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后汉孝桓皇帝纪下卷第二十二
后汉孝桓皇帝纪下卷第二十二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宫嘉德殿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 。按是月庚申朔,无辛丑日,袁纪误。
二月壬申,武库火〔一〕。
〔一〕 二月庚寅朔,无壬申日。范书及续汉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间孝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于大辰〔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范书、续汉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长寿门火〔一〕。
〔一〕 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汉阳、武威,杀吏民。中郎将皇甫规讨羌,大破之。
先是叙州刺史郭宏、汉阳太守赵喜、安定太守孙俊皆不任职,倚恃贵戚,有司不敢纠。规悉条奏其罪,羌人闻之,翕然乃喜,一时降者二十余万口。征拜 议郎。论功未毕,常侍左悺私求于规,规执正不许,悺遂以余寇不绝,收规下狱。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守阙讼规,终不省,规竟坐论。会赦,复征为尚书。顷之,复 为中郎将。讨叙、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让不受。
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讥切梁氏,谢病归,教授十余年。冀既诛,旬月之间,礼辟五至皆不就。公车征,乃起为太山太守。规好推贤达士,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规所教授,致显名于世。
秋八月,关内侯以……〔一〕
〔一〕 袁纪此文必有脱文,范书作 “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则袁纪此句恐当作“占卖关内侯以下钱各有差” 。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
〔一〕 据通鉴补。
张掖、酒泉〔一〕……
〔一〕 此句亦有脱误。范书作“三月,沈氏羌寇张掖、酒泉”。
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曰〔一〕:“臣闻善人者,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二〕。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三〕天诞俊乂,为陛下出,当辅明 时,左右大业者也。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宜登论道,协亮天工,终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诏公 车备礼征〔四〕,皆辞疾不至。
〔一〕 通鉴考异曰:“范书徐稚传云:‘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 ’袁纪:‘五年,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按二年,胡广已为太尉;五年,蕃已为光禄勋。今置在二年,从范书;去广名,从袁纪。”
〔二〕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晋三却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奔楚。韩献子曰:‘却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
〔三〕 见诗大雅文王。
〔四〕 杨树达曰:“抱朴子逸民篇云:‘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韦休明。’”休明,韦着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贫尝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非礼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遗。陈蕃尝为豫章太守,以礼请署功 曹。稚为之起,既谒而退,蕃馈之粟,受而分诸邻里。举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诸公所辟,虽不就,其有死丧者,负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只鸡,藉以 白茅,酹毕便退,丧主不得知也〔一〕。
〔一〕 谢承书曰:“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初,稚少年,游国学中〔一〕,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吊,进酹哀哭而 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 “闻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先时有一书生来,衣粗薄而哭之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 言语者陈留茅季伟候与相见,〔二〕酤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事,稚乃答之。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孔子云:‘可与言而 不与言,失人。’〔三〕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 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 〔四〕,何不知之乎?”
〔一〕 疑国学二字误倒。
〔二〕 茅季伟,即茅容。风俗通义愆礼篇“伟”作“玮”。
〔三〕 见论语卫灵公。
〔四〕 论语公冶长曰:“子曰:‘ 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宁武子,卫国贤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谥也。
是时宦竖专政,汉室寝乱,林宗周旋京师,诲诱不息。稚以书诫之曰:“大木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一〕林宗感悟曰:“谨拜斯言。” 以为师表。
〔一〕 范书徐稚传此语,乃稚与茅容临别时所讬转之语,与袁纪作“以书”异。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隐居静处,非义不行,敬奉旧老,训导后进。常与小弟季江俱行,为盗所劫,欲杀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 聘娶,愿自杀以济家。”弟季江复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杀我。我顽闇,生无益于物,没不损于数,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争死 于路,盗戢刃曰:“二君所谓义士。”弃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在席下,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贼感之,亦复不取。肱以物己历盗手,因以付亭长委去。举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闳字夏甫,太传安之玄孙。自安至闳,四世三公,贵倾天下。闳玄静履贞,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为彭城太守〔一〕,丧官,闳兄弟五人常步行随柩车,号泣昼夜。从叔逢、槐并为公辅,前后赠遗,一无所受,二公忿之。至于州府辟召,州郡礼命,皆不就。
〔一〕 范书作“彭城相”,是。
韦着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隐居讲授,不修世务〔一〕。
〔一〕 范书韦着传注引谢承书曰: “为三辅冠族。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艺。”
李昙字子云,颍川阳翟人。少丧父,事继母。继母酷烈,昙奉逾谨,率妻子执勤苦,不以为怨。昙身耕农,以奉供养,得四时珍玩,未尝不先拜而后进母。乡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为法度。征聘不应,唯以奉亲为欢。
夏四月戊辰〔一〕,虎贲掖门火。
〔一〕 四月癸未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康陵园火。
武陵蛮夷反〔一〕,车骑将军冯绲讨之。绲上书曰:“夫势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盗跖可信〔二〕。乐羊伐中山,反而语功,文侯示以谤书一箧 〔三〕。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曰:“臣闻出郊之事,将军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绲有嫌,不当荷任;即绲无嫌,义不见疑。乐羊战国陪 臣,犹赖见信之主,以全其功,况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绲设虚端,以自阻卫,为臣不忠。”帝寝其奏。
〔一〕 “武陵”原误作“武阳”,迳改之。
〔二〕 沈钦韩言此语出商君书画策篇。其文曰:“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三〕 事见战国策秦策甘茂语。
穆又上书曰:“汉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来,乃悉用宦者,延平已来〔一〕,寝益贵盛,假貂珰之饰〔二〕,任常伯之职。〔三〕天朝政事,一 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子弟亲戚,并荷职任,放滥骄逸,莫能禁御。无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势骄宠,渔食百姓。臣以为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 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即陛下可为尧舜之君,众僚皆为稷耇之臣矣〔四〕。”上不从。穆后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于是宦官更共 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公卿以穆“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乃追赠益州刺史。
〔一〕 延平,汉殇帝年号。时邓太后临朝,委用宦官。
〔二〕 李贤引汉官仪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又曰:“珰,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貂也。”
〔三〕 常伯,侍中也。惠栋引汉官仪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时号曰常伯,选于侯伯,转补羇阙,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四〕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计。”张揖注曰:“耇为尧司徒,敷五教,率万事。”又应劭曰:“契,善计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阳宛人。初为冀州刺史,始济河,长史解印去者四十余人。中常侍赵忠丧父,敛为玙璠玉匣〔一〕。穆下郡考正,乃至发墓视尸。其家称冤自诉,穆坐征诣廷尉,髡输左校。后得原归家。顷之,朝臣多为穆冤,由是征命议郎、尚书。
〔一〕 敛通殓。赵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蛮夷降。
六年(癸卯、一六三)
春正月戊午〔一〕,司徒种皓薨。大鸿胪许栩为司徒〔二〕。
〔一〕 范书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无戊午,作“二月”是。
〔二〕 范书作“卫尉颍川许栩”,并系此事于三月。
皓字景伯,河南洛阳人。父早亡,有财三千万,皓皆以赈乡里贫者。当时豪贵,莫不遂识知之〔一〕。年四十四,县始召为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 〔甥〕(生)王谌名知人〔二〕,歆谓之曰:“河南当举六孝廉,皆得贵人书命,不宜相违,欲以五副之。自举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报国,下以讬子孙,汝助我索 之。”谌答曰:“知臣莫如君。君为二千石,当清察郡中,询于贤良,谌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 日谌东出送客,驻车太阳郭里,见皓。还语歆曰:“为君得孝廉矣。”问:“为山泽?”答曰:“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得隐滞之夫,乃洛阳吏邪?”答 曰:“夫异士不居山谷,但其居处异耳,德未必有也。处人间而有异,而人不知,己独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与之言。”歆便于府召见于庭中,诘问职事 长吏所施行,皓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三〕,举孝廉,由是知名。
〔一〕 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后汉书曰:“种皓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皓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 ”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后汉书亦未可知。
〔二〕 据陈澧校而改。
〔三〕 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 ,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一〕。光禄勋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二〕,尽孝敬之道也。违 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三〕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于田。’〔四〕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 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
〔一〕 “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 “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二〕 据范书改。
〔三〕 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
〔四〕 见书无逸,“游于田”作“ 于游田”,袁纪恐误倒。
〔五〕 范书“焦心”下有“毁颜” 二字,袁纪恐脱。
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黄琼薨。
琼字世英,江夏安陆人。清贞守正,进止必以礼。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数纳谠言,为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赠车骑将军、邟乡侯印绶,谥曰昭侯〔一〕。有孙曰琬。
〔一〕 范书“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殒石于右扶风〔一〕。
〔一〕 殒石于右扶风之鄠县也。又按三月壬申朔,无癸亥,疑系二月事。范书亦误。
太常杨秉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桓帝纪,四年三月太尉黄琼免,四月刘矩为太尉。五年冬杨秉始代刘矩为太尉,与袁纪异。通鉴从范书,是。
是时中常侍侯览、贝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 〔一〕:“ 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二〕:“除君之恶,惟力是视〔三〕。邓通失礼,申屠 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四〕。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五〕。”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六〕。于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 人,皆民之蠹也。
