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一十四
盖人生初始,一无字素简耳。举西子,况素质也。蒙不洁,如素简之受点染,况素质为罪垢所污也。凡人一经罪垢业集,外虽饰其容上,其内灵之丑秽,特甚掩鼻而过,不亦宜乎?夫天主生人生善,不生恶。今兹恶人,即前此西子,特蒙不洁则为恶人矣。
斋戒沐浴则可事上帝
勿曰恶人,天之弃人,竟灭心主宥,而不一哀恳吁祷也。倘翻然悔改,依赖圣恩,遵大小之斋期,守二五之诫训,承法浴之水,沐浴以洗涤其心志,则天主必矜怜而释之矣。
上帝以罪人回心为喜
昔吾主设喻,谓人有百羊,偶亡其一,则必遍觅之。既得,则负以返,聚邻友共为之庆也。盖九十九羊,善人也;所亡羊,罪人也。得善人九十九不足喜,得一罪人回心向道则喜宜倍矣。故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上帝者,即主宰万有,至尊无二之天主也。然则人不向望天主,将谁望哉?
二、以道觉民
《孟子》云:“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後知,使先觉觉後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盖伊尹之言如此。
天生此民
然曰“天生此民”,则知人类造生,厥有始矣。
先知觉后知
曰“先知後知”、“先觉後觉”,则知降衷于民,厥有自矣。知觉虽有先後,及其既知既觉,无二知觉。则知天所赋予,厥维均矣。然而重其责于先觉者。盖斯道遮隔于迷谬,而披示于明悟者。同是天民,莫不同秉天道,故以斯道觉斯民,如呼寐者而使之寤也。
舍我其准
其云“非予觉之而谁”。盖使先知觉後知,使先觉觉後觉,天实使之,庸敢诿诸?然则觉世岂人力也哉?今斯民大寐久矣,呼而使之寤,此其时矣。愿我天民又为後知者之先知,後觉者之先觉,其克有当干天意乎?
三、天将大任于是人
《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难以富贵进天国
由是观之,舜说诸人,所肩不过世任,犹必始困终亨,况吾人欲希心最上事业?此其为任,尤其至大极重者,而欲以富贵安亨致之,必不得之数也。盖天国之分,非恃人力可能,故以巨绳穿针孔尚易,而以富贵进天国实难也。
劳苦以增益其所不能
是以人欲求天降大任,其心志体肤身行等,必若是苦劳饥饿空乏拂乱诸态,种种备尝。惟其所动忍,而坚心设性以承之。由是,苦劳我者,将安逸我也;饿乏我者,将饱饫我也;拂乱我者,将顺适我也。于以增我神力,益我圣宠,而任人可以克荷大任,何患其不能哉!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故孟子又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夫人莫不慕安乐而恶忧患,讵知忧患者,荣福之基乎?安乐者,殃苦之胎乎?生于忧患,是即常生;死于安乐,是即永死。忧乐二门,决招生死二路,人奈何不以苦劳重直,售天上之大业乎?
四、尽心知性以知天
《孟子》云:“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
知性知天
盖言人能尽心以格物穷理,则知吾有形之身,有无形之灵性。既知吾有此灵性,即可知畀吾灵性之天主矣。
存心养性以事天
又云:“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盖言吾性不自有,有授吾之性者;吾心不自有,有予我之心者。存心,非欲侈自心之广大;养性,非欲侈自性之神奇;正欲不失其赋畀心性之本原耳。故曰:“所以事天也。”又云:“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夫人生在世,无论寿修夭折,皆不免死;所异者,修为不同耳。惟当修身克已,以静听主命,此天学以善备死候为向终之上范也。至于数之修短,岂贤所顾问哉?
主制群征
远西汤若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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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会中同学
高一志、龙华民、罗雅谷共订
主制群征题解
《主制群征》是汤若望在年绛州初刊的天主教护教著作。汤若望字道味,原名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德国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西安、北京居留,他于明末出任北京的钦天监正,在大清王朝开国后也得以谋得这一职位。汤若望于年死于北京,当时他由于继杨光先的攻击之后而以谋害君主罪被判处死刑,卒于年在北京。今底本分上下二卷二十五节,共面,高一志 、龙华民 、罗雅谷 共订,藏于梵谛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号, 同馆还有三部,文献编码为Borg.cine.; Rac.Gen.Or.III.,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 , , 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 /t.:b.号。
主制群征目录
主制群征题解
主制群征目录
主制群征 卷之上
首以物公向征
次以物私向征
第一节 以天向征
第二节 以气向征
第三节 以地向征
第四节 以海向征
第五节 以人身向征
第六节 以生觉容体向征
第七节 以天行向征
第八节 以地生养向征
第九节 以觉类施巧向征
第十节 以觉类内引向征
主制群征 卷之下
第一节 以天地之美征
第二节 以人物外美征
第三节 以人物内美征
第四节 以诸物弱缘征
第五节 以世人同心征
第六节 以人异面异声征
第七节 以人世缺陷征
第八节 以鬼神征
第九节 以无主悖理征
第十节 以人心之能征
第十一节 以气之玄妙征
第十二节 以灵魂常存征
第十三节 以主宰无失征
第十四节 以神治征
第十五节 以圣迹征
主制群征 卷之上
首以物公向征
凡物依其本性,避害保己,各趋所向,是名私向(详见本论)。今所论者,公向也。公向云何,寰宇之中,函有庶品。庶品虽繁,寰宇惟一,繁者向之,一乃所向,如家人然。亲疏贵贱不同,同向一家,如演戏然。嬉笑怒骂不同,同向一戏,所向惟一,故名公向。即此公向,足征主制。试举四端:
一、物之有为,以有所向。设若无向,即无一为,为亦必乱。如射者正鹄未立,不得发矢。苟或发之是为戏射,无中理矣。今寰宇中物,无一无为者,亦无一乱为者,虽体势性情,种种殊异,或相克伐,然即此相异相克,而公美正赖以成,匪直无损于大全而已。苟求其故,岂非万有不齐,总决注于公向之一故乎?
二、凡物之类,有总(如鸦如马,皆称觉是也)有专(如鸦从飞,马从走是也)。较而论之,专乃类之切分,而总为远矣。然则终守其专以自存,弥一弥安,岂非物情固然乎?乃今万物之中,变入他类以得存于总类者,往往而有(如蚕变子而虫,而虫而蛾是也)。奚轻弃其专若是?盖以向在一己,所全私而失公;向在全宇,所全公而失私故也。不则胡为弃专而入他哉?
三、统观万物,莫不急于传类有情,独人愿之,他物冥行而已。奚其愿?传类有理独人知之,他物蠢泥而已,奚其知?既不愿不知,胡为而传类之急且繁,更甚于人之愿而知之者?至若植物珍宝昆虫等属化生之物,虽以其传类故而伤其体,损其命不惜,使非公向寰宇之美,又胡为而然哉?
四、凡物以缺者而存,知必有向故也。如药草虽或误投伤人,以其向在疗病,终不因误而废。乃今万物之中,其有欠缺者,不一而足(如地震水溢等),而终不可废者,岂非以其所向者,公且大乎?循上所论万物其以公为极而向之矣。夫向极者,必也先于欲为未为之间,灼见是物有美可爱因而求以得之。合见与求,乃得云向,彼蠢然块然者能任此乎?所以然者,万类之表,别有至灵者为之宰定,其极使之不得不然,所谓造物大主是已。
大主之定物向也,苐以厥体在物存物,物向自定。譬之灵魂之在人身,骨肉筋痰,情势各异,赖有灵魂居中,宰制诸体,弗使尽出私力,肆相攻克,因以各正其本用,环向一身,以保护之。彼物主之定物向,亦犹是矣。灵魂离身,必死;大主离物,物必灭,其理一也。以身生征魂在,以物存征主在,其理亦一也。所谓至灵者,体备万物之美,照悉物情因而保之存之,又以引之各至所向,非天神但能变物情,不能成物体之灵可比也;非人但能以明悟格物,以智巧师物之灵可比也。盖无始真源,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凡物皆其所造,则凡向皆其所定,彼不能成物与夫格物师物者,安能与于此哉?
次以物私向征
公向者,万物一向;私向者,一物一向。私向或论形容、或浑体、或分体、各不等,各次第先后亦不等,盖由大主预定多向并预备各向相须之力,弗使万物有向而不得之弊,大智全能于兹见矣。
第一节 以天向征
形天诸品,悉向物无向己者。试论太阳,其居上也,授光诸曜,而加以发育之力,故称星月之宗。其下照天下,则为世界之切须,凡著色于物,布光于目,阐景于山川是已。若其气,甚益植者,一往一来,随时施力,以热养生长之机,为效至著。且夫日在寰宇之中。即以保存寰宇为务。保存以光而居为之准,居远光微,则化育难成;居近光烈,则焦杀过甚。故其所居不远物,亦不近物,务使其光适中,足致无方之益。如此安排恰当,亦可思主制之妙矣。举一太阳,月与诸星皆可类推,故不具论。
浑天亦非自向者,于其旋动知之动一周历十二时,带日昼夜迭换曾无停驻,常求其故人物动静得宜。得保厥命者,盖由于此。否则昼夜不均,动静偏胜,天道违,人事坏,物力颓矣,可乎哉?至若赤道内外相距,限界皆等者,盖所以令日行岁一周,以分四时,以生百物也,非无故也。试观冬气严寒,则嘉种闭藏用取土气以自养,生发之本不既厚乎?春则和矣,引之甲获由叶而华,由华而实,生机孰得而御之。夏之热,所以消湿气之余也,亚变其未化者,细其粗者,开百果之窍,通其汁以速其熟,其力甚大。秋令得冷湿之中,为节其乾焦之过,复新地力,以为受种之机且又辅助生活之物,(人与禽兽)而夏热之余毒,亦由以解矣。
第二节 以气向征
天气岂自向者哉?观之山泉,泉虽高岗,以雨雪渗入而成。然久无雨雪,其源应竭,而永不竭者何?盖赖有外气氤氲于山之空,变为水体以继续之,故得源源而流,衍成江河。由此观之,气岂非水之母哉。气之所生,一为风。风有多利,姑举四端:其一,拂动近气,令就平和,以利呼吸,人与诸生,缘此以免闭塞之伤。盖近气无风则聚积不散,有伤生命故也。其二,带云成雨,以滋内地。盖内地气微,旋生旋灭,力不足成云雨之功。惟大海广受日照,猛起湿热之气,蓬蓬勃勃升至中域,太阳返照,光力不及之际遂乃变热而凉,先结成云,渐散成雨。然使无风带入内地,则湿气所成云雨,复归初升原处,何由利内地之人乎?其三,燥地所余潮气,悦生动物,速熟诸果。其四,助舟楫之力,以通货财,以利天下是也。气生雨雪霜等,无一自向者,雨生凉解渴,人物利焉,而润泽草木,为功最甚。盖当水气腾起时,微有肥露(海木本肥,以生养潜族故)。内含微火(日照所生),合此二气草木得之,生长最易。且雨自高而下,未及下地,先散而小,渐渍巽入,而无冲突之患。雨霁则云散,然散必徐徐者,所发下覆乎地,不使日出骤燥之,以损雨利而阻植物之效也。雪者,夏从高岗渐渗,以养江河之源,冬即覆地,以除霜毒,一厚阴力,一扶阳气,大利地生矣。霜之降也,于冬先后者,以遏土气,弗使扬散而负来春播种之望,利在农圃,亦非偶然。凡气所生诸效,其出必有定时,盖顺各物生长之性,而出以相辅,非独为草木也。飞者潜者走者,皆分其利,而总以利乎人,于此征制恩施洋溢矣。
第三节 以地向征
地之非向己也,即形势可见矣。盖四行(火气水土)地为最重,理宜居心,以浑体就万物之中。次外则水,又次气,又次火是也。今则不然,地与水并成一球,且出水之半面,去海渐远,即渐高起。而大山至内地始有者何也,尝求其故,则以潮乘风行,或形天降施,因致海水暴长,时时有之。设地与水平,汜滥之患,必不能免。地势安得不高,其必渐高者,又以内地川流就下,设地形如斗脊,下流太骤,势难停蓄,而人物不获其利,且有冲决之灾,故又不得不渐高也。山阻大风,弗使肆害。彼海中狂飓凶恶者,无山故也,内地无山,凶恶当亦如之。山又为地险,消敌人启疆之心,以全民命。至其所生石灰木材药草等,悉日用急需;五金异宝,利于贸易凡此诸利,皆宜内地。大山必内地始有,职此故也。再论地性,夫四行各性皆纯,则各效宜一。论地之性,为至乾次冷,大块尽然,即其产物之效不宜有异。乃今一山之间,此向产铜无铁,彼向反是;此向多果,彼向所无何也?即地东西不同,非南北比,而天与三曜光力之施,终无弗同,似宜无异产之缘。而其不能不异者,必其性不皆乾冷故也。夫性各有定,地胡独殊。揆厥所由,岂非物主初定其性,继复制之,不尽顺其本然,以为吾人备物利用计哉。
第四节 以海向征
海非向已,以其咸味知之。盖水性本甘饴而海独否,因知他有向也。或疑受日之照,久之遂变饴为咸,如煎草成碱然。曰:“不然。”日能变物,全凭光照之热。今浮水者,明证日光入水,不越二丈,生热不越数寸。海甚广且□,何从因照辄变?若果变于日照,即应愈照愈变,咸应日增,而今不然也。沉彼碱盐等物,皆分他物之体成之,并非变体,何独海变而咸?且凡属变者,必先后殊异。乃海自受造时,即禀咸味,实非变性。所以然者,盖缘海产鳞族,大主欲利其生养,故逆水本性使然,而非日照之力所致也。循上所论天地大行,皆属向人,非自向明矣。且即他诸兼体之物如植者动者矿者,莫非向人,此其大者耳。
或疑物之他向,乃其固然,岂必至灵之主预定厥效乎?试观日照地海,自令发气,气上升于冷域,拂则返退为风,则聚结为云,势所必至,果孰使之然哉,即其化为雨雪泉川之类,要亦等此。曰:“斯各效,属公所以然(日月星是),谓物固然,未始不可。第公所以然,亦块然不灵者,非造物之主,预畀其能,预定其效,则彼亦何由随时敷化,因物成物如是哉?”至论地海山河等效,其独系物主神功,每更著焉。如厄日多国,自古少雨,因使河流岁必一长,广溉田禾,不粪而肥,且获大熟。又福岛中有铁岛,地绝甘泉,乃生树一种时,时发异汁,饴味不减于水,日用赖焉。若此者,并非自然,亦并非属他所以然,良由物主悲悯民生,显此异效,以补其缺,奈何习而弗察哉?总言一切形物,得有于世者,悉属向人。彼鸟兽即以食色二情,不免外赖他物,然终属昏昧,莫知所为,不足以当他物之向。人则最灵,而居形物之上,独能以明司格之,以爱司享之,故乃物体之美好,诸样诸色诸情,悉给人用不禁不竭也。鸣呼!天地万物,群向于人,人诚尊矣,奈何□形丧神,下同禽兽,又其甚者降心服事块然之物,而弗一审所从来,岂不大乖造物之旨乎?
或曰:“物既句人,理宜见役于人,何至反相贼害,如猛风暴雷、地震灾疫不一而足也。”曰:“世有仁君,加爱元元,岂非至愿。乃有自外王化负固不服者,卒亦不免于后夫之诛。非君不仁,彼自取耳。即今人满大地,岂皆尽翕主命,不犯其义怒者乎?犯其义怒,罚以义刑,宜矣。彼风雷震疫,刑之属也。盖由人反主命,以致物反人命,岂物本不向哉?且加刑者一二,而儆励者千万,自君子观之,其为向也多矣。
第五节 以人身向征
欲征主制,远取诸物,近取诸身,无物无向,岂身独否乎?试论其骨,骨所向者,保浑体之固,顺众肢之动是也。使百肢止其一骨,身虽固矣,欲动无由。又使骨各散处,自即易动,必不固,且动亦无法。以故人身骨甚多,大小不等,各以其形、其大、其坚,互相凑合,以全一体之用,是可贵也。首骨自额连于脑,其数八。上颔之骨,十有二。下则浑骨一焉。齿三十有二。齐三十有四。胸之上,有刀骨焉,分为三。肋之骨二十有四,起于齐,上十四环至胸,直接刀骨,所以护存心肺也;下十较短,不合其前,所以宽脾胃之居也,指之骨,大指二,余各三。手与足各二十有奇。诸骨安排,各有本向,所向异,故其数与势,亦不得不异。或纵入如钉,或斜迎如锯,或合笋如椟,或环抱如攒,种种不一,总期体固,动之顺而已。论肉,其数六百界有奇,其形长短宽窄厚薄圆匾角浑异其势各上下相并,或顺或斜,或横异,此皆各有本用。而以顺本身多异之动,是其总向也。西有名医,察各骨之向,约有四十,各内约有十。详考人身各肢各分之向可得数万。鸣呼!非全知全能,孰克谋此哉?
有骨有肉,身形备矣,然必须本热为生。血为养气为动觉缺一不可。缘此大主造人,预备三肢,于身内为君,曰心、曰肝、曰脑,而余肢悉待命焉。今论血所由成,必赖食化。食先历齿刀,次历胃釜而粗细悉归大络矣。苐细者可以升至肝脏成血,粗者为滓。于此之际,存细分粗者脾,包收诸物害身之苦者胆,吸藏未化者肾。脾也胆也肾也,虽皆成血之器,然不如肝独变结之,更生体性之气,故肝贵也。若夫心,则成内热与生养之气。脑生细微动觉之气,故并贵也。
或问:“三肢生气如何?”曰:“肝以窍体,内收半变之粮渐从本力,全变为血。而血之精分,更变为血露,所谓体性之气也。此气最细,能通百脉,启百窍,引血周行遍体。又本血一分,由大络入心,先入右窍,次移左窍,渐致细微,半变为露,所谓生养之气也。是气能引细血周身,以存原热。又此露一二分,从大络升入脑中,又变愈细愈精,以为动觉之气,乃令五官四体,动觉各得其分矣。
问:“身必须血与三气周通者何?”曰:“人身原具热湿二势,热恒消湿,无有已时。使无以资养补缺,肤肉焦而身毁矣。以故血者,资养之料也。而血行以脉,脉有所总曰络,络从肝出者二,一上一下,各渐分小脉,至最细微。凡内而脏腑,外而肤肉,无不贯串,莫定其数。脉之容似机,厥丝或顺或斜与横。顺者因血势而利导之,斜者留血毋退,横者送血使进也。脉之力,又能存血不令败坏。血合于痰,乃克顺流;合于胆,乃免疑冻。合于体性之气,乃启厥窍,导之通无闭塞也。从心出者,亦有二大络,其一上一下,其分细周身,悉与肝络同。所不同者,彼行血存血,此专导引热势,及生养气之路耳。心以呼吸进新气,退旧气,直令周身脉与之应。少间不应,辄生寒热诸症,医者必从三部跃动之势,揣知病源,盖以此也。脑以散动觉之气,厥用在筋,苐脑距身远不及,引筋以达百肢,复得颈节膂髓,连脑为一,因遍及焉。脑之皮,分内外层,内柔而外坚,既以保全本气,又以肇始诸筋。筋自脑出者,六偶,独一偶逾颈至胸,下垂胃口之前,余悉存颈内,导气于五官,或令之动,或令之觉。又从膂髓出筋三十偶,各有细脉旁分,无肤不及。其与肤接处,稍变肤,以为肤始,缘以引气入肤充满周身,无弗达矣。筋之体,瓤其里,皮其表,类于脑,以为脑与周身连结之要约。即心与肝所发之脉络,亦肖其体,因以传本体之情于周身。盖心脑与肝三者,体有定限,必藉筋脉之势,乃克与身相维相贯,以殚厥职。不则,七尺之躯,彼二者何由营之卫之,使生养动觉,肢各效灵哉?
