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物权编第三节贌权续2

台湾私法物权编第三节贌权续2

  立认佃耕字人胡瑞珍

  第一九认佃字

  立认佃字嘉属王甲庄郑陶,缘陶乏业耕作,托保向垦业主黄学源,即本渊老爷,认充佃丁,给出台辖武定里附近鹿耳门内一带新浮埔地前来搭寮居住。择其淡地耕垦成园,约定开荒之始三年内,佃人收成五谷,业主全无分抽;至四、五、六年,始行四六抽分;惟自第七年起,以后永远对半均分。佃人自备牛犁、种子、肥粪,不论年丰岁歉,所有早晚五谷杂子成熟,实数报明,运到业主租馆交收,不敢丝毫贪匿抗缺;如有贪匿抗缺,愿听业主禀逐究治。但陶既为佃丁,自当安分守法,勤劳力耕,谨遵业主教诲,与佃朋相友相助,以期安居乐业;倘敢愚顽逆教,怠惰废业以及恃强凌弱,为非滋事等情,一经察出,悉听业主随时起耕,逐出界外,另招别佃承接顶耕,陶亦不得藉有工资寮屋为词,恃强刁抗,致于禀究。倘陶情愿自去别图,当将原耕产业一并辞还业主,领回佃字,不得私相授受,擅引别人顶耕,冀图得利,反招咎戾。今陶自来此埔认佃,凡事多承看顾,恩义周至,情逾顾复,正宜实心竭力,稍图报德,世世子孙无忘斯语,合此送执为照。

  批明:此业将来业主倘以分收费事,转将按年贌定税银理应如数交纳;但恐海涨地盐,溪崩沙压,有种鲜收,到时业主又当以贌定变作均分,庶佃人无致吃亏,经承业主当天喜诺,世代永远遵行。又此埔截至道光十二年五月止,若要新开园地,务就业主分股踏界之日为始,只准三年开荒,不许仍前又有三年四六之例,合此再照。

  道光九年二月日。

  保认人着姆

  立认佃字人郑陶

  代书人黄浅元

  第二○贌园字

  许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西堡溪尾庄第一番户业主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东势宅庄北畔,受种子约七甲,贌过麻豆堡溪底寮仔庄胡木外十人耕作,议约定每年蕃薯签六千斤,交付业主胡全安收入。限至六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二一贌耕字

  立贌耕字东螺东堡大坵园庄萧起鹗,有承父遗下水田一段,址在梅州庄东势洋。自己并无雇工可以耕作,今将此田贌与东螺堡梅州庄佃人叶己然出首备出牛工、种子承耕,言约全年小租粟三十石,自道光十八年早冬起,至道光二十一年晚冬止,二比甘愿。时叶己然备出压地银三十元,每元银全年利息二斗,除利粟以外,其租粟付田主收租纳课。若期限已满,银还佃人,田还业主,两不得刁难。其佃人若欲再耕,再立约为凭。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书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压地银三十元完足,再照。

  道光十八年□月日。

  亲立耕字人萧起鹗

  第二二贌耕字

  立贌耕字人东螺东堡五百步庄陈丙琴,有自己建置园一所,址在本庄萧家南势,东、南俱至自己园,西、北俱至萧家田,四至界址明白。前因要银别置,愿将此田出贌,托中向与本庄萧婴出首承贌耕作,明约全年园租粟三石,时婴备出压地银十二元,愿贴每员银全年利粟一斗五升,计共一石八斗,扣抵利粟,倘剩粟一石二斗,分作早晚二季完纳。其银即日琴收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与银主耕作,明约不拘年限,任其耕作纳租………。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贌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贌耕字内佛银一十二大元正完足,再照。

  同治十三年三月日

  为中代笔人陈行仁

  立贌耕字人陈丙琴

  第二三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先年承父遗下创置有山埔一所,坐落土名吊神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今因招得陈穆荣耕作栽种,配出无利碛地银一元正,又配出有利碛地银六元正,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共利银一元六角正。其埔业自丁亥冬起,至壬子年冬止,计共二十五年为限。限满之日,银还埔还,兴不得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二比允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每年埔租银一元六角正。