〔一〕 黄本作“掾”,蒋本改作“ 秉”,皆不当省,今并存之。
〔二〕 据范书改。即使掾复对尚书。
〔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晋寺人披之言。杨伯峻曰:“此犹竭尽己力而为。”
〔四〕 事见汉书申屠嘉传。
〔五〕 惠栋曰:“袁宏纪:何敞谓宗由曰‘春秋称三公为宰者,言无所不统也’。汉书翟方进云‘春秋之义,尊上公谓之宰,海内无不统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
〔六〕 范书杨秉传作“延熹八年” 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邓庾为育阳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庾”作“秉” ,乃邓皇后兄邓演之子,邓统之弟。
秋九月,武陵蛮夷叛,寇掠数郡。荆州刺史度尚讨之。将战,尚召治中别驾曰:“今后无转输,前有彊敌,吏士捷获已多,缓之则不肯力战,急之则事情 切迫,潜有逃窜。今与诸君俱处虎口,胜则功成,败则无余,为之奈何?”诸从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实少,未可进,当复须诸郡兵至。且各休息,听其 射猎。”军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亲燔其积聚,猎者还,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劳曰:“蛮人多宝,足富数世,诸卿但不并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 马蓐食,径赴〔贼〕(城)屯〔一〕。贼见尚晏然,不图其吏士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乡侯,除一子为郎。
〔一〕 据范书改。
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也。初为上虞长,纠摘奸伏,县中谓之神明。擢门下书佐朱俊〔一〕,谓之干世之才。俊后显名,终如尚言。县有孝女曹娥,年十 四,父旴溺于江,不得尸。娥号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后长吏莫有纪者,尚至官,改葬娥,树碑表墓,以彰孝行。〔二〕县民故洛阳市长淳于翼学问渊深,大儒旧 名,常隐于田里,希见长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门,翼不即相见,主簿曰:“还。”不听,停车待之。翼晡乃见尚,尚宗其道德,极谈乃退。其优贤表善,皆类此 也。
〔一〕 按谢承书、范书等“俊”皆作“□”,亦作“隽”。然其本字作“俊”。
〔二〕 水经注渐江水曰:“上虞县东有龙头山,南带长江,东连上陂,江之道南有曹峨碑。县令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冬十月,行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陵庙。戊辰,行幸云梦,临水〔一〕。祠湖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鲁哀公庙〔二〕。
〔一〕 所临之水,乃汉水也,袁纪恐脱“汉”字。又十月戊戌朔,无戊辰。或系十一月之事。
〔二〕 据范书补。又此句之首,恐脱“还幸新野”四字。
是时勃海王悝骄慢僭侈,不奉法度。见上无子,阴有嗣汉之望。北军中候史弼上疏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之虽隆,必示之以威礼;宠之虽贵,必示 之以法度。如是则和亲之道兴,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帝骄梁孝王〔二〕,二弟阶宠,卒用悖慢,周有播荡之祸,汉有袁盎之变。窃闻勃海王悝 恃至亲之属,藉偏私之爱,有僣慢之心,颇不用制度。外聚轻薄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有口无行,必有羊胜、伍被之 类〔三〕,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宽仁,隆于友于之义〔四〕,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议于朝,明言其失。然后诏 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主无伤亲之议,勃海长有享国之祚。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于道矣。”上以至 亲,不问其事。
〔一〕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曰:“初,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颓叔、桃子曰: ‘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又曰:“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避母弟之难也。”杨伯峻曰:“甘昭公即惠王子、襄王弟王子带, 封于甘,昭,其谥。”大叔,即王子带也。“王复之” ,僖公二十二年,襄王迎其弟于齐,遂有此变。
〔二〕 梁王,窦后少子,赐天子旌旗,出警入跸。太后欲景帝传位于孝王,袁盎谏,梁王遂令人刺杀盎。事见汉书文三王传。
〔三〕 羊胜,梁孝王谋主:伍被,劝淮南王反者。
〔四〕 见尚书君陈。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历职忠謇,无所倾挠。自尚书为平原太守〔一〕,诏书下诸郡察党人,时所在怖惧,皆有所举,多至数千人〔二〕,弼独上言无 党人。从事主者坐问责曰〔三〕:“诏书憎嫉党人极恳至,诸郡皆有,平原何独无?”弼对曰:“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他郡自有,平原 自无,胡可相比!若趋诺诏书,诬陷良善,平原之人,皆为党乎?”从事大怒,奏弼罪,以赎免。迁河东太守。弼初至郡,敕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 齎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四〕,门长不为通。生诈称自言者以见弼,弼怒收付狱,即日考杀之。览后以诬弼谤诽朝政,征诣延尉,论弃市。平原吏民走诣阙讼弼,得 减死一等,刑竟归田里。后数为公卿所荐,拜彭城相,为政务抑豪彊,虽有纵放,然豪右敛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贷。
〔一〕 范书作“平原相”是。蔡邕传注引谢承书曰:“弼迁山阳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
〔二〕 范书作“数百人”。
〔三〕 从事,州刺史官属。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属郡察党人者,故曰从事主者。
〔四〕 沈钦韩曰:“河东有两盐池,则后汉仍榷其税。”
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谋反,徙为定陶王〔一〕。
〔一〕 范书作“瘿陶王”。按续汉郡国志,廮陶属钜鹿郡。通鉴作“瘿陶”。袁纪恐误。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刘淑对曰〔一〕:“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通,君臣通则仁义立,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 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势在臣下则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则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则水旱暴兴,主上骄淫则泽不下流。由此观之,君其纲也,臣其纪也。纲纪正 则万目张〔二〕,君臣正则万国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爱弟顺。如此则阴阳和,风雨时,万物得所矣。 ”
〔一〕 范书党锢传作“河间乐成人 ”。又曰:“永兴二年,司徒种皓举淑贤良方正,辞以疾。桓帝闻淑高名,切责州郡,使舆病诣京师。淑不得己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按种皓传,皓延熹四 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纪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党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皓于六年薨,袁纪系于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皓生前所举, 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
〔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
〔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 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
〔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迳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 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 色。” 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
〔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 ”。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
〔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
〔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
〔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 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 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 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于上,地洽于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 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 〔三〕,人主有自勉彊。”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
〔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 吾欲从事于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 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 “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讬于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
〔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
〔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迳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 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 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
〔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 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 。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 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喧,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 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 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
〔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后。后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
〔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
〔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纴,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一〕。后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 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于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 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讬神灵。”于是论揩司 寇。
〔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
〔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 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于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于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
〔三〕 张泽为宦者令。绛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绛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
〔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于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
〔一〕 通鉴从范书,系此事于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
〔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于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于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 “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今臣列官已积二旬,私惧留稽为愆,反获速疾之讥。肤受之愬〔一〕,以关 圣听,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计,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恶,然后退就汤镬,始生之愿也。”〔三〕上不省,论输左校。顷之,起家为司隶校尉,振纲直 绳,多所摧戮。
〔一〕 语出论语颜渊。疏曰:“愬,亦谮也。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言,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 ”
〔二〕 范书作“五日”。
〔三〕 范书此对乃膺任司隶时所言,且作帝然其对,自此诸黄门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与袁纪迥异。