总论人身气血骨肉筋脉等,以及诸内肢,其体异能异样异,多如此类。然皆各得其位,各尽其用,其扶人身,资养动觉,以令五司咸正无缺,不旷厥官,岂不奇哉?设有画像于此,灵气奕然如生,观者必归美于工,称道不置。乃若真形之美,精巧奇异非智虑可通,非能力可效,并非言论可悉,孰造化是,孰安排是,独可置弗求乎?且人为万物之灵,宜乎?动协干义乃其自主之行(如算数测天是),较之不自主之行(如□汤便溺是),不免乖错。是知造化人身,安排人身如是恰当者,必智能超人倍万不啻者也。从此推知造化天地万物而安排之其智能准此矣。
第六节 以生觉容体向征
异哉!大主之畀万物也。生存动觉之资,无物不有,无有不备大而猛兽,小而微虫,殊态异状,奚啻千万乃其体皆各别,各有异容、异势、异用、异适,弗可混者。试约举之,一飞禽,厥首细,厥喙锐,厥毛柔,厥翼輶,以利其轩举也。爪能屈,以握枝;翅略拱,以抱身,故下集更利。中有以擒捕得食者,利于固执而不失。于是钩其喙,降其爪以任之,不则虽得必失矣。若夫喙与颈过长者,惟水鸟为然,盖亦为其食谋无为水泽难耳。一走兽,兽有猛有弱,猛者肉食,以是上下齿,长短而参差,坚强而散列,厥爪曲而锐,于捕噬咸利焉。弱者刍食,故齿皆平密,其中者断之。钝其者嚼之,之坚,以当其体之重为量颈之长,以口之就食于地为量。有身过高者,应得颈过长嫌其形之陋也,即于地官焉寄食,如象之鼻是也。一水族,相厥周体之容,无不利水者。尾者舵,舵故单鬣者楫,楫故偶。春翅者,正其身以防□也。缘细者何?分水利也。鳞滑者何?浮水利也。有颔者何?或为呼吸设,以进新水退旧水;或为食时设,用以别并食。杂入之水,由前为凉心之器,由后为出余之门也。其顶上有官者,必无颔之鱼,官以代厥用也。
觉类之并育也,不免相害,造物者虑之,即付以避患之具。如羽毛鳞甲,牙角爪蹄,及诸毒涎,皆足御敌以卫其身。既付之,苟无所以养之,则其具易败,于是以饮食之粗分,不能化血养身,即养其卫身者,使恒丰美利,不朽不变也。噫嘻!精以益精,粗以益粗。甚哉!大主之生物,无物不爱,而亦无物不称其用,有如此矣。
论草木之向,厥根下入,既固其基,又吸土气以隆资养也。厥身皮围,避寒暑也。厥枝广开,秋实连悬无碍也。叶以饰身,而蔽风雨日毒之害,其功多。实以藏子,而肌肉丰厚,克充日用之需,其利大。草木既无行动,故体不分界(前言人身。肉有六百余界),纯用直丝。丝内孔多,盖吸土气之口也。叶与实之系身也。必于其节者何?秋令行而节胶乾系者陨落易也。树之根、身、枝,各有肉有心,厥实亦然,皮也、肉也、子也,适相郛。异哉!土气自根升顶,析为三分,其最湿分,不堪资养,用发为叶。轻虚者生花,惟厚重一分,乃能培干,乃能结实。厚生传类,厥功为多。从是推知草木之受土气,精分次分,各得其用,并无余剩可退,如觉类收饮食之精,而出其滓者矣。合而言之,生觉之物,所向之极各二:一各分辏合为全,一各分资益其全。然皆行所当然,毫无勉强,岂非造物者预定其向极,而俾各物就之乎?呜呼!物不啻万也,万不胜异也,而无一逃其智能之外,是鸟可以人见测者哉?
第七节 以天行向征
大与日月诸星,虽皆旋动,然而非本然也,有动之者矣。何以言之?凡物动有二:一自动,一强动。自动者,由夫所故,动复其所,仍返于静,于其可静即静也,则知其动出于自主非由强使。如火气二行,较轻者以上为所,失上故动,至上即静。水土较重。重者以下为所,失下故动,至下亦即静。是四行之动,出于其性,虽欲不然,不得不然,岂属强乎?乃今天与诸曜,终古常动,从无停晷,以为不得其所,则未尝不得其所。试观天体上覆,未尝不上;天象浑园,未尝不园,何失所之有?既非失所而动,动非自向明矣。且凡动虽曰向物,究归自向,设使于己无益,必不徒然向物而动。惟形天之动,则全向物,照四方,分四时,辅助飞潜动植之属,俾得其养,绝无微益于己,且并动不自知,块然冥然而已。非外有使之动者,安能动乎,而又安庸动乎?
天之动也,向在降施则本行非向极明矣。且论本行之势,亦不能为向极。何也?凡物性同一至纯者所向惟一,必无殊异,性学之公论也。今天与诸曜其性同一至纯,诚如所向不越本行,必不得参差不齐至悖厥性。乃今本行,甚多不齐则知所向必非本行矣。试观□动而外,各曜各有本行,各行各异。填星约三十年一周天,岁星十有二年,火星不及二年,太阳太白辰星论其平行各一年,庶几等矣。而前后上下行又各不同,太阴二十七日有奇一周天。由此言之,七政务行迟速,亦大异致矣。又其行或顺或逆,或最高,或最庳。即各距地远近,复时时异。至若列宿之行,较之七政,更迟难比,必七十年有奇,始行一度,积之二万五千余岁,庶可一周天焉。
自造远镜以来,诸天殊异更著,不独其动然也。如太阴其形不圆,其面显泡,其不满之内边,高低不等。太白时盈时缺,亦有上下弦,距日近即圆,远即缺如月然,因以征其恒上下者,悉绕日为程也。岁星周边见四小星,或先行,或随行,或皆现,或各现,甚不一也。日轮上见血点时密时疏,时进去而复来,以人意测之,必非日体有此点染,或系他星经行其下耳。若恒星则见所未见者益多,若天汉雾气,从前不解者,今乃知由无数小星密聚而成此象。夫诸大异动异体,其星又异等。如此,皆非纯性所宜。有者揆厥所由,良由大主以其全智全能宰制其间,而后异同乃不能为碍,岂其性然哉?
第八节 以地生养向征
动植二者,其能生能长,一原于精血,一原于种子。然非外有阳气以发舒其力,即精血与种,亦弗能自生长也。盖精血有粗分,有精分。阳气伸展其粗分,令状如丝缕,内发多空,有深长如管者,有圆细如孔而浮起者,各有柔坚断续之不同,而骨肉即于此乎分。次阳气用其精分,先成心肝脑三肢并旁发细丝,以为脉络筋之质,已即透入其中。而扩之使宽,引之使长,割之使碎,渐令联结四体,以为生养觉诸气之道焉。大抵身体皆血所变,而赖气以成厥模,限大小,定体势,使各得其当然,气之功也。盖七阅日而百肢约略备矣。夫阳气非灵非觉,而效如此异者,岂非运气者异乎?譬之百工,成艺者器也。运器者人也,人运斯器,以成斯艺。设观者舍人不称而惟器之美,不可;然则仰观造化者,其毋沾沾为阳气诞誉哉!
凡属觉类所宜相称者有三:曰魂,曰肉身,曰精血是也。身者魂之器,以故身之形容,即度其魂所需用而定。则凡身形之所宜然,即具载魂性之中,而造身者,必先识魂体,乃可谋其应得之身,如造一蝇,必预知蝇魂之所须用,乃可定其翼几何厚,股几何多,乃可定其节之数,爪之双,吻必利或匾、空或实,乃可定其长几许,乃可定其宜耳与否,目宜何光,外内司各何宜?与夫筋脉心肠等宜何试矣。如其不知,即不能定其形,而造之,而有之。乃今宇内芸芸,不啻万有,万有必由万造,万造必由万知,造物主之不可测,亦即此见矣。若至精血之称其身,则在发其身之能,令正合于魂之需(魂即身之为者,精血即身之作者,故必皆含其形容之理)。然则赋精血以此能,亦必预知其周身百肢之用也审矣。植类亦有体、有魂、有种,三者亦相称焉。生体之力,藏于厥魂;生体之理,藏于厥种。魂发种藏叶焉华焉实焉,而诸形色香味附焉。自其本以至其巅纵有身横、有枝里、有心,表有皮,其势不一,其力不齐,其巧妙迎眸,可见而不可知,若此者,孰谓非魂与种能哉?顾所以赋其能,而又时辅佑之者,非造物主之功而谁功?格物者见其然,曷亦思其所以然哉?或问植物之魂有生无觉,虽有所向,亦不自知,若禽兽则否乎?”曰:“凡身所行,皆魂之效。禽兽行不越食色二者,食向存命,色向传类。然彼亦鸟知存命为何,传类为何,不过狥其肉,以快其私而已,是谓冥行。奚言□极?然而终不失其所向者,赖有定其极者,使之不得不向,又赖施其公佑,恒利其向故耳。
第九节 以觉类施巧向征
觉类之动,如谋食营巢,传类保身之属,皆奇巧足动人思,姑举数品言之。蛛之经网,以横线始功,其中交角各等。及既周定,即自心向外经圈,相距悉等。于是网前后等宽,而左右则渐长大焉。网成自窝他所,有虫投入,速往擒之,裹以白丝如锦,另悬以听食。蜂备多蜡筒,内聚花露,以储冬粮,乘夏合作,或出取花若水以为粮,或候门迎之。粮至,载之进或居内谨藏之。尝观其筒之制,体皆六面,取其合之密也。筒之口,有薄皮焉,所以覆粮嫌其露也。其底有墙,其崩而四散也,故其势少拱,所以制岗也。蜡满筒,重必下,则又为卷瓮以承之。嘻!异矣。蚁则又异焉,其备粮御冬也得谷种,必计绝其种之芽,防其生发而不可食也,以故遇湿,亦必出暴之。穴分多孔,半以储粮,半以布子,其葬死也。彼此必异地,其合力营公也。有不协力者,则逐之。蚕将老,自营丝墓,以变相而复活,亟为之惟恐不及也,且必重围固密,足以潜藏其身乃已。功之速,体之坚,条理之不乱,有人力所不及者。猬之贪果也,上木摇之令落,侧身滚其上,以其刺背之去。猫捕鼠,其计甚潜,遗粪于地,恐鼠见之因以避之也,辄掩之。鳞族之计取食也,奇哉。鸟贼好食蠃,然取之不善,蠃骤阖户,反得伤矣,以故先进一石支之,使不得阖,急进食焉。立蠃(生海底恒竖立)以无目,繁身一处,势□得食。有小虾焉,恒左右之,以赞不及。每于鱼进食时,群集蒲尸,即微啮蠃以相诏,令速闭以食鱼焉。有名多鱼者,体过肥重,前取食必后他鱼,造物者补其缺,令其颊生肉□□茎,小鱼以为虫,就食之,因反为所食矣。
飞物之构巢也,式虽异而法则同,坚材外护,柔材内护,至其正中,则皆毛羽绵发之属,求其软温以安居止也。择地或郊野,或近人之树,自不尽同。所尤奇者乃其保身策救,则多计生焉,或逃或争,或预防,悉有巧法,此则觉类皆然。兔将息,连跃远以断猎犬嗅迹之路。群鳫同宿,必轮一醒守以避害。惧其倦而睡也,立缩一股挟石于爪,石陨,虽睡醒矣。牛马皆畏狼,生子各齐其群围其子,牛外向,马内向,一恃能蹄,一恃能触故也。额日多国毒蛇甚多,有小虫似鼠者,恒与之战,将战滚身中,□之以当甲,已觅蛇杀之。
物有或利之,或害之者,禽兽亦能辨焉。犬欲吐胆,先食青草;燕病服药;鹿被射,旋觅药草以自出其箭,中毒,则食蟹以解之。诸如此类不一而足,何多异也,合上数条观之,其默有使之然也,审矣。盖禽兽昆虫冥无知识,一切养生避害,保身传类之事,非彼所晓,特由造物大主,具有全知,既知众情所向,又知从何而得所向。惟其知之,是以与之逐,使各然得当然如是耳。
第十节 以觉类内引向征
物动有外引,有内引,外引属主公佑,在物性外;内引属主赋畀,在物性中。盖动物既与植物殊科,则□欲趋避之情,所不能免,顾材本蠢实,不克推论。主特畀以内引之巧,以适于用,使一触可欲(如猫见鼠)即觉,必求得之不能已;一触可畏(如羊见狼)即觉,不求避之不能已,此触即觉之意即内引也。而必求得与避之,是为嗜欲趋避之情也。设无内引之巧,则顽然不异木石,虽有辅觉公佑,弗克承之,而嗜欲趋避动多错谬,无适而可矣,以此人称灵者,觉类称似灵者。西庠概称大主至灵之所印,盖吏以印印楮,主以灵印物。一也,即如窭子之教猴戏猴亦何知,岁月习之,起立拜跪宛然人矣。金鸣登场□启加饰,鸣之启之人,为之所谓外引也。彼遽登且加不自止者,岂非内引之巧乎?然而猴之本性,非直有戏内引也,得于人之教之耳。是如人以巧印猴,猴弗能却,岂有造之主反不能印灵于物哉?岂惟印之,并常保存之。何则?凡物之体,物之模,物之向,物之动,无非王与,列非主存,何独内引否乎?
或曰:“人授物以巧,物诚习之,依法自动,不须人力,因疑物主赋畀之后,万物率性自动,即不必加意保存,亦同此矣。”曰:“是不同。凡人成物,物既成人舍物去,听彼自为。大主成物,即在其物,永不舍去;既不舍去,即是保存。此不同一也。人成物,必用他物为材,他物非其所生,既非所生,即非所应存矣。主以无物为有物,物生于主,亦并存于主,理固然也。此不同二也。物既先无而后有,则其始也,须原;即其继也,须佑,理又然也。此不同三也。受造之物,恒相须以为用,如色像系目所可,顾必日施光照目乃有见,不则不能。夫日,受造者,大主自有者,物既需受造,公所以然而效,岂更需自有大公所以然而存乎?此不同四也。故曰万物者,大主之印与迹也,信有万物而不信有造物之功用,则惑矣?
或曰:“据上所论,则凡物所为皆有所向,原皆系天主,必无一出于偶然者乎?”曰:“昔有异端,妄称游尘偶合,辄成万物者。吁!弗哉,悖理甚矣!万物先有生,后有存,生存必无二致,必其存也偶,则其生也偶矣。然而七政四行,千古常存,谓之偶可乎?且游尘者,古今一也。□昔既能以偶然成万物,何数十百年来,独难再一偶然乎?或突地发一屋,或凭空结一器,无不可者,而何不然也?今既非偶,昔亦非偶,无一偶然,则无一无偶,亦无一无向,可不辨而明矣。”
或又曰:“凡物之动,即非偶然,亦自然而然耳,曷必尽归主宰乎?”曰:“否否。以自然论物性,则物各有性,性各不同,势力互异,必难相合,无出决向于一。且自然者,虽欲不然,不得不然。夫谓相反者相克,且不得不相克,是则诚然。如曰相反者相合,且不得不相合,则大谬不伦矣。以木投火,木自然毁,虽欲不毁,不得不毁;设有不毁,是为非常之事,可骇可异甚矣。如于此亦曰自然,岂非愚而昧于理乎?今夫火气水土,万物元质也,性各相反,因相反以相克,因相克以致渐次损坏,自然之也。乃自古迄今,元质未见损坏,此正非常之事,独系物主宰制调剂之功,乃人懵不之察,举归自然,亦弗思过矣。古贤有言,不见其端,则归之自然。世人持论舛错,盖多坐此,可胜悼哉。”
设谓物以自力生存,故曰自然,曷观天下最完成之物,无逾人矣,然论其生,必须多缘,其存必多烦苦,果自力生存乎?夫自力生存,则其体不缘外力有,并不缘外力以保其有,故称自生自存者。即可称无始无终者,乃今万物莫不有始,有始必有所从始。必所从始者,在其先为之缘,而后有此物之始,安得谓自生乎?至于有生之后,保生之策,必藉他物,又至昭昭也,安得谓自存乎?
或疑物类,大吞小,强食弱,不平甚矣,主制奚在?曰:“主之制宇也,制公为上,制私次之,虽各物有损,而各物所属,总类常存。裒多私以益一公,制乃大公矣。且保物使存,必适其性,苟于性之所需,而形格势禁,则物之存者寡矣。彼夫大吞小,强食弱,一切互相攻克者,其性则然所缘以获养者在是,天主自为禁之哉,抑因是益征□制矣。惟弱小者为强大食,特令蕃生数孕,以广其数。试合万方观之,每每羊多于狼,牛多于虎。鹁鸽较鹞,小鱼较大鱼,蛙较□,大率皆多,是知大主造物,盈虚多寡之间,皆有不易之理,至公至平,无容置疑也。
或曰:“天主生天地,生万物,总归为人,窃恐未然。今且弗论虎豹蛇蝎之属,毒害人类者,即如汙潦中微细水虫,自生自灭,倏生倏灭,何预人事?”曰:“害人身以警人心,何谓无益?且由人反主命,故物反人命,已见前物私向篇。至谓物有不预人事者,概缘人力短浅,格致功疏,非真不预人事也。即于人俗事不预,岂有不预人灵事者哉?当知万物向人,利益其身。特其一耳。若夫引导灵心,得归本向,为用乃大。盖主用万物显著厥美于以导人就己,以故繁生无量,各赋分美,令吾侪循序测之。彼世俗造书一板,印楮数千,实同一楮者字限,原刊故也。若天主所造匪直种数繁悉,且各种内,至各微物,异式异势异情,不可殚述。试观一园花,各形色香味大小具;一辈人,各容力声音具;一浑天,各星光势行具;至若天神之数无量,而体则各别,无一似者。奇哉!盛哉!造化之功至矣。所以然者,盖欲吾人见物之多之美之异如此。应识造物主,其智能德福,诚有不可以数穷,不可以术探,不可以意力求者,于是赞扬之,皈依之,庶不负造戍宰制之淇恩云尔。盖可忽乎哉?
主制群征 卷之下
第一节 以天地之美征
物推精美者无他,其体之分与全,适相称之谓,无生成造成皆然。如宫殿者,视其堂其庑,凡盖址栋宇之属,悉合于式,彼此相称,即征巧工无疑。然则天地一大宫殿也,其形其性其理,无弗称者,岂不明证厥先造者巧妙绝伦乎?试观厥盖,惟天上覆千世不裂,不偏不损,备诸采色变,饰以明耀珍具,大小无算,深浅次第,各得其宜,风霾所不能昏,雷霆所不能陨,精美至矣,莫能加矣,非天主神功,孰能为之哉?
