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五

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五

第二节 轮回

一、《天说》论戒杀与轮回

戒杀释疑

其二曰,又问:彼云梵纲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杀而食之,即杀吾父母。如是,则人亦不得行婚娶,是妻妾吾父母也;人亦不得置婢仆,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骡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

⑴意在深戒杀生

予曰,梵纲止是深戒杀生,故发此论。意谓恒沙刦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盖恐其或己父母,非决其必己父母也。

⑵以儒家事理为喻

若以辞害意,举一例百,则儒亦有之。礼禁同姓为婚,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彼将曰,卜而非同姓也,则婚之固无害。此亦曰,娶妻不知其为父母,为非父母,则卜之;卜而非己父母也,则娶之亦无害矣。《礼》云:倍年以长,则父事之。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轿引车张盖执戟,必儿童而后可。有长者在焉,是以父母为隶卒也。如其可通行而不碍,佛言独不可通行乎?

⑶戒杀乃大道明训

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车马童仆,皆人世之常法,非杀生之惨毒比也。故经止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杀,未尝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设难,是谓骋小巧之迂谭,而欲破大道之明训也,胡可得也。

轮回真实

复次彼书杜撰不根之语,未易悉举。如谓人死其魂常在,无轮回者。既魂常在,禹汤文武,何不一诫训于桀纣幽厉乎;先秦两汉唐宋诸君,何不一致罚于斯、高、莽、操、李、杨、秦、蔡、之流乎?既无轮回,叔子何能说前生为某家子,明道何能忆宿世之藏母钗乎?牛哀化虎?邓艾为牛?如斯之类?班班载于儒书,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二、轮回辩

戒杀与不戒婚娶矛盾

辩曰:按《实义》第五篇,正轮回六道之诬,略有六端。今所辩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云者,是其第六。则前五端,皆屈服无辞,必可知矣。第六端言:据轮回之说,一切有生,恐为宿世父母,不忍杀而食之;则亦不宜行婚娶,使仆役,跨骡马,恐其宿世为我父母眷属等。此理甚明,无可疑者。今辩曰,恒沙劫来,生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盖恐其或己父母。非谓其决己父母也。夫恐其或然,则不宜杀之,不谓其决然?则可得而婚娶之,役使之,骑乘之,于理安乎?

卜筮决疑甚难

夫生生必有父母,恒沙劫来,转生至多;父母亦至多,其为叔伯尊行、兄弟子孙、亲戚君师朋友尤多。而吾一生所役使用度诸物又多。轮回果有,必将遇一焉,岂卜可避免乎?佛教明言,卜筮等事,皆不应作。今又教人卜度前世事,不犯佛戒乎?卜何能知人事,即目前事,卜而偶中者,百中仅一耳,其不验者至多,能知前世事乎?能知沙劫以来,生生世世事乎?婚娶可卜而避之,则役使骑乘等,亦可卜而避之,云何不卜乎?吾一卜甚易,父母眷属,役使骑乘,甚辱甚劳,又何惮不以吾之甚易,免彼劳辱也。即日用间,又不胜卜矣。

引喻儒家事理不当

故又转为倍年父事之说。礼言倍年父事,盖父执也,非谓贵贱不伦者,一概皆父事之也。不然,以六尺之孤,而临王位,无所措其手足矣。从上言,恐为父母转生,不应杀食等者,谓真父母,不谓似父母也。云何得言,今年少居官者,皆以似父母之长年为隶卒,则亦可以真父母之转生者为妻妾童仆骑乘乎?何其引喻之不伦耶。

天主不使人轮回

⑴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

凡辩论事情,宜循其本。《实义》所云,盖以此证轮回之必无耳。意若曰,天主造物,既使人转生为禽兽,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杀食之,骑乘之,又为大罪,则是以天下为大阱而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禽兽也。

⑵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

既使人转生为人,又不令人知之;万一为其宿生父母,而嫁娶之,役使之,又为大罪,亦罔民也,故知天主必不使人转为人也。此本意也。

轮回之说不可证实

若欲明轮回之必有,亦宜条论其所以必有之故;既能明其必有,然后别生他论可也。今者空然坐据轮回之必有,而曲论其所以处置之术,是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犹向者坐据三千大千之必有,而遽欲小天主而尊佛。乘浮云,摧泰山,其失略等矣。

杀生嫁娶合理可行

既明轮回之必无,则禽兽可得而杀与用,人可得而嫁娶使令,此理灿然,云何小巧迂谭乎?

三、灵魂辩

灵魂常在合理

人死其魂常在,必然之理。必如是然后善恶之报无尽,然后可以劝善而惩恶,顾犹有不觉不力者焉。藉其泯灭,岂不令小人幸免,而君子枉受为善之苦劳乎哉?

佛教亦主张灵魂不灭

天主教与佛多有相左,至言灵魂不灭,佛教中亦有之,云何自背其说乎?灵魂必灭,彼往生成佛升天者何物乎?轮回六道,地狱受苦者,又何物乎?

赏善罚恶证灵魂不灭

禹汤诸君,其灵魂必不灭,然桀、纣、斯、高、等之殃罚,天主主之,非诸君事也。此理甚长,今未易罄。若言不行罪罚,以证灵魂必灭,则《三笔》所载,某为城隍,某为阎王甚众,若将信之,其灵魂不在乎?其家子孙童仆犯有过失,亦能诲督罚治之乎?此可谓轻于持论矣。

四、转生释疑

转生之说多是讹传

某前生为某家子,某转生为某物,佛书与小说书多有之。然而讹传妄证者至众,往往有载入刻中,传播远迩,而历其地询其人乃毫无影响者。是知书传所说,未可信也。

魔鬼以之以惑人

万一果有之,则是魔鬼凭依以诳惑人,使从其类。信之是堕其计中,尤不可之大者。

转生教之说是佛

且此等传记。皆佛入中国始有之。何汉以前,了无一人知前身事乎?

转生之说质疑

佛果以轮回诱人为善去恶,宜使人明知之,云何亿兆之中,仅得一二也?

转生之证质疑

载于儒书便为可信,则今小说家,汗牛充栋,尽皆宝事,于理难言矣。

第三节 事天学说

一、《天说》论事天之说

中国事天之说全备

《天说》三曰:复次南郊以祀上帝,王制也。曰钦若昊天,曰钦崇天道,曰昭事上帝,曰上帝临汝,二帝三王所以宪天而立极者也。曰知天,曰畏天,曰律天,曰则天,曰富贵在天,曰知我其天,曰天生德于予,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是遵王制。集千圣之大成者,夫子也。曰畏天,曰乐天,曰知天,曰事天,亚夫子而圣者,孟子也。事天之说,何所不足,而俟彼之创为新说耶?

愿天主天讨治之

以上所陈,倘谓不然,乞告闻天主,倘予怀妒忌心,立诡异说,故沮坏彼王教,则天主威灵洞照,当使猛烈天神下治之以饬天讨。

二、事天之说辩

儒家与佛教的事天之说有别

辩曰:彼说所引南郊祀上帝,与诗书所言钦若昭事等,以为从古帝王,皆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帝王之事天,此吾所甚愿也。引孔孟言知天事天等,以为孔孟教人事天也。夫释氏而肯言孔孟之事天,又吾所甚愿也。何者?至是而天乃大矣,不若向者三千大千之云,至众多卑微矣。虽然,其如背佛何?佛既居大梵天王于弟子列,其忉利天王,不能当周天子之舆台。中国圣贤所事之昊天上帝,则亦忉利天王耳。尧、舜、孔、孟等,岂知有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乎?若果以佛为主,则尧、舜、孔、孟等,亦所谓舍周天子不事,而事其舆台;周天子所必诛,臣事周天子者所必诛也。今既事佛矣,又盛称诸事天者为宪天立极,为集千圣之大成,为亚圣,则是以周天子为天子可,以周天子之舆台为天子亦可也,世岂有如是两可之理乎?既以为两可,则彼居一天之下,其中心实未尝不以一天主为至尊无上,未尝不以诸帝王圣贤事天、畏天者为当然不易之理。

天主教与佛教的天主说无法两立

虽习闻三千大千之说, 习称佛言不诳不异,实亦未尝真见其然,以为昭灼无疑,特溺于所闻,姑为之因仍演说云耳。今设立两端,求其必定归一。从佛则天主为至微至卑,天主必罪之;从天主则佛为至妄至诞,佛必罪之。将何从焉,必且首鼠两难,必不敢尽舍天主而归佛矣。此等意象,出于人之灵心,不可强也,不可灭也,不可欺也。试人人扪心求之,谁独不然乎哉?诚见其然,即是去伪即真之机括,故曰吾所甚愿也。若其两难适从,惶惑无措,即当相与讲论商榷,研析几微,务求至当,披剥至尽,岂有永无归一之理?故曰辩者吾所甚愿也。

四、无须天主教新说辩

事天有待于新说

但云事天之说无所不足,何俟创为新说,此又伤于率尔矣。若儒书言天果无不足,更无一语可加,今来所举,止于推演旧文,是则不名新说;果系新说,为儒书所未有者,便可发明补益,又安知非足其所不足者乎?夫帝王圣贤言事天、畏天等,信有之。然帝王圣贤自为此,必教人共为此,又必期人人尽为此,然后谓之帝王圣贤耳。今天下,果能人人昭事奉若,人人日日事事言言念念,皆无毫毛过失获罪于天,则帝王圣贤所言所愿,无一不满,真可谓无所不足矣,真无俟创为新说矣;若犹未也,则帝王圣贤之志,此时尚为未遂,果有待后人之足之也。然则尧舜孔孟而在今日,抚此民物,自知钦崇奉若之志未为畅满,必将求所以满之之术,如饥于食,渴于饮焉。闻有传述天主之教教人钦崇奉若,牖民使归诚于天主,祈天主愿降佑于民,究将使人人日日。果无获罪于天者,必且速致之;按其书与言,必共讨论之;论之而当,必尊信力行之。何谓不俟新说乎?事天者守其已陈之说,无俟于新;所俟于新者,必佛说而后可乎?

天主教非今日之新创

吾天主之教,自开辟以来,相传至今,历历自有原委。其间一字一句,一事一法,不出于天主不由千百圣贤真传实授的然无疑者,不以入之经传,谁敢自立一矩矱、自撰一文言?特中华远未及传,近岁乃至耳,非今日创为之新说也。

中国事天学说有缺陷

若中国尧舜孔孟言天事天之书,火于秦。黄老于汉,佛于六朝,以降又杂以词章举业,功名富贵;书既残缺,所言所事,又未见人人日日投诚致行之,何谓已足乎?

事天学说有待参求阐发

即使已足矣,相与参求阐发,又奚所不可乎?若稍有其书有其言便谓已足,则尧舜之后,安用孔孟乎?真法尧、舜、孔、孟者,必不据尧、舜、孔、孟残缺之言,而距人千里之外也。天主之能无尽,仁爱无尽,谤者害者,无不怜悯之,诱掖之。

五、云栖心知有天主

今者一言沮坏,谓且遽饬天讨,吾安敢知。然言天主威灵洞照,则又知有天主。向者三千大千之说,果未能灼然无疑,又一徵也。不然,佛至大,忉利天王至小,果信其然,何得于佛弟子,敢命天神饬天讨乎?若真见其不能讨,而姑为是语,又犯妄言两舌戒矣。余闻此翁,天资朴实,有意为善,特囿于本教,未能透脱耳。惜哉惜哉!

第四节 杀生

一、《天说》论杀生

《天说》余曰:予顷为天说矣,有客复从而难曰:卜娶妇,而非己父母也,既可娶;独不曰,卜杀生而非己父母也,亦可杀乎?不娶而生人之类绝,独不曰去杀而祭祀之礼废乎?被难者默然,以告予。

杀生是断不可为之恶

予曰:古人有言,卜以决疑,不疑何卜?同姓不婚,天下古今之大经大法也,故疑而卜之;杀生,天下古今之大过大恶也,断不可为,何疑而待卜也。不娶而人类绝,理则然矣。不杀生而祀典废,独不闻二簋可用享,杀牛之不如礿祭乎,则祀典固安然不废也。即废焉,是废所当废,除肉刑、禁殉葬之类也,美政也。嗟乎!卜之云者,姑借目前事,以权为比例,盖因明通蔽云尔。子便作实法会,真可谓杯酒助欢笑之迂谭,俳场供戏谑之诨语也。然使愚夫愚妇,入乎耳而存乎心,害非细也,言不可不慎也。

杀生亦断慧命

客又难,杀生止断色身,行淫直断慧命,意谓杀生犹轻,不知所杀者彼之色身,而行杀者,一念惨毒之心,自己之慧命断矣,可不悲夫?

二、卜筮非论辩

辩曰:夫卜筮阴阳之说,人世之大害,不可信用也,矧曰用以卜前世事乎?害之中复有害焉。且卜而可信,则三千大千世界,尚不知其有耶否耶,宜先卜之。卜而无有,宜屏绝不言,如是可谓能信卜者。苟为不然,则其于卜也,犹在疑信之间,只以是为权宜副急之策,乃弥见其辞之穷耳。何明之因,何蔽之通乎?今所论者,轮回之有与不有,在《实义》《畸人》《七克》诸篇,稍说其一二矣。若信为必有者,愿显举诸篇,对析其理,勿以卜之一言,姑借权比云尔也。

三、杀生的功罪赏罚辩

然则杀生如何?曰杀生不杀生,不可为功与罪,有所附则为功与罪。如杀生者为事邪魔,恣淫欲,及和合诸恶事,则杀生大罪也。如不杀生为信有轮回故,是显背天主赏罚之正经,若世法擅改律令者,则不杀生大罪也。如少杀生为事天主故,则爱物亦徵其爱天主,少杀生为养人故,则爱物亦徵其爱人,此为功矣。倘无所附丽,其爱情全向于物,但能不为轮回而爱之者,则非功亦非罪也。

四、戒杀辟妄

戒杀非律法

若言尽不可杀,杀之者为天下古今之大过大恶,则天主未尝有是命。古西土圣贤,及所闻于中土圣贤者,亦未尝有是训。万国君臣,所以约束人民者,亦未尝有是律。何所据而名之罪恶若斯甚乎?夫教训法律,因于理而出,理附于事势而见者也。教训法律、事理事势,又天下古今之公物也。一物不可杀,即物物不可杀。一人不可杀生,即人人不可杀生。一时不可杀生,即百千万年不可杀生。

戒杀将灭人

⑴生人之初戒杀将使世上无人

如此,岂非自今以前,上溯之至于生人之初,人人不杀生乎?果若是也,则世界安得有人?

