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七十二

唐会要卷七十二

唐会要卷七十二

  京城诸军

武德三年七月十一日。高祖以天下未定。将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乃下诏曰。周置六军。每习搜狩。汉增八校。毕选骁勇。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蛮。况今伊洛犹芜。江湖尚梗。各因部校。序其统属。改复钲铎。创造徽章。取象天官。作其名号。于是置十二卫将军。分关内诸府隶焉。每将军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为之。督以耕战之事。军名傅奕所造。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元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邠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游奕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至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废。八年五月。以突厥为患。复置十二军。

羽林军。 贞观十二年十一月三日。于元武门置左右屯营。以诸卫将军领之。其兵名曰飞骑。中简才力骁健善骑射者。号为百骑。上游幸。则衣五色袍。乘六闲马。赐猛兽衣鞯以从之。至永昌元年十月二十八日。改百骑为千骑。至景云元年九月二十七日。改千骑为万骑。

垂拱元年五月十七日。置左右羽林军。领羽林郎六千人。至天授二年二月三十日。改为左右羽林卫。以武攸宁为大将军。神龙元年二月四日。又改为左右羽林军。张柬之等将诛张易之兄弟。引右羽林大将军李多祚筹其事。谓曰。将军在此间几年。曰。三十年矣。柬之曰。将军击钟鼎食。腰悬金紫绶。贵宠当代。位极武臣。岂非大帝之恩。将军既感大帝殊泽。能有报乎。大帝之子。见在宫中。逆竖张易之兄弟擅权。朝夕危逼。宗社之重。在于将军。诚能报恩。正属今日。多祚曰。苟缘王室。惟相公所使。终不顾妻子性命。因即引天地神祇为要誓。辞气感激。义形于色。及平内难。封辽东郡王。至景云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又改为左右羽林军。干元元年十月四日。敕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军文武官。并升同金吾四卫。

神龙元年。田归道为殿中监。押千骑。宿卫于元武门。敬晖之讨张易之昌宗也。遣使就索千骑。归道既先不预其谋。拒而不与。及事定。晖等欲诛之。归道有辞。免令归第。中宗嘉其忠壮。拜太仆少卿。

二年七月二日敕。左右羽林飞骑厨食。准国子监例。委军司自定官典押当。

景龙元年十月。停户奴为万骑。先天二年正月诏。往者计户充军。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军。多惮劬劳。咸欲避匿。不有厘革。将何致理。应令天下卫士。取年二十五已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频经征镇者。十年放出。自今后。羽林飞骑。并于卫士中简补。

开元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敕。驾在京。左右屯营。宜于顺义景风门内安置。北衙亦着两营。大明北门安置一营。大内北门安置一营。驾在东都。左右屯营于宾曜右掖门内安置。兼于元武北门左右厢。各据地界。绕宫城分配宿卫。十八年十一月五日敕。应补万骑。宜待本使挟名录奏。敕下然后给食粮者。二十六年十一月。析左右羽林军置龙武军。以左右万骑营隶焉。或出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天宝五载三月十八日敕。应募飞骑。请委郡县长官。先取长六尺。不足。即选取五尺九寸已上。灼然阔壮。膂力过人者。申送。

七载七月二十日敕。左右羽林军飞骑。请准后加数。通旧一万五千人为定额。六番上下。至德二年十月十四日。左右神武两军。先取元扈从官子弟充。如不足。任于诸色中简取二千人为定额。其带品人。并同四军例。白身准万骑例。仍赐名神武天骑。永为恒式。

宝应二年六月。以前淮西节度使安州刺史王仲升。为右羽林大将军知军事。仍兼御史大夫。六军将军兼宪官。自此始也。

广德二年正月敕。左右神武等军。各一千五百人为定额。左右羽林军。各以二千人为定额。

贞元三年五月。左右神武等军各加将军一员。上以诸道大将有功劳者。将擢掌禁兵。故增其官员以待之。仍以浙西大将王栖曜。李长荣。河东大将郭定元。符璘充之。

四年八月敕。左右羽林军飞骑等。兵部召补。格敕甚明。军司不合擅有违越。自今以后。不得辄自召补。

元和二年正月敕。左右羽林军。应管月番飞骑。总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宜停。其四月敕。左右威远营。置来已久。着在国章。近置英武军及加军额。宜从并省。以正旧名。其英武军额宜停。将士及当军一切已上。并合入左右威远营。依前置使二人勾当。

十三年十二月敕。左右龙武等六军。及威远营。应纳课户。其一千八十人所请衣粮。宜并勒停。仍委本军具名牒送府县收管。自贞元以来。长安富户。皆隶要司求影庇。禁军杂籍。十五六焉。至有恃其多藏。安处阛阓。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至是禁绝。

天佑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敕。威远军宜停废。其所管兵士。便隶六军。其军使张勤。宜却守本官归班。

神策军。 天宝初。哥舒翰破吐蕃于临洮城西二百余里。遂请以其地为神策军。朝廷以成如璆为洮阳太守。兼神策军使。及安禄山反。如璆使其将卫伯玉领神策军千余人。赴难于相州城下。官军相州之败。伯玉收其兵。与观军容使鱼朝恩。同保陕州。时西边土地已没。遂语伯玉所领军号神策军。以伯玉为军使。与陕州节度使郭英乂同镇于陕。观军容使鱼朝恩亦在焉。敕伯玉以其兵东讨有功。遂加号神策军节度使。伯玉寻归朝。英乂兼领神策军节度使。寻追郭英乂为仆射。其军遂统于观军容使属广德初。代宗幸陕。朝恩率神策军以迎。兼护车驾。幸其营焉。京师克平。朝恩以所统军归于禁中。至大历五年。朝恩得罪死。以其将刘希暹代之。是岁。希暹复得罪。以朝恩旧将王驾鹤代将。建中四年。以白志贞代之。朱泚之乱。德宗幸奉天。志贞流贬。李晟自山东。诏加神策行营节度使。兴元克复。晟出镇凤翔。始分神策为左右厢。令内官窦文场王希迁。分知两厢兵马。

贞元二年九月二日。神策左右厢。宜改为左右神策军。每军置大将军二人。秩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殿前射生左右厢。宜改为殿前左右射生军。各置大将军二人。秩正三品。将军二人。秩从三品。将军二人。秩从五品。其职田俸钱手力粮料等。同六军十二卫。至三年四月十七日。左右射生。宜改为左右神威军。三年。敕左右军各加置将军二员。六年八月。铸蓝田渭桥等镇遏使印。凡二十三颗。七年诏。武威神策六将军。自相讼。委官司推勘。与百姓相讼。委府县推勘。小事移牒。大事奏取处分。军司府县不相侵。十年。京兆尹杨于陵奏。诸军影占编户。无以别白。请置挟名。敕每五丁者。得两人入军。四丁三丁者。差以条限。从之。

十四年八月。诏曰。左右神策军。特为亲近。宜署统军。以崇禁卫。其品秩俸禄料一事以上。同六军统军例。

二十一年三月。以检校尚书右仆射。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兼右神策统军。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驻于奉天。王叔文欲专兵权。藉希朝年老旧将。使主其名。又以其党韩泰兼御史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行军司马。且欲因而代之。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且言方属希朝。中尉始悟兵柄为叔文等所夺。仍令其使归告诸将曰。无以兵属。及希朝至奉天。诸将无至者。韩泰驰归白之。叔文计无所出。

元和二年正月。京兆尹李墉奏。三原。高陵。泾阳。兴平等四县兵。管烽二十八所。每年差烽子计九百七十五人。远近无虞。畿内烽燧请停。从之。三年正月。诏普润镇兵马使。隶左神策军。良原镇兵马使。隶右神策军。其月。罢左右神威军额。合为一军。号曰天威军。至八年。废天威军。以其骑土分属左右神策卫。穆宗尝欲简选武士。复立此军。以为心腹。谋于宰臣。裴度以为不便。遂止。

十三年四月。内出印六纽。赐左右三军辟仗使。旧制。内官为六军辟仗使。监视刑赏。奏察违谬。犹外征方镇之监军使。初不置印。于时。监军使张奉国。李文悦。尝见工徒出入官衙。虑外患初息。禁中营缮或多。因白宰臣。冀以论谏。宰臣裴度遂谏之。上怒奉国等不自陈。而外议禁中事。绝其朝请。数月。纳度之谏。释之。遂授奉国鸿胪卿。文悦左威卫大将军。充威远军使。龙武军既阙帅。由是命辟仗使主军。印异于事。其军之佐吏。或抗言以论。或移疾请告。于是特赐辟仗使印。俾专事焉。其年六月。京兆尹李游奏。诸司使诸军所由官徒等。共九十四人挟名。伏检元和二年三月敕。并委京兆府比从十年更无逃亡补替等处。遂使影占文牒。散在村坊。凡欲差役。皆无凭据。臣祈请诸司案旧名额。自元和二年。其逃亡补替挟名乡县。牒臣当府。令别与。左右神策金吾军。伏乞圣慈。一例处分。度明区别。永久有常。敕。左右军已后别敕处分。余并依。

长庆二年三月。诏曰。如闻近日武班之中。淹滞颇久。又有诸道荐送大将。或随节度使归朝。自今已后。宜令神策六军使。及南衙常参武官。各具由历。并前后功绩。牒送中书门下。若勋伐素高。人才特异者。量加奖擢。其常参武官。准具历官年月改转。勿令淹滞。四年三月制敕。应属诸军诸司诸使人等。于城市及畿内村乡店铺经纪。自今已后。宜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

开成三年九月敕。左右神策军所奏将吏改转。比多行牒中书门下。使覆奏处置。今后令军司先具闻奏状到中书。然后检勘进覆。

会昌元年二月敕。左右神策军。先有奏正员官大将请授官事。起今已后。宜依资改转。如无正员官者。军司欲为奏论。须有功绩者。宜具事迹奏闻。当为甄奖。不在注拟之限。五年七月敕。左右神策军定额官各十员。判官三员。勾覆官。支计官。表奏官各一员。孔目官二员。驱使官二员。改转止于中下州司马。并不拟登朝官。其驱使官从使挟名敕下。各从补后。计四年优放选。其十员官。如官满及用阙。本军与奏。仍由中书门下依资拟注官判以下员。如老弱不任道途。事须停解者。终身不许更有参选。如有殿犯。即据官判以下。或谪官覆资。或罪轻停解者。亦须终身不许更有参选。仍永为例程。其元和二年十员定额官敕。不在行用之限。六年十一月敕。左右神策军。自今已后。如有奏判官以下官额十员请转官者。宜委中书门下。依元和二年流例。与覆奏进拟。其会昌五年七月四日厘革定额转官敕。自今已后。不要行。大中五年十月。京兆尹韦惊奏。京畿户于诸军影占。苟免府县差役。或有追计。军府纷然。请准会昌五年十二月敕。诸军使不得强夺百姓入军。从之。

光启元年四月。以右金吾卫将军齐国公田令孜为左右神策军使。时自蜀中护驾。令孜召募新军五十四都。每都千人。左右神策各二十七都。分为五军。令孜总领之。

  府兵

武德元年五月。改隋鹰扬郎将为军头。六月十九日。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副为车骑将军。六年五月十六日。车骑将军府隶骠骑府。七年三月六日。改骠骑将军为统军。车骑为副统军。至贞观十年。改统军为折冲都尉。副为果毅都尉。凡府以卫士一千二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卫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三十人为火。有长备六马驴。初置八驮。后改为六。米粮介冑。戎器锅幕。贮之府库。以备武事。关内置府三百六十一。积兵士十六万。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乃置十二军。分关中诸府以隶焉。每岁十一月。以卫士帐上于兵部。以俟征发。天下卫士尚六十万。初置。以成丁而入。六十出役。其家不免征徭。通计旧府六百三十三。河东道府额。亚于关中。河北之地。人逐渐逃散。年月渐久。逃死者不补。三辅渐寡弱。宿卫之数不给。

永徽三年十一月敕。折冲果毅老弱简退者。宜同致仕。

开元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敕。诸折冲府兵。每年一简点。至时。所司条奏。

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兵部尚书张说。置长从宿卫兵十万人于南衙。简京兆蒲同岐等州府兵及白丁。准尺八例。一年两番。州县更不得杂使役。仍令尚书左丞萧嵩。与本州岛长官同拣择以闻。至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始名骑。分隶十二卫。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骑弓手。宜改为左右羽林骑。二十六年八月十日敕。三卫当番。逢闰并比诸色。稍亦艰辛。诸每至闰月。取以次番人循环当上。庶免偏并。二十九年闰四月敕。应简三卫骑。宜令京畿采访使御史中丞张倚兼知。不须更别差使。从今已后。使有移改。亦当令一中丞相知勾当。

天宝八载五月九日。停折冲上府。下鱼书。以无兵可交。至末年。折冲府但有兵额。其军士戎器六锅幕糗粮并废。

宝应元年四月十七日。畿县折冲府阙官。本县令摄判。其手力每府不得过一人。

  军杂录

永徽元年四月敕。卫士掌闲。募士遭丧。合期年上者。宜听终制三年。

开元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敕。四军枪稍。左飞骑用绿纷。右飞骑绯纷。左万骑红纷。右万骑碧纷。

十五年二月三日敕。诸军不得奏置参谋军事。

天宝八载五月十八日。于开远门外作振旅亭。以待兵回。

九载七月五日。诸卫应队仗所用绯色旗旛等。并改为赤黄。以符土运。其诸节度使亦准此。

十一载八月十一日。改诸卫士为武士。

十四载十一月二十七日。于京师召募十万众号曰天武健儿。

天宝末。天子以中原太平。修文教。废武备。销锋镝。以弱天下豪杰。于是挟军器者有辟。蓄图谶者有诛。习弓矢者有罪。不肖子弟为武官者。父兄摈之不齿。惟边州置重兵。中原乃包其戈甲。示不复用。人至老不闻战声。六军诸卫之士。皆市人白徒。富者贩缯彩。食粱肉。壮者角抵拔河。翘木扛铁。日以寝斗。有事乃股栗不能授甲。其后盗乘而反。非不幸也。

广德二年三月。禁王公百吏家。及百姓。着皁衫及压耳帽子。异诸军官健也。

永泰二年正月敕。诸王驸马不得参掌禁兵。见任官者。并令改职。

大历二年二月二日敕。皇五等已上亲。不许与军将婚姻。驸马郡主婿。不许与军将交游。

十年正月诏。诸道军甲。每年秋末冬首一申。春夏不须申。其官健逃亡。非承正制敕。不得辄召募。

十二年十月。禁京畿持兵器捕猎。

建中四年四月。初令京师募兵。以神策使白志贞为之使。又故节度观察使武将家。出僮马。具戎装从军。自是京师人心震摇。不保家室。

贞元元年六月诏。枪甲之属。不蓄私家。四年三月。自武德东门筑垣。约左藏库之北。属于宫城东城垣。于是武库入而废焉。其器械隶于军器使。

元和元年三月敕。京城内。无故有人于街衢中带戎仗及聚射。委吏执送府县科决。其诸军诸使。禁身奏取进止。

其年六月十三日敕。单身百姓。父年七十以上。及无父其母年六十以上。并不得差征镇。

六年三月。京兆尹王播奏。诸县军镇放牧人等。不得带弓箭刀剑器仗。从之。

太和元年十一月敕。如闻京城百户。多于坊曲习射。宜令禁断。其诸军诸使。各仰有司自差人觉察。

开成元年正月敕。坊市百姓。甚多着绯皁开后袄子。假托军司。自今以后。宜令禁断。

其年三月。皇城留守奏。城内诸司卫。所管羽仪法物数内。有陌刀利器等。伏以臣所管地。俯近官阙。兼有仓库。法驾羽仪。分投务繁。守捉人少。前件司卫。皆有刀枪防虞。所管将健。并无寸刃。其诸司卫所有陌刀利器等。伏请纳在军器使。如本司要立仗行事。请给仪刀。庶无他患。敕旨。宜令送纳军器使。令别造仪刀等充替。

大中六年九月敕。京兆府奏条流。坊市诸车坊客院。不许置弓箭长刀。如先有者。并勒纳官。百姓所纳到弓箭长刀等。府县不合收贮。宜令旋纳弓箭库。仍委司府切加觉察。所守等不得辄有藏隐。

大顺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敕。诸道军人。及在京诸司人吏。并不得私置器械。仍明出文榜晓示。

  马

贞观二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骨利干遣使朝贡。献良马百匹。其中十匹尤骏。太宗奇之。各为制名。号曰十骥。其一曰腾云白。二曰皎雪骢。三曰凝露白。四曰元光骢。五曰决波。六曰飞霞骠。七曰发电赤。八曰流金。九曰翔麟紫。十曰奔虹赤。上乃叙其事曰。骨利干献马十匹。特异常伦。观其骨大丛粗。鬣高意阔。眼如悬镜。头若侧砖。腿像鹿而差圆。颈比凤而增细。后桥之下。促骨起而成峰。侧鞯之间。长筋密而如瓣。耳根铁勒。杉材难方。尾本高丽。掘砖非拟。腹平小。自劲驱驰之方。鼻大喘疏。不乏往来之气。殊毛共枥。状花 之交林。异色同群。似云霞之闲彩。仰轮乌而竞逐。顺绪气而争追。喷沫则千里飞红。流汗则三条振血。尘不及起。影不暇生。顾见弯弓。逾劲羽而先及。遥瞻伏兽。占人目而前知。骨法异而应图。工艺奇而绝象。方驰大宛。固其驽蹇者欤。

永隆二年七月十六日。夏州群牧使安元寿奏言。从调露九年九月已后。至二月五日前。死失马一十八万四千九百匹。牛一万一千六百头。

开元二年九月。太常少卿姜晦上疏。请以空名告身。于六胡州市马。率三十匹马酬一游击将军。时厩中马阙。乃从之。

十三年。张说为陇右群牧使颂云。大唐承周隋离乱之后。贞观初。仅得牝牡三千。从赤岸泽徙之陇右。仍命太仆卿张万岁葺其政焉。至麟德中。四十年至七十万六千匹。置八使以董之。设四十八监以掌之。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之地。幅员千里。犹为隘狭。更析八监。布于河曲。丰旷之野。乃能容之。于斯之时。天下以一缣易一马。及张氏中废二十年间。所残盖寡。张氏三代典群牧。恩信行于陇右。人以马岁为四齿两齿。亦谓之背二向三者。为张氏家讳岁字者也。

天宝六载十二月。九姓坚昆及室韦。献马六十匹。令于西受降城使纳之。

十三载六月一日。陇右群牧都使奏。臣差判官殿中侍御史张通儒。群牧副使平原太守郑遵意等。就群牧交点。总六十万五千六百三头匹。口马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九十二匹。内二十万八十匹驹。牛七万五千一百一十五头。内一百四十三头牦牛。驼五百六十三头。羊二十万四千一百三十四口。骡一头。

十五载六月。上幸蜀。发扶风郡。闲厩使任沙门。盗厩马十余匹以叛。太子至平凉郡。致搜阅官监。及私群牧马数万匹。军威始振。

大历七年八月。回纥使还蕃。以国信物一千余乘遣之。回纥恃功。自干元后。仍岁来市。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动至数万马。其使候遣。继留于鸿胪寺者非一番。人欲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甚苦之。时特盈数遣之。以广恩惠。使其知愧。

建中元年五月。诏市关辅牝马三万匹。以实内厩。

贞元元年八月。吐蕃率羌浑之众犯塞。分遣中官于潼关蒲关武关。禁大马出界。

十四年四月。敕铸左右军征马使印各一纽。

二十一年四月。罢闽中万安监。先是。福建观察使柳冕。久不迁。欲因事以求恩宠。奏云。闽中南朝放牧之地。可致牛马蕃息。请置监牧。许之。大收境内畜产。牧放其中。羊之大者不过十觔。马之良者直钱数千。不经时辄死。又却敛以充之。百姓怨苦之。由是监观察使阎济美奏罢之。

