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三二)
(三二)
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人黄锦章等,情因承先父遗下之业,原系向官垦给地方一所,坐落土名大屋坑庄,原带本坑水通流灌■〈氵荫〉。今因乏力耕作,前来招佃人廖阿仁、甘古、宋阿华、周阿龙、萧添丁、朱阿丁、陈鼎兴、林金凤、苏古等前去自备农器耕作。当日两面言定,佃人备出无利碛地银十八大圆正,即日与业主亲收足讫。其埔地开成水田,限三年前无租利,三年后,一石榖业主得二斗;至六年后,一石榖业主得三斗。计共九年为期:其年限自戊戌年冬起,至丁未年冬止。限满之日,田还业主,碛地银交还佃人;若要转贌,另行商酌。此乃二比允悦,口恐无凭,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章实收到字内无利碛地银一十八圆正,批照。
又批明:界内无论余埔园地可以成田者,务要速急开辟成田;如有迟延,立即起耕,另招别佃,而佃人不得异言,立批,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一月日。
在场(侄)黄裕甫
代笔(侄)黄蕴郎
立招开辟山埔水田字人黄锦章
(三三)
立招耕水田字人黄锦章,缘因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大屋坑自己乏力耕作,招得佃人邱天来、傅阿锦二人前来承耕,四至界址业佃面踏分明,原带本坑泉源圳水通流灌■〈氵荫〉充足。当日言定碛地银二十大员正,每年应纳租榖二十二石正,早季应纳十五石正,晚季应纳七石正,计共二十二石,分作早、冬二季在埕量清,不得湿冇抵塞,亦不得少欠升合等情。其限自己亥年冬起,至甲辰年冬止,计共五年为期,限满之日,田还银还,两无异言生端。此乃仁义相交,口笔有凭,立招耕字一纸,付为执照。
即日批明:章实收到字内碛地银二十大元正,立批。
又批明:另有埔地任凭佃人开辟成田,初三年无租无利;到三年后,业主得二,佃人得八,作为二八抽租的利,两无反悔异言,批照。
再批明:自今以后,或当作坡,乃系业主料理,不干佃人之事,立批。
光绪己亥年八月日。
在场(侄)全郎
代笔人宋轩
立招耕水田字人黄锦章
(三四)
立贌耕字人燕雾堡东山庄曹和尚,因北投堡北投埔庄林恒信有水田一段,分作二处,坐落东山洋,经丈一甲三分,配水份充足。因和尚自己乏田耕作,托保认人北投埔庄林明锐向田主林恒信恳贌,备出无利息七兑银四十员,付田主为碛地。明约田头大岸,佃人代为照顾修理;但遂冬附加税,田主自己支理;余逐年地租、大租、水租,以及庄规等费,佃人代完纳理清。全年尚剩实小租粟五十七石,分早、晚二季,用员林街米斗八石为一车,付田主收回,不敢湿有冇少欠;如有湿少欠,任从田主将碛地银扣抵,起耕换佃。其田限贌三年为满,至限碛地银听和尚收回,田付田主起耕,不敢异言。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五年十二月日。
秉笔人林汉卿
保证人林明锐
立贌耕字人曹和尚
(三五)
立贌耕字人线东堡国姓井庄二十五番户佃人王江霖,有向业主杨裕丰等贌出国姓井庄东势洋田七分耕作,自愿备出无利碛地银三十大员,明约全年纳小租榖三十六石,早七晚三完纳,不论丰歉,不敢滥用湿冇,短缺升合;如有短欠,听业主就碛地银扣抵起耕另贌。其田自光绪二十七年起,至三十四年止,当面收过碛地银字一纸。合立贌耕字一纸,呈上业主收为执照。
批明:再限六年,共十二年,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六月日。
立贌耕字人佃户王江霖
认耕人吴天来
第三节典卖字
(一)
立杜退青埔底契人金朝梁,于厦尾庄门首,向得业主李文焕手内贌垦青埔一分,东至大水圳,西至番仔大沟,南与刘坏道埔地为界,北与伯现埔地为界;四址分明,未经业丈甲数。今因自己欠乏本力,不能开垦成田,尽问房亲人等俱各无力承退,三请托中送与何廷俊前来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断时值埔地价银二十两零五钱正,银、契两交讫,并无短少等情。其埔地委系自己向贌,并无他人相共,自杜退之后,即交付承退主前去垦凿耕作,永远为业,不得异言阻挡生端,亦不得于成田之后,言增找取赎等;倘有上手不明,不干承退主之事,系梁一力抵挡。此系二比甘愿,葛藤永断,两无抑勒成交。今欲有凭,立杜退埔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实领到契内青埔底价银足讫,照。
