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第六节天主耶稣降地狱而救古圣人
第六节 天主耶稣降地狱而救古圣人
吾主耶稣死,厥徒葬其身,而其灵魂降地狱。夫地心有四大重,最深曰魔鬼之地狱,次曰炼罪之地狱,三曰孩童之地狱,四曰古圣人之地狱。
一、第一重:魔鬼之地狱
若第一重,凡不遵天主十诫者,皆堕此狱以永终受苦。
二、第二重:炼狱
若第二重,凡有微失及未尽其罪之罚,至死下此狱以炼之,炼净然後登天。盖天堂之福乐,在见天主无穷之至美好。此至美好者,乃众荣万福之源。非净洁之灵性,不能得嗜此至美好之深味,而饮此天源之水,故有此狱以炼人之罪。
三、第三重:孩童之地狱
若第三重,孩童未至七岁而死,皆以无苦乐之狱为其永寓。盖孩童未入天主圣教,无功也,不可升天堂享福;亦未悖天主十诫,而不可落恶人之地狱受苦,所以有孩童之狱。繇天主至公,非有功不赏,非有恶不罚也。然此特就教外者言之,若教中领洗之孩童,则元罪清洁一死即升天矣。
四、第四重:古圣人之地狱
至第四重,天主未降生为人,诸圣因元祖之罪,不能登天,所以皆居於此无苦之所,俟耶稣来救之。盖惟吾主耶稣之功,足以开天上之门耳。是故古圣人在世,及在於此狱,尝叹曰:乾何不降义者,坤何不降救世者。皆指耶稣而言。如是,可见古圣人深望耶稣,天主因古圣人之功,速降生以救之,成赎世之功。吾主耶稣之灵性,至於此狱,救诸圣人升天,故此所今空矣。
第七节 天主耶稣第三日复活
一、耶稣复活
1、耶稣复活纪实
三日未满,我主耶稣之灵性,进塚墓,含於本躯。忽然复活,厥光胜日,厥美超绘,厥衣洁如雪,总之圣容夺人心目。即现於其圣母,次於其弟子,而言天国微妙事。吾主耶稣复活,拨开其徒之云雾阴翳而笃其信。使见吾主之死,信有人之性;见其复活,信有天主之性。非死何证是人,非复生何证是天主乎?难死属於人,复生属於天主故也。所谓复生属於天主者,非天主之性复生。天主之性不能生死,只是吾主耶稣恃天主之全能,而复生也。
2、耶稣复活之义
⑴无罪之身不可朽坏
今细言吾主耶稣复活之义,曰夫人身之所以坏,皆繇罪起耳。吾主耶稣非有罪之影,则不坏而复活,当然之理也。
⑵耶稣肉身尊於天地故不坏
且吾主耶稣之肉身,尊於天地,天地且不能坏,况其尊焉者乎?
⑶至圣之身不可朽杯
又其死虽解肉身灵魂之结,而肉身於天主尝相合,则此至圣之身不可归土而又复活,又当然之理也。
⑷身神复结而复活
且吾主耶稣,卓然高出於天地神人百物之上,若死而非复活,则此细巧之功,亦不久之功也。故其身於其神,复相结以成此奇异之功,而符於实理矣。且非吾主之复活,又谁信万人之复活也哉?
二、公复活
或曰,人死其身即坏其神有功,升天堂以受赏;若有罪,落地狱以受罚。今此公复活之奇事新说,从何而据?
1、天主示公复活之说
曰,考经传天主先未降生,已示公复活之说於知未来者。又天主降生在世,以圣口传之,而其宗徒纪於典册。则诸人复活,乃不疑之理也。
2、天主有公复活之能
且天地神人百物,皆出於天主之全能,则公复活,於天主又何难焉。
3、类比论证公复活
⑴太阳出入有复活之象
今且借物以明之,太阳之出入,有复活之象焉。入,死也,故入於西而夜。万物死者,夜之象也。出,生也,故出於东而昼。万物生者,昼之象也。
⑵冬藏春发有复活之象
又树木冬月藏而枯,春月发而生。树木之茂枯者象死,人死必藏於墓;树木之发生者象复活,人复活须发生长之效。
⑶谷种生发,有复活之象
即夫五谷子粒,与人甚相似。五谷者,种先烂而後生,则人之身虽死坏,终有期以复活明矣。
又天主於人之母胎,便造人身赋以灵性而使生,何不能从墓中俾之复活哉?
4、西国明复活之义
又观世人每以葬为重事。远西诸国,因明复活之义,故棺有用玉石者、香木者、银铅者,欲其永无朽烂,存其尸骸以需复活。
5、中国望人复活
贵邦虽未闻复活之说,然亦知重葬礼,此乃自然而然,如望人之复活也。
6、天主有复活之能
若夫人之死者,或投於水火,或化为尘埃,至灰烬无存者。然其元体还归四行,变变化化不出天壤之间,天主向能从无中造成天地万物,今何难取其散漫飞游於天壤间者,聚其元体而为人哉?
第八节 天主耶稣升天而坐於圣父之右
一、耶稣升天纪实
我主耶稣复活,至第四十日午时,自举而升天。诸古圣人,及无数天神,以躬送之;十二位宗徒,及诸弟子,以目随之。吾主耶稣至上天坐於天主第一位之右,为人类保主,以息其圣父之怒,免其罚而祈其恩。
二、耶稣升天之义
或曰,天主耶稣所言所为之事,咸有深义。第三日复活,而第四十日乃升天者何?
