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世保元卷一续2

寿世保元卷一续2

  卷一

  诊暴病歌

  两动一止或三四。三动一止六七死。四动一止即八朝。以此推排但根据次。

  池氏曰。暴病者。喜怒惊恐。其气暴逆。致风寒暑湿所侵。病生卒暴。损动胃气而绝即死。

  不过十日也。脉两动而一止乃胃气将绝。犹得三四日方死。三动一止。而胃气将尽。犹得六七日死。谷气绝尽方死。仿此而推。若至十五动而一止者。乃死期在一年矣。

  又歌曰

  寸平无病何谓死。尺泽原来脉不存。君知此理是何物。犹如草木已无根。

  卷一

  诸脉宜忌生死

  中风宜浮迟。忌急实。伤寒热病宜洪大。忌沉细。主有变。

  伤寒已得汗。脉沉小生。浮大者死。咳嗽宜浮濡。忌伏沉。

  心腹痛宜沉细迟。忌浮大弦长坚疾。腹胀宜浮大。忌虚小。

  头痛宜浮滑。忌涩短。下痢宜微小。忌大浮洪。

  喘急宜浮滑。忌涩。温病穣穣大热。其脉细小者死。

  心腹积聚。脉坚强急者生。虚弱者死。癫病脉虚可治。实则死。又云脉坚实者生。沉细小者死。

  狂病宜实大。忌沉细。吐血宜沉弱忌实大。

  霍乱宜浮洪。忌微迟。上气浮肿。宜沉滑。忌微细。

  鼻衄宜细沉。忌浮大。中恶宜紧细。忌浮大。

  金疮宜微细。忌紧数。中毒宜洪大。忌细微。

  肠癖下脓血。宜小沉迟。忌数疾大。吐血宜沉小弱。忌实大。

  坠堕内伤。宜紧弦。忌小弱。风痹痿软。宜虚濡。忌数。

  腹中有积。忌虚弱。病热脉静者危。

  血脱而脉实者危。泄而脉大者危。

  病在中。脉虚者危。病在外。脉涩者危。

  痈疽脓血大泄。脉滑数者危。妇人带下。宜迟滑。忌浮虚急疾。

  妇人妊六七个月。宜实大弦紧。忌沉细虚弱。妇人产前。脉细小者危。

  妇人虚劳。右寸数者危。妇人已产。宜小实沉细。缓滑微小。忌浮虚实大弦急牢紧。

  头痛目痛。卒视无所见者死。肠癖下血。身热则死。寒则生。

  洞泄食不化。不得留。下脓血。脉微小迟者生。紧急者死。咳嗽羸瘦。脉形坚大者死消渴脉数大者生。细小浮短者死。水病脉洪大者可治。微细者不可治。

  厥逆汗出。脉坚强急者生。虚缓者死。病风不仁痿 。脉虚者生。坚疾者死。

  上气喘急低昂。其脉滑。手足温者生。脉涩四肢寒者死。

  卷一

  扁鹊华佗察声色秘诀

  病患五脏已夺。神明不守。声嘶者死。病患循衣缝胆言者不治。

  病患阴阳俱绝。掣衣撮空。妄言者死。病患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不治。热病者可治。

  病患阴阳俱绝。失音不能小言者。三日半死。病患两目 有黄色起者。其病方愈。

  病患面黄目青者不死。青如草兹者死。病患面赤目黄者不死。赤如 者死。

  病患面黄目白者不死。白如枯骨者死。病患面黄目黑者不死。黑如煤者死。

  病患面目俱等者不死。病患面黑目青者不死。

  病患面青目白者死。

  病患面赤目青者。六日死。病患面黄目青者。九日必死。(是谓乱经。饮酒当风。邪入胃经。胆气妄泄。目则为青。虽有天赦。不可复生。)

  病患面赤目白。十日死。忧恚思虑。心气内索。面色反好。急求棺 。

  病患面白目黑者死。此谓荣华已去。血脉空索。病患面黑目白。八日死。肾气内伤。病因留积。

  病患面青目黄者。五日死。

  病患着床。心痛气短。脾竭内伤。百日复愈。(能起彷徨。因坐于地。其立倚床。能治此者。可谓神良。)

