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耶稣会文献第二节佛之善恶辩
第二节 佛之善恶辩
一、客以佛、神仙为天主之臣
客曰:“平治庸理,惟竟於一,故贤圣劝臣以忠。忠也者,无二之谓也。五伦甲乎君,君臣为三纲之首。夫正义之士此明此行在。值世之乱,群雄分争,真主未决,怀义者,莫不深察正统所在,则奉身殉之,罔或与易也。邦国有主,天地宁容无主?国统於一,天地宁容有二主乎?天上有主,智者固深信而无疑矣。然天下万国、九州之广,或天主分委此等佛、菩萨、神仙诸名圣保固各方;如天子宅中,而遣官布政於九州百郡然者,亦未可知。何吾子辟之之深也?”
二、天主不待世人代司其职
曰:“主既惟一,教岂有二?天主非若地主,但居一方,不遣人分任,即不能兼治它方者也。彼其知能无限无外,无为而成,无所不在。所御九天万国,体用造化,比吾示掌犹易。奚待彼流人代司之哉?
三、佛惟尊一己非天主之臣
“且理无二是,敬天主之教是,则它教非矣。设它教是,则天主之教非矣。朝廷设官分职咸奉一君,无异礼乐,无异法令。彼佛氏之教不尊天主,惟尊一己焉耳,已自昧於大原大本,所宣诲谕大非天主之制具,可谓猖狂自任,岂天主委任之乎?
四、不可为佛宽假
“黄老神仙之属,窃天地之机,盗造化之精,以自养其身形。虽未合乎大道为公之旨,然犹每每尊天而弗敢自尊。故君子亦不概为深罪,独怪夫佛之猖狂自任,政不奉朝廷之正朔者也。有忠义之心者,方将声罪致讨之不暇,宁肯借朝廷之名器,为之宽假乎哉?
五、事佛者是附逆奸佞
“盖择主而事,良臣之哲;从违一判,忠佞立分。彼佞佛之切而自以为至善利者,不犹事篡逆者,弥竭其忠,弥显其奸佞乎?此正善恶分途之最关切处,故不得不三致意云。”
第三节 天堂地狱辩
客曰:“若然,则天主之与佛教信熏,犹之不可同器语矣。乃天主之教,胡亦窃彼天堂地狱之诞言乎?吾圣贤书中何独无此天堂地狱之说?
一、佛氏窃天堂地狱之说
曰:“谁窃谁耶?佛氏西窃天堂地狱之大旨,而又妄附之以闭他卧剌谬语,增以轮回六道,妄言以鼓动世人。其所以能鼓动世人之信从者,正此天堂地狱之说,有以欣发其良心耳。然徒知其名,似而实未灼见其真境。故其所说,仍复狂诞不根,令有识者转滋疑眩。乃今至疑天主之教窃彼诞言乎,是齐丘子翻诮景升盗我化书也,不亦可笑乎哉?
二、天堂地狱赏善罚之理
“姑先定赏善罚恶之定理,而后略述天堂地狱之真境,以破世儒之惑,於以明吾圣贤承天持世之大权。
1、论证当以理为主
⑴人以灵才异于禽兽
“凡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无大乎天赋之灵才。灵才者,能辨是非别真伪,而难欺之, 以理之所无者也。彼禽兽之愚,虽有知觉运动差同於人,而不能明达先后内外之理。惟人,则超拔万类,内禀灵才,外通物理;察其未,而知其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故能不辞现世苦劳,以专精修道,图身后万世之安乐也。
⑵君子以理为主
“灵才所显,不能强之以殉夫不真。凡理所真,是我不能不以为真;是理所伪,诞我不能不以为伪。诞舍灵才所是之理,而殉他人之所传,无异遮日光而持灯独也。《语》云:‘鸟得羽翼以翔山林,人禀义理以穷事物。’故事物之折衷,论惟尚理焉耳。理之体用广甚,虽圣贤亦有所不知焉。一人不能知,一国或能知之;一国之人不能知,千国之人,或能知之。君子以理为主,理在,则顺理;不在,则咈其谁得而强之。
2、天堂地狱为赏罚之所
⑴世界圣凡杂处
“今兹世人所现居之界,名曰蒙铎。蒙铎者,善恶未分之总称,乃圣凡杂处、污洁并涵、忧乐交萃之所也。
⑵天堂为圣贤居所
“蒙铎而上天,则高广不知其几千万里。大略九重,最上一重名曰‘明光天’,乃天上主临莅之国,与原初所造九品天神,及诸后来畏天爱人修德纯备,升受天福之贤圣所居也,即世所称天堂者是。
⑶地狱为罪犯之所
“蒙铎而下地,则厚深约三万余里。其中心最深暗处一窖,名曰‘万苦聚’,乃天上主所罚傲魔露祭佛尔与原初从恶之魔侣,及诸后来欺天害人、作恶贯盈、堕受天罚之罪犯所居也,即世之所称地狱者是。此自开辟天地、安立世界之初,即创置之若此矣。
3、天主操天堂地狱赏罚之权
⑴天主立十诫以定赏罚
“而天主所立十诫之后,又明明云:‘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其所从来久远,为何?
⑵天主操赏罚之大权
“如夫此蒙铎世界,不能有善而无恶也,则自不得不有赏而有罚也势也,理也,谁谓非至当不易之法则哉?顾现前之赏罚,小则官长操之、大则国君操之。然而非其至也。真正大赏罚,则惟天上主得而操之。即世所称操赏罚之人,皆其所并受赏罚之人也。
⑶惟天主可当仁者
“故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盖惟天上主,始可当仁者耳。不然孔子既圣矣,何以云:‘若圣与仁,则吾岂敢?’而则天之尧,始仅仅称其仁如天也耶夫。世之人,总好人,总恶人,而不能直遂其好恶之情之实者,往往而是试观孔子,大圣人也,而未操赏罚之权,再四陈请,欲讨一陈恒而不能,则其他可知。夫大夫能荐人於诸侯,而不能必其为大夫;诸侯能荐人於天子,而不能必其为诸侯,则其他又可知。矧推其极爱之情,欲其生而不能;推其极恶之情,欲其死而不能。不但不能,而反为惑矣。然则世之好人、恶人者多,而能好人、能恶人者固不数数见也。其惟仁者乎?其惟上帝之至仁者乎?
⑷天主以天堂地狱赏罚
“《书》云:‘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真正永远大赏大罚之权舆也。而厥赏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明光之天堂在;厥罚在於何所,则有前所称万苦之地狱在。夫好恶少辟,且不能齐。一家赏罚不当,且不能行。一旅舍彰善瘅恶之典,而欲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圣哲不能也。而谓宰制六合之大主,独无所操赏罚於其上,岂理也哉?
⑸圣贤论天主赏罚之证
“理之所在,万古不易。虽圣贤未言,圣贤弗能违天也。况吾圣贤隐意微言,亦自有不尽泯者乎?圣贤之教在经传,其劝善必以赏,其沮恶必用罚也。《舜典》曰:‘象以典刑流宥五刑。’又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皋陶谟》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益稷谟》曰:‘迪朕德,时乃功,惟叙。皋陶方祗厥叙,方施象刑,惟明。《盘庚》曰:‘无有远迩用罪罚厥死,用德彰厥善。’《泰誓》曰:‘尔众士,其尚迪,果毅以登,乃辟功,多有厚赏。不迪,有显戮。《康诰》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多士》曰:‘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於尔躬。’《多方》曰:‘尔乃惟逸惟颇,大远王命。则推尔多方探天之威,我则致天之罚,离逖此土。’此皆二帝三代所传语也,则无不人人言赏罚矣。
4、天堂地狱之证
⑴天堂地狱合理
“夫曰赏曰罚,岂其别无分疏安顿之处?故都俞吁咈於一堂,赓歌喜起,其诸圣贤聚乐,天堂之景象乎。显戮殄灭,代有刑人之所,其诸罪恶聚苦,地狱之景象乎。第天堂之乐,更全、更大、更真,不但如世福之仅有其影。而地狱之苦,视人世之刑戮极严、极备、极永,尤可畏耳。今试就世法论之,小而郡邑,大而邦国,无不设立礼贤之馆、刑罪之囹圄,而谓天上主宰治六合之大,反无一安顿善、不善之处所耶?则天堂地狱,乃上帝陟善於明、黜恶於幽,最切、最公之第一义也。圣贤即未言,可谓圣贤之缺典,胡可以明明不易之理,特因圣贤未言,而弗信乎哉?