1、耶稣复活居世之义
曰,吾主欲断诸疑之根,故不复活於三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死也。不即升天於四十日之前,恐人疑其不活也。
2、耶稣第四十日升天之义
⑴见天主公义
又不居世於四十日之後,以明吾人本乡不在世间,而在天上,俾吾心思天堂之妙福。
⑵耶稣至尊至贵不可久居于世
且吾主耶稣为至尊至贵,而其为最光最美,则不可久交於世人。而升天以交於天神及圣人,自然之理也。
⑶耶稣升天与人方便
又倘天主耶稣未弃世,万邦之王之民必皆离其国家而争赴如德亚以睹其圣容,聆其圣言,从其圣教,而忘归国家。如此,亦大不便於人矣。
⑷耶稣升天助人为功
又人必皆见天主耶稣而乃信其言听其命,何功之有?惟未闻吾主而信之,未见耶稣面爱之,而事之则为功之至也。然则吾主耶稣,必宜升天明矣。
第九节 天主耶稣日後降临审判善恶
一、私审判
审判有二:一谓私审判。盖人终命之後,其灵魂即诣天主耶稣台前,听其命。善者陟天堂享福,恶者下地狱受刑。升者升,堕者堕。无得自脱以转生人世,如所谓轮回之谬说者。
二、公审判
一谓公审判。稽古经新典,世界竟有穷尽之期,斯为吾主在世所累言,故不可疑也。所谓世界者,非天地也。天地不废坏,废坏者,乃飞潜动植及人类耳。世界近尽,天降火,人物尽毁。天主重新万人之原身,而在天上与在地中之灵魂俱入坟墓,与本身相结而忽皆复活,然后齐集最广之方。天主耶稣速来审判,以酬善恶。
三、公审判之义
其公审判,无不合於至宜。
1、见天主公义
盖为善与为不善,咸繇肉身及灵魂端而出。非有公复活及公审判,人之肉身竟遗不报,乌见天主公义乎?
2、显天主天威
又恭敬天主者,大都被恶人齮齕而讪笑之,而吾主在世,亦被恶人钉辱。则不免有此期,以显其全能之大,其天威之重,其圣教之实。而於万人之前,尊报诸从守圣教者。
3、罚昧主之徒
当是时,昧主之徒,仰瞻於上,见天主耶稣之严容;俯於下,见地狱之猛火;顾视於旁,见恶鬼邪魔,内辛外苦并立,悔之何及乎?於今必须时时戒慎,时时恐惧,庶免地狱之永苦耳。
第十节 天堂略说
一、天上福乐
天上微妙,非人力所能形容。盖上天之事,勿属於人目也。《诗》云:“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世上众福万乐,与天上福乐之微滴,亦不堪比。盖嗜彼厌无足,嗜此足无厌也。所为殊繇?彼乃形而伪,此乃实而神也。上天福乐之一滴,足满人心,矧其无量乎?葆禄圣人在世,掸试之而曰:“从古以来,目之未视,耳之未闻,心之未思。”天上极荣福之妙,圣人恒欲死以得享之。此荣福,为天主之至美好。凡见此至美好者,必爱之而赞誉之。其全福繇此,故其心不务他福也。但享此至美好有巨细不同,天上之报称於世上之功,以其能明悟者明之尽,以其能爱欲者爱之尽。此至美好,非人之肉身所能视且享也。
二、身之荣福
或问身之荣福如何?曰,复生後,天主润圣人之形身,以盛能盛美。最大者有四:一曰无损。既复生,不复死。一曰明光灵显不假太阳之光。一曰神速无翼而飞。一曰神透入坚破实,毫无踪迹。又其神心聪明睿知,其身躯强固,百疾不侵,体貌精美,发七倍於细金之黄色。凡天神圣人,相亲相爱,如一身心,共是共非,共爱共恶,惟天主之所是非爱恶焉。盖享荣福者,瞬息不离於天主之命,繇此视听言思动静大定於善,而绝无一毫人欲之杂。
三、天堂之所
论天堂之所,在第九重天上,为天国之京都。九品天神,与诸圣人,为其纯臣。人无功,弗许之通此最妙之境,无昼无夜好也。吾主耶稣为其日,圣母为其月,圣人为其星。饥渴悉得远离,天上非疾死之乡,乃尝生之所也。经云:“在天上享天主至美好之睹,一千岁之期似一短日焉。”於乎,不望天上之妙福,岂非昏迷之至乎?
第十一节 地狱约言
一、论地狱之苦
1、地狱与天堂正相反
按经传,地狱乃天主报恶之处,在地心,与天堂正相反。盖天堂最高太广,至美甚光;地狱最下太狭,至丑甚暗。天堂盛福之所,地狱盛祸之所。天神善人居於彼,邪魔恶人居於此,总之无一不反。
2、地狱之全祸
地狱之全祸有二:最大者在失望升天而享至美好之睹,因淹沦於万闷众忧之中,致恨自弃,为此种种恶事,而天主备极加刑。次在暴火能焚人之身神,所以内忧外患,相继并来。入地狱者,即束缚此万苦之中而不能脱。凡庆乐慰逸,毫不进地狱之门,故无吉福之刻,皆凶祸之时也。其哀呼戾於天,而终不能摇天主之心。此无竟无终之苦,久不能衰而但日盛。邪魔恶人,虽为猛火所灼烂,而实不能化,尽受此地狱之苦。一短刻,似万岁之难度焉。如此可知地狱之苦,莫可比拟,岂非人所当深怖者乎?