雍正七年三月日。
依口代笔人林瑞麟
说合中人汤新河
立杜退青埔底契人金朝梁
(二)
立退佃契人承禹,今有自垦、自置水田带园一所,坐落土名怪官庄,东至田僯黄与,西至吴储,南至柴坑大圳,北至大渡溪为界;四至明白,经丈熟田七分五厘园五分八毫。今因不成片段,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刘宅前来出首承顶,当日三面言定出得锄头工资并仓廒水圳共银十两。即日同中秤收足讫,归用其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耕作管业。其田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债折典当他人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雍正七年上,租粟系上手之事;七年之下,系是银主之事。此田系卢承禹自置田园,内外人等不敢言及生端。此系二家甘愿,两无相迫,恐口无凭,立退佃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完足。
雍正八年月日。
在见人卢文左
代笔人黄际赖
中见人吴开承
立退佃契人卢承禹
(三)
立卖田契人杨文达,有自垦南大肚业主杨秦盛主内贌出埔田一段,坐落土名辘遇,垦成田二甲七分,东至关志英田为界,西至沟为界,南至自己埔园为界,北至圳沟为界;四至分明,愿托中送与张破损,当日三面言议出得时值价银五十四两正。其银即凭中秤交足讫;其田随即交付破损前去掌管,耕作纳租,永为己业。此田系达自垦之业,与房亲叔侄兄弟人无干,日后不得生端异言等情,并无典挂他人财物,亦无拖欠租粟为碍等情;如有不明等情,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卖之后,再不敢言赎。二家甘愿,两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关志英
为中人杨或
立卖田契人杨文达
(四)
立给佃批人业主杨秦盛,有买置草地一所,坐落南大肚山脚辘遇。今有杨文达前来认佃开垦,给出犁份一张,配埔五甲,收过银十二两。其埔好歹照配,付佃自备牛犁、种子前去耕作,年照庄例,凡耕种杂籽,一九五分抽,不得少欠;如开水灌溉成田,议定首年每甲纳租四石,次年每甲纳租六石,三年清丈,每甲纳租八石,俱是满斗,无论丰歉,不得增多减少。其开筑坡圳工费,每甲议贴水银□两□钱,本庄内田头水尾承接疏通上下水圳,系佃等之事,及交纳租粟,经风干净,到港入仓,永为定例。逐年修理埤,系佃等自己工力。如佃等欲回内地,抑或则业,将田底顶退,须择诚实守分之人同来业主家对过清租认佃分明,业主查无短欠租粟,及新顶之佃果系诚实,方许顶耕纳租……,收回田底…………。凡在庄居住,不得有违宪禁,不遵庄规,勾通匪类,骚扰庄中等情;如有此情,被庄主查出,立刻禀逐出庄,不许藉称田底,听业主配佃别耕,不得异言生端。今欲有凭,立给佃批一纸,付执为照。
批明:并配厝后宅一所,坐宅茅屋安居,永为己业。
雍正十一年三月日。
知见人□□□
立给田批人□□□
(五)
立退佃契人巫日,今有自置犁份半张,坐落土名外快官庄,东至田僯刘溢士田界,西至田僯刘陆士田界,南至柴坑仔大圳为界,北至大肚溪为界;四至明白分经丈熟田六分五厘,熟园一甲七分。大、小等坵因银凑用,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刘宅前来出首承受,当日三面言议出得锄头工资并水圳时值价银共计一十四两五钱。其银即日同中秤收足讫;归用其田园,即踏付银主前去耕作,永为己业,收租掌管。其田园并无上手不明、典当债折等情;如有此情,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承人之事。其租粟,雍正十一年之上如有不明,系上手之事;以下年系承人自纳。此系二家甘愿,两无迫勒,内外人等不得异言生端。口欲有凭,立退佃契并上手契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银十四两五钱。
雍正十一年十月日。
为中人巫翰
立退人巫日
(六)