地如屋址,一切重浊归焉,然观名山大川,奇花珍草,凡诸美利,皆其所生,抑何美也。尝入王公之园,莫不积石为山,潴水为沼,杂种花木以为饰,是效美于地也。地本块?然灵如人,而师块然又终弗及者何也?盖地不灵,而制地者至灵,大地之美至灵之迹也,人灵非至灵比其师之而弗及也,岂不宜乎。
或曰:“七政以远近正斜之照令地发生,所谓天施地生是也,曷须他制?”曰:“天与日月星,悉不能自制其性,以和悦万物,不过因势而行。公施厥力于物,乃今降施惟一,而生效于各物则殊,是必别有制之者,嘿令各物自依厥性,与时消息。而其体其形其式,皆有本赋,一定而不可移。彼日月星者,第下施其刀,奋发其生机而已。
第二节 以人物外美征
物美有四,各能自存。一有形物,五官所司是也是,为外美。余三者,即生、觉、灵三魂,五官不能及则,以心则知之,是为内美。兹论外美,如人一身,即分与全之称其美具见矣。自其一身之高言之,六倍者广,十倍者厚,比于肘四倍,于二足六倍,于手大指七十二倍,连余四指比之,其倍也二十有四,而舒两肘比之,纵与横适等矣。面之长,连四指三量之,下颏至鼻孔一,鼻与额各一。额至顶,连四指二量之,尽矣。其广也,连四指四量之,鼻左右至眼之角各一,又至两耳,亦各一。耳弓上于眉,下唇其相去也适相等。身以内,若骨,若肠,若筋,若脉,若肉界,长或短,厚或薄,疏或密,坚或柔,无弗称者。凡人身相称之属,悉数之,数万不啻,然又缺一不可,异哉!
生觉之体亦然,即最微虫,体必称其性,形必称其体,甚巧且精,不独人也。然则造此者谁乎?灵如人心,求造一蚁,必辞弗能。盖蚁体虽微,内外美具,如觉悟行动性向,人弗能达之,又安能造之。灵人不能,况下此者乎,信惟至灵独檀已。
檀者发之于地,以饰地身,生即繁其根于地,如恐升起板为风偃者。其种无算,约日草木,或待艺,或自生焉;或喜山,或平原焉。厥利给人需,屋者、器者、绳者、席者、蓬者,悉取资而不穷。若夫娱人心目,莫花若矣。花以诸形色香,时供玩赏智者于此,当知大主欲人于间适之时,司造物之能也。花有瓣有心,有底,有根,皆配厥模,不可易。厥种包函生理,待时而芽。疑于灵者,凡此,孰非至灵之迹哉?
第三节 以人物内美征
凡物外之所著,必从内发,内体兼含外美之理,则其美有加矣。如植者生长,其式与力,各从厥类而主之者生魂也。觉魂者(禽兽),既内存外容之理,更兼为五官之运。内司之动,本性之向,所由出间。尝观其外容,而测知其意想也,无宁晷,无择形。凡属分内,心动而像随,物不能阻,身不能辞,亦奇矣。其余诸能,皆有所任,人虽尽格致之力,弗获悉达。盖缘造成之主,超越人才无量故也。
灵魂则更加,明悟、记含、爱欲三能。以明悟通达六合内外,无所不至,有形无形,并属所司。以记含固存物像、物性之理,物虽异类杂投,先入后入皆有所藏。有以物多而盈,致不能容者,未之前闻矣。爱欲之量,最宽无界,乃于万物之用,密取其利,日益不足。且自定向极,他不能强;自行决弃,他不能留。卓哉!自专之神,非他形物可方万一也。夫形物至粗且贱,尚以其体之巧,与分全之称,识有灵原制之,岂于人灵超轶形如是,反置所以然弗讲哉?
第四节 以诸物弱缘征
凡形物必须两所以然,曰质,曰模,是已。质者块然弗自主,任模来取,或彼或此无不惟命,则其弱著矣。模者定本伦之形势,以别之于彼伦。然非模自定也,所以命其为此为彼而弗易者,是在作者矣。不有作者彼能自主乎?匪直质模,凡纯体之物(土水火气四原行是),皆无自主之能。凡自主者,必其本体更无所属,超万物而上之,乃称强焉,彼四行不能也。且四行所承之有,悉非自为,乃为合体之物,而为之质也。既有为者,必有作者。何也?凡物之情,悉欲自为,如所为在他,必由本物之外,别有物使然。此使然者,即名作者。夫此作者,无物无之。惟自有者,乃无作者。既无作者,并无为者,万为悉归自为故也。彼纯体,奚足语此。又原行本体浑然漠然,广狭大小等势,悉由外缘所致,因物付物,不得不然,凡此,皆弱劣相须之征。非有主者,吾知其沦于无己。若夫原质(如太极是)方之,原行更弱顽陋,无能并无模像,全乎顺应以益他物,谓之浑全自足能自主持,不亦谬乎?
天之需外主持也,即其体之顺动知之(动属主命,七篇详矣,今论其体之顺动)。试观太阳从宗动天西行四刻约应地四百五十二万里,列宿天近赤道之恒星则行五千二百六十万里矣。物行之速莫如铳弹铳弹之行,经刻之一分得九里,如欲绕地一周,非七日不可。是太阳四刻之行,乃铳弹三百四十八日之行也,而列宿天则又较疾于太阳四十倍有奇。夫天动至易至疾如此,乃其体有顺无逆,千古常然,岂其性与,有主之者矣。又分论天体,各天各星,大小不等,性情非一,在彼在此既不相应,则不相益而高明上覆,永久不移,此果何为哉?盖主者将有所用之天,自弗克违之耳。形物既属受造,不能自主,则夫定厥向极者,必属无形至灵造物之主无疑矣。何以知其无形?曰:凡有形所以然,其造物也。必先需物材以承其造,然后施其造于物材。若所造者,既名原质,则是时本无一物为材矣。既无物材,则其造之也,直是从无造有。不可思议,此岂有形所以然之能事哉?或疑天为初所以然,益谬。凡天之能不越照施二者,使世无物受之,则天能皆虚,虽欲著效无由,岂有依物著效而为物初所以然哉?何以知其至灵,日征之有三,其造原质也,使之能万模,以成万体,万体之中,万性附焉。如非预识万物之性,所造安能各顺其当然?是所建者一物,而盈万异向毕聚焉,此灵之一也。凡造异体性之物者,必躬兼所造之微妙而蕴含之,今夫生者、觉者、灵者,体性各异,万有不齐,则造者之广智大能,从可知矣,是其灵之二也。凡具有明悟、爱欲者,乃可称灵,既造物者大显厥能其行如此,则其所以行者,亦必称是则,其明悟爱欲非复可量,是其灵之三也。
第五节 以世人同心征
天下万国,各有定教,祭祀诵祈,概所不废,岂不以万物之上,必有主者,视听于无形无声,决赏罚,判善恶,一一不爽乎?彼虽不知孰者是主,与夫主一或多,主无形或有形,主无始或有始,要莫不存戒谨之心者。且此心非由学得,率性而行,不得不尔,是必实有主者在上,而人为其属,故其性然耳。如实无主,则是其性自陷其心,悖理甚矣。盖论人明悟一司必欲向物之真实而得之,彼虚与伪,正其所恶。今以实无主而谬为有主,岂非以其所恶陷心乎?必不然矣!
格物家论主宰曰:“主宰者可有,即必已有;如或无有,即必不能有。”以其为自有故也。盖万物惟自者,无可有不有之理,并无不有能有之理。今设无有主者,而人性皆以为实有主者,岂直性从虚伪,且以非为是,以不能有为已有,抑何刺谬至此?窃观世人穷极呼天,不待思想,如望共救。即或不加名称,而悲哀叹息,总为待救之声,是岂偶然?又凡怀诚不白者,动举盟誓以为证,良以人心隐微同类不能见,而玄漠之中见之,苟有欺妄,加罚无难。以故王公大人下至黔首,事无公私,用以为信所从来矣。彼即誓淫祀之前漫不加察,皆缘习俗之误,而本性之知所戒惧,正于此见。且使果无王者持公义于上,则人何为见善则祝颂,见恶则咒诅?而躬犯重罪者,于心终觉不安,若或督之,若或察之,而不自已也哉。
第六节 以人异面异声征
凡物传类者,容貌常相同,独人不然,人各一像,皆可识别,是亦主制一验也。盖凭面貌以判彼此,彛伦所系,齐治攸关,原非细故。万一人面皆同,必至夫妇各不相识,父不辨其子,出息者于谁取偿,学者于谁定交, 罪人可幸无罚,人各肆志任情,无所不至,虽欲治得乎?
凡不知有主者,举天地人物,悉归偶然,况人面异同间乎?然予谓偶然之效,必不出于常然之故,故常效亦常效,偶故亦偶,理同然也。所谓彛伦齐治故非偶矣,而谓效独偶乎?且偶者不常有之谓,乃今人面之异,一方如此,天下如此;一时如此,万古如此,则是常如此矣,奈何以常为偶,而以间有之相似,为非偶也,亦大惑已。彼禽兽大率同类相似者,岂非以其无彛伦齐治关系故哉?且凡么性之行,必向易行而避难行,即此以论造物之功,同状易于异状明甚,禽兽所以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异之,斯得无意乎(禽兽凡属家畜,犹微有识别,然此识别,亦为人之畜之者分彼分此,非为禽兽也。至如野兽虎豹麋鹿之类,远于日用者,悉无识别矣)?面貌异矣,又复别以声音。盖以人目异等,又或夜遇,无从识认,更设一证佐之。如居间者,一人不足信,再举一人然。既杜诈冒之端,益广恩义之用,非无为也。
第七节 以人世缺陷征
天下诸国,求一全免贫乏者无之,此亦主者治世公平一端也。盖使人丰于财悉无困窘,即不利有二:其一,为废绝百工。凡苦身力作,皆缘患贫。苟无贫可患,孰甘劳苦乎?城孰圯孰修,殿宇颓孰造,衣服器皿敝孰制?地孰犁,车孰御,鱼孰渔,蔬孰傭?一切贸易废矣。且使贵贱不章,上不威,下不顺,天下尚可治乎?其一,必召万恶。每观多财者必惰,必迷食色,骄奢淫逸,肆无所忌。天下皆富无贫,即天下皆恶无善矣。大东洋一国,男女皆裸,无异犬羊,无礼无义,无文章,亦无宫室,具有人像,实无人心。揆厥由来,皆因气煖土丰,日用充足,不致困乏故耳。藏多者,恶业而想侈是二殆也,惟贫者绝之。盖恶多起于食色,贫者乏赀;侈每生于安逸,贫者劳力困其身,所以利其神。甚哉!大主曲成之无已也。
第八节 以鬼神征
鬼神者,无形自立之体,其灵,超越人类,非阴阳之谓也。人有善恶,鬼神亦然。善神奉大主命,辅相万物启迪人群,每见学者于玄奥之理未遑思虑,忽然明通;末由存想,油然默契,此岂尽由人力哉?非天主之亲佑,即善神之辅翼所致。然此非无良之人所能概得,故不若恶神之多与人接更著焉。自有淫像以来,邪魔凭以发言,惑世诬民,锢不可解,时制谄事者,使之昏仆,弄其舌以语人,亦有非像非人,发声空中,以独昭其迹者矣。又有巫祝之术,每著妖验,是皆足征鬼神实有者。又或呈露伪形,令人目击,或不现形,特以行事见奇,明征实有焉。往往负魔之人,本属耑愚,忽能论道奇奥,通人所不能通,传异域方言,发人秘密,或语隔地事物,如在目前,著一切超人之迹,岂非其人灵魂之外,更有神凭之乎?
神多,必属一至尊主之,不则乱矣。今凡有形之族,皆次第相属,以杜乱端,岂无形独否乎?以理度之,必分品级,必分等类,必有最上至尊至能者,居至先而为之统矣。且使众神无统,必各恣意妄行,其力又钜,人其无僬类矣。盖邪魔性本至恶妒恨人类,苟无制之者,令彼得行其志,人安得久存乎?尝观史载,魔命祭者,以人为牲,或少拂意,辄加水火诸灾,不一而足。是虽大主降割,听魔行此,而魔性凶猛,亦可概见。苟非大主尝有以制之,其害可胜言哉?
大神之有也,既非二气所生,即疑为自有者。不知自有者,以独征至,此则以众征劣。独者体含全美,无少欠缺;众者具有分美而已。分则有限,此之所有,彼之所无;彼之所盈,此之所歉,安称至乎?以故神之互相须以成一全,犹之有形之族,合万姓成国,合万国成天下,岂能独而无耦哉?且既有所须即不为自有,以自有者自足,全乎自向而不向物,无物能反之,无物能佑之,本体不动,恒无增灭,是之谓止于一。既止于一,即无限量,无始终,而为万物原有余矣,彼鬼神能乎?夫鬼神既不本于阴阳,又非自有,则岂非外有一至尊至神者,为之造成,为之主宰也哉?
第九节 以无主悖理征
夫人信有主宰,修身缮性,自不容已,岂非真德之本乎?惜哉!执迷不悟,而日陷纵欲败度中也。盖心无所畏,则从恶如崩;无所望所望,则从善如登,自然之理耳。且彼不信主宰者,岂自甘悖理哉?或亦以无主为是,有主为非耳;知无主为智,而不知无主为愚耳;循无主行者为当,而循有主行者为谬耳。然试平心论之,何世之信从主者,举皆抱道怀德之徒;而不信不从者,尽自欺欺人者乎?何彼所谓愚者,率其所不知,见之躬行,皆无颇僻,且以利天下无难。而其所谓智者,恃其所知,败事伤众,为害不可胜言乎?谬行者,理宜晦,何昭然宣布,惟曰不足。正行者理宜著,何多方掩饰,不敢告人乎?何明司乱者,加心美饰;而明司精者,反灭心美而增闇昧乎,不亦可怪乎?且极其所见,自古及今,凡纵恶者,知皆明,行皆当。而圣贤为不可法,帝王郊祉之礼可废,而乾乾昭事,见无形,听无声者,总属虚诳之事。虽获罪于主,侮君子,亵大人皆合于理矣。可乎?
或曰:“神道设教,万国皆然,此治世术也,岂真有主制物乎?”曰:“凡认主之念,有公有私。私者不待真传,自立一物,钦崇之为主,而实非主,此则谬矣。公者率本性之觉,想有一主,而不敢妄择一为主,此则是矣。昭望远者,见其有动,辄疑为人。但尚未辨何人,而妄指其姓氏,鲜不谬者。惟止曰是人,奚谬乎?今各国向主者,公也,是也,于迁善远何难?若缘是定何为主,则私谬不免矣。然犹赖有此,善本终存,方之无主者犹胜。夫无主者,必谓万物生于自然(如火自炎上,水自流下),不知自然之说,殊非究竟之旨。格物者,既从物生得自然,又必从自然求其所以然(如火自炎,上所以然者,体轻故也;水自流下,所以然者,体重故也)。设无所以使之自然者,亦安得自然而生乎?
第十节 以人心之能征
有谓万物无与人心比能者。他物各有专向专用,其能有限,独人心量其宽,所向不一,不容界止。以其智巧,明庶物之情,制而用之,无弗听命者。是人已为万物之所归,已为万物之主矣,岂又有主制物,并制人群乎?曰:“不然。人心之能,异于动觉物之能,是在格物及自专二者。然皆有不足存焉。格物之学有三。一学在已。一学及人,一学制物。学在己者,或格物公理,或格物有之。所以然,或格物自成之效。又凡从色味音臭寒热坚软,一切依赖之情,推及自立之体,通达物体之本然,是皆神灵之效,异于禽兽者。第人心本属神物,而斯学全系有形,故必假以思虑;可渐成,不可顿致。始因见推其原,继因原测其效。亹亹探求,殆未易几矣。至若格无形之物,虽即返照本体,(灵才)未便子彻,且犹不离外司与物像以为用。今夫去耳目,弃典籍,而能自明其心者,几人哉?且人心又若泥于形体,每见抑制,未畅厥用思欲为善而弗之为,思欲戒恶而弗之戒。形与神恒相反有如是也,此人心之不足,一也。学及人者,如劝善之论,齐家治国之法,举凡以智以义所立之功行,多所不及,无后世真福之效。且即治止今世,尚以善为向,推其意指,孰不谓世主之上,更有主宰,以为真德正治之原哉?论学制物,凡物类性巧者,或利用,或饰观,非不诚智,然皆一成不易之法。泥于此,不通于彼,且各自为利饰,不及同类,虽知奚足贵哉?惟人独得活法,兼用诸物之巧,而又利在天下,不私一身。凡鸟之翼、鱼之渊、狮熊之猛、马象之力、犬鹿之轻疾,莫不效于人之手,效之舟车以利行,效之山林以利观,效之农圃以利食,效之栋宇以利居,凡此皆天下公利明矣。夫人智巧出于己心,非不可私之以自利其身,乃其所成尽归天下之公利,岂非更有主宰天下者,加其力量,牖使急公而后私乎?
或疑人受造之因,未必出于主宰。答曰:“论人灵心,神也。神本无形,超于血肉之上。有形者不能造斯,岂父母之所与子者哉?虽然,以灵心为出于父母者非;即谓发于天地阴阳者,亦非也。天地阴阳,虽曰变化不测,终不越以有成有。若夫灵心,既非先有者,又非依赖于他有者,阴阳曷预乎?即论肉身,质资父母;诚然,乃其模(外依模)亦制于主宰。比之造垣,准使直,绳使平,悉由大匠。若彼合土于水者,贱工而已耳,奚足与较功哉!盖惟大主能知人身筋肉骨脉痰,各类本用本位,而又补其损者,连其断者,造化神工,岂人力所能及哉。
凡人自专自主,全由灵力,所由异于禽兽也。夫禽兽一生以存命佚身为务,有触即赴,不复审择。人则不然,能究是非,能辨可否,肯与不肯,能决于己,足征自主之力矣。然而人心不能无偏,往往暗于事物之当然,而又物摇于外,情乱于中,虽能自主,谁则自主哉?以为天主赋性然乎?非也。主所予者良性,人自以罪累弱之,乃主悯其弱,复不忍弃,时加默牖,令全所向。至哉!主之恩施,独厚于人矣。
第十一节 以气之玄妙征
气者,人与物之切须也。凡生动之类,论所须,宜推饮食。然使饮食禁绝不即死,尚迟数日者,以气存焉耳。使气一绝,即命不保矣。盖气以呼吸调心热,无息可离,非若饥渴之犹可忍者,岂非切须哉?气止一气,而万物尽资之因;物性之异同,而各予以本利。且用不竭,取不禁,初无得之患,岂非物主之公泽固然乎?
