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卷二续2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卷二续2

  卷二

  经别第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创建六阴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而别入于 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肛门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 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 。而合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 。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手太阳之正指地者。谓手之太阳。下合于足太阳也。盖在脏腑十二经脉。有手足之分。论阴阳二气。只有三阴三阳。而无分手与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阴之正。

  上出于面。亦与足太阳相合于目内 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阳少阴。皆属于火。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上水下。阴阳互交。故手太阳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阴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经。

  论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归于先天。合为一气。故人之脏腑经脉。所以应天道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液三寸。

  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少阳、初阳也。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阳之正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合于手也。论少阳心主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只三合矣。巅乃督脉之会。督脉应天道之环转一周。故从巅而别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渊液。胆经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别经脉而下行于渊液之分。下渊液三寸。以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上出耳后。合少阳经别于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入缺盆。合于阳明也。手太阴之正。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之经脉。循膺乳间而别行。上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复上循喉咙。出缺盆。而与手阳明之经脉相合也。手太阴之正。别经脉于天府云门之际。入渊液之分。行太阴之前。入走肺。于当心处散之太阳。复上出缺盆。循喉咙。与少阳之正相合。此为六合也。夫阴阳六合。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复散之太阳。盖亦周而复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为水府。肺者。太阴也。皆积水也。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周而复始。应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气环转之不息。

  卷二

  经水第十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夫十二经水者。其有大小深浅广狭远近各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夫经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经脉者。受血而荣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浅深。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答曰。善哉问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广不可量。此之谓也。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此天之高。地之广也。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其治以针灸。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乎。

  此篇以十二经脉。内属于五脏六腑。外合于十二经水。经水有大小浅深广狭远近之不同。脏腑有高下大小受谷多少之不等。五脏主藏五脏之神志。六腑主行水谷之精气。经脉受荣血以荣行。帝问可以合一而为灸刺之治法乎。伯曰。天之高。地之广。不可度量者也。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

  亦犹此天之高。地之广。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若夫有形之皮肉筋骨。外可度量切循。内可解剖而视。

  其于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血气皆多。血气皆少。皆有大数。大数者。即本脏篇之五脏坚脆。肠胃篇腑之大小。绝谷篇谷之多少。脉度篇脉之长短。九针篇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皆有数推之。其治以针艾。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于数者。即下文之六分五分。十呼七呼。以至于二呼一呼。此手足阴阳。皆有合于数也。按、前二章。论十二经脉。应天之六气。五脏六腑。应五音六律。五色五时。此复论脏腑经脉。应地之十二经水。是人合天地之道。而不可度量者也。

  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解于心。愿卒闻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不可不察。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足阳明外合于海水。内属于胃。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水道出焉。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渑音成漯 合切音沓)

  夫三阴三阳。合天之六气。手足经脉。应地之经水。十二经脉。外合于六气。内属于脏腑。

  是以手足之三阴三阳。外合于十二经水。而经水又内属于脏腑。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清水乃黄河合淮处。分流为清河。肺属天而主气。膀胱为津液之府。受气化而出。六腑皆浊。而膀胱之水独清。故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渭水出于雍州。合泾 漆沮沔水。而渭水独清。诸阳皆浊。而胆为中精之府。独受其清。故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海水汪洋于地之外。而地居海之中。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又为水谷之海。故足阳明外合于海水。而内属于胃。湖水有五湖。即洞庭彭泽震泽之类。脾位中央而灌溉于四旁。故足太阴外合于湖水。而内属于脾。汝水发源于河南天息山。河南居天地之中。夫天居地上。

  见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正当天之中极。盖天气包于地之外。又从中而通贯于地中。故名天息。肾主天一之水。而为生气之原。上应于喉以司呼吸。故足少阴外合于汝水。而内属于肾。渑水出于清州之临淄。而西入于淮。天下之水。

  皆从东去。渑水自东而来。故应足厥阴东方之肝木。淮水自海水而入于淮泗。小肠受盛胃之水液。

  而济泌于膀胱。故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漯济乃西北之大水。漯合济而入于 豫诸州。

  少阳为君主之相。阴阳相合。故手少阳合于漯水。而内属于三焦。江水自西属之岷山发源。曲折万里。而东入于海。大肠传道水谷。济泌别汁。回肠十六折而渗入膀胱。故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河源发于星宿海。自干位而来。千里一曲。故曰黄河之水天上来。肺属干金而主天。为水之生源。故手太阴外合于河水。而内属于肺。济水发源于王屋山。截河而流水不混其清。故名曰清济。潜流屡绝。状虽微而独尊。故居四渎之一。心为君主之官而独尊。故手少阴外合济水。内属于心。漳水有二。一出于上党沾悬大黾谷。名为清漳。一出上党长子悬鹿谷山。名为浊漳。二漳异源而下流相合。夫血者神气。阴中之清。心所主也。合厥阴包络。而流行于经脉之中。犹二水之合流。

