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一十五

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一十五

《十三经钱序》云:王介甫凭藉一家之学,创为新义,而经学一变。朱元晦拆衷诸儒之学,集为传注,而经学再变。宋之学者自谓得不传之学於遗经,胥天下不知穷经学古,而冥行趋址,以狂瞽相师,驯至於今。

孔子没而易亡

《易经来注来序》云:本朝纂修《易经》、《性理大全》,乃门外之粗浅,非门内之奥妙。自孔子没而易已亡,四圣之易如长夜者,二千馀年。

朱子晚年痛悔

《王阳明文集朱子晚年定论序》云:朱子晚岁固已大悟旧说之非,痛悔极艾,至以为自诳诳人之罪不可胜赎。世之所传《集注》、《或问》之类,乃其中年未定之说,自咎以为旧本之误,思改正而未及。而其诸《语类》之属,又其门人挟胜心,附己见,固於朱子平日之说,犹有大相谬戾者。如此等名儒,虽尽知前後传解之失,惜终未归於古儒原意之正。

三、本朝皇上复明典籍敬天之旨

今幸赖我皇上,天纵聪明,自幼博览古今书籍,且于天文、测量、算法、律吕、格物等学,则相引以求其大本。奉旨取汉宋以来诸家之说,荟萃折衷,著经书《日讲》《御批》,选《古文渊鉴》,始复明典籍敬天之原旨,多正前代传解之谬。

惟天聪明

如《日讲书经解》“惟天聪明”云: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听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无遗焉。天之聪明如此。

简在帝心

又解“惟简在上帝之心”云:善与罪一一简在上帝之心。天虽高而听则卑,或善或恶报应,昭然断无或爽。

日食求言

《古文渊鉴》“日食求言诏”,《御批诗》曰:不显亦临昭,事上帝之心无时可懈。因日食而克谨天戒,亦倍凛於平日尔。

天乃至圣之主宰

德升虞氏所著《品字笺》解“天”字云:汉诂天者,理而已矣。又理不离气,顾其中必非漫无所主,而能阴隙下民者。《太甲》曰:惟天无亲,克敬惟亲。《咸有一德》曰:天难谌,命靡常。而《伊训》直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使其中止此浑然运行之理若气,而绝无至灵之真宰焉,则所云无亲惟亲者谁所云?难谌靡常,而降祥降殃者又谁?倘所谓皇皇之上帝非乎,乃吾人日在鉴兹之下,不知时加警惕以畏天威,且敢以小智私心与帝天角,弗思甚矣。”由此观之,古典之文所载敬天之旨有缺而失序者,多赖《日讲》等书复明之。

四、复明天学之法

分列经典修目

但因天之主宰万德之妙,分见於经传,而藏於奥文微言之内,自外人外观之,若无次序,难以明达。然在我朝大邦,穷经明理之儒,犹易察识。况兹分列其条目,如一明鉴然,则上主之神容可识,而天学之本义可以复明矣。譬如依目学之法,画其耳目手足身体形,上下左右,错综分散,不成像貌之状。乃用数面之镜照之,方见全人之容貌。故经典之文,有明发上主能德之蕴。

择录中儒之注

中古之儒,注解显著者,择录其略,以助明天学之本义。

据天主《圣经》真传

且南北东西四方之人,同为上天一大父母君师所生养,治教皆原属一家,惟一天学之人。中华经书所载,本天学之旨,奈失其传之真。西土诸国存天学本义,天主《圣经》之真传,今据之以解中华之经书,深足发明天学之微旨。故於所辑经书内,亦引天主《圣经》真传一二条以证之,为《敬天鉴》上卷。

汇集民谚经文

经传之外,又有自古至今、众口所传之谚语,为士为民,亦择其语异意同、关系天学之要者,配於经文之句,为《敬天鉴》下卷。

考究天主《圣经》精微

凡兹上、下二卷诸条,皆对合於天主诸端道理,以明中华经典与西土天主《圣经》,其大本原惟一无二。中华之儒欲明经典奥文所藏天学本义者,莫如与西士同心合志,考究於天主《圣经》精微之旨尔。

康熙四十六年辑

(韩大学士观此书时,尚未辑入《日讲》等诸解)

古今敬天鉴(上卷)

集古今经解之文,发明天学本义。

第一节 上帝创造

宇宙之内,必自有一无形无像、造天地万物之主。

一、有皇上帝

《诗正月》:有皇上帝。

程子等儒云:帝者,天之主宰。

《说文》云:皇从白,为古自字,即皇字也,自王也。天之主宰,苟非自有,何以自王,何以皇天而主宰之?

二、(帝)出乎震

《易说卦传》:(帝)出乎震。

《日讲》:帝为生成之宰,其出入不可见。即物之出入,以可见者,明其不可见也。当其出而生物,令方行而气方动,化育发端,则出乎震焉。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至神至灵无可见,诸德之美明显于所造有形而可见万物之妙。其所造者,依己全能之命令。乃上主之命,为生生造化发育之大机。上主初造之之时,明圣经之士,概归之於震。

天之帝,即世之君。尽臣之所为功,而莫非君之功;尽造化之所为生成,而莫非帝之化。帝生万民,圣人生万民,其主宰洵有同符矣。治世国功之小,无不由其君活活神灵之能。况主宰宇宙,而成治天国之大功乎。

三、天之主宰

《易》注:帝者,天之主宰。

《大全》:震峰胡氏曰:自出震,以至成言乎艮,万物生成之序也。然孰生孰成之,必有为之主宰者,故谓之帝。

四、上天无声无臭

《中庸三十三章》:上天之载,无声无臭。

《十三经注》:上天之造生万物,人无闻其声音,亦无知其臭气。

五、天命於穆不已

《中庸二十六章》:《诗》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

《日讲》:维天之命,於穆不已。言天道运行,其帝命所存之处,无声无臭,幽深邃远,而无一时之止息。

六、礼必本于太一

《礼礼运》: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

《史记》引《索隐》曰:太一为百神之最尊者。又云:古者,天子春秋祭太一东南郊,用太牢。《礼》云:祀帝于郊。由此明知,礼所谓天地之本太一者,原非他,乃天地万有根本主宰上帝也。

七、太极生两仪

《易上传十一章》: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日讲》:太极,谓至极无上。以主宰万化之理言,易固生生不已,变化无端矣。然必有至一不变之理,主宰于中,以为生生之本,太极是也。

据此《日讲》,万物本於太极,於理而己,其理其太极,可为造物真主乎?

考天主《圣经》,造物主所化之类无数,然尽於有灵无灵。能明理不能明理,乃万物万灵二等而已。万物万形之妙,一一皆合於造物主;所怀至灵至一不变当然之理,而明显其造者之无极而太极之能、至明至神之德。於己万像万灵,一看万像,格物穷其理。而由此可见之形像,至於明通所无形像、无可见造物主自为无极而太极之能。万灵所属至神至灵至一不变之理,真为万物万灵根本主宰。

由此观之,《国史》周濂溪等儒,论《太极图》,所云无极而太极,上原有自,为二字极是。朱子诃刚之。

八、万物本于天

《礼郊特牲》:万物本乎天。

万物之生成,乃天施地承。二者之功,岂可归於有形之天?万物本乎天者,乃超天地之上,无形全能之天,所谓造物天之主宰。

九、天作高山

《诗周颂》:天作高山。

有形之天地,但覆载其山而已。而作之者,则惟全能无形上天之命。

十、帝赉予良弼

《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

《大全》:朱子曰:高宗梦传说。据此,则是真有个天帝,与高宗对曰:吾赉汝以予良弼。今人但以主宰说帝,谓无形容,恐也不得;说无此事,只是天理亦不得。

据上可见朱子真认有个天帝,而其所认之帝,非为天理。又知朱子一时之人,所认之天帝,真为无形容之主宰。

第二节 上帝主宰

天之主宰,生人、养人、治人,居之、安之、佑之,乃万民之大君大父母。

一、天生此民

《孟子万章上》:天之生此民也。

二、帝命率育

《诗周颂》:帝命率育。

《注》:乃上帝之命,以此遍养下民者。

三、上帝赐人丰年

《诗周颂》: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

《注》:麥已将熟,则可以受上帝之明赐。而此明昭之上帝,又将赐我新畬以丰年也。

四、天阴隙下民

《书洪范》:惟天阴隙下民,相协厥居。

《日讲》:惟天於冥冥之中,默有以安定其民,为之辅相,保合其所当居止之理。天之为民,何其厚也。

五、上帝是下民之君

《诗大雅》:荡荡上帝,下民之辟。

《注》:言此荡荡之上帝,乃下民之君也。

由天所生、所治之民且有则而灵,岂生之、治之之天反不如民,而无灵无则乎?