元和四年三月诏。内厩之马。其数尚多。委飞龙使具条流减省闻奏。

十一年正月。以讨吴元济。命中使以绢万匹。市马于河曲。其月。回纥使献橐驼及马。以内库缯绢六万匹。偿回纥马直。

十三年十一月。闲厩使理岐阳旧马坊地三百四十七顷。尽归之国家。自贞观至麟德中。国马四十万匹。皆牧河陇。开元中。尚有二十七万。杂以牛羊等。不啻百万。置八使四十八监。占陇西金城平凉天水四郡。幅员千里。自长安至陇西。置七马坊。为会计所都领。岐陇间善水草及膏腴田。皆属七马坊。名额尽废。其地利归于节度使。长庆元年正月。灵武节度使李听奏。请于淮南忠武武宁等道防秋兵中。取三千人衣赐月粮。赐当道自召募一千五百人马骁勇。以备边。仍令五十人为一社。每一马死。社人共补之。马永无阙。从之。其年三月。范阳节度使刘总。请进马一万五千匹。

大中六年六月。河东节度使兼太原尹李业奏。当管诸军州草马。准贞元三年十二月十三日敕文。不许出界。又准去年五月十五日。司门转牒。诸道应有草马。准敕并不命出界。今缘近日诸道差人。于当管市马。不依敕文。并收草马。伏乞天恩。诏下诸道。准元敕约勒。旨。宜令本道准元敕处分。如有违者。即与区处闻奏。

  诸监马印

凡马驹以小官字印印右膊。以年辰印印右髀。以监名依左右厢印印尾侧。若形容端正。拟送尚乘者。则须不印监名。

至二岁起脊。量强弱。渐以飞字印印右膊。细马次马俱以龙形印印项左。送尚乘者。于尾侧依左右闲印以三花。其余杂马齿上乘者。以风字印左膊。以飞字印左髀。经印之后。简习别所者。各以新入处监名印印左颊。官马赐人者。以赐字印。诸军及充传送驿者。以出字印。并印右颊。

景云三年正月十四日敕。诸王公主家马印文。宜各取本号。

  诸蕃马印

骨利干马。本俗无印。惟割耳鼻为记。结骨马与骨利干马相似。少不如。印出。悉密马。与结骨相似。稍不如。印阙。葛逻禄马。与悉密相类。在金山西。印阙。 已上部落。同种类。

杖曳固马。与骨利干马相类。种多黑点骢。如豹文。在瀚海南幽陵山东杖曳固川。同罗马。与杖曳固川相类。亦出骢马种。在洪诺河东南。曲越山北。幽陵山东。印○。延陀马。与同罗相似。出骆马骢马种。今部落颇散。四出者多。今在幽州北。印○。仆骨马。小于杖曳固。与同罗相似。住在幽陵山南。印○。阿跌马。与仆骨马相类。在莫贺库寒山东南安置。今鸡田州。印●。 已上部落。马同种类。其印各别。

契马。与阿跌马相似。在阎洪达井已北。独乐水已南。今榆溪州。印。

康国马。康居国也。是大宛马种。形容极大。武德中。康国献四千匹。今时官马。犹是其种。

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合度。其能致远。田猎之用无比。史记匈奴畜马。即騊駼也。蹛林州匐利羽马。印●。回纥马。与仆骨相类。同在乌特勒山北安置。印●。俱罗勒马。与回纥相类。在特勒山北。印●。苾羽马。与回纥同种。印●。余没浑马。与回纥相类。印州。赤马。与回纥苾余没浑同类。印行。阿史德马。与苏农执失同类。在阴山北。库延谷北。西政连州。印●。恩结马。碛南突厥马也。煨漫山西南。阎洪达井东南。于贵摩施岑卢山都督。印●。匐利羽马。碛南突厥马也。刚摩利施山北。今蹛林州。印勿。契苾马。与碛南突厥相似。在凉州阙氏岑。移向特勒山住。印●。奚结马。与碛南突厥马相类。在鸡服山南。赫连枝川北住。今鸡禄州。印坎。 已上部落。马同种类。

斛薛马。与碛南突厥同类。今在故金门城北阴山安置。今皋兰门。印●。奴刺马。与碛南马相类。今曰登州。印●。苏农马。印●。闼阿史德马。印●。拔延阿史德马。印●。热马。印●。 已上。定襄府所管。

舍利叱利等马。印●。阿史那马。印●。葛罗枝牙马。印●。绰马。印巳。贺鲁马。印●。 已上。云中府管。

阿艳马。印阙。康曷利马。印宅。安慕路真马。印●。安赊和马。印●。沙马。印●。处苾山马。印●。浑马。与斛薛马同类。今皋兰都督。又分部落在皋兰山。买浚鸡山。印●。契丹马。其马极曲。形小于突厥马。能驰走林木间。今松漠都督。印兆。奚马。好筋节。胜契丹马。余并与契丹同。今饶乐都督北。印●。

唐会要卷七十三

  单于都护府

永徽元年九月八日。右骁卫中郎将高侃。执车鼻可汗献于武德殿。处其余众于郁督军山。分其地置单于瀚海二都护府。单于领狼山。云中。桑干三都督府。苏农等十四州。瀚海领金微。新黎七都督府。仙萼贺兰等八州。各以首领为都督刺史。

麟德元年正月十六日。敕改单于大都护府官秩。同五大都督。初。阿史德奏。望册亲王为可汗。德曰。单于者。天上之天。上曰。朕儿与卿为天上之天可乎。德曰。死生足矣。遂立单于大都护府。以殷王为都护。令与王造宅。干封二年。殷王改封相王。令发向单于。王奏曰。儿朝去暮归得乎。上曰。去此二千里。卒未得来。王曰。不能去阿母。矜其小。竟不遣之。

垂拱二年。改为镇守使。

圣历元年五月九日。改为安北都护。

开元二年闰五月五日。却置单于都护府。移安北都护于中受降城。

天宝四载十月。单于都护府置金河县。

元和元年十一月。以范希朝为振武节度使。就加礼部尚书。振武有党项室韦。交居川阜。凌犯为盗。日入慝作。谓之刮城门。人情惧骇。鲜有宁日。希朝周视要害。营置堡栅。斥候严密。人乃获安。异蕃虽鼠窃狗盗。必杀无赦。戎虏甚惮之。蕃落之俗。有长帅至。必效奇驼名马。虽廉者尽从俗。以致其欢。希朝一无所受。积一十四年。皆保塞而不为横。单于城中旧少树。希朝于他处市柳子。命军人种之。至今成林。居人赖之。

  三受降城

景云二年三月一日。朔方道大总管张仁亶。筑三受降城于河上。先是。朔方军北与突厥以河为界。河北岸有拂云祠。突厥将入寇。必先诣祠祭酬求福。因牧马料兵。而后渡河。时默啜尽聚众西击娑葛。仁亶请乘虚夺取漠南之地。于河北筑三受降城。首尾相应。以绝其南寇之路。唐休璟以为两汉以来。皆以黄河为界。今于寇境筑城。恐费人力。终为贼虏所有。建议以为不能成功。睿宗竟从仁亶。留年满镇兵以助其功。时咸阳兵二百余人逃归。仁亶尽擒之。一时斩于城下。军中股栗。役者尽力。六旬而三城俱就。以拂云祠为中城。与东西两城相去各四百里。皆据津济。遥相应接。北拓三百余里。于牛头朝郱山北。置烽堠一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得度山放牧。朔方更无寇略。减镇兵数万人。初建三城。不置壅门及却敌战格之具。或问之。仁亶曰。兵法贵在攻取。不宜退守。寇若至此。即当并力出战。回顾望城。犹须斩之。何用守备。生其退衄之心。其后常元楷为朔方总管。始作壅门。

元和十二年九月。西受降城为河徙浸毁。宰相李吉甫请移兵于天德故地。卢坦与李绛协议。以为西城张仁亶所筑。得制匈奴上策。城当碛口。居虏要冲。广水丰草。边防所利。今流水之决。不过退就二里。奈何弃万代永安之策。徇一时省费之谋。况天德故城。僻处确瘠。其北枕山。与河绝远。烽堠警备。不相统接。虏之奔突。势无由知。无故蹙国二百里。非利也。及城使周怀义奏列利病。与坦议同。事竟不行。

宝历元年五月。振武节度使张维奏。以东受降城滨于河。岁久雉堞摧坏。请移于绥远烽南。上赐钱一百万城之。至十月功毕。

  安北都护府

贞观四年三月三日。分颉利之地为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右置云中都督。以统降虏。

五年。阿史那阿咄苾败走后。其酋及首领至者。皆拜将军。布列朝廷。五品已上。有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惟拓跋不至。遣使招慰之。使者相望于道。凉州都督李大亮以为于事无用。徒费中国。因疏曰。臣闻欲绥远者。必先安近。中国百姓。天下本根。四夷之人。犹之枝叶。扰其根本。以厚枝叶。而永固久安。未之有也。自古明王。化中国以信。取夷狄以权。故春秋云。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今者招致突厥。虽入提封。臣愚稍觉其劳费。未悟其有益也。以臣愚见。请停招慰。且谓之荒服者。故臣而不内。近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俘之江淮。以变其俗。乃置之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义。亦非久安之计也。以中国之租赋。供积恶之凶虏。恐无利也。

其后。诸蕃酋长请上尊号为天可汗。上曰。我为大唐天子。又行天可汗事。于是后降玺书赐西域北荒君长。皆称为皇帝天可汗。诸蕃酋帅有死亡者。必下诏册立其后嗣焉。帅统四夷。自兹始也。其后下诏议安边之术。多言突厥恃强。扰乱中国。今日天实丧之。穷来归于我。本无慕义之心。因其归命。迁其种落。俘之江南。散属州县。各使耕耘。变其风俗。百万强胡。可得化而为百姓。则中国有加户之利。塞北可空虚矣。中书侍郎颜师古上奏曰。突厥杂虏。并已归降。东北诸蕃。咸受正朔。突利入侍阙庭。颉利身为俘虏。沙漠之外。瀚海之北。莫不屈膝稽颡。乞骸请命。斯乃上古所不臣者。陛下得而臣之矣。惟陛下断以神机。驭以长算。纲领一定。垂拱无为。臣闻古先哲王。

内诸夏而外夷狄。又曰。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言其恍忽。来去无常也。饱则飞去。饥则附人。今遽欲改其常性。同此华风。于事为难。理必不可。当因其习俗而抚驭之。臣愚以为凡是突厥铁勒。终须河北居住。分置酋首。统领部落。节级高下。地界多少。伏听量裁。为立条制。远绥迩安。永永无极。夏州都督窦静上表曰。臣闻夷狄者。同夫禽兽。穷则搏噬。群则聚麀。不可以刑法绳。不可以仁义教。衣食仰给。不务耕桑。徒损有为之人。以资无知之虏。得之则无益于治。失之则无益于化。然彼首邱之情。盖未忘也。诚恐一朝变生。犯我王界。愚臣之所深虑。如臣计者。莫若因其破亡之后。加其无妄之福。假以贤王之号。配以宗室之女。分其土地。析其部落。使权弱势分。

易为羁制。自可永保边塞。世为蕃臣。此实长驾远御之道也。给事中杜楚客上议曰。北狄狼戾。人面兽心。难以德怀。易以威服。陛下纳其降附。处之河南。夷不乱华。闻之前典。以臣愚见。必为后患。存亡继绝。列圣通规。事不师古。难以长久。礼部侍郎李百药上议曰。臣闻突厥内附。尽为臣妾。开辟以来。所未曾有。然种类区分。各有统摄。窃闻圣算。亦欲因其离散。随其本部。署其君长。不相臣属。阿史那种纵应树立。惟臣其一族而已。国小则分其权势。势敌则难相吞灭。各自保全。必无抗衡中国之理。此诚安边之上策。长驾之宏谟。仍请于定襄城中。置都护府。为其节度。此之一策。必不可不行。中书令温彦博议曰。请准汉武时。置降匈奴于五原塞下。全其部落。

得为捍蔽。又不离其本俗。因而抚之。一则实空虚之地。二则示无猜忌之心。若遣向江南。则乖物性。故非含育之道也。秘书监魏征议曰。匈奴自古至今。未有如斯之破败。盖上天剿绝其命。宗庙神武之所致也。且世寇中国。百姓冤雠。陛下以其归我。不能诛灭。即宜遣还河北。居其故地。匈奴人面兽心。强必寇盗。弱则卑服。岂顾恩义。天性然也。秦汉患之若是。故发猛将以击之。收河北以为郡县。陛下奈何以内地居之。且降者几至十万。数年之间。滋息百倍。居我肘腋。逼迩王畿。心腹之疾。将为后患。尤不可河南处也。彦博又奏曰。不然。天子之于物也。天覆地载。归我者则必抚之。今突厥破灭。余落归降。不加怜愍。弃而不纳。非天地之道。阻四夷之意。臣愚甚谓不可。

遣居河南。初无所患。所谓死而生之。亡而有之。怀我德惠。终无叛逆。魏征又曰。不然。晋世有魏时胡落。分居近邑。平吴之后。郭钦江统。劝武帝逐出塞外。不用钦等言。数年之后。遂倾瀍洛。前代覆车。殷监不远。陛下用彦博之言。遣居河南。所谓养畜自贻患也。彦博又曰。不然。圣人之道。无所不通。古先哲王。有教无类。突厥余丑。以命归我。我爱护之。收居内地。从我指挥。教以礼法。数岁之后。选其酋首。遣居宿卫。畏威怀惠。何患之有。且光武居南单于于内郡。为汉藩翰。终乎一世。不为叛逆。朝士多同彦博议。上遂用之。封阿史那苏尼失为怀德郡王。阿史那思摩为怀化郡王。处其部落于河南朔方之地。入居长安者。近万家。至十三年四月。上幸九成宫。

突利弟中郎将阿史那社尔率阴结部落四十人。夜犯钩陈。踰四重幕。引弓乱发。卫士王及善力战死之。折冲孙武开率府兵奋击。良久乃退。驰入御马厩。盗马二十匹。欲奔部落。寻皆斩之。言事者多言留突厥不便。上于是悔处之于河南。恨不用魏征之言。更议还其部落于河北。遂遣李思摩率所部建牙于河北。居碛南。令薛延陀居碛北。

二十一年正月九日。以铁勒回纥等十三部内附。置六都督府。回纥部置瀚海都督府。多滥葛部置燕然都督府。仆骨部置金微都督府。拔野古部置幽陵都督府。同罗部置龟林都督府。思结部置卢山都督府。七州。浑部置皋兰州。斛萨部置高阙州。奚结部置鸡鹿州。阿跌部置鸡田州。契苾部置榆溪州。思结别部置蹛林州。白霫部置寘颜州。并以各其酋帅为都督刺史。给元金鱼。黄金为字。以为符信。于是回纥等请于回纥以南。突厥以北。置邮驿。总六十六所。以通北荒。号为参天可汗道。俾通贡焉。以貂皮充赋税。至四月十日。置燕然都护府。以扬州司马李素立为都护。瀚海等六都督。皋兰等七州。并隶焉。

二十二年二月四日。西蕃沙钵罗叶护率众归附。七日。以结骨部置坚昆都督。隶燕然都护府。至三月九日分瀚海都督府所统骨利干部为元阙州。俱罗部置烛龙州。

二十三年十月三日。诸突厥归化。以舍利吐利部置舍利州。阿史那部置阿史那州。绰部置绰州。贺鲁部置贺鲁州。葛逻禄悒怛二部置葛逻州。并隶云中都督府。以苏农部落置苏农州。阿史德部置阿史德州。执失部置执失州。卑失部置卑失州。郁射部置郁射州。多地艺失部置艺失州。并隶定襄都督府。

永徽元年三月三日。以皋兰州为都督府。建置稽落州隶焉。废高阙州。至十月二十日。以新移葛逻禄在乌都鞬山者。左厢部落置狼山州。右厢部落置浑河州。并隶燕然都护府。至三年十一月四日。以阿特部落置稽落州。隶燕然都督府。

显庆三年正月十四日。分葛逻禄部落置阴山。大漠。元池三都督府。

龙朔三年二月十五日。移燕然都护府于回纥部落。仍改名瀚海都护府。其旧瀚海都督府。移置云中古城。改名云中都护府。仍以碛为界。碛北诸蕃州。悉隶瀚海。碛南并隶云中。

总章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改瀚海都护府为安北都护府。

开元八年六月二十日敕。单于安北等大都护。亲王遥领者。加副大都护一人。准从三品。总知府事。其副都护准正四品上。长史正五品上。司马五品下。天宝九载三月二十五日。灵州都督张齐邱上言。请于新筑安北大都督护府建记圣德碑。许之。

天宝四载十月。于单于都护府置金河县。安北都护府置阴山县。八载。于木剌山置横塞军城。及移安北大都护府于永清栅北筑城。改横山为天德军。郭子仪仍为之使。兼九原太守。朔方节度。陇右兵马使。

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塞北诸蕃。皆云振武是单于故地。不可存其名号。以启戎心。臣谨详国史。武德四年。平突厥后。于振武置云中都督。麟德元年。改为单于都护。圣历元年。改为安北都护。开元八年。复为单于都护。其安北都护旧在天德。自贞观二十一年在甘州。迁徒不定。今请改单于都护为安北都护。敕旨。从之。

  灵州都督府

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四日。西蕃沙钵罗叶护率众归附。以阿史德特建俟斤部落置皋兰祁连二州。隶灵州都督府。至永徽元年废。调露元年。又置鲁。丽。塞。含。依。契六州。时人谓之六州胡。长安四年。合为匡长二州。神龙三年。置兰州都督府。分六州为县。开元十年。复分为鲁。丽。契。塞四州。其年九月。朔方巡边使兵部尚书张说。擒康愿子于木盘山。诏令移河曲六州残胡五万余口于许汝唐邓仙豫等州。始空河南朔方千里之地。十八年。又置匡长二州。二十六年。以淮南所迁人户却回。复置宥州延恩。怀德。归仁三县。

咸亨三年二月八日。移吐谷浑部落。自凉州徙于鄯州。既而不安其居。又徙于灵州之境。置安乐州以处之。

开元元年。复以九姓部落置皋兰。燕然。燕山。鸡田。奚鹿。烛龙等六州。并属灵州。

至德元年七月。灵武郡改为灵武大都督府。

贞元九年七月。灵武节度副使杜希全。迁检校右仆射灵盐等州节度使。将赴镇。献体要八章。多所规谏。上深纳之。乃作君臣箴以赐之。其词曰。惟天惠人。惟辟奉天。从谏则圣。共治惟贤。皇建有极。骏命不易。总万机以成务。齐六合之殊致。一心不能独鉴。一目不能周视。敷求哲人。式序在位。于戏。君之任臣。必其一德。臣之事君。感恩正直。何启沃之所宜。自古今而未得。良以谠言者逆耳。谗谀者伺侧。故下情未通。而上听已惑。俾夫忠言败于凶慝。譬彼济舟。烝徒楫之。亦有和羹。宰夫执之。孰云治国。不自得师。覆车之轨。于其惩之。高由以下升。采由以白受。惟君不君。亦臣之咎。闻诸辛毗。牵裾魏后。则有禽息。恤忠碎首。勉思献替。其平可否。勿谓无伤。自微而彰。勿谓何害。积小成大。事有隐而必见。令既出而焉悔。鼓钟在宫。声闻于外。浩然涉水。声未有艾。将斧扆以虚心。期尽忠而纳诲。在昔稷契。实佐舜禹。逮兹魏征。佐我文祖。君臣协德。混一区宇。惟予寡昧。获缵丕绪。臣哉邻哉。尔翼尔辅。高秋始肃。我武惟扬。辄此禁卫。奠于大邦。恋阙方甚。嘉言乃昌。是规是谏。金玉其相。词高理粹。入德知方。总彼千里。备于八章。宣父有言。起予者商。殷有盘铭。周有攲器。或戒以词。或警以事。披图演义。发于尔志。与金镜而高悬。将座右而同置。人皆有初。鲜慎厥终。汝其夙夜。明保朕躬。无曰尔身在外。尔诚不通。善言之应。千里攸同。导彼遐俗。达于四聪。华夷仰德。时乃之风。戎狄既来。怀贤冲冲。唱予和汝。式示深衷。