  故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愚按、膀胱为水府。主受藏津液。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是中焦所生之津液。即随中焦之气而出。膀胱所藏之津液。即随下焦之气而出。营运于肤表。以温肌肉。

  充皮肤。故示从容论曰。怯然少气者。是水道不行。形气消索也。曰通水道者。谓水道之上通于天。

  非独下出之溲便也。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内外相贯。如环无端。人经亦然。

  故天为阳。地为阴。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海以北者为阴。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此一隅之阴阳也。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

  夫泉在地之下。地居天之中。水随天气上下环转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故曰外有源泉。

  而内有所禀。盖地禀在泉之水。而外为十二经水之源流。内外相贯。如环无端。而人亦应之。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

  皆积水也。是肾脏之精水。膀胱之津水。皆随肺主之气。而营运于肤表。故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天地上下之皆有水也。海以北者。谓胃居中央。以中胃之下为阴。肝肾之所居也。湖以北者。乃脾土所居之分。故为阴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也。漳以南者为阳。乃心主包络之上。心肺之所居也。

  盖以上为天为阳为南。下为地为阴为北也。河以北至漳者。谓从上焦而后行于背也。漯以南至江者。

  谓从中焦而前行于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盖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以此身一隅之阴阳。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所以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答曰。

  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勿散。不留不泻也。足阳明刺深六分。

  留十呼。足太阳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阳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

  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

  其留皆无过一呼。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撩料同)

  此论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阴阳。血气之多少。合经水之浅深。以应天之常数。夫数出河图。始于一而终于十。二乃阴之始。十乃阴之终。海水者。至阴也。故从阳明以至于厥阴。厥阴者。两阴交尽。阴极而阳生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从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腰以上为天。故手之阴阳。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故宜浅刺而疾出也。终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是以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浅深疾徐。所以法天时之常也。灸法亦然。

  若灸而过此法。命曰恶火。则骨为之枯。脉为之涩。刺而过此法。则脱气矣。

  黄帝曰。夫经脉之大小。血之多少。肤之浓薄。肉之坚脆。及 之大小。可为度量乎。岐伯答曰。其不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度之人。消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

  尚御公曰。适、从也。真、正也。夫天阙西北。地陷东南。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秋气常在。而人亦应之。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致理。肥脂瘦消之不同。故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脱肉。虽弱而血气不衰。是谓适其中而为度之正也。莫云从曰。上节法天之常。

  此因地之理。以适人之浓薄坚脆。所以人与天地参也。

  卷二

  经筋第十三

  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上结于踝。邪上结于膝。其下循足外侧。结于踵。上循跟结于 。

  其别者结于 外。上 中。内廉。与 中并上结于臀上挟脊上项。其支者。别入结于舌本。其直者。

  结于枕骨。上头下颜结于鼻。其支者。为目上输。下结于 。其支者。从腋后外廉结于肩 。其支者入下。上出缺盆。上结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 。其病小趾支跟肿痛。骨挛脊反折颈筋急。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春痹也。(邪斜同臀音屯 音仇 音偶网当作纲输与 俞通用)

  此篇论手足之筋。亦如经脉之起于指井。而经络于形身之上下。以应天之四时六气。十二辰。

  十二月。盖亦秉三阴三阳之气所生也。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之至阴穴间。循踝膝 。以上臀至项。结于脑后枕骨而上头。至前复下于颜。结于鼻而为目上之纲维。此皆循脉而上经于头。其支者。

  亦如经脉之支别。从经筋而旁络也。故其病为小趾肿痛。 挛。脊反折。项筋急。经筋之为病也。

  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支筋之为病也。燔针烧针也。劫刺者。如劫夺之势。刺之即去。无迎随出入之法。知者。血气和而知其伸舒也。以痛为输者。随其痛处而即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血气留闭而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右之太阳。故为仲春之痹。盖手足阴阳之筋。应天之四时。岁之十二月。故其为病。亦应时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

  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 季胁。上走胁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直者上出腋。贯缺盆出太阳之前。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结于 。支者结于目 为外维。其病小趾次趾支转筋。引膝外转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后引尻。即上乘 季胁痛。上引缺盆膺乳。颈维筋急。从左之右。右目不开。上过右角。并跷脉而行左络于右。故伤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维筋相交。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孟春痹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相交之窍阴井穴。而上循于头目。皆并脉而经于骨也。维筋者。阳维之筋也。阳维之脉。与足少阳之脉。会于肩井。风池。脑空。目窗。承泣。阳白。于目之上下。故从左之右。则右目不开。盖春阳之气。从左而右。维、筋左右之交维也。左络于右故伤左角者。

