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第一节业主权续9
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日给,鲫字第七号。
第一七九执照
钦加盐运使衔、补用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三级朱,为给照永远归管事。据八房首书余家骥、余家吕、许绍先、曾文星、陈德成、郭仲翥、杨夺元、商谦尊佥禀称:窃骥等承先人遗下备本出资雇佃开垦之安属鐤脐塭业及大洲洋、大二三潭、大目降各庄,并嘉属竹仔港、塭仔内、龟拔山等处海埔荒地,递年均应挑淡换盐,如逢雨水顺序,方可栽种地瓜、杂子,兼望养发虾苗,一律归佃贌耕,每甲或收一元五角,或抽园货十成之二,以为骥等各书家属红白事之费及培养子孙读书考试之资。又承管先人备未开筑嘉属大海下湖椗金港费,并凤属大湖埤圳,年约贌收银三百三十余元,作为各书办公油朱纸札及祭祝之费,历管无异。惟开垦安嘉各业,皆系沿溪沿海之埔地,盐瘠劣薄,土性松浮,往住潮水冲滥,崩复靡常,凡遇旱涝之冬,尽皆子粒无收,是以从前未能报定升科。兹因光绪十四年间,奉宪清丈全台各田亩,骥等所管各业亦蒙县主丈报勘明,作为下沙不入则之瘠薄已甚、未甚征额升科完粮,已甚之田,每甲年征银三钱三分;未甚之田,每甲年征银四钱四分;园各递减二成降征。统计骥等全年应完安邑钱粮银一百六十二两八钱,应完嘉邑钱粮及大租共银三十三两六钱,业蒙给发丈单,由县造册汇报在案。但骥等先人当时出资开筑各业产,均有禀明前本府宪批准立案,然迄今年久岁深,底案霉蛀无存,又无契卷可执,当此清丈完竣,亟应一律,仰乞宪恩俯准,总给印照一道,付领执凭,以便照丈完粮,永远管业,俾裕后昆而资公费,感戴靡涯,切禀,等情。据此,本署府查得该八房首书所管开垦开筑安、凤、嘉三属各业产,既据由县勘明,按则输粮,现据请给印照,自应照准,合行给照付执。为此,照仰八房首书余家骥等遵照勘明界址,永远承管,完纳粮赋,毋违,须照。
右给八房首书余家骥等准此。
一、标明鐤脐塭小租,系府八房先人于康熙五十五年承买通利开垦之业。
又大洲洋大租,于乾隆七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二三潭大租,于乾隆十年备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大目降大租,于嘉庆元年承买蔡家出资给佃开垦荒地之业。
又竹仔港小租,于嘉庆三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之业。
又塭仔内大租,于嘉庆七年给资雇佃开垦盐埔之业。
又龟拔山小租,于道光二十三年承受林和记借银胎质之业。
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十日给。
府正堂朱。
第一八○执照
钦命按察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等处地方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军功加二级纪录十次孔,为丈明给照垦耕事。案据嘉邑港口、油车、埔尾三庄民王有文等呈称:「将沙压饷塭埔地试垦,充为本辕牍神庙香灯」等情,先经糜升道饬据嘉义县勘详,该地除三庄房屋、地基、冢埔、牧场外,可堪试垦者约八十余甲,经出示准令该佃承垦,编为道永昌户,归预科房承管收租,以为香灯,带完嘉邑塭饷在案。兹本司道札委升任淡水厅杜丞,会同嘉义县王令会禀,复称勘丈该地共一百三十三甲零,拨出现耕园十五甲,草埔六十五甲,共地八十甲,仍归该书作为香灯公用,毋庸加租外,其余现耕草埔、盐埔共五十三甲零,向厂完纳租银等由。并据该书具禀:该地原属一段,近被大溪冲为二段,丈归香灯八十甲之地,在于溪南,东至港口庄前,西至路林祥埔地隔界,南至湾港,北至大溪,其应向大厂完租之地共五十三甲零,在于溪北等情。各据此,除将溪北归厂之地另行给垦外,所有溪南埔地合行给照升垦。为此,照给业户道永昌名下垦佃陈德业收执,即便遵照后开埔地甲数,极力垦耕成业,每年每甲照原议完纳道永昌租银三元,以为香灯完饷公费,不得抗缺,致于察究,毋违,须照。
计开:
垦佃陈德业,现耕园一甲,草埔四甲三分三厘三毫。
右照给垦户道永昌佃户陈德业收执。
道光七年十月日给。
第一八一谕示