气实有体,充塞空际,自地至天,悉无他物,其体本大,而潜隐不现,包围全地,而不碍他物之著,地以是知其为质,微乎其微;而其顺成物性,正以是矣。古有名士雅百勒,晤学友不遇,乃于画图中现有线上复画一线,微细无比,以代名刺,迄今推精巧焉。若气体者,其大于线,不知其几千万倍,而其质之细微,又不减于线。世人生而习之,老不知察,何也?且气遇物必破,势也。乃物去辄合,不假外力,第用本性之力即全复旧,不少变易,此尤足异也。蜘蛛之网,或遇触损,人虽才,鲜有能补者,岂无知觉如气而才力反出人上哉?所以然者,物主造气之始,以是能付之,则气不得不然耳,曷足怪乎?气于万色万像万声皆能受而存之,每当夕过旷野,星月交上,各射其光于人目。其下山水,一气之中,万像森然,无少掩者,一时鸟声水声,人作乐声,异韵杂奏,亦弗为沮,且又历历分明,不相淆混。以此观之,气体几与神体等矣。盖物主既造气以调心热,而又恐其碍人物耳目之用,故赋其体,微妙玄通,有如此者,其利于物行也。试观之舟行水,得帆与橹与纤,尤易前进,三者所赖非气乎?鸟之飞也,马之疾走也,人身之动也,左右上下皆气环绕,匪直无阻。且各变容以顺之,前避以相导,后随以相扶,非主制曲成,安能至此哉?
第十二节 以灵魂常存征
灵魂神体非属阴阳,非属四行,纯而不杂,无相克之因。况大主既命为有始,无终者安得不常存乎?且灵之在身,为恶享世福、为善蒙世祸者往往而有。是生时既未报,报亦未尽,岂应死后遽灭,纵恶而负善乎?以故人灵必不灭,必存以待公报于身后。而其所为公报之者,非大主而谁哉?
第十三节 以主宰无失征
有疑天主无心者曰:“凡人善者,不必获福;恶者不必罹祸,不公不平,莫此为甚。是惟天主无心则然,若曰有心,惑滋甚矣!”曰:“人为有二:一有限,一无限,主制因之。有限为者,世福是也,得之由人心,主是人之能,故名有限。此中非无物主扶佑,然皆顺物偕行,保存其当然而止,所谓公佑,非物佑也。于物之生,于人之行,皆然;善者恶者,皆可得之。无限为者,在见真主而享之,即人未止之极。主张是者,独由物主之心,故名无限。此惟善人可得,恶者无由幸致。彼善人者,即或在世遍遭拂逆,正大主曲用其
制,终令为诣极之因。其视恶人得之于世失之于天者,相去远矣,何不公平之有。
或曰:“物主于有限为,顺物主张者何?”曰:“是有多故。其一,凡人功德,惟绝去心惧之情,行乎当然者为贵,主故因之听其自进,而弗之强。其二,世人善者什一,恶者什九,设随恶随罚。不久死过半矣,主心弗忍,姑息怒以需其改。其三,借恶以炼善,犹之纵敌国以戒本国,用他凶虐,制我怠傲。其四,主之以世物许人也,曰无善恶皆等,是知善恶之报,不在世物,而身后自有至公之刑赏随之。其五,人能归向大主,此恩超越万美,其福无比,自足慰乐其心,奚假外物为劝。如其不然,为主所弃,即系至苦,此亦自足警恶,奚俟更用刑罚强之?虽然主亦间以世罚罚之,世赏赏之,以著正制之像,以示照察之不爽矣,而人多忽之,然则主岂无心者哉?”
第十四节 以神治征
万物之中,独人自主,为善为恶,悉出本意,大主弗强。惟其弗强,所以善系功,恶系其罪,待其死后,缘彼善恶,以施赏罚,纤悉不遗,此主制也。然生民以来,亦时有罪恶贯盈,罚不待死者,盖又物发义怒,以示警云。
经纪在昔,人类纵欲无制,怙终不悛,犯主义怒,加罚大发洪水,湮没天下。且先百年即降儆,命圣诺厄造一巨舟,所以处其家人,暨凡禽兽一偶于其中,以俟后命始出者。盖大主罚恶,不难尽灭其类,再为创造。所以然者,存后□耳。及其将□也,猛□□十日无间,地面全没,为兽诸种,有听命来舟者,人物其处一舟,历岁水退乃出,凡属有生在舟外者悉死。盖物本为人,人既不存,物即无用,因并灭之。又纪后洪水四百岁,如德亚国有一方,怠忽前儆,男色宣淫,公行无忌,主将降刑,语圣亚巴郎曰,本方有示染者十人,尚可因以全免,其如无有何,于是陡降猛火,周五百余里,人物既灭,复变陆为海,水又不育,即植木于滨,终不成实,徒发秽烟,以此禽兽亦莫之近,迄今称死海焉。凡经载天主治世,报善刑恶等甚众,总之指人源本,钦崇主制,无他意也。兹不殚述。
第十五节 以圣迹征
迹者,足之所遗。不知其人所自来,与其所向往,视其迹。天主所施于人者,皆迹也。迹有常著者,有特著者。常者,如万物依性自存传类,与造化相终始。形天日月星之旋动,万古不易,以扶物生长,是岂物之自谋,天之自愿哉。特者,如前所述,洪水淹没四方,一舟而保万种,必非自然物由主旨叮知。试再广征之。古有三人者,钦崇一主,国王强之拜魔,不顺缚置窑中,乃焰高出五丈余,伤左右数人,而是三人者,身衣纤毫不损,但焚脱其缧绁而已。达尼尔为守教屏邪,被仇推纳兽城,内畜猛兽数乘,其饿挑之,以致害,兽不应。且数千里外,一贤者将餽田夫饭,忽见天神降告达尼尔饿甚,遂执移兽城食之。圣人见拘六日无恙,王悟,乃出达尼尔,而命其仇入兽城,身未及地群兽跃起,争啮毙之矣。厄礼亚之儆恶也,求主加刑,大旱三年有半后复祈雨。自居山中,有野鸟馈食者,殽饭与殽俱焉。经纪圣迹类此者不一,盖大主制世,虽恒因乎各物之自然,而或遇变故,特行已意,以显厥能不可掩也。
天主降生为人,圣恩无限,一启口,一举手,即足救人,病者愈,死者活,负魔者安。尝食饥者,以六七面饼饱数千人腹矣;尝海浪木石悉如有灵听命矣。即其受难时,尝日望退光而食,见者数十万人矣。至若所召十二守徒,素本耑愚无闻名,一受宠任,材质遂变,加以圣人之才,天神之胆力,莫不弃财轻名,绝乐苦身,爱仇善世,甚至致命无难,而天下卒化之,一切诱感凶恶无有沮挠之、震感之者。噫!何异也。
自是以来,圣迹不绝。史记额勒我略掌教,欲建主堂,往视地,以介山海故,苦隘。圣人乃于众归后,独留祈佑。诘朝,忽见山已远退,中地广开矣。又有弟兄共受一湖,以鱼利争者,圣人劝不听,乃求主制之,其湖忽变为田。圣人之乡,径以大河,圣人虑其为灾也,以木挺捶水滨,顷即生活,长为茂树,水顺流河中,卒免汜滥之患。凡遇邪魔居人身,秘塑像,妄言未来,解人心藏密事,辄逐之去者,又比比也。圣百尔纳者,日以画十字圣号,去诸疾。以故圣一出门,众迎敬之,如天神然。史记圣人一日在途救瞽者十一人,痿手者十人,痿足者十八人。盖凡圣人为主宠任,畀以超性之力,显行奇迹类如此。或问:“征主奚用圣迹曰?”人之智者,凡于天地万物,因其然,探其所以然,自足认主奚,假圣迹?至若凡愚则知识卑下,口习不察,必以常见常闻为平等,百以目所未见、耳不闻为难能不可几及也,主故因其性而启迪之。又为磊主之心,日欲引人向末止之极,故于圣人为众表者,独令行超性之效,以著其道为真道,德为实德,因而令闻日广,渐相师法,以向至极。又或因认主之人,心忽外驰,主肪行圣迹,俾外身可见之恩,以转念人身不可见之恩,庶几觉悟,一意钦崇矣。
或问:“中学亦尊天,与主教何异?”曰:“中学所尊之天,非苍苍者,亦属无形,第其所谓无形,卒不越于天。盖天之苍苍其形,而天之运用不测,即其神也。运用不测之神,虽无形不离于形,与天一体,是无心无主张者,非吾所称尊主也。吾所称尊主,虽曰不可见、不可闻,而非即以不可见且闻为贵。盖与天地万物,其体绝异,至纯至灵不由太极,不属阴阳,而太极阴阳,并受其造。且一切受造,无不听其宰制者,神功浩大,人不能测。遂曰无心,岂真无心无主张者哉?
或曰:“凡人之行各随己力,似己实自主,曷更有主主之?”曰:“物行有常,其性定也,独人无定性,任其意之所之。然大主主物,固顺其有定之性,而其主乎人也,亦即顺其无定之性。人虽具大才力,有谋必遂,而不得在主之命,未有底厥绩者。且主特显威权,夺人私谋,明示公制,间亦有之,第非常法耳。是如密罩布于美景之上,偶遇隙蓬,美仅微露,而秘藏者多。必欲一一测而知之,难矣!”
或又曰:“物行本属自然,以故千岁不易。盖所行由己又曷需主为?”曰:“是大不然。物性不变,所行有常,此即造物主张。既始定其然,而又保存其性,使之常然。全能妙用,焉可诬也?如以有常不易,而谓物行自然,不由主制,则必将造化止息、形天不动、春秋错、雨雪绝、万物毁败而后征有主制乎?盖物性之定,物行之常,主命之矣。主之所命,物不能违,论一息与千古乎。且以千岁为久者,自人视之则然;若自无始无终者视之,犹呼吸耳,曷云久乎?”
曰:“即有大主巍然独尊,充然自足可也,曷屑与世事?”曰:“使主有所限,奚克分营细务,急他而忌已。乃主实无限,其体其心其能,皆属无限。且体之无不在,因乎自然,即无不知,无不能,亦因乎自然,何物不由之,而又何物能劳之?物虽微贱,而分辨乎物之知,保存乎物之能,主张乎物之理,固皆至尊无比。而又公毫不损己之贵予物,分毫不取物之贱附己,何尝不尊?若论其自足,其理物也,非外求以自益,全乎其为利物也。盖主美本全,容物分享之,犹之泉既充盈,则分润流脉,无所不可。然皆属益物,非己不足而求益于物也。
或问:“尊主治世,岂必躬临,即如人君治平天下,身未尝一日离九重矣?”曰:“主体无所不在,非世主比。且人当受造之初,并赋义理,皆主躬施。主既躬施于始,亦必躬保于终。如匠者造器,肇始厥功,不底于成,器不释手。然则人曷尝顷刻离主乎?由斯以谈,凡有背理伤义不守教诫,皆在大主目前,无纤毫抢者。其不即见罚,以需悛改,非竟置不问也,可无畏哉?”(终)
遵教规凡译经著书,必三次看详方允付梓,兹并镌订阅姓名于后
耶稣会中同学高一志、龙华民、罗雅谷共订
不得已辩
极西耶稣会士利类思著
仝会安文思、南怀仁订
不得已辩题解
《不得已辩》是本书是利类思针对明末著名反天主教学者杨光先之《不得已》所作的护教之著。利类思,字再可,本名Lodovico Buglio,意大利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江南、成都、西安、北京等地传,年卒于北京。今底本有利氏在年于长安旅舍所题自序,安文思 、南怀仁 订,共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Rac.Gen.Or.III-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 号。
《不得已辩》针对杨书,逐一答辨,“故据其所言而略拆之如左。”主要内容是:天非二气所结,形天由天主所造,耶稣降生二性一位,实论天堂地狱,西教乃治世之大道,理不能生物,西士来华之真义。书后还有“附籍历法行教辨”、“附中国初人辨”的两篇文章。故此书与南怀仁(Ferdinandus Verbiest)所著《不得已辨》要做加以区别。利氏所著者作“辩”字,以辩护天主教教义为主;南氏所著者作“辨”字,其为《西洋新法》历书作辨识。
不得已辩目录
不得已辩题解
不得已辩目录
自序
引言
第一节 万物源于受造
第二节 天非二气结成
第三节 形天由天主所造
第四节 天主非气是灵
第五节 无始有止
第六节 无始即自有
第七节 二性一位之奥旨
第八节 天主乃万国之主
第九节 天主乃物之主宰
第十节 天主降生亦在天
第十一节 天主降生时间辨
第十二节 开辟至今不逾万年
第十三节 降生之前天主在天
第十四节 圣母童贞孕育
第十五节 天堂地狱实论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之辨
第十七节 天主有赏罚大权
第十八节 痛悔得赦辨
第十九节 西教乃治世之极轨
第二十节 天主降生预言辨
第二十一节 耶稣降生受难之义
第二十二节 造物全美,犯命自取
第二十三节 一授教规,旧习悉变
第二十四节 论主难日食中国不见之故
第二十五节 中国名儒褒奖西教不一
第二十六节 天主即上帝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
第三十一节 奉圣教不违忠孝
第三十二节 降生救世之功无限
第三十三节 图谋不轨辨
附籍历法行教辩
附中国初人辩
自序
甲辰冬,杨光先著《不得已》等书。余时方羁绁,待罪静听朝廷处分。又以孤旅远人,何能撄其锋刃,商敢措一词乎?阅明年三月(星变者再,地震者五),上大赦,待离西曹法署。至是,可稍稍吐矣。然当言之而不可言,与夫言及之而不敢言,非复余九万里航海东来之初志也。夫光先借历数以恣排击欮事,别有颠未(辩详他卷)。惟是毁圣诞道,悖□拂经,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一凭其寸□尺管,□晗天学之余绪影响,而又援引舛诞以欺当世,莫如《不得已》一书,故不得因其讹课而弗正告之。顾道本乎率性而丧失德理,明于至当而忽于苟然,岂得以一人之疑,疑众人之信?东海西海,此心此理,有同然者,余岂忍以□言不急醒之乎?请以质之穷理格物之君子。
乙己夏五月
利类思题于长安旅舍
引言
杨光先历引天学诸书所载天主造天地万物及降生救世诸迹,谬指为荒唐怪诞。语云:“果蠕不知有肤,夏虫不可语冰。”理有固然,无怪其出言之舛。但光先以狂瞽陋见,肆为悖诞妄词,将欲蔽塞天下人心以趋正辟邪之路。虽高明者依理考义,不难彻其云雾,而闾井细民,恐有为其所蹈溺焉,故据其所言,而略拆之如左(欲知天学要义,宜阅《天学实义》、《万物真原》、《圣教缘起》等书。而穷究其原本微义,细载《超性学要》中)。
第一节 万物源于受造
光先云:“二气之所结撰而成,非有所造而成者。”
谓天为二气结撰而成,不知万物之根由也。以理推之,凡物受成之所以然有四端,曰质、曰模、曰造、曰为,缺一不能成物。物之生又分两种,有生成者、有造成者两种,俱赖四端而成。生成之物,人类是也,形体为质,灵性为模,父母为造,真福为为。造成之物,陶冶是也,沙土为质,式样为模,工匠为造,适用为为,万物皆然。则在天之先,纵有二气,亦断不能自结撰而成天,必有所以造之者。如房屋,资以木石,不能舍工师之斧斤,非木石自能为房屋也。又如灵魂肉身并而为人,必有所以生之命之者,非魂与驱而能自生自命也。夫二气无灵之物耳,岂能结撰而成天,则天断有所受造可知矣。
第二节 天非二气结成
光先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时行而物生,二气之良能也。”
光先引孔子之言,诬天为二气所结成,而非有所造,是妄解孔子之言者也。吾道至明,不待言而自显,如天道不待言而可见。谓天非有所造乎。夫二气使时行而物生,非自有之能也。以无灵之二气,而俾四时次序不爽,俾物物各以其类生,嗣续不乱,必有一至灵至睿者宰之,以其全知所定之秩序,以其全能所赋之德,使各传其类,各得其所,所谓天主是也。时行物生,孔子未尝归功于二气,光先何所见而云然乎?四时行非二气之能,请详其说。盖二气使时行,必因二气自动而动四时,而二气自动,必因他动而动。盖凡动因他动而动,必先有施动者,而后有受动。如乙受动,必依甲施动而动;丙受动,必依乙施动而动,余可类推。夫相因而动之伦,不止于最初施动,而自不受动者,则必至于无穷极。若果无极乎?则最初施动者,与次施动者,理应并无。盖既为无穷,则无初施动,亦无次施动,缘次施动者受动于最初施动故耳。而今不然,是相应递动之伦,必不能至于无穷极,必当止于最初施动之万有,而自不动者是也。是为至上至灵至一之妙有,天主是也,则四时行而非二气之能也,明甚。论物生,亦非二气之能。凡造物者,必在物体外,如工匠造器,必不分其体为器,但需以他物造之,其工匠固在他物之外也。今二气浑在物之中,以成万物,是二气为物体而不在外,仅可为质模而不可为造者,岂得谓二气之能生物乎?
第三节 形天由天主所造
光先云:“天设为天主之所造,则亦块然无知之物矣,焉能生万物有哉?”
夫天之说有二,一有形象之天,即苍苍之天是也,是为天主所造,属块然无知之物,而不能生万有。诚然,盖天生万物,囚日月五星之动,而日月五星,原非能自动,自有灵者使之动也。一无形象之天主宰是也,至灵之妙有,先我而无元,为有万物之根源。故中儒言天,不徒指其形体,而即兼乎主宰,如臣称主上为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而主上该焉。至经书所言尊天、事天、畏天、天生物,皆指主宰者而言耳。详后。
第四节 天主非气是灵
光先云:“天主虽神,实二气中一气。以二气中一气而谓之能造生万有之二气,于理通乎?”
