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二五)
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二五)
淡水厅八房办案章程
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月一一二○二-二(二八)
八房总书吴清等,请淡水厅批照旧章分掌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三○)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
第二六清单(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三一)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三三)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三三)
台北知府林,因淡水厅裁缺,饬差吊销各匠首旧戳以凭换给新戳
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三五)
台北知府林,对各匠首发给腰牌及戳记
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三六)
灰匠首金万和认充
第三二保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四(三六)
工总书许廉,保结灰匠首金万和
第三三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五(三七)
炭匠首柯永求认充
第三四红禀光绪四年三月三十七日一一二○四-六(三七)
工总书许廉,禀报原灰匠首及炭匠首误差,并分别举金万和及柯永求充接
第三五禀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一二○四-八(三八)
瓦匠首杨合兴,禀请新竹知县准予退办
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三九)
木匠首萧秋月禀请退办,新竹知县徐不准
第三七禀光绪六年三月二日一一二○五-七(四○)
三班头役陈有等三人,禀举林惠等为挑夫首
第三八禀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八(四二)
一皂头役陈有,禀举挑夫首(公号梁惠祥)
第三九认充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九(四三)
挑夫首李梁等三人认充
第四○保结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一○(四三)
铺户金联盛,保结挑夫首李梁等三人
第四一谕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一(四四)
新竹知县李,对挑夫首梁惠祥给发谕帖及戳记
第四二告示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二(四五)
新竹知县李,对郊铺等告示:雇倩挑货,务由挑夫首办理(附挑夫首
议立章程)
第四三谕光绪六年四月十日一一二○五-一三(四七)
新竹知县李,谕郊户金长和:郊中货担,半归官夫首办理
第四四红禀光绪七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二○六-一(四九)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禀举姚景为三皂头役
第四五认充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二(五○)
三皂头役姚景认充
第四六保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三(五一)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保结三皂头役姚景
第四七甲谕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五二)
新竹知县施,对三皂头役姚景给发谕帖及戳记
第四七乙牌示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五三)
新竹县施,为三皂头役姚景充任,悬牌示知
第四八禀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七-一(五四)
头役徐祥等三人,因原郊铺夫首陈未等不愿充当官挑夫首,请新竹知县提讯充当
第四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四(五五)
新竹知县徐,提讯原郊铺夫首蔡进发等,饬其充当夫头
第五○供词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五(五六)
蔡进发等四人,供述:愿承当挑夫首或帮办差事
第五一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六日一一二○七-一○(五七)
挑夫首蔡进发,禀请新竹知县:饬令自爨店、轿夫首派拨挑夫、扛夫
第五二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一(五八)
新竹知县徐,发给挑夫首谕帖及戳记
第五三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二(六○)
新竹知县徐,饬纪吉等人,帮同挑夫首蔡进发差务
第五四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三(六○)
新竹知县徐,饬总夫首陈顶等派拨摃夫
第五五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二○七-一四(六一)
新竹知县徐,饬自爨店林水等派拨挑夫,交由挑夫首呼唤第
五六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二○七-一六(六二)
九八行倪连溪,以彼非自爨店,不克派拨挑夫,请新竹知县免责
第五七告示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八(六四)
新竹知县徐告示:遇大差临境,挑夫店、轿夫店须认真办理
第五八分谕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九(六五)
新竹知县徐,谕中港街、后垄街总理及地保:遇大差临境,须认真办理
第五九名单(堂谕)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三(六六)
新竹知县徐,传讯挑夫首纪吉等,谕饬其派拨挑夫
第六○供词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四(六七)
挑夫首纪结等供述:遵谕派拨挑夫
第六一甘结状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五(六八)
纪结认定派拨挑夫
第六二公立约字光绪八年十一月一一二○七-四二(六九)
皂快总役暨三班头役,为挑夫首苦累,立约分摊养夫银
第六三谕光绪十二年正月九日一一二○七-四六(七○)
新竹知县方,饬郊户金长和、郊书吴士敬选举挑夫首
第六四红禀光绪八年二月七日一一二○八-一(七一)
一快总头役许来,保举一快粮差薛清
第六五禀光绪八年五月八日一一二○八-四一(七二)
一快粮差薛清禀请:仍准每年后垄等四社业户贴谷六十石,作为其辛劳资
第六六单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二一一-一(七三)
新竹知县周,饬快总头役许来,吊销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第六七禀光绪九年十月二日一一二一一-二(七四)
快总头役许来,禀缴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第六八红禀光绪九年十月四日一一二一一-三(七五)
快总头役许来,保举倪源为皂总头役
第六九认充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四(七五)
皂总头役倪源,具立认充结状
第七○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五(七六)
快总头役许来,保结皂总头役倪源
第七一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一-六(七六)
业户曾国兴,保结皂总头役倪源第七二甲牌示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七七)
新竹知县周,为皂总头役倪源充任,悬牌示知
第七二乙谕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七八)
新竹知县周,对皂总头役倪源给发谕戳
第七三红禀光绪十二年八月七日一一二一二-二(七九)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举萧嘉为三皂头役
第七四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三(八○)
