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五十七
※《论语纪蒙》六卷
陈氏曰:国子司业临海陈耆卿寿老撰。叶水心为之序。耆卿,学於水心者也,尝主丽水簿,嘉定初年成此书。
※《孔子家语》十卷
王肃注。後序曰:《孔子家语》者,皆当时公卿士大夫及七十二弟子之所谘访交相对问言语也,既而诸弟子各自记其所问焉,与《论语》、《孝经》并。时弟子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馀则都集录之,名之曰《孔子家语》。凡所论辩,疏判较归,实自夫子本旨也;属文下辞,往往颇有浮说,烦而不要者,亦由七十二子各共叙述,首尾加之润色,其材或有优劣,故使之然也。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六国之世,儒道分散,游说之士各以巧意而为枝叶,唯孟轲、荀卿守其所习。当秦昭王时,荀卿入秦,昭王从之问儒术,荀卿以孔子之语及诸国事、七十二弟子之言凡百馀篇与之,由此秦悉有焉。始皇之世,李斯焚书,而《孔子家语》与诸子同列,故不见灭。高祖克秦,悉敛得之,皆载於二尺竹简,多有古文字。及吕氏专汉,取归藏之,其後被诛亡,而《孔子家语》乃散在人间。好事者或各以意增损其言,故使同是一事而辄异辞。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遗书,於时京师士大夫皆送官,得吕氏之所传《孔子家语》,而与诸国事及七十子辞妄相错杂,不可得知,以付掌书,与《曲礼》众篇乱简合而藏之秘府。元封之时,吾仕京师,窃惧先人之典辞将遂泯没,於是因诸公卿大夫,私以人事募求其副,悉得之,乃以事类相次,撰集为四十四篇。又有曾子《问礼》一篇,自别属《曾子问》,故不复录。其诸弟子书所称引孔子之言者,本不存乎《家语》,亦以其巳自有所传也,是以皆不取也,将来君子不可不鉴。
博士孔衍言:“臣祖故临淮太守安国,逮仕於孝武皇帝之世,以经学为名,以儒雅为官,赞明道义,见称前朝。时鲁共王坏孔子故宅,得古文科斗《尚书》、《孝经》、《论语》,世人莫有能言者,安国为改今文,读而训传其义。又撰次《孔子家语》。既毕讫,会值巫蛊事起,遂各废不行於时。然其典雅正实,与世相传者,不可同日而论也。光禄大夫向,以其为时所未施行,故《尚书》则不记於《别录》,《论语》则不使名家也。臣窃惜之。且百家章句,无不毕记,况孔子家古文正实而疑之哉!又戴圣皆近世小儒,以《曲礼》不足,而乃取《孔子家语》杂乱者,及子思、孟轲、荀卿之书以裨益之,总名曰《礼记》。今见其巳在《礼记》者,则便除《家语》之本篇,是为减其原而存其末也,不亦难乎?臣之愚,以为宜如此为例,皆记录别见,故敢冒昧以闻奏上。”天子许之,未即论定而遇帝崩,向又病亡,遂不果立。
晁氏曰:序注凡四十四篇,刘向校录止二十七篇。後王肃得此於孔子二十四世孙猛家。
《朱子语录》曰:《家语》杂,记得不纯,是当时书;《孔丛子》是後来自撰出。
又《与吕伯恭书》曰:遗书愚意所删去者亦须抄出,逐段略注删去之意,方不草草。若只暗地删,久远易惑人。记《论语》者只为如此,留下《家语》,至今作病痛也。
陈氏曰:孔子二十四世孙猛所传。魏王肃为之注。肃辟郑学,猛尝受学於肃,肃从猛得此书,与肃所论多合,从而证之,遂行於世云。博士安国所得壁中书也,亦未必然。其间所载,多巳见《左氏传》、《大戴礼》诸书。
△右《论语》
赵氏题辞曰:孟子以儒道游於诸侯,思济斯民,然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於事,终莫能听纳其说。於是退而论集所与高第弟子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又自撰其法度之言,著书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辩》、《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後世依仿而作者也。秦焚经籍,其书号为诸子,得不泯绝。孝文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後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按前史《艺文志》俱以《论语》入经类,《孟子》入儒家类,直斋陈氏《书录解题》始以《语》、《孟》同入经类。其说曰:自韩文公称孔子传之孟轲,轲死,不得其传。天下学者咸曰孔孟,孟子之书,固非荀、扬以降所可同日语也。今国家设科,《语》、《孟》并列於经,而程氏诸儒训解二书,常相表里,故合为一类。今从之。
《汉志》:《孟子》十一篇。
《隋志》:三家,二十八卷(亡书九卷)。
《唐志》:六家,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五家,二十七卷。