①造物主为人生万物

造物之初,先有万物,然后有人。造物之主,本为人而生万物也,尝命人主万物矣,尝命人用万物矣。

②人杀生以自卫

自生人之祖有方上主之命,因而鸟兽亦方人之命。于斯时也。爪牙角毒鸟兽之猛百倍于人,皆能杀人而食之。才智者出,不得已作为五兵纲罟之属,以自救而制胜。因而食其肉,衣其皮。是食肉衣皮起于杀鸟兽,杀鸟兽起于自救其命,自求其命起于鸟兽之能杀人也。寇贼奸宄妄杀人,制治者杀之,鸟兽能杀人,何独禁杀之乎?

③人杀生以生存

相沿至于尧舜之世,犹曰兽蹄鸟迹交于中国,是尧舜以前更多也。益烈山泽,禹治洪水,然后害人者消。益烈山泽,不杀之乎?不杀能驱而放之,而消之乎?自是以来。鸟兽之迹不交,食人之鸟兽既远,人亦不得恒食鸟兽,于是稼穑之利兴。则犹有食稼穑之鸟兽,稼穑尽,犹之乎杀人也,于是作为蒐苗獮狩四时之田。田者,猎于田中,去其害稼穑者,此皆杀生之所自来也。

④人不杀生则灭亡

如生人以来,天主遂著杀生之戒,则一虫之微,杀一人有余矣,况其他毒螫鸷猛者万端?彼得而杀人,人不得而杀之,岂能以生人之至寡,当彼至众乎?尧舜之世,著杀生之戒,不烈山泽,驱蛇龙;兽蹄鸟迹,何时消乎?不为四时之田,稼穑卒痒,人不尽饥而死乎?如此人类之灭久矣,安得有帝王圣贤,又安得有所谓佛者,起而为众生戒杀也。

⑵今日戒杀将使世上之人灭绝

则彼将曰,生人之初固然,至于今鸟兽不甚杀人,人宜戒杀。如此岂非自今以后,至于百千万年,人人不可杀生乎?果行此,则数十百年以后,世界又无人矣。鸟兽至易蕃育也,不杀之则亦不宜搏击,恐致死也。不杀不搏击,必将居人之居,食人之食。一蝗之类能尽谷,一虎之类能尽人。何况其余毒螫鸷猛者万端。彼得而杀人,人不得而杀之。不出十年,而鸟兽遍国中;不出百年,而天下无孑遗,自然之势也。若曰,我不杀之,而能驱逐之,捍卫之。第不知何法而能驱逐之、捍卫之也?彼徒见今畏死之鸟兽避人,初不知不杀之后,强者攫,弱者援噬,攫人而夺之食矣。度其势,不至于人杀之,则必至于杀人。杀生之戒,又焉能充其类也乎?必充其类,将拱手就噬而让此世界于鸟兽。

戒杀非常法

不知天主造此世界,为人耶,为鸟兽耶?如为鸟兽,乌用生人?如果为人,人曷为拱手就噬,而让之于鸟兽?如必曰,生人之初,可以杀之;百年之后,待其杀人也。可以杀之,特今世不可以杀之,即非世世通行之常法。如曰,他人杀之,鸟兽既远避矣,不我杀矣,我可以无杀之,即又非人人通行之常法。如曰,彼能杀人之鸟兽可杀之,此不能杀人之鸟兽不可杀之,即又非物物通行之常法。夫我之法,既不可为天下古今之大常,犯之者,又焉得为天下古今之大过大恶哉?

五、天主不戒杀

故天主造物,无所不能,倘有意戒杀,必不为此鸟兽与人不可两存之势。既有此不两存之势,即有可杀而用之之理,即不宜有禁杀之教训法律。故千古帝王圣贤,止于爱养,时取节用之,未为失也,岂可与肉刑、殉葬同类讥之乎?肉刑、殉葬,人也。人与物轻重之分久矣,必欲等无轩轾,须果有轮回而后可。轮回又必不可得有,则人与物必不能等无轩轾。定有定无,倘未信者,请须后命,相与商求是正焉。

原跋一

莲池弃儒归释,德圆潜心梵典,皆为东南学佛者所宗,与利公昭事之学尤尤乎不相入也。兹观其邮筒辩学语,往复不置又似极相爱慕,不靳以其所学深相订正者,然而终于未能归一,俄皆谢世。悲夫假令当年天假之缘,得以晤言一室,析义送难,各畅所诣,彼皆素怀超旷,究到水穷源尽处,必不肯封所闻识、自锢本领,更可使微言奥旨大豁群蒙。而惜乎!其不可得也。偶从友人得此抄本,喟然感叹,付之剞劂,庶俾三公德意不致岁久而湮。浅深得失,则余何敢知焉。凉庵居士识。

原跋二

予视沈僧《天说》,予甚怜之。不意未及数月,竟作长逝耶。闻其临终,自悔云:“我错路矣,更误人多矣。”有是哉,此诚意所发,生平之肝胆毕露,毫不容伪也。今之君子所以信奉高僧者,以其来生必生西方净乐土也。西方错路乎!彼既认为非高明者,宜舍非以从是,否则不为后日之莲池乎?噫!予读此书,津津有味乎。其辩之明,亦惟恐众生堕此危池耳,又岂得已而述耶?弥格子识。

后记一

《天学初函》自明季李太仆之藻汇刊以来,三百余年,书已希绝。鄙人十数年中,苦志搜罗,今幸觅得全帙内中。除器编十种、天文、历法、学术较今稍旧,而理编则文笔雅洁,道理奥衍,非近人译著所及。鄙人欣快之余,不敢自秘,拟先将《辩学遗牍》一种排印,以供大雅之研究。是书乃利子玛窦与虞德圆铨部辩论佛教与天主教之异同,及驳莲池和尚《竹窗天说》四条。其中推阐至理如剥茧抽丝,诠释精微如迎刃解竹,岂机锋哑迷、恍惚迷离便为甚深妙义耶。乃《四库提要》竟浪加评断。谓各持一悠谬荒唐之说,以较胜负于不可究诘之地。此等强作解人、诃墙骂壁之谈,在今日真不值识者一笑。读者果能用名理途术,以科学眼光虚心探讨,自恍然于天人之故,而正其指归,诚瞿昙之隐栝,人道之津梁也。

虞德圆铨部事迹,无考无从证。其生平惟于朱彝尊《日下旧闻》引用书目内见有《德圆集》。下注虞淳熙三字,该集为铨部所著无疑。惜亦无从搜访以窥其学诣。此外所见者,惟《论衡一序》盖虞亦喜论理,而尚怀疑者也。至《竹窗随笔》释氏中目为劝善之书。书中所纪轮回果报、戒杀诸事,诚不免荒唐悠谬。奈何世人竟不一究真妄是非,而冥行迷信乎,亦可怜矣。降生后一千九百十五年,圣诞节敛之英华附识。

后记二

丁已之春,承新会陈援庵先生视以《浙江通志》中《虞淳熙传》,始知《德圆集》有六十卷,然其书终未易求。又承视《云栖法汇》内莲池见利牍后,与德圆书斥利为邪说,詈利为么魔,且谓格之以理,实浅陋可笑,盖信从此魔者必非智人云云。呜呼!道之不同不相为谋竟至如此。夫瞽不信日,将谓无日乎?不过自供其顽陋而已。可慨也!淳熙字长孺,钱塘人,万历癸未进士,官至吏部稽勳司郎中。敛之再记。

交友论

欧逻巴人利玛窦撰

交友论题解

《交友论》是利玛窦为南昌的明宗室建安王所撰的天主教交友之道。作者,字西泰,原名Matteo Ricci,意大利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初在广东、肇庆,后在韶州、南京、南昌、北京等地传教。利玛窦年卒于北京,终年五十九岁。《交友论》初刻於万历二十三年南昌,年南京再版,年北京三版。此书编入《天学初函》,亦收入《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存目。今底本有冯应京年“刻交友论序”,亦有瞿汝夔年“大西域利公友论序”,共面,载于《天学初函》第一册,藏于梵谛冈教廷图书馆(Bib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 ;Rac.Gen.Or.III-号;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

《交友论》主要论述天主教交友之道:“吾友非他,即我之半,乃第二我也,故当视友如己焉。”“相须相佑”,“彼此胥助”,是上帝命人的交友之道。“君子之交友难,小人之交友易”,所以要分辨良莠,谨慎交友。最后, 作者以生动的事例指出“永德,永友之美饵矣。”

本书写成后,在教内外影向颇大。据《□冈斋笔尘》(金坛王肯堂著),载:“利君遗余《交友论》一编,有味乎其言之也,病怀为之爽然,胜枚生七发远矣;使其素塾于中土语言文字,当不止是,乃稍删润著于篇。”另外,本书曾是著名反天主教学者许大受所阅天主教“数十万言”著作之一。

刻交友论序

西泰子间关八万里东游於中国,为交友也。其悟交道也深,故其相求也切,相与也笃,而论交道独详。嗟夫,友之所系大矣哉!君臣不得不义,父子不得不亲,夫妇不得不别,长幼不得不序,是乌可无交。夫交非泛泛然,相欢洽、相施报而已。相比、相益、相矫、相成、根於其中之不容已,而极於其终之不可解,乃称为交世。未有我以面而友以心者,亦未有我以心而友以面者。鸟有友声,人有友生。鸟无伪也,而人容伪乎哉?京不敏蚤溺,铅椠未遑,负笈求友,壮游东西南北。乃因王事敦友谊,视西泰子,迢遥山海,以交友为务,殊有余愧,爰有味乎?其论而益信,东海西海,此心此理同也。付之剞厥。冀观者知,京重交道,勿忍见弃。即颜未承,词未接,愿以神交,如阳燧向日,方诸向月,水火相应以生。京何敢忘德,《交友论》凡百章,藉以为求友之贽。

明万历辛丑春正月八日

盱眙冯应京敬书于楚臬司之明德堂

大西域利公友论序

昔,周家积德累仁,光被四表,以致越裳肃慎,重译来献。周文公护而不居,曰:“正朔不加,未敢臣畜。”于是以宾礼宾之,而周官王会著在史册。自时厥,后汉通漠碛,唐聘海邦,虽亦殊域并至,德感鲜称。故庭实则繁,而论著罔列洪。惟我大明中天,冠绝百代,神圣继起,德覆无疆,以致遐方硕德如利公者,慕化来款,匪希闻达,愿列编氓,诵圣谟,遵王度,受冠带,祠春秋,躬守身之行以践真,修申敬事天之旨以裨正学,即楚材、希宪未得与利公同日语也。万历己丑,不佞南游罗浮,因访司马节斋刘公,与利公遇于端州,目击之顷,已洒然异之矣。及司马公徙公于韶,予适过曹溪,又与公遇。于是,从公讲象数之学,凡两年而别。别公六年所,而公益北学中国,抵豫章,抚台仲鹤陆公留之,驻南昌,暇与建安郡王殿下论及友道,著成一编。公举以示不佞,俾为一言弁之。予思楛矢白雉,非关名理,而古先□王犹颁示之,以昭明德。今利公其弥天之资,匪徒□宾服习圣化,以我华文译彼,师授此心此理,若合契符,藉有录之,以备陈风采谣之,献其为国之瑞,不更在楛矢白雉百累之上哉?至其论义精粹,中自具足,无俟拈出矣。然于公特百分一耳。或有如房相国融等,为笔授其性命、理数之说,勒成一家,藏之通国,副在名山,使万世而下有知其解者,未必非昭事上天之准的也。

万历已亥正月

谷旦友人瞿汝蘷序

交友论

欧逻巴人利玛窦撰

窦也,自最西航海入中华,仰大明天子之文德、古先王之遗教,卜室岭表星霜,亦屡易矣。今年春时,度岭浮江抵於金陵,观上国之光沾沾自喜,以为庶几不负此游也。远览未周,返棹至豫章,停舟南浦,纵目西山玩奇挹秀,计此地为至人渊薮也。低回留之不能去。遂舍舟就舍,因而赴见建安王,荷不鄙许之以长揖宾序,设醴欢甚。王乃移席握手而言曰:“凡有德行之君子,辱临吾地,未尝不请,而友且敬之。西邦为道义之邦,愿闻其论《友道》何如?”窦退而从述曩少所闻,辑成《友道》一帙,敬陈於左。吾友非他,即我之半,乃第二我也,故当视友如己焉。友之与我虽有二身,二身之内,其心一而已。相须、相佑,为结友之由。孝子继父之所交友,如承受父之产业矣。

特当平居无事,难指友之真伪;临难之顷,则友之情显焉。盖事急之际,友之真者,益近密;伪者,益疏散矣。有为之君子,无异仇,必有善友。(如无异仇以加儆,必有善友以相资。)交友之先宜察,交友之后宜信。虽智者,亦谬计己友多乎实矣。(愚人妄自侈曰:“友似有而还无。”智者抑或谬计,友无多而实少。)友之馈友而望报,非馈也,与市易者等耳。友与仇如乐与闹,皆以和否辨之耳。故友以和为本焉。以和微业长大,以争大业消败。(乐以导和,闹则失和,友和则如乐;仇不和,则如闹。)在患时,吾惟喜看友之面。然或患、或幸,何时友无有益,忧时减忧,欣时增欣?仇之恶以残仇,深於友之爱以恩友,岂不验世之弱于善,强于恶哉!人事情莫测,友谊难凭。

