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骨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风者百病之始也,以针治之奈何?

  始,初也。

  岐伯对曰:风从外入,令人振寒,汗出头痛,身重恶寒,

  风中身形,则胜理闭密,阳气内拒,寒复外胜,胜拒相薄,荣卫失所,故如是。

  治在风府,

  风府,穴也。在项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风府注,《气穴论》、《气府论》中各已注,与《甲乙经》同,此注云督脉足太阳之会,可灸五壮者,’乃是风门热府穴也。当云督脉阳维之会,留三呼,不可灸。乃是。

  调其阴阳,不足则补,有余则写。

  用针之道,铃法天常,盛写虚补,此其常也。

  大风颈项痛,刺风府,风府在上椎。

  上椎,谓大椎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

  大风汗出,灸谊嘻,讳嘻在背下侠脊傍三寸所,厌之令病者呼讳嘻,谊嘻应手。

  请嘻,穴也。在肩膊内廉侠第六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三寸,以手厌之,令病人呼请嘻之声,则指下动矣,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讳嘻者因取为名尔。(膊,音博。)

  从风僧风,刺眉头。

  谓钻竹穴也。在眉头陷者中脉动应手,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失枕在肩上横骨间。

  谓缺盆穴也。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入深令人逆息。○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作足阳明,此云手阳明,详二经俱发於此,故王注两言之。

  折使偷臂齐肘正,灸脊中。

  褕读为摇,摇谓摇动也。然失枕非独取肩上横骨间,亦当正形灸脊中也。欲而验之,则使摇动其臂,屈折其肘,自项之下,横齐肘端,当其中问,则其处也,是日阳关,在第十六椎节下问,督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阳关穴,《甲乙经》无。

  纱络季胁引少腹而痛胀,刺谊嘻。

  炒,谓侠脊两傍空软处也。少腹,齐下也。

  腰痛不可以转摇,急引阴卵,刺八髅与痛上,八髅在腰尸分问。

  八或谓九,验《真骨》及《中诰孔穴经》正有八髅无九僇也。分,谓腰尸筋肉分问陷下处。

  鼠瘦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膝外骨问也。屈伸之处,寒气喜中,故名寒府也。解,谓骨解。营,谓深刺而必中其营也。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而取者,使膝外。空开也。跪而取之者,令足心宛宛处深定也。

  任脉者,起於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裹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

  新校正云:按《难经》、《甲乙经》无上迹循面入目六字。

  冲脉者,起於气街,并少阴之经,

  新校主云:按《难经》、《甲乙经》作阳明。

  侠齐上行,至胸中而散。

  任脉、冲脉者,奇经也。任脉当齐中而上行,冲脉侠齐两傍而上行。然中极者,谓齐下同身寸之四寸也。言中极之下者,言中极从少腹之内上行,而外出於毛际而上,非#2谓本○起於此也。关元者,谓齐下同身寸之三寸也。气街者,穴名也。在毛际两傍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也。言冲脉起於气街者,亦从少腹之内,与任脉并行,而至於是乃循腹也。何以言之?《针经》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与少阴之络起於肾下,出於气街。又曰:冲脉任脉者,皆起於胞中,上循脊裹,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各行会於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皮肤热,血独盛则渗灌皮肤,生毫毛。由此言之,则任脉乃#3从少腹之内上行,至中极之下,气街之内,明矣。○新校正云:按气街与《气府论》、《刺热篇》、《水热穴篇》、《刺禁论》等注重,文虽不同,处所无别,备注《气府论》中。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痕聚。冲脉为病,逆气裹急。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督脉,亦奇经也。然任脉冲脉督脉者,一源而三歧也,故经或谓冲脉为督脉也。何以明之?今《甲乙》及古《经脉流注图经》以任脉循背者,谓之督脉,自少腹直上者谓之任脉,亦谓之督脉,是则以背腹阴阳别为名目尔。以任脉自胞上过带脉贯齐而上,故男子为病,内结七疝,女子为病,则带下痕聚也。以冲脉侠齐而上,并少阴之经,上至胸中,故冲脉为病则逆气裹急也。以督脉上循脊裹,故督脉为病则脊强反折也。

  督脉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

  起,非初起,亦犹任脉冲脉起於胞中也,其实乃起於肾下,至於少腹则下行於腰横骨围之中央也。系廷孔者,谓窈漏,近所谓前阴穴也。以其阴廷系属於中,故名之。

  其孔,溺孔之端也,

  孔,则窈漏也。窈漏之中,其上有溺孔焉。端,谓阴廷在此溺孔之上端也,而督脉自骨围中央则至於是。

  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

  督脉别络,自溺孔之端,分而各行,下循阴器,乃合篡问也。所谓问者,谓前阴后阴之两问也。自两问之后,已复分而行,绕篡之后。

  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

  别,谓别络分而各行之於焦也。足少阴之络者,自股内后廉贯脊属肾,足太阳络之外行者,循脾枢络股阳而下;其中行者,下贯臀,至胭中与外行络合。故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也。○新校正云:详各行於焦,疑焦字误。

  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侠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

  接绕臀而上行也。

  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击两目之下中央。

  自与太阳起於目内毗下至女子等,并督脉之别络也。其直行者,自尸上循脊裹而至於鼻人也。自其少腹直上,至两目之下中央。并任脉之行,而云是督脉所系。由此言之,则任脉冲脉督脉,名异而同一体也。

  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

  寻此生病正是任脉,经云为冲疝者,正明督脉以别主而异目也。何者?若一脉一气而无阴阳之异主,则此生病者当心背俱痛,岂独冲心而为疝乎。

  其女子不孕,瘾痔遗溺哑乾。

  亦以冲咏任脉并自少腹上至於咽喉,又以督脉循阴器合篡问绕篡后别绕臀,故不孕疮痔遗溺哑乾也。所以谓之任脉者,女子得之以任养也,故经云此病其女子不孕也。所以谓之冲脉者,以其气上冲也,故经云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也。所以谓之督脉者,以其督领经脉之海#4也。由此三用,故一源三歧,经或通呼,似相谬引,故下文曰:

  督脉生丙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

  此亦正任脉之分也,冲任督三脉异名同;体亦明矣。骨上,谓腰横骨上髦际中曲骨穴也,任脉足厥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半,若灸者可灸三壮。齐下,谓齐直下同身寸之一寸阴交穴,任脉阴冲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其上气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

  中,谓缺盆两问之中天突穴,在颈结喉下同身寸之四寸中央宛宛中,阴维任脉之会,低针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其病上冲喉者,治其渐,渐者上侠颐也。

  阳明之脉,渐上颐而环唇,故以侠颐名为渐也,是为大迎。大迎在曲颌前骨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陷中动脉,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赛膝伸不屈,治其楗。