《宋四朝志》:九家,九十二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部,二百八十五卷。
※赵岐注《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岐字台卿,後汉人。为章指,析为十四篇。其序云:轲,战国时以儒术干诸侯,不用,退与公孙丑、万章之徒难疑答问,著书七篇,三万四千六百八十五字。秦焚书,以其书号诸子,故得不泯绝。又为《外书》四篇,其书不能弘深,似非孟子本真也。按韩愈以此书为弟子所会集,与岐之言不同。今考其书载孟子所见诸侯皆称谥,如齐宣王、梁惠王、梁襄王、滕定公、滕文公、鲁平公是也。夫死然後有谥,轲无恙时所见诸侯,不应皆前死。且惠王元年至平公之卒,凡七十七年,轲始见惠王,目之曰叟,必巳老矣,决不见平公之卒也,後人追为之明矣,则岐之言非也。《荀子》载孟子三见齐王而不言,弟子问之,曰“我先攻其邪心”。《扬子》载孟子曰“夫有意而不至者有矣,未有无意而至者也”。今书皆无之,则知散轶也多矣。岐谓秦焚书,得不泯绝,亦非也。或曰:“岂见於《外书》邪?”若尔,则岐又不当谓其不能弘深也。
※《四注孟子》
《中兴艺文志》:题扬雄、韩愈、李翱、熙时子四家注。旨意浅近,盖依者。
※《陆善经注孟子》七卷
《崇文总目》:善经,唐人。以轲书初为七篇,因删去赵岐章指与其注之繁重者,复为七篇云。
※《孟子音义》、《正义》共十六卷
晁氏曰:皇朝孙等采唐张镒、丁公著所撰,参附益其阙。古今注《孟子》者,赵氏之外有陆善经。撰《正义》,以赵《注》为本,其不同者,时时兼取善经。如谓“子莫执中”为“子等无执中”之类。大中祥符中书成,上於朝。
陈氏曰:旧有张镒、丁公著为之音,俱未精当。方奉诏校定,撰集《正义》,遂讨论音释,疏其疑滞,备其阙遗。
※《石经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席旦宣和中知成都,刊石於成都学宫,云伪蜀时刻《六经》於石,而独无《孟子经》,为未备。夫经大成於孔氏,岂有阙耶?其论既缪,又多误字,如以“频”“<戚页>”为“类”不可胜纪。
※《五臣解孟子》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祖禹、孔武仲、吴安诗、丰稷、吕希哲元中同在经筵所进讲义。贯穿史籍,虽文辞微涉丰褥,然观者诚知劝讲自有体也。
※伊川《孟子解》十四卷
晁氏曰:程正叔撰。
※横渠《孟子解》二十四卷
晁氏曰:张子载撰。并《孟子统说》附於后。
※《百家孟子解》十二卷
晁氏曰:集古今诸儒自皮日休至强至、贾同百馀家解《孟子》成一编。
※王安石、王、许允成《孟子解》共四十二卷
晁氏曰:介甫素喜《孟子》,自为之解。其子与其门人许允成皆有注释。崇、观间,场屋举子宗之。
※颖滨《孟子解》一卷
陈氏曰:其少年时所作,凡二十四章。
※王逢原《孟子解》五卷
陈氏曰:所讲才尽二篇,其第三篇尽二章而止。
※尹氏《孟子解》十四卷
陈氏曰:尹彦明所著。十四卷,未成,不及上,而卒。
※张无垢《孟子解》十四卷
※张南轩《孟子说》十七卷
※晦庵《孟子集注》、《或问》各十四卷
※石鼓《孟子答问》三卷
※陈寿老《孟子纪蒙》十四卷
说并见《论语》条下。
※《续孟子》二卷
《崇文总目》:林慎思撰。慎思以为《孟子》七篇非轲著书,而弟子共记其言,不能尽轲意,因传其说,演而续之。
※《删孟》二篇
晁氏曰:皇朝冯休撰。休观孟轲书时有叛违经者,疑轲没後门人妄有附益,删去之,著书十七篇,以明其意。前乎休而非轲者荀卿,刺轲者王充;後乎休而疑轲者温公,与轲辩者苏东坡,然不若休之详也。
※《疑孟》一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撰。光疑《孟子》书有非轲之言者,著论是正之,凡十一篇。光论性不以轲道性善为然。
※《翼孟》
朝奉大夫临川陆筠嘉材撰。周平园序曰:嘉材平生笃志《孟子》,著《翼孟音解》九十一条,择《春秋左氏传》、《庄》、《列》、《楚辞》、《西汉书》、《说文》之存古文者,深思互考,遂成此书。如以“折枝”为“磬折腰肢”,读“乐”酒若“乐”山、“乐”水,角“招”为“韶”,“眸”子为“牟”,“杀”三苗本作“杀”,二女“果”作“果”之类,皆粲若白黑。至论舜生於诸冯,迁於负夏,卒於鸣条,视汉儒所记《檀弓》苍梧之语,孰近孰远,孰信孰疑,此古今学议论所未及也。且舜居河东,历山、雷泽各有其地,而越人别指历山舜井、象田,仍以馀姚、上虞名县,《风土记》曲为之辞,人不谓然。盖异端之作,其来也久。於舜平居,附会巳类此,况身後乎!所谓九嶷之葬、二妃之溺,宜退之《黄陵碑》云皆不可信。彼孔安国解《书》,以“陟方”训“升遐”,其说尤拘。《书》固曰“升高必自下,陟遐必自迩”,“陟”岂专训“升”乎?然退之近舍《孟子》而远引《竹书纪年》,何也?予每叹恨不得质疑於韩门,而喜嘉材嗜古著书,有益後觉,藏其本迨三十年。今嗣子新融水尉孝溥追叔先志,请题卷首,始为推而广之。昔唐彭城刘轲慕《孟子》而命名,著《翼孟》三卷,白乐天记其事,赖以不朽。嘉材视刘何愧,特予非乐天比,其能使嘉材不朽乎!
