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三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三
徽宗皇帝
编类元符章疏
元符二年三月。先是,中书舍人曾肇入对,言:『以舜继尧,所守一道,然犹明四目,达四聪。及禹继舜,亦拜昌言。在汉,宣帝始亲政事,诏臣民上书去其副封,以防壅蔽。唐太宗初即位,孙伏伽以小事谏太宗,厚赐勉之,以诱言者,至于本朝,可谓平治,而祖宗以来,数诏百官,使以次对。神宗举而行之于熙宁之初,以兴起事功,为后世法。臣愿陛下远观舜、禹、汉、唐之所行,近迹神考之故事,修转对之制,下不讳之令,明诏百官,下及民庶,使得极言时政协委员【杰按:此处应是打字错误,衍“协委员”三字】,无有所隐,然后陛下择其善者而从之,且报之以赏,大则加之爵秩,小则赐之金帛。其言不足采,若狂诳牴牾者,一切置之,不以为罪,庶以鼓动天下敢言之气,纾发郁抑堙塞之情。当今先务,无易此者,惟陛下亟行之。』是日,诏送三省。辛卯,诏曰:『朕以眇身,始承大序,任大责重,罔知攸济。永惟四海之远,万几之烦,岂予一人,所能遍察?必赖百辟卿士,下及庶民,敷奏以言,辅予不逮。矧太史前告,天将动威,日有食之,期在正月。变异甚钜,殆不虚生。夙夜以思,未烛厥理,将以弥纶初政,消弭天灾,自非药石之规,孰开朕德?况今周行之内,人有所怀,刍荛之中,言亦可采。凡朕躬之阙失,或左右之忠邪,政令之否臧,风俗之美恶。朝廷之德泽,有不下究;闾阎之疾苦,有不上闻,咸听直言,毋有忌讳。朕方开谠正之路,消壅蔽之风,其于鲠论嘉谋,惟恐不闻,而行之惟恐不及。其言可用,朕则有赏;言而失中,朕不加罪。朕言惟信,非事空文。尚悉乃心,毋悼后害。应中外臣寮以至民庶,各许实封言事,在京于合属处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附递以闻。布告迩遐,咸知朕意。』中书舍人曾肇之词也。
四月癸丑。先是,中书舍人曾肇言:『伏思上书之人所言不一,其泛论大体、指陈利害、事干有司者,即乞降付政府,委官看详。有可施行,旋具闻奏。如此,则圣诏之出,不为空文,施之国家,固非小补。惟陛下留听。』是日,以奉议郎郑敦义为承议郎,左班殿直高士育为承务郎,韶州仁化县令鹿敏求为承事郎。赐太学上舍生何大正同进士出身,及开封府进士吕彦祖并为初等官。大正,真州司法参军;彦祖,淄州司户参军。敦义、士育、敏求仍令閤门引见上殿,皆以应诏上书可采,故赏之也。
崇宁元年八月乙丑,臣寮上言:『臣闻爵人于朝,与士共之。刑人于士,与众弃之。二帝三王之御天下,不易此道。伏见前日诋讪先朝、动摇法度、罪不容诛之人,比者追贬而显黜之,皆板镂所陈章疏,且颁降手诏,著所以罪之之由,俾中外洞知本末,此真与众弃之之美意也。臣愚尚以为陛下践阼之始,渊默不言,尝开献书之路,而以书献者,有自布衣取甲科以令百里,或加秩一等,或解武弁而寄寺、监、丞、簿之禄。天下之士,不知彼所论列为何等语言,往往怀疑,迄今不释。欲望出其所上封事,布之四方,果其言有补国是,则至公之议,帖然自厌。脱或志在觊望,倖侥名器,无忠嘉一定之论,有奸俭两可之语,附下罔上,累光烈而害初政,则于此时,岂可以置而不问?如以臣言可采,望早赐施行。』诏:『除郑敦义、江绎外,鹿敏求追所授承事郎,降充簿尉;高士育追所授官,依旧左班殿直;吕彦祖追所授官,何大正追所赐出身及所授官,并不得应举。』
《实录》无此。元符三年四月十七日,敏求自仁化令特改承事郎;士育以左班殿直特换承务郎;大正以太学上舍生特与赐同进士出身,为真州司法参军;彦祖亦补初等官,为福州司法参军。士育、敏求仍召对。
九月癸巳,降授朝议郎、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钟正甫为金部员外郎。正甫于元符末应诏上书,第为正上第一人,故擢用之。
《实录》载正甫除金部外,它书不载。正上乃检《会要》增入,或削去。
是月己未,诏中书省开具元符臣僚章疏姓名如后:
正上(六人):
钟世美 乔世材 何彦正 黄古俊 邓洵武 李积中
正中(十三人):
耿 毅 宗 雨 李 申 俞 贲 蒋静
叶 承 张景仁 冯 懈 孙 览 张 揚
萧拱辰 张彦逸 刘 泾
正下(二十二人):
许奉世 宇文邦彦 吴 珪 李 籍 廖彦正
单 暐 曾 仁 王 宁 李景直 王 瑜
黄 适 邹子济 李彦远 尹复溱 辛之武
陈南夫 祝 向 曾 谠 王景行 陈之立
周 熊 范 峒
邪上尤甚(三十九人):
范柔中 邓考甫 封觉民 李 新 吴 朋
衡 钧 胡端修 赵令畴 周 谊 安信之
孙 琮 高公应 郭执中 王 察 赵 峋
李 杰 李 贲 石 芳 吴安逊 朱 绂
周永微 杨 琳 金 极 张 集 吕谅卿
苏 炳 鲜于绰 黄 策 高 渐 王 吉
张 夙 王 贯 葛茂宗 曹 盖 赵天佐
衮公适 洪 羽 柴 衮 刘 谓
邪上(四十一人):
梁 宽 曹兴宗 谢 潜 许安修 罗鼎臣
于 肇 黄 迁 刘吉甫 王公彦 莫仲正
