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卷一

通典卷一

通典食货典

通典卷第一

                   京兆杜佑字君卿纂

  佑少尝读书,而性且蒙固,不达术数之艺,不好章句之学。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夫行教化在乎设职官,设职官在乎审官才,审官才在乎精选举,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职官设然后兴礼乐焉,教化隳然后用刑罚焉,列州郡俾分领焉,置边防遏戎敌焉。是以食货为之首,十二卷。选举次之,六卷。职官又次之,二十二卷。礼又次之,百卷。乐又次之,七卷。刑又次之,大刑用甲兵,十五卷。其次五刑,八卷。州郡又次之,十四卷。边防末之。十六卷。或览之者庶知篇第之旨也。本初纂录,止于天宝之末,其有要须议论者,亦便及以后之事。

 食货

  第一、田制上  第二、田制下 水利田 屯田  第三、乡党土断、版籍并附  第四、赋税上  第五、赋税中  第六、赋税下  第七、历代盛衰户口 丁中  第八、钱币上  第九、钱币下  第十、漕运 盐铁  第十一、鬻爵 榷酤 算缗 杂税 平准均输附  第十二、轻重

 食货一

  田制上唐 周 秦 汉 后汉 晋 宋 后魏

  谷者,人之司命也;地者,谷之所生也;人者,君之所治也。有其谷则国用备,辨其地则人食足,察其人则徭役均。知此三者,谓之治政。夫地载而不弃也,一着而不迁也,安固而不动,则莫不生殖。圣人因之设井邑,列比闾,使察黎民之数,赋役之制,昭然可见也。自秦孝公用商鞅计,乃隳经界,立阡陌。虽获一时之利,而兼并踰僭兴矣。降秦以后,阡陌既弊,又为隐核,隐核在乎权宜,权宜凭乎簿书。簿书既广,必藉众功,藉众功则政由群吏,政由群吏则人无所信矣。夫行不信之法,委政于众多之胥,欲纪人事之众寡,明地利之多少,虽申商督刑,挠首总算,亦不可得而详矣。不变斯道而求理者,未之有也。夫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封,大夫不得专地。若使豪人占田过制,富等公侯,是专封也;卖买由己,是专地也。欲无流粤,不亦难乎!

  陶唐以前,法制简略,不可得而详也。及尧遭洪水,天下分绝,使禹平水土,别九州岛,其分别疆理所在,具州郡篇。冀州,厥土惟白壤,无块曰壤。厥田惟中中。田第五。兖州,厥土黑坟,色黑而坟起。厥田惟中下。第六。青州,厥土白坟,厥田惟上下。第三。徐州,厥土赤埴坟,土黏曰埴。厥田惟上中。第二。扬州,厥土惟涂泥,地泉湿。厥田惟下下。第九。荆州,厥土惟涂泥,厥田惟下中。第八。荆河豫州,厥土惟壤,下土坟垆,高者壤,下者垆。垆,疏也。厥田惟中上。第四。梁州,厥土青黎,色青黑,沃壤也。厥田惟下上。第七。雍州,厥土惟黄壤,厥田惟上上。第一。九州岛之地,定垦者九百一十万八千二十顷。虞夏殷三代凡千余载,其闲定垦,书册不存,无以详焉。

  周文王在岐,今扶风郡岐山县。用平土之法,以为治人之道,地着为本,地着谓安土。故建司马法:「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故丘有戎马一匹,牛三头,甸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一同百里,提封万井,戎马四百匹,车百乘,此卿大夫釆地之大者,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六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谓之千乘之国。天子之畿内,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戎卒七十二万人,故曰万乘之主。」小司徒之职,「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

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郑玄曰:「均、平也。周犹遍也。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为率者,有夫有妇,然后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为九等,七、六、五者为其中。可任,谓丁强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余男女强弱相半,其大数。」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此谓造都鄙也。釆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其制似井之字,因取名焉。谓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

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四井为邑,方二里;四邑为丘,方四里;四丘为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积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积万井九万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二万七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浍,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釆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

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地事谓农牧衡虞也,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谓出车徒给徭役也。任土之法,以物地事,授地职,而待其政令。任土者,任其力势所能生育,且以制贡赋也。物,物色之,以知其所宜之事而授农牧衡虞,使职之。以廛里任国中之地,以场圃任园地,以宅田、士田、贾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县地,以大都之田任疆地。谓廛里者,若今云邑居里矣。廛,民居之区域也。里,居也。圃树果蓏之属,季秋于中为场。樊圃谓之园。宅田者,致仕之家所受之田也。士相见礼曰:「宅者在邦,则曰市井之臣;在野,则曰草茅之臣。」

士读为仕,仕者亦受田,所谓圭田也。孟子曰:「自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亩。」贾田,在市贾人其家所受田也。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牛田,牧田,畜牧者之家所受田也。赏田者,赏赐之田。公邑谓六遂余地,天子使大夫治之,自此以外皆然。家邑,大夫之釆地;小都,卿之釆地;大都,公之釆地,王子弟所食邑也。疆五百里,王畿界也。皆言任者,地之形实不方平如图,受田邑者远近不得尽如制,其所生育职贡,取正于是耳。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爰,于也。更谓三岁即改与别家佃,以均厚薄。农民户人已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

比,例也。必寐反。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口二十亩。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淳,尽也,泽卤之田不生谷。各以肥硗多少为差。硗,硗确,谓瘠薄之田。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勉强劝之,令习事。

  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秦孝公任商鞅,鞅以三晋地狭人贫,三晋,韩赵魏三卿,今河东道之地。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孝公十二年之制。数年之闲,国富兵强,天下无敌。

  汉孝文时,民近战国,皆多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故其畜积足恃。今背本而趋末,游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本,农桑也。末,工商也。言人已弃农而务工商矣,其食米粟者又甚众也。残谓伤害。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几,近也。公私之积,犹可哀痛。言年载已多,而无储积。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今驱人而归之农,皆着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伎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言皆趋农作。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帝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诏曰:「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度谓量计。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蕃,多也。为酒醪以靡谷者多,靡,散也。靡读曰縻。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竹仲反。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也。」

  晁错复说上曰:「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食读曰嗣。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捐,谓人饥相弃捐也。瘠,瘦病也。言无相弃捐而瘦病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着,不地着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苟御风霜,不求靡丽。饥之于食,不待甘旨;旨,美也。饥寒至身,不顾廉耻。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服,事也。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闲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价而卖,本直千钱者,价得五百。亡者取倍称之息,取一偿二为倍称。称,举也。今俗所谓举钱。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帝从之。其后务敦农本,仓廪充实。

  孝景元年,制曰:「闲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草稠曰荐,草深曰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后元三年,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闲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

  孝武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宿麦,谓苗经冬。仲舒又说上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音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名田,占田也。各为立限,不使富者过制,则贫弱之家可足也。塞并兼之路,然后可善治也。」竟不能用。

  元狩三年,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人能假贷贫人者以名闻。及末年,帝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田千秋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亩三甽,甽,垄也,音工犬反,字或作畎。岁代处,故曰代田,代,易也。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二耜为耦,并两耜而耕。广尺深尺曰甽,长终亩。一亩三甽,一夫三百甽,而播种于甽中。播,布也。种谓谷子。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耨,鉏也。因隤其土以附苗根。隤谓下之。音颓。故其诗曰:「或芸或籽,黍稷儗儗。」音拟。小雅甫田之诗。儗儗,盛貌。籽音子。芸,除草也。籽,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必寐反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能读曰耐。故儗儗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九夫为井,三夫为屋。夫百亩,于古为十二顷。古百步为亩,汉时二百四十步为亩,古千二百亩,则得今五顷也。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缦田,谓不甽者。音莫干反。善者倍之。善为甽者,又过缦田二斛以上。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太常主诸陵,有民,故亦课田种。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为法意状。民或苦少牛,无以趋泽,趋读曰趣,及也。泽,雨之润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音晚犁。挽,引也。史失光姓。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庸,功也,言换功共作也。义与佣赁同。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而缘反地,离宫,别处之宫,非天子所常居也。壖,余也。宫壖地,谓外垣之内,内垣之外也。诸缘河壖地,庙垣壖地,其义皆同。守离宫卒,闲而无事,因令于壖地为田。课得谷皆多其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令,使也。命者,教也。令离宫卒教其家田公田也。又教边郡及居延城。居延,张掖县也。时有甲卒也。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至孝昭时,流民稍还,田野垦辟,颇有畜积。

  孝宣地节三年,诏曰:「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种,五谷种。

  孝元初元元年,以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建昭五年,诏曰:「方春农桑兴,百姓戮力自尽之时也。故是月劳农劝桑,无使后时。今不良之吏,覆按小罪,征召证按,兴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时之作,亡终岁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孝成帝之时,张禹占郑白之渠四百余顷,他人兼并者类此,而人弥困。阳朔四年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闲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孝哀即位,师丹辅政,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逾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诏书且须后,须,待也。遂寝不行。孝平元始元年,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二年,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百三十顷。盖纪汉盛时之数。据元始二年户一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每户合得田六十七亩百四十六步有奇。

  王莽篡位,下令曰:「古者设井田,则国给人富而颂声作。此唐虞之道,三代所遵行也。秦为无道,坏圣制,废井田,是以兼并起,贪鄙生,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于是「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买卖。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百姓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自诸侯卿大夫至于庶人,抵罪者不可胜数。经二年余,中郎区博谏曰:「井田虽圣王法,其废已久。周道既衰,而人不从。秦顺人心,改之可以获大利,故灭庐井而置阡陌,遂王诸夏,讫今海内未厌其弊。今欲违人心,追复千载绝迹,虽尧舜复生,而无百年之渐,不能行也。」莽知人愁,乃以许卖。其后百姓日以凋弊。

  后汉之初,百姓虚耗,率土遗黎,十纔一二。光武建武十五年,诏下州郡检覆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下狱死。顺帝建康元年,定垦田六百八十九万六千二百七十一顷五十六亩九十四步。据建康元年户九百九十四万六千九百九十,每户合得田七十亩有奇。

  荀悦论曰:「昔文帝十三年六月,诏除人田租。且古者十一而税,以为天下之中正。今汉人田,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然豪富强人占田逾多,其赋太半,官收百一之税,而人输豪强太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是以惠不下通,而威福分于豪人也。今不正其本,而务除租税,适足以资富强也。孝武皇帝时董仲舒尝言,宜限人占田。至哀帝时,乃限人占田不得过三十顷,虽有其制,卒难施行。然三十顷又不平矣,且夫井田之制,不宜于人众之时,田广人寡,苟为可也。然欲废之于寡,立之于众,土地布列在豪强,卒而革之,并有怨心,则生纷乱,制度难行。由是观之,若高祖初定天下,光武中兴之后,人众稀少,立之易矣。既未悉备井田之法,宜以口数占田为之立限。人得耕种,不得卖买,以赡贫弱,以防兼并,且为制度张本,不亦宜乎!虽古今异制,损益随时,然纪纲大略,其致一也。」

  崔寔政论曰:「昔圣人分口耕耦地,各相副适,使人饥饱不变,劳逸齐均。富者不足僭差,贫者无所企慕。始暴秦隳坏法度,制人之财,既无纲纪,而乃尊奖并兼之人。乌氏以牧竖致财,宠比诸侯;寡妇清以攻丹殖业,礼以国宾。于是巧猾之萌,遂肆其意。上家累巨亿之赀,斥地侔封君之土,行苞苴以乱执政,养剑客以威黔首。专杀不辜,号无市死之子。生死之奉,多拟人主。故下户踦岖,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炽,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其所以伤心腐藏、失生人之乐者,盖不可胜陈。故古有移人通财,以赡蒸黎。今青、徐、兖、冀,后汉青州,今北海、济南、淄川、东莱、东牟、高密、平原等郡地。徐州,今东海、琅邪、彭城、临淮、广陵等郡地。兖州,今陈留、灵昌、濮阳、东平、济阳、济阴、鲁等郡地。冀州,今魏郡、邺郡、巨鹿、清河、常山、赵郡、博陵、信都、景城等郡地。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凉州,今安定、彭原之北、天水、陇西并其地。幽州,今上谷、范阳之北,东至辽东并其地。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垦发。小人之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无适乐土之虑。故人之为言瞑也,谓瞑瞑无所知。犹群羊聚畜,须主者牧养处置,置之茂草,则肥泽繁息,置之硗卤,则零丁耗减。是以景帝六年,下诏郡国,令人得去硗狭,就宽肥。至武帝,遂徙关东贫人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陇西,今陇西、天水、金城、会宁、安乡等郡地。北地,今安定、彭原、安化、平原、灵武、五原等郡地。西河,今银川、新秦、西河、昌化等郡地。上郡,今延安、咸宁、洛交、中部等郡地。会稽,今浙江东晋陵郡以东,直至信安、永嘉郡地。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后加徙猾吏于关内。今宜复遵故事,徙贫人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人之术也。」

  仲长统昌言曰:「远州县界至数千,而诸夏有十亩共桑之迫。远州有旷野不发之田,代俗安土有死无去。君长不使,谁能自往缘边之地。亦可因罪徙人,便以守御。」

  晋武帝泰始八年,司徒石苞奏:「州郡农桑未有殿最之制,宜增掾属令史,有所循行。」帝从之。苞既明劝课,百姓安之。平吴之后,有司奏:「王公以国为家,京城不宜复有田宅。今未暇作诸国邸,当使城中有往来之处,近郊有刍稿之田。今可限之,国王公侯,京城得有宅一处。近郊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城内无宅城外有者,皆听留之。」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其官第一品五十顷,每品减五顷以为差,第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代。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量其官品以为差降。自西晋则有荫客之制,至东晋其数更加,具赋税上篇。

  宋孝武帝大明初,羊希为尚书左丞。时扬州刺史西阳王子尚上言:「山湖之禁,虽有旧科,人俗相因,替而不奉,熂许气反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斯实害理之深弊。请损益旧条,更申恒制。」有司检壬辰诏书:「擅占山泽,强盗律论,赃一丈以上皆弃市。」希以「壬辰之制,其禁严刻,事既难遵,理与时弛。而占山封水,渐染复滋,更相因仍,便成先业,一朝顿去,易致怨嗟。今更刊革,立制五条。凡是山泽,先恒熂力居反。种养竹木杂果为林仍,及陂湖江海鱼梁鮆七由反,即移反。场恒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官品第一、第二品,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第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赀簿。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少,依限占足。若非前条旧业,一不得禁。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除晋咸康二年壬辰之科」。从之。

  时山阴县人多田少,孔灵符表请徙无赀之家于余姚、鄮、莫侯反鄞银音三县界,垦起湖田。余姚,今会稽郡县。鄮、鄞则今余姚郡地。帝令公卿博议,咸曰:「夫训农修政,有国所同。土著之人,习翫日久,如京师无田,不闻徙居他县。寻山阴豪族富室,顷亩不少,贫者肆力,非为无处。又缘湖居人,鱼鸭为业,小人习始既难,劝之未易。远废之畴,方翦荆棘,率课穷乏,其事弥难,资徙粗立,徐行无晚。」帝违众议,徙人并成良业。

  后魏明帝永兴中,频有水旱。神瑞二年,又不熟,于是分简尤贫者就食山东。敕有司劝课田农曰:「前志有之,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凡庶人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死无椁,不蚕者衣无帛,不绩者丧无缞。教行三农,生殖九谷。」自是人皆力勤,岁数丰穰,畜牧滋息。