嗟呼!一物耳,忽云灵,忽云无灵,自相矛盾莫此为甚。今谓天主属神,又谓天主属气,何出言之悖谬乎?盖神为有灵,气为无灵,以气为天主,不但不知天主,并不知气为何物也。从地而天,有四元形,土上为水,水上为气,气上为火,火上为七政列星之天。至火域无气矣,体更轻于火,所谓无声无臭者是也。天主者,万有之初有也,其有无元,而万有以之为元;性一无二,圣性所启,即显全能;其能其有皆属于无穷,充塞万物,万物莫能限,莫能函,不由质模之合;至神无迹,行而不动,而令万物动,是谓万作最初之作,是谓万为最终之为;是之为至灵,而万灵由之肇灵,是之为至美好,而万美好由之为美好;往者来者无不即其见在,至近而至远;不可见而无不见,常行而常寂,悠久而常新,一切万有有形无形。悉出于此,是为天主(详见超性学要诸册)。今谬指天主为二气中之一气,无乃荒悖殊甚乎。
第五节 无始有止
光先云:“所谓无始者,无其始也。有无始则必有生无始者之无无始,有生无始者之无无始,则必又有生无无始者之无无无始。溯而上,曷有穷极,而无始亦不得名天主矣。”
为此论者,所谓大谬不然之甚者也。盖无始者能生有始之物,安有生无始之无无始乎?况生于无无无始而至于无穷乎?不知有施生,然后有受生,既受生,必有始也。今谓无始受生于无无始,则仍有始也,何得谓无始乎?即如所云误谓无始受生,亦不能至于无穷极。盖凡施生之所以然,皆相关相接而生,推寻原本,不能谓之无穷递传,而无所止极也,必有最初施生,以为中者之施生之所以然,而中者施终者之施生之所以然。苟无初所以然,则无终所以然,况终所以然乎?盖既无其施生者,则自无其受生,据理不得不然。以理推寻物之施生所以然,必至最初施生所以然而止矣。
第六节 无始即自有
光先云:“误以无始为天主,则天主属无,而不得言有。”
此论更谬。凡谓天主无始,惟谓天主为万物之元,而无所从来,即为自有,非一切凡有有始可比焉,岂得谓天主属无哉?如凡受造之物,必由于造物者,而造物者,非受造也。今因无受造而谓造物属无,此理通乎?正因天主无始,则惟天主可称有,而凡有,皆因天主有而有矣。
第七节 二性一位之奥旨
光先云:“真以耶稣为天主,则天主一人中之人,更不得名天主也。”
天主降生为人之事,原超人思议之外,岂一言而明哉:《超性学要》、《降生实义》诸书,其详之审矣。天主降生非他,即天主本性之原体,结合于吾人之性体,于一位耶稣。是耶稣一位,具二性,一天主性,一人性。粗比之树,天主之树体也,上有二枝,一自根发者,主性是;一自外接者,人性是,而二枝固同一体,同一树,非可分之为二者。是合人性于主性,论人性并谓有始之人,论天主性并谓无始之天主。耶稣兼包天主及人二殊之性,实有天主无量之能识,而有实有人有限之能识。天主取人性,不失其为天主;而人性被取于天主,不失其为人性焉。具人性谓之人,具天主性谓之天主,称耶稣曰天主,何所不可?天主降生,乃圣教最要之奥旨,请申言之。今世群疑而不决者,莫如降生一事,或疑其不宜,或疑其不能,或疑其势,今特揭其要旨三端:一曰降生之意,二曰降生之说,三曰降生之事,然后达其疑。
何谓降生之意?需知天主为人而造天地万物,故造天地万物毕,然后造人,正以示种种皆为吾人而设也。世上无人,则不造天地万物;天上无备永福,亦不生人。乃人祖方主命后,则遗有原罪,因而人类不惟不得上升享福,且又坠罹永殃,是负天主造人之原意矣。天主仁慈之无涯,岂忍弃人而不顾?造人必救人,但需得救人之法。盖天主所行之事,必完满无缺,仁义各全。独赦人罪,则义缺;独罚人罪,则仁缺。故用其全知,以显仁义两全,乃躬降生是也,是耶稣则天主而人。论其为人,可以代人负债而受苦;论其为天主,可以代人还债而补赎。代人负债而受苦,示其仁慈无涯;代人赎罪,示其至公极严之义。使非主代救人,罪无由消灭矣。盖人得罪于天主无容补,尽天上众神,尽天下众人、百千万死,悉不能赎人类之罪。
何也?盖罪之轻重,以所犯者与犯罪者之尊卑为则。天主至尊无以上,吾人至卑无以下,非无限之德,则不足以自赎其罪之万一也,而况欲悉偿万世众人之罪乎?惟降生一事,人类则蒙赦宥,而天主造人之原意不负矣。何谓降生之说?天主降生非他,乃天主性缔结人性于一位耶稣,是耶稣一位,实人亦实天主。言人有始而始生于世,言天主无始从无始有,非始生于世。今从无始生,故谓之降也,谓之为人也。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耶稣化其人性而成天主,又非两性交和合一,乃天主性与人性,寓于耶稣一位之中,如我辈灵魂肉身,成为一人。是天主而人成一耶稣然,与一切人无异。论天主性,降生之先是如此,降生之后亦是如此,惟因天主性与人性缔结,故可以互通名称也。
是耶稣谓之天主而人,人而天主,因此曰天主降世、受苦受死、复活升天也。何谓降生之事?经典详之,姑举其略。开辟之初,天主已示其旨,而降生千五百年先,更诏古教圣人相传候望。迨降世时至,天主遣天神报所选降世之母,名玛利亚,从幼矢守童身,已闻此事,非由男女交感,乃由天主之全能。而其母且孕且育,仍然处子,乃以谦词允之,故即顷守孕,九月而生,一如天神所报;时汉哀帝元寿二年,冬至后四日夜分也。生时室中光明如昼,九品天神群来呵护,空中作乐,其颂云:“上天荣福于大主,下地安和于善人。”天见异星,引道外国三君,各持方物,奉献朝觐。降生之地,曰如德亚国(亚细亚、欧逻巴及利未亚三大洲之中,即亚细亚洲与中国同洲)。盖天下此时,惟此一国,独存主教,不为异端所染,又为天主开辟之初,化生人类元祖之地。
先知圣人预言主降生之事,以为日后符征,载在经典,皆有是国。主降生之名,曰耶稣,译言救世,以世其降世乃救世人也。居世三十三年,所显之灵异不可尽述,如命死者生、喑者言、聋者听、瞽者明、病者痊,巨浪雄风命息即息,天地百神咸听其命,以征其为天地万物之真主。其垂训立教,大要人伦之尽,而圣学之至,使人在世,乐于道德,而后世享上主所备之荣福。其神迹天训,举世尊崇。时惟司教傲满,不察耶稣之时与事与古经符合,谓人僭称天主,谋杀之。而耶稣因之以成救世之功,遂听彼加害,钉之十字架而死。时春分后望日午时,日月相对,不得薄食,月乃违其常,而掩日轮,宇宙晦冥,大地全震,石多破裂,冢墓自开,先圣已死者,多出见于世,天地万物,皆含哀伤。
三日后复活,复居世四十日,重订教规,命十二位宗徒,遍晓万方,言毕归天焉。今将解先疑,一疑天主不能也。天主全能之义,凡于理无悖,皆在全能之界,不限于某某物,总该万有之德能。今天主性与人性合于一位,实迈越人之思想。或以因天主性与人性凑合耶稣,而成一物,不知两性之名称可通,而两性之实各别也。或以为降生后,天主性有所变易。不知主性之妙有,从无始恒一,虽降生缔结人性于己,而天主性原无所易,惟人性登高位焉。或以为天主囿于形身时,息宰宇宙万物之权。不知降世仍存天主性,而御天地万物。盖天主性无穷妙有,在形无囿于形,在物无含于物,且能含万物,又何疑天主降生有所不能也?二疑天主降生之不宜。各物相称,本性之义也。天主本性为万善之本元,则凡系善之义,皆宜天主。
夫善之为德,在传其美好于物。善愈大,即其传美好于物也愈宜天主。天主之善为至善,则传达本美好于物为至宜。此则莫若天主降生为人,令受造之物缔结于造物者之本妙。审此,则天主降生为人至宜矣。又需知天主传达其美好各有等级,如天地火气水土金石等止为有而无生,草木止为生而无觉,禽兽止有觉而无灵,人类止为有灵而不纯,天神止为纯灵而有限,是传其美好有等且限。惟此天主性缔结于人性,传其美好于受造之物至尽矣,使即具能知善诸德于无穷,而称之天主。今人惟知天主造天地万物,显其荣尊威严,而不知降生救世,愈显其荣尊威严焉。天主因其仁义知能诸德无疆,故为至尊无以上,而其仁义知能无疆,莫若显于降生之至尽也。故不嫌人类微贱,示至仁也;
不赦人罪,而代赎之,显至义也;得救人之妙法,彰至知也;人与天主二物,相距于无穷,合于一位,明大能也,余德可推类矣。三疑降生之势,以天主欲降生人间,从天降世,免囿胎于女腹,何等荣显?不知降孕而生,乃真人也;从天降来,非同人类,岂不骇人见闻乎?然而降世不择帝王之室、安华之地、温暖之时,凡此皆寓深意。盖天主降世之意,不惟代赎人类之罪,且拔其根也。凡人诸罪之宗有三:一曰好富,二曰好贵,三曰好逸乐。以天主至尊之位,而下降极贱之处,为抑我傲;以天地之主,甘降最贫之地。为破我贪,以全福之备;而选苦寒之日,又为药我耽逸。至论耶稣之受苦,一动一静,能救万世之罪。而欲受千端苦难,致订十字架酷刑,其义有二:一示忍德之美,且要用训我等,凡天主所降苦难险困,皆以欣然顺受;二示犯罪之凶恶,宁甘重殃大害,以至致命,不可一息违天主之命也。
第八节 天主乃万国之主
光先云:“设天果有天主,则覆载之内,四海万国无一而非天主之所宰制,必无独主如德亚一国之理,独主一国岂得称天主?”
予曰:“诚然。谁谓天主独主如德亚一国哉?”
第九节 天主乃物之主宰
光先云:“即称天主,则天上地下四海万国万类甚多,皆待天主宰制。”
予曰:“诚然。何待言乎?”
第十节 天主降生亦在天
光先云:“天主下生三十三年,谁代主宰其事?天地既无主宰,则天亦不运行,地亦不长养,人亦不生死,物亦不蕃茂,而万类不几息矣?”
前已详言矣。夫所谓天主降生,非向在天而后乃降生于地也。盖其灵明之极,原无边际,充塞贯满于六合之内外,无所不在。当其未降生,亦不离于世;及其既降生,亦不离于天。其制驭天地,主持万有,无分降生与否耳,特天主取人之性与己之性相缔结,故曰降生也。且必孕而生,自幼乃壮,居如德亚而行道,至钉而死,死而复活升天者,此皆耶稣人性之事也。其天主性不易、不动、不幼、不壮、不生、不死,仍然宰制乾坤,化生万物耳。岂云天主降生,遂谓天不运行,地不长养,人不生死,何异以管窥天而蠡测海也?
第十一节 天主降生时间辨
光先云:“天主欲救亚当,胡不下生于造天之初,乃生于汉之元寿庚申元寿,距今上顺治己亥才一千六百六十年尔?”
天主所行,超越人之意量。主造物时,并无有撮仪,谋度救世之事,亦莫非然,但揣摹其故。需知人类未方命之先降生,固不宜也。降生为救赎人罪,无罪何赎?犹无病者无庸医治。又当人类方命之初降生,亦所不宜,其故有三:其一视人祖方命之根由在傲,治其傲宜令自反,又不徒恃本性之力所能克。人性虽坏,不自觉知,故迨圣主之垂救。其二视信德之笃。盖天主降生多信从者,赖有天主亲谕,又赖有群圣望主降生之至殷。其三视圣教之传。若世初降生,人类甚少,必日久失传。如造成之恩,因时远人少,以至失传。据此则知天主降生,不宜于世界受造之初矣。
第十二节 开辟至今不逾万年
光先云:“开辟甲子至明天启癸亥以暨于今,今计一千九百三十七万九千四百九十六年,此黄帝太乙所纪从来之元,匪无根据之说。太古洪荒都不具论,而天皇氏有干支之名,伏羲纪元癸未,则伏羲以前已有甲子明矣。孔子删诗书,断自唐虞,而尧以甲辰纪元,尧甲辰距哀庚申计二千三百五十七年。”
中国自伏羲以后,书史载有实据,自此以前,尚数万年多难信者。盖羲轩尧舜之时,生人至少,岂有数万年之久乎?伏羲尧舜之人,性心纯善,制文艺,兴法度,肇官室,始耕凿。正惟此时,推知其去原初不相甚远。南轩氏论尧舜以前之事,曰其中多有不经,又曰作史当自伏羲造端无疑也。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纲鉴》亦曰:“不信传而信经,其论始定。”今吾据经载,自帝尧迨顺治元年,正四千年,此与六经义不远,而于天主经相合。又此而知,天皇氏有千支之名,伏羲纪元癸未,皆外纪荒唐不经之语也。
第十三节 降生之前天主在天
光先云:“若耶稣即是天主,则汉哀以前尽是无天之世界。第不知尧之钦若者何事?舜之察齐者何物也?”
主降生在汉哀,则谓汉哀以前,无天之世界,犹夫前言“天主降生,天地不几无主宰”同义,无庸赘答。
第十四节 圣母童贞孕育
光先云:“若天主即是耶稣,孰抱持之而内于玛利亚之?《齐谐》志怪未有若此之无稽也,男女媾精,万物化生,人道之常经也。有父有母,人子不失之辱有云云。”
欲以人事测天主之事,犹以地量天,不啻倍蓰。天主欲不借母胎,自天而降, 降即成大人之身,固于全能无难,但不足以为人之表。必也降孕而生,真人血脉,乃知虽为天主,亦真人也。吾侪所当感恩而师法者。但不从媾合而生耳,盖古来大圣之生世,多异于凡人,况天地之主乎?即此正显其全能,而示其钟爱贞洁之德焉。天主降生奥旨,其所最要,在以其母为降生之基。于时即择一室女为之母,绝众人所染之原罪,定其形质之美,性体之纯,德行之备。即其生前生后,所见之纯工,所履之圣域,加以母皇之位,充至尊之职,皆已包含于其体之中矣。故开辟之初,已示斯旨,而降生前千五百年,更诏先知圣人相传于后世。而圣母所由始胎于其母者,乃于其父母既耄之年,盖终其求而得,与众大异。夫其不染原罪而生,又有天主之母义,自不同于世人之所由得生也。迨降生之时已至,天主默运神功于圣母之清净体中,造成一全美肉身,又与精粹灵神以结人性。盖一息之顷而圣胎成焉。今试以土为喻。夫土生百谷,必先播种,加以灌溉耕耘,乃能生育,此定理也。人之孕身,亦犹是焉。顾论初造天之时,未生百谷,种从何来,必不待播种灌溉,而天主命生百谷既生。则是最初之谷,亦生于童生土中耳。圣母亦得天主之命生耶稣,彼时圣体即孕,童身宁改于初,自应无纤毫之损缺焉。如玻璃瓶,太阳光照瓶中,玻璃不损;太阳透出瓶外,玻璃不伤。何异圣母降孕而仍童女乎?
第十五节 天堂地狱实论
光先云:“天堂地狱,释氏以神道设教,劝怵愚夫愚妇,非真有天堂地狱也。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百祥百殃即现世之天堂地狱。”
天堂地狱赏罚甚明,欲以现世之赏罚为赏罚,则失赏罚之大矣。夫世之超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为君所赏罚者,又特为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禄爵不足以达有德;欲以世罚遍恶,则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然有善而未蒙报也,故世赏固不足以尽之。“作不善降之百殃”,亦有恶而未加谴也,则世罚亦不足以尽之。是何足显天主至公、无善不报、无恶不罚之义乎。况今世之祥,惟富贵福泽,最为人之所好,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今世之殃,惟剖肝碎首,实为人之所畏,然荩臣义士,且有杀身以成仁者。若谓后世无报,是岂赏罚之本旨乎?夫德之为物至宝,尽天下财物爵禄,未足以还其值。苟不以后世天堂永福报之,则有德者不得其报称,且有未享一日之荣乐者矣!可奈何?恶之为物至凶,尽天下极刑严法,未足以满其辜,苟不以后世之地狱永祸报之,则有罪者不得其报称,且有漏网于吞舟者矣!可奈何?或曰:“善恶之报在今世,似有足据。不观夫违理者,心中怵然不安;顺理者,心中畅然自喜,又何俟后世天堂地狱之报乎?”曰:“此忧乐乃世人常忧常乐之本情耳,岂一时之忧乐,足当善恶之实报乎?”有曰:“果有天堂地狱,何经传不载,或前圣未达此理乎?”曰:“诗书虽未显言之,而已明示之矣。《诗》曰:‘文王在上,在帝左右。’曰:‘三后在天。’《书》曰:‘乃命于帝庭。’曰:‘兹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乎?有天堂必有地狱,二者不能缺一。若谓盗跖、颜回、伯夷、桀纣同归一域,则圣贤徒自苦耳。天堂地狱之说,载之经史,见之事迹,班班可考,岂释氏神道设教之谓?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之辨
光先云:“彼教则凿然有天堂地狱在于上下。”
天堂地狱之说,非创于佛,中国因彼始闻,遂指为佛教所有。按《天竺志》,释迦净饭国王之子,摩耶夫人所生,初专以清净明心为教,彼国之人,莫有从者。其国西近大秦,即如德亚,国有天主古教,释氏素闻,乃窃其天堂地狱之所,搀入轮回六道,杂揉成教,彼国遂服焉。今观藏典,其最上一乘,惟事明心见性,且欲不起善恶之意,不立祸福之相。而教外别传,拈花微笑,盖谓无佛无法,本来如是,并不假语言文字。则知天堂地狱,非其本旨,先儒所谓宝玉大弓之窃也。岂因为其所窃,而遂置不讲耶。佛氏窃天主教说,不特此也。盖唐时天学已东来,中土罕究厥旨,故所译经典,多混入佛藏,以讹沿讹,反令伪教兴而真教晦。究竟天堂地狱之说,彼此悬殊。彼之天堂,有欲界色界,乃不离于尘俗之境;又福尽复降,是虽得之,不足我有也。我所谓天堂,有内祉外祉。内则以本性明观造物主无穷之美好与万物之性情,与诸神群圣同居,而与之一心一旨,微忧纤患悉不能被;外而四体百骸极美丽光明,神快透坚,一切饥寒倦劳,所不能侵。彼之地狱,不出刀山剑树,切顶磨踵,而苦尽仍出。我所谓地狱,有内痛外痛。内则永失真主至美之望,常怀怨妬;外则身形永被暴火焚灼,五官各触其苦,万苦并集,坠之者永不出焉。则是二者固名同而实异矣。
第十七节 天主有赏罚大权
光先云:“奉之者升之天堂,不奉之者堕之地狱。诚然,则天主乃一邀人媚事之小人尔,奚堪主宰天地哉?”
据如所论,则圣帝明主,皆不必持赏罚之权耳。夫虞廷二十二贤人用,三载考绩,黜陟幽明,抑皆邀人媚事之小人耶?天主正因主宰天下,故特置天堂地狱,以示赏善罚恶之大权。但帝王之赏罚圣贤之是非,皆范人于善,禁人于恶,至详极备。然赏罚是非,能及人之外形,不能及人之隐情。惟后世永远福祸,乃治人心,使善恶判然,而无所遁。司马迁有云,颜回之夭,盗跖之寿,使人疑于善恶之无报。然则天主非置后世之报,何得谓持主宰之权乎?
第十八节 痛悔得赦辨
光先云:“彼教则哀求耶稣之母子,即赦其罪而升之于天堂,是奸盗诈伪皆可以为天人,而天堂实一大逋迯薮矣。”
盖人身不能无疾,故为药石之方;人心不能无罪,故开悔罪之路。人身有疾,服药则愈,非复病人;人心得罪,痛悔则善,即非罪人。夫贮油之器,污染四面,投之于火,则旋焉光洁。罪人痛悔之心,若火猛炽,罪有不消灭者乎?苟非痛悔得赦,天下无善人矣。仲尼之求无大过,大禹之罪在朕躬,汤王之惟求日新,圣贤何常不砥砺兢兢耶。至论赦罪之权,则惟天主参焉,岂有哀求圣母得蒙其赦?遍察天学诸书,无有此语,此妄言也。惟求圣母以代众人转达天主,则有之。
第十九节 西教乃治世之极轨
光先云:“如真为世道计则著至大至正之论,如吾夫子正心诚意之学,以修身齐家为体,治国平天下为论,不期人尊而人自尊之。奈何闢释氏之非,而自树天邪之教也?”
