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卷八
卷八
缪刺论篇第六十三
马云。邪客于各经之络。则左痛取右。右痛取左。与经病异处。故以缪刺名篇。据灵枢官针篇第三节。
则巨刺。亦左取右。右取左。特有经穴络穴不同耳。张云。缪。异也。简案缪。广韵。靡幼切。礼大传注。纰缪。犹错也。王注从之。盖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交错其处。故曰缪刺。
极于五脏 简按极。至也。见诗周颂注。
如此则治其经焉 张云。邪气自浅入深。而极于五脏之次者。当治其经。治经者。十二经穴之正刺也。尚非缪刺之谓。
入舍于孙络 甲乙。络。作脉。据上文。当从甲乙。
大络 吴云。十二经支注之大络。难经所谓络脉十五络。是也。高云。流溢。传注也。气穴论云。
孙络之脉别经者。并注于络。传注十四络脉者。是也。
奇病 张云。病在支络。行不由经。故曰奇病。志云。奇病者。谓病气在左。而证见于右。病气在右。而证见于左。盖大络乃经脉之别。阳走阴。阴走阳者也。
与经相干 马云。其邪客大络。左注于右。右注于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其实不得入于经。而止布于四末。志云。经脉篇曰。手太阴之别。并太阴之经。直入掌中。手少阴之别。循经入于心中。盖大络俱并经附行。故曰与经相干。高云。经。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与经相干。而输布于手足之四末。其气左右流行。无有常处。经隧相干。故不入于经俞。不入于经俞。刺其络脉。故命曰缪刺。简案据诸家之义。干。预也。即干涉之干。
必巨刺之 吴云。巨刺。大经之刺也。志云。巨。大也。谓当以长针取之。亦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简案官针篇。无长针取之之说。今从吴注。
缪处 马云。缪者。异也。王注。以所刺之穴。如纰缪纲纪者。非岐伯自有明旨。吴云。与经脉常行之处差缪也。高云。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缪处。异处也。谓经脉之痛。深而在里。络脉之痛。支而横居。病在于络。左右纰缪。故命曰缪刺。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 马云。肾经络穴大钟也。简按张吴诸家。不指言其穴。盖络泛言一经之络也。
马。每络注某穴。恐非。
无积者 高云。胀满有积。当刺其胸胁。若无积者病。少阴之络。上走心包。故当刺然骨之前。简按吴云。积。五脏积也。五脏真气不足。而后病积。若复刺出其血。是重虚矣。故在禁。志云。无积者。无盛血之结也。并误。
然骨之前 高。骨。作谷。注云。谷。旧本讹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简按本输篇云。肾溜于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不必改字。
如食顷 张云。食顷。一饭顷也。后仿此。简按王立饥之解。不通。
不已左取右 甲乙。无不已二字。简按此已系于络病。何待其不已而缪刺之。甲乙为是。
取五日已 甲乙。无取字。张云。病新发者。邪未深也。虽不即愈。亦不过五日而已。
邪客于手少阳之络 甲乙。作少阴之络。注云。一作少阳。
刺手中指次指 马云。中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去爪甲上如韭叶者。即关冲穴也。高云。中指次指。
即小指次指。手少阳关冲井穴也。志云。当刺中指心包络之中冲。次指手少阳之关冲。简按甲乙注。中指。当小指。张吴亦据新校正。作小指。本输篇。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气府论。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热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厥病篇。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诸篇言关冲穴者如是。当从新校正。
如韭叶 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简按甲乙。少泽。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
以此推之。凡云如韭叶者。当以一分为准。
卒疝 高云。经脉篇曰。足厥阴之别。其病气逆。则睾肿卒疝。故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与肉交者 志云。即去端如韭许。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 吴云。男子以阳用事。故已速。女子以阴用事。故已稍迟。志云。女子之生。
不足于血。故有顷。男子之血盛。故立已。
刺外踝下 甲乙。下。作上。吴云。金门京骨通谷。三 也。高云。三 者。通谷为荥。束骨为输。
京骨为原也。简按据甲乙。盖谓跗阳穴。跗阳。在踝上三寸。
邪客于臂掌之间 高云。经脉篇曰。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下臂入掌中。病则臂肘挛急。掌中热。
故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可得屈。
刺其踝后 马云。当刺心经之通里穴也。张云。手厥阴经也。踝后者。以两踝言。踝中之后。则内关也。内关为手厥阴之络。故当取之。志同。高云。先以指按之。按之而痛。乃刺之。简按考文义。不宜定为某穴。故王不注。
高为得矣。
以月死生为数 吴云。望前为月生。望后为月死。此以应痛为 。不拘穴法。张云。月之死生。随日盈缩。以为数也。故自初一至十五。月日以盈。为之生数。当一日一 。一 。即一刺也。至十五日渐增。至十五 矣。自十六至三十日。月日以缩。为之死数。当日减一刺。故十六日止十四 。减至月终。唯一刺矣。
盖每日一刺。以朔望为进止也。志云。手厥阴心主主血脉。是谓待时而调之也。高云。由微而盛。如月之生。
故渐多之。由盛而微。如月之衰。故渐减之。月郭空则无治也。
邪客于足阳跷之脉 马本。无足字。高云。脉度篇云。跷脉。从足至目。属目内 。故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 始。
外踝之下半寸所 高云。仆参穴也。简按甲乙云。申脉。阳跷所生也。在足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许。又云。仆参。在跟骨下陷者中。则知旧注为是。
如行十里顷而已 志云。跷健善行。如行十里。则跷脉之气已周。高云。跷脉属奇经。其行最疾。
故如人行十里之顷。而痛病可已。简按据汉书贾捐之传。吉行五十里之数。而度之。即得一时三刻有奇。
人有所堕坠 马云。此言恶血为病。当有缪刺之法。
利药 吴云。先宜饮利瘀血药也。
上伤厥阴之脉 张云。凡堕坠者。必病在筋骨。故上伤厥阴之脉。肝主筋也。下伤少阴之络。肾主骨也。刺然骨之前出血。即少阴络也。
然骨之前血脉 简按诸注仍原文而注之。不必从新校正。
刺足跗上动脉 张云。足厥阴之输。太冲穴也。王氏谓为阳明之冲阳。似与此无涉。志高不注穴名。
善悲惊不乐 吴云。厥阴之病。连于肝则惊。少阴之病。逆于 中。则不乐。故刺法相侔也。张云。
堕跌伤阴。神气散失。故善悲惊不乐。志高与张同。简按吴注近是。
中指爪甲上 吴仍王注。改作小指。注云。关冲穴也。为手少阳井。手少阳之络。从耳后入耳中。故刺之。简按马张高并从新校正。为是。
其不时闻者 吴云。绝无所闻者为实。不时闻者为虚。虚而刺之。是重虚也。张云。时或有闻者。尚为可治。其不闻者。络气已绝。刺亦无益。故不可刺也。简按若吴注所言。则当云其时不闻者。疏甚。
耳中生风 吴云。生风。如风之号也。志云。加耳鸣之风生也。简按千金方。耳中飕飕。是也。
凡痹往来 高云。此言往来行痹。不涉经脉。但当缪刺其络脉。不必刺其 穴也。凡痹往来。谓之行痹。其行无常处者。邪在分肉之间。不涉经脉也。简按千金方。风痹。游走无定处。名曰血痹。此亦邪在于血络者。
痛而刺之 张云。谓随痛所在。求其络而缪刺之也。志同。高云。凡痹必痛。痛而刺之。简按今从张注。
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 吴本。十一字为注文。云。旧作大文。僭改为细注。