  景穆帝初为太子监国,曾令有司课畿内之人,使无牛家以人牛力相贸,垦殖锄耨。其有牛家与无牛家一人种田二十亩,偿以耘锄功七亩,如是为差。至与老小无牛家种田七亩,老小者偿以锄功二亩。皆以五口下贫家为率。各列家别口数、所种顷亩,明立簿目。所种者于地首标题姓名,以辨播殖之功。

  孝文太和元年三月,诏曰:「去年牛疫,死伤太半,今东作既兴,人须肄业。有牛者加勤于常岁,无牛者倍佣于余年。一夫制理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时李安世上疏曰:「臣闻量地画野,经国大式,邑地相参,致理之本。井税之兴,其来日久,田莱之数,制之以限。盖欲使土不旷功,人罔游力。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窃见州郡之人,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代。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庐井荒凉,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年载稍久,乡老所惑,群证虽多,莫可取据。各附亲知,互有长短,两证徒具,听者犹疑,争讼迁延,连纪不判。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欲令家丰岁储,人给资用,其可得乎!愚谓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分艺有准,力业相称。细人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无私之泽,乃播均于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积于比户矣。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属今主。然后虚诈之人,绝于觊觎,守分之士,免于凌夺。」帝深纳之,均田之制起于此矣。

  九年,下诏均给天下人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不栽树者谓之露田。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休及还受之盈缩。人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于分虽盈,没则还田,不得以充露田之数,不足者以露田充倍。诸初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非桑之土,夫给一亩,依法课莳榆、枣。奴各依良。限三年种毕,不毕,夺其不毕之地。于桑榆地分杂莳余果及多种桑榆者不禁。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种者以违令论,地入还分。诸桑田皆为代业,身终不还,恒从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诸麻布之土,男夫及课,别给麻田十亩,妇人五亩,奴婢依良,皆从还受之法。诸有举户老小残疾无受田者,年十一以上及疾者,各授以半夫田。年踰七十者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者,虽免课亦授妇田。诸还受人田,恒以正月。若始受田而身亡及卖买奴婢、牛者,皆至明年正月乃得还受。诸土广人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人种莳。后有来居者,依法封授。诸地狭之处,有进丁受田而不乐迁者,则以其家桑田为正田分,又不足不给倍田,又不足家内人别减分。无桑之乡,准此为法。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唯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诸人有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以为居室,奴婢五口给一亩。男女十五以上,因其地分,口课种菜五分亩之一。诸一人之分,正从正,倍从倍,不得隔越他畔。进丁受田者,恒从所近。若同时俱受,先贫后富。再倍之田,放此为法。诸远流配谪无子孙及户绝者,墟宅、桑榆尽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给其所亲,未给之闲,亦借其所亲。诸宰人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职分田起于此。

通典卷第二 食货二

  田制下 水利田 屯田

    田制下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北齐给授田令,仍依魏朝。每年十月普令转授成丁而授,丁老而退,不听卖易。文宣帝天保八年,议徙冀、定、瀛无田之人,谓之乐迁,于幽州宽乡以处之。秦汉州郡则大,魏晋年代又远,改移分析,或未易知,以此要有解释。近代制置,今多因习,则不假繁叙,他皆类此。

  武成帝河清三年诏:每岁春月,各依乡土早晚,课人农桑。自春及秋,男子十五以上,皆布田亩。蚕桑之月,妇女十五以上,皆营蚕桑。孟冬,刺史听审邦教之优劣,定殿最之科品。人有人力无牛,或有牛无人力者,须令相便,皆得纳种。使地无遗利,人无游手。又令男子率以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京城四面诸坊之外,三十里内为公田。受公田者,三县代迁户执事官一品以下,逮于羽林武贲,各有差。其外畿郡,华人官第一品以下,羽林武贲以上,各有差。职事及百姓请垦田者,名为永业田。奴婢受田者,亲王止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宗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下至庶人六十人。奴婢限外不给田者,皆不输。其方百里外及州人,一夫受露田八十亩,妇人四十亩,奴婢依良人,限数与在京百官同。丁牛一头受田六十亩,限止四牛。每丁给永业二十亩,为桑田。其田中种桑五十根,榆三根,枣五根,不在还受之限。非此田者,悉入还受之分。土不宜桑者,给麻田,如桑田法。

  关东风俗传曰:「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昔汉氏募人徙田,恐遗垦课,令就良美。而齐氏全无斟酌,虽有当年权格,时蹔施行,争地文案有三十年不了者,此由授受无法者也。其赐田者,谓公田及诸横赐之田。魏令,职分公田。不问贵贱,一人一顷,以供刍秣。自宣武出猎以来,始以永赐,得听卖买。迁邺之始,滥职众多,所得公田,悉从货易。又天保之代,曾遥压首人田,以充公簿。比武平以后,横赐诸贵及外戚佞宠之家,亦以尽矣。又河渚山泽有可耕垦肥饶之处,悉是豪势,或借或请,编户之人不得一垄。纠赏者,依令,口分之外知有买匿,听相纠列,还以此地赏之。至有贫人,实非剩长买匿者,苟贪钱货,诈吐壮丁口分,以与纠人,亦既无田,即便逃走。帖卖者,帖荒田七年,熟田五年,钱还地还,依令听许。露田虽复不听卖买,卖买亦无重责。贫户因王课不济,率多货卖田业,至春困急,轻致藏走。亦有懒惰之人,虽存田地,不肯肆力,在外浮游。三正卖其口田,以供租课。比来频有还人之格,欲以招慰逃散。假使蹔还,即卖所得之地,地尽还走,虽有还名,终不肯住,正由县听其卖帖田园故也。广占者,依令,奴婢请田亦与良人相似。以无田之良口,比有地之奴牛。宋世良天保中献书,请以富家牛地先给贫人,其时朝列,称其合理。」宋孝王撰。

  后周文帝霸政之初,创置六官。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口七以上宅四亩,口五以下宅三亩。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亩。

  隋文帝令,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皆给永业田,各有差。多者至百顷,少者至四十亩。其丁男、中男永业露田,皆遵后齐之制。并课树以桑榆及枣。其园宅率三口给一亩,奴婢则五口给一亩。京官又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用。开皇九年,任垦田千九百四十万四千二百六十七顷。隋开皇中,户总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按定垦之数,每户合垦田二顷余也。开皇十二年,文帝以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议者咸欲徙就宽乡。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纔至二十亩,老小又少焉。至大业中,天下垦田五千五百八十五万四千四十顷。按其时有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则每户合得垦田五顷余,恐本史之非实。

  大唐开元二十五年令:田广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为顷。自秦汉以降,即二百四十步为亩,非独始于国家,盖具令文耳。国家程序虽则具存,今所存纂录,不可悉载,但取其朝夕要切,冀易精详,乃临事不惑。丁男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八十亩,其中男年十八以上亦依丁男给,老男、笃疾、废疾各给口分田四十亩,寡妻妾各给口分田三十亩,先永业者,通充口分之数。黄、小、中、丁男女及老男、笃疾、废疾、寡妻妾当户者,各给永业田二十亩,口分田二十亩。应给宽乡,并依所定数;若狭乡新受者,减宽乡口分之半。其给口分田者,易田则倍给。宽乡三易以上者,仍依乡法易给。其永业田,亲王百顷,职事官正一品六十顷,郡王及职事官从一品各五十顷,国公若职事官正二品各四十顷,郡公若职事官从二品各三十五顷,县公若职事官正三品各二十五顷,职事官从三品二十顷,侯若职事官正四品各十四顷,伯若职事官从四品各十顷,子若职事官正五品各八顷,男若职事官从五品各五顷,上柱国三十顷,柱国二十五顷,上护军二十顷,护军十五顷,上轻车都尉十顷,轻车都尉七顷,上骑都尉六顷,骑都尉四顷,骁骑尉、飞骑尉各八十亩,云骑尉、武骑尉各六十亩。

其散官五品以上同职事给,兼有官爵及勋俱应给者,唯从多,不并给。若当家口分之外,先有地非狭乡者,并即回受,有剩追收,不足者更给。诸永业田皆传子孙,不在收授之限,即子孙犯除名者,所承之地亦不追。每亩课种桑五十根以上,榆枣各十根以上,三年种毕。乡土不宜者,任以所宜树充。所给五品以上永业田,皆不得狭乡受,任于宽乡隔越射无主荒地充。即买荫赐田充者,虽狭乡亦听。其六品以下永业,即听本乡取还公田充,愿于宽乡取者亦听。应赐人田,非指的处所者,不得狭乡给。其应给永业人,若官爵之内有解免者,从所解者追。即解免不尽者,随所降品追。其除名者,依口分例给,自外及有赐田者并追。若当家之内有官爵及少口分应受者,并听回给,有剩追收,其因官爵应得永业,未请及未足而身亡者,子孙不合追请也。

诸袭爵者,唯得承父祖永业,不合别请。若父祖未请及未足而身亡者,减始受封者之半给。其州县界内所部受田,悉足者为宽乡,不足者为狭乡。诸狭乡田不足者,听于宽乡遥受。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并不入永业口分之限。其京城及州郡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诸京官文武职事职分田:一品一十二顷,二品十顷,三品九顷,四品七顷,五品六顷,六品四顷,七品三顷五十亩,八品二顷五十亩,九品二顷,并去京城百里内给。其京兆、河南府及京县官人职分田亦准此。即百里外给者亦听。诸州及都护府、亲王府官人职分田:二品一十二顷,三品一十顷,四品八顷,五品七顷,六品五顷,京畿县亦准此。七品四顷,八品三顷,九品二顷五十亩。

镇戍关津岳渎及在外监官五品五顷,六品三顷五十亩,七品三顷,八品二顷,九品一顷五十亩。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各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下府及郎将各五顷,上府果毅都尉四顷,中府三顷五十亩,下府三顷,上府长史、别将各三顷,中府、下府各二顷五十亩。亲王府典军五顷五十亩,副典军四顷,千牛备身左右、太子千牛备身各三顷。亲王府文武官随府出藩者,于在所处给。诸军上折冲府兵曹二顷,中府、下府各一顷五十亩。其外军校尉一顷二十亩,旅帅一顷,队正副各八十亩,皆于领侧州县界内给。其校尉以下在本县及去家百里内领者不给。诸驿封田皆随近给,每马一匹给地四十亩。若驿侧有牧田之处,匹各减五亩。其传送马,每匹给田二十亩。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即流移者亦如之。

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卖充住宅、邸店、碾硙者,虽非乐迁,亦听私卖。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虽居狭乡,亦听依宽制,其卖者不得更请。凡卖买,皆须经所部官司申牒,年终彼此除附。若无文牒辄卖买,财没不追,地还本主。诸以工商为业者,永业口分田各减半给之,在狭乡者并不给。诸因王事没落外藩不还,有亲属同居,其身分之地,六年乃追。身还之日,随便先给。即身死王事者,其子孙虽未成丁,身分地勿追。其因战伤及笃疾废疾者,亦不追减,听终其身也。诸田不得贴赁及质,违者财没不追,地还本主。若从远役外任,无人守业者,听贴赁及质。其官人永业田及赐田,欲卖及贴赁者,皆不在禁限。诸给口分田,务从便近,不得隔越。若因州县改易,隶地入他境及犬牙相接者,听依旧受。

其城居之人,本县无田者,听隔县受。虽有此制,开元之季,天宝以来,法令弛宽,兼并之弊,有踰于汉成哀之闲。又田令,在京诸司及天下州府县监、折冲府、镇戍、关津、岳渎等公廨田、职分田,各有差。诸职分陆田限三月三十日,稻田限四月三十日,以前上者并入后人,以后上者入前人。其麦田以九月三十日为限。若前人自耕未种,后人酬其功直;已自种者,准租分法。其价六斗以下者,依旧定;以上者,不得过六斗。并取情愿,不得抑配。亲王出藩者,给地一顷作园。若城内无可开拓者,于近城便给。如无官田,取百姓地充,其地给好地替。

  天宝中应受田一千四百三十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顷十三亩。按十四年有户八百九十万余,计定垦之数,每户合一顷六十余亩。至建中初,分遣黜陟使按比垦田田数,都得百十余万顷。

    水利田周 秦 汉 后汉 晋 东晋 宋 后魏 大唐

  魏文侯使李悝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理田勤谨则亩益三斗,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损之。还庐树桑,还,遶也。菜茹有畦,瓜瓠果蓏,木实曰果,草实曰蓏。茹,所食之菜。畦,区也。殖于疆埸。至曾孙襄王,以史起为邺令,起进曰:「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赋田之法,一夫百亩。邺独二百亩,是田恶也。漳水在其旁,西门豹为邺令不知用,是不知也。」于是,遂引漳水溉邺,以富魏之河内。民歌之曰:「邺有贤令兮为史公,决漳水兮灌邺旁,终古泻卤兮生稻粱。」泻卤,即斥卤也,卤,咸苦也,谓咸卤之地。史记云西门豹引漳水溉邺,误。

  其后,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疲之,无令东伐。乃使水工郑国闲说秦,令凿泾水,自仲山西抵瓠口为渠,并蒲浪反北山,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秦欲杀国,国曰:「始臣为闲,然渠成亦秦之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锺。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命曰郑国渠。阏读与淤同。

  秦平天下,以李冰为蜀守,冰壅江水作堋,部用反。穿二江成都中,双过郡下,以通舟船,因以溉灌诸郡,于是蜀沃野千里,号为陆海。

  汉文帝以文翁为蜀郡太守,穿煎羊朱反口,溉灌繁田千七百顷,人获其饶。

  武帝元光中,大司农郑当时言:「引渭穿渠,起长安,并南山下,至河三百余里。渠下民田万余顷,又可得以溉田,益肥关中之地,得谷。」天子以为然,令齐水工徐伯表,巡行表记之。悉发卒数万人穿漕渠,三岁而通。渠下民颇得以溉田矣。

  其后,河东守番系请「穿渠引汾溉皮氏、汾阴下,引河溉汾阴、蒲阪下,皮氏,今龙门县地,属绛郡。汾阴,今宝鼎县地。蒲阪,今河东县地。并属河东郡。度可得五千顷。五千顷故尽河壖弃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谷二百万石以上」。天子以为然,发卒数万人作渠田。数岁,河移徙,渠不利,则田者不能偿种。久之,河东渠田废,与越人,令少府以为稍入。时越人有徙者,以田与之,其租税入少府也。稍,渐也。其入未多,故谓之稍。

  其后庄熊罴言:「临晋民即今冯翊县也。愿穿洛以溉重泉以东万余顷重泉在今冯翊郡界,今有干坑,即熊罴之所穿渠。故恶地。诚得水,可令亩十石。」于是为发卒万余人穿渠,自征音惩引洛水至商颜下。征在冯翊,即今郡之澄城县。商颜,今冯翊县界。岸善崩,洛水岸。乃凿井,深者四十余丈。往往为井,井下相通行水。水颓以绝商颜,下流曰颓。东至山岭十余里闲。井渠之开自此始。穿渠得龙骨,故名曰龙首渠。作之十余岁,渠颇通,犹未得其饶。