⑵圣贤论天堂之证
“况地狱之说,吾圣贤书中虽未显见,而天堂之意义则固有明载焉者。第读者急在文,缓在意,弗及细思之耳。《诗》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云:‘世有哲王,三后在天。’《召诰》云:‘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金滕》云:‘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之谓其何欤?而况明明言上帝之有庭,乃命於帝庭耶?
⑶以天堂证地狱之实
“夫既有天堂,则自然有地狱。二者不能相无,其理一也。如真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则桀纣、盗跖必在地狱下矣。行异则受不同,理之常,何容疑哉?
⑷以善恶之报论证天堂地狱
“况颜贫夭,跖富寿,令不天堂、不地狱也,而可乎?大德受命,受命而德施弥溥,报以苍梧伐木削迹之身,两楹奠而素王终。即血食万世,浪得身后荣,圣人不起而享也。报在子孙乎?丹朱傲外,丙仲壬殇,伯邑考醢奚报焉?惟是衍圣之爵,延世顾易世,而子孙之面目、名号、贤愚、好丑,悉不可知,以代圣人受赏,此足以厚圣人乎?不天堂,又不可也。
⑸不可因经黄未载而生疑
“说者谓秦焰酷,而其义弗存,故吾圣贤书中不具载。然,政不得因其不载而有疑。不然,彼轮回六道之诞言,凡出佛书无理之谈,悉吾圣贤书中所不载。且皆有识之儒所力辟者,何世之人反信之而不疑耶?
⑹以世人觖望之情论证天堂
“吾且就世人觖望之情,而益征天堂之必有。凡物类各有本性所向,必至是而定止焉。得此,则无复他望矣。人类亦必有止。
①人心不以本世为足
“然观人之常情,未有以本世之事为足者,则其心之所止,不在本世也明矣!不在本世,非在后世天堂欤?
②人心向往天堂全福
“盖人心之所向,惟在全福。全福备处,是谓天堂。是以人情未迄,於是未免有冀望焉。
③世界无全福
“全福之内,万寿无疆。人世之寿,虽欲信天、地、人三皇,及楚之冥灵,上古大椿,其寿终有界限,则现世信有缺也。故世人往往呼本世为缺欠世界,所谓世界无全福彼善於此,则有之。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焉。非人心之果无厌足也,现在原人之侨寓焉耳。
④全福在天堂
“无限之乐,无疆之寿,悉在本乡天堂。故一蚊之小,不足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实太仓。古圣有悟此理者,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实生吾人辈於尔,惟尔国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讵能安足哉。?’
三、天堂真境之乐
“《经》:‘曰天堂之乐,天主所备,以待仁人者,目所未见,耳所未闻,人心所未及忖度者也。’
1、以世界证天堂之美善
“夫欲度天堂光景,且当纵目观兹蒙铎世界。见在奇丽之景,多有令人叹息无已者。曰:‘嗟乎!吾主为我此贱躯与以多且大恩赐,一至於此。如天地气海晦明寒暑霜雪雨露鸟兽鱼鳖草木至备矣。所备於天境圣贤面尔之所,又何如?圈牢中若此多且厚,帝庭当何如?涕谷若此,大乐诸乐之真境更何如?今所并赐仇者、友者?若此丰隆,身后特赐友者更何如?不信尔言,不从尔道,赐享天地间诸福已若此;所预备以报信尔言、尊尔命、从尔道者,岂不尤盛大而无比乎?
2、天堂之美善言不能释
“必也!常为暄春无寒暑之迭垒,常见光明无暮夜之屡更,其人常快乐无忧怒哀哭之苦,常舒泰无危陷。韶华之容,常驻不变;岁年往来,大寿无减,周旋左右於上帝。世俗之人,乌能达之,乌能言释之哉?
3、拘於耳目则不明天堂美善
“吾辈拘於目所恒睹,不明未见之理。比如囚妇怀胎产子暗狱,其子至长而未知日月之光、山水人物之嘉,只以大烛为日、小烛为月,以狱内人物为齐整,无以尚也。则不觉狱中之苦,殆以为乐不思出矣。若其母语之以日月之光辉、贵显之妆饰、天地境界之文章,广大数万里,高亿万丈,而后知容光之细、桎梏之苦、囹圄之窄秽,则不肯复安为家矣。乃始昼夜图脱其手足之桎梏,而出寻朋友亲戚之乐矣。世人不信有天堂也,因不信有身后无穷之真乐,而遂以现在之若世恬然为乐地也。悲哉囚子之见也。
4、天堂之六福
“夫经中称天堂之景,有曰:‘居彼之处,一切圣神具无六祸,此世中无人无其一;具有六福,此世中无人有其一。六者云何?一谓圣城,则无过而有全德也;二谓太平域,则无危惧而恒恬淡也;三谓乐地,则无忧苦而有永乐也;四谓天乡,则无冀望而皆充满也;五谓定吉界,则无更变而常定於祥也;六谓寿无疆山,则人均不死而常生也。寿无疆,则并前诸福俱永久不灭,此天主切答仁人之情也。其详悉具《畸人篇》内。
5、居天堂者之尊荣
“又试略述升天堂者,尊荣之旨焉。
⑴肉身无待无碍
“盖升天堂之人,灵神既饱饫於真福,其光辉吉乐因达於肉身。肉身之福,据其本性,亦罔不备,姑以世所谓福者略喻之。夫人精神强固,百疾不侵;气度舒和体貌精美;神心睿智,事物之理澄然融会,视听、言动,绝无欲牵,充积於德,大定於善。又加富足、尊贵、显荣、安乐,此皆世俗所谓身中、身外之吉祥者。但此诸种种福,在此尘世,则暂福也;居世之人,又仅获其纤毫。惟是永居天堂者,始得其真且全。盖肉身跻此,百体固强,无受损害,常生不死,四肢协称,无余无亏,放有光明七倍於日。周旋六合,不待俄顷,速如心目;透山入石,竟无留碍。非若今日之肉身,饥思食、渴思饮、寒思衣、劳思逸,必有待而然者也。
⑵灵神定善不易
“其灵神亲见天主无穷能性,悉得洞晓无复疑滞。大定於善,无复更易。此时寓居静天。静天之境高峰华丽,固非世主珍宝玩好、瑗宫瑶宇所可彷佛其万一。所伴侣者,天神与万世之圣神相为昆弟,相亲相爱如一身心,共是共非、共爱共恶。其人之所愿,惟天主之所愿,而分外无复有。愿凡所愿,巨细无一不遂。凡所欲为,赖天主之全能,无不能为。此其富足安逸无以复加,此皆天主钟爱之子、天神契悦之友也。尊荣孰大於是?诸人还想此等光景否?
四、以孔子之言论天堂地狱
1、上下为天堂地 狱定界
“吾夫子云:‘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夫上达者,其即上达此天堂乎?不然孔子一生周流困苦,既叹莫我知矣。何以又云:‘知我其天也耶?’他日又云:‘君子上达小人下达。’上下悬隔,宁非天堂地狱之定界欤?
2、天堂地狱分别善恶
何者?天堂非他,乃古今仁义之人所聚光明之宇;地狱亦非他,乃古今罪恶之人所流秽污之域。彼既升天堂者,已安其心乎?善不能易矣!其既堕地狱者,已定其心乎?恶不克改也!
3、当以望畏之心修德
“今吾中处,乌可不定心於德?乌可不速改其不善?乌可不长近仁义之君子?乌可不远避罪恶之小人?乌可不时时望尝天上之永福?乌可不刻刻惧堕地中之永殃?夫吾辈不知天命、不知真正大主之可畏,即妄自谓我为善,而不为恶也,我不敢信。乃既知有天命之可畏矣,而悠悠忽忽、日复一日,为善不诚且不坚,去恶不猛且不力者,正不知此身后天堂地狱,上无所望,下无所畏焉耳。倘诚真知其必有,即不望天堂乎?宁能不畏地狱也耶?