月生一日一 甲乙。月上。有以月死生为数六字。高云。上文手厥阴心包主血脉。故以月死生为数。此言痹痛。则冲任之血。不能热肉充肤。澹渗皮毛。故亦以月死生为 数。篇中缪刺无 数。皆以月死生。
为数也。
邪客于足阳明之经 马吴张并根据新校正。经。作络。志仍原文。云。此言经脉之互交者。亦当以缪取也。经。谓阳明之经脉也。高同。简按据王注及志高。则刺大经之病也。似与巨刺无别。今亦仍新校正。
足中指次指 马从王注。吴云。足阳明之脉。有入中指内间者。有入中指外间者。有入大指间者。此言刺足中指次指。乃中指及次指也。次指是厉兑穴。中指则不必穴也。张云。中指次指。皆足阳明所出之经。
即厉兑穴次也。志云。足阳明之脉。下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故当取中指间之内庭。
大指次指间之厉兑。高云。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与肉交者。足阳明厉兑井穴也。简按高以自大指当第三指者。为中指。则与王注异。而考本输篇。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指内次指之端也。本篇下文则云。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明是足以第二指为中指。而与手之中指不同。当以甲乙为是。
温衣饮食 志云。咳者。邪干肺也。故宜温衣。及温暖饮食。若形寒饮冷。是为重伤矣。
气上走贲上 简按新校正。引杨玄操。是也。丁德用云。胃言若虎贲之士。围达之象。故曰贲门也。
况胃者围也。主仓廪。故别名太仓。今考诗注。贲。大也。胃已名太仓。贲门盖取于此。若以虎贲之贲。则义不叶。马以下诸注。仍新校正。唯高本于王。
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高云。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简按下文嗌中肿云云。亦邪客于足少阴者。故以此六字为衍文。然嗌中肿二十八字。王所移于此。未可果为衍文。
不能内唾 高云。内。犹咽也。
腰痛引少腹控 吴云。足太阴湿土也。湿病者。先注于腰。故腰痛。太阴之筋。聚于阴器。循腹里结胁。故引少腹控 。张云。足太阴之络。上入布胸胁。而筋着于脊。故为病加此。控。引也。高云。经脉论云。脾之大络。
名曰大包。出渊液。布胁胸。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令人腰痛引少腹。身尽痛之意也。控 不可以仰息。布胸胁。百节尽皆纵之意也。
腰尻之解两胂之上是腰俞 吴据新校正。删是腰俞三字。注云。腰尻之解。腰俞一穴也。两胂上。脾俞二穴也。马云。腰俞。在中行二十一椎之下。则无左右。断是白环俞也。张云。腰俞止一穴居中。本无左右。
此言左取右。右取左者。必腰俞左右。即足太阳之下 穴也。高云。解骨缝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
申明腰尻之解。两胂之上。腰俞是也。盖腰尻之解。属于腰俞。两腰之上。即腰俞两旁之下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仰。刺腰尻交者。两髁胂上。以月生死为 数。王注。腰尻交者。谓髁下尻骨两旁四骨空。左右八穴。俗呼此骨。为八 骨也。今由此攻之。是腰俞三字衍。而其义则张注为得矣。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 张云。足太阳经。挟脊抵腰中。故拘挛脊急。其筋从腋后入腋下。故引胁而痛。
应手如痛 如。甲乙。作而。吴云。此不拘穴俞而刺。谓之应痛穴。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 过。王。平声。马云。盖经旨以病为有过也。高。之下。病下。并句。注云。治诸经刺之。谓治诸经之病。则正刺其经也。所过者不病。谓诸经所过之道。不为邪客。而不病也。简按旧注义长。
刺其通脉 甲乙。作过脉。马云。刺其听宫穴也。耳聋以下十六字。高。移上文邪客于手阳明之络后。
注云。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冲。中指中冲。主通脉出于耳前。故曰耳聋云云。盖手阳明之脉。上颈贯颊。在于耳前。通脉出耳前。通心主包络之脉。而出于耳前之手阳明也。
简按据上文刺之所过者。通字作过。似是。
齿龋刺手阳明 熊音。龋。丘禹反。齿病也。高云。齿龋。齿腐痛也。说文。齿蠹也。释名。龋。朽也。虫啮之齿缺朽也。高本。此以下十七字。连下文缪传引上齿以下四十八字。移前节邪客于足阳明之经。令人鼽衄云云条之后。甲乙。阳明下。有立已二字。
邪客于五脏之间 吴云。五脏之间。谓五脏络也。张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必各引其经而痛。但见病处。各取其井。而缪刺之。高云。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经脉络脉。相引而痛。有时来出于络脉。有时但止于经脉。故时来时止。
五刺已 志云。五脏之气平也。
缪传引上齿 吴云。病本在下齿。今缪传于上齿也。志云。谓手阳明之邪。缪传于足阳明之脉也。
足阳明之脉。入上齿中。此邪客于手阳明之经别。而缪传于足阳明之脉。致引入上齿。
齿唇寒痛 甲乙。无痛字。
视其手背脉 马云。盖指手阳明之络穴偏历也。简按诸家不注某穴。此泛言手背。不必指一穴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足上。甲乙。有刺字。高本。一上。有各字。云。旧本无各字。今臆补。
此五络皆会于耳中 志云。耳者。宗脉之所聚也。张兆璜云。宗脉者。宗气所出之脉也。即胃之大络。出于乳下。聚于耳中。
上络左角 马云。络于左耳之额角。志云。肝主血。而居左。其气直上于巅顶也。
后刺手心主 马云。心包络之井。在中指端。名曰中冲。吴张同。简按上文。不及心主厥阴。是必错出。新校正为是。高云。刺手心主少阴锐骨之端。各一 。心手少阴掌后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官。
故曰心主。此注可疑。心主。谓心包。乃手厥阴也。今引君主之官。而为心经。殆属牵强。
以竹管吹其两耳 甲乙。管。作筒。耳下。有中字。
其左角 金匮。甲乙。 。作剔。高云。 。 同。俗作剃。
方一寸 肘后方。作二寸。外台。作方寸匕。
燔治 金匮。作烧末。张云。烧制为末也。
灌之立已 金匮。已。作起。
切而从之 甲乙。从。作循。
调之 张云。病在经者。治从其经。但审其虚实而调之。调者。如汤液导引之类。皆是也。调之而不调。然后刺其经脉。是谓经刺。亦曰巨刺。
有痛而经不病者 吴云。身有痛处。而其经脉所至之分。不皆病者。是为络病。非经病也。则缪刺之。
此缪刺之数也 吴云。数。犹言节目也。张云。凡此刺经者。刺大络者。刺皮部血络者。各有其治。
所以辨缪刺之术数也。
卷八
四时刺逆从论篇第六十四
简按篇中。无问答之语。宜删论字。
阴痹 志云。痹者。闭也。血气留着于皮肉筋骨之间为痛也。简按王以阴为寒。故根据痹论寒胜者为痛痹之义而释之。新校正。则以为王以痛为痹之通训。却非也。
狐疝风 张云。滑。为阳邪有余。而病风者。热则生风也。疝者前阴少腹之病。男女五脏皆有之。狐之昼伏夜出。阴兽也。疝在厥阴。其出入上下不常。与狐相类。
故曰狐疝风。此非外入之风。乃以肝邪为言也。高云。气病为疝。血病为积。滑主气盛。涩主少血。故厥阴脉滑。则病狐疝。又曰。风者。气动风生。风主气也。下文肺风脾风心风肾风肝风。皆气动风生之义。简按本脏篇云。肾下则腰尻痛。不可以俯仰。为狐疝。经脉篇云。肝所生病者。狐疝遗溺。而本篇系以风者。寿夭刚柔篇云。病在于阴者。谓之痹。病在于阳者。谓之风。凡脉滑为阳有余。今脉滑者。并以风称之。其义可知矣。
陈氏三因方云。寒疝之气。注入 中。(按陈误以 为阴囊。故其言如此。)名曰狐疝。亦属 疝。葛氏伤寒直格云。狐疝。言狐者。疝气之变化。隐见往来不可测。如狐也。张注本于此。杨上善之解恐非。
隐轸 马云。当作瘾疹。吴云。隐轸。即瘾疹。张同。简按释名。胗。展也。痒搔之捷展起也。乃知胗借而作轸。后世从 作疹也。马注误。厥阴为阴痹。为狐疝风。太阴为肉痹。为脾风疝。太阳为骨痹。为肾风疝。少阳为筋痹。为肝风疝。其理固明矣。而至少阴为皮痹。为肺气疝。阳明为脉痹。为心风疝者。则与常例异。盖此篇。以三阴三阳。单配乎五脏。故与他篇之例不同也。旧注。或以运气之义而释之。率不可从。
肺痹 痹论云。皮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肺。肺痹者。烦满。喘而呕。马云。肾为肺之子。其水上逆于肺母。故皮为肺之合。今肾有余。当病皮痹瘾疹。其病在表也。不足当为肺痹。其病在里也。