  病从左而右也。右足不用者。复从上而下也。盖维者。为一身之纲维。从左之右。右之左。下而上。上而下。左右上下交维。故命曰筋维相交。此足少阳之筋。交于阳维之筋而为病也。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故为孟春之痹。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结于跗上。邪外上加于辅骨。上结于膝外廉。直上结于髀枢。上循胁属脊。其直者。上循 。结于缺盆。其支者。结于外辅骨。合少阳。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结于髀。

  聚于阴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挟口。合于鸠。下结于鼻。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网。

  阳明为目下网。其支者。从颊结于耳前。其病足中趾支胫转筋。脚跳坚。伏兔转筋。髀前肿。溃疝。

  腹筋急。引缺盆及颊。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热则筋纵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有热。

  则筋弛纵缓不胜收。故僻。治之以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缓者。以桑钩钩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颊。且饮美酒。 美炙食。不饮酒者。自强也。

  为之三拊而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季春痹也。(钩音构)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乃厉兑之外间。循髀股而上经于颈。结于口鼻耳目之间。其病支胫伏兔转筋。脚跳而坚。经筋之为病也。溃疝腹中急者。聚于阴器。上布于腹也。口僻口移者。筋上挟口也。目不开合者。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也。太阳寒水主气而为开。故寒则筋急而目不合。阳明燥热主气而为阖。故热则筋纵而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而为僻。有热。则筋纵缓不收而为僻。盖左筋急。则口僻于左。左筋缓。则口僻于右也。马膏者。以马之脂膏熬膏。钩、构也。以桑之钩曲者而钩架之。高下如座之相等。即以生炭置之坎中。令坐于上。如左颊筋急而口僻于左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右颊之缓者。以马膏熨左之急颊。左右之缓急更变。即以其法易之。

  且饮以美酒。 以炙食。不饮酒者。自强饮之。为之三拊而止。此治口颊 僻之法也。其转筋溃疝诸证。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故为季春之痹。夫在足阳明。饮以美酒。 以美食者。诸筋皆由胃腑之津液以濡养。故阳明主润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尚御公曰。在阳明有寒热之开合。在少阴有阴阳之俯仰。此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少阴主先天之阴阳。阳明主后天之阴阳也。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之端内侧。上结于内踝。其直者。络于膝内辅骨。上循阴股。结于髀。聚于阴器。上腹结于脐。循腹里。结于肋。散于胸中。其内者着于脊。其病足大趾支内踝痛。转筋痛。

  膝内辅骨痛。阴股引髀而痛。阴器纽痛。下引脐两胁痛。引膺口脊内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命曰孟秋痹也。(孟当作仲)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内侧之隐白间。循膝股而上于胸腹。其内者着于脊。其病在筋经之部分而为痛。酉者八月。主左足之太阴。故为仲秋之痹。

  足少阴之筋。起于小趾之下。并足太阴之筋。邪走内踝之下。结于踵。与太阳之筋合。而上结于内辅之下。并太阴之筋。而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膂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合。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及转筋。病在此者。生痫 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在内者熨引饮药。此筋折纽。纽发数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痹也。(数叶朔仲当作孟)

  足少阴之筋。起于足小趾之下。斜趋涌泉。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于膂筋。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相合。此脏腑阴阳之筋气相交也。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病在此所过所结者。主痫 痉强。此经筋之为病也。在外在内者。病阴阳之气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

  少阴为阴阳水火之主宰。故有外内阴阳之见证。阳外而阴内也。纽折者。痫 强痉也。如纽发频数而甚者。死不治。盖少阴主藏津液。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阳气者。柔则养筋。纽折数甚。精阳之气绝也。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左足之少阴。故为孟秋之痹。尚御公曰。少阴之气。从本从标。刺禁篇曰。心部于表。肾治于里。少阴本阴而标阳。本内而标外也。余伯荣曰。足少阴之筋。与足太阳之筋。上合于颈项。此脏腑阴阳之气交也。病在外在阳者。病太阳之气。故腰反折。不能俯。在内在阴者。病少阴之气。故不能仰。如伤寒病在太阳。则有反折之痉强。在少阴则蜷卧矣。

  足厥阴之筋。起于大趾之上。上结于内踝之前。上循胫。上结内辅之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

  络诸筋。其病足大趾支内踝之前痛。内辅痛。阴股痛。转筋。阴器不用。伤于内。则不起。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治在行水清阴气。其病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

  命曰季秋痹也。

  足厥阴之筋。起于足大趾之大敦。循胫股而结于阴器。络诸筋。阴器乃宗筋之会。厥阴主筋。

  故联系于三阴三阳之筋也。其病乃筋之所过而结者。为痛。为转筋。为阴器不用。伤于内。则阴痿不用。伤于寒。则阴器缩入。伤于热。则阴挺不收。厥阴从中见少阳之火化。故有寒热之分。夫金气之下。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厥阴之木气本于水。故治在行水。以清厥阴之气。其病在有形之筋而为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矣。尚御公曰。两阴交尽。是为厥阴。阴极而阳生。厥阴本气。自有寒热之化。

