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卷二续3

素问识卷二续3

  锐也。简按扁鹊传。 石桥引。注。仕咸反。谓石针也。此连言针艾。当从史注。

  针石道也 吴云。言用针石者。乃治病之道。道。犹法也。若精神不加进。志意不舒展。则徒法不能以自行。故病不可得而愈也。简按志聪以精神不进之精神。为工之精神。以今精神坏去之精神。为病者之精神。高则为工之与病者之精神。并不可从。盖此段当从全元起本改数字。义尤明备。

  极微极精 吴云。言微渺易治之时。张云。极微者。言轻浅未深。极精者。言专一未乱。斯病也。治之极易。高云。微。犹轻也。精。犹细也。

  守其数 吴云。数。度也。简按吕览高注。数。术也。

  兄弟远近 吴云。远近。犹言亲疏也。高云。或疏而远。或相亲而近。其音声可以日闻于耳。五色可以日见于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闲暇之甚。而不早为之计。以至病成而逆乎。

  五脏阳以竭 马云。以。已同。吴张。以。作已。

  津液充郭 张云。郭。形体胸腹也。胀论云。夫胸腹。脏腑之郭也。吴云。郭。当作 。高云。郭。

  廓同。空廓也。简按上膈篇云。积聚守于下管。卫气不营。则肠胃充郭。由此则高注为是。

  其魂独居 张云。魄也。阴之属。形虽充。而气则去。故其魄独居也。简按王注未允。

  四极急 吴云。四肢肿急。简按王注脉数。恐非。

  形施于外 简按玉篇。施。张也。王注施张本于此。新校正非。

  平治于权衡 张云。平治之法。当如权衡者。欲得其平也。且水胀一证。其本在肾。其标在肺。如五脏阳已竭。魄独居者。其主在肺。肺主气。气须何法以化之。津液充郭。孤精于内。其主在肾。肾主水。水须何法以平之。然肺金生于脾。肾水制于土。故治肿胀者。必求脾肺肾三脏。随盛衰而治得其平。是为权衡之道也。高云。权。秤锤也。衡。平也。腐秽充塞。五脏不和。故当平治于权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简按张高虽与王义异。亦当存一说。

  去宛陈 马云。宛。积也。陈 。陈草也。吴云。积者谓之菀。久者谓之陈。腐者谓之 也。张云。

  。斩草也。吴云。其水气之陈积。欲如斩草。而渐除之也。简按音释。 。音锉。斩也。熊音。 。粗卧反。

  斩草也。说文。 。斩刍也。当从张义。王注原本。盖作茎字。故引全本校之。

  温衣 滑云。当作温之。微动四肢。令阳气渐次宣行。乃所以温之也。或云。作温表。谓微动四肢。

  令阳气渐次宣行。而温于表也。张云。温衣。欲助其肌表之阳。而阴凝易散也。简按张注是。

  鬼门 张云。汗空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阴之属也。故曰鬼门。简按通天论。气门乃闭。王注。

  气门。谓玄门。盖气鬼古通。

  净腑 张云。膀胱也。上无入孔。而下有出窍。滓秽所不能入。故曰净腑。○张氏医通云。开鬼门之剂。麻黄羌活防风柴胡葱白。及柳枝煎洗。洁净腑之剂。泽泻木通通草防己葶苈茯苓猪苓秋石代盐。去菀陈之剂。商陆大戟甘遂芫花牵牛。宣布五阳之剂。附子肉桂干姜吴茱萸。

  精以时服 张云。服。行也。志云。精以时复矣。

  巨气乃平 马云。巨气大气也。即正气也。志云。巨气者。太阳之气也。简按当从马注。

  卷二

  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吴云。古之帝王。闻一善道。着之方策。以纪其事。谓之玉版。简按贾谊新书云。书之玉版。藏之金柜。

  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汉司马迁传。金柜玉版。图籍散乱。如淳注。玉版。刻玉版。书为文本也。

  揆度奇恒 马云。病能论云。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

  道在于一 马云。一者何也。以人之有神也。吴张同。

  神转不回 马云。回者。却行而不能前也。玉机真脏论云。帝曰。吾得脉之大要。天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迥。迥则不转。乃失其机。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此篇用回字。彼从 。义当参考。张云。回。逆而邪也。简按回 同字。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 高云。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