肺风疝 大奇论云。肺脉沉搏。为肺疝。
病积溲血 马云。其脉若滑。则当病肺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病有积及溲血。内伤之邪也。张云。涩。为心血不足。故经滞而为积聚。血乱而为溲血也。
脾痹 吴云。太阴湿土之气也。其气有余则湿胜。脾主肌肉。奠位乎中。故肉痹寒中。不足则土气弱。故病脾痹。简按痹论云。肌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脾。脾痹者。四肢解堕。发咳呕汁。上为大塞。所谓肌痹。即肉痹。
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当有积。及心腹时满。内伤之邪也。张云。太阴脉滑。则土邪有余。脾风疝者。即 肿重坠之属。病在湿也。
脉痹 马云。阳明者。足阳明胃经也。胃乃心之子。有余则病脉痹。以心主脉。脉主半表也。不足则病心痹。心主里也。简按吴张以阳明燥金之气。有余不足而释之。此运气家之言。不可借以解经也。
心痹 痹论云。脉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心。心痹者。脉不通。烦则心下鼓。暴上气而喘。嗌干善噫。厥气上则恐。王注心下痹。恐非。
心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心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善惊。内伤之邪也。简按脉要精微论云。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
肾痹 痹论云。骨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肾。肾痹者。善胀。尻以代踵。脊以代头。
肾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肾风疝。外感之邪也。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癫疾。内伤之邪也。
肝痹 痹论云。筋痹不已。复感于邪。内舍于肝。肝痹者。夜卧则惊。多饮数小便。上为引如怀。
肝风疝 马云。其脉若滑。则病肝风疝。外感之邪也。
其脉若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内伤之邪也。
人气在脉 张云。春时天地气动。水泉流行。故人气亦在经脉。
溢入孙络 吴。此下。增孙络二字。张云。夏时气盛。故溢入孙络。而充皮肤。所以人气在孙络。
内溢肌中 马云。长夏者。六月建未之月。其气在肌肉者。正以长夏经脉络脉皆盛。内溢肌中。所以人气在肌肉也。
皮肤引急 马云。秋气在皮肤者。正以秋时天气始收。人之腠理闭塞。皮肤引急。所以人气在皮肤也。
通于五脏 高云。冬气之所以在骨髓者。盖以冬者气机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脏者。
藏也。惟冬主藏。故通五脏。而冬气在骨髓。
不可为度 志云。谓天有六淫之邪。而人有形层。六气之化也。如邪留于外。则为皮肉筋骨之痹。合于内。则为心肝脾肺之痹矣。如留于气分则为疝。留于血分则为积矣。如身中之阳盛则为热。虚寒则为寒矣。
此皆吾身中阴阳之变化也。高云。四地主气。各有常度。至其变化也。不可为度。
辟除 吴云。辟。音 。马云。辟。 同。
环逆 马云。血气旋逆。吴云。血气环于经。即逆而上。为浮气也。志云。环逆者。逆其转环也。言血气之从经而络。从络而皮。从皮肤而复环转于肌中也。张云。血气环周。皆逆不相营运。故为喘满上气。按本篇。与前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但彼分四时。此分五时。故有刺肌肉之谓。然本篇春夏冬三时。皆阙刺秋分皮肤等义。意者。以长夏近秋。故取肌肉。即所以刺秋分也。后仿此。简按张本于新校正。其说似傅会。然春夏冬。并阙刺秋分。亦可疑焉。
春刺筋骨 高云。筋连于骨。故曰筋骨。
内着 马云。着。着同。
内却 吴云。令血气却弱。是以善恐。志云。血气虚。却于内矣。阳明脉虚。则恐如人将捕之。
血气上逆 张云。夏刺冬分。则阴虚于内。阳胜于外。故令人血气逆而善怒。志云。夏气浮。长于上。而反逆之使下。则气郁不疏。而使人善怒也。上逆。当作下逆。简按今从旧文。
善忘 吴云。心生脉。秋刺经脉。而虚其经。则经脉虚。而心气亦虚矣。故善忘。
气不外行 张据全本。作气不卫外。注云。气虚不能卫外。气属阳。阳虚故卧不欲动。
令人目不明 志云。盖五脏之精。皆注于目。而为之睛。冬者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血气内脱。则五脏皆虚。故令人目不明也。
大痹 张云。当阳气伏藏之时。而刺其阳分。则阳气外泄。阳虚阴胜。故留为大痹。志云。大痹者。
脏气虚。而邪痹于五脏也。
善忘 吴云。阳气者。精则养神。今阳气竭绝。则神亡矣。故善忘。
与精相薄 吴云。精。真气也。薄。邪正摩荡之名。
精气不转 吴云。精气不变。张云。精气不致转变矣。志云。精气不逆回矣。高云。不转。内存也。
简案转。恐薄之讹。
根据其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吴。变下句。马高同。吴云。变。谓脏气变动为病也。马云。根据其脏之所变。以候知其死耳。高云。根据其脏之所变病。以候其动。候其动。而知其死也。张。候下句。志同。张云。
见其变动之候。则识其伤在某脏。故可知其死期。简按据王注。变下句。为是。
卷八
标本病传论篇第六十五
马云。本篇前二节。论标本。后八节。论病传。故名篇。灵枢。以病本篇。论标本。以病传篇。论病之所传。分为二篇。其义全同。
病有标本刺有逆从 马云。标者。病之后生。本者。病之先成。此乃病体之不同也。逆者。如病在本。而求之于标。病在标。而求之本。从者。如在本求本。在标求标。此乃治法之不同也。
必别阴阳 马云。必别病在阴经阳经。吴同。张云。阴阳二字。所包者广。如经络时令。气血疾病。
无所不在。
前后相应 马云。前后者。背腹也。其经络互相为应。吴云。谓经穴前后。刺之气相应也。志云。
有先病后病也。
逆从得施 吴云。逆者反治。从者正治。得施。谓施治无失也。
标本相移 马云。施逆从之法。以移标本之病。吴云。刺者。或取于标。或取于本。互相移易。
有逆取而得者 吴云。言标本逆从之刺。各有所宜。治非一途取也。高云。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标。在标求本也。有从取而得者。即在标求标。在本求本也。
正行无问 马云。乃正行之法。而不必问之于人也。吴本。问。改作间。注云。标本得施。无间可议也。诸注同马义。
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吴云。一者。本也。百者。标也。马云。言一病而遂知百病之害。高云。言一标本逆从。而知百病之害。
治得为从 吴云。此释逆从二字之义。张云。得。相得也。犹言顺也。志云。如热与热相得。寒与寒相得也。高云。不知标本。治之相反。则为逆。识其标本。治之得宜。始为从。简按张注稳贴。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凡先生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之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又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吴云。此二逆字。皆是呕逆。张云。有因病而致血气之逆者。
有因逆而致变生之病者。有因寒热而生为病者。有因病而生为寒热者。但治其所因之本原。则后生之标病。可不治而自愈矣。
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灵枢。热。作病。滑云。此句。当作先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标。盖以下文自有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之句矣。此误无疑。