五、地狱真境之苦
1、地狱之苦非口舌能言
“夫地狱与天堂正相反者也,天堂安於静天九重天之上,最为清朗;地狱置於地中最下之处,最污暗也。其苦难之态,固非口舌可罄其万一者。凡天上主所自造之物,如天、如地、如海,皆甚大甚备,皆足显无涯之智能也。地狱之苦及甚盛,义怒刑罚亦必显其无量之智能,即其甚大甚备,可想见矣。盖本世之患,有息有终;地狱之苦,无穷无间。
2、地狱有觉、失二苦
“厥苦多种,总归於二:一谓觉苦、一谓失苦。
⑴觉苦
“觉苦者,寒火、饥渴、臭秽、暗冥、忧懑与凡一切能致痛楚之刑。此类之苦,地狱甚备甚大。凡世间所谓苦者,以是苦视之,悉不为苦,正如画物与真物也。是为外患。
⑵失苦
“失苦者,则失天主。罔失天上诸庆福,永不复得之悲忧也,是为内祻。两苦并大,失苦更深。罪人所伤痛,尤莫深乎所失之巨福也。故常哀哭自悔曰:‘悲哉!吾生前为淫乐之微,失无穷之福,而溺於此万苦之聚谷乎?今欲改过免此而已迟,欲死而毕命以脱此而不得。’
3、地狱之苦永不得脱
“盖此非改过之时,乃天主公法。所使以刑具,苦痛其人,不令毁灭其体,而以悠久受殃者也。此处之掌戮,则鬼魔也。其恶剧大,甚强有力,酷虐无比。其恨我人类最深,无丝发慈愍。凡所能加,惟力是视。其所加苦难,又孰尚乎?夫世苦虽大,或有他慰。即无他慰,尚有有限之慰。地狱之苦既猛且大,而又无限,入者知不能出。故悉无复脱之慰,而有永永不能脱之苦忧。吁可畏哉!
六、天主赏罚在后世
“世人或见罪人犯科,不见即受罚。将曰:‘造化茫茫,原无主宰,善未必荣,恶未必罚。修德何益?为恶何损?’又或见柄世权者,赏罚偏私,则以省疑造物主原弗理视世事。或又解之曰:‘此天之未定焉。’噫!岂知造物主之定赏、定罚,固在此身后哉?
七、惟天主赏罚不爽
1、世上赏罚惟凭耳目
“鸣呼!柄世权者之赏罚,纵不偏私而公平乎。其所褒贬功绩与否,亦维耳目是凭信耳。无审据者,弗克洞烛也。
2、民情爱憎泯善扬恶
“民之庸情有所妒憎,则泯其善、扬其恶,壅蔽莫达;有所亲爱者反是。则在上者时或不能周悉其人之功罪,何能尽得法意?
3、人掩己德罪
“岂惟人乎?己亦掩己矣。隽德之精,多含於内,不露於外。发外者德之余耳,非其人易粉饰焉。善者弥诚,弥隐己德,不但曰隐也,且不有其德也。人与己不知之,则畴从而褒之。恶慝之恨,素酿於心,不泄於外。见外者,慝之未耳。诈善者,不难文藏焉。恶者滋熟,滋匿己匿。岂但曰匿也,且不觉为匿矣。人与己弗达,又谁从而贬之?
4、惟天主明威神鉴
“夫己自蕴蓄,已不有之同类之人。又覆盖之,秉法君臣不及尽知之,非天上主明威神鉴,岂得按审无爽也哉?
八、释天堂地狱之报
1、驳行善不望天报
“乃世之儒者侈为高远之谈,曰:‘行善而望天报。’此非德,乃利也。尔行德不望天报,不尤精美乎?此言似高远,似乎引人进於至德,而其实使人怠於修德,诱人恣行诸恶者也。何者?行德为德,此物此志洵美矣。第非圣人,弗及此也。即圣人之行德也,其大意悉为上帝,为德美,特不汲汲望世报耳,亦何尝不希望於身后之天报,况众人乎?非望福,安能策怠励行德之苦,谢随世之乐?非畏害,安能去恶、克己乎哉?今信有主有报,犹多自欺、自恕、自纵、自怠,难於精修,况去主报欤?
2、驳善恶所在子孙
“又有拘儒狃於成说,曰:‘善恶必报,信矣。’第在本世,或不於其身,於其子孙耳,何必言天堂地狱?
⑴福不足以报善
“岂知本世之报甚微,不足以克人心之欲,又不足以尽偿诚德之功,且不足以显上帝赏善之力量也。公相之位,极重之酬矣,若以偿德之价,犹为万不偿一。天下固无可以偿德之价者也。修德者虽不望报,上帝之尊,岂有不报之尽满者乎?王者酬臣之功,赏以三公至足矣。上帝之酬,而於是止乎?人之短於量也如是。
⑵无子孙者不得报
“夫世之仁者、不仁者,皆屡有无嗣焉者。其善恶何如报也?
⑶报在子孙不公平
“我自为我,子孙自为子孙,夫我所亲行善恶,尽以还之子孙,其可为公乎?
⑷当报其身而非子孙
“且问天主既能报人善恶,何能报其子孙而不能报及其躬?苟能报及其躬,又何为远俟其子孙?且其子孙又有子孙之善恶,何以为报?亦将俟其子孙之子孙以酬之欤?
⑸报在子孙不仁不义
“我为善,子孙为恶,则将举我所当享之赏而尽加诸其为恶之身乎,可为义乎?我为恶,子孙为善,则将举我所当受之刑而尽施诸其为善之躬乎,可为仁乎?非但王者,即霸者之法,罪不及胄。天主舍其本身而惟胄是报耶,则信哉?天堂地狱之赏罚,为天主至公、至仁、至义之大典,毫无可疑焉者。
九、不可因轮回而疑天堂地狱
“倘必执佛氏六道轮回之说,而概疑天堂地狱为诞言,且出自佛言,反久相信从;出自西儒天主之教,反执不相入;是许劫盗杀人,而不许士师之杀人也,不亦惑乎?”
第四节 天堂地狱释疑
客曰:“吾子已曾见有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有。”
一、有天主必有天堂地狱
曰:“世之儒已曾见无天堂地狱乎?而必曰无。夫死后无永报,必天壤间无主也。果有天地人物之真主,身后必有善恶之永报矣。
二、死后相信天堂地狱无益
“倘曰必待死后,既亲见吾则信焉,则先失天堂之永福,堕地狱之永苦而后始信实有天堂地狱,岂不甚晚?纵信,将何益耶?
三、灵才可明天堂地狱之理
“常见聪明智慧之儒,灵才所具,亦既实见至理,深信天堂地狱之必有矣。
四、不因无知而免地狱之罚
“而狃於俗情,不肯急迁其善、急涤其恶,谬自宽解曰:‘天主之教固甚精美矣,第吾侪儒也,姑不从信。不知者,或不罪乎。’夫朝廷设立大法,原欲人人遵奉。岂惟是知法犯法者方罪,而乡愚无知之人,可以其未曾读律知法,辄纵容其劫盗杀人之罪,而不之罪耶?噫!宁独天不可欺,想自心亦不能自欺。掩耳盗铃,知必嘿然而自笑也。”
第五节 来世利害释疑
客曰:“行善以致现世之利,远现世之害,君子犹且非之。吾子何谆谆论来世之利害为?
一、来世利害为真利害
曰:“来世之利害甚真,大非今世所可比也。吾今所见者,利害之影耳。
1、今世如戏声
“故今世之事,或吉或凶,俱不足言也。吾闻师之喻曰:‘人生世间,如俳优在戏场;所为俗业,如搬演杂剧;诸帝王、宰官、士人、奴隶、后妃、婢媵,皆一时妆饰之耳。则其所衣,衣非其衣;所逢利害,不及其躬。搬演既毕,解去妆饰,漫然不复相关。故俳优不以分位高卑长短为忧喜,惟扮所承脚色,虽丐子,亦真切为之,以中主人之意而已。盖分位在他,克位在我。
2、今世为暂时
“吾曾在於兹世,虽百岁之久,较之后世万祀之无穷,乌足以当冬之一日乎?