  容色 吴云。容。面容也。简按全本作客色。近是。

  在其要 高云。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简按在。

  察也。见尔雅释诂。

  汤液主治十日已 高云。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

  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高云。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马云。齐。后世作剂。

  醪酒主治百日已 马云。醪酒者。入药于酒中。如腹中论有鸡矢醴之谓。高云。醪酒。乃熟谷之液。

  其性 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百日尽已 吴云。言至于百日之期。则命尽而死。张云。百日尽则时更气易。至数尽而已。上节言病已。此言命已也。不可混看。高云。尽已。气血皆终也。简按王林二家注并误。

  上为逆下为从 马云。色见于上。病势方炎。故为逆。色见于下。病势已衰。故为从。灵五色篇云。

  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志云。按方盛衰论云。阳从左。阴从右。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女子之血气从右转。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而从左散者。顺也。女子之色见于左。而从右散者。顺也。

  阴阳反他 张云。作。旧作他。误也。今改之。反作。如四气调神论。所谓反顺为逆也。

  在权衡相夺 张云。谓度其轻重。而夺之使平。犹权衡也。高云。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简按马为察脉之浮沉之义。非。

  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张云。阴阳反作者。即奇恒事也。权衡相夺者。即揆度事也。

  搏脉痹 寒热之交 张云。搏脉。为邪盛正衰。阴阳乖乱之脉。故为痹。为 。为或寒或热之交也。

  简按王以寒热之交。为搏脉痹 之病由。然与下文之例不合。当从张注。

  脉孤为消气 张云。脉孤者。孤阴孤阳也。孤阳者。洪大之极。阴气必消。孤阴者。微弱之甚。阳气必消。故脉孤为消气也。高云。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

  虚泄为夺血 张云。脉虚兼泄者。必亡其阴。故虚泄为夺血也。高云。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

  简按吴本。泄。

  作涩。非。

  孤为逆虚为从 高云。脉孤而无胃气而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 高云。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

  八风四时之胜 吴云。八风。八方之风。四时。春夏秋冬也。胜。各以所王之时而胜也。终而复始。

  主气不变也。言天之常候如此。高云。八方之风主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

  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中土而胜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

  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吴云。过。差也。张云。设或气令失常。逆行一过。是为回则不转。而至数繁乱。无复可以数计矣。过。失也。喻言人之色脉。一有失调。则奇恒反作。变态百出。亦不可以常数计也。此则天人至数之论。要在逆从之间。察其神而毕矣。

  卷二

  诊要经终论篇第十六

  天气始方 吴云。方。谓气方升也。岁方首也。人事方兴也。高云。方。犹位也。正月二月。天气从阴而阳。故天气始位。简按广雅。方。大也。正也。王注盖本此。

  天气正方 吴云。正方者。以时正暄也。生物正升也。岁事正兴也。高云。天气由东而南。始正其位。

  水伏 宋本作冰复。诸本同。吴云。冰复者。冰而复冰。凝寒之极也。志云。冰复者。一阳也。高云。

  复。犹伏也。水冰气伏。故冰复。简按王注伏藏于水。明是古本作水伏。

  地气合 吴云。合。闭而密也。志云。地出之阳。复归于地。而与阴合也。

  散俞 马云。各经分散之穴也。四时刺逆从论云。春气在经脉。此散俞者。即经俞也。以义推之。春之经脉。当在肝胆经也。肝之经穴。在中封穴。胆之经穴。在阳辅穴。张云。即诸经之散穴也。简按马注恐拘。

  高云。络脉之散俞。盖与王意同。

  分理 马云。纹理也。亦肝胆经之分理也。吴云。谓黑白分肉之理。高云。分肉之腠理也。

  甚者传气间者环也 吴云。病甚者。久留其针。待其传气日一周天而止。少瘥而间者。暂留其针。伺其经气环一周身而止。张云。传。布散也。环。周也。病甚者。针宜久留。故必待其传气。病稍间者。

  但候其气行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可止针也。简按王马以传气。为传其所胜之义。高以间为虚实相间之谓。并误。

  络俞 张云。谓诸经浮络之穴。以夏气在孙络也。

  尽气闭环 吴云。扪闭其穴。伺其经气循环。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张云。闭环。谓去针闭穴。须气行一周之顷也。高云。夏气开张。故浅刺络俞。若尽传其气。反闭其环转之机。而痛病必下入矣。简按高注非是。