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 高云。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简按本。疑标误。泄者。脾胃虚败所致。故宜治其标。下文云。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其义自明。
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 张云。诸病皆先治本。而惟中满者。先治其标。盖以中满为病。其邪在胃。
胃者。脏腑之本也。胃满则药食之气不能行。而脏腑皆失其所禀。故先治此者。亦所以治本也。
人有客气有同气 马云。盖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同。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简按全本。同。作司。似是。盖客气谓邪气。司气谓真气欤。
小大不利治其标 本病篇。作小大便。下同。吴云。小大二便不利。危急之候也。虽为标。亦先治之。
病发而有余 高云。病发而邪气有余。则本而标之。申明本而标之者。先治其邪气之本。后治正气之标。此治有余之法也。
谨察间甚 吴云。间。差间也。甚。益甚也。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
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张云。间者。言病之浅。甚者。言病之重也。病浅者可以兼治。故曰并行。病甚者难容杂乱。故曰独行。高云。如邪正之有余不足。叠胜而相间者。则并行其治。并行者。补泻兼施。寒热互用也。如但邪气有余。但正气不足。而偏甚者。则独行其治。独行者。专补专泻。专寒专热也。
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吴。十三字。移于上文小大利治其本之下。是。
冬夜半夏日中 张注病传篇云。心火畏水。故冬则死于夜半。阳邪亢极。故夏则死于日中。盖衰极亦死。盛极亦死。
五日而胀 病传篇云。五日而之胃。吴云。胀。胃病也。胀者。由于闭塞不通使然。此土气败绝。升降之机息。即痞胀也。
冬日入夏日出 马云。冬之日入在申。申虽属金。金衰不能扶也。夏之日出在寅。木旺火将生。肺气已绝。不待火之生也。志云。日出气始生。日入气收引。肺主气。故终于气之出入也。高云。冬日入。气不内归也。夏日出。气不外达也。
冬日入夏早食 早。病传篇。作蚤。张本亦作蚤。马云。蚤。与早同。冬之日入在申。以金旺木衰也。
夏之早食在卯。以木旺气反绝也。
背KT 马云。KT 。膂同。肾自传于膀胱腑。故背KT 筋痛。小便自闭。
冬人定夏晏食 高云。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简按晏。晚也。淮南天文训。日至于桑野。是谓晏食。未详王注何据。
三日腹胀 吴云。腹胀。由肾与膀胱俱病。中宫无能化气。且肾中相火虚衰。不生胃土使然也。简按马张并仍王注。盖五脏相传。皆以相克传之。则旧注为是。
三日两胁支痛 张云。即三日而上之心也。手心主之别。下渊腋三寸。入胸中。故两胁支痛。简按吴云。土败而乘之。故两胁支痛。志高并同。今从王注。
冬大晨夏晏晡 马云。冬之大明在寅末。木旺水衰也。夏之晏晡以向昏。土能克水也。吴云。冬大晨。
辰也。夏晏晡。戌也。土主四季。水之畏也。
五日身体重 马云。据理当以灵枢五日。而上之心者为正。乃水克火也。张云。病传篇曰。五日而上之心。此云身体重者。疑误。简按志高并仍原文而释之。非。
冬夜半后夏日 马云。冬夜半在子。土不胜水也。夏之日 在未。土正衰也。日 者。日晏也。志云。夜半后者。土败而水胜也。夏日 者。乃阳明所主之时。土绝而不能生也。
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 吴云。腹胀。胃病也。身体痛。脾病也。马云。肾复传于小肠。故为腹胀。小肠传于脾。故身体痛。病传篇。一日而上之心。乃腑传于脏。其理为正。张云。即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
腑传脏也。心主血脉。故为身体痛。简按据上文。吴注为正。然如本节。以腹胀为胃病。以身体痛为脾病。则义不相协。今仍张注。
冬鸡鸣夏下晡 马云。冬之鸡鸣在丑。丑。土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金衰不能生水也。吴云。冬鸡鸣。丑也。夏下晡。未也。太阴主丑未。乃土气也。膀胱壬水。畏其克制。张同。
间一脏止 病传篇。甲乙。并无止字。志云。以上诸病。如是相胜克而传者。皆有速死之期。非刺之可能救也。或间一脏。相传而止。不复再传别脏者。乃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肝。肺病传脾。此乃子行乘母。至肝脏脾脏而止。不复再胜克。相传于他脏者。可刺也。假如心病传脾。肺病传肾。乃母行乘子。得母脏之生气。
不死之证也。如心病传肾。肺病传心。肝病传肺。此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乃可刺也。
卷八
着至教论篇第六十六
吴云。着。明也。圣人之教。谓之至教。
明堂 礼记明堂位。明堂也者。明诸侯之尊卑也。前汉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制。详见大戴礼。白虎通。独断。
诵而颇能解 太平御览。颇。作不。
足以治群僚 张云。群僚之情易通。侯王之意难测。所以有不同也。马云。外纪载纪官。举相则王侯。此时已有之。简按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惟时。孔传。僚工。皆官也。
不足至侯王 足下。太平御览。有以字。
受树天之度 志云。所谓立端于始。表正于中。盖立端表。以测天之四时阴阳。星辰日月之度。
以着于经书。乃传于后世。高云。上古树八尺之臬。参日影之斜正长短。以定四时。故愿得受树天之度。以定四时之阴阳。即以四时阴阳。合之星辰日月。分别明辨。以彰玑衡之经术。
四时阴阳合之 吴。改作合之四时阴阳。
疑于二皇 马吴张高。并据全本。疑。作拟。马云。二皇者。伏羲神农也。吴云。神农常以医药为教。今又上通神农。着至言以为教。是神农既皇。又一皇也。高云。
不但上通神农。且拟于二皇。二皇。伏羲神农也。此伏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一脉相传。言大道也。
疑殆 扁鹊传。拙者疑殆。论语。阙疑阙殆。
夫三阳天为业 马云。三阳。手太阳小肠经。足太阳膀胱经。业。事也。上下。手足也。三阳在人。
为表之表。其尊为父。事与天同。张云。此三阳者。统手足六阳为言。简按张以下文三阳独至。又云三阳者至阳也之三阳。为太阳。此注非。
合而病至 马云。手足太阳经。不循常脉。合而为病。则阳气太盛。诸部阴阳各经。皆被偏害。吴云。若上下之气。失其常道。不以应天为业。则必内患外邪。合而病至。而偏害于阴阳也。
三阳莫当 吴云。言其义无当于心也。诸家仍王义。
三阳独至 张云。此三阳独至者。虽兼手足太阳。而尤以足太阳为之主。故曰独至。
内无正 马云。正。亦期也。吴云。内无痛苦可正。正。预期也。张云。内无名目可正。高云。并于外则外无期。譬于堕溺不可为期。并于内则内无正。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正。
不中经纪 吴云。病不中经常纲纪。张同。简按诸家并仍王义。恐非。
诊无上下以书别 吴。七字句。诊云。诊无上下之殊。及可以书记先别者。张同。马云。书。即前阴阳传也。志云。故不能以脉经上下编之书别。简按王注为稳当。
臣治疏愈说意而已 高云。说。作悦。治。理也。疏。
远也。谓理治其言。疏远愈甚。不过悦其大意而已。简按疏。王注为稀。诸家仍王意。今从之。
三阳者至阳也 张云。太阳。至盛之阳。故曰至阳。
积并则为惊 吴云。积并。数并也。惊。今之痫也。马云。二经积并。即手太阳之里为心。足太阳之里为肾。心失神。肾失志。则皆为惊骇。
熊音劈历。吴云。霹雳同。病至如 之迅。简按张衡西京赋。 激而增响。是也。
滂溢 熊音。泛也。上普郎反。下逸。说文。滂。沛也。
干嗌喉塞 熊音。嗌。音益。咽也。吴云。阳气滂溢于诸经。干涸其嗌。而喉中壅塞。马云。其嗌干。其喉塞。正以心肾之脉。皆上通于嗌喉也。
直心 吴。改作为病二字。马云。凡三阳并合。则必直当其心。张云。谓邪气直冲心膈也。高云。
三阳积并为病。谓之三阳直心。亢害已极。故坐不得起卧。志云。直。当也。
便身全 吴云。卧则经气约束。故身安全。马云。便是身患三阳之病之人也。简按马张志高。以坐不得起卧者。为一句。注意率同。皆以全为辞。王为安全之义。恐非。然而不若甲乙作身重为胜矣。