六、天为人之父母

《诗小雅》:悠悠昊天,曰父母且。

《注》:大夫伤於谗,无所控告,而诉之於天。曰悠悠昊天,为人之父母,胡为使无罪之人,遭乱如此其大也。

第三节 万民出乎一祖

天下万民,皆由一元祖父母所出,故天下为一家,四海为兄弟也。

《论语第十二》: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日讲》:兄弟之有无,皆天命也。四海之广,皆我同胞之兄弟也。

《西铭》:民吾同胞。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

《易序卦传》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後有男女。万物万民所生所命之理同,即万民之生皆由造物主之命。从一男一女、一父一母同元祖所出。如万物之生,皆由天地一阴一阳,如一男一女、一父一母所生然。故《礼》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

第四节 上帝生有形有灵之人

造物主至灵,生物惟有形,生人有形有灵。人当以灵为本,以形为末。若有灵之人,专向于有形之物,而不专向至灵至主,大不可也。

一、天生蒸民

《诗蒸民》:天生蒸民,有物有则。

二、天与我心灵

《孟子告子上》: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

《日讲》:耳目为小体,心为大体,皆天之所以与我者。体既有能思不能思之别,则所受於天者,自有以大制小之理。

上主付人形体灵性

耳目为小体者,乃有形之耳目,肉身之拙体,末也。心为大体者,乃无形之心,灵性之精体,本也。二者俱生人之主所付。

形体与灵性

故以大制小者,必以己心之大为主,而用己身为役。然共二者之力,专向己所出之本。物者有形之体而已,人心交其物,必蔽欲其形,而至於失己本向。

天命以上主为本,以下物为末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有形身,有灵心,而成其性。命之属上主灵体以下,主凡有形物之上。以上主为本,以下物为末

以大制小之理

以其心为主,以其身为仆。若人心常使己身为仆,己耳目之灵,绝形不蔽於下物,则恒听天命,恒向天理,而交上主之心。此乃所谓以大制小之理也,即顺上主所赋之命,并人所受之性也。

以小制大之非

人若不然,而以仆制主,以形制心,此以小制大之非也。乃本末倒置,即大背天命,而逆人性也。

三、上帝临汝

《诗大明》:上帝临女,无贰尔心。

第五节 上帝付人以善性

造物主初生人,赋以元良之性,至精至纯,最善无恶。

一、上帝降衷于下民

《书汤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恒性。

《日讲》:惟皇上帝,当始生万民之初,即予以至正之,则所谓衷也。民受此衷以生,但率循其自然,皆有不可易之常理,谓之恒性。至善之理出於天,在天为衷,民受之为性。

元祖为万民之宗

《日讲》解《书》所云“惟皇上帝”当始生万民之初,乃万民之元祖。盖元祖为万民之宗,全包後族之众,如天地包万物然,真万民之根、之初也。

造物主赋元祖最善

此理本无异於天主《圣经》所载。造物主初造男女二人,以为後万世之元祖。赋其最善不蔽於私欲之性,最明天理,容易守天诫,而保己永命。

二、天生有物有则之民

《孟子告子上》:《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夷,好是懿德。

《日讲》:天主众民,有形气者为物,有天理者为则。此民所秉执之常性,无不好是懿美之德。

三、天命之谓性

《中庸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

《日讲》:天之生人,既与之气以成形,即赋之理以成性。其禀受赋畀,即如天之命令,所谓性也。

四、孟子道性善

《孟子滕文公上》:孟子道性善。

《日讲》:性者,人所得於天之理,至精至纯,本善而无恶。

五、牛性不同于人性

《孟子告子上》: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

《日讲》:生则人物所同,性则人物各异。人与物,虽同得乎天之气以为生,而实各得乎天之理以为性。此所以人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

据天主《圣经》,始生人之初,人祖之性,至精至纯,有善无恶。然未几,其心交蔽于物,获罪于天,坏己良善。人之根祖已坏如此,其後所生之子孙,莫不皆然。若论古儒经书所所言性善者,原论万民始生之初也。

六、仁智乃性之德

《中庸二十五章》: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

《日讲》:仁、知二者,本吾性中固有之德,命之於天。

七、仁乃天赋之德

《论语第三章》: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日讲》:天所赋之德,而具於人之心者,所谓仁也。

八、仁乃人之安宅

《孟子离娄章》:仁,人之安宅也。

《日讲》:仁乃天理之公,万善之长。人若所处在此,则身心泰然。

第六节 天理人欲各率人行其善恶

人生之初,原秉天理。後因自染于欲,乃仁不仁,善不善,公私二道分焉。二者不容并立,各率人行其善恶,至于无极。

一、道分仁与不仁

《孟子离娄上》孔子曰: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

《日讲》:昔孔子曰:止仁、不仁两端尽之。盖道心之外即人心,天理之外即人欲也。

二、舜跖之分在于利与善

《孟子尽心上》:欲知舜与跖之分,无他,利与善之间也。

《日讲》:一念为善,则日循乎天理,不至于为舜不止;一念为利,则日沦於人欲,不至於跖不止。是岂有他哉?亦在乎利与善之间而已矣,人可不谨凛乎哉?

三、君子与小人之别

《论语第十四》:子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日讲》:天理本自高明,君子凡事必循天理,而不杂於人欲之私,愈积愈上,盖上达者也。人欲本自污下,小人凡事必徇人欲,而不念乎天理之公,愈流愈下,盖下达者也。

四、为富与为仁之别

《孟子滕文公上》: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日讲》:专心为富,则必不能行仁;专心为仁,则必不能致富,天理、人欲之难并存,断然矣。

五、志于仁则无恶

《论语第四》:子曰:苟志於仁矣,无恶也。

《日讲》:天理、人欲不容并立,人心亦无两用。诚能使此心之所向,专在於仁,则趋向坚定,惟有天理之公,而必不入於人欲之私矣。

六、君子周而不比

《论语第二》: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日讲》:周则不比,比则不周。天理、人欲,不并立也。

第七节 上帝命人中正诚实

诚、正、中,皆上主所命之理。

一、意诚则心正

《大学圣经》:意诚而后心正。

《日讲》:意诚则私欲去,而天理常存,而后吾心虚灵之体,无少偏倚,而常正矣。

二、中正以应天

《易中孚》: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

《日讲》:孚命於天,浑然至正。若意见未融,一徇乎人为,即非正矣。惟孚出於人心之正,而合乎天命之本然,乃与天相应,斯感无不化也。

三、中庸即至理

《中庸三章》:中庸,其至矣乎。

《日讲》:中庸之道,本人心所同具,天理之当然。

四、君子中庸

《中庸二章》:仲尼曰:君子中庸。

《日讲》:仲尼曰:日用常行,皆有无过不及之理,是为中庸,乃天命所当然,而人心之所同有者。

五、君子时而中

《中庸二章》: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

《日讲》:君子静时,即能戒慎恐惧,心存天理;而动时,又能随时处中,合乎大道,此所以为中庸也。

第八节 天降圣德以复人明德之性

人心初所受於上主之德,原明无蔽。其後众人有欲之私,染於旧污。即昏而失己原性之明德,己力不足以克己身之欲。惟自天降有圣德者,自无私欲,能克践其形之情,而复人心原明之德。

一、明明德

《大学圣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日讲》:德者,天所赋於人心。至虚而无所累,至灵而无所蔽,能包涵众理,而酬应万事,故谓之明德。德本明,而气禀拘於有生之初,私欲蔽於有生之後,则明者有时而昏矣。

二、惟圣人可以践形

《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日讲》:人之生也,气聚而为形与色,理全而为天性。气不离乎理,理不杂乎气,人之有形有色,即天性之所在也。盖天所赋之理,原充满於形色。但众人气禀拘之於先,物欲蔽之於後,於是失其天性,物具而则亡。虽同然此形,无以践之矣。惟圣人清明纯粹,无气拘物蔽之私,其於天性,无毫发之不尽,实有以践其形而无歉也。

据天教真经,天之主宰初生人祖,原赋以明德善性。未几,人祖逆己性,获罪於天,即昏其明德,而有气禀之拘。後世子孙之众,无不染其旧污。惟上主之元子,降生为人,圣德之全,毫无人祖旧污之染,故能复人心本明之德。

三、人道思诚

《中庸二十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日讲》:诚虽具於人,而实原於天。诚者真实无妄,所谓天之道也。但在天之理,原无不实,而在人之心,不能无伪。惟思诚者,明善以复其初,使天之予我者无少亏欠,此乃天道之当然,所谓人之道也。

所谓在人心不能无伪者,非人祖初生元良之心,乃获罪之後,染於旧污之心,後世子孙,无不皆然。

四、顾諟天之明命

《大学首章》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

《日讲》:伊尹告大甲曰:人之明德,乃天所昭然付予之理,所谓天之明命也。人多忽而不察,惟成汤时存於心,故常目见之,而无一时之敢忽焉。

五、天理至诚无息

《中庸二十六章》:故至诚无息。

《日讲》:天理具在人心,但因私欲间断,常有止息之时。至诚之心,浑然天理,无不诚时,安有止息之时?

