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八

宋会要辑稿卷八

四年正月上元节,以京城积雪,罢张灯,纵士庶游观,仍不禁夜。

七年正月上元节,御宣德门观灯。酒行,帝顾从臣曰:「此因岁时与万姓同乐尔,非朕独肆游观也。」前此,谏官以去年水灾,乞罢观灯,故特此宣谕。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在谅阴故也。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景灵宫、建隆观、宝相院,宴从臣,回,御宣德门楼观灯。

四年神宗已即位,未改元。正月上元节,罢张灯,以在谅闇故也。熙宁元年、二年亦然。

神宗熙宁三年正月十三日,诏罢上元观灯,以楚国公主丧故也。

熙宁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观,宴从臣于斋殿,次幸大相国寺,还,御宣德门楼观灯。七年,又幸中太一宫。

元丰二年正月十五日,诏:上

元节车驾登门及行幸燕所,并令枢密副都承旨张诚一提举几察。

三年上元节,罢张灯,以慈圣光献皇后在殡故也。

四年上元节,罢观灯,以明州观察使宗悌卒,辍朝临奠故也。

七年上元节,罢观灯,以鲁国大长公主在殡故也。

八年上元节,罢观灯,以上不豫故也。先是中书省言:「上元节欲景灵宫、万寿观神御殿排设张乐,开诸宫观寺院五日,然灯作乐,及不禁夜,不御宣德门,诸乐艺人赐物依旧给。」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二年谅闇。三年正月十四日,以阴雪,罢上元节游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御宣德门,召从臣观灯。

绍圣元年、二年,宣仁圣烈皇后丧。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崇宁元年谅闇。

崇宁五年正月十一日,以彗星现于西方,大赦天下,避正殿,减常膳,元夕不御楼。

大观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来岁上元节,以〔大〕行皇后园陵礼毕,所有御楼观灯可罢,唯幸宫观烧香,为民祈福。斋殿不作乐,止宣臣僚坐,赐茶。开宫观寺院,不禁夜,放庶士烧香,许民间点照点照:疑有误。。」

政和三年正月十一日,诏放灯五日,自二十一日为始。先是以秦兖国大长公主之丧,降旨更不观灯。太宰、兼门下侍郎何执中奏:「祖宗朝曾展观灯日数,而近年因雪亦曾展日。欲乞特展放灯日,以尽众庶欢欣傒望之意。」乃有是诏。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 三元灯 中元灯

中元灯

宋太祖建隆三年七月四日,诏禁诸州中元张灯。六年七月中元节,诏京城张灯三夜。其夕,帝御东华门楼,召

近臣宴饮,夜分而罢。正门不设灯山,余如上元之制。自是遂以为例。开宝四年七月中元节,京城张灯,车驾不出临观。五年中元节亦然。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七月中元节,御东角楼观灯,赐从官宴饮。三年七月中元节,诏有司于淮海国王府前设灯棚,陈妓乐女舞。是时钱俶始来朝故也。四年中元节,犹在师行,罢张灯。六年七月中元节,不观灯。端拱二年七月中元节,不观灯,以彗星见故也。淳化元年,中元、下元张灯。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 三元灯 下元灯

下元灯

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九月十八日,诏开封府:下元日依中元例张灯三夜。雍熙二年十月下元节,张灯,赐近臣宴于枢密使王显第。夜分,命中使以御制诗一章赐之。三年下元亦然。其后每灯夕,皆命中书、枢密分往大寺观焚香讫,就寺中赐会。四年十月下元节,不观灯,时十五日以干明节大宴,故罢之。端拱元年下元,亦以十日大宴罢观灯。端拱二年十月下元,不观灯,以旱故也。淳化元年六月三日,诏罢中元、下元张灯,遂为故事,自此始也。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天庆节听京城燃灯一昼夜,皇城四面诸城门不设灯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内降再任以不应法而止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法按此一卷实非《会要》之文,不知录自何书。其中摘引高宗孝宗严于守法之三十事,大抵出自两朝《圣政》(核对今存之《中兴两朝圣政》可见),间有引录两朝《宝训》者。其中两处有「臣升之释曰」,知为升之所辑,然亦未详为何人。

内降再任以不应法而止

建炎四年九月,内降:监御厨潘缜特令再任。三省检会,缜系添差,法不当再任。宰臣奏:「如欲令再任,当降特旨更添差一次。」上曰:「既不合再任,则不须与。若更添差,则人得以援例,而废法矣。」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不以戚里有过而废法

不以戚里有过而废法

绍兴元年十月,进呈推勘伪告身文字,事连潘永思潘永思:原作「潘思永」,据《宋史》卷四六五《外戚传》乙正。以下并同。,上曰:「永思虽戚里,即有过,安可废法 」于是令罢合门职事,就逮。秦桧退而孍曰:「卓哉此举」!《圣政》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以中制法则法行

以中制法则法行

三年,上谓吕颐浩曰:「为法不

可过有轻重,然后可以必行,而人不能犯。太重则法不行,太轻则不禁奸。朕尝语徐俯:异时宫中有所禁,切令之曰『必行军法』,而犯者不止。朕深惟其理,但以常法处之,后更无犯者。乃知先王立法,贵在中制,所以决可行也。」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六曹以例决事

六曹以例决事

四年八月,权吏部侍郎胡交修等奏:「契勘近降细务指挥,内一项:『六曹长贰以其事治,有条者以条决之,无条者以例决之,无条例者酌情裁决。』夫以例决事,吏部最为繁多。因事旋行检例,深恐人吏隐匿作弊。与七司各置例册「与」疑当作「乞」。,凡 札、批状、指挥可以为例者编之,令法司收掌,以待检阅。」诏依之。臣升之释曰:庆历三年,富弼谓:「近年纪纲甚紊,随事变更,两府执守,便为常例,施于天下,咸以为非。而朝廷安然奉行,不思 革。」盖不务谨守成宪,而凡事许以援例。兹顽弊所由生,而弼之所深虑也。吕源《增释 总论》谓:「景佑亲政,小大之臣不能丕变。朝廷命令之地,刑赏之施,合取进止,率皆引例,以决重轻。往往出于堂吏之手,则天子威权悉制于例,非祖宗独断之意也。」由是言之,守法不谨而牵于用例,非一日矣。绍兴四年,常因权吏部侍郎胡交修等奏:无条例者酌情裁决,谓以例决事,吏部最为繁多。盖深虑人吏(之)隐(慝)[匿]之弊,而《圣政》史臣所谓稍知任人之重,而救吏强之弊也。九年,御史中丞勾龙如渊抗论,谓:「艺祖受命之初,睿断英发,动以便宜从事,而法令

之在天下,何其简也!累圣相承,讲求备具,凡载在官府者,有嘉佑、熙丰、政和 令。陛下即位以来,有绍兴令,本末相参,纤悉备具,凡人情有疑而事之难决者,揆之于法,鲜不在焉。粤自艰难以来,有权一时之宜而行之者,有朝廷一时特达而行者,有出州县一时利害而申明者,有出百司庶府一时务为人情而不恤后患者。事既一行,遂引为例,而法令之外,又杂例而行,始不胜其繁矣。夫例之为害有四:法令已繁而复援例,是非丛扰,不知所出,一害也。其始有司所行,本非得已,互相攀引,取若探囊,而官日增,费日广,赏日滥,二害也。吏人私自记录,随事而售。甲理会某事,则曰有某例;乙理会某事,则曰有某例。既得此例而诉之也,所偿或不如所欲,则又持他例之不可者白之官,曰某例虽可用,然有某例以冲之。吏强官弱,贿赂公行,三害也。甲令所载,本有定法,或缘官司特行一事,后来循吏,置法用吏,四害也。欲望特降指挥,将官司应干行过旧例,委官搜检,并行架阁;并吏人私所纪录者,限十日许令首纳,尽行烧毁。仍明饬有司,今后一切依法令从事,而诉事之人敢辄引例者,官员徒一年,百姓杖一百科断。」并亦深有见于用例之弊,不容以不革也。干道元年五月诏告天下,以旁缘出入引例为弊,失刑政之中,其刑部大理寺例册令封 架阁,更不引用矣。二年又谕执政:「当谨法令,毋

