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五十六

文献通考卷五十六

※《春秋名号归一图》二卷

《崇文总目》:伪蜀冯继元撰。以《春秋》官谥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晁氏曰:左氏所书人,不但称其名,或字,或号,或爵、谥,多互见,学者苦之。继元皆取以系之名下云。

巽岩李氏曰:昔丘明传《春秋》,於列国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称,多者或至四五,始学者盖病其纷错难记。继元集其同者,为一百六十篇,音同者附焉,於《左氏》抑亦微有所助云。宋大夫庄堇,秦右大夫詹,据《传》未始有“父”字,而继元辄增之,所见异本;若子韩者,盖齐顷公孙,《世族谱》与《传》同,而继元独以为韩子,与楚、郑二公孙黑共篇,盖误也。

陈氏曰:《左传》所载君臣名氏字谥互见错出,故为此图以一之。周一,鲁二,齐三,晋四,楚五,郑六,卫七,秦八,宋九,陈十,蔡十一,曹十二,吴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许十九,杂小国二十。

※《左氏传引帖新义》

《崇文总目》:伪蜀进士蹇遵品撰。拟唐礼部试进士帖经旧式,经具对。

※《春秋纂例》

《崇文总目》:伪唐人姜虔嗣撰。以《春秋 左氏》、《公》、《》三家之传学者钞集之文。

※《帝王历纪谱》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其序言周所封诸侯,子孙散於他国,孔子修《春秋》而谱其世系。上采帝王历纪而条次之,盖学《春秋》所录今本题云荀卿撰者,非也。

晁氏曰:题曰秦相荀卿撰。载周末列国世家,故一名《春秋公子血脉图》。颇多疏略,决非荀卿所著。且卿未尝相秦,岂世别有一荀卿耶?

巽岩李氏曰:其载帝王历纪殊少,序诸侯卿大夫之世颇详,而《崇文总目》止名《帝王历纪谱》,今从之。旧题云秦相荀卿撰。荀卿未尝相秦,其缪妄立见,盖田野陋儒依以欺末学耳。故笔削最无义例,前後抵牾,不可遍举。而所著族系,又与《世本》不同,质之司马迁、杜预,亦复差异,不知撰者果证据何书也。其血脉间有强附横入灼然非类者,要当正之,顾不敢轻改,姑仍其旧,使学者自择焉。篇首尾杂引《左氏传》中语,事既残缺不属,字画讹舛尤甚,往往不可句读。参考《左氏传》,略加是正,十仅得四五云。其他政如棼丝结,未易一二爬梳也。

※《春秋论》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胡旦撰。多摭杜氏之失裨经旨。

※《春秋龟鉴》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春秋》周及诸侯世次,齐、鲁大国公子、公孙。初不详备,其後传写又失其次序,今存以备讨阅。

※《春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凡七卷。起黄帝至周见於春秋诸国世系,传久稍失其次矣。按《隋》、《唐》书目,《春秋大夫世族谱》十三卷,顾启期撰。而杜预《释例》自有《世族谱》一卷。今书与《释例》所载不同,而本或题云杜预撰者,非也,疑此乃启期所撰云。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谱《左氏》诸国君臣世系,独秦无世臣。

※《春秋宗族名谥谱》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略采《春秋》三传诸国公卿大夫姓名谥号。

※《春秋二十国年表》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周而下,次以鲁、蔡、曹、卫、滕、晋、郑、齐、秦、楚、宋、杞、陈、吴、邾、莒、薛、小邾。按《馆阁书目》有《年表》二卷,元丰中杨彦龄撰,自周之外,凡十三国,仍总记蛮夷戎狄之事。又按董氏《藏书志》,《年表》无撰人,自周至吴、越凡十国又有附庸诸国,别为表,凡征伐、朝觐、会同皆书。今此表止记即位及卒,皆非二家书也。

※《春秋集传》十五卷

《崇文总目》:皇朝王沿纂。沿患学者自私其家学,而是非多异,失圣人之意,乃集三传之说,删为一书。又见《秘书目》有先儒《春秋》之学颇多,因启求之,得董仲舒等十馀家。沿自以先儒犹为未尽者,复以己意笺之。

晁氏曰:集三传解经之文。沿字圣源,大名人。好《春秋》,所至以《春秋》断事。此书仁宗朝尝奏御,诏直昭文馆。後官至天章阁待制。

※《春秋经社》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觉撰。其学亦出於啖、赵,凡四十馀门。论议颇严。

陈氏曰:觉从胡安定游,门弟子以千数,别其老成者为经社。觉年最少,俨然居其间,众皆相服。此殆其时所作也。

●卷一百八十三 经籍考十

○经(春秋)

※《春秋经解》十五卷

陈氏曰:孙觉撰。其自序言:“三家之说,《梁》最为精深,且以为本,杂取二《传》及诸儒之说长者从之;其所未安,则以所闻於安定先生者断之。”杨龟山为之後序。海陵周茂振跋云:“先君传《春秋》於孙先生,尝言王荆公初欲释《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书已出,一见而忌之,自知不能复出其右,遂诋圣经而废之,曰:‘此断烂朝报也!’不列於学官,不用於贡举云。”

※《春秋尊王发微》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孙明复撰。史臣言明复治《春秋》,不取传注,其言简而义详,著诸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治乱之迹,故得经之意为多。常秩则讥之曰:“明复为《春秋》,犹商鞅之法,弃灰於道者有刑,步过六尺者有诛。”谓其失於刻也。胡安国亦以秩言为然。