第九节 人当畏唯一上帝

上主为万物之本,万民之大父母,至尊无对。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所当敬畏以报本者,惟一而已。

一、先王享帝

《易涣卦》:先王以享於帝。

《日讲》:先王享帝於郊,以明父天母地之礼。

天施地承,乃主宰生人养人大德之像。故古之先王借天地为上主生养至神、至明德之两大像,共之、祭之,以报生养万民上主惟一大父母之功。

二、至尊无二

《书舜典》:肆类於上帝。

《日讲》:上帝乃天神之至尊者。

《礼曾子问》: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

《礼坊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

《纲目》:宋徽宗立上帝后土,尊无二上之二号,发明深责之云。

《易》曰:帝出乎震。帝者天之主宰,其尊无对,讵必加以徽号云乎?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论语第三》:获罪於天,无所祷也。

《日讲》:媚奥媚灶,吾皆以为不然。奥灶之上,至尊无对,莫过於天。顺理而行,则天降之祥;逆理而行,则天降之灾。倘所行不能安分,不能循理,即为得罪於天。天之所罪,将何所祷以求免哉?

四、圣人亨以享上帝

《易鼎卦》:圣人亨,以享上帝。

《日讲》:报功之典,莫大於享帝。

五、赋之牺牲以共上帝

《礼月令》:次诸侯之列,赋之牺牲,以共皇天上帝。

《月令》: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无不咸献其力,以共皇天上帝。

六、郊社之礼以事上帝

《中庸十九章》: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

冬至、夏至祭天地之二礼,皆郊之祭也,皆以祭惟一上帝也,故礼云祀帝于郊。

第十节 敬畏至神至灵之上帝

自古合经典之旨,所敬畏事之天,非有形无灵之天;真为至神至灵,至上而临下,有心有意有思,而无所不照见之天主。

一、上帝日监在兹

《诗周颂》: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无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

《注》:敬之哉,敬之哉!天道甚明,其明不易保也。无谓其高而不吾察,当知其聪明明畏,常若陟降於吾之所为,而无日不临鉴於此者,不可以不敬也。

二、汉文帝日食求言

《渊鉴古文》:日食求言诏,汉文帝二年。

《御批诗》曰:不显亦临,昭事上帝之心,无时可懈。因日食而克谨天戒,亦倍凛於平日尔。

《日讲书经御序》:朕仰法前代圣王,志勤道远。然夙夜兢兢,思体诸身心,措诸政事,以毋负上天立君之意。

三、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聪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遣焉。天之聪明如此。

四、畏天之威

《诗我将》:畏天之威。

《春秋左传》: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注》:此言君以天为主,成王畏天,即是敬主。

据此古传,明知敬天畏天之本义,乃敬畏天主也。

五、燔烈以与嗣岁

《诗大雅生民篇》:载燔载烈,以兴嗣岁。

《十三经注疏》定本云:孟春之令曰无月字,元日谓善日,上辛也。祈谷即郊天也。引此以证郊祭,而云嗣岁之意内郊天主,为祈谷故也。

第十一节 圣洁之人方可祀上帝

惟圣德克敬克飨,而乐上主之心。在恶者,若能痛改洗心更善,亦可敬飨。

一、惟圣人能飨帝

《礼祭义》:惟圣人为能飨帝。

二、上帝居歆

《诗大雅》:其香始升,上帝居歆。

《注》:其香始升,而上帝已安而飨之,言应之疾也。

三、上帝时歆

《书大诰》:予嘉乃德,日笃不忘,上帝时歆。

《日讲》:以此德而祀上帝,自然天鉴其德,而随时歆享。

四、恶人痛悔亦可祀上帝

《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日讲》:虽有丑恶之人,苟齐戒沐浴以自洁,亦可以祀上帝。

第十二节 每事必请命于上帝

有圣德者,凡事告於上主,敬祭祈祷。而求常生真福,必以心为主。

一、请罪有夏

《书汤诰》:敢用玄牡,敢昭告於上天神后,请罪有夏。

《日讲》:汤为天吏,每事必请命於天。

二、天子祈谷于上帝

《礼月令》:天子乃以元日祈谷於上帝。

三、以旦代某之身

《书金滕》:以旦代某之身。

《十三经正义》:周公请命於天。

《祈讲》:君命於天。

四、丘之祷久矣

《论语第七》:丘之祷久矣。

《日讲》:夫所谓祷者,乃悔前非,以禳灾患耳。若丘平日敬畏天命,一言一动,皆不敢得罪於鬼神,自祷於心者,亦已久矣。

五、诚敬为祈天之本

《易既济卦》: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礿祭,实受其福。

《日讲》:惟诚敬之心,为祈天永命之本。若此心一衰,非所以格天心而膺多福也。

据天主《圣经》,上主乃万根之原,常生真福永命之本。故有形有灵之人,杀牲共物,诵诰敬畏,尽己身心之力,以祭之祷之,当然之理也。但以身不如以心求之。若丰财厚禄之人有罪,虽用牺牲宝物之盛,奏乐诵诰以求,百不得一;若无辜虽无物贫家,空手虚心,惟以诚实敬畏,无声之意以求,则百求百获。无辜圣德者如此。至於最恶者,若反於己,醒悟痛悔,改过洗心,而惟一心之洁求之,百祷百获,无不然。凡求莫若於心求如此。

第十三节 不可乱用祭祀之物

谷酒、牺牲、礼乐、燔柴等,祭祀之大用,原特为敬上主。若为自用而无节,大背天命。

一、天子亲耕以事上帝

《礼表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

二、用酒以祭祀

《书酒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为元祀。

《注》:惟祭祀则用此酒。天始令民作酒者,为大祭礼祀而已。

三、用玄牡昭告于皇皇后帝

《论语第二十》: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

四、用牛羊祭祀天

《诗我将》:我将我享,维羊维牛,维天其右之。

五、用五畜祭祀上帝

《礼月令》五者备尝,上帝其飨。

六、祀帝於郊

《礼礼器》:祀帝於郊,敬之至也。

七、柴於上帝

《礼大传》:柴於上帝。

八、用盛乐祭祀上帝

《礼月令》:大雩帝,用盛乐。

九、作乐荐之上帝

《易豫卦》: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

十、无礼义则悖天道

《书毕命》:世禄之家,鲜克有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

《日讲》:我闻古之人有言,世享禄位之家,习於逸乐,而不知稼穑之难艰;安於豢养,而不知人事之劳苦;嗜欲薰蒸,其能以礼制心者寡矣。人心之欲无穷,而无礼义以养之,未有不荡检逾闲者。由是视有德之人,以为迂阔而不足道,而侵蔑欺陵之。盖福善祸淫,满招损,谦受益者,天道也。此辈之行事,实与天道相悖。

十一、无节则灭天理

《礼乐记》:好恶无节於内,知诱於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

十二、饮酒失常则乱德

《书酒诰》: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同丧,亦罔非酒惟辜。

《日讲》:饮酒而失其常,必至越礼败德,天必降威,以祸其身家,是何莫非因酒而有此行乎?

第十四节 上帝全在全知

上主至神至灵,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见,无所不闻。善恶无所不察,报应一定不爽,不可不敬畏。

一、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至神至灵。不庸听而聪无不闻,不需视而明无不见,不惟政令之得失、民生之休戚,举不能逃天之间。即暗室屋漏之中,不睹不闻之地,亦皆照察无遗焉。天之聪明如此。

《注》:天之聪明,无所不闻,无所不见。

二、简在上帝之心

《书荡诰》:惟简在上帝之心。

《日讲》:善与罪一一简在上帝之心,天虽高而听则卑。或善或恶,报应昭然,断无或爽。

〈注》:朱子曰:善与恶天皆知之,如天检点数过相似。尔之有善也在帝心,我之有恶也在帝心。

三、简在帝心

《论语第二十》: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

《直解》:凡此有罪有德之人,都一一简在上帝之心。

四、昊天曰明

《诗大雅》昊天曰明,及尔出王。昊天曰旦,及尔游衍。

《注》:言天之聪明,无所不及,不可以不敬也。

《十三经笺》:昊天在上,常与汝出入往来,游溢相从,视汝所行善恶,可不慎乎?