二、身后必有天堂地狱
或曰,吾中华有说,今世之安乐穷难,即天堂地狱之苦乐,是否?
1、禽兽死而魂灭
曰,惜哉,此说乃邪魔及下愚之论也。身後非有天堂地狱以报善恶,则吾人於禽兽何异?禽兽者,不知美恶,不辨是非,是故无功无罪,无苦无乐也,盖其魂至死而灭焉。
2、人死灵性不灭
人则不然,灵性神类也。人死而灵性不灭,乃受诸报,依今世所行之善恶焉。
3、地狱之说能警恶
且人不虑身後之事,必将纵恣狂悖,日习於恶而无所忌惮。则今世即是天堂地狱之说,适引人陷於罪中而不出也。
4、赏善罚恶为确报
夫世之人主,犹必以赏善罚恶为理法,况天主无始无终之大君,而谓无有确报乎?
三、世间吉凶祸福不足为报
或曰,造物主必有赏善罚恶之权,然而今世之祸福,亦可为报。故善者降之百祥,不善者降之百殃,亦何必报之於後世?
1、世间苦乐未足为善恶之报
曰,世间苦乐,未足为善恶之报,为其不久也。恒择乎善与恒择乎恶,非无终无竟之报不相称。又世上有君子,终身克己,尝居贫困;小人纵欲败度,反获富安,使无後世之赏罚,则小人之幸,固大乎君子。彼古圣前贤,自少而壮,壮而老,孜孜不怠,自克而忘其身,反不若恣肆毕生者之为适也,亦何以见天主至公之法哉?
2、世间赏罚不足与天主相称
且天下之主愈贵,其赏愈大,其罚愈重。天主既为至贵,则其赏罚,亦必天堂之永福与地狱之永祸方相称耳。
3、世间吉凶皆是天主作为
或又曰,今世之吉凶祸福忽然而来,似未出於造物主,何也?曰,皆繇天主。以吉福暂酬人之性德,以凶祸暂惩人之罪恶也。且将提醒吾辈之心,使信後世之苦福有甚於今世之贫富。倘非有今世之报,谁信後世之报乎?
四、论述德性之报
又曰,子言几於明理,请详阐性德之报,以全剖我疑。
1、立德之报在立德之终
曰,格物穷理之精义,难以全悉,今惟言其大略。夫立德之终,即立德之功;立德之功,即立德之报。盖报系於功,而攻系於终也。
2、性终与超性终
立德之终有二:一谓性终,一谓超性终。性终者,乃物之美好;超性终者,乃天主之至美好,超性人力所不及,惟恃天主之佑,乃能得也。夫天主始人之类而决其终,善人至於终,乃睹天主之至美好而爱之,不然,人於生死何意焉?凡为善者,未向此至美好,而独止於德之美好,攻性之德。与夫知有至美好,而向此至美好,攻超性之德。
3、性德之功报与超性德之功报
则性德之功报,与超性德之功报不同。
⑴永远之福报超性德之功
夫超性德之功,乃天主之神恩,此恩润人之灵性,而义之、圣之、美之。得此超性之恩者,身後升天得睹至美好,得享至美好。此至美好,含终报之义。善圣人为终,荣圣人为报。超性报之妙,难测难量也,约之为永远之福也。
⑵世间福乐报性德之功
若性德之功,为性之恩,润人之心,而其报不外今世之境,世间之禄位名寿是也。孔子赞舜之性德,明言其报:“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则性德之报,全在今世之内。故凡慕进德之门,须正其意,以立超性迁大功,而得超性德之终,及享其无穷之报也。
第十二节 天主教异於他教
一、天主教与佛道二教不合
明此天学之约义,则明天主教与他教相拟,如光於暗焉。
1、天主教以恭敬畏惧造物主为贵
天主教以恭敬畏惧造物主为贵。此主乃列邦之大君,诸人之大父母,及今後两世之赏罚在其手。则此主可恭可畏,而其教真教也。
2、佛道二教以畏惧为主
他教以恭敬畏惧释、道、土神为主,此辈在生,未尝认主,其身已死其灵入狱。一切虚像皆後人所伪奉,邪魔所凭托,顾拜之、事之。譬如人子不事父母,而事其仇敌;人臣不事君王,而事其岛寇,岂不为谬悖,而当远绝者哉?所以传教之士,往往与佛老之徒不合,繇邪正不两和也。
3、儒家亦视释道为刺谬
即今儒家,亦视释道为刺谬。乃有名儒,反复信从佛老,岂徒获罪天主,抑深背孔孟之训也。
二、天主三教
或问,天主教於儒者异同若何?曰,按上文即知之矣。吴淞徐文定公曰:“天主教绝佛补儒。”武唐塞奄钱相国亦曰:“足为吾儒补正。”
1、天主教发展的三个阶段
夫天主教惟一,而沿革则三。先性教,次书教,次新教。
⑴性教
性教者,本性敬畏造物主,而勿反天理。此皆发於人心之自然,是天主铭刻於人心,所谓赋畀之良也,故曰性教。
⑵书教
书教者,在十诫等礼仪。天下之人,率忘真主,弃废性教。惟如德亚国,纯一敬事天主,不为异端所染。天主乃示梅瑟圣人以十诫,俾录以教民其大旨总归二端:爱天主万有之上,与爱人如己。此谓书教,亦谓之古教。
⑶新教
新教者,立性书两教之纲维,乃天主必生所自定敷,即传之教是也。亦云恩教。盖天主降生而赎人之罪,大恩也。此恩非赖人之功,惟缘天主爱人之心,所以亦云爱教。
2、儒教即天主之性教
《中庸》首言天命谓性,修道谓教。盖欲人尽其性中固有之善,以不负天帝之锡予,则儒教殆即天主之性教也。
3、天主新教可以补正儒教
於乎,人皆知已之有性,而不知其出於天主;亦知性为天主所赋,而不知何修何率以复命於天主。自天主降生为人,立经典祭祀,赦罪入教,与教中之礼仪,乃能使人免地狱而升天堂,可知天主新教正以补儒所未逮。而使人繇之,益得以尽其性,天下当信从而守之,断断无疑也。
三、天主教与性书二教的关系
或曰,性教极有理,乃今必从新教,古来礼仪不守何也?