石林叶氏曰:孙明复《春秋》专废传从经,然不尽达经例,又不深於礼学,故其言多自抵牾,有甚害於经者。虽概以礼论当时之过,而不能尽礼之制,尤为肤浅。

《朱子语录》曰:近时言《春秋》,皆是计较利害,大义不曾见。如唐之陆淳,本朝孙明复之徒,他虽未曾深於圣经,然观其推言治道,凛凛然可畏,终是得圣人个意思。《春秋》之作,盖以当时人欲横流,遂以二百四十二年行事寓其褒贬,恰如今之事送在法司相似,极是严谨,一字不轻易。若如今之说,只是个权谋智略、兵书谲诈之书尔。圣人晚年痛哭流涕,笔为此书,其肯恁地纤巧,岂至恁地不济事。

陈氏曰:复居泰山之阳,以《春秋》教授,不惑传注,不为曲说,其言简易,明於诸侯大夫功罪,以考时之盛衰,而推见王道之治乱,得於经为多。石介而下皆师事之。欧阳文忠公为作墓志。

※《春秋演圣统例》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丁副撰。田伟《书目》“副”作“嗣”,未知孰误。其序云:“经有例法,一家所至,较然重轻。杜预《释例》,专主《左氏》而未该;唐陆淳《纂例》,虽举经而未备。”纤悉网罗而咸在者,其惟此书乎?

※《春秋权衡》、《意林》、《刘氏春秋传》共三十四卷

刘敞原父撰。其自序曰:刘子作《春秋权衡》。《权衡》之书始出,未有能读者。自序其首曰:权,准也;衡,平也。物虽重,必准於权;权虽移,必平於衡。故权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使轻重无隐也,所以使低昂中也。察之者易知,执之者易从也。不准,则无以知轻重;不平,则轻重虽出不信也。故权衡者,天下之至信也。凡议《春秋》,亦若此矣。《春秋》,一也,而传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恶相反,其褒贬相戾,则是何也?非以其无准失轻重邪?且昔者董仲舒、江公、刘歆之徒,盖常相与争此三家矣,上道尧、舜,下据《周礼》,是非之议,不可胜陈,至於今未决,则是何也?非以其低昂不平邪?故利臆说者害公义,便私学者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诚准之以其权,则童子不欺;平之以其衡,则市人不惑,今此新书之谓也。虽然,非达学通人,则亦必不能观之矣。耳牵於所闻,而目迷於所习,恐怀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故亦譬之权衡矣。或利其寡而视权如嬴,或利其多而视权如缩,若此者,非权衡之过也,人事之变也。

晁氏曰:《权衡》论《三传》之失,《意林》叙其解经之旨,《刘氏传》其所解经也。如“桓无王”、“季友卒”、“胥命”、“用郊”之类,皆古人所未言。

石林叶氏曰:刘原甫知经而不废传,亦不尽从传。据义考例,以折衷之,经传更相发明,虽间有未然,而渊源巳正。今学者治经不精,而苏、孙之学近而易明,其失者不能遽见,故皆信之。而刘以其难入,则或诋以为用意太过,出於穿凿。彼不知经,无怪其然也。

陈氏曰:原甫始为《权衡》,以平三家之得失,然後集众说,断以己意,而为之传。传所不尽者,见之《意林》。其传用《公》、《》文体,《说例》凡四十九。

※黎氏《春秋经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黎钅享希声撰。钅享,蜀人,欧阳公之客。名其书为《经解》者,言以经解经也。其後又为《统论》附焉。

※横渠《春秋说》一卷

晁氏曰:张子厚为门人杂说《春秋》,其书未成。

※颖滨《春秋集传》十二卷

晁氏曰:苏辙子由撰。大意以世人多师孙复,不复信史,故尽弃三《传》,全以《左氏》为本。至其不能通者,始取二《传》、啖、赵。自熙宁谪居高安,至元符初,十数年矣,暇日辄有改定,卜居龙川,而书始成。

石林叶氏曰:苏子由专据《左氏》言经。《左氏》解经者无几,其凡例既不尽经,所书亦多违牾,疑自出己意为之,非有所传授,不若《公》、《》之合於经。故苏氏但以《传》之事释经之文而巳,《传》事之误者,不复敢议,则迁经以成其说,亦不尽立凡例於经义,皆以为求之过。

《朱子语录》曰:苏子由解《春秋》,谓其从赴告,此说亦是。既书“郑伯突”,又书“郑世子忽”,据史文而书耳。定、哀之时,圣人亲见,据实而书;隐、桓之时,世既远,史册亦有简略处,夫子据史册写出耳。

陈氏曰:其书专取《左氏》,不得巳乃取二《传》、啖、赵,盖以一时谈经者不复信史,或失事实故也。

※伊川《春秋传》二卷

程子自序曰:後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於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与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夫观百物,然後识化工之神;聚众材,然後知作室之用。於一事一义而欲窥圣人之用心(一本无心字),非上智不能也。故学《春秋》者,必优游涵泳,默识心通,然後能造其微也。後王知《春秋》之义,则虽德非禹、汤,尚可以法三代之治。自秦而下,其学不传。予悼夫圣人之志不明於後世也,故作《传》以明之,俾後之人通其文而求其义,得其意而法其用,则三代可复也。是《传》也,虽未能极圣人之蕴奥,庶几学者得其门而入矣。

《朱子语类》曰:或问伊川《春秋传》。曰:中间有说好处,如难理会处,他亦不为决然之论。如说“滕子来朝”,以为滕本侯爵,後微弱服属於鲁,自贬降而以子礼见鲁,则贡赋少力易供。此说最好,程沙随之说亦然。

陈氏曰:略举大义,不尽为说,襄、昭後尤略。序文崇宁二年作,盖其晚年也。

※刘质夫《春秋》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刘绚质夫撰。绚学於二程。伯淳尝语人曰:“他人之学,敏则有之,未易保也。斯人之至,吾无疑焉。”正叔亦曰:“游吾门者多矣,而信之笃、得之多、行之果、守之固若子者几希。”有李参序。