《大全》:朱熹云:才有些放肆,则他便知,所以曰日监在兹。

五、上天昭临下土

《诗小雅》:明明上天,昭临下土。

《旁训》:此呼天而诉之,言天宜无不察也。

六、天监在下

《诗大雅》:天监在下。

七、上帝监观四方

《诗大雅》: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

八、上帝明明在下

《诗大雅》:明明在下,赫赫在上。

九、知我其天

《论语第十四》:知我者其天乎?

第十五节 民心即天意

上主本无耳目,而无不视听。然其视听之验,明显於众人公同之意。

一、天视自我民视

《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日讲》:天人一理,善观天者,验之於民而已。今夫天虽未尝有目以视人,而於人之善恶无所不见者,亦自我民之视以为视也。虽未尝有耳以听人,而于人之是非无所不闻者,亦自我民之听以为听也。民情如此,则天意可知。苟不能慰民之心,即不能顺天之意。

二、不以耳目心思天知物

《性理正蒙》: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过於耳目心思。

《集释》:无所不见,天之目;无所不闻,天之耳;无所不尽,天之心思,默皆出乎自然。

三、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万章上》: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日讲》:舜之天下,出於天与。《太誓》曰:天无视也,而从民之视,民视即是天视。天无听也,而从民之听,民听即是天听。

四、天聪明自我民聪明

《书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

《日讲》:悙庸命讨,皆出於天,所以天道至神。其聪则於善恶无不闻,其明则於善恶无不见。然天未尝有视听,因民之視听以为聪明。天道至公,善者降福,以显明之;恶者降祸,以畏惧之。然天未尝有好恶,因民之好恶以为明威。夫天在上,民在下,甚相悬绝。而民心之所同然,即是天理之所必然,其通达无间如此。

五、帝惟下民之秉为

《书多士》: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日讲》:天心愿治,而殷乃乱之,乱则未有不亡者。今观天不与殷,信乎。天心厌乱,验之於民而已。民心之向背,即天命之去留。惟我下民之所秉为,一出於至而无所私,此民之之去殷,非即天降丧之明威,凛然可畏者乎?

民心之公意,乃至公上主所赋,即与天之公意同。然天之意虽本不显,而明显於民心,向背之验也。

第十六节 上帝示人之主

上主非以言示人,惟以物、以事、以时、以民示己意,亦有时以梦示之。

一、天不言

《论语第十七》: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日讲》:天虽不言,而所以行所以生,皆有默为之宰者,天又何俟於言哉。

二、天以行与事示之

《孟子万章上》: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

《日讲》:天之与舜,但就舜之行与事,默示其与之之意。昔者尧荐舜於天,以稽天意之从违。乃舜之行事,当乎天心,而天受之;协乎民心,而民受之;天人交与。而天示之意即在是。

三、天意存乎民心

《易剥卦》:君子得舆,民所载也。

《日讲》:孔子释上象曰:君子何以得舆,盖以一阳独留,此天意也。天意攸存,即民心所属。

四、梦帝赉予良弼

《书说命上》:恭默思道,梦帝赉予良弼。

《日讲》:精诚感孚,俨通帝载。爰梦上帝,与我一贤相。

第十七节 上帝垂顾四方之民

善德之香,无罪之号;罪恶之臭,皆达於上主。歆善厌恶,乃上主之心。

一、盛德闻於上帝

《书康诰》:我西土,惟时怙冒,闻於上帝,帝休。

《日讲》:盛德馨香,闻播於上帝,上帝深休美之。

二、秽德彰闻于天

《书泰誓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

《日讲》:其毒流於天下,使无罪受害之人,无处控诉,呼天告冤,故其腥秽之德,显闻於天耳。夫天道福善祸淫,岂能容此凶人哉。

三、腥秽闻於天

《书酒诰》:弗惟德馨香祀,登闻於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於上。

《日讲》:全不能敬畏天命,以馨香之德,昭格於天。惟有小民疾毒之气,及庶群酗酒腥秽之行,日闻於上帝。

四、上帝鉴民

《书吕刑》:虐威庶戮,方告无辜於上。上帝鉴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

《日讲》:有苗之君,播恶於上。其被虐威,而陷於刑戮之众,无所控诉,咸告无罪於上天。上天鉴视有苗之民,无有馨香之德。其发而上闻者,惟刑罚腥秽之气。有苗淫刑之恶,上通於天如此,故天命圣主布除其恶也。

五、天鉴厥德

《书太甲上》:天鉴厥德。

《大全》:西山真氏曰:汤惟顾天之明,命故天鉴汤之厥德。曰顾曰鉴,可见天人之交,至近而非远也。

六、天哀四方民

《书召诰》:夫知保抱携厥妇子,以哀吁天。天亦哀於四方民,其眷命用懋。

《日讲》:後王受命以来,不能敬德用贤,民不能胜其残虐,咸保抱其子,携其妻,以哀恸号呼於天。天心仁爱,不忍此四方之民重罹荼毒。於是眷顾申命,勉德之文武,而使之有天下。

第十八节 上帝赐人规范

规心规身之范,趋避诸善诸恶之道,皆上主所锡。

一、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书洪范》:天乃锡禹洪范九畴。

《日讲》:帝王治天下之道,具在洪范九畴。此九畴者,其原盖出於天。

二、天叙有典

《书皋陶谟》:天叙有典,天秩有礼。

《日讲》:人君安民之事,无非天事。天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即有亲、义、序、别、信之典。此五典,乃天所次叙而不可紊。天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伦,即有尊卑、贵贱、等级之礼,此五礼乃天所品秩而不可逾。典礼即民所受於天之衷。

第十九节 修己以敬天

天理、天命、天道,上主原畀之於人,以成其性,须臾不可离忽。惟圣德者,时时恐惧,敬之慎之。

一、存心养性以事天

《孟子尽心上》: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

《日讲》:心与性,皆天之付与我者。存养如此,则天理常存,即所以奉承乎天而无违也。君子事天之学如此。

二、敕天之命

《书益稷》:敕天之命,惟时惟几。

《注》:无时不戒敕,无事不戒敕。

三、顾諟天之明命

《书太甲上》:先王顾諟天之明命。

《日讲》:先王成汤,见得上天有显然之理,而畀之在我者,谓之明命。于是提撕省察,念念不忘,知此理随处流行,使此心随在有觉,常若接于目而真有所见者然。

四、君子戒慎恐惧

《中庸首章》: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日讲》:道率于性,无须臾之顷,可得而暂离也。故君子虽其所不睹之顷,此心常惺惺然,戒谨祗慎而不敢忽;虽其所不闻之顷,此心常凛凛然,惺恐危惧而不妄。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静中有须臾之离也。

五、恪谨天命

《书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

《日讲》:昔我先王,遇国家大政事,莫不恪谨以奉天命,知天命之所在,而不敢违越也。

六、居恭执敬

《论语第十三》: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

《日讲》:时乎居处,无动无静,衣冠瞻视,无敢惰慢。时乎执事,无小无大,无敢怠忽。时乎与人交接,无众无寡,无敢欺伪。虽之夷狄,亦必确然固守,不可弃失也。可见仁者心之全德,诚能常存此心,将至于全体不息,浑然天理之周流矣。

七、君子有九思

《论语第十六》:君子有九思。

《日讲》:君子兢兢业业,存天理,遏人欲,其思大要有九。

八、君子三畏

《论语第十六》: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

《直解》:三畏虽有三事,总之只是敬天而已。

《日讲》:天以仁义礼智之性,赋畀于人,是谓天命。若不能戒慎恐惧,则性体有亏,是曰亵天。君子静存动察,不敢一念稍弛,日用之间,常如上帝鉴临者然。

九、殷王罔敢失帝

《书多士》: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

《日讲》:自成汤至于帝乙,莫不夙夜明德以治身,勤恤典祀以敬神。是以天心眷顾,使国祚长安,其得天如此。然殷王亦不敢以天之丕建保乂,而稍有安肆,兢兢然恐失上帝之心。是商之所以久安长治,永保天命者,以其累世积德,克当天心故也。