※《尊孟辩》七篇
陈氏曰:建安虞允文隐之撰。以司马公有《疑孟》,及李遘泰伯《常语》、郑厚叔《折衷》皆有非《孟》之言,故辩之,为五卷。後二卷则王充《论衡 刺孟》及东坡《论语说》中与《孟子》异者,亦辩焉。
△右《孟子》
●卷一百八十五 经籍考十二
○经(孝经 经解)
《汉 艺文志》曰:《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兴,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传之,各自名家。经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为异。“父母生之,续莫大焉”,“故亲生之膝下”,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臣瓒曰:《孝经》云“续莫大焉”,而诸家之说各不安处之也。师古曰:“桓谭《新论》云《古孝经》千八百七十二字,今异者四百馀字。”)
《随 经籍志》曰:孔子既叙六经,题目不同,指意差别,恐斯道离散,故作《孝经》,以总会之,明其枝流虽分,本萌於孝者也。遭秦焚书,为河间人颜芝所藏。汉初,芝子贞出之,凡十八章,而长孙氏、博士江翁、少府后仓、谏议大夫翼奉、安昌侯张禹,皆名其学。又有《古文孝经》,与《古文尚书》同出,而长孙有《闺门》一章,其馀经文,大较相似,篇简阙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为二十二章,孔安国为之传。至刘向典校经籍,以颜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为定。郑众、马融并为之注。又有郑氏注,相传或云郑元,其立义与元所注馀书不同,故疑之。梁代,安国及郑氏二家,并立国学,安国之本亡於梁乱,陈及周、齐,唯传郑氏。至隋,秘书监王劭於京师访得《孔传》,遂至河间刘炫,炫因序其得丧,述其议疏,讲於人间,渐闻朝廷。後遂著令,与郑氏并立。儒者讠宣讠宣,皆云炫自作之,非孔旧本,而秘府又先无其书。又云魏氏迁《洛》,未达华语,孝文帝命侯伏侯可悉陵以夷言译《孝经》之旨,教於国人,谓之《国语孝经》,今取以附此篇之末。
《宋三朝艺文志》曰:《古文孝经》世不传,历晋至唐,所行唯郑氏者,世以为郑元。唐开元中,史官刘子元证其非郑元者十有二,诸儒非子元之说。天宝中,元宗自注,元行冲造疏,授学官,凡今儒者传习焉。五代以来,孔、郑二注皆亡,周显德末,新罗献别序《孝经》,即郑注者。皇朝咸平中,令祭酒邢取行冲《疏》删定,《正义》行焉。
《汉志》:八家,一十二篇。(本志十一家,五十九篇。今削《五经杂议》以下,见《经解门》)
《隋志》:十八部,合六十三卷。(通计亡书,合五十九部,一百四十卷)
《唐志》:二十七家,三十六部,八十二卷。(失姓名一家,尹知章以下不录六家,一十三卷)
《宋三朝志》:六部,十卷。
《宋两朝志》:一部,一卷。
《宋四朝志》:六部,五卷。
《宋中兴志》:二十一家,二十一部,二十九卷。
※《古文孝经》一卷
《崇文总目》:汉侍中孔安国注。班固《艺文志》有《孝经古文孔氏》一篇,二十二章。本出屋壁中,前世与郑康成注并行。今孔注不存,而隶古文与章数存焉。
※《郑康成注孝经》一卷
《崇文总目》:先儒多疑其书,唯晋孙《集解》以此注为优,请与孔注并行,诏可。今太学所立陆德明《释文》与此相应。五代兵兴,中原久逸其书,咸平中,日本僧以此书来献,议藏秘府。
陈氏曰:世传秦火之後,河间人颜芝得《孝经》,藏之,以献河间王,今十八章是也。相承云康成作注,而郑《志》目录不载,故先儒并疑之。古文有孔安国《传》,不行於世,刘炫为作《稽疑》一篇,序所谓刘炫明安国之本,陆澄讥康成之注者也。及唐开元中,诏议孔、郑二家,刘知几以为宜行孔废郑,诸儒非之,卒行郑学。按《三朝志》,五代以来,孔、郑注皆亡,周显德中,新罗献别序《孝经》,即郑注者,而《崇文总目》以为咸平中日本僧碉然所献,未详孰是。世少有其本。乾道中,熊克子复然袁枢机仲得之,刻於京口学宫,而孔《传》不可复见。
※唐明皇《孝经注》一卷
《崇文总目》:取王肃、刘劭、虞翻、韦昭、刘炫、陆澄六家之说,参仿孔、郑旧义。今行於大学。
晁氏曰:何休称:“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信斯言也,则《孝经》乃孔子自著者也。今其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则非孔子所著明矣。详其文义,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柳宗元谓“《论语》载弟子必以字,然曾参不然,盖曾氏之徒乐正子春、子思相与为之耳。”余於《孝经》亦云。