  赛膝,谓膝痛屈伸奏难也。楗,谓脏辅骨上,横骨下,股外之中,侧立摇动取之,筋动应手。挞,音健。

  坐而膝痛,治其机。

  髋骨两傍相接处。

  立而暑解,治其骸关。

  暑,热也。若膝痛,立而膝骨解中热者,治其骸关。骸关,谓膝解也。一经云起而引解,言膝痛起立,痛引膝骨解之中也。暑、引二字其义则异,起、立二字其意颇同。

  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腘。

  腘,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委中穴,背面取之,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入,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坐而膝痛如物隐者,治其关。

  关在胭上,当挞之后,背立按之,以动摇筋应手。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内。

  谓大杼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气穴》同法。

  连腑若折,治阳明中俞胶。

  若膝痛不可屈伸,连腑痛如折者,则针阳明脉中俞胶也,是则正取三里穴也。

  若别,治巨阳、少阴荣。

  若痛而膝如别离者,则治足太阳少阴之荣也。足太阳荣,通谷也,在足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足少阴荣,然谷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淫滦经酸,不能久立,治少阳之维,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外踝上五寸,乃足少阳之络,此云维者,字之误也。

  在外踝#5上五寸。

  淫滦,谓似酸痛而无力也。五寸一云四寸。《中语图经》外踝上四寸无穴,五寸是光明穴也。足少阳之络,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入六分,留七呼。

  辅骨上横骨下为挞,侠髋为机,膝解为骸关,侠膝之骨为连骸,骸下为辅,辅上为胭,胭上为关,头横骨为枕。

  由是则谓膝辅骨上、腰髋骨下为挞。挞上为机,膝外为骸关,挞后为关,关下为蝈,胭下为辅骨,辅骨上为连骸。连骸者,是骸骨相连接处也。头上之横骨,为枕骨。

  水俞五十七穴者,尸上五行,行五,伏菟上两行,行五,左右各一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所在刺灸分壮,具《水热穴论》中,此皆是骨空,故《气穴篇》内与此重言尔。

  髓空在脑后五#6分,在颤际锐骨之下,

  是谓风府,通脑中也。

  一在龈基下,

  当颐下骨陷中有穴容豆,《中语图经》名下绩。(龈,音银。)

  一在项后中复骨下,

  谓瘠门穴也。在项发际宛宛中,入系舌本,督脉阳维之会,仰头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

  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

  上#7谓脑户穴也。在枕骨上,大羽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宛宛中,督脉足太阳之会,此别脑之户,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瘠,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大羽者,强一问之别名。《气府》注云:若灸者,可灸五壮。

  脊骨下空,在尸骨下空。

  不应主疗,经阙其名。○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长强在脊骯端,正在尸骨下。王氏云:不应主疗,经阙其名。得非误乎?

  数髓空在面侠鼻,

  谓颅髅等穴,经不二指陈其处,小小者尔。

  或骨空在口下当两肩。

  谓大迎穴也。所在刺灸分壮,与前侠颐同法。

  两膊骨空,在膊中之阳。

  近肩髑穴,经无名。

  臂骨空在臂阳,去踝四寸两骨空之问。

  在支沟上同身寸之一寸,是谓通问。0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去沟上一寸名三阳络,通问岂其别名欤!

  股骨上空在股阳,出上膝四寸。

  在阴市上伏菟穴,下在承挞也。

  腑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谓犊鼻穴也。在膝髋下腑骨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灸者可灸三壮。

  股际骨空在毛中动下。

  经阙其名。

  尸骨空在解骨之后,相去四寸。

  是谓尸骨上八僇穴也。

  扁骨有渗理赓,无髓孔,易髓无空。

  肩骨,谓尸问扁戾骨也。其骨上有渗灌文理归奏之,无别髓孔也。易,亦也。骨有空则髓有孔,骨若无孔髓亦无孔也。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

  如息人之年数。

  次灸根骨,以年为壮数,

  尾穷谓之根骨。

  视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际有陷处也。

  举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两季胁之问灸之,

  京门穴,肾募也。在骼骨与腰中季胁本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

  阳辅穴也。在足外踝上辅骨前绝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虚七寸,足少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问灸之,

  侠溪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问本节前陷者中,足少阳脉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流当作留字。

  踹下陷脉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阳脉气所发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后灸之,

  昆仑穴也。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者中,细脉动应手,足太阳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缺盆骨上切之坚动#10如筋者灸之,

  经阙其名,当随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问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壮,与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阳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阳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脐下关元三寸灸之,

  正在脐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壮。○新校正云:按《气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际动脉灸之,

  以脉动应手为处,即气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问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足阳明驸上动脉灸之,

  冲阳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问动脉,足阳明脉之所过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全元起本足阳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动脉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则见#11二穴,今於注中却存灸之二字,以阙疑耳。

  巅上一灸之,

  百会穴也。在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

  犬所噙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灸之,

  犬伤而发寒热者,即以犬伤法三壮灸之。(噙,古结切。)

  凡当灸二十九处,伤食灸之。

  伤食为病,亦发寒热,故灸。○新校正云:详足阳明不别灸,则有二十八处,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视其经之过於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顾本作『穴』。.非:原作『热』,据颇本改。

  #2乃:顾本作『冲脉』。

  #3海:原作『每』,据顾本改。

  #4踝:原脱,据文义补。

  #5五:顾本作『三』

  #6上:顾本作『此』。

  #7胛:原作『脾』,据顾本改。

  #8可:顾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动:顾本作『痛』。

  #10见:顾本作『是』。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水热穴论篇

  黄帝问曰:少阴何以主肾?肾何以主水?岐伯对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

  阴者,谓寒也。冬月至寒,肾气合应,故云肾者至阴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阴者盛水也。肾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肾,其末在肺也。肾气上逆,则水气客於肺中,故云皆积水也。

  帝曰:肾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肾者胃之关也,关门不利,故聚水而从其类也。

  关者,所以司出入也,肾主下焦,膀胱为府,主其分注,关窍二阴,故肾气化则二阴通,二阴阀则胃填满,故云肾者胃之关也。关闭则水积,水积则气停,气停则水生,水生则气溢,气水同类,故云关闭不利,聚水而从其类也。《灵枢经》曰:下焦溢为水。此之谓也。(阀;音秘。)

  上下溢於皮肤,故为驸肿。驸肿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谓肺。下,谓肾。肺肾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诸水皆生於肾乎?岐伯曰:肾者牝藏也,

  牝,阴也。亦主阴位,故云牝藏。

  地气上者属於肾,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阴。勇而劳甚则肾汗出,肾汗出逢於风,内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肤,客於玄府,行於皮裹,传为驸肿,本之於肾,名日风水。

  勇而劳甚,谓力房也。劳勇汗出则玄府开,汗出逢风则玄府复闭,玄府闭已则余汗未出,内伏皮肤,传化为水,从风而水,故名风水。

  所谓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从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谓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处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肾俞五十七穴,积阴之所聚也,水所从出入也。尸上五行行五者,此肾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当其中者,督脉气所发,次两傍四行皆足太阳脉气也。