钦加府衔、署台湾北路淡防分府胡,为给发谕戳,以专开垦责成事。本年九月二十九日,据垦户刘引源、卫寿宗等禀请:该所地方无隘把守,凶番迭出,人民樵牧,被杀不计,无处耕种。缘本城有殷户陈长顺熟识垦务,颇有家资,兹蒙仁宪谕令陈长顺为合兴庄垦业户,准给谕戳,以卫地方,深为德便。谕着陈长顺自备口粮资本,在于合兴庄等处地方开辟青山,佣募隘丁,建造炮柜,在要所驻扎,拒守凶番,人民无虑番害。佣募丁佃开辟等所山林、埔地、田园,以及大租、口粮各等项,概归陈长顺掌管,自收租纳课,永为己业,弥补资本,报丈升科各等情。据此,除出示晓谕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业户陈长顺即便遵照,须要赶紧建隘防番,招佃给垦,开荒为田,按甲丈量,就佃取收大租、口粮,资本有归,国课关重,地方攸关,毋致弛废,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计开:
给发印谕一道,戳记一个。
嘉庆二十五年十月初六日谕。
第一八二总契字
同立总契字人九钻头庄、山猪湖、猴洞、十股林、石壁潭、水坑、及南河、燥坑、上下横坑、山猪湖洞垦户刘引源、新兴庄垦户卫寿宗等,为生番猖獗,时常出没沿处扰害,各庄佃人王会三、曾保生、李秉贤、黄青兰等会同各庄筹议,欲在于南河山坑建设隘寮三座,堵御凶番,使各所耕佃无虑番,但碍隘粮无着,仍又起盖隘寮,一切需费难以筹办。爰集众庄筹议,归与陈长顺出首承办,议将南河内及九钻头起,至水坑、下横坑止,即就该地各处尚有未垦余埔,并及山林,即日当众踏界,东至内石山门后,由南河从小北河溪直透为界;西至自水坑赤柯仑,透中坑内为界;南从山猪湖隘后嵌眉荫沟,透猴洞背石碧潭坑口连水口各为界;北由大河及燥坑,透上下横坑口各与溪令水为界;四至界址会众公同踏明。至等处树林荒埔等各另立定界书约,情愿归陈长顺自备工本,招佃开辟,绘具确图,逐一注说呈缴,永为己业。源等即于本年九月二十四日,呈请淡防分府准归顺垦户自行招佃,就地垦耕,以资隘粮,并起盖隘寮,募丁勇防守,可保附山居民毋致番害。经据各垦户通事呈请,即将前垦同为废纸,无论前垦之人欲行该地垦种,另向垦户长顺承给,酌贴隘费,不敢违约。即日当同商议,所有佃人欲该地耕种以及等顶,议订一九五抽的,以资隘费外,年需口粮不敷,按照各户议贴,各立合约为据。其燥坑贴隘一名,上横坑贴费四名,下横坑贴隘三名,山猪湖、猴洞贴隘十名,十股林贴隘三名,所有石壁潭隘丁十名,禀请改拨入新隘协防,所需口粮即就各庄按月照旧支给,不得推诿,亦不得违约。保此各处该地系源等前年向各社番承给,与他人无干,并无干垦户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总契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陈长顺自备出归管工本银五百大员正,当众公同交源等各亲收足讫,批照。
嘉庆二十五年十月日。
代笔人张敏腾
盐菜瓮陈阿海、邱大四
水坑庄黄义顺、罗干登、黄清兰
石壁潭姜盐晓、刘清宝
通事钱菜选、廖宝森
燥坑曾保生、梁观德
上横坑温阿罗、廖孝、吴若
下横坑万唠嗄、卫一均
董事朱观妹、杜光玉、范志三
十股林曾天赐、潘雀、王魁三
山猪湖刘阿胜、杨逊颜
同立总契字人垦户卫寿宗、刘引源
第一八三尽归垦底契券字
立尽归垦券字人垦户陈福成,缘先父陈长顺奉宪自备口粮资本,开垦合兴庄一带地方,后将所垦之地给出与田主,永为己业,乃就地收取隘粮大租,以为把隘之费。至光绪十三年,经爵抚宪刘将垦户所收隘粮大租悉行裁撤,改为钱粮正供;隘由官把,粮由官收。成窃思垦底依然,屡请于官,欲取回口粮资本成额等租,蒙新竹县宪叶断令各田主共集银六百四十元,以酬该垦户创始之功,各田主未经凑缴。将钱粮改为地租,隘仍由官把,而成又请于官,尚未判断。幸蒙公人婉劝,愿将此垦底等归于各田主按照隘粮大租甲数,每甲田备出龙银二十二元,以尽垦底并酌创始之功,凡所谓业户口粮资本、成额等租一应在内。今有一堡合兴庄辖内燥坑庄田主欧李贤,该田零甲三分七厘九毫零丝,备出龙银十九元一元一角四点正,经公交成收讫,自尽归垦底业户口粮资本成额等租,以后成不敢异言,子孙叔侄亦不敢别生枝节,一尽永休。此乃凭公议定,二比允悦,立尽归垦底契券字一纸,付执永照。
批明:成经公实收到字内龙银十九元一角四点正足讫,批照。
再批明:成该管归于田主垦底业户口粮资本及隘粮大租成额等租,一切契字据在成手内,不堪照明,批照。
再批明:成上日立有借顶字约,在田主手内,作为废纸,批照。
光绪二十五年月日。
公人林曾妹、罗碧玉、郭寿三
同立尽归垦底契券字人垦户陈福成
第一八四谕示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据竹北一堡横山、大山背庄佃户陈记盛、刘阿六、徐石养、邓阿秋、彭殿华、徐阿恩等禀称:窃地方遥旷,生番肆出,非隘首责成,无以堵生番。兹横山、大山背等处地方,近无隘首责成办理,生番迭出,扰害众佃,耕牧难安,盛等无奈,众议选举得金万兴,即徐廷胜为人诚实,兼有家室,熟悉隘务,堪以承充横山、大山背等处地方隘首,合亟取具保甘各结呈送,恳请出示,给发谕戳等情前来。除批示并出示晓谕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新充隘首徐廷胜即便遵照,将该处隘务认真经理,隘丁务须雇足,应收各佃隘粮照章抽收,不得任意苛刻克减丁粮,以致把守不力;倘敢玩违,定即提革究办,凛之,慎之,毋违,特谕。
