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七十七
※《书叙指南》二十卷
晁氏曰:任浚撰。崇宁中人。纂集古今文章碎语,分门编次之,凡二百馀类。
陈氏曰:皆经传四字语,备尺牍应用者。
※《异号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马永易明叟编古今殊异名号,如铜马帝、无愁天子之类。顷尝见近世人增广其书,名曰《宾实录》,亦殊该博。
陈氏曰:马永易撰。蜀人句龙材校正,文彪增广。本书三十卷,後集三十卷,义取“名者实之宾”为名。
※《史韵》四十九卷
陈氏曰:嘉禾钱讽正初撰。附韵类事,颇便检阅。
※《书林韵会》一百卷
陈氏曰:无名氏。蜀书坊所刻,规摹《韵类题选》而加详焉。
※《押韵》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孟撰。辑六艺、诸子、三史句语,依韵编入,以备举子试诗赋之用。
※《歌诗押韵》五卷
晁氏曰:皇朝杨咨编古今诗人警句,附於韵之下,以备押强韵。
※《鲁史分门属类赋》三卷
晁氏曰:皇朝杨筠撰。以《左氏》事类分十门,各为律赋一篇。乾德四年上之。
※《国史对韵》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范镇撰。吴仲庶尝称景仁悯诸後学虽涉书传,而问以今代典故,则懵然不知。乃从大祖开基,迄於仁宗朝,摭取事实可为规矩鉴戒者,用韵编次之,即此书也。
※《孝悌类鉴》七卷
晁氏曰:皇朝俞观能撰。取经史孝悌事,四言韵语。
※《禁杀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李象先撰。元中,象先集录古今冥报事,以为杀戒。
※《侍女小名》一卷
晁氏曰:王经纂。序云:“大观中居汝阴,与洪炎玉父游,读陆鲁望《小名录》,戏徵古今女侍名字。因尽发所藏书纂集,逾月而成焉。”凡稗官小说所记,采之且尽,独是正史所载,返为脱略。子弟之学,其蔽如此。
※《後六帖》三十卷
陈氏曰:知抚州孔传撰。以续白氏之後也。传袭封衍圣公。
※《海录碎事》三十三卷
陈氏曰:知泉州建安叶廷撰。
※《皇朝事实类苑》三十六卷
陈氏曰:知吉州江少虞撰。绍兴中人,其书亦可入小说类。
※《郡书类句》十四卷
陈氏曰:三山仪凤撰。以《郡书新语》增广。自五字以至九字,为七百五十一门,各以平仄为偶对。
※《两汉博闻》二十卷
陈氏曰:无名氏。或曰杨侃。
※《左氏摘奇》十二卷
陈氏曰:给事中吴郡胡元质长文撰。
※《诸史》提要
陈氏曰:参政吴越钱端礼处和撰。泛然抄录,无义类。
※《汉隽》十卷
陈氏曰:括苍林钺撰。以《西汉书》,分类为五十篇,皆句字之古雅者。“隽”者,取隽永之义也。
※《文选双字类要》三卷
陈氏曰:苏易简撰。摘取双字,以类编集。
※《选腴》五卷
陈氏曰:天台王若撰。以五声韵编集《文选》中字。淳熙元年序。
※《晋史属辞》三卷
陈氏曰:永嘉戴迅简之撰。用《蒙求》体以类晋事。元癸酉岁也。
※《观史类编》六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初集此篇为六门,曰“择善”、曰“儆戒”曰“阃范”曰“治体”曰“论议”曰“处事”而“阃范”最先成,既刊行,今惟五门,而“论议”分上下卷。
※《帝王经世图谱》十卷
陈氏曰:著作佐郎金华唐仲友与正撰。凡天文、地理、礼乐、刑政、阴阳、度数、兵农、王霸,本之经典,兼采传注,类聚群分,凡百二十二篇。
周平园《题辞》略曰:与正於书无不观,於理无不究,凡天文、地理、礼乐、刑政、阴阳、度数、兵农、王霸,皆本之经典,兼采传注,类聚群分,旁通毕贯,使事时相参,形声相配,或推消长之象,或列休咎之证,而於郊庙、学校、畿疆、井野,尤致详焉。各为总说附其後,始终条理,如指诸掌。每一篇成,门人金式辄缮写藏去,积百二十二篇。又得与正犹子烨别本,相与校雠,为十卷,以类相从。会分教庐陵,将镂板校官,而郡守赵侯善钅助成之,属予题辞。夫水之流东,惟海是归;车之指南,其途不迷。今是书折衷於圣人,示治之路,故名曰《帝王经世图谱》,非其他类书比也。昔汉儒专通一经,仍守师说,居家用以修身,莅官取以决事。况乎《六经》旨趣、百世轨范,皆聚於此。学者能因广记备言,精思博考,守以卓约,则他日见诸行事,岂不要而有功也欤!