陈氏曰:所解明正简切。

《中兴国史志》:绚传说多出於颐书,而颐以为不尽本意,故更为之。未及竟,故庄公以後解释多残阙。

※《春秋得法志例论》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冯正符所撰。熙宁八年,何郯取其书奏之,久而不报,意王安石不喜《春秋》故也。其书例最详悉,务通经旨,不事浮辞。正符颇与邓绾、陈亨甫交私,後坐口语被斥。

陈氏曰:蜀州晋原主簿遂甯冯正符信道撰。其父尧民希元为乡先生。正符三上礼部,不第,教授梓、遂学十年,著此书及《诗》、《易》、《论语解》。蜀守何郯首以其《春秋论》上之。熙宁末,中丞邓绾荐之,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王安石亦待之厚。其书首辩王鲁、素王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皆正论也。

巽岩李氏曰:信道当熙宁九年用御史邓文约荐,召试舍人院,赐出身。文约寻责守虢略,信道亦坐附会,夺官,归故郡。後又得冯允南所为墓铭,信道实事安逸处士何群,其学盖得之群。群学最高,国史有传。其师友渊源果如此,则谓信道附会进取,或以好恶言之耳。王荆公当国,废《春秋》,不立学官,而信道学经,顾於《春秋》特详;邓御史严事王荆公不敢异,乃先以《得法志例论》言於朝,初不曰宰相不喜此也,此亦可见当时风俗犹淳厚,士各行其志,不专以利禄故辍作。御史殆加於人一等,然信道要当与何群牵联书国史。邓御史偶相知,相累耳。余旧评如此。今无子孙,其书则为鬻书者擅易其姓名,属诸李陶。陶字唐夫,尝学於温公,号通经。李氏诸子,唐夫最贤,而《得法志例》则实非唐夫所论也,不知者妄之。

※《绎圣传》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解经不甚通。例如解“桓十三年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取《梁》之说,战称人,败绩称师,重众之说。殊不知“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何独不重众也?

※王氏《春秋列国诸臣传》共六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当撰。当,眉山人,尝为《列国诸臣传》,效司马迁《史记》,凡一百三十有四人,十万馀言。今又释《春秋》真可谓有志矣。

陈氏曰:当,元中复制科,以苏辙荐,试六论,廷对切直,置下第,与堂除簿尉。所传诸臣,皆本《左氏》,有见於他书,则附其末,系之以赞。诸赞论议纯正,文辞简古,於经传多所发明。

※冯氏《春秋通解》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冯山允南撰。普州人,之父也。

※《春秋会义》二十六卷

晁氏曰:皇间进士杜谔集《释例》、《繁露》、《规过》、《膏肓》、《先儒同异篇》、《指掌碎玉》、《折衷》、《指掌议》、《纂例》、《辩疑》、《微指》、《摘微》、《通利》、《胡氏论》、《笺义》、《总论》、《尊王发微》、《本旨辩要》、《旨要》、《集议》、《索隐》、《新义》、《经社》三十馀家成一书,其後仍断以已意。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然使後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则於圣人之旨,或有得焉。

陈氏曰:自《三传》及啖、赵诸儒讫於孙氏《经社》,凡三十馀家,集而系之,时述以已意。有任贯者为之序。

※《春秋口义》五卷

陈氏曰:胡翼之撰。至宣十二年而止。戴岷隐在湖学尝续之,不传。

※《春秋皇纲论》、《明例隐括图》共六卷

陈氏曰:太常博士王哲撰。至和间人。《馆阁书目》有《通义》十二卷,未见。

※《左氏解》一卷

陈氏曰:专辩《左氏》为六国时人,其明验十有一事。题王安石撰,其实非也。

※《左氏邦典》二卷

陈氏曰:唐既潜亨撰。质肃之侄,自号真淡翁,与其子问答而为此书。邹道乡为之序。

※《左氏鼓吹》一卷

陈氏曰:彭门吴元绪撰。

※《春秋後传》、《补遗》共二十一卷

陈氏曰:陆佃撰。《补遗》者,其子宰所作也。宰字元钧,游之父也。

※《春秋通训》、《五礼例宗》共二十六卷

陈氏曰:直秘阁吴兴张大亨嘉父撰。其自序言:“少闻春《秋於》赵郡和仲先生。某初盖尝作《例宗》,论立例之大要矣,先生曰:‘此书自有妙用,学者罕能领会,多求之绳约中,近法家者流,仔细缴绕,竟亦何用?惟丘明识其用,然不肯尽谈,微见端兆,使学者自得之。’予从事斯语十有馀年,始得其彷彳弗。”《通训》之作,所谓去例以求经略,微文而视大体者也。东坡一字和仲,所谓赵郡和仲,其东坡乎?然《例宗》考究,亦为详治。

※胡文定《春秋传》、《通例》、《通旨》共三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胡安国被旨撰。安国师程颐,其传《春秋》事,按《左氏》义,取《公》、《》、之精者,采孟子、庄周、董仲舒、王通、邵尧夫、程明道、张横渠、程正叔之说,以润色之。其序略曰:“近世推隆王氏新说,按为国是,独於《春秋》,贡举不以取士,庠序不以设官,经筵不以进读,断国论者,无以折衷,天下不知所,人欲日长,天理日销。其效使夷狄乱华,莫之遏也。”

陈氏曰:绍兴中经筵所进。大纲本《孟子》,而微旨多以程氏之说为据。近世学《春秋》者皆宗之。《通旨》者,所与其徒问答,及其他议论条例,凡二百馀章,其子宁辑为一书。

《中兴史志》曰:安国书与孙觉合者十六七。

《朱子语录》曰:胡文定《春秋》非不好,不合这件事圣人意是如何下字,那件事圣人意又如何下字。要知圣人只是直笔据见在而书,岂有许多忉怛?胡《春秋传》有牵强处,然议论有开合精神。

※《春秋指南》十卷

晁氏曰: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以征伐会盟,年经而国纬。汪藻为之序。

陈氏曰:专以编年旁通该括诸国之事,如指诸掌。又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辩疑》、《杂论》诸篇,筹略其义,多所发明。