且以知天下 张云。且。犹将也。谓欲知天下之要道。尤当别阴阳应四时。
阳言不别阴言不理 高云。阳。犹明也。阴。犹隐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别。隐言之。不能如经纶之理。其中更有精微。
世主学尽矣 张云。邪并于阳则阳病。并于阴则阴病。阴阳俱病。故伤五脏。脏伤于内。则筋骨消于外也。医道司人之命。为天下之所赖。故曰世主。不明不别。于道何有。
是使圣人之学泯矣。志云。传世之主。学尽矣。
肾且绝 吴云。此上。必有诸经衰绝之候。盖阙之。今惟存肾绝一条尔。简按此注是。高云。史臣记雷公殚心帝教。而深思弗释也。公闻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肾且绝。可谓强解矣。
惋惋日暮 吴云。惋。音婉。肾者水脏。水畏土。日暮则阳明胃土主事。故惋惋不安。张云。真阴且绝。故惋惋不已。忧疑终日。志云。惋惋。惊叹貌。
从容不出 吴云。肾主骨。骨气衰弱。故虽从容闲暇。不欲出户。
人事不殷 吴云。肾主喜静。故虽人事之来。不欲以身殷受也。志云。殷。盛也。高云。一切人事不殷。殷。犹勤也。简按汉书平当传师古注。人事者。人情也。庄子。其不殷。注。殷。中也。此云人事不殷。
盖谓心志迷妄。与人情不相主当也。
卷八
示从容论篇第六十七
马云。从容。系古经篇名。见第二节。本篇。详示从容之义。故名篇。吴云。篇内论病情有难知者。帝示雷公从人之容貌。而求合病情。其长其少其壮。容不类也。高云。圣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类。从容中道。
帝以此理示诸雷公。故曰示从容。
及于比类 马云。观前后篇内。俱有比类。系古经篇名。然实以比方相类为义。
水所从行 吴云。水。谓五液也。此皆人之所生。指胆胃以下十四端而言。高云。五脏主藏精者。故曰水。
治之过失 吴云。言五脏六腑七情五液。皆人所赖以生。治之者。恒有过有失也。张云。凡治过于病。
谓之过。治不及病。谓之失。不得其中。皆治之过失也。志本。失。作矣。
子别试 吴云。别。谓往时也。张云。别试通者。谓素之所通也。其有未通者。当请问其所不知耳。
志云。别者。谓未通天道也。高云。既诵脉经。当于脉经辨别。而试通之。简按诸注义未稳。盖别试者。谓脉经上下编之外。别有所通。试论之也。下文子言上下以对何也语。可见耳。
窈冥 熊音。窈。乌绞反。深也。吴云。窈冥者。义理玄妙。非书传之陈言也。
脾虚浮似肺 张云。脾本微软。病而虚浮。则似肺矣。肾本微沉。病而小浮。则似脾矣。肝本微弦。
病而急沉散。则似肾矣。脉有相类。不能辨之。则以此作彼。致于谬误。此皆工之不明。所以时多惑乱也。按王氏曰。浮而缓云云。此详言五脏脉体。以明本节之义也。所以诊法有从部位察脏气者。有从脉体察脏气者。
得其义。则妙无不在。学人当于此而贯通焉。
从容得之 马云。若明从容篇比类之。则窈冥之妙传矣。吴云。从人之容色。而求病情。斯得之矣。
志云。从容者。天之道也。天道者。阴阳之道也。简按诗都人士笺云。从容。犹休燕也。正义云。休燕。闲暇之处。中庸云。从容中道。圣人也。家语哀公问云。夫诚。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所以定体也。
广雅云。举动也。考数义。王以安缓释之。乃为允当。
怯然 熊音。怯。去劫反。畏也。
夫从容之谓也 吴云。帝言若是者。宜从其人之容貌。而合之病情也。张云。引经语也。如下文。
志云。此言经脉之当求之于气也。夫从容者。气之谓也。高云。比类者。同类相比。辨别其真。必从容而得之。
故曰。夫从容之谓也。
简按今从高注。
年少则求之于经 张云。年少者。每忽风寒劳倦。所受在经。简按志以年长年少年壮。为长女中女少女。以为三阴之义。注义迂回。不可从。
夫浮而弦 张云。肾脉宜沉。浮则阴虚。水以生木。弦则气泄。故为肾之不足也。简按仲景云。弦则为减。即此义也。
水道不行 张云。精所以成形。所以化气。水道不行。则形气消索。故怯然少气也。
一人之气病在一脏也 吴云。一人之气。病在一脏。一脏不再伤。故三脏俱行。不在法也。张云。凡此皆一人之气。病在肾之一脏耳。即如上文雷公所问头痛者。以水亏火炎也。筋挛者。肾水不能养筋也。骨重者。肾主骨也。哕噫者。肾脉上贯肝膈。阴气逆也。腹满者。水邪侮土也。时惊者。肾藏志。志失则惊也。不嗜卧者。阴虚目不瞑也。病本于肾。而言三脏俱行。故非法也。志高义同。
三脏俱行 简按行字。诸家无解。盖谓病之行也。
此何物也 高云。此何故也。简按物训故。未见所据。
子所能治知亦众多 吴云。帝言子所能者。治所知之病。亦众人之所称欤。张云。言子之所能。余亦知其多。但以此病为伤肺。则失之矣。简按张似是。
譬以鸿飞亦冲于天 吴云。譬之鸿飞。亦常冲天。然有时而下。不常高尔。张云虽所之任意。而终莫能得其际。亦犹长空浩渺之难测耳。高云。粗工妄治而愈。是千虑一得。譬以鸿飞亦冲于天。简按张注似稍通。
冲。 同。
化之冥冥 马云。化字。恐当是托。世本讹也。吴云。变化于冥冥莫测之境。张同。志云。察造化之冥冥。
何必守经 吴云。何必执守经常哉。
去胃外归阳明也 吴云。去其胃腑。而外归阳明经也。
二火不胜三水 吴云。二火。犹言二阳。谓胃也。三水。犹言三阴。谓脾也。言太阴之气。外归阳明。
阳明不胜太阴。是以脉乱而失其常。常脉浮缓。今失而为浮大虚矣。高同。马张仍王。
由失以狂也 简按孟子。王由足用为善。由。与犹通。王注本此。高为从之义。非是。
经脉傍绝 张云。肺脏损坏。则治节不通。以致经脉有所偏绝。
是失吾过矣 吴云。是失二字为句。
名曰诊轻 吴张据太素。轻。作经。张云。明引形证。比量异同。以合从容之法。故名曰诊经。乃至道之所在也。马志高从王注。恐非。
卷八
疏五过论篇第六十八
马云。疏。陈也。内有五过。故名篇。吴云。篇内。论延医五过。为工者。宜疏远之。因以名篇。简按楚辞九歌。疏石兰兮为芳。注。疏。布陈也。马盖本于此。
闵闵乎 吴云。玄远莫测之貌。高云。闵闵。忧之至也。帝叹道之远大幽深。而圣人之术。循经守数。事有五过四德。医工不可不知。故语雷公。以发明之。
论裁志意 吴云。论裁人之志意。必有法则。张云。裁。度也。志云。当先度其志意之得失。
医事 周礼医师职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
脱营 卫生宝鉴。论脱营不治证。当参考。陈氏外科正宗云。失荣者。先得后失。始富终贫。亦有虽居富贵。其心或因六欲不遂。损伤中气。郁火相凝。隧痰失道。
停结而成。其患多生面项之间。初起微肿。皮色不变。日久渐大。坚硬如石。推之不移。按之不动。半载一年。
方生阴痛。气血渐衰。形容瘦削。破烂紫斑。渗流血水。或肿泛如莲。秽气熏蒸。昼夜不歇。平生疙瘩。愈久愈大。越溃越坚。犯此俱为不治。此乃脱营之一证也。
五气留连 马云。五气者。五脏之精气也。
洒酒然 熊音。苏浪反。寒貌。
此亦治之一过也 简按据下文例。亦字衍。
毁沮 张云。沮。将鱼切。坏也。高云。沮。音殂。义通。毁沮。犹死亡也。
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张云。厥气。逆气也。凡喜怒过度。而伤其精气者。皆能令人气厥逆而上行。气逆于脉。故满脉。精脱于中。故去形。阴阳应象大论。有此四句。
必以比类奇恒 吴云。谓比量类例于奇异。及庸常之证也。高云。奇。异也。恒。常也。异于恒常之病。必比类相参。从容知之。
三常 张云。即常贵贱。常贫富。常苦乐之义。
封君败伤 吴云。谓尝封君。为事毁败。而中伤者。简按封君。乃封国之君。败伤。谓削除之类。追悔已往。以致病也。
故贵脱势 吴云。故家贵族也。高云。故。犹昔也。故贵脱势。谓昔者身贵。今则脱势也。马义同。
不能动神 吴云。医不能严戒其非。竦动其神。而令从命。外为柔和萎弱。至于乱失天常。
必知终始 吴云。终始。谓今病及初病也。张云。谓原其始。要其终也。高云。必知经脉之终始。
有知余绪 吴云。谓有知之后。诸凡余事也。张云。谓察其本知其末也。志云。谓更知灸刺补泻之绪端。高云。余绪者。经脉虚实之病也。简按今从张注。
当合男女 吴云。谓男女气血不同。其脉与证。亦当符合也。张云。男女有阴阳之殊。脉色有逆顺之别。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志云。谓针刺之要。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高云。当合男女而并论之。男女者。阴阳血气也。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此其义也。简按合字。义未稳妥。
姑仍王注。
离绝菀结 高云。或阴阳血气之离绝。或阴阳血气之郁结。简按此注似是。然与下文血气离守支矣。
不如旧注为得。
尝富大伤 张云。谓甚劳甚苦也。高云。如人尝富。一旦失之。则大伤其神魂。