  再批明:借来佛银六元正,每年每元贴利银二角五点二,即将埔租银抵扣。限满之日,无利碛地银免还。

  再批明:又来佛银一元,合共去佛银七元正,有利即将埔租抵塞。

  又批明:带有大租不干佃人之事,系业主完纳。

  光绪十三年十二月日。

  在场黄阿庚

  代笔林教化

  立招耕字人林戊兴

  第二四招耕字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有承祖父遗下吉葬母亲一穴坟埕开创水田,不拘坵数,址在大墩东势庄西南边,四至界址俱至林梅田为界。今因自己不能耕作,托中出贌佃人何石福官承耕,三面言定佃人备出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交付田主收入应用,其田随即付与佃人耕作。其田无租,其银无利。贌耕三年:丁未年春起,至己酉年冬止。限满之日,银还田还;若无银清还,其田任从再耕,不拘年限。此田珍母亲坟界,与别房人等无干;若有阻挡滋事,珍一力抵挡,不干佃人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口恐无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即日收过碛地银五大元,又铜钱二千文,批明再照,行。

  批明:此十二月二十八日,庆收过何石福佛银二大元,限满任庆备银清还石福收回,将田起耕,批照。

  道光二十六年十月日。

  为中人萧振宗

  知见人胞弟萧全庆

  立招耕字人萧廷珍

  第二五贌耕收碛地银字

  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偕侄全福、英华、赞贤、五房等,有承祖父遗下水田一甲一分,址在捒东上堡七张犁庄后北势,东至大沟界,西至林大人田小沟界,南至林大人田,北至林寨田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配大甲溪坡圳水通流灌溉充足,年纳业主王大租并车工谷道斗一十二石正,年贌小租道斗五十二石正。今因乏人耕作,中招得合吉号、林仕檑等出首前来承贌,当日三面言定碛地银一百七十六大元六角。其银、字即日同中两交收足讫;其田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耕作。限贌九年半:自己巳年六月起,至戊寅年十月冬收成止。限满之日,养、五房等备齐原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交还佃人;而佃人即将田交还养、五房等自耕。如至期无银清还,愿将此田仍付银主耕作,以抵银利息,后不拘年限,银到田还,各不得刁难。此乃二比甘愿,田无租税,银无利息,各无抑勒反悔,今欲有凭,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字内碛地银一百七十大元六角正足讫,再照。

  同治八年己巳六月日。

  依口代笔方际春

  为中人林松茂、江水、涂荖、江秀明

  场见人廖山

  同立贌耕收碛地银字人张井养、张阿王

  偕侄全福、英华、赞贤

  第二六招佃耕字

  立招佃耕字辛仔罕社番豆莱星仔星,有自置水田一段,址在本社界,东西南北四至各与番田为界,年纳剩稻谷四石。因从前日食难度,有借欠他人账项,将田付佃耕作扣抵利息,究难清款。奈何告贷无门,故将此田再招别佃重贌,加借银元赎田完账,望剩多少银元,以作粮食之资。先尽问番人等不欲承受,外愿托本社土目番耆同招贌佃黄春荣出首承贌,即日三面议定碛地银要多,田租愿少。明备足重碛地银七大元交收足讫,随同踏明田界,交付新佃前去管耕,每年应纳租三斗,年清年款,不得少欠。此田不拘年限,番若有力备足碛地银愿赎此田,务要先日通知,届冬至前将垦送还原佃,外他贌佃;如银元未足,不敢言及赎田之事;时逢春夏,亦不敢任意迫赎,致防农物。此系人番仁义外关,中心甘愿,各无抑勒,口恐无凭,同立招佃耕指摹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招佃耕字内碛地垦银七大元完足。