※《春秋新传》十一卷

晁氏曰:皇朝余安行撰。采三《传》及孙复四家书,参以已意为之。

※《四家春秋集解》二十五卷

晁氏曰:或人集皇朝师协、石季长、王、景先之解为一通,具载本文。

※《春秋机括》一卷

晁氏曰:皇朝沈括存中撰。《春秋》谱也。

※石林《春秋传》、《春秋考》、《春秋谳》共七十二卷

陈氏曰:叶梦得撰。各有序。其序《谳》曰:“以《春秋》为用法之君而巳,听之有不尽其辞,则欺民;有不尽其法,则欺君。凡啖、赵论三家之失,为《辩疑》;刘氏广啖、赵之遗,为《权衡》。合二书,正其差误,而补其疏略,目之曰《谳》。”其序《考》曰:“君子不难於攻人之失,而难於正己之是。必有得也,乃可知其失;必有是也,乃可斥其非。自是《谳》推之,知吾之所正为不妄也,而後可以观吾《考》;自其《考》推之,知吾之所择为不诬也,而後可以观吾《传》。”其序《传》曰:“《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於史,而事未必实,以其不知经也。《公》、《》传义不传事,是以详於经,而义未必当,以其不知史也。乃酌三家,求史与经,不得於事,则考於义;不得於义,则考於事,更相发明,以作《传》。”其为书,辩订考究,无不精详,然其取何休之说,以十二公为法天之大数,则亦未可晓也。

※《春秋经解》、《本例例要》共十七卷

陈氏曰:涪陵崔子方彦直撰。绍圣中罢《春秋》取士,子方三上书,乞复之,不报,遂不应进士举。黄山谷称曰:“六合有佳士曰崔彦直,其人不游诸公,然则贤而有守可知矣。”其学辩三《传》之是非,而专以日月为例,则正蹈其失而不悟也。

※《春秋本旨》二十卷

陈氏曰:知饶州丹阳洪兴祖庆善撰。其序言:“三代各立一王之法,其末皆有弊。《春秋》经世之大法,通万世而无弊。”又言:“《春秋》本无例,学者因行事之迹以为例,犹天本无度,历者即周天之数以为度。”又言:“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学者独求於义,则其失迂而凿;独求於例,则其失拘而浅。”若此类多先儒所未发,其解经义,精而通矣。兴祖尝为程作《论语解序》,忤秦桧,贬昭州以死。

※《春秋正辞》、《通例》共三十五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毕良史少董撰。良史为东京留守属官,东京再陷,留虏中三年,著此书。已而得归,表上之。

※息斋《春秋集注》十四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鄞高阅抑崇撰。其学专本程氏,序文可见。

※夹氵祭《春秋传》、《春秋考》、《地名》共十四卷

其《通志》中自述曰:按《春秋》之经,则鲁《史记》也,初无同异之文,亦无彼此之说,良由三家所传之书有异同,故是非从此起。臣作《春秋考》,所以是正经文,以凡有异同者,皆是讹误。古者简编艰繁,学者希见亲书,惟以口相授。左氏世为楚史,亲见官书,其讹差少,然有所讹,从文起。公、,汉之经生,惟是口传,其讹差多,然有所讹,从音起。以此辩之,了无滞疑。又有《春秋传》十二卷,以明经之旨,备见周之宪章。

陈氏曰:其学大抵工於考究,而义理多迂僻。

※《春秋经解》、《指要》共十四卷

陈氏曰:知常州永嘉薛季宣士龙撰。《指要》列谱例於前,其序专言诸侯无史,天子有外史,掌四方之志,而职於周之太史。隐之时,更周历而为鲁史。季宣博学通儒,不事科举,陈止斋师事之。季宣死,当乾道九年,年四十。其为此书,实绍兴三十二年,盖甫二十岁云。

《朱子语录》曰:薛常州解《春秋》不知如何率意如此,只是几日成此文字!如何说诸侯无史,《内则》尚有闾史。又如赵盾、崔杼事,皆史臣所书。

※《春秋集传》十五卷

陈氏曰:监察御史王葆彦光撰。朱新仲为作序。葆,周益公之妇翁也。其说多用胡氏。

※《春秋集解》十二卷

陈氏曰:吕本中撰。自三《传》而下,集诸家之说,各记其名氏,然不过陆氏及两孙氏、两刘氏、苏氏、程氏、计崧老,胡文定数家而巳。大略如杜谔《会义》而所择颇精,无自已议论。

《朱子语录》曰:吕居仁《春秋》亦甚明白,正如某《诗传》相似。

※《左传类编》六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分类外内传事实、制度、论议凡十九门,首有纲领数则,兼采他书。

※《左氏博议》二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方授徒时所作。自序曰:“《春秋》经旨,不敢僭议,而枝辞赘喻,则举子所以资课试也。”

※《左氏说》三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於《左氏》一书,多有发明,而不为文,似一时讲说门人所抄。