今日之友,後或变而成仇;今日之仇,亦或变而为友,可不敬慎乎?徒试之于吾幸际,其友不可恃也。(脉以左手验耳,左手不幸际也。)既死之友,吾念之无忧。盖在时,我有之,如可失;及既亡,念之如犹在焉。各人不能全尽各事,故上帝命之交友以彼此胥助。若使除其道於世者,人类必散坏也。可以与竭露发予心,始为知己之友也。德志相似,其友始固。也,双又耳。彼又我,我又彼。)正友不常,顺友亦不常。逆友有理者,顺之;无理者,逆之。故直言独为友之责矣。交友如医疾,然医者诚爱病者,必恶其病也。彼以救病之故,伤其体、苦其口。医者不忍病者之身,友者宜忍友之恶乎?谏之、谏之,何恤其耳之逆,何畏其额之蹙?友之誉及仇之讪,并不可尽信焉。

友者於友,处处时时一而已。诚无近远、内外、面背、异言、异情也。友人无所善我,与仇人无所害我等焉。友者过誉之害,较仇者过訾之害,犹大焉。(友人誉我,我或因而自矜;仇人訾我,我或因而加谨。)视财势友人者,其财势亡,即退而离焉。谓既不见□初友之所以然,则友之情遂涣也。友之定於我之不定事,试之可见矣。尔为吾之真友,则爱我以情,不爱我以物也。交友使独知利己,不复顾益其友,是商贾之人耳,不可谓友也。(小人交友如放帐,惟计利几何。)友之物皆与共。交友之贵贱,在所交之意耳。特据德相友者,今世得几双乎?友之所宜,相宥有限(友或负罪,惟小可容;友如犯义,必大乃弃。)。友之乐多於义,不可久友也。忍友之恶,便以他恶为己恶焉。

我所能为,不必望友代为之。友者,古之尊名。今出之以售,比之於货,惜哉!友於昆伦迩,故友相呼谓兄,而善於兄弟为友。友之益世也,大乎财焉。无人爱财为财,而有爱友特为友耳。今也,友既没言而谄谀者。为佞,则惟存仇人以我闻真语矣。设令我或被害於友,非但恨己害,乃滋恨其害自友发矣。多有密友,便无密友也。如我恒幸无祸,岂识友之真否哉?友之道甚广阔,虽至下品之人,以盗为事,亦必似结友为党,方能行其事焉。视友如己者,则遐者迩、弱者强、患者幸、病者愈,何必多言耶?死者犹生也。我有二友相讼於前,我不欲为之听判,恐一以我为仇也;我有二仇相讼於前,我犹可为之听判,必一以我为友也。信于仇者犹不可失,况于友者哉?信于友,不足言矣。

友之职,至於义而止焉。如友寡也,予寡有喜,亦寡有忧焉。故友为美友,不可弃之也。无故以新易旧,不久即悔。既友,每事可同议,定然先须议定友。友於亲,惟此长焉。亲能无相爱,亲友者否。盖亲无爱亲,亲伦犹在。除爱乎?友其友,理焉存乎?独有友之业能起友,友之友仇,友之仇为厚友也(吾友必仁,则知爱人、知恶人,故我据之。)。不扶友之急,则临急无助者。俗友者,同而乐多於悦别,而留忧义友者;聚而悦多於乐散,而无愧我能防备。他人友者,安防之乎?聊疑友即大犯友之道矣。上帝给人双目、双耳、双手、双足,欲两友相助,方为事有成矣。(“友”字古篆作,即两手也,可有而不可无。“朋”字古篆作“”,即两“”也,鸟备之方能飞。

古贤者视朋友,岂不如是耶?)天下无友,则无乐焉。以诈待友,初若可以笼人,久而诈露,反为友厌薄矣;以诚待友,初惟自尽其心,久而诚孚,益为友敬服矣!我先贫贱而後富贵则旧交不可弃,而新者或以势利相依;我先富贵而后贫贱,则旧交不可恃,而新者或以道义相合。友先贫贱而后富贵,我当察其情。恐我欲亲友,而友或疏我也。友先富贵而後贫贱,我当加其敬,恐友防我疏,而我遂自处于疏也。夫时何时乎?顺语生友,直言生怨。视其人之友如林,则知其德之盛;视其人之友落落如晨星,则知其德之薄。君子之交友难,小人之交友易。难合者难散,易合者易散也。平时交好,一旦临小利害,遂为仇敌,由其交之未出於正也。交既正,则利可分、害可共矣。我荣时请而方来,患时不请而自来,夫友哉!

世间之物,多各而无用,同而始有益也。人岂独不如此耶?良友相交之味,失之後愈可知觉矣。居染墨而狎染人。近染色,难免无污秽其身矣。交友恶人,恒听视其丑事,必习之而浼本心焉。吾偶候遇贤友,虽仅一抵掌而别,未尝少无裨补,以洽吾为善之志也。交友之旨无他,在彼善长於我,则我效习之;我善长於彼,则我教化之。是学而即教,教而即学,两者互资矣。如彼善不足以效习、彼不善不可以变动,何殊尽日相与游谑,而徒费阴影乎哉?(无益之友,乃偷时之盗。偷时之损,甚於偷财。财可复积,时则否。)使或人未笃信斯道,且修德尚危,出好人丑心战未决,於以剖释其疑,安培其德而救其将坠计,莫过于交善友。盖吾所数闻、所数睹渐透於膺,豁然开悟,诚若活法劝责吾於善也。

严哉!君子,严哉!君子。时虽言语未及,怒色未加,亦有德威,以沮不善之为与,尔不得用我为友而均为妩媚者。友者,相褒之礼易施也,夫相忍友乃难矣。然大都友之,皆感称己之誉而忘忍己者之德。何欤?一显我长、一显我短故耳。一人不相爱,则耦不为友,临当用之时,俄识其非友也。愍矣!务来新友,戒毋諠旧者友也,为贫之财,为弱之力,为病之药焉。□家可无财库,而不可无友也。仇之馈,不如友之棒也。世无友,如天无日,如身无目矣。友者,既久寻之,既少得之,既难存之;或离于眼,即念之于心焉。知友之益,凡出门会人,必图致交一新友,然後回家矣。谀谄友非友,乃偷者偷其名而僭之耳。吾福祉所致友,必吾灾祸避之。友既结成,则戒一相断友情。

情一断,可以姑相著而难复全矣。玉器有所粘,恶于观,易散也,而寡有用耶。医士之意,以苦药疗人病。谄友之向,以甘言于人财。不能友己,何以友人?智者欲离浮友,且渐而违之,非速而绝之。欲於众人交友,□繁焉。余竟无冤仇,则足已。彼非友信尔,尔不得而欺之。欺之至,恶之之效也。永德,永友之美饵矣。凡物无不以时久,为人所厌,惟德弥久弥感人情也。德在仇人犹可爱,况在友者欤?历山王(大西域古总王。)值事,急躬入大阵。时有弼臣止之曰:“事险若斯,陛下安以免身乎?”王曰:“汝免我于诈友且显仇也,自乃能防之。”历山王亦曾交友贤士,名为善诺,先使人奉之以数万金。善诺怫而曰:“王贶吾以兹意,吾何人耶?”使者曰:“否也。王知夫子为至廉,是奉之耳。”

曰:“然则当容我为廉已矣!”而麾之不受。史断之曰:“王者欲买士之友,而士者毋卖之。”历山王未得总位时,无国库,凡获财,厚颁给与人也。有敌国王富,盛惟事务,充库讥之曰:“足下之库在於何处?”曰:“在於友心也。昔年有善待友而丰惠之,将尽本家产也。”傍人或问之曰:“财物毕与友,何留於己乎?”对曰:“惠友之味也。”(《别传》对曰:“留惠友之冀也。”意俚异而均美焉。)古有二人同行,一极富,一极贫。或曰,二人为友至密矣。窦法德(古者名贤)闻之曰:“既然,何一为富者,一为贫者哉?”(言友之物,皆与共也。)昔有人求其友,以非义事,而不见与之。曰:“苟尔不与我所求,何复用尔友乎?”彼曰:“苟尔求我以非义事,何复用尔友乎?”

西土之一先王曾交友一士,而腆养之于都中,以其为智贤者。日旷,弗见陈谏,即辞之曰:“朕乃人也,不能无过。汝莫见之,则非智士也;见而非谏,则非贤友也。”先王弗见谏过且如此,使值近时文饰过者,当何如?是的亚(是北方国名),俗独多得友者,称之谓富也。客力所(西国王名)以匹夫得大国有贤人问得国之所行大旨,答曰:“惠我友报我仇。”贤曰:“不如惠友而用恩,俾仇为友也。”墨卧皮(古闻士者折开大石榴),或人问之曰:“夫子何物愿获如其子之多耶?”曰:“忠友也。”

万历二十三年岁次乙未三月望日

二十五言

大西利玛窦述

新都後学汪汝淳较梓

二十五言题解

本文是明末来华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所著二十五条天主教箴言。利玛窦,字西泰,原名Matteo Ricci,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初在广东、肇庆,随在韶州、南京、南昌、北京等地传教,年卒于北京,终年五十九岁。今北京重刻本,有年冯应京 序,徐光启 跋,新都後学汪汝淳 较梓,共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 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 , 号。

《二十五言》系天主教的道德箴言书,涉及到了谦让、平和、静心、克己、护心、处难、不贪婪、不谄媚、不自夸、不爱世界、敬畏上帝、知行合一等二十五个问题。作者以比喻、例证、类比的方法,生动活泼地介绍了天主教的价值观和道德修养方法,是天主教信仰、灵修生活的写照。其目的在于觉世警人,“人生而蒙,非言莫觉。故天不言,而世生贤哲以觉之。”在于灵修进德,“倘诵斯言者穆然动深长之思,一切重内轻外,以上达于天德,则不必起游夏於九原,而尼父觉人之志以续。”

作为一部灵修作品,《二十五言》没有明显的体系结构,也没有通过归纳推理或演泽推理来论述问题,而是用比喻、例证、类比的方式扬善讥恶。因此,不是通过推理论证来说服人,而是通过心灵睿智来启发人,使人觉悟。在方法上,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思维模式互相启迪;在内容上,它与中国传统的修养方法相得益彰。

二十五言目录

二十五言题解

二十五言目录

重刻二十五言序

一、《二十五言》的作者

二、作者东来的目的

三、《二十五言》的目的

四、作序者的盼望

跋二十五言

一、瞻仰天主像

二、邂逅利先生

三、从游于利先生

四、利先生之学术人品

五、徐光启皈依上帝

六、《二十五言》简介

七、请求翻译经书

八、作跋者的感叹

第一节 气平身泰之法

第二节 不幸与祸患之因

第三节 顺媚谄谀与蓄忠於己

第四节 善处难事之智

第五节 不辩訾

第六节 勿溺爱

第七节 舍俗虑以安静心

第八节 修学勿惮人议

第九节 讥矜傲

第十节 物无非假

第十一节 应不美事之法

第十二节 人客居于世之喻

第十三节 守仁之道

一、恭爱上帝为仁

二、不顺命则失仁

三、以外利失其内仁

四、轻外利而重内仁

第十四节 不可怨父兄

第十五节 克己进行

第十六节 克己进德

一、有德为真福

二、贱视凡物

三、多默少言

第十七节 人生如戏之喻

第十八节 形神之喻

第十九节 知人性之法

第二十节 毋负逾分之任

第二十一节 毋因知徒傲

第二十二节 慎戒贼心之法

第二十三节 对待毁谤之法

第二十四节 行善不自伐

第二十五节 讥知而不行

重刻二十五言序

一、《二十五言》的作者

太上忘言,其次立言,言非为知者设也。人生而蒙,非言莫觉,故天不言,而世生贤哲以觉之。兹二十五言,实本天数,大西国利先生作也。

二、作者东来的目的

夫大西於中土不辽绝乎?唯是学,专事天见为总总,天民罔不交相利济也者,阽危则拯以力;迷惑,则救以言。非力所及,聊因言寄爱焉,故不厌谆谆也。凡人之情,厌饫常餐,则寻珍错於山海,亦只以异耳。先生载此道腴,梯航而来,以惠我中国。如龙脔凤胔,无所希觏。要以陈得失之林,使众著於性之不可亏,而欲之不可肆,则所关於民用固甚钜已。

三、《二十五言》的目的

於戏!立言难,听言不易,中国圣人之训夥矣。然铺糟者,见讥於轮人;掞藻者,或方之优孟。则今对证而发药,乌可以已?倘诵斯言者穆然动深长之思,一切重内轻外,以上达於天德,则不必起游夏於九原,而尼父觉人之志以续。其视《兰台》《四十二章》孰可尊用?当必有能辨之者。

四、作序者的盼望

京既受而卒业,幸裨凉德,乃付□□公之吾党。无宁使人谓我金木方讯,独藉此免内刑,且听道说途于震修无当也。惟是汇流西海不隐仁人之赐,俾共戴此天者,曙所乡往,则知言君子,将亦有契於予心。

万历甲辰岁夏五月谷旦

盱眙冯应京书

跋二十五言

一、瞻仰天主像

昔游岭嵩,则尝瞻仰天主像设,盖从欧逻巴海舶来也。

二、邂逅利先生

已见赵中丞、吴铨部前後所勒舆图,乃知有利先生焉。间邂逅留都,略偕之语,窃以为,此海内博物通达君子矣。

三、从游于利先生

亡何,斋贡入燕,居礼宾之馆,月急大官飧钱。自是四方人土,无不知有利先生者。诸博雅名流,亦无不延颈愿望见焉。稍闻其绪言馀论,即又无不心悦志满,以为得所未有而。余亦以门游从请,益获闻大旨也。则余向所欢服者,是乃糟粕煨烬,又是乃糟粕煨烬中万分之一耳。

四、利先生之学术人品

盖其学无所不窥而其大者,以归诚上帝,乾乾昭事为宗。朝夕瞬息,亡一念不在此。诸凡情感诱慕,即无论不涉其躬、不挂其口,亦绝不萌诸其心,务期扫除净洁,以求所谓体受归全者。间尝反覆送难,以至杂语燕谭、百千万言中,求一语不合忠孝大指,求一语无益於人心世道者,竟不可得。盖是其书传中所无有,而教法中所大诫也。

五、徐光启皈依上帝

启生平善疑,至是,若披云然了无可疑;时亦能作解,至是,若游溟然,了亡可解;乃始服膺请事焉。间请其所译书数种,受而卒业。其从国中携来诸经书盈箧,未及译,不可得读也。

六、《二十五言》简介

自来京师,论著复少,此《二十五言》成於留都。今年夏,楚宪冯先生请以付黎枣传之。其人是亦所谓万分之一也,然大义可睹矣。

七、请求翻译经书

余更请之曰:“先生所携经书中,微言妙义海涵地负,诚得同志数辈相共传译,使人人饫闻至论,获厥原本;且得窃其绪馀,以裨益民用,斯亦千古大快也。岂有意乎?”答曰:“唯然。无俟子言之。向自西来,涉海八万里。修途所经无虑数百国,若行枳棘中。比至中华,获瞻仁义、礼乐、声明、文物之盛,如复拨云雾见青天焉。时从诸名公游,与之语,无不相许可者,吾以是信道之不孤也。翻译经义,今兹未遑,子姑待之耳。”余窃韪其言。

八、作跋者的感叹

鸣呼!在昔,帝世有凤、有皇巢阁仪庭,世世珍之。今兹盛际,乃有博大真人览我德辉,至止於庭,为我羽仪。其为世珍,不亦弘乎?提扶归昌,音声激扬以赞,赞我文明之休,日可俟哉,日可俟哉!

