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一十四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二百一十四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十三

成化十七年三月乙亥朔。

○丙子,以南京总督粮储、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潘荣为户部左侍郎。

○升南京大理寺右少卿白昂为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兼督巡江

○丁丑,徽王见沛,将之国,诣 奉先殿辞。

○诏有司建徽府社稷山川旗纛及备礼乐器服如制

○诏文武百官诣徽邸辞

○开设四川荣县僧会司

○锦衣卫囚越狱,指挥使朱骥等具奏服罪。有旨不问,特命骥等严督缉捕,必获乃已。

○秦王公锡奏:伯父怀王薨逝时,未有合葬事例。今王妃张氏薨,宜如例差官添圹合葬 上从之。寻又以享堂未立,乞如例构造,亦从之。

○戊寅,徽王见沛之国,陛辞仪如常。○遣英国公张懋、保国公朱永、襄城侯李瑾祭告 天地 社稷山川,祈祷雨泽,以久旱恒风,从礼部请也。

○己卯,太监怀恩传奉 圣旨:太子太傅英国公张懋、太子太傅保国公朱永经筵侍班。

○升山西按察司佥事汪宽为本司副使,专理屯田。时宽已九年考满,巡抚都御史何乔新奏留之,故有此命。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潘稹为按察使,监察御史翟庭蕙为狭西按察司副使,整饬固原等处兵备。

○庚辰,命户部尚书翁世资、礼部尚书周洪谟经筵侍班,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徐溥仍为讲官。

○昏刻火星犯昂宿月星

○辛巳,赐袭封衍圣公孔弘泰母王氏祭葬,从弘泰请也。

○壬午,户部奏:今年正月以来,雨雪愆期,二麦未秀,米价踊贵,军民艰食。欲将在京文武官员该支南京十七年俸,其公、侯、驸马、伯、仪宾各支二十石,文职三月分本色,俱于通州仓关支;武职二月、三月分俸银各扣两月,每石扣银五钱,俱在京仓支。仍除南京该支米数,如此则米价自平矣。命官员俸禄准支粳米七分,粟米三分。

○癸未,酉刻,金星昼见于申。

○甲申,以南京光禄寺卿袁恺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

○乙酉,海西成讨温等卫野人女直都督佥事康尼等来朝,贡马及海青、兔鹘、貂皮。赐宴,并金织衣、彩叚等物。康尼等奏乞金带、帽子,与之。

○复除按察司佥事高铨于浙江丘俊于云南冯宁于四川

○升中书舍人杨泰为礼部精膳司主事,书办如故。泰为故少保溥之孙,援例乞恩,故有是命。

○升刑部署员外郎陈忠、刘源、南京监察御史易居仁、大理寺署左寺正廖德徵、南京刑部署员外郎沈璐俱按察司佥事。忠,狭西;源,山西;居仁,云南;德徵,湖广;璐,贵州。

○丙戌,复除两浙都转运盐使司运使朱木□□于福建,升狭西平凉府知府王文、湖广长沙府知府周钝为运使,文两浙,钝狭西河东。

○以水灾免山东济南等府六十六州县、平山等二十卫所秋粮子粒共二十七万九千一百余石,草五十万三千四百七十余束,绵花三千四百八十余斤。

○戊子,赐周府故镇国将军同铔夫人李氏并子女食米岁一百石。

○命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万安,太子少保、户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刘珝,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刘吉,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尹旻,太子太保、威宁伯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户部尚书翁世资,掌鸿胪寺事、礼部尚书施纯,兵部尚书陈钺,太子少保、刑部尚书林聪,工部尚书刘昭,通政使司通政使何琮,大理寺卿宋旻,詹事府詹事彭华为殿试读卷官。

○乌思藏阐化王、辅教王各遣番僧失劳癿等来朝,贡马。赐彩叚等物有差,仍令赍彩叚表里回赐其王。

○ 上御奉天殿。亲策举人赵宽等二百九十八人。制曰。朕祗奉丕图。究惟化理。欲追三代。以厎雍熙。不可不求定论焉。夫三代之王天下。必有纪纲法度。然后可以言治。而议者乃谓三代之治。在道不在法。岂法无所用乎。圣王立法。必有名以表实。然后可以传远。而议者乃谓三代之法。贵实不贵名。岂名非所先乎。治不在法。则继以仁政之说似戾。法不贵名。则必也正名之说似迂。二者将何所从也。嗣是称治者。莫过于汉唐宋。汉大纲正。于父子君臣之道盖得矣。而其治何以不能继。夫周七制之君。知重道者孰优乎。唐万目举。如田赋兵刑之法近实矣。而其治何以不相远。于汉三宗之内。能守法者孰贤乎。至宋则大纲正。万目未尽举。似于唐不及。然又谓其家法有远过汉唐。足以致太平者八事。而并指其君之贤。其说又何所据也。夫法不徒行。名不苟立。古之人必有处乎此者。而后世获效之不同如彼。何也。兹朕于道必欲探其精微之蕴。于法必欲参其制作之详。于所谓名与实者。必欲考求三代之所以相须而治。汉唐宋之所以不相须而治。不古若者。庶几取舍明而跻世雍熙可期也。诸生学古通今。出膺时用。必审知之矣。其各殚心以对。母略母泛。朕将采而行焉。