  是时,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而关中辅渠、灵轵引诸水,汝南、九江引淮,东海引巨定泽名。泰山下引汶水,皆穿渠为溉田,各万余顷。佗小渠陂山通道,不可胜言。

  自郑国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岁,而倪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在郑国渠之里,今尚谓之辅渠,亦曰六渠。以益溉郑国傍高仰之田。素不得郑国之溉灌者。仰谓上向。帝曰:「农,天下之本也。泉流灌,所以育五谷也。左、右内史地,名山川原甚众,细民未知其利,故为通沟渎,畜陂泽,所以备旱也。今内史稻田租挈重,不与郡同,租挈,收田租之约令。郡谓四方诸郡。其议减。令吏民勉农,尽地利,平徭行水,勿使失时。」平徭者,均齐渠堰之力役,谓俱得水之利。

  后十六岁,赵中大夫白公此时无公爵,盖相呼尊老之称也。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音药阳,谷口,今云阳县冶谷是。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饶,歌之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郑国兴于秦时,故云前也。举锸为云,决渠为雨。锸,锹。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水停淤泥,可以当粪。衣食京师,亿万之口。」言此两渠饶也。

  元帝建昭中,邵信臣为南阳太守,于穰县理南六十里造钳卢陂,累石为堤,傍开六石门以节水势。泽中有钳卢王池,因以为名。用广溉灌,岁岁增多,至三万顷,人得其利。及后汉杜诗为太守,复修其业。时歌之曰:「前有邵父,后有杜母。」

  后汉章帝建初中,王景为庐江太守。郡部安丰县有楚孙叔敖所起芍陂,先是荒废,景重修之,境内丰给。其陂径百里,灌田万顷。芍音鹊。今寿春郡安丰县界。

  顺帝永和五年,马臻为会稽太守,始立镜湖,筑塘周回三百十里,灌田九千余顷,至今人获其利。

  晋武帝咸宁元年,诏曰:「今年霖雨过差,又有虫灾。颍川、襄城,自春以来,略不下种,深以为虑。主者何以为百姓计。」当阳侯杜元凯上疏曰:「臣辄思惟,今者水灾,东南特剧,非但五谷不收,居业并损。下田所在渟污,高地皆多硗塉,百姓困穷,方在来年。虽诏书切告长吏二千石为之设计,而不廓开大制,定其趣舍之宜,恐徒文具,所益盖薄。当今秋夏蔬食之时,而百姓已有不赡,前至冬春,野无青草,则必指仰官谷,以为生命。此乃一方之大事,不可不早为思虑。臣愚谓既以水为田,当恃鱼菜螺蚌,而洪波泛滥,贫弱者终不能得。今者宜大坏兖及荆河州东界兖州东界,今济阳、济阴、东平、鲁郡之闲。荆河州东界,今汝南、汝阴、谯郡之闲也。诸陂,随其所归而倡导之。

令饥者尽得水产之饶,百姓不出境界之内,朝暮野食,此目下日给之益也。水去之后,填淤之田,亩收数锺。至春大种五谷,五谷必丰,此又明年之益也。」杜君又言:「诸欲修水田者,皆以火耕水耨为便,非不尔也。然此施于新田草莱,与百姓居相绝离者耳。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顷来户口日增,而陂堰岁决,良田变生蒲苇,人居沮泽之际,水陆失宜,放牧绝种,树木立枯,皆陂之害也。陂多则土薄水浅,潦不下润。故每有水雨,辄复横流,延及陆田。言者不思其故,因云此土不可陆种。臣计汉之户口,以验今之陂处,皆陆业也。其或有旧堰,则坚完修固,非今所谓当为人害也。臣见尚书胡威启宜坏陂,其言恳至。臣又见宋汉侯相应遵上便宜,求坏泗陂,徙运道。

时下都督度支共处当,各据所见,不从遵言。臣按遵上事,运道东诣寿春,有旧渠,可不由泗陂出。泗陂在彼地界,坏地凡万三千余顷,伤败成业。遵县领应佃二千六百口,可谓至少,而犹患地狭,不足肆力,此皆水之为害也。当所共恤,而都督度支方复执异,非所见之难,直以不同害理也。人心所见既不同,利害之情又有异,军家之与郡县,士大夫之与百姓,其意莫有同者,此皆偏其利以忘其害,此理之所以未尽,而事之所以多患也。臣又按,荆河州界中度支所领佃者,州郡大军杂士,凡用水田七千五百余顷耳。计三年之储,不过二万余顷。以常理言之,无为多积无用之水。况于今者水涝瓮溢,大为灾害,臣以为宜发明诏,饬刺史二千石,汉氏旧堰及山谷私家小陂,皆当修缮以积水。

其诸魏氏以来所造立及诸因雨决溢蒲苇马肠陂之类,皆决沥之。长吏二千石躬先劝功,诸食力之人并一时附功令,比及水冻,得粗枯涸。其所修功实之人,皆以俾之。其旧陂堰沟渠当有所补塞者,比寻求微迹,一如汉时故事,早为部分列上,须冬闲东南休兵交代,各留一月以佐之。夫川渎有常流,地形有定体,汉氏居人众多,犹以无患,今因其所患而宣泻之,迹古事以明近,大理昭然,可坐论而得。臣不胜愚意,尝窃谓最是今日之实益也。」朝廷从之。

  东晋张闿音开为晋陵内史,时所部四县并以旱失田,闿乃立曲阿新丰塘,今丹阳郡丹阳县界。溉田八百余顷,每岁丰稔。葛洪为其颂,乃征入拜大司农。

  宋文帝元嘉七年,刘义欣为荆河刺史,镇寿阳。今寿春郡也于时土境荒毁,百姓离散。义欣纲维补缉,随宜经理。芍陂良田万顷,堤堰久坏,秋夏常苦旱。义欣遣咨议参军殷肃循行修理,有旧沟引匹诣反水入陂,,水名,在汝南。伐木开榛,水得通泾,由是遂丰稔。

  后魏刁雍为薄骨律镇将,至镇,上表曰:「富平西三十里,薄骨律镇,今灵武郡。富平,今回乐县。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东西四十五里,凿以通河,似禹旧迹。其两岸作溉田大渠,广十余步,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计昔时高于河水不过一丈,河水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于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侵射,往往崩颓。渠既高悬,水不得上,虽复诸处按旧引水,水亦难求。今艾山北,河中有洲渚,水分为二。西河小狭,水广百四十步。臣今请入来年正月,于河西高渠之北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地凿渠,广十五步,深五尺,筑其两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还入古之高渠,即修高渠而北,复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计用四千人,四十日功,渠得成就。所欲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求从小河东南岸斜断到西北岸,计长二百七十步,广十步,高二丈,绝断小河。二十日功,计得成毕,合计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余顷。旬日之闲,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从之,公私获其利。

  裴延俊为幽州刺史,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水旱不调,人多饥馁。延俊自度水形营造,未几而就,溉田万余顷,为利十倍。

  大唐贞观十八年,李袭称为扬州大都府长史,乃引雷陂水,又筑句城塘,以溉田八百余顷,百姓获其利。征拜太府卿,人至今赖之。

  永徽六年,雍州长史长孙祥奏言:「往日郑、白渠溉田四万余顷,今为富商大贾竞造碾硙,堰遏费水,渠流梗涩,止溉一万许顷。请修营此渠,以便百姓。至于咸卤,亦堪为水田。」高宗曰:「疏导渠流,使通溉灌,济沷炎旱,应大利益。」太尉无忌对曰:「白渠水带泥淤,灌田益其肥美。又渠水发源本高,向下枝分极众。若使流至同州,则水饶足。比为碾硙用水,泄渠水随入滑;加以壅遏耗竭,所以得利遂少。」于是遣祥等分检渠上碾硙,皆毁之。至大历中,水田纔得六千二百余顷。

    屯田汉 魏 晋 东晋 齐 后魏 北齐 隋 大唐

  汉昭帝始元二年,诏发习战射士诣朔方,调徒钓反故吏将子亮反屯田张掖郡。调,发选之也。故吏,前为官职者。令其部率习战射士于张掖为屯田。

  孝宣帝神爵元年,遣后将军赵充国将兵击先零羌。充国以击虏殄灭为期,乃欲罢骑兵屯田,以待其弊。奏曰:「臣所将吏士马牛食,月用粮谷十九万九千六百三十斛,盐千六百九十三斛,茭二十五万二百八十六石。石,百二十斤。难久不解,徭役不息。又恐他夷卒有不虞之变。且羌虏易以计破,难用兵碎也,故臣愚心以为击之不便。计度临羌东至浩音告亹,音门。即金城郡广武县地。临羌在今西平郡也。羌虏故田及公田,民所未垦,可二千顷以上。愿罢骑兵,留弛刑应募,及淮阳、汝南步兵与吏私从者,合凡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盐三百八斛,分屯要害处。冰解漕下,缮乡亭,浚沟渠,漕下,以水运木而下也。缮,补也理湟音皇音陜。以西道桥七十所,令可至鲜水左右。田事出,赋人二十亩。田事出,谓至春人出营田也。赋谓班与之。至四月草生,发郡骑及属国胡骑伉健各千,倅马什二,就草,倅,副也。什二者,千骑则与副马二百匹也。为田者游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积蓄,省大费。今大司农所转谷至者,足支万人一岁食。谨上田处及器用簿,唯陛下裁许之。」上报曰:「如将军之计。」充国又奏曰:「今留步士万人屯田,地势平易,臣愚以为屯田内有亡费之利,外有守御之备。骑兵虽罢,虏见万人留田为必禽之具,其土崩归德,宜不久矣。」诏罢兵,独充国留屯田,大获地利。明年遂破先零。

  魏武既破黄巾,欲经略四方,而苦军食不足。羽林监颍川枣祗建置屯田,于是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募百姓屯田于许下,今颍川郡许昌县也。得谷百万斛。郡国例置田官,数年之中,所在积粟,仓廪皆满。

  废帝齐王芳正始四年,司马宣王督诸军伐吴,时欲广田畜谷,为灭贼资。乃使邓艾行陈、项以东至寿春。自今淮阳郡项城县以东至寿春郡。艾以为田良水少,不足以尽地利,宜开河渠,可以大积军粮,又通漕运之道,乃着济河论以喻其指。又以为:「昔破黄巾,因为屯田,积谷于许都以制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军征举,运兵过半,功费巨亿,以为大役。陈、蔡之闲,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令淮北屯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水丰,常收三倍于西,计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六七年闲,可积三千万斛于淮上,此则十万之众五年之食也。以此乘吴,无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皆如艾计。遂北临淮水,自锺离而南,横石以西,尽沘旁脂反水四百余里,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且田且守。兼循广淮阳、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颍。大理诸陂于颍南北,穿渠三百余里,溉田二万顷,淮南、淮北皆相连接。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每东南有事,大军兴众,泛舟而下,达于江淮,资食有储,而无水害,艾所建也。

  晋羊祜为征南大将军,镇襄阳。吴石城守去襄阳七百余里,每为边害,祜患之,竟以诡计令吴罢守。于是戍逻减半,分以垦田八百余顷,大获其利。祜之始至也,军无百日之粮,及至季年,有十年之积。

  太康元年平吴之后,当阳侯杜元凯在荆州,今襄阳郡。修邵信臣遗迹,邵信臣所作钳卢陂、六门堰,并今南阳郡穰县界,时为荆州所统。激用滍音蚩淯音育诸水以浸原田万余顷,分疆刊石,使有定分,公私同利。众庶赖之,号曰「杜父」。旧水道唯沔、汉达江陵千数百里,北无通路。又巴丘湖,沅湘之会,表里山川,寔为险固,荆蛮之所恃也。预乃开杨口,起夏水达巴陵千余里,夏水、杨口在今江陵县界。巴陵即今郡。内泻长江之险,外通零、桂之漕。零陵、桂阳并郡。南土歌之曰:「后世无叛由杜翁,孰识智名与勇功。」

  东晋元帝督课农功,二千石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其非宿卫要任,皆令赴农,使军各自佃作,即以为廪。大兴中,三吴大饥,后军将军应詹上表曰:「魏武帝用枣祗、韩浩之议,广建屯田,又于征伐之中,分带甲之士,随宜开垦,故下不甚劳,大功克举。闲者流人奔东吴,东吴今俭,皆已还返。江西良田,旷废来久,火耕水耨,为功差易。宜简流人,兴复农官,功劳报赏,皆如魏氏故事。一年中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赋税以使之。公私兼济,则仓庾盈亿,可计日而待之。」

  穆帝升平初,荀羡为北部都尉,镇下邳,今临淮郡县。屯田于东阳之石鳖,亦在今临淮郡界。公私利之。

  齐高帝敕桓崇祖修理芍陂田,曰:「卿但努力营田,自然平殄虏寇。昔魏置典农,而中都足食;晋开汝颍,而河汴委储。卿宜勉之。 」

  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一年大旱,十二年,秘书丞李彪上表:「请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为屯田人。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甄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人足矣。」帝览而善之,寻施行焉。自此公私丰赡,虽有水旱,不为害也。

  北齐废帝干明中,尚书左丞苏珍芝又议修石鳖等屯,岁收数十万石,自是淮南军防粮足。

  孝昭帝皇建中平州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亢旧陂,今范阳郡范阳县界。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北境得以周赡。又于河内置怀义等屯,以给河南之费。自是稍止转输之劳。

  武成帝河清三年诏:「缘边城守堪垦食者营屯田,置都子使以统之。一子使当田五十顷,岁终课其所入,以论褒贬。」

  隋文帝开皇三年,突厥犯塞,吐谷浑寇边,转输劳弊,乃令朔方总管赵仲卿于长城以北大兴屯田。

  大唐开元二十五年令:诸屯隶司农寺者,每三十顷以下、二十顷以上为一屯。隶州镇诸军者,每五十顷为一屯。应置者,皆从尚书省处分。其旧屯重置者,一依承前封疆为定。新置者,并取荒闲无籍广占之地。其屯虽料五十顷,易田之处各依乡原量事加数。其屯官取勋官五品以上及武散官并前资边州县府镇戍八品以上文武官内,简堪者充。据所收斛斗等级为功优。诸屯田应用牛之处,山原川泽,土有硬软,至于耕垦用力不同。土软处每一顷五十亩配牛一头,强硬处一顷二十亩配牛一头。即当屯之内有硬有软,亦准此法。其稻田每八十亩配牛一头。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丁牛者,所收斛斗皆准顷亩折除。其大麦、荞麦、干萝卜等,准粟计折斛斗,以定等级。

  天宝八年,天下屯收百九十一万三千九百六十石,关内五十六万三千八百一十石,河北四十万三千二百八十石,河东二十四万五千八百八十石,河西二十六万八十八石,陇右四十四万九百二石。后上元中于楚州古谢阳湖置洪泽屯,寿州置芍陂屯,厥田沃壤,大获其利。

通典卷第三 食货三

  乡党

土断 版籍并附○上古 周 东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隋 大唐

  昔黄帝始经土设井以塞诤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于中。一则不泄地气,二则无费一家,三则同风俗,四则齐巧拙,五则通财货,六则存亡更守,七则出入相司,八则嫁娶相媒,九则无有相贷,十则疾病相救。是以情性可得而亲,生产可得而均,均则欺陵之路塞,亲则斗讼之心弭。既牧之于邑,故井一为邻,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为都,都十为师,师十为州。夫始分之于井则地着,计之于州则数详。迄乎夏殷,不易其制。