  故水病下为驸肿大腹,上为喘呼,

  水下居於肾,则腹至足而驸肿。上入於肺,则喘息贵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标本俱病,

  标本者,肺为标,肾为本。如此者,是肺肾俱水为病也。

  故肺为喘呼,肾为水肿,肺为逆不得

  肺为喘呼气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肾为水肿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为相输,俱受者水气之所留也。

  分其居处以名之,则是气相输应。本其俱受病气,则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肾之街也,

  街,谓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侠齐两傍,则肾藏足少阴脉有及冲脉气所发,次两傍则胃府足阳明脉气所发,此四行穴则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阴之所交结於脚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肾脉之下行也,名曰太冲。

  肾脉与冲脉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冲。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阴络,水之所客也。

  经所谓五十七者,然尸上五行行五,则背脊当中行督脉气所发者,脊中、悬枢、命门、腰俞、长强当其处也。次侠督脉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当其处也。又次外侠两傍足太阳脉气所发者,有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当其处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侠中行任脉两傍冲脉足少阴之会者,有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当其处也。次侠冲脉足少阴两傍足阳明脉气所发者,有外陵、大巨、水道、归来、气街当其处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内踝之上有足少阴阴踏脉并循踹上行,足少阴脉有大锺、复溜、阴谷三穴,阴踏脉有照海、交信、筑宾三穴,阴踏既足少阴脉之别,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数之,犹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偿。

悬枢在第十三椎节下问,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命门在第十四椎节下问,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腰俞在第二十一椎节下问,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缪刺论》注并《热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热》注、《气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从二分之说。○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长强在脊骯端,督脉别络,少阴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此五穴者,并督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详王氏云少一穴,按《气府论》注十二椎节下有阳关一穴,若通数阳关,则不少矣。○次侠督脉两傍,大肠俞在第十六椎下侠督脉两傍,去督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壮。

小肠俞在第十八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中膂内俞在第二十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大肠俞,侠脊膂肿起肉,留十呼。白环俞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如大肠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所谓肾俞者,则此也。又次外两傍,胃仓在第十二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肓门在第十三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

秩边在第二十一椎下两傍,相去及刺灸分壮法如胃仓,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次伏菟上两行,中注在齐下同身寸之五分两傍,相去任脉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府》注云侠中行方一寸,文异而义同。○四满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气穴在四满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气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横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冲脉足少阴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壮。次外两傍穴,外陵在齐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云:外陵在天枢下一寸。与此正同。○两傍,去冲脉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归来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气街在归来下。

○新校正云:按《气府》注、《刺热》注、《热穴》注云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侠齐两傍相去四寸,鼠仆上一寸动脉应手,《骨空》注云在毛际两傍鼠误上。诸注不同,今备录之。○鼠误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横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阳明脉气所发。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壮。气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余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壮。所谓肾之街者,则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钟在足内踝后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跟后冲中,《刺疟》注、《刺腰痛》注作跟后街中动脉,此云内踝后,此注非。○足少阴络别走太阳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复溜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阴脉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照海在内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交信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阴前太阴后筋骨间,阴跻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筑宾在内踝上端分中,阴维之邮,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阴谷在膝下内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阴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所谓肾经之下行名日太冲者,则此也。

  帝曰:春取络脉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探入,故取络脉分肉问。帝曰:夏取盛经分胜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气始长,脉瘦气弱,阳气留溢,

  新校正云:按别本留一作流。

  热专分胜,内至於经,故取盛经分胜,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

  绝,谓绝破,令病得出也。

  所谓盛经者,阳脉也。帝曰:秋取经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将收杀,

  三阴已升#1,故渐将收杀。

  金将胜火,阳气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将胜火。

  阴气初胜,湿气及体,

  以渐於雨#2湿雾露,故云湿气及体。

  阴气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写阴邪,取合以虚阳邪。阳气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始#3秋之治变。

  帝曰:冬取井荣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肾方闭,阳气衰少,阴气坚盛,巨阳伏沉,阳脉乃去,

  去,谓下去。

  故取井以下阴逆,取荣以实阳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实作遣,《甲乙经》、《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荣,春不凯钮,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谓未冬之治变。

  此之谓也。

  新校正云:按此与《四时刺逆从论》及《诊要经终论》义颇不同,与《九卷》之义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热病五十九俞,余论其意,未能领别其处,愿闻其处,因闻其意。岐伯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

  头上五行者,当中行谓上星、自会、前顶、百会、后顶,次两傍谓五处、承光、通天、络却、玉枕,又次两傍谓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也。上星在颅上直鼻中央,入发际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会在上星后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顶在自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问陷者中,刺如自会法。百会在前顶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顶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脉足太阳脉之交会,刺如上星法。后顶在百会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会法。然是五者皆督脉气所发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壮。次两傍穴,五处在上星两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处后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络却在通天后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络却后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处、通天各留七呼,络却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两傍,临泣在头直目上入发际,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阳少阳阳维三脉之会,目窗、正营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灵、脑空递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阳阳维二脉之会,脑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余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临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写胸中之热也。

  大杼在项第一椎下两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脉别络手足太阳三脉气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并《气穴》注作七壮,《刺疟》注、《刺热》注作五壮。○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云门下一寸,乳上三肋问动脉应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阴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壮。缺盆在肩上横骨陷者中,手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背俞即风门热府俞也,在第二椎下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脉足太阳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壮。今《中诰孔穴图经》虽不名之,既日风门热府,即治热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热论》云背俞未详何处,注此指名风门热府,注《气穴论》以大杼为背俞,三注不同者,盖亦疑之者也。

  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写胃中之热也。

  气街在腹齐下横骨两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动脉应手,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气街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两筋肉分问,足阳明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上康,足阳明与太阳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巨虚

  下廉,足阳明与少阳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阳明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也。

  云门、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写四支之热也。

  云门在巨骨下,胸中行两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动脉应手,足太阴脉气所发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同《气穴》注作手太阴,《刺热》注亦作手太阴。○举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验今《中诰孔穴图经》无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两骨问,手阳明踏脉之会,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委中在足膝后屈处,胭中央约文中动脉,足太阳脉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按今《中诰孔穴图经》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节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脉气所发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详腰俞刺入二寸当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写五藏之热也。

  俞傍五者,谓魄户、神堂、魂门、意合、志#6室五穴,侠脊两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阳脉气所发也。魄户在第三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壮,神堂在第五椎下两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壮。魂门在第九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意舍在第十一椎下两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壮。志室在第十四椎下两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壮。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之左右也。帝曰:人伤於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

  寒气外凝,阳气内郁,胜理坚致,玄府闭封,致则气不宣通,封则湿气内结,中外相薄,寒盛热生,故人伤於寒转而为热,汗之而愈,则外凝内郁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数日者也。(致,驰二切。)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据顾本改。

  #2雨原作『下』,据显本改。

  #3始原作『治』;据顾本改。

  #4次原作『刺』,据显本改。

  #5前原作『兰』,据顾本改。

  #6志顾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调经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刺法喜向,有余写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气不等也。

  神属心,气属肺,血属肝,形属脾,志属肾,以各有所宗,故不等也。

  帝曰:人有精气津液,四支九窍,五藏十六部,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针经》曰:两神相薄,合而成形,常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三六先身生,是谓精。上焦开发,宣五谷味,需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胜理发泄,汗出胜理,是谓津。津之渗於空窍,留而不行者,为液也。十六部者,谓手足二,九窍九,五藏五,合为十六部也。三百六十五节者,非谓骨节,是神气出入之处也。《针经》曰:所谓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皆神气出入游行之所,非骨节也。言人身所有则多,所举则少,病生之数,何以论之?