○命都指挥佥事徐文守备浑源城

○庚寅,赐唐府新野王弥镉第五弟名曰弥鈘。

○辛卯 上亲阅举人所对策,赐王华等二百九十八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论大同征进将士功升赏监督军务太监汪直,总兵官、平虏将军、太子太傅、保国公朱永,提督军务、太子太保、威宁伯兼左都御史王越等有差。先是,直等奏:二月初八日,虏从海东山等墩入境剽掠,臣等分布官军截杀,追至黑石崖等处,生擒虏贼十人,斩首一百十三级,获马七百二十九匹,器械六千二百余件 上命降敕奖励之。升报捷锦衣卫指挥使汪钰为都指挥同知,指挥同知王时为都指挥佥事,正千户朱暟为指挥同知。暟,永之子也。至是,又俘献。下兵部论功,直岁加食米三百石,永世袭公爵,越加升太子太傅,岁增禄米四百石,本色三百石,折色一百石,掌前军都督府事,总五军营兵,提督团营操练,仍荫其一子为锦衣卫世袭百户。领神枪太监傅德,岁加食米十二石。镇守大同太监韦正准子弟一人为锦衣卫世袭百户。监丞孙胜、陆訚,奉御邹玉,各升一级。右参将都督佥事李俊,升署都督同知。游击将军署都督佥事马俊,实授都督佥事。左参将都指挥同知周玺,升都指挥使。副总兵都指挥使江山,署都督佥事。纪功御史刘璧,升按察司副使。督运粮储户部郎中孙中,升布政司右参政。儧运粮储按察司副使张文昭,布政司右参议傅允,各升俸一级。其余将士一万七千七百五十二员名,各从厚升赏。凡用银一万九千两,绢二千疋,布一万四千一百余疋。巡抚左副都御史孙洪,总兵等官右都督范瑾,都督同知孙钺,都督佥事卢钦、朱鉴,以先尝失机,命待御史勘报处分。旧制,内臣至太监,无秩可升,但加食米,以岁十二石为一级。直顿加至三百石,前此所未有也。直怙宠好功,窃弄兵柄,一时贪冒邪妄之徒竞趋附之,献谋画策,惟恐弗及。边方小警,輙讽守将重报之,兴师动众,殆无虚月。而越等尤巧为奸计,每出师,必讨内官当道及近侍者家人弟侄,挟之以往。有事则资之以弥缝,有败则藉之以掩饰。或少有斩获,輙张大其功,以图升赏。而膺金紫、典禁兵、职侍卫、据津要者,比比皆是。甚至造言兴事,妨废政务者有之。是行所献俘十人,皆老幼孱弱,乃以为奇功。其他大率类此。纪功者惟命是从,惴惴不敢出一语。至升赏优厚,执事者心知其非,亦不复敢参核。始建州,次威宁、海子,次大同,报三大捷,实开三大衅于边。自是边境无宁日,士马疲弊,馈运耗竭,公帑私蓄皆赤立,边民荼毒有不忍言,而武阶冗滥亦不可胜纪,非复 祖宗朝之旧矣。

○壬辰宴进士于礼部命襄城侯李瑾待宴

○癸巳,赐状元王华朝服冠带,诸进士钞各五锭。

○甲午状元王华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昏刻木星入鬼宿犯西南星

○乙未,户部议覆清理河东盐课员外郎袁江所奏事宜:一、河东运司岁办盐课三十万四千引,客商未支者四百七十三万八千六百五十余引,见存止一百二十五万一千八百余引,所缺尚多。以岁计之,至成化二十八年方得补完。且盐池周围一百二十余里,所产盐料难以数计,额设盐户计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八丁,每丁岁办三十五引。宜自今年为始,督并办纳,岁可得六十一万四千一百余引,不过数年,尽数补完;一、行盐地方,河东窄狭,两淮广阔。况汝宁等府,淮盐少到,人多缺食,而其地去河东不远。乞令汝宁、南阳二府,永为河东行盐地方;一、河东自成化四等年给发过引目,未缴到司者一百四万八千二百四十道,有过违十余年者,有五七年者。运司官吏不遵事例开报查究,各商得以影射兴贩,以致盐法不行。宜行令河东运司,将该缴引目,按季开报于所司;一、狭西西安府在城,系河东运司行盐地方,其都、布、按三司官吏食盐,却于灵州关支。况西安至河东,水陆俱便,至灵州崎岖难行。宜准令三司官吏食盐,改拨河东关支;一、河东并解州东、西二场盐课,每岁有余,本司官吏不行实报,宜移文巡盐御史依律究问。一、盐池空闲地芦苇等草,要行本司酌量各该州县灶丁,分区采取堆积,以备苫盐支用,如有浥烂,仍令照数陪偿。一、河东岁办盐三十万四千引,止该灶丁八千七百七十余丁,通计原额设之数,每丁纳三十五引,足数之外,尚剩八千七百七十余丁,官吏通同受赂隐蔽。及访得先年担盐竹<差>,每<差>盛盐二十五斤,每四担作一引,近年蒫加十斤,以四担计之,该盐二引有余,却仍以一引作数,似此弊端,未易枚举。宜移文巡盐御史究问,仍行运司,不许似前故用大蒫巧取民财。一、运司岁办盐课三十万四千引,用草九万七百余束,自十年至十六年,共余草三百六十六万三千八百余束,支销之余,见存止一十二万余束,而官吏并盐甲人等折收银物入已,草多亏折,宜俱究问,而亏折之数仍令还官。一、运司每年额外重捞样料,并王府所关盐,乃巧立名色,玩法劳民,宜体勘额外私捞并侵盗之数,究问明白,寘于重典。议入,从之。