论天主教,何莫非正心诚意,习之为圣为贤、为治世之大道乎?请申论之。夫治世之大端,以治人心为治国平天下之根本。要惟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与赏罚之当,勉人于善禁人于恶。人心治,则世治矣。何谓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盖天主教率人灵性于其本向,上合于原始真主,下和于同类俦侪。所就者,信、仁、慎、忍诸德;所避者,悖、逆、傲、妬、诸恶。故不义之利达荣贵,不得牵其心;意外之贫辱苦难,不得屈其志。由其所受训诲,皆有种种善规。今世置人于泰山之安,后世置人于真福之域,所谓使人心定于趋避之真者,此也。何谓以赏罚之当,勉人于善,禁人于恶,其设赏罚至尽矣,而复至公。至尽云者,以永福永祸之报应善恶;至公云者,以无纤毫之善恶,不能逃天主全知。而不得其报,极足以惕耸人心。使人莫不孜孜为善,兢兢去恶,尚宁有分外乱萌,而为坏法乱纪之事哉。则国家之久安长治,可左券而求。所谓以赏罚之当勉人为善,禁人为恶者,此也。且历考中史,上古称大治矣,迨末季,求数百年之安,而不可得。任世道者,空有愿治之心,恨无必治之术,于是假释道二氏之说以辅之。然仙宫佛院,满遍寰区,而世道人心日趋日下,未臻上理,缘其立教也,窃取一二善事,其他议论不真不确故也。释氏轮回、净土、戒杀、破狱,种种诞妄,不知万物之原始,人类之趋向,灵魂之性情,生死之究竟。且妄屈真主于佛之下,乖谬殊甚,此与圣贤真学之旨悖矣。衍老庄之旨者,涉幽藐而无当,杂符录而悖理,即据所云成仙登空,亦惟形体,不离尘俗,又万万必无之事。况奉玉皇为皇天至尊,是道家于天主以人窃其号。佛氏于天主,以人处其上,一不当,一不恭,皆无合于昭事之旨。且二氏之教行于中土已千八百年矣,而人心世道,反今不如古。若以奉佛老者,从奉天主,则兴化致理,必出唐虞三代上矣。如西方三十多国,奉教后,千六百年,大安长治,人心风俗,不争不夺,各乐本业,此外治之至象,似不足为异。盖其所言生死利害之原,甚悉且真;身后赏善罚恶之理,甚公且当;朝夕省察之工,甚细且严。有圣宠辅佐,有悔罪日新,有修士提警,有善友劝勉,有多许先圣先贤指引表则,种种皆有离恶就善之正道,可知天主正教,诚能治安人心,而为治世之极轨云。
第二十节 天主降生预言辨
光先云:“其最不经者,未降生前将降生事迹载国史。夫史以传信者,安有史而书天神下告未来之事者哉?从来妖人之惑众,不有借托,不足以倾愚民之心,如社火、狐鸣、鱼腹天书、石人一眼之类。而曰史者,愚民不识真伪,咸曰信真天主也,非然,何国史先载之耶?”
天下略知文理之国土,各有其史,不得以我国所未尝有,而谓他国亦无也。中史所纪者,中国之事耳,邻国之事无由纪载,况隔远九万里外之事乎?天主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夏娃,是为世人始祖,而未尝载、有伏羲神农二帝之名,不可谓西国无所载,而抹杀中国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以中国之书观之,惟载伏、羲神农等帝,而并未载有亚当、夏娃二祖之名,岂因中国无是载,而即抹杀西国知无亚当、夏娃耶?若然,禹迹不纪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然中史不载天主降生之灵迹,遂谓无此事,何其见之不广也。
第二十一节 耶稣降生受难之义
光先曰:“观盖法氏之见耶稣频行灵迹,人心翕从,其忌益甚之语,则知耶稣之聚众谋为不轨矣云云。”
天主降生事迹,其故虽多,大约有三:一曰赎罪,一曰敷教,一曰立表。赎罪前论已悉,今略言其敷教与立表焉。天主赋界时,命人以种种之善,克全其性,率性而行,自然合道,原不须教,迨世远性昧,乃命圣人立教以训之。至又侮蔑圣言,不知循守,天主不得不躬自喻焉。于是降世明示人以物之原始、宇宙之究竟,与夫为善之乐、为不善之殃,悔改之门、补救之法。遍遣宗徒,譬晓万方,俾向之事邪鬼者,化而事真主矣,向之淫者贞,向之贪者廉,向之暴者仁;令寰宇之内,被圣泽而沾风化者,今已十之六七,何莫非敷教之弘施哉。天主与人崇甲悬绝,何从仰法,惟即降世,则其言行人始得而模楷焉。故隐其神灵赫奕之威,而独著贞孝廉忍之德,俾俾众人皆可效视。西史四圣,各纪其事,嗣后众圣徒洋溢万国,皆从耶稣懿训而成德焉,是之谓以身教。其奇表真思绝人区者矣。至于耶稣受难,虽系人情事,与天主之事,了不相涉,然亦可谓天主受难。譬有人于此,或毁其衣,裂其冠,虽不击其身,岂徒曰衣冠受辱,而直曰此人受辱矣。天主耶稣衣人之性,既害其人性,岂徒曰人受难,直谓之曰天主受难何不可哉?今试问光先,恶党以谋犯之罪罪耶稣,从何知之?答曰:“由进呈书像。”然既引进呈书像所载,亦宜引本书究诬之事,何截取其叙述而掩灭其断词,岂非故昧本情,藉以诬惑乎?虽然,不观成汤衣茅负罪之日乎,不知者以为罪人也,若知其至尊,为民祷雨,身为牺牲,不但不减其威尊,且益彰其至德,传显万世。若但窃取进呈书像内所载耶稣受难诸迹,每一字句辄加凌侮,不知耶稣受难诸迹载在《降生言行纪略》、《圣经直解》、《庞子遗诠》、《提正编》、《主教缘起》等书,行世甚明。况吾侪九万里东来,正为阐扬此一大事,岂有书像敢进之朝廷者,而畏他人之捏诬哉?所虑四区贤达未目全书者,或有为其煽,故不厌苦口正告,不然何蜚语之足惧。
第二十二节 造物全美,犯命自取
光先云:“天主造人,当造盛德至善之人,以为人类之初祖,犹恐后人之不善继述,何造为恶一骄傲之亚当,致子孙世世受祸?是造人之人贻谋先不臧矣。”
天主所造事物,无不精粹纯备,而人性由为全美。其明悟能直通万理,而辨事宜,裁度善恶,所当趋避;其爱欲复清洁正直,所愿惟善,所憎惟不善;又赋之择善恶之能。经曰天主初化成人,而任以本心之决,生死善恶并设尔前,惟尔所择。若欲使人必不能为恶,天主固无难,但非人性之自然,即不为恶,亦不云为善,是定人于一,不使自如其所行德,似是而实非,终无功绩,以蒙天报也。试观人幼稚之年,善恶未辨,此时不为回邪,而人卒不夸其功德者。正谓其不能为,非能为不为也。使能为而不愿为,此则实德可赞美矣。经赞善人,曰能犯而不犯,能为恶而不为,故其吉祥定于无穷也。天主生亚当,而赋以心权,岂徒不犯而已,诚欲以循善得善报,以避恶免恶刑。乃自犯命以取罪,与天主何预哉?
第二十三节 一授教规,旧习悉变
光先云:“天主降生救世,宜兴礼乐,行仁义,以登天下之人于春台,其或庶几。乃不识其大而好行小惠,惟以疗人之疾,生人之死,履海幻食,天堂地狱为事。”
天主降世为人,立教垂训,何一不以仁义为诲迪哉?言行纪略载之详矣!其所提命者,皆使人悔过徙义,遏义全仁,拔除诸罪之根,忻勤诸德之宗,不但使天下人登春台,直令万世享真福于无穷焉。故遍西极诸国,自尊圣教之后,千六百年来,大小相恤,上下相安,路不拾遗,夜不闭门。至于悖逆造乱,非独无其事其人,亦并其语言文字而无之,其久安长治如此。况大圣大贤,世世不绝,岂其人皆上智而无中材,惟所授者真,而力行者不倦耳。且南方僻陬之俗,素以食人为事,与东北小西之邦,向无国法文字,一授教规,旧习悉变,而为忠信廉洁之区焉,此非耶稣立教之成效耶。至论耶稣生人之死、疗人之疾、天地百神咸听其命,种种灵异,非人所能及也,始证为天地万物之真主,小惠云乎哉?
第二十四节 论主难日食中国不见之故
光先云:“按耶稣之钉死,实壬辰岁二月二十二日,而云天地人物俱证其为天主。天则望日食,即下界大暗,地则万国振动。夫天无二日,望日食,即下界大暗,则天下万国宜无一国不共暗者。日有食之,春秋必书,况望日之食乎?考之汉史,光武建武八年壬辰三月十五日,无日食之异,岂非天丑妖人之恶使自造一谎以自证其谎乎?”
天文家论各国各地交食有异,有此方日食,彼方不食者;有彼方日食,此方不食者,历法之常经也。盖各方子午各异,交食随之而异,有东西之差,亦有南北之视差。此方多食,彼方少食,此早彼迟,有此有彼无者,各方各别,天下岂能一例乎?况历家测量日食,必以朔日,从无望日食者。耶稣受难为建武八年三月十五日,此天变示警象纬失位之象,非历家所得知也。然中国史书之不纪也,其故光先未知之也。盖大地圆体,举于天之中,人从所居莫不足履地而首载天,日月星辰之旋转运行,天动而地不动,故昼夜迟蚤之殊。今耶稣受难,在汉建武八年三月十五日午时,以地体论,如德亚国与中国地势隔远,而时刻自别。当彼午正,与中国差二十余刻,又视差四刻,合算在酉正强。且时际春分,日已入地平,即有变现,无由仰观,史官从何而纪。按西史载一大贤,谙于天文,名低尼削,时居厄日多国,仰观日色昏暗,愕然曰此或造物主被难耶,抑天地世界将终耶?数年之后,宗徒至其地传教,低尼削乃详知其故,遂奉教著书,发明天主奥理焉。
第二十五节 中国名儒褒奖西教不一
光先云:“盖其刊布之书,多窃中夏之语言文字,曲文其妖邪之说,无非彼教金多,不难招致中夏不得志之人,而代为之札润,使彼之人弟见其粉饰之诸书,不见其原来之邪本。茹其华而不知其实,误落彼云雾之中。”
西儒非中夏人,而与中夏人问达用中夏语言文字,理所必然。末年虽遍读中书,然未免语言文字不熟,请中士代正,理亦必然。承上国大君子不鄙,进而讨论精微,勾稽典故,偶有撰述,则鉴赏殷殷。果如所云,则明公巨卿皆不得志之人,皆西士挥金所招致耶?何出言之无稽也。兹略引诸贤惠教之言,共质之天下。杨庭筠曰:“西书有图有说,有原本有译本,每一书出可以考三王,可以达至尊,而付史馆。”汪汝淳曰:“得而读之,则皆身心修正之微言。”陈亮采曰:“其书精实,切近多吾儒所雅称;至其语语字字刺骨透心,则儒门鼓吹也;其欲念念息息,归依上帝,以冀享天报,而求免沉沦,则儒门羽翼也。”李之藻曰:“大约使人悔过徙义,遏欲全仁,念本始,而惕降监棉顾畏,而湍澡雪,以庶几无获戾于皇天上帝。”王家植云:“所习为崇善重伦事天语,往往不诡尧舜周孔大指。”刘昌云:“佛入中国千八百年矣,人心世道,日不入古,成就得何许人?若崇信天主,必始数年之间,人尽为贤人君子,世道视唐虞三代且远胜之,而国家更千万年永安无危,长治无乱。可以理推,可以一乡一邑试也。”崔昌云:“庞子迪我,著书立言,述物撰德,以通天人之奥,所著《七克》诸篇,而人之变态尽矣。而天人之互相发明,互相告戒,亦略具矣。”总一世教中尽能谦以畜德,忍以济物,不贪不妬,不淫不怠,不饕人,求策厉,家怀贞洁,朝皆贞臣,野皆良士,争于何有,乱于何生,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请观其人其语,讵非缨緌之领袖,述著之翘楚,西儒有何钜力,得以招致之哉。然犹可曰,胜国诸绅不妨侮之蔑之;至我大清圣朝诸王公名硕,承其顾盼倾倒者,踵相接也。而世祖章皇帝,尤称天出圣明,敕奖频加恩纶,在锡赐金札宇,轮奂东西二堂,如所云落彼云雾之中者,实指章皇帝也,何不敬之大也。
第二十六节 天主即上帝
光先云:“利玛窦欲尊耶稣为天主,首出于万国圣人之上而最尊之,历引中夏六经之上帝而断章以证其为天主,曰天主乃古今书所称之上帝,吾国天主即华言上帝也,苍苍之天乃上帝之所役使者,或东、或西、无头、无腹、无手、无足,未可为尊。况于下地,乃众足之所踏践,汙秽之所归,安有可尊之势。是天皆不足尊矣,如斯之论,岂非能人言之,禽兽哉!?
耶稣译言救世,乃天主降生之尊称。天主二字,亦中华有之,吾西国称陡斯也,其义则曰,生天生地生万物之大主宰,简其文曰天主。六经四书中言上帝者,庶几近之。然亦非由利子始也,中夏名儒久称之矣。冯应京曰:“天主者何?上帝也。吾国四书六经圣圣贤贤,曰畏上帝,曰助上帝,曰事上帝,曰格上帝。”杨庭筠曰:“夫钦崇天主,即吾儒昭示上帝也。”李之藻曰:“其教专事天主,即吾儒知天、事天也。”朱子曰:“帝者,即天之主宰,以为主宰天帝万物是也,故名之主。”则更切而究极其义,则宇内万国之一大父母也。说天莫辩乎《易》,《易》为文字之祖,即言“乾元统天为君为父”。又言“帝出于震”。而紫阳氏解之,以为“帝者,天之主宰”,观此则天主上帝之义,不自利子创矣。光先口诵六经,而不达六经言上帝之义,则反以他人为能人言之禽兽耶?至说云苍苍之天,乃上帝所役使,其义甚明。盖称天有二:一有形象之天,在上为日月星辰,在下为水金石是。苍苍之天与地之块然者,正相等无足异耳。一无形象之天,即天之所以为天也。天之所以为天者,指天主,即华言上帝也,乃生我养我之大本大原也。畏天者,谓其威灵洞瞩,而临下有赫也。《书》曰:“于昭上帝,其申命用休。”诗曰:“皇天上帝。”夫义上帝言天,非苍苍之谓明矣。又圣贤言天,恒依之以命,则固有出是命者。然不言天主但言天者,正如指主上曰朝廷。夫朝廷宫阙耳,言朝廷即言此攸居之上主也。
第二十七节 理不能生物
光先云:“理立而气具焉,气具而数生焉,数生而象形焉。”
此本宋儒之唾余也。宋儒指天即理,光先因指理为天,故有生气数形象之说。夫理不能生物,亦甚明矣。凡物共有二种,有自立者,亦有倚赖者,自立者又有二种,有有形而属四行者,如天、地、金、石、人、物之类;有无形而不属四行者,如天、神、人、魂之类。依赖者亦有二种,有有形而赖有形者,如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之类;有无形而赖无形者,如五德、七情之类。夫此自立与依赖二种,虽相配而行,然必先有自立者,而后有依赖者。设无其物,即无其理,是理犹物之依赖者也。无有形之体质,则冷、热、燥、湿、刚、柔、方、圆、五色、五味、五音,俱无所着;无无形之灵,则五德、七情、亦俱泯于空虚,而谓理能生物乎?即云天地自有天地之理,神鬼有神鬼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其然,若无天地人物鬼神,理尚无从依附,又何能自生物乎?理者,法度之谓,造物者成物之时,不特造其形,而亦赋其理。犹如开国之君,必定一国之法律以为治,倘国无君,法律岂能自行乎?(天主实义理之生物辩其详)
第二十八节 天非理
光先云:“天为有形之理,理为无形之天,行极而理见焉,此天之所以即理也。”
此虚诞不经语也。即云天为有形之理,则理不能为无形之天。又云理为无形之天,则天非得谓有形之理。一物也,忽谓有形,忽谓无形,非自相矛盾乎?试问理有形否?谓有形,则理非为无形之天;谓无形,则天非为有形之理。况天亦不可谓之理。夫天自立之体也,非恃别体以为物;理则依赖,而托他体以为物。是物在理先,理居物后。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则乃理也。先有物而后有物之理,则天不能谓之理也,明甚。孔子谓郊祀上帝,不言祀理也。且所谓天以理理物,犹天子以法理人,岂谓天子即法乎?无人则法亦不设,无物则理亦无名矣,谓天即理可乎?
第二十九节 天理之别
光先云:“天函万事万物,理亦函万载万物,故推太极者惟言理焉。”
若是则人有双耳,驴亦有双耳,可云人即驴乎?凡二物如甲乙有一二相通之情,不可谓甲乙即是一物耳。天也,理也,虚实各别焉。天以其形无物不包,理以其神无物能离,谓理与天似则可,而谓天即理可乎?
第三十节 形天之上有天主
光先云:“程传:乾天也,专言之则道也,分言之以行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以功用谓之鬼神,云云。”
此欲诬天即上帝,而托指程传,以为天之说者。而其妄据为难端者有三:其一以为一物具多情,因而得多名,非实为二物。因其形体,故谓之天;因其主宰,故谓之帝;同一物,非有所分也。其二以为天也,上帝也,人之通称。盖万物所尊者惟天,人所尊者惟帝,故又称天又称帝也。其三引诗书称天称帝,惟此一天,非天之上,又有一帝也。今答其一曰:形体无灵之天,不能主宰万物。既云主宰,则非形体之天矣。有形之物皆顺命而行,行必有所向,向必有所得,故有至灵至睿者,以其全知所定之秩序,为之主宰开引万物,各得其所,此皆非有形象之天所能致也。是则形天之外,自有一帝,不以名称各异,或为主或为帝也,而本体亦异焉。答其二曰:人举头见天而称帝,必也以为天之上,有一帝主宰万物,如见宫阙,而知其内,必有一天下臣民之主,尊居九重。岂见宫阙,不知内有君乎?故见天即知上有主宰矣。尊天者以其宇内万形之中,位于至清至高之所,而覆盖万物。尊帝者以其上下万灵之中,居于至纯至尊之美,主宰万物。尊天尊帝之义殊异,则天也,帝也,迥然各一矣。答其三曰:诗书所归之德于天,非形天所得擅焉。如畏天、敬天、天讨天命、天降衷下民,于形何与?形天乃无灵之体,何敬畏之有?所可敬畏者,惟因其上有纯灵之妙体耳。降衷下民,即赋民以理,岂可谓苍苍有形象之天,自无知觉,能赋民以理乎?凡物以所自无,不能施所有者甚明。然则诗书以此德归于天与帝者,明指此形天之上,必有一至灵至纯者,以其全能全知,统御乾坤,降衷下民,甚可敬可畏者也。以辞害意,善读书者,岂谓是欤?
第三十一节 奉圣教不违忠孝
光先云:“令皈其教者,必毁天地君亲师之牌位,而不供奉也。不尊天地,以其无头腹手足踏践污秽而贱之也;不尊君,以其为役使者之子而轻之也;不尊亲,以耶稣之无父也。天地君亲尚如此,又何有于师哉?”