3、世利非真
“所得财物假贷,为用非我,为之真主,何徒以增为悦、以减而愁?不论君子小人,咸赤身空出,赤身空返。临终而去,虽遗金千笈,积在库内,不带一毫,奚必以是为留意哉?今世伪事已终,即后世之真情起矣。而后,乃各取其所应得之贵贱也。
二、世利有限
“夫世利最小,非他人贫,我不得富;非多人贫,我不得独富。不取之此,不得予彼。世之利也,如是耳矣。
三、来世之利至大至真
“吾所指来世之利,至大也,至真也,而实无相碍。纵尽人得之,莫相夺也。
四、来世之利有助王化
“以此为利,王欲利其国,大夫欲利其家,士庶欲利其身。上下争先,天下方安,方治矣。重来世之利者,必轻现世之利。轻现世之利而好犯上争夺,未之闻也。使民皆望后世之利,於为政乎何?
五、天主以天堂酬善人
“有先贤谓世界无全福,且无真福?盖真福,惟善人得而有之;世界之福,善与恶均受焉,甚且恶者反享福利,而善人弗得享也。则谁谓世福之果真哉?然则长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信非身后之天堂,天主无以酬善人矣。”
第六节 灵魂不灭
客曰:“常生而享无穷之真福,人所欲无大於是。第吾儒谓人死之后,魄归於土,魂则无不之也,终归散灭而已。则纵有真福,谁其得而享之?”
一、人魂不灭异于禽兽
曰:“为此说者,是未知人魂之灵异,将等之於禽兽、草木之魂,而概归之散灭也。人有魂魄,两者全而生焉。死则其魄化散归土,而魂则常在不灭。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尽归散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二、魂有三品
“夫世界之魂有三品:
1、下品曰生魂
“下品名曰生魂,即草木之魂是也。此魂附草木以生长,草木枯萎,魂亦消灭。
2、中品曰觉魂
“中品名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此魂附禽兽以长育,而又使之以耳目视听,以口鼻啖嗅,以肢体觉物情。但不能推论道理,至死而魂亦灭焉。
3、上品曰灵魂
“上品名曰灵魂,即人魂也。此兼生魂、觉魂,能附人长养,及使人知觉物情,而又使之能推论事物、明辨理义。人身虽死,而魂非死。盖永存不灭者焉。
三、灵魂与生觉二魂之别、二魂有灭
1、灵魂不灭
“凡知觉之事,倚赖身形。身形死散,则觉魂无所用之。故草木、禽兽之魂依身为本。情身殁,而情魂随之以殒。若推论明辨之事,则不必倚据於身形,而其灵自在。身虽没,形虽涣,其灵魂仍复能用之也,神故也。故人与草木、禽兽迥不同也。
2、觉魂倚赖身形
“盖长育身体之事,无身体,则无所长育矣。视之以目司焉,听之以耳司焉,知觉物情之以四肢知觉焉。然而色不置目前,则不见色矣;声不近於耳,则声不闻矣。嗅近於鼻,则能辨;远,则不辨也。味之咸、酸、甘、苦,入口则知;不入,则不知也。冷热硬懦合於身,我方觉之;远之,则不觉也。况声同一耳也,聋者不闻;色同一目也,瞽者不见。故曰:‘觉魂赖乎身,身死而随熄也。’
3、灵魂为身之主
“若夫灵魂之本,用则不恃乎身焉。盖恃身,则为身所役,不能择其是非。如禽兽一见可食之物,即欲食,不能自己,岂复能明其是非?人当饥饿之时,若义不可食,立志不食,虽有美味当前,不屑食矣。又如人身虽出游在数千百里外,而此心一点默忆家乡,则山川里社景物,靡不色色宛现目前。则此明理之魂,赖身为用乎哉?有夫形之魂不能为身之主,独人之魂能为身主,而随志之所纵止。故志有专向,力即从焉。虽有私欲,岂能违公理所令乎?则灵魂信专,一身之权属於神者也,不与有形者埒也。
四、以形神二性证灵魂为神
1、人有二心二性
“盖物之生一物,惟得一心。若人之生,则兼有二心,兽心人心是也;则亦有二性:一乃形性,一乃神性也。人之过一事也,且同一时也,而有两念并兴,两相悖逆。如吾或惑酒色,既似迷恋欲从,忽又虑其非理矢不肯从。彼谓之兽心,与禽兽无别;不从彼谓之人心,与天神相肖也。
2、两悖之情由两悖之心性
“夫人止一心乎?一时一事,不得两情相悖并立。如目也,不能一时睹一物,而并不睹之也。如耳也,不能一时听一声,而并不听之也。是以两相悖之情,必由两相悖之心;两相悖之心,必由两相悖之性。
3、人性兼有形与无形
“故着形之性,惟着形之事为爱恶;而超形之性,则恒以无形之事为爱恶。彼禽兽所贪娱者,惟味色四肢安佚耳已;所惊骇者,惟饥劳四肢伤残耳已。是以断曰:‘此诸类之性不神,乃着形之性也。’若人之所爱恶虽亦有有形之事,然德善罪恶之事为甚,皆无形者也。是以断曰:‘人之性兼得有形、无形两端者也,此灵魂之为神也。’
五、灵魂不灭的证明
1、以人心至神证灵魂不灭
“全如人观百雉之城,可置之於方寸之心。非人心至神,何以方寸之地能容百雉之城?能神所受者,自非神也,未之有也。形则有灭,神则乌得而散灭哉?
2、以人爱善名证灵魂不灭
“今夫人心皆欲传播善名而忌遗恶声,是故行事期胁公评,以邀人称赏。或立功业,或辑书册,或谋术艺,或致身命,凡以求令闻广誉於后世,虽捐生不惜。此心人大概皆有之,而愚者则无。愈愚则愈无焉。试问死后,吾闻知吾所遗声名否?如以形论则骨肉归土,未免朽化,何为能闻?维有灵魂常在不灭,所遗声名善恶,实与我生无异。若谓灵魂随死销灭,尚劳心以求休誉。譬或置妙画以己既盲时看焉,或备美乐以己既聋时听焉。此声名何与於我,而人人求之至死不休?.
3、以事祖证灵魂不灭
“彼孝子慈孙,四季修其祖庙,设其裳衣,荐其时食,以悦考妣。使其形神尽亡,不能听吾告哀、视吾稽款,知吾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心,则固非。自国君至于庶人之大礼,毋乃童子之空戏也欤夫?
六、人以德罪饰灵魂
“灵魂者,正前所云天生造成亚当、厄袜之身,而赐之以亚尼玛者也。灵性一赋,常存不散。第善者,藏心以德,似美饰之;恶者,藏心以罪,似丑污之。如兼金然,或以之造祭神之爵,或以之造藏秽之盘,皆我自为之耳。然其藏秽盘,独非兼金乎?增光於心,则卒腾天上之大光;增瞑於心,则卒降地下之大瞑,谁能排此理之大端哉?”
第七节 登天之路
客曰:“吁!今吾方知人所异於禽兽者,非几希也。灵魂不灭之理,甚至、甚明矣。夫夫也!弗信天堂之永福,因弗信地狱之永苦,而实先自今同于禽兽草木也。而可乎?然必何如而后可望天上之永福,可免地下之永苦,惟吾子昌言之。”
一、守天主诫命可升天堂
曰:“至大也,至难也,而实至平、至易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吾圣贤固常言之矣。今亦无他说,祗予前所常言畏天爱人四字而已,四字总括天主十诫之义。十诫云何?一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而设发虚誓。三,守瞻礼之日。此三者,爱敬天主之事也。四,孝敬父母。五,毋杀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盗。八,毋妄证。九,毋愿他人妻。十,毋贪他人财物。此七者,皆推广爱天主之心以爱人事也。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慕天主万物之上,与夫爱人如己。此在昔天主降谕,令普世遵守。顺者,升天堂受福;逆者堕地狱加刑。此教要也,其详另有专书备论。
二、领洗归依天主为第一
“其工夫下手,则在先以圣水洗其习染之污,而以净心归诚於天主。痛悔其过,而迁善焉。尝譬此工如治囿然。先缮地,拔其野草,去其荆棘,除其瓦石,注其泥水於沟壑,而后艺嘉种也。
三、先去恶而后能致善
“学者先去恶,而后能致善,所谓有所不为,方能有为焉。夫天堂无穷之真福,世间绝无能比之美好也。故诚欲见此美好,先宜瞽;欲闻此美好,先宜聋;欲论此美好,先宜喑;欲得此美好,先宜失;欲尝此美好之味,先宜不知味。何以故不绝世见,不能见此美好;不绝世闻,不能闻此美好;不绝世论,不能论此美好;不绝世得,不能得此美好;不绝世味,不能尝此美好。
四、当勇于克己以进德
“当其未学之初,习心横肆,其恶根固深透乎心。抽使去之,可不力乎?勇者,克己之谓也,既已知学矣,尚迷乎色欲,则何以建於勇毅?尚骄傲自满欺人,则何以进乎谦德?尚惑非义之财物,不返其主,则何以秉廉?尚溺乎荣显功名,则何以超於道德?尚将怨天尤人,则何以立於仁义?秬盈以醯醢,不能斟之郁鬯矣。知己之恶者,见善之倪,而易入於德路者也。
五、当省察深悔己恶
“欲剪诸恶之根而兴己於善,须逐日再次省察。凡已半日间所思、所言、所行善恶,有善者,自劝继之;有恶者,自惩绝之。久用此功,虽无师保之责,亦不患有大过。然勤修之至,恒习见天主於心目。俨如对越至尊不离於心,枉念自不萌起。不须他功,其身莫之禁,而自不适於非义矣。故改恶之要,惟在深悔。悔其昔之已犯,自誓弗敢再蹈。心之既沐,德之宝服可衣焉。
六、众德以仁为要
“夫德之品众矣,不能具论。论其纲,则仁为要焉。得其纲,则余者随之。《易》云:‘元者,善之长。’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七、仁兼爱天主与爱人
“夫仁之说,可约而以二言穷之。曰:‘爱天主,而天主无以尚。而为天主者,爱人如己也。’行斯二者,百行全备矣。然二亦一而已。笃爱一人,则并爱其所爱者矣。天主爱人,吾真爱天主者,有不爱人者乎?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故曰:‘仁,天之尊爵也。’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乃皆由我心中一念,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人人知爱,人人相爱,止一转念间即是,孰谓不至平、至易乎哉?