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张云。故。旧也。言旧之所伤。有所败结。血气留薄不散。则郁而成热。
归于阳分。故脓血蓄积。令人寒炅交作也。
从容人事 张云。从容于人事。从容。周详也。
经道 吴云。常道也。张同。高云。明经脉之道也。简按高注非。
诊必副矣 吴云。副。全也。张云。副。称也。简按张本于广雅。
气内为宝 张云。气内者。气之在内者也。即元气也。凡治病。当先求元气之强弱。元气既明。大意见矣。
过在表里 张云。求元气之病。而无所得。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
菀熟 马吴张并作菀热。简按大奇论。菀熟。亦误。
痈发六腑 志云。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谓菀热在内。而痈发于在外之皮肉间也。
与经相明 吴云。经。谓经旨。圣道之所载也。张云。即下文上经下经之谓。上经下经。揆度奇恒。
义见病能论。
五中 吴云。五内也。
决以明堂审于终始 马云。明堂部位之义。详见灵枢五色等篇。张云明堂。面鼻部位也。终始。灵枢篇名也。吴云。决。取正也。明堂。王者朝诸侯布政之所。人身腔之中。有天君主于其内。十二官分司守职。
与王者向明布政之堂。居然无两。故谓明堂。终始。谓始病及今病也。志云。脏腑经脉之始。三阴三阳已绝之终。高云。经脉终始。简按张终始之解。吴明堂之释。并误。马云。按帝言五过四德。而今四德不具。亦公不复问。故帝未之答欤。马说如此。四德未详何义。而吴以治病之道。气内为宝以下。为一德。守数据治以下。
为二德。诊病不审以下。为三德。上经下经以下。为四德。而张则以必知天地一节。为一德。五脏六腑雌雄一节。为二德。从容人事一节。为三德。审于部分一节。为四德。志高则并不言及。盖以经文不明显。其义难寻也。
卷八
征四失论篇第六十九
吴云。征。证也。篇内。证作医四失。故以名篇。志云。征者。惩创医之四失。
言以杂合耶 吴云。谓杂采众说。而合之己意也。张云。杂合众说。而不能独断也。
外内相失 吴云。外之病情。内之神志。两者相失。张云。以彼我之神不交。心手之用不应也。故时有疑惑。致乎危殆。
妄作离术 宋本。离。作杂。马志高本同。吴云。离术。别术也。张同。简按今从宋本。
坐之浓薄 张云。坐。处也。志云。薄浓。谓肌肉之浓薄。高本。坐。作土。注云。土。旧本作坐。
今改。简按高本近是。
不明尺寸之论诊 诸注。诊字接下句。是。吴云。千里之外。言其远也。尺寸人事。言其近也。谓世人求道于远。常驰骛于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近。无遑人事之浅也。志云。言世人多夸大其语。而不明寸尺之微。失寸尺之毫厘。而有千里之谬。盖人之日用事物。饮食起居。莫不有理。如失其和平。皆能为病。诊无人事之审。是忽近而图远也。
无人事 张云。即前篇贵贱贫富。守数据治之谓。高云。谓昧昧以诊。不知人之病情也。
从容之葆 志云。葆。宝同。言治诊之道。惟天理人事之为葆也。简按脉要精微论。虚静为保。甲乙。
保。作宝。史记留侯世家注。史记珍宝字作葆。志注有所据。王训平。未详所本。马云。保同。吴云。草木丛生谓葆。(见燕世家注。)盖生机之不可遏者也。张云。葆。韬藏也。(庄子。齐物论。葆光之葆。)并于经旨未允当。今从志。
坐持寸口 吴云。居然持寸口之脉。张云。若理数未明。而徒持寸口。则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志删坐字。高云。坐。犹定也。持。即诊也。简按张释坐为徒。于文义为是。
诊不中五脉 吴云。诊不中于五脏。百病所起始。以诊字以下十字为一句。张云。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又焉知百病之所起。乃始知自怨其无术。而归咎于师传之未尽。简按张注为是。经脉别论。五脉气少。胃气不平。王注。五脏脉少。
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马志高。并受下句。志云。如不受师之传谕。不明道之体原。是以天道之明。而为晦矣。
卷八
阴阳类论篇第七十
八极 庄子田子方。挥斥八极。神气不变。又天运。天有六极五常。音义。司马云。六极四方上下也。
青中主肝 高云。在色为青。在中主肝。
且复侍坐 诸本。且。作旦。当改。
一阳为游部 张云。少阳在侧。前行则会于阳明。后行则会于太阳。出入于二阳之间。故曰游部。志云。游部者。游行于外内阴阳之间。外内皆有所居之部署。
此知五脏终始 吴云。由表而入。则始太阳。次少阳。终阳明。由里而出。则始阳明。次少阳。终太阳。言五脏者。阳该阴也。张云。有阳则有阴。有表则有里。睹此三阳之义。则五脏之终始。可类求而知矣。
三阳为表 张云。三阳。误也。当作三阴。三阴。太阴也。太阴为诸阴之表。故曰。三阴为表。按阴阳离合论曰。太阴为关。痿论曰。肺主身之皮毛。师传篇曰。肺为之盖。脾者主为卫。是手足三阴。皆可言表也。下文所谓三阳三阴者。明列次序。本以释此。故此节。当为三阴无疑。王氏而下皆曰。三阳。太阳也。二阴。少阴也。少阴与太阳为表里。故曰。三阳为表。二阴为里。其说若是。然六经皆有表里。何独言二经之表里于此耶。盖未之详察耳。
一阴至绝作朔晦 马云。王注。以一阴至绝为读。作朔晦为读。又以却具合以正其理为句。义不通。
当言一阴至绝作为读。晦朔却具为读。合以正其理为句。岂知一阴至绝。而有复作之理。朔晦相生之妙。却具于其中。而正此厥阴之理也。正者。证也。简按王注义尤明备。马说却非也。王所引灵枢文。出阴阳系日月篇。
以正其理 张云。终始循环。气数具合。故得以正其造化之理矣。
弦急悬不绝 张云。悬。浮露如悬也。少阳之脉。其体乍数乍疏。乍短乍长。今则弦急如悬。其至不绝。兼之上乘胃经。此木邪之胜。少阳病也。按以上三阳为病。皆言弦急者。盖弦属于肝。厥阴脉也。阴邪见于阳分。非危则病。故特举为言。
三阴者六经之所主也 张云。三阴。太阴也。上文云。三阳为表。当作三阴者。其义即此。三阴之脏。
脾与肺也。肺主气。朝会百脉。脾属土。为万物之母。故三阴为六经之主。
上空志心 吴。改作志上控心。注云。志。谓肾气也。脾为坤土。有母万物之象。故六经受栽于脾。
而后治。是为六经所主。今其气上交于太阴寸口。脉来搏而沉。是脾家绝也。脾绝则肾无所畏。气上凌心。控引心痛。肾主志。故曰志上控心。马云。所谓三阴者。在手则为手太阴肺经也。为手足六经之所主。正以百脉朝会。皆交于手太阴经也。夫太阴之脉。浮涩为本。今见伏脉。又似鼓不浮。是肾脉干肺也。肾之神为志。肺虚则肾虚。其志亦空虚无根据耳。曰上空者。盖肾神上薄也。曰志心者。志虽肾之神。而实心之所之之谓也。张云。交于太阴。谓三阴脉至气口也。肺主轻浮。脾主和缓。其本脉也。今见伏鼓不浮。则阴盛阳衰矣。当病上焦空虚。而脾肺之志。以及心神。为阴所伤。若致不足。故上空志心。按阴阳应象大论曰。肺在志为忧。脾在志为思。心在志为喜。是皆五脏之志也。简按吴。空。作控。据王注。
而其注则根据杨义。然杨空字欠详。要之此一节。义不清晰。张义略通。
二阴至肺 张云。言肾脉之至气口也。经脉别论曰。二阴搏至。肾沉不浮者。是也。肾脉上行。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出气口。是二阴至肺也。肾主水。得肺气以行降下之令。通调水道。其气归膀胱也。肺在上。肾在下。脾胃居中。主其升降之柄。故曰。外连脾胃也。外者。肾对脾言。即上文三阴为表。二阴为里之义。
一阴独至 张云。厥阴脉胜也。经脉别论曰。一阴至。厥阴之治。是也。厥阴本脉。当软滑弦长。
阴中有阳。乃其正也。若一阴独至。则经绝于中。气浮于外。故不能鼓钩而滑。而但弦无胃。生意竭矣。简按张注。经绝气浮为句。不鼓钩而滑为句。志高同。吴改作一阴独至。钩而滑。经绝气浮不鼓。不可从。
颂得 简按颂。似用切。音诵。
一阴为独使 马云。一阴者。即厥阴也。厥阴为里之游部。将军谋虑。所以为独使也。张云。使者。
交通终始之谓。阴尽阳生。惟厥阴主之。故为独使。
三阳一阴太阳脉胜 马云。此言膀胱与肝为病者。膀胱胜而肝负也。三阳者。足太阳膀胱经也。一阴者。足厥阴肝经也。膀胱主病。而肝来侮之。则木来乘水。当是时。膀胱为表。肝为里。膀胱邪盛。有自表之里之势。肝经不得而止之。致使内乱五脏之神。外有惊骇之状。金匮真言论曰。肝其病发惊骇。高。太阳。
改作太阴。简按高注义乖。今仍旧文。
二阴二阳病在肺 高。二阳。作三阳。注云。太阳之气。主皮毛者。肺之合。故二阴三阳相合。病在肺也。二阴合三阳而病肺。则三阳有余。二阴不足。故少阴脉沉也。简按旧注义通。未必改字。诸家仍王。
胜肺伤脾 张云。土邪伤水。故足少阴之脉沉。沉者。气衰不振之谓。然胃为脾腑。脾主四肢。火既胜肺。胃复连脾。脾病则四肢亦病矣。简按高云。胜肺。犹言肺气胜也。误甚。