※《经子法语》二十四卷,《左传法语》六卷,《史记法语》十八卷《西汉法语》二十卷《後汉精语》十六卷《三国精语》六卷《晋书精语》五卷《南史精语》十卷
陈氏曰:洪迈撰。自《博闻》、《诲蒙》、《汉隽》、《摘奇》、《提要》、及此《法语》诸书,皆所以备遗忘。而洪氏多取句法,《汉隽》类例有伦,馀皆随笔信意抄录者也。
※《杜诗六帖》十八卷
陈氏曰:建安陈应行季陵撰。用白氏门类,编杜诗语。
※《锦绣万花谷》四十卷,《续》四十卷
陈氏曰:序称淳熙十五年作,而不著名氏。门类无伦理,序文亦拙。
※《古今故事录》二十卷
陈氏曰:知建昌军金陵阎一德撰。
●卷二百二十九 经籍考五十六
○子(杂艺术)
《唐志》:十一家,二十部,一百四十四卷(失姓名八家。张彦达以下不著录十六家,一百一十七卷)。
《宋三朝志》:四十八部,一百五卷。
《宋两朝志》:十七部,二十三卷。
《宋四朝志》:一十三部二十九卷。
《宋中兴志》:五十八家,六十部,一百一十二卷。
※《古画品录》一卷
晁氏曰:南齐谢赫撰。言画有六法,分四品。夫秋之奕,延寿之画,伯乐之相马,甯戚之饭牛,以至曹丕之弹,袁彦之樗蒲,皆足以擅名天下。昔齐侯礼九九,而仲尼贤博奕,良有以哉。经著大射、投壶之礼,盖正己养心之道存焉,顾用之何如耳,安可直谓之艺而一切废之?故予取射诀、画评、奕经、算术、博戏、投壶、相马牛等书同次之,为一类。
按:晁、陈二家书录,以医、相牛马及茶经、酒谱之属,俱入杂艺术门,盖仍前史之旧。今以医、相牛马之书名,附医方、相术门,茶酒经、谱附种植入农家门,其馀技艺则自为此一类云。
※《齐梁画目录》一卷
陈氏曰:唐窦蒙子泉录。
※《续画记》一卷
晁氏曰:唐李嗣真撰。补谢赫之缺。
又有《古今画人名》一卷。
※《後画录》一卷
晁氏曰:唐僧彦宗撰。品长安名画,凡二十七人。
※《唐朝画断》一卷
陈氏曰:唐翰林学士朱景元撰。一名《唐朝名画录》,前有目录,後有天圣三年商宗儒後序,与《画断》大同小异。
※《名画猎精》六卷
晁氏曰:唐张彦远纂。彦远字爱宾。记历代画工名姓,自史皇以降至唐朝,及论画法,并装背褫轴之式、鉴别阅玩之方。
※《历代名画记》十卷
陈氏曰:张彦远撰。彦远家世藏法书、名画,收藏鉴识,自谓有一日之长。既作《法书要录》,又为此记,且曰:“有好事传余二书,书画之事毕矣。”
※《五代名画记》一卷
陈氏曰:大梁刘道醇撰。嘉四年陈询直序。
※《五代名画补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道成纂。符嘉应撰序云:胡峤尝有《梁朝名画录》,因广之,故曰《补遗》。
※《名画见闻志》六卷(乃看画之纲领也。)
晁氏曰:皇朝郭若虚撰。若虚以张爱宾之《画绝》笔永昌元年,因续之,历五代,止国朝熙宁七年。分《叙论》、《纪艺》、《故事》、《近事》四门。
陈氏曰:元丰中自序,称大父司徒公,未知何人。郭氏在国初无显人,但有郭承耳。其书欲续张彦远之後。
※《书画史》二卷
晁氏曰:米芾元章撰。辑本朝公卿士庶家藏法书、名画,论其优劣真伪。
※《宋朝名画论》三卷
晁氏曰:皇朝刘道成纂。符嘉应撰序。集本朝画工之名世者,第其品,以王之为神品,云在吴生上。
※《益州名画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黄休复纂。唐乾初至宋乾德岁。休复在蜀中,目击图画之精者五十八人,品以四格。
陈氏曰:《中兴书目》以为李略撰,而谓休复书今亡。按此书有景三年序,不著名氏,而取休复所录明甚。又有休复自为後序,则固未尝亡也。未知题李略者与此同异。