从奉圣教,不拜天地,而钦崇天地之主,前论已详。不拜君亲师,乃妄言也。夫不拜天地,岂特今奉教之人,古时亦莫不然。古时中士设供奉之牌,亦有深意。岂不曰天地而已,乃曰天地十方万灵之真宰,明示宜供奉也,非天非地,乃天地之真宰。后世不明古人之意,止于天地耳。至言奉敬君亲师,此则敬天主之后为首务,系人伦之大旨。盖圣教十戒中,前三戒,系敬事天主;后七戒首,即孝敬父母也。父母之义,兼包治我、生我、养我、教我是也。然则圣教最重者,君亲师也,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也。
第三十二节 降生救世之功无限
光先云:“夫吾所谓功者,一言而泽被苍生,一事而恩施万世。若稷之播百谷,尧舜之明人伦,大禹之平水土,周公之制礼乐,孔子之法尧舜,斯救世之功也,耶稣有一于是乎?如以疗人之病,生人之死为功,此大幻术者之事,非主宰天地万物者之事也。”
凡互相辩理,先须明彼此所据之理是否,方始辨斥;若不洞晓而强辨,则不免哓哓,而满纸鸦鸣矣。夫天主降生,其事业纵使细微,其功固无穷也。即尽天上天下众神众圣之功,合而为一,较天主耶稣一静一动之微功,亦不足以言功,缘彼由人为有限,此有天主为无限故。盖论功轻重,视立功者之位之尊卑。天主至尊无对,则其所立之功,亦至弘无对,岂众受造之物可比拟哉?但降世属于人形,惟见其为人,而不见其为天主。至示其为天主,降世救人,故行非人与神所能及之事,如死者复活,瞽者复明,巨浪雄风命息即息,种种灵异,超越人神之能力。夫播百谷,始耕凿,明人伦,制文艺,兴法度,平水土等,人力能行者之事。若只行此事,仅谓之圣人耳,岂为天地之主乎?但耶稣救世之功,岂止生人之死,疗人之病而已?其功在救世之人于永祸,而得天堂之用福;救众生之罪,明人物之原始,与其终向;使宗徒遍晓万方,敬主爱人,不欲不食,不傲不妬,种种避恶趋善之功业,令今世后世得享真福。 此等功绩,迈越人力,是岂先圣后圣之可疑议也?
第三十三节 图谋不轨辨
光先下论,反复总言西士在中国藉传教之名而谋不轨之事。利玛窦令召在屿西洋人以贸易为名,实踞澳伏戎谋中国。
此事原不必辩而自明也,但是世人有智愚不等,知者可疑而疑不可疑而不疑,愚则反是,故不得不辩以解。从古及今,未闻海外之人谋中国也。海外邻国之人,尚无此事,况以数儒生,离九万里之遥,三年之远航海,谋为不轨。虽至愚者,不应作是想;虽至愚者,不能作是语。至论广东居峡西客,谓利玛窦令召交易,可付一笑。西客居澳在嘉靖年间,而利玛窦入中国,系万历九年,相距五十余载,此事广东布政司可考。然西客居澳,有原由焉。明季弘年间,西客游广东、广州、浙江、宁波,往来交易。至嘉靖年间,有广东海贼张西老攘澳门,至围困广州,守臣召西客协援解围,赶则至澳歼之。是时督臣疏间有旨,命西客居住澳门,至今一百三十余年矣。至天启元年,海寇攻澳门,西洋人出敌杀贼一千五百有奇,活擒数百名。
两院疏叙首功,蒙旨嘉奖,守城有功,且赏官职。迨明末天下大乱,海寇猖披,西客住澳交易如常,并无异论。盖人心有所深谋,虽一时隐匿,久必明露焉,岂一百三十余年之久,不足以知西客信实忠良之心乎?广东总督抚院,当道诸大吏,若有纤毫致疑,岂容西客一朝居耶?至论传教之修士谋为不轨,尤属可笑。今姑举数端,以辟其妄。凡谋逆,必避人知,踪迹诡秘,必匿隐僻之处,宁有显在通都大邑,无人不可见者乎?愚民虽云易惑,而明公矩卿,何术可掩其耳目?况人意不显于言,必露于行,暂隐而久必彰。西士行教在中国,八十余年矣,有纤芥可疑,瑕隙可指乎?细查主教诸书,果有违道非理之事乎?敬主爱人,忠君孝亲,无他论也。且西士甘于淡泊,无求于世,惟求身后永福,即可以知其人。
况所学格物穷理,傍而象数,正而性命;其行事,不止修身益己,且著书立言。一日之中,对越强半,闲居独处,不与世事。凡事皆可伪设,西国携来书籍万计,装潢印摹,不足知其胸中所畜耶?若谓为西洋国主,未闻为国君而肯远离不返,舍父母妻子亲属故土,万死一生,跋涉劳苦,老死他乡,以谋万不可几之利。且忠臣勇士,为君致命者,莫不望爵禄福贵,不及本身,必及其子孙,况我辈原孑然一身,无妻无子也哉?既不为己身之荣享,又不为子孙之垂业,人而出此,非愚则狂,而谓无求无欲不婚不宦者为之乎?又凡有谋于人国者,必内外相通,后先相结,今大西距中国九万里,而遥航海非三年不达,且海外风涛,难以逆料,求一字相闻,不啻登天,况其他乎?且行教西士先来者,或七八十年,或四五十年,为朽骨者有之,龙钟者有之,后至之士乡国,皆人人殊,宁有隐迹密谋,展转告授,以继此为竟之图哉?
以此质之高明,固不足以当一哂,即语之黄童,以不足耸其疑猜。且远引无踪无证之日本、吕宋,并指故明礼臣之参疏,与捕空之舶商,愈言愈虚,愈虚愈遁。云舶商传闻西客谋夺日本,是问舶商是何姓名,何年何月与相见?至沈之参疏,今已五十年矣,历时不为不久,其所言虚实果否,今何如哉?凡观人者,不知其国,视其人;不知其人,听其言,而观其行。况凡观人者。不知其人。听其言。而观其行。况居香山澳之西客,与居内地行教之修士,所言所行,诚今昔天下万耳万目所共见共闻也哉。
附籍历法行教辩
光先云:“若望得藉其新法,以隐于金门,以行邪教,云云。”
先是明季壬戊年,开局修改历法,阅十年,而汤若望自陕西西安府天主堂行教,以崇祯四年辛未钦取进京,则非籍历法以行教,极彰明较著矣。且西士在中国行教,自利玛窦始,万历辛巳年入中国,朝见神宗,献天主像等方物,于宣午门内建天主堂,著书译经,发明天主教正理,至今八十七载。接踵而至者,浙江杭州,郭居静(癸未);江西南昌府,苏如汉(甲申);建昌府,费奇规(辛卯);江南江宁府,高一志;松江府,黎宁石(壬辰);陕西西安府,金尼阁(己亥);闽福州府,艾儒略(壬寅);山西绛州,曾德昭(甲辰);河南卞梁,毕方济(丁卯);各居本堂行教。是知汤若望未修历法之前,西士在中国行教,已三四五十年前矣。至光先所云,汤若望隐于京都以行教,愈显其虚。崇祯十三年,汤若望进呈书像,略讲天主降生行实,天主教要疏,内明云:臣等轻弃家乡,观光上国,意实为此(即右所云为传教法),不敢隐也。书疏见存。顺治元年五月内,若望奏疏,略曰:臣自大西洋八万里航海来京,不婚不宦,专以昭事上帝,阐扬天主圣教为本,劝人忠君、孝亲、贞廉、守法、为务,臣自购置天主教堂、圣母堂一所,朝夕焚修,祈求普佑,云云。本月十二日蒙颁给清字令旨,张挂本堂门首。顺治元年十二月内,若望辞官,疏内明言:臣辞家学道,誓绝世荣,传教东来,云云。又顺治十四年十月内,若望又辞官,疏内曰:臣萍漂孤旅,自幼学道,及壮东游,宣传天主正教,祗缘旁通历学云。又顺治十三年十月内,利数思、安文思谢恩疏内曰:臣等海国远人,明季东来,居蜀明教,又蒙俯鉴积忱,特赐银米养赡,赐房焚修。皆以传教二字明明入告,岂隐身之所为?况蒙世祖皇帝临幸天主堂者不一,赐扁旌表,赐银修饰,并蒙御制碑文,建立堂左,皆所以崇教法也,种种殊恩,昭彰耳目。且章皇帝神智天纵,倘若望所行稍有可议,岂能逃如天之照哉?
附中国初人辩
《易》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此据理而言。计此男女生于天地成位万物洁齐之后,必也普世之初人乎?生必有地,据天主经为如德亚国( 按舆图,天下分五大洲,一曰亚西亚,一曰欧罗巴,一曰利未亚,一曰亚墨利加,一曰玛热刺尼加。今如德亚国在亚西亚内,与中国同洲) 。既有普世初人,方有各国之初人。据经,各国初人皆普世初人之后,则皆如德亚国之苗裔,岂中国初人独否耶?杨光先捏据。以为罪案,推其意以为中国人耻言生于他国。今请得而辩之。谓中国初人非他国之苗裔,则他国之初人,乃中国之苗裔,理所必然。但合考中西古史,不载中国初人远游他国,而西史如德亚国初人远游东来,则谓中国初人生自他国为有据,而谓他国之初人生自中国无所凭。如初人生于他国,即谓中国之初人,不得不为他国之苗裔,此必然之理,和足云此哉?此中国彼外国,作如许区别者,皆后世之论,非所论太古之初者也。世方洪濛,此中正教未举,理乐未兴,更溯其生,并生齿亦未之有。于斯之时,宇内元气浑浑沦沦,会有人焉远从外来,为中国之鼻祖。木本水源,理所必至,孰为耻哉?夫中国之所以谓中国者,特以能兴礼乐,制文艺,该忠孝仁义,非因初人生在中国也。且中国有人之初,岂遂有文物礼仪之盛乎?亦必渐而兴焉。若以方域论,将冯之姚,西羌之似,岐下之姬,均非足中国之圣人矣。宋陆子曰:“东海有圣人出,此心此礼同,西海有圣人出。…… (阙文)
善恶报略说
康熙九年庚戍仲春
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述
善恶报略说题解
《善恶报略说》是“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于“康熙九年 庚戍仲春”在北京初刊的天主教护教著作。南怀仁字敦伯,原名Ferdinand Verbiest,比利时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西安、北京传教,卒于年于北京。今底本,年刊,共面,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同馆还有两部,古郎编目为, ; 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亦有藏本,文献编码为Borg.cine.号; Rac.Gen.Or.III.号。
《善恶报略说》作于鰲拜倒台,康熙亲政之后,杨光先被撤职,朝廷对天主教又开始尊崇起来。南怀仁为回答朝臣善人为何在世受苦,而恶人反而在世享福的疑问而作。本书分十五节:善恶由人自专而定,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善恶之报亦有现世,赏罚不专在现世,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世福俱有亏缺,世福不足以报善德,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以国法辟托生之报,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托生之报有伤伦理,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其中心思想就是要说明善恶之报由人自专,非天主强制。现世不足以报善恶,神佛也无权报善恶。以轮回托生报善恶也不合理,佛教对善恶的划分有误。通过人们心中对善祸福的疑惑。
《善恶报略说》多次引用了《天主实义》中的原文和观点,如“至如一身疾病,何啻百端?尝观医家之书,一目之病,三百余名,况罄此全体,其苦又可胜计乎?”在论证中多用比喻,归谬法,使论述形象有力。
善恶报略说目录
善恶报略说题解
善恶报略说目录
前言
第一节 善恶由人自专而定
第二节 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
第三节 善恶之报亦有现世
第四节 赏罚不专在现世
第五节 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
第六节 世福俱有亏缺
第七节 世福不足以报善德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
第九节 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
第十节 以国法辟托生之报
第十一节 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第十三节 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
第十四节 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
第十五节 《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
前言
康熙八年八月内,诸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屡次会议天主教事情,屡次具疏云:“该臣等会同再议,得恶人杨光先捏词控告天主教系邪教。今看得供奉天主教,并无为恶乱行之事。相应将天主教,仍令伊等照旧供奉”等语,具奏在案。
是时会议已毕,会议内诸公问曰:“天主欲勉人为善享福,何故凡行善者,现世不降以福;行恶害人者,即时不降以祸?又何故容恶者多享富贵,终身快乐;善者多穷困、患难、灾病?岂不令人疑天地无主宰,或疑主宰不公乎?”
余答曰:“因恶者现世多享富贵快乐,善者多穷困患难,则可明推而知善恶之报不专在现世也。人在现世,非享福本所,惟以现世之暂寄,定身后之永居。人暂处兹世,当修德行善,为身后常享之基。以斯世立功,身后受赏焉。
第一节 善恶由人自专而定
然凡行善立功,皆由人自主而行。若无自主之权,不可称之为善,亦不得称之为功也。故天主既欲人行善立功,特赐之以自专之主张。善恶统具目前,任意择为而不强不阻。
盖造物主命定万物之性情,俱各随本性之能力,以行其事。如重物则与以垂下之力,轻物则与以升上之能。试观造定火性,命其烧化诸凡所著之物。故人物等著于火者,则火不得不焚烧,而造物主不禁阻其性。若禁阻,则于前命又相违戾矣。天主赋人性自主之能力亦然。凡所行诸事,任随其性,并无强阻,以定善恶之功罪赏罚。
第二节 天主不强阻恶者以存其自专
故现世行恶者,其恣肆加害善人。造物性之主宰,姑且容之。一以存其自主之能力,一以开善者立功之门矣。盖善者在世,如将士在战场中,恶者为仇敌,当习勇以战胜,立升天之功。故王者赏将士,不赏於临战之时,而赏於战胜凯旋之日。
世人不明此意,以为奉天主教者,天主必赏世间福禄,以定其心、勉其行善。如此谬想,犹之出仕者,思朝廷先赐以金帛,延其受职无异。天主原许以天堂永福,岂有先赐现前之福,延升天堂,受永福之理乎?
第三节 善恶之报亦有现世
然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故有为恶而富贵者,乃行恶之中,亦有微善存焉,天主即以现世富贵赏之;及死后,则以永苦之狱罚其恶矣。其有为善而贫贱者,或因为善之中,有小过,天主以现世贫贱罚之;至於死后,毫无瑕疵,则以永福之域赏其善矣。
况善恶之报,若全在后世,则愚人不知后世之报,或疑天上无主,益放恣无忌。故巨恶者,亦有时遭现世之祸,以惩其前而戒其后;行善者,亦有时蒙现世之福,以酬其往而劝其来也。
第四节 赏罚不专在现世
但善恶之报,大概不在现世之祸福。何以言之?盖善者、恶者均平受福、受祸。且现世之福最大者,莫过帝王之受享,犹不足以报善人之德,非但不能满其心,尚多有不安之处。又其福不越数十年,与人俱殁。
第五节 人在现世比鸟兽更苦
若细论,现世之人比鸟兽为更苦。每察鸟兽之情,较人反为自适。何者其方生也,忻忻自能行动,就其所养,避其所伤。身具毛羽爪甲,不俟衣履,不待稼穑,无仓廪之积藏,无供爨之工器,随食可以育生,随便可以休息,嬉游大造,尝有馀闲。其间岂有彼我贫富、尊卑之殊,可否先后功名之虑操其心哉?熙熙逐逐,日从其所欲已耳。
人之生也,母尝痛苦。出胎赤身,开口先哭,似已自知生世之难。初生而弱,步不能移。三春之后,方免怀抱。壮则各有所役,无不苦劳。
农夫四时及土于畎亩,客旅经年遍度于山海,百工勤动手足,士人昼夜处神殚思,所谓君子劳心,小人劳力者也。五旬之寿,五旬之苦。
至如一身疾病,何啻百端?尝观医家之书,一目之病,三百馀名。况罄此全体,其苦又可胜计乎?
第六节 世福俱有亏缺
今不论荒乱之时,纵遇太平之世,何家成全无缺?有财货而无子孙,有子孙而无才能,有才能而身无安逸,有安逸而无权势,则每自谓亏缺。极大喜乐,而为小不幸所泯,盖屡有之。终身多愁,终为大愁所承结。以至于死,身入土中,莫之能逃。凡世界之苦辛,为真苦辛;其快乐,为伪快乐。其劳烦,为常事;其娱乐,为有数。一日之患,十载诉不尽;则一生之忧事,岂一生而能尽述乎?
夫人心在此,为爱、恶、忿、惧四性所伐。譬树在高山,为四方之风所鼓,胡时得静?或溺酒色,或贪功名,或迷财货,各为欲扰,谁有安本分而不求外者?虽与之数百万金,官居一品之贵,尤不止足也。愚矣!
今世者,非人世也,鸟兽之本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馀也。人之在世,是暂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如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
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常久居也。吾本家不在今世,在身后;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今鸟兽各类之像,俯首向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天。
第七节 世福不足以报善德
今世岂可以为报德之所乎?即报德之中,皆有勉人行善之意。故所赏报德之福禄,比斯人为道德所弃者,应更为重大矣。盖人有盼望重大,则情愿弃其轻小。岂有愿弃重大,而反得轻小者乎?今设有人为道德致命,而弃现世最大之福,当以何等之福还报之?本世之福,不足以充人心之欲。又不副诚德之功,亦不显上帝赏酬之力量也。公相之位,极重之酬矣,若以之偿德,万不偿一矣。天下固无可偿德之价者也。修德者虽不望报,上帝之尊,岂有不报之以盈量者乎?王者酬功臣,尚赏以三公九锡。上帝之酬,而止于是乎?人之短于量也如是。今奉天主教者,以现世之祸福,既不足为善恶之报,则不必问天主现世不赏善罚恶者何故。
第八节 形天佛神等不能报善恶
应还问光先等敬形天并敬佛神者,既谓天于善者降现世之福、恶者降现世之祸,则天之照临万物,其降雨、露、霜、雪等,何不分别善恶人之田地乎?又旱涝、地震等灾,何不分别善恶人之家产乎?恒有敬形天者,一生贫穷疾病,形天何不救之?不敬天地者,或反见其一生常享富贵安乐,形天何不罚之。或不能乎?或不公乎?
第九节 托生之报惟推脱之言
夫奉佛神等教者,於此问不能答,则又推脱于来生。曰:“现世善者恶者,后世托生,必有相当之福祸以报之。”余难之曰:“后世托生之福,与今世之福原无殊异。”夫与今世之福,既为相等,何为今世不报,而延于后世乎?今世之福既足报善者,则佛宜降福于诸善者,以勉其行善。设令今世有行善之人,而贫穷、疾苦、艰难,若托生于后世,本人行恶,则奈何?将于今世行善之身加艰难,而后世行恶之身反降福乎?若不降福,则本人现世之善无报;若降福,则于理不合之甚矣。
第十节 以国法辟托生之报
譬有居官者,先数年极公明、极爱民,丝毫无过。其后数年,不公不明、不爱民。朝廷明知之,而於先行善时加之以罚,后数年行恶之际,反赐爵秩赏,有此理乎?”
彼又曰:“本人先世所行之善恶,其报能归于后世之子孙。”余则复问:“若后世之子孙为恶,其善报亦归于恶人之身乎?如后世之子孙为善,其恶报亦归于善人之身乎?”今佛家竟置本人之身而不问,惟将应受之报全归于其子孙。此等善恶之报,其法若果合於理则国家之赏罚,可以仿效而行矣。设令有奇贪异酷之官于此,朝廷虽知,而不削夺官爵,任其长享富贵,置之不罚,惟将应受之罚全归于其无罪之子孙。又有丰功伟伐之官,却罚而不赏,惟将应行之赏,全归于其为恶之子孙享受,可乎?