创例害法。」臣以斯言推之,则当时之事必无牵制于例之患。诿曰久用之例不容尽废也,亦决不至听其出没变化于吏胥之手矣。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抑戚里思战士不以私恩废公法

抑戚里思战士不以私恩废公法

六年五月,户部论潘永思添破食钱不应格法,上曰:「若于法不可,亦无如之何。」谓不便民之事不去,申严无益。

七年十(日)[月],上曰:「昨日降出刘瑜论十事,皆民间疾(若)[苦],可择其当行者行。」于是〔赵〕鼎等曰:「所论皆善,然役法今已详密,当申严行下。」上曰:「止申严未必济事,须去其不便于民者为害。」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

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力行

十四年正月,进呈杨存中乞刺本军未刺字人,以防诸处互相召置,仍乞严行约束。秦桧奏:「旧有二法:一、召别军人,并行军法。此太重难行。一、立赏许人告,犯人请给,计赃坐罪,将校佐取旨。乞依此施行。」上曰:「甚好,立法不贵太重,而贵必行。法必行,则人莫敢犯矣。」《圣政》史臣曰:王者明以法示人,使人知避,而不敢犯也。且人有不幸而罹于法,王者往往有所不忍,而法遂不行焉,何也 是太重之过也。夫欲重则必难行,欲行则不必重。设之太重,而行之不顾,此惟商鞅能之,圣人不能也。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谓法令奉行不虔申严无益

谓法令奉行不虔申严无益

二十四年三月,进呈臣僚上言:州县不依法实时过割税租,有害于民事。有司供到见行条法指挥,命申严行下。上因言:「法令固在,如官吏奉行不虔,虽申严行下,终亦无益。为知州者,须更历民事、通晓

利病者为之。」因命监司以时检察,有不如令,按(刻)[劾]以闻。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用法之公

用法之公

绍兴三十二年八月乙丑,诏:文州刺史、知合门事孟思恭奉使受赂,可罢见任。辛未,谏议大夫任古奏:「思恭奉使受赂,而朝廷不能正其典刑,止罢见任。夫人之有过而不能治,在国法为可废;国之有法而不能施,在朝廷为可羞。而道路之言,以谓其弊滋久,动则窒碍。若其果然,愿陛下澄源塞流,使斯辇贪利败国之心潜销于冥冥之中,则专对于外,可以无辱命之忧。」乃降授武功大夫、吉州刺史。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给舍缴论王继先经赦恩法并用

给舍缴论王继先经赦恩法并用

九月,给事中金安节等奏:「奉圣旨,福州居住致仕王继先已经大赦,可令任便居住。臣窃以圣人用法,常以天下为心,罪之宥之,一用公议。王继先罪恶稔积, 情久愤,太上皇帝用公议逐之,天下称快。原其罪状,当屏遐裔,而近居闽中,为幸已大。曾几何时,遽用恩赦,许其从便,殊骇物听。欲乞寝罢令任便居住指挥。」诏:「王继先依赦任便居住,不得辄至行在。」《圣政》史臣曰:圣人之治天下,恩与法并用,而后可以相维于无穷。盖偏于法,则无以开天下自(幸)[新]之路;而偏于恩,则无以杜天下侥幸之门。诸葛亮曰:「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二者未尝(便)[使]之偏胜而已。王继先罪恶稔积,太上以公议逐之,此法也;寿皇登极,引大宥之文许之从便,此恩也。而给舍犹以为未厌公议。于是裁之以圣断曰:「王继

先依赦任便居住,不得辄至行在。」一以开其自新之路,使之知朝廷之恩;一以杜其侥幸之门,使之不敢玩朝廷之法。御天下之道,至是无余蕴矣。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责守法惩依违

责守法惩依违

隆兴元年四月,诏有司:「所行事件并遵依祖宗条法及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指挥,更不得引例及称疑似,取自朝廷指挥。如敢违戾,官司重作施行。」先是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因臣僚上言:「乞诏三省大臣,凡四方奏请送有司,令各以成法来上;其不以实而依违迁就者,主典科违制之罪,长吏以不职免所居官。台谏常切觉察。」得旨依奏,令三省六曹遵守。至是臣僚复论吏舞文曲说,检会元敕奏上,故有是命。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用法不用例晓告天下

用法不用例晓告天下

干道元年五月,诏:「法令禁奸,理宜画一。比年(一)[以]来,旁缘出入,引例为弊,殊失刑政之中。应今后犯罪者,有司并据情 ,直引条法定断,更不奏裁。内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详,指定闻奏。永为常法,仍行下诸路遵守施行。其刑部、大理寺见引用例册,令封 架阁,更不引用。仰刑部遍牒诸州,大字出榜晓谕。」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旧无条法之事不可创

旧无条法之事不可创

辅臣奏:「昨日传旨,询(门)[问]医官换授事。吏部供:并无条法,惟有王继先以特恩换授。」上曰:「伎术官自是不许换授。」洪适等奏:「陛下欲推恩一小臣,亦须问法。」上曰:「正恐批出,又不可行。旧有条法之事岂可创 卿等亦当如此。」适等奏:「陛下如此遵守法

度,臣等岂敢轻违三尺 」《宝训》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谕执政毋创例以害法

谕执政毋创例以害法

二年四月,上谕执政:「卿等当谨法令,无创例以害法。如胥辈兼局之类,切不可放行。」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欲增宫人俸顾禄令不可而止

欲增宫人俸顾禄令不可而止

八月,进呈内东门司申:内人红霞帔韩七娘得旨转郡夫人,依外命妇支给请受。据户部供,除红霞帔逐月有请受外,外命妇郡夫人即无《禄令》。魏杞等奏:「岂有加封而反无请俸者 」上曰:「《禄令》如此,朕不欲破例。此事且已,朕禁中自理会也。」《圣政》(使)[史]臣曰:寿皇圣帝欲为一宫人增俸,顾《禄令》不可而止,则其重爵禄、守法令之意可以类推矣。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谓言事未必尽知利害便欲更张

谓言事未必尽知利害便欲更张

六年八月,吕游问进对,论祖宗成法。上曰:「言事〔者〕未必尽知利害,便欲更张。」「六年」以下原脱,据原稿眉批补。按此条亦见《中兴两朝圣政》卷四九。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亲定干道新书

亲定干道新书

十月,礼部尚书刘章进对奏:「臣闻李德林在隋开皇初与修 令「修」下原衍「政」字,据《中兴两朝圣政》卷四九删。。时有苏威者每欲易其条目,德林请于朝,谓欲有更张者当以军法从事。夫法之弊也故修之,修之而未必皆当,与众共议之可也,乃欲胁以军法,其亦不仁甚矣。仰惟陛下清明远览,命官取新旧法并前后 旨,缉而修之。越岁书成,反复参订,乃以奏御,而丙夜之观尤为详悉。其间有未便于人情,未安于圣心者,莫不朱黄识之,还以下谕,俾疏奏以闻。稍或可疑,必加改定,然后颁行。欲望播告中外,惟《新书》是遵。」上曰:「朕已自看一遍,亦异乎隋高祖之事矣。」于是诏从之。《圣政》(使)[史]臣曰:法之未成也,议之贵乎详;法之既成也,守之贵乎坚。故今日议法之详,所以为异日