十二年九月。以河东节度行军司马兼御史中丞李景略。兼御史大夫。充天德军丰州西受降城都防御等使。丰州本隶灵州。至是始析之。

咸通四年五月敕。灵武一道。别有六城。屯兵不下数千。丰州胜州。各分主将。今并仰割隶朔方军。其军将委本军署置。

  安东都护府

总章元年九月十四日。辽东道行军总管司空李绩平辽东。其高丽旧有五部。一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七千户。至十二月七日。分高丽地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城以统之。擢其酋渠为都督及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以右武卫将军薛仁贵检校安东都护。总兵二万以镇之。至咸亨元年四月。高丽余众有酋长剑牟岑者。率众叛。立高藏外孙安舜为主。诏左卫大将军高侃讨平之。至上元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移安东都护府于辽东故城。先有华人任官者。悉罢之。至仪凤二年二月二日。移安东都护府于新城安置。仍令特进充使镇府。至圣历元年六月三十日。改安东都护府为安东都督府。以右武卫大将军高德武为都督。自是高丽旧户分散。多投突厥及韎鞨。高氏君长遂绝。其地并没于诸蕃。二年。鸾台侍郎狄仁杰上表。请收安东。复其君长。曰。臣闻先王疆理天下。以为民极。皆是封域之内。树之风声。于是制井田。出兵赋。其逆命者。因而诛焉。罪其君。吊其民。存其社稷。不夺其财。非欲土地之广也。非贪玉帛之货也。至汉孝武皇帝。逞高祖之宿愤。藉四帝之资储。于是定朝鲜。讨西域。平南越。击匈奴。府库皆空。盗贼蜂起。百姓嫁妻卖子。流离于道路者万计。于是榷酤市利。算及舟车。笼天下货财。而财用益屈。末年觉悟。息兵罢役。封丞相为富民侯。然而汉室中衰。衅由此起。不可与覆车同轨。岂不戒哉。人有四肢者。所以捍头目也。君有四方者。所以卫中国也。然以蝮蛇在手。既以断节全身。狼戾一隅。亦且弃之存国。汉元帝罢珠崖之郡。宣帝弃车师之田。非恶多而好省也。知难则止。是为爱人。今海中分为两运。风波飘荡。没溺至多。准兵计粮。犹且不足。中国之与蕃夷。天文自隔。辽东所守。已是石田。韎鞨遐方。更为鸡肋。弱枝强干。有国通规。今欲肥四夷而瘠中国。恐非通典。且得其地不足以耕织。得其人不足以赋税。此乃前王之所弃。陛下劳师而取之。恐非天意。臣请罢薛仁贵。废安东镇。陛下允臣所请。即天启其谋。非人力也。三韩君长。高氏诚为其主。愿陛下以存亡继绝之义。复其故地。此之美名。高于尧舜远矣。

神龙元年二月四日。改安东都督为安东都护府。

开元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改平州为安东都护府。以许钦凑为之。

  营州都督府

贞观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契丹酋长窟哥。奚帅可度者。并率其部内属。以契丹部为松漠都督府。拜窟哥为持节十州诸军事松漠都督府。又以其别帅达稽部置峭落州。纥便部置弹汗州。独活部置无逢州。芬问部置羽陵州。突便部置日莲州。苪奚部置徒河州。坠斤部置万丹州。出伏部置匹黎。赤山二州。各以其酋长辱纥主为刺史。俱隶松漠焉。以奚部置饶乐都督府。拜可度着为持节六州诸军事饶乐都督府。又以别帅阿会部置弱水州。处和部置祁黎州。奥失部置洛瓖州。度稽部置太鲁州。元俟析部置渴野州。亦各以其酋长辱纥主为刺史。俱隶于饶乐焉。二十三年。于营州兼置东夷都护。以统松漠饶乐之地。罢置护东夷校尉官。

万岁通天五年五月。窟哥孙松漠都督李尽忠。与其妻兄归诚州刺史孙万荣。杀营州都督赵文翙。举兵反。攻陷营州。其后营州都督寄置于幽州渔阳城。至开元五年三月。奚契丹等款附。上欲复营州于旧城。宋璟固争。以为不可。独宋庆礼盛陈其利。乃诏庆礼充使。于柳城筑营州。三旬而毕。遂兼营州都督。开屯田八十余所。

开元十一年三月六日。营州玉田渔阳两县。却隶幽州。安东都护府却归燕郡。平州依旧置。

  安南都护府

调露元年八月七日。改交州都督府为安南都护府。

大足元年四月。置武安州。南城州。并隶安南都护府。

开元二十四年正月。广州宝安县新置屯门镇。领兵二千人。以防海口。

贞元七年五月。置柔远军于安南都护府。

元和四年八月。安南都护奏。破环王国伪号爱州都统三万余人。及获王子五十九人。器械战船战象等称之。其年九月。安南都知兵马使兼押衙安南副都护杜英策等五十人状。举本管经略招讨处置等使兼安南都护张舟到任已来政绩事。安南罗城。先是经略使伯夷筑。当时百姓犹甚陆梁。纔高数尺。又甚湫隘。自张舟到任。因农隙之后。奏请新筑。今城高二丈二尺。都开三门。各有楼。其东西门各三间。其南门五间。更置鼓角。城内造左右随身十宫。前经略使裴泰时。驩爱城池。被环王昆仑烧毁并尽。自张舟到任后。前年筑驩州城。去年筑爱州城。裴泰时。军城不守。军中器械却失并尽。赵昌到任日近。旋除广州。自张舟到任。诸道求市。每月造成器械八千事。四年以来。都计造成四十余万事。于大厅左右。起甲仗楼四十间收贮。安南戎寇。难利斗战。先有战船。不过十数只。又甚迟钝。与贼船不过相接。张舟自创新意。造艨艟舟四百余只。每船战手二十五人。掉手三十二人。车弩一支。两弓弩一支。掉出船内。回船向背。皆疾如飞。敕旨。宜付所司。

宝历元年五月。安南都护李元善奏。移都护府于江北岸。

开成三年。安南都护马植奏。当管羁縻州首领。或居巢穴自固。或为南蛮所诱。不可招谕。事有可虞。臣自到镇以来。晓以逆顺。今诸首领愿纳赋税。其武陆县请升为州。以首领为刺史。从之。又所管陆州界废珠池复生珠。以能政。就加中散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

四年十一月。安南都护马植奏。当管经略押衙兼都知兵马使杜存诚。管善良四乡。请给发印一面。前件四乡是獠户。杜存诚祖父以来。相承管辖。其丁口税赋。与一郡不殊。伏以夷貊不识书字。难凭印文。从前征科。刻木权用。伏乞给发印一面。令存诚行用。敕旨。宜依。

咸通六年十二月。安南都护高骈。自海门进军破蛮军。收复安南府。自李琢失政。交址陷没十年。蛮军北寇。邕容界人不聊生。至是方复故地。

  安西都护府

贞观十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侯君集平高昌国。于西州置安西都护府。治交河城。

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突厥泥伏沙钵罗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内附。置庭州。

二十三年二月十一日。置瑶池都督府。安西都护府。以贺鲁为都督。至永徽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贺鲁以府叛。自称钵罗可汗。据有西域之地。至四年三月十三日。废瑶池都督府。

显庆二年十一月。伊丽道行军大总管苏定方。大破贺鲁于金牙山。尽收其所据之地。西域悉平。定方悉命诸部。归其所居。开通道路。别置馆驿。埋瘗骸骨。所在问疾苦。分其疆界。复其产业。贺鲁所虏掠者。悉检还之。西域诸国。安堵如故。擒贺鲁以归。十一月。分其地置蒙池昆陵二都护府。以阿史那弥射为昆陵都护。阿史那步真为蒙池都护。其月十七日。又分其种落。列置州县。以处木昆部为匐廷都督府。以突骑施索葛莫贺部为嗢鹿都督府。以突骑施阿利施部为絜山都督府。以胡禄屋阙部为盐泊都督府。以摄舍提噉部为双河都督府。以鼠尼施处半部为鹰娑都督府。其所役属诸胡国。皆置州府。西尽于波斯。并隶安西护府。又以贺鲁平。移安西都护府于高昌故地。至三年五月二日。移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国。旧安西复为西州都督。以曲智湛为之。以统高昌故地。西域既平。遣使分往康国及吐火罗国。访其风俗物产。及古今废置。尽图以进。因令史官撰西域图志六十卷。

四年正月。西蕃部落所置州府。各给印契。以为征发符信。

龙朔元年六月十七日。吐火罗道置州县。使王名远进西域图记。并请于阗以西。波斯以东十六国。分置都督府。及州八十。县一百一十。军府一百二十六。仍以吐火罗国立碑。以记圣德。诏从之。以吐火罗国叶护居遏换城。置月氐都督府。钵勃城置蓝氏州。縳叱城置大夏州。俱禄犍城置汉楼州。乌逻毡城置弗敌州。咄城置沙律州。羯城置妫水州。忽波城置盘越州。乌罗浑城置忸密州。摩彦城置伽倍州。阿捺腊城置粟特州。兰城置钵罗州。悉记密帝城置双泉州。昏磨城置祀惟州。悉密言置城迟散州。乞施巘州城置富楼州。泥射城置丁零州。折面城置薄知州。阿腊城置桃槐州。颊厥伊城具阙达官部落置大檀州。播萨城置伏卢州。乞涩职城置身毒州。突厥施怛駃城置西戎州。骑失帝城置蔑颉州。发部落城置迭仗州。拔特山城置苑汤州。

噠部落活路城。置大汗都督府。弩那城置黑州。胡城置奄蔡州。婆多楞萨达健城置依耐州。少俱部落置州。乌漠言城置榆令州。遮瑟多城置安屋州。数始城置罽陵州。迦沙纷遮城置碣石州。羯涝支城波知州。乌捺斯城置乌丹州。速利城置诺色州。顺冏城置迷密州。乍城置盻顿州。颂施谷部落置宿利州。汗曜部落置贺州。

诃达罗支国王居伏宝瑟颠城。置条枝都督府。护闻城置细柳州。赞候瑟颠城置虞泉州。据瑟部落置黎蕲州。遏部落置崦嵫州。乌离难城置臣雀。州遗兰部落置遗州。郝萨大城置西海州。活恨部落置镇西州。缚狼部落置干陀州。

解苏王居数瞒城。置天马都督府。忽论城置落州。达利薄纥城置束离州。

骨咄施国王居沃沙城。置高附都督府。葛罗犍城置五翎州。乌斯城置休蜜州。

罽宾国王居遏纥城。置修鲜都督府。罗曼城置毗舍州。贱城置阴米州。和蓝城置波路州。遗恨城置龙池州。塞奔弥罗城置乌戈州。滥犍城置罗州。半掣城置坛特州。勃迸城置乌利州。鹘换城置漠州。布路犍城置悬度州。

失范延国王居伏戾城。置写凤都督府。肩捺城置嶰谷州。俟麟城置冷伦州。缚时伏城置悉万州。末腊萨旦城置钳敦州。

石汗国王居●城。置悦般州都督府。俱兰城置双靡州。

护特犍国王居遏密城。置奇沙州都督府。曼山城置沛隶州。献密城置大秦州。

怛没国王居怛没城。置姑默州都督府。弩羯城置栗戈州。

乌拉喝国王居摩喝城。置旅獒州都督府。

多勒建国王居低保城。置昆州都督府。

俱密国王居褚瑟城。置拔州都督府。

护密多国王居模达城。置乌飞州都督府。娑勒色诃城置钵和州。

久越得建国王居步师城。置王庭州都督府。

波斯国王居疾凌城。置波斯都督府。各置县及折冲府。并隶安西都督府。

咸亨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吐蕃陷我安西。罢四镇。

龟兹。理于白山之南。即汉西域旧地。胜兵数千。其王姓白氏。去瓜州三千里。贞观二十年闰十月一日。阿史那社尔破其国。虏其王以归。

于阗。在葱岭北二百里。胜兵数千。俗多机巧。好说怪。在西南有北摩伽蓝城。相传云是老子化胡之所建也。初。老子至是。白日升天。舆群胡辞诀曰。我暂返天上。寻常下生。其后出天竺国。化为胡王太子。自称白净。因造此寺焉。二十二年闰二月内附。其王伏阇信入朝。上元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其地为毗沙都督府。分为十州。

焉耆。去瓜州二千里。即汉时故地。其王姓龙名突骑支。常役于西突厥。其俗颇有鱼盐之利。贞观十八年十一月。左卫大将军郭孝恪灭之。

疏勒。在白山之南。即汉也。其王之族。类皆六指。非六指则不育。胜兵二千。去瓜州四千六百里。贞观九年。遣使献名马内附。已上四镇。

 苏氏记曰。咸亨元年四月。罢四镇。是龟兹。于阗。焉耆。疏勒。至长寿二年十一月。复四镇敕。是龟兹。于阗。疏勒。碎叶。两四镇不同。未知何故。

调露元年九月。安西都护王方翼筑碎叶城。四面十二门。作屈曲隐伏出没之状。五旬而毕。

长寿二年十一月一日。武威军总管王孝杰。克复四镇。依前于龟兹置安西都护府。鸾台侍郎狄仁杰请捐四镇。上表曰。臣闻天生四夷。皆在先王封域之外。故东距沧海。西隔流沙。北横大漠。南阻五岭。此天所以限夷狄而隔中外也。自典籍所纪。声教所及。三代不能致者。国家兼之矣。此则今日之四境。已逾于夏殷也。昔诗人矜薄伐于太原。美化行于江汉。是则前代之远裔。在国家之域中。至前汉时。匈奴无岁不犯边。杀掠吏人。后汉西羌。侵轶汉中。东寇三辅。入河东上党。遂至洛阳。由此言之。则陛下今日之土宇。过于周汉前朝远矣。若使越荒外以为限。竭资财以骋欲。非但不爱人力。亦所以失天心也。近者。国家频岁出帅。所费滋广。西戍四镇。东戍安东。调发日加。

百姓虚弊。闻守西域。事等石田。费用不支。有损无益。行役既久怨旷亦多。昔诗云。王事靡盐。不能艺稷黍。岂不怀归。畏彼罪罟。念彼征人。涕零如雨。此则前代怨思之词也。上不是恤。则政不行。而邪气作。邪气作则虫螟生。而水旱起矣。方今关东饥馑。蜀汉逃亡。江淮以南。征求不息。人不复业。则相率为盗。根本一摇。忧患不浅。所以然者。皆为远戍方外。以竭中国。争蛮貊不毛之地。乖子育苍生之道也。昔汉元帝纳贾捐之之谋。而罢珠崖之郡。宣帝用魏相之策。而弃车师之田。岂欲慕尚虚名。盖惮劳人力也。近贞观年中。克平九姓。册李思摩为可汗。使统诸部者。盖以夷狄叛则伐之。降则抚之。得推亡固存之义。无远戍劳民之役。此则近日之令典。绥边之故事。

窃见阿史那斛瑟罗。阴山贵种。世雄沙漠。若委之四镇。使统诸蕃。封为可汗。遣其御寇。则国家有继绝之美。荒外无转输之役。如臣所见。请捐四镇。以肥中国。罢安东以实辽西。况绥抚夷狄。盖防其越逸。苟无侵侮之患。则可矣。何必窥其窟穴。与蝼蚁计校长短哉。伏愿陛下弃之度外。无以绝域未平为念。但当敕边兵谨守。以待其自败。然后击之。此李牧所以制匈奴也。故盐铁论云。夫蛮貊之人。不食之地。何以烦思虑而争之哉。莫若聚军实。畜威武。以逸待劳。则战士力倍。以主御客。则我得其便。坚壁清野。则寇无所得。自然贼深入必有颠踬之虑。浅入必无虏获之益。如此数年。可使二虏不击而服。右史崔融请不拔四镇。议曰。北地之为中国患者久矣。唐虞以上为獯鬻。

殷周之际曰猃狁。西京东国。有匈奴冒顿焉。当涂典午。有乌丸鲜卑焉。拓跋世有蠕蠕猖狂。宇文朝有突厥睢盱。斯皆名号。因时而改。种落与运而迁。五帝不能臣。三王不能制。兵连祸结。无代不有。长策远算。旷古莫闻。夫胡者北狄之总名。其地南接燕赵。北穷沙漠。东连九夷。西界六戎。天性骄骜。觇伺便隙。鸟飞兽走。草转水移。自言天地所生。日月所置。汉高皇以百万众。窘于平城之下。逮至武帝。赫然发愤。肆志远边。使张骞始通西域。既而立四郡。据玉关。以断匈奴右臂。乃复度河湟。筑令居塞。以绝南羌北狄。于是障塞亭燧。出长城四千里矣。于斯时也。承文景元默之后。国用富强。练兵选将。深入穷追。倾府库之财。殚士马之力。行人使者。岁月亭障。

贰师骠骑。首尾关河。饿虎未摧。其国已耗。橐驼既犍。其人亦殄。乃至造皮币。算缗钱。税舟车。榷酒酤。夫岂不怀。深为长久之计然也。匈奴于是乎孤特远窜。羽檄不行焉。始孝武开西域之后。为置使者校尉领护之。宣元哀平。此道不替。王莽篡位。贬易王侯。由是西域怨叛。与中国隔绝。并复投属匈奴。光武中兴。匈奴税重。皆遣使求内属。至于延光。三通三绝。至国家。太宗方事外讨。复修孝武旧迹。并南山至于葱岭。尽为府镇。烟火相望。至高宗。务在安人。命有司拔四镇。其后吐蕃果骄。大入西域。焉耆以西。所在城堡。无不降下。遂长驱而东。踰高昌壁。历车师庭。侵常乐界。当莫贺延碛。以临我炖煌。主上召命右相韦待价为安息道行军大总管。安西都护阎温古为副。

问罪焉。贼适有备。一战而走。我师追摄。至于焉耆。粮运不继。竟亦无功。朝廷以为畏懦有刑。流待价于琼州。弃温古于义州。至王孝杰。而四镇复焉。今若拔之。是弃已成之功。忘久长之策。小慈者。大慈之贼。前事者。后事之师。奈何不图。四镇无守。则狂寇益赡。必兵加西域。西域诸蕃气羸。恐不能当长蛇之口。西域动。自然威临南羌。南羌乐祸。必以封豕助虐。蛇豕交连。则河西危。河西危。则不得救矣。方须命将出师。兴役动众。向之所得。今之所劳。向之所劳。今之所逸。可不谓然乎。而议者忧其劳费。念其险远。曾不知蹙国灭土。春秋所讥。杜渐防萌。安危之计。顷者。若兵稍迟留。贼先要害。则河西郡已非国家之有。今安得而拔之乎。何谓非国家之有。

莫贺延碛者。延袤二千里。中间水草不生焉。此有强寇。则难以度碛。汉兵难度。则碛北。伊西。北庭。安西。及诸蕃无救。无救则疲兵不能自振。必为贼吞之。又焉得悬军深入乎。有以知通西域艰难也。汉时。单于上书。愿保塞。请罢边备。郎中侯应习边事。以为不可。东京时。西羌作乱。征天下兵。赋役无已。司徒崔烈。以为宜弃凉州。议郎傅燮厉言曰。斩司徒天下乃安。凉州天下要冲蕃卫。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议者以为断匈奴右臂。烈为宰相。不念为国思所以弭兵之策。乃欲国弃一方万里之土。若使左衽之虏。得居此地。士劲甲坚。因以为乱。此天下之至虑。社稷之深忧。竟从燮议。今宜日慎一日。虽休勿休。采侯应不可之言。纳傅燮深忧之议。然后风为号令。雷为折冲。缮甲兵。思将帅。上与天合德。下与地合明。中与人合心。善战者不阵。如斯而已矣。拔旧安西之四镇。委难制之西蕃。求绝将来之端。盍考已然之验。伏念五六日。至于再三。愚下固陋。知其不可。

建中二年七月。加伊西北庭节度使李元忠北庭大都护。以四镇节度留后郭昕为安西大都护。四镇节度观察使。诏曰。北庭四镇。统任西夏。五十七蕃。十姓部落。国朝已来。相奉率职。自关陇失守。东西阻绝。忠义之徒。泣血相守。慎固封略。奉遵礼教。皆侯伯守将。交修共治之所致也。其将士叙官。可超七资。初。自兵兴已来。安西北庭。为蕃虏所隔间者。节度李嗣业。非元礼。孙志直。马璘辈。皆遥领之。郭昕者。子仪犹子。李元忠。始曾令名忠。后赐改焉。自主其任。尝发使奉表章于朝。数辈皆不达。信闻不至朝者十余年。及是。遣使自回纥历诸蕃至。故有是命。

