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卷四十九

太平御览卷四十九

又《夏官□射人》曰:大丧,与仆人迁尸,作卿大夫掌事,比其庐不敬者,呵罚之。(仆人,大仆也。仆人与射人俱掌王之朝位也。)

又《夏官□司士》曰:大丧,作士掌事,作六军之士执披。(披,持棺者。)

又《夏官□诸子》曰:大丧,正君子之服位。

又《夏官□虎贲氏》曰:国有大故,则守王门。大丧,亦如之。

又《夏官□太仆》曰: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赞王牲事。(牲事,杀割匕载之属。)大丧,始崩,戒鼓传达于四方,窆亦如之。(戒鼓,击鼓以敬众也。)

又《夏官□司兵》曰:大丧,五兵。(,兴也。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

又《夏官□圉人》曰:丧纪,牵马而入陈,马亦如之。(马,遣车之马也。)

又《秋官□大司寇》曰: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丧所前,或嗣王也。)

又《秋官□士师》曰:诸侯为宾,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

又《秋官□乡士》曰:大丧纪,帅其属夹道而跸。(属中土以下也。)

又《秋官□司籴》曰:宾客丧纪之事,则役其烦辱之事。(烦犹剧也。《士丧礼》下篇曰:籴人涅厕。)

又《秋官□大行人》曰:若有大丧,则诏相诸侯之礼。(诏相左右告教之。)

《礼记□檀弓上》曰: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则从而。则安能?为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礼记》所由废,非之也。)

又《檀弓上》曰:公叔木有同母异父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又《檀弓上》曰:子思之母死于卫。(子思,伯鱼子。伯鱼死,妻嫁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後也,四方於子乎观礼,子盖慎诸。”(柳若,卫人。)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时所止则止,时所行则行。)吾何慎哉!”

卷五百四十五 礼仪部二十四

丧纪下

《礼记□曾子问》曰:“君薨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从摄主,北面於西阶南;(变于朝夕哭位也。摄主,上卿代君听政也。)大祝裨冕,执束帛,升自西阶,尽等,不升堂,命无哭;(将有事,宜清净。)祝声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弊于殡东几上。哭,降。”曾子问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则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从太祝而告於祢。(告生。)三月,乃名於祢,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庙、山川。”

又曰:“将冠子,冠者至,揖让而入,闻齐衰、大功之丧,如之何?”(冠者,宾及赞也。)孔子曰:“内丧则废,外丧则冠而不醴,彻馔而扫,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则废。”

又曰:“婚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吉曰谓娶女之日也。)孔子曰:“婿使人吊。若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父丧称父,母丧称母。(各以其正嫡自相吊问,礼之宜。)父母不在,则称伯父、世母。(吊礼不废也。)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嗣,继。)使某致命。’女氏许诺而不敢嫁,礼也。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娶而後嫁之,礼也。”

又曰:“大夫、士有私丧,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丧,服于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於是乎有过时而弗除也。君之丧服除,而後殷祭,礼也。”(谓主人也。支子则否。)

又曰:“君薨,既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居于家,有殷事,则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启,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哭而反送君。”曰:“君未殡而臣有父母之丧,则如之何?”孔子曰:“归殡,反于君所,有殷事则归,朝夕否。”

又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卑从。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供殡服,则子麻弁、疏衰、菲、杖。(棺柩未安,不忍成服于外也。布弁如爵弁,而用布也。杖者,为己病。)入自阙,升自西阶。(阙谓毁宗也。柩毁宗而入异于生。)如小敛,则子免而从柩,入自门,升自阼阶。君、大夫、士,一节也。”

又《杂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於是存乎书。

又曰:士之子为大夫,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无子则为之置後。凡主兄弟之丧,虽疏亦虞。(丧事虞乃毕。)

又《杂记下》曰: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妻之党虽亲不主。(此谓姑姊妹无子寡死。)而夫若无族矣,则前後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

又曰:或问於曾子曰:“夫既遣而包其馀,犹既食而裹其馀乎?”(言遣既郑而又包之,是与食于人已而裹其馀将去何异。君子宁为是乎?言伤廉也。)曾子曰:“吾子不见大飨乎?夫大飨既飨,卷三牲之俎,归于宾馆。父母而宾客之,所以为哀也。”

又《丧服小记》曰:大夫不主士之丧,(士之丧虽无主,不敢摄大夫以为主。)士不摄大夫,惟宗子。

又《丧大记》曰:疾病,外内皆扫,(为宾客将来问疾也。疾困曰病也。)君、大夫彻县,士去琴瑟。寝东首於北牖下,(谓君来视之时也。病者居北牖下。)废床,彻亵衣,加新衣,体一人,(人始生在地,去床,庶几气生也。彻亵衣,则所加者朝服也。)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惟哭先复,复而後行死事。君设大,造冰焉;大夫设夷盘,造冰焉;士并瓦盘,无冰。设床衤第,有枕,一床,袭一床,迁尸于堂又一床,皆有枕席。君、大夫、士一也。始死,迁尸于床,无用敛衾,去死衣。小臣楔齿用角四,缀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沐粱。甸人为{役土}于西墙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之。甸人取所彻庙之西北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乃沐。用瓦盘,扌臣用巾,如他日。小臣爪手剪发。濡濯弃于坎。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称其情而立文,称人情之轻重而制其礼也。群谓亲之党也。无易犹不易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又曰:“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於期也。期者谓为人後者父在为母也。)曰:“至亲以期断。”(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是何也?”(问服断於期之义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是以象之也。”(法此变易,可以期也。)“然则何以三年也?”(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为间。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象於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

《左传□哀下》曰:越围吴,赵孟降於丧食,(赵孟,襄子无恤,时有父简子丧。)楚隆曰:“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主又降之,无乃有故乎?”(楚隆,襄子家臣。)赵孟曰:“黄池之役,先主与吴王有质,曰:‘好恶同之。’今越围吴,嗣子不废旧业而敌之,(嗣子,襄子自谓,欲敌越救吴。)非晋之所能及也。吾是以为降。”

《论语□阳货》曰: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既没,新既升,钻燧改火,其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於其父母乎?”(言子之於父母,欲报之恩,昊天罔极。而予也有三年之爱乎?)

《孝经援神契》曰:丧不过三年,以期;增倍五五二十五月。义断仁,(期,十二月也。再期,二十五月也。言期增倍则可矣。复云二十五月者,容有闰,故曰期而后三十五月也。《春秋》曰:闰月葬,斋,景公看数闰也。)示民有终,缘丧绝惰。(再期,万物再终,丧者弥远。远追慕杀,故因杀以绝。)

《家语》曰:孔子在卫,司徒敬子卒,夫子吊焉。主人不哀,夫子哭,不尽声而退。蘧伯玉谓孔子曰:“卫国鄙俗,不习丧礼,烦吾子辱相焉。”孔子许之。掘中ニ而浴,(中ニ,室中。)毁灶以缀足,袭尸於床。及葬,毁宗葛行,(明不复有事于此。缀足,欲令不解戾也。毁宗庙之门,西而出行。神之位在庙门之外。)出于大门。及墓,男子西面,妇人东面。既封,而归,殷道也。孔子行之。子游问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夫子变之矣。”孔子曰:“非此之谓也。丧事则从其质而已矣。”

又曰:孔子之丧,公西赤掌葬焉。以蔬米三具,(蔬米,粳米也。《礼记》曰“嘉蔬”。)袭衣十有一,称加朝服一,冠章甫之冠,佩象环,径五寸,而綦组绶。(綦,杂色也。)桐棺四寸,柏椁五寸,饰桐,置た、设披,周也;设崇,殷也;绸练、设,夏也。(按柩行夹,引棺者也。崇牙,旌旗节也。绸练,旌旗之□葬乘车所建也。旌旗之旒,纟参缁布广充幅长寻曰也。)兼用三王之礼,所以尊师,且备古也。

《续汉书□礼仪志》曰:登遐,皇后诏三公典丧事。百官皆衣白单衣,白帻冠。闭城门、宫门。近臣中黄门持兵,虎贲、羽林郎、中署皆严宿卫。官府各警,北军五校绕宫屯兵,黄门令、尚书、御史、遏者昼夜行陈三公所,手足色肤如礼。皇后、皇太子哭踊如礼,沐浴如礼。守宫令兼东园匠将女执事,黄绵、缇缯、金缕、玉押柙如故事。饭含珠玉如礼,冰盘如礼。百官哭临殿下。是日夜,下竹使符到,皆伏哭尽哀。小敛如礼。东园匠、考工合东园秘器,表里洞赤,文画日、月、乌、龟、龙、虎、连璧、偃明如故事。大敛於两楹之间。

干宝《晋记》曰:大鸿胪郑默有母丧,既葬,有司依常还摄职。默固陈,执久,乃许之。於是定令,听大臣得终丧焉。

《宋书□礼志》曰:郑玄《丧制》:二十七月而终。学者多云得礼。晋初用王肃议,祥礻覃共月,遂以为制。江左以来,惟晋朝施用,缙绅之士犹多尊玄议。

《齐书》曰:皇太子妃薨,左卫将军沈文季经为宫臣,未详服不。正俭议曰:“汉魏已来,宫僚先备臣隶之节,具体在三。存既尽敬,亡岂无服。昔庾翼丧妻,王允、滕含犹谓府吏宜有小君之服,况臣节之重,宜依旧君之妻,齐衰,三月而除。”

《後周书》曰:葬文宣后叱奴氏於永固陵。帝袒跣至陵所,诏曰:“齐斩之情,经籍彝训,近代沿革,遂亡斯礼。伏奉遗令,既葬便除,攀慕几筵,情实未忍。三年之丧,达於天子,古今无易之道,王者之所常行。但时有未谐,不得全制,军国务重,庶目听朝,麻之节,苫庐之礼,率遵前典,以申罔极。百寮以下,宜依遗令。”公卿上表固请俯就权制,过葬即吉。帝不许,引古礼答之,群臣乃止。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内,亦令依礼。

《冲波传》曰:宰我谓:“三年之丧,日月既周,星辰既更,衣裳既造,百鸟既变,万物既易,黍稷既生,朽者既枯,於期可矣。”颜渊曰:“人知其一,莫知其他。俱知暴虎,不知凭河。鹿生三年,其角乃堕;子生三年,而离父母之怀。子虽美辩,岂能破尧舜之法,改禹汤之典,更圣人之文,除周公之礼。改三年之丧,不亦难哉!父母者天地,天崩地坏,三年不亦宜乎?”

《荀氏家传》曰:荀爽对策曰:“臣闻火生於木,故其德孝。汉之谥帝称孝,其义取此也。故汉制天下皆诵《孝经》,选吏则举孝廉,盖以孝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行三年丧,非所以崇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汉嗣数乏,枝叶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文帝劳谦自约,行过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此所谓夷惠激俗,当身而已,贯万世为後嗣法者也。”

卷五百四十六 礼仪部二十五

居丧

《礼记□曲礼》曰:居丧未葬,读《丧礼》;既葬,读《祭礼》;丧复常,读《乐章》。(为礼各于其时。)居丧不言乐。

又《曲礼》曰:居丧之礼:头有疮则沐,身有疡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於不慈不孝。(胜,任也。)

又《檀弓上》曰:穆公之母卒,使人问於曾子曰:“如之何?”对曰:“申也闻诸申之父曰:‘哭泣之哀,齐斩之情,麋粥之食,自天子达。’”

又曰:始死,充充如有穷;既殡,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既葬,皇皇如有望而弗至。练而慨然,祥而廓然。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不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子路闻之,遂除之。子思哭嫂也为位。(礼虽无服,为位而哭,夫子善之。)曾子曰:“小功不税。”(追服为税,则是远兄弟,终无服也。而可乎?)曾子曰:“丧有疾,食肉饮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为姜桂之谓?”(曾子曰:所云草木之滋者,姜桂也。)

又《檀弓下》曰:子张问曰:“《书》云:‘高宗三年不言,言乃欢。’有诸?”(时人君无行三年之丧礼者。欢,喜悦也。言乃喜悦,则民臣望其言久也。)仲尼曰:“胡为其不然也?古者天子崩,王世子听於冢宰三年。”(冢宰,天官。)

又曰:颜丁善居丧。(颜丁,鲁人。)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殡,望望焉如有从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返而息。(此三者,孝子哀慕之情也。)

又《檀弓》曰:孔子在卫,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为丧乎!足以为法矣。小子识之。”子贡曰:“夫子何善尔也?”曰:“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慕谓小儿随父母啼呼。疑者,哀亲之在后如不欲还然。)

又《檀弓上》曰:孔子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哀未忘也。)十日而成笙歌。(逾月且异旬也。祥者凶事,用远日。五日弹琴,十日笙歌除由外也。弹琴以手,笙歌以气也。)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效孔子也。)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

又曰:孟献子礻覃,县而不乐,比御而不入。(可以御妇人矣,尚未复寝。孟献子,鲁大夫仲孙蔑也。)夫子曰:“献子加於人一等矣。”(加犹逾也。)

又《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食。曰:“吾悔之。自吾母死,不得吾情,我恶乎用吾情?”(恶乎犹于何也。)

又《王制》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於庶人,(下通庶人于父母同。天子诸侯降期也。)丧从死者,祭从生者。

又《曾子问》曰:“父母之丧弗除,可乎?”(以其有终身之忧也。)孔子曰:“先王制礼,过时不举,非礼也;非不能,勿除也,患其过制也。故君子过时不祭,礼也。”

又《杂记》曰:凡丧服未毕,有吊者,则为位而哭,拜,踊。(客始来,主人不可以杀礼待之。)大夫之哭大夫弁。大夫与殡亦弁。(弁者,大夫锡衰相吊之服也。如爵弁而素,如环曰弁。)大夫有私丧之葛,则於其兄弟之轻丧,则弁。

又曰:有父之丧,如未没丧而母死,其除父之丧也。服其除服;卒事,反丧服。(没犹竟也。除服谓详祭之服也。卒事,既祭,反丧服,服後死者之服。)虽诸父昆弟之丧,如当父母之丧,其除诸父昆弟之丧也,皆服其除丧之服。卒事,反丧服。(虽有亲之大丧犹为轻服者,除骨肉之恩也。惟君之丧不除私服。言当者,期大功之丧,或终始皆在三年之中。小功缌麻则不除,殇长中乃除。)

又曰: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问丧,问居父母之丧也。丧常哀,言敬为上者,疾时尚不能敬也。容威,仪也。《孝经》曰:容止可观。)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则存乎书策矣,(言疏者,如礼行之未有加也。齐斩之丧,哀容之体,经不能载矣。)君子不夺人之丧,(重丧礼也。)亦不可夺丧也。”(不可以轻之於己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三日不怠,三月不懈。其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言其生于夷狄而知礼也。怠,惰也。懈,倦也。)

又曰: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言己事也。为人说为语在垩室之中,以时事见乎母,乃后入门,则居庐时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言庐哀敬之处,非有其实则不居。)

又《杂记》曰:悬子曰:“三年之丧如斩,期之丧如剡。”(言其痛之恻怛有浅深也。)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礻覃。曾申问於曾子曰:“哭父母有常声乎?”曰:“中路婴儿失其母焉,何常声之有?”

又《间传》曰:斩衰何以服苴?苴,恶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於容体者也。(有大忧者面必黎黑。止谓不动于喜乐之事也。或为似。)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亻哀;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於声音者也。(三曲声而折。)斩衰惟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议谓陈说,非时事也。)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壹不食。(三不食为明旦朝也,再不食谓如死,一不食始敛时一不食也。)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醯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於饮食者也。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礻覃,礻覃而饮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乾肉。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脱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苄剪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於居处者也。

又《奔丧》曰: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小功缌麻不税者也,虽不服犹免祖。尚左手,吉拜也。)

又《问丧》曰:亲始死,鸡斯徒跣,扌及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乾肝、焦胰,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亲,父母也。鸡斯当为笄纟丽,声之误也。亲始死,去冠二日,乃去笄纟丽括也。今时始丧者,邪巾貊头,笄纟丽之存象也。)

又《丧服四制》曰: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

又《三年问》曰:三年之丧,何也?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称情而立文者,利人情轻重而制其礼也。)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则必返巡;过其故乡,回翔焉,鸣号焉,属焉,蜘蹰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立中制节谓服纪使有年月之限者也。)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为此,则何以有降至于期者?父在。父在,为母服期止。)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废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丧三年以为隆,缌麻、小功以为杀,(虽情不至,制以此服,所以立法。)期九月以为间,(间之在三年之下,缌麻、小功上也。随情轻重处之。)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法于天地,所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麻,皆岁时之数。)

《左氏传□襄上》曰:晏桓子卒,晏婴粗斩、(斩,不缉也。粗,三外布。)苴经、带杖、菅屦、(苴麻之有子者,菅草履也。)食粥,居倚庐,寝苫枕草。(此礼与士礼略同。此异惟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礼。”(时人所行,士及大夫服各有不同。晏子时为大夫,行士礼,其家臣不解,故讥。)曰:“惟卿为大夫。”

《家语》曰:子夏问曰:“居君子之母与妻之丧,如之何?”孔子曰:“居处、言语、饮食侃尔于丧所,则称其服而已。”“敢问伯叔母如之何?”曰:“伯母叔母疏衰期,踊不绝地。姑姊妹之功,踊绝于地。若知此者,由文矣哉,由文矣哉!”(言知礼之意也。)

《南史》曰:王秀字伯奋,幼时,祖父敬弘爱其风采,仕宋为太子舍人。父卒,庐于墓侧,服阕复职。

《梁书》曰:到溉遭母忧,居丧尽礼。所处庐开方四尺,毁瘠过人。服阕,犹蔬食布衣者累载。

又曰:孔奂为仪曹侍郎,遭母忧。时天下丧乱,皆不能终三年丧。惟奂及吴国张种在寇乱中守法度,并以孝闻。

奔丧

《礼记□奔丧》曰:奔丧之礼: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惟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侵晨冒昏行者,盖欲从速。)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後行。过国至境,哭,尽哀而止。哭避市朝,望其国境哭。至於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袒。奔母之丧,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向哭,皆如奔父之礼。(下堂东至孝子堂所住处。)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ヮ,即位,与主人拾踊。(拾,更也。主人与之更踊尽哀而哭者,宾客待之也。)

又曰:奔丧者不及殡,先之墓,北面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於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东即主人位,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

又曰: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而哭。(奔丧哭亲疏远近之差也。)

讣告

《礼记□杂记上》曰:凡讣于其君,曰:“君之臣某死。”(讣或作赴。赴,至也。臣死,其子使人至君所告也。)父母、妻、长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此臣子其家丧所主者。)君,讣于他国之君,曰:“寡君不禄,敢告于执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禄。”太子之丧,曰:“寡君之子某死。”(君夫人不称薨告也,国君谦也。)大夫,讣于同国敌者,曰:“某不禄。”讣于士,亦曰:“某不禄。”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讣于敌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使某实。”(敌谓有爵者。实当为至也。)士,讣于同国大夫,曰:“某死。”讣于士,亦曰:“某死。”讣于他国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讣于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于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

《白虎通》曰:天子崩,讣告诸侯者何?缘臣子哀痛愤懑,无能不告诸人者也。诸侯欲闻之,当持土地所出,以供丧事。故《礼》曰:天子崩,遣使者讣告诸侯。

又曰:诸侯薨,使臣归瑞褛天子者何?诸侯以瑞为信,今死矣,嗣子谅ウ,归之者,让之义也。天子闻诸侯薨,哭之何?惨怛发中,哀痛之至也。使大夫吊之,追远重终之义。

又曰:臣死亦讣告君何?此君哀痛于臣子也。君欲闻之,当加赙之礼。故《春秋》曰:蔡侯考父卒。卒讣,而葬不告。诸侯薨,讣告邻国何?缘邻国欲有礼也。

夺情

《礼记□曾子问》曰:子夏问:“三年之丧,卒哭,金革之事无避也,礼与?初有司与?”(疑有司使之然。)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致事,还其职位於君。)《记》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此之谓乎?”子夏曰:“金革之事无避也者,非与?”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鲁公伯禽则有为为之。’今以三年之丧从其利者,吾不知也。”

《东观汉记》曰:桓焉为大傅,以母忧,自乞听以大夫。行逾年,诏赐牛酒,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

《後汉书》曰:耿恭征疏勒,时母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齐牛酒,释服。(夺情不令追服。)

又曰:赵喜代虞延行太尉事,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礼。显宗不许,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