河东太守单安、河内太守徐盛,中常侍单超、徐璜之弟也。凭宠干纪,渎货害政。沛国朱宇尝为司隶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宫竖昆叔,刀锯之余, 横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张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衔命操斤,翦其凶丑,辄考核赃罪,事皆伏上。”诏安、 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范滂,字孟博〔一〕。郡召为功曹,即褰衣就车,急痛于时也。进善退恶,风教肃然。郎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后为太尉黄琼所 辟,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诏使冀州,百姓闻滂名,其有赃污未发者,皆解印绶去。滂举刺史、二千石二十余人,罪恶者皆权豪之党也。尚书诘滂曰:“所 举无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详核,勿拘于前。”滂对曰: “臣之所举,自非饕秽奸罪,岂以污臣简札。臣以会日促迫〔二〕,故先举所闻,其未审者,方当参实,以除凶类。臣闻农勤于除草,故谷稼丰茂〔三〕。忠臣务在 除奸,故令德道长。”滂睹时方艰难,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于是中人耻惧,怀谋害正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汝南征羌人 ”,注引谢承书作“汝南细阳人”。惠栋曰:“刘孝标案:张璠汉纪云:滂,汝南伊阳人。案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
〔二〕 胡三省曰:“会日,谓三府掾属会于朝堂之日也。”
〔三〕 隐公六年左传曰:“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山阳人张俭,字元节。以正直知〔名〕〔一〕,州举秀才,刺史非其人,谢病不起。太守翟超临郡,请为东部督邮,俭解巾应之。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后 请夺民田三百余顷;第舍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殿,驰道周旋,类于宫省;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十余丈,以准陵庙;破人家居,发掘冢墓,及虏掠良人妻、 妇女,皆应没入。俭比上书,为览所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 〔邮〕〔三〕,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四〕。
〔一〕 据钮永建校补。
〔二〕 据通鉴引袁纪改。
〔三〕 据通鉴引袁纪补。
〔四〕 范书党锢传曰:“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览遏绝章表,并不得通。”周寿昌曰:“据后苑康传云: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云云。是 不待请而行诛矣。以常侍权势熏灼,俭位止督邮,擅命诛杀,并案及宗党宾客,俭自亦有罪矣,恐于情事不合。当以俭传所言为是。又侯览传,览于建宁二年丧母, 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云云。又奏览母生时,交通宾客,干乱郡国,复不得御,览遂诬俭为钩党。是览母已前死,俭于其母死后劾之,特请诛览 耳。俭得亡命,而览传乃云夷灭之。三传互相抵牾,当是蔚宗录旧史及各家传成书,未及审耳。” 按范书乃因诸书互异,是非难定,仿史迁史法,各仍其旧以存疑,非未及互审耳也。又袁宏毕竟是文人作史,失于审慎,俭追杀览母及宾客,乃传闻而非史实也。
览素佞行,称冤于上曰:“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一〕。”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 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吏捕之急。俭与鲁国孔褒有旧,后事发觉,俭走至东莱李笃家。督邮毛钦操兵至笃家,〔二〕引钦就席〔三〕,曰:“明廷何为枉驾自 屈? ”钦曰:“张俭负罪入君门,是以来耳。”笃曰:“俭负罪亡命,笃岂得藏之?若审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宁宜执之?”钦因起抚笃背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 下为仁义,奈何独专美邪?”笃曰:“今欲分之,明廷载半去矣。”钦叹息而去。笃道俭经北海戏子然家,送入渔阳,出塞得免。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 内外,并皆灭尽。于佞幸内憾,媚上思报矣。
〔一〕 滂曾应太尉黄琼辟,为府掾,故补“掾”字。
〔二〕 范书作“外黄令毛钦”。胡三省曰:“考两汉志,外黄县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毛钦盖为黄县令,‘外’字衍。”惠栋以为毛钦为外黄人, “令”字衍,乃督邮也。今按汉代地方属吏,除三辅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说非。袁纪所称“明廷”与“明府”同义,恐当以胡说为是。
〔三〕 “引钦”上疑脱“笃”字。
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一〕,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上书曰〔二〕:“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 〔翔〕(蕃)〔三〕、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四〕。”
〔一〕 范书党锢传作“为河南尹” ,非。又张成所使杀人者,范书作“子”,是。
〔二〕 范书党锢传作“牢脩”,续汉五行志作“牢川”。通鉴从范书。然按续志,“川” 当是“顺”之滥缺。又范书“脩”或本作“循”,循顺音义皆同,形近而讹。恐当以袁纪为是。
〔三〕 按范书党锢传,为御史中丞者,陈翔也。陈蕃乃太尉,阅下文可知。据以正。
〔四〕 论语季氏曰:“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一〕,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二百余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党事,太尉陈蕃曰〔一〕:“ 所考者,皆忧国患时,当官不挠,是何罪而乃尔邪?” 不肯署名。上不从,遂皆下狱。狱吏曰:“诸人入狱者,当祭皋陶酒〔二〕。”范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无罪,乃理滂于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 闻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头〔三〕,伏于阶下。〔范滂〕(王甫)次在后,因越前对问,〔王甫〕曰〔四〕:“合党连群,必有盟誓,其所图谋,皆何等邪?悉 以情对。”滂曰:“窃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五〕欲使善善齐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反以为党。”王甫曰:“卿辈皆 相拔举,迭为唇齿,其不合则见排摈,非党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愿赐一畚,薄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于 皇天,下不媿于伯夷、叔齐。”甫为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头。
〔一〕 按范书陈蕃该年七月免,不当预此事。又通鉴考异曰:“按蕃免后有太尉周景。盖袁纪误也。”
〔二〕 惠栋曰:“挚虞集记云:‘ 故事:祀皋陶于廷尉。’”
〔三〕 李贤曰:“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
〔四〕 皆据范书改补。
〔五〕 见论语季氏篇。
尚书霍谞以为党事无验,表谏赦之,皆归田里。滂发京师,道路迎者数千人。滂谓友人殷仲子、黄子敬曰〔一〕:“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逃归乡里焉。
〔一〕 殷陶,字仲子;黄穆,字子敬。
陈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贫乐道,不求当世。郡内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尝过门。躬耕泽畔,以经书自娱。由是为豪势所非,而馥志业逾固,为海内所 称。诸府交辟,天子玄纁征,皆不就。尝奔丧经洛阳,历太学门。诸生曰:“此太学门也。”馥曰:“东野生希游帝王之庭。”径去不复顾。公卿闻而追之,不得而 见也。
党事之兴,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发,易姓名,匿迹远窜,为人佣赁。馥弟静驾车马,载绢饷之。于滏阳县客舍见馥〔一〕,颜色毁瘁,不能复识也,闻 其声乃觉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与言。夜至馥所,呼静语曰:“吾疾恶邪佞,不与交通,以此获罪。所以不耻饥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载祸相饷也!”明旦,各 遂别去,以获免。
〔一〕 范书本传作“涅阳”,注曰:“涅阳,县,属南阳郡。”按馥亡命林虑山中,不当至南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惠说是,范书误。
于是袁闳筑室于庭〔一〕,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寿终。
〔一〕 范书本传曰:“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
〔二〕 范书作“潜身十八年”。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议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 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讬以谣言曰:“不畏彊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一〕,犹古之八元、 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膺等虽免废,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时虽免黜,未及家,公府 州郡争礼命之。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三〕,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 间,居三年而滂及难。
〔一〕 按袁纪恐脱“八厨”之目。三君者,窦武、刘淑、陈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也。八顾者,郭泰、宗慈、 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 王章为八厨。
〔二〕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见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师古曰:“
处士谓不官于朝而居家者也。”
〔三〕 史记孟子荀卿传曰:驺衍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索隐曰:“按:彗,帚也。谓为之埽地,以衣袂拥帚而郤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于事〔而〕动,性之用也。〔一〕故动用万方,参差百品,莫不顺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为道者清净无为,少思 少欲,冲其心而守之,虽爵以万乘,养以天下,不荣也。为德者言而不华,默而有信,推诚而行之,不媿于鬼神,而况于天下乎!为仁者博施兼爱,崇善济物,得其 志而中心倾之,然忘己以为千载一时也。为义者洁轨迹,崇名教,遇其节而明之,虽杀身糜躯,犹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则谓之风,节其所讬则谓之流。自风而观,则 同异之趣可得而见;以流而寻,则好恶之心于是乎区别。是以古先哲王,必节顺群风而导物,为流之涂而各使自尽其业。故能班叙万物之才以成务,经纶王略,直道 而行者也。
〔一〕 按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陈璞曰:“疑脱‘而’字。”是。故补。
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 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彊弱相 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
〔一〕 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胄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于天 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 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
〔一〕 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
〔二〕 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 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 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于时 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于是观行于乡闾,察议于亲邻,举礼于朝廷,考绩于所莅。 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于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于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于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于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 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于下,物竞所能, 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
〔一〕 见论语泰伯。
〔二〕 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 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 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 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着,碎体粪土,荐肉狐 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 也。
〔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 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 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 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 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 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 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 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 据范书改。
〔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 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 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干坤定矣。’〔二〕书 曰‘ 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 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干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 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 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 见易系辞。
〔三〕 出尚书尧典。
〔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