贞元六年十二月。是岁。吐蕃陷北庭都护府。初。北庭安西既假道于回鹘以朝奏。因附庸焉。蕃性禽兽。征求无度。人不聊生。又有沙陀部落六千余帐。与北庭相依。属于回鹘。肆其抄夺。尤所厌苦。其三葛禄部落。又白服突厥。素与回鹘通和。亦憾其侵掠。因吐蕃厚赂见诱。遂附之于吐蕃。率葛禄白服之众。去冬来寇北庭。回鹘大相颉干迦斯率众援之。频战败绩。吐蕃攻围颇急。北庭之人既苦回鹘。是岁。乃举城降于吐蕃。沙陀亦降焉。北庭节度杨袭古。举麾下二千余人奔西州。七年秋。颉干迦斯又悉其国丁壮六万人。将复北庭。仍召袭古偕行。我兵为蕃吐葛禄所败。死者大半。袭古余众。仅百六十。将复入西州。颉干迦斯绐之曰。与我同至牙帐。当送君归本朝。袭古从之。及牙帐。竟杀之。

  姚州都督府

麟德元年五月八日。于昆明之弄栋州置姚州都督府。每年。差兵募五百人镇守。

神功二年五月八日。蜀州刺史张柬之上表曰。姚州者。古哀牢之旧国。自生民以来。不与中国交通。前汉唐蒙。开夜郎。滇筰哀牢不附。至光武季年。始请内属。汉置永昌郡以统治之。乃收其盐布毡罽之税。以利中土。其国西通大秦。南通交趾。奇珍异宝。进贡岁时不阙。及诸葛亮五月渡泸。收其金银盐布。以益军储。使张伯岐选其劲卒。以增武备。前代置郡。其利颇深。今盐布之税不供。珍奇之贡不入。而空竭府军。驱率平民。受役蛮夷。肝脑涂地。臣窃为国家惜之。汉以得利既多。历博南山。涉兰仓水。更置博南哀牢二县。蜀人愁怨。行者歌曰。历博南。越兰津。渡兰仓。为他人。盖言汉贪珍奇之利。而为蛮夷驱役也。汉得其利。人且怨歌。今于国家无丝发之利。在百姓受终身之酷。臣窃为国家痛之。往者。诸葛亮破南中。使其渠帅自相统领。不置汉官。亦不留兵镇守。人问其故。亮云。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大率以置官夷汉杂居。猜嫌易起。留兵运粮。为患更重。忽若反叛。劳费更多。粗设纪纲。自然久定。臣窃以亮之斯策。妙得羁縻蛮夷之术。今姚府所置之官。既无安边靖寇之心。又无葛亮且纵且擒之术。唯知诡谋狡算。恣情割剥。贪功劫略。积以为常。扇动酋渠。遣成朋党。提挈子弟。啸引凶愚。剑南逋逃。中原亡命。二千余户。见散在彼州。专以掠略为业。姚州。本龙朔中。武陵县主簿石子仁奏立之。后长史李孝让。辛文协。并为群蛮所杀。又使将军李义总往征。郎将刘惠基在阵战死。其州遂废。臣窃以诸葛亮称置官留兵有三不易。其言遂验。垂拱四年。南蛮郎将王善宝。昆州刺史爨干福。又请置州。奏言所有课税。出自姚府管内。更不劳扰蜀州。及置州后。录事参军李棱。为蛮所杀。延载中。司马成琛奏。请于泸南置镇七所。遣蜀兵防守。自此蜀中骚扰。至今不绝。伏乞罢姚州。使隶嶲府。岁时朝觐。同之蕃国。泸南诸国悉废。于泸北置关。百姓非奉使入蕃。不许交通来往。疏奏不纳。

开元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敕。姚州官员。准中置州禄料。阶资依都督府。

天宝八载六月。剑南奏。索磨川许新置都护府。宜以保宁为名。

  杂录

开元四年三月四日敕。诸都护府史。并令于管内依式补。申所司勘责。然后给告身。

唐会要卷七十四

 选部上

  论选事

旧制。内外官皆吏部启奏授之。大则署置三公。小则综核流品。自隋已降。职事五品已上官。中书门下访择奏闻。然后下制授之。唐承隋制。初则尚书铨掌六品七品选。侍郎铨掌八品选。三年一大集。每年一小集。其后。尚书侍郎通掌六品以下选。其员外郎监察御史。亦吏部唱讫。尚书侍郎为之典选。自贞观以后。员外郎乃制授之。又至则天朝。以吏部权轻。监察亦制授之。其铨综也。南曹综核之。废置与夺之。铨曹注拟之。尚书仆射兼书之。门下详覆之。覆成而后过官。至肃宗即位灵武。强寇在郊。始命中书以功状除官。非旧制也。

武德五年。太仆卿张道源上表。以吏曹文簿繁密。易生奸欺。请议减之。高祖下其议。百寮无同者。唯太史傅奕言道源议至当。迫于众议。事竟不行。

贞观元年正月。侍中摄吏部尚书杜如晦上言曰。比者。吏部择人。唯取言辞刀笔。不悉才行。数年之后。恶迹始彰。虽加刑戮。而百姓已受其弊。上曰。如何可以得人。如晦对曰。两汉取人。皆行着州闾。然后入用。今每年选集。尚数千人。厚貌饰词。不可悉知。选司但配其阶品而已。所以不能得才。魏征亦曰。知人之事。自古为难。故考绩黜陟。察其善恶。今欲求人。必须审访。才行兼美。始可任用。上将依古法。令本州岛辟召。会功臣将行世封。其事遂止。

二十年。黄门侍郎褚遂良上表曰。贞观初。杜淹为御史大夫。检校选事。此人至诚在公。实称所使。凡所采访七十余人。比并闻其嘉声。积久研覆。一人之身。或经百问。知其器能。以此进举。身既染疾。伏枕经年。将临属纩。犹进名不已。陛下悉擢用之。并有清廉干用。为众所钦望。大唐得人。于斯为美。陛下任一杜淹。得七十余人。天下称之。此则偏委忠良。不必众举之明效也。

显庆二年。黄门侍郎知吏部选事刘祥道上疏曰。今之选司取士。伤多且滥。每年入流。数过一千四百人。是伤多也。杂色入流。不加铨简。是伤滥也。古之选者。不闻为官择人。取人多而官员少也。今官员有数。而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遂令九流繁总。人随岁积。谨约准所须人。量支年别入流者。令内外文武官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举大数当一万四千人。壮室而任。耳顺而退。取其中数。不过支三十年。此则一万四千人。支三十年而略尽。若年别入流者五百人。三十年便得一万五千人定数。顷者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人。足充所须之数。况三十年之外。在官者犹多。此便有余。不虑其少。今年当入流者。遂踰一千四百。计应须数外。常余两倍。又常选者仍停六七千人。更复年别新加。实非处置之法。望请厘革稍清其选中书令杜正伦亦言。入流者多。为政之弊。公卿以下。惮于改作。事竟不行。

 苏氏议曰。冕每读国史。未尝不废卷叹息。况今河西陇右。虏盗其境。河北河南关中。止计官员大数。比天宝中。三分减一。入流之人。比天宝中。三分加一。自然须作法造令。增选加考。设格检勘。选司试能。嗟乎。士子三年守官。十年待选。欲吏有善称。野无遗贤。不可得也。若比祥道所述。岂只十倍。不更弊乎。

开耀元年四月十一日敕。吏部兵部选人渐多。及其铨量。十放六七。既疲于来往。又虚费资粮。宜付尚书省。集京官九品已上详议。崇文馆直学士崔融议曰。今皇家两曹妙选。三官备设。收其杞梓。搴其萧稂。其有疾状犯赃私罪当惩贬者。此等既未合得。伏望许同选例。录以选劳。又选人每年长名。常至正月半后。伏望速加铨简。促以程期。因其物情。亦何疲于来往。顺其人欲。亦何费于资粮。又所铨简。以德行为上。功状次之。折衷之方。庶几此道。尚书右仆射刘仁轨奏曰。谨详众议。条目虽广。其大略不越数途。多欲使常选之流。及负谴之类。递立年限。如令赴集。便是拥自新之路。塞取进之门。或请增置具僚。广授官之数。加习艺业。峻入仕之途。亦恐非劝奖之通规。乖省员之茂躅。徒云变更。实恐纷扰。但升平日久。人物滋殖。解巾从事。抑有多人。顷岁以来。据员多阙。临时虽有权摄。终是不能总备。望请尚书侍郎。依员补足。高班卑品。准式分铨。分铨则留放速了。限速则公私无滞。应选者暂集。远近无聚粮之劳。合退者早归。京师无索米之弊。既循旧规。且顺人情。如更有不便。随事厘革。其殿员及初选。及选浅自知未合得官者等色。情愿不集。即同选部曹司商量。望得久长安稳。

垂拱元年七月。鸾台侍郎兼天官侍郎魏元同。以吏部选举不得其人。上表曰。汉诸侯得自置吏四百石以下。其傅相大官。则汉为之置。州郡掾吏督邮从事。悉任之牧守。爰自魏晋。始归吏部。递相祖袭。以迄于今。用刀笔以量才。案簿书而察行。法令之弊。由来久矣。盖君子重因循而惮改作。有不得已者。亦当运独见之明。定卓然之议。如今选司所行者。非上皇之令典。乃近代之权道。所宜迁革。实为至要。且天下之大。士人之众。而可委之数人之手乎。假如平如权衡。明如水镜。力有所极。照有所穷。铨综既多。紊失斯广。又以比居此任。时有非人。情故既行。何所不至。悠悠风尘。此焉奔竞。扰扰游宦。同乎市井。加以厚貌深衷。险如溪壑。择言观行。犹惧不胜。今使考行究能。

折衷于一面。百寮庶职。专断于一司。不亦难乎。况今诸色入流。岁有千计。群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淄渑既混。玉石难分。用舍去就。得失相半。周穆王以伯冏为太仆正。命之曰。慎简乃寮。无以巧言乱色。便僻侧媚。其唯吉士。此则命其自择下吏之文也。太仆正。中大夫耳。尚以寮属委之。则三公九卿。亦必然矣。夫委任责成。君之体也。所委者众。所用者精。故能得济济之多士。盛芃芃之棫朴。裴子野有言曰。官人之难。先王言之尚矣。居家观其孝友。乡党取其诚信。出入观其志义。忧难取其知谋。烦之以事。以观其能。临之以义。以察其度。始于学校。抡于州里。告诸六事。而后贡之于王庭。其在汉家。

尚犹然矣。州郡积其功能。而为五府所辟。五府举其掾属。而升于朝廷。三公得参除署尚书。奏之天子。一人之身。所关者众。一贤之进。其课也详。故能官得其人。鲜有败事。晋魏反是。所失宏多。子野所论。盖区区之宋耳。犹谓不胜其弊。而况于当今乎。今不待州县之举。直取于书判。恐非先德行而后言语之意也。臣又闻汉书。张耳陈余之宾客厮役。皆天下俊杰。彼之蕞尔。犹能若斯。况以今国家而不建长久之策。为无穷之根。尽得贤取士之术。而但顾望魏晋之遗风。留意周隋之末事。臣窃惑之。伏愿依周汉之规。以分吏部之选。即望所用精详。鲜于差失。秘书省正字陈子昂上疏曰。臣伏见陛下忧勤政治。而未以刺史县令为念。臣何以知陛下未以刺史县令为念。窃见吏部选人。

补县令。如补一县尉耳。但以资次考第。从官洊历即补之。不论贤良德行。何能以化民。而拔擢见补者。纵使吏部侍郎时有知此弊。而欲超越用人。则天下小人。已嚣然相谤矣。所以然者。习于常也。所以天下庸流。皆任县令。庸流一杂。贤不肖莫分。但以资次为选。不以才能得职。所以天下凌迟。百姓无由知陛下圣德勤劳夙夜之念。但以愁怨。以为天子之令使如是也。自有国以来。此弊最深。而未能除也。神龙元年。李峤韦嗣立同居选部。多引用权势。求取声望。因请置员外官一千余员。由是侥幸者趋进。其员外官悉依形势。与正官争事。百司纷竞。至有相殴击者。及峤复入相。乃深悟之。见朝野喧议。乃上疏曰。自宝命中兴。鸿恩溥被。唯以爵赏为惠。不择才能任官。

授职加阶。朝迁夕改。正阙不足。加以员外。非复求贤助治。多是为人择官。接武随肩。填曹溢府。无益政化。虚请俸禄。在京则府库为之殚竭。在外则黎庶被其侵渔。伏愿微惜班荣。稍减除授。使匪服之议。不兴于圣朝。能官之谣。复光于曩载。

上元元年。刘峣上疏曰。臣闻论语有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岂有使父养子。而忧不得所者哉。今国家以吏部为铨衡。以侍郎为藻鉴。镜所鉴者貌也。妍媸可知。衡所平者法也。年劳可验。至于心之善恶。何以取之。取之不精。必贻后患。今选曹以检勘为公道。以书判为得人。夫书判者。以观其智也。知及之。仁不能守之。可使从政者欤。不可使之而或任之。是贻患于天下也。如有德行侔于甲科。书判不能中的。其可舍之乎。况于书判。借人者众矣。求士本于乡闾者。可谓至矣。且人不孝于其亲者。岂有忠于君乎。不友于兄弟者。岂肯顺于长乎。不恤于孤遗者。岂肯恤百姓乎。不义而取财者。岂有不犯赃乎。不直而好讼者。岂肯守恒乎。强悖而任气者。其肯惠和乎。博奕而畋游者。其肯贞廉乎。不以辱为辱者。其肯敬慎乎。荐士无此病。则可任之以官也。

开元三年。左拾遗张九龄上疏曰。古之选用。取其声称。或遥闻辟召。或一见任之。是以士修素行。而流品不杂。臣以为吏部始造簿书。以备人之遗忘。今反求精于案牍。不急于人才。亦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记。去之弥远。可为伤心。凡有称吏部之能者。则曰从县尉于主簿。从主簿于县丞。斯选曹执文而善知官次者也。唯论合与不合。不论贤与不贤。大略如此。岂不谬哉。臣以为选部之弊。在不变法。变法之易。在陛下涣然行之。夫以一诗一判。定其是非。适使贤人君子。从此遗逸。斯亦明代之阙政。有识者之所叹息也。

十三年十二月。封岳回。以选限渐迫。宇文融上策。请吏部置十铨。礼部尚书苏颋。刑部尚书韦抗。工部尚书卢从愿。右散骑常侍徐坚。御史中丞宇文融。朝集使蒲州刺史崔林。魏州刺崔沔、荆州长史韦虚心。郑州刺史贾曾。怀州刺史王邱等十人。当时牓诗云。员外却题铨里牓。尚书不得数中分。尚书裴漼。员外郎张均。其年。太子左庶子吴兢上表谏曰。臣闻易称君子思不出其位。言各止其所。不侵官也。此实百王准的。伏见敕旨。令刑部尚书韦抗等十人。分掌吏部铨选。及试判将毕。遽召入禁中决定。虽有吏部尚书及侍郎。皆不得参议其事。议者皆以陛下曲受谗言。不信于有司也。然则居上临民之道。经邦纬俗之规。必在推诚。方能感物。抑又闻欲用天下之智力者。莫若使天下信之也。故汉光武置赤心于人腹。良有旨哉。昔魏明帝尝卒至尚书省。尚书令陈矫跪问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省司文簿。矫曰。此是臣之职分。非陛下所宜临。若臣不称职。则宜就黜退。陛下宜还宫。帝惭。回车而反。又陈平丙吉者。汉家之宰相。尚不对钱谷之数。不问路死之人。故知自天子至于卿士。守其职分。而不可侵越也。况我大唐万乘之君。卓绝千古之上。岂得下行选曹之事。顿取怪于朝野乎。凡是选人书判。并请委之有司。仍停此十铨分选。依旧以三铨为定。

天宝十载。吏部选才多滥。选人刘乃献议于知铨舍人宋昱曰。虞书称知人则哲。能官人则巍巍。唐虞举以为难。今夫吏部既始之以抡才。终之以授位。是则知人官人。斯为重任。昔在禹稷皋陶之众圣。犹曰载采采有九德。考绩以九载。近代主司。独委一二小冢宰。察言于一幅之判。观行于一揖之内。古今迟速。何不侔之甚哉。夫判者。以狭辞短韵。语有定规为体。犹以一小冶而鼓众金。虽欲为鼎为镛。不可得也。故曰。判之在文。至局促者。夫铨者。必以崇文冠首。媒耀为贤。斯固士之丑行。君子所病。若引周公尼父于铨庭。则虽图书易象之大训。以判体措之。曾不及徐庾。虽有渊默罕言之至德。以喋喋取之。曾不若啬夫。呜呼。彼干霄蔽日。诚巨树也。当求尺寸之材。必后于椽杙。龙吟虎啸。诚希声也。若尚颊舌之感。必下于¨黾。观察之际。能不悲夫。执事虑过龟策。文含雅诰。岂拘以琐琐故事。曲折因循哉。诚能先咨以政事。次征以文学。退观其治家。进察其临节。则庞鸿深沈之士。亦可以窥其门户矣。

贞元四年八月。吏部奏。伏以艰难以来。年月积久。两都士类。散在远方。三库敕甲。又经失坠。因此人多罔冒。吏或诈欺。分见官者。谓之擘名。承已死者。谓之接脚。乃至制敕旨甲。皆被改张毁裂。如此之色。其类颇多。比来因循。遂使滋长。所以选集加众。真伪混然。实资检责。用甄泾渭。谨具由历状样如前。伏望委诸州府县。于界内应有出身以上。便令依样通状。限敕牒到一月内毕。务令尽出。不得遗漏。其敕令度支急递送付州府。州司待纳状毕。以州印印状尾。表缝相连。星夜送观察使。使司定判官一人。专使勾当都封印。差官给驿递驴送省。至上都五百里内。十二月上旬到。千里外。中旬到。每远校一千里外。即加一旬。虽五千里外。一切正月下旬到。尽黔中岭南。应不合北选人。不纳文状限。其状直送吏曹。不用都司发。人到日。所司造姓攒勘合。即奸伪必露。冤抑可明。如须盘问。即下所在州府责状。其隐漏未尽。及在远不及期限者。亦任续通。依前观察使与送所在勘责。必有灼然踰滥。事迹着明。据轻重作条件商量闻奏。庶稍澄流品。永息踰滥。敕旨。依奏。

六年二月诏。吏部续流选人新授官者。至来年二月之任。初。吏部侍郎刘滋李纾。以去冬选人无缺员。乃奏请代贞元五年授官计日成考者。三百五十员。令至今年八月之任。议者非之。于是谏议大夫韩章抗疏曰。窃见去年选授官者。多以六月七月方至任所。扶老携幼。不远数千里。以就一官。到纔经年。遂见停替。又见在留中人多者。有注贞元四年阙者。准格。至来年正月赴任。其续流人注五年缺者。遽以今年八月便任。一等用阙。两等授官。五年阙者授替在前。四年阙者授仍在后。事皆非允。理实可矜。今制命已行。难于改易。其所授官人。请令至来年二月赴任。从之。

元和八年十二月。吏部奏。比远州县官。请量减选。四选五选六选。请减一选。七选八选。请减两选。十选十一选十二选。各请减三选。伏以比远处都七十五州。选人试后。惧不及限者。即状请注拟。虽有此例。每年不过一百余人。其比远州县。皆是开元天宝中仁风乐土。今者或以俸钱减少。或以地在远方。凡是平流。从前不注。至若劝课耕种。归怀逃亡。其所择才。急于近地。有司若不注授。所在唯闻假摄。编甿益困。田土益荒。请减前件选。敕旨。宜依。

十一年九月。中书门下奏。字人之官。从古所重。遂许闻荐。冀得循良。其或不依节文。虚指事迹。既开缪举之路。是扇幸求之风。望自今已后。所举人事迹与节文不同。及检勘无据。并到官后不称职。及有负犯等事。并请量轻重坐其举主。轻则削夺。重则贬谪。伏以前后敕文。虽有条约。比来铨核。多务因循。今重申明。所期画一。其举人到省后。所司检勘。如与节文不同。仰具事由并举主名衔申中书门下。如所司卤莽。便与判成。察知事状违越。则所司与举主同坐。从之。