  痛病必下 吴云。盖夏气在头。刺之而下移也。

  循理 吴云。循理。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高云。循皮肤之纹而刺之。简按王注为是。

  刺俞窍于分理 于。马本作于。注云。于字。当与字。张云。孔穴之深者曰窍。冬气在骨髓中。故当深取俞窍于分理间也。志云。分理者。分肉之腠理。乃溪谷之会。溪谷属骨。而外连于皮肤。是以春刺分理者。外连皮肤之腠理也。冬刺俞窍于分理者。近筋骨之腠理也。简按不必于作与。

  散下 吴云。以指按之。散其表气。而后下针。张云。或左右上下。散布其针。而稍宜缓也。简按张仍王注。是。

  法其所在 马云。正以法其人气之所在。以为刺耳。

  入淫骨髓 高云。春刺夏分。心气妄伤。心合脉。故脉乱。脉乱则气无所附。故气微。脉乱气微。邪反内入。故入淫骨髓。志云。少阳主骨。厥阴不从。标本从少阳中见之化。故入淫骨髓也。○简按以下四时刺逆之变。犹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灾异。不过示禁戒于人耳。

  不嗜食又且少气 高云。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盖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也。不但气微。又且少气。

  筋挛逆气环为咳嗽 高云。春刺秋分。肺气妄伤。筋挛。肝病也。筋挛逆气。肝病而逆于肺也。张云。

  逆气者。肝气上逆也。环。周也。秋应肺。故气周及肺。为咳嗽也。

  时惊又且哭 张云。肝主惊。故时惊。肺主悲忧。故又且哭。

  邪气着脏 张云。冬应肾。肾伤则邪气内侵而着脏。故令人胀。马云。着。着同。高云。着。旧本讹着。今改。简按着。着俗字。

  又且欲言语 志云。肝主语。故欲言语也。简按宣明五气篇曰。五气所病。肝为语。

  解堕 马云。解。懈同。堕。惰同。

  心中欲无言 吴云。肺主声。刺秋分而伤肺。故欲无言。

  惕惕如人将捕之 吴云。恐也。恐为肾志。肺金受伤。肾失其母。虚而自恐也。

  少气时欲怒 张云。夏伤其肾。则精虚不能化气。故令人少气。水亏则木失所养。而肝气强急。故欲怒也。志云。阳气外张。故令人少气善怒也。

  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张云。伤肝气也。心失其母。则神有不足。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志云。

  秋主下降。刺春分。是反导其血气上行。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

  洒洒时寒 志云。冬主闭藏。而反伤之。则血气内散。故令人寒栗也。简按志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为是。

  眠而有见 马云。而。当作如。张云。肝藏魂。肝气受伤。则神魂散乱。故令人欲卧不能眠。或眠而有见。谓怪异等物也。简按而如古通。如诗小雅垂带而厉。笺云。而。如也。春秋。星陨如雨。是也。不必改字。

  环死 吴云。心为天君。不可伤损。刺者误中其心。则经气环身一周。而人死矣。凡人一日一夜。营卫之气。五十度周于身。以百刻计之。约二刻。而经气循环一周也。简按诸注以环为环周一日之义。然据上文间者环也。则吴义似长矣。○张云。按刺禁论所言。五脏死期。尤为详悉。但与本节。稍有不同。此节止言四脏。

  独不及肝。必脱简耳。

  中鬲者皆为伤中 张云。鬲膜。前齐鸠尾。后齐十一椎。心肺居于鬲上。肝肾居于膈下。脾居在下。

  近于鬲间。鬲者。所以鬲清浊分上下。而限五脏也。五脏之气。分主四季。若伤其鬲。则脏气阴阳相乱。是为伤中。故不出一年死。

  知逆从也 张云。知而避之者为从。不知者为逆。是谓反也。

  布 马云。 。当作HT 。布巾也。张吴本作HT 。高作缴。志云。 。定也。以布定着于胸腹。

  滑云。HT 。如缠缴也。简按字书。HT 。又作缴。音皎。玉篇。胫行HT 也。集韵。胫布也。本草有缴脚布。

  李时珍云。即裹脚布。古名行HT 。乃滑注似是。字书无 字。志聪根据王注形定之解。牵强。

   熊音。 。胡计反。 。子用反。马云。反折。谓手足身体反张。而或急为 。或缓为 。高云。手足抽掣也。简按 又作螈。玉机真藏论曰。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脉受热。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熊音。尺世反。 同。说文。螈。小儿 病也。