※《山水受笔法》一卷
陈氏曰:唐沁水荆浩浩然撰。
※《德隅堂画品》一卷
陈氏曰:李チ方叔撰。赵令德麟官襄阳,行橐中诸画,方叔皆为之评品。元符元年也。
※《林泉高致集》一卷
陈氏曰:徽猷阁待制河阳郭思撰。其父熙,字淳夫,善画。思,元丰五年进士。既贵,追述其父遗迹、事实。待制许光疑为之序。曰《画记》、《画训》、《画意》、《画题》、《画诀》。而序又称《诗歌》、《赞记》、《诏诰》、《铭志》,今本缺。
※《广川画跋》五卷
陈氏曰:董撰。
※《画继》十卷
陈氏曰:邓椿公寿撰。以继郭若虚之後。张彦远《志》止会昌元年,若虚《志》止熙宁七年,今书止乾道三年。
※《射评要略》一卷
晁氏曰:李广撰。凡十五篇。
陈氏曰:依也,鄙浅无奇。
※《严悟射诀》一卷
晁氏曰:唐王思永撰。思永学射法於成都工曹严悟,成书十篇,每篇首必称“师曰”。
※《九镜射经》一卷,《射诀》一卷
陈氏曰:唐检校太子詹事韦韫撰。制弓矢法三篇,射法九篇。又叙其学射之初,有张宗者授之诀,为《射诀》。
※《射训》一卷
陈氏曰:监察御史张仲殷撰。《中兴书目》云本朝人,果也,不当名犯庙讳。
※《射议》一卷
陈氏曰:元城王越石仲宝撰。凡七条。
※《益津射格》一卷
晁氏曰:宋朝钱师益序。以《五善图》及《武陵格》疏密不同,参酌为之。
※《增广射谱》七卷
陈氏曰:淳熙中诏进士习射,书坊为此以射利。末二卷为卢宗迈《射法》,亦简。
※《投壶经》一卷
晁氏曰:唐上官仪奉敕删定,史元道续注。采周、郝同、梁简文数家书为之。《唐志》有其目。
※《木射图》一卷
晁氏曰:唐陆秉撰。为十五┺以代侯,击地球以触之。饰以朱墨字以贵贱之。朱者,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墨者,慢、傲、佞、贪、滥。仁者胜,滥者负,而行一赏罚焉。
※《温公投壶新格》一卷
晁氏曰:宋朝司马光君实撰。旧有《投壶格》,君实恶其多取奇中者以为侥幸,因尽改之。
※《文房四谱》五卷
晁氏曰:宋朝苏易简撰。集古今笔、砚、纸、墨本东坡实,继以赋颂述作,有徐铉序。
※《墨谱》一卷
晁氏曰:宋朝董秉撰。熙宁人。秉患世人徒知祖、李之名,而不知形模之异同、制作之精角,故作图以著其源流,补苏易简之缺文。
※《墨苑》三卷
陈氏曰:赵郡李孝美伯阳撰。曰《图》、曰《式》、曰《法》。元符中马涓、李元膺为之序。
※《砚谱》二卷(又名《北海公砚录》)
晁氏曰:宋朝唐询撰。砚之故事及其优劣,以红丝石为第一,端石次之。
※《歙砚图谱》一卷
陈氏曰:太子中舍、知婺源县唐积撰。治平丙午岁。
※《歙砚说》一卷,《又辩歙砚说》一卷
陈氏曰:皆不著姓名。
※《砚史》一卷
陈氏曰:米芾撰。
※《砚笺》一卷
陈氏曰:高似孙撰。
※《闲堂杂记》四卷
陈氏曰:不著姓名。述《文房四谱》,而首载唐氏《砚录》。
※《续文房四谱》五卷
陈氏曰:司农卿李洪秀颖撰。
※《古鼎记》一卷
晁氏曰:唐吴协撰。记古人铸鼎本源及其形制。
※《鼎录》一卷
陈氏曰:梁中书侍郎虞荔撰。
※《古今刀剑录》一卷
陈氏曰:梁陶弘景撰。
※《印格》一卷
晁氏曰:皇朝晁克一撰。克一,张文潜甥也。文潜尝为序之。其略曰:“克一既好古印章,其父补之爱之尤笃。悉录古今印玺之法,谓之《图书谱》,自秦以来变制异状,皆能言其故。余颇爱其用心不移,致精於末务,使有传焉。”
※《香谱》一卷
晁氏曰:宋朝洪刍驹父撰。集古今香法,有郑康成汉宫香、《南史》小宗香、《真诰》婴香、戚夫人迫驾香、唐员半千香,所记甚该博。然《通典》载历代祀天用水沉香独遗之,何邪?