八、爱天主与爱人之意
1、爱天主由畏敬而生
“然真爱天主者,必由畏起敬,由敬起爱,必显其功德,扬其声教,传其圣道。
2、爱天主以爱人为效
“其爱天主之效,又莫诚乎爱人也。所谓仁者爱人,不爱人,何以验其诚敬上帝欤?
3、十四哀矜为爱人之实
“爱人非虚爱,必将渠饥则食之,渴则饮之,无衣则衣之,无屋则舍之,忧患则恤之,慰之愚蒙则诲之,罪过则谏之,侮我则恕之。故经有形神哀矜之十四端,以着其爱人之实。
九、畏天爱人者必升天堂
“果能畏天爱人,而实尽其道乎,无论异日者,必升天堂,必不堕地狱。即今在生一日,将天之所以与我者,庶几不失,而於仰不愧天,俯不怍人之乐,不亦快然有契乎哉?
十、作者以畏天爱人劝人
“此予小子日夜汲汲,宁弃其所已学旧学、近学,而不顾好奇、喜新之讥。且逢人举似,不厌谆复,不惮强聒,而每每阐译之者,职此故耳。
十一、人当致力于畏天爱人
“如谓畏天、爱人,吾圣贤久已言之,此中谁不知之,不必复事阐译乎。夫圣贤固已言之,然非徒言之而已也,亦非徒令人知之而已也,固欲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
十二、天学言圣贤欲言之道
“倘果人人日日设诚致行之,真不必复事阐译。若犹未也,圣贤救世之念,迄今犹未满也。即反覆阐译,庸何伤?况亦有圣贤所欲言而未尝言者乎?稍有其书,稍有其言,便谓已足,则尧舜之后,安用孔孟真法?尧舜孔孟者,必不据尧舜孔孟未尽之言,而讵人千里之外也。”
第八节 客以西学为圣贤之学
客於是洗然嘉叹曰:“嗟呼,悲哉!世人不为二氏所诞误,则荡荡如无牧之群,直以苦世为乐地天堂耳。今聆吾子反覆数百千言,句句依理而谈,强於利刃,剖我心疑多矣,且明论昭然。钦崇一主,既开世人归元之路;而力排邪说,极证人魂不灭,与夫真正大赏罚之不爽,令人既有所望,又有所畏,此仁人之用心欤!今而后,予盖弥信吾子为真善学圣贤人矣。请於异日齐沐,再叩相与,尽穷西儒未尽之奥旨。”
余曰:“嘻!有是哉?先生之虚也。辄肯不鄙余言之迂腐,而翻然改听之若此。余
不敏,虽不能尽窥西儒之奥乎,敢不罄竭愚衷,唯明问之是听。”
附:畏天爱人极论记言
一、畏天爱人合乎天理良心
《畏天爱人极论》者,所以论天之不可不畏,人之不可不爱。而凡学圣贤者,畏天爱人之功必不可少也。然论焉足矣,而必曰极者何?盖畏天爱人,本人人原具之良心,亦愚夫愚妇所可与知、与能之平常事。而实千古希贤、希圣、希天者之真功用,祗在吾人一提醒转念间耳。
二、信邪说而不认真父母
奈之何邪说充塞已甚,真心沉埋已深,错认他人为本生父母者已久,反遇本生父母而不认也。
三、极论畏天爱人以引人认主
间有畏天命悲人穷者,非不时为提醒,其如习念之猝不可转。何征不自揣思,欲解人之嘲,辄因毕己之愚。爰为之反覆极论,以破其积习,以开其暗惑,以拨动其夙具之真心,而指之还家之路。故理所创闻,虽为举世所震骇,而实为天地间之必不可无者,则不得不极论其是。理所伪诞,虽为举世所惶惑信向,而实为天地间之必不可有者,则不得不极论其非是。总之,欲吾四海兄弟,人人认得元初真父母,共尽昭事之道,以期偕归本乡云耳,无他肠也。
四、作者极尽畏天爱人之心
纵高明君子诮其狂,诮其迂腐,诮其蔓延僻俚而无当乎,吾惟尽吾畏天爱人一点不容已之心焉耳矣。知我、罪我,夫奚恤。
时崇祯元年孟秋,十有五日
书于景教堂
辨教论
古绛韩霖、段衮述
辨教论题解
《辨教论》的作者是韩霖和段衮二人。韩霖,字雨公,号寓庵,山西绛州人,1621年中举,善诗文,工书法,曾著有《铎书》。段衮,字九章,圣名斯德望,或伯多禄,弟叫段袭、段扆。本书的成书年代不可考。今底本,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藏有五部,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13号,也藏在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350号。
《辨教论》所要辨明的是有关宗教的真伪邪正的问题。文章认为,唯有天主能设教,唯有天教能明性、正性,天主全善全福,造人造物,且救赎人类,正人之性,赐人知识,助人进善,是天下万世的准则。
辨教论目录
辨教论题解 489
辨教论目录 490
一、教之正邪有真伪难辨 491
二、正性之教正且真 491
三、惟造性之主能设教 491
四、惟天教能明性 491
五、天主之性 492
六、天主的内传与外传 492
七、神分九品 492
八、人的犯罪与悔改 493
九、天主三教 493
十、天教正真之验 494
十一、天教为万世准的 495
一、教之正邪有真伪难辨
从来言教者果多矣。未有尽然归一,为天下万世准的者也。正教指邪教曰邪,邪教指正教亦曰邪。真教指伪教曰伪,伪教指真教亦曰伪。夫正真惟一,邪伪千百端,不能悉逞。臆!拘方、党私、标异,坏裂人心世道。王石眩,鬼子混,其孰能辩之?
