国界内旧自有许,何言近许而系之许也?彼注云“常许,鲁南鄙西鄙”。此在王圻之内,则非此许也。
○“田多”至“称邑”。
○解云:田多邑少称田者,谓邑外之田多,邑内家数少,如此之时则称田,即此是也。言邑多田少称邑者,谓邑内家数多,而邑外之田顷亩少,如此之时则称邑,即哀八年“齐人取讙及僤”是也。
○注“分别”至“功德”。
○解云:知古有分土无分民者,正以《诗》云“誓将去汝,適彼乐土”,《论语》云“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皆是乐就有德之义故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
○越,本亦作“粤”,音同。
[疏]“夏四月”至“于越”。
○解云:所以日者,正以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相负故也。
秋,大水。何以书?记灾也。灾伤二穀以上,书灾也。经曰“秋,大水,无麦苗”,传曰“待无麦,然后书无苗”是也。先是桓篡隐,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既蓄积,而复专易朝宿之邑,阴逆而与怨气并之所致。
○以上,时掌反,凡言“以上”皆放此。蓄,绩六反。
[疏]注“灾伤”至“之邑”。
○解云:自经曰以下,皆是庄七年传文也。彼传云“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彼注“明君子”云云,“至麦苗独书者,民食最重”是也。以此言之,则知此经灾伤二穀以上,故不书穀名,直言大水而已。而庄二十八年经云“冬,筑微。大无麦禾”,不兼言大水者,传云“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彼注云“讳使若造邑而后无麦禾者,恶愈也”。此盖秋大水所伤,就筑微下俱举水,则嫌冬水者是也。
○注“阴逆”至“所致”。
○解云:阴逆者,专易朝宿之邑是。怨气者,百姓痛伤悲哀之心是也。
冬,十月。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
[疏]“及其大夫孔父”。
○解云:此经之下亦有注。云“贤者不名,故孔父称字。督,未命之大夫,故国氏之”者,但考诸旧本,悉无此注,且与注违,则知有者衍文也。
及者何?以公夫人言及,仲子微不得及君,上下大夫言及,知君尊亦不得及臣,故问之。
[疏]注“以公夫人言及”。
○解云:即僖十一年“夏,公及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阳穀”是也。
○注“仲子”至“及君”。
○解云:隐元年秋,“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传云“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彼注云“比夫人微,故不得并及公”是也。
○注“上下”至“问之”。
○解云:哀六年“夏,齐国夏及高张来奔”,是国夏上大夫,高张下大夫。
累也。累,累从君而死,齐人语也。弑君多矣,舍此无累者乎?曰:有。仇牧、荀息皆累也。舍仇牧、荀息无累者乎?曰:有。叔仲惠伯是也。
○舍此,音舍,下同。
[疏]“仇牧”至“曰有”。
○解云:仇牧之事,在庄十二年秋。荀息之事,在僖十年春。
○注“叔仲惠伯是也”。
○解云:应在文十八年,但成十五年传乃言之。
有则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孔父?据叔仲惠伯不贤。
[疏]注“据叔”至“不贤”。
○解云:成十五年传云“叔仲惠伯,传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惠伯曰:‘君幼,如之何?原与子虑之。’叔仲惠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惠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彼注云“杀叔仲惠伯不书者,举弑君为重。叔仲惠伯事与荀息相类,下得为累者,有异也,叔仲惠伯直先是杀尔,不知荀息死之”。以此言之,则叔仲惠伯不可与谋而见杀,非卫君而死,《春秋》不贤之,是以不书,故此注云“叔仲惠伯不贤”也。
○
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以称字见先君死。
○见先,贤遍反,下“形见”、“目见”、“斥见”、“见恩”并同;下悉荐反。
[疏]“孔父”至“色矣”。
○解云:孔父事君之正义,形见於颜色矣。
○
其义形於色奈何?督将弑殇公,孔父生而存,则殇公不可得而弑也,故於是先攻孔父之家。大夫称家。父者,字也。礼,臣死,君字之。以君得字之,知先攻孔父之家。
○殇,式羊反。
[疏]注“大夫称家”。
○解云:即定十二年“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是也。
○注“父者,字也”。
○解云:《穀梁传》文。
○注“礼臣”至“之家”。
○解云:臣死,君不名之,称谥若字也者,出《玉藻》文
。殇公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皆死焉。趋,走也。传道此者,明殇公知孔父贤而不能用,故致此祸。设使殇公不知孔父贤,焉知孔父死已必死?设使鲁庄公不知季子贤,焉知以病召之?皆患安存之时则设废之,急然后思之,故常用不免。
○死焉,於虔反,注同。
[疏]注“设使”至“思之”。
○解云:庄公三十二年传云“庄公病,将死,以病召季子。季子至,授之以国政,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将焉致乎鲁国’”云云是也。
○注“故常用不免”。
○解云:谓宋殇公不免死,鲁庄公不免乱。
孔父正色而立於朝,则人莫敢过而致难於其君者,孔父可谓义形於色矣。内有其义而外形见於颜色,孔子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是也。重道义形於色者,君子乐道人之善。言及者,使上及其君,若附大国以名通,明当封为附庸,不绝其祀,所以重社稷之臣也。督不氏者,起冯当国。不举冯弑为重者,缪公废子而反国,得正,故为之讳也。不得为让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难,乃旦反。严,鱼检反,本又作“俨”。重,直用反。故为,于伪反,传“为隐讳”,下注“不为讳”、“为后”同。
[疏]注“督不”至“讳也”。
○解云:《春秋》之内,当国不氏者,无知、州吁之属是也。今宋督实戴公之孙,而不言公孙者,正欲起其取国与冯故也。
○注“不得”至“意也”。
○解云:昭二十年传云“何贤乎公子喜时?让国也”,昭三十一年传云“何贤乎叔术,让国也”。缪公之传不言让国者,死乃反之,非所以全其让意也。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目,见也。斥见其恶,言成宋乱。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所以复发传者,益师以臣见恩,此以君见恩,嫌义异也。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是也。所闻之世,恩王父少杀,故立踄宫不日,武宫日是也。所传闻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传闻,直专反,注“传闻”及下注“传之”皆同。以复,扶又反,下“反复”同。少杀,所介反,下同。炀,馀亮反,旧始彰反。般,音班。
[疏]注“所以复发传者”。
○解云:隐元年“公子益师卒”之下巳有传,故言复矣。
○注“益师”至“尤厚”。
○解云:彼以臣之故,欲见臣恩之薄厚,故曰以臣见恩也。此以君之故,欲见君恩之厚薄,故曰以见君恩也。
○注“故多微辞”。
○解云:定元年传云“定、哀多微辞”,彼注云“定公有王无正月,不务公室,丧失国宝。哀公有黄池之会,获麟,故总言多”,是其定公有王无正月。得为微辞者,即定公元年传云“定何以无正月?正月者,正即位也。定无正月者,即位后也”,彼注云“虽书即位于六月,实当如庄公有正月”。今无正月者,昭公出奔,国当绝,定公不得继体奉正,故讳为微辞,使若即位在正月后,故不书正月者是也。其不务公室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门及两观。其言新作之何?脩大也。脩旧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不务乎公室也”,彼注云“务,勉也。不务公室,亦可施於久不脩,亦可施於不务如公室之礼,微辞也”者是也。其丧国宝得为微辞者,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传云“宝者何?璋判白”,彼注云“不言璋言玉者,起圭、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尢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是也。其黄池之会得为微辞者,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传云“其言及吴子何?会两伯之辞也。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曷为以会两伯之辞言之?重吴也。曷为重吴?吴在是,则天下诸侯莫敢不至也”,彼注云“不书诸侯者为微辞,使若天下尽会之,而鲁侯蒙俗会之者,恶愈是也。其获麟得为微辞者,哀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不言为汉之将兴,不言为周之将亡,故得为微辞也。
○注“所闻”至“武宫日是也”。
○解云:立炀宫不日者,即定元年九月,“立炀宫”是也。立武宫日者,成十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是也。《公羊》之义,失礼鬼神例日,故言此。
○注“所传”至“卒日是也”。
○解云:子赤卒不日者,文十八年“冬,十月,子卒”,传云“何以不日?隐之也。何隐尔?弑也。弑则何以不日?不忍言也”,注云“所闻世臣子恩事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与子般异”是也。其子般卒日者,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彼注云“日者,为臣子恩录之也。杀不去日,见隐者降子赤也”者是。
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据观鱼讳。隐贤而桓贱也。宋公冯与督共弑君而立,诸侯会於稷,欲共诛之,受赂便还,令宋乱遂成。桓公本亦弑隐而立,君子疾同类相养,小人同恶相长,故贱不为讳也。古者诸侯五国为属,属有长;二属为连,连有帅;三连为卒,卒有正;七卒为州,州有伯也。州中有为无道者,则长、帅、卒、正、伯当征之,不征则与同恶。当春秋时,天下散乱,保伍坏败,虽不诛,不为成乱。今责其成乱者,疾其受赂也。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令,力呈反。相长,丁丈反,下同。帅,所类反,下同。为卒,子忽反,下皆同。
[疏]注“据观鱼讳”。
○解云:隐五年“春,公观鱼于棠”,彼注云“实讥张鱼而言观。讥远者,耻公去南面之位,下与百姓争利,匹夫无异,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者是也。
○注“古者诸侯”至“有伯也”。
○解云:《王制》及《春秋说》文。
○注“加以”至“乱也”。
○解云:下十四年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也”,彼注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今此言以成宋乱者,若言公为三国所以,遂行其意而成宋乱,非公本意,故云加以者,辟直成乱也。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据莒人伐杞取牟娄,后莒牟夷以牟娄来奔,不系杞也。
[疏]注“据莒”至“杞也”。
○解云:隐四年“莒人伐杞取牟娄”,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娄来奔”是也。
器从名,从本主名名之。地从主人。从后所属主人。器何以从名?地何以从主人?据错。
[疏]注“据错”。
○解云:二理相违故谓之错。
器之与人,非有即尔。即,就也,若曰取彼器与此人异国物。凡人取异国物,非就有取之者,皆持以归为有,为后不可分明,故正其本名。
[疏]“非有即尔”。
○解云:谓非有就而有之尔。
宋始以不义取之,故谓之郜鼎。宋始以不义取之,不应得,故王之谓之郜鼎。如以义应得,当言取宋大鼎。郜本所以有大鼎者,周家以世孝,天瑞之鼎,以助享祭。诸侯有世孝者,天子亦作鼎以赐之。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也。
[疏]“宋始”至“取之”。
○解云:谓灭郜取之也。
○注“如以义应得”者。解云:谓若天赐之也。
○注“周家”至“享祭”者。解云:谓殷衰之时,鼎没于泗水,及武王克殷之后,鼎乃出见,故《汉书》云“鼎於周出”是也。
○注“礼祭”至“三也”。
○解云:《春秋说》文。而《膳夫》云“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何氏不取也。而《士冠礼》、《士丧礼》皆一鼎者,《士冠》、《士丧》略於正祭故也。
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凡取地皆就有之,与器异也。俄而可以为其有矣。俄者,谓须臾之间,制得之顷也。诸侯土地各有封疆里数,今日取之,然后王者起,兴灭国,继绝世,反取邑,不嫌不明,故卒可使以为其有,不复追录系本主。
○疆,居良反。然则为取,可以为其有乎?为取,恣意辞也。弟子未解,故云尔。
○解,音蟹。曰:否。何者?何者,将设事类之辞。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媦,妹也。引此为喻者,明其终不可名有也。经不正者,从可知省文也。
○媦,音胃,妹也。
[疏]“若楚”至“可也”。
○解云:媦,音于贵反。以妹为妻,终无可时,似若器从今主之名,地取便为已有。亦无可时,故言此也。本更散亡,难可推据,未知此君名号云何。
○注“明其”至“有也”。