  咸丰元年元月日。

  代笔□□□

  番耆□□□

  知见通事□□□

  立招佃耕字□□□

  第二七招耕字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等,有承祖父遗下山园一所,坐落土名在面前厝庄前,东至乌肉斗园为界,西至木仔巴连园为界,南至车路为界,北至车路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为界。今因乏银费用,托中引就与汉人杨膝彰官前来出首承耕,当日三面言议定时出得碛地佛面银一十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园随即踏明界址,付银主前去掌管耕作,历年至六月冬收成之日,配纳大租粟一斗正,给出完单为凭,付执为照。其园限耕自咸丰四年春起,限耕七年为满,听义备齐碛地银向银主赎回,取出招耕字;如是无银可还,依旧照纳大租粟一斗正,再掌耕作,不敢阻挡异言生端。保此园系目义承祖物业,与别番亲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目义一力出首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招耕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即日同中收过招耕字内佛面银一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咸丰四年十月终起。

  为中人蔡阿和官

  代笔人自己瓦里目义

  立招耕字感恩社番瓦厘目义

  第二八约字人

  同立约字人谢景我、林通,今双方协议,将景我所有外新丰里土名马椆新庄田园一所,带埤一口及公馆糖廍;又内新丰里土名■〈艹〈束刂〉〉仔湖田园一所,并带公馆及糖廍各器具一切,双方议估税银共同对半合股,交通管理配佃耕作。收成五谷、税银等项,届年收成完竣结账,除利息费外,利损对半均分;如股东有先提出资本,均照百元每月行利二分,届年各先利息支清。定限共贌三个年:自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一年为满,每年各七三足重税银一千元,逐年应就见兑五谷之项先行缴纳,不得延滞;倘失收成,亦当二比摊纳清楚,又不得挨延。其管理人宜当秉心勉力办理,凡有要事务须双方议妥,不得擅专。而管理人并无伙食薪金,若有结实得利,以百分之二抽与酬劳。倘股东侵渔公项,各照百元坐利二分。该冬限至三年满后,以下税银双方即再协议成事,宜再重立约书;若议不成,该田园等项一切归还业主景我掌管,自行设法,各无异言,通亦不得藉言开荒费用等语。至于所有添置物器,公平依时估价相坐,不得刁难善价,致伤交谊。各遵前记条约而行,口恐无凭,合立约字二枚,各执一纸存照。

  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旧历壬寅年十一月十八日。

  岭前街立会人白咔

  台南市内南河街十五番户谢景我

  外新丰里深坑仔庄五十番户林通

  蓬莱宅庄代书人洪文理

  第二九

  盖闻:尊崇庙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创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后之举,允宜刊之碑石,用昭来兹,非可苟焉己也。我埤南天后宫,于光绪壬辰年夏五月,在新开园大埤一带新置田亩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谷一百四十八石,以为庙祀酹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属后来包承庙主经管人等,各宜实心实力保护维持,咸知创业之艰,毋或废坠;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荡然;继继承承,长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将各卖主原契当神焚化,另将包承租谷人等出具保结,分别存留台东州署镇海后军中营流交备案外,兹谨将卖主契据、佃户姓名、田产坐落、应纳钱粮、征收租课各数目,以及包承甘结,分晰刊列于左,以示经久不渝之遗意云。

  立杜卖田契字人新开园庄赵添丁、赵添水、刘添丁、吴世忠、张得胜、陈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风,大埤庄潘阿添、张珠明等,今因负债无着,需银急用,情愿将各本名开垦成熟之田招人承买,先招伯叔兄弟,继招庄中耆老、左右乡邻均无人承受,嗣托中人问到卑南天后宫欲置祀产,因凭中商议时值田价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计卖契九张,共田亩一十五甲零六毫二丝,共应得田价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当即凭中将田亩四界址数大小踏勘分明,点验指卖。是日银入卖主,契交买主,银、契两清,均无尾缺。至以上所买之田并无重当重典情事;如有来历不明,仍由中人与卖主理清,不与买主干涉。自卖之后,田听买主招佃收租管业,推收过割,纳粮当差,卖主永无异说。恐口无凭,立此杜卖契并原田丈单一并交执为据。凭中黄来成、区达生、张新才、王肇文、宋梅芳、朱紫贵、刘阿来、郑清贵、苏明标

  坵段亩数列后:

  一、买赵添丁、赵添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东至车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俄田,北至张福金田为界。计共大小一十二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九厘二毫,价银八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七石正。