二、正性之教正且真
虽然,不难辩也。问教何起?起于正人性。有能言性原始,与其所繇乖偏,又能治偏反正,使人定心于善,而终纳于真福之域。吾以知其教之正且真矣!不然,虽有簧口、绮舌,说玄、说妙,凿凿可听,终不可信。
三、惟造性之主能设教
盖教特为性设,来原无二也。因知非造性之主,无能设正性之教。凡诸纷纷有教名、无教实,不能正治人性,又从自坏之举,不足称正教、真教矣。
四、惟天教能明性
请因所闻于西儒者,具述而明辩之。
1、性本天命
夫既知教因性立,须知性从何来。自古圣贤皆言性本天命,固已,惟是天命赋造之次序规则。
2、人性乖偏
及人性乖偏之始与故,则希有得其正传者。
3、异端乱道
邪风起,异端炽,设为千蹊万径以乱之。
4、天下纷乱
后儒浅陋,又复不能折其角,坐使真伪邪正纷然淆乱,不能尽然归一,为天下万事立准的也。
5、天教明人性之原
犹幸天主古经新典,博志其全,西儒已屡述简册。则圣高先生,口铎更悉。
五、天主之性
兹拈其要端,为学者指南云。
1、天主有全善全福
夫天主者,天地神人之主也。全善全福不从外得,皆从无始来自备之。如从外得,必更有与之者。与者之善、之福,必更全于为所予者之善、之福,不名为至大至尊之天主矣。既名天主,则全善全福之妙蕴,不主受,更主施。
2、天主定时始
于是从无始定时始。时始者,始有万有之时也。
3、天主造神人
先从无造天地,次于天主从无造无形之神,于地上从土造有形之人,而皆赋之以圣性之妙像焉。
4、天主圣性全福
圣性之妙有二能:能明无爽,能爱无私,所谓至灵至善者是也。至灵至善之妙蕴,不欲孤欲传,畅发圆满,无丝毫缺陷,所谓全福也。
六、天主的内传与外传
传有分内外。
1、天主内传三位一体
内传者,从无始即有授受三位一体之妙。何谓三位?授有一,从明受生者一,从爱受发者一。何谓一体?同性同能,无先后大小之异。此义甚微,一时难彻,别有《本论》详之。
2、天主外传神人魔鬼
外传者,从时始,即有神、人二种,俱得明、爱二能之称分焉。
七、神分九品
神类分上、中、下三部,部又分上、中、下,合九品。
1、天神定心于善
于时九品中,强半谦认所生,坚禀正性,蒙上主赏,定心于善,万不能移之于恶,故不须教,是曰天神。
2、魔鬼定心于恶
其少半傲背所生,其投邪径,蒙上主罚,定心于恶,万不能移之于善,故亦不须教,是曰魔鬼。
八、人的犯罪与悔改
1、人可善可恶
惟置人于神鬼两界、善恶岐途,而予之以专主之权,俾自择取。
2、人纳魔诱
不幸初人纳魔诱,弃正禀,贪分外之知,营力上之行,而于本分所当知、所当行者,反成昏懦。人性乖偏,实自兹始。所谓无罪者也,别有《本论》详之。
3、人可治偏反正
然人性虽偏,非魔鬼比。魔鬼性繇自坏,故不变。人性繇魔鬼坏,故可迁。但须正教率迪勉励,然后可治偏反正耳。
九、天主三教
1、性教
于是上主初立性教降衷下民,既若有以启之,使知其所当知;复若有以羿之,使行其所当行。又每遣生大圣,以言谕,以身率,牖其迷衷,振其弱志焉。
2、书教
但人性之病,已入膏肓,未易拨除厥根,故教渐磨。而性之知力,愈益昏劣,上主又不忍弃,其后二千四百五十余年,乃有书教。于大秦国生大圣每瑟者,道备德至,亲灸上主,默领种种已往将来教奥,因随笔于经典中,勒诫要,订大祭礼,致万民知所当知、行所当行者,更加详焉。其余诸国,虽未得闻圣教之详,然上主不忍偏弃,每遣生圣贤于各国中,代立正训,俾民不迷。如我中华之先诸圣贤是也。
3、爱教
又一千五百四十余年,人数愈繁众,人性愈昏昧,物欲弥牵,世欲弥凿,忘本犯诫,无所底止,非书教所能救。于是上主益发切爱,亲自降生,宣扬教妙。而于所当知当行,益发泄无余蕴矣。是曰爱教,所谓天教正教、真教者也。愚俗不知,反或以为伪邪。
十、天教正真之验
夫教之邪者,必不能有正验;伪者,必不能有真验。请更据实效数端以辩之。
1、天教能治性之病
一曰,夫教既以治性之病。而性原繇乎天,则治性之教,宜繇乎天明矣!盖造性者,独能彻人性;受病之势,因独能定治病之方,而使之痊,非诸他教所能及也。
2、天教能加明于人
二曰,人性之病有二:一昧于所当知者,一弱于所当行者。《经》曰:失主之宠,司明者昏,司爱者馁。是也。天教能加明于所当知,加力于所当行,则是独能治性之病,而独为正教、真教明矣。试详其所以然,人性本分有宜知、未能尽知者三:一曰上天之载、二曰世物之理、三曰人伦之宜。
⑴天学之知
上天之载,首宜知者,上主圣性之全知、全能、全善、全福,天神之部品、性、情、能职,圣贤所宜得之地位,与所宜享之永福诸事。他教不能言,而天教独备之,即所谓天学者也。
⑵物理之知
世物之理,各有宗始、宗归,各备特能、正用,不可不知。以取其益,庶不负上主之恩。他教不能悉,而天教又备之,即所谓性理之学者也。
⑶人论之知
人伦之宜,根于秉彜,须有诸德以行之, 又不可不知,以为修、齐、治、平之资。他教不能详,而天教有备之,即所谓义礼之学者也。三学为诸实学之宗,而惟天教备其详。诸教皆不及,则天教独正、独真。又明矣!
3、天教能加力于人
⑴以天佑治人性馁弱
三曰,人性馁弱乏善行者何也?人心虽明于义礼所当为之分,每牵于物欲,无力胜之,故不能进而成功焉。惟天教洞性病之源,及诸所以治之方,加以自天之佑,故独能治之。
⑵以神力克私而伏于理
试详其验,天下总总万众,有不沉溺于财、名、色三贪者乎?一沉难出,无繇立志克己。终致失正道,堕邪堑,而罹永殃。乃天教独能致其神力,各克其私而伏之于理。
⑶奉天教克三贪之证
试观古近笃奉天教者,类能克服三贪。有弃财居贫者焉,有铲迹甘隐者焉,有绝色居贞者焉。各伦各品,世世无算者,是遵何道也?
⑷奉天教行四难之证
又人世所难者四:曰以德报怨,曰以谦下人,曰终守童贞,曰为道致命。之四者,古今圣贤,无不以为甚难。惟从天教,可得超性之力,乃能致之;他教大不及也。请遍读西儒所译西学诸书,再细觇西儒所躬备之行,有不印合者乎?