陈氏曰:今世所行本也。始刻石太学,御八分书,末有祭酒李齐古所上表及答诏,且具宰相等名衔,天宝四载,号为《石台孝经》。乾道中,蔡知镇江,以其本授教授沈必豫、熊克,使刻石学宫。云欧阳公《集古录》无之,岂偶未之见耶?家有此刻,为四大轴,以为书阁之镇。按《唐志》作《孝经制旨》。
※元行冲《孝经疏》
《崇文总目》:明皇既作《注》,故行冲奉诏作《疏》。
※《孝经正义》三卷
《崇文总目》:皇朝翰林侍讲学士邢等撰。初,世传行冲疏外,馀家尚多,皆猥俗褊陋,不足行远。咸平中,诏及杜镐等集诸儒之说而增损焉。
※司马君实《古文孝经指解》一卷
自序:先儒皆以为孔氏避秦禁而藏书,愚窃疑其不然。何则?秦世科斗之书废绝巳久,又始皇三十四年始下焚书之令,距汉兴才七年耳,孔氏子孙岂容悉无知者,必待恭王然後乃出?盖始藏之时,去圣未远,其书最真,与夫他国之人,转相传授,历世疏远者,诚不侔矣。且《孝经》与《尚书》俱出壁中,今人皆知《尚书》之真而疑《孝经》之伪,是何异信脍之可,而疑炙之不可食也。
晁氏曰:古文盖孔惠所藏者。与颜芝十八章大较相似,而析出三章,又有《闺门》一章,不同者四百馀字。刘向校书,以十八章为定,故世不大传,独有孔安国注,今亡。然诸家说不安处,古文字读皆异,推此言之,未必非真也。司马公为之指解并音。
《中兴艺文志》:自唐明皇时议者排毁古文,以《闺门》一章为鄙俗,而古文遂废。国朝司马光始取古文为《指解》。
陈氏曰:按《唐志》、《孝经》二十七家,今温公序言秘阁所藏,止有郑氏、明皇及古文三家而巳。古文有经无传,以隶体写之,而为之《指解》。仁宗朝表上之。
※王介甫《孝经解》一卷
晁氏曰:经云“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诤於父”,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间不责善”,夫岂然哉!今介甫因谓当不义则诤之,非责善也。噫!不为不义,即善矣。阿其所好,以巧慧侮圣人言至此,君子疾夫!
※范淳夫《古文孝经说》一卷
晁氏曰:元中,侍经筵时所上。
※晦庵《孝经刊误》一卷
《中兴艺文志》:《刊误》谓今文六章,古文七章,以前为经,後为传。经之首,统论孝之终始,乃敷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曰:“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应,文势联贯,实皆一时之言。而後人妄分为六七,又增“子曰”及《诗》、《书》之文,以杂乎其间。今乃合为一章,而删去“子曰”者二,引《书》者一,引《诗》者四,凡六十一字,以复经文之旧。又指传文之失,删去“先王见教”以下凡六十七字,“以顺则逆”巳下凡九十字,馀从古文。
跋尾云:熹旧见衡山胡侍郎《论语说》,疑《孝经》引《诗》,非经本文。初甚骇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为信,而《孝经》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书质之沙随程可久丈,程答书曰:“顷见玉山汪端明亦以为此书多出後人附会”,於是乃知前辈读书精察,其论固巳及此。又窃自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凿空妄言之罪也。因欲掇取他书之言可发此书之旨者,别为《外传》(如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类,即附始於事亲之传),顾未敢耳。
《语录》:《孝经》,疑非圣人之言。且如先“王有至德要道”,此是说得好处。然下面都不曾说得切要处着,但说得孝之效如此。如《论语》中说孝,皆亲切有味,都不如此。《士》、《庶人章》说得更好,只是下面都不亲切。
陈氏曰:抱遗经於千载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辩惑,非豪杰特起独立之士,何以及此?後学所不敢仿亻效,而亦不敢拟议也。
※张无垢《孝经解》一卷
《中兴艺文志》:九成依今文为解。其谓人各有入道处,曾子则由孝而入,亦名言也。
※黄勉斋《孝经本旨》一卷
《中兴艺文志》:继熹之志,辑《六经》、《论》、《孟》子言《孝》者为一书,为二十四篇,名为《孝经本旨》。
※冯椅《古孝经辑注》
《中兴艺文志》:椅祖朱氏,刊经文所引《诗》、《书》之妄,而传则尽删其所曾、孔答问与其增益之辞,为《古孝经辑注》,并引蔡氏注。
※杨慈湖《古文孝经解》
《中兴艺文志》:《解》中如“德性无生,何从有死”之语,盖近於禅。
※袁广微《孝经说》三卷
陈氏曰:广微为鄱宪日,为诸生说《孝经》,旁及诸子。诸生录之为此编,凡三卷。
△右《孝经》
《汉志》:一家,十八篇。(《五经杂讲》)
《隋志》:二十九部,三百五十九卷。(亡书四家,十七卷)
《唐志》:十九家,二十六部,三百八十一卷。(失姓名一家,赵英以下不著录十家,一百二十七卷)
《宋两朝志》:二家七十九卷。
《宋四朝志》:四家一百九十五卷。