○解云:若作名字,言器不可从今主之名,地不可作后主之有也。考诸古本,名作“多”字。虽恣意取之,亦不得多有也。若如此解,以覆上为取之义矣。
○注“经不”至“文也”。
○解云:地不得为今主之有,而经不系本国以正之者,从可知省文。
戊申,纳于大庙。何以书?讥。何讥尔?遂乱受赂,纳于大庙,非礼也。纳者,入辞也。周公称太庙,所以必有庙者,缘生时有宫室也。孝子三年丧毕,思念具亲,故为之立宗庙,以鬼享之。庙之为言貌也,思想仪貌而事之,故曰齐之日,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见乎其位;周旋出入,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慨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孝子之至也。质家右宗庙,上亲亲;文家右社稷,尚尊尊。
○大庙,音泰,下及注同。嗜,市志反。僾,音爱,又乌改反。慨,苦爱反。
[疏]注“纳者,入辞也”。
○解云:即庄九年传云“纳者何?入辞也”是也。
○注“故为”至“享之”。
○解云:《孝经》文。
○注“故曰”至“所嗜”。
○解云:皆《祭义》文也。彼注云“所嗜,素所欲饮食”是也。
○注“祭之”至“之声”。
○解云:亦《祭义》文。彼注云“周还出户,谓荐设时也。无尸者阖户,若食间则有出户而听之”是也。
○注“质家”至“尊尊”。
○解云:《春秋说》文。《祭义》篇末云“建国之神位,文家右社稷而左宗庙”,所谓一隅也。
秋,七月,纪侯来朝。称侯者,天子将娶於纪,与之奉宗庙,传之无穷,重莫大焉,故封之百里。月者,明当尊而不臣,所以广孝敬,盖以为天子得娶庶人女,以其得专封也。
[疏]注“称侯”至“百里”。解云:知天子将娶於纪者,正以下八年冬,遂“逆王后于纪”;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文也。知其元非大国者,正以隐二年“纪子伯、莒、子、盟于密”,伯子并称之,故知此侯非本爵也,知非暂得褒赏而已。而知封之百里者,正以自今以后桓称侯故也,即下六年夏,“公会纪侯于成”;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之属是也。
○注“月者”至“孝敬”。
○解云:凡朝例时,以其尊而不臣,故书月,令与朝异。
○注“盖以”至“封也”。
○解云:此欲道诸侯不得专封,是以不取于大夫以下,即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略之也”,彼注云“贱非所以奉宗庙,故略之”是也。
蔡侯、郑伯会于邓。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据齐侯、郑伯如纪。二国会曰离,二人议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所道不同,不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不足采取,故谓之离会。
[疏]注“据齐”至“离会”。
○解云:五年“齐侯、郑伯如纪”,当时纪不与会,是以齐侯郑伯为离会也,但离不言会,故变言如矣。
盖邓与会尔。时因邓都得与邓会,自三国以上言会者,重其少从多也,能决事,定是非,立善恶。《尚书》曰“三人议,则从二人之言”,盖取诸此。
○与会,音预。
[疏]注“尚书”至“之言”。解云:《洪范》文。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不日者,戎怨隐不反国,善桓能自复,翕然相亲信。
冬,公至自唐。致者,君子疾贤者失其所,不肖者反以相亲荣,故与隐相违也。明前隐与戎盟,虽不信,犹可安也。今桓与戎盟,虽信,犹可危也:所以深抑小人也。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
[疏]注“故与隐相违也”。
○解云:即隐二年“秋,八月,公及戎盟于唐”,不书致故也。
○注“明前”至“安也”。
○解云:隐公之盟书日,故言不信也。不书致,故言犹可安。
○注“今桓”至“而至”。
○解云:不日故为信,书致故言危也。
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无王者,以见桓公无王而行也。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者,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尔。不就元年见始者,未无王也。二月非周之正月,所以复去之者,明《春秋》之道,亦通於三王,非主假周以为汉制而已。
○嬴,音盈。以见,贤遍反,下并年末“以见”同。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疏]注“二年”至“始也”。
○解云:即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是也。
○注“十年”至“终也”。
○解云:即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是。
○注“十八年”至“终也”。
○解云:即十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是也。
○注“不就”至“始者”。
○解云:元年春王正月初即位之时,自知巳篡,战惧畏讨,未敢无王,是以《春秋》於正月之际,不得见始,须臾之后,还复为恶,擅自天子之田,俄然无惮,故至二年正月言王以见始。
○注“二月”至“三王”。
○解云:即七年“二月,己亥,焚咸丘”,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云云,十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之属是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胥命者何?相命也。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
○歃,本又作“歃”,所洽反,又所甲反。
[疏]“胥命者何”。
○解云:《春秋》上下,更无胥命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时盟”至“相誓”。
○解云:亦相誓敕,但不歃血而已,故谓之盟也。
何言乎相命?据盟亦相命,不道也。近正也。以不言盟也。
○近正,附近之近,下及注同。
[疏]“近正也”。
○解云:古者不盟而言近正,虽不歃血,口虽誓敕,不若古者结言而退,故言近正而已。
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善其近正,似於古而不相背,故书以拨乱也。
○背,音佩。
六月,公会纪侯于盛。
○盛,音成。
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者何?尽也。光明灭尽也。是后楚灭穀、邓,上僣称王,故尢甚也。楚灭穀、邓不书者,后治夷狄。
[疏]“既者何”。
○解云:与例不同,故执不知问。
○注“是后楚灭邓穀”。
○解云:即下七年“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传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也。
○注“上僣称王”。
○解云:《春秋说》云“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其后楚僣号称王,灭穀、邓,政教陵迟”是也。
公子翚如齐逆女。
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何以书?讥。何讥尔?诸侯越竟送女,非礼也。以言姜氏也。礼,送女父母不下堂,姑姊妹不出门。
○讙,呼宫反。
[疏]注“以言姜氏也”。
○解云:讙若齐地,宜言齐侯送孟姜于讙,今言姜氏,故知越竟也。
○注“礼送”至“出门”。
○解云:时王之礼。
此入国矣,何以不称夫人?据讙鲁地。自我言齐,恕已以及人也。父母之於子,虽为邻国夫人,犹曰吾姜氏。所以崇父子之亲,从父母辞。不言孟姜言姜氏者,从鲁辞,起鲁地。
[疏]“犹曰吾姜氏”。
○解云:若有言孟姜者,“孟”为衍字也。
○注“从父”至“鲁地”。
○解云:孟姜者,即《诗》云“彼美孟姜”,正谓此也。“孟”字亦有作“季”字者,误也。
公会齐侯于讙。夫人姜氏至自齐。翚何以不致?据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致。
[疏]注“据遂”至“齐致”。解云:在宣元年。
得见乎公矣。本所以致夫人者,公不亲迎有危也。翚当并致者,翚亲迎重在翚也。上会讙时,夫人以得见公,得礼失礼在公,不复在翚,故不复致。不就讙上致者,妇人危重,故据都城乃致也。月者,为夫人至,例危重之。
○迎迎,鱼敬反,下同。为夫,于伪反,下同。
[疏]注“不就”至“乃致”。解云:若就讙致,即乡者至讙之时书之,宜在“公会齐侯于讙”上。
○注“月者”至“重之”。
○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是也。
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有年。有年何以书?方分别问大有年,故不但言何以书。
○别,彼列反。以喜书也。大有年何以书?亦以喜书也。此其曰“有年何?仅有年也。仅,犹劣也。谓五穀多少皆有,不能大成熟。
○仅,其靳反,劣也。
[疏]注“谓五”至“成熟”。解云:旧本如是,其“穀”下云“皆有不能大成熟”,“多少”二字或衍文也。若必存字解之,多谓麦禾,少谓豆之属,是事皆有,但不能大熟也。
彼其曰大有年何?问宣十六年也。大丰年也。谓五穀皆大熟成。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恃,赖也。若桓公之行,诸侯所当诛,百姓所当叛,而又元年大水,二年耗减,民人将去,国丧无日,赖得五穀皆有,使百姓安土乐业,故喜而书之,所以见不肖之君为国尢危。又明为国家者,不可不有年。
○行,下孟反。耗减,呼报反;下佳斩反。丧,息浪反。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狩者何?田狩也。田者,蒐狩之总名也。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者,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
○狩,手又反,冬猎也。
[疏]“狩者何”。
○解云:正以春而言狩,故执不知问。
○注“田者,蒐狩之总名也”。
○解云:即《尚书》云:“文王不敢盘于游田”。
○注“古者肉食,衣皮服,捕禽兽,故谓之田。取兽于田,故曰狩。《易》曰:‘结绳罔以田鱼。’”
○解云:此古者,谓三皇之时也。故《礼运》道三皇时云,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又下《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彼注云:“始去羽毛”。故郑注《易说》云“古者田渔而食之,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犹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以此言之,则黄帝以后,始有火化而去毛羽,则此古者三皇时可知。
春曰苗。苗,毛也。明当见物取未怀任者。
[疏]“春曰苗”。
○解云:《周礼》“春田谓之蒐”,何氏所不取。
秋曰蒐。蒐,简择也。简择幼稚,取其大者。
○曰廋,本又作“搜”,亦作“蒐”,所求反,简择也。冬曰狩。狩,犹兽也。冬时禽兽长大,遭兽可取。不以夏田者,春秋制也。以为飞鸟未去於巢,走兽未离於穴,恐伤害於幼稚,故於苑囿中取之。
○长,丁丈反,年未同。离,力智反。囿,音又。
[疏]注“不以”至“制也”。
○解云:正以《周礼》四时皆田故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
[疏]注“以其”至“远也”。
○解云: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郎者何?吾近邑”;庄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漱浣也”。以此言之,则郎为近邑。言远也者,盖以郎邑在郊内,其属地在郊外,若据邑言之则为近,若据地言之则为远也。故哀十一年《左氏》郊之战,《檀弓》谓之战于郎也者,是郎邑在郊内之证也。则此言狩于郎者,据郊外属地言之,故言远,是以此注云“以其地远。礼,诸侯田狩不过郊”,不五年“大雩”之下,注云“去国远狩”是也。而旧云以其云大野远,故言远者,非。
诸侯曷为必田狩?据有囿也。
[疏]注“据有囿也”。
○解云:即成十八年“筑鹿囿”之属是也。
一曰乾豆,一者,第一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髃,心中死疾,鲜屑,故乾而豆之,中荐於宗庙。豆,祭器名,状如镫。天子二十有六,诸公十有六,诸侯十有二,卿、上大夫八,下大夫六,士二。
○左膘,毗小反,又扶了反,《三仓》云“小腹两边肉”,《说文》云“胁后髀前肉”。射之,食亦反,下同。右髃,本又作“腢”,鱼俱反,又五苟反,《说文》云“肩前也”,《字林》云“肩前两乳骨也”,五口反。中心,丁仲反,下同。镫,都邓反,又音登。
[疏]注“自左”至“如镫”。解云:时王之礼,古制无文。
○注“天子”至“士二”。
○解云:自“下大夫六”以上,《礼器》文也。其士三者,何氏左之。案《聘礼》“致饔饩于上大夫,堂上八豆,设于房西”,则知此者堂上豆数也。《公食大夫礼》曰“宰夫自东房荐豆六,设于酱东”,则食下大夫之礼而豆六,则知食卿、上大夫亦八明矣。周礼公之豆四十,侯、伯之豆三十有二,子、男之豆二十有四者,盖普言之。
二曰宾客,二者,第二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於右脾,远心死难,故以为宾客。
○远,于万反。
[疏]“二曰宾客”。解云:言以为宾俎实。为,犹作也。
三曰充君之庖。充,备也。庖,厨也。三者,第三之杀也。自左膘射之达于右,中肠胃污泡,死迟,故以充君之庖厨。已有三牲,必田狩者,孝子之意,以为己之所养,不知天地自然之牲逸豫肥美。禽兽多则伤五穀,因习兵事,又不空设,故因以捕禽兽,所以共承宗庙,示不忘武备,又因以为田除害。狩例时,此月者,讥不时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阳气始施,鸟兽怀任,草木萌牙,非所以养微。