杨 肋 许尧辅 胡 良 李 修 黄安期
梅君俞 沈 千 张 居 黄 才 寇宗颜
曹 盥 林 肤 葛 辉 逢纯熙 王 交
张 溥 胡 潜 刘 勃 陈 唐 董 祥
陈师锡 王 守 蒋 津 高遵恪 王 阳
张 裕 王 极 侯显道 周遵道 宋寿岳
扈 充
邪中(一百五十):
赵 越 朱光裔 王忠恕 刘质夫 邓允中
王 岐 谢悰 苏处厚 高公湜 吴 伟
江 询 刘 冲 萧 刓 刘 戣 宋勋年
吴文规 张 琮 狄 瑾 郭 時 杨 令
刘 宪 张 宷 任宝贤 任伯雨 苏大本
沈 街[1] 王 箴 陈师锡 王 发 吕 陶
李 浩 王 履 陈师道 上官公裕 刘天启
张 耒 史彭年 梁俊民 黄 谹 李 赓
李 昇 杨 植 薛 逢 梁景初 李 霪
张 戴 耿 毅 刘 涣 李 平 刘 廓
李孝迪 陈中夫 张永弼 张 戭 李良翰
窦 诵 黄安期 孙大临 张 恕 宋 宷
马 衷 高 定 唐 耜 富 开 鲜于绰
韩 英 范 谔 陈象古 王天常 宁祖武
李 干 翁 升 邵伯温 张上行 韩安岳
商师申 宇文譓 李知远 吴 瑰 潘见素
苏之悌 张 苏 李 闳 衡 石 祁彭年
陈 喆 叶世美 孙 琮 毛 随 杨敦仁
檀 固 许广渊 李云从 夏侯景仁 唐广仁
许 劭 高徽 杨 明 郭简修 黎 延
孙秉善 陈 昇 朱 曾 陈炎 段 察
武仲荀 姚 讽 王望之 李由颐 苏 迥
段 黉 冯百药[2] 陈良能 王 迥 赵孝立
宋之珍 楚兴宗 陈【■靡彡】 李晋裕 冯千里
高士戬 韩 晞 王彦升 张 确 刘 奕
王中师 范 埴 贺昌辰 张 及 张 铎
鞠 铎 鞠嗣复 贾公裕 裴迪祖 王 祐
梁安国 晁说之 王奥之 刘经国 倪直孺
王夷约 杨天惠 刘 觉 陈 策 李处仁
朱 恪 路昌衡 周 鼎 李 圭 陈 缜
邪下(三百一十二人)
王 革 张 諟 朱 肱 钱 升 杨忠信
王 收 李 庚 刘端彦 梁 兑 张 睿
傅 耆 王 伟 赵茂曾 杨致祥 董 丕
竹 璟 郑 纲 党 钧 任日新 赵齐贤
苏尧臣 高 复 任仲奇 闾邱陞 陈 琰[3]
陈 皋 成彭年 梁 薿 陈 琳 王 瞍
乔天锡 丁执善 何宗翰 卞 京 李知章
范子修 李 援 徐 瑛 王 觊 毛叔度
吴 倚 方 适 林 定 谭 极 黄 同
傅希宠 王彦弼 王师正 刘知至 刘 寀
李 程 马 牧 任 邕 窦 护 黄汝方
宋 适 张 誉 杜之邵 王 时 马 恕
孙 发 李彦弼 倪直孺 杨 韶 王 箴
邓安正 黄正一 吴光美 李公夤 徐公宣
杨 直 聂敏修 吴 昺 崔 陟 徐 诜
谢 愔 周 邠 高 临 李志忞 萧景修
徐 俯 季孝常 范百亿 何 权 宇文辉
俞次契 宁宗杰 魏 镗 李羲叟 苏之■【山弟】
时君陈 张 照 李 茂 安 潭 魏 介
章 讽 江 楶 陈 邕 林崇旦 陈 京
陆 涣 裴保淳 程之才 余 卞 吕 蕡
魏 富 陆彦述 支 詠 刘 勃 费勉中
马永逸 董 义 辛春卿 毛 撝 黄叔靖
陈 C 杨 洵 郑子渊 傅 烈 盖士宏
耿居正 毛 完 薛 睿 黄 讽 聂思孝
杨 明 宁 凤 舒洪中 洪 刍 武仲询
向 湜 徐 愈 王 骥 陈 力 阎 建
孟 道 张 友 刘 跂 汪 忱 李 寿
邵 秬 胡 盘 熊俊民 崔 鶠 向 询
黄应求 刘仲昕 司马宏 黄 熙 孟完旦
张元矩 唐嘉问 曾 峄 范子丹 江汝言
冯正卿 王 涛 刘 思 徐大经 吕元中
吴文规 杜 颖 柴 羲 卞 议 欧阳旻
尹 翊 胡 沔 孙大临 葛敏修 叶 薿
钱大中 燕景贤 任唐悫 张 硕 陈诲
李庭坚 史唐陈 杨 居 陈 升 黄子宁
赵 晞 张 沆 王 彦 富 纯 江 洵
刘 溥 吴 环 史保躬 赵丕远 王 涟
姜蹈中 朱 绘 西门聿 赵 襄 马 洙
张 济 朱 恪 李 黯 文嘉谟 上官彝
孙 曾 潘 琮 黄 权 胡 庶 程 俱
马待问 李 翦 周希尹 燕 默 萧拱辰
傅 宁 郑少微 王知常 郝宗臣 林 骈
郑 语 刘 宽 杨容之 施 迈 高公从
陈师锡 何景甫 范 埙 张庭玉 唐 靖
张 朴 赵 衡 王 适 曾 绎 刘 蒙
毛 求 盖 荐 李敦常 张 直 杨瑰宝
李处诲 晁咏之 宋由正 陈 中 逢纯熙
张 珙 史彭年 李 机 杨 禾 梁 鼎
高公杰 赵子涣 家 愿 王 箴 陆表民
杨 杰 白 镇 衮公适 苏象先 高 渐
赵 岯 郭永年 杨 传 朱行中 王 注
滕 友 侯晋卿 周 锷 毛直友 范世文
苗 蓁 赵 渥 王景行 谢学廉 李世基
陈 悫 窦 卞 孟长民 周 种 阎 崇
郭奉世 薛 及 任有功 徐商美 宇文湛
刘文美 上官均 张 沔 王公彦 贾休复
宋直方 乔 甫 高士丕 江 伟 刘鼎臣
常徽猷 何 爽 韩升卿 何大受 陈修己
贺 霖 张彦逸 俞 唐 马希道 蒲 俊
刘 爽 秦 宪 蒋 琳 方 鼎 胡慎修
冯正雅 张 元 勾居体
庚子,赠宣德郎钟世美为右谏议大夫,录其子为郊社斋郎。世美元符末任福建路提举常平,因日食应诏上书,乞复熙宁、绍圣政事,以销天变。至是追赠。
诏旨载世美书甚备。按:癸已先书降授朝请郎钟正甫为金部员外郎,以元符末上书,第为正上第一。注云:或削去,与此何如?