〔五〕 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 ”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
〔一〕 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 ”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倏,倏盛称宏于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 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 义,为人后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倏持节之国奉迎。
后汉孝灵皇帝纪上卷第二十三
建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将军窦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 ”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一〕 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 。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 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一〕 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
〔二〕 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一〕 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彊战栗,晏开早闭。功曹 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 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随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于 刑。” 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一〕 疑“移”系“夷”之误。
〔二〕 出论语颜渊。
〔三〕 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 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 曰: “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 疑“车”系衍文。
〔二〕 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逼下。”
〔三〕 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 李贤曰:“论语:孔子曰‘ 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
〔五〕 并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
〔六〕 见论语里仁。
〔七〕 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 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二〕 。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 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 悉除之。 ”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一〕 李,李固;杜,杜乔。范书 “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
〔二〕 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 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 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 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
〔一〕 通鉴与袁纪同。而范书窦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骖,上将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将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标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将星也。
〔二〕 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迳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一〕 范书作“丁亥”。通鉴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标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 〔一〕。 ”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 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宴,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 挠,遂送蕃北寺狱〔三〕。
〔一〕 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
〔二〕 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鉴从范书。
〔三〕 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 “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鉴从袁纪。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一〕,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 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 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
〔一〕 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
〔二〕 范书窦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 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鉴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 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阙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迳改之。
〔三〕 范书言武、绍并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闳)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 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一〕 据范书改。
〔二〕 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 ”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 率共往送宠,人齎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 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 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 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一〕 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
〔二〕 发,发求,即征敛也。
〔三〕 据范书补。
〔四〕 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
〔一〕 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
〔二〕 据本卷建宁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匽贵人之礼。贵人,河间人。配解渎侯苌,生帝。后兄子重为五官中郎将〔三〕。
〔一〕 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
〔二〕 据续汉志补。
〔三〕 “官”原误作“宫”,迳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诏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 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 “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鉴两采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 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复兴〔一〕。礼:为人后者为 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 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于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一〕 见前甘昭公注。
〔二〕 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迳补。
〔三〕 “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谏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将张奂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隐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 故大将军窦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内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 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锢,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升平可致也。”
〔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
〔二〕 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奂言是,然迫于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
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
〔一〕 据范书补。
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奂又与规善。初,奂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奂废锢。众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奂。由是为武威太 守、度辽将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奂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内徙。唯奂因功得听,故奂始为弘农 人。
建宁初,奂新至未除,会陈、窦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奂。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彊御不 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锢。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奂缣百匹。奂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于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锢者,多不守静, 或徙或死,唯奂杜门不出,养徒着书矣〔一〕。
〔一〕 奂养徒千人,着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诏书每下,辄伸党人之禁。陈、窦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 诸钩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
何 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 “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一〕。于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农〕(空)刘佑〔二〕、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绲、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 瑜、左中郎将丁栩,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三〕、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
〔一〕 “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据黄本迳改之。
〔二〕 据范书党锢传改。又佑卒于家,未及此难,袁纪误。
〔三〕 范书党锢传作“荀翌”,而荀淑传作“荀昱”,与袁纪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称至治者,非贵其无乱,贵万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贵其无害,贵性理不伤,性命咸遂也。故治之兴,所以道通群心, 在乎万物之生也。古之圣人,知其如此,故作为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宁,万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万物之情大也。当其治隆,则资教 以全生;及其不足,则立身以重教。然则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则教亏,幸免同乎苟生;教重则道存,灭身不为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污隆者,世时之盛衰 也。所以乱而治理不尽〔一〕,世弊而教道不绝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称诚而动,以理为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内不忘己以为身,此利名教者也。情于名教者少, 故道深于千载;利名教者众,故道显于当年。盖浓薄之诚异,而远近之义殊也。体统而观〔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 疑“乱”上脱“政”字。
〔二〕 体统,总括之意也。此句作总而言之解。
乡人谓李膺曰:“可逃之乎?”膺叹曰:“事不辞难,罪不逃刑〔一〕,臣之节也。吾年已七十〔二〕,祸自己招,复可避乎!”
〔一〕 襄公三年左传载羊舌赤对晋侯曰:“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
〔二〕 范书作“年已六十”。
诏书至汝南,督邮吴道悲泣不忍出〔一〕,县中不知所为。范滂闻之曰:“督邮何泣哉?此必为吾也。 ”径诣县狱。县令郭揖见滂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于君,使祸及老母。”滂与母诀曰:“滂承顺教训,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于九 泉,亦其愿也。”母曰:“尔得李、杜齐名,吾复何恨!”