  周制: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郑玄曰:「此所以劝民者也。使之者,皆谓立其长而教令使之。保,犹任也。救,救凶灾也。宾,宾客其贤者也。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赒者,谓礼物不备相给足也。闾二十五家,族百家,党五百家,州二千五百家,乡万二千五百家。」此总谓郊内者也。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国之比要。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人数及其财物也。受邦国之比要,则亦受乡遂矣。郑司农云:「五家为比,故以比为名。今时八月按比是也。要谓其簿。」遂人掌邦之野,郊外曰野。此野谓甸稍县都。以土地之图经田野,造县鄙形体之法。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作管反。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皆有地域沟树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岁时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简其兵器,教之稼穑。经、形体,皆谓制分界也。邻、里、酇、鄙、县、遂犹郊内比、闾、族、党、州、乡也。郑司农云:「田野之居,其比伍之名与国中异制,故五家为邻。」郑玄谓异其名者,示相变耳。遂之军法、追胥、起徒役如六乡。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夫均其厚薄则生产平,统之于鄙则其数举,家于乡遂则其户可详,五人为伍则人之众寡可知。故管子曰:「欲理其国者必先知其人,欲知其人者必知其地。」自昭穆之后,王室中衰,井田废坏,不足以纪人之众寡。宣王是以料人于太原,由兹道失之。

  齐桓公用管仲,管仲曰:「夫善牧者,非以城郭也,辅之以什,司之以伍。伍无非其里,什无非其家,故奔亡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不求而得,不召而来,故人无流亡之意,吏无备追之忧。故主政可行于人,人心可系于主。」是以制国,郊内则以五家为轨,轨十为里,里四为连,连十为乡,乡五为帅,国内十五乡,自五至帅。郊外则三十家为邑,邑十为卒,卒十为乡,乡三为县,县十为属。属有五,自五至属各有官长,以司其事,以寓军政焉。而齐遂霸。

  徐伟长中论曰:「夫治平在庶功兴,庶功兴在事役均,事役均在民数周,民数周为国之本也。先王周知其万民众寡之数,乃分九职焉。九职既分,则劬劳者可见,勤惰者可闻也,然而事役不均者未之有也。事役既均,故上尽其心而人竭其力,然而庶功不兴者未之有也。庶功既兴,故国家殷富,大小不匮,百姓休和,下无怨疾焉,然而治不平者未之有也。故泉有源,治有本,道者审本而已矣。故周礼,孟冬,司寇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其重之也如是。今之为政者,未之知恤已也。譬犹无田而欲树艺,虽有农夫,安能措其强力乎!是以先王制六乡六遂之法,所以维持其民而为之纲目也。使其邻比相保爱,赏罚相延及,故出入存亡臧否逆顺可得而知也。及乱君之为政也,户口漏于国版,夫家脱于联伍,避役逋逃者有之,弃损者有之,浮食者有之。于是奸心竞生而伪端并作,小则滥窃,大则攻劫,严刑峻令不能救也。人数者,庶事之所自出也,莫不取正焉。以分田里,以令贡赋,以造器用,以制禄食,以起田役,以作军旅,国以建典,家以立度,五礼用修,九刑用措,其唯审人数乎?」

  东晋哀帝兴宁二年三月庚戌,天下所在土断。

  孝武时,范宁陈时政曰:「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自尔渐久,人安其业,丘垄坟柏,皆以成行,无本邦之名,而有安土之实。今宜正其封疆,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难者必曰:『人各有桑土之怀,下役之虑。』斯诚并兼之所执,而非通理之笃论也。古者失地之君,犹臣所寓之主,列国之臣,亦有违适之礼。随会仕秦,致称春秋;乐毅宦燕,见褒良史。且今普天之人,原其氏出,皆随代移迁,何至于今而独不可。」帝善之。

  安帝义熙九年,宋公刘裕缘人居土,上表曰:「臣闻先王制理,九土攸序,分境画野,各安其居。故井田之制,三代以崇。秦革其政,汉遂不改,富强兼并,于是为弊。在汉西京,大迁田、景之族,以实关中。即以三辅为乡闾,不复系之于齐、楚。九服不扰,所托成旧。自永嘉播越,爰托淮、海,朝运匡复之算,人怀思本之心,经略之图,日不暇给。是以宁人绥理,犹有未遑。及至大司马桓温,以人无定本,伤理为深,庚戌土断,以一其业。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弥历年载,画一之制,渐用颓弛。杂居流寓,闾伍不修,王化所以未纯,人瘼所以犹在。自非改调,无以济理。夫人情滞常,难与虑始。谓父母之邦以为桑梓者,诚以生焉,敬爱所托。请依庚戌土断之科,庶存其本,稍与事着。然后率之以仁义,鼓之以威声,超大江而跨黄河,抚九州岛而复旧土。则恋本之志,乃速申于当年,在始暂勤,要终必易。」于是依界土断,唯徐、兖、青三州人居晋陵者,不在断限。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

  宋孝武大明中,王玄谟请土断雍州诸侨郡县。今襄阳、汉东等郡也。

  齐高帝建元二年,诏朝臣曰:「黄籍,人之大纪,国之理端。自顷氓伪已久,乃至窃注爵位,盗易年月,或户存而文书已绝,或人在而反记死叛,停私而云隶役,身强而称六疾,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比年虽却改籍书,终无得实。若约之以刑,则人伪已远;若绥之以德;又未易可惩。诸贤并深明理体,各献嘉谋,以何科算能革斯弊也?」

  虞玩之上表曰:「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条取人,孝建元年书籍,众巧之所始也。元嘉中,故光禄大夫傅崇,年出七十,犹手自书籍,躬加隐校。崇何必有石建之慎,高柔之勤,盖以时属休明,服道修身故耳。古之共理天下,唯良二千石,今欲求理取正,其在勤明令长。凡受籍,县不加检勘,但封送州。州检得实,方却归县。吏贪其赂,人肆其奸,奸弥深而却弥多,赂逾厚而答逾缓。自泰始三年至元徽四年,扬州等九郡黄籍,共却七万一千余户。于今十一年矣,而所正者犹未四万。神州奥区,尚或如此,江、湘诸郡,倍不可念。愚谓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人惰法既久,今建元元年书籍,宜更立明科,一听首悔。迷而不返,依制必戮。使官长审自检校,切令明洗,然后上州,永以为正。若有虚昧,州县同咎。今户口多少,不减元嘉,而版籍顿阙,弊亦有以。自孝建以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殆无一焉。寻苏峻平后,庾亮就温峤求勋簿,而峤不与,以为陶侃所上,多非实录。物之怀私,无代不有,宋末落纽,此巧尤多。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昔为人役者,今反役人。又生不长发,便谓为道。或抱子并居,竟不编户。迁徙去来,公违土断。属役无满,流亡不归。法令必行,自然竞反。为理不患无制,患在不行,不患不行,患在不久。」帝省表,纳之。乃别置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以防懈怠。

  至武帝永明八年,谪巧者戍缘淮各十年,百姓怨咨。帝乃诏曰:「既往之愆,不足追咎,自宋升明以前,皆听复注。其有谪役边疆,各许还本。自此后有犯,严加其罚。」

  梁武帝时所司奏,南徐、江、郢逋两年黄籍不上。尚书令沈约上言曰:「晋咸和初,苏峻作乱,版籍焚烧。此后起咸和三年以至乎宋,并皆详实,朱笔隐注,纸连悉缝。而尚书上省库籍,唯有宋元嘉中以来,以为宜检之日,即事所须故也。晋代旧籍,并在下省左人曹,谓之晋籍,有东西二库。既不系寻检,主者不复经怀,狗牵鼠啮,雨湿沾烂,解散于地,又无扃縢。此籍精详,实宜保惜,位高官卑,皆可依按。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条征发。既立此科,苟有回避,奸伪互起,岁月滋广,以至于齐。于是东堂校籍,置郎令史以掌之,而簿籍于此大坏矣。凡粗有衣食者,莫不互相因依,竞行奸货,落除卑注,更书新籍,通官荣爵,随意高下。以新换故,不过用一万许钱,昨日卑微,今日仕伍。凡此奸巧,并出愚下,不辨年号,不识官阶。或注义熙在宁康之前,或以崇安在元兴之后。此时无此府,此年无此国。元兴唯有三年,而猥称四年。又诏书甲子,不与长历相应。如此诡谬,万绪千端。校籍诸郎亦所不觉,不才令史更何可言。且籍字既细,难为眼力,寻求巧伪,莫知所在,徒费日月,未有实验。假令兄弟三人,分为三籍,却一籍父祖官,其二初不被却,同堂从祖以下固自不论,诸如此例,难可悉数。或有应却而不却,不须却而却。所却既多,理无悉当。怀冤抱屈,非止百千,投辞请诉,充曹牣府,既难领理,交兴人怨。于是悉听复注,普停洗却,既蒙复注,则莫不成官。此盖核籍不精之巨弊也。臣谓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阙,职由于此。自元嘉以来,籍多假伪。景平以前,既不系检,凡此诸籍,得无巧换。今虽遗落,所存尚多,宜有征验,可得信实。其永初、景平籍,宜移还上省。窃以为晋籍所余,须加宝爱,若不切心留意,则还复散失矣。不识冑胤,非谓衣冠,凡诸此流,罕知其祖。假称高曾,莫非巧伪,质诸文籍,奸事立露,惩覆矫诈,为益实弘。又上省籍库,虽直郎题掌,而尽日料校,唯令史独入,籍既重宝,不可专委群细。若入库检籍之时,直郎、直都,应共监视。写籍皆于郎、都目前,并加掌置,私写私换,可以永绝。事毕郎出,仍自题名。臣又以为,巧伪既多,并称人士,百役不及,高卧私门,致命公私阙乏,是事不举。宜选史传学士谙究流品者,为左人郎、左人尚书,专共校勘。所作卑姓杂谱,以晋籍及宋永初景平籍在下省者,对共雠校。若谱注通籍有卑杂,则条其巧谬,下在所科罚。」帝以是留意谱籍,诏御史中丞王僧孺改定百家谱。由是有令史书吏之职,谱局因此而严。

  始晋太元中,员外散骑侍郎贾弼好簿状,大披群族,所撰十八州百一十六郡,合七百一十二卷,士庶略无遗阙。其子孙代传其业。宋王弘、刘湛并好其书。弘日对千客,而不犯一人讳。湛为选曹,始撰百家谱以助铨序,伤于寡略。齐王俭复加,得繁省之衷。僧孺为八十卷,东南诸族则为一部,不在百家之数。

  陈文帝天嘉初,诏曰:「自顷编户播迁,良可哀惕。其亡乡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内随其适乐,来岁不问侨旧,悉令着籍,同土断之例。」

  后魏初不立三长,唯立宗主督护,所以人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矣。

  孝文太和十年,给事中李冲以三正理人,所由来远,于是刱三长之制,曰:「宜准古,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党长取乡人强谨者。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党长三。所复复征戍,余若人。三长三载亡愆则陟用之一等。」太后览而称善,引见公卿议之。中书令郑羲、秘书令高佑等曰:「冲求立三长者,乃欲混天下为一法,言似可用,事实难行。」太尉元丕曰:「臣谓此法若行,公私有益。」咸称方今有事之月,校比人户,新旧未分,人心劳怨。请过今秋,至冬闲月,徐乃遣使,于事为宜。冲曰:「『人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百姓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因人之欲,为之易行。」著作郎傅思益进曰:「人俗既异,险易不同,九品差调,为日已久,一朝改法,恐成扰乱。」太后曰:「立三长,则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而不可?」遂立三长,公私便之。

  北齐令人居十家为邻比,五十家为闾,百家为族党。一党之内则有党族一人,副党一人,闾正二人,邻长十人,合有十四人,共领百家而已。至于城邑,一坊侨旧或有千户以上,唯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里吏不常置。隅老四人,非是官府,私充事力,坊事亦得取济。若论外党,便是烦多。

  时宋孝王撰关东风俗传,曰:「昔六国之亡,豪族处处而有,秦氏失驭,竞起为乱。及汉高徙诸大姓齐、田、楚、景之辈以实关中,盖所以强本弱末之计也。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凡种类不同,心意亦异,若遇闲隙,先为乱阶。时宋世良献书,以为『魏氏十姓八氏三十六姓,皆非齐代腹心,请令散配郡国无士族之处,给地与人。一则令其就彼仕宦,全其门户,二则分其气势,使无异图』。文宣不纳。数年之后,乃滥戮诸元。与其酷暴诛夷,未若防其萌渐,分隶诸郡。」

  隋文帝受禅,颁新令:五家为保,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苏威奏置五百家乡正,令理人闲词讼。李德林以为:「本废乡官判事,为其里闾亲识,剖断不平,今令乡正专理五百家,恐为害更甚。且今时吏部总选人物,天下不过数百县,于六七百万户内铨简数百县令,犹不能称才,乃欲于一乡之内选一人能理五百家者,必恐难得。又即要荒小县有不至五百家者,复不可令两县共管一乡。」饬内外群官,就东宫会议。自皇太子以下,多从德林议。苏威又言废郡,德林语之云:「修令时,公何不论废郡为便。令纔出,其可改乎!」然高颎同威之议,遂置之。十年,虞庆则等于关东诸道巡省使还,并奏云:「五百家乡正专理词讼,不便于人,党与爱憎,公行货贿。」乃废之。

  大唐令:诸户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四家为邻,五家为保。每里置正一人,若山谷阻险,地远人稀之处,听随便量置。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在邑居者为坊,别置正一人,掌坊门管钥,督察奸非,并免其课役。在田野者为村,别置村正一人。其村满百家,增置一人,掌同坊正。其村居如满十家者,隶入大村,不须别置村正。天下户为九等,三年一造户籍,凡三本,一留县,一送州,一送户部。常留三比在州县,五比送省。仪凤二年二月饬,自今以后装潢省籍及州县籍也。诸里正,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白丁清平强干者充。其次为坊正。若当里无人,听于比邻里简用。其村正取白丁充,无人处,里正等并通取十八以上中男、残疾等充。

通典卷第四 食货四

  赋税上唐 殷 周 秦 汉 魏 晋 宋

  古之有天下者,未尝直取之于人。其所以制赋税者,谓公田什之一及工商衡虞之入,税以供郊庙社稷、天子奉养、百官禄食也,赋以给车马甲兵士徒赐予也。言人君唯于田及山泽可以制财贿耳。其工商虽有技巧之作,行贩之利,是皆浮食不敦其本,盖欲抑损之义也。古者,宅不毛有里布,地不耕有屋粟,人无职事出夫家之征。言宅不毛者出一里二十五家之泉,田不耕者出三家之税粟,人虽有闲无职事,犹出夫税家税。夫税者谓田亩之税,家税者谓出士徒车辇给徭役也。盖皆罚其惰,务令归农。是故历代至今,犹计田取租税。古者人君上岁役不过三日,是故历代至今,虽加至二十日,数倍多古制,犹以庸为名。既免其役,日收庸绢三尺,共当六丈,更调二丈,则每丁壮当两匹矣。夫调者,犹存古井田调发兵车名耳,此岂直敛人之财者乎!什一者,天下之正中,多乎则大桀小桀,寡乎则大貊小貊。故什一行而颂声作,二不足而硕鼠兴。古之圣王以义为利,不以利为利,宁积于人,无藏府库,百姓不足,君孰与足。是故巨桥盈而殷丧,成皋溢而秦亡。记曰:「人散则财聚,财散则人聚。」此之谓也。汉武攘四夷,平百越,边用益广,杼轴其空。于是置平籴,立均输,起漕运,兴盐铁,开鬻爵,设榷酤,收算缗,纳杂税,更造钱币,蕃货长财。虽经费获济,而下无聊矣。夫文繁则质衰,末盈则本亏,反散淳朴之风,导成贪叨之行,是以恶其启端也。贤良文学,辩论甚详,然处升平之代,是古则理高;居多务之时,非今则事阙。一臧一否,故悉存焉。