十一月甲辰,诏曰:『元符之末,下诏求直言,盖欲广朕闻见,裨益政治。比以所上章疏付之有司,考其言邪正。今具名来上。其间昌言谠议,指陈阙失,皆有所嘉纳,不能释手。至其言当于理,又陈父子兄弟继述友恭之义者四十一人,悉加精擢,用劝多士。内有附会奸慝、诬毁先帝政事者,总百四十人。然言有浅深,罪有轻重,取其诋讥谤斥言之尤甚者三十八人。览之流涕,弗忍再观。得罪宗庙,朕不敢贷,可责逐远方。次等者四十一人,其言亦多诋讥,各与等第降官,责远小处监当,以戒为臣之不忠者。勘会邪上尤甚系范柔中等三十八人,内郭执中已除名勒停,吴朋、王古已身亡,朱纮致仕老疾。邪上次等系梁宽等四十一人,内陈唐、扈充、许安修已身亡,刘吉甫系承务郎致仕。』诏范柔中等并特勒停,永不收叙,朱纮免羁管外,余分送逐处羁管:
范柔中,雷州。 邓考甫,筠州。
封觉民,简州。 李 新,遂州。
衡 钧,淄州。 胡端修,广安军。
赵令畴,蔡州。 周 谊,郴州。
安信之,同州。 孙 琮,荆门军。
高公应,随州。 郭执中,成州。
王 察,深州。 赵 峋,处州。
李 杰,唐州。 李 贲,单州。
石 芳,曹州。 吴安逊,濮州。
周永徽,眉州。 金 极,庐州。
张 集,潍州。 吕谅卿,亳州。
鲜于绰,河阳。 黄 策,登州。
高 渐,抚州。 张 夙,广济军。
王 贯,棣州。
梁 宽 曹兴宗 陈师锡 刘 勃 黄安期
沈 千 罗鼎臣 高遵恪各降两官。宽等六人并添差监当,鼎臣、遵恪仍致任。
于 肇 黄 迁 莫仲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李 修 梅君俞 张 居 黄 才
寇宗颜 曹 盥 林 肤 葛 辉 逢纯熙
王 交 张 溥 胡 潜 董 祥 蒋 津
王 守 王 阳 张 裕 王 拯 侯顾道
周遵道 宋寿岳 谢 潜 王公彦
二十九人并冲替,系私事理重,仍不得改官。
《实录》无此段。此据诏旨及《宣和录》二年九月十三日。可考。陈唐崇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五年正月十七日当考。许安修崇宁五年正月十七日。
二年九月庚寅,诏应上书邪等人,知县已上资序,并与宫观、岳庙,选人不得改官,及不得注县令。丙申,诏建中靖国元年及元符末奸党,并合焚毁文字等,并并元祐(已下并见《元祐党》)。
校勘记
[1]沈街 原本『街』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补。
[2]冯百药 原本作『冯伯药』,据本书卷二一四『选人轻第二等』条改。
[3]陈琰 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补。《长编拾补》原注: 『已见邪中。』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徽宗皇帝
追复元祐党人
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淮移近地,惟不得至四辅畿甸。除上书已经量移及近乡人外,依下项州:一、今来朝廷宽恩,所移州军不见得地里远近。窃虑所移,却有远近妨碍去处不同。限指挥到五日内,许经州自陈乞去处,本州入急递申尚书省,即不得陈乞非合移路分及拘碍去处。如愿依旧者亦听。一、今来系特降诏许量移,今后有司不得用例检举量移,违者以违制论。一、量移诸州人离州日,并免伴送,具起离及到日申尚书省。邹浩,昭州移汉阳军。陈次升,循州移鄂州。余爽,封州移潭州。范正平,龚州移岳州。范柔中,雷州移全州。黄庭坚,宜州移永州。陈瓘,廉州移郴州。任伯雨,昌化军移道州。张庭坚,象州移复州(二年八月一日自鼎移象,三年四月一日,却移桂州)。龚夬,化州移桂阳监(二年八月一日自象移化)。李祉,英州移汝州。王道,韶州移郴州。梁弼,琼州移归州。陈恂,南恩州移峡州。马谂,南恩州移岳州。王履,新州移归州。郭子旂,宾州移峡州。赵希德,宾州移荆门军。王长民,循州移江宁府。张林,白州移衡州。范纯粹,鄂州移宣州。阎守勤,全州移涟水军。王化基,高州移全州。曾布,衡州移舒州(廉口舒任)。刘安世,光州移江州。孙琮,荊门军移海州。马涓,澧州移荆门军[1]。李深,复州移建昌军。曾纾,永州移和州。蔡克明,桂阳监移饶州。郑居简,邵州移滁州(三年四旦一日编管信州)。韩忠彦,济州移相州(磁副济置。)范纯礼,徐州移单州(静江使副。)安焘,建昌军移襄州。王古,温州移徐州。曾肇,汀州移台州(明年正月十七复官。其置汀州在二年七月十五日)。朱师服,兴国军移秀州。张耒,黄州移兖州。吕希纯,汝州移河阳。王觌,临江军移润州。丰稷,建州移婺州。张舜民,房州移虢州。谢文瓘,邵武军移处州。龚原,和州移湖州。吴安逊,汉州移汝州。冯说,徐州移汝州。梁安国,齐州移泽州。王箴,通州移陕州。曾焘,歙州移单州。裴彦臣,池州移广德军。朱绂,福州移睦州。李穆,金州移邓州。邓世昌,密州移唐州。王化臣,青州移济州。李之仪,太平州移唐州。江公望,南安军移衢州。陈棺,归州移光州。
吕本中《杂记》:崇宁间,蔡京每谓人:『如刘安世,更雄捣硙磨,亦只说元祐是也。』京执政久,亦时有长者之言。尝有乞将元祐臣僚编置远恶州郡者,京曰:『元祐人本无大罪,止是不合改先帝法度耳。』其后蔡京得保首领以没,未必不缘其有长者之语也。
崇宁五年正月戊戌,是夕,彗星出西方,由奎贯胃、昴、毕,至戊,没。乙巳,诏以星文变见,避正殿,损常膳。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廷阙失(实有)。又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人,合既迁谪,累年已足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实无)。』
诏旨有此,《实录》乃削去,不知何意也。
丁未,大赦天下,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应官员犯徒罪以下,依条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者,许于刑部投状,本部具元犯因依闻奏,未断者并仰依令赦原减。诏:『已降指挥,除毁元棺奸党石刻及与系籍人叙复注拟差遣,深虑鄙浅愚人妄意臆度,窥伺间隙,驰骛抵巇,觊欲更张。熙、丰善政,苟害继述,必置典刑。宜喻迩遐,咸知朕意。』(实有)中书省勘会崇宁二年三月六日已后所降元祐奸党指挥共二十二项,诏除冲罢外,其逐项指挥并罢。
二年三月乙酉(六日)、七月乙巳(二十九)、九月壬午(六日)、癸巳(十七)、辛丑(二十五)、乙巳(二十九)、十月庚午(五日)、十一月辛巳(五日)、十二月己未(十四)、庚申(十五)、壬戌(十七)、己巳(二十四)、三年六月甲辰(三日)、戊午(十七)、七月壬申(一日)、戊寅(七日)、丙申(二十五)、四年二月己酉(十日)、五月戊申(十二)。已上共十九项,余三项当考。今检讨得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三十日诏凡三项,不知即是此否,姑附见,更详考(上二十五项并见《元祐党籍》)。
庚戌,三省同奉圣旨,依下项收复:
曾任宰臣执政官:
刘挚,追复朝请大夫。
梁焘,追复朝请大夫。李清臣,追复左中散大夫(故雷户)。王岩叟,追复宣义郎。
轻第二等:
责授磁州团练副使韩忠彦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责授廉州司户参军、舒州居住曾布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静江军节度副使、单州安置范纯礼叙复左朝议大夫[3]、提举鸿庆宫。