守法之地也。议论讲明,一或不审,异日虽欲信而必行之,有不可得矣。《干道新书》卷帙(而)[不]为不多,而寿皇丙夜遍览弗倦,朱黄识之,多所改定,而后颁行。议法之详如此,所以为万世法。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祖宗法度

祖宗法度

七年二月,侍讲张(拭)[栻]轮对奏:「本朝治体,忠厚仁信为本。」因及熙丰、元符大臣。上曰:「祖宗法度,乃是家法,熙丰之后不合改变耳不:原作「人」,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改。。」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改法宜审于初

改法宜审于初

十一月,虞允文奏:「旧法,黄甲不曾到部人,在铨试下等人之上。」上曰:「可依旧法。」又曰:「改法不当,终有窒碍,不如加详审于初,则免改更于后也。」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谓侥幸之门由上自启

谓侥幸之门由上自启

九年,宰臣梁克家奏:「龙云、陈师亮添差,于指挥有碍。」上曰:「卿等如此守法,甚善。」又曰:「侥幸之门,盖在上者多自启之,故人生觊觎心。讲画一之法,贵在能守。」《宝训》。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法度须是上下坚守

法度须是上下坚守

淳熙二年六月,进呈内降李显忠奏陈,乞女夫添差东南第四副将,赵鼎差遣,奉御笔:「再与前任差遣。」缘无添差恩例,有碍近降指挥。上曰:「卿等合如此理会,既碍指挥则已。大凡法度,须是上下(监)[坚]守。」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谓法令明备守之自足为治

谓法令明备守之自足为治

闰九月,进呈淮南转运司申:濠州锺离定〔远〕县巡检景成令再任景成:《中兴两朝圣政》作「耿成」。盖本作「耿」,避太宗讳(炅)改为「景」。。上曰:「祖宗成法,惟监司及沿边郡守方许再任。景成虽有劳 ,已经再任,不欲以小官差遣坏祖宗成法。」因论及「国家承平二百余年,法令明备,讲若画一,傥能守之,自足为治。盖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耳。」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谕辅臣遵守法度

谕辅臣遵守法度

辅臣进(承)[呈]诸司荐举刘三杰,缘系初改官人,近制合作县〔令〕,乞与堂除一知县。上曰:「得卿等守法度如此,甚善。间有内降,朕初无心,不厌卿等来理会。国家或有大事,须赖谋猷;平居无事,且当遵守法度。」《宝训》。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内批误用未经任人辅臣有请而止

内批误用未经任人辅臣有请而止

辅臣进呈:内批「刘球,勋臣之后,可差充诸州军签判。」辅臣奏:「球未经(内)[任],有碍堂除。」上曰:「此刘光世孙,可特堂〔除〕之。」次日,中使至龚茂良私第传旨宣谕:「昨日刘球差签判指挥更不须行。方进呈时,误认未曾经任之意,反复思之,此除正碍近制,不可废法。」《宝训》。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亲定淳熙法册

亲定淳熙法册

六年八月,进呈 令所重修《淳熙法册》,御笔圈记《户令》内驴、驼马、舟船契书收税,上曰:「凡有此条,并令删去。恐后世有筭及舟车之言。」辛丑,进呈《户令》,内有「户绝之家,继绝者,其家财物许给三千贯;如及二万贯,奏裁。」上曰:「国家财赋,取于民有制于:原脱,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补。。今若立法,于继绝之家其财产及二万贯者奏裁,则是有心利其财物也。」赵雄奏:「似此者欲悉删去。」上曰:「可悉令删去。」九月丙寅,进呈《捕亡令》:「诸捕盗公人不获盗,应决而愿罚钱者听听:原脱,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补。。」上曰:「公人捕盗不获,许令罚钱,而不加之罪,是使之纵盗受财也。此等条令,可令删去。」丁卯,进呈《赏格》,内有监司、知通纳无额上供钱赏格。上曰:「祖宗时,取于民止二税而已税:原作「岁」,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改。。今有和买及经总制等钱和:原作「合」,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改。,又有无额上供钱。既无名额,则是白取于民也,又

立赏以诱之,使之多取于民,朕诚不忍也。可悉删去此赏格。」赵雄等奏:「立赏以诱之,钱愈多则赏愈厚,俗吏唯赏□图,侵渔苛敛,无所不至。今圣慈删去此等赏格,斯民被实惠广矣。」上曰:「朕不忘恢复者,欲混一四海,效唐太宗为府兵之制唐太宗:原作「唐太唐」,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改。,国用既省,则科敷民间诸色钱物可悉蠲免,止收二税,以宽民力耳。」雄等奏:「圣念及此,天地鬼神实临之,必有阴相,以济大业。」《圣政》史臣曰:寿皇万机之暇,无他嗜好, 局所修条令,皆勤乙览乙:原作「一」,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改。,去取之间,辄经御笔窜定。臣赏观筭及舟车之训,而知圣人之远虑;观纵盗受财之训,而知圣人之渊识;观有心利其财物之训,而知圣人之大义;观设赏诱之多取之训「诱」下「之」原脱,据《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补。,而知圣人之至仁。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详审不轻变法

详审不轻变法

七年五月,进呈广南路经略安(按)[抚],转运、提点刑狱司状:「准指挥,以本路奏请,乞将湖南宜章、临武两县割属广东连州。再委官询访,审究二县委不可割。欲望特降指挥下湖南漕、宪司,只令仍旧。」上曰:「不若仍旧,岂可轻更易 朕向来见陈献利害,听其一时之言似乎可行,轻欲更改。迩年以来,惟务详审,未尝轻变一法。盖天下之言,来之欲广,而听之在审。」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谕士大夫改正罪名

谕士大夫改正罪名

辅臣进呈 令所删定官郭明复奏:「有犯入枉法自盗贼抵罪,乞不许改正。」上曰:「(仕)[士]大夫陈乞改正罪名,不必问其所犯轻重,但委有 枉,则虽重罪,亦不可不与改正;若所犯得实,虽是公罪,亦

难改正。」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法令不必申明但按劾违法者

法令不必申明但按劾违法者

辅臣进呈福建提刑司奏:乞下本路州县,不得存留罢役公人充耆长。上曰:「法令自明,但州县奉行不虔耳。今更不必申严,可令将违法知县按劾以闻。只行遣一二人,则诸路州县自不敢不遵法令。」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自守法不敢开幸门

自守法不敢开幸门

辅臣进呈伯圭札子:门客不理选限,登仕郎恩泽,乞理选限。上曰:「于法如何 」赵雄等奏:「在法不许。」上曰:「每自守法,不敢开放。若违常法,以开幸门,则援例干请不已,将何以阻之 」《宝训》。

帝系 宋会要辑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违戾当行遣不降指挥

违戾当行遣不降指挥

十三年八月,进呈朱缓奏朱缓:《中兴两朝圣政》卷六三作「朱弦」。:乞约束州县,不得擅行苗税折纳价钱。王淮等奏:「莫更申严 」上曰:「不须得,事贵简而严,若烦,徒为文具。」进呈约束诸路纳义仓米,上曰:「亦不须得。若有违戾,自当行遣,今后更不降指挥。」

已上三十事,两朝严于守法,务在必行之。臣升之释曰:维持国家,在乎法守。国家之守在人,固有上立法而上自不守者,有前人立法而后人不守者,有上欲守法而下不能守者,有下欲守法而上不容其守者。徇情牵制,则以私意败法;随事变更,则以用例弃法。命令不一,则以无信玩法;束吏弗严,则以舞文害法;威断不立,则以姑息废法。甚哉,守法之不可不谨也!《大禹谟》曰:「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盖虑游于逸,淫于乐,则不能谨守宪度也。《旅獒》曰:「不役耳目,百度惟正。」欲其内有所主,不至徇外而解弃绳墨也。《无逸》曰:「严恭