宝历二年十二月。吏部奏。伏以吏部每年集人。及定留放。至于注拟。皆约阙员。近者入仕岁增。申阙日少。实由诸道州府所奏悉行。致令选司士子无阙。贫弱者冻馁滋甚。留滞者喧诉益繁。至有待选十余年。裹粮千余里。累驳之后。方敢望官。注拟之时。别遇敕授。私惠行于外府。怨谤归于有司。特望明立节文。令自今以后。诸司诸使天下州府。选限内不得奏六品以下官。敕旨。依奏。

太和七年五月敕节文。县令。录事。参军。如在任绩效明着。兼得上下考及清白状陟状者。许非时放选。仍优与处分。其余官见任。得上下考。与减三选。如本官两选以下者同。非时人例处分。

开成二年四月。中书门下奏。天下之治。在能官人。古今以还。委重吏部。自循资授任。衡镜失权。立格去留。簿书得计。比缘今年三月。选事方毕。四月已后。方修来年格文。五月颁下。及到远地。已及秋期。今请起今月与下长定格。所在府州。榜门晓示。其前资官。取本任解黄衣。本贯解一千里内。三月十日解到省。二千里三千里递加十日。并本州岛赍送。选人发解讫。任各归家。其年七月十五日。齐于所住府。看吏部长榜。定留放。其得留人。并限其年十二月十日齐到省试注唱。正月内。铨门开。永为定例。如其年合用阙少。选人文书无违犯可较。则于本色阙内。先集选深人年长人。其余既无缺可集。南曹但为判成榜。示所住州府。许次年取本住州府公验。便依限赴集。更不重取本住本贯解。旧格已久。不便更改。事遂不行。

四年四月敕。吏部去冬粟错。及长名驳放选人等。如闻经冬在京。穷悴颇甚。街衢接诉。有可哀矜。宜委吏部检勘。条流钤辖。如非踰滥。正身不到。欠考欠选。大段瑕病之外。即与重收。以比远残阙注拟。不得用平留阙。如员阙不相当。不唱不伏官者。便任冬集。不复更论诉限。如未经中书门下陈状。敕下后。不得续收。今冬已后。不得以为例。

会昌六年五月赦书节文。吏部三铨选士。祇凭资考。多匪实才。许观察使刺史。有奇绩异政之士。闻荐试用。

大中六年五月敕。大功以上亲。连任停解。如已得资者。依本官选数集。如未得资。及未上并同非时人例放选。

天佑二年四月敕。应天下府州令录。并委吏部三铨注拟。自四月十一日以后。中书并不除授。或诸道荐奏量留。即度可否施行。

  掌选善恶

贞观元年。温彦博为吏部郎中。知选事。意在沙汰。多所摈抑。而退者不伏。嚣讼盈庭。彦博唯骋辞办。与之相诘。终日喧扰。颇为识者所嗤。

四年。杜如晦临终。请委选举于民部尚书戴冑。遂以检校吏部尚书。及在铨衡。抑文雅而奖法吏。不适输辕之用。物议以为刻。

五年。杨铨为吏部侍郎。铨叙人伦。称为允当。然而抑文雅。进黠吏。观时任数。颇为时论所讥。

八年十一月。唐皎除吏部侍郎。尝引人铨问何方便稳。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云。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论者莫能测其意。

十七年。杨师道为吏部尚书。师道贵公之子。四海人物。未能委练。所署用多非其才。而深抑势贵。及其亲党。将以避嫌。时论讥之。又其年。吏部尚书高季辅知选。凡所铨综。时称允协。十八年。于东都独知选事。太宗赐金背镜一面。以表其清鉴焉。

龙朔二年。司列少常伯杨思元。恃外戚之贵。待选流多不以礼。而排斥之。为选者夏侯彪所讼。而御史中丞郎余庆弹奏免官。中书令许敬宗曰。固知杨吏部之败。或问之。敬宗曰。一彪一狼。共着一羊。不败何待。

总章二年。司列少常伯李敬元。典选累年。铨综有序。天下称其能。参选者岁有万人。每于街衢见之。莫不知其姓名。其被放有诉者。即陈其书判错失。及身曾负殿。略无差舛。时人服其强记。莫之敢欺。

宏道元年十二月。吏部侍郎魏克己。铨综人毕。放长榜遂出得留人名。于是衢路諠哗。大为冬集人援引指擿。贬为太子中允。遂以中书舍人邓元挺替焉。元挺无藻鉴之目。又患消渴。选人因号为邓渴。

如意元年九月。天官郎中李至远知侍郎。时有选人姓刁。又有王元忠并被放。乃密与令史相知。减其点画。刁改为丁。王元忠改为士元中。拟授官后。即加文字。至远一览便觉曰。今年铨覆数万人。总识记姓名。安有丁士者。此刁某王某也。遽穷其奸。登时承服。省中以为神明。

长寿二年九月。许子儒除吏部侍郎。性无藻鉴。所视铨综。皆委令史纵直。谓直曰。汝平配也。

久视元年七月。顾琮除吏部侍郎。时多权幸。好行嘱托。琮性公方。不堪其弊。尝因官斋至寺。见壁上画地狱变相。指示同行曰。此亦称君所为。何不画天官掌选耶。

景龙三年。郑愔与崔湜同执铨管。数外倍留人。及授拟不遍。即探用三考。二百日阙。夏不行。又用两考。二百日阙。朝注夕改。无复准定。选人得官。乃有三考不得上者。有一人索远。得校书郎。其或未能处置者。即给公验。谓之比冬。故选司纲维紊乱。以崔郑为口实。自后颇难纲纪。

景云元年。卢从愿为吏部侍郎。精心条理。大称平允。其冒名伪选。及虚增功状之类。皆能擿发其事。典选六年。颇有声称。时人云。前有裴马。后有卢李。谓裴行俭。马戴。李朝隐。

开元十一年十二月。吏部侍郎崔林。以旧例有远恶官六七百员。常不用。此冬因选深人。以此阙铨。日对面注。各得稳便。不入长名。用此远阙都尽。

十八年。苏晋为吏部侍郎。而侍郎裴光庭每过官应批退者。但对众披簿。以朱笔点头而已。晋遂榜选院云。门下点头者。更引注拟。光庭以为侮己。不悦。时有门下主事阎麟之为光庭心腹。专知吏部过官。每麟之裁定。光庭随口下笔。时人语曰。麟之手。光庭口。

天宝元年冬选。六十四人判入等。时御史中丞张倚男奭判入高等。有下第者尝为蓟令。以其事白于安禄山。禄山遂奏之。至来年正月二十一日。遂于勤政楼下。上亲自重试。惟二十人比类稍优。余并下第。张奭不措一词。时人谓之曳白。吏部侍郎宋遥。贬武当郡太守。苗晋卿贬安康郡太守。考官礼部郎中裴朏。起居舍人张炟。监察御史宋昱。左拾遗孟国朝。并贬官。

十一载十一月。杨国忠为右相。兼吏部尚书。奏请两京选人。铨日便定留放。无长名。于宅中引注。虢国垂帘观之。或有老病丑陋者。皆指名以笑。虽士大夫亦遭诟耻。故事。兵部注官讫。于门下过。侍中给事中省不过者。谓之退量。国忠注官。呼左相陈希烈于坐隅。给事中列于前曰。既对注拟。即是过门下了。希烈等腹非而已。侍郎韦见素张倚。皆见衣紫。与本曹郎官。藩屏外排比案牍。趋走谘事。乃谓帘中杨氏曰。两个紫袍主事何如。杨乃大噱。选人郑昂等。附会其旨焉。二十余年。人率铨于勤政楼设斋帘。为国忠立牌于尚书省南。所注吏部三铨选人。务专鞅掌。不能躬亲。皆委与令史及孔目官为之。国忠但押一字。犹不可遍。

贞元九年正月。御史中丞韦贞伯劾奏。称吏部贞元七年冬以京兆府踰滥解送之人。已授官总六十六人。或有不到京铨试。悬授官告。文按选格铨状。选人自书。试日书迹不同。即驳放殿选违格文者。皆不覆验。及降资不尽。或与注官。伏以承前选曹乖误。未有如此。遂使衣冠以贫乏待缺。奸滥以贿赂成名。非陛下求才审官之意。由是。刑部尚书刘滋以前吏部尚书。及吏部侍郎杜黄裳。皆坐削阶。

太和二年三月。都省奏。落下吏部三铨注今春二月旨甲内超资官洪师敏等六十七人。敕。都省所执是格。铨司所引是例。互相陈列。颇似纷纭。所贵清而能通。亦由议事以制。今选已满。方此争论。选人可哀。难更停滞。其三铨已授官。都省落下者。并依旧注。重与团奏。仍限五日内毕。其如官超一资半资。以今授稍优者。至后选日。量事降折。尚书侍郎注拟不一。致令省都以此兴词。郑絪丁公着。宜罚一季俸。东铨所落人数较少。杨嗣复罚两月俸。其今年选格。仍分明标出近例。冀绝徼求。时尚书左丞崔宏景。以吏部注拟。多不守文。选人中侥幸者众。纠案其事。落下甲敕。选人辈惜已成之官。经宰相喧诉。故特降此勒。

  吏曹条例

总章二年四月一日。司列少常伯裴行俭。始设长名牓。引铨注期限等法。又定州县升降官资高下。以为故事。仍撰谱十卷。

其年十一月。吏部侍郎李敬元。委事于员外郎张仁祎。仁祎有识略吏干。始造姓历。改修状样铨历等程序。敬元用仁祎之法。铨综式序。仁祎感国士见委。竟以心劳呕血而死。

开元十八年四月十一日。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奏。用循资格。至二十一年。光庭薨。中书令萧嵩与光庭不协。以循资格取士不广。因奏事言之。六月二十八日诏。古者。诸侯举士。必本于乡曲。府庭署吏。亦先于行能。所以人自检修。官无败政。及乎魏承汉弊。权立九品。今之吏部。用是因循。入仕寖多。为法转密。然于济治求才。未闻深识。持衡处事。徒具繁文。朕寤寐永怀。每以惆怅。夫琴瑟不调者。改而更张。法令不便者。义复何异。顷者。有司限数。及拘守循资。遂令铨衡。不得拣拔天下贤俊。屈滞颇多。凡人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从事。更造格限。分品为差。若如所制之文。六十尚不离一尉。有材能者。始得如此。稍敦朴者。遂以终身。由是取人。岂为明恕。自今以后。选人每年。总令赴集。依旧以三月三十日为限。其中有才优业异。操行可明者。一委吏部临时擢用。贵于取实。何限常科。虽远郡下寮。名迹稍着。亦须甄拔。令其劝勉。俾人思为善之利。俗知进取之途。朕所责成。实在吏部。可举其大略。令有所依。比者。流外奏甲。仍引过门下。簿书堆盈于琐闼。胥吏填委于掖垣。岂是合宜。过为烦碎。自今以后。亦宜依旧。

二十八年八月。以考功贡院地置吏部南院。以置选人文书。或谓之选院。其选院本铨之内。至是移出之。东都至二十一年七月。以太常园置之。

二十二年七月六日。吏部尚书李嵩奏曰。伏见告身印与曹印文同。行用参杂。难以区分。望请准司勋兵部印文。加告身两字。从之。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王子未出合者。侍讲。侍读。侍文。侍书。并取见任官充。经三周年放选。与处分。习艺馆诸色内教。通取前资及常选人充。经二年已上。选日。各于本色量减两选与处分。左右卫三卫及五品以上子弟。经七年。杂卫三卫经八年。勋官经九年。并放选。与处分。

贞元二年三月。吏部奏。伏准今年二月十三日敕。除台省常参官。余六品已下。并准旧例。都付本司处分者。其六品以下选人中。有人才书判。无阙相当。承前准格。皆送中书门下。又立功状奏请。要有褒扬等令。并委本司注拟。即不同常格选人。若无阙相当。一一令待续阙。事即停滞。必招喧诉。应缘功状。及非时与官。合授正员额。并选限内无阙注拟者。伏请量事计日。用成三考阙。如临时人数稍多。注拟不足。灼然须处置发遣。即请兼用两考以上得资阙。并量人才资序注拟讫。准敕送中书门下详定可否。其六品以下。有官资稍高。合入五品。纵非五品。亦请依前送名。敕旨。两考阙不在用限。其三考阙。如非当年准格令用。除别敕授官人外。亦不在用限。如阙员不足选人。事须处分者。临时奏听进止。余例依。其年三月敕旨。五品官。准式不合选补。使注拟。宜付吏部检勘讫。送中书门下。其据资叙。却合授六品已下官。任便处分。

其年五月。吏部奏。伏准贞元元年七月二十五日敕。诸州府及京五品已上官停。使下郎官御史等。宜付所司。作条件闻奏者。缘诸色功优。非时授官。阙员稍多。请作节限许集。上州刺史。两府少尹。四赤令。停替后。请许一月内于都省陈牒纳文状毕。检勘同具由历。每至月终。送名中书门下。仍请不试。太原。河中。凤翔。江陵。成都。兴元府少尹赤令。及京兆鴘赤令。中下州刺史。诸使下停减郎官御史等停官。当年并听集。六品以下常参官。以理去任者。当年听集。具员官京兆府先申中书门下省。检勘未成失文历者。其中先东西在远。不及选集。并请依后件合集人限。所在陈牒。随例赴集。选人有明经。进士。道举。明法出身。无出身人有经制举。宏词拔萃及第。判入等清白状。并有上下考校奏成。及孝义名闻。制及敕褒奖者。或曾任郎官。御史。起居。补阙。拾遗。太常博士。两府判司。两府畿赤官。使下郎官。观察使。节府。都团练。都防御。度支。水陆运盐铁使。留守判官。支使推官。书记等。制敕分明。贞元元年十二月已前离任者。一切听集。并六府少尹鴘赤令。并不在试例。应未及一考已下。被替丁忧服满。废省。患解侍亲。并隔绝不上州府县升降等官。并听当集。缘未得资望。准六品已下选人例。所试状纵入下等。望临时据人材定留放。其违程不上人。经免殿者。听集。仍却还本道本色官。应准格未合集人。其中有文词宏赡。学术精通。灼然为人所知。亦任于所在府州陈状。本州岛长官。精加选择。堪奖拔者。具解申送。依例赴集。至省审加考核。有才实相副。别状送名。如有踰滥。其本州岛署申解牒本判官。量事科罚。四品官中。有衰疾情愿任致仕官者。但是正员官。不限考数。任于所在州府陈牒。依合集人状样通由历。准前送本道察观察使上省。不用身到礼部。附学官先及第人荐关吏部者。并听集。准例试状定留放。应集合试官。并望准旧例状一道。仍准建中二年格例。及大历十一年六月敕。请条委左右仆射兵部尚书侍郎同考试。其状考入上等。具名所试状。依限送中书门下。其考入下等者。任还。

十一年十月。罢吏部兵部司封司勋写急获告身。凡九十员。

二十三年五月。齐抗以太常卿代郑余庆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先时。每岁吏部选人试判。别奏官考覆。第其上下。既考。中书门下覆奏。择官覆定。寖以为例。抗为相。乃奏言吏部尚书已是朝廷精选。不宜别差考官重复。其年他官考判讫。俾吏部侍郎自覆。明年。遂不置考判官。盖因抗所论奏也。

太和六年八月敕旨。凡权知授官。皆缘本资稍优。未合便得藉才。不遽擢用。故且权知。若通计五考。即便同正授。极为侥幸。自今以后。应请州府五品长马权知正授。通计六考满停。其勒留官如有未满六考。停给课料者。便准此却与支给。

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准太和元年九月敕。厘革两畿及诸州县官。唯山剑三川峡内。及诸州比远。许奏县令录事参军。其余并停。自敕下以来。诸道并有奏请。如沧景德棣。敕后已三数员。伏以敕令颁行。不合违越。苟有便宜。则须改张。自今以后。山剑三川峡内。及诸道比远州县官。出身及前资正员官人中。每道除令录事外。望各许奏三数员。如河北诸道沧景德棣之类。经破荡之后。及灵夏邠宁麟坊等州。全无俸料。有出身及正员官。悉不肯去。吏部从前多不注拟。如假摄有劳。望许于诸色人中。量事奏三数员。其余勒约及期限。并请依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处分。从之。

其年七月。吏部应远道州县课料钱元额。计料支给。不得更欠折。当司据料前钱定数。牒示选人使知委。敕旨。宜依。

五年六月敕。南曹检勘。废置详断。选人傥有屈事。足以往覆辨明。近年以来。不问有理无理。多经中书门下接诉。致令有司失职。莫知所守。选人踰分。唯望哀矜。若无条约。恐更滋甚。起今以后。其被驳选人。若已依期限。经废置详断不成。自谓有屈。任经中书门下陈状。状到吏部后。铨曹及废置之吏。更为详断。审其事理。可收即收。如数至三人已上。废置郎官请牒都省罚直。如至十人已上。具事状申中书门下处分。如未经废置详断。公然越诉。或有已经详断不错。辄更有投论者。选人量殿两选。当日具格文榜示。冀无冤滥。亦免幸求。

八年正月敕。吏部疏理诸色入仕人等。令勘会诸司流外令史。府史。掌固。礼生。楷书。医工。及诸司流外令史等。总一千九百七十二员。六百五十七员请权停。一千三百一十五员。请令诸司守缺。除见在外。以后不得更置。委御史台察访。

开成二年六月。吏部南曹奏。准今年五月敕。长定选格。加置南曹郎一人。别制印一面。敕旨。依奏。

会昌五年七月敕。应在京百司官典优成授官人等。既云趋吏执举。簿书优成。命官须居散秩。近日僭越殊甚。条紊旧规。累资或至于登朝。班序岂容于杂类。自今以后。如有改转官。宜止于中下州长史司马。但不令登朝。事贵得体。永为例程。

天佑三年四月十九日。吏部奏。今后选人。如是格式申送员阙。任其稳便去处请官。不得妄指射诸道。假满抛官不到任。停留官元阙。及违程不上月限等阙。从之。

唐会要卷七十五

 选部下

  选限

武德初。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至春即停。至贞观二年。刘林甫为吏部侍郎。以选限既促。选司多不究悉。遂奏四时听选。随到注拟。当时以为便。

贞观十九年十一月。马周为吏部尚书。以吏部四时持衡。略无暇休。遂奏请取所由文解。十月一日赴省。三月三十日铨毕。按工部侍郎韦述唐书云。贞观八年。唐皎为吏部侍郎。以选集无限。随到补职。时渐太平。选人稍众。请以冬初。一时大集。终季春而毕。至今行用之。诸史天云是马周。未知孰是。两存焉。

开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吏部尚书裴光庭奏。文武选人。承前三月三十日始毕。比团甲已至夏末。自今已后。并正月三十日内团甲。二月内毕。至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萧嵩奏。吏部选人。请准旧例。至三月三十日团甲毕。

贞元八年春。中书侍郎平章事陆贽。始复令吏部每年集选人。旧事。吏部常每年集人。其后遂三数年一置选。选人并至。文书多。不可寻勘。真伪纷杂。吏因得大为奸巧。选人一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阙者。或累岁无人。贽令吏部分内外官为三分。计阙集人。岁以为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称之。

十五年六月敕。吏部奏。选人依前三月三十日已前团奏毕。其流外兵部礼部举人等。专委郎官。恐不详审。共为取舍。适表公平。每至流放之时。皆尚书侍郎对定。既上下检察。务在得人。

元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今后宗正寺修选图谱官。知匦使判官。至考满日。各宜减两选也。

  藻鉴非因铨选。藻鉴附。

武德七年。高祖谓吏部侍郎张锐曰。今年选人之内。岂无才用者。卿可简试。将来欲縻之好爵。于是遂以张行成张知运等数人应命。时以为知人。裴行俭为吏部侍郎。时李敬元盛称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等。为之延誉。引以示裴行俭。行俭曰。才名有之。爵禄盖寡。杨应至令长。余并鲜能令终。是时苏味道。王剧未知名。因调选。行俭一见。深礼异之。仍谓曰。有晚生子息。恨不见其成长。二公十数年。当居衡石。愿记识此辈。其后果如其言。行俭尝引偏裨将。有程务挺。张虔勖。崔智。王方翼。党令毗。刘敬同。郭待封。李多祚。黑齿常之。尽为一时之名将。