〔一〕 范书“吴道”作“吴导”。
三君八隽之死,郭泰私为之恸曰〔一〕:“‘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二〕,汉室灭矣。未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
〔一〕 通鉴考异曰:“范书以泰此语为哭陈、窦。袁纪以为哭三君、八俊,今从之。”
〔二〕 见诗大雅瞻卬。笺曰:“贤人皆言奔之,邦国将尽困穷。”
〔三〕 见诗小雅正月。笺云:“视乌集于富人之室,以言今民亦当求明君而归之。”
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少孤养母,年二十,为县小吏,喟然叹曰:“大丈夫焉能处斗筲之役!”乃言于母,欲就师问,母对之曰:“无资奈何?”林宗 曰: “无用资为!”遂辞母而行。至成皋屈伯彦精庐,并日而食,衣不盖形,人不堪其忧,林宗不改其乐。三年之后,艺兼游、夏。同邑宗仲,字〔子〕隽〔一〕,有高 才,讽书日万言,与相友善,闲居消遥。泰谓仲曰:“ 盖昔之君子,会友辅仁〔二〕,夫周而不比,群而不党〔三〕,皆始于将顺,终于匡救。济俗变教,隆化之道也。于是仰慕仲尼,俯则孟轲,周流华夏,采诸幽滞。 ”泰始(中)至京师〔四〕,陈留人符融见而叹曰:“ 高雅奇伟,达见清理,行不苟合,言不夸毗,此异士也。”言之于河南尹李膺,与相见曰:“吾见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也。其聪识通朗,高雅密博,今之华夏, 鲜见其俦。”友而亲之。陈留人韩卓有知人之鉴〔五〕,融见卓,以己言告之,卓曰:“此太原士也。”他日又以泰言告之,卓曰:“四海内士也,吾将见之。”于 是骤见泰,谓〔融〕(雄)曰〔六〕:“此子神气冲和,言合规矩,高才妙识,罕见其伦。”
〔一〕 据陈澧校补。又水经汾水注载有“宋子浚碑”,然“仲”作“冲”,通鉴亦然。
〔二〕 论语颜渊曰:“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三〕 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又国语晋语中赵宣子曰:“
吾闻事君者,比而不党。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韦昭曰:“忠信曰周。比,比义也。阿私曰党。”又礼记三年问曰“因以饰群 ”。疏曰:“群,谓五服之亲也。”
〔四〕 “中”系衍文,删。
〔五〕 岁华纪丽引袁宏纪曰:“韩卓字子助,陈留人。腊日奴窃食,祭先人。卓义其心,矜而免之。”今本脱之。
陈留蒲亭亭长仇香年已长矣,泰见香,在而言之〔一〕。明日起朝之曰:“君泰之师,非泰之友。”
〔一〕 陈璞曰:“‘在’疑‘坐’ 。”
陈留茅容年四十矣,亲耕陇亩,避雨树下,众人悉践蹲,容独厘膝危坐,泰奇其异,请问舍所在,因寄宿。容明旦杀鸡作食,泰谓之为己也。容分半食 母,余半庋置〔一〕,自与泰素餐。泰曰:“卿贤哉远矣!郭泰犹减三牲之具以供宾旅〔二〕,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对之揖,劝令学问,卒成盛德。
〔一〕 胡三省曰:“毛晃曰:‘板为阁以藏物曰庋。”
〔二〕 胡三省曰:“三牲之具,谓养亲之具也。孝经曰:‘日用三牲之养。’宾旅,犹言宾客也。”
尝止陈国,文孝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一〕,供给洒埽。泰曰:“
年少当精义〔讲〕书〔二〕,曷为求近我乎?”昭曰:“盖闻经师易遇,人师 难遭〔三〕,故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耳。”泰美其言,听与共止。尝不佳,夜后命昭作粥。粥成进泰,泰一呵之曰:“为长者作粥,不加意敬,使不可食 〔四〕。”以杯掷地。昭更为粥重进,泰复呵之,如此者三。昭姿无变容,颜色殊悦,泰曰:“吾始见子之面,而今而后,知卿心耳。”遂友而善之。
〔一〕 按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作“ 魏照”。
〔二〕 据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补。
〔三〕 胡三省曰:“经师,谓专门名家,教授有师法者。人师,谓谨身脩行,足以范俗者。”
〔四〕 困学记闻翁元圻注引袁纪作 “乃不可食”,不知所据为何本。
钜鹿孟敏,字叔达。客居太原,未有知名。叔达曾至市买甑,荷担堕地,径去不顾。时适遇林宗,林宗异而问之:“甑破可惜,何以不顾?”叔达曰: “甑既已破,视之无益。”林宗以为有分决,与之言,知其德性,谓必为善士,劝使读书,游学十年,知名当世。其宗人犯法,恐至大辟,父老令至县请之。叔达 曰:“犯法当死,不应死,自活,此明理也,何请之有?”有父老董敦之〔一〕,曰:“傥其死者,此大事也。奈何以宜适而不受邪?”叔达不得已,乃行见杨氏 令,不言而退。令曰:“孟征居高雅绝世,虽其不言,吾为原之矣。”
〔一〕 董,督也;敦,亦督也。董敦者,督促也。
初,汝南袁〔阆〕(闳)〔一〕,盛名盖世,泰见之,不宿而退。汝南黄宪,邦邑有声,天下未重,泰见之,数日乃去。薛恭祖曰:〔二〕“闻足下见袁 奉高,车不停轨,銮不辍轭。从黄叔度,乃弥日信宿,非其望也。”林宗答曰:“奉高之器,譬诸泛滥,虽清易挹。叔度汪汪如万顷之波〔三〕,澄之而不清,挠之 而不浊,其器深广,难测量也。虽住稽留,不亦可乎?”由是宪名重于海内。
〔一〕 按闳字夏甫,阆字奉高。袁纪下文既言“袁奉高”,当是袁阆,作闳非也。通鉴即作“阆”,故正之。袁阆与黄宪俱为汝南慎阳人,袁闳乃汝南汝阳人。二袁既同时,又同郡,其名形亦相近,故常致误。世说新语德行注引汝南先贤传“阆”亦误作 “宏”,而所言事迹与袁阆同。
〔二〕 薛恭祖,名勤,汝南人,识陈蕃有清世志者。
〔三〕 范书郭泰传注引谢承书作“ 汪汪若千顷波”,而范书黄宪传、续汉书、世说新语均与袁纪同。
初,泰尝止陈留学宫,学生左原犯事斥逐。泰具酒食劳原于路侧,谓之曰:“昔颜涿聚,梁甫之大盗;段干木,晋国之大驵,卒为齐之忠臣,魏之名贤 〔一〕。且蘧伯玉,颜子渊犹有过〔二〕,谁能无乎?慎勿恨之,责躬而已。”或曰:“何为礼慰小人?”泰曰:“ 诸君黜人,不讬以藜蒸,无有掩恶含垢之义。‘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三〕。吾惧其致害,故训之。 ”后原结客,谋构己者,至期曰:“林宗在此,负其前言。”于是去。后事发露,众人咸自以蒙更生之赐于泰。
〔一〕 李贤曰:“吕氏春秋曰:‘ 颜涿聚,梁父大盗也,学于孔子。’左传曰‘晋伐齐,战于黎丘,齐师败绩,(智伯)亲禽颜庚。’杜预注: “颜庚,齐大夫颜涿聚也。’”又“段干木”句亦出吕氏春秋。李贤引说文曰:“驵,会也。谓合两家之卖买,如今之度市也。”又引新序曰:“魏文侯过段干木之 闾而轼之,遂致禄百万,而时往问之。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马唐谏曰:‘段干木贤者也,而 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
〔二〕 论语宪问:“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 ‘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又雍也:“孔子对曰: ‘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
〔三〕 见论语泰伯。
泰谓济阴黄元艾曰〔一〕:“卿高才绝人,足为伟器。然年过四十,名声着矣。于此际当自匡持,不然将失之矣。”元艾笑曰:“但恐才力不然至此年矣 〔二〕!若如所敕,敢自克保,庶不有累也。”林宗曰:“ 吾言方验,卿其慎之。”元艾声闻遂隆。后见司徒袁隗,隗叹其英异,曰:“若索女婿如此,善矣!”有人以隗言告元艾,又自生意谓之曰:“袁公有女,得无欲嫁 与卿乎?”元艾妇夏侯氏,有三子,便遣归家,将黜之,更索隗女也。夏侯氏父母曰〔三〕:“妇人见去,当分钗断带,请还之。”遂还。元艾为主人,请亲属及宾 客二十余人〔四〕。夏侯氏便于座中攘臂大呼,数元艾隐慝秽恶十五事,曰:“吾早欲弃卿去,而情所未忍耳,今反黜我!”遂越席而去。元艾诸事悉发露,由此之 故,废弃当世。其弘明善恶皆此类也。