立卖田契人水里社林筵任,有自垦水田三段,共七坵,受种四石,共田四甲零五厘,年载大租粟完纳。其坐址贯在本庄,及东西四至登载契后明白。今因乏银费用,托中送就与杨宅长江边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价番银四十四两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田即踏付银主前去耕种,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贴言赎等情。其租粟从前来至本年份,系任完纳明白。此田系是自垦,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为碍;如有此情,任自抵挡,不干银主之事。今欲有凭,立卖田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银完足,再照。
雍正十三年十二月日。
代书中见人林怀弼
立卖田契人林筵任
一段田四坵,东至陈向田,西至林研田,南至叶斗田,北至沟;四至明白。
一段田二坵,东至叶斗田,西至卓阙园头,南至杨贤田,北至车路;四至明白。
一段田一坵,东至中厝,西至陈向厝,南至王凤田,北至陈坦田;四至明白,再照。
(七)
立卖田契人林文研,先年有自垦过杨业主水里新盛庄有水田一段,原丈五甲九分九厘,年载大租粟四十七石九斗二升,东至江叔田头,西至贤叔田头,北至沟,南至斗叔田头;四至明白为界。兹无拖欠头家租粟。今因欠银费用,托中送就与杨宅智叔出头承买,三面言议时值银六十九两正。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即付银主起耕掌管,永为己业,不敢阻挡,日后叔兄弟侄不得言贴言赎。保此田系是自垦,并无来历不明,又无重张典挂他人;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元年九月日。
知见林怀弼
中人杨思悟
立卖契林文研
(八)
立退埔契人周珍全,有贌业主蒲氏悦生埔一处,坐落土名是木,明丈二甲;另西势熟田一甲,共三甲。今因不能自耕,一问房亲不受,自情愿出退,托中引就与林宅出头承买,当日三面言埔价银一共一十三两七分正。其银即同中交讫;其埔即日同中踏过四至明白,付与林宅前去水远耕管,内外人等不敢妄行阻挡。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不明,系全自挡,不甘承受人之事。恐口无凭,立退埔契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元年二月日。
为中人江爵官
立退契埔人周珍全
(九)
立合支分人叔元登、侄阿大,先年同借有工本银前来承退陈光礼、唐九生二家田分共一处,坐落土名武鹿沟坡下,奉丈四甲二分七厘,递年完纳头家租粟二十六石三斗一升。其田请到家长叔侄同议,其田登坐六分,大坐四分,又带房屋、家货、禾埕、牛只、菜园,系二家均分,日后叔侄不得生端异言。此系二家甘愿,今欲有凭,特立合支分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七年十二月日。
家长(叔)儒珍
元德内批:水田水分四六均分;登坐六分,大坐四分,不得混争。房长(叔)仁财
仁亮
仁万
头家租粟系登纳六分,大纳四分。其屋登坐左张,大坐右张。
代笔见人林永瑞
(叔)元登
立合支分
(侄)阿大
(一○)
立缴卖契人欧愧武,前年有用银明买得欧家千张、登选承买薄升灿等草地一所,户名簿升灿,坐落彰邑布屿禀保虎尾溪墘南势底,土名埔姜仑。其四至课额登载原契内作十股,愧武承买欧家千张、登选,共得六股,先尽问房亲人等不愿承受,外托中引就卖与张宅承买,三面言议时价番银三百两正。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草地随即到庄对佃,踏付与张宅前去掌管,收租完课,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赎、言贴等情。其八年分终止以前,租额课项系愧武自己之事;至九年起以后,所有课项租额,系张宅之事。今欲有凭,合立缴卖契一纸,并缴上手契共五纸,及各合约、垦单、告示统共九纸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内番银三两正,再照。
此草地系愧武己置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交加来历不明等情。
乾隆九年二月日。
吕尔璞
为中人陈逊长
周友卿
立缴卖契人欧愧武
知见(长男)欧廷俊
(一一)