《汉杂事》曰:翟方进为丞相,遭後母丧,行服三十六日,起视事,曰:“不敢逾国家也。”

《吴志》曰:孙权诏曰:“夫三年之丧,天下达制,人情之极痛也。贤者制哀以从礼,不肖勉而致之也。治道已泰,上下无事,君子不夺人情,故三年不逮孝子之门。至于有事,则杀礼以从宜,要而处事。故圣人制法,有礼无时则不行。遭丧不奔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也。前故设科,长吏在官,当须交代,而故犯之,虽随纠坐,犹以废旷。方事之殷,国家多难,凡在官司,宜各尽节,先公後私,而不恭承,甚非谓也。中外群僚,其更平议,务令得中节度。”丞相顾雍奏从大辟。其後吴令孟宗丧母,奔赴,已而自拘于武昌,以听刑戮。陆逊陈其素行,因为之请。减宗等,後不得以为比。目此遂绝。

《风俗通》曰: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

卷五百四十七 礼仪部二十六

丧服

《周礼□春官□司服》曰:凡凶事,服弁服。(服弁,丧冠也。其服斩、齐也。)凡吊事,弁服。(弁者,如爵弁而素加环也。《论语》曰:羔裘玄冠不以吊。大如缌之,其服锡、、缌、、疑。诸侯及大夫亦以锡为吊也。)凡丧,为天王斩衰,为王后齐。(王后,小君也,诸侯为之不杖期也。)王为三公六卿锡,为诸侯缌,为大夫、士疑,其首服皆弁。(君为臣吊服也。疑十四日升衰。疑之言拟也,拟于吉。)

《仪礼□丧服》曰:丧服,斩衰裳,苴、杖、绞带,冠绳缨,菅屦者。为父,诸侯为天子,君,父为长子,为人後者。妻为夫,女子子在室为父,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父卒则为母。继母、慈母如母。母为长子。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父在为其母,出妻之子父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不杖,麻屦者,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又曰:疏衰裳、斋牡麻,无受者:(无受者,服足而除,不以经服而受也。)寄公为所寓,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为旧君、君之母妻,庶人为国君,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

又曰:大功布,衰裳,牡麻,无受者: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嫡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嫡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之长殇、中殇。其长殇皆九月,缨;其中殇七月,不缨。大功布衰裳,牡麻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

又曰:む衰裳,牡麻,既葬除之者。传曰:む衰者何?以小功之む也。诸侯之大夫为天子。传曰:何以む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小功布衰裳,澡麻带五月者:叔父、嫡孙、昆弟之下殇。

又曰:小功布衰裳,牡麻,即葛五月者: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从祖昆弟,从父姊妹、孙适人者。为人後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为外祖父母。

又曰:缌麻三月者,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

又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纟原缘;为其妻纟原冠,葛带,麻衣纟原缘。皆既葬除之。

又曰: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礼记□檀弓上》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嫂叔之无服,盖推而远之。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欲其一心厚之者,姑、姊妹嫁,大功,夫为妻期。)

又《檀弓》曰:成人有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蚩兄死者,言其衰之不为兄死,如蟹有匡、蝉有,不为蚕之绩、范之冠也。范,蜂也。蝉,蜩也。谓蜩喙长在赐下。)

又《丧服小记》曰:近臣君服斯服矣,其馀从而服,不从而税。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斩衰之葛,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

又曰:《服问》曰:三年之丧,已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期之,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无所变於大功齐斩之服,不用轻累重。)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有本谓大功以上也。小功以下,澡麻断本。)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之。既免,去。每可以必。既,则去之。

《礼统》曰:天子诸侯皆为贵臣妾服三月,夫人为八妾服三月,八妾为夫人服与舅姑同。

《家语》曰:门人疑所以服夫子者。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丧子路亦然。请丧夫子若丧父而无服。”于是弟子皆服而加麻,出有所之,则犹。

《孔丛子》曰:秦庄子死,孟武伯问于孔子曰:“古者同僚有服乎?”曰:然。同僚有相友之义,贵贱殊等,不为同官。问诸老聃:昔虢叔、闳夭友太颠、散宜生、南宫括。五臣者同僚,比德以赞文武。及虢叔死,四人者为服友之服。古达礼者行之。”

又曰:子思居卫。鲁穆公卒,县子使乎卫,闻丧而服。谓子思曰:“子虽未臣鲁,父母之国也,先君宗庙在焉,奈何弗服?”子思曰:“吾岂爱乎?礼弗得也。”县子曰:“请问之。”答曰:“臣而出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不为之服。”

又曰: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加麻。”

又曰:鲁人有同岁上计而卒,欲为之服,问于季立。季立曰:“思好者其缌乎?昔诸侯大夫共会事于王,及以君命同盟,霸主其死也,则皆有哭临之礼。今之上计,上觐天子,有交宴之忻,同名绨素。上记先君,下禄子弟,相敦以好,相厉以义,又数相往来,特有思亲,比之朋友,不亦重乎?”

《白虎通》曰:弟子为师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竭敬而亲之,死则哀痛之。恩深义重,故为之服。入则,出则否。

习凿齿《汉晋春秋》曰:初,文帝之崩也,羊祜谓傅玄曰:“三年之丧,虽贵遂服,自天子达,而汉文除之,毁礼伤义,常以为叹。今上天纵至孝,有曾、闵之性,虽夺其服,而实行丧礼。丧礼行,除服何为耶?若因此革魏之薄而兴先王之法,以敦厚风俗,垂之百代,不亦美乎?”玄曰:“汉文以来,世乃浅薄,不能行国君之丧,因而除之数百年。一旦复古,恐难行也。”祜曰:“就不能使天下如礼,且使主上遂服,不犹善乎?”玄曰:“若主上不除而下除,此为但有父子,无君臣,三纲之道亏矣。”君子曰:“傅玄知无君臣之伤教,而不知兼无父子之为重,岂不蔽惑哉!汉废君臣之丧,不降父子之服,故四海黎庶莫不尽于其新,三纲之道,二服恒用于私室。而王者独尽废之,岂所以孝治天下乎?《诗》云:‘犹之未远’,其傅玄之谓也。”

挚虞《新礼议》曰:虞谨案:古者诸侯临君其国,臣诸父兄之诸侯,未同于古。未同于古,则其尊未全,不宜使绝期之制,而令傍亲服斩衰之重也。诸侯既然,则公孙之爵亦宜如旧。

又曰:丧无弟子为师服之制。《新礼》:弟子为师衰。臣虞谨案:自古无服师之礼。故仲尼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丧颜渊,若丧子,而无服。请丧夫子若父而无服。”遂心丧三年。此则怀三年之哀而无齐衰之制也。出则,居则否,所谓吊加麻也。先圣为礼,必易从而可传。师从之义诚重,而服制之若历代相袭,不以为疑,宜定亲新礼,无服如旧。

挚虞《决疑要注》曰:礼:故臣为旧君齐衰三月,谓策名委质称臣吏者也。见察举而不为吏者,吊服加麻。

衰冠

《毛诗□羔裘》曰:《素冠》,刺不能三年也。“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笺云:时无三年之恩于父母,废其丧礼,故冀幸一见素冠,急于哀也。)

《周礼□春官□小宗伯》曰:王崩,悬衰冠之式于路门之外。《肆师》之职:大丧,禁外内男女之衰不中法者。

又《夏官□太仆》曰:大丧,悬首服之法于宫。(首服之法谓免ヮ笄,总长短之数于宫门,示四方也。)

又《天官□内司服》曰:共后之衣服,及九嫔世妇。凡命妇,共其服,共丧衰亦如之。

《仪礼□丧服》曰:斩衰者,不缉也。冠绳缨,条属,冠六升外毕,锻而勿灰。齐衰者,缉也。

又曰:疏衰裳齐。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缘各视其冠。”

又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也。锡衰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又曰: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衤句。(削,杀也。)若齐,裳内衰外,员,广出于适寸。(员在背上,适辟领也。员出于辟领外傍一寸。)适,博四寸,出于衰。衰,长六寸,博四寸。

《礼记□檀弓》曰:衰与其不当物也,宁无衰。(恶其乱礼。不当物谓精粗广狭不应法制。)齐衰不以边坐。

又《檀弓》曰: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缩,从也。今礼制衡读为横。今冠缝横,以其辟积多。)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解时人之惑。丧冠缩缝,古冠耳。)

又《间传》曰: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

《礼记外传》曰:凡言斩衰者,以六寸之布,广四寸为衰,帖于心前,剪而不缉也。(衰者,言悲摧也。缉者,缝缏之名。)齐之言齐也。(加针缕其裳下之缝使齐平也。)凡言有事其缕者,先加灰锡治汉其麻缕,为布则不治也。(哀在外故。)有事其布者,则不治其缕。(哀在内也。为布之后即先治也。)缌者如丝也。锡衰者,先缉锡白之谓也。疑衰者,疑其布是丝也。(疑衰、锡衰,二者,君之吊服也。)

又曰:吉冠之布倍于衣也。朝服十五升,则冠三十升是也。今丧冠升数少,(丧礼简。)斩衰三升,冠六升,(升者,登也,转祖训耳。凡麻八十缕为十升,至六升即为成布也。凡言受以成布者,即葬之后渐去粗受细。)齐衰四升,冠七升。语裥疏衰,即三升半之衰也。(疏亦粗也。其布在齐斩之间。)

《左传□僖上》曰:许僖公见楚子于武城,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经,士舆棕。(榇,棺。)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

又《襄六》曰:鲁昭公立十九年矣,犹有童心。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言其嬉戏无度。)

《吴录》曰:诸葛恪将诛,有着衰衣入其阁。令人诘,答曰:“不自知入时。”外内守备亦不见也。

《郑玄别传》曰:玄卒,受业者衰于千余人。

《郭子》曰:刘王共在行南酣宴,谢镇西往尚书墓还,是葬后三日。诸人欲要之。真长云:“仁祖应来。”便遣要之,果即回驾。诸人迎之,把臂便下,裁得脱帻,酣宴半,坐乃觉,未得脱衰。

《释名》曰:衰,摧也。,实也。伤摧实也。斩衰,下缉其末,剪斩而已也。大功,其布加粗大之功,不善治之也。小功,精细之小功,转有饰也。缌,丝也,锡也。治其麻使滑易也。むむ,如流如む也。

带

《周礼□夏官》曰:《弁师》王之弁,弁而加环。(弁,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而加环。环者,大如缌之麻,缠而不纠。《司服》职曰:凡吊事弁事。)

《仪礼□丧服》曰:苴者,麻之有ナ者也。苴大,(,手围九寸。)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为带。齐衰之,斩衰之带也,去五分一以为带。绞者,垂带也。(郑玄注曰:凡服,上曰衰,下曰裳,在首在腰皆曰。之言实也。首象帻布冠之帻,腰象大带。语裥绞带革带也。)牡麻者,麻也。牡麻,右本在上。

又曰:斩衰绞带七寸三分,齐之带五寸六分,大功之带四寸五分,小功之带三寸七分,缌麻之带二寸九分。(郑注:绞带象革带斩之五分去一以为带,绳带也。)

《礼记外传》曰:者,实也。表其有丧戚之情实也。《丧服》衰之与,因象平裳之时冠带,吉凶相变也。有首,有腰,有绞带。斩衰,首围九寸,向下皆五分去一,用为腰则七分五分。(五分去一者,从斩至缌,缘有五服,相减,穷其数也。然则绞带又小于腰。)齐衰,首七寸五分之一,腰五寸八分。大功,首五寸八分,腰四寸六分。小功,首三寸七分。缌,首三寸七分,腰首二寸九分。

《左传□僖下》曰:晋襄公击秦师于ゾ,子墨衰。(晋文公未葬,故襄公称子;以凶服从戎,故墨之。)

又《襄二十三》曰:晋侯有姻丧。王驸使宣子墨冒,(晋自ゾ之役,遂常墨衰也。)二妇人辇以如公。奉公以如固宫。

《後汉书》曰:胡广年八十三,熹平元年薨。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下数百人,皆衰殡位,自终及葬。汉兴已来,人臣之盛,未尝有也。

《宋书》曰:王诞为吴国史,母忧去职。武帝伐刘毅,起为辅国将军。诞固辞,以墨从行。

卷五百四十八 礼仪部二十七

杖屦

《仪礼□丧服》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各齐其心,皆下本。杖者何?爵也。非爵而杖者何?担主也。非主而杖者何?辅病。童子何不杖?不能病也。妇人何以不杖?不能病也。

又曰:斩齐裳菅屦者,菅菲也。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绳屦者,绳菲也。疏衰裳齐,疏屦者,簏蒯之菲也。

《礼记□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室;杖不升堂。(郑玄注曰:衰益衰,敬弥多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姑不厌妇。)母为长子削杖,(嫌服男子,当杖竹也。母为长子服,不可重于子为己也。)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许嫁二十而笄,笄为成人,成人正杖也。)

又《丧服小记》曰:庶子不以杖即位。(不适子也。位,朝夕哭位也。)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祖不厌孙,孙得神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舅不主妾之丧,子得伸也。)

又《杂记下》曰:古者贵贱皆杖。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果轮者,于是有爵而後杖也。

又《丧大记》曰: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而云丈夫者,通实大夫有父母之丧也。授人杖也使人执之同也。)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士二日而殡者,下大夫也。士之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此二日于死者亦得三日也。妇人皆杖,谓主妇容妾为君女子子在室者。)子皆杖,不以即位。(子谓凡庶子也。不以即位,与去杖同也。)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哭殡谓既涂也,哭柩谓启后也。大夫士之子于父,父也尊近,哭殡可以杖。天子诸侯之子于父,父也君也尊远,杖不入庙门也。)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杖以丧至尊为人得而褒之。)

又《问丧》曰:或问曰:“杖者何也?”(怪其义各异。)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竹也。为母削杖,桐也。”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怪所为施。)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言得杖乃能起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父在不杖谓为母丧也。尊者在不杖,辟尊者之处。不杖,有事不趋,皆为其感动使之忧也。)

又《丧服四制》曰: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白虎通》曰: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竹,蹙也;桐,痛也。父以竹,母以桐。竹,阳也;桐,阴也。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也。

《韩子》曰:儒执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帼ヮ

《仪礼□丧服》曰: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ヮ,衰三年。(总,束髻也。谓总之者,既束其本,又总其末。箭笄,条竹也。ヮ,露也。犹男子之括以麻,则ヮ上用麻也。用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如著参头。《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ヮ。但言衰不言裳者,妇人不殊裳衰也。)

又曰:女子子之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人为舅姑,恶笄有首以ヮ。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

《礼记□檀弓上》曰:南宫纟舀之妻之姑丧,孔子诲之,ヮ曰:“尔无纵纵尔,尔无扈扈尔。”(诲,教也。尔,汝也。纵纵谓太高,扈扈谓太广。尔,鲐语助。)

又《檀弓上》曰:鲁妇人之ヮ而吊,自败於台鲐也。(时家家有丧,ヮ而相吊。去纟丽而曰ヮ也。)

《礼记外传》曰:ヮ者,妇人有丧者ヮ。(古人重ヮ,男子吉时皆有纵以忄舀其ヮ,然後加笄加冠也。)去纟丽而ヮ曰ヮ。(鲁妇人遭升陉之战也,露ヮ相吊以代丧冠也。)有麻ヮ,(女子在室,遭父母之丧,用麻合ヮ,以对兄弟括ヮ时也。)有布ヮ。(齐衰以下,以布束发也。)ヮ者,开散之名也。(既去有纵ヮ形葩ヮ。)

《左传□襄公》曰:臧纥救鲁阝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丧者皆ヮ。鲁于是乎始ヮ。(ヮ,麻合结也。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ヮ而已。)

《广雅》曰:帼谓之其。(音忌)

《魏氏春秋》曰:诸葛亮挑司马宣王战,致巾帼妇人之饬,以怒宣王。

《周礼□天官□宫正》曰:掌王宫之戒令。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名。(郑玄注曰:庐舍,垩室也。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

《仪礼□丧服》传曰:丧服斩衰,居倚庐,寝苫枕块。(马融曰:倚木以为庐,于东墙下,西向,关北端也。)

《礼记□杂记》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又《丧大记》曰: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块。非丧事不言。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衤之。(宫谓围障。)既葬,柱楣涂庐,不於显者。君、大夫、士皆宫之。(不于显者,不涂见面。)

又曰:问丧,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

《白虎通》曰:父母之丧,倚庐于中门外东墙下,户北。

又曰:妇人不居倚庐。天子七日,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成服,居门外东壁,为庐。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孔子问曰:“宁设菰庐乎?”哀公曰:“菰庐起大伯。大伯出奔,闻古公崩,还赴丧,故作菰庐以彰其尸。吾父无太伯之罪,何用此为?”

《孝子传》曰:王琳,汝南上蔡人。十岁失父母,弟季年七岁,兄弟二人哭泣,哀声不绝。在冢侧作庐,不妄出入。(余见“孝部”。)

《仪礼□士丧礼》曰:重,木刊凿之。甸人置重于中庭,参分庭,一在南。夏祝取鬻馀饭,盛用二鬲于西墙下。幂用疏布,久之击用今,悬于重。幂用苇席,北面左衽。带用今贺之,结于後。祝取铭,置于重。(郑玄曰:重,木也。悬物焉曰重。刊斫治凿之为悬簪孔也。士重木长三尺。)

《礼记□杂记》曰:重,既虞而埋之。(就所倚处埋之。)

《礼记外传》曰:重者,未葬之前,以代主也,犹以生事之,末忍作木主。(主以存神也。)设重于庭,悬瓦鬲。以养病之米淅之为沐,则煮之为粥,实之重,用苇席盖之。(鬼神依而饮食。)始死之奠但用米,未有黍稷故也。(黍稷在下之中,如生时也。)殷人作主之后,联其重,悬之于庙梁。去高祖之庙,亲尽,则埋之。周人将葬,重随柩,而朝庙之外柩,而埋之于阶间,而后作主也。

凶门(附)

《南史》孔琳之议曰:“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此之谓乎?宜一罢凶门之式。”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孔子问:“宁设衰门乎?”哀公曰:“衰门起于禹。禹治水,故表其门闾,以纪其功。吾父无功,何用此焉?”

韦弘与蔡谟笺问凶门曰:“父在母丧,应立凶门不?”又问:“与父别,止立凶门,愚意犹所疑,厌于父故也。今于父大门之内,别立凶门,便为父。一家有二门,以名义言之,门者,父之有也,今子复立门,岂合圣人之典训?苟不出于礼,其所不曰。故以谘白。”蔡答曰:“礼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击木里之苇席,置于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象也。礼既虞而作主,今未有主,故以重当主。本为丧设,非以表其门。恐不应以尊卑厌降也。礼、命士以上,父子异宫。今卑私之丧,皆别开门,亦不知今人如此者,皆有凶门不。”范坚答凶门问,曰:“簿帐似不出礼文,何由行此?”答曰:“凶门非礼。礼有县重于庭,以席覆之,其形似凶门。后出之,于门外表丧,由此,俗遂行之耳。”

《礼论》曰:问:“改葬立凶门否?”蔡谟答云:“改葬若停丧,谓应有凶门。”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丧礼哀死亡。

《礼记□曲礼上》曰: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郑玄注曰:山颠坏曰崩。薨,崩之声也。卒,终也。不禄,不充其禄也。死之言澌也,精神澌尽也。)死寇曰兵,(异于凡人,当享禄其后也。)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老而死,从大夫之称;少而死,从士之称也。)

又《檀弓下》曰:孔子过太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又《丧大记》曰: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死于下室;士之妻死于寝。

《左传□定下》曰:齐侯伐晋,敝无存之父将室之,辞。以与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先登,求自门出,死于ニ下。

又《哀上》曰: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于牖下。(毕万,晋献公卿也。死于牖下,言得寿中。)群子勉之。死不在寇。”(言有命也。)

又《哀下》曰:太子闻之惧,下石乞孟厌敌子路,以戈击之,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柴也其来?由也死矣。”

又《哀下》曰:晋荀瑶帅师围郑,郑人俘阝魁垒,赂之以知政,闭其口而死。

《梁传□隐公》曰:高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之也。其崩之何也?以在民上,故崩之也。”

《春秋说题辞》曰:天子曰崩。崩之为言殒也。诸侯称薨。薨之为言奄然而亡。大夫曰卒,精辉终卒。卒之为言绝,绝於邦也。士曰不禄,失其忠也。不禄之言削名章也。庶人曰死,魂魄去心。死之为言精爽穷也。(《白虎通》又载。)

《尔雅》曰:崩、薨、无禄、卒、殂落、殪,死也。

《论语□里仁》曰: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

又《子罕》曰:子疾,病。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间,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且予与其死於臣之手也,无宁死於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於道路乎?”