  手太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廉。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之上。入结于腋下。其支者。后走腋后廉。上绕肩胛。循颈出走太阳之前。结于耳后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

  出耳上下。结于颔。上属目外 。其病小指支肘内锐骨后廉痛。循臂阴入腋下。腋下痛。腋后廉痛。

  绕肩胛引颈而痛。应耳中鸣痛引颔。目瞑良久乃得视。颈筋急则为筋痿颈肿。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之。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为肿者。复而锐之。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颔。

  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夏痹也。

  手太阳之筋。起于手小指之少泽。循臂肘肩项。而上结于耳颔目 之间。其在筋之所过而结者。

  为痛为肿。为筋痿。其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颈肿者。复以锐针刺之。本支者。本于直者而支行也。本筋与支筋皆属于目外 。筋之分行而复联系也。午者五月。主于太阳。故名曰仲夏痹也。尚御公曰。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故在手太阳。有寒热之在颈。在手少阴。有阴阳之俯仰。当知十二经筋。应三阴三阳之六气。亦无分手与足也。余伯荣曰。太阳之为病。头项强痛而恶寒。寒热在颈者。病太阳之气。非手太阳之筋证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结于肘。上绕 外廉。上肩走颈。合手太阳。

  其支者。当曲颊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乘颔。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

  即支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季夏病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端之关冲。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当曲颊处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复上乘颔结于额角。其病当所过之处。即支分而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

  以知为度。即以痛处为所取之俞穴。未者六月。乃少阳主气。故名曰季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大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上结于肘外上 。结于 。其支者。绕肩胛挟脊。直者从肩 上颈。其支者。上颊。结于 。直者。上出手太阳之前。上左角络头。下右颔。

  其病当所过者支痛。及转筋。肩不举。颈不可左右视。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孟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食指之商阳穴间。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结于 。络于颔。其病当所过所结之处。支痛及转筋。肩不能举。颈不可以回顾。治在燔针劫刺。三月四月。乃两阳合明。故名曰孟夏痹也。

  手太阴之筋。起于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结于鱼后。行寸口外侧。上循臂。结肘中。上 内廉。

  入腋。下出缺盆。结肩前 。上结缺盆。下结胸里。散贯贲。合贲下抵季胁。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痛。甚成息贲。胁急。吐血。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冬痹也。(贲音奔)

  手太阴之筋。起于手大指端之少商间。循臂肘上 。入腋下。结于肩之前 。上结于缺盆。下结于胸里。散贯于胃脘之贲门间。合于贲门而下抵季胁。其病当筋之所过者。为支度转筋而痛。甚则成息贲。胁急吐血。盖十二经筋。合阴阳六气。气逆则为喘急息奔。血随气奔。则为吐血。子者十一月。太阴主气。故名曰仲冬痹也。

  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与太阴之筋并行。结于肘内廉。上臂阴。结腋下。下散前后挟胁。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结于臂。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前及胸痛息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

  以痛为输。名曰孟冬痹也。(臂当作贲贲叶臂)

  手心主之筋。起于手中指之中冲穴间。与手太阴之筋并行。循胁腋。散胸中。下结于胃脘之贲门间。其病当筋之所过结处为转筋。而前及胸痛。散于胸中。结于贲门。故成息奔也。亥者十月。

  主两阴交尽。故名曰孟冬痹也。尚御公曰。在足曰厥阴。在手曰心主。盖三阴三阳之气。生于下而本于足。足之六经。上合于手者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内侧。结于锐骨。上结肘内廉。上入腋。交太阴。挟乳里。结于胸中。

  循臀下系于脐。其病内急。心承伏梁。下为肘网。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成伏梁唾脓血者。死不治。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刺者。刺寒急也。热则筋纵不收。无用燔针。名曰季冬痹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手小指侧之少冲间。循肘腋。交于手太阴之筋。挟乳里。结于胸中。循臂下系于脐。其病于内为内急。为心承伏梁。如梁之伏于心下。而上承于心也。其病在外当筋之所过者。

  为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其成伏梁而唾脓血者。此病在心脏。故为死不治。其病在气而为筋经之病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纵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能伸。盖少阴本阴而标阳。故有寒热阴阳之证。少阴之从本从标也。丑者十二月。少阴主气。故为季冬之痹。夫天为阳。地为阴。

  日为阳。月为阴。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故三阳之气。主于春夏。三阴之气。

  主于秋冬。此阴阳之所以系天地日月。而人亦应之。尚御公曰。腹为阴。背为阳。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不伸。手少阴之筋。只循于胸腋脐腹。而不经于背。所谓阳急则反折者。病足少阴之筋也。