○庖,步苞反。左脾,方尔反,又步启反,股外也;本又作“膘”。右,羊绍反,《字林》子小反;一本作“胘”,音贤。泡,普交反,又百交反。捕,音步,本又作“搏”,音博,又音付。共,音恭。为田,于伪反,下音同。
[疏]注“狩例时”。
○解云:即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僖二十八年冬,“天王狩于河阳”是也。
○注“此月者”至“养微”。
○解云:在哀十四年,孔子欲夏之孟冬以为田狩之月。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据刘卷卒,氏采不名且字。
○纠,居黝反。氏采,七代反,后放此。
[疏]“宰渠伯纠者何”。
○解云:欲言微者,而经称伯;欲言尊卿,连名言之,故执不知问。
○注“据刘”至“且字”。
○解云:在定四年也。刘是其采,卷是名也。
下大夫也。天子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者,上敬老也。上敬老则民益孝,上尊齿则民益弟,是以王者以父事三老,兄事五更,食之於辟雝,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率民之至也。先王之所以治天下者有五:贵有德,为其近於道也;贵臣,为其近於君也;贵老,为其近於父也;敬长,为其近於兄也;慈幼,为其近於子弟也。礼,君於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经曰“王札子”是也,《诗》曰“王谓叔父”是也;上大夫不名,祭伯是也;盛德之士不名,叔肸是也;老臣不名,宰渠伯纠是也。下去二时者,桓公无王而行,天子不能诛,反下聘之,故为贬,见其罪,明不宜。
○弟,大计反。更,音庚。食,音嗣。辟,必亦反。袒,音但。馈,其愧反。酳,以刃反,又士刃反。其近,附近之近,下同。札,侧八反。肸,许乙反。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天子”至“益弟”。
○解云:言系官以为氏,渠是名,纠是旦字也。
○注“是以”至“之至也”。
○解云:《祭义》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亲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郑注云“割牲,制俎实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以乐侑食也,教诸侯之弟次事亲”是也。《乐记》亦有此文。
○注“先王”至“弟也”。
○解云:皆《祭义》文也。
○注“礼君”至“是也”。
○解云:皆何氏之意,故皆取经以当之。
○注“诸父”至“是也”。
○解云:宣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云“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注云“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是也。
○注“上大夫”至“是也”。
○解云:隐元年“祭伯来”,传云“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是也。
○注“盛德”至“是也”。
○解云: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彼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於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是。
○注“老臣”至“不宜”。
○解云:渠是其名,而言不名者,谓计其官爵之时,实合氏宫名而且字,但以其年老,故兼称伯,示有不名之义也,故知之矣。
五年,春,正月,甲戌,已丑,陈侯鲍卒。曷为以二日卒之?忄戌也。忄戌者,狂也。齐人语。
○忄戌,呼述反,狂也,齐人语。甲戌之日亡,已丑之日死而得,君子疑焉,故以二日卒之也。君子,谓孔子也。以二日卒之者,阙疑。
[疏]注“君子”至“阙疑”。
○解云:正以哀十四年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故也。
夏,齐侯、郑伯如纪。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据蔡侯东国卒于楚,不言如也。
[疏]注“据蔡”至“如也”。
○解云:在昭二十三年夏也。案襄二十六年“许男甯卒于楚”,在蔡侯之前而不据之者,科取一以当之,不以后见义,或者正以蔡是大国,齐之类,故取之。
离不言会。
[疏]时纪不与会,故略言如也。《春秋》始录内小恶,书内离会;略外小恶,不书外离会。至所闻之世,著治升平,内诸夏而详录之,乃书外离会。嫌外离会常书,故变文见意,以别嫌明疑。
○与,音预。治,直吏反。见意,贤遍反,下文注并同。别,彼列反。
[疏]注“书内离会”者。
○解云:即隐二年“公会戎于潜”是也。
○注“不书外离会”者。解云:即此文变会言如是也。
○注“乃书外离会”。
○解云:即宣十一年“晋侯会狄于攒函”是也。
○注“嫌外”至“明疑”。
○解云:若不载此事,以略言如,则嫌所传闻之世,合书外离会,但遇无之而已,故曰嫌外离会常书也。故书而变其文,见所传闻之世,不书外离会之意,故曰变文见意也。所以别其嫌而明其疑,故曰以别嫌明疑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来聘。仍叔之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仍叔之子何?据宰渠氏官,武氏子不称字,又不加之。尹氏不称子。
[疏]“仍叔之子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而文言之子;欲言未仕,而天王使之,故执不知问。
○注“据宰渠氏官”。
○解云:即上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武氏”至“加之”。
○解云:即隐三年“秋,武氏子来求赙”是也。
○注“尹氏不称子”。
○解云:即隐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是也。
讥。何讥尔?讥父老,子代从政也。礼,七十县车致仕。不言氏者,起父在也。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县,音玄。
[疏]注“礼十县舆致仕”。
○解云:案《春秋说》文。谓之县舆者,《淮南子》曰:“日至於悲谷,是谓脯时;至於渊隅,是谓高春;至於连石,是谓下春;至於悲泉,爰止其女,爰息其马,是谓县舆。”旧说云日在县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於君,故曰县舆致仕也。亦有作“车”字者。
○注“不言”至“在也”。
○解云:言仍氏子,则与武氏子文同,嫌亦无父,故曰起父在。
○注“加之”至“一人”。
○解云:若言仍叔子,则与僖三十三年百里子与蹇叔子之类是一人,故曰加之者,起子辟一人。
葬陈桓公。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传曰“葬,生者之事”。
[疏]注“不月”至“之也”。
○解云:正以卒日葬月,乃是大国之例,今书时,故决之。
○注“传曰”至“之事”。解云:隐十一年传文。
城祝丘。
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其言从王伐郑何?据河阳举王狩,别出朝文,文不连王,王师不道所加。
○从王,如字,又才用反,下及注同。
[疏]注“据河”至“连王”。
○解云:僖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彼举王狩,此不举之;彼别出公朝之文,其文不连上王,今言从王伐郑,经连王言之,故难之。或者上会于温,诸侯之文连王言之。
○注“王师不道所加”。
○解云:成元年“秋,王师败绩于贸戎”,不道伐某,今言伐郑,故难之。
从王正也。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刺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不使王者首兵者,本不为王举也。知实诸侯者,以美得正。
○撮,七活反。不为,于伪反,下“所为”、“与为”、六年同。
[疏]注“犹莒”至“疑也”。
○解云:即隐八年“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传曰“公曷为与微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注云“从者随从也,实莒子也。言莒子则嫌公行微不肖,诸侯不肯随从公盟,而公反随从之,故称人,则随从公不疑矣”是也。
○注“不使”至“得正”。
○解云:若使王者首兵,宜言王以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似若僖二十六年“公以楚师伐齐,取穀”然。
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雩,旱请雨祭名。不解大者,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曰:政不一与?民失职与?宫室荣与?妇谒盛与?苞苴行与?谗夫倡与?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不地者,常地也。
○一与,音馀,下同。苴,子馀反。
[疏]注“君亲”至“责曰”。
○解云:皆《韩诗传》文。
○注“政不一与”。
○解云:谓政不专一,出自权臣之门。
○注“民失职与”。
○解云:谓废其农业。
○注“宫室荣与”。
○解云:谓若丹楹刻桷之属。
○注“妇谒盛与”。
○解云:谓阿请乱国。
○注“苞苴行与”。
○解云:谓受人之馈,政以贿成。
○注“谗夫倡与”。
○解云:谓若鲁任郑瞻。
○注“使童”至“之雩”。
○解云:《论语》云“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与此异者,彼言“暮春者,春服既成”,明鲁人正雩,故其数少,复不言男女。今此书见于经,非正雩也。凡脩雩者,皆为旱甚而作之,故其数多,又兼男女矣,是以《司巫》职曰“若国大旱,则率巫而舞雩”是也。《春秋说》云“冠者七八人,童子八九人”者,盖是天子雩也。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云:谓在鲁城南沂水上。
然则何以不言旱?据日食鼓用牲于社。
[疏]注“据日”至“于社”。
○解云:庄二十五年经,彼举日食乃言“鼓用牲于社”,此不言旱,直言大雩,故据难之。
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从可知,故省文也。日食独不省文者,与大水同礼,若但言鼓用牲,则不知其所为。必见雩者,善其能戒惧天灾,应变求雨,忧民之急也。
○应,应对之应,下同。
[疏]注“与大”至“急也”。
○解云:诸言日食与大水,皆鼓用牲也,即庄二十五年“秋,大水,鼓用牲于社”是也。
何以书?记灾也。旱者,政教不施之应。先是桓公无王行,比为天子所聘,得志益骄,去国远狩,大城祝丘,故致此旱。
[疏]注“比为天子所聘”。
○解云:即注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注“去国远狩”。
○解云:即四年春,“公狩于郎”是也。
○注“大城祝丘”。
○解云:在今年夏,正以大崩坏败,然后发众城之,故曰大城。
<虫衆>。何以书?记灾也。<虫衆>者,烦扰之所生,与上旱同说。
○<虫衆>,音终,本亦作“{众虫}”,《说文》{众虫}或“螽”字。
冬,州公如曹。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为六年化我张本也。传不言化我者,张本非再化也。称公者,申其尊,起其慢,责无礼。
○过,古禾反,又古卧反。
[疏]注“称公”至“无礼”。
○解云: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州国非此二者,必非是公,但今过鲁自尊若公,故如其意书之曰公,以起其无礼也。但诸文不知本爵是何,诸家之意,《左氏》已具也。
六年,春,正月,寔来。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犹曰是人来,不录何等人之辞。
○寔,巿力反。
[疏]“寔来者何”。
○解云:不书其人而经言寔来,故执不知问。
孰谓?谓州公也。以上如曹书。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据葵丘之盟日。化我也。行过无礼谓之化,齐人语也。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人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今州公过鲁都不朝鲁,是慢之为恶,故书寔来见其义也。月者,危录之,无礼之人,不可备责之。
○易,以豉反。见其,贤遍反,下“见无正”同。
[疏]注“据葵”至“盟日”。
○解云:僖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於葵丘”,传云“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注云“亢阳之貌”;“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注云“色自美大之貌”。然则桓公振矜慢人而书日危之,本鲁慢州公,非敬逆之道,是以据而难之。
○注“行过”至“义也”。
○解云:今州公过鲁而慢之,传言化我,故知化我是行过无礼之言,是以哀六年传云“陈乞曰:‘常之毌有鱼菽之祭,原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於是皆之陈乞之家”,亦是行过无礼之事。
○注“月者”至“责之”。
○解云:凡朝例时,此不朝,故书月以见危。不书日以见其危者,无礼之人,不可备责故也。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
○阅,音悦。任,音壬。