又《先进》曰: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又《先进》曰:季路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鬼神及死事难明,语之无益,故不答。)

又《季氏》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五经通义》曰:“崩薨从何王以来乎?”曰:“从周。何以言之?《尚书》曰:‘放勋乃殂落。’舜曰:‘涉方乃死。’武王既王,是以知武王以前未称崩薨也。至成王太平,乃制崩薨之著。《尚书》曰:‘翌日乙丑,成王崩。’”《释名》曰:“汉以来谓死为物故,言其诸物皆就朽故。”

《史记》曰:秦武王与孟说举龙文鼎,绝膑而死。(徐广曰:膑或作脉矣。)

又曰:范雎说秦昭王曰:“夫以乌获、任鄙之力,荆成、孟贲、(许慎曰:荆成,勇士也。孟贲,卫人。)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后汉书》曰:马援谓孟冀曰:“方今匈奴、乌丸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

《后魏书》曰:张预每羡古人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得若环壁杂器形者大小百余。至而观之。皆光润可玩。预乃椎七十枚为屑,日服食之,余多惠人。后闻者乃更求玉于故处,皆无所见。冯翊公源怀等得其玉,琢为器,皆鲜明可宝。预服延年,云有效验,而世事寝食,皆不禁节,又加之好酒损志。及疾驾,谓妻子曰:“服玉若能屏居山林,排弃嗜欲,或当大得神力。而吾酒色不绝,自致于死,非药过也。然吾尸体必当有异,勿使速殡,令后人知餐服之妙。”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预停尸四宿,而体色不变。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之,口闭。常谓之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验,何故不受也?”言讫,齿启,纳珠。因嘘属其口,都无秽气。举敛于棺,坚直不倾。委死犹有遗玉屑数升,囊盛纳诸棺中。

《文子》曰:老子曰:“圣人同死生,愚人亦同死生。圣人之同死生,知于分理也。愚人同死生,不知利害所在。”

《庄子》曰:人之生,气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又曰: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又曰:庄子之楚,见空髑髅,然有形,檄以马棰,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钺之诛而为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辨士。诸子所言,皆人生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说苑》曰:齐景公出而见堇,谓晏子曰:“此何死?”对曰:“馁而死。”公曰:“噫!寡人之无德也,亦甚矣。”晏子曰:“君之德著而不彰,何为无德?”景公曰:“何谓也?”对曰:“君之德及後宫与台榭之玩。君之雁食以菽粟,君之宫内自乐,延及後宫之族,何为其无德也?顾臣有请于君,由君之意,自乐之心推与百姓同之,则何堇之有?”

又曰:子贡问孔子:“人死有知,将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人有知也,恐孝子妨生以送死也。吾欲言死人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亲不葬也。赐欲知人死有时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

又曰:鲁哀公问孔子曰:“有智者寿乎?”对曰:“然。人有三死,而非命也,人自取之也。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逸过度者,疾共杀之。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酒欲物求不止者,刑共杀之。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杀之。此三死者,非命也。”

又曰:民有五死,圣人能去三,不能除其二。饥渴死者可去也,冻寒死者可去也。虽五,兵死者可去也。寿命死者不可去也,痈疽死者不可去也。三者可去,二者不可去。

《论衡》曰:人之死也,犹火之灭也。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智不慧。二者不齐,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

又曰:王莽之时,省《五经章句》皆为二千万。博士弟子郭略夜定旧说,死于烛下。精思不任,脉绝气灭也。

杨泉《物理论》曰: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犹澌也,灭也。譬如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卷五百四十九 礼仪部二十八

《礼记□曲礼下》曰:在床曰尸。

《左传□哀下》曰:陈候使公孙贞子吊焉,及良而卒,将以尸入。吴子使太宰营劳,且辞上介。芋尹盖对曰:“寡君闻楚为不道,荐伐吴国,灭厥民人。寡君使盖备使,吊君之下吏。无禄,使人逢天之,大命殒坠。今君命逆使人曰:‘无以尸造於门。’是我寡君之命委於草莽也。且臣闻之:‘事死如事生,礼也。’於是乎有朝聘而终、以尸将事之礼,语裥朝聘而遭丧之礼。若不以尸将命,是遭丧而还也,无乃不可乎?以礼防民,犹或逾之。今大夫曰:‘死而弃之’,是弃礼也。苟我寡君之命达於君所,虽陨于深渊,则天命也。”吴人内之。

《礼统》曰:尸之言矢也,陈也。

《家语》曰:史鱼将卒,命其子曰:“吾在朝,不能进蘧伯玉,退弥子瑕,是吾为臣不能正君。生而不能正君,死不可以成礼。我死,汝其陈尸牖下。”灵公吊焉,怪而问之。其子以父言告公。公曰:“寡人过也。”命殡于客位,进蘧伯玉,退弥子瑕。孔子曰:“史鱼死而尸谏,可谓直乎?”

《史记》曰:崔杼杀庄公。晏婴立崔杼门外,曰:“君为社稷死,死之;为社稷亡,亡。若为己死,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门开而入,枕公尸而哭,三踊而出。人谓崔杼杀之。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又曰: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尸,鞭之三百。

又曰:吴王取子胥尸,盛以鸱夷,(应劭曰:取马皮以为鸱夷盖形也。)浮之江。吴人怜之,为立祠于江上,因命曰胥山。

《魏志》曰:宣王讨王陵,乃穷治其事。发氵及令狐愚冢,剖棺暴尸于所近市三日。

王隐《晋书》曰:王浚在幽州,谣曰:“幽州城门似藏户,中有伏尸王彭祖。”

又曰:赵王伦害张华之时,洛中震悚。惟阎缵敢独诣东市号哭,吊尸而抚之,曰:“早语君逊位而不肯去,今果不免祸。”

车频《秦书》曰:初,幕容在邺,居石虎宫,梦虎啮其臂,募人求虎殡所在。女子李{艹勉}告,在东明观下。掘得之,尸僵不毁。裸而骂之曰:“死胡,敢梦生天子!”鞭挞毁辱,投之漳河。河流迅疾,终不移转。后为臣虎所执,乃悟而悔焉。符坚以李{艹勉}无状,无少长,悉坑之。

《李固别传》:梁冀诛固而露尸于四衢,命有敢临者加其罪。固弟子汝南郭况,年始成童,游学洛阳,乃左提章铖,右秉,诣阙上书,乞收固尸。不许。往临哭,陈辞于前,遂守丧不去。

《白虎通》曰:尸者何谓也?尸之为言陈也。失气亡神,形体独陈。

《释名》曰:死曰尸。尸,舒也。骨节解舒,不能复自胜敛。

《搜神记》曰:初,钩弋夫人有罪,以谴死。殡,尸不臭而香。及昭帝即位,改葬之,棺空无尸,独丝履存焉。

《异苑》曰:河内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死。兄伦求尸,积日不得。设祭水侧,又笺与河伯。投笺一,宿岸侧。冰开,尸手执笺浮出。伦又笺谢。

又曰:浔阳周字孟威。宁康中,镇于巴西,为苻坚所摧,守节不屈。坚使使者请通。躬治逵陌,谓使者云:“烦君语贼苻坚何至耳!烦国士如此。”又潜图袭。坚闻之,曰:“小人正欲觅死,杀之适足成名耳。”乃苦考楚,不食而卒。敛已经旬,坚怒犹未歇,剖棺临视,尸回眸,鬓髭张烈,精瞳明亮,回盼瞩。坚睹而嘉称,乃厚加赠赙。

又曰: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昌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之。

《列女传》曰:齐人杞梁袭莒,战而死。其妻无所归,乃就夫尸,於城下而哭之,七日而城崩。妻遂投於淄水而死。

《博物志》曰:灵帝光和元年,元辽西太守黄翻言:海边有流灵冠绛衣,尸体完,令感梦曰:“我伯夷弟孤竹君也。海水坏吾棺,求见掩藏。”

《吴会稽分地》曰:重山者,大夫种所葬也。在西乡郭外。後潮水穴山,漂去其尸。俗云:伍子胥乘渐水取以去。今山胁有缺处。

《临邑国记》曰:有灵鹫能知人吉凶。觇人将死,食尸肉尽乃去。

《晏子春秋》曰:景公操玉加於晏子尸上,涕下沾衿,尽哀而去。

又曰:景公伏晏子尸而号曰:“今天降祸,不加寡人而加夫子,社稷危矣。

《论衡》曰:孟贲之尸,人不刃者,气绝也死;炭百斛,人不沃者,光灭也。

又曰:淮阳都尉尹齐为吏,酷虐。及死,怨家欲取其尸,尸亡归。

复魂

《周礼□天官□夏采》曰:掌大丧,以冕服复於太祖,以乘车建绥,复於四郊。(复,招魂也。建绥者,去其旒。)

又《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复衣服。(衣服,今座上魂衣也。)

《礼记□檀弓》曰:复,尽爱之道也。有祷祠之心焉,(复谓招魂,且分祷五祀,庶几其精气之反。)望反诸幽,求诸鬼神之道也。(鬼神处幽ウ,望其从鬼神所来。)北面,求诸幽之义也。(向其所来也。礼,复者升屋北面。)

又《檀弓》曰:邾娄复之以矢也。盖自战於升陉始也。(时师虽胜,死伤亦甚,无衣可以招魂。)

又曰《曾子问》曰:“为君使而卒於舍,礼曰:‘公馆复,私馆不复。’凡所使之国,有司所授舍,则公馆已,何谓私馆?”子曰:“善乎问也。自卿大夫家曰私馆,公与公所为曰公馆。‘公馆复’,此之谓也。”

又《礼运》曰:及其死也。升屋而号,告曰:皋某复。(招之於天。)

又《杂记》曰:复,诸侯以衣、冕服、爵弁服;(复,招魂复魄也。冕服者,上公五,侯伯四,子男三。褒衣亦始命为诸侯及朝觐加赐之衣也。褒犹进也。)夫人税衣榆狄、狄税素沙。(言其招魂用税衣上至プ狄也。狄税素沙,言皆以白纱为褒。)复西上。(北面而西上,赐长左也。复者多少,各如其命之数。)

又《杂记上》曰:大夫、士死於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如於馆死,则其复如於其家。

又《丧大记》曰:复,有林麓则虞人设阶,无林麓则狄人设阶。(复,招魂复魄也。阶,所乘以升屋者。虞人,主林麓之官也。狄人,乐吏之贱者。阶,弟也。и虞之类。)小臣复。复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玄,世妇以衤衣,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皆升自东荣。中屋履危,北面三号。卷衣投於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荣。其为宾,则公馆复,私馆不复。其在野,则升其乘车之左毂而复。(私馆,卿大夫之家也。不於之复,为主人之恶也。)复衣,不以衣尸,不以敛。(不以衣尸,谓不袭也。复者,庶其生也。若以其衣袭敛,是用生施死,于义相反。《丧礼》云:以衣衣尸,俗而去之。)妇人复,不以衤冉。(衤冉,嫁时上服,而非事鬼神之衣。)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妇人不以名行。)惟哭先复,复而後行死事。(气绝则哭,哭而复,复而不苏,可以为死事。)诸侯行而死于馆,则其复如于其国。如于道,则升其乘车之左毂,以其绥复。(馆主所致舍绥旌旗。)

又《丧服小记》曰:复与书铭,自天子达於士,其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此谓殷礼也。殷质,不重名,复则臣得名君。周之礼,天子崩,则同复曰:皋天子复。诸侯薨,复曰:皋某甫复。其馀及书铭。)

《礼记外传》曰:人之精气曰魂,(魂,阳也。云云而动。)形体谓之魄,(魄,阴也。漠然不动。)合阴阳二气而生也。(精气聚而为一物。)形劳则神逝,(谓死而魂游散。)死则难复生也。孝子之心不能忍也,故升屋而招其魂神也。神智无涯也。鬼者,复於土也。(人皆食土之物,养成形体也。)气绝而收其魂,使反复於体也。

《齐书》曰:张融,建武四年病卒,遗令白无旒,不设祭,令人捉麈尾登屋复魂。曰:“吾生平所善,自当陵□一笑。三千买棺,无制新衾。左手执《孝经》、《老子》,右手执小品《法华经》。妾二人,事哀毕,各遣还家。”

《周礼□天官□冢宰》曰:太宰之职,大丧赞赠玉、含玉。(助王为之也。赠玉既窆,所以送先王。含玉,死者实也。天子以玉。《杂记》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则诸侯含以璧。)小宰丧荒,受其、衤遂、币玉之事。(《春秋传》曰:口实曰含,衣服曰衤遂,凶荒有璧玉者,宾客所委之礼。)

又《天官□玉府》曰:大丧,共含玉。

又《春官□典瑞》曰:大丧,共饭玉、含玉、赠玉。(饭玉,碎玉以杂米也。)

《礼记□檀弓下》曰:邾娄考公之丧,(考公,益之曾孙也。考公或为定公也。)徐君使容居来吊含,(吊且含,非之也。)曰:“寡君使容居坐含进侯玉,其使容居以含。”(欲亲含,非礼也。含不使贱者,君行则亲含耳。侯玉者,徐僭称王,自比天子。)有司曰:“诸侯之来辱敝邑者,易则易,于则于。易于杂者,未之有也。”(易谓臣礼,于谓君礼也。容居以臣欲行君礼于徐,自比天子,使大夫敌诸侯,有司固拒之,是也。)容居对曰:“容居闻之,事君不敢忘其君,亦不敢遗其祖。昔我先君驹王西讨,济於河,无所不用斯言也。容居鲁人也,不敢忘其祖。”(言我祖与今君,於诸侯初如是,不闻义则服也。驹王,徐先君,谓僭号者,容居,其孙也。济,渡也。言西讨渡於河,广大其国也。鲁,鲁钝也。言鲁钝者,欲自明不妄。)

又《檀弓下》曰:饭用米、贝,弗忍虚也。不以食道,用美焉尔。(尊之也。食道米、贝,美也。)

又《杂记上》曰:含者执璧将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须矣。(含玉为璧制,其分寸大小未闻。)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颡。者坐委於殡东南。

又曰: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此盖夏时也。《周礼》天子饭用玉。)

《左传》曰:叔孙豹会晋士丐于柯,盟于督阳。荀偃瘅疽,生疡於头,(瘅疽,恶疮。)二月卒,而视,不可含。(目开口禁。)宣子与抚之曰:“事吴敢不如事主!”犹视。栾怀子曰:“其为未卒事於齐故也。”(怀子,栾盈。)乃复抚之曰:“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有如河。”乃瞑,受也。

又曰:公会吴子伐齐。将战,公孙夏命其徒歌虞殡。(虞殡,送终歌典,示必死也。)陈子行命其徒具玉。(亦示必死。)

《春秋说题辞》曰:口实曰含,缘生象食,孝子不忍虚其欲。(不忍虚,故欲实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璧,士以贝。之为言含也。(生常食,故死亦有所含。)

《说文》曰:,送终口中玉也。

《释名》曰:以米、贝,含其口中也。

《庄子》曰:青青之麦,生於陵阪。生不布施,死何珠为?

《吕氏春秋》曰:含珠鳞施,今葬皆用之。注云:含珠口实。鳞施,施玉匣於死者之体如鱼鳞。

绞纟今衾冒

《仪礼□士丧礼》曰:死於适室,抚用敛衾;(无,覆也。敛衾,大敛所用之衾也。衾,被也。)奉尸於室,抚用夷衾。(夷衾,覆尸柩之衾也。)

又曰:冒,缁质,长与手齐。杀,掩足。(冒,韬尸者也。制如直囊,上曰质,下曰杀。杀韬足而上,质韬首而下。齐手上衣尤下,赤象地也。)

又曰:厥明,陈衣于房,南头。西上纟青纟今,横三缩一,广终幅,拆其末。(纟青,屈也。纟今,所以束衣服为坚急也,以布为之。缩从,横者三幅,从者一幅,折其末令可结之也。)

《礼记□杂记》曰:惟绞纟今衾冒,死而後制。

又《丧大记》曰:君锦冒黼杀,缀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杀,缀旁三。

又《丧大记》曰:小敛:布绞,缩者一,横者三;大敛:布绞,缩者三,横者五;布纟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

《礼记外传》曰:绞纟今衾帽,死而後制。绞者,交束之名也;纟今者,坚急之称也;衾者,单被也;帽者,小敛衣,故设帽以掩形也。小敛用一衾。大用二衾:一以覆之;一者将敛之时,先铺衾於纟今之下,用以举尸入棺者也。

《释名》曰:绞,交也。交结之也。纟今,禁也。禁系之也。

卷五百五十 礼仪部二十九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大宗伯,王崩,及执事莅大敛小敛,帅异族而佐。(执事,太祝之属也。)

又《周礼□春官□司服》曰:大丧共其敛衣服。

《礼记□檀弓上》曰:康子之母死,陈亵衣。(非上服也,陈之将敛也。)敬姜曰:“妇人不饰,不敢见舅姑。将有四方之宾来,亵衣何为陈于斯?”命撤之。

又《丧大记》曰: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苇席。小敛君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皆一。衣十有九称。大敛布纟今,二衾。君、大夫、士一也。(簟,细苇席也。三者下皆有莞。衣十有九称,法天地之终数也。二衾者,或覆之,或荐之也。)

又《曾子问》曰:“下殇,土周葬于园,遂舆机而往,途迩故也。(土周,圣周也。周人以夏后之圣周,葬下殇于园中,以其未成人,远不就墓也。机,举尸之床也。绳ㄌ其中央,又以绳从旁钩之。礼以机举尸,舆之以就园而敛葬焉,途近故耳。舆机或以为馀机。)今墓远,则其葬也如之何?”(今人敛下殇于宫中而葬之于墓,与成人同墓,途乃远其葬当舆其棺乎载之也。问礼之变。)孔子曰:“吾闻诸老聃曰:昔史佚有子而死,下殇也,墓远。(盖欲葬之墓,如长殇,从成人也。长殇有送葬车者,则棺载之矣。史佚,武王时史贤,犹有所不知。)召公谓之曰:‘何以不棺敛於宫中?’(欲其敛於宫中,如成人也。敛於宫中,则葬当载之也。)史佚曰:‘吾敢哉!’(畏知礼也。)召公言於周公。(为史佚问。)周公曰:‘岂不可’。(言是岂於礼可不许也。)史佚行之。(佚失於以为许也,遂用召公之宫言也。)下殇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棺谓敛於棺也。)

又《问丧》曰:或问曰:“死三日而後敛者,何也?”(怪其迟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左传□僖下》曰:许穆公卒於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以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於朝会,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衮敛。

又《襄公》曰:鲁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又《定上》曰:季平子行东野。(东野,季氏邑。)还,未至,丙申,卒於房。阳虎将以敛,(,美玉,君所佩。)仲梁怀弗与。(怀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孙行君事,佩,祭宗庙。今定公立,复臣位,改君步,则亦当去。)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

《家语》曰:季平子卒,将以君之敛。孔子初为中都宰,闻之,历级而救(历,登阶不聚足。)曰:“送死人而以宝玉,犹曝尸於中原,示民以奸利之端。”

《後汉书》戴封年十五诣太学,时同学石敬平温病卒,封养视殡殓,以所赍粮市小棺,送丧到家,更敛。见敬平生时书物皆在棺中,乃异之。

《吴志》曰:张昭卒,遗令:幅巾素棺,敛以时服。孙权素服临吊。

又曰:诸葛瑾年六十八卒,遗令:素棺,敛以时服,事从约省。

《晋书》曰:安平王孚临终遗令曰:“有魏贞士,河内温司马孚字叔达,不伊不周,不夷不惠,立身行道,终始若一,当以素棺单椁,敛以时服。”

《南史》曰:王奂为雍州刺史,被诛,旧人无敢至者。汝南许明达为奂参军,躬为殡殓,经理甚厚,当时高其节。

《梁书》曰:王志,天监初为丹阳尹,为政清静。都下有寡妇,无子,姑亡,举债以敛葬。既而无以还之。志愍其义,以俸偿焉。

《陈书》曰:周弘直卒,遗疏:“气绝之後,便买市中见材小形者,敛以时服。古人通制,但见先人,必须备礼,可着单衣,裙衫故履。既应侍养,宜备纷。或逢善友,又须香烟。棺内惟安白布手巾、粗香炉而已。此外无所用。”