十、咸有一德

《书咸有一德》: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受天明命。

《日讲》:惟尹躬暨我先王成汤,皆能兢兢业业,有此纯一不杂之德,克当上帝之心,而受其光大显明之命。

十一、敬迓天威

《书顾命》:在後之侗,敬迓天威。

《日讲》:予小子继文武之後,虽侗愚无知,然亦知天命靡常,至为可畏,务夙夜祗惧敬慎以迎之。是予之敬天,如此其不敢怠也。

十二、修己以敬

《论语第十四》:修己以敬。

《日讲》: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者,以敬修其身而已,盖无事,则收敛身心,使天理常存;有事,则检点言行,使人欲不作,则身修而德成矣。

第二十节 诚实不伪

诚实不虚不伪,及人之原性,实上主所命。若内意与外貌相乖,非特拂人性而欺人,并违上主之命而欺天。

一、巧言令色,鲜矣仁

《论语第一》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

《日讲》:巧言令色。此等人,纯是私意,私意胜而天理亡。

二、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书尧典》:静言庸违,象恭滔天。

《日讲》:共工静虽能言,有事之际,用则违背,无实用也。貌虽恭敬,心实傲狠。

浩瀚,无实心也。

三、毋欺天

《论语第九》:吾谁欺,欺天乎?

《直解》:人而欺天,莫大之罪。

四、拂人之性必招灾

《大学十章》: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灾必逮夫身。

《日讲》:好善恶恶,乃人之本性。好恶倒置,是谓拂人之性。既拂人性,必失人心。既失人心,必失天命。灾害及身,有必然者。

第二十一节 祸福之机

先後普世万民,有命绝命,真福真祸之大,原由一念间善恶之微而出。

一、祸福由于善恶

《书伊训》:尔惟德罔小,万邦惟庆。尔惟不德罔大,坠厥宗。

《日讲》:一念之善,德虽小也,勿以善小而不为也,万邦之庆积于此矣。一念之不善,不德虽小也,勿以恶小而为之,厥宗之德,肇於此矣。祸福之机,相为倚伏如此。王者修德凝命,无过一敬。能敬其身,则十愆并去,而百祥自臻,然後可以嗣祖德承天休也。

《书》论之万邦

普天下之诸邦,不过数百而已。《书》所论之万邦,岂论惟一中华诸邦乎?此所论者乃系于百世百方,宇宙一统之邦也。今据天主《圣经》,万邦万民,宗于一原祖之体,为宇宙之首王。

造物主命长生之福

造物主生原祖之初,命万民得失长生之真福,今系于厥原祖。一念一事善恶之微,若能敬畏上主大关系之命,则十愆并去。而後世万方万邦之庆,必积于此一念一事善之微矣。

元祖肇涂炭之祸

然惜乎元祖不敬,而放此万福万祸之机,故后族万民所坠于永畏涂炭之祸,肇于此矣。

第二十二节 上帝眷爱改过迁善者

上主至公无私,至尊无亲。然万民之众,或克敬为善者,或先不善,而後蒙上主默照,悔悟改恶者,上主无一不眷而亲之。

一、天亲敬天之君

《书太甲下》:惟天无亲,克敬惟亲。

《日讲》:惟天居高在上,有尊无亲。然敬者事天之理也。人君能敬以自持,凡动静语默,无一念之敢忽,则天乃眷佑而亲之矣。

二、天佑于一德

《书咸有一德》:非天私我有商,惟天佑于一德。

《日讲》:岂天之私于我商哉,惟我君臣咸有一德,夙夜寅恭,馨闻于上,而为天心之所眷佑耳。

三、天须暇之子孙

《书多士》: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

《注》:纣虽昏愚,亦有可改过迁善之理,故天又未忍据绝之,犹五年之久。须待假宽于纣。

四、改过迁善无咎

《易豫卦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日讲》:此一爻,是戒人之终溺于豫,而勉其迁善也。若因天理萌动之机,一旦悔悟,痛革前非,事虽成而能有渝。改过不吝,自不罹纵欲败度之愆,何咎之有?

第二十三节 忠恕以爱人

上主命人爱人,以爱己为爱人之准。

一、己欲立而立人

《论语第六》: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日讲》:仁者,己欲成立,便思扶植人,使之皆得以自立。己欲通达,便不阻塞人,使之皆得以自达。如此立心,全然天理之公,毫无私欲之间滔天。

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论语第十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日讲》:凡人以非理加诸我,是己所不欲也。己所不欲而即不以施于人,此恕之至也。此天德之所以常存,而身世之所以咸善也与。

第二十四节 祸福由人自取

非上主之佑,人不能为善而得福。至於恶与祸,则皆惟人所自为所自召,不可归於气数。上主所降之灾,犹可转回;自所召者,万不可免。

一、孽非天降

《诗十月之交》: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竞由人。

《注》:下孽非天之所为也。

二、乱匪天降

《诗大雅》: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

据天主《圣经》万民祖父母,男女二人。原生之时,最明天理,自顺上主所赋至善之性,初乎不文众人。原祖母被邪魔之感,非特自获罪,于天下平安不乱嗟罪,因遂连类後族众人,均染原罪,天并引己之夫,犯非自上主所降,乃自妇人所生,乃之污。由是万民患难,宇大乱,真原祖母,真为先後万罪乱之根。

三、人自取殃祸之命

《书吕形》:非天不中,惟人在命。

注:此非天不以中道待人,惟人自取殃祸之命。

四、夏殷自取其亡

《书多方》:非天庸释有夏,非天庸释有殷。

《日讲》:夏殷之亡,皆其自取,非天有心于去之也。

五、为政不平召祸乱

《诗小雅》:昊天不俑,降此鞠凶。昊天不惠,降此大戾。

注:夫为政不平,以召祸乱者,人也。而时人以为天实为之者。盖无所归咎,而归之天也。

六、民自速辜

《书酒诰》: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惟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

《日讲》:天降丧乱于殷,而绝无爱恤者,惟嗣王纵酒自逸之故也。天岂有意於虐殷哉。亦殷人之荒亡沉溺,自速其罪耳。虽天心仁爱,至此不得不降威者,理之必然也。不甚可畏与。

七、灾眚不可幸免

《易小过卦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是谓灾眚。

《日讲》:凡灾眚之来,如水旱、凶荒、日食、星变、山崩、地震之类,自天降者,类犹可逭;惟小人之凶孽由人作,是谓灾眚,不可幸而免也。

八、祸福自求

《孟子公孙丑上》: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日讲》:仁不仁由己,则荣辱岂自外至?可见祸福无不自求之者。《诗》曰:为人君者,知天不易承。而反自克己,长思与之配合。则天心丕佑,盛大之福,皆其自所致矣。《书》曰:己无罪,而天降之灾,或犹可避。自为不善,而陷于祸,则决不可得生。可见天命不常,常于有德。降祥降殃,皆人事所感召,断断不可委之气数,以自宽其责。

九、满招损,谦受益

《书》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

《日讲》:大凡盈满者,必招损伤;谦虚者,定受利益,此乃天道之自然。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任平行善行恶,随其善恶而得其善恶行报之诸福诸祸。即众人之祸福,真由自致,万不可委恶于而得善恶所定之气,于久原所生一数也。

第二十五节 上帝赦免悔改之人

凡有罪之人,赖上主神佑。认悔己罪而自新,复己元善吉,上主之心亦回而赦之。罪人大幸,可善终而复己福之元。

一、尚赖匡救之德

《书大卑中》: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底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初尚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既往背师保之训,弗克于厥初,尚赖匡救之德,图惟厥终。

《日讲》:此一节书,是太甲致敬于伊尹,而求善终之道也。予小子向者昏迷沉溺,罔识天性之本善,而不明于德以自入于不肯。嗜好无节,坏其奉身之度;纵肆不恭,坏其修身之体礼,以自速罪戾于其身。夫天欲降灾,尚赖人事可以修救。若人所为不善,则孽自我而作者,又安可逃乎?