[疏]“大阅者何”。
○解云:欲言习兵,而不言狩;欲言他事,而经书大阅,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蒐,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蒐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尢危录。
[疏]“何以”至“书也”。
○解云:大阅之礼,三年一为,桓公忽忘武备,过於三年,是以书之。
○注“孔子”至“弃之”。
○解云:何氏之意与郑别。
○注“故比”至“之蒐”。
○解云: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属是也。
○注“三年”至“大阅”。
○解云:此文是也。
○注“五年”至“大蒐”。
○解云:即定十三年“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知其年数者,汉礼犹然。
○注“不地者,常地也”。
○解云:盖在郊内,而贾注经云“简车马于庙”也者,何氏不取。
○注“蒐例时”者。昭八年“秋,蒐于红”;定十三年夏,“大蒐于比蒲”之属是也。
○注“此日”至“危录”。
○解云:例合书时而乃书日,故以为尢危录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以跃卒不书葬也。
○佗,大阿反。
[疏]“陈佗者何”。
○解云:欲言陈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
○注“以跃”至“葬也”。
○解云: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注云“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云跃葬也”,是以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世子有以归用之”,传云“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以此言之,正由陈佗不君而见绝,故去其子葬,是故以跃不书葬,知佗是陈君。若其不然,不知陈侯跃何以不书葬矣。
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据杀蔡侯般,不言蔡般。
○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至“蔡般”。
○解云: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於申”是也。
绝也。绝者,国当绝。曷为绝之?据戕鄫子不绝。
○戕,在良反。鄫,才陵反。
[疏]注“据戕”至“不绝”。
○解云:宣十八年“邾娄人戕鄫子”,称子而不名是也。
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恶乎,犹於何也。
○恶,音乌,乌乎犹於何也,注同。淫于蔡,蔡人杀之。蔡称人者,与使得讨之,故从讨贼辞也。贱而去其爵者,起其见卑贱,犹律文立子奸母,见乃得杀之也。不日不书葬者,从贱文。
○去,起吕反。
[疏]注“犹律”至“之也”。解云:犹言对子奸母也。
○注“不日”至“贱文”。
○解云:陈佗是君而见弑,例合书日,即隐四年“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之属是也。君被外国杀者,不责臣子不讨贼,例合书葬,即桓十八年“葬我君桓公”是也。今不书日不书葬者,从贱文故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以夫人言同非吾子。
○严公,音庄,本亦作“庄”,案后汉讳庄改为严。
[疏]“子同生者孰谓”。
○解云:《春秋》之内鲁侯多矣,皆不书生,今特书,故问为谁。
○注“以夫”至“吾子”。
○解云:即庄元年传云“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者是也。正以道公疑非已子,则是其长子同,既系体是常,故知庄公也。
何言乎子同生?据君存称世子,子般不言生。
[疏]注“据君”至“言生”。
○解云:庄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传云“子卒云子卒,此其称子般卒何?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是也。
喜有正也。喜国有正嗣。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久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其诸,辞也。本所以书庄公生者,感隐、桓之祸生於无正,故喜有正,而不以世子正称书者,明欲以正见无正,疾恶桓公。日者,喜录之。礼,生与来日,死与往日,各取其所见日也。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寝门外,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明当有天地四方之事;三月,君名之,大夫负朝于庙,以名徧告之。
○桓与,音馀。称,尺证反。恶,乌路反。射,食亦反。徧,音遍。
[疏]注“而不至桓公”。
○解云:若以正称书,宜言世子同生也。同实世子而不以正称书之,是其以正见无正之义。桓由不正而篡弑,故曰疾恶桓公也。
○注“日者”至“日也”。
○解云:与,由数也。由生数来日,故书丁卯而录之。凡人谓方至为来,已过为往,故云生与来日,死与往日也。郑注《曲礼上》篇云“生数来日,谓成服杖以死明日数也。死数往日,谓殡敛以死日数也”者,与何氏异。
○注“礼世”至“告之”。
○解云:皆出《内则》文也。
冬,纪侯来朝。朝聘例时。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桓公卷五(起七年,尽十八年)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
○樵,似遥反,薪也。
[疏]“焚之者何”。
○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
○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
○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
○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
○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据郱鄑郚系纪”。
○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
○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
○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
○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
○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
○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注“不月”至“轻也”。
○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
○注“名者,见不世也”。
○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
○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
○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
○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
○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
○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
○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
○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
○注“天子”至“差也”。
○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
○注“殷人”至“义也”。
○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
○注“礼天”至“大牢”。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注“天子”至“索牛”。
○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
○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
○注“不异”至“之物”。
○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
○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
○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
○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
○注“故将祭”至“百官”。
○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
○注“散齐七日”。
○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
○注“致齐三日”。
○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
○注“夫妇”至“奠酒”。
○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
○注“君亲”至“如事生”。
○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
○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
○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
○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
○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
○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
○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
○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
○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采也”。
○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
○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
○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
○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
○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
○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
○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
○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
○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
○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
○注“地方千里”。
○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
○注“周城千雉”。
○解云:在定十二年。
○注“即春”至“之礼”。
○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
○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
○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
○注“据臣”至“言聘”。
○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
○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
○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
○注“时曹”至“之心”。
○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
○注“传见”至“详录”。
○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
○注“故序”至“孝甚”。
○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