  陶唐制:冀州,厥赋唯上上错。孔安国曰:「赋谓土地所生,以供天子。上上,第一。错,杂。杂出第二之赋。」兖州,厥赋贞,贞,正也。州第九,赋正与九相当。厥贡漆、丝,厥篚织文。地宜漆林,又宜桑蚕。织文,锦绮之属,盛之筐篚而贡。青州,厥赋中上,第四。厥贡盐、絺,海物惟错,絺,细葛。错,杂,非一种。岱畎丝、枲、鈆、松、怪石,畎,谷也。怪异好石似玉者。岱山之谷出此五物,皆贡之。厥篚丝。桑蚕丝中琴瑟弦。,于敛反。徐州,厥赋中中,第五。厥贡惟土五色,王者封五色土为社,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使立社。焘以黄土,苴以白茅。茅取其絜,黄取王者覆四方。泗滨浮磬,淮夷蠙珠暨鱼,泗水涯水中见石,可以为磬。蠙珠,珠名,淮夷二水出蠙珠及美鱼。

厥篚玄纤缟。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纤在中,明二物皆细。扬州,厥赋下上上错,赋第七,杂出第六。厥贡惟金三品,金、银、铜。瑶琨筱簜,瑶琨皆美玉。筱,竹箭。簜,大竹。齿革羽毛惟木,齿,象牙。革,犀皮。羽,鸟羽。毛,旄牛尾。木,楩梓豫章。厥篚织贝,织,细纻。贝,水物。厥包橘柚锡贡。小曰橘,大曰柚,其所包裹而致者。锡命乃贡,言不常。荆州,厥赋上下,第三。厥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杶、干、栝、柏,干,柘也。柏叶松身曰栝。砺、砥、砮、丹,砥细于砺,皆磨石也。砮,石中矢镞。丹,朱类。惟●、、楛,三邦底贡厥名,●、,美竹。楛,中矢干。三物皆出云梦之泽。近泽三国常致贡之,其名天下称善。包橘柚。●菁、茅,匦,匣也。

菁以为菹,茅以缩酒。厥篚玄纁、玑、组,此州染玄纁色善,故贡之。玑,珠类。组,绶类。九江纳锡大。尺二寸曰大,出九江水中。不常用,锡命而纳之。豫州,厥赋错上中,赋第二,又杂出第一。厥贡漆、枲、絺、纻,厥篚纤纩,纩,细绵。锡贡磬错。治玉石曰错,治磬错。梁州,厥赋下中三错,赋第八,杂出第七第九,三等也。厥贡璆、铁、银、镂、砮、磬,璆,玉名。镂,刚铁也。熊、罴、狐、狸织皮。贡四兽之皮,织金罽。雍州,厥赋中下,第六。厥贡惟球、琳、琅玕。球、琳皆玉名。琅玕,石似珠。禹定九州岛,量远近制五服,任土作贡,分田定税,十一而赋,万国以康。故天子之国内五百里甸服:为天子服理田。百里赋纳总,禾稿曰总,供饲马。二百里纳铚,所铚刈谓禾穗。

三百里纳秸服,秸,稿也。服稿役。四百里粟,五百里米。所纳精者少,麤者多。其外五百里曰侯服:侯,候也。斥候而服事。百里采,供王事,不主一。二百里男邦,男,任也。三百里诸侯。同为王者斥候。又其外五百里曰绥服:服王者政教。三百里揆文教,度王者文教而行之。二百里奋武卫。奋武卫,天子所以安也。又其外五百里曰要服:要束以文教。三百里夷,守平常之教。二百里蔡。蔡,法也。法三百里而差简。又其外五百里曰荒服:言荒,又简略。三百里蛮,以文德蛮来之,不制以法。二百里流。流、移也,言政教随其俗。尧命禹理水,因别九州岛,遂定贡赋。虞舜之化,及夏禹革命,不闻改作,盖因也。

  殷以天子之地,百里之内以供官。千里之内曰甸,以为御。千里之外曰流,设方伯以为属。公田藉而不税,税,均取也。七十而助。助者,藉也,借力理公田也。是以其求也寡,其供也易。降及辛纣,暴虐,厚赋以实鹿台,大敛以积巨桥。

  周武王既诛纣,发其财,散其粟,反其失而人安。于是分九畿,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曰侯畿,亦曰服。其贡祀物。又外曰甸畿,其贡嫔物。任嫔以女事,贡布帛。又外曰男畿,其贡器物。任土以饬材事。又外曰采畿,其贡服物。絺纩也。又外曰卫畿,其贡财物。贝之具。又外曰蛮畿,又外曰夷畿,要服也,其贡货物。丝枲。又外曰镇畿,又外曰藩畿,藩,限也。自侯、甸、男、采、卫、蛮、夷、镇、藩,各相去五百里为限。其来朝之岁,具礼朝觐篇也。此荒服也,具职官封建篇。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贵宝为贽。司徒职,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寡,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

以岁时入其书。郑玄曰:「登,成也,定也。国中,城郭中也。郑司农云:『征之者,给公上事也。舍者,谓有复除舍不收役事也。贵者,谓若今宗室及关内侯皆复也。服公事者,谓若今吏有复除也。老者,谓若今八十、九十复羡卒也。疾者,谓若今癃不可事者,复之。』玄谓入其书者,言于大司徒。」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征,税也,言征者以供国政也。任地,谓任土地以起税赋也。国宅,凡官所有宫室吏所治者也。周税轻近而重远,近者多役也。园廛亦轻之者,廛无谷,园少利也。凡宅不毛者有里布,凡田不耕者出屋粟,凡民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宅不毛者,谓不树桑麻也,罚以一里二十五家之泉。

空田者,罚以三家之税粟,以供吉凶二服及丧器也。民虽有闲无职事者,犹出夫税、家税也。夫税者,百亩之税。家税者,出士徒车辇给徭役。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自廛里至远郊也,掌六畜数者,农事之本也。赋谓九赋及九贡。凡任民,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贡草木,谓葵、韭、果、蓏之属。凡庶民不畜者祭无牲,不耕者祭无盛,不树者无椁,不蚕者不帛,不绩者不缞。掌罚其家事也。盛,黍稷也。椁,周棺也。不帛,不得衣帛也。不缞,丧不得衣缞也。皆所以耻不勉也。

又因其比邻,以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夫役人岁不过三日。任其土,所以纪地宜也。分五服,设九畿,所以别远近也。五人为伍,所以知众寡也。因井庐以定赋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入也。赋谓计口发财,税谓收其田入也。什一,谓什取其一也。工商衡虞虽不垦殖,亦取其税者,工有伎巧之作,商有行贩之利,衡虞取山泽之财产。赋谓供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皆因其所工,不求其所拙。农人纳其获,工女效其织,是以黔首安本而易赡,下足而上有余也。

  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曰:「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宣公无恩信于民,民不肯尽力于公田,故履践按行,择其善亩谷最好者税取之。初税亩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据用田赋,不言初亦不言税亩。古者什一而藉。什一以借民力,以什与民,自取其一为公田。古者曷为什一而藉?据数非一。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颂声者,太平歌颂之声,帝王之高致也。春秋经传数万,指意无穷,至此独言颂声作者,民以食为本也。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也。谷梁传曰:「私田稼不善则非吏,非,责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营私田。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民勤私也。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悉谓尽其力。

  左传成公元年三月,作丘甲。周礼: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长毂一乘,戎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甸所赋。今鲁使丘出之,讥重敛,故书。

  哀公十二年春,用田赋。公羊传曰:「何以书?据当赋税,为何书。讥。何讥尔?讥始用田赋也。」田,谓一井之田。赋者,敛取其财物也。言用田赋者,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不言井者,城郭里巷亦有井,嫌悉赋之。礼,税民公田,不过什一。军赋十井,不过一乘。哀公外慕强吴,空尽国储,故复用田赋过什一。公问于有若:「年饥,用不足,如之何?」对曰:「盍彻乎。」公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有若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古什取一,时什取二。又问孔子,孔子曰:「薄赋敛则人富。」公曰:「若是,寡人贫矣。」对曰:「恺悌君子,人之父母。未见子富而父贫也。」

  管子曰:「地之生财有时,人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以有时与有倦,养无穷之君,而度量不生于其闲,度量不生,则赋役无限也。则下上相疾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孟子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藉也。诗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唯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又曰:「尊贤使能,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廛,市宅也。古者无征,衰世征之。王制曰:「市廛而不税。」周礼曰:「国宅无征。」法而不廛者,当以什一之法征其地耳,不当征其廛宅也。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行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言关禁异服异语耳,不征税也。周礼曰「关市之赋」,司关门之征,犹讥。王制不讥,谓文王以前也。文王亦不征也。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助者,井田什一助佐公家理公田,不横税赋若履亩之类也。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人皆悦,而愿为之氓矣。」里,居也。布,钱也。夫,一夫也。周礼曰,「宅不毛者有里布,田不耕者有屋粟」,凡人无职事者出夫家之征。衰代缘是赋之重。故孟子欲使反古,宽廛夫,去里布,则人皆乐为之也。

  白圭问孟子曰:「吾欲二十而税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貊道也。万室之国而一人陶,则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夫貊,五谷不生,唯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

  孙武曰:「夫帝王处四海之内,居五千里之中,焉能尽专其利,是以分建诸侯,以其利而利之,使食其土毛之实,役其民氓之故。赋税无转徙之劳,徭役无怨旷之叹。」

  魏文侯时,租赋曾倍于常,或有贺者。文侯曰:「今户口不加,而租赋岁倍,此由课多也。譬如彼治冶,令大则薄,令小则厚,治人亦如之。夫贪其赋税不爱人,是虞人反裘而负薪也。徒惜其毛,而不知皮尽而毛无所附。」

  秦孝公十二年,初为赋。纳商鞅说,开阡陌,制贡赋之法。始皇建守,罢侯,贵以自奉。提封之内,撮粟尺布,一夫之役,尽专于己。徂春历秋,往还万里,是所得者至寡,所苦者至大。人用无聊,海内咸怨。夫夏之贡,殷之助,周之藉,皆十而取一,盖因地而税。秦则不然,舍地而税人,故地数未盈,其税必备。是以贫者避赋役而逃逸,富者务兼并而自若。加之以内兴工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二世承之,不变其失,反更益之。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汉高帝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纔取足。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下之经费。言各收其所赋税以自供,不入国朝之仓廪府库也。经,常也。又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四年八月,初为算赋。汉仪注:「人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孝惠元年,减田租,复十五税一。汉家初十五税一,俭于周,中闲废,今复之。六年,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国语:越王句践令国中女子年十七不嫁者,父母有罪,欲人民繁息也。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今使五算,罪谪之也。

  孝文人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如淳曰:「常赋岁百二十,岁一事。时天下之人多,故出赋四十,三岁而一事。」晁错说上,令人入粟得以拜爵,边食足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人租。如此德泽加于万人。帝从其言。后天下充实,乃下诏赐人十二年租税之半。十三年,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勤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本,农也。末,贾也。言农与贾俱出租,无异也,故除田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其时亦以仓廪丰实之故也。

  孝景帝二年,令人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时上溢而下有余。又礼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一子不事,蠲其赋役。二算不事,免二口之算赋。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旧法二十三,此二十,更为异制。

  孝武即位,董仲舒说上曰:「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给中都官也。率计今人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三十倍多于古也。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秦卖盐铁贵,故下民受其困也。既收田租,又出口赋,而官更夺盐铁之利。率计令人一岁之中,失其资产,二十倍多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言贫人自无田而耕垦豪富贵家田,十分之中以五输本田主也。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矣。」建元元年,制: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二算,二口之算也。复甲卒,不在革车之赋。

  孝昭始元六年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律,诸当占租者,家长身各以其物占,占不以实,家长不身自书,皆罚金二斤,没入所不自占物及贾钱县官也。颜师古曰:「占谓自隐度其实,定其辞也。占音章赡反。盖武帝时赋敛繁多,律外而取,今始复旧。」元凤二年,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太常主诸陵,别治其县,爵秩如三辅郡矣。元帝永光五年,令各属所在郡也。诸应出赋算租税者,皆听以菽粟当钱物也。四年,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为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为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此汉初因秦法而行之也。后遂改易,有谪乃戍边一岁耳。毋收四年、五年口赋。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六年,诏曰:「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减贱,减,少。其令以菽粟当今年赋。」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

  孝宣帝甘露二年,减民算三十。

  孝成建始二年,减天下赋钱算四十。本算百二十,今减四十为八十。

  孝平元始元年,诏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出钱月三百。谓女徒论罪已定,并放归家,不亲役之,但令一月出钱三百以顾人也。

  王莽篡位,下令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音皮癃咸出,虽老病者皆复出口算也。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分田,谓贫者无田而取富人田耕种,共分其所收也。假亦谓贫人赁富人之田也。劫者,富人劫夺其税,侵欺之也。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措。今更名天下之田曰王田。」又以周官税人,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树艺谓种果木及蔬菜也。人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者,作县官,衣食之。,散。又分裂州郡,改职作官。边兵二十余万,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敛赋。又一切调上公以下诸有奴婢者,率一口出钱三千六百,天下愈愁。

  后汉光武建武中,田租三十税一。有产子者复以三年之算也。明帝即位,人无横徭,天下安宁。时谷贵,尚书张林上言:「谷所以贵,由钱贱故也。可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从之。

  魏武初平袁绍邺都,令收田租亩粟四升,户绢二匹,绵二斤,余不得擅兴。

  晋武帝平吴之后,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在公反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一,率亩税米三升。是后频年水旱,田税不至。咸康初,算田税米,空悬五十余万斛,尚书诸曹以下免官。

  哀帝即位,乃减田租,亩收二升。

  孝武帝太元二年,除度定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唯蠲在役之身。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前燕慕容皝在柳城,以牧牛给贫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无地者,亦田苑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记室参军封裕谏曰:「且魏晋虽道消之代,犹削百姓不至于七八。将官牛田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得田者,与中分,百姓安之,人皆悦乐。臣犹曰非明王之道。」蜀李雄赋丁岁谷三斛,女丁半之,调绢不过数丈,绵数两。事少役稀,百姓富实,门闾不闭,无相侵盗矣。

  宋文帝元嘉中,始兴太守徐豁上表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便自逃匿,户口岁减,实此之由。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诏善之也。