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安焘叙复中大夫、提举鸿庆宫。
中大夫、衮州居住刘奉世提举明道宫(四年九月五日自沂徙兖)。
左朝议大夫章惇追复太中大夫。轻第三等:
追贬祁州团练副使黄履追复中大夫。曾任待制以上官:
苏轼追复宣义郎。
刘安世叙复承议郎。
曾肇叙复朝散郎。
邹浩叙复承奉郎,归常州。
朱光庭追复宣德郎。轻第二等:
孔文仲追复奉议郎。
范纯粹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宫。
丰稷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官。
王古叙复朝请郎、管勾明道宫。
勒停人:张舜民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朱师服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师服安置兴国军在元年八月二十七日)。除名勒停人:
谢文瓘叙复承议郎、管勾太极宫。
贾易叙复朝奉郎、管勾玉局观。
吕希纯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极观。
杨畏叙复朝散郎、管勾崇禧观。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陈次升,复朝奉大夫、知漳州。降授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郭知章知虔州。朱绂特授朝散大夫、知福州。朝请大夫叶祖洽知建州。(祖洽未行,丁家艰。上官均志墓云:『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洪州。』)文臣官重第一等勒停人:
任伯雨,特授承务郎。
范柔中、邓考甫、龚夬、陈瓘并叙承务郎。考甫依旧致仕(邓考甫叙复承务郎,依旧致仕。元本无之。今自后掇取增入。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与范柔中俱不许放还,却不见其致仕月日)。
张庭坚,叙复承务郎,与监庙差遣。
马涓,叙复承事郎。
封觉民,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
黄庭坚,叙复奉议郎。
陈祐、李祉、并叙复宣德郎。
责授黄州别驾张耒,叙复承议郎。
李深,叙复承议郎。
李之仪,叙复朝奉大夫。
周谊,叙复朝散郎。
孙琮,叙复承事郎。
胡端修,叙复宣德郎。
赵令畴,叙复朝奉郎。
吴安逊、梁安国,并叙复宣义郎。
王箴,叙复奉议郎。曾纡,叙复承事郎。文臣余官勒停人:
江公望,叙复宣德郎、监东岳庙。
李积中,叙复宣德郎。
汪衍,叙复承议郎。
梁宽,叙复朝奉大夫。
沈千、曹兴宗,并叙复承议郎。
王极,叙复宣德郎。
陈师锡,叙复朝请郎。
杨瑰宝,叙复朝请郎。
陈弁、洪刍、周锷,并叙复宣德郎。
黄安期,叙复奉议郎。
高渐,叙复承事郎。
萧利,叙复承议郎。
赵越,叙复右朝议大夫。
滕友,叙复朝奉郎。
陈唐,叙复宣德郎。
李昭玘,叙复朝散郎。
倪直孺、王巩,并叙复承议郎。
高茂华,叙复承事郎。
欧阳棐,叙复朝奉大夫。陈察,叙复朝请郎、提举崇福宫。廖正一,叙复奉议郎、监西岳庙。刘唐老,叙复朝请郎。杨彦璋,叙复朝散大夫。张恕,叙复朝奉郎、管勾灵仙观。梁士能,叙复左朝议大夫。钱景祥,叙复承议郎。李夷行,叙复朝请郎。
黄庭坚以下至李夷行,并吕希哲、张保源、毕仲游、常安民、晁补之、李格非、朱光裔、黄隐、苏嘉、种师极、吴安诗,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内见任宫观、岳庙差遣人依旧。程颐,叙复宣义郎,依旧致仕。吴处厚,追复朝奉郎。张夙,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二等[3]:秦希甫,叙复朝散大夫。降授宣德郎都贶,叙复朝散郎。朝散郎钟正甫[4],叙复朝奉大夫。许端卿,叙复承议郎。向级,叙复左朝议大夫。秦希甫以下并韩治,令吏部与知州差遣。
选人轻第二等:
吕谅卿 郑 侠 余 爽 范正平 杨 琳 苏 眪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祐 李 新
冯百药 赵 峋 李 杰 李 贲 郭执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周永徽
鲜于绰 王 贯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以上并于旧资上降两资收叙,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內无资可降人,依条注远小处。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居厚 李 修 黄 才 曹 盥
侯显道 周遵道 林 肤 宋寿岳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胡 潜 董 庠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江 洵 王公彦
方 适 鹿敏求
以上并令吏部注在外合入差遣。
叶世英,复假承务郎,不理选限。吕彦祖、何大正,并许入学。衡钧、衮公适,并与追复旧官资任。王察,于旧资上降两资追复。
以上见在人并在外任便居住,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内身亡者,据今来追复官品合得遗表恩泽,三分减一零数比类施行。一名者不减。十七日庚戌叙复刘挚等官,《实录》并削去,甚无谓也。今用诏旨及《宣和录》追书,或须稍删之。
癸丑,诏:『元祐系籍人等,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省部元镂印板并颁降出外名籍册,并令所在除毁,付刑部疾速施行。』丁巳,诏曰:『日者符祐邪臣,乘间擅权,变乱政事,奸朋并兴,肆为诬讟,诬诋宗庙。乖父子之恩,隳君臣之义。推原用心,罪在不赦。朕既承祖宗用德为治,明示好恶,止从窜斥,以为天下万世臣子之戒。累年于兹,不忍终弃,是用差次,蠲叙复,畀禄秩,惟些不恩,顾岂复用?尚虑奸朋,妄意私议害国,士大夫狃于邪说,胥沦溺以败类,朕甚悼焉。布告天下,明谕朕意,毋惑。』戊午,御笔:『元祐系籍人,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从初降黜子孙、亲属职名,拘碍差注、荐举并脚色保状,立项声说,及不得取应者,并量等第与宽释,可速立法闻奏。』是日,随龙官郝随令任便居住,谢仅与知州差遣,陈彦修、卢逢原、吴珪、范致明并与知军差遣,陈羔、李熙载、元书、费恕、李景夏、慕容将美、石悈、卢君佐、田望、曾谠、李琰[5]、蔡肇、霍汉英,并令吏部与合人差遣。
郝随以下十八人并诏旨当考。谢仅二月十六日知光州。
己未,中书省言:『近降恩霈,除石刻责降人已别降指挥外,余未经检举叙复人数不少。』诏落职及曾任京职事官监察御史已上,并开封推、判官及监司人,令刑部限半月类聚,一并申尚书省取旨外,其未复官并未复旧差遣人,并令刑、吏部不候投状,各限两月,内赃罪及私罪情重人,与依条叙复。其公罪不以轻重,私罪情轻人,并复旧官,及与未责降已前本等差遣,如叙至两官以上者取旨。