  病患面无精彩。若上气不受饮者。四日死。病患目无精光。及齿牙黑色者。不治。

  病患口张者。三日死。病患耳目及颧颊赤者。死在五日中。

  病患黑色出于额上发际下鼻脊两颧上者。亦死在五日中。

  病患及健人黑色。若白色起入目及口鼻者。死在三日中。病患及健人。面忽如马肝色。

  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

  病患面黑。目直视。恶风者死。病患面黑唇青者死。

  病患面青唇黑者亦死。病患面黑。两胁下满。不能自转反者死。

  病患目不回。直视肩息者。一日死。病患阴结阳绝。目精脱。恍惚者死。

  病患阴阳竭绝。目眶陷者死。病患眉系倾者七日死。

  病患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返者死。病患耳目口鼻。有黑色起入于口者。必死。

  病患唇青。人中反者。三日死。病患唇反。人中满者死。

  病患唇口忽干者不治。病患唇肿齿焦者死。

  病患齿忽变黑者。十三日死。病患舌卷卵缩者必死。

  病患汗出不流。舌卷黑者死。病患发直者。十五日乃死。

  病患发如干麻。善怒者死。病患发与眉冲起者死。

  病患爪甲青者死。病患爪甲白者不治。

  病患手足爪甲下肉黑者。八日死。病患荣卫竭绝。面浮肿者死。

  病患卒肿。其面苍黑者死。病患手掌肿无文者死。

  病患脐肿反出者死。病患阴囊茎俱肿者死。

  病患脉绝口张足肿者。五日死。病患足跗肿。呕吐头重者死。

  病患足跗上肿。两膝大如斗者。十日死。病患卧。遗尿不觉者死。

  病患尸臭者。不可治。肝病皮白。肺之日庚辛死。

  心病目黑。肾之日壬癸死。脾病唇青。肝之日甲乙死。

  肺病烦赤目肿。心之日丙丁死。肾病面肿唇黄。脾之日戊己死。

  青欲如苍碧之泽。不欲如蓝。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

  白欲如鹅羽。不欲加盐。黑欲如重漆。不欲如炭。

  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

  卷一

  诊五脏六腑气绝症候

  病患肝绝。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视而不见人。汗(一作泣)出如水不止(一曰二日死)

  病患胆绝。七日死。何以知之。眉为之倾。

  病患筋绝。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骂不休。(一曰八日死)

  病患心绝。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视立死。(一曰目亭亭二日死)

  病患肠(一云小肠)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发直如干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

  病患脾绝。十一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肿。腹热胪胀。泄利不觉。出无时度。(一曰五日死)

  病患胃绝。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复。(一曰脬肠平九日死)

  病患肉绝。六日死。何以知之。唇舌皆肿。溺血。大便赤泄。(一曰足肿九日死)

  病患肺绝。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张但气出而不收。(一曰鼻口虚张短气)

  病患大肠绝。不治。何以知之。泄利无度。利绝则死。

  病患肾绝。四日死。何以知之。齿为暴枯。面为正黑。目中黄色。腰痛欲折。自汗出如流水。(一曰人中平七日死)

  病患骨绝齿黄落。十日死。诸浮脉无根者皆死。以上五脏六腑为根也。

  卷一

  脏腑论

  心藏神。肾藏精。脾藏魂。胆藏魄。胃受物而化之。传气于肺。传血于肝。而传水谷于脬肠矣肾北方天乙水。故以藏精。精始为魂魄。乃精之所自出。是精气之佐使。而并其出入。水能生木。木为之子。故胆中藏魄。心南方太虚火。用以藏神。生阳曰魂魄。乃神之所自出。

  是为神气之所弼。而随其出入。火能生土。土为之子。故脾中藏魂。人之一身。精神其主。

  而魂魄其使也。人之生也。精神魂魄。性之用也。血气水谷。形之用也。惟内外交相养。则精神强而魂魄盛。性者受之天。必有藏焉。心者神所藏。肾者精所藏。脾者魂所藏。胆者魄所藏。统其藏者心也。故能发见于声臭言视之间。而不违其则者。所以灵也。形者资于地。

  必有腑焉。肺为传气之腑。胃为化水谷之府。又为之脬肠。以流其渣滓浊秽。故天地之性人为贵。岂若异端者之言魂魄哉。愚谓人之饮食入口。由胃管入于胃中。其滋味渗入五脏。

  其质入于小肠。乃化之。则入于大肠。始分别清浊。渣滓浊者。结于广肠。津液清者。入于膀胱。膀胱乃津液之府也。至膀胱又厘清浊。浊者入于溺中。其清者入于胆。胆引入于脾。

  脾散于五脏。为涎。为唾。为涕。为泪。为汗。其滋味渗入五脏。乃成五汁。五汁同归于脾脾和乃化血。行于五脏五腑。而统之于肝。脾不和乃化为痰。血生气于五脏五腑。而统之于肺。气血化精。统之于肾。精生神。统之于心。精藏二肾之间。谓之命门。神藏于心之中窍。为人之元气。气从肺管中出。鼻为呼吸也。

  卷一

  血气论

  人生之初。具此阴阳。则亦具此血气。所以得全性命者。气与血也。血气者。乃人身之根本乎。气取诸阳。血取诸阴。血为荣。荣行脉中。滋荣之义也。气为卫。卫行脉外。护卫之义也。人受谷气于胃。胃为水谷之海。灌溉经络。长养百骸。而五脏六腑。皆取其气。故清气为荣。浊气为卫。荣卫二气。周流不息。一日一夜。脉行五十度。平旦复会于气口。阴阳相贯。血荣气卫。常相流通。何病之有。一窒碍焉。则百病由此而生。且气之为病。发为寒热喜怒忧思。积痞疝瘕 癖。上为头旋。中为胸膈。下为脐间动气。或喘促。或咳噫。聚则中满。逆则足寒。凡此诸疾。气使然也。血之为病。妄行则吐衄。衰涸则虚劳。蓄之在上。