证圣元年。刘奇为吏部侍郎。注张文成。司马锽为监察御史。二人因申屠玚以谢之。奇正色曰。举贤自无私。二君何为见谢。

圣历二年。吏部侍郎郑杲。注韩复为太常博士。元希声京兆士曹。尝谓人曰。今年掌选。得韩元二子。则吏部不负朝廷矣。

景云二年。卢从愿为吏部侍郎。杜暹自婺州参军调集。补郑县尉。后为户部尚书。从愿自益州长史入朝。暹立在卢上。谓曰。选人定如何。卢曰。亦由仆之藻鉴。遂使明公展千里足也。

开元八年七月。王邱为吏部侍郎。拔擢山阴尉孙逖。桃林尉张镜微。湖城尉张普明。进士王泠然。李昂等。不数年。登礼闱。掌纶诰焉。

十一年十二月。吏部侍郎崔林掌铨。收选人卢怡。裴登复。于儒卿等十数人。无何。皆入台省。众以为知人。

武德初。李绩得黎阳仓。就食者数十万人。魏征。高季辅。杜正伦。郭孝恪。皆客游其所。一见于众人之中。即加礼敬。及平武牢。获郑州长史戴冑。即释放。推荐之。当时以为有知人之鉴。

永徽元年。中书舍人薛元超。好汲引寒微。尝表荐任希古。高智周。郭正一。王义方。孟利贞十余人。时论称美。

圣历初。狄仁杰为纳言颇以藻鉴自任。因举桓彦范。敬晖。崔元暐。张柬之。袁恕己等五人。后皆有大勋。复举姚元崇等数十人。悉为公相。圣历中。则天令宰相各举尚书郎一人。仁杰独荐其子光嗣。由是拜地官员外。莅事有声。则天谓之曰。祁奚内举。果得人也。

长安二年。则天令雍州长史薛季昶择寮吏堪为御史者。季昶以问录事参军卢齐卿。举长安县尉卢怀慎。季休光。万年县尉李乂。崔湜。咸阳县丞倪若水。盩厔县尉田崇璧。新丰县尉崔日用。后皆至大官。

景云二年。御史中丞韦抗加京畿按察使。举奏奉天县尉梁日升。新丰县尉王倕。金城县尉王冰。华原县尉王焘为判官。其后皆著名位。

其年。朔方总管张仁愿。奏用监察御史张敬忠。何鸾。长安县尉寇泚。●县尉王易从。始平县主簿刘体微。分判军事。义乌县尉赵良贞为随军。后皆至大官。

先天元年。侍中魏知古尝表荐洹水县令吕太一。蒲州司功参军齐澣。右内率府骑曹柳泽。及为吏部尚书。又擢密县尉宋遥。左补阙袁晖。封希颜。伊阙县尉陈希烈。后咸居清要。

开元元年。卢齐卿为幽州刺史。时张守珪为果毅。特礼接之。谓曰。十年内当知节度。果如其言。

  杂处置

干封三年十月敕。司戎诸色考满。又选司诸色考满入流人。并兼试一经一史。然后授官。

咸亨三年正月十八日。许雍洛二州人任本郡官。

天册元年十月二十二日敕。品藻人物。铨综士流。委之选曹。责成斯在。且人无求备。用匪一途。理当才地并升。轮辕兼授。或收其履历。或取其学行。糊名考判。立格注官。既乖委任之方。颇异铨衡之术。朕厉精思化。侧席求贤。必使草泽无遗。方员曲尽。改弦易调。革故鼎新。载想缉熙之崇。式伫清通之效。其常选人自今已后。宜委所司依常例铨注。其糊名入试。及令学士考判。宜停。

神功元年十月敕。选司抑塞者。不须请不理状。任经御史台论告。不得辄于选司喧诉。有凌突选司。非理喧悖者。注簿量殿。尤甚者。仍于省门集选人决三十。仍殿五六选。

其年闰十月二十五日敕。八寺丞。九寺主簿。诸监丞簿。城门符宝郎。通事舍人。大理寺司直。评事。左右卫千牛卫。金吾卫。左右率府。羽林卫长史。太子通事舍人。亲王掾属。判司。参军。京兆。河南。太原判司。赤县簿尉。御史台主簿。校书。正字。詹事府主簿。协律郎。奉礼。太祝等。出身入仕。既有殊途。望秩常班。须从甄异。其有从流外及视品官出身者。不得任前官。其中书主书。门下录事。尚书都事七品官中。亦为紧要。一例不许。颇乖劝奖。其考词有清干景行。吏用文理者。选日简择。取历十六考已上者。听量拟左右金吾长史及寺监丞。

圣历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选人无故。三试三注唱不到者。不在铨试重注之例。其过门下三引。不过者。亦不在更注之限。

三年正月三十日敕。监察御史。左右拾遗。赤县簿尉。大理评事。两畿县丞主簿尉。三任已上。及内外官经三任十考以上。不改旧品者。选叙日。各听量隔品处分。余官必须依次授任。不得超越。

大足元年正月十五日敕。选人应留。不须要论考第。若诸事相似。即先书上考。如书判寥落。又无善状者。虽带上考。亦宜量放。

开元二年二月十八日敕。繁剧司阙官。有灼然要籍者。听牒选司。于应得官人内。据材用资历相当者先补拟。

三年六月八日敕。吏部铨选。委任尤重。比虽守职。务在循常。既限之以选劳。或失之于求士。宜选日拔擢一二人。不须限资次放。

四年六月十九日敕。六品以下官。令所司补授员外郎御史。并余供奉。宜进名授敕

其年七月敕。如闻黔州管内州县官员多阙。吏部补人。多不肯去。成官已后。或假解。或从征。考满得资。更别铨选。自余管蛮獠州。大率亦皆如此。宜令所司。于诸色选人内。即召补。并驰驿发遣。至州。令都府勘到日申所司。如有迟违。牒管内都督决六十。追毁告身。更不须与官。

其年九月十二日敕。诸色选人纳纸保后五日内。其保识官各于当司具名品。并所在人州贯头衔。都为一牒。报选司。若有伪滥。先用缺。然后准式处分。

十一年四月十五日敕。要官儿子。少年未经事者。不得作县官亲民。

十二年。初定兵吏两司员外郎专判南曹。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敕。比来所拟注官。多不慎择。或以资授。或未适才。宜令吏部每年先于选人内。精加简试。灼然明闲理法者。留拟其评事已上。仍令大理长官相加简择。并不授非其人。

十五年九月敕。今年吏部选人。宜依例糊名试判。临时考第奏闻。

十七年三月敕。边远判官。多有老弱。宜令吏部每年选人内。简择强干堪边任者。随缺补授。秩满。量减三两选与留。仍加优奖。

天宝四载九月二十一日敕。侍郎铨曹。入宿令史加转。

八载六月十六日敕旨。授官宜待攒符。

九载三月十三日敕。吏部取人。必限书判。且文学政事。本自异科。求备一人。百中无一。况古来良宰。岂必文人。又限循资。尤难奖擢。自今以后。简县令。但才堪政理。方圆取人。不得限以书判。及循资格注拟。诸畿望紧上中。每等为一甲。委中书门下察问。选择堪者。然后奏授。大理评事。缘朝要子弟中。有未历望畿县。便授此官。既不守文。又未经事。自今以后。有此色及朝要至亲。并不得注拟。

十一载七月敕。吏部选人书判滥。及杂犯不合得留者。不限选数。并放。除此之外。先后选深人。一概并留。其选深被放人。选浅得留人名。具留放逗留榜。示选人。各令知悉。仍以单状奏闻。不须更起条目。至十二月二日。吏部尚书杨国忠奏。请两京选人集铨日。便定留放。无长名。遂诏文部选人调集者。宜审定格限。令集铨日。各量官资书判状迹。功优据阙合留。对众集便定。其宏词博学。或书判特优。超越流辈者。不须定以选数。听集。武部选人集试日。校第功优。亦对众留放。

十三载三月二十八日敕旨。授官取蜀郡大麻纸一张写告身。

广德元年二月敕。诸州府及县。今后每有阙官。宜委本州岛府当日牒报本道观察节度。及租庸使。使司具阙由。附便使牒中书门下。送吏部。依阙准式处分。其所阙官。有职务稍重者。委本府长官。于见任及比司官中简择。权令勾当。正官到日停。不得更差前资及白身等摄。吏部及制敕所授官。委中书门下及吏部甲。制敕出后三日内下本州岛。准令式计程外一月不到。任本州岛报中书门下吏部用阙。如灼然事故。准敕勒留。不在此限。其违限程人。六品已下。本色内殿一两选。许同会阙不成人例。五品已上。停一二年。其殿选人。诸州诸使不得奏用。

大历元年二月敕。许吏部选人自相举。如任官有犯。坐举主。从吏部侍郎王延昌奏。十二年五月敕。见任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三品已上子孙。各授官者。一切拟京官。不得拟州县官。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大理法官。及太常礼官。宜委吏部每至选时。简择才识相当者。与本司商量注拟。贞元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敕。宜令清资常参官。每年于吏部选人中。各举一人。堪任县令录事参军者。所司依资注拟。便于甲历。具所举官名衔。仍牒御史台。如到任政理尤异。及无赃犯。事迹明着。所司举录官姓名闻。当议褒贬。仍长名后二十日举。仍永为例程。七月。吏部奏。准今年五月敕节文。缘选人淹留多时。

理且权宜发遣。请量取建中四年授官。至今计日成三考。用阙注拟。其受替人皆于常例稍屈。亦宜量事优偿。委所司选限毕后。具所用阙人名衔闻奏。至选日各减一选。

三年七月。复置吏部小选。

九年十二月制。自今已后。应诸色使行军司马。判官。书记。参谋。支使。推官等。使罢者。如是检校试五品已上。不合于吏部选集。并任准罢使郎官御史例。冬季闻奏。

十三年三月。诏于吏部选人中。简择通事舍人。

十九年七月敕。以关辅饥。罢今岁吏部选集。

元和三年正月。吏部奏。准去年六月敕。元和元年下文状人。但有续阙。即便注拟。元和二年下文状人。均待有两季下续阙。至冬末合收用者注拟。伏以非时选集。见在无多。待阙多年。艰辛转甚。其元年二月十三日已前下文状。应未得官人。并请依当年平选得选留人例。一时注拟。其十月以后。及今年下文状人。如元敕即与处分。亦请准前注拟。其余并请待注平选人毕。有阙相当。便与注拟。如无阙相当。即请许待续阙。敕旨。依奏。

其年三月敕。秘书省。宏文馆。崇文馆。左右春坊。司经局。校书郎。正字。宜委吏部。自今平流选人中。择取志行贞进。艺学精通者注拟。

七年十二月。魏博奏。管内州县官二百五十三员。内一百六十三员见差假摄。九十员请有司注拟。从之。

八年八月。吏部奏。请差定文武官告纸轴之色物。五品已上。用大花异纹绫纸。紫罗里。檀木轴。六品下朝官。装写大花绫纸。及小花绫里。檀木轴。命妇邑号。许用五色笺。小花诸杂色锦褾。红牙碧牙轴。其它独窠绫褾。金银花笺。红牙。发镂轴钿等。除恩赐外。请并禁断。敕旨。依奏。

其年九月。刑部奏。准今年七月二十一日敕。诸色左降官等。经五考满。许量移者。其降贬日授正员官。或无责词。亦是责授。并请至五考满。然后许本任处申阙。并余左降官。缘任处多在遐远。至考满日。其申牒稽迟。致使留滞者。其刺史录事参军等。并请与下考。如满后。虽已申牒。未量移间。其禄料并准天宝贞元两度敕文。依旧支给。其本犯十恶等罪。已有正名。请从旧。从之。

其年十一月敕。有司奏。申光蔡三州州县官。缘给复无税。应支俸料。今量定员额及课料。其六品以下官。仍令吏部于选人中。择优与注拟。每月课料钱。委所司量与支给。其员外课料等。本额待给复年满。一切仍旧。

十二年七月诏。入粟助边。古今通制。如闻定州侧近。秋稼未登。念切饥民。不同常例。有人能于定州纳粟五百石者。放同优比出身。仍减三选。一千石者。无官便授解。褐官。有官者。依资授官。纳二千石者。超两资。如先有出身及官。情愿减选者。每三百石与减一选。

十五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见任正员官充职掌等。比限两考。及授官经二周年已上。方许奏请。然后与依资改转。有才在下位者。不免留滞。请自今已后。诸道使应奏请正员官充职掌。经一年者。即依资与改转。如未周者。即量予同类试官。如此处分。庶将得中。敕旨。依奏。

宝历二年十一月敕旨。京百司应合带职事奏正员官者。自今己后。宜于诸司及府县见任官中选择。便以本官充职。如见任无相当者。即任于其年选人中奏用。便据资历与官。不要更待铨试。仍永为例程。

三年正月。山陵使奏。伏以景陵光陵以来。诸司诸使。所差补押当及杂掌官等。皆据旧例。合得减选。其中有无选可减者便放非时选。吏曹缘是承优放选。例多判成。有过格年深。名身踰滥。赴常选不得者。多求减选职掌。图得非时赴集。因缘优敕。成此幸门。其吏曹为弊颇甚。今请应差前资官充职掌。并不得取选数已过格人。庶绝奸冒。敕旨。依奏。

太和四年七月。吏部奏。当司两铨侍郎厅。伏以吏部居文昌首曹。侍郎为尚书贰职。铨庭所宜顺序。厅事固有等衰。旧以尚书厅之次为中铨。其次为东铨。自干元中。侍郎崔器以当时休咎为虞。奏改中为西诠。以久次侍郎居左。以新次侍郎居右。因循倒置。议者非之。伏请自今以后。以久次侍郎居西铨。以新除侍郎居东铨。敕旨。依奏。

其年七月。吏部奏。三铨正令史。每铨元置七人。今请依太和元年流外铨起请。置五人。减下两人。南曹令史一十五人。今请依太和元年流外铨起请节文。减下三人。奉敕依奏。

五年二月。吏部奏。请量抽太和三年终已来。至今年三月四月以来。得资及计入成三考阙四十五员。伏缘去冬。诸色黄衣参选者。倍多于常年。其间十七人。皆是勋臣贵戚。及常参官子弟。不可任远处州县官。三铨以当年合用阙。方圆发遣之外。每铨各有十余人未得官。今请准元和中及长庆初敕例。据见在人数。量抽前件阙注拟毕。具所用阙闻奏。敕旨。宜依。

其年六月敕。应选人未试以前。南曹驳放后。经废置详断。及准堂判却收。比来南曹据给帖人数。续到续试。铨司更不考判。便同平留选人例注拟。稍涉侥幸。自今以后。应有此色。并请待正月十日。准格详断限毕都引。试判不及格。并杂犯。及续检勘库报。并前选子案不同。并驳放。不任更陈状披诉。及重详断之限。

其年五月。吏部奏。准贞元十八年四月一日敕。诸亲注得外官。欲赴任。自今已后。每年须先奏闻者。今请至时准敕检勘闻奏。其诸亲薨殁。子弟注得外官。准先后敕合奏闻。起自今已后。请更赴集。更不在重奏限。其给解处审勘。仍于家状一一具奏诸亲等第。如违。驳放。敕旨。依奏。其月五日敕。应选人及冬集人子案。门下省检勘毕后。比来更差南曹令史收领。却纳门下甲库。在于公事。颇甚劳扰。自今已后。请勒吏部过院。本令史便自分付甲库。以备他年检勘。请门下省勒甲库令史。每过选照勘收拾。明立文案据。官吏等递相分付。不得妄有破除。南曹申请之时。如有称失落欠少。本令史专知官。准勘检揩改违条流例处分。

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奏。今后请令京兆河南尹及天下刺史。各于本府本道尝选人中。拣勘择堪为县令司录录事参军人。具课绩才能闻荐。其诸州先申牒观察使。都加考核。申送吏部。至选集日。不要就选场更试书判。吏部尚书侍郎引诣铨曹试时务状一道。访以理民之术。自陈历任以来课绩。令其一一条对。其治识优长者。以为等第。便以大县注拟。如刺史所举。并两人得上下考者。就加爵秩。在任年考已深者。优与进改。其县令录事得上下考。兼绩状者。许非时放选。如犯赃一百贯以下者。举主量削阶秩。一百贯以上者。移守僻远小郡。观察使望委中书门下听奏进止。所举人中。如有两人善政。一人犯赃。亦得赎免。其犯赃官。永不齿录。从之。

开成元年十月中书门下奏。两畿及两京奏六品以下官。除敕授外。并吏部注拟。准太和五年正月二十六日敕。中书门下奏。近敕隔绝诸司奏六品以下官。宽免占吏部阙员。亦稍绝邪滥。其两府司录及尉。知捕贼盗。皆藉干能。用差专任。吏部所注。或虑与事稍乖。自今已后。京兆府及河南府司录及尉。知捕贼盗。据官资合入者充。其余并准太和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及太和四年五月七日敕处分。

会昌二年四月赦文。准太和元年十二月十八日敕。进士初合格。并令授诸州府参军。及紧县尉。未经两考。不许奏职。盖以科第之人。必宏理化。黎元之弊。欲使谙详。近者。诸州长史。渐不遵承。虽注县寮。多縻使职。苟从知己。不念蒸民。流例寖成。供费不少。况去年选格。改更新条。许本郡奏官。便当府充职一人。从事两请。料钱虚占。吏曹正员。不亲本任公事。其进士宜至合选年。许诸道依资奏授。试官充职。如奏授州县官。即不在兼职之限。

广明元年敕。吏部选人粟错。及长名驳放者。除身名踰滥。及欠选欠考外。并以比远残阙注拟。

  东都选

贞观元年。京师米贵。始分人于洛州置选。

永徽元年。始置两都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两都为名。每岁两地别放及第。自大历十二年。停东都举。是后不置。

开耀元年十月。崇文馆直学士崔融议选事曰。关外诸州。道里迢递。洛河之邑。天地之中。伏望诏东西二曹。两京都分简留放。既毕同赴京师。

开元元年十二月。遣黄门监魏知古。黄门侍郎卢怀慎。往东都分知选事。便令拟宋璟为东都留守。摄门监过官。

元和二年九月诏。东都留守赵宗儒。权知吏部。令掌东都选事。铨试毕日停。

太和二年九月敕。吏部今年东都选事。宜令河南尹王播权知侍郎。铨试毕日停。

三年四月敕。东都选事宜权停。

  南选

上元三年八月七日敕。桂广交黔等州都督府。比来所奏拟土人首领。任官简择。未甚得所。自今已后。宜准旧制。四年一度。差强明清正五品已上官。充使选补。仍令御史同往注拟。其有应任五品已上官者。委使人共所管督府。相知具条景行艺能政术堪称所职之状奏闻。

大足元年七月二十九日敕。桂广泉建贺福韶等州县。既是好处。所有阙官。宜依选例省补。

开元八年八月敕。岭南及黔中参选吏曹。各文解每限五月三十日到省。八月三十日检勘使了。选使及选人。限十月三十日到选所。正月三十日内。铨注使毕。其岭南选补使。仍移桂州安置。

其年九月敕。应南选人。岭南每府同一解。岭北州及黔府管内州。每州同一解。各令所管勘责出身由历。选数考课优劳等级。作簿书。先申省。省司勘应选人曹名考第。一事以上。明造历子。选使与本司对勘定讫。便结阶定品。署印牒付选使。其每至选时。皆须先定所拟官。使司团奏后。所司但覆同。即凭进画。应给签告。所司为写。限使奏敕到六十日写了。差专使送付黔桂等州。州司各送本州岛府分付。

天宝十三载七月敕。如闻岭南州县。近来颇习文儒。自今已后。其岭南五府管内白身。有词藻可称者。每至选补时。任令应诸色乡贡。仍委选补使准其考试。有堪及第者。具状闻奏。如有情愿赴京者。亦听。其前资官并常选人等。有词理兼通。才堪理务者。亦任北选。及授北官。

大历十四年十二月二日敕。南选已差郎官。固宜专达。自今已后。不须更差御史监临。

兴元元年。敕吏部侍郎刘滋。知洪州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仍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

其年十一月。岭南选补使右司郎中独孤愐奏。伏奉建中四年九月敕。选补条件所注拟官。便给牒放上。至上都赴吏部团奏。给告身。敕旨。准敕处分。

贞元十二年十一月敕。岭南黔中选。旧例补注讫。给票放上。其俸除手力纸笔团除杂给之外。余并待奏申敕到后。据上日给付。其福建选补司宜停。其桂广泉建福贺韶等州。宜依选例称补。