客游于心脘下空窍堤闭塞不通 马。心脘下句。空窍堤句。注云。少阴之气。客游于心脘之下。水来侮火也。然阴气上游。胃不能制。肠胃空窍为堤。闭塞不通。高云。空窍。汗孔之窍也。堤。犹路也。少阴少阳相合。阴胜其阳。故病出于少阴之肾。少阳三焦之脉。散络心包。出于胃脘。今少阴之气。客游于心脘下。
是阴客于阳。水胜其火。致三焦不能出气以温肌腠。一似空窍之路。闭塞不通。吴。阴气以下十字句。堤闭塞不通五字句。注云。二阴。少阴肾气也。一阳。少阳胆气也。二气相搏。水不胜火。病出于肾。肾病则气逆。
而上实于心脘下之空窍。如堤防之横塞胸中。不得通塞。张同。堤下为句。简按王。阴气客游于心句。脘下空窍句。今考文义。高注似是。但堤字注未稳。当从旧注。
四肢别离 吴云。胸中病。则四肢无以受气。故若别离于身。不为己有也。张云。清阳实四肢。阳虚则四肢不为用。
一阴一阳代绝云云 高。此一项。移于上文一阴为独使之下。注云。旧本在四肢别离下。今改正于此。张云。代绝者。二脏气伤。脉来变乱也。肝胆皆木。木生心火。病以阳衰。则阴气至心矣。吴云。阴气。
动气也。上下无常者。作辍无时也。出入不知者。端倪莫测也。简按吴阴气之解。未见所本。
皆在 吴云。在寸口也。张云。皆病也。简按志高以二阳三阴为句。以至阴皆在为句。而注皆在。为脾胃之气皆在于中。其说迂回叵从。
阴不过阳 马云。胃脾肺经为病。则在阴经者。不能出过于阳以为和。在阳经者。不能入止于阴以为和。阴阳之气。并至阻绝。张云。阴不过阳。则阴自为阴。不过入于阳分也。阳气不能止阴。则阳自为阳。不留止阴分也。
浮为血瘕沉为脓 吴。浮沉改置。马云。 。腐同。张云。脉浮者。病当在外。而为血瘕。脉沉者。
病当在内。而为脓 。正以阴阳表里。不相交通。故脉证之反若此。
阴阳皆壮下至阴阳 张云。阴阳皆壮。则亢而为害。或以孤阴。或以孤阳。病之所及。下至阴阳。
盖男为阳道。女为阴器。隐曲不调。俱成大病也。
上合昭昭下合冥冥 张云。昭昭可见。冥冥可测。有阴阳之道在也。吴云。昭昭。天之道也。冥冥。
地之阴也。言脉之阴阳。合天地也。
遂合岁首 张。合。作至。高云。五脏五行。始于木。而终于水。犹四时始于春。而终于冬。遂合今日孟春之岁首。简按阴阳皆壮以下文六句。与下文不相冒。且旨趣暧昧难晓。疑是他篇错简。今姑仍张注。
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 马云。冬三月之病。死证悉见。在理已尽。亦可延至地有草柳有叶之时。
其人始杀者。何也。有死征而有死脉也。以物生而人死。故亦以杀名之。向使交春之初。阳脉亦绝。有同阴脉。
止期在孟春而已。安能至此草柳俱见之日乎。张云。在理已尽。谓察其脉证之理。已无生意也。以冬之病而得此。则凡草色之青。柳叶之见。阴阳气易。皆其死期。故云皆杀也。简按今仍王注。
春阴阳皆绝 马根据太素。删春字。吴张志高。并顺文释之。今从马。
阳杀 马云。春三月为病者。正以其人秋冬夺于所用。阴气耗散。不能胜阳。故春虽非盛阳。交春即病。为阳而死。名曰阳杀。张云。春月阳气方升。而病在阳者。故曰阳杀。杀者。衰也。高云。春三月之病。
阳气不生。故曰阳杀。杀。犹绝也。简按马张之注。义相反。今详马据王注。为病热而释之。义似长。仍从之。
草干 马云。若使其脉阴阳俱绝。则不能满此三月。而始死也。期在旧草尚干之时。即应死矣。无望其草生柳叶之日也。简按王以降。并为深秋之节。然阴阳皆绝者。安有从春至深秋。而始死之理乎。虽旧草尚干之解未允当。姑从马说。以俟后考。
至阴不过十日 张云。脾肾皆为至阴。夏三月。以阳盛之时。而脾肾伤极。则真阴败绝。天干易气。
不能堪矣。故不过十日也。高云。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六月长夏。属于至阴。时当至阴。阳气尽浮于外。夏三月而病不愈。交于至阴。不过十日死。李云。金匮真言论曰。脾为阴中之至阴。五脏六腑之本也。以至阴之脏。而当阳极之时。苟犯死症。期在十日。
阴阳交期在 水 熊音。 。音廉。薄也。张云。 。音敛。清也。马云。其脉阳中有阴。是谓阴阳交也。则脾未全绝。期在七月水生之候。其水 静之日而死矣。吴云。阴脉见于阳。阳脉见于阴。阴阳交易其位。谓之阴阳交。 水。仲秋水寒之时也。言阴阳交易。既失其常。时当 水。则天地不交之时也。脉与天地相违。短期不在是乎。高云。 。濂同。若越长夏。而至于秋。则为阴阳交。夏三月之病。而交于秋。期在濂水而死。濂。犹清也。中秋。水天一色之时也。简按 。薄冰也。潘岳寡妇赋。水 以微凝。乃言冬初之时也。正韵。濂。音廉。与 同。一曰。薄也。
其为清之义。未见所据。
三阳俱起 马云。三阳者。足太阳膀胱经也。膀胱病脉俱起。则膀胱属水。秋气属金。金能生水。
当不治自已也。吴云。俱起。手足俱起也。高云。三阳。谓太阳阳明少阳。故曰俱。后三阳。谓太阳。二阴。
谓少阴。故曰独也。
阴阳交合者 马云。若膀胱有阳病而见阴脉。有阴病而见阳脉。是阴阳相合。其证当行立坐卧。俱不宁也。以金为主。当善调之而愈。吴云。谓阴阳之气交至。合而为病也。阴阳两伤。血气俱损。衰弱已甚。
故令动止艰难。立则不能坐。坐则不能起也。张云。秋气将敛未敛。故有阴阳交合为病者。则或精或气。必有所伤。而致动止不利。盖阳胜阴。故立不能坐。阴胜阳。故坐不能起。
三阳独至 李云。阳。当作阴。阴病而当阴盛。则孤阴不生矣。冰坚如石之候。不能再生。即上文三阳俱起。不治自愈。下文。二阴期在盛水。则此为三阴无疑。
期在石水 张云。三阳独至。阳亢阴竭之候也。阴竭在冬。本无生意。而孤阳遇水。终为扑灭。故期在冰坚如石之时也。
二阴独至 张云。二阴。全元起本。作三阴。即所谓三阴并至。有阴无阳也。盛水者。正月雨水之候。孤阴难以独立。故遇阳胜之时。则不能保其存也。
卷八
方盛衰论篇第七十一
马云。内有不足有余虚实等义。皆所以较其盛衰也。吴云。方。比也。比方阴阳多少。五度强弱。何者为盛。何者为衰也。
气之多少 张云。多少。言盛衰也。高云。气。阴阳之气也。人身阴阳之气。有多而盛。有少而衰。
阳从左阴从右 张云。阳气主升。故从乎左。阴气主降。故从乎右。高云。向明而治。左阳右阴。
故阳从左。阴从右。
老从上少从下 张云。老人之气。先衰于下。故从上者为顺。少壮之气。先盛于下。故从下者为顺。
盖天之生气。必自下而升。而人气亦然也。故凡以老人。而衰于上者。其终可知。少壮而衰于下者。其始可知。
皆逆候也。高云。四时之气。秋冬为阴。从上而下。春夏为阳。从下而上。故老从上。少从下。盖老为秋冬之阴。少为春夏之阳也。
是以春夏归阳为生 马云。春夏或病或脉。归阳为生。若阴病阴脉。如秋冬者。为死。张云。春夏以阳盛之时。或证或脉。皆当归阳为生。若得阴候。如秋冬者。为逆为死。
反之则归秋冬为生 马云。反之则秋冬归阴为生。若阳病阳脉。如春夏者为死。是以人之气有多少。
逆之则皆能为厥也。张云。反之。谓秋冬也。秋冬以阴盛阳衰之时。故归阴为顺。曰生。然不曰归春夏为死者。
可见阴中有阳。未必至害。而阳为阴贼。乃不免矣。高云。人身春夏之时。其气归阳为生。归秋冬之阴为死。
若反之则归秋冬为死者。归秋冬反为生。反之而生。气之逆也。是以阴阳之气。无论多少。若逆之。则皆为厥矣。
一上不下 张云。阳逆于上而不下。则寒厥到膝。老人阳气从上。膝寒犹可。少年之阳。不当衰而衰者。故最畏阴胜之时。老人阳气本衰。是其常也。故于秋冬无虑焉。高云。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便为厥。
如阴气一上。阳气不下。则阴盛阳虚。故寒厥到膝。
头痛巅疾 吴云。此谓巅疾。有巅崩偃仆之义。张云上实下虚。故病如此。志云。愚谓此下。当有少者春夏生。老者春夏死句。或简脱耶。
求阳不得求阴不审 张云。厥之在人也。谓其为阳。则本非阳盛。谓其为阴。则又非阴盛。故皆不可得。盖以五脏隔绝。无征可验。若居旷野无所闻。若伏空室无所见。乃病则绵绵不解。势甚凋敝。若弗能终其日者。岂真阴阳之有余者耶。
绵绵乎属不满日 张云。绵。古绵字。高云。今绵绵一息之微。属望其生。若不能满此一日矣。简按诗大雅疏。绵绵。微细之辞。王盖取气息绵 之义。属。高读为瞩也。
是以少气之厥 赵府本。熊本。少气。作少阴。马吴张并从之。志高仍原文。简按据王注。及下文是为少气之语。则知作少阴。误也。
籍籍 马云。众多也。吴云。积尸状。张云。多惊惕也。志云。野狼籍也。简按野狼籍。披离杂乱貌。前江都易王传。国中口语籍籍。志注为是。
菌香 脉经。作园苑。千金。作园花。志云。香蕈之小者。盖虽有生气而无根。简按此注非也。广雅。
菌。薰也。其叶谓之蕙。又屈原离骚。杂申椒与菌桂兮。蜀都赋。菌桂临岩。知全注为得。
阳物 志云。龙也。乃龙雷之火游行也。
阳气有余阴气不足 吴云。凡人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当昼而寐。若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当夕而梦。张云。所以为厥为梦者。皆阳不附阴之所致。