  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此阴阳相合。水火气交。故手足少阴。皆有阴阳寒热之俯仰。

  张开之曰。此下六篇。论筋之所经。骨脉之度量。荣卫之循行。只论筋有痹证者。盖假病以明筋之合于三阴三阳。天之四时六气。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 。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右方也。( 僻同即口僻之义)

  尚御公曰。此申明手足阴阳之筋。皆分循于左右。故复以口目之 僻以证之。足阳明之筋。上挟口为目下纲。手太阳之筋。结于颔。属目外 。故二经之左筋急。则口僻于左。而当刺其左。右筋急。则口僻于右。而当取之右。如左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左。右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右。如两目皆急。则左右皆病。故治法皆如右方。而其病则有左右之分也。

  卷二

  骨度第十四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卷二

  五十营第十五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三阳。上下左右。共计二十四脉。并左右之两跷脉。前之任脉。后之督脉。通共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为五十营。以应二十八宿。以终漏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则气行六尺矣。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交通于二十八脉之中。为一周于身。乃水下二刻。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乃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矣。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乃水下二十刻。而日行五宿二十分。计二百分有奇矣。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乃水下百刻。而日行二十八宿。计一千零八分也。漏水皆尽。而脉终于五十营矣。按、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此宗气上贯于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

  故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气而主皮毛。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

  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谓交通者。谓皮肤经脉之宗气。外内交通。而并行一百刻之数也。夫天主气。地主血脉。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斯得尽天地之寿矣。凡经脉外内之宗营。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卷二

  营气第十六

  黄帝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

  注大趾间。与太阴合。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上行乘腋。

  出内。注目内 。上巅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阴。上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还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至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复从跗注大趾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

  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之所行也。逆顺之常也。

  此篇论营血营行于经隧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常营无已。终而复始。营血者。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名曰营气。盖谓血之气为营气也。流液于中。布散于外者。谓中焦所生之津液。有流溢于中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从冲脉任脉。

  布散于皮肤肌肉之外。充肤热肉。生毫毛。其精之专赤者。行于经隧之中。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盖布散于皮肤之外者。应天气之营运于肤表。营于经脉之内者。应地之十二经水也。

  故营气从手太阴肺脉。出注于手大指之少商。其支者注于次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上行于鼻交 中。而注于足阳明胃脉。下行至足跗上之冲阳。注足大趾间。与足太阴脾脉。合于隐白。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之脉。出腋下之极泉。循臂注小指之少冲。合手太阳于小指外侧之少泽。上行乘腋。出 内。注目内 。而交于足太阳之睛明。上巅下项。循脊下尻。下行注足小趾之至阴。循足心之涌泉。注足少阴之经。上行注肾。

  从肾注心。散于胸中。而交于心主包络。循心主之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端之中冲。还注小指次指端之关冲。而合于手少阳之脉。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之脉。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大趾间之大敦。合足厥阴之脉。上行至肝。从肝复上注于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颃颡。鼻之内窍。畜门。鼻之外窍。究、终也。其支别者。从肝脉上额循巅。与督脉会于巅顶。复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督脉之行于前者。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复出循于太阴之脉。此营气之所行。外内逆顺之常也。逆顺者。谓经脉内外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夫营卫者精气也。乃中焦水谷之精。

  生此营卫二气。清气行于脉中。浊气行于脉外。此营气与宗气。偕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中焦之汁。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命曰营气。此独行于经隧之血而名营气。营于十二经脉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此与营卫之营气。循度应漏之不同也。是以本篇论营气之行。外营于十二经脉。内营于五脏六腑。其支者行于督脉。复注于肺中。而任脉及两跷不与焉。其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行于二十四脉。并任督两跷。共二十八脉。以应二十八宿者也。尚御公曰。营气宗气行于脉中者。应呼吸漏下。昼夜而为五十营也。营卫相将。

  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日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外内出入者也。本篇之营气。营于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昼夜只环转一周。是谓天地之纪。盖天道营运于地之外。昼夜只环转一周。而过一度者也。再按平脉篇曰。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

  乃各走其道。外内逆顺而行者也。相将而行者。乃脉外之营。与卫气偕行于肌腠之间。故曰三焦无所仰。盖腠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三焦之气。仰藉营卫而游行也。金西铭问曰。营血之不营于任脉两跷者何也。曰。任脉起于胞中。阳跷乃足太阳之别脉。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脉。胞中为血海。膀胱乃津液之府。肾主藏精。皆有流溢于中之精血贯通。故营血不营焉。又问曰。营气之不行于冲脉带脉阳维阴维者何也。曰。冲任二脉。虽并起于胞中。任脉统任一身之阴。与督脉交通。阴阳环转者也。冲脉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肤热肉生毫毛。盖主行胞中之血。充溢于经脉皮肤之外内。不与经脉循度环转。越人曰。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之会。阴维起于诸阴之交。带脉者。有如束带。