  岐伯曰:皆生於五藏也。

  谓五神藏也。

  夫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此成形。

  言所以病皆生於五藏者何哉?以内藏五神而成形也。

  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藏。

  志意者,通言五神之大几也。骨髓者,通言表裹之成化也。言五神通泰,骨髓化成,身形既立,乃五藏互相为有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五藏二字。

  五藏之道,皆出於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

  隧,潜道也。经脉伏行而不见,故谓之经隧焉。

  血气者人之神,邪侵之则血气不正,血气不正,故变化而百病乃生矣。然经脉者,所以次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故守经隧焉。○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经隧作经渠,义各同#1。

  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

  心之藏也。《针经》曰: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也。悲,一为忧,误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云:悲,一为忧,误也。按《甲乙经》及《太素》并全元起注本并作忧。皇甫士安云:心虚则悲,悲则忧,心实则笑,笑则喜,夫心之与肺,脾之与心,互相成也。故喜发於心,而成於肺;思发於脾,而成於心,一过其节则二藏俱伤。杨上善云:心之忧,在心变动也。肺之忧,在肺之志。是则肺主秋,忧为正也。心主於夏,变而生忧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邪客於形,洒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

  并,谓并合也。未与邪合,故日未并也。洒淅,寒貌也,始起於毫毛,尚在於小络,神之微病,故命日神之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洒淅作凄厥,《太素》作洫沂。杨上善云:洫,毛孔也,水逆流日沂。谓邪气入於胜理,如水逆流於洫。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写其小络之血,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大经,神气乃平。

  邪入小络,故可写其小络之脉出其血,勿深推针,针深则伤肉。以邪居小络,故不欲令针中大经也。络血既出,神气自平。斥,推也。小络,孙络也。《针经》曰:经脉为裹,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络。平,谓平调也。○新校正云:详此注引《针经》日与《三部九侯论》注两引之,在彼云《灵枢》,而此曰《针经》,则王氏之意指《灵枢》为《针经》也。按今《素问》注中引《针经》者多《灵枢》之文,但以《灵枢》,今不全,故未得尽知也。

  神不足者,视其虚络,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但通经脉令其和利,抑按虚络令其气致,以神不足,故不欲出血及泄气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按作切,利作和。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初起於毫毛,未入於经络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着针勿斥,移气於不足,神气乃得复。

  按摩其病处,手不释散,着针於病处,亦不推之,使其人神气内朝於针,移其人神气令自充足,则微病自去,神气乃得复常。○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移气於足,无不字。杨上善云:按摩,使气至於踵也。

  帝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

  肺之藏也。肺藏气,息不利则喘。《针经》曰:肺气虚,则鼻息利少气,实则喘喝胸凭仰息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肺合皮,其色白,故皮肤微病,命日白气微泄。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写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其经隧,无出其气。

  气,谓荣气也。针写若伤其经,则血出而荣气泄脱,故不欲出血泄气,但写其卫气而已。针补则又宜馑闭穴俞,然其卫气亦不欲泄之。○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经隧者,手太阴之别,从手太阴走手阳明,乃是手太阴向手阳明之道,欲道藏府阴阳,故补写皆从正经,别走之络,写某阴经,别走之路,不得伤其正经也。

  帝曰:刺微奈何?

  覆前白气微泄者。

  岐伯曰:按摩勿释,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气泄胜理,真气乃相得。

  亦谓按摩,其病处也,革,皮也。我将深之,适人叉革者,谓其深而浅刺之也。如是胁从,则人怀惧色,故精气潜伏#2也。以其调适於皮,精气潜伏,邪无所据,故乱散而无所休息,发泄於胜理也。邪气既泄,真气乃与皮腆相得矣。○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革,改也。夫人闻乐至,则身心听悦,闻痛及体情铃改异,听悦则百体俱纵,改革则情志铃拒,拒则邪气消伏。

  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肝之藏也。《针经》曰:肝藏血,肝气虚则恐,实则怒。○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恐作悲。《甲乙经》及《太素》同。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孙络外#3溢,则经有留血。

  络有邪,盛则入於经,故云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写其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虚经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久留之血至。《太素》同。

  脉大,疾出其针,无令血泄。

  脉盛满则血有余,故出之。经气虚则血不足,故无令血泄也。久留疾出,是谓补之。《针解论》曰:徐而疾则实。义与此同。

  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血络,刺出其血,无令恶血得入於经,以成其疾。

  血络满者,刺按出之,则恶色之血,不得入於经脉。

  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腹胀泾没不利,不足则四支不用。

  脾之藏也。《针经》曰:脾气虚则四支不用,五藏不安;实则腹胀泾波不利。泾,大便。波,小便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泾作经,女人月经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肌肉蠕动,命日微风。

  邪薄肉分,卫气不通,阳气内鼓,故肉蠕动。○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蠕作溢,《太素》作濡。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写其阳经,不足则补其阳络。

  并谓之经络。

  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分肉问,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而充皮肤,肥胜理而司开阖,故肉蠕动即取分肉问,但开肉分以出其邪,故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复旧而邪气尽。索,散尽也。

  帝曰:善。志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飧泄,不足则厥。

  肾之藏也。《针经》曰:肾藏精,精含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胀,谓胀起。厥,谓逆行上冲也。足少阴脉下行,令气不足,故随冲脉逆行而上冲也。

  血气未并,五藏安定,骨节有动。

  肾合骨,故骨有邪薄,则骨节院动,或骨节之中,如有物鼓动之也。

  帝曰:补写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写然筋血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云:写然筋血者,出其血。杨上善云:然筋,当是然谷下筋。再详诸处引然谷者,多云然骨之前血者,疑少骨之二字,前字误作筋字。

  不足则补其复溜。

  然,谓然谷,足少阴荣也,在内踝之前大骨之下陷者中,血络盛则泄之,其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复溜,足少阴经也,在内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壮。

  帝曰:刺未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

  不求穴俞,而直取居邪之处,故云即取之。○新校正云:按《甲乙经》邪所作以去其邪。

  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气乱於卫,血逆於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