  一、买刘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本名园地,西至李寿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为界。一份坐落新开园东首,东至刘阿文田,西至李寿田,南至自己园地,北至温阿二田为界。计二份,共大小坵计亩共一甲六分二厘,价银七十元。批田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吴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万安庄,东至李文忠田,西至刘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为界。计大小一十五坵,计亩共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价银四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八担正。

  一、买张得胜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潘寿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寿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十三坵,亩共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价银八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六担正。

  一、买陈生田一份,坐落新开园北畔,东至吴潘旺田,西至水圳,南至陈皎田,北至杨阿二田为界。计共大小五丘,计亩共一甲二分七厘二毛,价银七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四担正。

  一、买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脚,东至草埔小溪,西至陈其和园,南至王阿径田,北至大溪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势,东至陈其和田,西至刘升安田,南至陈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为界。计两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计亩共二甲六分七厘六毫,价银一百三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七担正。

  一、买帝阿偕、帝阿风田一份,坐落新开园东旁,东至帝阿偕园,西至刘文园,南至吴文旺田,北至刘添丁田为界。计共大小十坵,计亩一甲五分正,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潘阿添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前,东至水圳,西至车路,南至车路,北至横圳为界。计共大小二十三丘,计亩共一甲五分,价银七十五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一十五担正。

  一、买张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庄山脚,东至山脚,西至大路,南至竹脚福星园地,北至大埤旧营盘为界。计共大小五十六丘,计亩共二甲,价银一百十元。批佃承种,每年应收租谷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九张,计亩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每年应共收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正。至应完钱粮,按照台东定则,定合补平余一并在内,每年应完库平银七两零一分七厘八毛六忽,由庙主在所收谷项下按年开销,合并登明。

  具包承甘结字人卑南都总管张新才、区达生、宋梅芳、黄来成、苏明标、郑清贵、朱紫贵等,今当天上圣母座前承领六八洋银七百四十元,买得新开园大埤庄田产一座,计共一十五甲零六毛二丝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与各卖主承佃耕种,庙主不认佃户,只认包承人。言定租课每田价银一百元,每年纳租谷二十担,计共田价七百四十元,每年纳租谷一百四十八担。每年收获之后,限十月底由佃户雇车,一律运送天后宫交纳;倘或遇有实在天干水患,验田收租。其租谷务要干燥洁净,年清年款,不得借口拖缺短少颗粒;如有拖缺短少,即惟包承人是问,限包承人张新才等如数缴出。恐口无凭,立此包承甘结字永远为据。

  凭中保人王肇文、刘阿来、朱紫贵

  佃户姓名列后:

  一、佃户赵添丁、赵添水,种水田一份,计亩一甲六分九厘二毛,每年纳谷一十七担。

  一、佃户刘添丁,种田二份,计亩一甲六分二厘,每年纳谷一十四担。

  一、佃户吴世忠,种田一份,计亩四分五厘六毛六丝二忽,每年纳谷八担。

  一、佃户张得胜,种田一份,计亩二甲二分八厘九毛六丝,每年纳谷一十六担。

  一、佃户陈生,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二分七厘二毛,每年纳租一十四担。

  一、佃户潘旺,种田二份,计亩二甲六分七厘六毛,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帝阿偕、帝阿风,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二十七担。

  一、佃户潘阿添,种田一份,计亩一甲五分,每年纳谷一十五担。

  一、佃户张珠明,种田一份,计亩二甲,每年纳谷二十二担。

  以上各佃户每年应完租谷一百四十八担,合并登明。

  光绪十八年五月日。

  彝陵陈鸿江敬书

  (勒石)

  第三○报明书

  当各庄佃户,或有现年贌耕,或有永远贌耕。现年贌耕者,佃户每年向业主取贌,其租谷、茶税无定,依时相商是也。永远贌耕者,佃户自备工本栽种茶欉,建立屋宇,每年仅纳山税银而已,其地基畑地并无别纳税金。至于佃人若有自备工本开辟水田,限十年为满,听佃人耕作免纳小租;至十年以外,然后按田额多少,向业主相商纳租谷是也。兹届丈量之际,理应报明上申候也。