  孝武帝大明五年,制天下人户岁输布四匹。

通典卷第五 食货五

  赋税中齐 梁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齐高帝初,竟陵王子良上表曰:「宋文帝元嘉中,皆责成郡县,孝武征求急速,以郡县迟缓,始遣台使,自此公役劳扰。凡此辈使人,既非详慎,贪险崎岖,以求此役。朝辞禁门,情态即异,暮宿村县,威福便行,驱迫邮传,侮折守宰。瞻郭睹境,飞下严符,但称行台,未明所督,摄总曹署,震惊郡邑。深村远里,俄刻十催。或尺布之逋,曲以当匹;百钱余税,且增为千。诳云质作尚方,寄系东冶。百姓骇迫,不堪其命。恣意赃贿,无人敢言。贫薄礼轻,即生谤讟。愚谓凡诸检课,宜停遣使,明下符旨,审定期限,如有违越,随事纠坐,则政有恒典,人无怨咨。」子良又启曰:「今所在谷价虽和,室家饥嗛,苦簟反。缣纩虽贱,骈门裸质。而守宰务在裒刻,围桑品屋,以准赀课。致令斩树发瓦,以充重赋,破人败产,要利一时。东郡使人,年无常限,郡县相承,准令上直。每至州台使命,切求县急,乃有畏失严期,自残躯命,亦有斩绝手足,以避徭役。守长不务先富人,而唯言益国,岂有人贫于下而国富于上耶?又泉铸岁远,类多翦凿,江东大钱,十不一在。公家所受,必须轮郭。遂买本一千,加子七百,犹求请无地。且钱布相半,为制永久,或闻长宰须令输钱,进违旧科,退容奸利,欲人康泰,岂可得乎!」又启曰:「诸赋税所应纳钱,不限大小,但令所在兼折布帛,若杂物是军国所须者,听随价准直,不必尽令送钱。于公不亏其用,在私实荷其渥。昔晋氏初迁,江左草刱,绢布所直,十倍于今。赋调多少,因时增减。永初中,官布一匹,直钱一千,而人所输,听为九百。渐及元嘉,物价转贱,私货则匹直六百,官受则匹准五百。所以每欲优人,必为降落。今入官好布,匹下百余,其四人所送者,犹依旧制。昔为刻上,今为刻下,甿庶空俭,岂不由之。救人拯弊,莫过减赋。略其目前小利,取其长久大益,无患人赀不殷,国用不阜也。」

  武帝时,豫章王嶷上表曰:「宋氏以来,州郡秩俸及杂供给,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夫理在夙均,政由一典。伏寻郡县长尉俸禄之制,虽有定科,而其余资给,复由风俗,东北异源,西南各序,习以为常,因而弗变。顺之则固匪通规,澄之则靡不入罪。岂约法明章,先令后刑之谓也。臣谓宜使所在,各条件公田秩俸迎送旧典之外,守宰相承,有何供课。尚书精加勘覆,务存优衷,事在可通,随宜颁下,四方永为恒制。」帝从之。

  自东晋寓居江左,百姓南奔者,并谓之侨人,往往散居,无有土著。而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土地卑湿,无有蓄积之资。诸蛮陬俚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财物,以裨国用。又岭外酋帅,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于乡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其军国所须杂物,随土所出,临时折课市取,乃无恒法定令。列州郡县,制其任土所出,以为征赋。其无贯之人,不乐州县编户者,谓之浮浪人,乐输亦无定数任量,惟所输终优于正课焉。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官品第一第二佃客无过四十户,每品减五户,至第九品五户。其佃谷皆与大家量分。其典计,官品第一第二置三人,第三第四置二人,第五第六及公府参军、殿中监、监军、长史、司马、部曲督、关外侯、材官、议郎以上,一人,皆通在佃客数中。官品第六以上,并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第八二人,第九品及轝辇、迹禽、前驱、强弩司马、羽林郎、殿中冗从武贲、殿中虎贲、持椎斧武骑虎贲、持钑色立反从虎贲、命中武贲武骑,一人。其客皆注家籍。其课,丁男调布绢各二丈,丝三两,绵八两,禄绢八尺,禄绵三两二分,租米五石,禄米二石。丁女并半之。男年十六亦半课,年十八正课,六十六免课。其男丁,每岁役不过二十日。其田,亩税米二升。盖大率如此。其度量三升当今一升,秤则三两当今一两,尺则一尺二寸当今一尺。今谓实时。

  自梁武帝末侯景之乱,国用常褊,京官文武,月别唯得廪食,多遥带一郡县官而取其禄秩焉。扬、徐等大州,比令仆班。扬州督王畿,理在建康,徐州督重镇,理在京口,并外官刺史最重者。尚书令、仆射,官品第三也。宁、桂等小州,比参军班。宁州理建宁,今云南郡。桂州理始安,今郡。并外官刺史最轻者。府参军,官品第六也。丹阳郡、吴郡、会稽等郡,并同太子詹事、尚书班。丹阳郡理建康,吴郡、会稽即今郡,并列郡最重者。詹事、尚书,官品第三也。高凉、晋康等小郡,三班而已。高凉、晋康即今郡,并列郡最轻者。梁武帝定九品后,其内官更为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居下为劣,则与品第高下不伦。当是其时更以清浊为差耳。本史既略,不可详也。大县六班,小县两转方至一班,品第既殊,不可委载。其州郡县禄米绢布丝绵,当处输台传仓库。若给刺史守令等,先准其所部文武人物多少,由敕而裁。凡如此禄秩,既通所部兵士给之,其家得盖少。诸王诸主出阁就第,婚冠所须及衣裳服饰并酒米鱼鲑香油纸烛等,并官给之。王及主婿外禄者不给。解任还京,仍亦公给。

  后魏道武帝天兴中,诏采诸漏户,令输纶绵。自后诸逃户占为紬茧罗縠者甚众,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隶守宰,赋役不同,户口错乱。景穆帝即位,一切罢之,以属郡县。

  魏令:每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人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其麻布之乡,一夫一妇布一匹,下至牛,以此为降。大率十匹中五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内外百官俸。人年八十以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病老笃贫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

  旧制,人闲所织绢布,皆幅广二尺二寸,长四十尺为一匹,六十尺为一端。后乃渐至滥恶,不依尺度。

  孝文帝延兴三年秋,更立严制,令一准前式,违者罪各有差。冬十月,诏州郡人十丁取一以充行,户收租五十石,以备军粮。

  太和八年,始准古班百官之禄,以品第各有差。先是,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至是,户增帛三匹,粟二石九斗,以为官司之禄。复增调外帛满二匹,所调各随其土所出。其司、冀、雍、华、定、相、泰、洛、荆河、怀、兖、陕、徐、青、齐、济、南河、东兖、东徐等州,贡绵绢及丝,其余郡县少桑蚕处,皆以麻布充。

  孝明帝时,张普惠上疏曰:「伏闻尚书奏复绵麻之调,遵先皇之令轨,复高祖之旧典。仰惟高祖废大斗,去长尺,改重秤,所以爱百姓,从薄赋。知军国须绵麻之用,故立幅度之规,亿兆荷轻赋之饶,不惮于绵麻而已,故歌舞以供其赋,奔走以役其勤,天子信于上,亿兆乐于下。自兹以降,渐渐长阔,百姓怨嗟,闻于朝野。宰辅不寻其本,知天下之怨绵麻,不察其幅广、度长、秤重、斗大,革其所弊,存其可存,而特放绵麻之调,以悦天下之心。此所谓悦之不以道,愚臣所以未悦者也。尚书既知国少绵麻,不惟法度之翻易,人言之可畏,便欲去天下之大信,弃已行之成诏,遵前之非,遂后之失,奏求还复绵麻,以充国用。不思库中大有绵麻,而群官共窃利之。愚臣以为于理未尽。何者?今官人请调度造衣物,必度量,绢布匹有尺丈之盈,犹不计其广,丝绵斤两兼百铢之剩,未闻依律罪州郡者。若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及三长。此所谓教人以贪也。今百官请俸,只乐其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得长阔厚重者,便云其州能调,绢布精阔且长,横发美称,以乱视听。此百司所以仰负圣明者也。今若必复绵麻,谓宜先令四海知其所由,明立严禁,复本幅度,新绵麻之典,依太和之税。其在库绢布并及丝绵不依典制者。请遣一尚书与太府卿、左右藏令,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总常俸之数,年俸所出,以布绵麻,亦应周其一岁之用。使天下知二圣之心,爱人惜法,如此则高祖之轨中兴于神龟,明明慈信昭布于无穷,孰不幸甚。」

  正光后,国用不足,乃先折天下六年租调而征之,百姓怨苦。有司奏断百官常给之酒,计一岁所省米五万三千五十四斛九斗,糱谷六千九百六十斛,曲三十万五百九十九斤。其四时郊庙、百神群祀,依式供营。远蕃客使,不在断限。尔后寇贼转众,诸将出征,相继奔败,所亡器械资粮,不可胜数,而关西丧失尤甚,帑藏空竭。有司又奏,内外百官及诸蕃客廪食及肉悉三分减一,计岁终省肉百五十九万九千八百五十六斤、米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石。孝昌二年冬,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赁公田者亩一斗。

  庄帝即位,因人贫富,为租输三等九品之制,千里内纳粟,千里外纳米,上三品户入京师,中三品入他州要仓,下三品入本州岛。

  靖帝天平初,诸州调绢不依旧式。兴和三年,各班海内,悉以四十尺为度,天下利焉。元象、兴和之中,频岁大穰,谷斛至九钱。法网宽弛,百姓多离旧居,阙于徭赋矣。齐神武秉政,乃命孙腾、高崇之分责无籍之户,得六十余万,于是侨居者各勒还本属,是后租调之入有加焉。及侯景背叛,河南之地,困于兵革。寻而侯景乱梁,乃命行台辛术略有淮南之地。其新附州郡,羁縻轻税而已。

  北齐文宣受禅,多所草刱。六坊内从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始立九等之户,富者税其钱,贫者役其力。后南征,频岁陷没,士马死者以数十万计。重以修创台殿,所役甚广,兼并户口,益多隐漏。旧制,未娶者输半床租调。有妻者输一床,无者半床。阳翟一郡,户至数万,籍多无妻。有司劾之,帝以为生事,不许。由是奸欺尤甚,户口租调,十亡六七。是时用度转广,赐予无节,府藏之积,不足以供,乃减百官之禄,彻军人常廪,并省州郡县镇戍之职。又制刺史守宰行兼者,并不给干,南齐以有僮干,若今驱使门仆之类。以节国用之费焉。

  河清三年,定令:乃率以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率人一床,调绢一匹,绵八两,凡十斤绵中折一斤作丝,垦租二石,义租五斗。奴婢各准良人之半。牛调二尺,垦租一斗,义租五升。垦租送台,义租纳郡,以备水旱。垦租皆依贫富为三枭。其赋税常调,则少者直出上户,中者及中户,多者及下户。上枭输远处,中枭输次远,下枭输当州仓。三年一校。租入台者,五百里内输粟,五百里外输米。入州镇者,输粟。人欲输钱者,准上绢收钱。是时频岁大水,州郡多遇沈溺,谷价腾踊,朝廷遣使开仓以粜之,而百姓无益,饥馑尤甚矣。

  后主天统中,劳役巨万,财用不给,乃减朝士禄料,断诸曹粮膳及九州岛军人常赐以供之。武平之后,权幸并进,赐予无限,乃料境内六等富人,调令出钱。

  后周文帝霸府初开,制:司赋掌赋均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六十四,与轻疾者,皆赋之。其赋之法: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其非桑土,有室者,布一匹,麻十斤;丁者又半之。丰年则全赋,中年半之,下年一之,皆以时征焉。若艰凶札,则不征其赋。司役掌力役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五十九,皆任于役。丰年不过三旬,中年则二旬,下年则一旬。起徒役,无过家一人。有年八十者,一子不从役;百年者,家不从役;废疾非人不养者,一人不从役。若凶札,又无力征。

  武帝保定元年,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率岁一月役。建德二年,改军士为侍官,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

  宣帝时,发山东诸州兵,增一月功为四十五日役,以起洛阳宫。并移相州六府于洛阳,称东京六府。

  隋文帝霸府初开,尉迟迥、王谦、司马消难相次阻兵,兴师诛讨,赏费巨万。及受禅,又迁都,发山东丁,毁造宫室。仍依周制,役丁为十二番,匠则六番。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絁,麻土调以布。绢絁以匹,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单丁及仆隶各半之。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并免课役。

  开皇三年,减十二番每岁为二十日役,减调绢一匹为二丈。初,苏威父绰在西魏,以国用不足,为征税之法,颇称为重。既而叹曰:「今所为者,正如张弓,非平代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乎!」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至是,威为纳言,奏减赋役,务从轻典,帝悉从之。时百姓承平渐久,虽遭水旱,而户口岁增。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阪,至于京师,相属于路,昼夜不绝者数月。帝又躬行节俭。九年,亲御朱雀门,劳凯旋师,因行庆赏颁给,所费三百余万段。帝以江表初定,给复十年,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赋。十年五月,又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十一年,江南反,越国公杨素讨平之。师还,赐物甚广。其余出师命赏,亦莫不优崇。十二年,有司上言,库藏皆满。帝曰:「朕既薄赋于人,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用处常出,纳处常入。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损。」乃更开左藏之院,构屋以受之。诏曰:「既富而教,方知廉耻,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十四年,关中大旱,人饥,帝幸洛阳,因令百姓就食。从官并准见口赈给,不以官位为限。

  开皇八年五月,高颎奏,诸州无课调处及课州管户数少者,官人禄力,承前以来,恒出随近之州。今请于所管内计户征税。帝从之。先是京官及诸州,并给公廨钱,回易生利,以给公用。十四年六月,工部尚书苏孝慈等以为,所在官司,因循往昔,皆以公廨钱物出举兴生,惟利是求,烦扰百姓,奏皆给地以营农,回易取利皆禁止。十七年十一月,诏外内诸司公廨在市回易及诸处兴生并听之,唯禁出举收利。

  炀帝即位,户口益多,府库盈溢,乃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其后将事辽、碣,增置军府,埽地为兵,租赋之人益减矣。又频出朔方,西征吐谷浑,三度讨高丽,飞刍挽粟,水陆艰弊。又东西巡幸,无时休息,六宫及禁卫行从常十万人,皆仰给州县,天下怨叛,以至于亡。

通典卷第六 食货六

  赋税下大唐

  大唐武德元年,诏曰:「宗绪之情,义越常品,宜加惠泽,以明等级。诸宗姓有官者,宜在同列之上;未有职任者,不在徭役之限。」二年制:每一丁租二石。若岭南诸州则税米:上户一石二斗,次户八斗,下户六斗;若夷獠之户,皆从半输。蕃人内附者,上户丁税钱十文,次户五文,下户免之;附经二年者,上户丁输羊二口,次户一口,下户三户共一口,凡水旱虫霜为灾,十分损四分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六年三月令:天下户量其资产,定为三等。至九年三月,诏:天下户立三等,未尽升降,宜为九等。

  贞观二年四月,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粳稻之属,各依土地,贮之州县,以备凶年。」

  永徽五年二月敕:二年一定户。

  龙朔三年秋七月制:卫士八等以下,每年五十八放令出军,仍免庸调。

  武太后长安元年十月诏:天下诸州,王公以下,宜准往例税户。至大历四年正月制,一例加税。其见任官一品至九品,同上上至下下户等级之数,并寄田、寄庄及前资勋荫寄住家,一切并税。盖近如晋宋土断之类也。上上户四千,每等减五百,至下中七百,下下户至于五百。