立卖尽园契人番婆庄郑祖生,有自置仑园一段,坐落土名后壁湖,东至何宅,西至曾本宅园,南至藩宅,北至蔺宅;各有四至明白。今因乏银凑用,问到至亲不就,自愿托中引就与曾□出首承买,当日三面言议出得时值价二十员剑正。其银即日同中交过完足;其园随即付与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再不敢言贴、言赎。保此园系是自置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典不明为碍;如有不明,卖主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上年大租,卖主自当完纳,不涉买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卖契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完足,再照。
乾隆十六年十一月日。
为中代笔人吴子禧
在见管事□□□
立卖尽园契人郑祖生
(一二)
立为蒸尝合同文约字人锺复兴,先年买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万连福兴庄滥底。中心大小六坵,田甲一甲三分七厘正,业主施每年每甲供纳大租八石,运港交纳。今因我夫妻年迈,并及弟复盛奈无嗣后,即将此田预立为蒸尝,以重永远之计。经请族戚庄中老大等商议,总要遗下与弟瑞若兄弟管守耕作,方可放落之意,日后年年有祀典之仪,而无至我等坟墓有腐草之飞萤。当日三面言定,供纳小租一十二石,大租系瑞弟耕作之事。寸思此田,生则饮食之需无欠,死则殡葬、追荐、洗骸、扫坟之费有赖,亲疏人等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混争;如有生端混争,执守据凭,投明族戚邻右呈明官究治。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恐口无凭,立为蒸尝合同文约字一样四张,付于瑞弟收存一张,付于刘万连收存执照一张,付于罗云章收存执照一张,付于吴元来收存执照一张。虽千秋万世,而子子孙孙引常勿替,远近之精神已通,亲疏之血脉毕贯,则幽明胥悦,人鬼咸欢,亿万斯年,俾我蒸尝之事存者更奕世而弥炽,夫岂偶然之遭哉!
即日批明:后有兄弟叔侄亲疏他姓背签名字,背典、背当、背卖,日后查出庄中长老合同四纸,呈明官究治。
再批:兴百年归寿,殡葬乃系耕人调理。除去一年小租可消,殡葬挂扫乃系耕人之事。
当天禀明:欺死瞒生,全靠天理人心出现。
又批明:兴并弟妻吕氏三人百年归寿之日,修齐还库钱除去二年小租榖可消,乃是耕田人之事。
乾隆十八年岁次(癸酉)正月日。
管事黄亨元
淑珍
侄
展杰
在场见(叔)廷现
中见人刘万连
罗云章
罗日辉
吴元来
林至彬
依口秉笔弟发奕
立蒸尝合同文约字人锺复兴
(一三)
同立卖退佃底人杨子贤、杨子赞、杨子贵,有承父同胞叔富叔合垦得大霞佃埔园一所八甲,作四股均分,叔得一股,赞等得三股。坐贯番雅沟小中湖,并东畔大中湖西畔沟上,东至仑,西至仑,南至番雅沟墘;北至……。每年每甲配大租粟四石,又每年每甲配吴杨升水租粟四石。又另自己竹围及厝地一所,盖瓦厝一座三间带披屋二间,坐西向东,东至仑,西至……,南至……,北至本家厝;各四至明白为界,与叔无干。今因乏银费用,将四股得三之田园及自己之厝等项托中引就退还业主族兄讳志申边,尽出时价银七百四十大元折纹银库戥四百八十八两四钱正。即日同中收讫;其田园并竹围、瓦厝及余地一尽付族兄前去管掌,永为己业,日后不敢言贴、言赎等情。保此田园厝地及竹围系父自置之业,与他人无干,亦无重张典挂及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系赞等同抵挡,不干族兄之事。此系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立尽卖退契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契内银四百八十八两四钱纹银库戥完足,再照。
批明:垦字、司单、印契经缴在族兄志申户下,无从缴连,再照。
乾隆十八年四月日。
代书人尔桂叔
总叔
知见人
富叔
杨玉衡
中人
赵有才
杨子贤
同立卖退佃底人杨子赞
杨子贵
(一四)