二、恶人斋戒沐浴以祀上帝

《孟子离娄下》: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日讲》:虽有丑恶之人,苟斋戒沐浴以自洁,亦可以祀上帝。《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自新之谓也。

三、悔改成吉

《易复卦》: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日讲》:初当意念方萌,即白省悟而改图,亦可至于悔乎。复至此,则心体粹然,不为人欲所累,而适还其天理之本初,大善而吉之道也。

四、改过自新以回天意

《诗大雅》:藐藐昊天,无不克巩。无忝皇祖,式救尔後。

《注》:惟天高远,若无意于物,然其功用神明不测。虽危乱之极,亦无不能巩固之者。幽王苟能改过自新,而不忝其祖,则天意可回来者。犹不可救,而子孙亦蒙其福矣。

第二十六节 上帝降罚不悔之人

人为不善,上主先以真福之逸率也。若仍不善,不合于上主之心,上主不忍绝之,暂以灾异警其悔改。若终不悔不改,然後震怒,绝其永命,而弃之於至畏至罚。

一、上帝降罚夏桀

《书多方》: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法罚。

《日讲》:上天生人,莫不予之以可安之理,使人循理而行,亹亹而不能自已。所谓作德日休,即上帝引之于逸也。夏桀昏德,丧失良心,自趋于危,而不适于逸,固已拂帝心矣。然帝犹未遽绝也,降格灾异,以示意向于桀,使桀能翻然改图,安在帝意之不可回乎?乃桀不知省惧,弗能敬用帝命,大肆淫,徒为矫诬之词。天子是赫然震怒,弗念弗听,遂废其大命,降致其罚。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生人,以暂生于世,今世生安之小,即废已终後,天主永安。终後常生于天,人独思用其永远之逸乐、永命之大。故爱人之主,以劝善而惩恶焉。

二、商纣自绝于天

《书多方》: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天惟五年,须腵之子孙,诞作民主,罔可听念。

《日讲》:圣狂之机,系于一念转移。纣虽昏愚,亦有可以迁善悔过之理。又为殷先哲王之子孙,故天心未忍遽绝。惟以五年之久,须待而宽假之,犹冀其一旦悔悟。然纣终不知改图,无一善行可回天念,无一善言可感天听,自绝于天而亡,岂天之有心于去殷乎?

三、益之用凶事

《易益卦》:益之用凶事,无咎。

《日讲》:天心仁爱,生人,则出灾异以儆之。必反修身德,然後可仰答天意,而变灾为祥。

四、天命去桀

《书多方》:惟帝降格于夏,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

《日讲》:昔夏王桀无道,上帝未忍遽绝之,降示灾异,以谴告格正子桀。桀不恐惧修省,大肆逸乐。然而日用动静莫非上帝所以启迪斯人者。桀虽纵逸,苟能稍自劝勉,则天心犹可回也。乃大淫乱昏迷,即终日之暂,不能劝勉于上帝之所启迪,况望其循乎天理,久而不违耶?桀惟殃民逆天如此,故天命去之。

第二十七节 上帝警恶劝善

雷风等之大变,乃上主警恶劝善之效。恶人不敬惧之,实有可畏;善者心亦敬惧之,无所可畏。

一、鲧汩陈其五行

《书洪范》: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

《日讲》:鲧逆水性,汩乱上帝所陈列之五行,故上帝怒震。

二、商王弗敬上天

《书泰誓上》: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

《日讲》:天之立君,原是为民父母。今商王受居元后之位,乃侮慢自恣,不敬上天,肆行无道,降灾下民,是以皇天震怒。命我先人文考,敬将天威,往我其罪,以救民于水火之中。

《大全》:陈氏大猷曰:人至愚,犹知敬天。今纣天且不敬,宜其众恶日深也。

三、昊天疾威于上下

《诗小雅》昊天疾威,敖于上下土。

四、敬天之怒

《论语第十》:迅雷风烈,必变。

《日讲》:迅雷风烈,天变之大者。夫子当此,必变其常色,惕然恐惧。盖敬天之怒,而不敢逸豫以自安也。其容貌之见如此。

五、敬天之谕

《易震卦》:震惊百里,不丧七鬯。

《日讲》:惟惧乃可以不惧,惟危乃可以不危。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敬天之渝,无敢驰驱。言其敬也。

六、天彰周公之德

《书金滕》: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

《日讲》:今天动风雷之威,以昭公勤劳之德。

七、大雷电以风

《书金天》:大雷电以风。

《日讲》:天忽大雷电,而加以烈风,此可见公之忠诚,能上格天心。而未孚于其君,故天出灾异以昭雪之。上帝之所以保佑忠良、启悟人主者,至矣。

第二十八节 上帝立大圣全德之君

上主爱人,怜其有私,不能自治,特将生一大圣全德者,命之为君、为师,以治之、教之,而为天地神人之主。

一、天生聪明时乂

《书仲虺之诰》: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惟天生聪明时乂。

《日讲》:天为民而立君,非从虚拥尊位也。惟天生斯民,有形体,即有嗜欲。使无主以治之,各逞其欲而相争,乃至于乱。惟天不忍其乱,每于生民中,特生一资禀聪明,不敝于欲之圣人,立为斯民主,敷教行政,以致民之欲,而息其争乱焉。

天主《圣经》解

据天主《圣经》,万民之祖,已获罪于天,後世众人皆染其罪之污,其心所萌所发,不外私邪不正之欲,人力不足以治己。故天主从太古之始,泰誓定许乃惟一无所生之圣子降生于世,为无欲无辜全德之圣人,而为百世万民之君师,以治之、教之。

二、天惠民以立君

《书泰誓中》:惟天惠民,惟辟奉天。

《日讲》:惟天惠爱下民,立君以长之,立师以教之。惟为人君,居天之位,治天之民,必当仰体天心,以尽君师治教之责,庶乎不负上天立己之意也。

三、天立君师以佑民

《书泰誓上》: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

《日讲》:上天佑助下民,为之君以长之,为之师以教之。天之所以立为君为师者,惟以其助上帝之不及。以宠安四方之民。此天所以立之也。

四、天降君师

《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

《日讲》:《书》云:上天降生下民,立之君,以主治;立之师,以主教。其意但欲为君师者,代天宣化,辅助上帝之所以不及。故使之享有天位,宠异之于四方也。

生万民之主全能,无所不至,至于治教己民,何有不及《圣经》?人已获罪于天,其心蔽于私,而必降立君师以辅助之。据天主照之,神光难通透,欲失其灵惟一形肉之心。上主点己圣子,取人形,亲其内如上主全能之灵,不足以教之,治之,故特降之。口谈道敷教子,自现圣德之全表,以击众人有形治,耳目透通其心,自行神化于四方。其万民之、蒙之、教之,而辅助上主全能之灵,有不及之处。

五、王来绍上帝

《书召诰》:王来绍上帝。

《日讲》:人君一身,上荷皇天之付托。

六、帝立子生商

《诗召诰》:帝立子生商。

七、帝命式于九园

《诗商颂》:帝命不违,至于汤齐。圣经日跻,昭格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园。

《注》:汤之生也,应期而降适。当其时,其圣敬之日跻升,以至昭格于天,久而不息,惟上帝是敬。故帝命之,使为法于九州。

据天主《圣经》,古之始,一誓许王主千圣子,以救世人。预定其降生之时,应合于许降已之斯,乃先古百世所望之吉也。万物违之。先後之中斯夫天,圣降耒大幸,乃得天道,复不息乃先定之期。一至四方,法圣德之,全表格合于上主之。普世获可心。

八、天求民主

《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

《日讲》:天厌夏桀之无道,不可作民主矣。於是监观四方,为民为民求主。乃眷有殷,大降显明休美之命于成汤,使为生民主。

据天主《圣经》,上主生人祖之初,命之以为万民之首,天以主之。然己获罪于天,失己心之灵命,後世蒸民,类其原罪,并坏其心,命犹死者。然由此上主监观四方,绝元祖为万民主之命,移之降之。于己从无始所生之元子,乃特命之降生,同人亲民,使为复生民之主,以新道新之治之,而永主宰之。

九、帝命武汤正域四方

《诗商颂》:古,帝武汤正域彼四方。

《注》:古犹昔也。帝,上帝也。

据天主《圣经》,普世先後之人,无一不染原祖之旧污,偏于私欲,而失己心之原正,後世四方,因而大乱。其乱虽由原原祖之罪,然本于叛逆上主邪傲之神。惟上主惠爱四方之民,命己徒无始之、所生之子降生,为全德之圣人。将至仁至义之神器,逐邪神人,复立天教,以复正四方之人心,以止其乱。

十、天命尧为天下君

《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日讲》:帝尧之德,可谓极盛而无加矣。是以皇天眷顾其德,保佑命之使其有四海之地,为天下之君。

十一、元后作民父母

《书泰誓上》: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

注:天生聪明,明无待勉强,故能为君于天下,天之为民如此。

据天主《圣经》,上主从无始乃灵明之至、聪明之本。然後命之降于世,使之以为复生生民,复治民之主。其复生民者,即做民之父母也。其复治民者,即作民之元后也。

十二、天命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三、天命二后

《诗周颂》: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诗大雅》云:三后在天。

引之以明《周颂》所云:成命受命者为何,乃《雅》云,乃三后之第二,受第一,所谓昊天,皇天后帝,皇天,神后之命。

《史记》云:上古祭三一于郊。又云:上古祭太一于东南郊。

先儒云太一含三,今据《礼》所云,祀帝于此,道理深奥,将何以明之?