三月戊戌,诏: 『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
第一等
司马光 吕公著 吕大防 刘 挚 梁 焘
王岩叟 苏 辙 李清臣
第二等:
文彦博 章 惇 范纯仁 王 珪 韩忠彦
曾 布 王 存 郑 雍 傅尧俞 赵 瞻
韩 维 孙 固 范百禄 胡宗愈 范纯礼
刘奉世 安 焘
第三等:
张商英 蒋之奇 黄 履 陆 佃
曾任待制以上官
第一等:
苏 轼
刘安世 范祖禹 孙 升 曾 肇
邹 浩 朱光庭
第二等:
姚 勔 赵君锡 马 默 孔武仲 孔文仲
吴安持 钱 勰 李之纯 孙 觉 鲜于侁
赵彦若 赵 卨 王钦臣 李 周 王 汾
韩 川 顾 临 贾 易 吕希纯 王 觌
范纯粹 吕 陶 王 古 丰 稷 张 问
杨 畏 谢文瓘 岑象求 上官均 叶 涛
杨康国 朱师服
第三等:
陈次升 周 鼎 徐 勣 路昌衡 董敦逸
郭知章 龚 原 朱 绂 叶祖洽
余官
第一等:
孔平仲 任伯雨 尹 材 陈 瓘 范柔中
邓考甫 封觉民 张庭坚 龚 夬 汤 馘
马 涓
第二等:
黄庭坚 欧阳棐 刘唐老 秦 观 王 巩
吕希哲 杜 纯 吴安诗 张保源 司马康
张 耒 宋保国 黄 隐 毕仲游 常安民
余 度 郑 侠 晁补之 常 立 程 颐
唐义问 余 卞 李格非 孙 谔 陈 郛
朱光裔 苏 嘉 王 回 李希绩 欧阳中立
吕 俦 叶 伸 李茂直 吴处厚 李积中
商 倚 陈 祐 虞 防 李 祉 李 深
李之仪 范正平 曹 盖 杨 琳 赵 昞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佐
李 新 衡 钧 衮公适 冯百药 周 谊
孙 琮 王 察 汪 衍 赵 峋 胡端修
李 杰 李 贲 赵令畴 郭孰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吴安逊 周永徽 高 渐 张 夙 鲜于绰
吕谅卿 王 贯 朱 统 吴 明 梁安国
王 古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王 箴
鹿敏求 江公望 曾 纡 高士育 邓忠臣
种师极 钱景祥 周 綍 何大正 吕彦祖
梁 宽 沈 千 曹兴宗 罗鼎臣 刘 勃
王 拯 黄安期 陈师锡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 居 李 修 逢纯熙 南遵裕
黄 才 曹 盥 侯固道 周遵道 林 肤
葛 辉 宋寿岳 王公彦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刘吉甫 湖 潜 董 祥 杨瑰宝
倪直孺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叶世英 谢 潜
陈 唐 刘经国 扈 充 张 恕 陈 并
洪 刍 周 锷 萧 利 赵 越 滕 友
江 洵 方 适 李昭玘 陈 察 高茂华
杨彦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 醇 梁士龙
第三等:
韩 治 都 贶 秦希甫 许端卿 向 级
钟正甫
内臣
第一等:
张茂则 梁惟简 陈 衍 王化基
第二等:
梁如新 裴彦臣 李 倬 谭 康 窦 钺
王 道 赵 约 黄卿从 冯 说 曾 焘
苏舜民 杨 偁 梁 弼 陈 恂 张 珠
李 偁 阎守勤 王 绂 李 穆 蔡克明
邓世昌 郑居简 王化臣
第三等:
张 祐
武臣
第一等:
郭子旂 马 谂 王长民
第二等:
王 履 任 濬 李 永 张 巽 李 备
王献可 胡 田 赵希德 王庭臣 吉师雄
钱 盛 吴休复 高士权 李 遇 潘 滋
李 珫 崔昌符 李嘉亮 刘延肇 李 基
第三等:
姚 雄
二月十六日诏,当考。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 『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是宜得罪,重于子弟。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
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初草六月二十九日敕。
校勘记
[1]澧州 原本作『浓州』,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2]单州 原本作『军州』,据《宋史·范纯礼传》改。
[3]轻第二等 原本作『轻第三等』,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改。
[4]钟正甫 原本脱『钟』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5]李琰 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6]睿旨 原本『睿』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7]言 原本无此字,据文意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五
徽宗皇帝
明堂
崇宁四年八月丁亥,库部员外郎姚舜仁言:『伏闻神宗皇帝尝诏侍臣,欲考古三雍之制,开明堂辟雍,以发政施仁。其初志盖将以追配黄帝三代之治。元格纷攘之后,纪纲法度,靡复存者。陛下天纵之圣,独见于昭旷之先,而执政大臣相与发明神考之遗训,肇建外学,规制辟雍,而弦诵之音遍于天下,兹盛德之举也。』又曰:『今陛下恢复先烈,搜请上仪,体虞庠之制,立近郊之学,即丁未之方、辟雍之教,与夫区区之汉、唐增焕祈年之馆、大营避暑之宫,万万相辽矣。臣伏愿陛下上规黄帝三代之遗制,下采《戴礼》、经传群儒之硕论,即国之东,丙巳之地,正明堂之大礼,革元祐权宜之设,定崇宁不刊之规,具大驾之卤簿,备五路之礼容。俾夫旗物舒布于国门,鼓吹徐引于驰道。
万国诸侯,咸觌于缛礼;四方宾客,咸睹于盛仪,则烈祖在天,罔不来格;上帝时歆,罔不顾諟。陛下虽未及登封泰华之巅,禅地汾阴之北,而横经四学,阅礼三雍,临辟水以擎群英之纲,御明堂而受四海之贽,顾不盛哉?』又曰:『臣谨考古礼,绘成图式,以献其制。中为一堂,上设重屋,太室居中,四阿重屋,四门四堂,各为一室。其八室以通八方,以拟八卦。外辟四门,以示明四目、达四聪之义。四面各为五门,以应五行,皆法《礼记·明堂位》之文。堂修十四步,其广十四步二分。步之一应《周官》世室之制。其崇九尺,以应《周官》一筵之数。门堂取则于正堂三之二,其修九步三分步之一,其广十一步一:分步之二。其门堂各为一室,取则于门堂三之一,其修三步十分步之一,其广三步六十八步之五十三。
室居中,其修四步,其广四步三分步之二。四阿重屋,各为一室,其修三步,其广三步二分步之一。每室为四户,以法四时。四旁为八窗,以象八节。皆法三代之制。总而计之,凡九室以象九州,三十六户以法三十六旬,七十二牖以应七十二气,九阶以周天之道九,上圆下方以体天地之形。四隅无壁,以法皇道之四达。户设而不闭,以示不藏。室覆以茅,贵其质也。东序、西序合二百一十有六,乾之策也。验之于古则有稽,参之于《礼》则不悖。奢不至靡,俭不至陋,号为《崇宁明堂定制之图》。爰汉历唐,兹礼殆废,举而行之,意在今日,千载一时,超绝遂古。臣愚妄议典礼,死有余地。』戊子,诏曰:『朕若稽先王飨帝之义,严父之礼,布政之居,夏有世室,商有重屋,周有明堂。