  其人忘。蓄之在下。其人狂。逢寒则筋不荣而挛急。挟热毒则内瘀而发黄。在小便为淋痛。

  在大便为肠风。妇人月事进退。漏下崩中。病症非一。凡此诸疾。皆血使之也。夫血者譬则水也。气者譬则风也。风行水上。有血气之象焉。盖气者血之帅也。气行则血行。气止则血止。气温则血滑。气寒则血凝。气有一息之不运。则血有一息之不行。病出于血调。其气犹可以导达。病原于气。区区调血。又何加焉。故人之一身调气为上。调血次之。先阳后阴也若夫血有败瘀滞泥诸经。壅遏气之道路。经所谓去其血而后调之。不可不通其变矣。然调气之剂。以之调血而两得。调血之剂。以之调气则乖张。如木香、官桂、细辛、浓朴、乌药、香附、三棱、莪术之类。治气可也。治血亦可也。若以当归、地黄辈。施之血症则可。然其性缠滞。有亏胃气。胃气亏则五脏六腑之气亦馁矣。善用药者。必以胃药助之。凡治病当识本末。如呕吐痰涎。胃虚不食。以致发热。若以凉剂退热。则胃气愈虚。热亦不退。宜先助胃止吐为本。其热自退纵然不退。但得胃气已正。旋与解热。又有伤寒大热。屡用寒凉疏转。其热不退。若与调和胃气。自然安愈。

  心为血之主。肝为血之藏。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藏。止知血之出于心。而不知血之纳于肝知气之出于肺。而不知气之纳于肾。往往用药。南辕北辙矣。假如血痢。以五苓、门冬等剂。行其心。巴豆、大黄逐其积。其病犹存者。血之所藏。无以养也。必佐以芎、归、。则病自止。假如喘嗽。以枳壳、桔梗、紫苏、桂、姜、橘等剂调其气。以南星、半夏、细辛豁其痰。而终不升降者。气之所藏。无以收也。必佐以补骨脂辈。则气归原矣。病有标本。治有先后。纲举而目斯张矣。噫此传心至妙之法。敢不与卫生君子共之。

  卷一

  脾胃论

  夫脾胃者。仓廪之官也。属土以滋众脏。安谷以济百骸。故胃于中宫。职司南政。旺于四季体应四肢。胃形如囊。名水谷之海。脾形若掌。乘呼吸而升降。司运化之权。其致呼吸者元气也。脾居其间。附胃磨动。所以谷气消而转输也。胃属于戊脾。乃己也。至哉坤元。

  万物滋生。人之一元。三焦之气。五脏六腑之脉。统宗于胃。故人以胃气为本也。凡善调脾胃者。当惜其气。气健则升降不失其度。气弱则稽滞矣。运食者元气也。生血气者饮食也。

  无时不在。无时不然。故无专名。亦无定位。经言胃气脉不可得见。衰乃见耳。六脉之偏胜而出独弦独浮独洪独沉之脉。是脉无胃气之神也。甚至屋漏雀啄等脉。必元气先竭。然后胃气不相接济故也。气将绝。则升降之道废。运化之机弛也。大凡膈不快。食不美者。是气之虚也。苟或饮食自倍。所伤乃一时膨闷。过则平矣。若伤之日久。

  仍不宽快者。得非元气亏损。而胃气弱乎。古今论脾胃。及内外伤辨。惟东垣老人用心矣。

  但繁文衍义。卒难措用。盖内伤之要。有三致焉。一曰饮食劳倦即伤脾。此常人之患也。因而气血不足。胃脘之阳不举。宜补中益气汤主之。二曰思欲而伤脾。此富贵之患也。资以浓味。则生痰而泥膈。纵其情欲。则耗精而散气。内经曰。肾者胃之关。夫肾脉从脚底涌泉穴起。上股内 。夹任脉。抵咽嗌。精血枯。则乏润下之力。故吞酸而便难。胸膈渐觉不舒爽宜加味六君子汤加红花三分知母盐炒一钱主之。三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者。劳力者之患也。宜保和丸。三因和中丸权之。此内伤之由如此。而求本之治。宜养心健脾疏肝为要也。

  夫心气和则脾土荣昌。心火脾土之母。肝木脾土之贼。木曰曲直作酸。故疏肝则胃气畅矣。

  肺乃传送之官。肺主气属金。肺金有力。则能平肝木。不能作膈闷矣。人多执于旧方香燥耗气之药。致误多矣。予家传三因和中健脾丸。为脾胃家之通用。其功效不可尽述。原夫世俗但知枳术丸为脾胃之要药者。肤略之传也。人或信为健脾养胃之药而可久服。谬之甚矣。