二年三月。考功员外郎陈归。为岭南选补使。选人留放。注官美恶。违背令文。惟意出入。复供求无厌。邮传患之。监察御史韩参奏劾。得罪配流恩州。

元和二年八月。命职方员外郎王洁。充岭南选补使。监察御史崔元方监焉。

长庆二年正月敕。权停岭南黔中今年选补。

宝历二年二月。容管经略使严公素奏。当州及普宁等七县。乞准广韶贵贺四州例南选。从之。

太和三年敕。岭南选补。虽是旧例。远路行李。未免劳人。当处若有才能。廉使宜委推择。待兵息事简。续举旧章。其南选使。可更停一二年。

七年正月。岭南五管及黔中等道选补使。宜更权停一二年。

开成二年正月。又权停三年。

五年七月。潮州刺史林郇阳奏。州县官请同漳汀广韶桂贺等州吏曹注官。敕旨。潮州是岭南大郡。与韶州略同。宜下吏部。准韶州例收阙注拟。余依。

其年十一月。岭南节度使卢均奏。当道伏以海峤择吏与江淮不同。若非谙熟土风。即难搜求民瘼。且岭中往日之弊是南选。今日之弊是北选。臣当管二十五州。唯韶广两州官寮。每年吏部选授。道途遥远。瘴疠交侵。选人若家事任持。身名真实。孰不自负。无由肯来。更以俸入单微。每岁号为比远。若非下司贫弱令史。即是远处无能之流。比及到官。皆有积债。十中无一。肯识廉耻。臣到任四年。备知情状。其潮州官吏。伏望特循往例。不令吏部注拟。且委本道求才。若摄官廉慎有闻。依前许观察使奏正。事堪经久。法可施行。敕旨。依奏。

  附甲

圣历元年二月敕文。武选人检甲历不获者。宜牒中书门下为检。如又不获。若在曹有官。前后相衔可明者。亦听为叙。

开元二年二月敕。诸色出身人铨试讫。应常选者。当年当色各为一甲。团奏给告牒。过百人已上。分不满五人附入甲。

十六年五月敕。诸蕃应授内外文武官。及留宿卫长上者。共为一甲。其放还蕃者。别为一甲。仍具形状年几同为一奏。

十九年四月敕。应授官考校叙功累勋。有失错者。门下省详覆。有凭即为改注。

十八年五月十一日敕。附甲授官无阙者却牒中书门下改拟。

天宝二年十一月敕。诸州医学生等。宜随贡举人例。申省补署。十年与散官。恐年岁深久。检勘无凭。仍同流外例附甲。

大历六年七月。宰臣奏。请自今已后。敕授文武六品以下官。敕出后。附兵部附甲团奏。

贞元五年十二月敕。除常参官及诸使判官等。余并附所司甲。其兵部选人。亦准此。

八年二月户部奏。内外官应直京内百司。及禁中军。并国亲勒留人等。户部侍郎卢征奏。伏以前件直司诸勒留官等。若勒出便带职事。及敕留京官。即合以勒出为上日。外官比敕到为上日。如本司未经奏闻。即合同赴任官例。准贞元六年二月二十四日敕。待甲出后。省符到任日。支给俸料者。甲出未带勒留官签符。先下州府交替。理例未免喧争。伏请起今以后。并须挟名勒留。敕到任方为上日。支给料钱。其附甲官有结甲。依前勒留直诸司者。待附甲后。签到州为上日。支给课料。冀塞幸求。庶绝论诉。敕旨。宜依。

  冬集

大历十一年五月敕。礼部送进士。明经。明法。宏文生。及崇贤生。道举等。准式。据书判资荫。量定冬集授散其春秋。公羊。谷梁。周礼。仪礼业。人比缘习者校少。开元中。敕一例冬集。其礼业每年授散。自今以后。礼人及道举明法等。有试书判稍优。并荫高及身是勋官三卫者。准往例注冬集。余并授散。

 贡举上

  明经所集业附。

上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天后上表曰。伏以圣绪出自元元。五千之文。实惟圣教。望请王公以下。内外百官。皆习老子道德经。其明经咸令习读。一准孝经论语。所司临时策试。请施行之。至二年正月十四日明经咸试老子策二条。进士试帖三条。

仪凤三年三月敕。自今已后。道德经孝经并为上经。贡举皆须兼通。其余经及论语。任依恒式。

长寿二年三月。则天自制臣范两卷。令贡举人习业。停老子。

神龙元年二月二日赦文。天下贡举人。停习臣范。依前习老子。

开元十六年十二月。国子祭酒杨玚奏。今之明经。习左氏者十无一二。恐左氏之学废。又周礼。仪礼。公羊。谷梁。亦请量加优奖。遂下制。明经习左氏。及通周礼等四经者。出身免任散官。至贞元元年五月二日敕。

自今已后。明经习礼记及第者。许冬集。

天宝元年四月三日敕。自今已后。天下应举。除崇元学生外。自余所试道德经。宜并停。仍令所司更别择一小经代之。其年加尔雅。以代道德经。至贞元元年四月十一日敕。比来所习尔雅。多是鸟兽草木之名。无益理道。自今已后。宜令习老子道德经。以代尔雅。其进士亦宜同大经略例帖试。至十二年三月十七日。国子司业裴肃奏。尔雅博通诂训。纲维六经。为文字之楷范。作诗人之兴咏。备详六亲九族之礼。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今古习传。儒林遵范。其老子是圣人元微之言。非经典通明之旨。为举人所习之书。伏恐稍乖本义。伏请依前加尔雅。奉敕。宜准天宝元年四月三日敕处分。

二年三月。礼月令篇宜冠众篇之首。余旧次之。

三年七月。诏曰。尚书。古先所制。有异于当今。抄写渐讹。转疑于后学。永言刊革。必在从宜。尚书应是古字体。并依今文。

建中二年十月。中书舍人权知礼部贡举赵赞奏。应口问大义明经等。举人明经之目。义以为先。比来相承。唯务习帖。至于义理。少有能通。经术寖衰。莫不由此。今若顿取大义。恐全少其人。欲且因循。又无以劝学。请约贡举旧例。稍示考义之难。承前问义。不形文字。落第之后。喧竞者多。臣今请以所问。录于纸上。各令直书其义。不假文言。既与策有殊。又事堪征证。凭此取舍。庶归至公。如有义策全通者。五经举人。请准广德元年七月敕。超与处分。明经请减二选。伏请每岁甄奖。不过数人。庶使经术渐兴。人知教本。敕旨。明经义策全通者。令所司具名闻奏。续商量处分。余依。

贞元二年六月诏。其明经举人。有能习律一部。以代尔雅者。如帖经俱通。于本色减两选。合集日与官。

十三年十二月。尚书左丞权礼部知贡举顾少连奏。伏以取士之科。以明经为首。教人之本。则义理为先。至于帖书及以对策。皆形文字。并易考寻。试义之时。独令口问。对答之失。覆视无凭。黜退之中。流议遂起。伏请准建中二年十二月敕。以所问录于纸上。各令直书其义。不假文言。仍请依经疏对。奉敕宜依。

元和二年十二月。礼部贡举院奏。五经举人。请罢试口义。准旧试墨义十余条。五经通五。明经通六。便放入第。诏从之。

七年十二月。权知礼部侍郎韦贯之奏。试明经请墨义。依旧格问口义。从之。

开成四年十月敕。每年明经及第。宜更与十人。

  帖经条例

贞观九年五月敕。自今已后。明经兼习周礼并仪礼者。于本色量减一选。

永隆二年八月敕。如闻明经射策。不读正经。抄撮义条。纔有数卷。进士不寻史籍。惟诵文策。铨综艺能。遂无优劣。自今已后。明经每经。帖十得六已上者。进士试杂文两首。识文律者。然后令试策。其明法并书算举人。亦准此例。即为例程。

永淳二年三月敕。令应诏举人。并试策三道。即为永例。

开元八年七月。国子司业李元瓘上言。三礼三传。及毛诗尚书周易等。并圣贤微旨。生徒教业。必事资经远。则斯文不坠。今明经所习。务在出身。咸以礼记文少。人皆竞读。周礼经邦之轨则。仪礼庄敬之楷模。公羊谷梁。历代宗习。今两监及州县。以独学无友。四经殆绝。事资训诱。不可因循。其学生望请量配作业。并贡人参试之日。习周礼仪礼公羊谷梁。并请帖十通五。许其入策。以此开劝。即望四海均习。九经该备。从之。

十六年十二月。国子祭酒杨玚奏。今之举明经者。主司不详其述作之意。每至帖试。必取年头月尾。孤经绝句。自今已后。考试者尽帖平文。以存大典。

十七年三月。国子祭酒杨玚上言曰。伏闻承前之例。每年应举。常有千数。及第两监。不过一二十人。臣恐三千学徒。虚费官廪。两监博士。滥糜天禄。臣窃见入仕诸色出身。每岁向二千余人。方于明经进士。多十余倍。自然服勤道业之士。不及胥吏。以之效官。岂识先王之礼义。陛下设学校。务以劝进之。有司为限约。务以黜退之。臣之微诚。实所未晓。今监司课试。已退其八九。考功及第。十又不收一二。若长以此为限。恐儒风渐坠。小道将兴。若以出身人多。应须诸色都减。岂在独抑明经进士也。

二十一年敕。令士庶家藏老子一本。每年贡举人。量减尚书论语一两条策。加老子策。

二十五年二月敕。今之明经进士。则古之孝廉秀才。近日以来。殊乖本意。进士以声律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安得为敦本复古。经明行修。以此登科。非选士取贤之道。其明经自今以后。每经宜帖十。取通五已上。免旧试一帖。仍按问大义十条。取通六已上。免试经策十条。令答时务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与及第。其进士宜停小经。准明经帖大经十帖。取通四已上。然后准例试杂文及第者。通与及第。其明经中有明五经已上。试无不通者。进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试策十条得六已上者。委所司奏听进止。其应试进士等唱第讫。具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其所问明经大义日。须对同举人考试。应能否共知。取舍无愧。有功者达。可不勉欤。此诏因侍郎姚奕奏。

天宝十一载七月。举人帖及口试。并宜对众考定。更唱通否。

其载十二月敕。礼部举人。比来试人。颇非允当。帖经首尾。不出前后。复取者也之乎。颇相类之处下帖。为弊已久。须有厘革。礼部请每帖前后。各出一行。相类之处。并不须帖。

十二载六月八日。礼部奏。以贡举人帖经。既前后出一行。加至帖通六与过。

唐会要卷七十六

 贡举中

  进士

贞观八年三月三日诏。进士试读一部经史。

二十二年九月。考功员外郎王师旦知举。时进士张昌龄王公瑾。并有俊才。声振京邑。而师旦考其文策全下。举朝不知所以。及奏等第。太宗怪无昌龄等名。因召师旦问之。对曰。此辈诚有文章。然其体性轻薄。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臣若擢之。恐后生相效。有变陛下风雅。帝以为名言。后并如其言。调露二年四月。刘思立除考功员外郎。先时。进士但试策而已。思立以其庸浅。奏请帖经。及试杂文。自后因以为例程。

开元二十四年十月。礼部侍郎姚奕请进士帖左氏传周礼仪礼。通五与及第。

干元初。中书舍人李揆兼礼部侍郎。揆尝以主司取士。多不考实。徒峻其堤防。索其书策。殊不知艺不至者。居文史之囿。亦不能摛其词藻。深昧求贤意也。及其试进士文章日。于中庭设五经及各史。及切韵本于床。而引贡士谓之曰。国家进士。但务得才。经籍在此。各务寻检。由是数日之间。美声上闻。

建中二年十月。中书舍人权知礼部贡举赵赞奏。进士先时试诗赋各一篇。时务策五道。明经策三道。今请以箴论表赞代诗赋。仍试策二道。

三年四月敕。礼部应进士举人等。自今已后。如有试官及不合选。并诸色出身人等。有应举者。先于举司陈状。准例考试。如才堪及第者。送名中书门下。重加考核。如实才堪。即令所司追纳告身。注毁官甲。准例与及第。至选日。仍稍优与处分。其正员官。不在举限。

元和二年十二月敕。自今已后。州府所送进士。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任州府小吏。有一事不合清流者。虽薄有辞艺。并不得申送。如后举事发。长吏奏停现任。如已停替者。殿二年。本试官及司功官。见任及已停替。并量事轻重贬降。仍委御史台常加察访。

长庆元年敕。今年礼部侍郎钱徽下进士郑郎等一十四人。宜令中书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诰白居易重试。覆落十三人。三月丁未诏。国家设文学之科。本求实才。苟容侥幸。则异至公。访闻近日浮薄之徒。扇为朋党。谓之关节。干扰主司。每岁策名。无不先定。眷言败俗。深用兴怀。郑郎等昨令重试。乃求深僻题目。贵观学艺浅深。孤竹管是祭天之乐。出于周礼正经。阅其呈试之文。都不知其本事。辞律鄙浅。芜累至多。其温业等三人。粗通可与及第。其余落下。今后礼部举人。宜准开元二十五年敕。及第人所试杂文。先送中书门下详覆。侍郎钱徽贬江州刺史。

三年正月。礼部侍郎王起奏曰。伏以礼部发榜。已是成名。中书重复。尚未及第。重复之中。万一不定。则发榜之后。远近误传。其于事理。实为非便。臣伏请今年进士堪及第者。本司考试讫。其诗赋先送中书门下详覆。候敕却下本司。然后准旧例大字发榜。从之。

太和七年八月。礼部奏。进士举人先试帖经。并略问大义。取经义精通者。次试议论各一首。文理高者。便与及第。其所试诗赋并停者。伏请帖大小经各十帖。通五通六为及格。所问大义。便与习大经内。准格明经例问十条。仍对众口义。伏准新制。进士略问大义。缘初厘革。今且以通三通四为格。明年以后。并依明经例。其所试议论。请限五百字以上为式。敕旨。依奏。

八年正月。中书门下奏。进士发榜。旧例。礼部侍郎皆将及第人名先呈宰相。然后发榜。伏以委任有司。固当精慎。宰相先知取舍。事匪至公。今年以后。请便令发榜。不用先呈人名。其及第人所试杂文。及乡贯三代名讳。并当日送中书门下。便合定例。敕旨。依奏。其年十月。礼部奏。进士举人。自国初以来。试诗赋帖经时务策五道。中闲或蹔改更。旋即仍旧。盖以成格可守。所取得人故也。去年八月敕节文。先试帖经口义议论等。以臣商量。取其折衷。伏请先试帖经通数。依新格处分。敕旨。依奏。

九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今月九日。合内面奉进止。令条流进士人数。及减下诸色入仕人等。准太和四年格。及第不得过二十五人。今请加至四十人。明经准太和八年正月敕。及第不得过一百一十人。今请再减下十人。

开成元年二年三年。并高锴知贡举。每年皆恩赐题目。及第并四十人。

其年十月。中书门下奏。朝廷设文学之科。以求髦俊。台阁清选。莫不由兹。近缘核实不在于乡闾。趍名颇杂于非类。致有跋扈之地。情计交通。将澄化源。在举明宪。臣等商量。今日以后。举人于礼部纳家状后。望依前五人自相保。其衣冠则以亲姻故旧。久同游处者。其江湖之士。则以封壤接近。素所谙知者为保。如有缺孝弟之行。资朋党之势。迹由邪径。言涉多端者。并不在就试之限。如容情故。自相隐蔽。有人纠举。其同举人并三年不得赴举。仍委礼部明为戒励。编入举格。敕。依奏。

会昌三年正月敕。礼部所放进士及第人数。自今后。但据才堪即与。不要限人数每年止于二十五人。

四年二月。权知贡举左仆射太常卿王起。放及第二十五人。续奏五人堪放及第。杨质至。窦缄。杨严。郑朴。源重。奉敕。祗放杨严及第。余并落下。

五年二月。谏议大夫权知贡举陈商。放及第三十七人

其年三月。敕户部侍郎翰林学士白敏中重试。覆落七人。

其月。中书门下奏。贡举人并不许于两府取解。仰于两都国子监就试。

大中元年正月。礼部侍郎魏扶放及第二十三人。续奏堪放及第三人。封彦卿。崔琢。郑延休等。皆以文艺为众所知。其父皆在重任。不敢选。取其所试诗赋封进。奏进止。令翰林学士户部侍郎知制诰韦琮等考。尽合程度。

其月二十五日。奉进止。并付所司放及第。有司考试。祗合在公。如涉徇私。自有典刑。从今已后。但依常例取舍。不得别有奏闻。

其年六月。中书门下奏。贡举人取解。宜准旧例。于京兆河南府集试。从之。

二年正月。中书门下奏。从贞元元年太和九年秋冬前。皆是及第。便从诸侯府奏试官。充从事。兼史馆集贤宏文诸司诸使奏官充职。以此取人。常多得士。由是长不乏材用。太和会昌末。中选后四选。诸道方得奏充州县官职。如未合选。并不在申奏限。臣等昨已奏论。面奉进止。自今已后。及第后第三年。即任奏请。敕旨。依奏。

天佑三年三月敕。今年吏部所放进士。依去年人数外。更放两人。

  缘举杂录

长寿。二年十月。左拾遗刘承庆上疏曰。伏见比年以来。天下诸州所贡物。至元日。皆陈在御前。唯贡人独于朝堂拜列。但孝廉秀异。既充岁贡。宜列王庭。岂得金帛羽毛。升于玉阶之下。贤良文学。弃彼金门之外。恐所谓贵财而贱义。重物而轻人。伏请贡人至元日引见。列在方物之前。以备充庭之礼。制曰。可。

开元五年九月诏。诸州乡贡明经进士见讫。宜令引就国子监。谒先师。学官为之开讲。质问疑义。仍令所司优厚设食。两馆及监内得解举人。亦准此。其日。清官五品已上。及朝集使。并往观礼。即为例程。谒先师。自此始也。

十九年六月敕。诸州贡举。皆于本贯籍分信明者。然依例。不得于所附贯。便求申送。如有此色。所由州县即便催科。不得递相容许。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日。礼部以贡举请别置印。

天宝十二载七月十三日诏。天下举人。不得充乡赋。皆须补国子学士。及郡县学生。然后听举。至至德元年已后。依前乡贡。永泰元年七月。以京师米贵。遂分两京集举人。至大历十年五月十九日敕。今年诸色举人。悉赴上都。准旧例。十月二十五日随考试。户部着到。兴元元年。中书省有柳树。建中末枯。至是再荣。人谓之瑞柳。礼部侍郎吕渭试进士。以瑞柳为题。上闻而恶之。

贞元七年。兵部侍郎陆贽。权知贡举。时崔元翰梁肃。文艺冠时。贽输心于肃。与元翰推荐艺实之士。升第之日。虽众望不惬。然一岁选士。纔十四五。数年之内。居台省者十余人。

十六年十二月敕。礼部别头举人。宜委礼部考试。不须置别头。

十八年五月敕。明经进士。自今已后。每年考试所拔人。明经不得过一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如无其人。不必要补此数。

十九年敕。礼部举人。自春以来。久愆时雨。念其旅食京邑。资用屡空。其礼部举人。今年宜权停。

元和十三年十月。权知礼部侍郎庾承宣奏。臣有亲属应明经进士举者。请准旧例送考功试。从之。自贞元十六年。高郢掌贡举。请权停考功别试。识者是之。自今始复。

太和元年二月敕。自今已后。天下勋臣节将子弟。有能修词尚学。应进士明经。及通史学者。委有司务加奖引。

其年七月敕。今年宜权于东都置举。其明经进士。便在东都赴集。其上都国子监举人等。合在上都试。及节目未尽者。条流奏闻。

八年正月。礼部侍郎李汉奏。准太和七年八月敕。贡举人不要试诗赋策。且先帖大经小经。共二十帖。次对正义十道。次试议论各一首讫。考核放及第。其月。敕吏部礼部兵部。今年选近。缘秋末虫旱相因。恐致灾荒。权令停罢。及敛藏之后。物力且任。念彼求名之人。必怀觖望之志。宁违我令。以慰其心。宜依常例却置。应缘所纳文状及铨试等期限。仍准今年格文。递延一月。