  围绕于腰。统束诸脉。此皆不与经脉贯通。故不循度环转。莫云从问曰。脏腑之气。本于五运六气之所生。营气之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与五行逆顺之理。不相符合。请详示之。曰。

  血脉生于后天之水谷。始于先天之阴阳。肺属天而主脉。其脉环循胃口。是以胃腑所生之精血。先从肺脉而行。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脏腑相传。外内相贯。此后天之道也。以先天论之。

  肾主天一之水。心包络主地二之火。肝主天三之木。肺主地四之金。脾主天五之土。是以肾传之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复传于少阴。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出于先天之水中。后天之太阳也。故复从手少阴心。而传于足少阴肾。肾主先天之水。肺主后天之气。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应天运之包乎地外。血脉之生始出入。

  咸从天气以流行。故人之所以合于天道也。

  卷二

  脉度第十七

  黄帝曰。愿闻脉度。岐伯答曰。手之六阳。从手走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跷脉从足至目。

  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

  五十营章。论气之流行。此章论脉之度数。故曰。此气之大经隧。谓营气宗气。所容行之大隧。故维脉不与焉。手足六阳六阴者。经脉分循于两手两足。三阴三阳。分而为六也。跷脉亦分循左右而上。故合一丈五尺。夫背为阳。腹为阴。督脉主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下循膂络肾。任脉主阴。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任脉从会阴之分。而上行至目。督脉从目绕头。而下至脊之十四椎。故各长四尺五寸。盖气行于任督二脉。阴阳通贯而行也。尚御公曰。督脉围绕于周身之前后上下。只言四尺五寸。与任脉相等者。二十八脉。皆分阴阳而行。故跷脉之阴阳。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

  此承上文而言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只以经脉为数。支而横者。络脉孙络也。夫经脉内营于脏腑。

  外络于形身。浮而见于皮部者皆络脉也。盛而血者。邪盛于外。血留于络脉。故当疾诛之。盛者邪客于外。故当泻之。虚者本虚于内。故当饮药以补之。盖言血气本于脏腑之所生也。

  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

  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

  夫手足之六阳。内通于六腑。六阴内通于六脏。十二经脉之血气。由脏腑之所生。故虚者饮药以补之。是脏腑之气。营于脉内者也。此复论脏腑之气。通于脉外之皮肤七窍。以应天地之纪。阅、历也。五脏常内阅于七窍。是以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矣。在内者六腑为阳。在外者皮肤为阳。本经曰。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以六腑不和。则血气留滞于皮腠而为痈。此病从内而外也。故邪在腑者。谓邪在于表阳。则阳脉不和。谓左之人迎不和也。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

  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谓右之气口不利也。

  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谓关阴于内。

  阳气不得以和之。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谓格阳于外。阴气不得以和之。如是则阴阳俱盛。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此病因于外也。夫五脏六腑。应天地之五运六气。有升降出入之神机。上节论出入于脉中。此论营运于脉外。玉师曰。不得尽期者。不得尽天地之寿。此注当合五十营注参看。

  黄帝曰。跷脉安起安止。何气营水。岐伯答曰。跷脉者。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属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气不营。则目不合。

  此节论流溢之精气。从跷脉而布散于脉外。脉外之血气。从跷脉而通贯于脉中。气并相还。内外交通者也。夫肾为水脏。受藏水谷之精。水者。流溢于肾脏之精水也。何气营水者。谓阴跷之脉。

  乃足少阴之别。直上循阴股。入于肾阴。脉内之营气宗气。营运肾脏之水。上循胸里。交于手少阴之心神而化赤。上注于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阴跷阳跷之气。相并。经脉外内之气。交相往还。则为濡目。如气不营。则目不合。谓流溢于脉外之气。不营于目也。再按、本经大惑篇曰。

  病有不得卧者。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不瞑矣。病有不得视者。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

  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脉外之卫气。复内通于跷脉。外内之血气相并而往还也。尚御公曰。脉外之阴气虚。则目不瞑。气不营。则目不合者。脉外之阴气。不营于目也。此节始论跷脉之起止。而复曰气不营。则目不合。谓脉内之阴气。流溢于脉外者也。夫脉度者。乃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若夫营血之流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者。只环转督脉一周。而跷脉不与焉。盖跷脉主营运肾脏之精水于脉中而为血者也。举足行高曰跷。盖取其从下行上之义。

  黄帝曰。气独行五脏。不营六腑何也。岐伯答曰。气之不得无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

  此承上文复申明经脉外内之气。营于脉中。濡于脉外也。按卫气之行。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入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