  不特无效。抑且剥削真气。凡知素难大旨者。察安危全在于胃气。盖三焦司纳司化司出者。本诸元气。凡治内伤。不知惜气者。诚实实虚虚之谓。学人宜致思焉。

  卷一

  五运六气论

  夫五运者。金木水火土也。六气者。风寒暑湿燥火也。天干取运。地支取气。天干有十配合则为五运。地支有十二。对冲则为六气。天气始于甲。地气始于子。天地相合则为甲子。

  故甲子者。干支之首也。天气终于癸。地气终于亥。天地相合。则为癸亥。故癸亥者。干支之末也。阴阳相隔。刚柔相须。是以甲子之后。乙丑继之。壬戌之后。癸亥继之。三十年为一纪。六十年为一周。太过不及。斯皆见矣。然以天干兄弟次序言之。甲乙东方木也。丙丁南方火也。戊己中央土也。庚辛西方金也。壬癸北方水也。以其夫妇配合之。甲与己合而化土乙与庚合而化金。丙与辛合而化水。丁与壬合而化木。戊与癸合而化火。故甲己之岁。土运统之。戊癸之岁。火运统之。诗曰。甲己化土乙庚金。丁壬化木尽成林。丙辛化水滔滔去戊癸南方火焰侵。然以地支循环之序言之。寅卯属春木也。巳午属夏火也。申酉属秋金也亥子属冬水也。辰戌丑未属四季土也。以其对冲之位言之。子对午而为少阴君火。丑对未而为太阴湿土。寅对申而为少阳相火。卯对酉而为阳明燥金。辰对戌而为太阳寒水。巳对亥而为厥阴风木。故子午之岁。君火主之。丑未之岁。湿土主之。寅申之岁。相火主之。卯酉之岁燥金主之。辰戌之岁。寒水主之。巳亥之岁。风木主之。诗曰。子午少阴君暑火。丑未太阴湿土雨。寅申少阳相火炎。卯酉阳明燥金主。辰戌太阳司火寒。巳亥厥阴风木举。然五运有主运。有客运。六气有主气有客气。主运主气。万载而不易。客运客气。每岁而迭迁。然则客运也。有太过焉。有不及焉。太过之年。甲丙戊庚壬五阳干也。不及之年。谓乙丁己辛癸五阴干也。太过者其至先。不及者其至后。客气也。有正化焉。有对化焉。正化之岁。谓午未寅酉辰亥之年也。对化之岁。谓子丑申卯戌巳之年也。正化者令之实。对化者令之虚。

  假令甲子年。甲为土运。统主一年。子为君火。专司一岁一期三百六十五日零二十五刻。正合乎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一期之中。主运以位而相次于下。客运以气而周流于上。主运者。木为初之运。火为第二运。土为第三运。金为第四运。水为第五运。客运者。

  假令甲己年。甲为土运。初之运即土也。土生金。二之运即金也。金生水。三之运即水也。

  水生木。四之运即木也。木生火。五之运即火也。火生土。每一运。各主七十三日零五刻。

  太过之年。大寒前十三日交。名曰先天。不及之年。大寒后十三日交。名曰后天。平气之年正大寒日交。名曰齐天。一岁之内。主气定守于六位。客气循行于四时。主气者。风为初之气。火为二之气。暑为三之气。湿为四之气。燥为五之气。寒为终之气。客气者。假令子午年少阴君火司天。阳明燥金司地。太阴湿土为天之左间。厥阴风木为天之右间。所以面南而命其位也。一气在上。一气在下。二气在左。二气在右。经曰。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地之左间。为初之气。天之右间。为二之气。司天为三之气。天之左间。为四之气。地之右间。为五之气。司地为终之气。每一气。各主六十日七十八刻半有奇。申子辰之年。大寒日寅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子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亥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戌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酉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申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一六天也。巳酉丑之年。大寒日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卯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寅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丑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子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亥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二六天也。寅午戌之年。大寒日申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午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巳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辰时之末交四之气。

  至秋分日卯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寅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三六天也。亥卯未之年。大寒日亥初一刻交初之气。至春分日酉时之末交二之气。至小满日申时之末交三之气。至大暑日未时之末交四之气。至秋分日午时之末交五之气。至小雪日巳时之末交终之气。所谓四六天也。盖因客运加于主运之上。主气临于客气之下。天时所以不齐。民病所由生也。

  卷一

  五运主病

  诸风掉眩。皆属肝木。

  掉。摇也。眩。昏乱旋运也。风主动故也。所以风气盛而头目眩晕者。由风木旺。必是金衰不能制木。而木复生火。风火皆属阳。多为兼化。阳主乎动。两动相搏。则为之旋转。故火本动也。焰得风自然旋转。如春分至小满。而为二之气分。风火相搏。则多起飘风。俗谓旋风是也。四时皆有之。由五运六气。千变万化。冲荡击搏。推之无穷。安得失时而便谓之无也。但有微甚而已。人或乘车跃马。登舟环舞。其动不止。而左右纡曲。经曰曲直动摇。风之用也。眩晕而呕吐者。风热甚故也。

  诸痛痒疮疡。皆属心火。

  人近火气者。微热则痒。热甚则痛。附近则灼而为疮。皆火之用也。或痒痛如针轻刺者犹飞迸火星灼之然也。痒者美疾也。故火旺于夏。而万物蕃鲜荣美也。炙之以火。渍之以汤。

  而痒转甚者。微热之所使也。因而痒去者。热令皮肤宽缓。腠理开通。阳气得泄。热散而去故也。或夏月皮肤痒。而以冷水沃之不去者。寒能收敛。腠理闭密。阳气郁结。不能散越。

  怫热内作故也。痒得爬而解者。爬为火化。微则亦能令痒。爬令皮肤辛辣。而属金化。辛能散。故金化见而火力分解矣。或云痛为实。痒为虚。非谓虚为寒也。正谓热之微甚也。或疑疮疡。皆属火热。而反腐出脓水者何也。犹谷肉菜果。热极则腐烂而溃为污水。溃而腐烂。