三皂头役萧嘉,具立认充结状
第七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四(八○)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结三皂头役萧嘉
第七六甲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八一)
竹知县方,对三皂头役萧嘉给发谕戳
第七六乙牌示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八二)
新竹知县方,为三皂头役萧嘉充任,悬牌示知
第七七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六(八三)
新竹知县方,饬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吊销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并跟交公事及人犯
第七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一二一二-七(八四)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戳记,并禀报已点交公事及人犯
第七九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八(八五)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帖
第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九(八六)
已革三皂头役李益,禀请新竹知县方,准其名卯留造
第八一红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日一一二一三-一(八七)
咸菜瓮抚垦局帮办张济川,禀请新竹知县方,转详给假归葬伊父坟
第八二红禀光绪十六年正月廿九日一一二一五-一(八八)
堂书(传供)许兴,禀请新竹知县张,准予再承充
第八三禀光绪十七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二一六-一(八九)
六轿班王秋菊等三人,禀请新竹知县,谕令大轿首李明,将夫价等按股拨分
第八四禀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九○)
户粮税总书陈荣,禀举郑镜清等三人为庄书
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九一)
户粮税总书陈荣,为庄书郑镜清等三人保结
第八六认充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三(九二)
庄书郑镜清等三人认充甘结
第八七分谕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四(九三)
新竹知县刘,对庄书郑镜清等三人,分给谕戳
第八八出示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五(九四)
新竹知县刘,因庄书郑镜清等三人承充,出示晓谕各庄
第八九禀光绪二十年四月廿七日一一二一七-六(九五)
户粮税总书朱琛,议废庄书,改由户书办理催收
第九○谕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一(九七)
新竹知县范,对庄书朱呈玉发给谕戳
第九一出示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三(九九)
新竹知县范,因庄书朱呈玉充任而出示晓谕本城及各庄
第九二案由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案由(一○○)
淡水厅奉巡抚杨牌行:查厅蠹庄德等拘禁勒差礼酷
第九三付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一一三○一-一(一○○)
淡水同知准台湾府关移:奉巡抚杨牌,饬查厅蠹拘禁酷勒一案,饬粮总书张升等赶办
第九四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一(一○三)
大甲站驿书吕洲,禀解遣领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第九五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四(一○五)
三快头役李禄,禀解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第九六提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五(一○五)
淡水分府陈,提讯脱逃之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半月呈缴
第九七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六(一○六)
脱逃跑勇温天送讯供
第九八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一日一一三○四-七(一○七)
三快头役李禄,因管犯温天送急病,禀报拨医调治
第九九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五日一一三○四-八(一○八)
淡水分府陈,饬三快头役李禄,传医生潘春荫,诊视病犯温天送
第一○○覆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九(一○八)
淡水分府陈,覆讯脱逃跑勇温天送,堂谕: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第一○一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一○(一○九)
脱逃跑勇温天送再求宽限
第一○二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一(一○九)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准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第一○三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二(一一○)
脱逃跑勇温天送三求宽限
第一○四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三(一一○)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三日缴银
第一○五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四(一一一)
脱逃跑勇温天送四求宽限
第一○六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五(一一一)
淡水分府陈,比催脱逃跑勇温天送,予以开释
第一○七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六(一一二)
脱逃跑勇温天送呈缴赃款,求开释
第一○八札光绪二年五月十八日一一三○五-一(一一二)
福建按察使张,饬淡水厅造报参罚事件
第一○九札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三○五-三(一一四)
福建按察使解,饬新竹县造报:承接缉已未拏获盗窃功过
第一一○札光绪十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五-四(一一五)
台北知府陈,奉臬宪裴札,转饬新竹县:拏捕通缉犯并造报
第一一一清单(第一一二号之附件)一一三○六-一(一一六)
新旧户粮税总书吕祥与李登间交接各案卷
第一一二禀光绪五年五月十日一一三○六-二(一二○)
户粮税总书吕祥禀报:由原书李登接收案卷,并请新竹知县饬原书交出未流交案卷
第一一三分谕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六(一二一)
新竹知县刘,饬八房总书林江等及户粮税总书吕祥协同,将原户税粮总书李登未交接卷宗查检覆夺
第一一四申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八(一二三)
新竹知县刘,为户粮税总书李登病故,其经管案卷如何检交,请示
台北知府陈
第一一五札光绪五年八月九日一一三○六-九(一二四)
台北知府陈札新竹县:由县饬帮书及原户粮税总李登之家属将案卷缴县
第一一六札光绪五年八月廿六日一一三○八-一(一二六)
台北知府陈,准台湾知府周移,饬新竹知县查覆前斗六县丞袭养元家属有无在境
第一一七详光绪六年二月十三日一一三○八-一四(一二七)
新竹知县申覆台北知府陈:故斗六县丞袭养元家属不在境(附印结)
第一一八札光绪七年八月二日一一三○九-一(一二九)
福建巡抚岑,禁止书差需索
第一一九札光绪七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一○-一(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