〔一〕 范书郭泰传作“黄允字子艾 ”。
〔二〕 疑“然”字涉上文“不然” 而衍。
〔三〕 惠栋曰:“袁宏纪云,夏侯氏谓父母曰:‘妇人见去,当分钗断带,请还之。’” 据此则蒋本恐脱“谓”字,然考诸本皆无“谓”字,当系惠氏据范书所补。范书郭泰传作“妇谓姑曰”,与袁纪亦异。
〔四〕 范书作“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
后遭母忧,丧过于哀。徐孺子荷担来吊,以生□ 一束顿庐前,既唁而退。或问:“此谁也?”林宗曰: “南州高士徐孺子者,其人诸生,吾不堪其喻也。”钜鹿孙威直来吊,既而介休贾子序亦来吊,林宗受之。威直不辞而去,门人告之。林宗遣人追之曰:“何去之疾 也?”威直曰:“君天下名士,门无杂宾,而受恶人之唁,诚失其所望,是以去耳。”林宗曰:“宜先相问,何以便去邪?乡里贾子序者,实有匈险之行,为国人所 弃〔一〕。闻我遭丧,而洗心来吊,此亦未被大道之训,而有修善之志也,吾故受之。若其遂变化者,弃损物更为贵用,如其不然,不保其往也〔二〕。且仲尼不逆 互乡〔三〕,奈何使我拒子序也!”子序闻之,更自革修,终成善人。其善诱皆此类也。
〔一〕 范书作贾子厚,名淑。李贤注引谢承书曰:“淑为舅宋瑗报仇于县中,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之郡上言,乃得原。 ”
〔二〕 论语述而曰:“子曰: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郑注曰:“人虚己自洁而来,当与之进,亦何能保其去后之行。”
〔三〕 论语述而曰:“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郑注曰:“互乡乡名也。其乡人言语自专,不达时宜,而有童子来见孔子,门人怪孔子见之。”
其所提拔在无闻之中,若陈元龙、何伯求终成秀异者六十余人;〔一〕其所临官,若陈仲弓、夏子治者十余人,皆名德也〔二〕。
〔一〕 元龙,陈登之字。伯求,何颙之字。
〔二〕 仲弓,陈寔之字。子治,夏馥之字。
石云考从容谓宋子俊曰:“吾与子不及郭生,譬诸由、赐不敢望回也〔一〕。今卿言称宋郭,此河西之人疑卜商于夫子者也,若遇曾参之诘,何辞以对 乎?” 子俊曰:“鲁人谓仲尼东家丘,荡荡体大,民不能名,子所明也。陈子禽以子贡贤于仲尼,浅见之言〔二〕,故然有定邪?吾尝与杜周甫论林宗之德也〔三〕,清高 明雅,英达瑰玮,学问渊深,妙有俊才。然其恺悌玄澹,格量高俊,含弘博恕,忠粹笃诚,非今之人,三代士也。汉元以来,未见其匹也。周甫深以为然。此乃宋仲 之师表也,子何言哉!”
〔一〕 论语公冶长曰:“子谓子贡曰:‘汝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
〔二〕 论语子张曰:“陈子禽谓子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于子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三〕 杜周甫,即杜密也。时人谚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于是劝林宗仕,泰曰:“不然也。吾夜观干象,昼察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一〕。方今卦在明夷,爻直勿用之象,潜居利贞之秋也。犹恐沧海横流,吾其鱼也。吾将岩栖归神,咀嚼元气,以修伯阳、彭祖之术,为优哉游哉,聊以卒岁者。”遂辞王公之命,阖门教授。
〔一〕 定公元年左传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此乃晋女叔宽之语。又国语周语卫彪傒见单穆公曰:“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
泰身长八尺,仪貌魁岸,善谈论,声音如钟,宵行幽闇,必正其衣服。家有书五千卷,率多图纬星历之事。与其等类行,晨则在前,暮则在后。所历亭 传,不处正堂,恒止逆旅之下,先加粪除而后处焉。及宿止,冬让温厚,夏让清凉。如乡里或有尔者,父母谚曰〔一〕:“欲作郭林宗邪?”
〔一〕 谚通喭,广韵曰:“小笑貌。”
仇香字季智〔一〕,陈留考城人。行止纯嘿,乡党无知者。年四十,召为县吏,以科选为蒲亭长〔二〕。劝耕桑,合嫁娶,农事毕,令子弟群居。同学丧 不办者,躬自助之;其孤寡贫穷,令宗人相赡之;其剽轻无业者,宗人亦处业之;不从科者,罚之以谷;代公赋多少,有次行之,期月里无盗窃。
〔一〕 香本名览。
〔二〕 范书注引谢承书作“阳遂亭长”。
香初到亭,民有陈元者〔一〕,独与母居,供养有违,母诣香告元不孝。香惊曰:“吁,是何谓乎?近日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但教化 未至〔二〕。且妇人守寡养孤,上欲激贞名于当世,中欲不负于黄泉,下欲育遗嗣而继宗也。此三节者,妇人之妙行也。母既若斯华发矣,奈何以一旦之忿,弃历年 之勤乎?且母养人孤遗,不能成济,若死者有知,百岁之后,当何以见亡者?”母涕泣而起。香留为具食,嘱曰: “归勿复言,吾方为教之。”既而之田里,于众中厉言曰:“此里当有孝子。陈元今何在?”众指曰:“是也。”香起揖之,以孝行慰勉之。谓众曰:“此孝义里, 当见异。以陈元故,后诸乡。”数日,齎酒礼到元家,上堂与相对,视其食饮之具有异于他日,遂复陈孝行,以诱其心。如是者数焉。元卒为孝子,乡邑所称,县表 其闾,丞掾致礼。
〔一〕 御览卷六一0引谢承书作“ 羊元”,本传注亦然。
〔二〕 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曰:“ 羊元凶恶不孝。其母诣览言元。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以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笃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益修孝道,后成佳士也。”与袁纪大异。
是时河内令王奂政尚严猛〔一〕,闻香以德化民,署香主簿,请与相见,谓之曰:“闻在蒲亭,陈元不罚而化之,得无少鹰鹯之志邪〔二〕?”香曰: “以鹰鹯不若鸾皇,故不为也。”奂谢遣曰:“枳棘之林,非鸾凤所集,百里非大贤之路〔三〕。”州郡并请,皆辞以疾。宴居必正衣服,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 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加喜怒声色。妻子事之,若事严君焉。
〔一〕 范书“奂”作“涣”。
〔二〕 文公十八年左传载季文子所使大史克对文公曰:“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杨伯峻言汉翟方进奏亦曾引此言。
〔三〕 李贤曰:“时涣为县令,故自称百里。”
黄宪字叔度,汝南慎阳人。父为牛医。宪识度渊深,时人莫得而测。年十四,颍川荀季和见而叹曰〔一〕:“足下,吾之师也。”汝南周子居常曰 〔二〕:“ 吾旬月之间,不见黄叔度,则鄙吝之心生矣。”时汝南戴叔鸾者〔三〕,高迈之士也。当时意气,人所推服。然每见宪,未尝不怅然自失。母问之曰:“汝何为不 乐?复从牛医儿所来邪?”叔鸾跪曰:“良每自以才能不减叔度,至于面对其人,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四〕,可为良之师也。”举孝廉,无就之意。其僚辈皆瞻望 于宪,以为准的,于是俱到京师,称病而归也。
〔一〕 荀季和,乃荀淑也。
〔二〕 范书黄宪传作“同郡陈蕃、周举常相谓曰”云云。然周举字宣光,非子居也。惠栋曰:“案世说及袁宏纪皆作‘周子居’。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 居,汝南安城人。天资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为泰山太守,甚有惠政。”则范书“周举”恐系“周乘”之误。