  水之化也。盖所谓五行之理。过极则胜己者反来制之。故火热过极。则反兼于水化。又如盐能固物。令不腐烂者。咸寒水化。制其火热。使不过极。故得久固也。万物皆然。

  诸湿肿满。皆属脾土。

  地之体也。土湿过极。则痞塞肿满。物湿亦然。故长夏属土。则庶物隆盛也。

  诸气 郁。病痿。皆属肺金。

  谓 满也。郁谓奔迫也。痿谓手足痿弱。无力以运动也。大抵肺主气。气为阳。阳主轻清而升。故肺居上部。病则其气 满奔迫。不能上升。至于手足痿弱无力运动者。由肺金本燥燥之为病也。血液衰少。不能荣养百骸故也。经曰。目得血而能视。掌得血而能握。指得血而能摄。足得血而能步。故秋金旺。则雾气蒙郁而草萎落。病之象也。(萎犹痿也)

  诸寒收引。皆属肾水。

  收敛引急。寒之用也。故冬寒则拘缩矣。

  卷一 六气为病

  风类

  诸暴强直支痛。 戾里急筋缩。皆属于风。厥阴风木。乃肝胆之气也。

  暴。卒也。强直。坚劲也。支痛。支。持也。谓坚固支持。筋挛不柔而痛也。 。缩也戾乖戾也。谓筋缩里急。乖戾失常而病也。然燥金主于紧敛。短缩劲切。风木为病。反见燥金之化者。由亢则害。承乃制也。况风能胜湿而为燥也。风病热甚而成筋 者。燥之甚也。

  故甚者皆兼于燥也。

  卷一 六气为病

  热类

  诸病喘呕吐酸。暴注下迫。转筋。小便混浊。腹胀大鼓之如鼓。痈疽疡疹。瘤气结核。

  吐下霍乱。瞀郁肿胀。鼻窒鼽衄。血溢血泄。淋闭。身热恶寒战栗。惊惑悲笑。谵妄。衄 血汗皆属于热。少阴君火主之。乃真心小肠之气也。

  喘。火气甚而为夏热。衰为冬寒。故病寒则气衰而息微。病热则气盛而息粗而为喘也。

  呕。

  胃膈热甚则为呕。火气炎上之象也。吐酸者。肝木之味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而肝木自甚。故为酸也。如饮食热则易于酸矣。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且如酒之味苦而辛热。能养心火。故饮之则令人色赤气粗。脉洪大而数。语涩谵妄。歌唱悲笑。喜怒如狂。冒昧健忘。

  烦渴呕吐。皆热症也。其吐必酸。为热明矣。况热则五味皆浓。经曰。在地为化。化生五味故五味热食。则味皆浓也。是以肝热则口酸。心热则口苦。脾热则口甘。肺热则口辛。肾热则口咸。或口淡者胃热也。胃属土。土为万物之母。胃为五脏之本。故伤生冷坚硬之物。

  则令人噫醋吞酸。犹寒伤皮毛。能令阳气壅滞而为病热也。俗医妄以为冷。主温和脾胃而复愈者。犹伤寒用麻黄桂枝药发表。令汗出而愈也。若久吐酸不已。则不宜温之。当用寒药以下之。后以凉药调之。所以中酸而不宜食油腻之物者。皆因能令气之壅塞也。暴注。卒泻也。

  肠胃热甚。而传化失常。火性疾速故也。下迫。里急后重也。火能燥物。能令下焦急迫也。

  转筋。热燥于筋而筋转也。或言转筋为寒者误也。所谓转者动也。阳动阴静。热症明矣。霍乱吐泻之人。必有转筋之症。大法吐泻烦渴为热。不渴为寒。霍乱转筋而不渴者。未之有也或曰。以温汤渍之则愈。以冷水沃之则剧。何也。盖温汤能令腠理开发。热气消散。转筋即止。冷水能令腠理闭密。热气郁塞。转筋不止。世俗见温汤渍之而愈。妄疑为寒也。小便混浊。天气寒则水清洁。天气热则水混浊。如清水为汤。则自混浊也。腹胀大鼓之如鼓。气为阳。热甚则气盛。故腹胀满也。痈。浅而大也。经曰。热盛血则为痈脓也。疽。深而恶也疡。有头小疮也。疹。浮小隐疹也。瘤气。赤瘤丹 。热胜气也。结核。热气郁结坚硬。

  如果中核也。不必溃发。但令热气散。自然消也。吐下霍乱。三焦为水谷传化之道路。热气甚则传化失常。而吐泻霍乱也。或言吐泻为寒者误矣。大法吐泻烦渴为热。不渴为寒。或热吐泻初得之。亦有不渴者。若止则亡液而后必渴。或寒不渴。若亡津液过多。则亦燥而渴也大抵完谷不化而色白。吐利腥秽。澄澈清冷。小便清白不涩。身凉不渴。脉沉细而迟者。