  又HT 。引纵曰HT 。别作 。汉艺文志。有金创螈 方。王符潜夫论。掣纵。皆与此同义。明理论云。 者。筋脉急也。 者。筋脉缓也。急者则引而缩。缓者则纵而伸。或缩或伸。动而不止者。名曰 。俗谓之搐者。

  是也。此说得之。

  其色白 吴本。白。作黑。志云。色白者。亡血也。津液外脱。则血内亡矣。张云。灵终始篇曰。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

  目HT 绝系 马云。目HT 者。犹俗云眼圈也。其所谓系者。即大惑篇之所谓系也。吴。HT 。作环。注云。目环。转旁视也。高作寰。注云。谓目之寰字。与眼系相绝。不相维系也。简按HT 。音释。音琼。

  说文作HT 。目惊视也。(韵会。葵营切。音琼。)张志并根据王注。为是。

  先青白 高云。刺禁论云。刺中胆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见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口目动作 张云。牵引歪斜也。志高同。简按王注。目 。(字典晶荧貌。韩愈东方半明诗。太白 。)而鼓颔也。未详何义。

  善惊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之病。闻木音则惕然惊。

  不仁 吴云。不知疼痛。若不仁爱其身者。高云。不仁者。身冷肤硬。马云。不知痛痒也。简按王注痹论云。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程氏遗书云。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

  譬最近。马注本于程子。

  上下不通 吴云。肾开窍于二阴。故令闭。既胀且闭。

  则上不得食。下不得便。上下不通。心肾隔绝而终矣。高云。手经足经。不相贯通。则上下不通。简按当从吴义。

  腹胀闭 张云。足太阴脉。入腹属脾。故为腹胀闭。手太阴脉。上膈属肺。而主呼吸。故为不得息。

  胀闭则升降难。不得息则气道滞。故为噫为呕。呕则气逆于上。故为面赤。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

  不逆则上下不通 张云。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脾气败则无以制水。故黑色见于面。

  中热 据王注。谓胸热也。

  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张云。手足六经。各分表里。是十二经也。灵终始篇文与此同。

  卷二

  脉要精微论篇第十七

  平旦 张云。平旦者。阴阳之交也。阳主昼。阴主夜。阳主表。阴主里。凡人身营卫之气。一昼一夜。五十周于身。昼则行于阳分。夜则行于阴分。迨至平旦。复皆会于寸口。营卫生会篇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故诊法当于平旦初寤之时。

  阴气未动阳气未散 滑云。愚谓平旦未劳于事。是以阴气未扰动。阳气未耗散。

  有过之脉 马云。盖人之有病。如事之有过误。故曰有过之脉。全经仿此。张云。有过。言脉不得中。而有过失也。

  切脉动静 张云。切者。以指按索之谓。切脉之动静。诊阴阳也。简按望闻问三者。临病患乃可知焉。唯脉非切近其体肤。不能诊之。故谓之切脉。王以切近解之。为是。杨玄操难经注。切。按也。

  精明 马云。王注为足太阳经睛明穴。由下文所以视万物别黑白等语观之。则主目言为正。盖精明主神气言。舍目亦无以见之。况末云则精衰矣。岂精衰之精。尚可以穴言乎。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

  胸中正则眸子 焉者。是也。吴云。目中眸子。精神也。

  参伍 张云。以三相较。谓之参。以伍相类。谓之伍。盖彼此反观。异同互证。而必欲搜其隐微之谓。

  易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即此谓也。(出上系辞。)滑云。以色脉脏腑形气。参合比伍也。简按荀子曰。窥敌制胜。欲伍以参。又曰。参伍明谨施赏刑。杨 注云。参伍。犹错杂也。

  血之府也 李云。营行脉中。故为血府。然行是血者。实气为之司也。逆顺篇云。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则知此举一血。而气在其中。即下文气治气病。义益见矣。

  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 吴云。脉之升者为上。上盛则病气高。高。粗也。脉之降者为下。下盛则病气胀。张云。上盛者。邪壅于上也。气高者。喘满之谓。下盛者。邪滞于下。故腹为胀满。简按诸家以上下。