五诊 吴云。五内见证也。阴阳。三阴三阳也。
以在经脉 吴云。在。察也。经脉。十二经之脉也。马高同。简按书舜典。在璇玑玉衡。注。在。察也。今从吴注。
十度 马云。度人度民之度。俱入声。余皆去声。志并去声。注云。度。量也。十度者。度人脉。度脏。度肉。度筋。度俞。度阴阳气。度上下。度民。度君。度卿也。高。以下文度民君卿四字。移于阴阳气尽之下。注云。十度。一曰度人。二曰度脉。三曰度脏。四曰度肉。五曰度筋。六曰度俞。七曰度阴阳气尽。八曰度民。九曰度君。十曰度卿。民不得同卿。卿不得同于君。就其心志。而揆度之。简按王义允当。故马吴张从之。
脉度脏度肉度筋度俞度 张云。脉度者。如经脉脉度等篇。是也。脏度。如本脏肠胃平人绝谷等篇。
是也。肉度。如卫气失常等篇。是也。筋度。如经筋篇。是也。俞度。如气府气穴本输等篇。是也。度。数也。
散阴颇阳 吴云。颇。跛同。阴阳散乱偏颇也。简按玉篇。颇。不平也。偏也。王注非。
脉脱不具 吴云。脉或不显也。张云。此其脉有所脱。而阴阳不全具矣。
诊无常行 张云。诊此者。有不可以阴阳之常法行也。盖谓其当慎耳。吴云。不拘于一途也。
诊必上下度民君卿 张云。贵贱尊卑。劳逸有异。膏粱藜藿。气质不同。故当度民君卿。分别上下。以为诊。
至阴虚天气绝 马云。地位乎下。为至阴。若至阴虚。则天气绝而不降。何也。以其无所升也。天位乎上。为至阳。若至阳盛。则地气无自而足。何也。以其无所降也。此设言也。故人有阳气。阳气者。卫气也。人有阴气。阴气者。营气也。能使阴阳二气。交会于一处者。惟至人乃能行之。吴云。至阴。脾也。天气。
肺也。高云。至阴。太阴也。至阴虚。则人之地气不升。地气不升。天气绝。至阳。太阳也。
至阳盛。则人之天气有余。天气有余。故地气不足。必阴阳并交。无有虚盛。
阳气先至阴气后至 张云。凡阴阳之道。阳动阴静。阳刚阴柔。阳唱阴随。阳施阴受。阳升阴降。
阳前阴后。阳上阴下。阳左阴右。数者为阳。迟者为阴。表者为阳。里者为阴。至者为阳。去者为阴。进者为阳。退者为阴。发生者为阳。收藏者为阴。阳之行速。阴之行迟。故阴阳并交者。必阳先至。而阴后至。是以圣人之持诊者。在察阴阳先后。以测其精要也。
六十首 吴云。六十年之岁首也。言论阴阳之变与常。乃尽于六十年间也。张云。禁服篇。所谓通于九针六十篇之义。今失其传矣。高云。奇脉恒脉。脉势不同。六十日而更一气。乃以六十为首也。简按十六难云。脉有三部九候。有阴阳。有轻重。有六十首。吕广曰。首。头首也。盖三部从头者。脉辄有六十首。盖诸注并属附会。今仍王义。
诊合微之事 吴云。合于幽微也。志云。声合五音。色合五行。脉合阴阳也。张云。参诸诊之法。
而合其精微也。
章五中之情 吴云。五中。五脏也。张云。章。明也。志云。五内之情志也。简按马云。五中者。
古经篇名。非。义具下文王注。
定五度之事 马云。即前十度也。吴张同。志云。五度者。度神之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也。高云。五度。即上文之五诊也。简按马注似是。
切阴不得阳 张云。言人生以阳为主。不得其阳。焉得不亡。如阴阳别论曰。所谓阴者真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矣。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平人气象论曰。人无胃气死。
脉无胃气死。是皆言此阳字。
守学不湛 张云。湛。明也。(本于马注。)若但知得阳。而不知阳中有阴。及阴平阳秘之道者。是为偏守。其学亦属不明。志云。湛。甚也。吴。湛。作知。高。作谌。注云。谌。信也。简按湛训明。无所考。
然于文义为得。
故治不久 张云。不明缓急之用。安望其久安长治。而万世不殆哉。高云。左右上下先后。不能尽知。
故日治其病。而人不久。
用之有绝 绝。诸本作纪。当改。吴云。纪。法也。张云。纪。条理也。
起所有余 吴云。起。病之始也。有余。客邪有余。不足。正气不足。言病之所起。虽云有余。然亦可以知其虚而受邪矣。张云。起。兴起也。言将治其有余。当察其不足。盖邪气多有余。正气多不足。若只知有余。而忘其不足。取败之道也。
脉事因格 吴云。格者。穷至其理也。言揆度病情之高下。而脉事因之穷。至其理也。马云。度其事之上下。脉之因革。则诊法无不备矣。简按马读格为革。因革。乃沿革之义。其意不通。
是以诊有大方 吴云。此下论作医之方。大方。大法也。
坐起有常 张云。举动不苟。而先正其身。身正于外。心必随之。故诊之大方。必先乎此。
出入有行 吴云。行。去声。德行也。医以活人为事。其于出入之时。念念皆真。无一不敬。则德能动天。诚能格心。故可以转运周旋。而无往弗神矣。
司八正邪 吴云。司。推步也。张云。司。候也。高云。司。主也。简按司。伺同。前灌夫传。太后亦已使候司。则知张之义确矣。
视其大小 吴云。大小。二便也。张同。志云。视脉之大小。高同。
合之病能 马云。病能。读为病耐。阴阳应象大论云。病之形能也。张云。能。情状之谓。简按能。
古与态通。
视息视意 吴云。视息。视其呼吸高下也。视意。视其志趣远近。苦乐忧思也。志云。视息者。候呼吸之往来。脉之去至也。视意者。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也。
不失条理 张云。条者。犹干之有枝。理者。犹物之有脉。即脉络纲纪之谓。
亡言妄期 吴。亡。作妄。高云。亡言。无征之言也。简按今从吴注。
卷八
解精微论篇第七十二
高云。纯粹之至曰精。幽渺之极曰微。阐发阴阳水火。神志悲泣。以及水所从生。涕所从出。神志水火之原。非寻常问答所及。故曰解精微。
阴阳刺灸汤药所滋行治有贤不肖 志。滋。作资。灸下资下句。高同。唯滋。仍原文。注云。阴阳之刺灸。汤药之所滋。但行治有贤不肖。未必能十全。
愚仆漏之问 仆漏。吴作朴陋。吴云。谓 弱愚昧。朴野鄙陋也。张云。 。妄也。漏。当作陋。
问不在经。故 愚朴陋。自歉之辞。朴。旧作仆。(音赴)按全元起本作朴。于义为妥。今改从之。简按说文。
。狡兔也。故王训狡。然张注为允贴。今从之。
道之所生也 马吴高。生。作在。吴云。道无往而不在。
高云。道之所在。有如下文所云也。
有德也 吴云。行道而有得于心。谓之德。高云。德。犹得也。简按太素为是。
水宗者积水也 吴云。水宗。水之始也。张云。水之原也。高云。宗。犹聚也。水之聚者。渐积而成。故曰水宗。水积于下。其性阴柔。故曰。积水者。至阴也。水宗。甲乙。作众精。似是。
是精持之也 张云。五液皆宗于肾。故又曰宗精。精能主持水道。则不使之妄行矣。
名曰志悲 甲乙。名曰。作又名。
神气传于心 以下三句。吴改作神气上传于心。精下传于肾志。心志俱悲。非也。下文同。
泣涕者脑也 吴。改作泣而出涕者脑也。张云。泣涕者。因泣而涕也。涕出于脑。脑者精之类。为髓之海。故属乎阴。
故脑渗为涕 简按鼻渊。后世呼为脑漏。其实非脑之漏泄。乃脑中浊涕。下而不止也。
是以水流 吴云。水。谓泣也。
其行类也 甲乙。无行字。
急则俱死 死。吴本作化。
横行也 吴云。横流也。张云。言其多也。简按不必改行为流。
神不慈也 说文。慈。爱也。左传文十八年。宣慈惠和。正义。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
惋则冲阴 吴云。惋。凄惨意气也。冲阴。逆冲于脑也。张云。惋。惨郁也。高云。惋惋。哀戚也。
志云。惋惋。惊动貌。简按惋惋。为 语。非也。盖袭马本句读之讹。
厥则目无所见 吴云。经言也。夫人以下。释经也。
足寒则胀 张云。并。偏聚也。火独光。阳之亢也。厥因气逆。故阴阳各有所并。并则阳气不降。
阴气不升。故上为目无所见。而下为足寒。阴中无阳。故又生胀满之疾。
目 盲 张云。一水。目之精也。五火。即五脏之厥阳。并于上者也。 。当作视。简按吴仍甲乙。
删字。今从之。
是以气冲风 吴。气下。补并于目三字。志高本。并无气字。张云。天之阳气为风。人之阳气为火。
风中于目。则火气内燔。而水不能守。故泣出也。简按志高本似是。
夫火疾风生 张云。阳之极也。阳极则阴生承之。乃能致雨。人同天地之气。故风热在目而泣出。
义亦无两。简按今据甲乙太素。删火字。○高云。愚观上论七篇。词古义深。难于诠解。然久久玩索。得其精微。则奥旨自显。曩岁。偶于友人斋头。见新刊素问一部。纸板甚精洁。名人为之序。其篇什倒置。删削全文末卷七篇。置之不录。谓词义不经。似属后人添赘。而非黄帝之文。噫。如是之人。妄论圣经。贻误后昆。良足悲也。简按明徐常吉诸家要指亦云。天元纪诸篇。皆推明天地阴阳之理。信非圣人不能作。着至教以下。或后人根据仿为之。运气七篇。王氏所补。详论于卷首。而着至教以下。文辞艰涩。略似与前诸篇。其体不同。然义理深奥。旨趣渊微。甲乙太素。并收之。则断然为旧经之文矣。徐说不足凭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