  开元八年二月,制曰:「顷者以庸调无凭,好恶须准,故遣作样,以颁诸州,令其好不得过精,恶不得至滥。任土作贡,防源斯在。而诸州送物,作巧生端,苟欲副于斤两,遂则加其丈尺,有至五丈为疋者,理甚不然。阔尺八寸,长四丈,同文共轨,其事久行。立样之时,已载此数。若求两而加尺,甚暮四而朝三。宜令所司简阅,有踰于比年常例、尺丈过多者,奏闻。」二十二年五月敕:「定户之时,百姓非商户郭外居宅及每丁一牛,不得将入货财数。其杂匠及幕士并诸色同类有番役合免征行者,一户之内,四丁以上,任此色役不得过两人;三丁以上,不得过一人。」二十五年定令:「诸课户一丁租调,准武德二年之制。其调绢絁布,并随乡土所出。绢絁各二丈,布则二丈五尺。输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其绢絁为疋,布为端,绵为屯,麻为綟。若当户不成疋端屯綟者,皆随近合成。其调麻每年支料有余,折一斤输粟一斗,与租同受。其江南诸州租,并回造纳布。准令,布帛皆阔尺八寸、长四丈为疋,布五丈为端,绵六两为屯,丝五两为绚,麻三斤为綟。諸丁匠不役者收庸,無絹之鄉,絁布參。」日别絁、绢各三尺,布则三尺七寸五分。三月敕:「关内诸州庸调资课,并宜准时价变粟取米,送至京,逐要支用。其路远处不可运送者,宜所在收贮,便充随近军粮。其河南、河北有不通水利,宜折租造绢,以代关中调课。」

  天宝元年正月赦文:「如闻百姓之内,有户高丁多,苟为规避,父母见在,乃别籍异居,宜令州县勘会。一家之中,有十丁以上者,放两丁征行赋役;五丁以上者,放一丁。即令同籍共居,以敦风教。其侍丁、孝假者,免差科。」

  建中元年制:「百姓及客等,约丁产,定等第,均率作,年支两税。其应税斛斗,据大历十四年见佃青苗地额均税。夏税六月内纳毕,秋税十一月内纳毕。其旧租庸及诸色名目,一切并停。」

  凡权衡度量之制:度,以北方秬黍中者一黍之广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一尺二寸为大尺,十尺为丈。量,以秬黍中者容千二百为钥,二钥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三升为大升,三斗为大斗,十斗为斛。权衡,以秬黍中者百黍之重为铢,二十四铢为两,三两为大两,十六两为斤。调锺律,测晷景,合汤药及冠冕制,用小升、小两,自余公私用大升、大两。诸课役,每年计帐至尚书省,度支配来年事,限十月三十日以前奏讫。若须折受余物,亦先支料,同时处分。若是军国所须、库藏见无者,录状奏闻,不得便即科下。诸庸调物,每年八月上旬起输,三十日内毕。九月上旬各发本州岛,庸调车舟未发闲有身死者,其物却还。其运脚出庸调之家,任和雇送达。所须裹束调度,折庸调充,随物输纳。诸租,准州土收获早晚,斟量路程崄易远近,次第分配。本州岛收获讫发遣,十一月起输,正月三十日内纳毕。若江南诸州从水路运送,冬月水浅,上埭艰难者,四月以后运送,五月三十日内纳了。其输本州岛者,十二月三十日内纳毕。若无粟之乡,输稻麦,随熟即输,不拘此限。即纳当州未入仓窖及外配未上道有身死者,并却还。应贮米处,折粟一斛,输米六斗。其杂折皆随土毛,准当乡时价。诸边远州有夷獠杂类之所,应输课役者,随事斟量,不必同之华夏。诸任官应免课役者,皆待蠲符至,然后注免。符虽未至,验告身灼然实者,亦免。其杂任被解应附者,皆依本司解时日月据征。诸春季附者课役并征,夏季附者免课从役,秋季附者俱免。其诈冒隐避以免课役,不限附之早晚,皆征发当年课役。逃亡者附亦同之。诸人居狭乡乐迁就宽乡者,去本居千里外复三年,五百里外复二年,三百里外复一年。一迁之后,不得更移。诸没落外蕃得还者,一年以上复三年,二年以上复四年,三年以上复五年。外蕃之人投化者复十年。诸部曲、奴婢放附户贯复三年。诸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申尚书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诸丁匠岁役工二十日,有闰之年加二日。须留役者,满十五日免调,三十日租调俱免,从日少者见役日折免。通正役并不过五十日。正役谓二十日庸也。

  天宝三年制:每岁庸调征收,延至九月三十日。五年制:天下百姓单贫交不存济者租庸,每乡通放三十丁。其年五月,停郡县官白直课钱,但计数多少,同料钱加税充用。即应差丁充白直并停。

  按天宝中天下计帐,户约有八百九十余万,其税钱约得二百余万贯。大约高等少,下等多,今一例为八等以下户计之。其八等户所税四百五十二,九等户则二百二十二。今通以二百五十为率。自七载至十四载六七年闲,与此大数,或多少加减不同,所以言约,他皆类此。其地税约得千二百四十余万石。两汉每户所垦田不过七十亩,今亦准此约计数。课丁八百二十余万,其庸调租等约出丝绵郡县计三百七十余万丁,庸调输绢约七百四十余万疋,每丁计两疋。绵则百八十五万余屯,每丁三两,六两为屯,则两丁合成一屯。租粟则七百四十余万石。每丁两石。约出布郡县计四百五十余万丁,庸调输布约千三十五万余端。每丁两端一丈五尺,十丁则二十三端也。其租:约百九十余万丁江南郡县,折纳布约五百七十余万端。大约八等以下户计之,八等折租,每丁三端一丈,九等则二端二丈,今通以三端为率。二百六十余万丁江北郡县,纳粟约五百二十余万石。大凡都计租税庸调,每岁钱粟绢绵布约得五千二百三十余万端疋屯贯石,诸色资课及句剥所获不在其中,据天宝中度支每岁所入端屯疋贯石都五千七百余万,计税钱地税庸调折租得五千三百四十余万端疋屯,其资课及句剥等当合得四百七十余万。其度支岁计,粟则二千五百余万石,三百万折充绢布,添入两京库。三百万回充米豆,供尚食及诸司官厨等料,并入京仓。四百万江淮回造米转入京,充官禄及诸司粮料。五百万留当州官禄及递粮。一千万诸道节度军粮及贮备当州仓。布绢绵则二千七百余万端屯疋,千三百万入西京,一百万入东京,千三百万诸道兵赐及和籴,并远小州使充官料邮驿等费。钱则二百余万贯。百四十万诸道州官课料及市驿马,六十余万添充诸军州和籴军粮。

  自开元中及于天宝,开拓边境,多立功勋,每岁军用日增。其费籴米粟则三百六十万疋段,朔方、河西各八十万,陇右百万,伊西、北庭八万,安西十二万,河东节度及群牧使各四十万。给衣则五百二十万,朔方百二十万,陇右百五十万,河西百万,伊西、北庭四十万,安西五十万,河东节度四十万,群牧二十万。别支计则二百一十万,河东五十万,幽州、剑南各八十万。馈军食则百九十万石。河东五十万,幽州、剑南各七十万。大凡一千二百六十万,开元以前每岁边夷戎所用不过二百万贯,自后经费日广,以至于此。而锡赉之费此不与焉。其时钱谷之司,唯务割剥,回残剩利,名目万端,府藏虽丰,闾阎困矣。尚书省度支,总天下经费。自安禄山反,至德、干元之际,置度支使。永泰之后,度支罢使,置转运使以掌其外。度支以掌于内。建中初,又罢转运使,复归度支。分命黜陟使往诸道收户口及钱谷名数,每岁天下共敛三千余万贯,其二千五十余万贯以供外费,九百五十余万贯供京师;税米麦共千六百余万石,其二百余万石供京师,千四百万石给充外费。

  天下诸郡每年常贡,按令文,诸郡贡献皆尽当土所出,准绢为价,不得过五十疋,并以官物充市。所贡至薄,其物易供,圣朝恒制,在于斯矣。其有加于此数者,盖修令后续配,亦折租赋,不别征科。

京兆府贡葵草席 地骨白皮 酸枣仁 华阴郡贡鹞子十联 乌鹘五联 伏苓三十八斤 细辛四斤 伏神三十八斤 今华州 冯翊郡贡白里皱文皮二十一领 今同州 扶风郡贡龙须席十领 今岐州 新平郡贡翦刀十具 蛇胆十斤 荜豆澡豆五石 白火二十具 今邠州 安定郡贡龙须席十领 今泾州 彭原郡贡五色龙须席十领 莞菁 庵子 亭长 假苏 荆芥 今宁州 汧阳郡贡龙须席六领 今陇州 中部郡贡龙须席六领 今坊州 洛交郡贡龙须席六领 今鄜州 朔方郡贡白十领 今夏州 安化郡贡麝香二十五颗 今庆州 灵武郡贡鹿角胶 代赭 花苁蓉 白鵰翎 今灵州 榆林郡贡青鹿角两具 徐长卿十斤 赤芍药十斤 今胜州 延安郡贡麝香三十颗 今延州 咸宁郡贡麝香一颗 今丹州 银川郡贡女稽布五端 今银州 平凉郡贡九尺白十领 今原州 九原郡贡野马胯皮二十一片 白麦面 印盛盐 今丰州 会宁郡贡驼毛褐两段 今会州 五原郡贡盐山四十颗 今盐州 新秦郡贡青地鹿角二具 鹿角三十具 今麟州

单于都护府贡生野马胯皮总十二片

安北都护府贡生野马胯皮二十一片

太原府贡钢镜两面 甘草三十一斤 矾石三十斤 龙骨三十斤 蒲萄粉屑 柏子仁 上党郡贡人参三百小两 墨三梃 今潞州 河东郡贡绫绢扇四面 龙骨二十斤 枣八千颗 凤栖梨三千五百颗 今蒲州 绛郡贡粱谷二十石 墨千四百七十梃 白縠五百疋 梨三千颗 今绛州 平阳郡贡蜡烛三十条 今晋州 西河郡贡龙须席十领 石膏五十斤 消石五十斤 今汾州 弘农郡贡麝香十颗 砚瓦十具 今虢州 高平郡贡白石英五十小两 人参三十两 今泽州 大宁郡贡胡女布五端 今隰州 昌化郡贡胡女布五端 今石州 文城郡贡蜡二百斤 今慈州 阳城郡贡龙须席六领 今沁州 定襄郡贡豹尾十枚 今忻州 乐平郡贡人参三十两 今仪州 雁门郡贡白鵰翎五具 熟青二十两 熟绿二十两 今代州 楼烦郡贡麝香十颗 今岚州 安边郡贡松子一石 今蔚州 马邑郡贡白鵰翎五具 今朔州

河南府贡瓷器十五事 陕郡贡柏子仁、瓜楼根各三十斤 今陕州 陈留郡贡绢二十疋 今汴州 荥阳郡贡绢二十疋 麻黄二十斤 今郑州 临汝郡贡絁二十疋 今汝州 睢阳郡贡绢二十疋 今宋州 灵昌郡贡绫二十疋并方文 今滑州 颍川郡贡绢十疋 蔗心席六领 今许州 谯郡贡绢二十疋 今亳州 濮阳郡贡绢二十疋 今濮州 济阴郡贡蛇床子二十斤 绢二十疋 今曹州 北海郡贡枣两石 仙文绫十疋 今青州 淮阳郡贡绢十疋 今陈州 汝南郡贡鸂鷘绫十疋 今豫州 东平郡贡绢二十疋 今郓州 淄川郡贡防风五十斤 进理石五斤 今淄州 临淄郡贡丝葛十五疋 今齐州 鲁郡贡镜花绫十疋 紫石英二十二两 今兖州 彭城郡贡绢二十疋 今徐州 临淮郡贡绵二十屯 赀布十疋 今泗州 汝阴郡贡绢二十屯 今颍州 东海郡贡楚布十疋 今海州 济阳郡贡阿胶二百小斤 鹿角胶三十小斤 今济州 琅琊郡贡紫石英二十两 今沂州 高密郡贡赀布十端 牛黄一斤 海蛤二十两 今密州 东牟郡贡牛黄百二十八铢 水葱席六领 今登州 范阳郡贡绫二十疋 今幽州 河内郡贡平纱十疋 今怀州 魏郡贡白绵紬八疋 白平紬八疋 今魏州 汲郡贡绵三百两 今卫州 邺郡贡纱十疋 凤翮席六领 胡粉百团 今相州 广平郡贡平紬十疋 今洺州 清河郡贡十领 今贝州 信都郡贡绢二十疋 绵二十屯 今冀州 平原郡贡绢二十疋 今德州 饶阳郡贡绢二十疋 今深州 河闲郡贡绢三十疋 今瀛州 东莱郡贡牛黄百二十二两 今莱州 景城郡贡细簟四领 细柳箱八十合 糖蟹二十三坩 鳢三百五十梃 今沧州 常山郡贡梨六百颗 罗二十疋 今恒州 博陵郡贡细绫千二百七十疋 两窠细绫十五疋 瑞绫二百五十五疋 大独窠绫二十五疋 独窠绫十疋 今定州 赵郡贡锦五十疋 今赵州 巨鹿郡贡丝布十疋 今邢州 博平郡贡紬十疋 今博州 文安郡贡绵三百两 今莫州 上谷郡贡墨二百梃 今易州 乐安郡贡绢十疋 今棣州 北平郡贡蔓荆子四斤 今平州 密云郡贡人参五斤 今檀州 妫川郡贡麝香十颗 今妫州 渔阳郡贡鹿角胶十斤 今蓟州 柳城郡贡麝香十颗 今营州 归德郡贡豹尾三枚 今燕州

安东都护府贡人参五斤 武威郡贡野马皮五张 白小麦十石 今凉州 天水郡贡龙须席六领 芎藭四十斤 今秦州

安西都護府貢砂五十斤 緋五領

北庭都護府貢陰牙角五隻 速藿角十隻 阿魏截根二十斤 交河郡貢布十端 今西州 晉昌郡貢草鼓子 野馬皮 黃礬 絳礬 胡桐淚 今瓜州 西平郡貢牸羊角十隻 今鄯州 隴西郡貢麝香十顆 秦膠 今渭州 燉煌郡貢碁子二十具 石膏 今沙州 酒泉郡貢肉蓯蓉二十斤 柏脈二十斤 野馬皮兩張 今肅州 金城郡貢麝香十顆 ●鼠六頭 今蘭州 安鄉郡貢麝香二十顆 今河州 同谷郡貢蠟燭十條 今成州 和政郡貢龍鬚蓆六領並青黃色 今岷州 武都郡貢蠟燭十條 蜜蠟 羚羊角 今武州 臨洮郡貢麝香十顆 今洮州 懷道郡貢麩金十兩 散金十兩 今宕州 寧塞郡貢麩金六兩 大黃 戎鹽 今廓州 合川郡貢麝香二十顆 今●州 張掖郡貢野馬皮十張 枸杞子六斗