  为寸尺之义。而内经有寸口之称。无分三部而为寸关尺之说。乃以难经以降之见读斯经。并不可从。此言上下者。指上部下部之诸脉。详见三部九候论。气高。全本作气鬲。史记仓公传。气鬲病。使人烦懑。食不下。时沤沫。

  代则气衰 马云。脉来中止。不能自还者。为代。代则正气已衰。故不能自还也。犹人负重。以至中途。而力乏不前。欲求代于人者耳。张云。脉多更改不常者曰代。气虚无主也。简按马注仍王义。而申明伤寒论脉经之旨者。史仓公云。不平而代。又云。代者。时参击。乍躁乍大也。张守节正义云。动不定曰代。此可确张说也。代脉有三义。见张氏脉神草。

  涩则心痛 马云。脉来如刀刮竹。(出虞庶)而往来甚难者曰涩。涩则心血不足。而有时作痛也。张云。涩为血少气滞。故为心痛。

  浑浑革至如涌泉 张云。革至。如皮革之坚硬也。志云。革至者。扃易于平常也。高云。革至如涌泉。应指杂还之意。汪机云。愚谓此则溢脉类也。与仲景弦大虚芤之革不同。简按文选七发注。浑浑。波相随貌。革。集韵。音殛。急也。礼檀弓。夫子之病革矣。甲乙。脉经。乍绰绰。(诗传。宽也。)义相乖。

  绵绵 张云。绵绵如写漆。(出辨脉篇)及如弓弦之断绝者。皆真气已竭。故死。高云。软散无伦之意。诗大雅疏。微细之辞。

  精明五色 吴云。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为气之光华。

  白裹朱 宋本脉经。白。作帛。沉本脉经作绵。马云。白。当作帛。诸本作白。非。张云。白裹朱。

  隐然红润而不露也。

  赭 张云。代赭也。色赤而紫。说文。赭。赤土也。

  苍璧 白虎通。璧者。外圆象天。内方象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

  地苍 脉经。作炭。张云。地之苍黑。枯暗如尘。

  其寿不久也 吴云。精微象见。言真元精微之气。化作色相。毕见于外。更无藏蓄。是真气脱也。

  故寿不久。○高本。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云云二十九字。移其去如弦死下。非。

  伤恐者 吴云。伤。悲伤。恐。惧也。伤为肺志。恐为肾志。盖肺气不利则悲。湿土刑肾则恐也。张云。伤恐者。肾受伤也。志云。恐为肾志。如肾气不藏。而反胜于中。则伤动其肾志矣。简按推下文例。者字。当在言下。

  终日乃复言 志云。气不接续也。伤寒论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

  门户不要 张云。要。约束也。幽门(胃下口)阑门(大肠小肠之会)魄门。皆仓廪之门户。门户不能固则肠胃不能藏。所以泄利不禁。脾脏之失守也。

  五脏者身之强也 吴本作五腑。注云。下文所言五腑者。乃人身恃之以强健。简按吴注似是。高接前段。为五脏者中之守也之结语。恐非。

  头者精明之府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升于头。以成七窍之用。故头为精明之府。高云。人身精气。上会于头。神明上出于目。故头者。精明之府。

  头倾视深 吴云。视深。视下也。又目陷也。张云。头倾者。低垂不能举也。视深者。目陷无光也。

  背者胸中之府 马云。胸在前。背在后。而背悬五脏。实为胸中之府。张云。背乃脏俞所系。故为胸中之府。

  肩随 楼氏纲目。作肩垂。

  肾将惫矣 熊音。惫。蒲拜反。病也。吴云。惫。与败同。坏也。

  偻附 吴云。偻。曲其身也。附。不能自步。附物而行也。简按马。附读为俯。为是。左传昭七年。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杜注。俯共于伛。伛共于偻。又HT 同。说文。HT 。 病也。广雅。HT 。短也。

  岐伯曰反四时者云云 张云。此言四时阴阳脉之相反者。亦为关格也。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以人迎为阳脉。而主春夏。寸口为阴脉。而主秋冬也。若其反者。春夏气口当不足。而反有余。秋冬人迎当不足。而反有余。此邪气之有余。有余者。反为精也。春夏人迎当有余。而反不足。秋冬寸口当有余。而反不足。此血气之不足。不足者。日为消也。如春夏人迎应太过。而寸口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秋冬寸口应太过。而人迎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是不足者为精也。春夏寸口应不足。而人迎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秋冬人迎应不足。而寸口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是有余者为消也。应不足而有余者。邪之日盛。应有余而不足者。正必日消。若此者。是为阴阳相反。气不相营。皆名关格。简按此一顷三十九字。与前后文。不相顺承。疑是它篇错简。且精消二字。其义不大明。姑从张注。