《宋三朝志》:十五家一百七十一卷。
《宋中兴志》:二十二家一百四十九卷。
※《白虎通德论》十卷
《崇文总目》:後汉班固撰。章帝建初四年,诏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诏集其事。凡十四篇。
陈氏曰:章帝诏诸儒讲议《五经》同异,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作《白虎议奏》,盖用宣帝石渠故事。《石渠议奏》今不传矣。《班固传》称撰集凡四十四门。
容斋洪氏《随笔》曰:晋、唐至今,诸儒训释《六经》,否则自立佳名,盖各以百数,其书曰传、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战国迨汉,则其名简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义也。《书》有《夏侯解故》,《诗》有《鲁故》、《后氏故》、《韩故》也。《毛诗故训传》,颜师古谓流俗改故训传为诂,字失真耳。小学有杜林《仓颉故》。二曰微,谓释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铎氏微》、《张氏微》、《虞卿微传》。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论》名为《洼君通》,班固《白虎通》,应劭《风俗通》,唐刘知几《史通》,韩《春秋通》。凡此诸书,唯《白虎通》、《风俗通》仅存耳。又如郑康成作《毛诗笺》,申明其义,他书无用此字者。《论语》之学,但曰《齐论》、《鲁论》、《张侯论》,後来皆不然也。
※《五经钩沉》
《崇文总目》:晋王芳撰。答难申畅,自谓钩取《五经》之沉义,篇第亡缺。今缺五篇。
※《匡缪正俗》八卷
《崇文总目》:唐秘书监颜师古撰。采先儒及当世之言,参质讹谬而矫正之。未终篇而师古殁,其子始上之。诏录藏秘阁。
晁氏曰:师古以世俗之言多缪误,故质诸经史,刊而正之。永徽中,子扬庭上之。
陈氏曰:莆田郑樵有《刊谬正俗跋》八卷。汪玉山亦言扬庭表以为藁草才半,部帙未终。则是书初非定本也。今前後乖刺极多,《玉山集》中所辩甚详。
※《六说》五卷
《崇文总目》:唐右补阙刘迅作《六书》,以继《六经》,故标概作书之谊,而著其目。惟《易》阙而不叙。
晁氏曰:此其叙篇也,凡五卷。
※《经典释文》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陆德明撰。德明为国子博士,以先儒作经典音训,不列注传,全录文颇乖详略。又南北异区,音读罕同,乃集诸家之读《九经》、《论语》、《老》、《庄》、《尔雅》者,皆著其翻语,以增损之。
陈氏曰:唐陆德明撰。自《五经》、《三传》、《古礼》之外,及《孝经》、《论语》、《尔雅》、《庄》、《老》,兼解文义,广采诸家,不但音切也。或言陆,吴人,多吴音,综其实未必然。按前世《艺文志》列於经解类,《中兴书目》始入之小学,非也。
※《经史释题》
《崇文总目》:唐李肇撰。起《九经》,下止唐氏《实录》,列篇帙之凡,概释其题。
※《五经文字》三卷
陈氏曰:唐国子司业张参撰。大历中,刻石长安太学。
《崇文总目》:初,参拜诏与儒官校正经典,乃取汉蔡邕《石经》、许慎《说文》、吕忱《字林》、陆德明《释文》,命孝廉生颜传钞撮疑互取,定儒师部为一百六十,非缘经见者,皆略而不集。
※《经典分毫正字》一卷
《崇文总目》:唐太学博士欧阳融撰。辩正经典字文,使不得相乱。篇帙今阙全篇,止《春秋》中帙,馀篇悉亡。
※《九经字样》一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制唐元度撰。开成中,元度奉诏覆定太学石经字文以来补张参之阙,更作《九经字样》,为七十六部。
※《五经字样》一卷
陈氏曰:唐沔王友翰林待制唐元度撰。补张参之所不载,开成中上之。二书当在小学类,以其专为经设故,亦附见於此。往宰南城出谒,有持故纸鬻於道右,得此书,乃古京本,五代开运丙午所刻也。遂为家藏书籍之最古者。
※《授经图》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叙《易》、《诗》、《书》、《礼》、《春秋三传》、《论语》、《孝经》之学,师承相第,系而为图。
※《九经馀义》
《崇文总目》:皇朝处士黄敏撰。摭诸家之说,是非者裁正之。
※《演圣通论》六十卷
《崇文总目》:皇朝秘书监致仕胡旦撰。以《易》、《诗》、《书》、《论语》先儒传注得失参糅,故作论而辩正之。《易》百篇,《书》五十六篇,《诗》七十八篇,《论语》十八篇,凡二百五十二。天圣中献之。
晁氏曰:其所论《易》十六卷,《书》七卷,《诗》十卷,《礼记》十六卷,而《春秋》论别行。天圣中,尝献於朝,博辩精详,学者宗焉。
陈氏曰:《易》十七,《书》七,《诗》十,《礼记》十六,《春秋》十,其第一卷为目录。旦,太平兴国三年进士第一人,恃才轻躁,累坐摈斥。晚尤黩货,持吏短长,为时论所薄。然其学亦博矣。