对越在天,以孝以享。朕承祖宗积累之绪,永惟先帝盛德休烈,惧无以称,而宗祀之报,尚有阙焉。中夜以兴,怵惕靡究。比诏有司审加论定,具图来上,于礼有稽,追三代之坠典,黜诸儒之异说,作而成之,庶几乎在。朕将秩礼祗载,昭事上帝,佑我烈考,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其姚舜仁所奏《明堂图》,可依所定营建。』
蔡絛云:先是,崇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宰相蔡京等进呈库部员外郎姚舜仁请即国丙、巳之地建明堂绘图以献。上曰:『先帝常欲为之,有图见在禁中。然考究未甚详。』京曰:『明堂之制,见于《礼记》、《周官》之书,皆三代之制,参错不同,学者惑之。舜仁留心二十余年,始知《周官》、〈考工记》所载三代之制,为文各互相备,故得其法。今有二图,其斋宫悉南向,一随四时方所向。』上曰:『可随四时方所向。』仍令将作监李诚同舜仁上殿。八月十六,李诚、姚舜仁进《明堂图》。上谓诚等曰:『圣人郊祀,后稷以配天,配以祖宗。祀文王于明堂,配以考。两者当并行。明堂之礼废已久,汉、唐卑陋不足法,宜尽用三代之制,必取巨材,务要坚完,以为万世之法。』遂诏依舜仁等所奏《明堂图》议,唯不得科率劳民,仍令学士院降此诏云。
十月己巳,诏:『明堂功力浩大,须宽立期限营建,俟过来年丙戌妨碍外,取旨兴功。仍令胡师文、梁子美各于本部出材。本处据合用造成熟材般辇上京。其见役工可权罢。』
胡师文淮南发运,梁子美河北都运。《实录》但云诏修建明堂,俟过来岁兴役,不显因由。今用诏旨删修。八月二十四日,初下诏修建。
五年正月丙午,诏:『近以肇建明堂,下诸路和买材植物料。已买到者,速偿其价,渐次附纲送京师;未买者并罢。其抛造工作,如已造或愿输官者,依实直给价;未造者罢之。官司如敢督索,并科违制之罪。』
政和五年七月丁丑,手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远而尊,故配祖于郊;近而亲,故配严父于明堂[1]。今三岁一郊,侑我烈祖而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于殿寝,礼盖云阙。朕嗣承先烈,君极万邦,罔极之怀,欲报无所,夙兴夜寐,靡遑宁处。崇宁之初,尝诏建立。去古既远,历代之规模,无足循袭。朕万机余闲,黜诸儒臆说,刺经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风,上圆下方,参合先王之制,必庶几焉。相方视址,于寝之南,僱工鸠材,自我作古,以称朕昭事上帝率见昭考之心。』御笔:『修制明堂,国之大政,即与前后营造事体不同。应有司官属,自当竭力奉上,以成大功。如是修制所抽人匠、取索材料、材植,如敢占吝隐讳,不即发遣应副者,监官不以官高低,并行除名勒停,送广南远恶州军编管。』
八月癸卯,诏:『修建明堂,布告大廷,依大礼例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宫观、诸陵及五岳、四渎等。』己酉,诏秘书省移于他所,以其地为明堂。杭州观察使陈彦言:『明堂基宜正临丙方,稍东方以据福德之地。』故有是诏。壬子,手诏曰[2]:『明堂之制,自三代以还,有为之君,虽欲稽法先王,终不能如古,盖违经徇俗,惑于众说,失其旨意。朕承惟严父飨帝之礼尚阙未备,取《考工记》所载,考其互见之文,得其制作之本,命工伻图,无一不合。』又曰:『朕万机之暇,取夏后氏益土室之度,兼商人四阿重屋之制,从周人度以九尺之筵、上圆象天、下方象地、四户以合四序、八窗以应八节、五室以聚五行、十二堂以听十二朔、九阶四阿,每室四户,夹以八窗。兼三代之遗制,黜诸儒之臆说。飨帝严父、听朔布政于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备。宜令明堂使司遵图建立,以称朕意。布告中外,咸使闻知。』于是内出明堂小样于崇政殿,集百官宣示,命太师、鲁国公蔡京为明堂使,宣和殿学士蔡攸讨论指画制度,显谟阁待制蔡鯈、蔡翛、殿中监宋升参详,兴德军留后梁师成为都监,保康军留后童师敏为承受。以开封尹盛章弹压兵匠章罢,以王革代之,复以章为参详明堂使。蔡京言:『夏后氏世室,堂修十四步(方六尺为步),广明七步半。土室方四步,广益四尺。木、火、金、水四室各方三步,广益三尺。商人重屋,堂修七寻(八尺为寻),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则五室各自方一丈八尺。三代之制,修、广不相袭。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寻,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广。今若以二筵为太室,方一丈八尺,则室之中设版位、礼器已不可容,理当增广。今从周之制,以九尺之筵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延(四丈五尺),共为九筵。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尺(三丈一尺),广四筵(三丈六尺),共七筵,益四尺五寸。十二堂,古无修广之数,今亦度以九尺之筵。明堂、元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五筵(四丈五尺)。左右个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青阳、总章各修广四筵(三丈六尺),左右个各修四筵(三丈六尺),广三筵,益四尺(三丈一尺)。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堂总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广二十一筵(一十八丈九尺)。』诏悉从之。
七年三月壬子,御制《明堂上梁文》。
四月丙子,诏亲祠明堂。
六月戊午,太师、鲁国公蔡京进封陈、鲁国公。己未,童贯加检校少傅、威武军节度使,梁师成为检校少保、兴德军节度使。宣和殿学士蔡攸为宣和殿学士[3]、大中大夫盛章迁两官,显谟阁待制蔡鯈、蔡翛并为龙图阁直学士。皆以明堂成推赏也。
明堂推赏,童贯及粱师成降制,蔡攸以下别降御笔。《实录》不书贯及师成,盖疏略也,今增入之。自余转正任、横行者尚多,姑从《实录》,更不一一书之。
乙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上表,请御明堂听朝,颁常视朔。诏答不允。表三上,乃从之。
九月辛卯,祀上帝于明堂,以神宗皇帝配飨。
十月乙卯朔,御明堂平朔左个,以是月天运政治布告于天下,又颁来岁岁运历数。
癸未,蔡京等三上表,恭请皇帝御明堂,负扆百辟南面,以听天下。从之。
重和元年十二月壬寅,御制《明堂颂》。
官制
政和二年九月癸未,诏曰:『朕所与共天下之政者,惟二三执政之臣,而官称之,实未足以垂万世。我神考训迪厥官,有司不能奉承。仰惟前代,以仆臣之贱充宰相之任,六卿之职为三公之官,有志改为,或未遑暇。朕遹追来孝,若昔大猷,短稽三代公孤之名,考左辅右弼之号,是正名实,惟古之师,分职率属,期予以治。官不必备,而惟其人。衹于新书,克谨厥服,同底于道,以成烈考之志,岂不韪与?公、少若除三公,即为宰相,合不带太宰、少宰、左辅、右弼之任。三少、特进以下,即带太宰等官称治省事。三公新官太师,旧官太师;太傅,旧官太傅;太保,旧官太保。此古三公之官,为宰相之任,今为三师。古无三师之称,合依三代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为真相之任。三少,新官少师,旧官太尉;少傅,旧官司徒;少保,旧官司空。太尉以下,旧为三公,缘司徒、司空、周六卿之官,非三公之任,乃今之六曹尚书是也。太尉,秦官,居主兵之任,亦非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合罢,并依周制,立三孤之官,乃次辅之位。三孤贰公洪化,寅亮天地,或称为三少,为次相之任。尚书省令,太宗皇帝曾任,今宰相之百已多,不须置。新官太宰,旧官左仆射;新官少宰,旧官右仆射。门下省新官左辅,旧官侍中;中书省新官右弼,旧官中书令。』