立杜根绝卖契人郑氏同侄叶阿贵,有承夫叔叶廷在日,自垦有水田并带青埔一处,坐落土名南崁虎茅庄河底里,原带私坡二坐,并无他人均水均汴,东至大河为界,西至阴沟为界,南至加冬溪自己圳为界,北至黄永栋田为界;四至分明。其田业未曾经丈甲声,租粟照抽的供纳。今因别创,情愿出卖与人,尽问亲房伯叔人等俱各不愿承领,托中引就与黄振奎前来出首承买,当早凭中三面言断时值田价银圆银八百个正。即日契价两交明白,中间并无积欠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与人。其田委系自垦物业,并不曾包卖兄弟叔侄他人田地。自卖之后,交于买人永远耕管为业,并无上手来历不明;如有,系卖主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一卖千休,永断葛藤,日后永不得言赎,亦不得言增。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杜根绝卖契,付执为照。
即日实领到契内田价银员银八百个足讫,所批是实。
乾隆二十年九月日。
立杜根绝卖人妇郑氏
同侄阿贵
(一五)
立杜卖田园契字人徐士、徐建兄弟,先于乾隆十一年内,向业主林佃垦本庄犁份一张,坐落奶笏仑山仔顶麻加武禄庄。下段垦成水田,上段仍系埔园,东至车路,西至彭宅田圳沟,南至林宅屋侧车路,北至水沟,四至分明为界。原带大埤圳水半股,又带林三贵屋后左边水坑水流下自筑坡塘一口,共二路水灌溉。又带屋地一所,并菜园、禾埕在内,递年输纳大租,照依庄例抽的。今因乏银凑用,自情愿将此田园出卖,先问族亲人等不受,后托中送与翁宅澄初、先友、斌友、伟章叔侄四股承买,当日凭中言断时值尽价共纹银二百两正。其银即日凭中过付足讫;其田园随交买人入手管耕,永为己业。其田园等项,乃系士、建兄弟自己佃垦之业,与族亲朋伙无寸土干涉,亦无少欠业主埔底水分银两、抽的租榖等项,以及典当他人银粟,来历不明等情;倘有此情,俱系士、建兄弟一力自抵,不干买人之事。自今出卖,并无寸土留存,时值价足,永远不敢言赎、言增。此系正行交易,不是货债准折之故。二比甘愿,两无抑勒,今欲有凭,用立杜卖契一纸,并佃批缴连,付执为照,行。
批明:业主抽的大租,附在士、建兄弟上分水田一并共纳,故业主改给收租完单仍在士、建兄弟收执,照,行。
即日收过契内价银足讫,再照,行。
乾隆二十一年闰九月日。
代笔李存宽
业主在场见林克老
为中人张宗兴
张士
杜卖田契人
张建
(一六)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大武郡东堡挖仔庄何正,有承父应份阄分湳底洋水田一段,经丈八分,东至大路界,西至中沟界,南至水路界,北至张家田界;四至界址明白。并连竹围厝地一所,全年配纳陈、郭业主大租粟各四分。今因乏银则置,欲将此田出卖,托中招与房亲功侄何欣官出首承买,三面言议时值田价银八十大员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田及厝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永为己业,正不敢阻挡。自此一卖千休,永刈瓜藤,日后即价值千金,亦系银主造化,正子孙不敢言赎、言找,滋生事端。又保此田系正承父物业,与别房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不明等情;如有此弊,正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立杜卖尽根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亲收过尽根契字内佛银八十大员正完足,再照。
再批明:上手垦单及大契共二纸,于先年间厝屋失火焚毁,并被烧灭,不得缴粘,日后如有此契取出争较,正亦当出首抵挡,再照。
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施保业
为中人张田兴
知见人(房亲)何中
立杜卖尽根契字人何正
(一七)
立卖杜根田契刘阿猷,同侄阿智,有先年叔侄承买水田犁份二甲五分正,坐落土名马岗庄前,东至庄前为界,西至黄宅公田为界,南至江头家圳沟为界,北至黄宅圳沟为界;四至分明。业主经丈明二甲五分正,带水二甲五分,递年实纳大租粟二十石正。今因别创,情愿出卖,先问房亲叔侄不愿承交,前来托中引送于宗弟喜孟出前承买,当日凭中议定出得时值足色价银一百七十八两二钱正。即日同中契、银两相交讫,中间并无债货准折,重复交关典当等情。此田委系阿猷、阿智叔侄之业,与伯叔兄弟并无干涉,亦无拖欠大租来历不明情弊;如有此情,系卖人一力抵挡,不干买主之事。自卖之后,即交银主掌耕输租,永远管业。一卖千休,永无增赎。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卖杜根契一纸,并付上手老契俱一在内,存为执照。
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日。