  寒症也。如小儿病热吐利。乳未消而色尚白。不可便言为寒。当以饮食药物之色别之。若谷虽不化。而色变非白。小便赤黄。吐利烦渴。脉洪大而数者。热症也。盖泻白为寒。余皆为热。泻白者。肺金之色也。由寒水甚而制火。不能平金。肺金自甚。故色白也。泻青者。肝木之色。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肝木自甚。故色青也。如伤寒少阴下利清水。色纯青仲景以大承气汤下之。为热明矣。泻黄者。脾土之色也。由火甚水衰。脾土自旺。故色黄也泻红者。心火之色也。泻黑者。肾水之色也。由亢则害。承乃制。火热过极。反兼水化制之。故色黑也。下痢色黑者即死。又如疮疖皆属火热。其本一也。其标则有五焉。以其在皮肤之分。属肺金。故出白脓。以其在血脉之分。属心火。故为血疖。以其在肌肉之分。属脾土。故出黄脓。以其在筋之分。属肝木。故其脓见苍色。深至骨。属肾水。故紫黑血也。若以下痢黑者为寒。然则疮疖之出紫黑血者。亦为冷欤。又如赤痢。本湿热之相兼也。举世皆言赤痢为热。白痢为寒者。误之久矣。殊不知阴阳之道。犹权衡也。一高则必一下。一盛则必一衰。故阳盛者阴必衰。阴盛者阳必衰。自然之理也。岂有阴阳二气。俱盛于肠胃。而同为赤白之痢乎。夫痢何也。盖因六七月之交。世之谷肉果菜。饮啖无度。湿热大甚。人受之感其毒瓦斯于肠胃之间。而为下脓血赤白也。治痢之法。当以苦寒之药治之。如宋朝钱仲阳处香连丸以治小儿之痢。深得玄理。木香苦温。黄连苦寒。苦能燥湿。寒能胜热。温能开发肠胃之郁结。愈痢多矣。今世俗医。但以辛热姜桂之药。以治诸痢。病之微者。能令肠胃开通。郁结消散。偶或一愈。病之甚者。怫热不开。痢疾转甚。轻则为小溲不通水肿之疾。

  重则为瞀乱之病而死矣。深可叹哉。又如妇人赤白带下之病。同乎痢也。盖人有十二正经脉有奇经八脉。带脉者。奇经之一也。起于季胁。回身一周。如束带然。妇人下焦湿热太甚津液涌溢。从带脉淋沥而下也。举世皆言白带为寒者。亦误矣。凡病此者。必头目昏眩。

  口苦舌干。咽嗌不利。小便赤涩。大便闭滞。脉实而数。皆热症也。治带下之法。亦以辛苦寒药为主。不可骤用燥药及热药。以损人生命也。又如酒蛊而大便濡泻者。亦中湿热也。

  或水肿。或发黄。皆湿热也。呜呼。人即有形。不能无病。有生不能无死。然医者但当按法治之。若标本不明。阴阳不审。误投汤药。实实虚虚而死者。是谁之过欤。故曰。世无良医枉死者半。诚不诬矣。瞀。神昏而气浊也。郁。热极则腠理郁结。而气道不通也。肿胀。

  阳热太甚。则肿满 胀也。如六月庶物隆盛。肿胀之象。明可见矣。鼻窒。谓鼻塞也。伤风寒于腠理。而为鼻窒。寒能收敛。阳气不通畅也。人侧卧。则下窍通利。上窍反塞者。谓阳之经。左右相交于鼻也。鼽。鼻出清涕也。衄。鼻出血也。血溢。血出于上窍也。血泄。血出于下窍也。淋。热客膀胱。小便涩痛也。或曰小便涩而不通为热。遗溲不禁为冷。岂知热甚客于肾部。干于足厥阴之经。廷孔郁结极甚。气液不能宣通。故痿痹神无所用。津液渗入膀胱而为溲也。如伤寒少阴热极则遗溲。其理明矣。世传众方。又有冷淋之说。可笑也已。

  及观其所治之方。还用榆皮、瞿麦苦寒之药。其说虽妄。其方乃是。由不知造化变通之理。

  宜乎认是而作非也。学不明而欲为医。难矣哉。闭。大便涩滞也。由火盛制金。不能平木。

  肝木生风。风能胜湿。湿能耗液故也。身热恶寒。邪热在表而反恶寒也。故仲景治伤寒之法以麻黄汤汗之。或曰寒在皮肤。则热在骨髓。热在皮肤。则寒在骨髓。此说非也。战栗。

  谓火热过极。反兼水化制之。故战栗而动摇也。伤寒日深。大汗欲出。必先战栗。热极故也人恐惧而战栗者。恐则伤肾。水衰故也。惊。心卒动而不宁也。惑。疑惑而志不一也。

  悲谓心血热甚。则凌肺金。金不受制。故发悲哭也。悲哭而涕泪俱出者。如火炼金。反化为水也。是以肝热盛则出泣。心热盛则出汗。脾热盛则出涎。肺热盛则出涕。肾热盛则出唾。

  犹夏热太盛。则林木流津也。笑。心火热甚。喜志发也。或以轻手扰人胁肋 腋。令痒而笑者。扰乱动摇。火之化也。谵。多言也。心热神乱。则语言妄出也。妄。狂妄也。心热神昏则目有所见也。衄 血汗。谓鼻出黑血也。

  卷一 六气为病

  湿类

  诸痉强直。积饮痞隔中满。吐下霍乱。体重 肿。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属于湿。太阴湿土。