○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
○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
○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来也”。
○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
○解云:在庄十年。
○注“公败”至“不言战”。
○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
○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
○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
○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
○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
○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
○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
○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
○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
○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
○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
○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
○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
○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
○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
○解云:谓易去死也。
○“国可以存易亡”。
○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
○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
○“而忽可故反”。
○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
○“是不可得则病”。
○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
○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
○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
○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
○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
○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
○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
○注“宋不”至“执也”。
○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
○注“祭仲”至“留耳”。
○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
○注“执例时”者。
○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
○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
○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
○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
○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
○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
○注“名者”至“义也”。
○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
○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
○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
柔会宋公、陈侯、蔡叔盟于折。柔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以侠卒也。辄发传者,无氏嫌贬也。所以不卒柔者,深薄桓公,不与有恩礼於大夫也。盟不日者,未命大夫盟会用兵,上不及大夫,下重於士,罚疑从轻,故责之略。蔡侯称叔者,不能防正其姑姊妹,使淫於陈佗,故贬在字例。
○折,之设反,又时设反;一本作“析”,思历反。
[疏]“柔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经不言氏;欲言微者,而书其名,故执不知问。
○注“以侠卒也”。
○解云:隐九年春“侠卒”,传云:“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彼注云“以无氏而卒之也”。然则此亦无氏而书见,故知未命之大夫也。
○注“辄发”至“贬也”。
○解云:凡内大夫不书氏有二义;若未命大夫亦无氏,而此与侠是也;贬者亦无氏,即无骇与翚之是也,故此注云“无氏嫌贬也”。
○注“所以”至“夫也”。
○解云:欲道侠之卒当隐公之世,故得书之。
○注“盟不”至“之略”。
○解云:《春秋》之例,不信者日,下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其违信矣。不日者,正以未命大夫,故责之略也。
○注“蔡称”至“字例”。
○解云:正以隐八年“蔡侯考父卒”,故有其姑姊妹淫於陈侯佗之事。在上六年。
公会宋公于夫童。
○夫童,音扶;下音锺,又如字,《左氏》作“夫锺”。
冬,十有二月,公会宋公于阚。
○阚,口暂反。
十有二年,春,正月。
夏,六月,壬寅,公会纪侯、莒子盟于殴蛇。
○殴蛇,丘于反,又音曲侯反。蛇,音移,又音池。《左氏》作“曲池”。
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穀丘。
○燕,音胭。
八月,壬辰,陈侯跃卒。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去跃葬也。
○跃,予若反。佗子,大何反。故复,扶又反,下同。去,起吕反。
公会宋公于郯。
○郯,音谈,二传作“虚”。
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
○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
○父,音甫。
丙戌,卫侯晋卒。不蒙上日者,《春秋》独晋书立记卒耳。当蒙上日,与不嫌异於篡例,故复出日明同。
[疏]注“不蒙”至“明同”。
○解云:《春秋》之例,篡不明者,至卒时合去日以略之,即僖二十四年冬,“晋侯夷吾卒”;襄十八年冬十月,“曹伯负刍卒于师”之属是也。若其篡明,有立、入之文者,不嫌非篡,故不劳去日,即僖十七年冬十二月,“乙亥,齐侯小白卒”;庄二十一年“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之属是也。今此卫侯晋亦隐四年有立文,不嫌非篡,当日。若不重言丙戌,则嫌不蒙上日,以其篡故略之,是以重言丙戌以明嫌也。而言独晋书立者,郑突、齐小白皆上有人文,不言立,故言独。
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辟嫌也。恶乎嫌?嫌与郑人战也。时宋主名不出,不言伐,则嫌内微者与郑人战于宋地,故举伐以明之。宋不出主名者,兵攻都城,与郎同义。
○恶乎,音乌,十三年传同。
[疏]注“宋不”至“同义”。解云:上十年“来战于郎”,注云“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是也。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疏]“此偏”至“败矣”。
○解云:上十年郎战之下巳有此传,今复发之者,上经来战于鲁,此则往战于宋,嫌其异,故明之。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曷为后日?据鞍之战先书日。
○鞍,音安。
[疏]注“据鞍”至“书日”。
○解云:成二年六月癸酉云云,“及齐侯战于鞍”是也。
恃外也。其恃外柰何?得纪侯、郑伯,然后能为日也。得纪侯、郑伯之助,然后乃能结战日以胜。君子不掩人之功,不蔽人之善,故后日以明之。
○胜,诗证反。蔽,必婢反。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据公败宋师于菅。
○菅,古颜反。
[疏]注“据公”至“于菅”。解云:在隐十年。
从外也。从外诸侯相与战例。曷为从外?据战于宋,不从外言败绩。
[疏]注“据战”至“败绩”。
○解云:即上十二年也,于时有郑人不书败绩之文矣。
恃外,故从外也。明当归功於纪、郑,故从纪、郑言战。何以不地?据在下句。
[疏]注“据在下句”。
○解云:即下云“郎亦近矣,郎何以地”。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郎亦近矣,郎何以地?郎犹可以地也。郎虽近,犹尚可言其处。今亲战龙门,兵攻城池,尢危,故耻之。绩,功也。非义不战,故以功言之。不言功者,取其积聚师众,有尊卑上下次第行伍,必出万死而不奔此,故以自败为文,明当坐也。燕战称人,败绩称师者,重败也,战少而败多。言及者,明见我为主,故得汲汲败胜之文。
○处,昌虑反。行,户郎反。
[疏]“郎犹可以地也”。
○解云:即上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
○注“郎虽”至“其处”。
○解云:谓郎虽在郊内,仍非攻城,犹可以举其地。
○注“今亲”至“耻之”。
○解云:《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也”者,主说此经,故知之。
○注“绩功”至“不战”。
○解云:凡书兵者,正得奉王命伐无礼,乃有战事,故言非义不战。
○注“必出万死”。
○解云:若武王万民致死而定天下之类。
○注“燕战”至“败也”。
○解云:盖师不尽战,故言战少;败时悉走,故言败多。而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即据此经云“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彼注云“未得成列为师也。诈战不言战,言战者,卫未有罪,方欲使卫主齐见直文也”者是。
三月,葬卫宣公。背殡用兵而月,不危之者,卫弱於齐、宋,不从亦有危,故量力不责也。
○背殡,音佩,后“背殡”皆放此。
[疏]注“背殡”至“责也”。
○解云: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然则卫宣公去年十一月卒,至今年三月,正当五月之际,而又背殡用兵,宜书日以见危,而不日者,正以量力不责故也。
夏,大水。为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民悲哀之所致。
○为,于伪反。
秋,七月。
冬,十月。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无冰。何以书?记异也。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者,温也。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
○泆,音逸。行,下孟反。
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夏,五”者何?无闻焉尔。来盟者,聘而盟也。不言聘者,举重也。内不出主名者,主国也,莅盟可知。莅盟、来盟例皆时。时者,从内为王义,明王者当以至信先天下。
○莅盟,音利,又音类,下同。
[疏]“夏五者何”。
○解云:正以文异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莅盟”至“天下”。
○解云:其莅盟书时者,僖三年“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定十一年冬,“叔还如郑莅盟”之属是也。其来盟书时者,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是也。而文十五年春,“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书月,彼注云“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于三世之党,二乱结盟,故不与信辞”是也。然则来盟之例,例不言月,而此言夏五,师所不说,何氏以“五”字或衍文,故如此解。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御廪者何?粢盛委之所藏也。黍稷曰粢,在器曰盛。委,积也。御者,谓御用于宗庙。廪者,释治穀名。礼,天子亲耕,东田千亩,诸侯百亩。后夫人亲西郊采桑,以共粢盛祭服,躬行孝道以先天下。
○廪,力甚反。粢盛,音咨;下音成。委,于鬼反,注同。积,子赐反。共,音恭。
[疏]“御廪者何”。
○解云:欲言宫室,而文言御廪;欲言仓库,今被灾之,於义不强,故执不知问。
○注“廪者,释治穀名”。
○解云:谓廪之言藻之义故也。
○注“礼天”至“天下”。
○解云:皆出《祭义》之文。御廪灾,何以书?