〔三〕 戴叔鸾,即戴良也。
〔四〕 见论语子罕。
陈实字仲弓〔一〕,颖川许人。少为县吏,常给厮役。时县吏邓劭每出候宾,见寔执书立诵。劭嘉之,即解录,遣使诣太学。寔推纯诚,不厉名行,然罗 居老少,皆亲而敬之。乡闾讼者,辄求正于寔,寔以理喻曲直,退无怨者,皆曰:“宁为刑罚所及,不为陈君所非。”寔尝为郡功曹,中常侍侯览属非其人,太守高 伦出教教之,寔固请不可,太守曰:“侯常侍不可违,君勿言。”寔乃封教入见:“必不得已,寔请自举之,不足以损明德。”退而署文学掾。于是乡里咸以寔为失 举,寔宴然自若。伦去郡,故人送于传舍,乃具言其状:“ 善称君,恶称己,陈君之谓也。”由是众谈咸服焉。辟黄琼府,除闻喜、太丘长,其政不严而治,百姓爱敬之。
〔一〕 实、寔通,下文均作“寔” 。黄本此字亦作“寔”。今依蒋本,存其异文。
长子纪,字元方;小子淑,字季方,皆以儒业德礼称。纪子群,名重魏、晋。文帝尝问群:“卿何如父、祖?”群对曰:“臣祖寔不言而治,臣父纪言而行之,至于臣群有其言而必行。”
是岁,爵号乳母赵娆为平氏君。
三年(庚戌、一七0)
春,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
冬,济南盗贼群起。
冬十月,大鸿胪乔玄为司空〔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八月,大鸿胪桥玄为司空”,袁纪此条恐当移于上条前。又下文“ 乔”亦作“桥”。按桥本作乔,二字通。
四年(辛亥、一七一)
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
二月癸卯,地震,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太尉刘宠、司空乔玄以灾异策罢〔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太尉闻人袭免,太仆李咸为太尉”,又“司徒许训免,司空桥玄为司徒”。
夏四月,河东地裂十二处,各长十余里〔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五月事。又续汉五行志亦作五月,且言“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余步,深不见底”。
秋七月癸丑,立皇后宋氏。宋隐之从孙也〔一〕。以选入掖庭,立为皇后。父丰为执金吾〔二〕,封不期侯〔三〕。
〔一〕 范书皇后纪作“肃宗宋贵人之从曾孙也”。刘攽以为范书“
贵人”下脱“父”字。又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作“贵人之从孙”,与袁纪同。宋贵人被章德窦后诬陷而死。安帝立,追尊其为敬隐皇后。则袁纪“宋隐”下恐脱“后”字,范书作“从曾孙”,误。
〔二〕 范书“丰”作“酆”。
〔三〕 范书皇后纪作“不其乡侯” 。不其,西汉时属琅邪郡,为县名。东汉时省并,属东莱郡,为侯国。袁纪“期”当作“其”。
冬十月戊午〔一〕,上率群臣朝皇太后于云台。初,太后有援立之功,窦氏虽诛,上心知之,故率群臣俱朝焉。
〔一〕 是月戊子朔,无戊午。或系九月之误。
黄门令董萌因上意,数为太后〔诉怨〕〔一〕,上深纳之,供给致养,每过于〔前〕(别)〔二〕。于是曹节、〔王〕(皇)甫共疾萌〔三〕,以“亲附窦后,谤讪永乐”,萌下狱死。
〔一〕 据范书补。蒋本阙,黄本仅作“怨”。
〔二〕 前、别形近而讹,今正之。
〔三〕 据黄本改。
五年(壬子、一七二)
春正月,车驾上原陵,诸侯王,公主及外戚家妇女,郡国计吏、匈奴单于、西域三十六国侍子皆会焉,如会殿之仪,礼乐阕,百官受赐爵,计吏以次向殿前,上先帝御座,具言俗善恶,民所疾苦。
司徒掾蔡邕慨然叹曰:“闻古不墓祭,而上陵之礼如此其备也。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易夺也。”或曰:“本意云何?”对曰:“西京之时,其礼 不可得而闻也。光武〔即〕世〔一〕,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见此礼,乃率公卿百僚,就陵而朝焉,盖事亡如事存之意也。与先帝有瓜葛 之亲,男女毕会,郡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魂神闻听之也。今者,日月久远,非其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烦而不省者,先帝孝思之心者也。”
〔一〕 据续汉礼仪志注引谢承书补。
僖平元年〔一〕
〔一〕 当作“熹平元年”。建宁五年五月改元。依袁纪前例,“五年”当作“熹平元年”。此自破其例也。下文言“五月”己未,大赦天下”,即为改元而作。故疑此四字当置于“五月”之前。卷二四误“僖”为“嘉”,迳正之。
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广薨。赠安乡侯印绶,谥曰文侯〔一〕。
〔一〕 范书胡广传作“安乐乡侯” ,“谥文恭侯”。袁纪恐有脱文。
广字伯始,南郡华容人。初为郡吏,在散辈中〔一〕。太守法雄有子曰真,善知人,言于父雄曰:“南郡掾吏,其民略可知。今当举孝廉,为国选士,不 可不择。宁有其人乎?”雄曰:“未有所拟也。”真求与掾相见,独奇广。广时年二十六,雄举广为孝廉。至京师,广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书郎,稍迁九卿。公 辅屡登,三事元老。〔二〕在位,国家多难,废立邪正之间,以厚重自居,不能有所明。然年逾八十,继母在堂,朝夕定省,子道不亏,旁无几杖,言不称老,居丧 尽礼。及广薨,故吏自公卿大夫数百人,皆衰经殡〔位〕(泣)〔三〕,自汉兴以来未尝有也。
〔一〕 散辈,即散吏。沈钦韩曰: “散吏,隶释碑阴所谓从掾位、从史位是也。晋职官志:郡国万户以上,职吏六十九人,散吏三十九人。”
〔二〕 范书胡广传曰:“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
〔三〕 据范书胡广传改。
广所临治无秕政,世为之谚曰:“天下中庸有胡公。”此时公辅者,或树私恩为子孙计,其后累世致公卿,而广子孙无过二千石者。
夏四月甲午,青蛇见御座。诏问群臣,靡有所讳。
光禄卿杨赐上书曰:“臣闻休征则五福应〔一〕,咎征则六极至〔二〕。夫善不妄来,灾不空发,必应行而至。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未形颜色,则 五星推移,阴阳乖动。以此观之,知天之与人,相去不遐。蛇者,于洪范鳞虫之象,思心不逮之所致也。不逮之效,时则有龙蛇之孽。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 祥。’ 〔三〕春秋书郑昭公时,两蛇斗于南门之外,其后昭公殆以女败〔四〕。昔周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鸣璜,宫门不击柝,关睢之人,见机而作〔五〕。夫 女谒行则谗夫昌,谗夫昌则苞苴通。殷汤以此自诫,即济于旱亢之灾〔五〕。唯陛下思干刚之道,别内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六〕,抑皇〔甫〕(后) 之权,割艳妻之爱〔七〕,则蛇变可消,祯祥立应,殷戊宋景,其事甚明〔八〕。”上深纳之。
〔一〕 李贤曰:“休,美也;征,验也。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见尚书洪范。
〔二〕 李贤曰:“咎,恶也。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亦见书洪范。
〔三〕 见诗小雅斯干。