1、天主教能明两教之未明
曰,天主为教之主,而有移尚之权。性书二教,虽据实理,然性教暗,书教严,惟新教光且爱,而能明两教所未明。如天主三位一性,後世之报,吾人有不灭之灵性,与教中诸妙义,皆新教独详之。
2、天主能废两教之旧礼
又问,性教与书教之礼仪如何?
⑴古礼皆指天主为生死之主
曰,古礼许多,最大者为祭祀天主之礼。昔教欲祀天主,诣天主堂杀牲而献。杀牲之义,皆指天主为生死之主耳。惜世人不辨理,土庙淫祠,杀牲以祭,不亦迷极昏至哉?盖生死之真主惟一,故在昔圣贤惟祭天主而已。
⑵耶稣降生立弥撒新仪
迨吾主耶稣降世,又革除杀牲古礼,另立新仪,即今弥撒大祭是也。
⑶古礼与新仪的关系之喻
其新仪意味深详,别有本论。要而言之,天主未降生而有性教、书教,譬如国王未出巡狩,而先遣臣布令於四方。及既降生,革除古礼而立新仪,譬如国王巡狩,一方将前所布号令重为裁酌,改定一番。当是时,为臣民者,将从王亲定之新令乎,抑执旧所传令而不变乎?然则既有吾主亲立之新教,其性书两教之礼仪,可废而不必守亦明矣。
儒教实义
远生问
醇儒答
温古子述
儒教实义题解
抄写本《儒教实义》,共77面,系法国耶稣会士马若瑟所著,现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316-I-20-I号。 巴黎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亦有两部抄本,古郎氏编目为7152和7153号。马若瑟(Joseph Henry Marie de Prémare),名龙周,字若瑟,笔名温古子。他生于1666年,1698年来到中国,在广州、江西饶州、建昌、北京、九江等地居留,在赣传教二十余年。1724年,雍正仇教时,他与其他传教士被逐还广州。从此,他潜心治学,专务著述,又广泛搜集图书,寄回法富尔蒙王室图书馆,以沟通中西文化。(徐宗泽语)1726年,因为“他在鼓励学习汉籍《易经》的时候,破坏了对《旧约》的崇拜”, 被教廷传信部召回。后来,他又来到中国,并于1736年死于澳门。
《儒教实义》以问答的形式写成。马若瑟假托远生设问,醇儒作答,由温古子来记述完成。明清之际来华的耶稣会士,多认为中国古代的儒学与天主教不谋而合,只是因为秦火之后,才渐渐失其真传。其后,佛老并起,杂说纷陈。虽经理学中兴,卓然自尊,但也是自成一家,终不能返本归真。所以作者以“温古子”自号,并称传道解惑者为“醇儒”把儒家实义诠释为事奉上帝,“依此先儒之明言,则自宋至今,凡为醇儒者,皆信古经大训,皆事皇天上帝,亦不可疑也。”
本书共108个问题,大体可分为六大部分,包括儒教的天学、儒教的人物鬼神之理、儒教的伦理思想、儒教的丧葬祭祀、儒教的尊师之道和儒教的经典评介。作者引经据典,考证出儒家的天学以敬天事天为本,儒家之天,即天主教之天主。作者揉合天主教思想和儒家思想对人物鬼神之理进行说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揭示其中合乎天主教教义和儒家传统的各个方面,纠正其中不合理的成份。作者在阐释各种儒道学中提出“正俗之道,合情合理”的原则。例如,论到鬼神祭祀,作者就先论证祭祀鬼神不合乎圣人之教,再说只要动机正确则无可无不可。在伦理方面,作者把天主教和儒教的伦理思想结合起来,以儒家的经文解释天主教爱仇敌的诫命,用天主教的信仰来涤化事君孝亲。书中对于祭天、敬祖、焚香、奠洒、复仇、葬亲、堪舆、木主、神位、点主、上坟、吊丧、祠堂、家庙、郊庙、迎神、降神、卜筮以及亡人在天都有解释。作者通过儒家的经典来考证这些礼仪的本来含义以及其所包含的人情事故,使其成为可以让世人理解的风俗礼仪,而不是神秘莫测的邪教迷信。论到儒教及其礼仪和经典,作者认为,“吾儒之大道也,先王既受之於天,使皇天上帝眷佑我中国,越三年,而大功亦可告成矣。”可以说作者已经近乎完全地把儒教等同于天主教了。其目的大概是想把儒教和天主教融合起来。本书与《天儒印》的思想倾向,恰成一明显的对照。
《儒教实义》是对中国儒家思想传统,道德实践和礼仪风俗的归纳和总结。其中,对礼仪风俗的考证和分析尤为精彩,可谓深得孔子“攻乎异端,其罪也已”的三昧。在文化对话和比较中,本书贯通古今,合壁中西,称得上是中西文化比较的极品之作。此外,本书对中国礼仪风俗的考证严谨,对文化史的研究也大有禅益。