《释名》曰:衣尸棺曰敛,藏不复也。

《风俗通》曰: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呼棺亦为宫也。

宋韬《遗教》曰:吾死,敛以时服,不得造新白单衣。

《礼记□曲礼下》曰:在棺曰柩。(柩之言究。)

又《檀弓下》曰:君遇柩于路,必使人吊之。

又曰:襄公朝于荆,康王卒。(在鲁襄公二十八年。康王,楚子昭也。)荆人曰:“必请袭。”(欲使襄公衣之。)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巫祝荆,君临臣丧之礼。)

《记统》曰:柩之言也,具书其谧置棺旁,万世久藏也。

《释名》曰:柩,究也,送随身之制皆究备也。

《汉书》曰:薛宣守左冯翊,多仁恕。池阳令举廉吏狱掾王立于府。未及召,闻立受囚家钱,宣责让县,县案验狱掾,乃其妻受系者钱万六千,受之而掾实不知。掾惭恐,自杀。宣闻之,移书池阳曰:“县所举廉吏狱掾王立,家私受财,而立不知,杀身以自明。立诚廉士,甚可闵惜。其以府决曹掾书立之柩,以显其魂。”

《东观汉记》曰:廉范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范乃出,负丧归。至葭萌,船触石破没。范持棺柩,遂俱沉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仅免于死。

《晋书》曰:东海王越薨,葬东海。石勒追及于莒县宁平城,将军钱端出兵拒勒,战死,军溃。勒命焚越柩,曰:“此人乱天下,吾为天下报之。故烧其骨以告天地。”

萧子显《齐书》曰:傅琰字季,北地灵州人也。美姿仪,为尚书左民郎。遭丧,居南岸。邻家失火,烧屋,抱柩不动。

《礼记□曲礼上》曰:里有殡,不巷歌。(助哀也。)

又《檀弓上》曰:孔子少孤,不知其墓,(孔子之父,邹邑叔梁纥。与颜氏之女徵在野合,生孔子。征在耻焉不告。)殡于五父之衢。(欲有所就而问之,孔子亦为隐焉。殡于家,则知之者无由怪己欲发问端。五父,衢名,盖邹曼父之邻。)人之见之者,皆以为葬也。(见柩行于路也。)其慎也,盖殡也。(慎当为引,礼家读然,声之误也。殡引饰棺以青,葬引饰棺以た柳。孔子是时以殡引,不以葬引,时人见之者谓不知礼。)

又《檀弓上》曰:天子之殡也,涂龙盾以椁,(木以周龙盾加椁而涂之。天子殡以盾车,画辕以龙。)加斧于椁上,毕涂屋,(斧谓之黼,白黑文也。以刺绣于纟参幕,加椁以覆棺。已乃屋,其上尽涂之矣。)天子之礼也。

又《檀弓下》曰:帷殡,非古也,自敬姜之哭穆伯始也。(穆伯,鲁大夫季悼子之子公甫靖也。敬姜,穆伯妻、文伯蜀之母也。礼,朝夕哭不帷。)

又《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也。《春秋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也。”)

又《丧大记》曰:君殡用盾,攒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攒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赞犹也。屋殡,上覆如屋者也。帱,覆也。暨,及也。天子之殡,居棺以龙盾,赞木题凑象椁,上四注如屋以覆之。诸侯盾不画龙,赞不题凑象椁,其他亦如之。大夫之殡,废盾,置棺墉西墙下,就墙攒三面。涂之不及棺者,言赞中狭小,裁取客棺。然则天子、诸侯差宽大夫矣。士不赞,掘地下棺见小要耳。帷之者,鬼神尚幽ウ也,士达于天子皆然。帱或作享,或作享。)

又《坊记》曰:子云:“宾礼每进以让,丧礼每加以远。浴于中ニ,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阶。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示远也。”(远之所以崇敬。)

《左传□僖下》曰: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殡。窆棺也。曲物裥旧宫焉。)出绛,柩有声如牛。(如牛声。)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将有西师过轶我,击之,必大捷焉。”(声自柩出,故曰“君命”。大事,戎事也。偃闻奏密谋,故因柩声以正众心。)

《论语□乡党》曰: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重朋友恩也。无所殡,无亲後也。)

《续汉书》曰:和帝追封,谥皇太后父梁竦为褒亲愍侯,殡赐东园棺、玉匣:衣衾。

范晔《後汉书》曰:蔡顺丧母,停柩未殡。东邻失火,烧顺屋,柩不可移。乃伏柩上,火乃越烧他舍。(馀见孝部。)

《宋书》曰:竟陵王诞据广陵为逆。事平,蔡兴宗奉旨慰劳。广陵别驾范义与兴宗素善,在城内同诛。兴宗至,躬自收殡,致丧还豫章旧墓。上闻,谓曰:“卿何敢故尔触网?”兴宗抗言答曰:“陛下自杀贼,臣自葬周旋,既犯严制,正当甘于斧钺耳!”

《唐书》曰:严郢以旧怨与卢杞陷杨炎、赵惠伯,构成其罪,贬炎于崖州、惠伯于费州。郢既报怨过当,人颇不直。郢後得罪至费州,道左有柩殡。问其主名,或曰:“赵惠伯之殡也。”郢默然惭恧,岁馀而卒。

《穆天子传》曰:天子乃殡,盛姬于兵之庙。(先王之庙有此者,汉氏亦所在有庙也。)

《白虎通》曰:天子舟车殡,为水火也。故棺在车、在舟中,臣子更执绋,昼夜千二百人。绋,所以牵持棺者也。

《释名》曰:于西壁下涂之曰殡。殡,宾也。宾遇之,言稍远。(子思子曰:殡,宾也。)

《礼记□杂记》曰:介,执圭将命曰:“寡君使某。”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须矣。”陈乘黄大路于中庭,北圭将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颡,坐委于殡东南隅,宰举以东。(,辕也。自,率也。下谓马在路之下。《觐礼》曰:路下四亚之客,给者入设乘黄于大路之西。客入,则致命矣。)

《左传□隐公》曰: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缓,且子氏未薨,故名。(惠公葬在春秋前,故曰缓也。子氏,仲子也。葬薨在二年。,助丧之物。)赠死不及尸,(尸,未葬之通称。)吊生不及哀。(诸侯曰上既葬,则衰麻除,无哭位,谅ウ终丧。)豫凶事,非礼也。(仲子在而求赠,故曰:“豫凶事”。)

《梁传□隐公》曰:乘马曰。

《公羊传□隐公》曰:车马曰。

《春秋说题辞》曰:知生则赙,知死则。赙之为言助也,之为言覆也,舆马曰,货财曰赙,玩好曰赠,决其意也。衣被曰衤遂,养死具也。赠,称也;衤遂,遗也。

《周礼□天官》曰:小宰,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与其币器财用,凡所共者。(吊事,吊诸侯诸臣币所用赠也。器,所致明器也。凡丧,始无吊而含衤遂,葬而赠。其间加恩厚,则有赙焉。)

《礼记□曲礼下》曰:吊丧不能赙,不问其所费。

又《檀弓上》曰:孔子之卫,遇旧馆人之丧,入而哭之哀。出,使子贡税骖而赙之。子贡曰:“于门人之丧,未有所税骖。税骖于旧馆,无乃已重乎?”(言税骖太重,比于门人,恩为偏颇也。)夫子曰:“予向而哭之,遇于一哀,而出涕,(遇,见也。旧馆人恩虽轻,我入哭,见主人为我尽一哀,是以厚恩待我也,我为之出涕。恩重,宜施惠之也。)予恶夫涕之无从也。小子行之!”(客行,无他物可以易之者,使遂以往也。)

又《檀弓》曰:子柳之母死,既葬,子硕欲以赙布之馀具祭器。(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恶恩死者以为利。)请班诸兄弟之贫者。”

又《少仪》曰:马入庙门。(以其主于死。)赙马,与其币,大白兵车,不入庙门。(以其主于生人也。兵车,革车也。虽为死者来陈之于外,战伐田猎之服,非盛者也。《周礼》:“革路建大白以即戎也。”)赙者既致命,坐委之,摈者举之,主人无亲受也。

《公羊传□隐公》曰:货财曰赙。

《梁传□隐公》曰:钱财曰赙,(赙,助。)归生者赙。

《汉书》曰:原涉,父哀帝时为南阳太守。天下殷富,大郡二千石,官赋敛送葬皆千万已上,妻子通共受之,以定产业。时又少行三年丧者。及涉父死,让还南阳赙送,行丧冢墓三年,由是显名京师。

又曰:何并字子廉,徙颍川太守。疾病,召丞掾作先令书曰:“告子恢,吾生素餐日久,死,虽得官赙,勿受。葬为小椁,但下棺。”恢如其言。

《後汉书》曰:鲁恭字仲康,父期为武陵太守,卒官。恭年十二,昼夜号踊声。郡中赙,无所受。乃归服丧,礼过成人。

《後汉书》曰:羊续为南阳太守,征为太常。未及行,会病卒。遗言薄敛,不受遗。旧典:二千石卒官,赙百万。府丞焦俭遵续先意,一无所受。诏书褒美,敕太山太守以府赙钱赐续家。

《世说》曰:王戎父浑,官至梁州刺史。浑,所历州郡,故怀其德惠,相率致赙数百万。戎悉不受。

《齐书》曰:张稷所生刘先假葬琅琊黄山。建武中改申葬礼,赙助委积于时。虽不拒绝,事毕,随以还之。

又曰:江学攵卒,遗令不受赙。诏赙钱三万,布百匹。子启遵学攵命不受。诏嘉美之,从其所请。

又曰:张融有孝义,父畅临终谓诸子曰:“昔丞相事难,吾以不同将见杀,缘司马竺超人得活。尔等必报其子。”後超人孙微、冬月遭母丧,居贫,融吊之,悉脱衣以为赠,披牛被而反。

衤遂

《仪礼□士丧礼》曰:丧士,君使人衤遂。撤帷,主人如初。衤遂者左执领,右执要,入,升,致命。(衤遂之言遗也。衣被曰衤遂。致命曰:“君使某衤遂。”)主人拜如初。衤遂者入,衣尸,出。主人拜送如初。

《礼记□檀弓下》曰:卫有太史曰柳庄,寝疾。公曰:“若疾革,虽当祭,必告也。”(革,急也。)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急吊贤也。)不释服而往,遂以衤遂之。(脱君祭服以衤遂臣,亲贤也。)

又《杂记》曰:诸侯相衤遂,以後路与冕服,先路与褒衣不以衤遂。(不以巳之正者施于人,以彼不以为正也。後路,贰车,贰车行在後也。)

又《少仪》曰:臣致衤遂于君,则曰:“致衣废于贾人。”敌者曰“衤遂”。(言废衣不必其以敛也,贾人知物善恶也。)亲者兄弟不以衤遂进。(不执将命。)

《左传□文公》曰: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衤遂进,礼也。(秦慕诸夏,欲通敬于鲁国,有翟泉之盟,故赠僖公,并及成风。本非鲁方岳同,无相赴吊之制,故不讥其缓,而以接好为礼。)诸侯相吊贺也,虽不当事,苟有礼焉,书之可也,以无忘旧好。(送死不及尸,故曰“不当事”。书者,书于典策,垂示子孙,使无忘过厚之好。)

又《襄公》曰:鲁公朝于楚。康王卒,楚人使公亲衤遂,(衤遂,诸侯有遣使衤遂礼,今楚欲依遣使之比矣。)公患之。穆叔曰:“袄殡而衤遂,则布币也。”(先使巫袄除殡之凶邪而行衤遂礼,与朝而布币无异。)乃使巫以桃先殡袄,(,黍禳。)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又《襄公》曰:郑伯有死于羊肆,(羊肆,市列。)子产衤遂之,枕之股而哭之。敛而殡诸伯有之臣在市侧者。既而葬诸斗城。(斗城,郑地名。)

《春秋说题辞》曰:衣被曰衤遂。衤遂之言遗也。

《梁传□隐公》曰:衣衾曰衤遂。

《说文》曰:衤遂,衣死人也。

卷五百五十一 礼仪部三十

《周易□系辞》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後世圣人易之以棺椁。

《周礼□春官□丧祝》曰:及祖,饰棺,乃载,遂御。凡卿大夫之丧,掌事而敛饰棺。

《礼记□檀弓上》曰:有虞氏瓦棺,(始不用薪者,虞氏尚瓦。)夏后氏┾周,(火熟曰,烧土冶以周于棺。)殷人棺椁,(椁大也,以木为之。言椁大于棺。殷人尚梓。)周人墙置た。(墙,柳衣也。凡此言後王之制文也。)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略未成人。)

《礼记□檀弓上》曰:有子曰:“夫子制於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子,不欲速朽也。”(中都,鲁邑名。孔子尝为之宰,为民作此制。)

《礼记□檀弓上》曰:天子之棺四重,(尚深邃也。诸公三重,诸侯再重,大夫一重,士不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以水牛兕牛之革,以为棺被。革各厚三寸,合六寸也。此为一重也。)也棺一,(所谓卑棺也。《尔雅》曰:“,也。”)梓棺二,(所谓属与大棺。)四者皆周。(周,匝。)棺束:缩二,衡三,衽每束一。(衡亦当为横。衽,今小要也。)柏椁以端长六尺。(以端题凑也。其方盖一尺也。)

《礼记□檀弓下》曰:天子崩,虞人致百祀之木,可以为棺椁者,斩之。(掌山泽之官。百祀,畿内百县之祀。以为棺椁。斩,伐也。)

《礼记□檀弓上》后木曰:丧,吾闻诸县子曰:“夫丧,不可不深长思也,(后木,鲁孝公子惠伯巩之後。)买棺外内易。”我死则亦然。

《礼记□檀弓下》曰: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遵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二婢子夹我。”(婢子,妾也。)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善尊巳不陷父于不义也。)

《礼记□丧大记》曰:君大棺八寸,属六寸,裨四寸;上大夫大棺八寸,属六寸;下大夫大棺六寸,属四寸;士棺六寸。(大棺,棺之在表。)君里棺用朱绿,用杂金钅;大夫里棺用玄绿,用牛骨钅;士不绿。(钅所以缘着里也。)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用漆者,涂合牡牝中也。衽,小要。)君、大夫大{髟春}爪实于绿中,士埋之。(绿当为角,声之误也。角即谓棺之内也。)

《礼记外传》曰:凡棺之重数,从内数向外,如席之重也。兕革棺一,各三寸,(内一重有水牛皮,次兕皮,二者合为一重,都厚六寸。)一名卑棺,又名榇。(卑者坚如壁,榇者亲于身也。)也棺二,厚八寸。(也曰木,在卑棺之外。)属棺三,其厚四寸。(属者施也棺外。)大棺四,厚六寸。(属棺之列也。)属棺、大棺皆用梓也。上公去水牛皮,(兕皮外有三重也。)侯伯已下去水兕,(也棺外二重。)卿、大夫惟属棺与大棺,(一重。)士不言重,惟棺而已。

《左传□宣上》曰:郑人田衲公之乱,斫子家之棺。(以四年杀君故也。斫薄其棺,不使从卿礼。)

《左传□成上》曰:宋文公葬,椁有四阿,棺有翰桧。(杜预注曰:翰旁饬,桧上饬,王礼。)

《左传□襄上》曰:齐姜薨。初,穆姜使择美贾,(贾,梓之属。)以自为榇与颂琴。(梓,棺也。颂琴,琴名,犹雅琴也。皆欲以送纳。)季文子取以葬。君子曰:“非礼也。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穆姜,成公母;齐姜,成公妇也。)

《左传□襄上》曰: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榇,亲身棺也。季孙以定姒本贱,既无备器,议其丧制,欲殡不过庙,又不及哭也。)匠庆谓季文子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父其母,是不终事君之道也。)君长,谁受其咎?”初,季孙为己树六硷褛蒲圃东门之外,(蒲圃,场圃名也。)匠庆请木,季孙曰:“略。”匠庆用蒲圃之贾,季孙不御。(御,止。)

《左传□哀上》曰:赵简子与郑战。简子誓曰:“志父无罪,君实图之。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不设属辟。(属辟,棺之重数。王棺四重,君再重,大夫一重。)素车朴马,(以载柩。)无入于兆。(兆,葬域。)下卿之罚也。”

《公羊传□定公》曰:国君薨,正棺于两楹之间,然後即位。

《论语□先进》曰:颜渊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之椁。(欲得卖之,以为颜渊作椁也。颜路,颜渊之父。)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後,不可徒行也。”(鲤,孔子子伯鱼。)

《家语》曰:孔子之徒,公西赤掌殡葬焉。桐棺四寸,柏椁五寸。

《家语》曰:墨子葬法,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掘地之深,下无漏气发泄于上,袭之以明其所止也。

《说文》曰:棺,关也,可以掩尸。榇,附身棺也。椟,匮也。,椟也。

《史记》曰:飞廉生恶来。俱以材力事纣。武王伐纣,并杀恶来。时飞廉为纣使北方,还无所报,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天令处父与发乱,赐汝石棺。死,遂葬霍太山。

《古史考》曰:舜作瓦棺,汤作木棺。

《汉书》曰:高祖下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服虔曰:音卫。应劭曰:小棺也。今谓之椟。)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致其尸于家,县官更给衣衾敛。)祠以少牢,吏亲葬。

《汉书》曰:张汤自杀,昆弟欲厚葬。汤母曰:“汤为大臣,被恶言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无椁。上闻,曰:“非此母不生此子。”

《汉书》曰:哀帝崩,有司奏,董贤乃自杀。死後,其父恭不悔过,乃复以砂画棺,四时之色,左苍龙,右白虎,上著金银日月、玉衣珠璧,至尊无以加。

《汉书》曰:王莽奏贬丁傅太后号,改葬,发取玺绶。太后以为既往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因故棺为致椁作冢。”既发傅太后棺,臭闻数里。

《续汉书□礼仪志》曰:王公主贵人皆樟棺朱漆,画□气。公特进樟棺黑漆。

《续汉书》曰:杨震数切谏,为樊丰等所谮,遣归本郡。震行至城西凡阳亭,谓诸子、门人曰:“身死之日,以杂木为棺,单被裁足盖形,无归冢次,勿设祭祠。”因饮鸩而卒。

《续汉书》曰:曹褒在射声营舍,有停棺椁不葬者百馀所。褒亲自履行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

《续汉书》曰:周盘字伯坚,年七十三岁,朝集诸生讲论终日。因令其二子曰:“吾日者梦见先师东里先生,与我讲于阴堂之奥而长叹,岂吾齿之尽乎?命终之日,桐棺足以周身,外椁足以周棺。敛刑悬封,濯衣幅巾。编四寸简,写《尧典》一篇,并刀笔各一,以置棺前,示不忘圣道。”其月望,无病忽终。学者以为知命。

《东观汉记》曰:郭凤字君张,善说灾异吉凶,占应,病先自知。死日,豫令弟子市棺敛具。至其日,如言卒。

《东观汉记》曰:耿秉薨,赐朱棺、玉衣。

《东观汉记》曰:梁商薨,赐东园朱寿器、银缕玉匣。

《东观汉记》曰:长沙有义士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会火灭。

《东观汉记》曰: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歙掾陈元上书追讼之,言甚切至。帝乃赐棺木,赠赙三千匹。

谢承《后汉书》曰:徐羽为长沙郡,将死,遗令不受赠赙。一匹私马,卖以为棺。

谢承《後汉书》曰:和帝追封太后父梁松为褒亲愍侯,改殡,赐东园画棺、玉匣、衣衾而葬之。

《魏志》曰:李亻等葬董卓于,并收所焚尸之灰,合敛于棺而葬之。是日大风、暴雨、震卓墓,水流入藏,漂其棺椁。

《魏志》曰:宣王讨王陵,赦罪。陵自知罪重,试索棺钉以观太傅意,竟给之,遂自杀。

《曹操别传》曰:操破梁孝王棺,收金宝。天子闻之,哀泣。

《晋书》曰:夏侯湛将殁,遗命小棺薄敛,不修封树。论者谓湛虽生不砥厉名节,死则俭约令终,是深达存亡之理也。

《後魏书》曰:崔光韶谓子孙曰:“吾兄弟自幼及老,衣服饮食未曾一片不同。至于儿女官婚荣利之事,未尝不先以推弟。弟顷横祸,权作松棺。亦可以为吾作松棺,使吾见之。”