记灾也。火自出烧之曰灾。先是龙门之战,死伤者众,桓无恻痛於民之心,不重宗庙之尊,逆天危先祖,鬼神不飨,故天应以灾御廪。
○应,应对之应。
[疏]“御廪灾,何以书”。
○解云:嫌覆问上粢盛委之所藏,故不但言何以书。
[疏]注“火自”至“曰灾”。
○解云:《公羊》之例,内悉言灾,而复言火自出烧之者,入《春秋》始有此灾,欲通人火不书之义也。
乙亥,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讥新有御廪灾而尝之。曰:“犹尝乎?难曰四时之祭不可废,则无犹尝乎?
○难,乃旦反。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巳矣。当废一时祭,自责以奉天灾也。知不以不时者,书本不当尝也。
[疏]注“知不”至“尝也”。
○解云:周之八月,非夏之孟秋,而反为尝,故以不时言之。
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以者何?行其意也。以己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也。宋前纳突求赂,突背恩伐宋,故宋结四国伐之。四国本不起兵,当分别之,故加以也。宋恃四国乃伐郑,四国当与宋同罪,非为四国见轻重。
○背,音佩。别,彼列反。见,贤遍反。
[疏]“以者何”。
○解云:正以宋非强国而以齐、卫,故执不知问。
○注“宋前纳突求赂”。
○解云:上十一年宋人执郑祭仲,“突归于郑”是。
○注“突背恩伐宋”者。
○解云:上十二年“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是也。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王者千里,几内租税,足以共费;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足以尊荣,当以至廉无为率先天下,不当求。求则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求例时,此月者,桓行恶不能诛,反从求之,故独月。
○共费,音恭;下芳味反。行,下孟反,下“行恶”同。
[疏]“何以书”至“礼也”。
○解云: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之下,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然则彼已有传,而重发之者,正以彼云“丧事无求”,恐此吉时得求,故明之。
○注“诸侯”至“盗窃”。
○解云:相对为优劣之称也。
○注“求例时”。
○解云:隐三年“秋,武氏子求赙”,文九年“春,毛伯来求金”之属是也。
三月,乙未,天王崩。桓王也。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当时而日者,背殡伐郑,危之。
[疏]注“当时”至“危之”。
○解云:去年十二月齐侯卒,至今年四月,是为当时隐三年传云“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今此书日,故曰危也。其背殡伐郑者,即去年冬十二月“宋人以齐人”巳下“伐郑”是。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突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不连爵问之者,并问。上已名,今复名,故使文相顾。
○复,扶又反,下注“故复”,及传文“复入”并注下“不复”皆同。
[疏]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僖二十八年夏。
○注“不连”至“并问”。
○解云:正以下十六年传云“卫侯朔何以名”,哀八年传云“曹伯阳何以名”,故决之。
○注“上巳”至“相顾”。
○解云:欲言十一年已书名,故言复也。
夺正也。明祭仲得出之,故复於此名,著其夺正,不以失众录也。月者,大国奔例月,重乖离之祸,小国例时。
[疏]注“著其”至“录也”。
○解云:决襄十四年夏四月,“己未,卫侯衎出奔齐”之属,书其名者,为失众录之故也。
○注“月者”至“之祸”。
○解云:下十六年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及此书五月之属皆是。
○注“小国例时”。
○解云:昭三年冬,“北燕伯款出奔齐”之属是也。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其称世子何?据上出奔不称世子。
[疏]注“据上”至“世子”。
○解云:上十一年“郑忽出奔卫”是也。
复正也。欲言郑忽,则嫌其出奔还入,与当国同文,反更成上郑忽为当国,故使称世子明复正,以效祭仲之权,亦所以解上非当国也。
[疏]注“欲言”至“复正”。
○解云:庄九年夏,“齐小白入干齐”,传云“曷为以国氏?当国也”者是也。
○注“以效祭仲之权”。
○解云:即上十一年传云“而忽可故反”是也。
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皆於还入乃别之者,入国犯命,祸重也。忽未成君出奔,不应绝。出恶者,不如死之荣也。入无恶者,出不应绝,则还入不应盗国。
○别,彼列反。
[疏]“曷为或言归”。
○解云:僖三十年“卫侯郑归于卫”之属是。
○“或言复归”。
○解云:此经是也。
○“复入者”至“有恶”。
○解云:襄二十三年“晋栾盈复入于晋”之属是也。
○“入者,出入恶”。
○解云:下文“许叔入于许”,“郑伯突入于栎”之属是也。
许叔入于许。称叔者,春秋前失爵,在字例也。入者,出入恶,明当诛也。不书出时者,略小国。
[疏]注“称叔”至“字例”。
○解云:正以庄十六年“同盟于幽”,经书许男故也。
○注“不书”至“小国”。
○解云:正以上文忽与突出入并书故。
公会齐侯于鄗。
○鄗,户老反,又火各反,《左传》作“艾”,《穀梁》作“蒿”。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皆何以称人?据言朝也。
[疏]注“据言朝也”。
○解云:正以隐十一年传云“诸侯来曰朝”。
夷狄之也。桓公行恶,而三人俱朝事之。三人为众,众足责,故夷狄之。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据齐阳生立陈乞家,言入于齐。
○栎,力狄反,一音匹沃反。
[疏]“栎者何”。
○解云:欲言国都,不言郑;欲言入于郑,复言栎邑,故执不知问。
○注“据齐”至“于齐”。
○解云:在哀六年。彼传云“景公死而舍立,陈乞迎阳生于诸其家”,“诸大夫不得巳,皆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而君之尔”。然则阳生实入于陈乞家,而言入于齐。今突入于栎,而不言于郑,故难之。
末言尔。末者,浅也。解不言入国意。曷为末言尔?据俱篡也。祭仲亡矣。亡,死亡也。祭仲亡则郑国易得,故明入邑则忽危矣,不须乃入国也,所以效君必死,国必亡矣。
○易,以豉反。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据上言出奔也。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言忽微弱甚於鸿毛,仅若匹夫之出耳,故不复录,皆所以终祭仲之言,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疏]注“皆所”至“之言”。解云:上云祭仲亡则亡矣者,所以效十一年“君必死,国必亡”之文。今此传云“言忽为君之微也”已下者,可以终十一年“国可以存易亡”之文,故言皆所以终祭仲之言也。十一年虽不出祭仲之口,但传家为祭仲而为此辞,故得云祭仲之言也。
○注“解不”至“之嫌”。
○解云:权者,危险之事,祭仲比来欲为君存国,非徒然也。但国内凡人嫌其虚设,故作经传以解之,故曰解不虚设危险之嫌。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侈,伐郑。月者,善诸侯征突,善录义兵也。不举伐为重者,用兵重於会,嫌月为桓伐有危举,不为义兵录,故复录会。
○侈,昌氏反,二传作“袲”。为桓,于伪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录会”。
○解云:正以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则言征伐例时,而此书月,故决之。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
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秋,七月,公至自伐郑。致者,善桓公能疾恶同类,比与诸侯行义兵伐郑。致例时,此月者,善其比与善行义,故以致,复加月也。
○复,扶又反。
[疏]注“致者”至“伐郑”。
○解云:桓是篡贼,动作有危,今能疾篡脱危而至,故致之。
○注“致例时”。
○解云:即上二年“冬,公至自唐”之属是。
冬,城向。
○向,式亮反。
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卫侯朔何以名?据卫侯出奔楚不名。
[疏]“卫侯朔何以名”。
○解云:嫌问出奔之属何以名,故复连句问之。
○注“据卫”至“不名”。
○解云:在僖二十八年。
绝。曷为绝之?据俱奔也。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卫朔,朔,十二月朔政事也。月所以朝庙告朔是也。而不能使卫小众。时天子使发小众,不能使行。越在岱阴齐,越,犹走也。岱,岱宗,泰山也。山北曰阴。先言岱阴,后言齐者,明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以为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传著朔在岱阴者,明天子当及是时未能交连五国之兵早诛之。
[疏]注“明天子”至“诛之”。
○解云:其五国者,庄五年“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是。
属负兹舍,不即罪尔。属,讬也。天子有疾称不豫,诸侯称负兹,大夫称犬马,士称负薪。舍,止也。讬疾止不就罪。
○属负兹,音烛,注同。属,讬也。诸侯有疾称负兹,言朔讬有疾。
[疏]注“天子”至“负薪”者。
○解云:皆汉礼之名。豫,诂为乐。诸侯言负兹者,谓负事繁多,故致疾。大夫言犬马者,代人劳苦,行役远方,故致疾。士称负薪者,禄薄不足代耕,故致疾。