计给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前衔,为出示晓谕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据竹北一堡横山、大山背庄佃户陈记盛、刘阿六、徐石养、邓阿秋、彭殿华、徐阿恩等禀称:云云,照前叙。至除给发谕戳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横山、大山背庄各佃户人等知悉:尔等须知设隘防番,系为保卫耕农,应纳隘粮务须遵照旧章,向新充隘首金万兴,即徐廷胜完纳,给发丁粮,把守山面,堵御生番,庶安耕凿;不得藉词抗纳,致滋贻误于咎,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一、出示
光绪十年十一月三十日承粮总。
正堂徐行。
第一八五谕示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记大功六次徐,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案据竹南二堡蛉仔市大坑口隘首张益安、中隘隘首黄福安及佃户张玉昆等禀称:安等承垦大坑口、中隘隘务,最难保守,今将八桷林、下湖仔一带青山,集众商议,另举总垦户黄南球办理,东至垦辟青山为界;西至安原垦石门凸大岗、透橹枝凸刘彭昌毗连为界;南至桂竹林毗连为界;北至黄南球自垦下捞仔毗连为界。前将该地抱与刘秉先等设隘防番,立有合约。嗣因刘秉先无力把守,致生番肆扰,耕民涂炭,惨不忍言。去年刘秉先愿将合约当堂缴销,有案可据。今众佃合议将该地抱与黄南球设隘堵御,与他人无所干涉。至八桷林隘在大坑口移入,下湖仔隘系在中隘移入;而大坑口现系益安收粮发隘,中隘现系福安收粮发隘,经办多年,凭给谕戳,该处并无别人充当隘首。黄南球守隘得力,蒙宪台所深知,且为山面所倚赖,兼八桷林与球连垦,移隘最为方便,佥请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垦户黄南球即便遵照,迅将八桷林、下湖仔地方速即建设炮拒,雇丁严加把守,以免生番出扰;一面设法开垦,庶几防守有资,永保无虞。该垦户勿得疏懈,致干未便,切切,特谕。
计夹戳式一颗。
光绪十年十月十七日谕。
第一八六建设隘寮规约
堑之东南山树木丛杂间,有数处隘寮,祗为私隘,力寡难支,生番每从而出扰之。虽前宪吴建设石碎仑隘,力亦颇足持,然株守一隅,无地可垦,法未尽善也。上年十二月间,厅宪李念切民瘼,更建隘楼十五座,雇募隘丁分驻巡防,守望相助,其所以为民计者,至详且悉矣!本年二月间,蒙谕饬捐本生息,招佃垦耕,备支隘费,仅以遵谕筹议等事,佥请蒙批在案,等因。爰是公同妥议,捐劝出本银经营生理,兼收山利,以为开垦备支隘费之用。将来生理已有赢余,收成之日,就本的利照份均分,仍将开垦已成田园丈明甲数,照份均分,田园按甲配纳大租隘粮,以供隘费,以垂永远。凡在同事之人,务宜秉公慎察,不得徇私故违。合将一切条规开列于左:
一、议:官给垦户金广福之公戳,存在公所,公举收掌。遇有公事应用,公同取盖,并銮修二人戳记,合批明,照。
一、议:奉宪饬捐拈伙设隘防番,招佃开垦,原为地方起见,遇有公事禀案,班房人等不得借索礼费。俟垦成田园之日,先应抽公田甲,充为城隍爷香灯,付班房输管,其大租归纳该隘。至班房人等上流下接,公事公班亦不得藉无份索诈滋事,立批,照。
一、议:姜秀銮、林德修二人为垦户首,务宜尽力设法开垦。至垦成田园之日,有功在前,酬劳在后。应分别大、小功劳,先踏出二人功劳田外,余作三十份摊分,合批明,照。
一、议:金广福生理得利银元,先作二八抽分付与。
一、议:在庄抽的收租,并洽卖草地田园,除给奉隘粮开费外,余概作三十份均分,合批明,照。
第一八七隘务规约
立公举请贴,粤宁庄、复兴庄、广兴庄、中科庄、石角庄业主何福兴,佃户张法干、赖长春、巫连文、潘凌云、杨五常、杨三合、林五桂秀、张扬、张新明、管招德、刘世龙、叶五香、李恶古、侯澄水、刘六昌、刘成通、吴复兴、唐官旺、黄石婴、刘蓉煊等。窃河东北隘沿山一带,自抚局散后,南北生番变乱,番务乏人料理。众业佃公同酌议,爰请廖仁海、叶福水出为接充隘首,办理番务,先年原备出碛底银二百大员正,交还前手业佃收回。即日议定,自承充以后,凡北势生番麻欠,隘首应宜支理清楚,并所有一切山场亦宜与番说话,俾众佃得以樵牧种植。如未讲和之隘外,尚无告白,众佃不得妄自擅进;若遇不测,即系自取,其辜与隘首无涉。公议以后,应纳生番草地猪牛费,由众佃隘谷按早、晚两季认串供纳隘首,各不得异言阻抗等情。自此充当以后,如能安抚生番,山场平静,不拘年限,不用换帖,仍照旧规而行。恐口无凭,特立请帖字付为执照。