大中元年正月敕。自今放进士榜后。杏园任依旧宴集。所司不得禁制。先是。武宗好游巡。曲江亭禁人宴聚故也。

十年四月。礼部侍郎郑颢。进诸家科目记十三卷。敕付翰林。自今发榜后。仰写及第姓名。及所试诗赋题目进入内。仍付所司。逐年编次。

咸通十一年四月敕。去年属以用军之际。权停贡举一年。今既偃戈。却宜仍旧。来年宜别许三十人及第。进士十人。明经进士二十人。已后不得援例。

  制科举

显庆三年二月。志烈秋霜科。韩思彦及第。

干封元年。幽素科。苏瑰。解琬。苗神客。格辅元。徐昭。刘讷言。崔谷神及第。

上元三年正月。辞殚文律科。崔融及第。

永隆元年。岳牧举。武陟县尉员半千及第。上御武成殿亲问曰。兵书云。天阵地阵人阵。各何谓也。半千对曰。臣观载籍。多谓天阵。谓星辰孤虚也。地阵。谓山川向背也。人阵。谓偏伍弥缝也。以臣愚见。谓不然矣。夫师出以义。有若时雨。得天之时。此天阵也。兵在足食。且耕且战。得地之利。此地阵也。士卒轻利。将帅和睦。此人阵也。若有兵者。使三者去矣。其何以战。上深赏之。

垂拱四年十二月。辞标文苑科。房晋。皇甫琼。王旦及第。

永昌元年正月。蓄文藻之思科。彭景直及第。抱儒素之业科。李文愿及第。

长寿三年四月。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薛稷。寇泚及第。

证圣元年。长才广度沈迹下僚科。张漪及第。

万岁通天元年。文艺优长科。韩璘及第。

神功元年九月。绝伦科。苏颋。崔元童。袁仁敬。何凤。孟兼礼。洪子舆。卢从愿。赵不欺及第。

大足元年。理选使孟诜试拔萃科。崔翘。郑少微及第。疾恶科。冯万石及第。

长安二年。龚黄科。冯克麾及第。

神龙二年。才膺管乐科。张大求。魏启心。魏愔。卢绚。张文成。褚璆。成廙业。郭璘。赵不为及第。才高位下科冯万石。晁良贞。张敬及第。

二年。才堪经邦科。张九龄。康元瑰及第。贤良方正科。苏晋。宋务光。寇泚。卢怡。吕恂及第。

景龙二年。抱器怀能科。夏侯铦及第。茂才异等科。王敬从。卢重元及第。

景云二年。文以经国科。袁晖。韩朝宗及第。藏名负俗科。李俊之及第。

先天二年。文经邦国科。韩休及第。藻思清华科。赵冬曦及第。寄以宣风则能兴化变俗科。郭璘之及第。道侔伊吕科。张九龄及第。手笔俊拔超越流辈科。杜昱。张子渐。张秀明。常无咎。赵居正。贾登。邢巨及第。

开元元年。直言极谏科。梁升卿。袁楚客及第。哲人奇士逸伦屠钓科。孙逖及第。良才异等科。邵润之。崔翘及第。

五年。文儒异等科。崔侃。褚庭诲及第。文史兼优科。李升期。康子元。达奚珣及第。

六年。博学通艺科。郑少微。萧识及第。

七年。文辞雅丽科。邢巨。苗晋卿。褚思光。赵良器及第。

十二年。将帅科。裴敦复。房自谦及第。

十五年。武足安边科。郑防。樊衡及第。高才沈沦草泽自举科。邓景山及第。

十七年。才高未达沈迹下僚科。吴巩及第。

十九年。博学宏词科。郑昉。陶翰及第。

二十一年。多才科。李史鱼及第。

二十三年。王伯科。刘璀。杜绾及第。智谋将帅科。张重光。崔圆。李广琛及第。

天宝元年。文辞秀逸科。崔明允。颜真卿及第。

六载。风雅古调科。薛璩及第。

十三载二月。辞藻宏丽科。杨绾及第。

大历二年。乐道安贫科。杨膺及第。

六年。讽谏主文科。郑珣瑜。李益及第。

建中元年。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姜公辅。元友直。樊泽。吕元膺及第。文辞清丽科。奚涉。梁肃。刘公亮。郑辕。沈封。吴通元及第。经学优深科。孙玼。黎逢。白季随及第。高蹈邱园科。张绅。卫良儒。苏哲及第。军谋越众科。夏侯审。平知和。郑儋。凌正。周渭。丁悦及第。孝弟力田闻于乡闾科。郭黄中。崔浩。李牧及第。

贞元元年九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韦执谊。郑利用。穆质。杨邵。裴复。柳公绰。归登。李直方。崔邠。郑敬。魏宏简。沈回。田元佑。徐衮及第。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熊执易。刘简甫及第。识洞韬略堪任将相科。许贽及第。

四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崔元翰。裴次元。李彝。崔农。史牟。陆震。柳公绰。赵参。徐宏毅。韦彭寿。邹儒立。王及。杜伦。元易。王真及第。清廉守节政术可称堪县令科。李巽及第。孝弟力田闻于乡闾科。张皓及第。

十年十二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裴珣。王播。朱谏。裴度。熊执易。许尧佐。徐宏毅。杜毂。崔群。皇甫镈。王仲舒。许季同。仲子陵。郑士林。邱颖及第。博通坟典通于教化科。朱颖及第。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张平叔。李景亮及第。

元和元年四月。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祯。韦惇。独孤郁。白居易。曹景伯。韦庆复。崔绾。罗让。崔护。薛存庆。韦珩。李瑀。元修。沈传师。萧俛。柴宿及第。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陈岵及第。

二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闵。李正封。吉宏宗。徐晦。贾餗。王起。郭球。姚衮。庾威及第。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冯苞陆亘及第。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樊宗师及第。达于吏治可使从政科。萧睦及第。

长庆元年十二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庞严。任畹。吕述。姚中立。韦曙。李回。崔嘏。崔龟从。韦正贯。崔知白。陈元锡及第。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崔郢及第。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吴思。李商卿及第。博通坟典达于教化科。李思元及第。

宝历元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唐绅。杨俭。韦瑞符。舒元褒。萧敞。杨鲁士。来择。赵祝。裴晖。韦繇。李昌宝。严楚封。李涯。萧夷中。冯球。元晦及第。详明吏治达于教化科。韦正贯及第。军谋宏达材任边将科。裴俦。侯云章及第。

太和二年闰三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李合。裴休。裴素。南卓。李甘。杜牧。马植。郑亚。崔博。崔兴。王式。罗邵京。崔渠。韩宾。崔慎由。苗愔。韦昶。崔焕。崔谠及第。详明吏理达于教化科。宋昆及第。军谋宏达堪任将帅科。郑冠。李式及第。

载初元年二月十四日。试贡举人于洛成殿前。数日方毕。殿前试人。自兹始也。

天授三年。左补阙薛谦光上疏曰。国以得贤为宝。臣以贡士为忠。是以子皮之让国侨。鲍叔之推管仲。燕昭委兵于乐毅。符坚托政于王猛。此由识士之深也。若宰我见愚于仲尼。逢萌被知于文叔。韩信无闻于项氏。毛遂不齿于平原。此失士之故也。何者。比来荐举。多不以才。假誉驰声。互相推奖。希润身之小计。忘臣子之大猷。非所以报国求贤。副陛下翘翘之望也。古之取士。有异于今。先观名行之源。考其乡邑之誉。崇礼让以励己。扬信义以标信。以敦材为先最。以雕虫为后科。故人崇劝让之风俗去轻浮之行。希古者必修确然不拔之操。行难进易退之规。众议已定其高下。郡将难诬于曲直。故计贡贤愚。即州将之荣辱。秽行彰露。亦乡人之厚颜。是以李陵降而陇西惭。

段干隐而西河美。故名胜于利。则小人之道销。利胜于名。则贪暴之风扇。是知化俗之本。须摈轻浮。昔冀缺以蹈礼升朝。则晋人知礼。文翁以儒林奖俗。则蜀士从儒。未有上之所好。而下不从其化者也。自七国之季。虽杂纵横。而汉世求才。犹征百行。是以礼节之士。道德自修。里闾推高。然后为府寺所辟。魏氏取人。尤爱放达。晋宋之后。祗重门资。奖为人求官之风。乖授职推贤之义。有梁荐士。雅爱属辞。陈氏简贤。特珍赋咏。故其以诗酒为重。不以修身为务。逮至隋室。余风尚存。开皇中。李谔论之于文帝曰。魏之三祖。更好文辞。世俗以此相高。朝廷以兹擢士。故文章日烦。其政日乱。帝纳李谔之策。由是下制禁断文笔浮辞。其年。泗州刺史司马幼之。以表不典实得罪。

于是风俗改励。政化大行。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缉缀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虚浮为贵。有唐纂历。虽改革于前非。陛下君临。思察才于共治。树本崇化。唯在旌贤。今之举人。有乖事实。议行决小人之笔。行修无长者之论。策第喧竞于州府。祈恩不胜于拜伏。或明制纔出。试遣搜。驰驱府寺之门。出入王公之第。察其行而度其才。则人品于兹见矣。徇已之心切。则至公之理乖。贪仕之性彰。则廉洁之风薄。是知府命虽高。异叔度勤勤之让。黄门已贵。无秦嘉耿耿之辞。纵不能抑已推贤。亦不肯待于三命。祗如才应经邦之流。唯令试策。武能制敌之列。祗验弯弧。若其文擅清奇。便充甲第。藻思微减。旋即告归。以此收人。

恐乖事实。何者。乐广假笔于潘岳。灵运辞高于穆之。平津文劣于长卿。子建笔丽于荀彧。若以射策为最。则潘谢贾马。必居孙乐之右。若使协赞机猷。则安仁灵运。亦无裨补之益。由此言之。不可一概取也。至如武艺。则赵云虽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萧何之任。必无指纵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之效。是知谋将不取于弓马。良相不资于射策。伏愿降明诏。颁峻科。断浮虚之余辞。取实用之良策。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初既察言观行。终则循名责实。谨按汉法。所举之主。终身保任。扬雄之坐田仪。责其冒荐。成子之居魏相。酬于得贤。赏罚之令行。则请谒之心绝。退让之义着。则贪竞之路销。仍请宽立年限。容其采访。简汰堪用者。令其试守以观能否。参验以别是非。不实免王丹之官。得人加翟璜之赏。自然举得真才。斯君子之道长矣。

景云元年十二月制。四方选集。群才辐凑。操斧伐柯。求之不远。其有能习三经。通大义者。综一史。知本末者。通三教宗旨。究精微者。善六经文字。辨声象者。博雅曲度。和六律五音者。韬略学孙吴。识天时人事者。畅于辞气。聪于受领。善敷奏吐纳者。咸令所司。博采明试。朕亲择焉。

开元八年三月。上亲策试应制举人于含元殿。谓曰。古有三道。今减从一道。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务收贤俊。仍令有司设食。

二十六年正月敕。孝弟力田。风化之本。比来将同举人考试辞策。今后两事兼着。状迹殊尤者。委所由长官时以名荐。更不须随考使例申送。

天宝十三载十月一日。御勤政楼。试四科举人。其辞藻宏丽。问策外更试诗赋各一道。制举试诗赋。从此始。

元和三年三月敕制。举人试讫。有逼夜纳策。计不得归者。并于光宅寺止宿。应巡检勾当官吏。并随从人等。待举人纳策毕。并赴保寿寺止宿。仍各仰金吾卫使差人监引。送至宿所。如勾当。勿令喧杂。

其年四月。以起居舍人翰林学士王涯为都官员外。吏部员外郎韦贯之为果州刺史。先是。策贤良。诏杨于陵。郑敬。李益。与贯之同为考官。是年。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闵条对甚直。无所畏避。考官考三策。皆在第。权幸或恶其诋己。而不中第者。乃批注其策。同为唱诽。又言涯居翰林。其甥皇甫湜中选。考核之际。不先上言。故同坐焉。居数日。贯之再黜巴州司马。涯虢州司马。杨于陵遂出为广州节度使。裴时为翰林学士。居中覆视。无所同异。乃为贵幸泣诉情罪于上。上不得已。罢翰林学士。除户部侍郎。

十五年二月敕。先帝所征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等科目。朕不欲亲试。宜令中书门下尚书省四品已上官。就尚书省同试。吏部尚书赵宗儒奏。奉敕以先朝所征制科举人。令与中书门下四品已上官。同于尚书省就试者。伏以制科所试。本在亲临。南省策试。亦非旧典。况今山陵日近。公务繁迫。待问之士。就试非多。臣商量且宜停罢。从之。

太和二年。以左散骑常侍冯宿。太常少卿贾餗。库部郎中庞严。为考策官。第二十二人。而前进士刘蕡策果切直。不居是选。其闲指陈时事。不避贵近。言辞激切。士林感动。虽贾董无以过也。而考官有所畏忌。不敢上闻。随例摈斥。识者议之。物论喧然不平。守道正人传其文。至有相对而泣者。谏官等或将其策。白于宰臣。宰臣怯惮。亦不敢为之明白。登科人李合者。深有所愧。抗表请让官于蕡。事竟不行。及天复初。刘季述败。起居郎罗衮上疏。请追赠蕡。于是下诏赠左谏议大夫。仍访子孙叙用。初。蕡条对制策。言宦官权盛。后必为患。及是而果然也。

四年正月德音节文。天下诸色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及经术优深。可为师法。详明吏治。达于教化等科。委常参官及方牧郡守。各举所知。草泽无人举者。亦听自举。限来年正月至上都。五年正月十七日诏。以兵戈未息。权停。

大中元年二月。吏部宏辞举人漏泄题目。为御史台所劾。侍郎裴稔。改国子祭酒。郎中周敬复。罚两月俸料。考试官刑部郎中唐扶。出为虔州刺史。监察御史冯颛。罚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并落下。

十二年三月。中书舍人李藩知举。放博学宏词科陈琬等三人。及进诗赋论等。召谓藩曰。所赋诗中重用字何如。藩曰。钱起湘灵鼓瑟诗。有重用字。乃是庶几。上曰。此诗似不及起。乃落下。

  孝廉举

贞观十八年二月六日。引汴鄜诸州所举孝廉。赐坐于御前。上问以皇王政术。及皇太子问以曾参孝经。并不能答。太宗谓曰。自楚庄王以群臣莫逮。退而有忧色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今以不谷之不德。群臣言莫我逮。我国能免于亡乎。朕发诏征天下俊异。纔以浅近问之。咸不能答。海内贤哲。将无其人耶。朕甚忧之。

宝应二年六月二十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令公卿以下集议。中书舍人贾至议曰。杨绾所奏。实为正论。然衣冠迁徙。人多侨寓。士居乡土。百无一二。今依古制。恐取士之道未尽。今礼部每岁擢甲乙之科。祗足长浮薄之风。开侥幸之路矣。其国子博士等。望加员数。十道大郡。量置大学馆。令博士出外兼领。郡官召致生徒。依乎故事。保桑梓者。乡里举焉。在流寓者。庠序推焉。如此则青青不复兴刺。扰扰由其归本焉。敕旨。每州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弟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于治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并停。道举亦宜准此。况所司作条件处分。七月二十六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贡举条目曰。孝廉各令精通一经。其取左氏传。公羊。谷梁。礼记。周礼。仪礼。毛诗。尚书。周易。任通一经。每经问义二十条。皆取旁通诸义。务穷根本。试格策三道。问古今治体。及当今时务。要取堪行用者。仍每日问一道。频三日毕。经义及策全通为上第。其上第者。望付吏部。便与官。其问义每十条通七。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者罢之。又论语孝经皆圣人深旨。孟子亦儒门之达者。其学官望兼习此三者。共为一经。其试如上。秀才举人。望令精通五经。问义二十条。对策五道。全通者为上第。上第者送名中书门下。请超与处分。问义十条通七。策通四为中第。中第者送吏部与官。下者罢之。孝弟力田。但能熟读一经。言音典切。即令所司举送试通使与出身。其今年举人。或旧业既成。理难速改。或远州所送。身已在途。事须收奖。不可中废。其今秋举人中。有情愿依旧举业者。亦听。今年之后。一依新敕。敕旨。进士明经。置来日久。今顿令改业。恐难其人。诸色举人。宜与旧法兼行。至建中元年六月九日。敕孝廉科宜停。

  开元礼举

贞元二年六月十一日敕。开元礼。国家盛典。列圣增修。今则不列学科。藏在书府。使效官者昧于郊庙之仪。治家者不达冠婚之义。移风固本。合正其源。自今已后。其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举人同一经例。选人不限选数许习。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条。策通两道已上者。放及第。已下不在放限。其有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处分。至贞元九年五月二十日敕。其习开元礼人。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为上等。大义通八十条已上。策两道以上。为次等。余一切并准三礼例处分。仍永为例程。

元和八年四月。吏部奏。应开元礼及学究一经登科人等。旧例据等第高下。量人才授官。近日缘校书正字等名望稍优。但沾科第。皆求注拟。坚待员阙。或至踰年。若无科条。恐长侥幸。起今已后。等第稍高。文学兼优者。伏请量注校正。其余署。开元礼人。太常寺官有阙。相当注。通经人。国子监官阙。相当者。并请先授。以备讲讨。如不情愿。即通注他官。庶名实有名。纪律可守。其今年以前待阙人。亦请依此条限。使为常制。敕旨。依奏。

  三礼举

贞元九年五月二日敕。王者设教。劝学攸先。生徒肄业。执礼为本。然则礼者务学之本。立身之端。居安之大猷。致治之要道。顷有司定议。习礼经者。独授散官。颇乖指要。姑务宏奖。以广儒风。自今已后。诸色人中。有习三礼者。前资及出身人。依科目例选。吏部考试白身人。依贡举例。吏礼部考试。每经问大义三十条。试策三道。所试大义。仍委主司于朝官学官中。拣选精通经术三五人闻奏。主司于同试问义策全通为上等。特加超奖。大义每经通二十五条以上。策通两道已上。为次等。依资与官。如先是员外试官者。听依正员例。其诸馆学生。愿习三礼及开元礼者。并听。仍永为例程。

  三传三史附

长庆二年二月。谏议大夫殷侑奏。谨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伦之纪备矣。故先师仲尼称志在春秋。历代立学。莫不崇尚其教。伏以左传卷轴文字。比礼记多校一倍。公羊谷梁。与尚书周易多校五倍。是以国朝旧制。明经授散。若大经中能习一传。即放冬集。然明经为传学者。犹十不一二。今明经一例冬集。人之常情。趍少就易。三传无复学者。伏恐周公之微旨。仲尼之新意。史官之旧章。将坠于地。伏请置三传科。以劝学者。左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谷梁各问大义三十条。策三道。义通七以上。策通二以上。与及第。其白身应者。请同五经例处分。其先有出身及前资官应者。请准学究一经例处分。又奏。历代史书。皆记当时善恶。系以褒贬。垂裕劝戒。其司马迁史记。班固范煜两汉书。音义详明。惩恶劝善。亚于六经。堪为世教。伏惟国朝故事。国子学有文史直者。宏文馆宏文生。并试以史记两汉书三国志。又有一史科。近日以来。史学都废。至于有身处班列。朝廷旧章。昧而莫知。况乎前代之载。焉能知之。伏请置前件史科。每史问大义一百条。策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及第。能通一史者。请同五经三传例处分。其有出身及前资官应者。请同学究一经例处分。有出身及前资官。优稍与处分。其三史皆通者。请录奏闻。特加奖擢。仍请颁下两都国子监。任生徒习读。敕旨。宜依。仍付所司。

  童子

广德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敕。孝弟力田科。其每岁贡宜停。童子每岁贡者亦停。童子仍限十岁以下者。至大历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敕。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习一经兼论语孝经。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仍每年冬本贯申送礼部。同明经举人例考试讫闻奏。至十年五月二十五日敕。童子科宜停。开成三年十二月敕。诸道应荐万言童子等。朝廷设科取士。门目至多。有官者合诣吏曹。未仕者即归礼部。文词学艺。各尽其长。此外更或延引。则为冗长。起今以后。不得更有闻荐。俾由正路。禁绝幸门。虽有是命。而以童子为荐者。比比有之。

  明法

贞元二年六月敕。明法举人。有能兼习一经。小帖义通者。依明法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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