《南史》曰:宋光禄大夫刘镇之,年三十许,病笃,已办凶具。既而疾愈,因蓄棺以为寿。九十余乃亡,此器方用。

《宋书》曰:王敬则为既阳令。初至既阳县,陆主山下宗侣十余船同发,敬则船独不进。乃令入水推之。见乌漆棺,敬则咒云:“若是吉,使船速进,吾富贵,当改葬尔。”船须臾进。入县城,收此棺葬之。

《宋书》曰:袁昂为豫章内史,丁所生母忧,去职,以丧还。江路风潮暴骇,昂乃缚衣着棺,誓同沉溺。及风止,余船皆没,惟昂船获全。咸谓精诚所致。

《梁书》曰:衡阳宣王子简位郢州刺史,卒于官。丧将引,柩有声。议者欲开视,王妃柳氏曰:“晋文已有前例,不闻开棺。无益亡者之生。徒增生者之痛。”遂止。

《晋公卿礼秩》曰:诸公及从公薨者,赐东园秘器;在外都督者,给秘器,直钱三十万。安平王孚蔫,给东园温明秘器。杨骏诛,赐五木棺一具,载以官路车。

《三十国春秋》曰:晋黄门郎殷仲堪游于江滨,见流棺于水,乃接焉。旬日之中,门前之沟忽起为岸。是夕,有人通梦于仲堪,自称徐伯,感君之惠,无以报。仲堪因问:“门岸为何祥乎?”对曰:“水中之岸,其名为洲。君将为也。”言终而没。

《唐书》曰:玄宗开元二十年,自东都幸太原。至太行坂,路隘,逢卑车。问左右曰:“车中何物?”左右奏曰:“礼,天子出,则载卑车以从,先王之制也。”上曰:“焉用此!”命焚之。无卑自此始也。

《庄子》曰:古之丧礼,贵贱有仪,上下有等。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重而无椁,以为法式。

《慎子》曰:匠人成棺而无憎於人,利在人也死。

《吕氏春秋》曰:善棺椁所以备蝼蚁也。今世俗大乱,人生逾侈,非为死者虑,亦所以相矜。

《淮南子》曰:吾生有七尺之形,死有一棺之土。

《淮南子》曰:鬻棺者,欲民之疾疫也;蓄粟者,欲岁之荒饥也。

《盐铁论》曰:古者瓦棺周,足以收形骸齿而已。及其後桐棺不依,桑棺不留。今富者纟甫题墙凑,中者梓棺便椁,贫者缯囊缇囊。

《风俗通》曰:叶令王乔,天下一玉棺於厅事前,令臣吏试入,终不动摇。乔曰:“天帝独欲召我。”沐浴服饰,寝其中,盖便立覆。宿夜葬於城东。县中牛皆流汗吐舌。

《风土记》曰:阳羡县令袁起生有神灵,无疾暴亡。殡敛已竟,风雷冥晦,失起丧柩。山下居民夜闻山下有数十人,晨往山上,见起棺柩。俄而潜藏,惟有石冢、石坛今在。

《神仙传》曰:介象为吴主所征,至武昌,连求去,不许。象言病,帝使左右以美梨一奁赐象。须臾象死,帝殡而埋之。以中时死,其日晡时到建业,以所赐梨付守苑吏。後吏以状闻,即发象棺。棺中无所有,有奏符。

《搜神记》曰:令有县孙孤城,古孤竹君之国也。灵帝光和元年,辽水中有浮棺,人破斫之。棺中人语曰:“我,伯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坏我棺椁,是以漂。汝斫我何为?”乃不敢破,因为立祠。民有发视者,无病而死。

《搜神记》曰:北有道人能令人与死人相见。其同郡人,妇死已数年,闻而往见之,曰:“愿令一见死妇,死不恨矣。”道人曰:“可。然闻鼓声疾出。”俄而得见之,与妇言语,悲喜恩情如生。良久,闻鼓音,忄良忄良不能得时出,门闭户掩,婿婿乃徒出,闭其衣裾户间,掣绝而去。後数岁馀,此人死,家葬之。开冢,见妇棺盖下有衣裾。

《异苑》曰:海陵如皋县东城村边海岸崩坏,一古墓有方头漆棺,以朱题上云:百七年堕水,元嘉二十载三月堕于悬献。

《巴蜀志》曰:獠夷死,即立埋棺,不卧设。

盛弘之《荆州记》曰:冠军县东一里有张詹墓,魏太和时人也。刻碑背曰:“白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钱不入,瓦器不藏。嗟尔後人,幸勿我伤。”自胡石之乱,坟墓莫不夷毁。此墓元嘉初犹俨然,六年大水,民饥,始被发。初开,金银锡铜之器烂然毕备。有二朱漆棺,棺前垂竹薄帘,金钉钉之。

《永嘉郡记》曰:乐成县石堂水口,先时有一漆棺,逆水入溪十余里便住,有灵下人云是方姥,甚有灵验。

《从征记》曰:刘表冢在高平郡。表子琮捣四方珍香数十石着棺中,苏合消救之香,莫不毕备。永嘉中,郡人衡熙发其墓,表貌如生,香闻数十里。熙惧,不敢犯。

陆机《大墓赋》曰:睹洪贾而为。,小棺也。

卷五百五十二 礼仪部三十一

《周礼□地官□闾师》曰:凡庶民不树者不椁。

《礼记□檀弓上》曰:子游曰:“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言之。”

《礼记□檀弓下》曰: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沐,治也。)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木,椁材也。托,寄也。谓叩木以作音也。)歌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说人辞也。)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无失其为亲也,故者无失其为故也。”

又《丧大记》曰:君松椁,大夫柏椁,士杂木椁。(椁谓周棺者也。天子柏椁,以端长六尺,夫子制于中都。使庶人之椁五尺五寸,谓端方也。)棺椁之间,君容祝,大夫容壶,士容С。(间可以藏物,因以为节。)

《左传□定上》曰:魏献子属役於韩简子及原寿过,(简子,韩起孙不信也。寿过,周大夫也。)而田于大陆,焚焉。还,卒于宁。(宁,今修武,魏地。)范献子去其柏椁,以其未复命而田也。(范献子伐魏,子为政,去其柏椁,是贬。)

《广雅》曰:椁,廓也。

《史记》曰:始皇葬骊山,发北山石为椁。

又曰: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凄怆悲怀,顾谓群臣曰:“嗟乎!北山石为椁,用絮,陈漆其间,(絮以漆著其间。)岂可动哉?”左右曰:“善!”张释之前曰:“使其中有可欲者,虽锢南山,犹有郄。使其中无可欲者,虽无石椁,又何焉?”文帝称善。

《古史考》曰:禹作土┾以周棺,汤作木椁易土┾。

《汉书》曰:始皇石椁中为游。

又刘向上书曰:棺椁之作,自黄帝始也。(臣瓒注曰:殷人作棺椁也。)始皇葬於骊山,後牧儿亡羊,羊入其藏。牧者持火照求羊,失火,烧其藏及椁。

《续汉礼仪志》曰:侯王、公主、将军、特进薨,使者治丧,作柏椁。

《东观汉记》曰:明帝自制石椁,广丈二尺,长二丈五。

《魏志》曰:夫馀国厚葬,有椁无棺。东沃沮,其葬作大木椁,长十馀丈,开一头作户。举家皆共椁,刻木为数。

鱼豢《魏略》曰:高丽,其死葬,有椁无棺,停丧百日也。

《越绝书》曰:阖闾葬,铜椁三重。

《二石伪事》曰:佛图澄死时,众官皆殡敛。以生所服、锡杖、钵,终内着棺中,为其埋石作椁。葬毕经年,冉闵後,故发椁开棺视之,了不见体骨处所,惟见杖钵存焉。

《庄子》曰:卫灵公死,卜葬沙丘而吉。掘之数仞,得石椁焉。有铭曰:“不冯其子。”灵公夺而埋之。

郭缘生《述征记》曰:桓石椁在九里山之东北也。椁有二重,门间隐起,青石方净如镜,门扇数四。

《博物志》曰:汉滕公薨,公卿送至东都门。四马悲鸣,掊地不行。于蹄下得石椁,有铭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见白日,吁嗟滕公居此室。”

《豫章记》曰:艾县有一冢,凿青石以为椁,制度非常,号曰“杨柳冢。”历代久远,莫知其谁。

赞

《礼记□丧大记》曰:君殡用盾,赞至于上,毕涂屋。大夫殡以帱,赞置于西序,涂不暨于棺。士殡见衽,涂上。帷之。(郑玄注云:赞犹也。)

《释名》曰:涂曰赞,赞木于上而涂之也。

刍灵

《周礼□春官□冢人》曰:及葬,言鸾车象人。(鸾,遣车也。象人,以刍草为人。言,问其不如法度也。)

《礼记□檀弓》曰:涂车、刍灵,自古有之,(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明器之道也。(言与明器同。)孔子谓“为刍灵者善”,谓“为俑者不仁”,不殆于用人乎哉?(俑,偶人也。有面目机,有以于生人。孔子善古而非周。)

《释名》曰:束草为人马,以神灵名之也。

《续汉书□礼仪志》曰:天子崩,刍灵三十六尺。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孔子问曰:“宁设桐人乎?”哀公曰:“桐人起于虞卿。虞卿,齐人,遇恶继母不得养,父死不得葬。知有过,故作桐人。吾父生得供养,何用桐人为?”

陆机《士庶挽歌辞》曰:埏埴为涂车,束薪作刍灵,

明器

《周礼□春官□冢人》曰:大丧,入藏凶器。(凶器,明器。)

《周礼□夏官□司兵》曰:大丧,五兵。(,兴作也。兴作明器之共。)

《礼记□檀弓上》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醯百瓮。曾子曰:“既曰明器矣,而又实之。”(言名之为明器与祭器皆实之,是乱鬼器与人器也。)

又曰:既殡,旬而布材与明器。(木工宜乾暗,且预成。材,椁材也。)

又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之,往也。死之生之,谓无知与有知也。为犹行也。)是故竹不成用,瓦不成沫,木不成斫,(成犹善也。竹不可用善,谓边无膝。味当作沫。沫,也。)琴瑟张而不平,竽笙备而不和,(无宫商之谓。)有锺磬而无иね。(不悬之也。横曰и,植曰ね。)其曰明器,神明之也。(言神明死之也。神明者,非人所知,折其器如此。)

又曰: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所谓致死之。仲宪,孔子弟子原宪。)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所谓致生之。)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言使民疑于无知与有知。)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非其说之非也。)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言仲宪之言,三者皆非。此或用鬼器,或用人器。)

又《檀弓下》曰: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备物而不可用也。哀哉,死者而用生者之器,不殆於用殉乎哉?其曰明器,神明之也。(神明,死者异于生人也。)

《释名》曰:送死之器曰明器,神明之器异于人。

《盐铁论》曰:古者明器有形无实,示人不用也。今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并衣绨纨。

江表曰:宣皇帝顾命:终制,山陵不设明器,以贻後则。景帝奉遵遗敕。逮文明皇后崩,武皇帝亦承前,无所设施,惟醢之奠瓦器而已。昔康皇帝玄宫内宝奁乌粥,此盖太妃因己之情,实违先志累世之法。今永欲以为故事,用此二物。

明衣

《说文》曰:[B168],鬼衣也。([B168]读如葛垒萦之萦。)

《穆天子传》曰:赠用文锦明衣。

祖载

《周礼□春官□丧祝》曰:掌大丧,及朝,御柩,乃奠;(朝,将葬朝于祖考庙。)及祖,饰棺,及载,遂御之。(祖,将葬祖于庭。)

《礼记□檀弓》曰:殡于客位,祖于庭,所以即远也。

《仪礼□既夕》曰:既夕哭,请启期,告于殡。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祖,王父也。下士祖祢共庙。)有司请祖期。(将行而饮食曰祖。祖,始也。)

《白虎通》曰:祖于庭何?夺孝子之恩也。祖,始。始载于庭也。乘车辞祖祢,故为祖载也。

《周礼□夏官》曰:御仆,大丧持た。(た,棺饰也。持之者,夹蜃车。)

《礼记□檀弓下》曰:周人置た。(郑玄注云:,柳衣。た者,车饰也。)

又《礼器》曰:天子七月而葬,五重八た;诸侯五月而葬,三重六た;大夫三月而葬,再重四た。此以多为贵也。

又《丧大记》曰:饰棺,君黼た二,画た二。大夫黻た二,画た二;士画た二。

《古史考》曰:周公作た。

《齐书》曰:张绪卒日,无宅以殡,遗命:凶事不设柳た。

《庄子》曰:战而死者,其人之葬也,不以た资。(た者,武之所资也。战而死者,无武也,た将安施耳。)

《世本》曰:武王作た。

董勋答问曰:た似屏风,人持随丧车前後左右也。

《礼记□杂记》曰:诸侯丧,执绋五百人,四绋皆衔枚。(绋,引车索。)

《释名》曰:从前引曰绋。绋,发也。发车使行。

《续汉书□礼仪志》曰:礼,登遐,中黄门、虎贲执绋。

又曰:公卿已下子弟凡三百人执绋弗,白素帻,委貌冠。

杜预《要集》曰:凡挽,天子六绋,诸侯四,大夫二,士一。

旅旒

贺循《葬礼》曰:大夫五旒,吉韦车之所建也。通而已下,不为龙画。

《周礼□春官》曰:司常,大丧供铭旌,建车之旌。(铭旌,王则太常也。)

《礼记□檀弓上》曰:铭,明旌也。以死者不可别也,故以其旗识之。)

《续汉书□礼仪志》曰:礼,登遐,大旗之制:长三刃,十有二ヵ,曳地;画日月升龙;书,曰天子之柩。

贺循《葬礼》曰:杠,今之也。古者以缁布为之,命以绛缯,题姓字而已,不为画饬也。

《礼论》曰:问:“下殇葬墓,有否?”徐邈答曰:“以题柩耳。无不有。”

《晋书》曰:魏明悼后崩,议书名旌。或欲去姓而书魏,或欲两书。安平王子孚以为经典正义,皆不应书。凡帝王,皆因本国之名以为天子之号,而与往代相别耳,非为择美名以自光也。天称皇天,则帝称皇帝;地称后土,则后称皇后。此乃所以同天地之大号,统无二之尊名。不待称国号以自表,不俟称民族以自彰。

挽歌

《左传□哀上》曰:吴与齐战,齐人公孙夏将战,命其徒歌《虞殡》。(杜预注曰:《虞殡》,送葬歌曲,示必死。)

《纂文》曰:《薤露》,今人挽歌。

《续汉书□礼仪志》曰:礼,登遐,羽林孤儿巴俞擢歌者六十人。

《续汉书》曰:大将军梁商三月上巳日会洛水,倡乐毕极,终以《薤露》之歌,座中流涕。其年八月而商薨。

《晋公卿礼秩》曰:安平王葬,给挽歌六十人。诸公及开府给三十人。

《晋书□礼志》曰: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挽歌。新礼以为挽歌出于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衔枚之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挽歌。挚虞以为挽歌因唱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

《续晋阳秋》曰:袁山松作《行路难》,辞句婉丽,听者莫不流泪。吴昙善倡乐,桓伊能挽歌。时称为三绝。

又曰:武陵王未败四五年,喜为挽歌,自摇铃,使左右和之。

《语林》曰:张湛好于斋前种松柏,养鸲鹆。袁山松出游,好令左右挽歌。时人谓“张屋下陈尸,袁道上行殡”。

谢绰《宋拾遗录》曰:太祖尝召颜延之,传诏频曰:“寻觅不值。”太祖曰:“但酒店中求之,自当得也。”传诏依旨访觅,果见延之在酒肆,裸身挽歌,了不应对。他日酒醒,乃往。

《宋书》曰:范晔为吏部郎。元嘉元年,彭城王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与司徒左曹属王深及弟司徒祭酒广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彭城王义康大怒,左迁宣城太守。

《梁书》曰:谢几卿,普通六年诏西昌侯藻督众军北侵,几卿启求行,擢为藻军师长史。军至涡阳,退败,几卿坐免官。居自扬石井宅中,交好者载酒从之,客恒满坐。时左丞庾仲容亦免归,二人意相得,并肆情诞纵。或乘露车历游郊野,醉则执铎挽歌,不屑物议。

《庄子》曰:绋讴所生,必于斥苦。司马彪注云:绋,引柩索也。斥,疏缓若用力也。引绋所以讴者,为人用力慢缓不齐,促急之也。

《风俗通》曰:京师宾婚嘉会,酒酣之後,续以挽歌。

谯周《法训》曰:挽歌者,高帝召田横至尸乡自毙,从者不敢哭而不胜其哀,故作此歌以寄哀音焉。

干宝《搜神记》曰:挽歌者,丧家之乐;执绋者,相和之声也。挽歌词有《薤露》、《蒿里》二章,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悲歌。言人如薤上露,易灭也。亦谓人死,精魂于蒿里。

《古辞》曰:“薤露朝露何易,明朝更复露。人死一去何时归?”二章曰:“蒿里谁家地,聚敛精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至李延年乃分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语裥长歌、短歌,言寿命长短不可妄求。)

魏缪袭《挽歌辞》曰:生时游国都,死没弃中野。朝发高堂上,墓宿黄泉下。白日入虞渊,县车息驷马。造化虽神明,安能复存我?形容稍歌灭,齿行当堕。自古皆有然,谁能离此者?

陆机《挽歌辞》曰:魂衣何盈盈,何习习。父母拊棺号,兄弟扶筵泣。灵需动刍,龙首矫崔嵬。挽歌挟毂唱,嘈嘈一何悲。浮□中容与,飘风不能回。渊鱼仰失梁,征乌俯坠飞。

又曰:中闱且勿喧,听我《薤露》诗。生死各异伦,祖载当有时。舍爵两楹位,启殡进灵需。饯饭觞莫举,出宿归无期。

又曰:重阜何崔嵬,玄庐窜其间。磅礴云四极,穹崇效苍天。侧听阴沟涌,卧观天井悬。圹宵何辽廓,大暮安可晨。人往有返岁,我行无归年。昔居四人宅,今为万鬼邻。昔为七尺体,今成灰与尘。金玉昔所佩,鸿毛今不振。丰肌享蝼蚁,形体永夷泯。寿堂延魑魅,虚无自相宾。蝼蚁尔何怨,魑魅我何亲。抚心痛荼毒,永叹莫为陈。

晋陶潜《挽歌辞》曰: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四面无人居,高坟正焦。马为仰天鸣,风日自萧条。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亦归其家。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又曰: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娇儿索父号,良友抚我哭。

颜延之《挽歌辞》曰:今龟告明兆,撤奠在方昏。戒徒赴幽穸,祖驾出高门。行行去城邑,遥遥首丘园。息镳竟平遂,税驾列岩根。

北齐祖孝征《挽歌辞》曰:驱驷马,谒帝长杨宫。旌悬白□外,骑猎红尘中。今来向漳浦,素盖转悲风。荣华与歌笑,万事尽成空。

隋卢思道《彭城王挽歌辞》曰:旭日禁门开,隐隐灵舆发。才看凤楼迥,稍视龙山没。犹陈五营骑,尚聚三河卒。容卫俨未归,空山照秋月。

又乐平长公主,《挽歌辞》曰:妆楼对驰道,吹台临景舍。风入上春朝,月满凉秋夜。未言歌笑毕,已觉先荣谢。何时洛水湄?芝田解龙驾。

方相

《周礼□夏官》曰: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大丧,先柩,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欧方良。(圹穿中也。方良,罔两也。)

蔡质《汉官仪》曰:阴太后崩,前有方相及凤皇车。

《晋公卿礼秩》曰:上公薨者,给方相车一乘。安平王孚薨,方相车驾马。

《幽明录》曰:广陵露白村人,每夜辄见鬼怪。或有异形丑恶,怯弱者莫敢过。村人怪如此,疑必有故。相率得十人,一时发掘,入地尺许,得一朽烂方相头。访之故老,咸云:“尝有人冒雨葬至此,遇却,一时散走,方相头陷没泥中。”

《风俗通》曰:俗说亡人魂气浮扬,故作头以存之。言头体然盛大也。或谓头为触圹,殊方语也。

卷五百五十三 礼仪部三十二

葬送一

《易下□系》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衣之以薪而埋之於中野。)不封不树,丧其无数。後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尚书》曰:周公在丰,(致政,老在丰也。)将没,欲葬成周。周公薨,成王葬于毕。(成王不敢臣周公,故归于武王,葬毕也。)

《礼记□曲礼上》曰:助葬必执绋。(绋,引申索。)

《礼记□檀弓上》曰:太公封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

又曰: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三妃未之从也。(古不合葬。)

又曰:葬于北方北首,三代之达礼也,之幽之故也。(北方北首,国北也。)

又曰:子柳之母死,子硕请具。(具,丧之器用也。子柳,鲁叔仲皮之子,子硕兄。)子柳曰:“何以哉?”(言无其财。)子硕曰:“请粥庶弟之母。”(粥谓嫁之也。妾贱,取之曰买之也。)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之母,以葬其母也?不可。”

又曰:公叔文子升于瑕丘,蘧伯玉从。(二子卫大夫也。文子,献公之孙名拔也。)文子曰:“乐哉,斯丘也。死则我欲葬焉。”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刺其欲害人良田。瑗,伯玉名也。)

又曰:成子高寝疾,(成子高,齐大夫。国成伯,高父也。)庆遗入请曰:“夫子病革矣。如至乎大病,则如之何?”(观其意也。革,急也。庆遗,封之族。)子高曰:“吾闻之也,生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哉?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不食谓不垦耕。)

又曰:国子高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哉!”