  卫行脉外,故气乱於卫,血行经内,故血逆於经,血气不和,故一虚一实。

  血并於阴,气并於阳,故为惊狂。

  气并於阳,则阳气外盛,故为惊狂。

  血并於阳,气并於阴,乃为艮中。

  气并於阴,则阳气内盛,故为热中。贝,热也。

  血并於上,气并於下,心烦惋善怒。血并於下,气并於上,乱而喜忘。

  上,谓鬲上。下,谓鬲下。

  帝曰:血并於阴,气并於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温而恶寒,寒则泣不能流,温则消而去之,

  泣,谓如雪在水中,凝住而不行去也。

  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

  气并於血则血少,故血虚,血并於气则气少,故气虚。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气并於血则血无,血并於气则气无。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故为虚焉。

  气并於血,则血失其气,血并於气,则气失其血,故日血与气相失。

  络之与孙脉俱输於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於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之要,愿闻其故。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会,阳注於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日平人。

  平人,谓平和之人。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阴,或生於阳。其生於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於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於皮肤,传入於孙脉,孙脉满则传入於络脉,络脉满则输於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於分胜之问,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不收,不仁也。《甲乙经》及《太素》云皮肤收,无不字。

  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日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

  聂,谓聂皱。辟,谓辟迭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摄辟,《太素》作摄辟。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

  实,谓邪气盛也。

  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之,故日实矣。

  新校正云:按《经》云: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疑剩喜字。

  帝曰:阴之生虚奈何?

  虚,谓精气夺也。

  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黑满,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藏。

  则血泣气去,故日虚矣。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经言,谓上古经言也。

  岐伯曰:阳受气於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问,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於外,故寒栗。

  栗,谓振栗也。

  帝曰:阴虚生内#4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院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下焦不通。

  胃气热,热气黑胸中,故内热。

  甚用其力,致劳倦也。贵役不食,故谷气不盛也。

  帝曰:阳盛生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胜理闭塞,玄府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及《太素》无玄府二字。

  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外伤寒毒,内薄诸阳,寒外盛则皮肤收,皮肤收则胜理密,故卫气蓄聚,无所流行矣。寒气外薄,阳气内争,积火内翻,故生外热也。

  帝曰: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上逆,寒气积於胸中而不写,不写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胜理不通。

  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温气,谓阳气也。阴逆内满,则阳气去於皮外也。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於营,取气於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营主血,阴气也。卫主气,阳气也。夫行针之道,叉先知形之长短,骨之广狭,循《三备》法通计身形,以施分寸,故日用形也。四时多少高下,具在下篇。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写奈何?岐伯曰:写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写,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言欲开其穴,而泄其气也。切,谓急也,言急出其针也。《针经论#5》曰: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屈也。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动无后时。莫病,谓无病也。缪刺者,刺络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痛在於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

  巨刺者。刺经豚。豚左痛刺右,右痛刺左。

  必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六竟

  #1同:顾本作『通』。

  #2伏:原作『代』,据顾本改。

  #3外:原作『水』,据王注改。

  #4内:原作『日』,据顾本改。

  #5针经论:顾本作『针解篇』。

  #6也:顾本作『脉』。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

  缪刺论篇

  黄帝问曰:余闻缪刺,未得其意,何谓缪刺?

  缪刺,言所刺之穴,应用如纰缪纲纪也。

  岐伯对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孙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络脉,留而不去,入舍於经脉,内连五藏,散於肠胃,阴阳俱感,五藏乃伤,此邪之从皮毛而入,极於五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於经,流溢於大络,而生奇病也。

  病在血络,是谓奇邪。○新校正云:按全元起云:大络,十五络也。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於经俞,命日缪刺。

  四末,谓四支也。

  帝曰:愿闻缪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与巨刺何以别之?岐伯曰:邪客於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病易且移。

  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

  先病者,谓彼痛未止,而此先病以承之。

  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命日缪刺。

  络,谓正经之傍支,非正别也,亦兼公孙、飞扬等之别络也。○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非正别也,按本论邪客足太阴络,令人腰痛注引从牌合阳明,上络哑,贯舌中乃太阴之正也,亦是兼脉之正,安得谓之非正别也。

  帝曰:愿闻缪刺奈何?取之何如?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

  以其络之别者,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走於心包,故邪客之,则病如是。

  无积者,刺然骨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

  然骨之前,然谷穴也,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足少阴荣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刺此多见血,令人立饥欲食。

  不已,左取右,右取左,

  言痛在左,取之右,痛在右,取之左,余如此例。

  病新发者,取五日已。

  素有此病而新发,先刺之五日,乃愈#1已。

  邪客於手少阳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

  以其脉循手表出臂外,上肩入缺盆,布擅中,散络心包;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又心主其舌,故病如是。

  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

  谓关冲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左右手皆刺之,故言各一痏。痏,疮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关冲穴出手小指次指之端,今言中指者,误也。

  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邪客於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

  以其络去内踝上同身寸之五寸,别走少阳,其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令人卒疝暴痛。睪,阴九也。

  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大敦穴,足大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厥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男子立已,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肩痛,

  以其经之正者,从脑出别下项;支别者,从膊内左右别下。又其络自足#2上行,循背上头。故头项肩痛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其支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王氏云经之正者,正当作支。

  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立已。

  谓至阴穴,太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在足小指外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已,刺外踝下三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金门穴,足太阳邮也,在外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息而支胱,胸中热,

  以其经自肩端入缺盆,络脉,其支别者,从缺盆中直而上颈,故病如是。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瘠,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谓商阳穴,手阳明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商阳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臂掌之间,不可得屈,刺其踝后,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云:是人手之本节踝也。

  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随日数也。月半已前谓之生,月半以后谓之死,亏满而异也。

  邪客於足阳娇之脉,令人目痛从内毗始,

  以其脉起於足,上行至头而属目内毗,故病令人目痛从内毗始也。何以明之?《八十一难经》曰:阳踏脉者,起於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针经》曰:阴跻脉入鼾属目内毗,合於太阳阳踏而上行。寻此则至於目内毗也。

  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

  谓申脉穴,阳踏之所生也,在外踝下陷者中,容爪甲,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刺腰痛》注云外踝下五分。

  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顷而已。人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腹中满胀,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骨之前血脉出血,

  此少阴之络也。○新校正云:详血脉出血,脉字疑是络字。

  刺足驸上动脉。

  谓冲阳穴,胃之原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主腹大不嗜食。以腹胀满,故取之。

  不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见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大敦穴,厥阴之井也。

  善悲惊不乐,刺如右方。

  善悲惊不乐,亦如上法刺之。

  邪客於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

  以其经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又其络支别者,入耳会於宗脉,故病令人耳聋时不闻声者。

  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痏,立闻。

  亦同前商阳穴。

  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在手中指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刺可入#3一分,留三呼,灸可三壮#4。古经脱简,无络可寻。恐是刺小指爪甲,与肉交者也。何以言之?下文云,手少阴络会於耳中也。若小指之端,是谓少冲,手少阴之井,刺可入一分,留一呼,灸者可一壮。○新校正云:按王氏云恐是小指爪甲上少冲穴,按《甲乙经》:手心主之正,上循喉咙,出耳后,合#5少阳完骨之下。