儒教实义目录
儒教实义题解 69
儒教实义目录 71
第一节 儒教的天学 76
一、儒教 76
二、儒教崇敬的对象 76
三、天 76
四、穹苍之天 76
五、苍天非上帝 77
六、理非上帝 77
七、上帝实义 78
八、玉皇非上帝 79
九、上帝之名 79
十、敬上帝 79
十一、祭天之礼 80
十二、后土非上帝 80
十三、惟心奉天 80
十四、德感上帝 81
十五、祭上帝之意 81
十六、惟天子祭天 81
十七、立祖配天 82
十八、祖与天不等 82
十九、惟圣人能享帝 82
第二节 儒教的人物鬼神之理 82
二十、万物等级 82
二十一、物 82
二十二、人 83
二十三、物贱人贵 83
二十四、鬼神 83
二十五、鬼神有邪正 83
二十六、三礼之义 83
二十七、敬鬼神 84
二十八、祭鬼神 84
二十九、谁当祭天 84
三十、城隍 84
三十一、拜城隍非礼 85
三十二、以理正俗 85
三十三、祀神而曰山 85
三十四、至诚感神 85
三十五、以礼感神 85
三十六、祭神如神在 86
三十七、事神得福 86
第三节 儒教的伦理 86
三十八、事君 86
三十九、敬君之义 86
四十、事亲 86
四十一、孝亲之义 87
四十二、真孝大纲 87
四十三、事师 87
四十四、事长 88
四十五、友仇 88
四十六、复仇 88
四十七、不以人废言 88
四十八、上下相敬 88
第四节 儒教有丧葬祭祀 89
四十九、事死 89
五十、葬 89
五十一、看地 89
五十二、木主 90
五十三、画像 90
五十四、点主 90
五十五、神位 90
五十六、灵魂之所 90
五十七、吊 90
五十八、丧 90
五十九、奠 90
六十、上坟 90
六十一、祠堂 90
六十二、庙 90
六十三、佛老之庙 90
六十四、无庙亦能孝 90
六十五、郊庙之意 90
六十六、家庙之礼 90
六十七、祭 90
六十八、祭之仪 90
六十九、祭之义 90
七十、卜者 90
七十一、斋戒 90
七十二、迎降送神 90
七十三、课 90
七十四、茅沙 90
七十五、祖考来格 90
七十六、“祖考来格”辩 90
七十七、有其诚则有其神 90
七十八、三献侑食 90
七十九、祝声三噫歆 90
八十、既醉既饱 90
八十一、设馔以祭 90
八十二、受胙 90
八十三、天加福於孝子 90
八十四、福 90
八十五、祖宗不能蔽子孙 90
八十六、祖宗不能祸祸人 90
八十七、周公祷上帝 90
八十八、祖宗可转祈上帝 90
八十九、祖宗不能主张天命 90
九十、祖宗在天 90
九十一、祈祖宗 90
第五节 儒教的尊师之道 90
九十二、孔子 90
九十三、孔子之德 90
九十四、孔子之庙 90
九十五、祈於文庙 90
九十六、立学见师之礼 90
九十七、谒文庙之礼 90
九十八、春秋丁祭 90
九十九、文庙从祭者 90
一百、孔子谓儒教之宗 90
第六节 儒教的经典 90
一百零一、经 90
一百零二、其他经典 90
一百零三、诸子 90
一百零四、经学源流 90
一百零五、《易经》之旨 90
一百零六、易道 90
一百零七、《国风》无淫奔之诗 90
一百零八、三教归一 90
第一节 儒教的天学
一、儒教
问儒教。
1、儒教是先圣相授受之心法
曰:儒教者,先圣后圣相受授之心法者也。古之圣王得之於天,代天笔之於书,以为大训,敷之四方,以为极言,使厥庶民,明知为善有道而学焉。
2、儒教之大纲
《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言儒教之大原也。孔子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於至善。”言儒教之大纲也。
二、儒教崇敬的对象
问儒教必有所敬。
1、儒教所敬有二端
曰:儒教之所敬有二端焉。其一、通於幽者,上帝也,鬼神也,先人也,先师也。其一、致於明者,亲也,师也,长也,友也。
2、儒教所敬之等级
然所敬有不同,故其礼有隆杀。最重者莫如敬上帝,小心昭事,以为独尊,以为上主,以为父母是也。敬鬼神者次之,盖既所有所施,并受之於天,则敬之与敬天者远矣。敬先人、先师者,又是一礼,乃事死如事生而已。
三、天
问天。
曰:天字本义,从一从大,一大为天。至一而不贰,至大而无对者,天也。
四、穹苍之天
问:穹苍之天,其一且大矣,岂是之谓乎?