  脉其四时动 甲乙。无其字。

  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高云。人之阴阳升降。如天运之环转广大。故曰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成无己注伤寒例云。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马云。按彼春之暖四句。又见至真要大论。张仲景伤寒论引之。

  脉与之上下 马云。上下者。浮沉也。

  以春应中规 高云。所以与之上下者。春时天气始生。脉应软弱浮滑。则圆转而中规之度矣。马云。

  规者。所以为圆之器也。春脉软弱轻虚而滑。如规之象。圆活而动。

  夏应中矩 马云。矩者。所以为方之器也。夏脉洪大滑数。如矩之象。方正而盛。

  秋应中衡 张云。衡。平也。秤。横也。秋气万物俱成平于地面。故应中衡。而人脉应之。所以浮毛而见于外也。

  冬应中权 张云。权。秤锤也。冬气闭藏。故应中权。而人脉应之。所以沉石而伏于内也。凡兹规矩权衡者。皆发明阴阳升降之理。以合乎四时脉气之变象也。简按淮南时则训云。制度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虽与此章有不同者。而以规矩权衡配四时。当时已有其说。

  不唯医经也。

  知脉所分 张云。期而相失者。谓春规夏矩秋衡冬权。不合于度也。知脉所分者。谓五脏之脉。各有所属也。分之有期者。谓衰王各有其时也。知此者。则知死生之时矣。

  故知死时 时。别本作期。

  始之有经 吴云。始之有经常之道。简按始之以下三十三字。甲乙无之。又是知阴盛则梦以下七十八字亦同。新校正有误置之说。今删此一百字。则文意贯通。似甲乙为正。论梦一节。见灵淫邪发梦篇。及列子穆王篇。

  与天地如一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

  上盛 简按王注。上。上声。诸家读如字。

  下盛 简按王注。下。去声。诸家读如字。

  梦予 熊音。予。上声。与同。

  虚静为保 简按甲乙。作宝。盖保。葆。宝。古通用。史记留侯世家。见谷城山下黄石。取而葆之。

  注。史记珍宝字皆作葆。征四失论。从容之葆。

  泛泛乎 吴云。泛泛然充满于指。简按说文。泛。浮也。通作 。

  蛰虫 熊音。蛰。直力反。虫藏也。

  知外者终而始之 马云。能观其色而验之。有终始生克之异。(此仍王意)吴云。切脉之道。有终有始。始则浮取之。终则沉取之。浮以候外。沉以候内。终而始之。谓既取其沉。

  复察于浮。浮沉相较。高注同。张云。内。言脏气。脏象有位。故可按而纪之。外。言经气。经脉有序。故可终而始之。简按灵终始篇。终始者。经脉为纪。张义似允。

  故曰 熊本。吴本。无此二字。

  此六者 马云。春夏秋冬内外六者。张同。高云。内外按纪终始。

  持脉之大法 法下。甲乙有也字。

  当消环自已 马云。若软而散。则刚脉渐柔。当完一周之时。而病自已矣。吴。消下句。志高同。志云。灵枢云。心脉微小为消瘅。盖心液不足。则火郁而为消渴之病。心藏神。得神机环转。而病自已也。按甲乙。环。作渴。(脉经同)高同。张云。软散者。心气将和也。消。尽也。环。周也。谓期尽一周。而病自已矣。愚按搏击之脉。皆肝邪盛也。肝本属水。而何五脏皆畏之。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脉无胃气则死。凡木强者土必衰。脉搏者胃多败。故坚搏为诸脏所忌。兹心脉搏坚而长者。以心脏之胃气不足。而邪有余也。搏之微。

  则邪亦微。搏之甚。则几于真脏矣。故当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浅深。后四脏者仿此。汪昂云。志聪注。消。

  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当病灌汗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色不青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色泽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鲜泽。盖水溢于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溢饮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折髀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食痹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其软散 脉经。软下。有而字。

  色不泽者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其色黄而赤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折腰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心疝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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