※《香严三昧》十卷,《侯氏萱堂香谱》一卷。(又《侯氏萱堂香录》二卷。《谱》或曰《录》)
陈氏曰:并不知何代人作。
※《南蕃香录》一卷
陈氏曰:知泉州叶廷撰。
※《九章算经》九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姓名,或曰周公。“九章”者,一《方田》、二《算粟》、三《裒分》、四《少广》、五《商功》、六《均输》、七《盈不足》、八《方程》、九《句股》。魏刘徵、唐李淳风尝为之注,则此术起於汉之前矣。
※《算经》一卷
陈氏曰:夏侯阳撰。大抵乘除法也。《隋志》二卷;《唐志》一卷,甄鸾注。今本无注。元丰京监本。
※《求一算经》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
※《六问算法》五卷
晁氏曰:唐龙受益撰。并《化零歌》附。
※《算经》三卷
陈氏曰:张邱建撰。有序,首言:“算者不患乘除之为难,而患分之为难,是以序列诸分之本元,宣明约通之要法。”按《唐志》作一卷,甄鸾注。今本称汉中郎守、前司隶甄鸾注,太史令李淳风等注释,算学博士刘孝孙撰细草。“细草”者,乘除法实之详悉也。
※《应用算法》一卷
陈氏曰:夷门叟郭京元丰三年《序》,称平阳奇士蒋舜元撰。凡八篇,曰《释数》、《田亩》、《粟米》、《端疋》、《斤秤》、《修筑》、《差分》、《杂法》、总为百五十七问。前《志》在历算类。按射、御、书、数均一艺也,不专为历算设,故列於此。
※《将作营造法式》三十四卷,《看详》一卷
晁氏曰:皇朝李诚撰。熙宁中,敕将作监编修法式。诚以为未备,乃考究经史,并询讨匠氏,以成此书,颁於列郡。世谓喻告《木经》极为精详,此书殆过之。
陈氏曰:熙宁初,始诏修定,至元六年书成。绍圣四年命诚重修,元符三年上,崇宁二年颁印。前二卷为《总释》,其後曰《制度》、曰《功限》、曰《料例》、曰《图样》,而壕寨石作,大小木调镟锯作,泥瓦,彩画刷饰,又各分类,匠事备矣。
※《弹经》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序称《世说》曰:魏武帝好弹,宫中皆效之,难得其局,以妆奁之盖形状相类,就盖而弹之,俗中因谓魏宫妆奁之戏。按《西京杂记》云刘向作弹。《典论》云前代马合卿、张公子皆善弹。然则起於汉朝,非自魏始。《世说》误矣。
陈氏曰:张柬之撰。
※《五木经》一卷并《图例》
陈氏曰:唐李翱撰,元革注。盖樗蒲之戏也。
※《樗蒲经》一卷《樗蒲格》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序云:“樗蒲,古之戏也。刘毅、李安民、慕容宝之徒,皆掷卢,不闻馀采。今以卢、枭为上,雉、犊次之。”
※《象棋》一卷,又《棋势》二卷
晁氏曰:皇朝尹洙撰。凡五图,今世所行者不与焉。
※《温公七国象棋》一卷
晁氏曰:司马光君实撰。周、秦、韩、魏、赵、楚、齐、燕,实八国,而云七者,周室不与焉。
※《广象戏图》一卷
济北晁补之无咎撰。自序曰:象戏,戏兵也。黄帝之战,驱猛兽以为阵,象,兽之雄也,故戏兵而以“象戏”名之。余为儿时,无他弄,见设局布为此戏者,纵横出奇,愕然莫测,以为小道可喜也。稍长,观诸家阵法,虽画地而守,规矩有截,而变化舒卷,出入无倪,其说亦可喜。暇时因求所谓象戏者,欲按之以消永日。盖局纵横路十一,三十二,为两军耳,意苦而狭也。尝试以局纵横路十九,九十八广之,意少放焉。然按图置物,计步而使,终亦胶柱而巳矣;而智者用之,则十九者之,尽强弱之形,九十八者之,尽死生之势,而十九、九十八之外,死生强弱可循环於无穷。饱食终日,得吾说而为之,则涿鹿之纵观犹目前矣。
※《忘忧集》三卷
晁氏曰:皇朝刘仲甫编。载唐韦延《诀》并古今图。
※《忘忧清乐集》一卷
陈氏曰:待诏李逸民撰集。
※《通远集》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视《清乐》为略。
※《象神机集》一卷
陈氏曰:称杉杨叶茂卿撰。
※《钓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四十类,各有一诗。
※《采珠局》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序云“王公”而不知其名。凡三十馀类,亦各有一诗。
※《捉卧瓮人事数》一卷
晁氏曰:皇朝李庭中撰。以毕卓、嵇康、刘伶、阮孚、山简、阮籍、仪狄、颜回、屈原、陶潜、孔融、陶侃、张翰、李白、白乐天为目,有赵昌言序。
陈氏曰:此篇与《钓图》、《采珠格局》、《劝酒玉烛诗》名一卷,皆酒边雅谈。
※《三象戏图》一卷