万历甲辰长至日

後学云间徐光启撰

第一节 气平身泰之法

物有在我者,有不在我者。欲也、志也、勉也、避也等我事,皆在我矣。财也、爵也、名也、寿也等非我事,皆不在我矣。在我也者易持,不在我也者难致。假以他物为己物,以己物为他物,必且倍情,必且拂性,必且怨咎世人又及天主也。若以己为己,以他为他,则气平身泰,无所抵触无冤无怨,自无害也。是故,凡有妄想萌於中尔,即察其何事。若是在我者,即曰:“吾欲祥则靡不祥,何亟焉?”若是不在我者,便曰:“於我无关矣。”

第二节 不幸与祸患之因

欲之期,期於得其所欲也;避之期,期於不遇其所避也。故不得其所欲,谓不幸焉;遇其所避,谓患焉。藉令吾所欲得,惟欲得其所得之在我耳;吾所避,惟避其所不遇之在我耳,则岂有不幸而稍为患哉?尔冀荣禄、安佚、修寿,尔畏贫贱、夭病、死丧,固不免时不幸而屡患也。

第三节 顺媚谄谀与蓄忠於己

彼恒被遇富显,以馔具宴饮之,以缯帛赠遗之。尔不得焉,勿以为意也。何也?彼所为,尔弗为之;则彼所得,尔宜勿得之矣。彼以顺媚、以谄谀得斯耳。尔不欲顺媚、谄谀,而复欲并得斯,无乃悖乎?不予其价,能取其物乎?如经过市中,有买蔬者,与若干钱,而尔否也,尔岂妒买之者,而以为得多乎尔耶?彼携蔬而去,尔存未费钱而往,则同矣。富显者无馔宴、无缯帛予尔,无他焉,惟尔无馔宴、缯帛之价与之耳。彼以顺、以誉,皆价也。尔如欲货,则勿惜价矣。然而我代馔宴、缯帛者,获何物欤?不阿顺、不苟誉,存直蓄忠於己,则赡矣。

第四节 善处难事之智

适遇难事,纵非我所愿,又非我所能避焉,是在用智以善处之。士之行世,譬如博塞之精者。然值胜数而胜,夫人之所能也。值不胜之数而善运之,以使胜,是以智易其不胜之数也。

第五节 不辩訾

有传於尔曰:“某訾尔,指尔某过失。”尔曰:“我犹有别大罪恶,某人所未及知。使知之,何訾我止此欤?”认己之大罪恶,固不暇辩其指他过失者矣。芳齐,西邦圣人也。居恒谓己曰:“吾,世人之至恶者也。”门人或疑而问之曰:“夫子尝言,伪语纵微小,而君子俱弗为之。岂惟以谦己可伪乎?夫世有害杀人者,有偷盗者,有奸淫者,夫子固所未为,胡乃称己如此耶?”曰:“吾无谦也,乃实言也。彼害杀、偷盗、奸淫诸辈,苟得天主佑引之如我,苟得人诲助之如我,其德必盛于我也。则我恶岂非甚于彼哉?”圣人自居于是,余敢自夸无过失而辩訾者乎?

第六节 勿溺爱

倘有受益於物而爱之,尔极思夫何物类也?从轻而暨重焉。爱瓯耳曰:“吾爱瓦器”,则碎而不足悼矣。爱妻子曰:“吾爱人者”,则死而不足恸矣。瓦者毁,人者丧,常事难免焉。

第七节 舍俗虑以安静心

欲安静其心,当先舍俗虑。俗虑曰:“我不汲汲於营赀,恐卒无以望吾腹矣。不恒怒,则孥仆为不良矣。”吾意宁甘心死于饥饿也,无宁惫心生於丰馔也;宁孥仆为不良也,无宁我为不肖子也。试言其小者,如忽泻灯油破罐子,且禁其骇怒,默询於己曰:“心之安静贵耶,天下贵耶?心之安静贵,无疑矣。今何不以油一勺、以瓦一片,买此安静心乎?所得之贵如此,捐价之贱如彼,何惜耶?”又尔呼儿童,儿童不应。彼或未闻尔声耳,或已闻而有所避命耳。虽然,尔岂宜因他心之忤,即怒乱而挫损本心哉?

第八节 修学勿惮人议

人凡立志修学,即当预思必有指议我者。如见端立拱翼,必且曰:“此矜容也。”如见周旋中礼,必且曰:“此色庄也。”咸指曰:“夫夫也,从何处忽发圣者耶?”今吾为学,惟斯不矜容,不色庄,而卓然自立,俨如承上帝之令列於行伍,而不敢有尺寸之失焉,此则始也。指议之者,自心服其实修,且起敬自悔其议矣。若不然,一因指议而骤自退屈,不将为人所重笑乎?先笑我进,後笑我退也。

第九节 讥矜傲

物之奇异,尔毋傲而夸也。若马自傲而曰:“我乃良马也”则已。尔傲而曰:“我有良马。”不面赧代畜而傲乎?尔非马也,但获马之用耳已。吾克以道义,用物是我事也,而傲犹不可,况矜夫不在我者耶?

第十节 物无非假

物无非假也,则毋言己失之,惟言己还之耳。妻死,则己还之;儿女死,则已还之;田地被攘夺,不亦还之乎?彼攘夺者,固恶也,然有主之者矣。譬如原主使人索所假之物,吾岂论其使者之善欤,恶欤?但物在我手际,则须存护之,如他人物焉。

第十一节 应不美事之法

尝有所遇诸不美事,尔即谛思何以应之。如遇恶事,君子必有善以应;遇劳事,以为应;遇货贿事,以廉应;遇怨谤事,以忍应。犹以铁钺加我,我设于盾以备之,又何惧乎?

第十二节 人客居于世之喻

尔在世界中,宜视己如作客然。宴饮列席,馔具厚薄,由乎主人,尔无责。望行炙之人以次,当及尔,尔徐徐寡取之;行过弗及尔,尔毋援之;行而未至尔,尔毋迎之。尔能于所服御如此,于妻子如此,于财货如此,于权势如此,则尔宜为天主所客宴诸天上矣。使如行炙人之及尔、厚尔,而尔无与焉,尔已天上客,岂犹为乃世人耶?

第十三节 守仁之道

一、恭爱上帝为仁

夫仁之大端,在于恭爱上帝。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仁者,信其实有,又信其至善,而无少差谬,是以一听所命,而无俟强勉焉。知顺命而行,斯之谓智。

二、不顺命则失仁

夫命也,我善顺之则已。否则,即束缚我如牛羊,而牵就之。试观宇宙中,孰有勇力能抗违后帝命,而遂己愿者乎?如以外物得失为祸福,以外至荣辱为吉凶,或遭所不欲得,或不遭所欲得,因而不顺命,甚且怨命,是皆失仁之大端者也。何也?

三、以外利失其内仁

凡有生之物,皆趋利避害,而并怨其害己之缘者也。不能以受害为悦,必不能以损己为喜。父子之恩而至於相残,无他,谓其亲不遂其所欲得也。卫辄,子也;蒯聩,父也。子而拒父,正以君国为福、为吉焉耳。彼农夫之怨岁也,商贾之怨时也,死丧者怨天也,亦犹是也,是俱以外利失其内仁也。

四、轻外利而重内仁

君子独以在我者度荣辱、卜吉凶,而轻其在外於所欲。值欲避,一视(义)之宜与否。虽颠沛之际,而事上帝之全(礼),无须臾间焉。

第十四节 不可怨父兄

天下难事,执有两柄。一可执,一不可执。试如父兄之欲害其子弟也。曰:“害人之事,是乃不可执之柄。”则难举之矣。曰:“父兄也,是乃可执之柄。”则举之矣。然则父兄不善,欲害子弟也,子弟不可怨矣。虽有父兄不善,造物者以我属焉,岂容我择其善否乎?

第十五节 克己进行

若或取乐之淫想形於心,汝先勤戒,勿被其取焉。後退而念取乐之际,自污自丑一时;取乐之毕,自悔自责一时,终则思曰:“如此非乐,何不舍之,而独乐洁己止乐哉?使我克乐,善乎?使乐克我,善乎?宁不思取欢之顷,瞬息而遗长痛于膺中乎哉?”若斯,必欲心自消,道心大长,而神乐於尔生矣。

第十六节 克己进德

一、有德为真福

尔观受爵禄者、得安逸者、有声望者,勿萌妄想,谓彼获真福而果幸也。真福也者,在於我所欲得,即由我得之,不在於得其所不由我者也。彼皆不由我者,从外而来,谁言其得之在我乎?尔不愿为富贵,有闻名,第愿有德而为正人耳。

二、贱视凡物

然行德而为正人之道,莫如贱视凡物不由我也。夫不肖者,竟不责己惧害望利也,而皆由他人焉。君子一一责诸己耳,而恒曰:“彼能死我也,不能害我矣;彼能富我也,不能利我矣。”

三、多默少言

进德之兆,多默少言。言而不言,酒之旨、殽之美。不讪人,少誉人,不诉己之长。听己之誉,则默笑誉之者;听己之訾,则不辩訾之者。卒防备己如仇、如寇焉。

第十七节 人生如戏之喻

人生世间,如俳优在戏场上;所为俗业,如搬演杂剧。诸帝王、公卿、大夫、士庶、奴隶、后妃、妇婢,皆一时妆饰者耳。则其所衣,衣非其衣;所逢利害,不及其躬。搬演既毕,解去妆饰,即漫然不相关矣。故俳优不以分位高卑长短为忧喜也,惟扮其所承脚色,则虽丐子,亦当真切为之,以称主人之意焉。分位全在他,充位亦在我。

第十八节 形神之喻

务形上之,如多饮、多食、多眠、多色,是贱丈夫之效也。夫大丈夫之诚意,惟在神心耳已,彼形事若耻之焉。但无如之何,姑轻事之耳。我身譬则驴也,而神心譬则子也。养驴则整其厩枥、厚其饮食、华其羈络、饰其鞍辔,而令己独子秽也、馁也、冻也,殍於途中,夫贱丈夫乎?鸣呼!今世之贱丈夫盈街,而人莫之惜也。

第十九节 知人性之法

欲知性之正,当观人与己不殊事。试之如他仆乍坏瓶子,尔必曰:“常事也,不可忿。则可知尔瓶子坏,非怪也。自微推巨,他妻子死,无不识曰命也、数也。傥己所爱而死,则遽伤神号泣,呜呼!呜呼!哀兮哀兮!尽年不已。胡不记曩为他人言乎?尔恚儿童者嬉则愚也,乃欲弱非弱矣;谴奴仆者惰则愚也,乃欲驽非驽矣;欲子不死,亦愚也,乃欲人非人矣。

第二十节 毋负逾分之任

逾分之任,智者毋负。负所不能任者,并失其所能任者焉。尔或为虏,卖尔身为奴,何等羞惭愤恨?尔将自己心役役於物束缚苦楚,而乃熙熙乎哉?

第二十一节 毋因知徒傲

人通《易》善解,辄以敖人,或自夸其能。尔闻之默曰:“使伏羲氏明著性命之理,不以卦爻蕴蓄其旨,此人将无以自夸诩焉。”然有人欲学儒,则慕性命之理,心将明之,身将行之。且稽古中国先进孰善说性命?顾闻其人莫如文王、周公、仲尼,其说莫辨于《易》,即取《易》读之。读之未达,即询能解之者,而穷叩之止。于是,其所事无贵矣;既解达而能力行,是乃贵焉。如徒诵其文而扬其微义,是图为儒而成优伶乎,惟用《易》代《乐府》耳。夫见人从我求《易》之讲,当愈耻己之不能行其言也,况敖夸乎哉?