《朱子语录》曰:东莱有《左氏说》,亦好,是人记录他言语。

※《左氏国纪》

徐得之撰。止斋陈氏序曰:自荀悦、袁宏以两汉事编年为书,谓之左氏体,盖不知《左氏》於是始矣。昔夫子作《春秋》博极天下之史矣,诸不在拨乱世、反之正之科,则不录也。左氏独有见於,经故采史记次第之,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以发明圣人笔削之旨云尔,非直编年为一书也。古者事、言各有史,凡朝廷号令,与其君臣相告语为一书,今《书》是巳;被之弦歌,谓之乐章为一书,今《诗》是也;有司藏焉;而官府都鄙邦国习行之为一书,今《仪礼》若《周官》之《六典》是巳;自天子至大夫士民族传序为一书,若所谓《帝系》、《世本》是巳。而他星卜医祝,皆各为书,至编年则必叙事如《春秋》,三代而上,仅可见者《周谱》,他往往见野史、《竹书》、《穆天子传》之类。自夫子始以编年作经,其笔削严矣。左氏亦始合事、言二史与诸书之体,依经以作传,附著年月下,苟不可以发明笔削之指,则亦不录也。盖其辞足以传远,而无与於经谊,则别为《国语》。至夫子所见书,左氏有不尽见,又阙不敢为传,唯谨如此。後作者顾以为一家史体,而读《左氏》者浸失其意见,谓不释经,是书之存亡,几无损益於《春秋》,故曰袁、荀二子为之也。由是言之,徐子所为《左氏国纪》,曷可少哉!余读《国纪》,周平、桓之际,王室尝有事於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为侯,诗人美焉,而经不著;师行非一役,亦与《王风》刺诗合,而特书伐郑一事;王子颓之祸,视带为甚,襄书而惠不书也。学者诚得《国纪》伏而读之,因其类居而稽之经,某国事若干,某事书,某事不书,较然明矣。於是致疑,疑而思,思则有得矣。徐子殆有功於《左氏》者也。余苦不多见书,然尝见唐冼《左氏史》与《国纪》略同而无所论断,今《国纪》有所论断矣,余故不复赞,而道其有功於《左氏》者为之序。

※《春秋比事》二十卷

陈同甫序之曰:《春秋》,继四代而作者也。圣人经世之志,寓於属辞比事之间,而读书者每患其难通。其善读则曰:“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考传之真伪。”如此,则经果不可以无传矣。游夏之徒胡为而不能措一辞也!余尝欲即经以类次其事之始末,考其事以论其时,庶几抱遗经以见圣人之志。客有遗余以《春秋总论》者,曰:“是习《春秋》者之秘书也。”余读之,洒然有当於余心。虽其论未能一一中的,而即经类事以见其始末,使圣人之志可以舍传而独考,此其为志亦大矣。惜其为此书之勤,而卒不见其名也。或曰是沈文伯之所为也。文伯名,湖州人,常为婺之校官。因为易其名曰《春秋比事》,锓诸木,以与同志者共之。

陈氏曰:按湖州有沈文伯,名长卿,号审斋居士,为常州ヘ,忤秦桧,贬化州,不名也。不知同甫何以云然,岂别名而字文伯者乎?然则非湖人也。

※《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三卷

陈氏曰:林栗撰。其学专主《左氏》,而黜二《传》,故为《左氏传解》,表上之。

※止斋《春秋後传》、《左氏章指》共四十二卷

陈氏曰:陈傅良撰。楼参政钥为之序。大略谓《左氏》存其所不书,以实其所书;《公羊》、《梁》以其所书,推见其所不书,而《左氏》实录矣。此《章指》之所以作也。若其他发明多新说,序文略见之。

※徐潮州《春秋解》十二卷

知潮州徐某德操撰。水心序略曰:笺传之学,惟《春秋》为难工。经,理也;史,事也;《春秋》名经而实史也,专於经则理虚而无证,专於史则事碍而不通,所以难也。年时朔,郊庙制,理之纲条,不专於史也;济西河曲,丘甲田赋,事之枝叶,不专於经也。薛伯卒,经无预,然杞、滕、邾、莒之兴废固明也;诡诸卒,史无预,然戊寅、甲子之先後固察也。观潮州此类皆卓信、明而笃矣。至於授霸者之权,彼与此夺;录夷狄之变,先略後详;诸侯群诛,大夫众贬,凡《春秋》始终,统纪所系,自《公》、《》以来,画为义例,各分字别,族贵人微,其能本末相顾,隐显协中如潮州,殆鲜焉。然则理之熟,故经而非虚;事之类,故史而非碍欤!古人以教其国,而使人知深於是书者欤!虽然,《诗》、《书》、《礼》所以纪尧、舜、三代之盛,而《春秋》衰世之竭泽也,示不泯绝而已。或者遂谓一事一义,皆圣人之用,则余未敢从也。

※《春秋经辩》十卷

陈氏曰:庐陵萧楚子荆撰。绍圣中,贡礼部不第。蔡京用事,与其徒冯书,言蔡将为宋王莽,誓不复仕。死建炎中。自号三顾隐客,门人谥为清节先生。胡邦衡师事之,以《春秋》登甲科,归拜床下,楚告之曰:“学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杀,学不可辱。毋祸吾《春秋》乃佳。”邦衡志其墓。

※《春秋集善》十一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庐陵胡铨邦衡撰。铨既事萧楚为《春秋》学,复学於胡文定公安国。南迁後作此书,张魏公为之序。

※《春秋考异》四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录《三传》经文之异者。

※《春秋类事始末》五卷

陈氏曰:朝请大夫吴兴章冲茂深撰。子厚之曾孙,叶少蕴之婿。

※《左氏发挥》六卷

陈氏曰:临川吴曾虎臣撰。取《左氏》所载事,时为之论,若史评之类。

※《春秋直音》三卷

陈氏曰:德清丞方淑智善撰。刘给事一止为作序。以学者或不通音切,故於每字切脚之下,直注其音,盖古文未有反切,为音训者皆如此。服虔、如淳、文颖辈於《汉书》音义可见。

※《左传约说》、《百论》共二卷

陈氏曰:奉议郎新昌石朝英撰。又有《王道辩》一书未板行,仅存其书於此篇之末,其为说平平,无甚高论。

※《左氏纪传》五十卷

巽岩李氏曰: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书,用司马迁《史记》法,君臣各为记传。凡欲观某国之治乱,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毕陈於前,不复错见旁出,可省纟番阅之勤。或事同而辞异者,皆两存之,又因以得文章繁简之度。虽编削附离,尚多不满人意,然亦可谓有其志矣。独所序世族谱系,既与释例不同,又非史迁所记,质诸《世本》,亦不合也。疑撰者别据他书。今姑仍其旧,以俟考求。