陈氏曰:阳成师仲编。
※《双六格》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其法左右十二梁,设二朋,朋各十五子,一白一黑,用明琼二,各以其采,由右归左,子单,则他子得击,两子以上,他子虽相当,不得击。故武后梦双六不胜,狄仁杰所以云无子也。
※《叶子格戏》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世传叶子妇人也,撰此戏。晚唐之时。
※《三国图格》一卷,《金龙戏格》一卷,《打马格》一卷,《旋格》一卷
晁氏曰:并不题撰人。
※《汉官仪新选》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撰。则取西汉之官,而附其列传黜陟可戏笑杂编之,以为博奕之一物。
※《进士采选》一卷
陈氏曰:赵明远景昭撰。此元丰末改官制时迁除格例也。
※《打马图式》一卷
陈氏曰:郑寅子敬撰。用五十马。
※《打马赋》一卷
陈氏曰:易安李氏撰。用二十马。以上三者各有不同。今世打马,大略与古樗蒲相类。
※《谱双》一卷
陈氏曰:洪遵集。此戏今人不复为。
※《希古集》一卷
陈氏曰:括苍何宗姚取投壶新式及冯氏射法为一编。
●卷二百三十 经籍考五十七
○集(赋诗 别集)
吴氏曰:汉时未以集名书,故《汉 艺文志》载赋、颂、歌、诗一百家,皆不曰集。晋孙勉分书为四部,其四曰丁部;宋王俭撰《七志》,其三曰《文翰志》,皆无集名。至梁阮孝绪为《七录》,始有《文集录》。《隋 经籍志》遂以荀况等赋,皆谓之集,而又有别集。史官谓别集之名,汉东京所创。按闵马父论《商颂》之“乱曰”,韦昭注:“辑,成也。”盖东京别集之名,实本於刘歆之《辑略》,而《辑略》又本於《商颂》之“辑”云。
宋《两朝艺文志》曰:别集者,人别为集。古人但以名氏命篇,南朝张融始著《玉海》之号,後世争效,制为集名,一家至有十数者,爵里年氏,各立意义,或相重复,而文亦不胜其繁矣。
晁氏曰:昔屈原作《离骚》,虽诡谲不概诸圣,而英辩藻思,闳丽演迤,发於忠正,蔚然为百代词章之祖。众士慕乡,波属委,自时厥後,缀文者接踵於道矣。然轨辙不同,机杼亦异,各名一家之言,学者欲矜式焉,故别而聚之,命之为集。盖其原起於东京,而极於唐,至七百馀家。当晋之时,挚虞已患其凌杂难观,尝自诗赋以下汇分之,曰《文章流别》。後世祖述之而为总集,萧统所选是也。至唐亦且七十五家。呜呼,盛矣!虽然,贱生於无所用,或其传不能广,值水火兵寇之厄,因而散失者十八九。亦有长编巨轴,幸而得存,而属目者几希。此无他,凡以其虚辞滥说,徒为观美而已,无益於用故也。今录汉迄唐,附以五代。本朝作者其数亦甚众,其格言伟论可以扶持世教者,为益固多。至於虚辞滥说,如上所陈者,知其终当泯泯无闻,犹可以自警,则其无用亦有用也,是以不加铨择焉。
△右例言
《汉 艺文志》: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古端字,因物动志,则端辞义之端著),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也。春秋之後,周道浸坏,聘问歌咏不列於侯国,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大儒荀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咸有恻隐古诗之义。其後宋玉、唐勒,汉兴司马相如、枚乘及扬子,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是以扬子悔之,曰:“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辞人,後代为文辞之人)。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於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於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序诗赋为五种。
《隋 经籍志》曰:汉武帝命淮南王为《楚辞》章,旦受诏,食时而奏之,其书今亡。後汉校书郎王逸,集屈原已下,迄於刘向,逸又自为一篇,并叙而注之,今行於世。隋时有释道骞,善读之,能为楚声,音韵清切,至今传《楚辞》者,皆祖骞公之音。
《汉志》:赋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