十一、天教为万世准的
总之天教,有实理,有实学,有实验。勿析人性原始及人性乖偏之繇,独能治人性诸病。矫偏反正,使人定心于善,而终纳之真福之域。厥教为正、为真,万无可疑,所当尽然归一,为天下万世准的者也。
辟略说条驳
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辟略说条驳题解
《辟略说条驳》是张星曜、洪济二人共著的辟佛文字。张星曜,字紫臣,浙江杭州仁和人,生于1632年,卒年不详。他大约是四十六岁(1678年)时受洗的,教名依纳爵(或依纳子Ignace),八十三岁时在杭州仁和为《天儒同异考》作序并作跋。洪济,字楫民,也是仁和人,其它情况不详。今底本,共有136面,现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7107号。同馆还有两部,文献编目为7108、7109号。有杭州的王若翰 在1694年写的“合刻辟妄条驳序”,洪济为之作序,张星曜为之作序并引言,后与《辟释氏诸妄》合并为《辟妄条驳合刻》出版。洪济在“辟略说条驳序”中说:“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从文中看到,其著作年代该是清开国(1644年)后四十余年,大约在1684-1689年间。
本《辟妄条驳合刻》包括《辟释氏诸妄》和《辟略说条驳》两本书。《辟妄说条驳》成书的起因可以上溯到明末徐光启所著的《辟释氏诸妄》。几十年过后,佛教僧人庐山北涧的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批评《辟释氏诸妄》中有关“持咒”、“破狱”、“施食”三章的观点。于是洪济和张星曜两人作《辟略说条驳》,“就其辞之廖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援手云。”
《辟略说条驳》共有八节,前三节主要讲破狱问题。第一节,洪济和张星曜批驳了普仁截地狱亦有亦无的唯心说法,论述了地狱实有而不可破。第二节,作者驳斥了普仁截关于天主设地狱是残忍暴行的说法,指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只有生前痛悔,方可死后免堕地狱,天主设地狱正是全仁全义之举。第三节批驳了普仁截佛法可以破地狱的说法,说明佛无破地狱的权能,破狱之说将诱人为恶。第四节针对普仁截提出的天主不能现摄升天的疑问,阐述了天主教的天观、天主赏罚之义,批评了佛教的净土说,第五节逐一批驳了普仁截有关真言灵验的说法。第六节批评的是佛教唯心唯识之论。第七节又回到了地狱不可破,往生乐邦不可能的问题上来。第八节辨论的是佛的身份问题,普仁截认为以庶人比佛是谤佛法僧,洪济和张星曜则用佛教理论证明佛即庶人,甚至是愚狂罪人,并且劝普仁截悔悟,以免自误而误人。
《辟略说条驳》的写作方法是列举普仁截对徐光启观点的批评,“略驳数条”,其目的也在于指出佛教用持咒、破狱、施食、轮回、往生等迷信学说蛊惑百姓,诱人崇邪行妄,悖逆天主,并劝人离弃佛教邪妄,悔改事奉天主。论证手法也与《辟释氏诸妄》相近,通过揭示普仁截论述中自身的矛盾以及与佛教理论的矛盾,来证明其错误。如“汝又言众生之业所惑,妄成地狱,譬如梦中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据汝此说,地狱的系无有。……何劳拔济?”,“汝又言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此大不然。夫使果是空,果是虚妄,又安能破坏?”等等。这样的辨论方式,通过列举各种观点,比较分析,使真妄之辨黑白分明,一目了然。起到变化风俗,辟佛护教的目的。
辟略说条驳目录
辟略说条驳题解 499
辟略说条驳目录 501
合刻辟妄条驳序 504
一、以至理辨真妄 504
二、真妄溯源之辨 504
三、合刻《辟略说条驳》始末 504
辟略说条驳序 506
一、五伦五常是天伦天性 506
二、唯心唯我是无父无君 506
三、禅宗是虚言妄行 506
四、天教与圣言相合 506
五、徐光启作《辟妄》 506
六、普仁截作《辟妄辟略说》 507
七、普仁截忘本悖逆 507
八、天主赋人心性 507
九、天主掌管生死 507
十、著书缘由 508
辟略说条驳序 509
一、徐光启《辟妄》 509
二、《破狱之妄》述评 509
三、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为谋生计 509
四、《辟略说条驳》之旨 509
引言 511
一、徐光启辟释教中最鄙谬事 511
二、孔孟辟禅释至极 511
三、尊己卑天是佛教谬妄之本 513
辟略说条驳全卷 514
第一节 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 514
一、普仁截:地狱不可以有无论 514
二、洪济:以事理破地狱唯心之妄 515
三、张星曜:地狱是天主义罚 515
第二节 驳设狱残忍之非 517
一、普仁截:天主设地狱乃残忍暴厉 517
二、洪济:悖逆至高天主当受地狱之罚 517
三、张星曜:天主设狱以全仁义 520
第三节 驳法力倖免地狱之非 521
一、普仁截:佛法可以破狱 521
二、洪济:佛无破狱之权 522
三、张星曜:法力破狱证伪 523
第四节 驳现摄升天之非 525
一、普仁截:以现摄升天论天主不灵 525
二、洪济:升天与现摄比较 525
第五节 驳真言灵验之非 528
一、普仁截:真言灵验考 528
二、洪济:真言不灵辩 528
三、张星曜:真言之验证伪 529
第六节 驳业识变现之非 531
一、普仁截:业识变现论 531
二、张星曜:业识变现辩 531
第七节 驳往生乐邦之非 533
一、普仁截:破狱不会导致狱空 533
二、张星曜:破狱往生之非 533
第八节 驳以庶人比佛为谤佛之非 534
一、普仁截:徐光启谤佛法僧 534
二、洪济:佛是愚狂罪人 534
三、张星曜:佛是叛逆罪人 536
合刻辟妄条驳序
一、以至理辨真妄
人生要务莫重於认本源,欲认本源莫急於辨真妄。苟不辨真妄而误行妄法,必陷灵性而天谴立加。譬积金者不辨真伪而误使赝金,必干国法而刑谳莫逭。辨真赝之金以鏐石,辨真妄之说以至理。
二、真妄溯源之辨
试观建中立极之帝首推尧舜者何?无他,钦若昊天而已。由钦若之心,以克明峻德教养斯民,不惮勤劳。迹其生平所为,巡方、省狱、黜幽、陟明,唯曰时亮天工。谓非敬天以勤民能识本源者乎?孔子删书所以断自唐虞也。杨墨变乱仁义,孟子斥其无父无君,盖逆虑其害必至是矣。今佛氏不知尊天,异於尧舜、逃弃君亲甚於杨墨,犹俨然以其伪妄之言陷害人灵,是何异日持鸩毒暗入壶浆诱人饮□,且曰是佳酝也。其不至杀人生命者鲜矣。故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尤为近理,所以其害尤甚。朱子曰:老佛之言弥近理而大乱真。又曰:邪说害正,人人得而攻之。盖深恶其剽窃名理、藏匿伪妄以惑世也。
三、合刻《辟略说条驳》始末
1、《辟释氏诸妄》
有明元辅徐文定公者,学贯天人,识究真妄。悯佛氏昧本之学诱人行妄,致蹈狱火,特著《辟妄》一书。发前此诸儒未尽之奇,抉伪教邪法诳人之妄,犹之永夜幽阴大光现而冥暗潜消。此诚试真赝之鏐石已。
2、《辟妄辟略说》
乃道高者妒深,言正者怨众。果有截沙门者,惧其伪妄已破,曲意回护。其於孤魂、血湖、烧纸、轮回、念佛、禅宗诸论,已自知其妄,不敢一言置辨。独於持咒、破狱、施食三章巧肆妄说,混淆愚目。其为人心世道之害,与洪水猛兽比烈矣。
3、合刻《辟妄条驳》
同学摘其悖理之尤甚者驳之,颜曰:《条驳》,并合《辟妄》原文付之剞劂,使人知尧舜之敬天为圣主,则知佛氏之卑天为妄人;知孔孟之尽伦常为正道,则知佛氏之背君亲为异端;知程朱近理乱真之言为至正,则知佛氏行妄惑人之害为甚大。诸说具在,真妄之辨不啻黑白之较然矣。殆镜愈昏而愈磨愈明,说弥妄而弥驳弥著者乎。凡我同侪平心较阅将灼知天主为我人类本源,赏罚之权至公不可挠也,破狱之妄极伪不可信也。怨艾悛改,弃妄皈真即塞狱之良方,修德之捷径。若人且上侍天主,何地狱之不可免?而惑彼持咒破狱、施食诸伪妄为哉。谨序其合刻之意以弁之首。
康熙己巳蒲月 武林王若翰书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张星曜撰
一、五伦五常是天伦天性
人之所以异於禽兽者,以其有五伦五常也。五伦者,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也。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皆天主畀基于灵性,故曰天伦天性。千古圣贤,敬天畏天,自治治人,唯此而已。
二、唯心唯我是无父无君
佛氏兴,伦理废;禅宗炽,义理灭。敢为捕风捉影之大言,谓山河大地,一切唯心具造。虽以赋性之天主,统驭之国王,生身之父母,皆岸然不顾,以为唯吾独尊。人伦之祸,於是极矣。夫杨墨之无父无君,孟子推其流弊必至於此,故谆谆辩之。今释氏俨然无父无君矣。不独无父无君,且无天主上帝矣。有识之士,其能嘿然已乎?
三、禅宗是虚言妄行
至禅宗一道,即彼佛释迦,亦仅列於六度中,未尝专重此也。自达磨来,五宗创,南能北秀,异说横生。考其大旨,不过曰无,曰无无。曰无无亦无而已。而故作无稽之谈,不根之说,惑世诬民,巍然高座。其卑者看经持咒,破狱施食,种种伪妄,误人灵性。嗟乎!以虚无伪妄之人,说虚无伪妄之言,行虚无伪妄之事,天理何由明,人心何由正乎?