第十一节 托生之报绝人哀矜之情
若依佛教而论,今世之贫穷疾苦,皆为前世所行之恶报。则今世贫穷、疾苦者,皆系前世为恶人耳,宜乎今世受贫穷等苦,以为前罪之刑罚。人见之,如在狱之罪人然。若此之说,岂能感动人心,行济贫哀矜之事乎?其贫穷疾苦者,既皆为前世有罪之恶人,将必令人憎憾之,见其受苦,正为当受之刑罚耳。
第十二节 托生之报有伤伦理
由此而论,则五伦之理,必致互相伤矣。盖凡贫家之夫妇、父子、兄弟、亲戚、朋友,既信此说,则彼此交谪,皆以为前世之作恶者,而绝其孝敬、亲爱之情矣。设为人子,见父母久病在床,必误推为前世有罪恶,而现世之苦楚,谓其宜受者。以此讹想,岂能兼起敬爱之心哉?又若夫见其妇多遭病苦,亦讹想其妇必为前世乖乱之妇耳。夫前世与今世相比,犹如先年之与今年,原无有异。设令有夫於此,闻知今年所娶之妇,原为先年乖乱之妇,岂不懊恨而自怨差谬乎?信此等之道,必令夫妇之心相离间矣。又偶有人遭飞砖、飘瓦而死,其友信者必曰:“此人原应死,今死之故,必由前世之罪愆所致。”有如此言,不但冷厥友怜悯之心,据应死之詈语,是视死者如仇仇然。如此害伦之道,岂可信而从之乎?
第十三节 以现世之报辟托生之报
且今世亦有善恶者,多受其报,与释家所云后世之报相同。如国法所定之刑,即在现世施行,岂有延至后世之托生,如释家所云者乎?盖后代之髡、刖、戊、辟等刑,与今代所行相等。并后代之富贵爵禄,与今代国家所报有功者之富贵爵禄亦为相等,并无增减。然国家所赏所罚,俱系现世之善恶,非系前世之善恶,人主所不能知之者也。
至所云托生变禽兽者,鸟兽比人为自适,上已明言。使恶人变禽兽,反遂其邪情矣。如人欲纵其邪淫等情,所羞者,惟具此人面耳。人既变兽,而脱人面,则无耻无忌,甚得志也,岂可谓之罚乎?
现行《太上感应篇》六卷,刊刻满汉字,散布四方,内载各种善恶,历代已受今世相当之报。其所谓相当之报者,非系前世所行之善恶。本书明开载,皆系今世所行之善恶也。然今世之赏罚,既能尽善恶之报,而善恶人已多受之。其馀善恶者,何不令均受之?释家又必延之于后世,可见其惟推脱之言,实无赏罚之权能也。遍天下许多诚心念佛、施僧修寺者,与世人均受现世之祸福。如夭寿者,均之夭寿;贫富者,均之贫富,岂不更为明据乎?
或曰:“敬天主与不敬天主者,亦有同然。”答曰:“天主之赏罚,不专在现世。又现世之祸福,不足以报善恶。其善恶均平受之者,上章已悉矣。”
第十四节 正教禁绝二色并不义之财
且天主教所禁绝者,不义之财并二色之欲也。故凡不肯舍二色,或恋不义之财,纵献天主多金,修堂济贫,而欲销其罪,断不敢许之进教,天主亦不赦其罪也。因而本教之中,多有甘心淡薄、安守清贫者,职此之故耳。
况天主教以现世之贫穷、苦难,若甘心安受,原为真福之门。现有《教要》、《圣经》、《直解》等书,所载天主降生,亲传真福八端可考。如所云神贫者乃真福,为其已得天上国;为义而彼窘难者乃真福,为其已得天上国;尔倘为予彼咒辱、残害、妄诬乃真福者,受苦时,可喜悦,既迨天国,必承隆报矣。知此则不必问敬天主者,天主何不降之以福?缘天主不以现世一时之福,惟以后世天堂永远之福,为善报故也。
还应问光先等敬形天、佛神者,形天、佛神既以现世之福为行善之报,何不降福于善者乎?以此诘问,无可应对,则不得不自屈曰:“苍天厚地佛神等,皆非真主,无降福之权能耳。”
第十五节 《太上感应篇》等书多以无罪而定罚
况其所云现世之赏罚,多有不合于当然之理也。如《太上感应篇》等书,每以无罪者,而定其为应罚。无罪而为应罚,是以无罪为有罪,背理之甚也!如打猎捕鱼原系无罪,《感应篇》以为应罚,皆引畴昔所已受罚者而证之。又以戕伐树木与伤杀人命者同为一例,以保存蚁、蜂、虫、豸为有功,存之则赏,杀之则罚。依此而论,亦将保存虱、虮、蝇、蚋为有功,而伤之为有罪乎。且伐木造屋,割刈五谷、百果、蔬菜之类有生魂者,皆有罪而应罚乎。
今以托生之说总推之,设令杀禽兽、伐草木、刈蔬果日用必需之物,俱为有罪。又设若现世受难之人,皆系前世之恶人,亦并无容哀矜之情。又云:妇人生产,有血污之罪,下血湖地狱。依是说,则不敢嫁,而怕生子。或惧其所嫁之夫,系其前父及亲人所托生,俱未可定。如此之教,岂不将殄绝人类而独存禽兽耶?
康熙九年庚戍仲春
治理历法耶稣会士南怀仁述
古今敬天鉴
白晋
古今敬天鉴题解
《古今敬天鉴》系耶稣会士白晋所作,抄本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共面。同馆还藏有一本,为第号。白晋(Joachim Bouvet),字明远,法国人,生于年,年来华,年卒于北京。本书最早于康熙四十二年 完成于北京,有经筵讲宫礼部尚书韩大学士作的序言。过了四年 白晋又辑入了《日讲》等解,“始复明典籍敬天之原旨”,并自己作了序。
《古今敬天鉴》分上下两卷。上卷以天主教思想阐释中国四书五经所载之言,其宗旨在于复明上古敬天之原意,纠正前代儒学传解之误,恢复中国人的敬天传统。同时也阐发天主教的思想,“发明天学之微旨”,“明天学之本义”。进而使中国人,尤其是中国学者对天主教发生兴趣,与西方传教士一同学习《圣经》,以发明天学的道理。(“中华之儒欲明经典奥文所藏天学本义者,莫如与西士同心含志,考究天主《圣经》的精微之旨尔”)
在结构上,上卷先是摘录儒家经典经文,然后择录一些中国古代儒者的注解,与天主《圣经》观点进行对比,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以便于读者能看出儒家经典与天学精意符合之处。如对《易传》中“出乎震”一名,作者先引用了《日讲》中的注解,然后介绍天主《圣经》的相应观点。最后作者对上述引文和观点进行详述。作者用天主教神学的思想框架对中国儒家的古典经文进行整理,书中标题有天主存在、天主创造、天主爱人、天主赏善罚恶、人当悔改、人当敬畏天主、人当爱主爱人等。以此来说明中国古人早已对天主有所认识,并且一直在敬天主、爱天主、事天主。只是后世异端邪说的兴起,中国的天学才变得模糊不清了。
本书的下卷是民俗民谚,文人雅语和儒家经文的汇集互证,把同一话题的语句汇集在一起,以此来证明无论古今,无论雅俗,天主教的道理都贯穿于其中。如在“宇宙必有真宰”的题目下,俗语云:“头上有老天爷作主”,读书人会说:“上有青天”,《诗经》有证:“有皇上帝”。
白晋是于年月到达北京进见康熙的。他在宫廷里讲解西学,绘制地图,使康熙皇帝大为高兴。他传教亦非常热心,设立善会,以增神益。他与人交往和蔼可亲,有许多缙绅朋友。《古今敬天鉴》多引皇家《御批》和钦定《日讲》等书的注解,以便与官方的思想意识相一致。从这些事件来看,我们可以推测白晋写本书的目的也在传教。不过其传教策略以走上层路线为主。当然,他也非不关心普遍百姓的信仰。相反,他对民间俗语的研究,正是把天主教信仰带入了平民生活。
《古今敬天鉴》是从中国已有的文献出发,来寻找天主的“自然启示”,可以说是天主教对中国儒家经典的理解,其中尽管有传教的目的在内,但其态度是亲和的,同情的。白晋的《古今敬天鉴》给中西文化的对话提供了一种模式,就是文化根源上的比较。本书与《天儒同异考》的宗旨,可谓是相得益彰。
古今敬天鉴目录
古今敬天鉴题解
古今敬天鉴目录
古今敬天鉴自序
一、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二、历代名儒未归於古儒之意
三、本朝皇上复明典籍敬天之旨
四、复明天学之法
古今敬天鉴(上卷)
第一节 上帝创造
一、有皇上帝
二、(帝)出乎震
三、天之主宰
四、上天无声无臭
五、天命於穆不已
六、礼必本于太一
七、太极生两仪
八、万物本于天
九、天作高山
十、帝赉予良弼
第二节 上帝主宰
一、天生此民
二、帝命率育
三、上帝赐人丰年
四、天阴隙下民
五、上帝是下民之君
六、天为人之父母
第三节 万民出乎一祖
第四节 上帝生有形有灵之人
一、天生蒸民
二、天与我心灵
三、上帝临汝
第五节 上帝付人以善性
一、上帝降衷于下民
二、天生有物有则之民
三、天命之谓性
四、孟子道性善
五、牛性不同于人性
六、仁智乃性之德
七、仁乃天赋之德
八、仁乃人之安宅
第六节 天理人欲各率人行其善恶
一、道分仁与不仁
二、舜跖之分在于利与善
三、君子与小人之别
四、为富与为仁之别
五、志于仁则无恶
六、君子周而不比
第七节 上帝命人中正诚实
一、意诚则心正
二、中正以应天
三、中庸即至理
四、君子中庸
五、君子时而中
第八节 天降圣德以复人明德之性
一、明明德
二、惟圣人可以践形
三、人道思诚
四、顾諟天之明命
五、天理至诚无息
第九节 人当畏唯一上帝
一、先王享帝
二、至尊无二
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四、圣人亨以享上帝
五、赋之牺牲以共上帝
六、郊社之礼以事上帝
第十节 敬畏至神至灵之上帝
一、上帝日监在兹
二、汉文帝日食求言
三、惟天聪明
四、畏天之威
五、燔烈以与嗣岁
第十一节 圣洁之人方可祀上帝
一、惟圣人能飨帝
二、上帝居歆
三、上帝时歆
四、恶人痛悔亦可祀上帝
第十二节 每事必请命于上帝
一、请罪有夏
二、天子祈谷于上帝
三、以旦代某之身
四、丘之祷久矣
五、诚敬为祈天之本
第十三节 不可乱用祭祀之物
一、天子亲耕以事上帝
二、用酒以祭祀
三、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
四、用牛羊祭祀天
五、用五畜祭祀上帝
六、祀帝於郊
七、柴於上帝
八、用盛乐祭祀上帝
九、作乐荐之上帝
十、无礼义则悖天道
十一、无节则灭天理
十二、饮酒失常则乱德
第十四节 上帝全在全知
一、惟天聪明
二、简在上帝之心
三、简在帝心
四、昊天曰明
五、上天昭临下土
六、天监在下
七、上帝监观四方
八、上帝明明在下
九、知我其天
第十五节 民心即天意
一、天视自我民视
二、不以耳目心思天知物
三、天听自我民听
四、天聪明自我民聪明
五、帝惟下民之秉为
第十六节 上帝示人之主
一、天不言
二、天以行与事示之
三、天意存乎民心
四、梦帝赉予良弼
第十七节 上帝垂顾四方之民
一、盛德闻於上帝
二、秽德彰闻于天
三、腥秽闻於天
四、上帝鉴民
五、天鉴厥德
六、天哀四方民
第十八节 上帝赐人规范
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二、天叙有典
第十九节 修己以敬天
一、存心养性以事天
二、敕天之命
三、顾諟天之明命
四、君子戒慎恐惧
五、恪谨天命
六、居恭执敬
七、君子有九思
八、君子三畏
九、殷王罔敢失帝
十、咸有一德
十一、敬迓天威
十二、修己以敬
第二十节 诚实不伪
一、巧言令色,鲜矣仁
二、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三、毋欺天
四、拂人之性必招灾
第二十一节 祸福之机
一、祸福由于善恶
第二十二节 上帝眷爱改过迁善者
一、天亲敬天之君
二、天佑于一德
三、天须暇之子孙
四、改过迁善无咎
第二十三节 忠恕以爱人
一、己欲立而立人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第二十四节 祸福由人自取
一、孽非天降
二、乱匪天降
三、人自取殃祸之命
四、夏殷自取其亡
五、为政不平召祸乱
六、民自速辜
七、灾眚不可幸免
八、祸福自求
九、满招损,谦受益
第二十五节 上帝赦免悔改之人
一、尚赖匡救之德
二、恶人斋戒沐浴以祀上帝
三、悔改成吉
四、改过自新以回天意
第二十六节 上帝降罚不悔之人
一、上帝降罚夏桀
二、商纣自绝于天
三、益之用凶事
四、天命去桀
第二十七节 上帝警恶劝善
一、鲧汩陈其五行
二、商王弗敬上天
三、昊天疾威于上下
四、敬天之怒
五、敬天之谕
六、天彰周公之德
七、大雷电以风
第二十八节 上帝立大圣全德之君
一、天生聪明时乂
二、天惠民以立君
三、天立君师以佑民
四、天降君师
五、王来绍上帝
六、帝立子生商
七、帝命式于九园
八、天求民主
九、帝命武汤正域四方
十、天命尧为天下君
十一、元后作民父母
十二、天命文王
十三、天命二后
十四、文王受命
十五、天命此文王
十六、文王在帝左右
第三十一节 上帝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一、天将降大任於是人
二、天閟毖我成功所
第三十二节 上帝弃绝逆天害民之君
一、天用剿绝其命
二、帝式商受命
三、天命诛商
四、天命殛夏
五、天降之咎
六、皇天弗保
七、上帝命汤伐夏
八、天弃我
九、上帝改厥元子
第三十三节 顺受天命
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二、天与命
三、道之行废
四、行止非人所能
五、天纵成功
六、匡人其如予何
七、桓魋其如予何
八、天实为之
九、斯人而有斯疾
十、可以无大过
十一、不尤不怨
十二、君子居易以俟命
十三、天命不彻
十四、修身以俟之
十五、世乱由人为
十六、顺受其正命
十七、君子行法以俟命
第三十四节 发誓以明心
一、夫子之誓
第三十五节 天降圣德
一、有陨自天
二、惟德动天
三、天佑之利
第三十六节 敬上帝爱下民
一、时亮天工
二、人代天工
三、天命多辟
四、未顺命
五、帝享王用
六、好生钦恤
七、具严天威
第三十七节 上帝赐福仁爱之君
一、天保定尔
二、降尔遐福
三、天被尔禄
第三十八节 上帝福善祸淫
一、惟天聪明
二、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三、上天孚佑下民
四、惠迪吉,从逆凶
五、上帝必福善淫
第三十九节 敬是真福真祸之机
一、天监下民
二、天佑有商
三、天降灾祥在德
四、敬乃祸福之机
五、元吉在上
第四十节 永福永祸
一、无坠天降之命
二、万世无疆之休
三、文王在上
四、文王在帝左右
五、三后在天
六、殷多先哲王在天
七、天有显道
八、天剿绝其命
九、永畏惟罚
十、上帝不蠲
十一、永言配命
十二、不敢宁于上帝之命
第四十一节 全福极祸
一、五福之目
二、六极之目
三、总结:以福极劝惩天下
第四十二节 上主所闻之道乃自然率性天理
一、天命之谓性
二、人心道心
三、攻乎异端
四、仲尼不为己甚
第四十三节《古文渊鉴》诸条
一、《祭祀术奏》
二、《请除释教》
三、《论佛骨表》
四、《与吕微仲书》
五、《毁佛寺制》
六、《正命》
古今敬天鉴(下卷)
一、称呼真宰之文语
二、宇宙必有真宰
三、至尊无对
四、造天地万物
五、养万民之大母
六、天子在位乃奉主宰之命
七、人人该敬事之
八、人心不正,何能事之
九、无所不在
十、无所不知
十一、无所不见
十二、无所不闻
十三、明白善恶
十四、毫厘不差
十五、至明何能哄之
十六、至公无私
十七、自掌赏罚善恶之权
十八、自本爱人
十九、万恩之源,理当报之
二十、吾将何物报其洪恩
二十一、生人之主,命人相爱,或有相欺,即欺主也
二十二、人不善,其宰严其恶
二十三、凡苦皆由其命
二十四、兹怜之本不负苦人之望
二十五、苦之极必祷其怜
二十六、好谦恶傲
二十七、不容人恶,不可不畏
二十八、人无过失,何以畏之
二十九、其意深奥难知
三十、其算无穷
三十一、事事好否,无不顺其命
三十二、人之生死,俱属主宰之命
三十三、非主宰之佑,事事不成
三十四、真宰者乃众人之赖,事事告之
三十五、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三十六、天旱之时,望雨求之
三十七、五谷不生,求之方得
三十八、真宰福善之所,不外于天
三十九、真宰乃长生之根,求之可寿无疆
四十、敬主牌位
四十一、敬主礼仪
四十二、开人明悟,自招灾祸
四十三、开人明悟
四十四、赋人上智
四十五、上天从人
四十六、全赖上天
四十七、赐人福禄
四十八、上天降灾
四十九、惟天当求
五十、上天神灵
五十一、上天可畏
古今敬天鉴自序
一、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从古以来,诸儒皆重典籍所载修身齐家治国之道,无不以敬天为本,然先后之儒敬天之旨大不相同。
古儒朝夕事奉上帝
上古之儒近於天学。故其敬天者,明识有皇上帝至尊无对,全能至神至灵,赏罚善恶,至公无私,真为万有之根本主宰。所以朝夕小心翼翼,畏之、敬之、事之。
中儒事天以外仪虚文
中儒不幸遭战国焚书之害。於时,典籍所载敬天之原旨,与古传之文几亡。当秦汉晋唐,愈失真道之传。虽祭天之礼,事天之说尚在,大概不过外仪虚文,而真如不识惟有一至尊无对上帝为万有之主宰。故祭五帝祭七帝,种种非举,迷谬反古。
宋儒不明真主唯一
迨至宋朝,憎前儒流於道家,诸帝之妄,务尽革之。惜哉!宋儒有不明真主惟一之旨者,各逞其臆说,而经乃晦矣。
二、历代名儒未归於古儒之意
所以诸儒云:信经不信传。
诸儒各有所学
如《书经大全序》,元城刘氏云:汉承秦火之後,诸儒各有所学,谈经或得或失,各自名家。
前儒失意而後学忘味
《易经大全程序》云:去古虽远,遗经尚存,然前儒失意以传言,後学诵言而忘味,自秦而下盖无传矣。
王道衰而异端起
《性理会通进书表》云:自王道既衰,异端蜂起,燔烈秦火之馀,穿凿汉儒之弊,其间存者不绝如线。
宋学以狂瞽相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