  光绪二十五年十一月十日。

  石碇堡十一区庄长潘颖悟

  青桐坑石笋尖庄委员张溪

  平溪仔庄委员李生来

  柴桥坑庄委员许运

  第三一招贌栽种茶欉字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等,缘论有应份山场埔地一所,址在橹寮坑口,四至界址载在上手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自栽,愿欲出贌于人,即托中招得佃人张赐官自备工本前来承贌,栽种地瓜、茶欉、杂物等项。当日三面议定佃人先备出无利佛银二十元正,借与业主应用,言约三年要种三万欉茶头为准,每万欉茶头至三年以外,逐年纳茶租银四元正,计共三万欉,逐年纳茶租银十二元正,要抵还前所借之项足讫,余者送交业主应用,各不得刁难。即日同中踏明地界,交付佃人前去栽种及起盖茶寮等项,至日久若不欲收成,业佃字据两相交清。保此业系论之业,与别无干;若有别房阻挡者,业主自理,与佃人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永远为照。

  即日同中论亲收过字内佛银二十大元正足讫是实,再照。

  一、批明:林生应份内栽种茶欉,租例照约内所行,照,行。

  光绪岁次丙戌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赖文明

  认耕人张新爱

  场见人兄林生

  同立招贌栽种茶欉字人杜论、张赐

  第三二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业主杜朝春、佃人李双和。前春有自置山地一所,址在基隆堡八斗庄,土名坑内。今因乏力耕作,外托中引就佃人李双和自备工本承贌耕种,时备出无利碛地银五大元正,付山主收讫,遂踏明界址,将土地公前山面一段,付佃户耕种。约定每年应纳山租银五大元正;如抛荒失种,亦照五元完纳。其逐年山租银春夏完纳,不得拖缺分文;如有拖缺分文,将碛地银控抵,任起耕别贌。言约年限:自丁酉年春起,至丙午年冬止。限满,将原贌界内所有杂物等件,归还山主,不得损失一物,随取碛地银并字据,两不得刁难。如佃人欲再垦贌,两相面议。此系二比喜悦,各无悔意,合立贌约字二纸一样,各存照,行。

  即日山主亲收过字内碛地银五大元正,批照,行。

  批明:原前业主有界桂竹林,如是日后有出利若干,业主佃人对半均分,照,行。

  光绪二十三年(太岁丁酉年)月日。

  代笔人李春元

  认耕人翁英玉

  同立贌耕合约字佃人李双和业主杜朝春

  第三三贌耕合约字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等,兹因业主杜伦有承父遗下自置埔地一段,址在大基隆堡,土名山脚,其东西南北四至界址,在合约字内明白。今因乏力耕种,招引佃人承贌,三面议定佃人杜针备出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即日交业主亲收足讫,随将埔地踏明界址,东至址立石为界,西至土地公墙为界,南至山脚为界,北至田坎为界,四至界址明白,交付佃人掌管,起盖耕种。三面议定逐年无纳税项。其年限二十年:自己丑年春起,至戊申年冬止。若年限已满,业主无起耕,佃人不敢取讨碛地银元。业主将埔地付己耕管,若要起耕,先送定银为准,佃人不敢刁难。二比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立字据为凭。同立贌耕合约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行。