又赋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入扬雄八篇)。
《汉志》:赋又二十五家,百三十六篇。
又杂赋十二家,二百三十三篇。
《汉志》:歌诗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
《隋志》:《楚辞》十部,二十九卷(通计亡书,十一部,四十卷)。
《唐志》:《楚辞》七部,二十二卷。
《宋中兴志》:《楚辞》九家,十二部,二百四卷。
△右赋诗
《隋志》:四百三十七部,四千三百八十一卷(通计亡书,合八百八十六部,八千一百二十六卷)。
《唐志》:七百三十六家,七百五十部,七千六百六十八卷(失姓名一家,元宗以下不著录四百六家,五千一十二卷)。
《宋三朝志》:五百五十四部,四千六百四十五卷。
《宋两朝志》:一百七十七部,一千五百一十七卷。
《宋四朝志》:二百五十一部,六千八百四十九卷。
《宋中兴志》:一千一家,一千二百六十六部,一万七千四百二十六卷。
※《楚辞》十七卷
晁氏曰:後汉校书郎王逸叔师注。楚屈原名平,为怀王左徒,博闻强志,娴於辞令。後同列心害其能而谗之,王怒,疏平。平自伤忠而被谤,乃作《离骚经》以讽,不见省纳。及襄王立,又放之江南,复作《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大招》,自沈汨罗以死。其後楚宋玉作《九辩》、《招魂》,汉贾谊作《惜誓》,淮南小山作《招隐士》,东方朔作《七谏》,严忌作《哀时命》,王褒作《九怀》,刘向作《九叹》,皆拟其文,而哀平之死於忠。至汉武时,淮南王安始作《离骚传》。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东京班固、贾逵,各作《离骚章句》,馀十五卷,阙而不说。至逸,自以为南阳人,与原同土,悼伤之,复作十六卷章句,又续为《九思》,取班固二序附之为十七篇。按《汉书志》屈原赋二十五篇,今起《离骚经》至《大招》凡六,《九章》、《九歌》又十八,则原赋存者二十四篇耳。并《国殇》、《礼魂》在《九歌》之外十一,则溢而为二十六篇,不知《国殇》、《礼魂》何以系《九歌》之末又不可合十一,为九然则谓《大招》为原辞,可疑也。夫以招魂为义,恐非自作,或曰景差,盖近之,其卷後有蒋之翰跋,云晁美叔家本也。
陈氏曰:逸之注虽未能尽善,而自淮南王安以下为训传者,今不复存,其目仅见於《隋》、《唐志》,独逸注幸而尚传,兴祖又从而补之,於是训诂名物始详矣。
※《楚辞释文》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其篇次不与世行本同。
陈氏曰:古本,无名氏,洪氏得之吴郡林ж德祖,其篇不与今本同。今本首《骚经》,次《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九辩》、《招魂》、《大招》、《惜誓》、《招隐》、《七谏》、《哀时命》、《九怀》、《九叹》、《九思》。《释文》亦首《骚经》,次《九辩》,而後《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招隐士》、《招魂》、《九怀》、《七谏》、《九叹》、《哀时命》、《惜誓》、《大招》、《九思》。洪氏按,王逸《九章》注云:“皆解於《九辩》中。”则《释文》篇第盖旧本也,後人始以作者先後次序之耳。朱侍讲按,《天圣》十年陈说之序,以为旧本篇第混并,乃考其人之先後,重定其篇第。然则今本说之所定也。余按,《楚辞》,刘向所集,王逸所注,而《九叹》、《九思》亦列其中,盖後人所益也欤。
※《补注楚辞》十七卷 《考异》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凡王逸《章句》有未尽者补之。自序云:以欧阳永叔、苏子瞻、晁文元、宋景文家参考之,遂为定本。又得姚廷辉本,作《考异》。且言《辩骚》非《楚辞》本书,不当录。
陈氏曰:洪兴祖撰。兴祖少时从柳展如,得东坡手校十卷,凡诸本异同皆两出之。後又得洪玉父而下本十四、五家参校,遂为定本。始补王逸《章句》之未备者;成书,又得《姚廷辉》本,作《考异》,附古本《释文》之後。其末又得欧阳永叔、孙莘老、苏子容本於关子东、叶少协,校正以补《考异》之遗。洪於是书用力亦勤矣。