 葉二十斤 今甘州 伊吾郡貢陰牙角五隻 胡桐淚二十五斤 今伊州 廣陵郡貢蕃客錦袍五十領 錦被五十張 半臂錦百段 新加錦袍二百領 青銅鏡十面 莞蓆十領 獨窠細綾十疋 蛇床子七斗 蛇床仁一斗 鐵精一斤 兔絲子一斤 白芒十五斤 空青三兩 造水牛皮甲千領并袋 今揚州 安陸郡貢青紵十五疋 今安州 弋陽郡貢葛十疋 生石斛六十斤 今光州 義陽郡貢葛十疋 今申州 廬江郡貢絲布十疋 石斛六十斤 今廬州 蘄春郡貢白纻布十五端 乌蛇脯 今蕲州 同安郡贡蜡五十斤 石斛六十斤 今舒州 历阳郡贡麻布十疋 今和州 锺离郡贡丝布十疋 今濠州 寿春郡贡丝布十疋 生石斛五十斤 今寿州 齐安郡贡紫纻布十端 虻虫二斤 今黄州 淮阴郡

贡赀布十疋 今楚州 汉阳郡贡麻赀布十疋 今沔州 江陵郡贡白方文绫二十疋 橘皮九十斤 ●子五斤 贝母七斤 覆盆子三斤 石龙芮一斤 乌梅肉十斤 今荆州 永阳郡贡纻练布十五疋 今滁州 襄阳郡贡五盛碎石文库路真二具 十盛花库路真二具 今襄州 南阳郡贡丝布十疋 今邓州 淮安郡贡绢十疋 今唐州 上洛郡贡麝香三十颗 今商州 安康郡贡麸金五两 干漆六斤 杜仲二十斤 椒目十斤 黄櫱六斤 枳实六斤 枳壳十四斤 茶芽一斤 椒子一石 雷丸五两 今金州 武当郡贡麝香二十颗 今均州 房陵郡贡麝香二十颗 雷丸 石膏 苍矾石 今房州 汉东郡贡绫十疋 葛五疋 覆盆子 今隋州 南浦郡贡金五两 今万州 澧阳郡贡柑子四百颗 橘子七百

颗 子绫十疋 五入簟四领 恒山八斤 蜀漆一斤 今澧州 云安郡贡蜡百斤 今夔州 竟陵郡贡白纻布一端 今复州 武陵郡贡纻练布十端 今朗州 夷陵郡贡茶二百五十斤 柑子二千颗 五加皮二斤 杜若二斤 芒硝四十斤 鬼臼二斤 蜡百斤 今峡州 南宾郡贡苏熏席四领 绵紬五疋 今忠州 富水郡贡白纻布十端 今郢州 巴东郡贡蜡四十斤 今归州 汉中郡贡红花百斤 燕脂一升 今梁州 通川郡贡绵紬三疋 蜂香五斤 药子二百颗 今通州 顺政郡贡蜡六十斤 今兴州 巴川郡贡牡丹皮十斤 药子二百颗 今合州 清化郡贡绵紬十疋 今巴州 洋川郡贡白交梭十疋 今洋州 河池郡贡蜡百斤 今凤州 益昌郡贡丝布十疋 今利州 咸安郡贡绵紬十疋 今蓬州 

盛山郡贡蜡四十斤 车前子一升 今开州 始宁郡贡绵紬十疋 今壁州 南平郡贡葛五疋 今渝州 符阳郡贡蜡五十斤 药子二百颗 今集州 潾山郡贡紬十疋 买子木十斤,子一升 今渠州 丹阳郡贡方文绫七疋 水文绫八疋 今润州 晋陵郡贡细青纻布十疋 今常州 吴郡贡丝葛十疋 白石脂三十斤 蛇床子仁三升 鲻鱼皮三十头 ●鱼五十头 胞七升 肚鱼五十头 春子五升 嫩藕三百段 今苏州 余杭郡贡白编绫十疋 橘子二千颗 蜜姜二石 今杭州 会稽郡贡朱砂十两 白编绫十疋 交梭十疋 轻调十疋 今越州 余姚郡贡附子百枚 今明州 东阳郡贡纸六千张 绵六百两 葛粉二十石 今婺州 新定郡贡交梭二十疋 竹簟一合 今睦州 信安郡贡绵百屯 纸六千张 今衢州 吴兴郡贡纻布三十端 今湖州 临海郡贡鲛鱼皮百张 干姜百斤 乳柑六千颗 金漆五升三合 今台州 永嘉郡贡鲛鱼皮三十张 今温州 新安郡贡纻布十五端

 竹簟一合 今歙州 长乐郡贡蕉二十疋 海蛤一斤 今福州 清源郡贡绵二百两 今泉州 建安郡贡蕉二十疋 练十疋 今建州 临汀郡贡蜡烛二十条 今汀州 漳浦郡贡鲛鱼皮二十张 甲香五斤 今漳州 潮阳郡贡蕉十疋 蚺蛇胆十枚 鲛鱼皮十张 甲香五斤 石井 银石 水马 今潮州 宣城郡贡白纻布十疋 今宣州 豫章郡贡葛五十疋 柑子六千颗 今洪州 鄱阳郡贡麸金十两 簟一合 今饶州 长沙郡贡葛十五疋 今潭州 南康郡贡竹布二十疋 今虔州 零陵郡贡葛十疋 石燕二百颗 今永州 临川郡贡葛布十疋 箭簳百万茎 今抚州 桂阳郡贡白纻布十疋 今郴州 庐陵郡贡白纻布二十端 陟厘十斤 今吉州 浔阳郡贡葛十疋 生石斛十斤 今江州 江华郡贡

零陵香百斤 白布十端 今道州 衡阳郡贡麸金十四两 今衡州 江夏郡贡银五十两 今鄂州 宜春郡贡白纻布十疋 今袁州 巴陵郡贡白纻布十疋 今岳州 邵阳郡贡银二十两 今邵州 蜀郡贡单丝罗二十疋 高纻衫段二十疋 今益州 唐安郡贡罗二十疋 今蜀州 蒙阳郡贡交梭二十疋 今彭州 德阳郡贡弥布十疋 纻布十疋 今汉州 通义郡贡麸金八两 柑子不限多少 今眉州 梓潼郡贡绫十六疋 今梓州 巴西郡贡双紃二十疋 今绵州 普安郡贡丝布十疋 苏熏席六领 今剑州 阆中郡贡重连绫二十疋 今阆州 资阳郡贡麸金七两 柑子不限多少 今资州 临邛郡贡丝布十疋 今邛州 通化郡贡麝香六十枚 扇香十枚 齐香十枚 颗香二十枚 今茂州 交川郡贡麝香

三十枚 当归七斤 羌活五斤 野狐尾五枚 今松州 越巂郡贡丝布十疋 进刀子靶六十枚 今巂州 南溪郡贡葛十疋 六月进荔枝煎 今戎州 遂宁郡贡樗蒲绫十五疋 干天门冬百一十斤 今遂州 南充郡贡丝布十疋 今果州 仁寿郡贡细葛五疋 今陵州 犍为郡贡麸金五两 今嘉州 卢山郡贡金 落雁木 今雅州 泸川郡贡葛十疋 今泸州 阳安郡贡绵紬十疋 柑子不限多少 今简州 安岳郡贡葛十疋 天门冬煎四斗 今普州 洪源郡贡蜀椒一石 今黎州 阴平郡贡麝香二十颗 白蜜一石 今文州 同昌郡贡麝香十颗 今扶州 江油郡贡麸金六两 羚羊角六具 今龙州 临翼郡贡麝香三十四颗 牦牛尾五斤 当归十斤 今翼州 归诚郡贡麝香六颗 牦牛尾五斤 当归二

十斤 今悉州 静川郡贡麝香六颗 当归十斤 羌活十斤 牦牛尾五斤 今静州 恭化郡贡麝香十五颗 当归十斤 羌活十斤 今恭州 维川郡贡麝香二十颗 牦牛尾十斤 今维州 和义郡贡班布六疋 今荣州 云山郡贡麝香十颗 黑牦牛尾二斤 今奉州 蓬山郡贡麝香十颗 当归十斤 羌活十斤 今柘州 黔中郡贡蜡五十斤 今黔州 卢溪郡贡光明砂四斤 今辰州 灵溪郡贡朱砂十斤 茶芽一百斤 今溪州 潭阳郡贡麸金八两 今巫州 卢阳郡贡光明砂一斤 今锦州 清江郡贡黄连一斤 蜡十斤 黄子二百颗 今施州 涪陵郡贡连头獠布十段 今涪州 宁夷郡贡蜡五十斤 今思州 义泉郡贡蜡烛十条 今夷州 龙标郡贡蜡二十斤 今业州 南川郡贡布五端 今南州 南海郡贡生沈香七十斤 甲香三十斤 石斛二十斤 鼊皮三十斤 蚺蛇胆五枚 詹糖香二十五斤 藤簟二合 竹簟五领 今广州 始安郡贡银百两 今桂州

安南都护府贡蕉十端 槟榔二千颗 ●鱼皮二十斤 蚺蛇胆二十枚 翠毛二百合 普宁郡贡朱砂二十斤 水银二十斤 今容州 始兴郡贡锺乳二十四斤十二两二分 竹子布十五疋 石斛二十斤 今韶州 临贺郡贡银三十两 今贺州 连山郡贡细布十疋 锺乳十两 今连州 高要郡贡银二十两 今端州 平乐郡贡银二十两 今昭州 新兴郡贡银五十两 蕉五疋 今新州 南潘郡贡银二十两 今潘州 陵水郡贡银二十两 今辨州 高凉郡贡银二十两 蚺蛇胆二枚 今高州 海康郡贡丝电四疋 今雷州 临江郡贡银二十两 今龚州 浔江郡贡银二十两 今浔州 蒙山郡贡麸金十两 今蒙州 开江郡贡班布五端 今富州 修德郡贡银二十两 今严州 临封郡贡银二十两 石斛十小斤 今封州 南陵郡贡银二十两 石斛十小斤 今春州 招义郡贡银二十两 今罗州 日南郡贡象牙二根 犀角四根 沈香二十斤 金薄黄屑四石 今驩州 定川郡贡银二十两 今牢州 怀德郡贡银二十两 今窦州 宁浦郡贡银二十两 今横州 象郡贡银二十两 今象州 开阳郡贡石斛三斤 银二十两 今泷州 感义郡贡银二十两 今藤州 平琴郡贡银二十两 今平琴州 合浦郡贡银二十两 今廉州 连城郡贡银二十两 今义州 玉山郡贡玳瑁二具 鼊皮六十斤 翠毛三百合 甲香二斤 今陆州 宁仁郡贡银二十两 今党州 怀泽郡贡细白纻布十端 今贵州 龙城郡贡银二十两 今柳州 铜陵郡贡石斛二十小斤 银二十两 今勤州 海丰郡贡五色藤镜匣一具 蚺蛇胆三枚 甲煎二两 ●鱼皮三 筌台一 今循州 晋康郡贡银二十两 今康州 恩平郡贡银二十两 今恩州 珠崖郡贡银二十两 真珠二斤 玳瑁一具 今崖州 万安郡贡银二十两 今万安州 延德郡贡藤盘一 今振州

通典卷第七 食货七

  历代盛衰户口  丁中

    历代盛衰户口周 秦 汉 后汉 魏 晋 宋 齐 梁 陈 后魏

 北齐 后周 隋 大唐

  三皇以前尚矣,靡可得而详也。孔子称尧曰大哉,舜曰尽善,禹曰无闲。以三圣之德,地方不过数千里,故君臣歌德,含气之类,各得其宜。禹平水土,为九州岛,人口千三百五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三。涂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盛,执玉帛者万国。男女耕织,不夺其时,故公家有三十年之积,私家有九年之储。及其衰也,弃稷不务,续有有穷、孔甲之乱,遭桀行暴,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方于涂山,十损其七。其后纣作淫虐,厚赋以实鹿台,大敛以积巨桥,人庶苦而无憀,天下去之。

  周武王致商之罪,罔有敌于我师,一戎衣天下大定,垂拱而天下治,定五等之封,凡千七百七十三国。又减汤时千三百国,人众之损亦如之。周公相成王,致理刑措,人口千三百七十万四千九百二十三,此周之极盛也。及昭王南征不还,穆王荒耄,加以幽之乱,平王东迁,三十余年。庄王十三年,齐桓公二年,五千里外非天子之御。自太子公侯以下至于庶人,凡千一百八十四万一千九百二十三人。其后诸侯相并,尚有千二百国。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中,弒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更相征伐,奔走不保社稷者,不可胜数。齐桓救其难,孔子定其文,至于战国,存者十余。于是纵横短长之说,相夺于时,残人诈力之兵,动以万计。伊阙之败,斩首二十四万。长平之战,血流漂卤。周之列国,唯秦、楚、燕而已。齐及三晋,皆以篡乱。卫虽得存,不绝如。音线。然考苏、张之说,计秦及山东六国戎卒,尚踰五百余万,推人口数尚当千余万。

  秦兼诸侯,所杀三分居二,犹以余力北筑长城四十余万,南戍五岭五十余万,阿房、骊山七十余万。十余年闲,百姓死没,相踵于路。陈、项又肆其酷烈,新安之坑,二十余万,彭城之战,睢水不流。

  汉高帝定天下,人之死伤亦数百万,是以平城之卒不过三十万,方之六国,十分无三。孝文偃武修文,与人休息,尝欲作露台,召工计之,直百金,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乃止。孝景承平,赋役减省,三十而税一,人人自爱。每有诏命颁下乡闾,垂白戴老扶疾策杖以听之,思一见太平。至武帝元狩中,六十余年,人众大增,太仓之粟红腐而不食,都内之钱贯朽而不校。孝武帝乘其资,乃厉兵马以攘戎狄,廓地遐广,征伐不休,十数年闲,天下之众,亦减半矣。末年追悔,故下哀痛之诏,封丞相富人侯。昭宣之后,罢战务农,户口渐益。元帝时,贡禹上书曰:「古者宫女不过九人,秣马不过八疋。高祖、孝文、孝景皇帝,修古节俭,宫女不过十余,厩马不过百余疋。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岁费数巨万。蜀广汉主金银器,岁各用五百万,三工官官费五千万,织室亦然。厩马食粟将万疋。百姓重困,请从省俭。」帝多采纳之。至孝平元始二年,人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此汉之极盛也。及王莽篡位,续以更始、赤眉之乱,率土遗黎,十纔二三。

  后汉光武建武中,兵革渐息。至中元二年,户四百二十七万六百三十四,口二千一百万七千八百二十。明、章之后,天下无事,务在养民。至于孝和,人户滋殖。桓帝永寿三年,户千六十七万七千九百六十,口五千六百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五十六。灵帝遭黄巾为寇,献帝遇董卓称乱,大焚宫庙,劫御西迁,是以兴平、建安之际,海内荒残,人户所存,十无一二。

  魏武据中原,刘备割巴蜀,孙权尽有江东之地。三国鼎立,战争不息。刘备章武元年,有户二十万,男女口九十万。及平蜀,得户二十八万,口九十四万,带甲将士十万二千,吏四万,通计户九十四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五百三十七万二千八百八十一。除平蜀所得,当时魏氏唯有户六十六万三千四百二十三,口有四百四十三万二千八百八十一。孙权赤乌五年,有户五十二万,男女口二百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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