寅畏,天命自度。」欲其一陟一降,秩然有天则不可乱也。《大诰》曰:「惟十人迪知上帝命,越天棐忱,尔时罔敢易于法。」谓治定固当遵守成宪。况多事之时,尤不可轻易变更也。《诗 六月》之序曰:「鱼丽废则法度缺。」伤其治内治外之政不举,而纲纪文章(文)[又]为之荡然也。《易》之「雷电噬嗑」,曰「先王以明罚 法」,惧其无威明,不足以谨法也。《祈招》之诗曰:「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言其法度精纯,爱民如金,治而不穷其力也。《语》曰:「谨权量,审法度,四方之政行焉。」言数圣人相继有天下,未有无法而可行者也。《孟子》曰:「上无道揆,下无法守,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盖惧夫上不(义以)[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则下亦莫能以法度自守也。国朝立法,以洗晚唐五季之末习,历变多而虑患深,持心厚而禁防简。艺祖始创之,太宗增备之,真宗遵承之。咸平、景德之际,固无替于前朝。大中祥符以来,稍稍渐异祖宗之制。迨天圣、明道十余年间,东朝垂帘,奸幸始肆。虽景佑亲政,纪纲稍肃,而积习用例,祖宗躬亲听断之意浸以不复。弊法不除,颓纲不(整)[振],非所以守基图、救祸乱,此富弼所以有请,而《三朝政要》之书所由(所)[作]也。高宗深惩祸乱之源,慨念更张之弊,凡前日法度之废者无不复,谨存者无不举,当行者无不申明,遵守惟恪。虑夫法太重而难必行,则立法贵乎中;虑申严未必济事,则去其不便于民者;虑官吏

奉行不虔,则命监司检察按劾;虑法禁之所不戢,则谓自公卿贵戚皆当以身帅之,不以特旨废法,不以私恩废法,不以戚里废法。此高宗所以为善守法。孝宗守之尤严,尝谓:「国家承平二百余年,法令明备,讲若画一,傥能守之,自足为治。」又曰:「大凡法度,须是上下坚守上下:原作「法度」,据前文改。。」又曰:「国家或有大事,须赖谋猷;平居无事,且当遵守法度。」凡此者,皆严于守法之意,而其所以守之则有道矣。盖守法所以不坚者,必自上始,尝谓:「每自守法,不敢放开。若违常法,以开幸门,则干请不已,何以止之 」故虽欲增一宫人之俸,顾《禄令》不可而止;欲与(以)[一]未经任佥判,以碍近制而止;欲与一潜邸祗应差遣,以指挥不应而止。既幸门不开于上,可以守法矣,又虑公卿大臣之不(然)[能]共坚所守也,则又谕大臣曰:「卿等如此守法,甚善。」公卿既相与坚守矣,又虑并缘出入,引例为弊,以失政刑之中,则诏犯罪者有司并据(刑)[情] 情:原作「刑」,据前文改。,直引条法定断,凡例册封 架阁,更不引用。既已晓告天下,又特命官取新旧法并前后敕旨缉而修之,反复参订,丙夜之观,尤为详悉。其间有未便于人情、未安于圣心者,莫不朱黄识之,稍或可疑,必加改之。其淳熙法册,下至《户令》内驴、驼、马、舟船契书收税税:原作「讫」,据前文改。,无不厘正。《圣政》史臣释之云:「观筭及舟车之训,知圣人之远虑;观纵盗受财之训,知圣人之渊识;观有心利其财物之训,知圣人之大义;观赏诱多取之

训,知圣人之至仁。」其讲明无憾,可以百世共守之矣,犹虑言事者之未必尽知利害而轻欲更张,则曰:「迩年以来,惟务详审,未尝轻变一法。」又曰:「改法不当,终有窒碍,不如加详审于初,则免改更于后。」既又坚守不轻变矣,而下之人犹有不相与守之者,则黜赏行焉。于是长吏以不职免所居官,主典以违制科罪,违戾去处便行取问,奉行不虔之州县便许按劾。淳熙十三年十一月,尝因进呈陈居仁札子,上曰:「今之要务,不过择人才、正纪纲、明赏罚。更赖卿等留意,却不须多降指挥,徒见繁碎。」又进呈司农寺分委西仓籴米,上曰:「此等文字便可札下。凡指挥须教人信,若玩渎,何补于事 当取其大者要者留意,小事姑从阔略。」又曰:「少降指挥,不惟事简,又且人信。」当时议论,大抵贵信不贵轻改,贵要不贵烦渎。如是而法不行,未之有也。故曰:「朝廷不必变法,能以实意守法可也;士大夫不必议法,勿以私意败法可也。」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宋僖祖文懿崔皇后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宋僖祖文懿崔皇后

【宋会要】

僖祖文懿皇后崔氏,建隆元年三月追谥,治平四年三月以英宗祔庙,告迁神主,奉藏于夹室。熙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奉僖祖神主为太庙始祖,复祀。《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五。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顺祖惠明桑皇后

顺祖惠明桑皇后

【宋会要】

顺祖惠明皇后桑氏,建隆元年三月追谥,熙宁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以奉僖祖为太庙,始告迁神主,奉藏于夹室。同上。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翼祖简穆刘皇后

翼祖简穆刘皇后

【宋会要】

翼祖简穆皇后刘氏,幽州营田使兼平州刺史正之女。初,追封京兆郡太夫人,建隆元年三月追谥。元佑元年三月以神宗祔庙,告迁神主,奉藏于夹室。崇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立九庙,复祀。绍兴三十二年正月,以钦宗祔庙,告迁神主,奉藏于夹室。同上。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太祖母昭宪杜太后

太祖母昭宪杜太后

【宋会要】

宣祖昭宪皇后杜氏,赠中书令爽之女。周显德中,封南阳郡太夫人。太祖即位,建隆元年二月,尊为皇太后。生曹王光济、太祖皇帝、太宗皇帝、岐王光赞、恭宪、恭懿二大长公主。二年六月二日崩于滋德殿,年六十,谥曰明宪。合葬安陵,祔太庙宣祖室。干德二年二月改今谥。崇宁二年十二月,以哲宗祔庙,告迁神主,奉藏于夹室。三年十月二十九日立九庙,复祀。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孝章宋皇后

孝章宋皇后

【宋会要】

太祖孝章皇后宋氏,左卫上将军邢国公墦之女,干德六年立为皇后,太平兴国二年居熙宫,雍熙四年徙东宫,至道元年四月二十八日崩,年四十四。谥曰孝章,陪葬永昌陵,祭别庙。元丰六年七月十二日,升祔太庙太祖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太宗淑德尹皇后

太宗淑德尹皇后

【宋会要】

太宗淑德皇后尹氏,滁州刺史廷勋之女,早崩,太平兴国元年十一月追册为皇后,谥曰淑德,陪葬安陵,祭别庙。元丰六年七月十二日,升祔太庙太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懿德符皇后

懿德符皇后

【宋会要】

懿德皇后符氏,魏王彦卿之女,国初封汝南郡夫人,建隆二年九月进封楚国,干德六年改封越国,开宝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崩,年三十四。太平兴国元年十一月追册皇后,谥曰懿德,陪葬永安陵,祔太庙太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明德李皇后

明德李皇后

【宋会要】

明德皇后李氏,淄州刺史处耘之女,太平兴国二年七月入宫,雍熙元年

十二月立为皇后。生皇子一人,早世。至道三年四月尊为皇太后,景德元年三月十五日崩于万安宫,年四十五。谥曰明德,陪葬永熙陵,祔太庙太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真宗母元德李太后