《实录》有此,但略加删润,令以诏旨别修为尚书令者,唐太宗也。当时有失稽考,今但存本文。蔡絛亦同此误。蔡絛《国史后补》:官制,国朝尚唐故事,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尚书令、侍中、中书令为三省长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元丰中官制行,皆如故,独改平章事为尚书左、右仆射。至政和初,仿《周官》之制,遂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易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少,盖古谓之三孤。孤之为名不雅,因以为『三少』焉。尚书令,开国初,太宗皇帝尝为之,后不敢拜,以为故事则如故。若侍中、中书令,因易为左辅、右弼,虽易名焉,亦未始有除授者。至左、右仆射,则改为太宰、少宰,又复存太尉,乃仿秦、汉、以为掌兵官,其恩礼仪物咸视执政,盖特命武臣焉。而三公者,当时为官不必备,惟其人,非前日之制,特为官称而已,乃职任焉,故以三公兼领三省事。三省事,宰相未尝不兼领,但不若今制,以三公别总三省事为官长矣。时鲁公既为太师,乃号公相,盖以三公而下兼相任者。然鲁公惧权重,固辞此任,丐免书门下省者,以枢密院事皆过门下省,不欲任兵柄故也。上始不听,鲁公曰:『今独臣免书而已,其制固存。』乃从之。行之久矣,宣和七年,李邦彦执政,鲁公既罢而致仕,乃改太师,直以尚书令代为三公,盖塞复相之路,而使不敢拜焉。
诏曰:『在昔神考,董正治官,肇建文阶,以禄多士。职联合治,各有等差。名实既实,以克用乂。而武选官称循沿末世,有志未就,以迄于今,述而后明,靡敢怠废。朕夙夜惟念易而新之,训迪厥官,自我作古。夫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凡尔有官,尚谨乃止,钦我成宪,其尔之休。所有武阶,磨勘、迁改、请给、奏荫等,凡厥恩数,悉如旧章。咨尔有众,其祗新书,无忽正任。』
节度观察留后、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右六阶仍旧不带持节等横行新官。通侍大夫,旧官内客省使;正诗大夫,旧官延福宫使;中侍大夫,旧官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旧官客省使;中卫大夫,旧官引进使;拱卫大夫,旧官四方馆使;左武大夫,旧官东上閤门使;右武大夫,旧官西上閤门使;中亮郎,旧官引进副使;中卫郎,旧官引进副使;左武郎,旧官东上閤门副使;右武郎,旧官西上閤门副使,右一十二阶大夫又带遥郡,仍旧。内通事舍人、閤门祗侯、看班祗侯仍旧。
皇城使以下新官:武功大夫,旧官皇城使;武德大夫,旧官宫苑使、左右骐骥使、内藏库使;武显大夫,旧官左藏库使、东作坊使、西作坊使;武节大夫,旧官庄宅使、六宅使、文思使;武略大夫,旧官内园使、洛苑使、如京使、崇仪使;武经大夫,旧官西京左藏库使;武义大夫,旧官西京作坊使、东西染院使、礼宾使;武翼大夫,旧官供备库使。右八阶带遥郡仍旧。
皇城副使以下新官:武功郎,旧官皇城副使;武德郎,旧官宫苑副使、左右骐骥副使、内藏库副使;武显郎,旧官左藏库副使、东作坊副使、西作坊副使;武节郎,旧
官庄宅副使、六宅副使、文思副使;武略郎,旧官内园副使、洛苑副使、如京副使、崇义副使;武经郎,旧官西京左藏库副使;武义郎,旧官西京作坊副使、东西染院副使、礼宾副使;武翼郎,旧官供备库副使。右八阶。
内殿承制以下小使臣新官:敦武郎,旧官内殿承制;修武郎,旧官内殿崇班;从义郎,旧官东头供奉官;从义郎,旧官西头供奉官;忠训郎,旧官左侍禁;忠翊郎,旧官右侍禁;成忠郎,旧官左班殿直;保义郎,旧官右班殿直;承节郎,旧官三班奉职;承信郎,旧官三班借职;进武校尉,旧官三班差使;进义校尉,旧官三班借差。右十二阶。
入内内侍省两省新官:供奉官,旧官东头供奉官;左侍禁,旧官西头供奉官;右侍禁,旧宫殿头;左班殿直,旧官高品;右班殿宜,旧官高班;黄门,仍旧祗侯;侍禁,旧官祗侯殿头;祗侯殿直,旧官高班;祗侯黄门内品,旧官祗侯内品;祗侯内品,仍旧祗侯内品;贴祗侯内品,仍旧贴祗侯内品。右一十一阶,八阶改,三阶仍旧。
大将等新官:进武副尉,旧官大将;进义副尉,旧官正名军将;守阙进义副尉,旧官守阙军将。右三阶。
殿侍新官:下班祗应,差在京宗室及外州军祗应称殿侍非是,除东、西班应奉人依旧外,余改作下班祗应;南班环卫官、诸卫大将军、诸卫将军、率府率、率府副率别无职领,不碍官制,合仍旧;卫官各有三等:上将军、大将军、将军。共四十八阶: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4]、左右千牛卫、左右卫,合依旧;率府率、率府副率五等十阶;左右卫司御率府率、左右卫清道监门内率府率、左右卫司御清道率府副率、左右监门率府副率、左右内率府副率合仍旧。
医职新官:和安大夫、成和大夫、成安大夫、成全大夫,旧官军器库使;保和大夫,旧官西绫锦使;保安大夫,旧官榷易使;翰林良医,旧官翰林医官使,和安郎、成和郎、成安郎、成全郎,旧官军器副使;保和郎,旧官西绫锦副使;保安郎,旧官榷易副使;翰林医正,旧官翰林医官副使。令吏部依此颁行。
朱胜非云:元丰议官制,殿帅张诚一有眷,数言事。內出诚一札目送局,请改内侍官名局官。苏颂、蔡京、王震、陈稹同奏事进呈。神宗顾视左右曰:『此无內臣。祖宗为此名,盖有深意,岂可轻议?』取札子入御袖。至崇宁初,蔡京相徽宗,置殿中监,近侍遂有分职。郑居中执政,议武选,其后命下,文、武俱称郎、大夫,內侍预焉。自是押班、都知、殿头、內养等各一切革去。盖京与居中皆结阉寺以进,故与之为地如此。
诏节度使以下更不带持节等,只称某军节度使之类。其通侍、正侍、中侍大夫三阶内外通转,所理磨勘,并依横行旧例。又诏通侍、正侍、中侍大夫请受,并依元旧官则例支破。诏新定三公、辅弼并武选等官名自,来年正月一日奉行。尚书省言:『检会政和三年六月八日朝旨,吏部与重修敕令所同共讲究到分曹建掾指挥,令尚书省别行措置云云。今契勘昨吏部与勅令所讲定到诸州六曹参军,置员多寡不称,立定左右治狱参军名称非古。又六曹参军外吏,依开封置散参军,员额混淆无别。按:古有六曹掾名,可依旧复置,庶官称不杂,分职联治,各有分守。今拟州府分曹建掾格目如后:
三京:河南府旧一十一员,大名府旧九员,应天府旧十员。今置一十五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通判,次签判,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户曹参军一员、户曹掾一员、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兵曹掾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工曹参军二员,分左、右,管推勘公事、工曹掾一员,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