  即日业主亲收过字内无利碛地佛银十五大元正足,再照,行。

  一、批明:界内埔地若有税项,佃人取收,业主不敢阻挡,批照,行。

  光绪十四年十月日。

  代笔人杜飞龙

  知见人杜火

  同立贌耕合约字人业主杜伦佃人杜针

  第三四约字

  同立约人业主李时协、贌耕人吴升等,缘时协有廍带园,贯在嘓嘓口,吴升等牛分十只前去耕作,栽插芒■〈木蔗〉,研硖糖斤。自乾隆十六年起,至二十年止,每年言约租糖一百■〈石屚〉,每■〈石屚〉重一百五十斤入秤,其限年内各阄完一半,正月全完,付与业主完纳国课,不敢拖缺挨延,致误课饷。认贌内之人或将■〈木蔗〉分园底要承顶他人,亦当报明业主斟酌明白,吴升等不敢私相受授;如有,自约愿听业主禀逐,各无异言。每年间或有他人及外庄附廍硖■〈木蔗〉,其糖租听业主照例抽帖廍饷,吴升等不得藉私。乾隆十六年至二十年八月满限,即将园底廍份并廍内家器、杂物,一尽送还业主招耕,升等不敢延踞。廍内上下枋车、鐤檛、火叉损坏,系业主修理;其余器具损坏,贌耕人修理,不得推诿。其上下枋车、鐤檛、火叉各项家器,每年送交于值现年头家收管;如有失落,该他坐还。今欲有凭,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立约:准佃人转贌他人,头家不得阻挡等情。

  乾隆十六年四月日具。

  业主李时协、王波、黄俊、陈郡、黄朝、黄却、何妙、吴升、林舜、薛基、吴国

  吴赞、张水生、林昌

  第三五退耕佃归管字

  立退耕佃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风围、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兄弟等,情因于咸丰十一年欲力耕作,前来向得富兴庄经理人徐敏义等手内,贌过圣母娘祀典埔田一处,当日经众议定每年应纳埔租,无论新旧肥瘦,权宜抽的。其田园开荒既满,依照常情抽纳。添兹因另行耕种,兄弟相商将此所贌田园及自己筑造房屋一座、麻廍一项,概行廍内对象,全备器具、青苗、坡塘等项,退贌与人,尽问祀内人等俱各不欲承领,托友引就与徐敏义出首承耕归管。即日经众面定时随概行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当场立约,银、字两交清白,添等日后不敢增找等情,亦不敢串课祀友,分贌舞弊;如有此情,系添兄弟一力抵挡,不干承耕归管人之事。自退耕以后,即交付于徐敏义居住掌管,永为耕种,竭力经理祀典,神人均属两便。此系二比甘愿,两无迫勒,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耕归管字一纸,付执永照。

  即日批明:实收过字内价数计共佛银二百六十大元正,亲收足讫,批照。

  同治八年(己巳岁)十二月日。

  代笔人祀友钟步阶

  说合人林陈福

  在场见祀友曾陈养、罗文鹤、徐阿才

  立退耕归管屋宇麻廍田园以及竹木青苗对象字人徐阿添

  第三六贌耕园约字

  具立贌耕园约字人斗六厅大槺榔东顶堡北港宫口街姚捷三,兹因向本港蜊雅街吴釆修贌出聚奎阁园一宗,址在草湖图一四二番,经丈一甲一分五丝,东西四至载在契内明白为界。定约每年贌价六八银六大元,又纳地租金三元四角六点四厘正。面定先缴税银,然后耕园。譬如来年税银,必须先于本冬十二月十六日交纳清楚,方准耕园;倘届期未能缴清税银,应听园主起耕转贌他人,决无异言。恐口无凭,合立贌耕约字一纸,付执为照,行。

  光绪三十年(旧历申辰)十二月日。

  立贌耕约字人姚捷三

  第三七贌园字

  立贌园字人台南厅善化里堡溪尾庄第一番户胡全安,有园一坵,坐落土名在东势宅庄北畔,二甲四分,贌过社内庄王武、胡福教、周金元耕作,每年先税银二十元,交付业主胡安全收入。二比议定,限至五年为满,再议约。立贌园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月日。

  立贌园字人胡全安

  第三八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前有承贌瀛书院水田一段,全年小谷五十石,址在芝兰一堡内湖大坡尾。其田经九历耕无异,因上年九积欠租谷,无可清完,被本府宪雷责革在案,欲将田起耕别贌。碍因此田系近池边,每逢水涨,十无三四可收,上年经九备资工挑土填高,并再筑新田,所费资本甚多。府宪既欲将田起耕,亏九所费工本无归,以此受押数月。旋总理陈景崧出为理处,劝改着令新佃张水文备出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付九收入,以为前费资本,并完缴所欠租谷五十石。九即甘愿具结完案,即将所耕书院水田并再筑前田一尽归新佃前去耕作。此系凭公理明,出自甘愿,日后永不敢翻异,口恐无凭,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一纸,付执永远存照,行。