真宗母元德李太后

【宋会要】

元德皇后李氏,干州防御使、赠安国军节度使、常山郡王英之女。开宝初封陇西县君,太平兴国初封陇西郡夫人,生汉王元佐、真宗皇帝,又皇子三人,皇女二人,皆早世。二年三月十二日崩,年三十四。至道三年五月追封贤妃,十二月追尊为皇太后,咸平元年正月谥曰元德。初葬普安院,三年四月陪葬永熙陵,祭别庙。大中祥符六年七月,去太字,升祔太庙太宗室。天头原批:「章怀皇后潘氏移入此条下。」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章穆郭皇后

章穆郭皇后

【宋会要】

真宗章穆皇后郭氏,宣徽南院使守文之女。淳化二年归于襄邸,封鲁国夫人,至道二年进封秦国,三年五月立为皇后。生悼献太子佑。景德四年四月十六日崩于万岁后殿,年三十二。谥曰庄穆。陪葬永西陵,祔太庙真宗室。庆历四年十一月改今谥。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章献明肃刘皇后

章献明肃刘皇后

【宋会要】

章献明肃皇后刘氏,虎捷都指挥使、嘉州刺史、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武懿王通之女。太平兴国八年入韩邸,景德元年正月为美人,大中祥符二年正月进修仪,五年五月封德妃,十二月立为皇后。干兴元年二月遗制尊为皇太后,军国事权兼取处分。天圣二年十一月行册礼,以郊祀毕,上尊号曰应元崇德仁寿慈圣。明道二年籍田,朝庙礼毕,加上尊号曰应元齐圣显功崇德慈仁保寿。三月二十九日崩,年六十四。谥曰章献明肃,陪葬永定陵,祭奉慈庙。庆历四年十一月改今谥,五年十月升祔太庙真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章惠杨太后

章惠杨太后

【宋会要】

章惠皇后杨氏,崇仪使、赠忠武军节度使、兼侍中知俨之女。景德元年正月为才人,大中祥符二年正月进婕妤,六年正月进婉仪,七年六月封淑妃,干兴元年二月遗制为皇太妃。明道二年,章献明肃皇后崩,尊为皇太后。景佑元年,加号保庆皇太后,以所居合为保庆殿。三年十一月四日崩,年五十三。谥曰庄惠,陪葬永定陵,祭奉慈庙。庆历四年十一月改今谥,熙宁二年十月奉神主瘗于陵园。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章懿李太后

章懿李太后

【宋会要】

章懿皇后李氏,左班殿直、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汉东郡王仁德之女。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为才人,天禧二年九月进婉仪,干兴元年四月进顺容,天圣十年三月封宸妃。生仁宗皇帝。明道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崩,年四十六。二年四月尊为皇太后,谥曰庄懿。初葬洪福院,十月,陪葬永定陵,祭奉慈庙。庆历四年十一月改今谥。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仁宗郭皇后

仁宗郭皇后

【宋会要】

仁宗(圣)[皇]后郭氏,崇仪副使、赠忠武军节度使、中书令兼尚书令允恭之女。天圣二年九月立为皇后。明道二年十二月自请入道,诏封净妃、玉京冲妙仙师,赐紫,名清悟,居长宁宫。景佑元年八月出居外宅。十月赐号金庭教主、冲净元师,出居安和院,名曰瑶华宫。二年十一月八日迁于嘉庆院,暴薨。年二十四。三年正月追册为皇后,葬礼用孝章皇后故事,起陵台于奉先资福禅院。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慈圣光献曹皇后

慈圣光献曹皇后

【宋会要】

慈圣光献皇后曹氏,枢密使、检校太师兼侍中、赠鲁王彬之孙,尚书虞部员外郎、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秦王 之女。景佑元年九月立为皇后,十一月行册礼,嘉佑八年三月尊为皇太后,四月权同听政,治平元年五月降手书还政。二年十一月行册礼,四年正月尊为皇太后,居庆寿宫,熙宁二年四月行册礼。元丰二年十月二十日崩于庆寿宫,年六十二。谥曰慈圣光献,三年三月陪葬永昭陵,祔太庙仁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温成张皇后

温成张皇后

【宋会要】

温成皇后张氏,石州军事推官、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安定郡王尧封之女。幼入宫,为御侍。庆历元年封清河郡君,进封才人、修媛。后忽被疾,请下迁为美人。八年十月封贵妃。生庄顺、庄定、庄慎三大长公主。皇佑六年正月八日薨,年三十一。追册为皇后,谥曰温成。葬奉先资福禅院,立庙于园侧,以知制诰岁时行礼。嘉佑七年正月更庙为祠殿,遣宫臣以常馔致祭。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真宗章怀潘皇后此条原批:「移前。真宗郭后前。」

真宗章怀潘皇后此条原批:「移前。真宗郭后前。」

【宋会要】

真宗章怀皇后潘氏,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美之女。雍熙二年闰九月归于襄邸,五年封莒国夫人,端拱二年五月三日崩,年二十二。至道三年六月追册为皇后,谥曰庄怀,陪葬永昌陵,祭别庙。庆历四年十月改今谥,元丰六年七月十二日升祔太庙真宗室。此条附「仁宗温成张皇后」后,误。依《宋史 后妃传上》,当移于前「真宗母元德李太后」下。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

英宗宣仁圣烈高皇后

【宋会要】

英宗宣仁圣烈皇后高氏,忠武军节度使、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卫王琼之曾孙,建雄军节度使、赠尚书令、康王继勋之孙,北作坊副使、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陈王遵甫之女。庆历十年三月归于藩邸,封京兆郡君。嘉佑八年四月立为皇后,治平二年十一月行册礼。生神宗皇帝、吴王颢、润王颜、益王頵、惠和、贤惠、贤德懿行、舒国四大长公主。四年正月尊为皇太后,居宝慈宫,熙宁二年四月行册礼。元丰八年三月一日诏丰:原作「圣」,误,今改。,应军国事权同行处分。五日,遗制尊为太皇太后,应军国事权同行处分。元佑二年九月行册礼。八年九月三日崩,年六十二。谥曰宣仁圣烈。九年二月七日陪葬永厚陵,祔太庙英宗室。《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七。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钦成朱皇后

钦成朱皇后

【宋会要】

神宗钦成皇后朱氏,赠太保士安之女。初入宫,为御侍。熙宁八年正月进才人,九年十二月进婕妤,元丰二年九月进昭容,五年八月封贤妃,七年正月进封德妃,八年三月尊为皇太妃,居瑞圣宫,元佑二年九月行册礼。生哲宗皇帝、楚王似、贤穆、贤康、贤孝、贤宜、贤靖五长公主。后本姓崔,父杰,幼育于任廷和家,最后依朱氏。绍圣中访知其故,时以后姓氏已布中外,不复归姓,唯赠杰、廷和皆太师。崇宁元年二月十六日崩,年五十一。追尊为皇太后,谥曰钦成。五月二十四日陪葬永裕陵,祔太庙神宗室。同上。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钦慈陈皇后

钦慈陈皇后

【宋会要】

哲宗钦慈皇后陈氏,赠太尉守贵之女。初入宫,为御侍。元丰五年十一月进才人,八年四月进美人。生徽宗。元佑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崩,年三十六。七月赠充仪。绍圣三年四月,徽宗以遂宁郡王出门,赠贵仪。元符三年正月追号皇太妃,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七日追尊为皇太后,谥曰钦慈。初葬多庆院,五月六日陪葬永裕陵,祔太庙神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哲宗昭怀刘皇后〕

〔哲宗昭怀刘皇后〕

【宋会要】

哲宗昭怀皇后刘氏,赠太师、东平郡王安成之女。初入宫,为御侍。绍圣元年四月封平昌郡君,二年五月进美人,十月进婕妤,元符二年立为皇后,行册礼。三年五月号元符皇后,崇宁二年二月进号太后,五月行册礼,居崇恩宫。政和三年二月九日崩,年三十五。谥曰昭怀。五月二十七日陪葬永泰陵,祔太庙哲宗室。《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九。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徽宗显恭王皇后〕