  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一周。脉外之血气相将。妇随夫转。是只营于五脏。而不营于六腑。上文论脉外之血气。则为濡目。故帝有此问。伯言气之不得无行于六腑也。营于脉中者。如水之流。运于脉外者。如日月之行。随天道之营运无息。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

  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腠理者。皮肤肌肉之纹理。五脏募原之肉理也。玉师曰。营气之行。肾传于心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传之心。水火木金土。先天之五行也。卫气之行。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交相胜制。后天之五行也。故曰此逆顺之常也。盖脉内之气顺行。脉外之气逆行。有顺有逆。斯成天地之纪。

  黄帝曰。跷脉有阴阳。何脉当其数。岐伯答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其数之数去声余上声)

  阴跷之脉。后足上行。应地气之上升。故女子数其阴。阴跷属目内 。合阳跷而上行。是阳跷受阴跷之气。复从发际而下行至足。应天气之下降。故男子数其阳。

  尚御公曰。阴跷乃足少阴之别。阳跷乃足太阳之别。男子之宗营。注于太阳之阳跷。女子之宗营。注于少阴之阴跷。气之所注者。故为大经隧。气不营者。为络脉也。上节论少阴之精水。从阴跷而上并于阳跷。此节论营气宗气之行于跷脉。有男女阴阳之分。二节是当分看。

  卷二

  营卫生会篇第十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焉受气。阴阳焉会。何气为营。何气为卫。营安从生。卫于焉会。老壮不同气。阴阳异位。愿闻其会。岐伯答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

  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五十而复大会。阴阳相贯。如环无端。

  卫气行于阴二十五度。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重阴。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为昼夜。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

  此章论营卫之生始会合。因以名篇。首节论营卫之所生。而各走其道。下节论营卫之会合。相将而行。外内出入。此阴阳离合之道也。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者。此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也。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乃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昼夜五十营。

  而复大会于手太阴。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此营气之行于脉中。循度环转。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卫气夜行于阴二十五度。日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则卧起而目张。至阴则休止而目瞑。

  日中阳气陇。而卫气正行于阳。故为重阳。夜半阴气陇。而卫正行于阴。故为重阴。太阴主地。太阳主天。卫气日行于太阳之肤表。而夜行于五脏之募原。乃太阴所主之地中也。外内各行二十五度。

  分为昼夜。此卫气之所行也。夜半为阴陇。夜半后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阴阳大会。天下万民皆卧。命曰合阴。此天气夜行于阴。

  而与阴气会合。天道昼夜之阴阳也。平旦卫气行阴。阴尽而表阳复受此卫气。如是昼夜出入之无已。

  与天地阴阳之同纪也。

  黄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气使然。少壮之人不昼瞑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其肌肉枯。气道涩。

  五脏之气相搏。其营气衰少。而卫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瞑。

  此论营与卫合。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分为昼夜。而外内出入者也。血气者。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肌肉者。在外皮肤之肌肉。在内募原之肌肉。气道者。肌肉之纹理。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营卫之所游行出入者也。故肌肉滑利。气道疏通。则荣卫之行。不失其出入之常度。故昼精明而夜瞑合。如肌肉干枯。气道涩滞。则五脏之气相搏。而不能通调于外内矣。夫营血者。五脏之精气也。五脏不和。则营气衰少。营气衰。则不能外营于肌肉。而卫气内伐矣。卫气内伐。而不得循行五脏。故昼不精而夜不瞑也。此言营卫相将。卫随营行者也。夫经言营行脉中。卫行脉外者。论营卫二气。分阴阳清浊之道路也。平脉篇曰。营为血。卫为气。本经曰。化而为血。命曰营气。盖经脉之外。有充肤热肉之血气。皆为营气。当知脉外有营。与卫气相将出入者也。是以本经论营卫之生始离合。计五篇有奇。第十五之五十营篇。论营气之行于脉中。第七十六之卫气行篇。论卫气之行于脉外。第十六之营气篇。论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此篇论营卫之生。各有所从来。各走其道。而复会合于皮肤肌腠之间。营卫相将。偕行出入。第五十二之卫气篇。论脉内之血气。从气街而出于肤表。故与卫气相合而偕行。夫脉内之血气顺行。则脉外之气血逆转。此阴阳离合外内逆顺之常也。阴阳之道。通变无穷。千古而下。皆碍于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之句。而不会通于全经。以致圣经大义。蒙昧久矣。

  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岐伯答曰。营出中焦。卫气出于下焦(下当作上)

  帝承上文之义。复问营卫相将之所行。皆何道从来。而行于脉外也。夫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此入胃水谷之精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乃精气也。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血之气名营气。故曰营出中焦。与精气之少有别也。决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五味篇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卫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从上焦而出卫于表阳。