曰:非也。夫穹苍也者,形而之下之器耳。有度数焉,故不足以为一;有界限焉,故不足以为大。非一非大,实不尽天字之义。指之而云天者,假借之字,强名之文也。盖有形之天者,乃神天之显象,上帝之荣宫,主者之明验而已矣。
五、苍天非上帝
问:奚知其然?
1、上帝非苍天
曰:考诸古经,则知之矣。《易》曰:“殷荐之上帝。”《书》曰:“皇天弗保。”《诗》曰:“上帝是皇。”(皇字之义,从自,从王,自王为皇。)曰皇,曰天,曰上帝者,皆苍苍所不及也。
2、上帝之名号
其称皇者,则为自王自有、自源自本、无始无终者也;苍天以之而清,大地以之而宁,品物以之而生焉。其称天者,则惟一惟大,而无可比者也。其称上帝者,上则为至尊而可敬,帝则为真主而可望。至尊上主,则为大父母而可爱者也。其称皇天上帝者至矣。而视夫块然穹苍之天,以为皇天上帝者。呜呼!谬莫甚矣。
六、理非上帝
问:所谓上帝者,理而已。
1、上帝不是理
曰:非也。经曰畏上帝,曰祭上帝,曰事上帝,曰简在上帝之心,岂是畏理、祭理、事理、简在理之心乎?朱子曰:“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既有是物,则其所以为是物,莫不有当然之则,所谓理也。”又曰:“理只是个洁净底世界,无形迹,他不会造作。”观此,可知天地人物,虽各有当然之则所谓理,而斯理必不能造之。
2、上帝是造物主
惟皇上帝,万物之本,万理之原,为能造成之确矣。诸物犹巨室然,夫室者,必其材料,以成其形;又有定则,以为其理。苟无人以造之,则不可得而成。夫巨室者,天地也;材料者,气也;清上浊下者,理也;化成之者,上帝也。《易》曰:“帝出乎震。”《礼》曰:“万物本乎天。”此之谓也。
七、上帝实义
问:上帝之实义,其载古经,不可疑也。至於宋儒或谓其绝,信乎?
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由宋至今,儒者师经,而上帝之实义存焉。其证有多端,请呈一二。
1、帝出乎震
《易》曰:“帝出乎震。”胡云峰解云:“自出震,至成言乎艮,万物生成之序也。然孰生孰成之,必有为之主宰者,故谓之上帝。”此一证也。
2、帝赉良弼
《书》曰:“梦帝赉良弼。”朱子解云:“据此,则是真有个天帝与高宗对曰:‘吾赉以汝弼。’不得说无此事;说只是天理,亦不得。”此二证也。
3、惟天生民
《书》又曰:“惟天生民。”《正义》解云:“民是上天所生,形神天之所授。民受气流行,各有性灵心识。民有其心,天佑助之。非天徒赋命于人,授以形体心识,乃复佑助。民有其心,言行、是非、得失、衣食之用,动止之宜,无不禀诸上天,各有常理。合道则安,失道则危,是助合其居,使有常生之道。”此三证也。
4、惟天聪明
《书》又曰:“惟天聪明。”《日讲》解云:“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用听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然察无遗焉。天之聪明如此。”此四证也。
5、简在帝心
《书》又曰:“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惟简在上帝之心。”《日记》解云:“简者,阅也。有善有罪,皆阅简在於上帝之心。”此五证也。
6、降祥降殃
《书》文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虞氏《品字笺》解云:“降祥降殃者谁,倘所谓皇皇上帝非乎?吾人日在监兹之下,不知时加惊惕,以畏天威,且敢以小知私心与帝天角,弗思甚矣。”此六证也。
7、福善祸淫
《诗》曰:“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朱丰成解曰:“福善而祸淫,此天之常理也。善者未必福,淫者未必祸,此正其未定之时也。方其未定,则人可能以胜天;及其既定,则天必能以胜人。然则今日之受祸者,安知其不为他日之福;而今日之受福者,安之其不为他日之祸乎?夫淫者祸之,似若天有所憎。然祸加於淫,罚恶之公理也,天何憎哉。知後日之祸非憎恶,则知今日之未祸,非曲庇也,後定而今不定耳。第不知其果何时定乎。”此七证也。
依此先儒之明言,则自宋至今,凡为醇儒者,皆信古经大训,皆事皇天上帝,亦不可疑也。
八、玉皇非上帝
问玉皇上帝。
曰:昔宋徽宗欲媚於上帝,如臣狎於君,而以玉皇表加之。丘琼山云:“天神之最尊者,上帝也。谓之昊天上帝,可谓极至而无以加矣,祀之者 尚不敢以备物, 恐或有以亵之。况敢以虚诞之辞,而加之冲漠之表乎?其为亵之也大矣。”由此观之,称上帝为玉皇犹不可,而道家敢以邪巫张仪为上帝。鸣呼!自作孽,侮上天,不可逭也。
九、上帝之名
问上帝之名。
曰:名者,命也。上帝独尊,孰敢命之?巍巍荡荡,虽圣人犹莫能名焉。非是形而下渺茫无知之气耳。非是囿於气,空空无为之理耳。其神也,一而不二;其体也,纯而不杂;其生也,自实无始;其久也,自实无终;其有也,自圆满而穷矣。大哉皇天,万物资始。至哉上帝,万民资生其无名可名者也。
十、敬上帝
问敬上帝。
曰:顺帝之则,人之本务也。在成汤,则“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在文王,则“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是故君子戒惧慎独,不敢少懈。凡明一善,欣然为之;知一不善,弗然遏之。视听言动,克复以治之。主敬以修己,行恕以爱人。改过不吝,迁善不倦。畏天之威,祈天之迪,顺天之命。此之谓敬天。
十一、祭天之礼
问:有敬乎内,必显乎外,如之何?