  乃脾胃之气也。

  痉。 也。强直。谓项强也。太阳经中湿。则令人项强。有汗者曰阴痉。仲景所谓柔痉是也无汗者曰阳痉。仲景所谓刚痉是也。积饮。谓留饮也。痞。否也。谓气不升降也。如否卦阳在上。阴在下。则天地闭塞矣。隔。阻滞也。肠胃湿甚。则传化失常也。中满。土位中央湿则令人中焦满也。吐下霍乱。谓肠胃湿饮相兼故也。体重。清阳为火。浊阴为地。湿土为病。体重宜也。 肿。湿胜于下也。肉如泥按之不起。湿胜于身也。

  卷一 六气为病

  火类

  诸热瞀 暴喑。冒昧躁扰。狂越骂詈。惊骇。 肿疼酸。气逆冲上。禁栗如丧神守。嚏呕。

  疮疡喉痹。耳鸣及聋。呕涌溢。食不下。目昧不明。暴注 。暴病暴死。皆属于火。少阳相火。乃心包络三焦之气也。

  瞀。昏也。君火化同。 。热令肌肉跳动也。暴喑。卒哑也。心火热盛。上克肺金。不能发声也。冒昧。昏愦也。躁扰。谓热盛于外。手足不宁也。狂越。谓乖越礼法而失常也。经曰登高而歌。弃衣而走。骂詈不避亲疏。热极故也。骂詈。言之恶也。水数一道近而善。火数二道远而恶。心火热极。则发恶言也。惊骇。君火化同。 肿。热胜于内也。疼酸酸疼者由火胜制金。不能平木故也。气逆冲上。火气热。炎上也。禁栗如丧神守。栗战栗也禁。冷也。丧神守。火极而似水化也。嚏鼻中因痒而气喷作于声也。呕。疮疡。君火化同喉痹。热客上焦而咽嗌肿也。耳鸣。热冲听户。耳中作声也。聋。水衰火盛。气道闭塞。

  耳不闻声也。微则可治。久则难通。呕涌溢。食不下。胃膈热盛。火气炎上之象也。目昧不明。五脏热极。则目昏不能视物也。暴注。卒泻也。君火化同。 。惕跳而肉动也。暴病暴死。火性疾速故也。由其平日饮食衣服。性情好恶。不循其宜。而失其常。久则气变兴衰而为病也。盖因肾水衰虚。心火暴盛。水不能制之。热气怫郁。心神昏冒。则筋不用。卒倒而无所知也。若热甚至极则死。微则发过如故。俗云暗风。若血气郁结。不得宣通。郁极乃发。若一侧得通利。则痞者痹而瘫痪也。

  卷一 六气为病

  燥类

  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阳明燥金。乃肺与大肠之气也。

  涩。遍身涩滞。不滑泽也。枯。不荣生也。涸。不流通也。干。不滋润也。劲。不柔和也。皴揭。皮肤开裂也。

  卷一 六气为病

  寒类

  诸病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 瘕 疝。坚痞腹满急痛。下痢清白。食已不饥。吐利腥秽屈伸不变。厥逆禁固。皆属于寒。足太阳寒水。乃肾与膀胱之气也。至上下所出水液。澄澈清冷。如天气寒。则水自然澄清也。

  。气聚之积。或聚或散。无有常处也。瘕。血积之块。盖由女子月水沉滞。久而成瘕也。

  经曰。小肠移热于大肠。为虚瘕为沉。然则血瘕亦有热者也。当以标本明之。 疝。足厥阴经受寒。则阴肿也。坚痞腹满急痛。如水寒则冰。坚硬如地也。下痢清白。水寒则清而明白也。食已不饥。胃热能消谷。寒则不能消谷。虽已而亦不饥也。吐利腥秽。寒水甚而制火。

  则不能平金。肺金自盛。故水腥也。屈伸不变。厥逆禁固。谓手足蜷挛而冷也。

  卷一

  亢则害承乃制体用说

  夫气淫太过。曰亢则害。物极而得复。则曰承乃制也。盖阴阳互藏平气以为和。五行偏胜而为眚。轩岐法则天地。把握阴阳。人禀太极全体至理而生成者也。故内经所言君火之下。阴精承之者。相火之下。水气承之。木气之下。金气承之。水气之下。土气承之。土气之下。木气承之。谓土必克水。以水之子木也。承于土之下。此乃先天和平之配偶耳。

  经言亢则害承乃制者。谓其亢之为害。必得受害者之子。以承其胜而制之也。即子复母仇之义耳。原夫木极似金。火极似水。土极似木。金极似火。水极似土。如风木为病。掉眩甚则肢体拘挛。固劲而不能动。动极静也。火之太过。则 木溶金。人为渴汗。土极之病。肉 筋惕。慢惊 。 之类。静极动也。金暴敛则反热。水极则冰凝如石。人病则收引癃结。时工昧知阴阳生杀之机。不究火亢则害阴金。症出战栗恶寒。当辨目之黄赤。口之干渴。二便通塞。脉之迟数。以别是是非非。庶无误人之弊。设若口燥便赤。脉不迟。纵寒战之甚。急宜清凉为当。时医辄见战栗厥逆恶寒。不谙厥深热亦深之理。迳投热药。则如伤寒赋云。桂枝下咽。阳盛则毙。又有阴症似阳者。亦有谵言妄语。欲奔泥水。但不甚渴。便清脉迟。俗工认为阳治。赋亦云。承气入胃。阴盛乃亡。凡为良医者。须博理广见可也。所以承气解毒等汤。可治似阴之症。理中四逆等汤。可疗似阳之急。庸常昧知亢极之变。误指附子可以治热病。凉药可以疗寒厥。殊不知有义理当然而用之也。吁。附子承气。备为明医以救人。何期又为庸医之杀人。仁人君子。其亢则害承乃制之理。岂容不加究此心哉。且如杂症。木亢则害其土也。土受木之克害。则不善食。木曰曲直。曲直作酸。故为膈噎中满等症生焉。其所承于木之下者肺金也。土之子。缘肺金主气。气属阳。阳行健。其播敷运化。气之力也。肺金大肠。职司传送。今夫木之亢也。则侮金而害土。必当扶土之子。金气之壮。