○赐内官陈显定兴县庄地三百九十顷八十三亩。

○升锦衣卫镇抚司掌司事、指挥同知季成为指挥使,仍掌司事。成初与指挥同知朱远同视事,位在远上。至是,远以大同功升指挥使,故并升之。

○改上林苑监录事汪宪为试百户,于锦衣卫带俸。宪先以医从总兵官朱永,因永得通于汪直,遂有是命。

○丙申,分守辽阳副总兵韩斌奏:建州三卫残贼遁逃穷困,托夷酋哈哈尚赴阙控诉,乞赐抚谕,容其仍旧朝贡。事下兵部,以为建州诸夷,自永乐间立卫授官,盖羁縻之以屏蔽边方,今乃犯顺,以致兴师问罪,固不容诛。但王者不治夷狄,今既势穷悔过,宜容其自新 上不允。

○丁酉,户部以查盘狭西边方粮草,侵盗亏折数多,请罪坐所由。诏参政刘潺等巡按御史究治。巡抚都御史程宗既丁忧,亦拟罪。贾俊停俸三月。

○加新宁伯谭祐太子太保。先是,命祐掌前府事,至是改命王越,故特加祐职。

○命通州卫带俸都指挥使王震子辅代父原职为本卫指挥使,山西行都司故都指挥佥事周珍子怀袭父原职大同后卫指挥使。

○命都督同知白全统官军五千修筑上林苑海子垣墙

○申刻日赤如赭

○戊戌,授第一甲进士王华为翰林院修撰,黄珣、张天瑞为编修,其余分送各衙门办事。○太监怀恩传奉圣旨,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戴缙为右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屠滽为左佥都御史。

○设山西平虏卫太监汪直奏:大同地方,自威远城历老军营、奶河堡以至老营堡,俱路当要害,宜于其间修筑二城,置一卫,拨官军分守。从之。

○己亥,调巡抚河南都御史秦纮于宣府,巡抚宣府郭镗于大同,巡抚大同孙洪于河南。

○升右都督范瑾为左都督,都督同知孙钺为右都督,都督佥事卢钦、朱鉴俱为都督同知。瑾等皆大同守将,以失机戴罪。既而太监汪直等出师报捷,上其功,当与升赏。有旨:俟核实其功罪议拟之。至是直还,言其情罪可矜,请录其功。命俱升一级。

○庚子,诏:大同、宣府、延绥、宁夏、甘、凉、辽东沿边管墩官,每员月加米五斗;边内守墩官军,人月给米三斗。以旱灾,免山西潞州及潞城县并直隶宁山卫去年秋粮子粒二万九千八十余石,草四万八千五百九十余束。

○赏辽东界岭口白石店杀贼被伤官军银绢有差

○昏刻木星犯鬼宿积尸气

○辛丑,免直隶凤阳、徐州等府、州、县并淮安等卫、所去年秋粮子粒共一十四万九千二百四十石有奇,草二十四万二千九百包有奇,以水灾故也。

○工部左侍郎蒯祥卒。祥,直隶吴县人,以木工起隶工部。精于其艺,自正统以来,凡百营造,祥无不预。积劳累官营缮所丞、太仆少卿、工部左右侍郎,食正二品俸,又以考满升俸一级。祥为人恭谨详实,虽处贵位,俭朴不改常,出入未尝乘肩舆。既老,犹自执寻引指使,工作不衰。至是卒于位,年八十四。赐祭葬如例。

○癸卯,礼部以二月初十日,南京及江北四府、山东之兖州、河南之开封等府州县,俱同时地震有声,房屋摇撼,人心惊惧,奏言:考之传记,地动千里,有大灾。又云:春动者岁凶,二月动者水灾。今所动不止千里,又况凤阳、南京皆 祖宗根本之地,宗庙社稷所在,关系尤重。乞行各处守臣,清理冤抑,存恤孤寡,有利必兴,有害必去,务施德泽,以消变异。又必广储蓄,省费用,以备岁凶。浚河渠,筑河堤,以防水患。毋徒事虚文。从之。

○命王昕为锦衣卫百户。昕,越之子也,以越荫授职,时年始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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