又曰:孔子之丧,有自燕来观者,舍于子夏氏。子夏曰:“圣人之葬人,与人之葬圣人也,子何观焉?昔者夫子言之曰:吾见封之若堂者矣。见若防者矣,(防形旁杀平上而长。)见若覆夏屋者矣,(覆谓茨瓦也。夏屋,今之门庑也,其形傍广而卑。)见若斧者矣,从若斧者焉。马鬣封之谓也。”

《礼记□檀弓上》曰:季武子成寝。杜氏之葬在西阶之下,请合葬焉。许之。入宫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

又曰:子游问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亡恶乎齐?”(恶乎齐,问丰省之比。)夫子曰:“有无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悬棺而封。(不设碑纟率,不备礼也。)人岂有非之者哉?”

又曰: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

《礼记□檀弓下》曰: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祥以告,曰:“请庚之。”(申祥,子张子。庚,偿也。)子皋曰:“孟氏不以是罪予,朋友不以是弃予,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後难继也。”(恃宠虐民,非也。)

又曰: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其长子死,葬于嬴博之间。(嬴博,齐地,泰山县是也。)孔子曰:“延陵季子,吴之习于礼者也。”往而观其葬焉。其坎深不至于泉,(以生恕死。)其敛以时服。既葬封,广轮掩坎,其高可隐也。(轮,从也。隐,据也。)既封,左袒,右还其封,且号者三,曰:“骨肉归复于土,命也。若魂气则无不之也,无不之也。”(还,回。)而遂行。孔子曰:“延陵季子之于礼,其合矣乎!”

又曰: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材,斯之谓礼。”(还犹疾也。)

《礼记□王制》曰: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尊者舒,卑者速。《春秋传》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县封葬不为雨止。不封不树。丧不贰事。

《礼记□曾子问》曰:“葬引至于恒,日有食之,则有变乎?且不乎?”(恒,道也。变谓异礼。)孔子曰:“昔吾从老聃助葬于巷党。及恒,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听变。’既明,反而后行。曰‘礼也’。(巷党,党名也。)反葬,丘问之曰:‘夫柩不可以反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迟也,则岂如行哉?’(已,止也。数读为速。)老聃曰:‘夫柩不早出,不墓宿。(侵晨夜则近奸寇也。)见星而行者,惟罪人与奔父母之丧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见星也?(为无日而慝,祚豫止。)且君子行礼,不以人之亲┲患。’”(┲患,病也。以人之父母行礼而恐,惧其有患害不为也。)

《礼记□曾子问》曰:“并有丧,如之何?何先何後?”(并谓父母。若亲同者,同月死。)孔子曰:“葬,先轻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轻,礼也。自启及葬不奠。(不奠,务于当葬者。)行葬不哀次。(不哀次,轻于在殡者。)反葬,奠而後辞于殡,遂修葬事。(殡当为宾,声之误也。辞于宾谓告将葬启期也。)其虞也,先重而後轻,礼也。”

《礼记□丧大记》曰:君葬用盾,四,二碑,御棺用羽葆;大夫葬用盾,二,二碑,御棺用茅;士葬用国车,二,无碑,比出宫,御棺用功布。(大夫废盾,此言盾,非也。)

《礼记□中庸》曰:父为大夫,子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为士,子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

《左传□隐公》曰: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不从。冬,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叔父有憾,观鱼不听也。)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又曰: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贾逵曰:改葬,改备礼也。葬嗣君之事,公不临,言无恩。礼曰改葬细也。)故不书。惠公之薨也,有宋师,太子少,葬故有阙。是以改葬。(言是以,明礼缺故也。)

又曰: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左传□僖上》曰:许穆公卒于师,葬之以侯,礼也。(男而侯礼,加一等。)凡诸侯薨于朝会,加一等;(诸侯命有三等:公为上等,侯伯为中等,子男为下等。)死王事,加二等。于是有以衮敛。(死王事谓朝天子,以命用师。衮敛者,上公九命服衮也。)

《左传□宣上》曰:葬敬羸,旱无麻,始用葛。(记礼变之所由。所以引柩,殡则有之以备火,葬则以下柩。)雨,不克葬,礼也。礼:卜葬先远日,辟不怀也。(怀,思也。)

《左传□成上》曰:宋文公卒。始厚葬,用蜃炭,益车马,始用殉,重器备。椁有四阿,棺有翰桧。君子谓华元、乐莒“于是乎不臣。臣,治烦去惑者也。今二子者,君生则纵其惑,死又益其侈,是弃君于恶,何臣之为?”

《左传□昭二》曰:叔孙卒,杜泄将以路葬,且尽卿礼。(路,王所赐叔孙车。)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

《左传□昭十二》曰:郑简公卒,将为葬除。(除葬道。)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太叔族。)将毁焉。子太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用毁庙具。)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毁之,则朝堋;弗毁,则日中而堋。

《春秋说题辞》曰:葬,尸下藏也。人生于阴,含阳充;死入地,归所与也。(宋均注:人生阴谓在胞胎中。)

《论语□先进》曰: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言颜路在,听门人厚葬之。)

《白虎通》曰:周公以王礼葬何?以为周公践祚理政,与天同志。原天之意,子爱周公,与文武不异。故以王礼。

《尔雅》曰:葬,藏,谓之圹宅。兆茔,域地也。

《说文》曰:窆,葬下棺也。

《史记》曰:项王已死,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汉乃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礼义,为王死节,乃持项王头示鲁。鲁父兄乃降。始楚怀王初封项籍为鲁公,及其死,鲁最後下,故以鲁公礼葬项籍彭城。

《史记》曰: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太子,四岁,废为临江王。四年,坐侵庙ヂ为宫,上征荣诣中尉府。中尉郅都责讯王,王恐,自杀,葬蓝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百姓怜之。

又曰:郭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强灌之。人怒,拔刀刺杀解姊子,去亡。解姊怒曰:“以翁伯之义,人杀吾子,贼不得。”弃其尸于道,不葬,欲以辱解。解使人微知贼处。贼窘,自归,具以实告解。解曰:“杀之固当,吾儿不直。”遂去其贼罪。其姊子乃收而葬之。诸公闻之,皆多解之义。

《战国策》曰:秦宣太后爱魏馀,病且死,令曰:“我死,必以魏子为殉。”庸芮为之说后曰:“以死者为有知乎?”曰:“无知。”芮曰:“何乃空以生之所爱,葬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之积怒久矣。太后救过不暇,何得私魏子乎?”太后乃止。

《汉书》曰:韩信,淮阴人。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为商贾。常从人寄食,其母死,无以葬,乃行营高燥地旁可置万家者为冢。

又曰:张良始所见下邳圮上老父与书者,後十三岁,从高帝过济北,果得城山下黄石,取而宝祠之。及良死,并葬黄石。每上冢,伏葛祠黄石。

又曰:卫青贵,而平阳侯曹寿有恶疾,就国。长公主问列侯贤者,左右皆言大将军。主叹曰:“此出吾家,常从我奈何?”左右曰:“于今尊贵无比。”于是,主讽皇后,言之上,乃诏青尚平阳主,合葬起冢。

又曰:三长史害张汤,自杀,昆弟欲厚葬。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尽诛三长史。

又曰:主父偃方贵幸时,客以千数。及死,无一人视,独孔车收葬焉。上闻之,以车为长者。

又曰:霍光薨,上及皇后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师古曰:《汉仪注》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缀之,以黄金为缕,腰以下玉为札,长尺广二寸,半为甲。下至足,亦缀以金缕也。)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苏材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曰黄肠。木头皆内向,故曰题凑。如淳曰:便房,冢圹中室也。《汉仪注》:天子陵中明中高丈二尺,周二丈,内梓宫,次便椁、柏黄肠题凑也。)东园温明,(服虔曰:东园处此器形如方漆桶开一面,漆画之,以镜置其中,以悬尸上,大敛并盖之矣。)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せ京车,黄屋左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城侯。发三河卒穿复土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

又曰:金日殚薨,赐葬具冢地,送以轻车,介士军至茂陵,谥曰敬侯。

又曰: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至。及病且终,先令其子曰:“吾欲倮葬,以反吾真。必亡易吾意。死则为囊盛尸,尸入地七尺。即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其子欲默而不从,重废父命;欲从之,心又不忍。乃往见王孙友人祁侯。祁侯与王孙书。王孙报曰:“盖闻古之圣王,缘人不忍其亲,故为制礼。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吾闻之:神精者,天之有;形骸者,地之有。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为言归也。尸块然独处,岂有知哉?裹以币帛,隔以棺椁,支体结束,口含玉石,欲化不得,郁为枯腊。千载之後,棺椁朽腐,乃得归土,就其真宅。”祁侯曰:“善。”遂葬。

又曰:朱□年七十馀,终于家。病不呼医药,遗言:以身服敛,棺周於身,土为椁,(韦昭曰:烧土为椁也。)为丈五坟,葬平陵东郭外。

又曰:韦玄成为相,病且死。因使者自白曰:“不胜父子私,愿乞体骨,归葬父墓。”上许焉。

又曰:朱邑病且死,嘱其子曰:“我故为桐乡吏,其民爱我,必葬桐乡。後世子孙奉我,不如桐乡民。”及死,其子葬之桐乡西郭外,民果共为邑起冢立祠,岁祠祭,至今不绝。

又曰:孔光薨,王莽白太后,使九卿策赠以太师、博山侯印绶,赐乘舆秘器金钱杂帛。少府供帐,公卿百官会吊。送葬,载以乘舆及副各一乘,羽林孤儿、诸生合四百人挽送,车万馀两。将作穿复土,河东卒五百人起坟,如大将军王凤制度。

又曰:董贤死,见废,裸诊其尸,因埋狱中。贤所厚吏沛人朱诩自劾。去大司马府,备棺衣,收贤尸葬之。王莽闻之,大怒,以他罪系杀诩。

又曰:楚王戊女解忧妻乌孙。公主上书言年老思乡,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天子悯而迎之。公主与孙男女三人俱来。後二岁卒,三孙因留守坟墓。

又曰:楼护字君卿,结交士大夫,无所不倾其。交士长者,尤见亲敬。母死,送葬者致车二三千两。

《後汉书》曰: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靡破积代之业,以供朝夕之费,岂孝之意哉?有司其申明科禁,宣下郡国。”

范晔《後汉书》曰:孔僖拜临晋令,卒官,遗令即葬。二子长彦并十馀岁,蒲坂令许君然劝令反鲁。对曰:“今载柩而归,则违父令;舍墓而去,心所不忍。”遂留华阴。

《续汉书》曰:张奂,光和四年卒,遗令曰:“吾前後仕进,十腰银艾,不能和光同尘,为谗邪所忌。但地底冥冥,长无晓期,而复缠以纩绵,牢以钉密,为不喜耳。今幸有前穿,朝陨夕下,措尸灵床,幅巾而已。奢非桓文,俭非王孙,推情从意,庶免咎吝。”诸子从之。

又曰:周畅字伯持,性仁慈,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祷无应。畅因收葬洛城旁客死骸骨凡万馀人,应时澍雨,岁乃丰稔。位至光禄勋。

《东观汉记》曰:光武发蓟还,士众喜乐,鼓声歌咏,八荒震动。过范阳,命诸将收葬吏士。又东平王苍葬,章帝访,诏有司加赐銮路、乘马、龙旗、九旒、虎贲百人。

又曰:东海王强薨。追念强雅性恭俭,不欲令厚葬以违其意,诏中常侍杜岑、东海相传曰:“王恭谦好礼,以德自终。敕官属遣送,务行约省。茅车瓦器,以成王志。”

又曰: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

又曰:梁鸿病因,与高伯通及会稽士大夫语曰:“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慎勿听妻子持尸柩去。”终後,伯通等为求葬处。有要离冢高燥,众人曰:“要离,古烈士。今伯鸾亦清高,令相近。”遂葬要离冢旁。子孙归扶风。

卷五百五十四 礼仪部三十三

葬送二

《东观汉记》曰:邓弘薨,有司复请加谥曰昭成君。发五校轻车骑士为陈,至葬所。所施皆如霍光故事。皇太后皆曰门生,挽送。

谢承《後汉书》曰:邓晨尚世祖姊新野公主。主为王莽兵所害。及薨,诏备主官属法驾,招迎主魂,与晨合葬於北邙。

谢承《後汉书》曰:马援卒,後有人上书谮之者。援妻孥惶怖,不敢以丧还旧茔,裁买城西数亩地,葬而已。宾客故人莫敢吊会。援妻子草索相连,诣阙请罪。帝乃出讼书以示之,方知所坐。上书诉冤,前後六上,辞甚哀切,然後得葬。

谢承《後汉书》曰:崔瑗为济北相。光禄大夫杜乔为八使,徇行郡国,以赃奏瑗,征诣廷尉。瑗上书自讼,得理出。会病卒。临终,顾命子实曰:“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於天,还骨於地。何地不可藏形骸。勿归乡里。”实奉遗令,遂留葬洛阳。初,崔实父卒,标卖田宅,起冢茔,立碑颂。葬讫,资产竭尽,因穷困以榷酤鬻为业。时人多以此讥之。实终不改,亦取足而已,不致盈馀。

谢承《後汉书》曰:陈宠为广汉太守。先是,洛县城南,每阴雨,尝有哭声闻於府中,积数十年。宠问而疑其故,使吏按行。还言衰乱时,此下多死亡者,而骸骨不得葬,偿傥在。於是宠怆然矜之,即敕县尽收敛葬之。自是哭遂绝。

华峤《後汉书》曰:杨震为太尉,中常侍樊丰等骄恣,震常切谏,由是共构谮震。策罢遣归本郡,遂仰鸠薨。薨日,有大鸟来止树上,须臾下地,安行到柩前,正立低头,旁人共更抚抱,终不惊骇。鸟苍色,颈去地五六尺,舒翅广一丈三尺,莫有能名者。葬毕飞去。

范晔《後汉书》曰:范冉一名丹。临命遗敕其子曰:“吾生於昏ウ之世,值乎淫侈之俗。生得在世济时,死则何忍自同於世?气绝便敛,敛以时服。衣足蔽形,棺足周身。敛毕便穿,穿毕便埋。其明堂之奠,盂饭寒水饮食之物,勿有所下。坟封高下,令足自隐。知我心者,李子坚、王子炳也,今皆不在。制之在尔,勿令乡人宗亲有所加也。”

范晔《後汉书》曰:赵咨以病自乞,征拜议郎,沉疾京师。将终,告其故吏朱祗、萧建等“薄敛素棺,藉以黄壤,欲令速朽,早归后土。”不听子孙改之。朱祗、萧建送丧到家,子胤不忍父体与土并合,欲更改殡。祗建譬以顾命,於是奉行。世称明哲。

《後汉书》曰:董宣为洛阳令,卒於官。诏遣使者临视,惟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弊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以宣绶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

《後汉书》曰:樊宏卒,遗敕薄葬,一无所用。以为棺椁一藏,不宜复见。如有腐败,伤孝子之心。使与夫人同坟异藏。帝善其令,以书示百官,因曰:“今不顺寿张侯意,无以彰其德具。吾万岁之後,欲以为式。”

《後汉书》曰:袁安父没,母使安访求葬地。道逢三书生,问安何之。安为言其故。生乃指一处云:“葬此地,当代为上公。”须臾不见。安异之,於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代隆盛焉。

《後汉书》:桓荣每疾病,帝辄遣使者存问,太官太医相望於道。及笃,上疏谢恩,让还爵土。帝亲幸其家问起居。下车,拥经而前,抚荣垂涕,赐以床茵、帷帐、刀剑、衣被,良久乃去。自是诸侯、将、大夫问疾者,不敢复乘车到门,皆拜床下。荣卒,帝亲自变服临丧送葬,赐冢茔於首山之阳。

《後汉书》曰:李亻重葬董卓於,并董氏所焚尸之灰,合敛一棺而葬之。葬日,大风雨,霆震卓墓,水流入藏,漂其棺木。

《後汉书》曰:王忄屯字少林,(忄屯音纯。)广汉新都人也。忄屯尝诣京师,於空舍中,一书生疾困,愍而视之。书生谓忄屯曰:“我当到洛而被病,命在须臾。腰下有金十斤,愿以相赠。死後乞藏骸骨。”未及问姓名而命绝。忄屯即鬻金一斤,营殡葬,馀金悉置棺下,人无知者。後归数年,县署忄屯大度亭。长初到之日,有马驰入亭中而止。其日大风,飘一绣被,复堕忄屯前。即言之於县。县以归忄屯。忄屯後乘马到雒县,马遂奔走,牵忄屯入他舍。主人见之,喜曰:“今禽盗矣。”问忄屯所由得马,忄屯具说其状,并及绣被。主人怅然良久,乃曰:“被随旋风,与马俱亡。卿何阴德,而致此二物?”忄屯自念有葬书生事,因说之,并道书生形貌及埋金之处。主人大惊,号曰:“是我子也。姓金名彦,前往京师,不知所在。何意卿乃葬之!大恩矣,久不报,以彰卿德耳。”忄屯悉以被、马还之。彦父不取,又厚遗忄屯。忄屯辞让而去。

《後汉书》曰:范式字巨卿!与张元伯为友。元伯穷,疾笃,同郡郅君章、殷子微晨夜省疾视之。元伯临尽叹曰:“恨不见吾死友。”寻而卒。式或梦见元伯玄冕垂缨、履屣而呼曰:“巨卿!吾以其日死,当以尔时葬,永归黄泉。子未我忘,岂能相及?”式然觉寤,悲叹泣下。具告太守,请往奔丧,投其葬日,驰往赴之。式未及到而丧已发引。既至圹,将窆,而柩不肯进。其母抚之曰:“元伯岂有望耶?”遂停柩。移时,乃见有素车白马,号哭而来。其母望之曰:“是必范巨卿也。”即至叩丧,言曰:“行矣元伯!死生路异,永从此辞。”会葬者千人,咸为挥涕。式因执绋而引,柩於是乃前。式遂留止冢次,为修坟树。

《後汉书》曰:缪彤,汝南召陵人也。太守陇西梁湛召为决曹吏。安帝初,湛病,卒官。彤送丧还陇西。始葬,会西羌反叛,湛妻子悉避乱他郡,彤独留不去,为起坟冢。乃潜穿井旁,以为窟室,昼则隐窜,夜则负土。及贼平而坟已立。其妻子意彤已死,还见大惊。关西咸称传之,共给车马衣资,彤不受而归。

《後汉书》曰:张霸,蜀郡成都人也。为会稽太守,後征,四迁为侍中。卒年七十,遗诏诸子曰:“昔延州使齐子死嬴博,因坎路则,遂以葬焉。今蜀道阻远,不宜归茔,可止此葬,足藏齿而已,务遵速朽,副我本心。人生一代,但当畏敬於人。若不善加已,直为受之。”诸子承命,葬於河南梁县,因遂家焉。

《後汉书》曰:士孙瑞理王允等事曰:兴平二年秋,朝廷以九月九日引见公卿近臣饮宴,离席前,说故司徒王允、故司隶黄琬并有功於国,可听允恭等葬。

《魏略》曰:田豫病亡,戒其妻子曰:“葬我必西门豹边。”妻子难之,曰:“西门豹,古之神人。那可葬其所?”豫曰:“豹所履行,正与我等耳。使死而有灵,必与我善。”妻子从之。

《魏略》曰:郝昭字伯通。病亡,遗令戒其子凯曰:“吾为将,知将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於死者也。没,必敛以时服,死复何在耶?今去本墓远,东西南北,在汝而已矣。”