〔四〕 李贤注引洪范五行传曰:“ 初郑厉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为郑君。后雍纠之难,厉公出奔,郑人立昭公。既立,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是时傅瑕仕于郑,欲内厉公,故内蛇死 者,昭公将败,厉公将胜之象也。昭公不觉,果杀于傅瑕,二子死而厉公入。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 ’郑昭公殆以女子败矣。”惠栋曰:“案左传,乃子仪,非昭公也。赐据洪范五行传,故与左传异。”按杨赐出今文世家,故不取古文学之左传。
〔五〕 荀子大略篇:“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注曰:“货贿必以物苞裹,故总谓之苞苴。”事亦见说苑。
〔六〕 易泰卦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也。”
〔七〕 据范书杨赐传改。李贤曰: “皇甫卿士等皆后之党,用后嬖宠而居位也。诗曰‘皇甫卿士,艳妻煽方处’也。”艳妻,原指周幽王后褒姒也。
〔八〕 李贤曰:“殷王太戊时,桑榖共生于朝,修德而桑榖死。景公时,荧惑守心,修德而星退舍。并见史记。”
五月己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己巳”。以改元“熹平”而大赦天下。
常侍张乐、太仆侯览专权骄恣,诏收印绶。览自杀,阿党者皆免。
六月癸巳,皇太后窦氏崩。载衣车城南市舍。
将殡,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上曰:“太后亲立朕身,统承大业。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 〔一〕胡可用贵人礼!”于是发丧成服。
〔一〕 见诗大雅抑。
将葬,节、甫以窦氏之诛,不用太后礼,以冯贵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谏。河南尹李咸执药上书曰〔一〕:“臣闻禹汤闻恶是用无过,桀纣闻善以亡其国。 中常侍曹节、张让、王甫等因宠乘势,贼害忠良,谗谮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虚遭无形之亹,被以滔天之罪。陛下不复省览,猥发雷霆之怒,海内贤愚,莫不痛 心。武以殁矣,无可奈何,皇太后亲与孝桓皇帝共奉宗庙,母养蒸庶,系于天心,仁风丰濡,四海所宗。礼,为人后者为人之子。陛下仰继元帝,岂得不以太后为 母?存既未蒙顾复之报〔二〕,没又不闻谅闇之哀〔三〕。太后未崩,武先坐诛,存亡各异,事不相逮。而恚武不已,欲贬太后,非崇有虞之孝,昭蒸蒸之仁 〔四〕,八方闻之,莫不泣血。昔秦始皇〔母〕后不谨,谄幸郎吏〔五〕,始皇暴怒,幽闭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驾迎母,置酒作乐,供养如初 〔六〕。夫以秦后之恶,始皇之悖,尚纳茅焦之语,不失母子之恩;岂先太后不以罪没,陛下之过有重始皇?臣谨冒昧陈诚,左手齎章,右手执药,诣阙自闻。唯陛 下揆茅焦之谏,弘始皇之寤,复母子之恩,崇皇太后园陵之礼。上释皇干震动之怒,下解黎庶酸楚之情也。如遂不省,臣当饮鸩自裁,下觐先帝,具陈得失,终不为 刀锯所裁。”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议,诏中常侍赵忠监临议〔七〕。
〔一〕 范书陈球传作“太尉李咸” 。
〔二〕 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顾我复我。”指养育之恩也。
〔三〕 书说命曰:“王宅忧,亮阴三祀。”亮阴即谅闇,亦作谅阴,或作梁闇,皆天子居丧之称也。
〔四〕 书舜典曰:“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美舜之孝也。
〔五〕 据下文补“母”字。又“谄 ”,蒋本阙,黄本作“陷”。“
陷”当系“谄”之误,迳补之。
〔六〕 史记秦始皇本纪曰:“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国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
〔七〕 范书陈球传,以众议在前,咸上疏在后。廷议时,陈球仗义直言,咸观望许久,才曰与球意合,会者皆为之愧。通鉴考异曰:“
今按:史称咸廉干知名,在朝清忠,权幸惮之。其能捣椒自随,必死之心已固,不当临议畏葸不言。且若无李咸之先谏,中官擅权,无须延议而以冯贵人配桓帝,故当以袁纪为是。”
时众官数百人,各相顾望,无敢下议。廷尉陈球曰:“皇太后以旧姓盛德,选入椒房,宜配桓帝,是无所疑。”忠笑曰:“廷尉宜便下笔。”球遂下议 曰:“ 皇太后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天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而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非太后意。今若别葬,诚失 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墓,为贼所掘,骸骨发露,与贼并尸,魂灵染污,不宜配至尊〔一〕。”忠省球议,作色曰:“陈廷尉此议甚健!”欲以蚩球,球曰:“陈、 窦既冤,皇太后无辜被幽,臣常痛之。今日言之,退而受罪,乃臣宿昔之愿也。”诸公卿皆从球议。
〔一〕 李贤曰:“段颎为河南尹,坐盗发冯贵人冢,左迁谏议大夫。”
奏御,节、甫复言曰:“窦氏罪深,无以为此。 ”上曰:“虽犯恶逆,后有大德于朕。”节、甫于是不复言。
七月甲寅,葬桓思窦皇后。
冬十月丁亥,勃海王悝自杀。
初,悝有罪,贬为奭陶王〔一〕。悝因黄门王甫求复其国,赂以租钱五十万。桓帝不豫,诏复悝为勃海王。甫以为己功,趣责于悝。悝知帝意也,不与甫钱。由是甫谋悝大逆不道,讽司隶校尉段颎奏治其狱,悝遂自杀。
〔一〕 钮永建曰:“按:悝贬为瘿陶王。袁纪前文讹作定陶王,此又讹作奭陶王,并当正。”钮说是。
〔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一〕,攻破郡县。
〔一〕 据蒋校补。
二年(癸丑、一七三)
春二月,大赦天下。
夏四月,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一〕。
〔一〕 范书作“五月”。
秋七月,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司空杨赐免,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按杨赐传,熹平二年,代唐珍为司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案灵帝纪,熹平二年正月,司 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七月司空杨赐免,太常唐珍为司空。是赐代宗俱,而珍代赐也。传误。”据此则七月任司空者,唐珍也。又续汉书亦曰: “熹平二年,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中常侍唐衡弟。”袁纪恐误。
三年(甲寅、一七四)
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尉段颎以久疾策免。河南尹李咸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灵帝纪,段颎于熹平二年十二月罢。三年春二月,代段颎为太尉者,乃太常陈耽,非李咸也。又李咸为太尉,范书作建宁四年三月,而谢承书作建宁三年,三书所记各异。
夏四月,立河间王子虎为济南王〔一〕,奉孝仁皇帝祀。
〔一〕 范书灵帝纪“虎”作“康” 。
冬十二月癸酉〔一〕,日有蚀之。司空杨赐以疾策免〔二〕。
〔一〕 是月己亥朔,无癸酉,疑有讹。
〔二〕 按范书作“司空唐珍罢,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