曰:亦当时行祭天大礼。《书》曰:“类于上帝。”孔子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
十二、后土非上帝
问:《中庸》郊社事上帝。郑玄解云,不言后土,省文也。信乎?
曰:非也,此汉儒臆说而已。
1、《尚书日记》注
《尚书日记》云:“妄解经文,以证其说,固不足阐。皇天上帝,至尊无对。而今妄分主者,崇比郊以抗天主,非礼莫大焉。”
2、朱宗元注
朱宗元此题文云:“上帝者,天之主也。为天之主,则必为地之主。故郊社虽异礼,而统之曰:事上帝云耳。郊以答生天之德,社以答生地之德云。”
3、清仇沧柱评
清仇沧柱评云:“观此,可知郑玄之解有误也。依此正解,惟分其象,而不二主,乃取两大,以象父母之德,意则不背古而无伤矣。”
十三、惟心奉天
问:备物以祭天,可乎?
曰:古者多不敢备物,积薪烧之而已。然惟天度心,惟心奉天。礼之本乎内,而古今无异也。若礼之外文,后世有玉帛、粢盛、鬯、乐奏,皆所以表乃心而象乃德。玉帛以象德之洁,黍稷以象德之香,鬯以象德之闻,乐奏以象德之和云。
十四、德感上帝
问:奏乐亦以感格上帝,然乎?
曰:《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夫乐象德,德盛者乐亦盛,非徒声容可以荐上帝也。先王作礼乐,礼以修外,乐以修内。乐者,和也。人心听命於道心,而道心对越上帝,此乃所以克享天心而已矣。
十五、祭上帝之意
问:祭上帝有何意?
曰:大哉问!真祭之意有四焉。
1、钦崇上帝
其一,为钦崇上帝。独有独尊,能造万物,能灭所造。故或燔柴,或宰犊,以寓其意也。盖火之化薪成灰,上帝能化有归无。牺牲或死或活在人,万民或保或丧在帝。故祭之意莫大乎此。
2、谢皇天洪赐
其一,为谢皇天之洪锡。盖上帝生我顾我,保存万物为我,阿我神心,养我形躯。我知一善而行之,上帝眷佑我;我有不善而悔之,上帝宽赦我。天恩如此,我何能报之?形躯虽亲为牺牲以谢之,吾心以为理不过也。故以犊易我,而报之於万一焉。
3、祈上帝诸恩
其一,为祈上帝诸恩。如大乾而求雨,雨害而求晴,弗子而求子,有疾而求愈。以此明证,惟上帝为能允而施之。然允与不允,亦必安天命焉。
4、息天义怒
其一,为息天义怒,而免罪罚。获罪於天而不祷天,真无所祷也。然悔过而祈大父母赦之,则可以望矣。昔者成汤自以为牺牲,祷於桑林之野,周公秉硅为天下祷,召公奉币以祈天永命。此之谓也。
十六、惟天子祭天
问:祭天於郊,惟天子当之,何也?
曰:天子者,天之子也。皇天所宠,莫大乎天子。《书》曰:“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夫天下者一家也,万民皆兄弟也。天子祭上帝,是代万民而祭。蒸民与天子合其心,而一家同祭焉。又天子一人,天下至尊也,以天下至尊而敬上帝,至矣!
十七、立祖配天
问立祖以配天。
曰:是子孙尊祖之义耳。《孝经》曰:“严父莫大於配天。”盖曰,惟孝子为能享亲,而享亲莫大於配上帝。
十八、祖与天不等
问:是祖与天同等?
曰:恶是何言与!四子克配夫子於文庙,岂其与孔子并立哉?夫弟子之与其师也,独不能并立,而况人之与上帝乎?故立祖以配天,不徒不可视人与天同等,而平等之;且认斯礼,以为同等以之敬,亦不可也。
十九、惟圣人能享帝
问:祭天如此,则上帝必享
曰:“黍稷非馨,惟德之歆。”故圣天子以德为本,父母乎民,师教乎民,以应上天立君之意,此所谓惟圣人为能享帝。
第二节 儒教的人物鬼神之理
二十、万物等级
问:凡受造於天者,其有等否?
曰:有诸,可分上中下作三等。神而不形,上也;形而不神,下也;包神与形,中也。上曰鬼神,下曰形物,中曰人者也。
二十一、物
问物。
曰:独有形象,能聚能散,可剖可分者,形而下之物耳。
二十二、人
问人。
曰:《书》曰:“惟人万物之灵。”盖以其形骸而言之,则为物而卑;以其神心而言之,则为灵而尊。夫人之形,所以能觉能动者,有血气在其中故也。夫血气所以能若然者,有人之神使其然也。是故形神相合而人生,有知觉焉,有礼义焉;形神相离,而人死矣。於是时也,形体虽包血气而未冷,啻是块然无知无觉。何者?人神不活之矣。夫人神既规以复命,即稍稍血凝气散,而人形冉冉朽坏而化云。
二十三、物贱人贵
问:人之於物如何?