四、天教与圣言相合
泰西诸位先生,曰九万里来行教,见沙门若此,心窃悯之。爰为吾人,分别邪正,教人敬畏天主,敦五伦,尽五常,改过迁善。与尧舜禹汤文武周孔之言,翕然符合,此人类之大幸已。
五、徐光启作《辟妄》
有明元辅、吴淞徐文定公,因作《辟妄》八章。欲世人知无益之事不可为,而悔过迁善,昭事天主为必当学也。
六、普仁截作《辟妄辟略说》
何物普仁截沙门,敢作《辟妄辟略说》,以肆狂诋。
七、普仁截忘本悖逆
汝沙门盍亦思今日之登高座,而能安然说有道无者,非我皇上又安天下之恩乎?使朝廷不为汝经理,将强陵众暴,汝沙门无容足之地矣。今日之饥而食,渴而饮,寒而衣者,非天主生植万汇之恩乎?使天主不为汝化育,将水涝旱暵,汝沙门无粒米寸丝之募矣。今日之能视能听,能言能思者,非天主上帝,赋汝以灵性;尔父尔母,生汝以肉躯之恩乎?使父母之抚恤不周,则汝不能以有生;天主之赋畁稍减,则汝虽有生,而不能聪明秀发矣。
今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体,而动口摇手,辄曰灵性最大,我自无始以来,与诸佛同来也;一切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性中物也;非有非无,亦有亦无,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也。凡此者汝之所谓月中蟾兔也。
八、天主赋人心性
夫山河大地,果汝妙明真性中物,汝何不别生一草,可以衣汝;别生一谷,可以食汝;别於虚空自构室庐,可以居汝乎?吾知汝必不能也。
汝能离心意识参,出凡圣路学,汝何不屏传灯指月诸书不视,拒善知识问不闻,遇诋诃汝者不应,独守一性,变化万端乎?吾又知汝亦不能也。
不能,则知山河大地,系天主所造也,非心造也;灵性天主所畀也,非无始也。运天主所赋之灵性,享天主所生之衣食,安朝廷所奠之室庐,行父母所遗之躯礼,而不事天主,不知君亲,日肆妄言,日行妄事。嘻!误矣,可哀也已。
九、天主掌管生死
孔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汝亦知生死事大,而如此而生,如此而死,其得谓之闻道矣乎?
夫人之生也,呱呱而泣,此时名物不知也,便溺不辨也。终岁而稍能言矣,积久而始知事理矣。若以为无始以来,轮回得生,则何不悉知无始以来之事乎?
人之死也,一生善恶往往杂揉,天主审判,定以升沉。若以地狱唯心所造可有可无,则恶者之肆志,反得胜算;善者之修持不几徒苦乎?
十、著书缘由
截沙门生死之不究,而徒逞诞妄之机锋;事理之不知,而徒肆狂悖之饰说。惑世诬民莫甚於此。予窃悯之,与洪楫民先生,共作条驳八章,以拯世溺,不得已也。知我罪我,人其鉴诸。
辟略说条驳序
仁和后学洪济撰
一、徐光启《辟妄》
昔吴淞徐玄扈先生,讳光启,谥文定者,见释氏以诵经持咒,破狱施食等诸邪妄,蛊惑斯民,崇邪背主。不知设妄诱人,希斋衬以图养身;与信诱行妄,广布施以冀超脱者,厥罪惟均,皆不免夫地狱之永苦。故为《辟妄》八章以拯救之。
二、《破狱之妄》述评
其首章曰: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天主所造,坚于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详味文定公数言,破狱之妄,提醒殆尽。盖破狱之妄,乃鬼魔宽解为恶之心,使之毅然横行之秘法也。以为非义之富贵逸乐,现前尽可享用;身后纵堕地狱,有积垒多金,延僧诵经持咒,狱可立时破坏,魂可立时超脱。所以世人,惟知利己,虽弑父弑君,一切逆伦败行之事,甘心为之者,恃此破狱之妄以致之也。文定公悯之,谓有恶人地狱是真,僧人破狱是假,一信邪法,永远沉沦矣,唤醒梦魅,情辞真切痛快。历今百年,释氏中虽有杰出者,无敢置一喙。
三、普仁截著《辟妄辟略说》为谋生计
乃有庐山北涧普仁截沙门者,惧文定公辟妄之言彰,则众僧谋身之计绝,强为《辟妄辟略说》,希存伪妄以冀养生。
四、《辟略说条驳》之旨
孰知人生百年,不过电光石火,岂可为朝露之危躯,守惑世之伪术;以致长存,至贵之灵性,堕永殃不坏之地狱哉!或曰:身虽暂寄,而饥寒亦是大事,乌容置之不讲耶?噫!身之得养,夫岂自为之能?皆由天主上帝大力深仁,锡之使然。人之士农工商随分营生,不过仰承天主之锡焉耳。奸伪逆命者未必独丰,诚谨顺命者未必尽啬。试观前代旧俗,士则冠巾,民则戴帽,于是业结巾制帽者,不可胜数。及我皇清定鼎,改式易服,未同旧制,迄今四十馀年矣。人人含哺鼓腹,共乐时雍,未见昔日结帽制巾之人,失其故业,悉填沟壑也。明此,则知力弃养身之邪,以事真主,另谋别业,安见至慈天主之不我加佑,使致安全乎?今截沙门妄著《辟略说》,既害一己之神魂,复陷多人之灵性,失计甚矣。予与张子紫臣伤之,就其辞之谬妄尤甚者,略驳数条,以当截沙门对证之神砭,并为信妄误陷之手援云。
引言
一、徐光启辟释教中最鄙谬事
张星曜曰:徐文定公《辟妄》八章,特取释教中最鄙谬之事,为世俗无知之人最易惑者,先为辟之,尚未尽著释教之谬妄也。
二、孔孟辟禅释至极
若孔孟时,虽无禅释,而孔孟之辟禅释,已极至矣。先叔祖讳蔚然者,曾为拈出,其辞曰:
1、孟子辟佛
⑴辟佛教
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此辟佛之教也。
⑵辟佛缘
“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此辟佛之缘也。
⑶辟佛宗
“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此辟佛之宗也。即此三言,已徵妙谛;“若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直露声色矣。
2、孔子辟佛
⑴辟觉宗
孟言若此,孔训更可缕数,如“索隐行怪”,后世有述焉,吾弗为之矣,此是辟觉宗。
⑵辟衲教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天下之达道五,欲洁其身,而乱大伦。”此是辟衲教。
⑶辟嬾禅
“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此是辟嬾禅。
⑷辟忏度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此是辟忏度。
⑸辟缁流
“生之者众,食之者寡。”此是辟缁流。
⑹辟参悟
“以思无益,不如学也。”此是辟参悟。
⑺辟广慈
“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此是辟广慈。
⑻辟四众
“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此是辟四众。
⑼辟崇佞
“山节藻税,何如其智也。”此是辟崇佞。
⑽辟舍身
“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此是辟舍身。
⑾辟放生
“钓而不网,弋不射宿。”此是辟放生。
⑿辟斋禳
“丘之祷久矣。”此是辟斋禳。
⒀辟徼福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此是辟徼福。
⒁辟平等
“伤人乎,不问马。”“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是辟平等。
⒂辟止观
“君子思不出其位。”此是辟止观。
⒃辟无生
“生生之谓易。”此是辟无生。(说详《蓬居问疑》)乃知释氏言行之妄,多与孔孟相左,辟之有罄竹难尽者。截沙门以徐文定公之言为妄辟、为鄙谬,岂可以孔孟之言亦妄辟、亦鄙谬乎?
三、尊己卑天是佛教谬妄之本
1、佛教不知性且不尊天
乃诸妄之中,更有大纲当正者。孟子曰:“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释氏不知尊天,齐人於物,此尤其妄之本也。许行齐物价,孟子斥之。夫物其小者也,人之於禽兽相去不啻什伯千万,而释氏以十二类生,皆人心轮回颠倒所流转,昧天主生物之原,齐人类于禽兽,更出许行下矣。
2、佛教只见性而不见理
故《传灯录》云:“作用是性,谓在目曰见,在耳曰闻,在鼻嗅香,在口谈论,在手执捉,在足运奔。”朱子辩之曰:“佛氏之说,只是个无星之秤,无寸之尺。若在孔门,则在目曰见,须是明始得;在耳曰闻,须是聪始得;在口谈论,及在手足,须是动之以礼始得。”陈东莞曰:“吾儒惟恐义理不明,不能为知觉运动之主,故必欲格物穷理以致其知;禅家唯恐事理纷扰,为精神知觉之累,故不欲心泊一事,思一理。”历观诸儒之言,释氏大本已昧,毋怪其尊己而卑天也,因驳《辟略说》而首及之,高明者幸无为其所误可耳。
辟略说条驳全卷
仁和后学
洪济楫民氏
张星曜紫臣氏
同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