※《重编楚辞》十六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重编。独《离骚经》仍故,为首篇,其後以《远游》、《九章》、《九歌》、《天问》、《卜居》、《渔父》、《大招》、《九辩》、《招魂》、《惜誓》、《七谏》、《哀时命》、《招隐》、《九怀》、《九叹》为次,而去《九思》一篇。其说曰:按八卷,屈原遭忧所作,故首篇曰《离骚经》,後篇皆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本所第篇或不次第,於是迁《远游》、《九章》次《离骚经》,在《九歌》上,以原自叙其意近《离骚经》也。而《九歌》、《天问》乃原既放之後,摅愤所作者,故迁於下。《卜居》、《渔父》,自序之馀意也,故又次之。《大招》古奥,疑原作,非景差辞,沈渊不返,故以终焉。为《楚辞》上八卷。《九辩》、《招魂》皆宋玉所作,或曰《九辩》原作,其声浮矣。《惜誓》弘深,或以为贾谊作,盖近之。东方朔、严忌皆汉帝廷臣,淮南小山之辞不当先朔、忌。王褒,汉宣帝时人,後淮南小山,至刘向最後作,故其次序如此,皆西汉以前文也。为《楚辞》下八卷。王逸,东汉人,《九思》,视向以前所作相阔矣,又十七卷,非旧录,故去之。又颇删逸《离骚经》训释浅陋者,而录司马迁原传冠其首云。
※《续楚辞》二十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编。择後世文赋与《楚辞》类者编之,自宋玉以下至本朝王令,凡二十六人,计六十篇,各为小序,以冠其首。而最喜沈括,以为辞近原,盖深探其用意,疾随其步趋而与之偕,然亦暇而不迫也。
※《变离骚》二十卷
晁氏曰:族父吏部公编。公既集《续楚辞》,又择其馀文赋大意祖述《离骚》,或一言似之者为一编。其意谓原之作曰《离骚》,馀皆曰《楚辞》。今《楚辞》又变,而始曰《变离骚》者,欲後世知其出於原也,犹服尽而系其姓於祖云。所录自楚荀卿至本朝王令,凡三十八人,通九十六首。
陈氏曰:晁补之无咎撰。去《九思》一篇,入《续楚辞》,定著十六卷,篇次亦颇改易,又不与陈说之本同。《续》、《变》二篇,皆《楚辞》流派,其曰“变”者,又以其类《离骚》而少变之也。新序三篇,述其意甚详,然其去取之际,或有不能晓者。
※《楚辞赘说》四卷
陈氏曰:右司郎宣城周紫芝少隐撰。尝为《哀湘累赋》,以反贾谊、扬雄之说。又为此书,颇有发明。
※《楚辞集注》八卷 《辩证》二卷
陈氏曰:侍讲新安朱熹元晦撰。以王氏、洪氏注或迂滞而远於事情,或迫切而害於义理,遂别为之注。其训诂文义之外,有当考者,则见於《辩证》。所以祛前注之蔽陋,而发明屈子之微意於千载之下,忠魂义魄,顿有生气。其於《九歌》、《九章》,尤为明白痛快。至谓《山海经》、《淮南子》殆因《天问》而著书,说者反取二书以证《天问》,可谓高世绝识,毫无遗恨者矣。公为此注在庆元退居之时,序文所谓“放臣弃子,怨妻去妇”,盖有感而者也。其生平於《六经》皆有训传,而其殚见洽闻,发露不尽者,萃见於此书。呜呼,伟矣!其篇第视旧本益贾谊二赋,而去《谏》、《叹》、《怀》、《思》。屈子所著二十五篇为《离骚》,而宋玉以下则曰《续离骚》。其言《七谏》以下辞意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为名言也。
朱子自序曰:自屈原赋《离骚》,而南国宗之,名章继作,通号《楚辞》,大抵皆祖原意,而《离骚》深远矣。窃尝论之,原之为人,其志行虽或过於中庸而不可以为法,然皆出於忠君爱国之诚心。原之为书,其辞旨虽或流於跌宕怪神、怨怼激发而不可以为训,然皆生於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虽其不知学於北方,以求周公、仲尼之道,而独驰骋於变《风》变《雅》之末流,以故醇儒庄士或羞称之。然使世之放臣屏子,怨妻去妇,校泪讴吟於下,而所天者幸而听之,则於彼此之间,天性民彝之善,岂不足以交有所发,而增夫三纲五常之重?此予之所以每有味於其言,而不敢直以“辞人之赋”视之也。然自原著此辞,至汉未久,而说者巳失其趣,如太史公盖未能免,而刘安、班固、贾逵之书,世复不传。及隋、唐间,为训解者尚五六家,又有僧道骞者,能为楚声之读,今亦漫不复存,无以考其说之得失。而独东京王逸《章句》,与近世洪兴祖《补注》并行於世,其於训诂名物之间,则已详矣。顾王书之所取舍,舆其题号离合之间,多可议者,而洪皆不能有所是正。至其大义,则又皆未尝沈潜反覆,嗟叹咏歌,以寻其文词指意之所出,而遽欲取喻立说,旁引曲证,以强附於其事之已然。是以或以迂滞而远於事情,或以迫切而害於义理,使原之所为壹郁而不得申於当年者,又晦昧而不得白於後世。予於是益有感焉。疾病呻吟之暇,聊据旧编,粗加隐括,定为《集注》八卷,庶几读者得以见古人於千载之上,而死者可作,又足以知千载之下有知我者,而不恨於来者之不闻也。呜呼忄希矣!是岂易与俗人言哉?