又题:後在陵阳观沈存中自志,乃知此书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书终不满人意,史法信未易云。

※《春秋分记》九十卷

陈氏曰:邛州教授眉山程公说伯刚撰。以《春秋》经传仿司马迁书,为年表、世谱、历、天文、五行、地理、礼乐、征伐、官制诸书。自周、鲁而下,及诸小国夷狄,皆汇次之。时有所论发明,成一家之学。公说积学苦志,早年登科,值逆曦乱,忧愤以死,年才三十七。兄弟三人,皆以科第进。中书舍人公许,其季也。

※《春秋三传分国纪事本末》

夹江句龙傅明甫撰。後溪刘氏序略曰:勾龙君传习详考,又分国而纪之。自东周而下,大国、次国特出,小国、灭国附见。不独纪其事,与其文,而兼著其义,凡采其说者数十家。君盖嗜古尊经之士,确乎其能自信者也。

※《春秋通说》十三卷

陈氏曰:永嘉黄仲炎若晦撰。端平中,尝进之於朝。

※《春秋外传国语》二十一卷

《崇文总目》:左丘明撰。吴侍中、领左国史、亭陵侯韦昭解。昭参引郑众贾逵虞翻唐固(二人皆吴臣),合凡五家,为注,自所发正者三百十事。

晁氏曰:班固《艺文志》有《国语》二十一篇,《隋志》云二十二卷,《唐志》云二十一卷。今书篇次与《汉志》同,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互有损益,不足疑也,要之《艺文志》审矣。陆淳谓“与《左传》文体不伦,定非一人所为”,盖未必然。范甯云“《左氏》富而艳”,韩愈云“《左氏》浮夸”,今观此书,信乎其富艳且浮夸矣,非《左氏》而谁?柳宗元称《越语》尤奇峻,岂特《越》哉,自《楚》以下类如此。

巽岩李氏曰:昔左丘明将传《春秋》,乃先采集列国之史,国别为语,旋猎其英华,作《春秋传》。而先所采集之语,草藁具存,时人共传习之,号曰《国语》,殆非丘明本志也。故其辞多枝叶,不若《内传》之简直峻健,甚者杂不类,如出他手。盖由当时列国之史,材有厚薄,学有浅深,故不能醇一耳。不然,丘明特为此重衤复之书何?邪先儒或谓《春秋传》先成,《国语》继作,误矣。惟本朝司马温公父子能识之。

陈氏曰:自班固《志》言左丘明所著,至今与《春秋传》并行,号为《外传》。今考二书,虽相出入,而事辞或多异同,文体亦不类,意必非出一人之手也。司马子长云:“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又似不知所谓。唐啖助亦尝辩之。

《朱子语录》曰:《国语》委靡繁絮,真衰世之文耳。是时语言议论如此,宜乎周之不能振起也。 《国语》文字极困苦,振作不起。

※《国语补音》三卷

陈氏曰:丞相安陆宋庠公序撰。以先儒未有为《国语》音者,近世传旧《音》一卷,不著撰人名氏,盖唐人也。简陋不足名书,因而广之,悉以陆德明《释文》为主,陆所不载,则附益之。

※《非国语》二卷

晁氏曰:唐柳宗元子厚撰。序云:“左氏《国语》,其文深闳杰异,而其说多诬。淫惧学者溺其文采,而沦於是非,本诸理作《非国语》。”上卷三十一篇,下卷三十六篇。

※《左传国语类编》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与《左传类编》略同,但不载纲领,止有十六门。又分《传》与《国语》为二。

※《汲冢师春》一卷

陈氏曰:晋汲郡魏安王冢所得古简。杜预得其《纪年》,知其魏国史记,以考证《春秋》。别有一卷,纯集疏《左氏传》卜筮事,上下次第及其文义,皆与《左传》同。名曰“师春”,似是抄集者人名也。今此书首叙周及诸国世系,又论分野、律吕为图,又杂录谥法、卦变,与杜预所言纯集卜筮者不同,似非当时本书也。

●卷一百八十四 经籍考十一

○经(论语 孟子)

《西汉艺文志》:《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於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故谓之《论语》(师古曰:辑与集同,与撰同)。汉兴,有齐、鲁之说。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名家(师古曰:王吉字子阳,故谓之王阳)。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丞相韦贤、鲁扶卿、前将军萧望之、安昌侯张禹,皆名家。张氏最後而行於世。

《隋经籍志》:张禹本授《鲁论》,晚讲《齐论》,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烦惑。除去《齐论 问王》、《知道》二篇,从《鲁论》二十篇为定,号《张侯论》,当世重之。周氏、包氏为之章句,马融又为之训。又有《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出,章句烦省,与《鲁论》不异,唯分《子张》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孔安国为之传。汉末,郑元以《张侯论》为本,参考《齐论》、《古论》而为之注,魏司空陈群、太常王肃、博士周生烈,皆为义说,吏部尚书何晏又为集解,是後诸儒多为之注,《齐论》遂亡。《古论》先无师说,梁、陈之时,唯郑元、何晏立於国学,而郑氏甚微。周、齐,郑学独立。至隋,何、郑并行,郑氏盛於人间。其《孔丛》、《家语》并孔氏所传仲尼之旨;《尔雅》诸书,解古今之意,并五经总义,附於此篇。

《汉志》:《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隋志》:二十九家,一百九十八卷。

《唐志》: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失名姓三家,韩愈以下不著录二家,十二卷)。

《宋三朝志》:十六部,一百三十九卷。

《宋两朝志》:二部,二十卷。

《宋四朝志》:十三部,七十八卷。

《宋中兴志》:五十五家,六十三部,四百九十八卷。

※何晏《论语注》十卷

晁氏曰:魏何晏集解。其序自云:据《鲁论》包咸、周氏、孔安国、马融、郑康成、陈群、王肃、周生烈八家之说,与孙邕、郑冲、曹羲、荀ダ集诸家训解为之。按汉时《论语》凡有三,而《齐论》有《问王》、《知道》两篇,详其名,当是必论内圣之道、外王之业,未必非夫子之最致意者,不知何说,而张禹独遗之。禹身不知王凤之邪正,其不知此固宜,然势位足以轩轾一世,使斯文遂丧,惜哉!