一、议:隘务领后,应宜实心料理,以洽众望,不始勤终怠,偶为疏忽,如有失误,不干众佃之事。樵牧原有界限,自不宜卤莽深入,致越隘外;倘遇不测,与隘首无涉。若界内失其觉察,致误一命者,众议帮贴棺椁银六大员;如敢持横藉端滋事,系各庄业佃一力抵挡,此议。
一、议:北势一带山场,应归隘首主辖,凡众佃欲开山者,宜向隘首斟酌,不得私行开辟,妄自樵采;如有不遵约束,查知,公同责罚,决不姑宽,此议。
一、议:生番往来交易货物,应归隘首主裁,以为接济之费。嗣后凡有能说番话者,不得与番交换货物,私相授受等情;如或不遵约束,查知,公同重罚,决不容情,此议。
光绪二十一年次乙未八月日
立公举请帖字业佃户李恶古、刘成通、张秀杨、林五桂、侯澄水、唐官旺、巫连文
刘世龙、赖长春、叶五香、何福兴、杨五常、张法干、吴复陆
生员菅招德、杨焕章、朱瑞星、张新明、刘树南、杨三合、赖正运
潘凌云、刘六昌、黄石婴、王灒渚、刘蓉煊
第一八八山批字
立给山批,隘丁首林开成,缘成奉宪充当摆接隘丁首,雇募隘丁,堵御凶番,则将抛荒山场付成掌管,招佃垦耕,抽收为口粮。兹有佃人范县、刘奂、刘倦、张金英、陈对、陈榜、黄茂、何火、杨钟、陈木等同前来,向给荒山一处,坐落中心仑尾石门内,东至坑为界,西至坑为界,南至大坑为界,北至仑头分水为界,四至界址明白。当日议定山批银二大员正,逐年所有栽种五谷以及茅草各等项,付成抽得为口粮。其山批银二大员,即日成亲收足讫;其所给荒山一处,随照界踏付佃人范县等前去开垦耕作,永远为业。不论栽种五谷杂子以及茅草,付成一九抽得,不得异言反复。口恐无凭,立给山批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字内山批银二大员,再照。
嘉庆二十二年八月日立给山批。
代笔人黎却
第一八九永耕字
立给永耕字人嘉盛庄众佃户,同隘首陆成安等,情因隘粮缺乏,原有荒埔一所,土名牛栏窝,东至窝尾崀顶倒水为界,南至张振闰界毗连石崁为界,西至窝口沥底罗家坡为界,北至石崁为界,四至界址踏明,众佃等招得苏陈水前来承耕,面议每年应供隘粮银五角正,至期向隘首交纳,不得少欠。从今给约以后,任从承耕人永远掌管为业,众佃等日后不得异言别生事端。今欲有凭,立招耕字付为执照。
再批明:伯公龙岗直透宝斗石倒水为界。
大清同治乙丑年十月日。
隘首陆成安
知见人谢如嵩
嘉盛庄众佃人刘玉荣、吴海烈、谢宏业、胡定妹、李发荣
第一九○垦字
立给垦字人金锡茂,业主罗锡光,今因蒙前宪史谕给有山场一所,土名坐落沙平坑口东片坑,东至坑尾倒水为界,西至竹崀倒水为界,南至埔崁倒水为界,北至龙岗倒水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今因缺乏隘粮,尽问房族人等不得承就,托中引就将此山埔给与卢顺兴承垦,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价银一十二员正,其每年应纳大租隘粮银二大元正,原系己业,并无包给兄弟物业,亦无重张给字。自给后,交与承垦人任从架坡圳,通流灌溉成水田,永远掌管为业,垦业主房族人等不得异言生端等弊。一给千休,永断葛藤。此系仁义之交关,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给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倒字内佛银一十二员正,立批,足讫。
又批明:每年应纳大租隘粮二大元,日后不得升科,批照。
再批明:字内添一「业」字,立批,再照。
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七日
说合为中张宗钰
代笔侄罗翫元
在场见弟范光、振光、男永连、侄福连、金连、黄洪生、戚张添生
张红秀
邱阿东
立给垦字人业主罗锡光
第一九一垦照
福建台湾噶玛兰抚民理番粮捕海防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梁,为恳恩给垦等事。案据大里简隘丁首吴宋禀称:该隘寮之前后左右有树林埔地一片,东至大海;西至山仑;南至嶐岭;北至内沙湾。四至界址堪以垦种杂粮者,约有五、六甲之埔地,乞准给垦开辟,充作隘丁口粮等情,业经饬差丈量去后。兹据该差禀缴丈册一本,图说一纸,并取具该隘丁首限年垦透甘结状一纸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照付垦。为此照给大里简隘丁首吴宋即便遵照后开四至甲分地段,督率该寮内隘丁上紧开垦,限自嘉庆二十二年五月起计算,五年限满,一律垦透,禀请勘丈,酌定等则,按甲起租,毋得藉照越界混占及逾限不开,致干追地入官,各宜凛遵,毋违,须照。
计开:
大里简隘丁首吴宋隘地一段,一甲二分二厘四毫,东至海,西至山,南至内路,北至嶐嶐路。
又隘地一段,一甲六分,东至海,西至山;南至小坑仔,北至小坑仔。
又隘地一段,二甲零三厘二毫八丝,东至海,西至山,南至小坑仔,北至小坑仔。
又隘地一段,一甲四分一厘四毫,东至海,西至山,南至内沙湾,北至小坑仔。
