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志万历本卷之七十六续15
右 丞各二员。
参知政事
签 省
郎 中
员外郎各二员。
都 事
管 勾
照 磨各一员。
随省官属
检校所检校一员。
理问所理问
副理问各二员。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都镇抚司
都镇抚
副都镇抚各一员。
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大德元年立,本省及属官职员俱与上同。
福建道宣慰使司
宣慰使二员。
同 知一员。
副 使二员。
经 历一员。
都 事二员。
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宣慰使都元帅三员。
同知副都元帅一员。
副 使二员。
经 历
知 事
照磨兼架阁管勾各一员。
福建闽海道肃政廉访司
廉访使
副 使各二员。
佥 事四员。
经 历
知 事
照磨兼管勾各一员。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
运 使二员。
同 知
副 使
运 判
经 历
知 事
提 控
照 磨各一员。
盐课提举司
提 举二员。
同提举
副提举
知 事
提 控
照 磨各一员。
盐场司令
司 丞
管 勾
典 史各一员。
市舶提举司
提 举
同提举
副提举各二员。
知 事一员。
儒学提举司
提 举
副提举
吏 目各一员。
医学提举司
人匠提举司各提举一员
国 朝
副 使
镇 守国初,用文武大臣。永乐间,或命内臣,景泰以来遂专命焉,嘉靖初废。
巡抚都御史正统初设,至成化末废,嘉靖三十六年,以倭患复设。
[HT]巡按监察御史国初设。又有清理军政及刷卷御史按治给事中,今废。
镇守总兵官嘉靖四十二年,以倭患设。
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
左布政使
右布政使
左参政
右参政
左参议
右参议各一员。以上俱旧制,后有增设督粮清军、诸郡分守道各一员,或参政,或参议。万历八年减清军事统右布政。通吏二人,令史一十四人,典吏三十六人,知印一人,承差六人。
经历司经历
都 事各一员,典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典吏四人。
理问所理问
副理问
案 牍各一员,司吏四人,典吏九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典一人。
广积库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典吏各一人。
福建等处提刑按察司
按察使一员。
副 使二员。
佥 事四员。以上俱旧制,后又添设督学、兵备、海道、屯田、诸郡分巡道各一员,或副使或佥事皆奉敕专理。书吏一十人,典吏二十二人,承差四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各一员,典吏一人。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典吏四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典一人。
福建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驻建宁,职员与此同,今废。
都指挥使
都指挥同知
都指挥佥事以上俱无定员。令史六人,典吏一十八人,知印一人,承差四人。
经历司经历
都 事各一员。
断事司断事
副断事各一员。
吏 目一员,司吏典吏各四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典一人。
福建都转运盐使司
运 使
同 知
副 使各一员,司吏四人,典吏十二人。
判 官万历八年裁减。
经历司经历
知 事各一员。
盐课司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竹崎大使
副 使各一员。
闽安镇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以上副使职员万历八年裁减。
市舶提举司
提 举
副提举
吏 目各一员。万历八年裁革,事统运司。
郡县职员闽地在秦虽为闽中郡,而载籍不详。汉初,以封亡诸,其版图未入中国。武帝后,始有冶县。历吴、魏、六朝,郡县之制寝备,然建官设属,犹未能尽考。自唐以来始详焉。
福州府
汉
置侯官长南部都尉
吴
置建安郡太守
晋
置晋安郡太守
唐
武德七年置长乐郡中都督使按《三山志》:唐都督及节度观察等使皆刺史领之,则都督即州官也,其佐已载都督府。
宋
置福州大都督府长乐郡威武军
知州事一员。
通判军州事二员。
签书判官厅公事
节度推官
观察推官
节度判官
观察判官
节度掌书记
观察支使各一员。
录事参军
司户参军
司法参军
司理参军各一员。
州学教授一员。
元
置福州路总管府
达鲁花赤用蒙古人任。
总 管用汉人任。
同 知
治 中
判 官各一员。
推 官二员。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
学 正
学 录各一员。
蒙古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三山书院山长一员。
医学教授二员。
学 正一员。
阴阳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永丰仓盐收纳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本路常盈库
运司广盈库
在城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在城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 事
判 官
典 史各一员。
国 朝
置福州府
知 府一员。
同 知一员,管清军海防。
通 判三员。一管粮,一捕盗,一驻古田杉洋,今改驻福宁防海。
推 官一员,司吏一十九人,典吏二十九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司吏一员,典吏一人。
儒学教授一员。
训 导四员。生员廪膳四十人,增广四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六百余人,司吏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吏一人。
织染局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一人。
常丰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税课司大使一员。司吏一人。
三山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三山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正术
医学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道纪
副道纪各一员。
闽 县
诸县职,唐以前不可考。唐置县令,以望,紧、上、中、下别之,而县名沿革多不同。今所载者自宋而下始详云。
宋 置
知 县
丞
主 簿
尉
刘溪巡检各一员。
元 置
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
县 尹一员,汉人任。
主 簿
县 尉
典 史各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大义巡检
闽安镇巡检
闽安镇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江南州务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大田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膳二十人,增广二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五虎门官母屿巡检
闽安镇巡检各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大田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河泊所官一员。攒典一人。
侯官县
宋
设官县及学同闽县
甘蔗州巡检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甘蔗寨巡检一员。
洪塘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白沙、小箬二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竹崎批引所提领大使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竹崎所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白沙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小箬驿今有。
怀安县
宋
设官视闽县
鸡菜镇巡检一员。
监盐仓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三县寨巡检一员。
税课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典 史各一员。旧置丞簿,后省。司吏六人,典吏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
五县寨巡检一员,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芋原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递运所大使一员,所吏一人
万历八年裁怀安县并入侯官所置职员俱废。
古田县
宋 置
知县事兼兵马监押
丞
簿各一员。
尉二员。
监商税务二员。
监水口镇一员。
水口巡检一员。
元
设官视闽县
谷口巡检
杉洋巡检
西溪巡检各一员。
县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水口务都监
同 监各一员。
水口、黄田二站提领各一员。
际留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七十余人,司吏一人。
杉洋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水口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黄田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水口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训术
医学训科
僧会司僧会
道会司道会各一员。
闽清县
宋
设官裁丞,余视闽县。
监商税务一员。
元
设官视闽县
安仁里巡检一员。
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典 吏各一员,司吏二人,典吏八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七十余人,司吏一人。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设官视古田。
长乐县
宋
设官视闽县。
监岭口盐仓一员。
榷商税务一员。
元
设官视闽县。
北乡巡检一员。
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三百余人,司吏一人。
松下巡检
石梁焦山巡检
小祉山巡检各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长乐仓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河泊所官一员,攒典一人。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设官视古田。
连江县
宋
设官视闽县。
监商税务一员。
荻芦寨水军统领兼福州兴化军都巡检使一员。
元
设官视闽县。
宁善等乡巡检一员。
名闻等乡巡检一员。
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际留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一百五十余人,司吏一人。
北茭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定海仓副使一员,攒定一人。
蛤沙河泊所官一员,吏一人。
阴阳医学僧道会司设官视古田。
罗源县
宋
设官视闽清县
监商税务
南湾巡检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