〔徽宗显恭王皇后〕

徽宗显恭皇后王氏,德州刺史、赠太师、荣国公藻之女。元符二年六月归于端邸,封顺国夫人。三年二月立为皇后,崇宁二年六月行册礼。生钦宗皇帝「帝」,原误作「后」,今改。、荣德公主。大观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崩,年二十五。谥曰静和。十二月二十七日陪葬永佑陵,祭别庙。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改谥曰惠恭,绍兴七年六月一日改今谥。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显肃郑皇后〕

〔显肃郑皇后〕

显肃皇后郑氏,检校太师、升海军节度使绅之女。元符三年十二月为才人,建中靖国元年八月进美人,十月进婕妤,十二月进婉仪,崇宁元年十一月封贤妃,二年五月进封淑妃,三年二月进封贵妃。大观四年十月立为皇后,政和元年二月行册礼。生兖王柽、嘉德、安德、寿淑、崇淑、成德公主。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尊为道君太上皇后,靖康元年三月居宁德宫。二年二月从徽宗北狩,建炎四年九月五日崩,年五十二。绍兴七年六月十一日谥曰显肃,十二月十日祔太庙徽宗室。十二年八月梓宫还临安,十月七日权攒永佑陵。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显仁韦皇后〕

〔显仁韦皇后〕

显仁皇后韦氏,赠太师、韩王安礼之女。崇宁五年封平昌郡君,大观元年二月进才人,六月进婕妤,二年进修容,生高宗皇帝。靖康元年十一月进位龙德宫贤妃,二年二月从徽宗北狩,建炎元年五月尊为宣和皇后,绍兴七年三月尊为皇太后,十二年八月回銮,居慈宁宫。二十九年九月二十日崩,年八十。谥曰显仁。十一月二十六日权攒永佑陵,祔太庙徽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明达刘皇后〕

〔明达刘皇后〕

明达皇后刘氏,太师彦清之女。元符三年四月为御侍,崇宁元年十二月封寿安郡君「郡」,原误作「群」,今改。,二年三月进才人,三年七月进美人,四年四月进婕妤,大观元年二月进婉容,九月进婉仪,二年正月进德妃,二月进淑妃,三年四月进贵妃。生济阳郡王棫、祈王模、秦王榛、茂德、安淑、洵德公主。政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薨,年二十七。谥曰明达懿文,葬昭先积庆院。九月二十日追册为皇后,止以明达为谥,即茔所为园陵,置祠殿,祭别庙。十月三十日,诏即本家建德隆殿。

【宋会要】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钦宗朱皇后〕

〔钦宗朱皇后〕

钦宗皇后朱氏,故少傅、恩平郡王伯材之女。政和六年纳为皇太子妃。七年十月生嫡皇孙大宁郡王谌。宣和七年十二月立为皇后,靖康二年四月从钦宗北狩。同上。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明节刘皇后〕

〔明节刘皇后〕原批:「此在前」,明节为徽宗后

,当在钦宗朱皇后之前。又,「朱皇后」条批云:「此在后」。

明节刘皇后,兴宁军节度使、龙德太一宫使宗元之女,十岁入宫中。政和三年闰四月自宫人为才人,八月进美人,九月进婕妤,五年六月进婉容,六年十一月进婉仪,十二月进贤妃,八年六月进淑妃,宣和二年进贵妃。生建安郡王幧、嘉国公椅、英国公穗、和福公主。三年四月薨,年三十三。五月追册为皇后,谥曰明节明节:《宋史》作「明节和文」。,葬昭贤马昭贤马:疑有误。明节皇后既与明达皇后同葬一处,应与上文同为「昭先积庆院」。,祔明达皇后寝园之西北隅隅,原误作「偶」,今改。。《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九。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高宗懿节邢皇后

高宗懿节邢皇后

【宋会要】

高宗懿节皇后邢氏,徽猷阁待制、赠少师、追封嘉国公焕之女。政和五年四月归于康邸,封嘉国夫人。靖康二年二月,侍显仁皇后从徽宗北狩。建炎元年五月四日立为皇后。绍兴九年六月二日崩,年三十四,谥曰懿节。十二年七月六日祔太庙别庙。八月梓宫还临安,十月七日权攒祔永佑陵。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孝宗安穆郭皇后〕

〔孝宗安穆郭皇后〕

孝宗安穆皇后郭氏,后改成穆。度远军节度使、赠太师、追封荣王瑊之女。绍兴十四年正月十九日封咸宁郡夫人,生庄文太子、魏王恺、皇太子惇、邵王恪。二十六年六月二日崩,年三十一。三十年八月十三日赠淑国夫人,三十一年九月十七日加赠福国夫人,三十二年六月四日追封皇太子妃,八月二十六日追册为皇后。九月二十三日上谥曰恭怀,十月二十八日改今谥。十二月二十七日祔太庙别庙,攒临安府钱塘县南屏山。《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九。

绍熙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改谥成穆,谥议事中兼直学士院兼实录院同修撰楼钥撰,册文右丞相赵汝愚撰按:原「绍熙五年」至「赵汝愚撰」原在《宋会要后妃一》P ,今按天头原批移入。。《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十一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安恭夏皇后〕

〔安恭夏皇后〕

安恭皇后夏氏,后改成恭。赠太师、追封信王协之女。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封齐安郡夫人,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进位贤妃,隆兴元年十月二十五日立为皇后,二年正月六日行册礼。干道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崩,年三十二。七月十七日上谥曰安恭,闰七月二十一日祔太庙别庙,攒临安府钱塘县南屏山。同上。绍熙五年十月二十九日改成恭,谥议给事中兼直学士院兼实录院同修撰楼钥撰,册文右丞相赵汝愚撰。「绍熙五年」至「赵汝愚撰」原在《宋会要后妃一》

,今按天头原批移入。《大典》卷一万九千三百十一。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成肃谢皇后〕

〔成肃谢皇后〕

皇后谢氏,赠太师、追封忠王宁之女。绍兴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封咸安郡夫人,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进封婉容,隆兴二年二月十一日进位贵妃,淳熙三年八月十四日立为皇后。十月五日行册礼原批文有云,下接后页册文参知政事龚茂良撰。」但《后妃一之八》有「成肃皇后谢氏,淳熙三年八月十四日立为皇后,十月十五日行册礼」一段文字,与上文重复,删去。。册文参知政事龚茂良撰。绍熙元年正月一日恭上尊号曰寿成皇后,册文参知政事王蔺撰。庆元二年十月三日恭上尊号曰寿成惠慈皇太后,册文知枢密院事郑侨撰。六年八月十六日加上尊号曰寿成惠慈太皇太后。十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依淳熙十四年礼例,候三年丧毕行礼。」诏依。嘉泰二年十二月四日加上尊号曰寿圣慈佑太皇太后,册文右丞相谢深甫撰。开禧三年五月十六日崩于寿慈殿。八月二日上谥曰成肃肃,原阙,据《宋史 后妃传下》补。,议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卫泾撰原无「泾撰」二字,今补入。,册文右丞相陈自强撰,攒祔于永阜陵「攒祔于永」四字:原无,据《宋史 后妃传下》补。,二十九日祔太庙孝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光宗李皇后〕

〔光宗李皇后〕

光宗后李氏据前体例,补「光宗」二字。,庆远军节度使、赠太师追封楚王道女道,原阙,据《宋史 后妃传下》补。,隆兴二年四月十八日封荣国夫人,闰月十二日进封定国夫人,干道七年三月一日立为皇太子妃,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立为皇后。绍熙元年正月十九日行册礼,册文同知枢密院事葛邲撰。庆元二年十月三日上尊号曰寿仁太上皇后,册文参知政事何澹撰。六(月)[年]六月四日崩于慈仪殿,八月一日上谥曰慈懿,谥议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邵文炳撰,册文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何澹撰。二十日攒临安府钱塘县南屏山,九月二日祔太庙光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宁宗恭淑韩皇后〕