右照给隘丁首吴宋准此。
嘉庆二十二年五月。
分府
一、批明:垦单内抽出大里简吴宛坑崁为界,又至(此间文字不明)匕岭路一带,卖过林福寿、林玉梓等永远执掌为业,任从招佃开垦,不得争执,批照。
第一九二谕示
钦加府衔、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五级、纪录十次娄,为发贴示谕事。本年七月三十日,据南兴庄总垦户金广福,即姜秀銮、周邦正禀称:缘道光十四年十二月,蒙前升宪李示谕,在堑南横冈顶建隘十五座,募丁一百六十名,分驻巡防报竣在案。嗣蒙臬道宪札委鹿分宪陈,会同前署宪李,与堑司主汪,于上年八月初六日到山履勘,备悉生番出没之途不一,着銮再三湾迤北、树杞林迤南一带各要辖处所,添隘场丁,严加防守,较为周密。銮亦已遵谕建二十五座,除拨三湾庄后透大铜锣圈八隘,禀归与屯把总向仁镒原垦户张肇基等分派屯隘丁自守外,先后共建隘寮三十二座,共募隘丁三百四十一名,常川把守,亦报竣在案。迨本年四月初五日,蒙臬道宪亲临诣勘定界,附管收取立案。至所有应给粮费两无所出,虽蒙前宪谕着招佃开垦,就地取粮,然不敷者尚多,又将石碎仑、青草湖、大崁,及茄苳湖、南隘各上下等处隘粮,尽拨与銮归收,以资给发,现谕可据。料中港土牛庄原设隘丁二名,年给隘谷六十石,经已拨入尖山隘丁首收去,历有多年。迩来尖山隘废坠,系銮遵谕重建,募丁驻守,则土牛庄所有年贴尖山隘之隘谷六十石,自应拨归与銮收发丁食,方为理合。料中港社番通事潘荣生,番土目胡德生,以土牛庄佃系纳伊番租,随藉此出阻,致该佃人抗不粒纳,任遣管事向收莫何。伏思拨贴隘粮,原为防番保民之资,所以石碎仑之丁粮虽归官收,而各前宪犹且按月拨给,说土牛庄之隘谷乃系佃纳,岂番通土所能出阻霸收,数十隘之粮费从何所出。幸逢下车伊始,莅任方新,合亟沥乞,俯念务攸关,恩准差拘讯究,断归饬纳,俾丁食有资,隘寮无废等情。据此,查尖山隘系该垦户姜秀銮等遵谕复建所,土牛庄年贴尖山隘粮自应归姜秀銮等收取,该通事潘荣生何得混行出阻,除批示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该处庄佃民、番人等知悉:所有土牛庄年应贴纳尖山隘之隘谷六十石,归与姜秀銮、周邦正收发隘丁粮食,不得混行听该通事潘荣生、土目胡德生出阻抗纳。自示之后,毋得仍前观望,致干究处,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十六年八月十六日给发贴晓谕。
第一九三谕示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范,为晓谕完纳,以资隘费事。案据南兴庄总垦户金广福禀称:缘因盐水港及南门外等处地方,凶番逸出,戮杀多人,于道光十四年,蒙前实任宪李示谕,在堑南横冈顶建隘三十六座,雇募隘丁二百六十九名。分府陈,会同前署宪王,与堑司主汪亲自到山履勘,备悉生番出没之途不一,所有应给隘费两无所出,虽蒙李前宪谕着招佃开垦,就地取粮,不敷尚多。又蒙谕将外庄原额旧隘之石碎仑、青草湖、茄苳湖、南隘、中隘、坪顶埔、尖山隘、珊珠湖、老崎庄、内湾、小铜锣圈、四重埔、员山仔各等处隘粮,尽皆与金广福收管,以资给发隘粮,经各前宪示谕在案可据。无如日久玩生,各处贴纳隘粮意欲负嵎不理。伏思拨贴隘粮,原为防番保民之资,实系地方公事起见,故内面各处山场垦辟田园无几,不敷丁粮甚多。兹蒙宪台亲临履勘,纤毫难瞒,洞鉴田园多寡,莫能隐匿,若外庄各处前经拨归管收隘谷,一旦听其玩抗,则三十六座之隘费、二百余名之丁粮从何所出矣!势得将各处贴纳隘粮佃名谷石,开列粘呈,叩乞俯念隘丁需费孔亟,恳请出示谕令各处前经拨归金广福收管隘粮,永远贴纳,俾内面隘寮可以永固,隘丁不致星散等情。据此,业经前分府批准出谕,示佃照旧贴纳,合行照案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大北埔庄管下各户及耕佃民番人等知悉:尔等所有前经拨归金广福管收隘粮谷石,每年乃须照旧向南兴庄总垦户金广福如数贴纳,以资给发隘丁口粮。自示之后,倘该业户、垦户、耕佃人等再敢违议抗纳,经该总垦户金广福指名具禀,实即严拏究追,决不姑宽,具各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二十年十月日给发贴晓谕。
第一九四谕示