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
二月,丙午,公及邾娄仪父盟于趡。本失爵在名例,中朝桓公称人。今此不名者,盖以为仪父最先与隐公盟,明元功之臣,有诛而无绝。
○趡,翠癸反。
[疏]注“本失”至“在名例”。
○解云:正以隐元年得褒,乃书字故也。
○注“中朝”至“名者”。
○解云:即上十五年“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是。
○注“盖以”至“之臣”。
○解云: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是也。
○注“有诛而无绝”。
○解云:有诛者,十五年称人,是责之。无绝者,今还其字,无绝其功故也。
五月,丙午,及齐师战于奚。夏者,阳也。月者,阴也。去夏者,明夫人不系於公也。此战盖由桓公曰“同非吾子”云尔。
○去,起吕反,下同。
[疏]注“此战”至“云尔”。
○解云:庄元年传云“公曰‘同非吾子’”是。然则夫人姜氏三年至鲁,六年九月庄公乃生,桓公何云同非吾子?盖夫人谮之也。或云盖在齐之日已共私通,鲁侯知之,悼恨之言耳。
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称字者,蔡侯封人无子,季次当立,封人欲立献舞而疾害季,季辟之陈。封人死,归反奔丧,思慕三年,卒无怨心,故贤而字之。出奔不书者,方以起季奔丧归,故使若非出奔归。不称弟者,见季不受父兄之尊,起宜为天子大夫。天子大夫不得与诸侯亲通,故鲁季子、纪季皆去其氏,唯卒以恩录亲,季友、叔肸卒是也。
[疏]注“鲁季”至“其氏”。
○解云:即闵元年“季子来归”,庄三年“纪季以酅入于齐”是也。
○“唯卒”至“是也”。
○解云:即僖十六年“公子季友卒”,宣十七年“公弟叔肸卒”是也。
癸巳,葬蔡桓侯。称侯者,亦夺臣子辞也。有贤弟而不能任用,反疾害之而立献舞,国几并於蛮荆,故贤季抑桓称侯,所以起其事。
○几,音祁。并,必政反,又如字。
[疏]注“称侯”至“其事”。
○解云:正以诸侯之葬皆称公,故决之。
及宋人、卫人伐邾娄。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是后夫人谮公,为齐侯所诱杀。去日者,著桓行恶,故深为内惧其将见杀无日。
○行,下孟反。为,于伪反。
[疏]注“去日”至“无日”。
○解云:若以隐三年传言之,即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若言某月某日日有食之者,谓二日食也。若言某月日有食之者,谓食在晦也。今此言朔而不书日,故此解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
○泺,郎沃反,又音洛,《说文》云匹沃反。公夫人姜氏遂如齐。公何以不言及夫人?据公及夫人会齐侯于阳穀。
[疏]注“据公”至“阳穀”。
○解云:在僖十一年。
夫人外也。若言夫人,巳为公所绝外也。
[疏]注“若言”至“外也”。
○解云:欲言不假言及,是外之意。
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内为公讳辞。
○为,于伪反。其实夫人外公也。时夫人淫於齐侯而谮公,故云尔。言遂者,起夫人本与公出会齐侯于泺,故得并言遂如齐。不书夫人会,书夫人遂者,明遂在夫人。齐侯诱公使遂如齐,以夫人谮公故。
○谮公,侧鸩反,下同。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不书齐诱杀公者,深讳耻也。地者,在外为大国所杀,於国尤危。国重,故不暇隐也。
[疏]注“不书”至“耻也”。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十一年“楚子虔诱蔡侯般杀之于申”之文也。
○注“地者”至“隐也”。
○解云:鲁侯被杀,例不举地,故隐公、闵公直言薨而巳。今此言齐,故如此解。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凡公薨外致日者,危痛之。外多穷厄伐丧,内多乘便而起,不可不戒慎。加之者,丧者死之通辞也,本以别死生,不以明贵贱,非配公之称,故加之以绝。
○便,婢面反。别,彼列反。称,尺证反。
[疏]注“凡公”至“痛之”。
○即此及定元年“夏,六月,癸亥公之丧至自乾侯”之属是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已丑,葬我君桓公。贼未讨,何以书葬?据隐公也。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据俱雠也。君子辞也。时齐强鲁弱,不可立得报,故君子量力,且假使书葬。於可复雠而不复,乃责之,讳与齐狩是也。桓者,谥。礼,生有爵,死有谥,所以劝善惩恶也。礼,诸侯薨,天子谥之。卿大夫受谥於君,唯天子称天以诔之。盖以为祖祭乃谥,可酉公之丧至自齐;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也。以公配谥者,终有臣子之辞。上葬日者,起生者之事也,且明王者当遣使者与诸侯共会之。加我君者,录内也,犹君薨地也。
○惩,直升反。使,所吏反。
[疏]注“讳与齐狩是也”。
○解云: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郜。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是也。
○注“礼诸”至“诔之”。解云:即《曾子问》曰“贱不诔贵,幼不诔长,礼也”,郑注云“诔,累也。累列生时行迹,读之以作谥。谥当由尊者成”;又云“唯天子称天以诔之”,注云“以其无尊焉”;又云“诸侯相累,非礼也”是也。
○“盖以”至“是也”。
○解云:所以知祖祭乃谥者,正以公之丧至自齐,未有谥。丁巳葬我君定公,欲葬遇雨不得葬。经书定公,故知宜是作祖祭时为之也。《礼记?檀弓下》篇云:“公叔文子卒,其子戍请谥於君云:‘日月有时,将葬矣。请所以《易》其名者。’”义亦通於此。
○注“上葬”至“地也”。
○解云:考诸古本,皆无“上”字,衍文。隐三年传“过时而日,隐之”,注云“隐痛贤君不得以时葬,‘丁亥,葬齐桓公’是也”。然则此君四月薨,至于今十二月,亦是过时而日者,亦是痛其贤君不得以时葬,非其辞贞,故曰起生者之事,言其非为臣子矣。或者上葬为此上文之葬,若昭三年“葬滕成公”之下,注云“月者,襄公上葬,诸侯莫肯加礼,独滕子来会葬,故恩录之”之类也。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庄公卷六(起元年,尽七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据继君不绝也。
○君弑,申志反,下皆同。
[疏]“公何以不言即位”。
○解云:隐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注云“据文公言即位”。然则彼已注解,是以此处不复注之。
○“春秋”至“即位”。
○解云:而言《春秋》者,欲道孔子意,《春秋》之内皆尔,非止此处,故举其大号言之,是以僖元年传云“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何?臣子一例也”。然则宣公之传不言子,直以其无臣子之道,不念其君父,亦不由宣公非子赤之子,故不言子。
隐之也。孰隐?隐子也。隐痛是子之祸,不忍言即位。
[疏]“孰隐”至“子也”。
○解云:庄公既逾年即位之后,合称成君,而言子者,凡诸侯於其封内三年称子故也。若表臣子之心,不可旷年无君,乃称公耳。
三月,夫人孙于齐。孙者何?孙,犹孙也。孙,犹遁也。
○孙,音逊,下及注皆同;孙,犹遁也。遁,徒困反。
[疏]“孙者何”。
○解云:欲言初出,实先在齐;欲言非初出,而与公孙文同,故执不知问。
○“孙,犹孙也”。
○解云:凡言孙者,孙遁自去之辞。今此言孙,与《尚书?序》云“将孙於位,让於虞舜”义同,故言孙犹孙也,犹彼文也。而注云“孙,犹遁也”者,欲解彼此之孙,皆为孙遁自去之义,故曰遁也。
内讳奔,谓之孙。言于齐者盈讳文。
[疏]“内讳奔,谓之孙”。
○解云:据百二十国宝书以为《春秋》,非独鲁也。而言内者,讬王於鲁,故言内,犹言内其国,外诸夏之义也。然则内鲁为王,王者无出奔之义,故谓之孙矣。而僖二十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言出者,彼传云“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於母也”,注云“不能事母,罪莫大於不孝,故绝之言出也”者是。
○注“言于”至“讳文”。
○解云:凡言于某者,从此往彼之辞。今此夫人实非始往而言于齐,与昭二十五年“公孙于齐”文同者,盈满其讳文,若今始然,故云言于齐者,盈讳文耳。
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据公、夫人遂如齐,未有来文。
[疏]注“据公”至“来文”。
○解云:公、夫人遂如齐”,在桓十八年。言未有来文者,欲决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夫人姜氏至自齐”之文耳。若然,案下二年注云“不致者,本无出道,有出道乃致,奔丧致是也”。若然,则何氏指文九年“夫人姜氏如齐”,亦无出道,而责未有来文者,夫人如齐之时,得公之命,非无出道,故如此解。
念母也。固在齐而书孙者,所以起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礼,练祭取法存君,夫人当首祭事。时庄公练祭,念母而迎之,当书迎,反书孙者,明不宜也。
[疏]注“礼练”至“宜也”。
○解云:存君者,即襄二十九年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然则今此练祭者,亦是臣子闵君父往年此日没,今年复此日存而礼祭之,取法存君矣。言夫人当首祭事者,谓夫人当为首而营其祭事也。言时庄公练祭者,谓桓公去年四月薨,今年三月方为练祭,而欲迎母,非谓此时已为练矣。
夫人何以不称姜氏?据夫人姜氏孙于邾娄。
[疏]注“据夫”至“邾娄”,解云:闵二年经文。
贬。曷为贬?据俱以孙为文。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於齐侯,如其事曰,加诬曰谮。
○与杀,音预,下同。谮,侧鸩反,加诬曰谮。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以淫於齐侯所生。
[疏]“公曰”至“子也”。
○解云:夫人加诬此言,非谓桓公实有此言,何者?正以夫人之至在桓三年秋,子同之生乃在六年九月故也。