第二十二节 慎戒贼心之法

交於小人,尔慎戒贼心,如行路戒踏钉、失足焉。相互於秽物,无不自浼也。故遘谭淫事者,汝或有道以移易其谭,以洁论也;否则,以面之红,且现己弗悦听之。

第二十三节 对待毁谤之法

有毁谤尔,尔想彼以是意为其自所当为也。人各有意,孰能皆与尔翕欤?然其状惟自误、自妄耳,於尔初无关矣。譬有人疑我曾婚,而我未婚。彼昧也,於我曷伤乎?则方遇忤逆者,尔则曰:“彼以是意为其自所当为,则无诧异而不加嗔于人也。昔吾乡有三善士坐道旁,忽被无道人詈讪极甚。其一士竟不动心,一冁然喜,一忧而泣焉。心不动忿者,乃心已定,无以外为累也。喜者,乃思己或有愆,则喜人之知而我责也;忧而泣者,乃视其詈已之罪,矜而哀之也。噫嘻!吾侪陋焉,几遇受辱之患,苟免报复之戾且幸矣,孰暇怜其辱我之罪耶?以人德裨己行,常闻焉;以人慝增己德,尚矣夫。

第二十四节 行善不自伐

君子毋自伐,自伐也者,无实矣。尔在学士之间少谭学术,只以身践之可也。若同在筵,不须评论贤者在筵何如,惟饮食如贤者而已。从众之情,於形有利而於心有伤,贤者不以形之苟乐,陷心于难洗之耻也。评论德行,宜让齿爵之尊;躬行道德,无可让者。人愈谦,愈争先也。设因讱,有讥尔曰无知,而尔喜之,尔学已有符矣。盖羊之示饱,非哇草之谓也。长绒充酪而牧已,知矣。

第二十五节 讥知而不行

学之要处,第一在乎作用,若行事之不为非也。第二在乎讨论,以徵非之不可为也。第三在乎明辩是非也。则第三所以为第二,第二所以为第一所宜,为主、为止极乃在第一耳。我曹反焉,终身泥濡乎第三,而莫顾其第一矣。所为悉非也,而口谭非之不可为,高声满堂,妙议满篇。

三山论学

泰西后学艾儒略著

天主降生一千八百四十七年重刊

司教马热罗准

三山论学编序

《三山论学》乃是意大利传教士艾儒略与明末名臣相国叶向高在福州的论天主之书。 福州即三山 ,天主教当时称天学,因此题名为“三山论学。”

今刻本,苏茂相 作序,段袭亦作重刻本序,并于书首附福唐叶向高《赠思及艾先生诗》。 山西绛州的信徒段袭在“重刻三山论学序”中说,“三山论学书,艾先生既刻于闽,余何为又刻于绛?从余兄九章命也。…著书非深于圣学性理不能,艾先生事也;刻书则凡诸信友皆所宜任,吾辈事也。敬因是刻,并识余兄与高先生之言,告此心同余而力过余者。”在此所称“余兄九章”指段衮 ,“高先生”指高一志 ,原名王丰肃,而南京教难以来,天启四年 重入内地,换名高一志,因南京相识人多,乃避往绛州。则《三山论学》之初刻本当在福州,其次可为杭州,又其次即为绛州。

本书根据年司教马热罗 准印的刻本编辑整理,共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同馆藏还有几部,文献编码为Borg.cine., , , Rac.Gen.Or.III-号;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 , , , , , , , , 号; 亦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文献编码为D号。

艾儒略,字思及,本名Giulio Aleni,意大利耶稣会士,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广州、北京、开封、南京、上海、杨州、陕西、杭州、山西绛州、江苏常熟、澳门、福建福州、泉州、兴化、永春、延平等地居留,在闽年,年殁於延平,葬福州十字山。有一位反教学者也提道过,“三山人皆知客有自西洋来者,其人碧眼虬髯,艾其名,盖聪明智巧人也,” 被闽人誉为“西来孔子”,又见段袭“重刻三山论学序”说:“第中华幅员万里,先生落落晨星,屦迹不尽到,謦欬不尽闻。惟书可以大阐天主慈旨,晓遍蒙铎。若处处有艾先生,人人晤艾先生,且若时时留艾先生也。”“开教积功,舍著书、刻书,其道或无由也。”

《三山论学》大约是艾儒略与叶向高两天的谈话记录,其主要内容是“辨究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学”,包括“天地万物自必有以造之者”,“天主为降生救人,而天堂地狱实为天主赏罚之具。”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天主唯一,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全能者(一至七节)。第二部分是对世间善恶祸福问题的解答(八至十二节)。第三部分是对灵魂不灭,死后审判的论述(十三至十六节)。第四部分是对天主降生的考证和释疑(十七至二十节)。其目的在于教人“尊崇天主”,“遵行教诫”,“返勘吾身从何而出,吾性从何而赋,今日作何昭事,他日作何归复?真真实实,及时图勉。”

三山记学编目录

三山论学编序

三山记学编目录

三山论学记序

重刻三山论学序

一、著书刻书之功

二、著书刻书之赏

赠思及艾先生诗

前言

第一节 天主唯一

一、钦崇天主为学术正旨

二、当钦崇唯一真主

三、唯天主能造物

第二节 天主造物

一、天主赋人灵性形骸

二、天主化生主宰万物

第三节 太极非天主

一、太极不能主宰万化

二、太极不能造化万有

三、太极不能为天地主

第四节 善恶由来

一、恶非天主所造

二、善恶人自造

三、天主好善恶恶

第五节 东来传教

一、万物皆天主所造

二、万物皆天主安养

三、天主无烦无劳

第六节 东来传教

第七节 万物之用

一、物皆有用

二、害人之物亦有用

三、物因人犯命而害人

第八节 善人遭祸

一、人不足以知天主

二、人不足以知人善恶

三、天主能知人善恶

四、天主以祸炼善人

五、福祸赏罚不可归气数

第九节 恶人受罚

一、惩罚不因父及子

二、名声与良心非惩罚

三、死后审判为真赏罚

四、天主惩罚至明至当

五、天主对恶人之罚

六、天主赏罚至公至义

第十节 人世善恶

一、天主赋人善性

二、善恶之分原由

三、天主不定人性为善

四、天主不笃生贤君

五、天教有助于政平俗美

第十一节 改过迁善

一、改过迁善之喻

二、当砥砺图新

第十二节 天主望人改过

一、尽歼恶人将绝灭人类

二、天主慈悲望人悔改

三、世有始恶终善之人

四、不必遽歼纵恶无忌者

第十三节 天主赏罚

一、遽赏遽罚错紊天主彰瘅之权

二、一善一恶不足以定人善恶

三、随善随罚使德行不纯

四、世福不足以报圣贤

五、世福有害于德修

六、世祸不足以报恶人

七、世间祸福无益于陶冶于民

八、恶人凌善有益于试炼善人

九、天主显示赏罚恶之征

十、天主赏罚至公至妙

第十四节 灵魂不灭

一、灵魂非气

二、灵魂非精气

三、生物灵魂三种

四、天主审判人灵魂

第十五节 身后苦乐

一、苦乐之缘在神而不在形

二、身后苦乐非无所附着

三、神明常存不与白骨俱朽

四、当图善生善死之道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

一、身后审判不可不论

二、常念四末以绝犯罪

三、以人之究竟劝善戒恶

四、天堂地狱可赏善罚恶

五、不可因佛教而诋天堂地狱

六、天主以天堂地狱赏善罚恶

第十七节 天主降生

一、天主隆生之意

二、天主降生而不离天

三、天主接人性以降生

四、圣母爱天主而不亵

五、天主因爱而不嫌其亵

六、天主降生有书可考

七、天主降生无可比拟

第十八节 童女怀孕生子

第十九节 降生微贱之家

第二十节 降生如德亚

一、天主不必必于中土

二、天主降生于如德亚之意

三、不可因降生之地而生疑

四、当一心钦崇天主

第二十一节 赠送圣经

三山论学记序

三山论学记者,泰西艾子与福唐叶相国辨究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学也。夫天地万物自必有以造之者,穷无穷,极无极,稽其所以造之者,天主是也。然艾子以天主为降生救人,而天堂地狱实为天主赏罚之具。盖其国历来尊信教法。如此相国之往复辨难不啻数千百言,微艾子之墨守曷敌输攻?然微相国之尘屑霏霏,则艾子之能不疲于屡照者,其明镜熟从而发之。窃叹诸葛武侯读书观其大意,不以寻章摘句为能。如艾子所论尊崇天主,欲人遵行教诫,返勘吾身从何而生,吾性从何而赋,今日作何服事,他日作何归复,真真实实,及时勉图。如人子之事父母,起敬起孝,此则其论学之大意。馀虽千百言,以此数语蔽之可也。

石水苏茂相书

重刻三山论学序

一、著书刻书之功

三山论学书,艾先生既刻于闽,余何为又刻于绛?从余兄九章命也。余兄何以命余?曰:为天主著书功大,为天主刻书功亦大也。

著书之功

其大著书功者何?曰:艾先生学澈天人,不务荣显,铲名灭迹,向氛烟毒雾中,行九万里为天主铎教中华,其至德精修自尔感人。第中华幅员万里,先生落落晨星,屦迹不尽到,謦欬不尽闻。惟书可以大阐天主慈旨,晓遍蒙铎。若处处有艾先生,人人晤艾先生,且若时时留艾先生也。故著书功大也。

刻书之功

其大刻书功者何?曰:艾先生持诫精严,一介不取,年饥用费而加倍,额粮应至而愆期,保赤济饥,宁滋减口。著书虽易,刻书实难。非资二三信友、仔肩、梓工,虽有绝妙之书,超性之理,破千古之差谬,振举古之沉迷,而韫匮之藏,终无由传所欲传。使沛然洋溢,若斯之广且速也,故刻书功亦大也。

著书与刻书并重

夫著书功如日,自具真光,施照万有。刻书功如月,无光而传日光,以照日之所不及照;而清辉彻夜,皎色亲人。又畴以其光从日借,遂薄月谓不光也哉?故刻书功与著书功并大也。

重刻之功

至于初刻再刻,苟同一心为主阐教,即同一月为主传光。要论厥功及人,而得之浅深,刻之先后,无论也。艾先生是书率皆天主要旨,而闽刻至此方者绝少,人多不及见,余兄所以嘱余再付剞劂也。

二、著书刻书之赏

三福冠两审判

抑余又闻高先生三福冠两审判之说矣。三福冠者何?为天主致厥命,守童贞,开圣教也。两审判者何?人死候小审判,天地终候大审判也。

三福冠两审判释疑

夫致命守童贞事至难,其获天上异宠群中显著宜也。开教事似易,厥福乃与致命,守童贞同,何也?为其功大且久,可以被天下,传万世也。人死候小审判,善恶已定定矣。又须大审判者,何也?曰:品定矣,量未极也。人死候风流余韵,犹足感人;善善恶恶更相引,迪其功罪亦相通,积累及无穷世;非天地终候,其量皆不能极其报,亦皆不能尽,故须大审判也。大审判之说,义甚广,兹其一端尔。

开教之功在于著书刻书

而余因是有感于福冠之荣宠也。盖审判之威严也,升则永升,堕则永堕;若在世梦梦度日,死后竟将安归乎?清夜一思,甚刺五内。则为天主开教,而积死后可大可久之功,固非缓事。而开教积功,舍著书、刻书,其道或无由也。著书非深于圣学性理不能,艾先生事也;刻书则凡诸信友皆所宜任,吾辈事也。敬因是刻,并识余兄与高先生之言,告此心同余而力过余者。

古绛后学段袭撰

赠思及艾先生诗

天地信无垠,小智安足拟。

爰有西方人,来自八万里。

蹑历穷荒,浮槎过弱水。

言慕中华风,深契吾儒理。

著书多格言,结交皆名士。

俶诡良不矜,熙攘乃所鄙。

圣化被九埏,殊方表同轨。

拘儒徒管窥,达观自一视。

我亦与之游,冷然得深旨。

前言

旅人西陬后学也。承先圣述造万主真传,梯航九万里,经身毒诸国入中华。初由粤而两都,观光上国。复由都门而晋秦吴越,每喜请益大邦诸君子。相国福唐叶公,以天启乙丑,延余入闽多所参证。丁卯初夏,相国再入三山。一日余造谒,适观察曹先生在坐。

第一节 天主唯一

相国笑而谓曰:“二君俱意在出世,愿一奉佛,一辟佛,趋向不同,何也?”

儒略曰:“大都各以生死大事为重耳。”

一、钦崇天主为学术正旨

观察公曰:“吾于佛氏,亦择其善者从之。如看古名人法帖,岁久多蛀,吾直摹其未蛀者耳。释氏之教,未暇论其根由。第摘一二,如六度梵行,或亦人世指南,胡可少也。”

学述当正宗旨源头

儒略曰:“六度条目,与吾教七克次序颇似。

第论学术,必挈宗旨源头,方可别其正否。如偏霸小国,其创术立法,岂不彷佛正统?然实是僭窃名号。吾泰西诸国,千百年来,尽除异端,一以敬天地之主为宗。且天下万国五大州之广强半多宗焉。即至身毒佛生之地,迩来亦多舍释教而宗天主。

当钦崇天地万物之主

“天主也者,天地万有之真主也。造天、造地、造人、造神、造物,而主宰之,安养之。为我等一大父母。心身性命,非天主孰赋异?天下国家,非天主孰安排?吾人所极当钦崇者也。

⑴不可尊佛过于敬天主

“按释迦,乃净饭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则亦天主所生之人耳。虽著书立门,为彼教所尊,岂能出大邦羲、文、周、孔之右?今奉羲、文、周、孔之教者,亦但尊为先王先师,不敢尊为万物主,则奉释迦之道者,岂可不知敬信天主,忘其无上尊威,无尽恩慈,而贸贸然心心奉佛,祸福为彼是求,生命惟彼是依也哉?

⑵人心性命是天主所赋

“噫!人心性命,原天主所赋也。佛以明心见性为宗,则当先发明天主所以为主,其赋于人者若何?吾之所以为人,不负造万主者若何?心性之学,始有本原,始有归着。今释教独揭佛心,广大无际,抹煞大本大源,绝不导人归向,则心于何明?性于何见?是源绝而根拔矣。即有一二微语,譬如果实既败,纵有未全熟者,概不堪用也。

⑶佛非人所当皈依

“夫一心学佛者,殆亦为身后大事,急求脱离苦海意耳,第有为善之心,而无成善之路,错认邻人为父母,非其所当皈依也。

西儒教人钦崇真主

“旅人远来,涉险历艰,经啖人、掠人之国,备极危苦,岂有他哉?惟恐人忘极大恩主,不图所以复命,永劫沉沦,至于悔而无及也。夫推大造爱人无己之心,凡我人类皆如兄弟亲属。彼不以菽粟养生,而日服乌啄蜣螂为长年养命计,能不痛切而禁止之耶?说至此,真可为之痛哭太息。故不惮再三详说,欲人于性命关头,寻认生死路径,以钦崇一造物真主。岂徒挈长较短,欲伸彼屈此,哓哓以求胜乎?

二、当钦崇唯一真主

观察公曰:“吾中国人事,虽奉佛未尝不敬天,如元旦启寅必拜天地,后及祖考百神,即丧葬婚娶亦然。岂有含齿戴发,均为覆载中人,而不知敬天者?

曰:“至尊原无二主,至道原无二理,人心尤不可有二向。

既云敬天为主,则又奉佛何为?况释氏僭尊抗主,我又安可附之以至尊?且拜天拜地,是特就其形器致敬,敬将谁任受也?试思夫苍苍之块然者,果能自立奠乎?