按:《齐论》多於《鲁论》二篇,曰《问王》、《知道》。史称为张禹所删,以此遂无传。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删之。然《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自孔壁出者,章句与《鲁论》不异,唯分《尧曰》“子张问”以下为一篇,共二十一篇,则《问王》、《知道》二篇,亦孔壁中所无,度必後儒依仿而作,非圣经之本真。此所以不传,非禹所能删也。

※皇侃《论语疏》十卷

晁氏曰:梁皇侃撰。古今《论语》之注多矣。何晏集七家,复采《古论语注》为集解行於世。侃今又引卫、缪播、栾肇、郭象、蔡谟、袁宏、江、蔡奚、李充、孙绰、周怀、范甯、王珉凡十三家之说,成此书。其序称江熙所集。世谓其引事虽时诡异,而援证精博,为後学所宗云。

※韩李《论语笔解》十卷

晁氏曰:唐韩愈退之、李翱习之撰。前有秘书丞许勃序,云韩、李相与讲论,共成此书。按唐人通经者寡,独两公名冠一代,盖以此。然《四库》、《邯郸书目》皆无之,独《田氏书目》有韩愈《论语》十卷,《笔解》两卷。此书题曰《笔解》,而两卷亦不同。

陈氏曰:《馆阁书目》云秘书丞许勃为之序。今本乃王存序,云得於钱塘汪充,而无许序。

※《石经论语》十卷

晁氏曰:右伪蜀张德钧书。阙唐讳,立石当在孟知祥未叛之前。其文脱两字,误一字,又《述而第七》“举一隅”下有“而示之”三字,“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上又有“我”字,《卫灵公第十五》“敬其事而後其食”作“後食其禄”,与李本不同者此也。

※《论语井田义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述周井田之法。其曰《论语》者,盖为《论语》学者引用云。

※《论语正义》十卷

晁氏曰:皇朝邢等撰。亦因皇侃所采诸儒之说刊定而成书。

陈氏曰:唐人止为《五经》疏,而不及《孝经》、《论语》,至始奉诏为之。

按:《唐艺文志》亦有贾公彦《论语疏》十五卷,当考。

※王令《论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令逢原撰。解《尧曰篇》云:“四海不穷困,则天禄不永终矣。”王安石书《新义》取之。

※王介甫《论语解》十卷,王元泽《口义》十卷,陈用之《论语》十卷

晁氏曰:王介甫撰。并其子《口义》、其徒陈用之《解》,绍圣後皆行於场屋。或曰用之书乃邹浩所著,之用之云。

※东坡《论语解》十卷,颖滨《论语拾遗》

颖滨自序:予少为《论语解》,子瞻谪居黄州,为《论语说》,尽取以往,今见於书十二三也。大观丁亥,闲居颖川,为孙籀、简、筠讲《论语》。子瞻之说,意有所未安,时为籀等言,凡二十七章,谓之《论语拾遗》,恨不得质之子瞻也。

晁氏曰:苏轼子瞻为《论语解》,没後,子由以其说之未安者辨正之。

※伊川《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伊川门人记其师所解《论语》也。不为文辞,直以俚语记之。

※范醇夫《论语说》十卷

晁氏曰:元中所进。数称引刘敞、程颐之说。

※谢显道《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显道少师程正叔。

《朱子语录》:上蔡《论语解》,言语极多,看得透时,他只有一两字是紧要。问:“谢氏之说多华。”先生曰:“胡侍郎尝教人看谢氏《论语》,以其文字上多有发越处。”

※吕与叔《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与叔虽程正叔之徒,解经不尽用其师说。

※尹彦明《论语解》十卷

晁氏曰:彦明,程氏门人。绍兴中,自布衣召为崇政殿说书,被旨训解,多采纯夫之说。

《朱子语录》曰:《论语》中,程先生及和靖说,只於本文上添一两字,甚平淡,然意味深长,须当子细看。要见得他意味,方好。问:“《精义》中,尹氏说多与二程同,何也?”曰:“二程说得巳明,尹氏只说出处。”

※王定国《论语》十卷

王巩定国撰。秦少游序略曰:定国坐罪斥海上,罢还,诣东上ト门,奏书曰:“臣无状,幸缘先臣之故,获齿仕版,不能慎事,陷於罪戾。念无以自赎,间因职事之暇,妄以所见,注成《论语》十卷,未敢以进,唯陛下裁鉴之。”明日,诏御药院取其书去,未报,而神宗弃天下。呜呼!自熙甯初王氏父子以经术得幸,下其说於太学,凡置博士,试诸生,皆以新书从事,不合者黜罢之,而诸儒之论废矣。定国於时处放逐之中,蛮夷瘴疠之地,乃能自信不惑,论著成一家之言,至天子闻之,取其书,非其气过人,何以及此?姑掇其大概,使夫览之者知定国著书之时为如此,又知神宗乡经术亦非主於一家而已。