  即日九同公亲亲收过退耕收回本银字内佛面银一百九十大元正足讫,照,行。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日。

  代笔人郭昆玉

  经理抄封兼办登瀛书院委员公亲总理陈景崧

  场见母亲郭氏

  立甘愿退耕收回工本银字人黄乌九

  第三九谕示

  署福建台湾府台湾县正堂、加五级、纪录五次熊,为咨行事。案蒙钦命福建布政使司吴札开,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孙札付,道光七年正月二十一日准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准厢黄旗汉军都统咨前事一案,相应原咨行文闽浙总督,转饬查办可也。计连单一纸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就行札司,即便遵照部文粘单内事理,转饬台湾府、县遵办毋违,计粘单等因。又为前事,道光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奉巡抚部院韩宪牌,道光七年二月初五日准总督部堂孙咨,准兵部咨同前因,计粘单一纸到司。奉此,除行台湾府转饬遵办,合就饬行。为此,仰县官吏立即遵照部行,克日示谕各庄耕佃人等,自道光六年为始,应完大小租粟: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计八庄,应交陈慎端认佃给单管业;嘉属椰树脚等庄,应交石希盛认佃给单管业。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照契内过户征输,仍谕管事陈集义速将该处耕佃姓名、田甲、租簿,并原值斗栳逐一检交石希盛、陈慎端承受管业,并饬管事领回压两取具收领,交督垦交查。其凤属观音里等庄,暨嘉属史柳甲等庄,即饬蔡世泽承管,于本年秋间陆续办理,均毋违延干咎,此札,等因。前府宪邓札同前因,并粘单一纸各到县。蒙此,业经谕饬督垦蔡世泽办理在案。兹据监生蔡世泽具禀,请将椰树脚等庄一并出示等情,除示外,合并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台属新化里大潭底庄砖仔井,及毗连嘉属椰树脚等八庄佃人知悉:尔等原有承耕施候地亩,历年应纳大小租税,台属大潭底庄,计八庄,自道光六年为始,应纳大小租税向陈慎端交纳,认佃给单;嘉属椰树脚庄应纳大小租税,向石希盛交纳,认佃给单纳课。所有施候名下应完供饷,即着陈慎端、石希盛等遵照契内过户征输。各该庄佃务须循照旧规交纳,毋得藉端刁抗及挨延短少情弊;而陈慎端、石希盛亦不得任意增税,辄换耕佃滋扰。自示之后,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道光七年七月日给。

  贴椰树脚庄晓谕

  第四○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府八房首书蔡振声、谢时泰、王璧辉、余炳金、吕观澜、田英才、周通、商滋成,郡业户黄树德堂,为同立约字,以昭久远事。缘府辕有鼎脐塭,东西四至原有定界,与黄树德堂之北尾双头濑塭毗连,年征塭饷银三百一十两。前于道光五年间,系树德堂之黄化鲤认贌永佃。至道光十三年,呈请减价,年只纳塭饷时用银三百一十元。迨道光二十二年,树德堂因办凤属盐课累赔封收,时系许协记用潘丰记名字顶贌鼎脐塭佃,府八房亦只收塭饷银三百一十元。所有侵管北尾双头濑二塭,与府八房原无干涉。咸丰九年,树德堂之黄景琦出头执契,控讨北尾二塭,虽有公亲调处,亦系树德堂与许协记互相理会,仍与府八房亦无干预。兹因本年树德堂控蒙道宪提办,公亲出为调处,除劝令许协记即大雹,与现耕转贌鼎脐塭田吴心妇等各降心相从,再劝令黄树德堂垫还吴心妇等前被许大雹收去之六八佛银一千元,具呈和息,永断葛藤外,所有府八房之鼎脐塭愿照旧章,自同治五年起,将该塭付贌黄树德堂为永佃,而黄树德堂每年纳府八房塭饷六八银三百六十元。以后该虽有丰歉,树德堂不得推诿拖缺;府八房又只按期收饷,不得增税别贌。自此一和千休,同为沆瀣,日后黄家子孙,府八房后起首书,均各遵约,永无异言。恐口无凭,合同立合约字一样二纸,分执为照。