※《群经音辩》七卷
陈氏曰:丞相真定贾昌朝子明撰。康定中,侍讲天章阁所上,凡五门。
※《七经小传》三卷
晁氏曰:皇朝刘敞原甫撰。其所谓《七经》者,《毛诗》、《尚书》、《公羊》、《周礼》、《仪礼》、《礼记》、《论语》也。元史官谓:“庆历前学者尚文词,多守章句注疏之学,至敞始异诸儒之说,後王安石修《经义》,盖本於敞。”公武观原甫说“伊尹相汤伐桀,升自而”之类,《经义》多剿取之,史官之言不诬。
陈氏曰:前世经学大抵祖述注疏,其以巳意言经,著书行世,自敞倡之。惟《春秋》既有成书,而《诗》、《书》、《三礼》、《论语》见之《小传》,又《公羊》、《左氏》、《国语》三则附焉,故曰《七经》。
※河南《经说》七卷
陈氏曰:程颐撰。《系辞说》一,《书》一,《诗》二,《春秋》一,《论语》一,《改定大学》一。程氏之学,《易传》为全书,馀经具此。
※龟山《经说》八卷
陈氏曰:杨时撰。《易》三,《诗》、《春秋》、《孟子》各一,末二卷则经筵讲义也。
※《三经义辩》,《辩学》
《中兴艺文志》:《三经义辩》,杨时撰;《辩学》,王居正撰。居正为举子时,不习王氏《新经》、《字说》,流落十馀年,时出《义辩》示之,曰:“吾举其端,子成吾志。”居正感厉,首尾十载,为《三经辩学》。凡安石父子言不合道者,悉正之。绍兴间於上前论安石释经无父无君处,上正色曰:“是岂不害名教。”居正退序上语,系《辩学》书首。上之,与时《义辩》并列秘府。自是天下不复言王氏学矣。
※《六经图》七卷
陈氏曰:东嘉叶仲堪思文重编。按《馆阁书目》有六卷,昌州布衣杨甲鼎卿所撰,抚州教授毛邦翰增补之。《易》七十,今百三十;《书》五十五,今六十三;《诗》四十七,今同;《周礼》六十五,今六十一;《礼记》四十三,今六十二;《春秋》二十九,今七十二。然则仲堪盖又以旧本增损改定者耶?
※丽泽《论说集录》十卷
陈氏曰:吕祖谦门人所录平日说经之语,末三卷则为《史说》、《杂说》。东莱於诸经,亦为《读诗记》及《书说》成书,而未终也。
※畏斋《经学》十二卷
陈氏曰:宣教郎广安游桂元发撰。凡十二卷。桂,隆兴癸未进士,历官至制司机宜。
※项氏《家说》十卷,《附录》四卷
陈氏曰:项安世撰。《九经》皆有论注,其第八卷以後杂说文史正学。附录《孝经》、《中庸》、《诗篇次》、《邱乘图》则各为一书,重见诸类。
※山堂《疑问》一卷
陈氏曰:起居郎简池刘光祖德修撰。凡一卷。庆元中谪居房陵,与其子讲说诸经,因笔记之。以其所问於《诗》为多,遂取《吕氏读诗记》尽观之,而释以巳意,附《疑问》之後。
※《六经正误》六卷
陈氏曰:柯山毛居正谊甫校监本经籍之误所欲刊正者,魏鹤山为之序而刻传之。大抵多偏傍之疑似者,凡六卷。
※《西山读书记》三十九卷
陈氏曰:真德秀景元撰。其书有甲、乙、丙、丁。甲言性理,中述治道,末言出处,大抵本经子格言,而述以己意。今但有甲三十七卷,丁二卷,乙、丙未见。
※《考信录》三十卷
贾铸撰。後溪刘氏序略曰:友人贾君成已,少予十三岁,未脱举子累,且教授生徒,所至坐席常满,而能历年笃以成书。世之学者,於《六经》之疏能一阅焉者盖寡,况能参稽其类,大之如天地气形之初,微之如服食器用之末,先儒该洽兼综,凡古书之杂出者,徵之而靡不在,分之而靡不贯也。其书曰《考信录》,考诸古而信於心,又以质於余而证於後世,用意远矣。
△右经解
●卷一百八十六 经籍考十三
○经(乐)
《西汉 艺文志》: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周衰,《礼》、《乐》俱坏,乐尤微眇,以音律为节(师古曰:眇,细也。言其道精微,节在音律,不可具於书。眇亦读曰妙),又为郑卫所乱,故无遗法。汉兴,制氏以雅乐声律,世在乐官,颇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师古曰:桓谭《新论》云窦公年百八十岁,两目皆盲,文帝奇之,问曰:“何因至此?”对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众技,教鼓琴,臣导引,无所服饵。”)献其书,乃《周官 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时为谒者,数言其义,献二十四卷记。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师古曰:浸渐也)
晁氏曰:古之为国者先治身,故以礼、乐之用为本;後世为国者先治人,故以礼、乐之用为末。先王欲明德於天下,深推其本,必先身,而身之要在乎正心诚意,故礼以制其外,乐以养其内,内之不贞之心无自而萌,外之不义之事无由而蹈,一身既,而天下治矣,是以礼、乐之用,不可须臾离矣。後世则不然,设法造令,务以整治天下,自其暴戾恣睢之心,谓躬行率人为迂阔不可用。若海内平定,好名之主然後取礼之威仪、乐之节奏,以文饰其治而已。则其所谓礼、乐者,实何益於治乱成败之数?故曰後世为国者,先治人,以礼、乐之用为末。虽然,礼文在外,为易见,历代犹不能废;至於乐之用在内,微密要眇,非常情所能知,故自汉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之音,虽或用於一时,旋即放失,无复存者,况其书哉!今裒集数种,姑以补书目之阙焉尔。