钦加府衔、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十级、纪录十次史,为出示晓谕事。卷查南兴庄闽粤总垦户金广福、垦户首姜殿邦禀称:邦等建铳柜四十余座,募丁一百五十余名把守,每年丁粮并铳药需费等项,约计给发番银六千余元,所有外隘上员山、二三重埔、八止林,南隘宝斗仁、新城仔,中隘青草湖、大二坪、茄苳湖等处议贴隘粮,尽皆抗纳,禀请谕饬各佃插标勘丈,按甲定则,科租纳配,隘粮有赖,庶免官捐,仍垦将金广福内山垦成田园一并覆勘等情。当经前分府谕饬粮书李筠、黄海勘丈配纳,多有不实不尽,嗣于武林清游等禀内,批饬定期亲勘。复据金广福以缺费禀退久经拨给充公谷石,并每年捐银二百元,以三年为度,以资防守。兹本分府莅任,据金广福即姜殿邦禀同前情,隘要设丁把守,生番不能复出滋扰,腹里各佃得以安然开垦,相倚赖者多矣!以开垦之租,把守隘之粮,最为允当,乃隐匿者多,以致隘粮不敷。尔等各佃试思若缺隘粮,谁肯防守?生番复出,尔等能安享开垦之利否?其与官为筹捐,不如就田勘配可以经久,合行查案出示。为此示仰该处垦户、耕佃人等知悉:尔等承耕金广福新垦田园,暨前丈勘不实之上员山、下员山、二三重埔、八止林,南隘宝斗仁、新城仔,中隘青草湖、大二坪、茄苳湖等处田园,一并插标,候本分府亲临覆勘,以凭核实,按甲定租,给配隘费。所有随行书差、弓丈手、书人等夫价饭食,概本分府自行捐给,不许需索丝毫;如有需索,许即扭禀行辕究惩,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二十五年五月日给发贴金广福新垦南埔庄晓谕。
第一九五谕示
代理台湾噶玛兰民番粮捕海防分府庞,为出示晓谕事。案据垦户金泉安,即魏松林等禀称:伊等请给泉界、溪洲、葫芦堵、清水沟、叭哩、沙鹿埔等处涸出四段,当蒙给发总垦印照付执,招募佃人开垦,限年报升,征纳隘粮各在案。伊等浩用资本,砌筑土围堵御凶番,并砌堤岸以防水患,开费土本孔多。迩有顽佃混择膏腴之地开垦,如有石砾杂者,弃之不垦,致遭抛荒;或有始开栽种,旋即废弃荒芜。该林等虑恐三年至届限,未得成业,是以设筵邀集佃众妥议,如欲请佃开垦该埔者,自应前向林垦户议明年期,踏明四址甲数,肥硗照配,年议配贴垦户建围、盖房、砌堤,以及造筑铳柜,堵御凶番等费,并免劣地丢弃荒芜,亦免佃人互争美地等弊。所有实力耕佃,遵听妥议;惟有顽梗之佃属贪图膏腴,旋垦旋废,致地抛荒。爰是据情,仰恳出示严禁顽佃,毋许未开垦户议明朦混,旋垦旋废,俾开垦得以成业,禀请示谕各佃遵照租贌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清水沟、鹿埔等附近各佃民知悉:尔等如欲耕种泉界,请垦浮复鹿埔、葫芦堵、清水沟、叭哩、沙喃等处地段,务即遵照向该垦户金泉安等议明贌耕,配纳租谷,踏明四至,划清界址,实力垦耕,以资该垦户筑围御番,砌堤防备水患之用,毋许越混占耕;倘敢故违,定即差拏究办,凛之,毋违,此示。
右谕通知
咸丰六年二月十九日给实贴晓谕。
第一九六谕示
钦加府衔、咨补邵军分府、署台湾北路鹿港理番分府姚,札谕饬举充事。此案,据该差禀称:彰属龙眼林隘丁首张荣年迈目瞽,隘务废弛等情,业经前分府示革,另饬举充示封隘租在案。迄今日久,未据举报,除催差协同举充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龙眼林管下各庄总董、通土,协同隘番李得和等,克日邀集议佥举充诚实精壮妥番一名,限五日内佥具呈结,禀请本分府以凭验充给领戳示奉公,毋得玩延,速速,特谕。
咸丰十年十一月初六日谕。
第一九七谕示
钦加府衔、署台湾北路理番驻镇鹿港海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姚,为再示封储事。业据该差等禀称:龙眼林隘丁首张荣年迈目瞽,隘务废弛等情,业经前分府暨本分府先后示革募充去后,迄今日久,未据举报,殊属泄玩。现查早稻已届收成,合饬封储。为此示仰龙眼林隘管下各庄佃户、民番人等知悉:泉等凡有承耕该隘田园、山番埔地,应纳该隘丁首租税者,务须照数尽行封储,俟该通土、总董、庄耆等选举接充有人,再行起封谕纳,毋许混听汉棍、奸番影藉废戳空白租单,私行短折;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据实指禀,定于严究倍追,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咸丰十一年五月初三日给,发贴龙眼林隘晓谕。
第一九八
宪台札饬清查新、彰两属隘租,以济抚番经费,并先后禀奉批催,赶紧取造各隘首、隘户切实册结,汇总具报,毋任藉词隐匿瞒骗,延挨观望,希图仍旧收租。自本年起,断不准再收隘租;如果查有私收情弊,定即饬县按名提究,勒令缴出归官,此檄,等因。奉此,职道遵即亲赴各隘,节节详细挨查:竹属各隘,南自七块厝起,北至盐菜瓮止,隘谷共二万二千三百八十石零九斗二升,银一百四十八元二角;彰属各隘,北自石壁坑起,南至水沙连止,隘谷共七千九百零四石。新、彰两属合计隘谷三万零二百八十四石九斗二升,隘银一百四十八元二角,逐一分晰,汇造总册,送呈禀报爵抚宪大人察核。再两属隘首业经奉批移县示撤,所有隘租已届供收,是否职道所取册结送由两县经收;抑或委干员接办之处,出首宪裁示遵。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垂鉴。职道汝梅谨禀。
计禀缴新、彰两属隘租额数总册一本。