大藩五十二处,并繁难,旧九员,共四处,今置一十三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曹官:士曹参军一员、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工曹参军一员,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监当,如使阙,限满过一月无人就,即差职官。掾官:士曹掾一员,兼仪曹、户曹掾一员、兵曹掾一员,兼工曹、刑曹掾三员,分左、右,管推公事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差判司。旧七员、八员共四十六处,今置十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曹官:士曹参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曹,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户曹掾一员、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兼兵曹;管右推勘公事、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兼工曹,兼管检法、议刑,并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监当。
如使阙,限满过一月无人就,即差职官。余州二百六十处,旧七员、八员事繁共一十三处,今置一十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成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5],次经任监当。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曹参军一员,管左推勘公事、仪曹参军一员、仪曹掾一员,兼兵曹、兵曹参军一员,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刑曹掾一员,兼工曹、工曹参军一员,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次录参,次判司。七员、事简六员事繁共四十处,今置九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人。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士曹掾一员,兼户、仪曹、户曹参军一员,管左推勘公事、仪曹参军一员、兵曹掾一员,兼刑曹、兵曹参军一员,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并差判司,兼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
旧六员事简共四十处,今置七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人。曹官、掾曹:士曹参军一员、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兼管左推勘公事、兵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兼管右推勘公事,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五员事简共五十二处,今置六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曹官、掾官:士曹参军一员,兼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仪曹参军一员、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工曹参军一员,兼管右推勘公事,并差职官,次令录,次判司。旧四员事简共四十九处,今置五员:司录参军一员,差承务郎以上签判,次知县,次经任监当。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兼仪曹,管左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兵曹参军一员,兼工曹,管右推勘公事、刑曹参军一员,兼管检法、议刑,并差职官。
次令录,次判司。旧二员、一员事简共十四处,今置三员:司录参军不置,曹官:士曹参军一员,兼仪曹,兼推勘公事;户曹参军一员,兼兵曹;刑曹参军一员,兼工曹,兼管检法、议刑,差判司(诏旨)。又奏:『契勘左右选员多阙少。学校教养,以成其材,既命以官,无阙除授,天下事务,比祖宗时过多,而分职置官,尚仍祖宗之旧。诸州官少,乏治事之人,吏部员冗,无试用之地,盖失措置久矣。今除已添差县丞等外,以吏部人数凡四万三千有奇,而吏部阙额一万四千有奇,是三人待阙,端闭六年,然后得禄。士大夫不至廉谨,亦良以此。今因参定州县曹掾,量增员数五百余处,虽未足以称事建官,亦以助吏员云云。』诏依新定官名,自来年正月一日奉行诏旨。
蔡絛云:政和间,鲁公又建白天下分曹建椽,其实患员多阙少,且立规模之美而已。其后议者皆不以为然,复罢矣。初,尚书省措置內六项云:一、兼事务近,有司将诸司管勾官于不许差出官內兼充,显有相妨。及其余旧来兼管及合委官事务,诸路州军不一,谓如军资库、诸司管勾官、架阁库、理欠凭由、磨勘司、粮料院、仓库给纳、监库务之类,今来并合依旧兼领。如所兼事务与今定官属合行那移,自今所属于合差出官内差,或不合差出官于法合差者,相度事繁简,别无妨碍,即差委施行。一、今来所置官属,并先以见任人升等填阙,候通理满替日,依新法施行。谓如大藩曹官,合差承务郎以上人,若本等人不足,且权令见任职官充。又如余州曹官,合差职官人若不足,即以见任判司权充之类。除以见任官差填外,不足即依新定格目差除。一、今来合置司录参军,其本州见任有签判及录参,并类承务郎以上者,欲将签判改充內曹官合差选人处,即权令见令录、参充。近上曹官,候通理满替,替罢,即以新法差注施行。如愿罢者听。內无签判处,其见任录、参系承务郎以上者,即就改充。一、司录参军纠举诸案稽迟,在六曹官之上。其不置司录处,即合適判纠举。一、应已分定六曹去处,如行移、关牒、申奏文字之类,并只以本曹佥书官及知、通系御,內事有干别曹者,即同御系书。谓如工曹文字內有干刑曹者,即两曹通书行遣之类。一、应今来分曹椽条件,与大观三年四月以前已降指挥,合通行者,并兼行。内有相妨者,从今来指挥。其上件月日已后指挥更不施行。
校勘记
[1]配严父 原本『配』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四补。
[2]手诏 原本作『年诏』,据文意改。
[3]宣和 原本『宣』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三十六补。
[4]左右监门卫 原本脱『卫』字,据《长编拾补》卷三十一、《宋史·职官志》补。
[5]□□□《长编拾补》卷三十一无此三字,不知所云,兹仍其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