凡天地间种种妙有,岂其自然而能生灭,自消自长乎?抑偶然而能,并育并行、不害、不悖乎?

三、唯天主能造物

观察公曰:“谓二气之运旋者非乎?抑理也。”

理在物后

曰:“二气不出变化之材料,成物之形质。理则物之准则,依于物,而不能物物。

《诗》曰:“有物有则”,则即理也。必先有物,然后有理。

理不能造物

“理非能生物者,如法制禁令,治之理也。指法制禁令,而即为君乎?谁为之发号施令,而抚有四国也。

天主是物先之理

“若云理在物之先,余以物先之理,归于天主灵明,为造物主。盖造物主未生万有,其无穷灵明,必先包涵万物之理,然后依其包涵,而造诸物也。

天主依理造物

“譬之作文,必先有本来精意,当然矩矱,恰与题肖者,立在篇章之先,是之谓理。然而谁为之命意、构局、绘章、琢句,令此理跃然者?可见理自不能为主,当必有其主文之人。”

由此观之,生物之理,自不能生物。而别有造物之主无疑矣。

第二节 天主造物

相国曰:“今云有一天主,始造天地万物,而主宰之,此说吾未之前闻。大抵先有我之身,然后有我之神,以为身主,未有是身无是神也;有天地,斯有天主主之,未有天地云何有主?”

一、天主赋人灵性形骸

曰:“师相见解超伦,主宰既得认真,则大端已定。而兹所论先有天主,后有天地,亦易见矣。盖必有无始,而后有有始;有无形,而后能形形;有所以然,而后有其固然。吾身之先,必有父母生我,必有天主降衷于我。若无赋我灵性与生我形骸者,神身从何出耶?

二、天主化生主宰万物

“夫天地犹一宫室也,宫室楼台必待有主制造而后成。曾是天地之大,无有主之者,竟能自造自成乎?是知天地大主,原在万物之先,本为无始,本为无象,而实为万象始,为万有所以然者,方能化生万物,而常为之主。犹夫开国之君,为一国主。肯构之人,为一家主也。

“若云天地之先,无此全能大主。既有天地,方始有之。请问天地从何而出?此主从何而来?且谁立之为主乎?”

第三节 太极非天主

相国曰:“太极也者,其分天地之主也。”

一、太极不能主宰万化

儒略曰:“太极之说,总不外理气二字,未尝言其为有灵明知觉也。既无灵明知觉,则何以主宰万化。

二、太极不能造化万有

“愚谓于天地犹木瓦于宫室;理也者,殆如室之规模乎,二者缺一不得。然不有工师,谁为之前堂后寝。庖湢门墙,彼栋梁而此榱桷也。向呈拙述物原之论,师相谓深入理窟,正合今日之所举矣。

三、太极不能为天地主

“儒者亦云,物物各具一太极,则太极岂非物之元质,与物同体者乎?既与物同体,则囿于物,而不得为天地主矣。所以贵邦言翼翼昭事,亦未尝言事太极也。”

第四节 善恶由来

相国曰:“造物主超出理气之上,肇天地而主宰之,固矣。第云世间万事,无非天主所为。至于善恶万不齐,亦皆天主为之耶?”

一、恶非天主所造

曰:“万物之化生无穷,无不系于造物主之全能。至谕善恶,考之圣经与古名论,未有混归之天主者。

二、善恶人自造

“盖天主至善,人为天主所生,悉启翼于善,或有为恶,则固人所自造。造恶者,反天主之命者也。岂可谓善与恶,皆天主为之乎?

三、天主好善恶恶

“第其所好惟善,所恶惟恶,实司其赏罚以劝惩天下万世耳。贵邦经中,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与福善祸淫之说,正可相证。

第五节 东来传教

相国曰:“天主万善之宗,为恶者,固其自犯天主之罪。但天地至广,物类甚繁。若皆天主所生,天主所宰,彼至微至细之物,亦经其构撰,不几亵乎?毋亦烦而过劳也。”

一、万物皆天主所造

曰:“造物主之生物,非谓因大小分难易论也。微族细品,亦各有当然造化。试观天地间,物宁皆大而无小者乎?兽不必皆麟象,而无虫蚁;鸟不必皆鸾鹏,而无燕雀;鱼不必皆鲸鳄,而无鲲鲕;木不必皆橡樟松柏,而无樸簌。即此变化悬殊,皆显天主化功之妙。

二、万物皆天主安养

“天主至尊无亵,至明无烦,至能无劳。世间工匠作室,大抵必资木石,必利器械,必费心力,必需时日,厥室乃成。既成之后,不能定其存毁。天主则自无物生万物,又时时保存安养之,俾得不坏。若此世界,天主顷刻不顾,便归全无。譬之日光,从日而生,必不能离日而存。少有不照,则天地暗然无色矣。此以知万物之存,不得不系于天主安养之恩也。

三、天主无烦无劳

“顾天主全能,亦何烦劳之有。如太阳发照,六合同光,虽至偏僻至污下之处,粪泥腐草,无所不照。而日光如故,未见烦何心力,致亵其高明之体也。”

第六节 东来传教

相国唯唯。观察公曰:“余未窥贵教中局,尚容请益。如君今日舍故土东来,名利世尘,一切不染,飘然天地间,其乐何如?”

曰:“旅人区区,实为吾教之传。出九死一生,以请于上国诸有道者,惟冀有以教我,发明此一种大事,庶免于戾,何敢言乐乎?”

第七节 万物之用

明日相国复顾余邸中曰:“天主全能,化生保存万有,固无烦劳,如昨论甚悉。但既为人而生,必皆以资民用,不为害人者。乃今爪牙、角毒、百千种族,不尽有用,或反害焉。生此于天地间何用?”

一、物皆有用

曰:“尔间原无一物无益于人,第人智识浅隘,多不善用之耳。

直接可用之物

“盖造物主之生物,或以养人逸人,如百谷充食,牛代耕,马代乘载之类;或以衣人,如棉苧、茧丝、皮革之类;或以治人疾病,如百草、五金、木石;或以娱悦人耳目,如五色、五音;或以资人取法,如鸟鸟之答,睢鸠之贞,蝼蚁之勤鸟纪官,蝌蚪作书之类是也。

可以取法之物

“西圣谙当曰:‘学不贵窥简策,即星辰、草木、昆虫、天地之真文章,皆可法也。’岂可谓有无用之物乎?不可用于此,或可用于彼。

究物性则得其用

“螟蚁虫最为无用,余经印度国,有名医取臭虫七八枚,裹以树皮,救垂死之病。而立起之粪蛆,炒为末,能止漏血。蜘蛛可以治蜈公之毒。敝乡有最毒蛇,名未白刺者,取炼成药,可救万病,解诸毒。蝎能伤人,畜于玻璃饼内,盛暑日晒炼,其由 亦能解诸毒。大抵物性隐微,物用广博奥妙,人惟无所传授。不能究其性味生克,故未得其实用耳。

间接可用之物

亚悟斯丁曰:‘尔不能啖彼虫乎?’第瓦雀啖虫,人啖瓦雀,则虫亦未为弃物也。

二、害人之物亦有用

物因自保而害人

“若论其害人者,象虎猛兽多不害婴儿,狮熊恶物倘能畏伏之者,亦不加害。间有被害之人,或由人先有害物之意,故物求自保,而害人以自避。

害人之物有益于内心

“且其能害人者,纵有甚于外身,实有益于内心。何也?非常之害,人皆以为天灾,则多敬畏上怒,无敢戏豫,悔改求宥。是缘暂殃,反获永福。盖天主哀悯宇下,恩以慈之,威以惧之。苦事之警醒,原使人无耽乐恣肆,知责躬修行,俾厌世界之虚幻,而思升真福之域耳。如厥慈母欲儿断乳,而习饮食,必以苦味加乳,使其畏苦不嗜。

三、物因人犯命而害人

况天主生物欲以养人,生人欲以事主,原无一物能害人者。惟初人犯上主之命,物始戕人,而肆其害若然,亦所以代天主之威,讨有罪,警无罪者耳。噫嘻!人不肯顺天主之命以成善,乃欲天主顺人意以成福,不亦惑哉?”

第八节 善人遭祸

相国曰:“造物主为人而生万物,未尝无益于人。人之受其害者,人自招之,于理甚合。然造物主用是物以讨人罪,可也。乃善人亦或受其害,何耶?吾儒直以为气数所遭,若尽属之天理,恐理穷而不可究诘矣。此疑不剖,恐无以解天下,而动其敬信也。”

一、人不足以知天主

答曰:“造物之道无穷,人之明悟有限。吾欲以一己私见,窥上主大权。是持萤光而照泰山之八面也。

二、人不足以知人善恶

“《明问》云:‘横遭之害,不宜及于善人。’然善人恶人之辨,非吾人所能定也。善之十分,或缺其一二,未成善人。且间有饰节于昭,而堕行于冥;或始善而终恶,或实恶而类善,或居己于善名,而陷人于罪阱者。恶之十分,仅得一善,便为恶人。何者?善成于全,恶败于一也。譬之国法百款,而独犯其一,便是罪人,为王法所不宥。今吾辈观人,亦只观其外行耳。

三、天主能知人善恶

“至于天主,乃并其底里衷曲,而悉鉴焉。吾见其一时,天主直照其毕世;吾见于俦众,天主直烛其间居。一念不善,而德之址倾矣。善恶之界,如此其微也。焉知人之所羡,不为主之所诛,所谓昭昭之君子,冥冥之小人,其孰能辨之?

四、天主以祸炼善人

“故灾毒祸患之遭逢,亦有试炼善人之忍受者。

五、福祸赏罚不可归气数

“而明明诛戮之显然,即为降罚之日,据肆市朝于青天白日之下者,正以信天主瘅恶之权耳。安得信人之隐善,而致疑于上主之显义,委之气数耶?”

第九节 恶人受罚

相国曰:“人稍亦为善者,天主尚谴其阴恶,则人共见其为恶者,当何如谴之?且不谴之,何复有反加之世福者?抑不谴其身,而谴其子孙乎?若其不然,则留一恶名于世,万年不涤者,亦当其恶一罚乎?抑以心劳日拙,自足为罚乎?”

一、惩罚不因父及子

曰:“子孙之善恶,自有子孙之彰惩。父恶子贤,父贤子不肖,不相及也。胡可以父之愆而移责其子之贤。以父之德,而曲祐其子之不才者乎?矧夫无子,若孙者尽多,则其善恶之报将谁当之?故凡子孙之遗福遗祸,只可谓祖父之余庆余殃而已矣;而其本身之功罪,断莫能代者。

二、名声与良心非惩罚

“至于善恶之名与夫自慊自歉之心,固亦赏罚之一分,第非其报之正仅其报之余耳。

三、死后审判为真赏罚

“鸣呼,噫嘻!人之生从何来?死归何去?其受生也,天主必降之灵性,命之遵守义理,毋负赋畀初意。如朝廷命官牧守某地,付以符篆,课以殿最。及其满任,未有不复命而听陟降者。人死则形骸归土,乃其灵性不灭,必复命于天主,各听审判。自有天地以来,无有一人生而不受天主为善祛恶之命,无有一人死而不复命天主,以听赏罚之报者。此赏罚也,应知生前犹小,身后甚大。

四、天主惩罚至明至当

“夫人之为善,未有纯粹无纤瑕者。人之为恶,亦未必尽慝无小善者。

“天主至公至明。其善者,或稍受世苦,此以炼其细过,玉成其德。迨德行纯全,始升之天国。以食永远无穷之报。恶人者,虽少获世福,此以了其微德当酬者耳。至于显然恣恶,绝不悛改,则天主必降重罚,不逭于冥狱也。如医者视病,病稍可疗,则进苦口之药。其必不可救者,则药石无所用,恣其嗜好,不之禁焉。此天主暂恕不善之故,盈其恶而降之罚。岂祚之哉?

五、天主对恶人之罚

“矧天主间加世福於不善之人,乃欲以恩德激发其心,使之知恩迁改,不复再犯。如终怙恶,则其受恩愈深,负罪愈重,万无可赦,降之永罚,不亦宜乎?抑且不惟罚於死后,即当生前,亦多有身罹其苦者。

六、天主赏罚至公至义

“总之,赏善罚恶,惟在上主。轻重迟速,毫厘不差。未有显恣其恶,而天主不知,且不加相称之罪谴者也。”

第十节 人世善恶

相国曰:“人之善恶,赏罚既不可免,则天主生人,何不多善少恶?善或不可多得,何不荐生贤哲之君?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而天下万世治平,不亦休哉?”

一、天主赋人善性

曰:“父母生子,岂不欲皆贤?以身为范,而督教之。然有不肖者,此乃其子之过,何可委咎厥父耶?人性原无异禀,天主至善,岂有赋予恶性之理?故人之生也,天主赋以明悟之知,使分善恶。又赋以爱欲之能,使便趋避。知能各具,听其自专。

二、善恶之分原由

原罪

“第其原罪之染未除,(原罪之染详见别篇)则本性之正已失。明悟一昏,爱欲顿僻。由是趋避之路,因而渐岐。其为善恶之分者一也。

禀气

“形躯受之父母,则血气有清浊,所谓禀气是也。禀气乃灵性之器具,或有良易冲和者,或有躁虐暴戾者,生平举动多肖之而出。其为善恶之分者二也。

习俗

“人所居处,五方风气不同,习尚因之各异。见闻既惯,习与成性。其为善恶之分者三也。

三、天主不定人性为善

“然天主所爱者善,无不多方启翼之。所恶者恶,无不多方儆诫之。但人不愿为善,顾愿为恶,而天主强之于善,无有是理。人各有所为之善恶,自应各受善恶之报,而谓天主不加,亦无是理。若使天主赋性於人,定与为善,不得为恶。虽造物主之全能,无不能者,顾必如此,而后方为善。则为善者,天主之功,岂得谓为人之功也哉?如天主生火,其性本热,民赖以生,然非火之功也。日之光万方毕照,日亦曾有何功可赏?缘火之热,日之照,非其本心则然,其性定於此,不自知其然而然也。赏罚上主不爽,善恶听人自造,盖如此已。

四、天主不笃生贤君

“至论笃生贤君,亦以此可推。夫帝王士庶,同是赋禀。然帝王之力,无所不举。能为善,则功德甚大;苟为恶,则罪愆亦甚大。是非天主定其善恶,亦世主之自为善恶也。

五、天教有助于政平俗美

“吾教大行之地,则代有圣哲,主持教化,政平俗美,上下和乐,熙熙穆穆。此岂大主偏厚此一方人耶?上下皆尊崇圣教,自不肯为非也。彼不知上有至尊可畏,而恣意妄为者,则极之不律,民将何从?风俗浸漓,乱贼踵接,自贻伊戚而责望於天主,谓将有靳焉,非通论矣。”

第十一节 改过迁善

相国曰:“气质习惯虽不同,然不善者改而之善,固钦崇要道也。”

一、改过迁善之喻

曰:“禀气习惯之善恶,旅人譬之二人驰马。其一调良,其一覂驾。良马不烦控勒,驰骋如意。覂驾者,衔勒有法,亦能联镳并进。若不善御,任其奔骋,此不尽马之过,亦御者之过也。

“灵性之於形躯,犹主人之勒马。克己复礼,自强不息,自可变化气质,以抵成德,此善御马者也。苟为不然,任情放逸,随俗成非,蔑十诫而罔闻,任三仇之递引,则亦何所不至哉?