敬再禀者:窃查各处隘租,新、彰两县均无底案可稽,原系厅署专理,因戴逆倡乱,卷被焚毁,故无齐全。迨光绪八年间,蒙岑宫保奏派丁镇军总办委员到隘设局,清查隘务,经办数月,绝无头绪。及升云贵总督仰道委员接办,复经半载,仍无成效,竟亦废置。今职道奉饬清查新、彰两属隘租,以济抚番经费,遵经迭次亲赴各隘谆谆剀切传谕。乃各隘首仍然延挨观望,希图冀可霸收,任传不到。亲抵其家,或限延抗骗,或不面避匿,当经请县派役催传,各隘首仍然故辙,抗不报造。细查其由,皆系有粮无丁者多;隘首之强者年收巨千,小亦数百,早成己业;隘首之弱者被佃久抗无纳,一旦清提,实属为难。伏思上自竹属之盐菜瓮起,下至彰属之水沙连止,计程六百余里之遥,地方窵远,各隘零星散处者多,兼有外庄抽贴又复不少,职道时则派委随员翁林钰、陈建基等带同勇役分庄守催,说以利害,确切传谕,幸藉宪威,竹属各隘始得陆续报造册结,间有大安、土城,及吞霄、十抗芎、石南等处隘废年久,佃抗无纳,应请饬县将租封收,俟隘租照数征定完纳起封。至彰属各隘,职道亲赴挨查确数,带同县役催传各隘首报造册结;无如彰属各隘首素性蛮横。更有甚者,东势角一带隘首廖天禄,即总理廖绍光,知法罔法,查年收隘谷一千四百石,假公肥私,霸为己业,闻欲提作抚番经费,胆敢恃横踞地,藉词逞刁,不独自己隐匿玩抗,甚至阻抗别隘,南隘水底寮各处隘首概不报造,业经移县封收,并请按名拘究在案。查新属隘租额数,有之抄封县官,有之彰化县署民牡收去,应否饬提之处,出自鸿裁。伏念职道自愧菲材,迭蒙优思,此次奉查隘租,任劳任怨,所有薪水、夫价、勇役饭食、路馆税、油脂、纸张等项,均系职道自备,不许索取隘首、隘户分毫。祗惟认真办理,不敢稍有懈怠,以期无负宪台逾格矜全之至意。再隘租倘有漏落,以及匿骗虚报者,容再查明指禀。兹将新、彰两属确查原额隘租,另具分晰,汇造总册呈送外,合亟泐陈下情,冒渎禀明爵抚宪大人察鉴施行。肃禀,恭请崇安,伏祈慈鉴。职道汝梅谨再禀。
彰化县属,北自石壁坑起,南至水沙连止,各隘原额隘租项下:
一、石壁坑水盛庄隘谷七十石。
查该处原无隘首之设,兹据甲首张来云等遵以旧额供收各佃隘谷,设寮二座,雇丁防番,造送切实册结前来,理合登明。
一、罩兰内湾、食水坑等庄隘谷五百六十石。
查该处原无隘首之设,兹据头人詹振耀、总理詹义山等以旧额数供收各佃隘谷,设寮八座,雇丁防番,造送切实册结前来,理合登明。
一、东势角、鸡油埔、上新庄、大茅埔、阿婆岭、校栗埔、石角庄、中科等处隘谷一千四百石。
查该处隘首廖天禄,即总理廖绍光,年收佃隘谷假公肥私,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希图仍旧霸收,甚至阻挠别隘,实堪痛恨。应请饬县封收拘究,以儆效尤,理合登明。
一、水底寮等处隘谷四百石。
查该处隘首张阿角,年收各佃隘谷,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迭传迭催,胆听廖天禄阻挠,希图仍旧霸收,抗不报造册结。应请饬总封收拘究,理合登明。
一、拣东堡、阿里史、校栗林、来积积沙历巴等处隘谷一千二百五十石。查该处隘首潘清楚,代收各佃隘谷,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延挨观望,希图霸收。应请饬县封收拘究,理合登明。
一、军功寮隘谷三百二十石。
查该处原系供收各佃隘谷贴入阿里史,现被赖坡霸收,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延挨观望,希图仍霸。应请饬县封收拘究,理合登明。
一、大姑婆隘谷二百五十石。
查该处隘首金清邦,代收各佃隘谷系林志芳,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延挨观望,希图仍霸。应请饬县封收,理合登明。
一、北沟、南势等处隘谷一百二十石。
查该处系南坛寺业主供收各佃隘谷,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延挨观望,希图仍收。应请饬县封收,理合登明。
一、廍仔庄隘谷七十二石。
查该处系业主赖泡向佃自收,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应请饬县封收,理合登明。
一、大平坑,即鸟铳头、车笼埔等处隘谷七百二十石。
查该处系隘废丈,为此租久归官收,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猫罗堡、阿罩雾庄、北势、万斗六等处隘谷一千一百四十石。
查该处隘首李成丰,即李良,供收各佃隘谷,此次闻欲提作抚番经费,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延挨观望,希图仍旧霸收。应请饬县封收,理合登明。
一、南北投堡圳头坑隘谷二百石。