《朱子语录》曰:《楚辞》不甚怨君,今被诸家解得都成怨君,不成模样。《九歌》是神以为君,言人间隔,不可企及,如己不得亲近於君之意。以此观之,他便不是怨君。至《山鬼篇》,不可以君为山鬼,又倒说山鬼欲亲人而不可得之意。今人解文字不看大意,只逐句解,意不贯。楚“些”,沈存中以“些”为咒语,如今释子念“娑婆诃”三合声,而巫人之祷亦有此声,此说得好。盖今人只求之於雅,不求之於俗,故下一半都晓不得。《楚辞》平易,後人学做者反艰深,了都不可晓。《离骚》初无奇字,只恁说将去自是好,後来如鲁直恁地著力做,只是不好。
※《楚辞後语》六卷
陈氏曰:朱熹撰。凡五十二篇,以晁氏《续》、《变》二书刊定,而去取则严而有意矣。
朱子自序曰:《楚辞後语》目录,以晁氏所集录《续》、《变》二书刊补定著,凡五十二篇。晁氏之为此书,固主为辞,而亦不得不兼取於义。今因其旧,则其考於辞也宜益精,而择於义也当益严矣!此余之所以兢兢而不得不致其谨也。盖屈子者,穷而呼天,疾痛而呼父母之辞也。故今所欲取而使继之者,必其出於幽忧穷蹙怨慕凄凉之意,乃为得其馀韵。而宏衍钜丽之观,忄愉快之语,宜不得而与焉。至论其等,则又必以无心而冥会者为贵。其或有是,则虽远且贱,犹将汲而进之。一有意於求似,则虽迫真如杨、柳,亦不得已而取之耳。若其义,则首篇所著荀卿子之言,指意深切,词调铿锵。君人者诚能使人朝夕讽诵,不离於其侧,如卫武公之《抑》戒,则所以入耳而著心者,岂但广厦细旃,明师劝诵之益而已哉!此固余之所为眷眷而不能忘者。若《高唐》、《神女》、《李姬》、《洛神》之属,其辞若不可废,而皆弃不录,则以义裁之,而断其为礼法之罪人也。《高唐》卒章,虽有“思万方,忧国害,开圣贤,辅不逮”之云,亦屠儿之礼佛,倡家之读礼耳。几何其不为献笑之资,而何讽之有哉?其息夫躬、柳宗元之不弃,则晁氏已言之矣。至於扬雄,则未有议其罪者,而余独以为是其失节,亦蔡琰之俦耳。然琰犹知愧而自讼,若雄则反讪前哲以自文,宜又不得与琰比矣。今皆取之,岂不以夫琰之母子无绝道,而雄则欲因《反骚》而著苏氏、洪氏之贬辞,以明天下之大戒也。陶翁之辞,晁氏以为中和之发,於此不类,特以其为古赋之流而取之,是也。抑以其自谓晋臣耻事二姓而言,则其意亦不为不悲矣!序列於此,又何疑焉?至於终篇,特著张夫子、吕与叔之言,盖又以告夫游艺之及此者,使知学之有本而反求之,则文章有不足为者矣。其为微文碎义,又各附见於本篇,此不暇著悉云。
※《龙冈楚辞说》五卷
陈氏曰:永嘉林应辰渭起撰。以《离骚》章分段释为二十段,《九歌》、《九章》诸篇亦随长短分之。其推屈子不死於汨罗,比诸浮海居夷之意,其说甚新而有理。以为《离骚》一篇,辞虽哀痛而意则宏放,与夫直情径行,勇於踣河者不可同日语。且其兴寄高远,登昆仑,历阆风,指西海,陟升皇,皆寓言也,世儒乃以为实者,何哉?然沈湘之事,传自司马迁,贾谊、扬雄皆未尝有异说,汉去战国未远,恐非虚语也。
※《新校楚辞》十卷 《翼骚》一卷 《洛阳九咏》一卷
陈氏曰:昭武黄伯思长睿撰。其序言屈、宋诸骚皆是楚语,作楚声,纪楚地,名楚物,故可谓之《楚辞》。若“些”、“只”、“羌”、“谇”、“蹇”、“纷”、“”、“傺”者,楚语也。悲壮顿挫,或韵或否者,楚声也。沅、湘、江、澧、门、夏首者,楚地也。兰{艹臣}、荃药、蕙若、烦蘅者,楚物也。既以诸家物校定,又以太史公《屈原传》至陈说之之序,附以今序,别为一卷,目以《翼骚》。《洛阳九咏》者,伯思所作也。
※《宋玉集》一卷
陈氏曰:楚大夫宋玉撰。《史记 屈原传》言:“楚人宋玉、唐勒、景差之徒,皆原之弟子也。而玉之辞赋独传,至以屈、宋并称於後世,馀人皆莫能及。”按《隋志》集三卷,《唐志》二卷。今书乃《文选》及《古文苑》中录出者,未必当时本也。
※《枚叔集》一卷
陈氏曰:汉弘农都尉淮阴枚乘撰。叔,其字也。《隋志》:“梁时有二卷,亡。”《唐志》复著录。今本乃於《汉书》及《文选》诸书抄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