据天主《圣经》,造物主至神至灵之体惟一,然有三位,至尊至圣同等。第一位,乃圣父皇父也。第二位,乃圣子皇子也。第三位,乃圣神皇神也。圣皇之体惟一,而含三位如此。因先後四方之人,皆染原罪之旧污,遭傲恶之神,乱世之患,故三圣皇主宰监怜下民。太始之初,商议泰誓,救万民之乱。皇天圣父发救之之大命,皇天圣子躬受其命,而负其大任。

十四、文王受命

《诗大雅》:文王受命,有此武功。

十五、天命此文王

《诗大雅》:有命自天,命此文王。

十六、文王在帝左右

《诗大雅》: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按《史记》等古传,先儒解文王、武王、五帝,总归之于天。故云,文王即天也,天即文王也,文王与天,一而已矣。又云,文王立武功,即武王也。文王,武王,皆一天而已。又云,文王为五帝之宗则,文王武王五帝,总一天一帝而已。再文王既为五帝之宗,帝舜为五帝之一,则文王与舜无异。帝者乃天之主宰,则舜、文王、武王、五帝,皆原惟一天之主宰而已。

今考《诗天雅》所云,有命自天命自天命此文王。又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据上论文王,若异于昊天于帝,则《诗》所云文王有命自天、文王在帝左右,何意也?

非据天主《圣经》,万无可以解也。天主《圣经》云,吾上主命吾上主坐己之右,以为普天下万民之君。此发命及受命二主之异,乃天主圣教所云,吾主天主圣父,命己无始之先子,降生以救世,救世之功己成,然复升天,而坐吾主圣父之右,为天地神人真主,斯真为天子。中华经典古文,与天主《圣经》奥文之意,极多印符相同。上主若加神多,必有发明之日。

第三十一节 上帝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上主欲用人成大事,先以身心之艰苦炼其德。

一、天将降大任於是人

《孟子告子章下》: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日讲》:圣贤皆成于忧患,而安乐之不可狃也一。自古圣若贤臣,大约兴于艰难困苦者为多,是何其初则抑郁顿挫,而後乃德业炳赫若此乎。是皆有天焉,非偶然也。

二、天閟毖我成功所

《书大诰》:天閟毖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极卒宁王图事。

《日讲》:宁王图事。

《日讲》:天閟毖我国家者,乃欲使我旧发有为,以大其成功。是多难正所以兴邦也,我敢不仰承天意,勘定祸乱,以完武王所图之事乎。

天主《圣经》解

据天主《圣经》,上主一付救世之大任,于己已无始之先所生之元子。自其圣诞之始,至于致命之终,无一非苦难之累,无劳其身心也。

第三十二节 上帝弃绝逆天害民之君

纵肆逆天害民者,大恶也,上主不佑,厌之弃之,绝之诛之。

一、天用剿绝其命

《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日讲》:有扈氏不顺天时,以虐下;不奉正朔,而背上。以此获罪于天,天用剿绝其命。我率师讨罪,惟敬行天之罚而已。

二、帝式商受命

《书仲虺之诰》: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

《日讲》:有夏昏德,既涂炭其民,而获罪于天矣。桀知民心不从,反矫托天意,诬造虚辞,以宣布命令于下。其背乱已甚,故天用不善其所为,使我商受命,而为生民主。

三、天命诛商

《书泰誓上》:商罪贯盈,天命诛之。

《日讲》:今受穷凶极恶,其罪已贯通盈满矣,天厌其罪,命我诛之。

四、天命殛夏

《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日讲》:人君体天心,以子爱其民,然後可长保天命。夏王桀,虐民而慢天,其罪非一。天厌其恶,命我诛殛之。桀以慢天而亡,汤以畏天而兴。

五、天降之咎

《书大禹谟》: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侮慢自贤,反道败德。君子在野,小人在位。民弃不保,天降之咎。

《日讲》:由是下失民民心,弃之而不保;上失天心,降之以灾咎。有苗自于天诛,舜之命禹徂征,不得已也。

六、皇天弗保

《书咸有一德》: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命,皇天弗保。

《日讲》: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夏王徇私纵欲,弗能有此纯常之德。亵慢神明,而不知敬;暴虐生民,而不知恤。是以天心厌弃,而保佑不加。

七、上帝命汤伐夏

《书汤誓》: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日讲》夏王桀得罪于天,天既命我诛之。我畏上帝之明命,不敢不往正其罪。

八、天弃我

《书》: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

《日讲》:祖伊曰:我王既自绝于天,故天弃我殷。不有康食,天不欲遂其生也。不虞天性,天不欲复其性也。不迪率典,天不欲其治平也。

九、上帝改厥元子

《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

《日讲》:元子宜为天心之所爱,大国宜为天眷之所钟。乃一不修德,而皇天上帝,竟改厥元子,而易大国殷之命。

第三十三节 顺受天命

贫富、行止、成败、夭寿、生死,万惠万灾,皆由上主之命。凡惠本於天,归之于天,理也;凡灾本于己,故归之于己,甘受无怨。

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论语第十二》: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日讲》:人之生死,皆有所禀之命,不可移易;富贵各有所主之天,不可强邀。凡人于所处之境,但当顺受之而已。

二、天与命

《孟子万章上》: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日讲》:盖天下事,凡人力莫之作为而自然为者,是之谓天,可得而测也。凡人力莫之召致而自然至者,是之谓命,禀受于有生之初,不可得而移也。

三、道之行废

《论语第十四》: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

《日讲》:君子岂不欲行其道于天下,而道之或行或废,莫不有天焉。君子进退,上关天意。

四、行止非人所能

《孟子梁惠王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候,天也。

《日讲》:所以行,所以正,非人之所能也,有天存焉。

五、天纵成功

《孟子梁惠王下》:若夫成功,则天也。

六、匡人其如予何

《论语第九》: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七、桓魋其如予何

《论语第七》:子曰,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

《日讲》:人之祸福,是德于予,非偶然也。天意既如此,则予之命,天自主之,桓魋其如予何哉。

八、天实为之

《诗国风》: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欢其贫窶,人莫知之,而归之予天也。

九、斯人而有斯疾

《论语第六》:仁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

《日讲》:孔子叹曰:疾势至此,殆将不起矣。然此乃天之所命,一定不易,非人之故也。凡人平日检身,或有不谨,以至灾咎,此人所自取,不可委之于命。今以如此之贤人,而乃有如此之疾病也,岂非莫之致而至者耶。

十、可以无大过

《论语第七》: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日讲》:若天再假我数年,使我竟其学易之功,一动一静,虽未必全然无过,其亦可以无大过矣。

十一、不尤不怨

《论语第十四》: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

《日讲》:穷通出于天也,用舍出于人也。我不得于天,则责之于己,而不怨天;不得于人,则反之于己,而不尤人。但知黾勉于天理之常,渐达于理之上者。心存为己,仰不愧天,或者上天于冥冥之中,能知我耳。

十二、君子居易以俟命

《中庸十四章》: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故君子居易以俟命。

《日讲》:君子惟知正己,求完己之分内。上而不得于天,无所怨憾于天;下而不合于人,无所罪尤于人。穷通得丧,一听诸天命之自然,而无一毫慕外之心。

十三、天命不彻

《诗小雅》:天命不彻,我不敢效,我友自逸。

《注》:四方皆有馀,而我独忧;众人皆得逸豫,而我独劳。乃天命之不均,吾岂敢不安于所遇,而必效我友之自逸哉。

十四、修身以俟之

《孟子尽心章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日讲》:夭而俟,夫命之自至。则天所付于我之理,毫无亏欠,而命自我立矣。岂非知天、事天之全功乎?