  则能制其木之过。所以法当资益肺金之气。则木可平。而土可保矣。俗夫反以耗气散气之药则土益衰。而木愈克。可胜惜哉。又如火亢可害其肺金。金受火克之极。病则恶寒战栗。

  而发晚热咳渴。直俟夜半之后。气血传过肺金。得微汗方解。此系承乃制之义也。苟不扶水以济金。即元气日索矣。法当培其阴精真水。以御君相二火之暴。则恶寒退而潮热减。自汗而凉。正气回也。人或以辛甘之剂。兼以解散疗之。则精液愈涸。而真精愈竭。则虚其虚也余可类推。人身安危之机。在于阴阳互藏以为和。否则五行更胜。克害而生病也。故经曰。气之胜者。则薄其所不胜。而害其所能胜。嗟夫。亢之所以为害。责在承之不足而起之也。确乎论欤。致中和以全生者。良医也。大易曰。造物不致终穷。其久病有待时令迁转。而承乃制。而自愈矣。如伤寒待日期传过而凉者。即承乃制而痊也。此造物化工之妙耳。僻处乏医。则从汉书有云。不药当中医可也。与其亢则害承乃制之说。庶乎得矣。

  卷一

  医论

  扁鹊论医病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

  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足。四不治也。形羸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云林子曰。越人之论。一三四五六是矣。二则于予心有未适然者。何也。轻者彼轻也。重者彼重也。彼轻而我重之。则彼之生可活矣。不然。彼以一吝而丧生。固病者之不智。子以一吝而不治。亦医者之不仁。噫。古之神医。于此意犹存。则世医可知矣。

  卷一 本草

  药论

  夫药者。天地间之万物也。昔古神农悯苍生之疾苦。格物理之精微。其用心可为仁矣。

  故本草药品虽多。然其味不过五。乃甘辛咸苦酸是也。而其性不过六。温凉补泻升降是也。且甘辛温补升者阳也。苦咸凉泻降者阴也。淡渗泄而属阳。酸性阳而味阴。故药有纯阳者。有纯阴者。有阴中之阳。有阳中之阴。有专用其气者。有独用其味者。大抵味之浓者必补。气之重者必降。味淡则泻。性轻则升。升者治在上在表之病。降者治在下在里之疾。诸寒凉者治乎血热。诸温热者治乎气郁气虚。润以濡燥。涩以收脱。又甘为诸补之原。苦为诸泻之本。

  辛香者亦升泄之类。酸咸者皆补降之属。所谓补者。性味各有所补。而其泻者。亦各有所泻然补中有泻。而泻中有补。如酸入肝。生津以制燥。至苦入心。滋阴以降火。辛能温肺以退寒。咸可坚肾以御热。如欲去其邪。在使复其正。泻阳有以补阴。泻阴有以补阳。降则通其自升。升则欲其自降。惟病有兼成。而法当合用。故方有奇偶。而药有君臣。制之以散者散也。或成之以锭者镇也。用汤者荡也。取气味荡漾。而无所不至。用丸者缓也。取气味缓达。而有所及远。汤有生熟。泻则宜生。补则宜熟。丸有大小。病在上者宜小。俱服于食后。或散末以轻调。或含丸以缓化。病在下者宜大。俱服于食前。或服后以食压。或汤药以顿服。吞补剂于早于未语之前。服疾药当脱衣临睡之际。郁气妙舐嚼之方。温症利丸散之功。凡用甘草者。解诸药毒。取甘以缓脾。剂投生姜者。行诸药力。取辛以开胃。故病以脾胃为主。始得以攻病之力。用酒者欲其上达。用盐者取其下行。丸用蜡者匮其毒。裹用蜡者藏其气。水丸求其速化以清利。蜜丸取其缓行以滋润。用新者速其功。用陈者远其毒。调脾胃之药。丸宜五谷。和气血之剂。利用醋酒。炒以缓其性。泡以剖其毒。浸能滋阴。炼可助阳。但制有太过不及之弊。忌用有相反畏恶之情。有疗之于理者。有疗之以意者。又有不药之术。出乎才智之巧。如针灸熏熨淋渍之类。治六淫外病之药也。有以人事真伪之机。委曲旁求之变。动人耳目。移病者之心志。郁者散之。散者郁之。劳者逸之。静者动之。乃治七情内病之药也。故导引营运。调乎饮食起居。从中正之心。无欺妄之忧者。乃修养之药也。

  故药者非徒药物之为药。而人事所宜之门。莫不为之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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