二、当砥砺图新

“然此非不能改,不欲改耳。可见自画者多,自奋者少;沉沦故习者多,砥砺图新者少。所谓勒马悬崖,鞭镫咸失,毁衔窃辔,决首碎胸,夫谁之咎?皆怙终不改致然。而反疑恶之不可改,善之不可迁也。过矣!”

第十二节 天主望人改过

相国曰:“良然,第天主生人为善,人顾为恶,天主有权,何不尽歼之?为世间保全善类。岂其不能,抑不欲乎?”

一、尽歼恶人将绝灭人类

曰:“天主无不能,然有不可。若必举恶人,而尽歼之,谁是不罹法网者?恐将靡有孑遗矣。

二、天主慈悲望人悔改

“天主至公也,尤至慈也。其爱人悲恳,如慈母望子,子虽不肖,其忍遽弃绝之耶?且天主所以容恶人者,其慈悲无己之心,犹望其改。

三、世有始恶终善之人

“世亦有初为恶而终善者。始因蒙昧无知,陷於污下;继而因人启迪,翻然奋励,跻於高明。若使陷罪即灭,将法无自新之路。非大父母慈爱心矣。

四、不必遽歼纵恶无忌者

“况纵恶无忌者,生前多有显戮,如水火刀兵猛兽暴死之灾,死后又有永劫沉沦之报。何必於电光石火之世,遽歼灭之耶?”

第十三节 天主赏罚

相国曰:“善恶之报,固知不忒,然冥冥中孰能见之?且一恶人,不知害几善人,胡不惩於昭昭,俾有所儆畏?其善者,亦必食报於昭昭,俾有所激劝庶人皆为善,而不敢为恶乎?”

一、遽赏遽罚错紊天主彰瘅之权

曰:“善必降祥,恶必降殃,或生前或死后,此皆天主所必兼用之权。大抵善极始必赏,恶极始必罚。若行一善,遽赏之,行一恶,遽罚之。则一生之行,一日之间,善恶参半,倏而赏,倏而罚,天主彰瘅之权,不亦错紊屑越也哉?

二、一善一恶不足以定人善恶

“况为一善事,未足为善人,必饬躬励行,至终不变,始称为善人。即行一恶矣,或日后省改,未便入恶人之籍,必终不改图,方为下流,方为众恶所归,不得不重罚也。

三、随善随罚使德行不纯

“且随善随赏,为善者,不能无希图世福之想,其修德心便不纯。故必德行纯粹,无觊觎於世,惟尽本分以事主,方为真德,方近天神之品;天主始可以偿其德,而行其赏也。

四、世福不足以报圣贤

“况世福甚杂甚微,亦甚不永,非圣贤之所注爱。取其所不爱者,而以报施纯德厚善之人,不其薄之耶?故必以天上之真福,至纯、至大、至永久者报之,天主赏善之心始慊,而圣贤之愿亦始满足。

五、世福有害于德修

“且人处贫穷拂郁之境,多自惩创刻责,努力为善。稍遇富贵福泽,多生懈惰,或至以长傲滋淫,则以富贵赏善,不亦反害而速之恶乎?

六、世祸不足以报恶人

“世苦甚微,至死已矣,然且恶人所不惧也,不足惩其恶。故必报以身后永远难堪之万苦,方为相称之刑。

七、世间祸福无益于陶冶于民

“使眼前善恶,辄见报应,虽人人得知,然知其小者,终不知其大者;知其近者,终不知其远者;岂天主陶冶下民之意,主持世道之权衡耶?

八、恶人凌善有益于试炼善人

“若论恶人多凌虐善类,余以为,金不熔於火,则不见其赤。圣亚悟斯丁曰:‘天主容不善之人在世,或以俟其改图,或以锻善人成其德器。’倘受其磨湼而磷缁,则非真德也。烈火试金,艰难试德。岂虚语哉?有成仁取义而死者,即经云为义而被困难者,乃真福。为其已得天国不虚死也。此於穆奥妙,岂可以人意测度乎?

九、天主显示赏罚恶之征

“世人或以死后之事,渺茫无据无所激劝。故昭昭之中,天主复有显以示人者,如大德之必受禄位名寿,极恶之必罹凶咎灾患。屡徵之,屡言之矣。

十、天主赏罚至公至妙

“其间已然、未然、当然、所以然,可知、不可知,可见、不可见。总之,善恶二字、赏罚二权、天国地牢二路,惟人自取。迟速之间,幽冥之界、如衡之平,毫不得轻重。鉴察之公,毫不容媸妍。吾何可以其所不见,而疑其至公、至微、至当、至妙者哉?”

第十四节 灵魂不灭

相国曰:“人之善恶不齐,生前赏罚未尽,必在身后固宜。然或谓人之灵魂,乃精气耳。气聚则生,气散则死,安见身后复有赏罚耶?纵人之灵气,或有精爽不散者,形躯既无,苦乐何所受?赏罚何所施耶?”

一、灵魂非气

曰:“按敝土性学,气者四行之一,顽然冥然,弥漫宇内,全无知觉。在物则为变化之料,在人则为呼吸养身之需,是非所谓灵性也。

“盖人在气中,昼夜呼吸,时刻无停,不知几万更易。设使人魂为气,则魂亦有更易矣。魂更则人与俱更。旦昼之巳,非暮夜之巳,有是理哉?况人寓气中,呼吸有余,何缘有尽,乃为气尽而身死乎?

“设人之灵与气同散,则先王、先师、与夫祖先之神,与其身偕亡矣。彼立祠立像而致敬,尽礼祭祀之,不过祭其土木,与先人无与乎。

“可见气是气,灵是灵,判然为二,岂可混为一而不分别哉?

二、灵魂非精气

曰:“人魂非呼吸之气固矣。然或与人精气为一。”

曰:“设使人之精气与灵明为一,凡人之精气强壮,则其灵明才学,亦宜与之强壮也。人之精气衰弱,其灵明亦宜与之衰弱也。今每见人当气强壮时,其灵明才学,反为衰弱。至气若衰老,其灵明之用、义理之主张,更觉强壮也。当知所谓魂也者,乃生活之机,运动灵觉之用也。

三、生物灵魂三种

“生物有三种:下者则生而无觉,草木是也;中者生觉而无灵,禽兽是也;上则生觉灵三能俱备,人类是也。

“故魂亦有三种:一为生魂、一为觉魂、一为灵魂。生魂助草木发育生长,觉魂助禽兽触觉运动。二者囿於形,根於质,而随物生灭,所谓有始有终者是也。若人之灵魂,为神妙之体。原不落形,不根质,自无更易聚散之殊。故虽与人身俱生,必不与人身俱灭,所谓有始无终者是也。

四、天主审判人灵魂

“是以人之灵魂,特有所异,合身亦然生,离身亦然生。不论圣贤不肖,英雄凡夫,赋畀无二。不因善否变易性体,故永存亦无二也。独其所受善恶之报殊甚。盖人之灵魂,原为一身之主。形骸百体,灵魂之从役者也。善恶虽所共行,而其功与罪,总归主者。形骸归土,主者自存,必复命天主,以先听其审判赏罚也。”

第十五节 身后苦乐

相国曰:“天地之间,不离顺逆二境。人之阅世,不离苦乐二情。然当苦乐之遭,而身受之者,以其有五官百骸之用。故耳司听,目司视、口司啖、鼻司鼻、四体司觉。死则一具白骨,立见僵仆。形躯无所受,苦乐无所施;神虽不灭,安见朽腐归土,又别有苦乐可受哉?”

一、苦乐之缘在神而不在形

曰:“无论身后,即生前所受之苦乐,并非由形骸,而实由灵神也。非因有身在,而神始有知觉;盖有神在,而身始能知觉也。则其苦乐之加,神原受之也。试观人之生时,凡遇五官之顺境,其神情自觉欣畅。适值苦境,则转生拂郁。忽然而死,岂不耳目口体俱备,而主翁出舍,破宅徒存?司明者眼光落地,司听者闻根去体,虽列美色於目,奏美乐於耳,岂能见闻之哉?此何以故?非苦乐之缘,原在神而不在形,必神在而形始能知觉乎。

二、身后苦乐非无所附着

“古西土有名医然纳帝阿者,性良直,好施孤贫,素敬奉天主,而但致疑身后之事,谓灵魂既出躯壳,则苦乐无所附着也。然虽有此念萌心,亦不敢疏缺钦崇之礼,与救济贫人,及诸哀矜之行。天主亦哀怜而启牖之。一夕梦美,童子入其室,呼之曰:‘从我来’,即从之,入一城极佳丽,闻世所未尝闻之乐。甚乐之以为奇绝。童子曰:‘此圣人在天之乐也。’旋见城中美好之物甚多。寤后甚悬想乐之。次夕就寝,复梦童子呼之曰:‘然纳帝阿,尔知我否?’曰:‘非昨夜之童子引我入佳城,及闻美乐者乎?’童子曰:‘是天物也,尔何得见乎?梦耶?寤耶?’然纳帝阿曰:‘梦也。’童子曰:‘梦时尔目阖乎?开乎?’曰:‘阖也。’童子曰:‘尔目既阖,何能见我?且同我入佳城,见诸好物也。’乃竟莫知所答。童子曰:‘此非尔世眼虽阖,而自然有见乎?可知尔之灵神,自更有一目以见。而不藉此瞭眊之童子为也。故身没之后,尔神自有所用。无耳而能听、无目而能视、无舌而能尝。则苦乐必有所受,而非泛泛然无所附着也。’

三、神明常存不与白骨俱朽

“且思生世之韶华,其富贵佚乐,躯壳受之乎,欢然自适;忽转一拂意忧愁之念,则心焦欲死。此苦既不关形躯,岂非灵神独受之乎?若贫穷、劳病、无聊,四体痛楚,患难无底;忽生一乐道安行之念,便觉神清气定,泰然自适,竟忘其身之痛。此乐既不关肉躯,岂非灵神自为之乎?是以身生身死,而神明常存,必有不与白骨俱朽者。

四、当图善生善死之道

“赏罚之必加,苦乐之必受。其不藉肉躯之有无,明矣。人能知灵神之不灭,则不可不图所以善其生,所以善其死。知苦乐之必受,则不可不於生前为永乐之图离永苦之路。噫!苦乐之因,善恶几希之间尔,可不畏哉,可不畏哉!”

第十六节 天堂地狱

相国曰:“幸承明训,人之灵神永在,不与世物同朽。善恶覈之生前,罪福定之身后。斯善无遗恨,恶无漏纲,可以厌人心矣。虽然善本当为,不必有希冀而后为;恶本当戒,不必以畏惧而不敢。如但执赏罚为趋避,斯释氏报应之说,吾儒所不喜道者,姑置之不论何如?”

一、身后审判不可不论

曰:“呜呼!纵无所为,必有可畏。畏与不畏,此乃君子小人之分也。夫世之所以陷溺愈深,造罪弥甚者,正由生死之大事不明,身后之审判不论也。

二、常念四末以绝犯罪

“《圣经》云:‘时念四末,永无犯罪。’四末者何?此四事乃人生之尽头,吾人所必不免者也。曰身死、曰审判、曰永赏、曰永罚。盖人之所以肆恶无忌,不时时思念四末故耳。

三、以人之究竟劝善戒恶

“作善纵一无可望,固不可以不修。为恶纵一无可惧,固不可以不戒。

明示善之归宿以劝善

“然天主至公之法,尤不可不明也;人之究竟,不可以不知也。欲人为善,而不示以善之归宿,犹导人以坦夷之路,步履之法而不指其路之所止。将漫漫何所措足耶?

圣人不以赏罚而修德

“如知身后之结局,善必赏、恶必罚,而又不但以恐惧涤恶,希冀修善,必欲尽己职分,奉天地之大主,悦吾人之大父。此更为真德纯修,世岂多见。西土一圣德士,名如尼伯乐者,尝云:‘吾岂不知为善必升,为恶必堕哉?我於死后,设使天主必罚我以永苦,绝无升天之路,亦不敢少涉恶途,必尽心以奉天主。何也?宁无罪而下幽狱,不愿有罪而冒登天国。旨哉斯言,其圣人之心乎!

凡人须以赏罚劝戒

“第人不尽皆圣贤,心不必皆无为而为,则安得不以劝惩之典明示之?农不期有秋,何以胝胼於陇亩;贾不期有获,何以终岁而奔驰。怵以桎梏,必不敢自罹於罪罟;指以陷阱,必不敢纵步而漫行。此罪福之关,悉从善恶而来者。

四、天堂地狱可赏善罚恶

“雹电浮生,功罪未暇相偿。设不天堂,不地狱,也无造物之主,岂不便益於小人,而难乎其为善类也哉?且朝闻夕死,恶知其可也,死则贤愚同尽。设贤者身后一无所得,安见闻道者之益,而曰可矣。特未信此理之必有,未察其事之实据。

五、不可因佛教而诋天堂地狱

“又以佛教入中国,杂之轮回谬说,儒者或所厌闻,遂并诋天堂地狱之至理,为诞幻下俚之谈,而不乐道之。噫!昆山之璞,岂非至珍?第市珷玞者,混膺价於前,令人并昆玉亦致疑耳。

六、天主以天堂地狱赏善罚恶

“善必不可不为,恶必不可不避,则天堂地狱之赏罚,自是必有。斯天主制驭天下万世之大权。若置之不论,则不惟上主至公之赏罚,不明于世。且人无究竟着落,不几塞行善之门,长小人之无忌惮哉?”