  如是则安得不刺中冲,而疑为少冲也。

  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

  不时闻者,络气已绝,故不可刺。

  耳中生风者,亦刺之如此数。左刺右,右刺左。

  凡痹往来行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死生为数,用针者,随气盛衰,以为痏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日数则气不写,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复刺之如法。

  言所以约月死生为数者何?以随气之盛衰也。

  月生一日一瘠,二日二瘠,渐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瘠,渐少之。

  如是刺之,则无过数,无不及也。

  邪客於足阳明之经,令人凯钮上齿寒,

  以其脉起於鼻交类中,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侠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康,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故病令人凯蛆上齿寒也。复以其脉左右交於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明缪处之类,故下文云:○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与《甲乙经》阳明之经作阳明之络。

  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中当为大,亦传写中大之误也。据《灵枢经》、《孔穴图经》中指次指爪甲上无穴,当言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乃厉兑穴,阳明之井,不当更有次指二字也。厉兑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刺足中指爪甲上,无次指二字。盖以大指次指为中指,义与王注同。下文云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亦谓此穴也。厉兑在足大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

  以其脉支别者从目兑毗下大迎,合手少阳於颁,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鬲络肝属#6胆循胁,故令人胁痛,咳而汗出。(颌,之六切。)

  刺足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瘠,

  谓窍阴穴,少阳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窍阴在足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邪客於足少阴之络,令人嗑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

  以其经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又其正经,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循喉咙,侠舌本,故病令人哑乾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贵上也。贵,谓气奔也。○新校正云:详王注以贵上为气奔者非,按《难经》胃为贵门。杨操云:贵,鬲也。是气上走鬲上也。经既云气上走,安得更以贵为奔上之解#7□

  刺足下中央之脉各三瘠,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谓涌泉穴,少阴之井也,在足心陷者中,屈足蜷指宛宛中,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哑中肿,不能内唾,时不能出唾者,刺#8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亦足少阴之络也,以其络并大经#9喉咙,故尔刺之。此二十九字,本错简入(【在邪客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前,今迁於此。○新校正云:详王注以其络并大经循喉咙差互。按《甲乙经》足少阴之络,并经上走心包少阴之经,循喉咙。今王氏之注,经与络交互,当以《甲乙经》为正也。

  邪客於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纱,不可以仰息,

  足太阴之络,从□合阳明,上贯尸骨中,与厥阴少阳结於下髅,而循尸骨内入腹,上络哑贯舌#10中,故腰痛则引少腹,控於炒中也。炒,谓季胁下之空软处也。受邪气则络拘急,故不可以仰伸而喘息也。《刺腰痛篇》中无息字。○新校正云:详王注云足太阴之络,按《甲乙经》乃太阴之正,非络也。王氏谓之络者,未详其旨。

  刺腰尻之解,两肿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疮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腰尻骨问曰解,当中有腰俞,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新校正云:按《气府论》注作二分,《刺热论》注作二分,《水穴篇》注作二分,《热穴篇》注作三#11寸,《甲乙经》作二寸。○留七呼,注#12与经同。《中诰孔穴经》云:左取右,右取左,穴当中,不应尔也。次腰下侠尸有骨空各四,皆主腰痛,下髅注与经同,是足太阴厥阴少阳所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壮。肿,谓两解肿也。腰俞髁伸,皆当取之也。○新校正云:按此邪客足太阴之络,并刺法一项,已见《刺腰痛篇》中,彼注甚详,此特多是腰俞三字耳。别按全元起本旧无此三字,王氏颇知腰俞无左右取之理而注之,而不知全元起本旧无。

  邪客於足太阳之络,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

  以其经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肿,合蝈中,故病令人拘孪背急,引胁而痛。○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及《甲乙经》引胁而痛下,更云内引心而痛。

  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脊,疾按之应手如痛,刺之傍三痏,立已。

  从项始数脊椎者,谓从大椎数之,至第二椎两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内循脊两傍,按之有痛应手,则邪客之处也,随痛应手深浅,即而刺之。邪客在脊骨两傍,故言刺之傍也。

  邪客於足少阳之络,令人留於枢中痛,□不可举,

  以其经出气街,绕髦际,横入□厌中,故痛令人留於□枢,后痛解不可举。枢,谓□枢。

  刺枢中以毫针,寒则久留针,以月死生为数,立已。

  □枢之后,则环姚穴也,正在牌枢后,故言刺□枢后也。环姚者,足少阳脉气所发,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二#13呼,若灸者可灸三壮。毫针者,第七针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环跳在胖枢中,《气穴论》云:在两□厌分中,此经云刺枢中,而王氏以谓□枢之后者,误也。

  治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

  正言也。经不病则邪在络,故缪刺之。若经所过有病,是则经病,不当缪刺矣。

  耳聋,刺手阳明。不已,刺其通脉出耳前者。

  手阳明,谓前手大指次指去端如韭叶者也,是谓商阳。据《中诰孔穴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合谷、阳溪、偏历四穴,并主耳聋。今经所指,谓前商阳,不谓此合谷等穴也。耳前通脉,手阳明脉,正当听会之分,刺#14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壮。

  齿齲,刺手阳明。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据《甲乙》、《流#15注图经》,手阳明脉中商阳、二问、三问、合谷、阳溪、偏历、温留七穴,并主齿痛。手阳明脉贯颊入下齿中,足阳明脉循鼻外入上齿中也。(齲,丘禹切。)

  邪客於五藏之问,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缪刺之於手足爪甲上。

  各刺其井,左取右,右取左。

  视其脉,出其血,问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有血脉者、则刺之如此数。

  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痛,视其手背脉血者去之,

  若病缪传而引上齿,齿唇寒痛者,刺手背阳明络也。

  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瘠,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瘠,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谓第二指厉兑穴也。手大指次指,谓商阳穴,手阳明井也。《针经》曰: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新校正云:详前文邪客足阳明,刺中指次指爪甲上,是误剩次指二字,当如此只言中指爪甲上乃是。

  邪客於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於耳中,上络左角,

  手少阴,真心脉。足少阴,肾脉。手太阴,肺脉。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此五络皆会於耳中,而出络左额角也。

  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或曰尸厥,

  言其卒冒问而如死尸,身脉犹如常人而动也。然阴气盛於上,则下气重#16上而邪气逆,邪气逆则阳气乱,阳气乱则五络闭结而不通,故其状若尸也。以是从厥而生,故或日尸厥。

  刺其足大指内侧爪甲上,去端如韭叶,

  谓隐白穴,足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足心,

  谓涌泉穴,足少阴之井也,刺同前取涌泉穴法。

  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瘠,

  谓第二指足阳明之井也,刺同前取厉兑穴法。

  后刺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

  谓少商穴,手太阴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后刺手心主,

  谓中冲穴,手心主之井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一壮。○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不刺手心主,详此五络之数,亦不及手心主,而此刺之,是有六络。未会王冰相随注之,不为明辨之旨也。