〔宁宗恭淑韩皇后〕

宁宗恭淑皇后韩氏,庆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赠太师、崇国公同卿之女。淳熙十二年八月封新安

郡夫人,十六年五月进封崇国夫人,绍熙五年七月六日立为皇后,庆元二年十月六日行册礼,册文签书枢密院事叶翥撰。六年十一月七日崩于坤宁殿。十二月十八日上谥曰恭淑,谥议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陈宗召撰,册文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何澹撰。二十日攒临安府钱塘县南屏山,二十八日祔太庙别庙。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恭圣仁烈杨皇后〕

〔恭圣仁烈杨皇后〕

恭圣仁烈皇后杨氏,故保义郎、累赠太师尚书令、追封齐王渐之女。庆元二年三月封平乐郡夫人,三年四月进封婕妤,五年五月进封婉仪,六年二月进位贵妃,嘉泰二年十二月十三日立为皇后,三年二月六日行册礼,册文知枢密院事陈自强撰。嘉定十七年闰八月三日宁宗遗制尊为皇太后。宝庆三年正月(缺)正月(缺)签书枢密院事陈贵谊撰,册文知枢密院事薛极撰。四月二十八日陪葬永茂陵,五月十三日祔太庙宁宗室。

后妃 宋会要辑稿 后妃一 皇后皇太后杂录

皇后皇太后杂录

【宋会要】

真宗咸平二年闰三月三日「二」原作「一」,误。按《宋史真宗一》:咸平二年闰三月「己丑,上皇太后宫名曰万安。」是「闰三月」在「二年」不在「一年」。,宰臣张齐贤等言:「谨按汉制,帝母称长乐宫。又唐穆宗郭太后居兴庆宫,号兴庆太后,敬宗王太后居义安宫,号义安太后,文宗萧太后居积庆宫,号积庆太后。今皇太后宫室之制有所未备,臣等请命有司为皇太后建宫立名,以称陛下奉承慈颜、孝治天下之志。」诏曰:「朕欲时奉皇太后颜色,宜近朕所居,修建宫殿,贵便于晨省。」仍以万安宫、万安殿为名,遂以滋德殿为宫。

三年八月三日诏:「自今皇太后物皆曰恭上。」先是,帝谓宰臣曰:「朕览前代帝王故事,凡献皇太后物皆曰奉上,恐未协尊称。」故有是诏。

大中祥符二年七月八日,中书门下上言:「按《汉书 百官表》,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更名长信少府。注云,以太后所居为名也。居长信宫则曰长信少府,居长乐宫则曰长乐少府。又云,长乐卫尉不常置。万安宫本因明德皇太后特建,今明德皇太后上僊,万安宫废置,合依宫官之例。」诏恭依。复以宫为滋德殿。

六年六月十一日宗正寺言:「准制,册德妃为皇后,合编入属籍。」从之。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二月二十三日,礼仪院言:「准遗制,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其所降制,命群臣上表。凡文字名称等,望下两制与崇文院检讨官同详定以闻。又所降批答欲首云『览表具之』,末云『所请宜许或不许』。」并从之。宰臣请所御何殿,皇太后遣内侍都知张景宗宣谕曰:「虽勉奉遗旨,将来嗣君视事,当朝夕在侧,冀申保护,何须别御殿也。当深体此意,以定仪式。」

二十四日,内降皇太后手书曰:「先帝以嗣君之托,所以遗制之中,权令处分军国事。勉遵遗命,不敢固辞。自今中书、枢密院事进呈皇帝后,并依例程进入文书印画,亦不妨内中子细看览,或事有未便,即当与皇帝宣召辅臣商议。若事关机要,亦许非时请对,即不必预定奏事日限。盖念先朝理命务合至公,其于文武大臣、内外百辟推诚委任,断在不疑。缅料忠贤,各怀恩义,必能尽节,以佐昌朝。顾予菲躬,得守常制,兴言及此,五内摧伤。」先是,中书、枢密院奏:请每五日一次皇太后与皇帝同御便殿,出帘奏呈公事,既依奏,已而复有此命。

三月十六日礼仪院上言:「内外命妇入见皇太后,请于内中别设客殿。唯长公主并亲王夫人许殿上起居,自余内命妇并立殿下。仍度宫庭设次,不得交杂往还,其班序次第及表状文字专委职掌之人管干收接。如有犯者,并奏取旨。」从之。

七月十一日,中书、枢密院上表请皇太后特遵大行皇帝遗制,每五日一次与皇帝同御便殿,许中书、枢密院奏事。表三上,从之。

八月八日始御

承明殿,宰臣率百僚诣内东门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中书、枢密院请军国机宜及臣僚恩泽并进呈取旨,若常事即依旧进入文字,候印画付外施行。若事从别旨,有未可行者,即于御前纳下,再候指挥。其日殿上垂帘,皇帝座亦在帘内,辅臣以次奏事,屏去左右侍卫。如有军机急速,即不限五日,并许非时请对及宣召合门前一日奏裁。并从之。初,丁谓定皇太后称「予」,于是中书与礼仪院参议,每下制令称「予」,便殿处分事称「吾」。诏并止称「吾」。初御承明殿,冯拯等再拜舞踊,皇太后哀恸久之,令内侍宣谕曰:「予不欲行垂帘御殿之仪,卿等累请,辞不获已,候皇帝春秋长,即当还政。」拯等言,皇太后临朝,盖先朝顾命之托也

仁宗天圣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皇太后手诏,文武臣僚今年南郊更不得上表请加尊号。

八年七月二十一日,群臣请加上尊号曰「应元崇德显功隆运仁寿慈圣皇太后」,表三上,不许。

明道元年十二月九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后赴太庙,乘玉辂,服祎衣花钗冠,其行礼服衮衣仪天冠。」从之。

二年四月八日,太常礼院言:「尊皇太妃杨氏为皇太后,百官通奏于皇太后,言笺,不称表。其称谓则曰殿下,若教旨懿慈。」诏从之。先是,大行皇太后遗诰曰:「皇太妃与吾同事先朝,备彰懿范。自今朝之临御,亦共赞于内谋。爰属兹辰,允当崇奉。宜尊为皇太后。往者皇帝践祚,方幼冲年,吾禀先帝遗言,权助军国。今皇帝统临一纪,盛德日新,此后听断,一依祖宗旧规。如有军国大事,皇帝与皇太后内中裁旨商量。」是时帝久临御,威德已着,中外企望亲政。及宣诰之际,尚有「裁旨商量」之语,往往窃议,浸淫上闻。翌日令中书门下掇去遗诰内所载皇太后事,不须颁告天下。有司因得用咸平旧章以正其礼。

景佑元年九月二十六日诏,皇太后宜令宫禁上下此后并以保庆皇太后为称,并题所居殿额。

嘉佑八年英宗即位未改元四月八日诏曰:「朕承大行之遗命,嗣列圣之丕基。践祚之初,御哀罔极。遂罹疾恙,未获痊和。而机政之繁,裁决或壅。皇太后母仪天下,子育朕躬,辅佐先朝,练达庶务。因请同于听览,蒙曲赐于矜从。俾缓忧勤,冀速康复。候将来听政日,请皇太后权同处分。」太常礼院奏:「请自十一日皇帝同皇太后御内东门小殿垂帘,中书、枢密院合班起居,以次奏事,或非时召学士亦许至小殿。皇太后处分称『吾』,其日群臣进名起居于内东门。」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十三日,皇太后手书付中书曰:「日者昊天不吊,先帝上宾。遽扬末命之言,方结未已之痛。而皇帝践祚之始,御哀过情,忽传诏于外廷,请预闻于庶政。载念承邦之重,累申还辟之文。皇衷未回,群听犹郁。顾人子之诚虽至,然国家之