  同治四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约字人商滋成、王璧辉、周通、谢时泰、吕观澜、蔡振声、田英才

  余炳金、黄树德堂

  第四一永远契约书

  业主府八房

  管理人余家骥

  业主永贌户黄树德堂

  管理人黄修甫

  今因府八房有承管台南厅安定里东堡、新化里西堡等处鐤脐塭及田园业,址在六块寮庄大洲庄界内,与修甫之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鱼塭及田园业毗连,早前原贌修甫祖父黄化鲤为永佃。至同治四年,又与修甫之父黄景琦重新立约为永佃。本当永远遵约而行,均无异议。前因土地调查,府八房承管之贌田园业主权,归管理人余家骥等承认;其该塭田园之永贌户,仍认定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各遵前约履行外,协议五条申列后。合立契约书一样二纸,互换擦印,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一、议明:府八房承管鐤脐及塭田园业,与黄树德堂私有北尾双头濑塭及田园业,各有买受契卷印照执管,本无相混。因昔时发给丈单十七枚,府八房、黄树德堂及黄钦名字丈单内合名填写,甲数多寡致难分晰。现协议将丈单分开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十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一枚,归府八房承认执管;新化里西堡丈单四枚,安定里东堡丈单二枚,归黄树德堂承认执管。自今而后,业主权以及甲数多寡,凭照各执丈单承认,以昭平和。

  一、议明:鐤脐塭及该田园照旧约每年七三贌银三百六十元,以循旧约。

  一、议明:贌户如有抗欠税项,应听业主别贌;倘无抗欠税项情事,业主不得异议改贌,以昭信守。

  一、议明:现在土地调查,从来钱粮增减,尚难预策;设或加增,届时共同妥议,以昭平允。

  一、议明:契约书永远信守,不得解除废弃,以昭世守。右之契约,无相违约也。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

  台南市街考棚口街第七番户鐤脐园塭业主府八房管理人余家骥、余家吕、许南琳

  曾瑞高、陈承宗、郭仲翥、杨夺元、商华延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北尾双头濑园

  贌业主并鐤脐园塭永贌户黄树德堂管理人黄修甫

  第四二谕单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谕佃户冯阿芳知悉。该佃户今向本学承耕桃涧堡八张犁庄学田一段,每年应纳大小租谷五十六石,限至历年六月早季收成之日,立即晒干车净,完纳清款,年岁丰歉,均不得湿冇短少;如有短欠升合,本学立即将田起耕,调佃别贌。其租谷若年清年款,并无拖欠,其田准该佃户久远耕种,不必另调别佃,致滋事端。兹本学验查该佃户冯阿芳上年承耕字内批明,有备出修理田屋工本银十四元,日后新旧佃交接之日,应令该佃户备出佛银十四元交旧佃收回。相应批照,以昭平允,两不得刁难。合给谕单为照。各宜凛遵,毋违,此谕。

  右谕佃户冯阿芳

  光绪七年二月十一日给。

  第四三谕示

  钦加光禄寺署正衔、调补新竹县儒学正堂、加五级刘,为给田承耕,以重学租事。照得本学原有水田一处,坐落土名东势庄,四至界址耕帖载明。每年议定纳大小租谷五十四石正;其租谷定限每年六月收成,过车干净,赴学完纳清款,不论年丰歉,俱不得短欠升合,湿冇等弊。如该佃户杨灶生历年租谷五十四石依期完纳清款,并无拖延短欠,准其永远耕种。该佃户永耕以后,亦宜小心谨慎,勤力耕种,毋稍疏怠,切宜凛遵,无负本学殷懃择佃致意,此谕。

  再批明:此田原有房屋三间,其余六间系该佃户自出工本银四十元起盖。如该佃户并无短欠租谷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将工本补还旧佃,批明。

  再批明:此田因水不敷用,该佃户自出工本添筑坡一座,以增灌溉。如该佃户并无欠租等弊,平空取佃,应令新佃户酌量补还工本,批照。

  右给佃户杨灶生收执,准此。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五日给。

  第四四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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