※汪氏《论语直解》十卷

晁氏曰:汪革信民撰。抚州人,绍圣中试礼部,为天下第一。尝语人曰:“吾乡有二相,一为天下之福,一为天下之祸。”盖指晏元献、王荆公也。即此可见其解经渊源所自云。

※景迂《论语讲义》十卷

晁氏曰:从父詹事公撰。多取古人之说,以正近世之失。

※杨氏《注论语》十卷

晁氏曰:杨氏中立,伊川门人也。

※游氏《论语解》十卷

陈氏曰:游酢定夫,伊川门人。

※《论语释言》十卷

陈氏曰:叶梦得少蕴撰。

※张氏《论语解》二十卷

陈氏曰:张九成撰。

※五峰《论语指南》一卷

陈氏曰:胡宏仁仲撰。评论黄祖舜、沈大廉之说。

※竹西《论语感发》十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江都王居正撰。凡十卷。

※《论语探古》二十卷

陈氏曰:毕良史撰。二十卷。

※洪兴祖《论语说》

《中兴艺文志》:其说多可采。谓此书始於不愠,终於知命,盖君子儒。

※《论语续解》、《考异》、《说例》共十二卷

《中兴艺文志》:吴或撰。自谓考研甚众,独於何晏《集解》、邢《疏》所得为多。又谓孔门弟子之言多未尽善,而注信经、疏信注太过。尝作《指掌》十卷,亡於兵火,仅追记大略,以解何晏《集解》之未尽未安者,故曰《续解》。又考他书之文之说异於《论语》者,为《考异》。又为《说例》,有《集语》、《明原》、《微言》、《略例》、《答问》、《正统》、《权道》、《弟子》、《杂说》凡十篇,多发明。

陈氏曰:其所援引百家诸史传,出入详洽。所称栾肇王、郑之说,间取一二。肇,晋人,《隋》、《唐志》载《论语释》十卷、《驳》二卷。按董《藏书志》,《释》已亡,《驳》幸存。而《崇文总目》及诸藏书家皆无有,或盖尝见其书也。《馆阁书目》亦不载。

※玉泉《论语学》十卷

陈氏曰:工部侍郎喻樗子才撰。樗与张子韶诸公友善,坐此得罪秦桧。汪端明应辰,其婿也。

※曾吉甫《论语义》二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曾几撰。胡文定公门人也。

※南轩《论语说》十卷

陈氏曰:侍讲广汉张┉敬夫撰。

※《论语集义》三十四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二程张氏及范祖禹、吕希哲、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周孚先凡十一家。初名《精义》,後刻於豫章郡学,始名《集义》。其所言“外自於程氏,而窃其近似之言,以文异端之说”者,盖指张无垢也。无垢与宗杲游,故云尔。

《朱子语录》曰:读《论语》,须将《精义》看一段,次看第二段,将两段比较,孰得孰失,孰是孰非。又将第三段比较如前,又总一章之说,而尽比较之。其间须有一说合圣人之意,或有两说,有三说,有四五说皆是,又就其中比较疏密。如此,便是格物。及看得此一章透彻,则知便至。或自未有见识,只得就这里挨。一章之中,程子之说多是,门人之说多非。然初看时,不可先萌此心,门人所记,亦多有好处。蜚卿曰:“若只将程子之说为主,如何?”曰:“不可,只得以理为主,然後看他底。看得一章直是透彻,然後看第二章,亦如此法。若看得三四篇,此心便熟;数篇之後,迎刃而解矣。”读书考义理,似是而非者难辩。且如《精义》中,惟程先生说得的当确至。其门人非惟不尽得夫子之意,虽程子之意,亦多失之。今读《语》、《孟》,不可便道《精义》都不是,都废了。须借他做个梯阶去寻求,将来自见道理。知得他是非,方是自家所得处。

※《论语集注》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大略本程氏学,通取注疏古今诸儒之说,间复断以己意。晦庵先生平生讲解,此为第一,所谓毫无遗憾者矣。

《朱子语录曰》:《集注》如秤上秤来无异,不高些,不低些。如看得透,存养熟,甚生气质。《集注》添一字不得,减一字不得。看《集注》时不可遗了紧要字,盖解中有极散缓者,有缓急之间者,有极紧要者。某下一字时,直是秤等轻重,方敢写出。《集注》乃《集义》之精髓。问:“《集注》引前辈之说,而增损改易本文,其意如何?”曰:“其说有病,不欲更就下面安注脚。”问:“《集注》中有两存,何者为长?”曰:“使某见得长底时,岂复存其短底?只为二说皆通,故并存之。然必有一说合圣人之本,但不可知耳。”复曰:“大率两说,前一说胜。”《集注》,某自三十岁便下工夫,到而今改犹未了。不是草草看者。

朱在《过庭所闻》曰:《集注》於正文之下,正解说字训文义与圣径正意。如诸家之说有切当明白者,即引用而不没其姓名,如《学而》首章,先尹氏,而後程子,亦只是顺正文解下来,非有高下去取也。章未用圈,而列诸家之说者,或文外之意,而於正文有所发明。不容略去;或通论一章之意,反覆其说,切要而不可不知也。

※《论语或问》十卷

陈氏曰:朱熹撰。《集注》既成,复论次其取舍之所以然,别为一书。而篇首述二书纲领,与读者之要法。其与《集注》实相表里,学者所当并观也。

《朱子文集》:《集注》後来改定处多,遂与《或问》不相应,又无工夫修得《或问》,故不曾传出。今莫若只就正经上玩味,有未通处,参考《集注》,更自思索为佳,不可恃此未定之书,便以为是也。

※石鼓《论语答问》三卷

陈氏曰:戴溪岷隐撰。溪初仕,领石鼓书院山长,所与诸生讲说者也。其说切近明白,晦庵亦称其近道。

※《论语通释》十卷

陈氏曰:黄撰。其书兼载《或问》,发明妇翁未尽之意。

※《论语意原》一卷

陈氏曰:不知作者。

※《论语本旨》一卷

陈氏曰:建昌军教授永嘉姜得平撰。

※《论语大意》二十卷

陈氏曰:海陵卞圜撰。

※晦庵《语类》二十七卷

陈氏曰:蜀人以晦庵语录类成编,处州教授东阳潘墀取其《论语》一类,增益其所未备,刊於学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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