第十七节 天主降生

相国曰:“天主化成天地万物,则造世者也。能造世,岂不能救世,而必躬为降生,何也?且其至尊无二,为天地万有之主,若复降为人,岂不甚亵?此于理似有不可。自开辟以来,我中土未之前闻。书契肇兴,传载讫无可考,安知果曾降生也?”

曰:“此天主降生莫大之恩 ,原超人恩拟之外,岂可一言而尽明哉?姑粗论之。

一、天主隆生之意

使下民耳目睹闻

“天主妙体虽为实有,第无声无臭之至,非耳目可以睹闻。不降世,则下民虽信其有,犹以为高高在上,远而不相涉也。

显天主爱下民之情

“天主至尊,而其孺爱兆民,则情又至亲也。

实与我亲。而我辈不知其瞻依之念,愈□其违背之愆弥积,懵懵然载胥及溺也。而吾主忍乎?

必也降生为人,乃可以示耳目之津梁,洗众生之业垢。故无声无臭之主,偕有形有声者而显著焉。

二、天主降生而不离天

“然其降生也,实非离於上天,囿於下地。盖其灵明之极,原无边际,六合之内,六合之外,无所不在,无所不有。当其降生,亦在於天;迨及升天,亦不离世。且虽降在世,亦岂先为灵明之主,后乃为形声之人哉。圣体自然无有终始迁变。降世之时,仍自制驭天地,主张万有。

三、天主接人性以降生

“第以本性之原体,结合於吾人之性体,孕圣女胎中,而生以救世也。譬之以梨接桃,梨藉桃以生,桃何尝捐其本体。天主接人性以降,何尝损其本性。则其降生也,亦何不可之有?

四、圣母爱天主而不亵

“且德爱之弥深者,其用爱亦弥切。慈母育子,其怀抱洗涤,必躬必亲,不言其亵。

五、天主因爱而不嫌其亵

“帝王尊居九重,设见爱子忽堕池中,岂不躬自急援?宁嫌其亵,而徐徐然,俟呼左右哉?天主之爱人,不啻慈母之爱子,世人之造罪。不啻溺水之危急,罪不可不涤,世不得不救,则其降生也,亦胡能自已耶?况夫救世之全功,以赎万世之罪,又非请神圣之能可以代之也。

六、天主降生有书可考

“未降生千百年前,天主已豫示其必降之兆。古经所载,其诞某时,降某地,徵何瑞,显何功。将降之时,又有天神之来报。果以汉哀帝元寿二年庚申,生於如德亚之国。景宿道引於中天,三王来朝於圣主。普济四方,传授徒众。敕令以广宣八荒,流衍万世。种种奇功异瑞,历百千载,而皆相符合。当时圣徒纪其事,历代诸圣诠其详。其书充栋,特未传译於中土耳,岂载籍无稽者耶?

七、天主降生无可比拟

“矧其平生圣迹,如使瞽者明、聋者听、喑者言、跛者行,甚至死者复活。假令非真天主,较之古来至圣,居帝王之位,德可以感格天主,权可以生人杀人者,曾能仿佛其万一否耶?救世功毕,白日升天,此岂世俗所夸神仙诞术?餐霞煮石,丹砂羽化,乌有子虚之类比也。”

第十八节 童女怀孕生子

相国曰:“如此则天主必须降生矣,然既欲降生人间,即从天而降,不尤易易,何必胎於女腹中?”

曰:“降孕则真为人。自天而降,则不取人身,不同人类,岂不骇人见闻?如空桑之生,启天下万世之疑团;剖胁而生,已不是生人之正道,况自天而降耶?”

第十九节 降生微贱之家

相国曰:“既降世,何不降为帝王之胄,威福易行,而倾孕於孑然女氏,何也?”

曰:“王侯贵胄,则微贱者仰之悬绝,众庶效法无阶。且备受世福,不习饥劳,则行愿不满,救世之标表不立。况圣母亦国主之裔也,卒世童贞,女德之盛,万古莫加,天主豫择焉。於是以天主之性,合於人之性,以显其救世之功。其道超妙无穷,未易以思拟窥也。”

第二十节 降生如德亚

相国曰:“仁覆阂下,其爱人无己之心,如此其亟也。何不降我中土文明之域?尤易广布,则不烦先生九万里之劳矣。”

一、天主不必必于中土

不必阻于中外华夷之分

曰:“若然,则先师孔氏,何不生於中州?今四方来学者,道里均平,愿独生於东鲁耶?楚人曰:何不生於吾楚。越人曰:何不生於吾越?是必生百仲尼,方可满四方人士之愿耳。舜诸庶,文王岐出,人皆以为夷。其实人之眼目囿於陋小,各从厥居拟其近远,若遭域外之观,更无中外华夷之分也。

降生于中土亦不免传教

“纵降生中国,为文明大邦,其自他方视之,则亦不免同此猜疑,同此抉望,将何以满其私愿耶?设降贵邦,则旅辈固不必航海东来,以传其旨。然又必劳师相辇西行,以广传其教於远方也。

二、天主降生于如德亚之意

如德亚国是圣土

“今诞於如德亚国,此地乃不属欧罗巴,与上国同一方域,总在亚细亚之界内,尤为三大州之正中,实厥初生民祖国也。其地气候中和,雨时若,土膏沃衍,民物阜康。经称川河流乳,树木凝密。非他国可比者,至今传为圣土。按唐书旧名大秦。贞观九年,曾有传教东来者。今考景教碑序,可知梗概。

易于天教流行

“天主降生此地,正为此地易於流行。且宗徒多默敷教於小西时,去天主降世未六十年,传播已广。汉明遣使西行,访求佛书,以为西方有圣人焉,此时必有所闻。其使者行至天竺,不能复西,偶得浮屠之书,认为圣教,遽以四十二章东入中国,误取之也。

天主经典存于如德亚

“若乃天主经典,昭如日星。吾大西七十余国,人人奉之,奚啻如中国之六经,家弦户诵已乎!且纪载之符合如彼,圣迹之绝奇如此。若使降生他国,则典籍不载,耳目未闻,非惟人所不信,且将玩而亵之。其在今日,殴逻巴诸国尽从其教,咸自如德亚国相传而来。令上国所传景教,流行至今,则亦沦肌浃髓久矣。

三、不可因降生之地而生疑

“要以德教之行,未可以迟速远近论也。总之,或见而知,或闻而知,真似之辩白既真,正教之据当自力,世道人心端必赖之。岂可以天主不降於此土,而疑其偏僻也耶?

四、当一心钦崇天主

天主难以理测

“大抵造物主之淘铸天地,搏刮万物,生生化化,无始无终。其妙理无穷,不啻如沧海之浩□□可以涓滴而测之。

信乃万善之纲

“要之信之一字,道之根原也,功之魁首也,万善之纲领也。

当敬爱天主

“真信既得,知为天地大主宰,万民大父母,翻然动其敬畏爱慕之诚,遵行教诫。返勘吾身从何而生?吾性从何而赋?今日作何昭事?他日作何归复?真真实实,及时勉图。如人子之事亲,朝夕温清,起敬起孝,虽督之劳之,亦惟命是从,不敢少有猜疑过望,如是而后谓之孝子。

不可空究天主奥义

“若无敬畏之心,而徒探究天主奥义,譬沐太阳之光,未感其照临之德。徒瞪目视之,强欲戏其光耀之原,则其目必至眩瞀,而反不受其照矣。日其可穷乎哉?日不可穷,况天地之旋转乎日者哉?天地不可穷,而况天主之生人生物者哉?

“知天主之生天、生地、生人、生万物,又降生救我,则知其当一心钦崇在万有之上,无疑矣。”

第二十一节 赠送圣经

相国曰:“天主之教,如日月中天,照人心目。第当人沉溺旧闻,学者竞好新异,无怪乎岐路而驰也。先生所论,如披重雾而睹青天,洞乎无疑矣。示我圣经,以便佩服。”

儒略曰:“此其大略也,师相见彻天人,已解未始有始之理矣。请绎经典,讲解数日,更有深益。向观察公已曾面谕,须撰数语,以便参同,请先以此质之何如?兹敬纪数端,授相国典载者已。”

万物真原

后学艾儒略述耶稣会士

同会傅泛际、龙华民、费乐德同订

温陵张赓较梓

万物真原题解

《万物真原》是年耶稣会士艾儒略所著,同会傅泛际 、龙华民 、费乐德 同订,艾氏的学生温陵张赓 较梓的天主教护教论著。今底本共面,藏于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号。同馆藏还有四部: 古郎编目为, , , 号; 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 亦有藏本,文献编码为Borg.cine., , ; Rac.Gen.Or.III-, , ; Barb.Or.号; 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Leningrad) 亦有几部,文献编码为D, D, D,/b., D, D号。

艾儒略,字思及,本名Giulio Aleni,意大利人。他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广州、北京、开封、南京、上海、杨州、陕西、杭州、山西绛州、江苏常熟、福州、泉州、兴化、永春、延平传教,在闽年,于年卒于延平,葬于福州十字山(延山)。艾氏被闽人誉为“西来孔子”,反教人士亦稱其为“聪明智巧人” 。

《万物真原》是有关天主教本原论的问答式护教论著。本书小引言:“东海,西海之人,异地同天,异文同理,莫能脱于公师之教焉,”即以普遍性的理(“人类之公师”)作为诀择是非的依据,来解决天地万物真本原的问题。书可以分为以下四大部分:第一部分说明 “物皆有始” ,“物不能自生”,不能由天地所生,不能由元气或理所生,论述唯有天主自有自然,无始无终;唯有天主能生万物,赋给万物以性理(第一、二、三、四、五节)。第二部分是在“论凡事宜据理而不可据目”(第六节)的论证基础上讨论天地万物必有主宰者(第七、八节)。第三部分描述的是天主“无始无终”、“绝无声息”、“无所不在”、“元无名象、不涉思议”的特性(第九节)。第四部分说明天主造成天地的过程、目的及天主自身的性质,综述天主是“万有无原之原”(第十、十一节)。本书,即在从一般理性出发,推证天地万物必有主宰创造之本原,而此主宰创造之本原必非同万物一样有所从生。故而天地万物的真本原乃是万物的无原之原(“无所从生者”)。

万物真原编目录

万物真原题解

万物真原编目录

万物真原小引

一、据理以求归一

二、著述以求归一

第一节 论物皆有始

一、天地有始

二、有始者必出于无始者

第二节 论物不能自生

一、物不能自生

二、物非自有

三、唯天主自然自有

第三节 论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一、天地不能自生人物

二、地不能生禀性完全之物

三、生长万物非尽犬地之功

四、当感谢生万物之主

第四节 论元气不能自分天地

一、元气不能自己造物

二、元气不能自然生物

第五节 论理不能造物

一、理无知觉以造物

二、理依于物而非能生物

三、造物乃造物主明理之功

四、造物者赋理于物

五、当以理推其所以然

第六节 论凡事宜据理而不可据目

一、目不得见不可谓无

二、据义理之目能见天主

三、以目所不睹为无是心瞽

第七节 论天地万物有大主宰造之

一、造化之妙使人知天地主宰

二、从被造之物类推天地被造

第八节 论天地万物主宰摄治之

一、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立法

二、天地万物运行不爽证天主运旋

三、万物各有本性证天主定其性

四、人有形有神证天地有天主

五、万国人心皆知有天主

第九节 论造物主非拟议所尽

一、天主之理不可名言

二、天主可解以非而不可解以是

三、天主性体不可穷尽

四、姑称造物主为天主

第十节 论天主造成天地

一、天主造物与人不同

二、天主造天地万物之序

三、天主造天地之大要领

第十一节 论天主为万有无原之原

一、天主为万有之元有

二、天主为无始无终者

三、当感谢天主恩泽

万物真原小引

一、据理以求归一

凡论一事而有相反之说,既不能俱真,必有一确法以定之。如论物之轻重,必须定以权衡;如辨金之真伪,必须定以鏐石。论道亦然,每遇相反之论,惟藉一理为衡石。人能不是己是,而独是理之是,则决万疑亦易易耳。盖未有理之所是者而非、理之所非者而是、理之所既非既是者而可疑是可疑非。但彼一种似是实非之论,于理远又复弥近,故令人难辨。以此愈当寻认真理,击排到底以求归一。

以理释日远近之疑

譬如,童子辨日。其一以大小验之,谓早近午远矣;其一以寒暖验之,谓晨远而午近。二说相反,又俱似是,而实俱非也。以理究之,天包大地在中,如圈中之有一点。日月星辰丽天周绕,大地如一轮旋转于中枢。其上下四傍(石版)相距俱等,更无晨午、远近、彼此之分。所以早似大、午似小者,由早间湿气弥漫,地面重重辉映开日之光。午间则日在天中,无湿气遮映以开散日之光者,故早大而午则小也。所以早寒午暖者,因早间阴气甚盛,又日斜照无力,不能一时顿消。到午日力正旺,消化阴气,又能直照。所以早则寒、午则暖也。亦由于此。

以理证万物之原

今人论天地万物之原,其说不同。或云天地无始无终,或云天地有始而能自生,或云天地有始而有所以生。所谓天地有所以生者,又或曰理,或曰气,或曰主宰。穷究主宰之说,又各议论不一,以致人心茫然,莫知所向。而人伦之至业,亦不得不大废矣。此天地间一大事。众务之先,正学之宗,岂容置而不明论哉?必须逐端以理论之。理者,人类之公师。东海、西海之人,异地同天,异文同理,莫能脱于公师之教焉。故君子当姑置旧闻,虚其心,而独以理为主。理在,则顺而心服;理所不在,则逆而非焉可也。

二、著述以求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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