查该处隘首曾龟罗、吴茂相,年收各佃隘谷四十四石,尚有隘谷一百五十六石,现配在陈伴田内,现抄封归官没收,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虎仔坑隘谷一百四十石。
查该处隘首潘猫六年收各佃隘谷一十二石,尚有隘谷一百二十八石,配在陈伴田内,抄封归官没收,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龟眼林隘谷二百石。
查该处隘首张玉树,年收各佃隘谷五十四石,尚有隘谷一百四十六石,配在北投大埔洋,现被彰化城内吴镜收去,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应请饬县封收拘究,理合登明。
一、永平坑隘谷一百石。
查该处隘谷系配在北势湳,抄封归官,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内木栅隘谷二百石。
查该处隘谷配在北势湳,抄封归官,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八娘坑隘谷一百五十石。
查该处隘谷系配在北势湳,抄封归官,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集集庄隘谷四十八石。
查该处垦户杨东兴配纳铳租,系彰化县署民壮收去,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沙连堡隘谷四十八石。
查该处配纳铳租,系彰化县署民壮收去,应否饬提,理合登明。
一、北投大埔津隘谷三百石。
查该处系彰化县城内吴镜占收,严饬县差迭传迭催,抗不报造册结。应请饬县封收拘究,理合登明。
以上彰属各隘,原额隘租共七千九百零四石,理合登明。
第一九九移文
帮办中路剿抚事宜、兼理隘务尽先选用道林,为移请会衔出示晓谕事。案奉宪行,现在办理抚番,沿山一带均有调兵驻扎,饬将各处隘首、垦户、隘寮、隘丁一概裁撤,毋庸仍设,致多开费。所有各处原额隘租,自本年份起,悉数提作抚番经费,业经奉批移请吊销谕戳在案。现届早稻登场,挨佃鸠收之候,各处隘户应纳隘租,务须向由敝馆完纳,填给串单,以归划一。相应备文,移请先行会衔出示晓谕。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即饬承赶缮会衔告示三十张,送来会印,及早发贴,以杜混收,实为公便,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彰化县正堂蔡行。
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移。
第二○○谕示
补用清军府、署理彰化县正堂蔡,帮办中路剿抚事宜、兼理隘务尽先选用道林,为晓谕完纳事。案奉宪行,现在办理抚番,沿山一带均已派调兵勇驻扎防守,饬将各处原额隘租,自本年份起,悉数提作抚番经费,业经本帮办查明详报,奉饬会办在案。现届早稻登场,挨佃鸠收之候,除将垦户隘首前领谕戳饬差吊缴详销外,合行会示。为此示仰合山垦隘业户知悉:尔等所有应纳各垦隘租数,须向本帮办新设隘务公馆完纳,制给印串,以归划一,而济经费。该垦户等务须遵照完纳,毋得观望,自贻伊戚,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一、出示各乡、堡、庄。
光绪十二年六月初十日稿。
县正堂蔡行。
选用道林行。
第二○一谕示
头品顶戴、督办台湾防务、福建巡抚部院一等男刘,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新、彰、宜兰、淡水沿山一带,向由垦首抽收隘租,募雇隘丁,以防番患。隘首任意苛派,藉公肥己,内占番地,外抗官粮,积习已久。本爵部院查从前番社与民毗连,未经招抚归化,地方官不得已,准其设立隘丁,任其侵占仇杀,现在所有沿山番社业经一律招抚归化,番民自应从此相安,即需再用隘丁,亦必由官主持办理,该垦首等不得仍旧私收隘租,侵占番地,为横乡里。现经饬令一律裁撤,除移知林帮办,暨饬行中路营务处林道,并彰化、新竹、宜兰、淡水等县查明本年实有隘丁之处,酌给口粮,其余隘租由官作价查收,充作抚番经费外,为此示仰沿山垦户人等知悉:嗣后每年应完隘租,应向官照章完纳,不得复由隘首私收,俟清丈完竣,一律按则升科之后,即将此项隘租通行裁撤,以符定制,决不至使尔等于科则之外,多完丝毫。该民人等亦不得借口清赋,于未升之前迟疑观望,欠完隘租,务各凛遵,毋违,切切,特示。
光绪十二年九月日给。
第二项厝地之业主权
第一 谕示
第二 谕示
第三 合约字
第四 给付永管地基字
第五 给批地基字
第六 招永赁荒埔盖造瓦屋约字
第七 永居地基合约字
第八 出给垦字
第九 垦地基字
第一○ 杜卖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