陈氏曰:刘歆、班固虽以《礼》、《乐》著之《六艺略》,要皆非孔氏之旧也。然《三礼》至今行於世,犹是先汉旧传,而所谓《乐》六家者,影响不复存矣。窦公之《大司乐章》既巳见於《周礼》,河间献王之《乐记》亦巳录於《小戴》,则古乐巳不复有书。而前志相承,取乐府、教坊、琵琶、羯鼓之类,以充《乐》类,与圣经并列,不亦悖乎!晚得郑子敬氏《书目》,独不然,其为说曰:“《仪注》、《编年》,各自为类,不得附於《礼》、《春秋》,则後之乐书,固不得列於《六艺》。”今从之。而著於子录杂艺之前。
按古者《诗》、《书》、《礼》、《乐》,皆所以垂世立教,故《班史》著之《六艺》,以为经籍之首。流传至於後世,虽有是四者,而俱不可言经矣。故自唐有四库之目,而後世之所谓《书》者入史门,所谓《诗》者入集门,独《礼》、《乐》则俱以为经,於是以历代典章、仪注等书厕之《六典》、《仪礼》之後,历代乐府、教坊诸书厕之《乐记》、《司乐》之後,猥杂殊甚。陈氏之言善矣!然乐者,国家之大典,古人以与礼并称,而陈氏《书录》则置之诸子之後,而侪之於技艺之间,又太不伦矣。虽後世之乐不可以拟古,然既以乐名书,则非止於技艺之末而已。况先儒释经之书,其反理诡道,为前贤所摈斥者,亦沿经之名,得以入於经类,岂後世之乐书,尽不足与言《乐》乎!故今所叙录,虽不敢如前志相承,以之拟经,而以与仪注谶纬并列於经解之後,史、子之前云。
《汉志》:凡《乐》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刘向等《琴颂》七篇)
《隋志》:四十二部,一百四十二卷。(通计亡书,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
《唐志》: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失姓名九家,张文收以下不著录二十家,共九十三卷)
《宋三朝志》:四十五部,四百九卷。
《宋两朝志》:三十三部,一百七十四卷。
《宋四朝志》:二十一部,三百一十卷。
《宋中兴志》:六十四家,七十一部,六百五十五卷。
※《乐府杂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段安节撰。其事芜不伦。
晁氏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末。
※《历代乐仪》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徐景安撰。总序律吕,起周、汉,讫於唐。著唐乐章差为详悉。
※《大乐令壁记》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刘贶撰。分《乐》、《元正乐》、《四夷乐》,合三篇。
※《古乐府乐府古题要解》共十二卷
《崇文总目》:唐吴兢撰。释古乐典所以名篇之意。
晁氏曰:兢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词,凡十卷。又於传记及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释解古题云。
※《乐府解题》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与吴兢所撰《乐府古题》颇同,以《江南曲》为首,其後所解差异。
※《玉台新录》十卷
晁氏曰:陈徐陵纂。唐李康成云:“昔陵在梁世,父子俱事东朝,特见优遇。时承华好文,雅尚宫体,故采西汉以来词人所著乐府艳诗,以备讽览,且为之序。”
※《玉台後集》十卷
晁氏曰:唐李康成采梁萧子范迄唐张赴二百九人所著乐府歌诗六百七十首,以续陵编,序谓“名登前集者,今并不录,唯庾信,徐陵仕周、陈,既为异代,理不可遗”云。
後村刘氏曰:郑左司子敬家有《玉台後集》,天宝李康成所撰。自陈後主、隋炀帝、江总、庾信、沈、宋、王、杨、卢、骆而下二百九人,诗六百七十首,汇为十卷。与前集皆徐陵所遗落者,往往其时诸人之集尚存,其中多有佳句。
※《乐府古今解题》
《崇文总目》:唐郗昂撰。或云王昌龄撰,未详孰是。旧云《古今乐府解题》,又云《古题》,所载曲名与吴兢所撰《乐府解题》颇异。复有唐李百药词,今定为《乐府古今解题》
※《声律要诀》十卷
《崇文总目》:唐田琦撰。推本律吕及制管定音之法,文虽近俗,而於乐理尤诣焉。
晁氏曰: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崇文总目》:唐南卓撰。羯鼓,夷乐,与都昙、答鼓皆列於九部,至唐开元中始盛行於世。卓所记多开元、天宝时曲云。