《魏略》曰:沐德信年六十馀,自虑无常,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至嘉平中,病甚,临困,又敕豫掘舀,诫气绝,令二人举尸即舀,绝哭泣之声,止妇送。又诫後亡者不得入藏,不得封树。妻子皆遵之。

《魏志》曰:征东将军王基母卒,诏秘凶问,迎其父豹丧,合葬洛阳,追赐豹北海太守。

《魏志》曰:邴原字根矩,北海人。太祖辟司空掾。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令合葬。原辞曰:“合葬,非礼也。原之所以自容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太祖乃止。

《魏志》曰:任城王章葬,赐鸾路、龙旗、虎贲百人,如汉东平王故事。

《魏志》曰:徐邈为光禄女太夫,数岁,即拜司空。固辞不受,以大夫薨于家,用公礼葬,谥曰穆侯。

《魏志》:裴潜薨,赠太常。子秀翩。遗令葬中惟置一坐,瓦器数枝,其馀一无所设也。

王隐《晋书》曰:魏舒字阳元,为冀州刺史。入代山涛为侍中。舒三取妻,皆先亡。是岁,自表乞假还本郡葬妻。上曰:“舒当左右朝政,不宜远还乡里。舒素清贫,不营财产,顿举众丧,必无以自供。其赐葬地一顷,钱伍拾万。”

王隐《晋书》曰:皇甫谧《笃终论》曰:“气绝之後,便时服、幅巾,以蘧裹尸,覆卷三重,麻绳约二头,置尸灵床上。择不毛之地,穿坑十尺,长一丈二尺,广六尺。坑讫,去床,下尸。平生之物,皆无自随,惟赍《孝经》一卷,示不忘孝道。”

王隐《晋书》曰:杜预薨,遗令曰:“吾往为公使过密县,邢山之上有冢。问耕者,云是郑大夫祭仲或子产之冢也,遂帅从者登而观焉。其造冢居山之顶,四望周达,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向新郑城,意不忘本也。藏无珍宝,不取於重深。君子尚其有情,小人无利可动,历千载无毁,俭之致也。吾去春入朝,因自表营洛阳城东首阳之南为将来兆域。而所得地中有小山,上无旧冢,其高显虽未足比邢山,然东奉二陵,西瞻宫阙,南观伊洛,北望夷叔,旷然远览,情之所安也。故遂表树开道,为一定之制,取法郑大夫,欲以俭自完耳。棺器小敛之事,皆当称此。”

王隐《晋书》曰:马隆字孝兴,东平人也。少有智勇,门寒,无仕路。兖州刺史令狐愚坐事死,举州无敢送丧者。惟隆以武吏托称家客,殡送丧葬,种柏,三年礼毕,乃还。举州皆惭。

王隐《晋书》曰:徐苗以永宁三年春亡,遗令濯巾浣衣,榆棺杂砖,露车载柩,苇席瓦器而葬矣。

《晋阳秋》曰:荀粲亡时年二十九。性简实,不能与常人交接。所交者一时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馀人,皆同时知名士也,哭之感动路人。

《汉晋阳秋》曰:司马师葬曹髦於洛阳西北三十里屈涧之滨,下车数乘,不设旒。百姓相聚而观之曰:“前所杀天子也。”或掩面而泣。

《晋诸公赞》:贾后女宣华公主葬,用羽葆、鼓吹、熊渠、飞为卤薄。

《晋书》曰:石苞以泰始八年薨。预为终制曰:“延陵薄葬,孔子以为达礼;华元厚葬,《春秋》以为不臣,古之明义也。自今死亡者,皆敛以时服,不得兼重。又不设床帐、明器。窆後复土满坎,不得起坟、种树。”

王隐《晋书》曰:庾峻遗敕子珉曰:“朝卒暮殡,幅巾布衣,葬不择日。”珉奉遗命,殓以时服。

《晋中兴书》曰:刘ら之少有信义。去家百馀里,有一独妪,病将死,叹息谓人曰:“谁当埋我?惟有刘长史耳。何由令知?”ら之先闻有病,故往候之。值其命终,乃身为治棺殡送。其仁爱恻隐若此也。

王隐《晋书》曰:苏韶,安平人也。为中牟令。第九子名节,昼日见韶入,乘马,介黄练衣,曰:“吾欲改葬。”乃授节为书曰:“吾性好爱京洛,每往来瞻睹芒山上,乐哉乎!此万代之基也。背孟津洋洋之河,南望天邑济济之盛。此志虽未言,铭之於心。不图奄忽,所怀未果。前至十月,可速改葬。买数亩地,便自足矣。”

《晋书》曰:成都王颖死,其後汲桑害东羸公腾,称为颖报仇。遂出颖棺,载之於军中。每事启灵,以行军令。桑败,弃棺於故井中,颖故臣收之,改葬於洛阳。

《晋中兴书》曰:王导薨。诏给九旒、せ京车、黄屋、左纛、前後羽葆,鼓吹挽歌两部,虎贲、班剑百人。中兴名臣,莫与为比也。

《晋中兴书》曰:初,温峤葬豫章。朝议以峤首受顾命,功济社稷,宜还陪陵,官为起冢。太尉侃上疏停其移葬。诏从之。至峤後妻何氏卒,便载峤丧还都。诏令葬建平陵北,并赠峤二妻王氏、何氏始安夫人印绶云。

卷五百五十五 礼仪部三十四

葬送三

《晋中兴书》曰:东海王越妃裴氏,痛越棺柩被焚,乃招魂,葬越於丹徒。中宗以为非礼,下诏曰:“夫冢以藏形,庙以安神。今世招魂葬者,是埋神也。其禁之。”

《後魏书》曰:韩延字显宗,为虎牢镇将。初,延曾往柏谷坞,有鲁宗之墓,有终焉之志。因谓子孙曰:“我不劳向北代葬也,即可就此。”子孙从其言。

崔鸿《後燕录》曰:赵秩字武,汲郡朝歌人也。轻财好施。邻人李玄度母死,家贫无以葬。秩谓其兄曰:“赴死救不足,仁之本也。”家有二牛,以一牛与之,玄度得以葬。他年,秩夜行,见一老母,遗秋金一饼,曰:“子能葬我,是以相报。子五十已後当富贵不可言。勿忘玄度也。”

《宋书》曰:谢方明父冲为孙恩所杀,伯父邈守吴兴,又为孙恩党害之。方明体素羸弱,而勇决过人。结邈门生,讨其党,悉擒,手刃之。时乱後,吉凶礼废。方明合门遇祸,资产无遗,而营举之功尽力数月,葬送并毕。平世备礼,无以加也。

《南史》曰:王思远少无仕心。宋建平王景素辟南徐州主簿,深见礼。素景被诛,左右离散,思远亲视殡葬,手种松柏,与庐江何昌寓上表理之。

《宋书》曰:王徽少好学。弟僧谦亦有才誉,为太子舍人,遇疾,徽躬自处疗。而僧谦服药失度,遂卒。徽深自咎恨,发病,不复自疗,哀痛僧谦不能已。以书告灵。僧谦卒後四旬而徽终,遗令薄葬,不设需、鼓挽之属,施五尺床为灵,二宿便毁。

又曰:范泰卒,初议赠开府。殷景仁曰:“泰素望不重,不可拟议。”台司竟不果。及葬,王弘抚棺哭曰:“君生平重殷铁,今以此为报。”

沈约《宋书》曰:吴逵,吴兴乌程人。经荒馑,继以疾病,父母兄弟嫂及郡群从小功之亲男女死者十三人,惟逵妻获全。家徒四壁立,冬无被。昼则佣赁,夜则伐木烧砖。妻亦同逵此诚。期年中,成七墓十三棺。

《南史》曰:顾宪之仕齐,为衡阳内史。先是,郡境连岁疾疫,死者大半,棺椁尤贵,悉裹以苇席,弃之路旁。宪之下车,分告属县,求其亲党,悉令殡葬。其家人绝灭者,宪之出公禄,使纲纪营护之。又土山人有病,辄云先亡为祸,皆开冢剖椁,水洗枯骨,名为“除祟”。宪之晓谕,为陈生死之别,事不相由,风俗遂改。

又曰:王俭领中书监,参掌选事。其年疾,上亲视。薨年三十八,诏卫军文武及台所给兵仗,悉停待葬。又诏追赠太尉,加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六十人。葬礼依太宰文简公褚彦回故事。

《齐书》曰:初,豫章王嶷葬金牛山,文惠太子葬夹石。竟陵王子良临送,望祖硎山,悲感叹曰:“北瞻吾叔,前望吾兄。死而有知,请葬兹地。”及薨,葬焉。

又曰:何点哀乐过人。尝行,逢葬者。叹曰:“此哭者之怀,岂可思耶?”於是悲恸不能禁。

《梁书》曰:到溉临终,托子孙薄葬之礼,曰:“气绝便敛,敛以法服,敛竟便葬,不须择日。凶事心存约俭,孙侄不得违言。”便屏家人,请僧读经Γ贝。及卒,颜色如恒,手屈二指,即佛道所云得果也。

又曰:顾宪之临终,为制敕其子曰:“夫出生入死,理兼昼夜。生即不知所从,死亦安识所往?延陵云,精气上归于天,骨肉下归于地,魂气则无不知。良有以也。虽复茫昧难征,要若非妄。百年之期,迅若驰隙。吾今预为终制,瞑目之後,念并遵行,勿违吾志也。庄周、澹台,达生者也;王孙、士安,矫俗者也。吾进不及达,退无所矫。常谓中都之制,允理惬情:衣周於身,示不违礼;棺周於衣,足以蔽臭;入棺之物,一无所须;载以盾车,复以粗布,为使人勿恶也。”

崔鸿《三十国春秋□夏录》曰:赫连昌发二百里内民二万五千人凿嘉平陵,七千人缮清庙於契吴,初,昌父勃北游契吴,升高而叹曰:“美哉斯阜!临广泽而带清流。吾行地多矣,未有若斯之美。”昌以勃平昔之意也,故立庙焉。葬勃於城西十五里,起行宫,摸写统万宫殿,饰以金银珠玑。葬讫,楚之杀骏马数千匹。

《唐书》曰:贞观十年,葬文德皇后於昭陵,因山为坟,不封不树。大宗惩秦汉已来厚葬以致发掘,因序平生之志,刻於石。以诫将来。

又曰:高宗以频年饥俭,召雍州长史李义琛谓曰:“庶人之徒,商贾杂类,竞为厚葬,违越礼度。雍州列郡之首,四方取则。卿为严禁,勿复使然也。”

又曰:初,玄宗因拜桥陵,至金粟山,睹岗峦有龙盘凤翥之势,谓左右曰:“吾千秋後,宜葬此地。”群臣乃追先旨,筑陵此山,曰泰陵。

又曰:苏葬。上游咸宜宫,将出猎,闻丧出,怆然曰:“苏今日葬,吾宁忍娱游。”遂还宫。

又曰:初,泾原节度使刘昌之领泾州也,平凉盟会所亡殁将士骸骨在焉,乃令聚而坎瘗之。因感梦於昌,有愧谢之意。遂以闻。由是下诏,深自克责。乃遣秘书少监孔述睿及中官,以御厨馔物及内造衣服数百袭,令刘昌收其骸骨以归。大将三十人,将士一百人,皆具棺攒,敛以衣服,葬於浅水原,置二冢。其大将曰“旌义冢”,将士曰“怀忠冢”。诏翰林学士撰二冢志文及祭文。其曰,刘昌盛陈兵於葬所,具牢馔祖祭之礼。昌及大将皆素服临之。焚其尸及纸钱千幅,又立三堠,题以冢名,表於道傍。师人观之,莫不感泣。

《穆天子传》曰:甲辰,天子南葬盛姬於乐池之南。(即玄池也。)天子乃命盛姬之丧视皇后之葬法。河济之间共事,(供给葬事。)七萃之事抗即车,(举棺以就车。)御日月之旗、七星之文,(今旒上画日月及北斗星。《周礼》日月为当旗,亦通名也。)鼓锺以葬。

《山海经》曰:秋山,帝尧葬于阳,(今尧冢在济阴阳城县也。)帝喾葬于阴。爰有熊、文虎,(雕虎。)文王皆葬其所。(文王墓今在毕也。案:帝王冢墓有定处,而《山海经》往往偏见之者,盖以为圣人在於其位,仁化广及,恩沾鸟兽。至於殂亡,四海若丧考妣,无思不哀。故绝域殊类之闻天子崩,各自立庙祭,起土为冢也。)

又曰:务隅之山,帝颛顼葬于阳,(冢在顿丘城门外广阳里中也。)九嫔葬于阴。(妇嫔。)

又曰:赤水之东,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叔均,商均,墓在九疑山中也。)其中有九疑山,舜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九疑山九溪,其山皆相似。)

又曰:邢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玄中记》又载)

《晏子》曰:景公成路寝之基。逢於何遭晏子,再拜前曰:“於何之母死,兆在路寝之台牖下,愿请合骨。”晏子入白公。公作色曰:“自古及今,子亦尝闻请葬人主之宫者乎?”对曰:“古之人君,不夺生人之居,不残死人之墓,故未尝闻请葬人主之宫也。婴闻之:生者不安,命之曰畜忧。死者不葬,命之曰畜哀。畜忧者怨,畜哀者危。君不如许之。”公曰:“诺。”逢於何遂葬路寝之台牖下。

《墨子》曰:古者,圣人制为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体,衣衾二领,足以覆恶者。昔尧北教八狄,道死之山,衣衾二领,满坎无封。已葬,牛马乘之。舜西教犬戎,道死南纪之市。既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於越,葬於会稽之山,桐棺三寸,皆下不及泉,上无通臭。三王者,岂财用不足哉?以为葬埋之法也。

《孟子》曰:滕文公卒,葬有日矣。天大雨雪甚,至牛目,群臣请弛期,太子不许。惠公谏曰:“昔王季葬滑山之尾,栾水啮其墓,见棺前和。文王曰:‘先君欲见群臣百姓矣。’乃出为张,三日而後葬。今太子亦曰:‘先王以留而抚社稷,故使雪弛其期,更为日。’此文王之义也。”太子曰:“善。”

《庄子》曰: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齐送。吾葬具不备耶?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QI54]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上为乌[QI54]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偏耶?”

又曰: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有漫以垩污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运斤成风,垩尽而鼻不伤。自夫子之死,吾无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韩子》曰: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世主以为俭而尤之。儒者破家而葬,债子而偿,执丧三年,毁而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也。

又曰:齐国好厚葬,布帛尽於衣衾,材木尽於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币,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尸子》曰:禹之丧法:死於陵者葬於陵,死於泽者葬於泽。桐棺三寸,制丧三日。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巴之中。衣衾三领,款木之棺,葛以缄之。

《吕氏春秋》曰:孝子之重其亲也,慈亲之爱其子也,痛於肌骨,性也。所重所爱,死而弃之沟壑,人之情不忍为,故有葬死之义。葬者,藏也。藏浅则狐狸迫之,深则及於泉。故凡葬必於高陵之上,以避狐之患、水泉之湿。此则善矣。

又曰:审知生,圣之要;审知死,圣之极也。知生者不以害生,养生之谓也。知死者不以害死,此葬死之谓也。二者圣人之所独决也。凡生於天地之间,其必有死,所不免也。

《淮南子》曰:禹之时,天下水。禹身执畚插。当此之时,死陵者葬陵,死泽者葬泽。节财薄葬焉。

又曰:马免人於难者,死也葬之,以帷为衾;牛有德於人,其葬之大车之箱。牛马有功,犹不可忘,又况人乎?

又曰:禹有洪水之患、陂塘之事,(陂,蓄水塘池也。)故朝死而暮葬。此皆圣人之所以应时设教、见而施宜者也。

《典略》曰:秦始皇十年,华阳君卒,与孝文王合葬寿陵,襄王母夏太后别葬杜东。临死时曰:“东望我子,西望我夫,後百年,旁当有万家邑。”及汉有天下,宣帝果起陵邑焉。

《西京杂记》曰:曹敞在吴章门下,往往好斥人过,以为轻薄,世人皆以为然。章後见杀,全无有敢收葬者。敞乃称吴章弟子,收葬其尸。方知其亮直者,不见容於凡辈矣。平陵人文生为碑於吴章墓侧,在龙首山南幕岭上。

又曰:何武葬北邙薄龙阪,王嘉冢东北一里许。

又曰:杨贵字王孙,京兆人也。生时厚自奉养,死卒葬终南山下。其孙掘土凿石,深七尺,而反奢。

又曰:安定嵩真、玄{艹免}、曹元礼并明算术,皆成帝时人。真常以算自克其寿七十三,真曰:“绥和元年正月二十五日晡时死矣。”书其壁以志之。至二十四日晡时死。妻曰:“真算时见长。下一算,欲以告之,虑脱其旨,故不告,今校一日也。”

又曰:“北芒青龙陇上,孤贾之西四尺所,凿之七尺,吾欲选此地也。”真死,依言往掘,得古时空椁,即以葬之。

又曰:汉帝及诸侯王葬,皆珠需玉匣,形如铠甲,连以金缕,匣上皆镂为蛟龙、鸾凤、龟麟之象,时谓蛟龙玉匣。

又曰:杜子夏葬长安北四里。临终作文曰:“魏郡杜邺,立身忠款,犬马未陈,奄先草木。骨肉归於土块,气则无所不知。何必故丘,然後即化。封长安北郭,此焉安息。”及死,命刊石埋墓前。

《陈留风俗传》曰:小黄县者,宋地,故阳武东黄乡也,因黄水以名县。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妃於黄乡。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宫招魂幽野。於是有丹蛇在水,自洒濯,入于梓宫。其浴处有遗,谥曰昭灵夫人。

《卢植别传》曰:植,初平三年卒。临困,敕其子俭葬於山足,不用棺,附体单帛而已。

《郑玄别传》曰:玄卒,遗令薄葬。自郡守以下尝受业者,衰赴者千馀人。

《郭翻别传》曰:翻字道翔,武昌人。遗令俭葬,惟以两卷《老子》,示存道德。

《杜祭酒别传》曰:君年五十二,当其终亡,安措先茔,帛布需车,丧仪俭约。执引者皆三吴令望及北人贤流。

《虞氏家记》曰:潭母大夫人薨。宜都府君即世五十九载,改殡。修构窀穸,灵柩住而莫前。群从咸以丧事有往无反,不应迁移。潭以昔文王之葬王季既定,而洪水出截冢棺椁,文王乃设张屋,出柩三日,群臣临之,然後葬。此则上圣之遗令,载在篇籍。遂奉迁神柩,权停幕屋,使子孙展哀,晨夕宗族相临,允合张屋之仪也。天子给太夫人徘徊车,谒者送丧,礼仪光备,合葬於旧圹。

《卫别传》曰:君卒,丞相王公教曰:“卫洗马明当改葬。此君风流名士,海内民望,可修三牲之祭,以敦旧好。”

卷五百五十六 礼仪部三十五

葬送四

《吴越春秋》曰:早平门外麋湖西城者,麋王城也。与越王遥战,越王杀麋王,麋王无头,骑马还武里,乃死,因留葬武里城中。以午日死,至今武里午日不举火。

又曰:吴王阖闾有子女怨王,乃自杀。阖闾痛之甚,葬于昌门外。凿地为池,积土为山,文石为椁。金鼎银,珠玉之宝,皆以送女。乃舞白鹄于吴市中,令万民随观。还使男女与鹄俱入门,因塞之。

又曰:吴谋伐齐。齐景公使女子为质于吴,吴王因为太子聘齐女。齐女少,思齐,日夜哭泣,发病。阖闾乃起北门,名曰齐门,令女往游其上。女思不止,病日益甚,至且死,女曰:“令死有知,必葬海虞山之巅,以望齐国。”阖闾伤之甚,用其言葬于虞山之岭,以瞻望齐国。是时太子亦病而死。

《说苑》曰:盖闻相梁并卫,有罪而走齐。管仲迎而问曰:“吾子相梁并卫之时,门下使者几何人?”曰:“门下使者三千馀人。”管仲曰:“今与几何人来?”曰:“臣与三人俱。”曰:“是何?”对曰:“其一人父死,无以葬,我为葬;一人母死,无以葬,亦为葬之;一人酗裥狱,我为出之。是以得三人来。”