事靡安。况日听治朝,躬发神明之断;出驰禁跸,众闻舆马之音。百姓莫不交欣,三灵以之荐祉。吾尝视前史之戒,思累圣之图,将退饬于母仪,庸进强于君德。从容房闼,不亦美欤 」先是,帝即位感疾,大臣以命令无所出,遂请皇太后权同听政,以安人心。初议于内东门垂帘奏事,而帝方服药,权居柔仪殿东合之西室,皇太后居其东室。辅臣日入东合候问圣体,因奏事。至五月二十七日,帝初御延和殿,至六月三日,复不出,唯辅臣得入对柔仪,退诣内东门小殿,帘外覆奏事于皇太后。至七月十三日,帝始间日御前后殿,视朝听政。辅臣每退朝,入内东门小殿覆奏事如初。皇太后再出手书还政,大臣以白帝,辄留之不下。至是,皇太后以帝躬康复,故降手书,遂撤小殿帘帷,不复处分军国事。

七月十六日诏曰:「顷以嗣承大统,方执初丧,过自摧伤,遂婴疾恙。皇太后尊居母道,时遘家艰,闵予哀号,俯徇诚请。勉同听览,用适权宜。赖保护之勤劬,获清明而康复。恭惟坤德之至静,实厌事机之久烦。迨此弥年,荐承谆诲。顾寔繁于庶政,难重浼于睿慈。而方国多虞,则共济天下之务;惟时无事,亦宜享天下之安。先民有言,无德不报。虽日用三牲之养,未足尽于予心,而形于四海之风,必务先于孝治。惟是事亲之礼,盖存有国之规。当极尊崇,以称朕意。应合行仪范等,令中书、门下、枢密院参议以闻。」

十九日诏:「皇太后称『圣旨』,出入唯不鸣鞭,他仪卫如章献明肃太后故事。有所取索,本合使臣录圣旨付所司,事属中书枢密院者,使臣具申状,皆覆奏即施行。」

二十一日中书、门下之表:「伏以蓄非常之施者,必获非常之报,举极隆之典者,必有极隆之名。而况廓帝母之深居,揭宸庭之大顺,宜图懿号,式表常尊。恭惟皇帝陛下,秉德自天,乘时出震,大横之兆,夏启以光,《小毖》之诗,成王求助。赖穹苍之降佑,复宗社之垂休。外则多士协忠,终济艰难之务;内则慈闱辅治,益恢顾复之恩。同大政以踰年,顺 情而复辟。臣等窃谓:极天下之养,未足以报其仁,严禁闱之称,乃所以崇其位。稽参近古,蔚有前规。在汉之隆,实居长乐,有唐之盛,亦阐义安。斯皆保承承继继之昌,达尊尊亲亲之义。下推子道,上奉坤仪。臣等订正遗章,讲明大法。入以摽九重之奥,烂乎有文;出以训百行之源,莫加于孝。愿闻俞旨,俯亮愚衷。臣等不胜大愿,请以皇太后所居为慈寿宫,殿为慈寿殿。」诏恭依。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四月四日,太常礼院言:「参详到太皇太后已有治平元年所定仪范外,皇太后出入仪卫:御龙、骨朵子直都虞候、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共三十人,弓箭直、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共二十人。皇太后、皇后

常出止用正副金涂银装白藤舆各一,上覆泬榈屋,饰以凤辇宫服,同乘舆平头辇之制。咸平中,万安太后与上设行龙六,制饰率有加焉。今来皇太后出入所乘,伏请依万安太后舆制造。所请有金铜坐车子等即于礼典不载,合依自来体例施行。」并从之。从皇太后仪视太皇太后,唯不呼万岁。

神宗熙宁元年三月十五日,中书、门下上言:「伏以太皇太后辅佐仁祖之久,参决英庙之初,内协和于六宫,外敉宁于百度,成功不处,复辟之明。皇太后诞育圣躬,布宣阴教,动循共俭之训,允隆顾复之恩。陛下日欸慈闱,躬修色养。臣等以谓其施博者其报厚,其实茂者其名闳。故汉尊长乐之宫,唐揭兴庆之号。本朝当咸平之际,明德飨万安之名,于岁时而奉觞,即躬省而改筑。质于典册,具有故常。足以兴隆母仪兴:原作「亡」,今据文意改。,首善风教,置而未讲,阙孰甚焉。臣等不胜大愿,请命有司稽考旧典,特建太皇太后宫殿,并以庆寿为名,皇太后宫殿并以宝慈为名。」诏荅曰:「朕闻孝莫大乎尊亲,尊亲莫大乎以天下养。顾惟寡德,获承丕绪,富兼四海,荣奉两宫。虽晨昏不远于慈颜,而居室尚仍于旧贯。四时温凊,未通阴阳之和;三朝庆贺,莫容仪物之盛。有稽营建,兹用慊然。后览奏陈,请图改筑。历援故事,并揭华题,事协尊崇,理为宜称。所请宜允。」后过谅闇,令有司检举施行。后庆寿宫建庆寿、萃德二殿,宝慈宫建宝慈、姒徽二殿。

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太皇太后迁居庆寿宫。

七月二十二日,皇太后迁居宝慈宫。

六月二十六日诏:「两宫毕工,事干尊奉。提举及干当官张若水等推恩各有差。」

元丰六年七月十二日诏:「祔孝惠、孝章、淑德、章怀皇后于太庙。」后二日诏曰:「朕若稽古昔,是正礼文。永惟四后之慈,实佐三朝之圣。载涓谷旦,参订仪,升自閟宫,祔于太室。侑禘夆四时之飨,协天地一体之文。嘉娱神心,称秩祀事。宜均庆泽,以暨后昆。四后之家,宜推其长一人,已仕者迁一官,未仕者与初等官。」

八年三月一日诏曰:「朕膺昊穹之腃命,缵列圣之丕图,夙夜积勤,兴居爽豫。永惟四海之广,虑拥万机之繁。皇太后德盛母仪,道隆坤载,圣性聪哲,达于几深,仰叩慈仁,许同听断,庶专调护,早遂康和。应军国事并皇太后权同处分,候康复日依旧。」先是,三省、枢密院奏皇太后权同听政,候康复日依旧。帝顾视首肯,既退,即移班近东垂帘见皇太后,具所奏以闻,皇太后泣许,故有是诏。

五日遗诏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应军国事并权同行处分。

七日制德妃朱氏加号皇太妃,其合行册礼令有司检详典故以闻。时哲宗已即位未改元。

四月六日礼部言:「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当行册礼,请如故事,在三年之外。」从之。

十八日,诏太皇太后

母鲁国夫人李氏进封韩越国太夫人。

五月二日,诏太皇太后母韩越国太夫人凡给赐倍常仪。

六月八日,尚书礼部言:「太皇太后生辰旧所供奉物于令式宜增一倍。冠朵旧用朵子九及花五亦各增为十二之数。皇太妃生辰节序宜用皇后例。」从之。

十二日,诏:「皇太妃出入宜乘檐子,令所属议制度及仪卫恩数以闻。」于是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檐子当用牙鱼凤为饰,伞用青罗,命妇上笺,宫人称慈旨,升阶上拜。应礼物太皇太后、皇太后于皇太妃称赐,皇帝于皇太妃称奉。百官不称臣。应有该载未尽,令所属比附所定礼仪施行。」从之。

八月二日,诏:「太皇太后遇大礼兴龙、坤成节,亲属恩泽及冠帔之数,并以临时所得指挥取旨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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