十五、世乱由人为

《诗大雅》:上帝板板,下民卒瘅。

《注》:世乱乃人所为,而由上帝板板者,无所归咎之辞耳。

《大全》:三山李氏曰:爱民者,天之常道耳。今天使下民皆病,则反其常道矣。

十六、顺受其正命

《孟子尽心章上》:莫非命也,顺受其正。

《日讲》:凡人生死吉凶祸福,遭遇不同,莫非天之所主宰,是谓气教之命,然其中有正命焉。为善而获福,固谓之正。即为善而或蒙祸,亦不可不谓之正。盖莫之致而至者,人但当顺受乎此而已。

十七、君子行法以俟命

《孟子尽心章下》: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己矣。

《日讲》:日用事物,莫不各有当然之理,是法也。君子奉行乎法,使志气不迷于欲,践履不失其常,至于吉凶祸福,一惟听天所命而已,而初何容心焉。

第三十四节 发誓以明心

真无过被人屈者,敬呼上主而誓,以明其心可也。

一、夫子之誓

《论语第六》: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日讲》:夫子出誓言曰:凡人立身行已,务期不愧于天。若使我之所为不合于理,不由其道,是获罪于天也,天必弃绝之,天必弃绝之。

第三十五节 天降圣德

凡人获罪于天,皆属上主所命之凶罚。若未绝世,尚能仰望赖自天所降圣德者,可以动天,而转其命之凶。

一、有陨自天

《易始卦》:有陨自天。

《日讲》:盖阴阳消长,固系一定之数。人惟立志不坚,付于天命之无可如何,而不思所以转移之,则命即从此去矣。五之志,务期人定以胜天,故命亦为五所转,而有陨自天也。信乎,惟德可以动天耳。

二、惟德动天

《书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

《日讲》: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动天心。天虽高远,德无远不到。

三、天佑之利

《易上系十二章》: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

《日讲》:此一节见惟德可以动天也。今上九满而不溢,尽处有之道,而克当天心。是以自天佑之,而吉无不利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无一不染元罪之尘,而己能免获罪于天。若然,先後真无一人足以为有德,可以动上主之心,而转其命。然无以为无奈,因有自天所陨、所降天主之凡子,绝无旧罪之染,至尊至谦,至仁至义,真为德备修天地之大圣人,佑助罪人之力。世人若能坚立志赖望其佑,虽其罪人之卑,于至尊至圣上主之心相绝,比天地更远,上下自然无不相交。而上主被大圣人之动,亲于下人,而转其命。

第三十六节 敬上帝爱下民

普世诸臣诸君之权,皆上主所赋。故诸民诸臣忠君者,如敬上主;诸君诸臣爱民者,如上主爱人。二者惟一天命,惟一理也。

一、时亮天工

《书舜典》:钦哉!惟时亮天工。

《日讲》:天生民而以治理托於君,君不能独理,而托于臣,故庶官之事,即天事也。唐虞咨儆,无不求端于天。君臣上下,各敬其事,即所以事天也。

二、人代天工

《书》:天工,人其代之。

《日讲》:天工,谓上天付与君臣当行之事。

三、天命多辟

《诗商颂》: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

四、未顺命

《易临卦》: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日讲》:按未顺命,或以为未顺天命,或以为未顺君子之命。要之君子之命,全乎天理,即天命也。邪正不两立。故小人不顺于君子,而君子必欲屏绝之,正以其悖乎天理耳。

五、帝享王用

《易益卦》:王用享于帝吉。

《日讲》:臣之事君,与君之事天,其分同也。君之益臣,与天之益君,其理同也。苟王者用是虚中永贞之德而享上帝,帝必鉴其诚,而歆其祀。自天佑之,吉又何如也。

六、好生钦恤

《孟子离娄下》: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

《日讲》:为人君者,诚能体上帝好生之心,法古圣钦恤之意,则百官万民,戴之如天,自有久安长治之效也。

七、具严天威

《书》: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

《日讲》:诚以天之爱民。倘虐及非辜,必上干天威。尔等可不战战兢兢,常若上帝之监临在上哉?

第三十七节 上帝赐福仁爱之君

人君体上主仁爱之心治民,其功不小。人力及世禄之福,不足以报。故善民望祷上主,以天禄无疆之真福,尽报其君。

一、天保定尔

《诗小雅》:天保定尔,以莫不兴。如山如阜,如冈如陵。如川之方至,以莫不增。

二、降尔遐福

《诗小雅》:天保定尔,俾尔戬谷。罄无不宜,受天百禄。降尔遐福,维日不足。

三、天被尔禄

《诗大雅》:天被尔禄。

据天主《圣经》,别有世国天国、世禄天禄之说。世之期,比于世後无穷天国之永,如一息之短微,必世禄虚福之微亦然。反世後之天国,永宁不息。必其天有禄之真真福,维日不足,无以增也。

第三十八节 上帝福善祸淫

世之君民所握之权,上主所付。祸淫福善,报应影响,一定不易之道。君臣凡行赏罚,若体上主至公之心,下民无不从之。

一、惟天聪明

《书说命中》:惟天聪明,惟圣时宪,惟臣钦若,惟民从乂。

《日讲》:惟天高高在上,至虚至公。惟圣君以是为法,好恶不蔽于私,赏罚皆当于理,一如天之聪无不闻,明无不见也。君成至公,则臣之奉令守职,而禀承于下者,莫不敬顺而亮天之工;民之心悦诚服,而鼓舞于下者,莫不从治而顺天之则。

二、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书皋陶谟》:天命有德,天讨有罪。

《日讲》:典礼之叙秩,皆出于天则。民之由乎典礼者为有德,即天所眷命者也,人君代天赏善。民之悖乎典礼者为有罪,即天所责讨者也,人君代天罚恶。

三、上天孚佑下民

《书汤诰》上天孚佑下民,罪人黜伏,天命弗僭。

《日讲》:成汤曰:我既请夏桀之罪,与尔众人之命于天。天果垂怜无辜,佑尔百姓,故使罪人窜亡屈服于南巢之地。上天祸淫之命,毫不僭差。天以生物为心,未有不爱下民者,人君以天之心为心,则顺天而应人矣。

四、惠迪吉,从逆凶

《书在禹谟》:禹曰,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日讲》:凡人行事,能顺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福,凡吉庆皆集于其身。若背道理而行,天必降之以殃,凡凶祸皆集于身。犹之表正而影随,声出而响应,不可易也。

五、上帝必福善淫

《诗小雅》: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既克有定,靡人弗胜。有皇上帝,伊谁云憎。

《注》:民今方危殆疾痛,号诉于天。而视天反梦梦然,若无于分别善恶者。然此时其未定之时尔,及其既定,则未有不为天所胜者也。夫天岂有所憎而祸之乎,福善祸淫,亦自然之理而已。

第三十九节 敬是真福真祸之机

凡人或自始至於终为善;或先不善,然後悔悟,而终为善者。皆为敬主,为有德,为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怜之,以永年之吉,真福其命。若不终己善,终而有辜,此为不敬主,为无德,不义人也。终後上主一定不怜之,不但绝己永命,亦致至畏之天罚于己躬。即敬主与不敬主,真福真祸之机也。

一、天监下民

《书高宗形日》: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

《日讲》:天之监视下民,其祸福予夺,惟主于所行之义与不义耳。如其义,则天降之年,必然长久;如其不善,则天降之年,必然不永。故人之不获永年者,非天无故夭折其民,乃民之所行不义,而中道自绝其命耳。

世乃众人暂生之所,天之主宰。置之于此。惟欲其行善始终无间,至于出世,必得永命,否则绝其命,世之暂生岂足为永命哉。

二、天佑有商

《书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俾嗣王克终厥德,实万世无疆之休。

《日讲》:幸赖皇天眷顾佑我有商,使嗣王王幡然悔悟,能终其德,是举商家之基绪将坠者。今日自是其可久,子子孙孙皆得以享灵长之庆矣,岂不为万世无疆之休乎?

三、天降灾祥在德

《书咸有一德》:德惟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灾祥在德。

《日讲》:人君之德,诚能纯乎天理,而无私欲之间,杂碓乎有常,而无始终之迁改,则德惟一矣。以此而格天保民,举动之间,罔有不吉者。天心无私,惟德是视德惟一,则为嘉祥之所集;德二三,则为灾患之所丛。天未尝有意于其间也。欲祈天而永命,合德何以哉。

四、敬乃祸福之机

《书多士》: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于亦致天之罚于尔躬。

《日讲》:此示以祸福之机,而期以安享之利也。尔若凡事循理,而一出于敬,则必为天之所与,而天且矜恤之。尔若凡事悖理,而出于不敬,则天之所弃,不但不得享有土田,予亦捋明致天罚,以刑戮加于尔躬。祸福之机,由于敬不敬者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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