  少阴锐骨之端各一瘠,立已。

  谓神门穴,在掌后锐骨之端陷者中,手少阴之俞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17呼,若灸者可灸三壮。

  不已,以竹管吹其两耳,

  言使气入耳中,内助五络,令气复通也。当内管入耳,以手密厚之,勿令气泄,而极吹之,气蹙然,后络脉通也。○新校正云:按陶隐居云:吹其左耳极三度,复吹其右耳三度也。

  鬓其左角之发方一寸墦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左角之发,是五络血之余,故衅之。墦治,饮之以美酒也。酒者所以行药,势又炎上而内走於心,心主脉,故以美酒服之。(鬓,音易。)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四时刺逆从论篇

  厥阴有余病阴痹,

  痹,谓痛也。阴,谓寒也。有余,谓厥阴气盛满。故阴发於外,而为寒痹。○新校正云:详王氏以痹为痛,未通。

  不足病生热痹。

  阴不足,则阳有余,故为热痹。

  滑则病狐疝风,涩则病少腹积气。

  厥阴脉循股阴入髦中,环阴器抵少腹,又其络支别者,循经上睪结於茎,故为狐疝少腹积气也。○新校正云:按杨上善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故曰孤#18疝。一日狐疝,谓三焦孤府为疝,故日孤疝。

  少阴有余病皮痹隐斡,不足病肺痹。

  肾水逆连於肺母故也。足少阴脉,从肾上贯肝鬲,入肺中,故有余病皮痹隐秒,不足病肺痹也。

  滑则病肺风疝,涩则病积没血。

  以其正经入肺贯肾络膀胱,故为肺疝及积波血也。

  太阴有余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19。

  脾主肉,故如是。

  滑则病脾风疝,涩则病积心腹时满。

  太阴之脉入腹属脾络胃,其支别者,复从胃别上鬲注心中,故为脾疝心腹时满也。

  阳明有余病脉痹,身时热,不足病心痹。

  胃有余则上归於心,不足则心下痹,故为是。

  滑则病心风疝,涩则病积时善惊。

  心主之脉起於胸中,出属心包,下鬲,历络三焦,故为心疝时善惊。

  太阳有余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肾痹。

  太阳与少阴为表裹,故有余不足皆病归於肾也。

  滑则病肾风疝,涩则病积善时巅疾。

  太阳之脉交於巅上,入络脑,下循膂络肾,故为肾风及巅病也。

  少阳有余病筋痹胁满,不足病肝痹。

  少阳与厥阴为表裹,故病归於肝。

  滑则病肝风疝,涩则病积时筋急目痛。

  肝主筋,故时筋急。厥阴之脉上出额,与督脉会於巅,其支别者,从目系下颊裹,故目痛。

  是故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

  帝曰:余愿闻其故。岐伯曰:春者,天气始开,地气始泄,冻解冰释,水行经通,故人气在脉。夏者,经满气溢,入孙络受血,皮肤充实。长夏者,经络皆盛,内溢肌中。秋者,天气始收,胜理闭塞,皮肤引急。

  引,谓牵引以缩急也。

  冬者盖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於五藏。是故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至其变化,不可为度,然必从其经气,辟除其邪,除其邪则乱气不生。

  得气而调,故不乱。

  帝曰:逆四时而生乱气奈何?岐伯曰:春刺络脉,血气外溢,令人少气;

  血气溢於外,则中不足,故少气。○新校正云:按自春刺络脉至令人目不明,与《诊要经终论》义同文异,彼注甚详於此,彼分四时,此分五时,然此有长夏刺肌肉之分,而逐时各阙刺秋分之事,疑此肌肉之分,即彼秋皮肤之分也。

  春刺肌肉,血气环逆,令人上气;

  血逆气上,故上气。○新校正云:按经阙春刺秋分。

  春刺筋骨,血气内着,令人腹胀。

  内着不散故胀。

  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传;

  血气竭少,故解仿然不可名之也。解传,谓寒不寒,热不热,壮不壮,弱不弱,故不可名之也。

  夏刺肌肉,血气内却,令人善恐;

  却,闭也。血气内闭,则阳气不通,故善恐。

  夏刺筋骨,血气上逆,令人善怒。

  血气上逆,则怒气相应,故善怒。○新校正云:按经阙夏刺秋分。

  秋刺经脉,血气上逆,令人善忘;

  血气上逆,满於肺中,故善忘。

  秋刺络脉,气不外行,

  新校正云:按别本作血气不行○全元起本作气不卫外,太素同。

  令人卧不欲动;

  以虚甚故。○新校正云:按经阙秋刺长夏分。

  秋刺筋骨,血气内散,令人寒栗。

  血气内散,则中气虚,故寒栗。

  冬刺经脉,血气皆脱,令人目不明;

  以血气无所营故也。

  冬刺络脉,内气外泄,留为大痹;冬刺肌肉,阳气竭绝,令人善忘。

  阳气不壮,至春而竭,故善忘。○新校正云:按经阙冬刺秋分

  凡此四时刺者,大逆之病,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作六经之病。

  不可不从也。反之一则生乱气相淫病焉。

  淫,不次也.不次而行,如浸淫相染而生病也。

  故刺不知四时之经,病之所生,以从为逆,正气内乱,与精相薄,必审九候,正气不乱,精气不转!

  不转,谓不逆转也。

  帝曰:善。刺五藏,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诊要经终论》曰:中心者环死。《刺禁论》曰: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

  《诊要经终论》阙而不论。《刺禁论》曰;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新校正云:按《甲乙经》语作欠。

  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诊要经终论》曰:中肺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

  中肾六日死,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三日死#20。

  其动为吞。

  《诊要经终论》曰:中脾五日死。《刺禁论》曰: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吞。然此三论,皆岐伯之言,而死日动变不同,传之误也。

  刺伤人五藏皴必死,其动则依其藏之所变候知其死也。

  变,谓气动变也。中心下至此,并为逆从,重文也。

  标本病传论篇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在《皮部论篇》前。

  黄帝问曰:病有标本,刺有逆从奈何?岐伯对曰:凡刺之方,必别阴阳,前复相应,逆从得施,标本相移,故日有其在摔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标,有其在标而一求乞计本。故治有取标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从取而得者

  得病之情,知治大体,则逆从皆可,施铃中焉。

  故知逆与从,正行无问,知标本者,万举万当

  道不撰惑,识断深明,则无问於人,正行皆当。

  不知标本,是谓妄行。

  识犹褊浅,道朱高深,举且见违,故行多妄。

  夫阴阳逆从标本之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着之至也。言别阴阳,知逆顺,法明着,见精微,观其所举则小,寻其所利则大,以斯明着,故言一而知百病之害

  少而多,浅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

  言少可以贯多,举浅可以料大者,何法之明,故非圣人之道,孰能至於是耶?故学之者,犹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也。博,大也。