桓子《新论》曰:扬子□为郎,居长安,素贫。比岁亡其两男,哀痛之,皆持归,葬于蜀。以此困乏。子云达圣道,明于死生,不下季札。然而慕恋死子,不能以义割恩,自令多费,而致困贫。

《论衡》曰:儒书言孔子当泗水而葬,为之却流。此言孔子德使水却,不湍其墓。是故儒者讲论,皆言孔子之後,当封泗水,以却流为证,殆虚言也。

王符《潜夫论》曰:文帝葬于芷阳,明帝葬于洛南,皆不藏珠宝,不起山陵。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生不极养,死乃崇丧,造起大冢,广树松柏,庐舍祠堂,务崇侈僭。此无益于终,无益于孝,徒作烦扰,伤害吏民。今案:毕镐之郊,无文武之陵;南城之东,无曾之冢,周公非不忠,曾子非不孝也。

崔《政论》曰:送终之家,亦大无度。至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衣服,豫修已没之制,竭家尽业,甘之不恨。穷厄既迫,起为盗贼。拘执陷罪,为世大戮。痛乎,此俗之愚民也。

《录异传》曰:袁安葬其母,逢三书生,语其葬处,遂至四世五公。其後公路年十八,骄豪,故常食密饭,诸女以绛为地道,游行其上,此葬地所致也。

谢绰《宋拾遗》曰:桓温葬姑熟之青山,平坟,不为封域。于墓旁开遂立碑,故谬其处,令後代不知所在。

《襄阳耆旧传》曰:岘山南有习家鱼池者,习郁之所作也。郁将亡,敕其儿焕曰:“我葬必近鱼池。”焕为起冢于池之北,去池四十步。

山谦之《丹阳记》曰:晋车骑将军王舒令其子曰:“甚爱漂阳县,死则我欲葬焉。”故王死之後,徙县治今处,而以昔解为墓。

《续搜神记》曰:干宝字令升,新蔡人。其父有嬖妾,母至妒。宝父葬时,因推着藏中。经十年而母丧,开墓见棺,妾伏棺上,衣服如生。就视犹暖,渐渐有气息。与归,经日乃苏。云父常与之寝接,恩情如生在家中。

范晏《阴德传》曰:陈翼字春卿,庐江舒人也。行到县郭,见道上马旁有卧疾人。呼翼与语曰:“吾是长安魏公卿,闻庐江乐土,来下。道病困,不能复前。傥可相救?”翼答云:“家有弊庐,可俱归乎?”公卿曰:“幸甚!”即扶与俱到家,养视积日。既困,公卿谓翼曰:“马上有金千馀饼,素二十匹,可卖殓,馀以相谢。”言绝而亡。翼卖素买衣衾殡殓之,葬埋高敞之地,以金置棺下,不使人知,乘马去。公卿兄长公见翼乘马,谓必杀公卿,阴告官收翼,具以状对。长公迎丧发棺,下得金如数,叩头谢。以金投其门中,翼送长安还之。

《汝南先贤传》曰:袁闳字夏甫。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乃筑土室,四周於庭,潜身十八年,终于土室之中。临卒,敕其子曰:“勿设殡棺衣衾之备也。但着衫疏布,单衣幅巾,衬尸於板床之上,五百击为藏。”

《会稽典录》曰:赵晔字长君,山阴人也。少为县吏,奉檄迎督邮。晔甚耻之。由是委吏到犍为,诣博士杜抚,受《韩诗》。抚嘉其精力,尽以其道授之。积二十年不还,家人为之发丧制服。至抚卒,晔经营葬之,然後归家。

又曰:张谀字彦承,上虞人也。与同乡丁孝正相亲,葬送过制。谀书难之曰:“吾闻班固善阳孙之省葬,恶始皇之饬终。夫裸以矫世,君子弗为。若乃据周公之定品,依延州而成事,取中庸以建基,获美称於当世,不亦优哉。”

又曰:谢夷吾转下邳令,预自克死日。如期果卒。敕其子曰:“汉末尝乱,有发掘露骸之祸。使县棺下葬,墓不起坟。”

《楚国先贤传》曰:韩将终,遗言曰:“夫俗奢,示之以俭。俭则节之以礼。历见前世,送终过制,失之甚也。若曹敬听吾言,敛以时服,葬以土藏,穿毕便葬。送之以瓦器,慎勿有增益。”

《襄阳耆旧记》曰:襄阳城南边大道有诸葛女郎墓者,是诸葛仲茂女冢也。年十三四亡,茂妇怜之,不能自远,故近臣葬之,日日往哭。

又曰:秦颉者,字初起。颉之南阳,过宜城中。一家东向大道,住车视之,曰:“此居处可作冢。”後丧,还至此住处,车不肯前,故吏为市此宅葬之。今宜城城中大冢,前有二碑是也。

又曰:有亻良子者,家赀万金,而自少小不从父语。父临亡,意欲葬山上,恐儿不从,到言“葬我着氵诸下、石碛上。”亻良子曰:“我由来不奉教从,今当从此一语。”遂尽散家财作冢,积土绕之,成一洲,长数百步。元康中,始为水所坏。亻艮子,前汉人也。

谯周《三巴记》曰:巴国有乱,巴国将毕曼子请师於楚。楚人与师。曼子已平巴国,既而楚遣使请城。曼子曰:“吾诚许子之君矣。持头往谢楚王,城不可得。”乃自刎,以头与楚子。楚子叹曰:“吾得臣若巴曼子,何以城为?”乃以上卿礼葬曼子头。巴国葬其身亦然。

《华阳国志》曰:德阳县有青石祠,山源沃美,有泽原之利。士女多贞孝。车骑将军邓芝方之邓林,有终焉之志。没,遂葬其山。

《博物志》曰:澹台子羽渡水而子溺死,人将葬之。灭明曰:“此命也。吾岂与蝼蚁为亲、鱼鳖为仇?”於是,遂以水葬之。

又曰:汉滕公夏侯婴死,公卿送葬。至东郭门外,四马不行,掊地悲鸣。即掘马蹄下,得石椁。其铭曰:“佳城郁郁,三千年见白日。于嗟滕公居此室。”乃葬所地,故谓之马冢焉。

又曰:河内淇园张公,老而无子,赀财累亿,求没入官。死葬园中,于今供祀牺牲。

《永昌郡传》曰:建宁郡葬夷,置之积薪之上,以火燔之,烟气正上,则大杀牛羊,共相劳贺作乐。若遇风烟,气旁邪尔,乃悲哭也。

《豫章记》曰:许子将墓在郡南四里。昔子将以中国大乱,远来渡江,随刘繇而卒,藏于昌门里。于时汉兴平二年也。吴天纪中,太守吴兴沈季白日于厅事上坐,忽然如梦,见一人,着黄单衣、黄巾,称“汝南羊与许子将求改葬”,因忽不见。即求其丧,不知处所。遂招魂葬之,命文学施遐为招魂文。

《越地传》曰:禹井,井者法也。以为禹葬以度,不烦人众。

乐资《九州志》曰:渡之盐官有奉禅山,者始皇过此而美之,死因葬焉。有庙在平地,于今民祠之。

《述征记》曰:荀氏葬在彭城东岸。东岸有一丘,民俗谓之荀氏葬。或云斯则徐偃王葬后仓者也。古徐国宫人娠而生卵,弃之水滨。有犬名后仓,衔而归,伏而成人,遂为徐之嗣君。纯筋无骨,号曰偃王。偃王躬行仁义,众国附之,得朱弓之瑞。周穆王命楚灭之。后仓将死,生角,九尾,实黄龙也。

又曰:鱼山临清河,旧属东阿。东阿王曹植每升此山,有终焉之志。植之所游池沼沟渠悉存,既葬于山西,有二石柱犹存也。地今割并城。

邓德明《南康记》曰:阳道士葬岩石室。元嘉中,道士过世,临终语弟子等:“可送吾置彼石室,巾褐香炉,此外无所须也。”及其亡日,谨奉遗命。葬经数年,尸犹俨然。葛巾覆之如初,弗朽。後忽不复见。今舟行者过其山渚,尚闻香气,咸异焉。

解道处《齐记》曰:魏黄初三年,文帝弟燮封濮阳王。临终顾命“葬近蘧瑗之墓。吾常想其为人,愿托贤哲之灵。”

《扶南传》曰:顿国人死,或鸟葬,或火葬。鸟葬者,病困便歌舞,送郭外。有乌如鹅,绿色,飞来万计,啄食都尽,敛骨焚之,沉之於海。此上行,必生。天鸟若不食,自悲伤,乃就火葬,取骨埋之。是次行也。

《邺中记》曰:石勒陵在襄国城西南三十里,名高陵。不筑墙,不种树,立堂皇五间,安赞图勒大臣像。又於堂皇东立重楼,虎陵在邺西北角。既葬,邺中便乱。其封域,故未有名域云。寻被掘,凡此二陵皆伪葬。石勒、虎自别於深山。

《风俗通》曰:王乔为叶令,天下一玉棺于厅事前。令臣吏试入,不动摇。乔曰:“天帝独欲召我。”沐浴服饰,寝其中,盖便立覆之。宿昔葬於城东,土自成坟。其夕,县中牛皆流汗吐舌,人无知之者。

《皇览》曰:旧汉家之葬:方中百步,穿筑为方域,其中开道,足施六马,发三河、三辅近郡卒徒十万数复土。

姚信《士纬》曰:盖葬於宽平,则恐後世都邑居之;葬於陵野,则恐民人耕稼及之。厚椁大棺,人所为用下。一寡材木,民人率多发掘以缮其居。千坟万圹,无不毁者。其惟瓦棺薄葬,敛以时服,依于高丘,彻于深阱,庶乎不辱耳。

《语林》曰:王太保有二儿。丧,一儿欲还旧茔,一儿欲留葬。太保乃垂涕曰:“不忘故乡,仁也;不恋本土,达也。惟仁与达,吾二子有焉。”

又曰:王武子葬夕,孙子荆哭之甚悲,宾客莫不为垂涕。哭毕,向灵曰:“卿常好驴鸣,今为卿作驴鸣。”既作,体似真声。宾客莫不大笑。孙闻笑,顾谓曰:“诸君不死,令王武子死。”宾客莫不皆怒。须臾之间,或悲,或笑,或怒。

《世说》曰:阮籍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後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良久。

又,邓粲《晋记》曰:籍母将死,与人围棋如故。局者求止,籍不肯,留与决。既而饮酒一二升,举声一号,吐血数升也。

又曰:庾文康亡,何扬州临葬,云:“埋玉树着土中,使人情何能已。”(文康,庾亮谥也。何扬州者,何充也。)

又曰:晋明帝亦解冢宅,闻郭璞为人葬,后微服往看,因问:“君何以葬龙角?此法当灭族。”主人答云:“郭景纯云:‘此是葬龙耳。不出三年,当致天子’。”明帝复问云:“为是出天子耶?”答:“非能出,招致天子耳。《相冢书》曰:‘凡葬龙耳,富贵出五侯。葬龙头,暴得富贵,人不能见。葬龙口,贼子孙。葬龙齿,三年暴死。葬龙咽,死灭门。葬龙腮,必卒死。天子葬高山,诸侯葬连岗,庶人葬平地。’”

应璩《新诗》曰:野田何纷纷,城郭何落落。埋葬嫁娶家,皆是商旅客。丧侧食不饱,酒肉纷狼籍。

晋武帝《赐刘□葬钱诏》曰:故侍中刘□,以清识明鉴,有声前代,昔宣皇帝接以师友之恩。□墓为盗贼所发,甚用恻然。其子阜素甚清贫,今当殡葬,其给需车铭旌,赐钱给作藏人功。至时,遣使者祭之。

晋《赐王沉葬钱并地诏》曰:故骠骑将军王沉,忠允笃诚,执德弘毅。外清方夏,内熙衮职。历位着称,厥功茂焉。不幸薨殒,志业未究。今当葬,其赐钱三十万,葬田一顷。

晋《赐傅嘏夫人鲍葬钱诏》曰:故太常傅嘏,昔以令德贤才,为先帝所接。登龙之际,有翼赞尽忠之勋。早代殡没,不终功业。每念其遗绩,常存於心。今嘏夫人鲍当葬,赐钱十万,给作藏人功。嘏墓开,祭以少牢。

卷五百五十七 礼仪部三十六

冢墓一

《说文》曰:冢,高坟也。垄,丘也。墓,兆域也。

《释名》曰:冢,肿也。像山顶之高者肿起也。墓,孝子思慕之处也。丘陵像其形也。

《书》曰:武王克商,封比干之墓。

《周礼》曰:大司徒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A134](音美)宫室,二曰族坟墓。

又曰: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公,君也。图谓画其地形及丘垄所处而藏之。先王造茔者,昭居左,穆居右,夹处东西。)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子孙各就其所出,王以尊卑处其前後,而亦并昭穆。)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凡有功者居前,(居王墓之前,处昭穆之中央。)以爵等为丘封之度,与其树数。(别尊卑也。王公曰丘,诸臣曰封。《汉律》曰:列侯坟高四尺,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大丧既有日,请度甫,遂为之尸。(,尸绢切,又士切。葬穿圹也。又音毳。)及,以度为丘遂,共丧之窆器。及葬,言鸾车象人。(鸾车,巾车所饰遣车也。亦设鸾旗。象人谓以刍为人,言言问其不如法度者。)及窆,执斧以位。(临下棺也。)遂入藏凶器。正墓位,跸墓域,守墓禁。(位谓丘封所居前後也。禁,所为荣限。)凡祭墓为尸。凡诸侯及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为之跸,均其禁。

又曰: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域,为之图。(凡邦中之墓地,万民所葬地。)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族葬各从其亲。)凡争墓地者,听其狱讼。帅其属而巡墓厉,居其中之室以守之。(厉,营限遮列处。)

《礼》曰:适墓不登垄,(为甘不敬。垄,冢也。墓,茔域。)助葬必执绋。(葬,丧之大事。绋,引车索。)

又曰:孔子既得合葬於防,(言既得者,少孤不知其墓。)曰:“吾闻之,古者墓而不坟。(墓谓兆域。土之高者曰坟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不可以不识也。”於是封之,崇四尺。(四尺盖周之制。)孔子先反,(当修虞事。)门人後。雨甚至,(後待封也。)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应,三。(三言之,以孔子弗闻。)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也,古不修墓。”(修犹治也。)又曰:“易墓,非古也。”(易谓墓治草木。不易者,丘陵也。)

又曰:曾子曰:“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宿草谓陈根也。为师心丧三年,於朋友期可。)

又曰:子路去鲁,谓颜渊曰:“何以赠我?”(赠,送。)曰:“吾闻之也,去国,则哭于墓而後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无君事主於孝。哭,哀去也。展,省视之。)谓子利曰:“何以处我?”(处犹安也。)子路曰:“吾闻之也,过墓则式,过祀则下。”(居者主于敬。)

又曰:晋赵文子曰:“与叔誉观于九原。”(叔誉,叔向也。)文子曰:“死者如可作也,吾谁与归?”叔誉曰:“其阳处父乎?”文子曰:“行并植於晋国,不没其身,其智不足称也。(并犹专也。谓刚而专也,已为狐射姑所杀。没,终也。)其舅犯乎?”文子曰:“见利不顾其君,仁不足称也。(谓久与文子避难,至将反国,无安君之心,及河授璧,要君以利也。)我则随武子乎?利其君,不忘其身;谋其身,不遗其友。”(武子,士会也。)晋人谓文子知人。

《传》曰:蹇叔曰:“晋人御师必於ゾ。ゾ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

又曰:郑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陈侯扶其太子偃师奔墓。(欲逃冢间也。)

又曰: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吴将皆喜,惟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阖闾闻之,赐之属镂以死。(属镂,剑名。)将死,曰:“树吾墓贾,贾可材也,吴其亡乎!”

《史记》曰:黄帝崩,葬桥山。武帝巡朔方还,祭黄帝冢曰:“吾闻黄帝不死,今有冢何也?”左右曰:“黄帝已上天,群臣藏其衣冠,故有冢。”帝曰:“吾诚得如黄帝,视去妻子如脱屣也。”

又曰:樗里子卒,葬渭南章台之东。曰:“後百岁,当有天子之宫夹我墓。”至汉兴,长乐宫在其东,未央宫在其西,武库正直其墓。

《汉书》曰:朱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又曰:骠骑将军霍去病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

又曰:严延年,东海下邳人。为河南太守,母来适见报囚,因大惊,谓延年曰:“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我不意当老见壮子被刑戮也。行矣,为汝东归扫除墓地耳。”遂去,归郡,见昆弟宗人,复为言之。後岁馀,果败。东海莫不贤其母。

又曰:哀帝令将作为董贤起冢茔义陵傍,内便房,刚柏题凑,外为徼道,周垣数里,门阙罘ぜ甚盛。(罘音浮,ぜ音思。)

又曰:莽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王母丁姬。莽复言,恭王母、丁姬不臣妾。至葬渭陵,冢高与元帝山齐。诸发恭王母及丁姬冢,取其玺绶消灭,徙恭王母归定陶,葬恭王冢次,而葬丁姬复其故。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後诏曰:“因改故棺为致椁,作冢,祠以太牢。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火出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开傅后棺,臭闻数里。公卿在位皆阿莽旨,入钱帛,遣子弟及诸生四夷凡十馀万人操持作具,助将作掘平恭王母、丁姬冢。二旬间皆平。莽又周棘其处,以为世戒云。时有群燕数千,衔土投丁姬穿中。

又曰:张贺为掖庭令。及宣帝即位,贺已死,子又早亡。上追思贺恩,报其冢恩德侯,置守冢二百家。

又曰:夏侯胜字公长。迁太傅,卒官。赐冢茔,葬平陵。太后为素服五日,报师傅之恩。儒者以为荣。

又曰:原涉自以先人坟墓俭约,非孝也。乃大治冢舍,周重门。初,武帝时,京兆曹氏葬茂陵,伐其道,为京兆阡。涉慕之西,买地开道,立署曰“南阳阡”。人不肯从,谓之“原氏阡”。

《东观汉记》曰:帝感李通首创大谋,每幸南阳,常遣使者以太牢祠通父冢。

又曰:建武三年,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後改为章陵。因以舂陵为章陵县。二十六年春正月,初作寿陵。将作大匠窦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帝曰:“古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使後世之人,不知其处。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独完其福,岂不美哉!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陵地,裁令流水而已。”

又曰:祭肜字次孙。早孤,以至孝称。值天下乱,野无烟火。而祭肜独在冢侧,每贼过,见其尚幼而有志节,奇而哀之。

《後汉书》曰:杨震字伯起。改葬华阴,远近毕至。先葬日,有鸟高丈馀,丧前悲鸣。葬毕,乃去。於是立石鸟象於其墓所。

又曰:郭征太中大夫,卒时年八十六。帝亲临,赐冢茔地。

又曰:种(上音冲,下音果。)为辽东郡,薨,并、凉边民,咸为发哀。匈奴闻卒,举国伤惜。单于每入朝贺,见坟墓,辄哭祭。

又曰:帝祠章陵,过湖阳,祠樊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於湖阳。车驾每南巡,常幸其墓,赏赐大会。

又曰:韩棱迁南阳太守,特听得过家上冢,乡里以为荣。

又曰:蔡顺母平生畏雷。自亡後,每有雷震,顺辄圜冢泣曰:“顺在此。”後太守鲍众举孝廉,顺不能远离坟墓,遂不就。

又曰:温序拜谒者,迁护羌校尉。序行部至襄武,为隗嚣别将苟字所拘劫,伏剑而死。序主簿韩遵、从事王忠,持尸归殓。光武闻而怜之,命忠送丧到洛阳,城旁为冢地,赐千斛,缣五百匹。除三子为郎中,长子寿服竟为邸平侯。相梦序告之曰:“久客思乡里。”寿即弃官,上书乞骸骨,归葬。帝许之。乃反旧茔焉。

《魏略》曰:曹操微时,人莫知之,惟桥玄见而异焉。谓曰:“今天下将乱,安生民者,其在君乎!”操感其知己。及後经过玄墓,辄凄怆致祭。

《魏志》曰:管辂过毋丘俭墓下,倚树哀吟曰:“玄武藏头,仓龙无足;白虎衔尸,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卒如其言。

又曰:幽州牧刘虞署田畴为从事。奉使未至,虞已为公孙瓒所害。及至,谒祭虞墓,陈章表,哭泣而去。

《吴书》曰:孙坚家于富春,葬于城东。冢上数有光怪□气五色。

王隐《晋书》曰:初,太康元年,汲县民盗发魏安厘王冢,得竹书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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