陈氏曰:卓,唐为婺州刺史。
※《琴操》三卷
《崇文总目》:晋广陵相孔衍撰。述诗曲之所从,总五十九章。
陈氏曰:止一卷,不著名氏。《中兴书目》云:晋广陵守孔衍以琴调《周诗》五篇、古操、引共五十篇,述所以命题之意。今《周诗》篇同,而操、引财二十一篇,似非全书也。
※《琴谱三均手诀》
《崇文总目》:宋谢庄撰。叙唐虞至宋世善琴者姓名,及古曲名。言《琴通》三均,谓《黄锺》、《中吕》、《无射》。
※《琴经》
陈氏曰:托名诸葛亮,浅俚之甚。
※《琴手世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道士赵邢利撰。记古琴指法,为左右手图二十一种。
陈氏曰:一名《弹琴古手法》。
※《金风乐》一卷
《崇文总目》:唐元宗撰。盖琴曲名。
※《琴书》三卷
《崇文总目》:唐翰林待诏赵惟氵撰。略述琴制,叙古诸曲及善琴人姓名。
陈氏曰:惟氵称前进士滁州全椒尉。
※《琴谱》三十卷
《崇文总目》:唐陈康士撰。按康士作《琴曲》一百章,谱十三卷,《宫调》二十章,《商调》十章,《角调》五章,《徵调》七章,《琴调》五章,《黄锺》十章,《离忧》七章,《沉湘》七章,《侧蜀》七章,《缦角》七章,《玉女》五章。其谱散亡。今书旧目有《琴调》六卷,《琴谱》一卷,残缺无首尾,所裁乃《楚》、《角》、《宫》、《黄锺》、《侧蜀》、《琴调》数篇,馀皆亡。
※《琴谱序》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等撰。康士字安道,以善琴知名。尝操琴曲百篇,谱十三卷。进士姜阮、皮日休皆为序,以述其能。康士谱今别行。
※《琴调》四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楚调》五章,《黄锺调》二十章,《侧蜀》、《瑟调》皆一章。
※《离骚谱》一卷
《崇文总目》:陈康士撰。依《离骚》以次声。
※《大唐正声新扯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陈拙纂。集琴家之说,不专声谱。
※《广陵止息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吕渭撰。晋中散大夫嵇康作琴调《广陵散》,说者以魏氏散亡自广陵始,晋虽暴兴,终止息於此。康避魏、晋之祸,之於鬼神。河东司户参军李良辅云袁孝己窃听而写其声,後绝其传。良辅传之於洛阳僧思古,传於长安张老,遂著此谱。总二十三拍,至渭,又增为三十六拍。
※《东杓引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协律郎李约撰。约患琴家无角声,乃造《东杓引》七拍,有麟声绎声,以备五音。
※《无射商九调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萧撰。因胡笳推《无射商》,自创为九调。
※《琴雅略》一卷
《崇文总目》:唐殿侍中郎齐嵩撰。概言创制音器之略。
※《琴声律图》一卷
《崇文总目》:唐恭陵署令王大刀承诏撰。国琴制度,以六十律旋宫之法次其上,前序历引诸家律吕相生之术。
※《琴德谱》一卷
《崇文总目》:唐因寺僧道英撰。述吴、蜀异音,及辨析指法。道英与赵邢利同时,盖从邢利所授。
※沈氏《琴书》一卷
《崇文总目》:沈氏撰,不著名。首载嵇中散《四弄》,题赵师法撰;次有《悲风》、《三峡》、《流泉》、《渌水》、《昭君》、《下舞》、《间弦》,并《胡笳四弄》,题盛通师撰。盖诸家曲谱,沈氏集之。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工部尚书李勉撰。
※《琴说》一卷
陈氏曰:唐待诏薛易简撰。衡州来阳尉。
※《教坊记》一卷
晁氏曰: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於正乐也。
※《琶琵故事》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所纂。
陈氏曰:段安节撰。
※张淡正《琴谱》一卷
《崇文总目》:茅仙逸人张淡正撰。不详何代人。解琴指法。
※《琴谱》二卷
《崇文总目》:梁开平中王邈撰。
※《小胡笳子十九拍》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琴曲有大、小胡笳,《大胡笳十八拍》,沈辽集,世名“沈家声”。《小胡笳》又有《契声一拍》,共十九拍,谓之“祝家声”。祝氏不详何人,所载乃小胡笳子。
※《阮咸谱》一卷,《琴调》一卷
《崇文总目》:伪唐蔡翼撰。
※《琴杂说》一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盖琴家杂集器图声诀之略。
※《琴调》三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无射》、《商》、《角》诸谱皆亡其曲名。