  以浅而知深,察近而知远,言标与本,易而勿及。

  虽事极深玄,人非咫尺,略以浅近,而悉贯之。然标本之道,虽易可为言,而世人识见无能及者。

  治反为逆,治得为从。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人有客气有同气。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同作固。

  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

  本先病,标后病,铃馑察之。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本而标之,谓有先病复有后病也。以其有余,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也。标而本之,谓先发轻微缓者,后发重大急者。以其不足,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也。

  谨察问甚,以意调之,

  问,谓多也。甚,谓少也。多,谓多形证而轻易。少,谓少形证而重难#21也。以意调之,调审量标本不足有余,非谓拾法而以意妄为调之也。

  问者并行,甚者独行。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并,谓他脉共受邪气而合病也。独,为一经受病而无异气相参也。并甚则相传,传急则亦死。

  夫病传者,心病先心痛,

  藏真通於心,故心先痛。

  一日而咳,

  心火胜金,传於肺也。肺在变动为咳故尔。

  三日胁支痛,

  肺金胜木,传於肝也。以其豚循胁肋故如是。

  五日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肝木胜土,传於脾也。脾性安镇,木气乘之,故闭塞不通,身痛体重。

  三日不已死。

  以胜相伐,唯弱是从,五藏四伤,岂其能久,故为即死。

  冬夜半,夏日中。

  谓正子午之时也。或言冬夏有异,非也。昼夜之半,事甚昭然。○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大气入藏,病先发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甲乙经》曰:病先发於心,心痛,一日之肺而咳,三日之肝,肋支痛,五日之脾,闭塞不通,身病体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详《素问》言其病,《灵枢》言其藏,《甲乙经》及并《素问》、《灵枢》二经之文,而病与藏兼举之。

  肺病喘咳,

  藏真高於肺而主息,故喘咳。

  三日而胁支满痛,

  肺传於肝。

  一日身重体痛,

  肝传於脾。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孟冬之中,日入於申之八刻二分。仲冬之中,日入於申之七刻三分。季冬之中,日入於申,与孟月等。孟夏之中,日出於寅之八刻一分。仲夏之中,日出於寅之七刻三分。季夏之中,日出於寅,与孟月等也。

  肝病头目眩,胁支满,

  藏真散於肝,脉内连目胁,故如是。

  三日体重身痛,

  肝传於肺。

  五日而胀,

  自传於府。

  三日腰脊少腹痛,经酸,

  谓胃传於肾。以其脉起於足,循端内出胭内康,上股内后康,贯脊属肾络膀胱,故如是也。腰为肾之府,故腰痛。

  三日不已死。冬日入,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作日中。

  夏早食。

  日入早晏,如冬法也。早食谓早於食时,则卯正之时也。

  脾病身痛体重,

  藏真濡於脾,而主肌肉故尔。

  一日而胀,

  自传於府。

  二日少腹腰脊痛,经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胎,音吕。)

  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人定,谓申后二十五刻。晏食,谓寅后二十五刻。

  肾病少腹腰脊痛,腑酸,

  藏真下於肾,故如是。

  三日背胎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之胎膀胱,是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三日腹胀,

  膀胱传於#22小肠。○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23:三日上之心,心胀。

  三日两胁支痛,

  府传於藏。○新校正云:按《灵枢经》云:三日之小肠,三日上之心。今云两胁支痛,是小肠府传心藏而发痛也。

  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哺。

  大晨,谓寅后九刻大明之时也。晏哺,谓申后九刻向昏之时也。

  胃病胀满,

  以其脉循腹,故如是。

  五日少腹腰脊痛,腑酸,

  胃传於肾。

  三日背肥筋痛,小便闭,

  自传於府及之胎也。

  五日身体重,

  膀胱水府传於脾也。○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及《甲乙经》各云五日上之心,是膀胱传心,为相胜而身体重,今王氏言传脾者误也。

  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后,夏日跌。

  夜半后,谓子后八刻丑正时也。日映,谓午后八刻未正时也。映,徒结切。

  膀胱病小便闭,

  以其为津液之府,故尔。

  五日少腹胀,腰脊痛,腑酸,

  自归於藏。

  一日腹胀,

  肾复传於小肠。

  一日身体痛,

  小肠传於脾。○新校正云:按《灵枢经》(公..一日上之心。是府传於藏也。《甲乙经》作之脾,与王注同。

  二日不已死。冬鸡呜,夏下哺。

  鸡呜,谓早鸡呜,丑正之分也。下哺,谓日下於哺时,申之后五刻也。

  诸病以次是#24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

  五藏相移皆如此,有缓传者,有急传者,缓者或一岁二岁三岁而死,其次或三月若六月而死,急者一日二日三日四日或五六日而死,则此类也。寻此病传之法,皆五行之气,考其日数,理不相应。夫以五行为纪,以不胜之数传於所胜者,谓火传於金,当云一日,金传於木当云二日,木传於。土当云四日,土传於水当云三日,水传於火当云五日也。若以己胜之数传於不胜者,则木三日传於土,土五日传於水,水一日传於火,火二日传於金,金四日传於木,经之传日,似法三阴三阳之气。《玉机真藏论》曰:五藏相通,移阶有次。不治,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而当死。此与同也。虽尔,犹当临病详视日数,方悉是非。

  间一藏止,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无止字。

  及至三四藏者,乃可刺也。

  问一藏止者,谓隔过前一藏而不更传也。则谓木传土,土传水,水传火,火传金,金传木而止,皆问隔一藏也。及至三四藏者,皆谓至前第三第四藏也。诸至三藏者,皆是其己不胜之气也。至四藏者,皆至己所生之父母也。不胜则不能为害,於彼所生则父子无克伐之期,气顺以行,故刺之可矣。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七竟

  #1愈:顾本作『尽』。

  #2足:原作『从』,据顾本改。

  #3入:顾本『入』下有『同身寸之』四字。下同。

  #4灸可三壮:顾本作『若灸者可灸三壮』。下同。

  #5合:原脱,据顾本补。

  #6属:原脱,据顾本补。

  #7解:顾本『解』下有『邪』字。

  #8刺:疑『刺』上脱『缪』字。

  #9经:据王注『经』下疑脱『循』字。

  #10舌:原作『肩』,据顾本改。

  #11三:顾本作『二』。

  #12注:顾本作『主』。下同。

  #13二:顾本作『二十』。

  #14刺:原脱,据顾本补。

  #15流:原作『经』,据顾本改。

  #16重:顾本作『黑』。

  #17七:顾本作『三』。

  #18孤:原作『狐』,据顾本改。下同。

  #19痹:原脱,据顾本补。

  #20死:原脱,据顾本补。

  #21难:原作『中』,据顾本改。

  #22於:原脱,据顾本补。

  #23一万:原脱,据顾本补。

  #24是:『是』字疑衍。

✎ 编辑模式  —  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三十四 [[ editSaving ? '保存中…' : '✓ 保存' ]] ✕ 取消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