齐侯怒,与之饮酒。欲醉而杀之。礼,饮酒不过三爵。
[疏]注“礼饮不过三爵”。
○解云:《玉藻》云“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注云“洒如,肃敬貌也”;“二爵而言言斯”,注云“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注云“油油,悦敬貌”;“以退”,注云“礼,饮酒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者是也。
於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其乘焉。於其将上车时。
○将上,时掌反,下同。胁幹而杀之。胁,折声也。扶上车,以手胁折其幹。
○胁幹,路合反,本又作“协”,亦作“拉”,皆同,折声也。幹,音古旦反,胁也。
[疏]“於其”至“送之”。
○解云:与下句绝读。
○“於其乘焉,胁幹而杀之”。
○解云:二句连读之。
○注“扶上”至“幹”。解云:折音如字。
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於其念母焉贬?据贬必於其重。
[疏]“念母者,所善也”。
○解云:谓念母者,宜《春秋》之所善也。
○注“据贬必於其重”。
○解云:即僖元年传云“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然则曷为不於弑焉贬?贬必於其重者,莫重乎其以丧至也”,注云“刑人于市,与众弃之,故必於其臣子集迎之时贬之,所以明诛得其罪”是也。
不与念母也。念母则忘父背本之道也,故绝文姜不为不孝,距蒯聩不为不顺,胁灵社不为不敬,盖重本尊统,使尊行於卑,上行於下。贬者,见王法所当诛。至此乃贬者,并不与念母也。又欲以孙为内见义,明但当推逐去之,亦不可加诛,诛不加上之义。非实孙,月者,起练祭左右。
○背,音佩。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见王,贤遍反,下同。为内,于伪反,下“为卑”、“为营”同。去,起吕反。
[疏]注“故绝”至“不顺”。
○解云:谓贬氏是也。距蒯聩不为不顺者,哀三年传云“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注云“曼姑无恶文者,起曼姑得拒之。曼姑,臣也。距之者,上为灵公命,下为辄故”者是也。
○注“胁灵”至“不敬”。
○解云:即庄二十五年传云“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注云“求,责求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注云“胁之,与责求同义。社者,土地之主也;月者,土地之精也,上系于天而犯日,故鸣鼓而攻之,胁其本也。朱丝营之,助阳抑阴也”,是胁灵社,不为不敬之道也。
○注“盖重”至“当诛”。
○解云:此盖诂为皆也。谓胁社以重阳,距父以尊祖,皆是尊行於卑,上行於下之义。
○注“至此”至“之义”。
○解云:注言此者,欲道桓十八年公始如齐之时不贬意也。言又欲以孙为内见义者,正言道鲁臣子不合诛夫人之意。
○注“非实”至“左右”。
○解云:闵二年“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娄”,彼注云“凡公夫人奔例日,此月者,有罪”。然则此书月者,正是其例。而言月者起练祭左右者,谓此夫人非孙,今乃书孙,书三月,起其练祭在左右故也。若直言春,无以起其练祭矣。
夏,单伯逆王姬。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於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单伯,音善,后放此。逆王姬,《左氏》作“送王姬”。治,直吏反。
[疏]“单伯者何”。
○解云:若言内臣,而逆王女;若言王臣,文无王使,故执不知问。
○注“以称字也”。解云:诸侯之大夫例合称名,若贡于天子,理宜尊异,是以见其称字,知其贡于天子。
○注“诸”至“一人”。
○解云:皆《书传》文,《射义》云“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天子试之於射宫”,郑注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物也,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者,是与此同。
何以不称使?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疏]注“据公子遂如京师,言如者,内称使之文”。
○解云:公子遂如京师者,僖三十年经文也。言如者,内称使之文者,欲道传云“何以不称使”者,问经不道单伯如京师之意。
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逆者,鲁自往之文。方使鲁为父母主嫁之,故与鲁使自逆之。不言于京师者,使鲁主之,故使若自鲁女,无使受之。
[疏]“逆之者何”。
○解云:天子之臣,其数非一,而鲁大夫使逆其女,故执不知问。
曷为使我主之?据诸侯非一。天子嫁女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天子同姓者。诸侯嫁女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大夫与诸侯同姓者。不自为主者,尊卑不敌,其行婚姻之礼,则伤君臣之义;行君臣之礼,则废婚姻之好,故必使同姓有血脉之属,宜为父道,与所適敌体者主之。礼,尊者嫁女于卑者,必持风旨,为卑者不敢先求,亦不可斥与之者,申阳倡阴和之道。天子嫁女於诸侯,备侄娣如诸侯之礼,义不可以天子之尊,绝人继嗣之路。
○主书者,恶天子也。礼,齐衰不接弁冕,仇雠不交婚姻。
○好,呼报反。风,如字,又方凤反。倡,昌亮反。和户卧反。恶,乌路反。齐衰,音咨;下七雷反。
[疏]注“其行婚姻之礼”。
○解云:谓敌偶行事。
○注“行君臣之礼”。
○解云:谓君坐于上,而臣立于下。
○注“必使”至“主之”。
○解云:谓於女有血脉之亲属。
○注“礼尊”至“之道”。
○解云:风,犹放也。言使卑者待已放其命,云道有女可嫁,然后卑者乃敢求婚也。云亦不可斥与之者,亦不可斥言嫁於某国,所以然者,正以申阳倡阴和之道故也。
○注“天子”至“之礼”。
○解云:知者,见十九年传“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若其礼异,当有别文。
○注“义不”至“之路”。
○解云:注知如此者,正见十九年传下文云“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然则既不得再娶,適夫人没无侄娣,即是绝嗣之义,故云此。
○注“礼齐”至“婚姻”。
○解云:义取《穀梁》之文,“仇雠之人非所以接婚姻,衰麻非所以接弁冕”之言也。所以然者,正由吉凶不相求矣。今庄公主婚于齐,相犯二事,是以《春秋》主书恶天子耳。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何以书?讥。何讥尔?筑之,礼也;于外,非礼也。以言外,知有筑内之道也。于外非礼也。礼,同姓本有主嫁女之道,必阙地于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也。时鲁以将嫁女于雠国,故筑于外。
[疏]注“以言”至“道也”。
○解云:正以经言于外,以为非礼,则知于内是礼明矣。
○注“必阙”至“上也”。
○解云:取下传文为义。
于外何以非礼?据非内女。筑于外,非礼也。于,远辞也。为营卫不固。不以将嫁于雠国除讥者,鲁本自得以雠为解,无为受命而外之,故曰非礼。
○解,古卖反。其筑之何以礼?据礼当豫设。主王姬者,必为之改筑。主王姬者,则曷为必为之改筑?据诸侯宫非一。
○必为,于伪反,下“必为”、“为襄公”并注同。
[疏]注“据诸”至“非一”。
○解云:即下云路寝、小寝之属是也。於路寝则不可者,谓外内无别。
於路寝则不可,小寝则嫌。皆所以远别也。
○别,彼列反。
[疏]小寝则嫌。
○解云:嫌亵渎。
群公子之舍,谓女公子也。则以卑矣。以为大卑。
○大,音泰,一音他贺反。其道必为之改筑者也。以上传言尔,知当筑夫人之下,群公子之上。筑例时。
[疏]注“筑例时”者。
○解云:即此年“秋,筑王姬之馆”,二十八年“冬,筑微”,三十一年“春,筑台于郎”,“秋,筑台于秦”之属是也。
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锡者何?赐也。上与下之辞。
○锡,星历反。
[疏]“锡者何”。
○解云:正以变赐言锡,与礼九赐之文异,故执不知问。
命者何?加我服也。增加其衣服,令有异於诸侯。礼有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弓矢,八曰鈇钺,九曰秬鬯,皆所以劝善扶不能。言命不言命服者,重命,不重其财物。礼,百里不过九命,七十里不过七命,五十里不过五命。
○令,力呈反。贲,音奔。鈇钺,音甫,又方于反;下音越。秬,音巨,黑黍也。鬯,敕亮反,香酒。
[疏]“命者何”。
○解云:正以生时有功而受褒赐,今死乃赐命,故执不知问。
○注“礼有”至“不能”。
○解云:此《礼纬合文嘉》文也。彼注云“诸侯有德当益其地,不过百里,后有功加以九赐:进退有节,行步有度,赐以车马,以代其步;其言成文章,行成法则,赐以衣服,以表其德;其长於教诲,内怀至仁,赐以乐则,以化其民;其居处脩理,房内不泄,赐以朱户,以明其别;其动作有礼,赐以纳陛,以安其体;其勇猛劲疾,执义坚强,赐以虎贲,以备非常;其内怀至仁,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得专征;其亢阳威武,志在宿卫,赐以斧钺,使得专杀;其孝慈父母,赐以秬鬯,使之祭祀。皆如有德,则阴阳和,风雨时,四方所瞻,臣子所望,则有秬鬯之草,景星之应”是也。
○注“礼百里”至“五命”。
○解云:案《周礼?典命》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者是也。
其言桓公何?据锡文公命不言谥。
[疏]注“据锡”至“言谥”。
○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不言谥是也。
追命也。举谥明知追命死者。礼,生有善行,死当加善谥,不当复加锡。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尢悖天道,故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