曰:物贱而人贵。是故君子有物,而不有於物;小人有於物,而非有物。君子之有而若无,小人之亡而为盈。孔子曰:“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是君子之薄世物也。又曰:鄙夫患得患失,是小人贪世物也。
二十四、鬼神
问鬼神。
曰:上帝所造,列神无数,以传其号令,以守护万方,皆谓之鬼神。《书》曰:“望於山川,遍於群神。”
二十五、鬼神有邪正
问:鬼神有邪正,然乎?
曰:然也。谦而顺上帝者,其善且正也;傲而叛上帝者,其恶且邪矣。厉匪降自天,惟恶神自作孽。正神洁灵,善诱人於德;魑魅魍魉,昏迷人於恶。彼为我师而可敬,此为我仇而可憎也。污俗之溺於异端,而拜邪鬼以求福者,明明是犯君而奔贼,弃父母而事奴婢也。求福而招祸,哀哉!
二十六、三礼之义
问:总言之,曰鬼神;分言之,曰天神,曰地祗,曰人鬼。其说有病否?
曰:知言者不争言,以明理为贵。若不别天神於神天,或分地祗於天神,以为不同类,或将人死之灵与鬼神并列,则差矣。《书》曰:“有能典朕三礼。”解之者有云:“三礼祀天神,享人鬼,祭地祗。”然天神、地祗、人鬼者,一乎,三乎?一焉,则生天、生地、生人之上帝,果安在哉?三焉,则所以敬之者,又一乎、三乎?曰一,则奚谓三礼;曰三,而以天神为上,以人鬼为中,以地祗为下,则至尊无对之上帝,复安在哉?殊不知古人之所谓三礼者,上以达於皇天,中以通以鬼神,下以致孝於先人者也。
二十七、敬鬼神
问敬鬼神。
曰: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犹云错认鬼神於上帝同类,而於皇天不甚远之,不但是不敬之,且谄媚莫大焉。殆哉!《书》曰:“类於上帝。”夫类云者,独言不类是也。盖诸鬼神入类,惟上帝独尊。故类者为祭,其惟崇上帝以明其至尊者也。
二十八、祭鬼神
问:祭鬼神可乎?
曰:须知志所之。祭鬼神,以为自尊、自能、自灵,则鬼神与上帝抗,而皇天有对矣。淫祭非礼,万不可也。使祭鬼神以谢其恩,而求其庇,知其受命於帝庭,而护我、救我、引我、导我,为其任。於是鬼神,既於帝天不角,祭之若是,亦可矣。
二十九、谁当祭天
问:谁当祭之?
曰:天宠弥大,则位弥高,而任亦弥重。惟天子有家、有国、有天下,故《书不第》曰:“类於上帝。”且亦曰:“禋因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诸候有家、有国,故有本国社稷名山大川,又有五祀可事。大夫独有家,故只有五祀而已。上乃统下,而下不能统上,理必然也。
三十、城隍
问城隍。
曰:隍者,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护守各邑之城,称之为城隍。是犹知府者,称府然。
三十一、拜城隍非礼
问:依俗而拜城隍,礼乎?
曰:非也,俗背古多矣。古者立庙以事人,为坛以事神;今俗立城隍庙,而以人道事神者,一也。古者无塑像,止用木主;今俗弃主而立像者,二也。古者非徒城隍无庙,且中国浮屠亦并无;今各州县城隍有像有庙,而以佛徒守奉之者,三也。古者未闻神之生诞之怪,今俗历年奉城隍生诞者,四也。甚哉愚矣夫!
三十二、以理正俗
问:复古难,正俗何如?
曰:以庙易坛,实不合古。然不甚背理,则庙存可也。夫神本无形无像,然借像以容其德,使礼拜者有所向之处,此於立木主不远,故明谕庶人令之不惑,则用正像亦似可矣。朔望跪稽历年,又定一日以增奉敬,此近於古而合于理,存之宜也。及於夫神生诞之说,并浮屠焚诵之妄,其又谬又邪,而无可正之,则废之当也。
三十三、祀神而曰山
问:祀神而曰山。夫一卷石之多,焉为神?
曰:不曰官,而曰府。不曰妻,而曰室、曰房。不曰主上,而曰朝廷。不曰鬼神,而曰山川者,常文也。
三十四、至诚感神
问:焚香奠酒奏乐,常礼也。神其享乎,是乎?
曰:非也,神既无形,形弗能格神。《书》曰:“鬼神无常享,享於克诚。”吾闻至诚感神,未闻酒气感神者也。礼之外文,皆所以寓吾诚而已矣。
三十五、以礼感神
问:神之不享乎是,则备之何意?
曰:以形我诚,以尽我心,以事我思神。而所以事之者,乃奉上帝休命是也。
三十六、祭神如神在
问:祭神而神在否?
曰:《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孔子曰:“祭神如神在。”未云祭神则神在,总不外一诚焉耳矣。
三十七、事神得福
问事神得福。
曰:古人事神,非为求福。然正神既受上帝明命而来,则必能转祈上帝,必保佑人。故求真福於正神,可也。若夫佛鬼邪神者,人祀之为淫。古云淫祀无福,不信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