  故曰卫出上焦。夫充肤热肉之血。乃中焦水谷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故痈疽章曰。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肌肉之分会也。是津液先和调于分肉孙络之间。变化而赤为血。血和而后孙络满溢。注于络脉经脉。故中焦之津液。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者。谓血营于身形之肌肉也。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谓血注于孙脉经脉也。此血之气命曰营气。与应呼吸漏下之营气少别。故外与卫气相将。昼夜出入。内注于经脉。因息乃行。

  与天道之营运于外。而复通贯于中之协议也。余伯荣曰。此论营卫出于两焦。下节论上焦与营俱行。中焦蒸化营气。此节乃承上启下之文。

  黄帝曰。愿闻三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阴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上至舌。下足阳明。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矣。

  此复论三焦之所出。兼证营卫之生会。上焦出于胃上口者。上焦所归之部署也。并胃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出走腋下。循太阴之云门中府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之天鼎扶突而上至舌。复下于足阳明之分。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盖从胸腋太阴之分而出行。故复大会于太阴也。夫手之三阴。从脏走手。足之三阴。从足走脏。营气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二百七十息。以应漏下二刻为一周。则阴阳外内。经脉脏腑。俱已循行。盖以一日分为昼夜而为五十营。非日行于阳而夜行于阴也。凡日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乃营卫之行于脉外。阴阳出入者也。越人首设问难。即将经义混淆。而后人非之。后人又以营在脉中。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是犹百步五十步相笑之故智耳。按、金匮要略曰。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盖三焦乃初阳之气。营运于上下。通合于肌腠。不入于经俞。是以上焦之气。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营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纹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上至舌。此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相火。

  生于肾阴。从下而上。通会于周身之腠理。脏腑之募原。总属一气耳。归于有形之部署。始分而为三。气之在上者。即归于上部。主宣五谷之气味。即从上而出。熏肤充身泽毛。气之在中者。

  即归于中部。主蒸化水谷之津液。而为营血。即从中而出。以奉生身。气之在下者。即归于下部。

  主济泌别汁。即从下而出。以行决渎。此气由阴而生。从下而上。归于上中下之三部。即从上中下而分布流行。马氏复以下焦之气。升于中上。上焦之气。降于中下。此缘不明经理。而强为臆说也。

  黄帝曰。人有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即出。或出于面。或出于背。或出于身半。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故不得循其道。此气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故命曰漏泄。

  此申明卫气出于上焦。从上焦之气。而分布于周身者也。上焦出于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

  由腋而出于太阴之分。至手阳明之扶突。下足阳明之人迎。而后布散于皮腠。常与营俱行阳而行阴。卫气从上焦之气而出。所出之道路。从来上未至于面。后未至于背。今饮食下胃。其营卫宗气。未有定分。而先汗出于面。或出于背。此卫气之不循道而出也。卫气布于周身。无所不被其泽。若汗出于身半。此卫气之偏沮也。盖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此假风邪汗出。以证明卫气循上焦之道路而出。上焦与营俱行。而营与卫又相将出入于外内者也。故曰上焦如雾。谓气之游行于肤表。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张开之曰。此章论卫气始出之从来。第七十六篇。论卫气昼夜出入之道路。所行不同。各宜体析。

  黄帝曰。愿闻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

  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

  此论营出于中焦。中焦亦并胃中。在胃中脘之分。中焦所归之部署也。此所受气者。主泌水谷之糟粕。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津液化血而名营气也。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何谓也。岐伯答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类焉。故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无两生。

  此承上文而言。营卫生于水谷之精。皆由气之宣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焉。汗乃血之液。气化而为汗。故夺其血者则无汗。夺其汗者则无血。无血者死。无汗者亦死。故人有两死而无两生者。谓营卫血汗。总属于水谷之精也。

  此言中焦之精汁。皆由气之所化。而为营为卫。为血为汗。有如水中之沤。气发于水中。则为沤泡。

  气散。则沤亦破泄矣。

  黄帝曰。愿闻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

  下焦之部署。在胃之下口。别走于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就下焦之气。济泌别汁。循下焦之经。而渗入膀胱。气化则出矣。

  黄帝曰。人饮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以清。故后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黄帝曰善。余闻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

  饮酒者。先行皮肤。则水津四布。而下输膀胱矣。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

  约下焦气化而出。故小便独先下。此承上文而言下焦之气。主决渎水液。故帝曰善。余素闻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按、此篇论营卫之生会。夫水谷之精气。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此营卫之生也。阴阳异位。又何焉会。故复论三焦之所出。以明其会焉。卫出上焦。而上焦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营出中焦。而中焦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化赤为血。以奉生身。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此营卫之会也。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言与卫相将于脉外。而又独得行于经隧之中。是肌腠经脉之外内。皆有此营也。阴阳血气之离合出入。非熟读诸经。细心体会。不易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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