说合中人张五秀
代笔人黄永昌
在见人陈廷辉
刘阿猷
立卖杜根
刘阿智
(一八)
立杜退田契人陈朝俊,有自己续退水田三甲,坐落土名马岗庄头车路下,东至刘家田为界,西至大沟为界,南至赖家田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址分明。今因乏银应用,情愿出退与人,尽问房亲伯叔兄弟人等俱各不顾承领,托中引就于大溪头福德爷会内出首承退,当日凭中三面言定时值田价银三百四十八员正。即日契价两交明讫,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亦无重复典当,包退他人田产;倘有上手来历不明,并上年租粟不清,不干会内之事,系退主一力抵挡。自退之后,交于福德爷会内人等永远管业。一退千休,永断葛藤。二比甘愿,两无迫勒,今欲有凭,立杜退田契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二十八年十一月日。
在场见代笔侄上达
说合中人黄娘赐
江浦清
立杜退田契人陈明俊
(一九)
同立永杜卖断根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穆魁、秀华等公置万宝庄吴连登四十张犁内埔地二张,又承买饶弥昭埔地一张,又承买刘朝仕埔地一张,总垦成田。继又买赖提兄水田一段,上下相连,土名石头埔,共丈原田二十一甲五分,每甲全年纳大租粟八石正。至乾隆三十二年,韩县主奉宪经丈溢田四甲四分六厘零,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厘零,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二百七石七斗二升。今因乏银别创,自情愿将此田厝上下两截对分,抽出下截田厝并鱼池杜卖,东至小水圳,西、南俱至阴沟,北至石埒;四至界址明白。原溢田共计经丈一十三甲,全年共纳原溢租粟一百四石,带妈耶圳水灌耕,托中引就向与洪员国、洪萍祖官出首同买,三面议定时值价银四千大元正。其银即日凭中交收足讫;其下截田厝、鱼池,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掌管,永为己业,不敢异言阻挡生端。保此田厝、鱼池系基与胞侄公置物业,亦无重张典过他人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基等一力抵挡,不干银主之事。其田厝、鱼池从兹杜卖,永断葛藤,日后不敢异言找、赎等情。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今欲有凭,同立永杜卖田厝、鱼池契一纸,并上手官给印批二纸,共三纸,送执为照。
即日同中实收过杜卖田厝、鱼池契内银四千大元正,再照。
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日。
批明: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北投社番业主会同公议,愿将此十三甲番大租粟全年一百四石正,招与洪员国、洪萍祖承买,时值价佛银四百十六大元,其番大租一切付银主执掌,永不得异言生端,批照。
番业主通事郎斗六
乔喜相举
知见堂兄弟乔学,侄,侄孙名淑
乔陨恭超
华秀
立杜卖田厝契人李乔基,同胞侄
魁穆
(二○)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北投祖番业户余启章、通事郎斗六、土目总三甲等,有遗草地万宝庄,于乾隆八年间,前土目万买奕议请汉人吴连倘包开水圳,因工资诉控,前县主陆堂断:犁份四十张付倘招佃给批,收佃底银作工资。又三十二年,蒙县主韩临庄遶埒亲丈佃人李乔基份下原田二十一甲五分,年纳大租一百七十二石;溢田四甲四分六厘四毫七丝六忽,溢租三十五石七斗一升八合零八撮;原溢共田二十五甲九分六厘四毫七丝六忽,共纳原溢租粟二百零七石七斗一升八合八撮,在庄交纳清楚,不得少欠升合,亦不得虚湿抵塞;如有少欠,任业主呈追。倘有社饷诸事,系番业主抵挡。番庄中作陂修圳等费,佃人支理。此系业佃甘愿,今欲有凭,立遵宪再给佃批字一纸,付执为照。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日。
土目大霞记
立遵宪再给佃批字番通事郎斗六记
余启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